工程承包合同(合集12篇)

时间:2023-07-19 13:27:42 合同

  【前言】以下是热心网友“cbtf2”分享的工程承包合同(共12篇),供大家赏析。

工程承包合同

简单工程承包合同 篇1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市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编号:

  三、工程地点:

  四、工程范围: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筑安装面积共计平方米(各单项工程建筑安装面积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五、工程造价: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为人民币元(各单项工程造价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总工期为天(日历天),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表一)。

  二、开工前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得顺延工期,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因天灾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畅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4、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其所供材料以及设备不合规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5、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天以上(每次连续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6、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7、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8、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四、工期提前。

  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乙方按此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如果有)的分享。

  第三条施工准备

  一、甲方在开工前应办妥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申请领取建筑执照;清除施工场地范围内影响施工的原有管线、树木等障碍物;解决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构件的堆放和中转场地,搭建大型临时设施用地);解决施工用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的畅通;应于年月日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设计图纸份;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交底。

  二、乙方在开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研究和熟悉图纸,参与设计交底;编好施工图预算;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内的用水、用电、道路以及搭建施工临时设施,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储备材料,加工构件,做好一切施工准备。

  第四条物资供应

  一、由发包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或指标:

  二、除发包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承包方采购;

  三、发包方供应、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期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应由甲方负担。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四、本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

  第五条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格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第六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备料款,计人民币万元;临时设施费,按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计人民币万元,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计人民币万元;材料设备差价万元,分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为,金额。

  二、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

  三、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四、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的违约金。

  五、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第七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乙方要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全部达到合格。

  二、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对方适成窝工、返工、材料、构件的积压、施工力量和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

  1、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方准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3、在施工中,如发现甲方投资不足,不能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而中途停建、缓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安全施工

  一、乙方有责任教育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盗。在施工中因因乙方责任发生的伤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三、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第九条工程分包

  1、乙方可按协议条款约定分包部分工程。

  2、乙方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后,将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条违约责任

  承包方的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本合同关于建设工期提前或拖后的奖罚规定偿付逾期罚款。

  发包方的责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四、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五、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偿付承包方赔偿金。

  第十一条纠纷解决办法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选择下述第项处理:

  (1)向建筑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一、本合同一式份,合同附件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由发包方报送机关、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篇2

  甲方:×××(写明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住所)(发包方)

  乙方:×××(同上) (承包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的原则,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达成如下协议。

  (1)作为承包方为讲,首先要了解工程基本情况,包括发包方提供的图纸情况、工程量、工程的难易程度、工期要求、需要达到的施工力量等。如果承包方的施工力量与工程不适应,则应当讲明,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2)作为发包方,应当审查承包方的资质等级,是否有力量承包此项工程。对于是否允许承包方转包,应当事先在合同中讲明。

  (3)发包方应当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在合同中应当明确监督的方式、时间、工程内容;对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部分要作出适当的安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各方利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期限

  1、本合同总工期为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结束。

  2、如遇下列情况,工期作相应顺延。

  (1)施工现场不符合安全施工;

  (2)设计范围内重大设计变更;

  (3)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及战争)而影响工程进度;

  (4)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的十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在十天内予以确认和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可视为要求已被确认。

  四、工程价款

  工程总价:人民币 元整(¥ 元)。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后,甲方在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50%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 元整(¥ 元);

  2、工程施工结束后,甲方在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40%的款项,即人民币 元整(¥ 元);

  3、工程验收结束后,甲方在一周内向乙方付清全部余款,即人民币 元整(¥ 元)。

  六、工程验收

  1、 当该工程完工后,由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竣工验收申请。甲方应在7天内安排验收工作,并告知乙方参加验收。乙方自提出申请验收报告7天后,因甲方原因未安排验收的,则视为该工程符合设计和施工方案要求,运行正常,通过验收。

  2、工程未经验收,甲方若需启用,须与乙方协商,经同意方可使用。若未经乙方同意启用,将视为通过验收。

  3、整个工程验收合格,则通过竣工验收的当天即为竣工日期。

单项工程承包合同书 篇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甲方将工程给乙方承包,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承包形式:

  5、工程期限:

  合同工期总天(日历天),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6、工程价款:

  7、支付方式:

  二、工期顺延

  1、因台风暴雨飓风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2、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而延误工期。

  3、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延迟的,不得请求顺延工期。

  三、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和采购

  1、工程材料、设备由乙方采购。

  2、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和试验报告才能用于工程,甲方认为乙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乙方应按要求提供复验报告。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复验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退货处理,其复验费和退货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施工与设计变更

  1、甲方签字认定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乙方不得擅自修改。

  2、甲方因使用功能提出的变更内容,为不影响施工进度,乙方应先行实施,并及时做好现场签证。

  3、设计变更增减数应以甲方代表签证单为依据,对增减部份的工程款由甲乙双方协商确认。

  五、工程验收

  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乙方先进行自检,并在隐蔽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甲方现场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予以整改后再交由甲方重新验收。

  2、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含竣工图、隐蔽工程签证和现场签证单及保修书等)验收合格的,双方进行交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及时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返工导致工期延误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安全施工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质量保修

  1、本工程保修期限为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算。

  2、在免费保修期内,乙方应保证通讯畅通,令甲方能够随时同乙方取得联系。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如乙方更换保修人员或联系电话,应及时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讯不畅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诿,甲方将视乙方违反保修责任,有权自行解决,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加收10%的劳务费。

  3、本工程质量须达到标准。

  八、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擅自修改图纸,若想修改图纸,则须与甲方协商决定。

  2、甲方不得延迟支付工程款,若因甲方迟延支付工程款,导致乙方不能按时作业的,由甲方自行承担损失。

  3、甲乙双方任何乙方违反本合同,均属违约,都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九、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的,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下列方式,双方择一选择:(1)向工程所在地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十、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行失效。

  2、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代表人:

  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乙方(签章):

  代表人:

  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正规工程承包合同 篇4

  合伙人:(以下简称甲方)

  合伙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本着互惠共赢的原则,就合伙承包工程事宜,达成如下一致,供各方守信。

  一、合伙宗旨

  在合法(工程质量、安全相关法律规范)的前提下,搞好工程建设,进而实现各方利润最大化。

  二、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合伙项目以工程公司洽谈工程承包合同确认的项目内容及范围为准; 甲、乙双方合伙承包的项目,对外以甲方名义出现。

  三、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至合伙施工的项目完工,各方结算完毕为止。

  四、出资方式及所占比例

  1.甲方以现金、设备出资。该款为起动项目的前期费用,占全部出资比例%。

  2.乙方以工程管理经验及工程技术(含当地协调社会关系),占%。

  五、乙方薪酬待遇:乙方按照年薪获得薪酬,年薪人民币六万元整,每月甲方必须确保为乙方借支三千元作为乙方日常生活开支,年内借支额在年底一方兑现薪酬时予以扣除。

  六、利润(税后)分配与债务承担

  1.利润分配,以出资为依据,按所占出资比例比例分配。

  2、明确规定:甲方为乙方开支的一切薪酬在工程成本内列支。

  3.若工程最终决算结束发生亏损,则按照双方出资比例分担责任和义务。

  七、退伙

  合伙期间,一方退伙将严重影响合伙项目建设进行的,不得退伙; 退伙需经对方同意,方可实行;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八、权利与义务

  1.甲方为合伙期间的财务负责人,合伙项目的一切财务收入、支出均需经甲方同意方可支出与进帐; 同时,所有财务收入、支出必须经乙方签字确认,否则未经乙方签字确认的一切收支均不列入合伙工程项目财务发生额,属于单方面个人行为,由具体单方面行为方负责造成的一切责任。

  2.乙方负责项目的工程管理、设备维护及当地社会关系的协调,并参与日常管理;同时,甲方参与合伙项目的日常管理。

  3.合伙工程项目涉及的一切相关事项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决策,未经双方决策而一方单独决定后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该行为方负责,另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九、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2.禁止合伙人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十、合伙期满

  合伙期满,双方按合伙协议进行结算,盈亏均按比例承担、分配。

  十一、纠纷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十二、生效及补充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后生效,双方各方各执一份;

  2.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订立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身份证件(复印件) 身份证件(复印件)

  年月日

实用版工程承包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一、承包内容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相关的施工资料,制定外墙保温工程施工计划,确保工程按质按量的完成。本工程工期为( )。

  2、乙方按合同要求制定有力措施,确保项工程质量达标。

  3、乙方依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施工,所使用材料外墙保温按设计要求为防火等级B2级6厘米厚挤塑聚苯乙烯泡沫板,所有材料均需乙方现场取样送检合格后,乙方提供样板,待甲方确定合格后,乙方

  方可施工,施工中所需一切材料及辅助材料、工具均由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乙方 要确保质量要求。

  4、乙方承包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住、吃、材料堆放及垂直运输均由乙方负责。施工用电,用水甲方均提供至一级配电箱,水池。

  5、施工期间因各工种工期进度塔接配合等因素造成等

  6、施工期间乙方负有管理责任,乙方应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所有施工人员进场必须佩带安全帽,架体内施工人员正确佩带安全带及使用安全绳,乙方

  在安装吊篮必须符合建筑安装安全检查标准,施工期间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7、乙方负责承担施工期间及竣工保修期内一切质量问题。并根据通知及时处理,如因乙方延误,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有权在其保修金内扣除。

  8、付款方式:

  按乙方完成的工程量及核定单价( ),计算总造价,预算面积为(

  )。材料及所有设备进场后,甲方应付材料款按每车总价付款。施工一星期需付生活费。施工至每栋楼的三分之一后,甲方支付每栋楼的35%,施工至每栋楼的三分之二后支付每栋楼的35%,待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每栋楼的25%,留每栋楼的`5%作为质理保证金,待保修期满

  后结清。

  9、本工程要保证按质按量的完成,达到国家外墙保温验收标准,如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按时完工,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予以补偿,如在施工期间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延误,给予相应顺延。

  10、本合同有效期限:

  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合同所涉及工程保修期满,工程款结清止。

  11、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实用工程承包合同 篇6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房型层(式)室厅厨卫,总计:施工面积平方米。

  (1)室,计平方米;

  (2)厅,计平方米;

  (3)厨房,计平方米;

  (4)卫生间,计平方米;

  (5)阳台,计平方米;

  (6)过道,计平方米;

  (7)其他(注明部位),计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

  5.工程总天数:天

  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

  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元;

  (2)人工费元;

  (3)设计费元;

  (4)施工清运费元;

  (5)搬卸费元;

  (6)管理费元;

  (7)税金元;

  (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质量检查监督部门: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详见本合同附件(七)《家庭装潢工程工程结算表》,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详见本合同附件(八)《家庭装潢工程工程质量保修卡》。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五)《家庭装潢工程工程项目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详见本合同附件(六)《家庭装潢工程质量验收表》,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甲方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工程承包合同 篇7

  建设发包发(甲方):

  承包施工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位于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私人房屋亮化建设施工项目发包给乙方,双方秉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特签订此合同,望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

  施工工程采取清包,即包工不包料的方式。

  二、建设工期、承包范围及工程款计算方式

  工程建设从乙方进场当日开始计算,工期至20年5月15日以前完成,乙方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程建设进度。承包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甲方只提供建设材料到施工场地路边,乙方自己负责施工原材料的搬运使用。

  2、砌砖按块数计算,单价为:零点五五元一块,(0。55元/块);外墙砖单价为:五十八元每平方米,(58元/㎡)。

  3、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1至2条承包项目工程,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甲方将不支付乙方任何工程费,并且由乙方赔偿因延误工期造成甲方的损失。

  三、甲方职责

  根据房屋建造需求,甲方及时提供房屋建设所需建筑材料,以保证乙方按约定的工期顺利施工。

  四、乙方职责

  乙方自带砌墙和外墙砖施工用具(运费由乙方负责)和师傅、小工等施工人员,按甲方提供的图纸或甲方要求进行施工。

  五、工程质量要求

  砌墙平面平整垂直墙角,顶角垂直,砂浆饱满,浇灌平整、牢实,外墙砖必须平实、整齐,缝隙合理。以上工程质量如验收不合格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工程检查、验收

  在不影响乙方正常作业的情况下,甲方对工程作业进度、质量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并于工程建设完工后乙方通知甲方对工程进行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款。

  六、工程款支付办法

  工程款采取分结方式,房屋施工开始10天后甲方保证支付乙方施工生活费,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房屋建设施工工程款。

  七、安全责任

  乙方必须认真按施工操作程序施工,必须佩戴甲方提供的脚手架、安全带、安全帽等安全设施,并做好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坚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预防为主,若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九、其他情况

  施工期间乙方伙食自理,甲方只提供住房。

  十、其它未尽事宜

  1、甲乙双方各自的材料、工具,甲乙双方各自负责保管。

  2、乙方施工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应爱惜材料,避免造成浪费。

  3、本协议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若在施工中遇到问题双方协商更改。双方应认真履行协议,尚若违反,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负责。

  4、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再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执行。若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应秉着友好的原则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工程承包合同 篇8

  发包单位:

  承包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签订日期: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在村东新建一栋办公楼,同意该办公楼的土建工程以包工包料形式承包给乙方施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建筑规模: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为五层框架结构。

  二、承包方式: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包给乙方施工。乙方应包该项工程的施工质量、工期、施工安全及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三、工程造价:

  总工程平方米,造价每平方米元,工程总造价为元(大写:元整)

  四、承包范围:

  1、本工程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全部内容(以下项目不在承包范围内:1、室内门不做。2、卫生洁具不做。3、采暖支管留口不做地暖。4、电气工程灯具不做安40w白炽灯,弱电只布管不穿线。5、楼梯栏杆不做。6、毛墙毛地不做铺装面层。)完成施工(包括本合同所注明的内容)。基础工程(包括打桩、包括回填)、主体工程、室内及天面排水工程、屋面工程。三通一平工作。施工报建手续。

  2、乙方要包以下项目:

  1)、主体工程:该工程为框架结构,层高按设计图纸施工。

  2)、装饰工程:①内墙面用水泥砂浆批灰。②外墙面刮涂料。③楼面、地面面层为水泥浆。

  五、工程款支付方式:

  1、乙方三层屋面封顶付工程造价总额的15%。

  2、待柱体完工甲方付给乙方工程造价总额的15%。

  3、工程全部完工时甲方付乙方工程造价总额的30%。

  4、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年腊月(农历)三十前甲方付给乙方工程造价总额的35%。其余的5%保证金,若无质量问题,甲方待一年后付清。

  六、施工工期:

  1、经甲、乙双方协商:从施工基础承台开始至竣工验收合格即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

  2、因不可抗拒的.客观情况影响工程进度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工期可相应顺延。

  七、甲方的工作及责任:

  1、必须办理好项目的报建手续及施工临时用地占用道路等合法手续,并承担此工作应由甲方出费用。

  2、工程开工前,做好工程的“三通一平”,将施工用的水、电线路接通到施工场地,铺设好临时的运输道路,满足施工要求,并承担以上工作的费用。

  3、开工前、准确提供建筑物四大角位置的控制点、水准点及±位置。

  4、开工前,由甲、乙双方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协商一致,方可施工。

  5、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工程部位支付工程进度款,如违约支付,责任由甲方负责。

  八、乙方的工作及责任:

  1、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有足够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机械,以保证工作项目的顺利完成。乙方施工提供地下管线布设情况,平整场地清除地上、地下障碍物等,处理邻近建筑物保护工作,并承担以上工作的费用和安全责任。

  2、乙方处理地下管线及临近建筑的保护工作。

  3、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图纸及相关建筑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施工。在工程质量方面同要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并按规定的时间完成任务整个工程项目。

  4、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代表(或监理人员)的监督,加强各班组人员的管理。提高安全施工意识,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如出现安全事故或打架斗殴事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5、施工场地乙方必须保持清洁,对已完成的工程未交付甲方使用之前,乙方应对成品派专人保管和保护。

  6、施工单位的工人的所有保险费用以及施工安全文明措施由乙方负责。

  7、一切建筑材料均由乙方采购与保管,材料品牌、规格、颜色由甲方认可。主要建筑材料须送检合格后方可用于该工程中。

  8、施工临时设施如临时围挡,乙方负责人工。临时工棚办公室、施工需要的水、电管线安装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9、乙方协助甲方办理好施工报建等有关手续。

  10、乙方需按时发放工人工资和及时支付材料款,如乙方拖欠工资或材料款,与甲方无关。

  11、所有的检测费包括桩检费用、材料送检费均由乙方负责。

  12、做好工程资料及材料送检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尽快为甲方办理好工程资料,如因乙方工程质量原因或资料不合格应由乙方负责(注:由甲方负责验收)。

  九、工程质量要求:

  1、乙方应严格按照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隐蔽工程须经甲方及监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2、工程质量不合格全部返工,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3、在施工现场如发现不足之处,甲乙双方必须及时会同有关人员协商采取补救措施,以防止扩大损失,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的顺利进行。

  十、工程变更及工程结算

  1、在施工过程中,甲方确需进行结构变更时,须经设计单位同意,并出具设计变更单给乙方,方可继续施工。同时作为竣工结算与交工验收的依据。

  2、由于工程变更不及时而引起某部位的返工,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3、如工程内容发生增减变化,按甲乙双方协商的单价计算,相应增减工程造价。

  十一、补充说明

  1、筋使用线材及螺纹材。

  2、水泥使用:装饰、砌墙使用水泥;结构所用的砼全部为商品混凝土(注:砼按图纸设计施工)。

  3、墙体材料用机制一级页岩砖或红砖。

  4、排水管采用联塑或雄塑管。

  5、防盗门、玻璃门、卷闸门(由甲方指定品牌)。

  6、按图施工。

  十二、工程保修:本工程竣工后一年内属乙方保修期,保修期间如属乙方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保修。因不可抗拒或自然灾害原因或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问题不属乙方保修范围。

  十三、施工过程中如发现与本合同未提及的事项,双方另行协商。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工程承包合同 篇9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因甲方19#楼的施工需要,决定将该工程的土石方挖运分项工程进行发包。经我公司考察,由乙方承包该施工任务。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和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火车站

  工程范围: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土石方工程(包括所用的机械)。

  承包方式:土方工程全包干

  工期: 天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总日历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4若实际开工日期系由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滞后,则以发包正式批准的实际开工之日为准;以上工期为确保总工期,乙方必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工作量安排好机械台班数量及运输力量。

  工程质量等级

.1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等级,同时接受甲方GB/T(ISO9002)质量保证体系的有规定和要求。

  工程造价

.1单价:外运: 元/m3;内转: 元/m3。

.2如果乙方不能按时完成所承包工作量,外运按 元/m3,

  内转按 元/m3由甲方给乙方进行结算,原单价作废。

.3此价款已包括物价变动及政策性调价因素的费用,按合同工期要求及相关工期指令而发生的。赶工费,以及满足城建需要车辆冲洗费用(包括机械)运土中城建规定各种费用,办理各种政府要求的手续,但不限于如下:

  提供机械和人工进行基坑抽水(如必要)直至施工完毕后交给甲方。

.4计量方式和验收

.土方的数量按实际方量施工方案计算,由甲方报相关部门进行签订

  认可核实。

  第2条 图纸及资料

  乙方施工作图(或大样图/施工方案/质量保证措施)提供日期:

  甲方审定日期: (提供份数: 份)

  第3条 工程采用的标准规范及质量要求

  按《建筑工程施工规范及验收规范》(JGJ73-91)要求组织施工及验收。

  质量要求:该分项工程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第4条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4.检查施工进度计划完成情况。

  4.为乙方解决施工现场所需的用水、用电接口。

  4.按合同条款支付工程款项。

  4.协调乙方与其它专业之间在进度、施工质量、交叉施工、相互配合、文明及安全施工方面的相互关系。

  4.组织分项工程验收。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辞退甲方为其能力或行为已不能胜任本分项内相关工作的乙方的任何成员。

  乙方责任

  4.提供进场施工必备的有关资料和文件,证明其有能力承接工程资质的有关材料。

  4.组织能胜任该工程施工的项目管理班子和操作熟悉的作业人员,进场前乙方应向甲方附报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人,负责合同履行,指派 为专职质安员,监督施工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并接受项目部的质安部的质安管理分内工作。

.3执行甲方签发的技术质量指令,按甲方审定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方案及本合同的要求组织施工,确保按合同工期和质量要求完成所承担的工程。

.4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分承包管理办法、规定及各项现场管理制度。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及业主和甲方的监督检查。

.5服从甲方统一调度管理,按时参加生产调度会及工作协调会,并执行会议指令。

.6施工现场内,工程竣工交验前,乙方应配合专门的管理人员及相应的管理措施对自己的机械设备、材料物资等加强管理。如损失或被损坏,由乙方自行负责。

.7乙方应为甲方指定的其它乙方或业主指定分包方的工作提供一切合理的方便,并服从甲方统一协调。

  第5条 双方驻工地代表人及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甲方驻工地代表人:

  乙方驻工地代表人:

  乙方应接受甲方的合理指令、通知。甲方的指令、通知均以书面的形式由甲方代表签字后发给乙方。通知持有异议,应在签收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报告,甲方在收到乙方的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或维持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或错误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如乙方接受指令或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指令的工作,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论高低均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在施工过程中,如乙方的施工质量或施工人、财、物的投放无法满足合同要求,进度计划不能按期完成而影响工程总进度计划,且在限期内没有修正或弥补,除按合同违约条款执行外,甲方有权采取另行选择队伍进场施工等措施,以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第6条 工期延误

  对以下原因造成工期推迟,经甲方确认后,工期可顺延,但不予经济签证。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或甲方提出更改设计导致中断施工。

  下雨超过24小时以上不能施工。

  如遇地质条件变化,勘察报告与设计不符合而造成施工中断者。

  因天灾或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

  第7条 工程付款

  本工程按每月的施工进度款50%进行拨付,40%在甲方办完决算后支付,10%作为工程质保金。

  第8条 竣工结算

  乙方提交结算报告时间为竣工验收后三十天内。

  甲方批准结算报告的时间为收到乙方结算后三十天内审核完毕。

  第9条 安全施工

  乙方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对进场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遵守甲方制定的关于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乙方应做好作业区域的安全防护,给现场作业的工作人员提供足够的安全帽、橡胶鞋、安全带、安全鞋等安全劳动保护用品,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护工作。

  乙方应指派足够的负责安全的专兼职工作人员专门处理安全及防止人员在乙方分包区域的人身安全事故方面的问题。进入乙方作业区的所有人员(含来自甲方或其它乙方的人员)违反了文明及安全方面的规定,均应接受到规定的处罚,此类处罚甲方认同。乙方指定的安全人员应能胜任此项工作,并有权执行各种指示及采取防止事故发生的预防措施。乙方的安全员的任命应报甲方审批。

  乙方应对甲方为对工程安全而设置的标志、指令警牌、护栏、盖板、安全网板等做好保护并进行必要的加强维护。

  由于非甲方的原因造成自身或他人的安全事故,责任和费用由乙自行处理和承担。

  乙方承包此工程视为大包干,在施工中(包括转运)所发生的一切伤、病、残、亡等,甲方概不负责,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10条 文明施工

  乙方必要的生产场地仅限于指定的区域内进行,乙方的生活住宿问题在场外自行解决,作业区域及场内严禁生火煮饭及人员住宿。

  过程产品的保护和最终产品在验收前的成品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并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

  乙方在其施工区域摆放的机械设备必须整齐。保持清洁有序的施工场地。讲究卫生,不准随地大、小便。执行甲方有关管理规定,乙方文明施工达不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予以处罚。如乙方不能执行有关文明施工的内容,甲方有权安排他人整改,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11条 转让与分包

  本工程不得转让,未经甲方许可,本合同工程的任何一部份,乙方不得另行转包或分包。

  第12条 违约及处理

  1甲方代表不能及时发出必要指令、确认,不按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相应顺延工期,并按本合同有关条款承担责任和费用。

  1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损失。

  除《www.》双方另行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外,违约方承担上述责任后应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方违约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途终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二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终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和费用。以上违约按违约金额的10%计算。

  乙方工期违约责任:乙方不能按合工期(包括顺延工期)交工;逾期每天罚款1000元,此款在乙方的承包费中扣出。赔偿甲方各种损失(包括甲方内部的损失及来自业主方的全部罚款)。

  乙方质量违约责任:如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时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要求,则甲方在后期付款中扣留承包价款的10%的费用,直至到整体工程质量等级核定前达到合格标准或不影响整体工程评定后方可退回给乙方。

  竣工是指乙方承担的工程内容全部完成,乙方所承担的工程内容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整体工程通过验收。

  若乙方在施工阶段,用机械设备或组织不到位。甲方有权清退乙方,并按排其他土石方施工队伍进场,因此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13条 争议解决方式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以协商的形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有关经济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14条 其它事项

  1本合同由双方签订,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和竣工结算后,除有关修款仍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期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本合同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三份甲方执有。

  1本合同款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原则,要协商补充条款。

  发包方: 承包方:

  法定代表或委托人: 法定代表或委托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开户行: 开户行:

  帐 号: 帐 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简单土石方工程承包合同范本2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工程任务的全面完成,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 工程名称:

(二) 工程地点:

(三) 工程范围: 本合同土石方工程量约为立方米。

(四) 工程总造价:经双方确定本合同综合单价为全部工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万元,大写。

  第二条 工程期限

  根据双方协商工程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若发生了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时,工期顺延。

  第三条 工程质量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及资料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程验收时,应按图纸和验收标准执行。

  第四条 工程价款结算

(一) 本合同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按下列方式办理:

  本合同的工程量是暂定数量,待甲乙双方共同校定后作为最终结算的

  依据。如甲方提供的图纸和说明书与实际不符,按实际签证结算。

(二) 工程价款结算与拨付办法:

  第五条 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 因甲方提供施工图纸、地质勘察资料及地下隐蔽设施(包括水、电、煤气管道等地下管网设施等)不详、不及时或与实不符,除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偿付给乙方由此造成的误工或停工的实际损失;由此造成的第三方损失应由甲方负责。

  2、 甲方派代表在工地进行技术、质量监督、检查、办理有关施工签证、验收手续等,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

  3、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误工或停工,甲方应负责机械停置台班费及相应的实际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4、 工程变更:甲方应于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签订补充合同或另外办理施工签证。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5、 工程竣工后,甲方应组织专门人员在日内进行验收。

  6、 不按合同规定预付或结算工程款,除支付合同规定的预付或结算工程款外,还应按逾期天数,以每天按逾期款项的千分之五支付滞纳金。

(二) 乙方责任

  1、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地质勘查资料编制施工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后施工。

  2、 乙方应按照编制的施工方案严格组织施工。

  3、 乙方应制定安全措施,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如发生事故应由责任方负担。

  4、 乙方应合理组织施工和机械车辆调配,保证工程按期完成。工期每提前一天,甲方奖给乙方元,同奖同罚。

  5、 乙方应服从甲方工地代表的统一指挥。

  第六条 合同纠纷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从以下两种方式种选择其中一种(在所选项下打√,如选择仲裁方式,请注明具体仲裁委员会)。

  1、提交仲裁委员会( )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

  第七条 附则

(一)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行无效。

(二)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议定附加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三) 本合同正本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应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有关部门签证备案。

  第八条 附加条款

  发包方:(章) 承包方:(章)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简单土石方工程承包合同范本3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遵循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甲方将贵州省铜仁市松桃县盘信镇盘信科技工业园工程土石方开挖平场承包给乙方,责、权、利分清,就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一。 工程名称:盘信科技工业园。

  二。 工程地点:贵州省铜仁市松桃县盘信镇。

  三。 工程内容:乙方负责土石方开挖、爆破、回填、碾压及运送到甲方指定的1km范围,沿线道路清扫等工作。

  四。 工程量及计算方式:

  1、 土石方开挖工程量为150万立方米以上。

  2工程量计算方式:甲乙双方测量员实际测量核实后签认为准。

  五。 工程工期:甲乙双方签认的进场日期为准,工期为七个月,因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无法施工所耽误的工期经甲乙双方签认后,工期可顺延,否则超期甲方将罚款乙方,按叁万元每天计算,在当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扣除。

  六。 结算单价及支付方式:

  1、 单价:甲乙方现场签认的实际开挖方量,综合单价按19元/ m3 (开挖方量全按石方计算,此单价含元/m3的石方爆破价)计算。

  2、 支付方式:乙方在每月的25日上报工程进度,经甲方签认后15日内支付乙方80%的工程进度款,余下20%的工程进度款在拨付第二个月80%的工程进度款时一并支付,以此类推,直至工程完工后,甲方结清全部费用,甲乙双方互不拖欠。

  七。 甲方责任:

  1、 甲方负责派专人到施工现场进行质量进度监督与指导,乙方必须准确掌握高程,按甲方指定的深度开挖及回填。

  2、 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停工3天以上,经甲方签认后,补偿乙方:机械设备每台1000元/天、车辆每台200元/天、施工人员每人100元/天。

  3、 甲方承担乙方所需的临时设施搭建及租赁费用(此费用含水电费,按1000元每月包干计费)。

  4、 甲方负责交纳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费。

  七、 乙方责任:

  1、 乙方在进场后,自行组织机械设备及施工人员,机械设备燃料、维修材料及施工人员生活费乙方自行承担。

  2、 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无条件听从甲方的指挥和调遣,否则甲方按壹仟元每次罚款乙方,在当月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3、 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必须支付伍万元保证金给甲方,工程竣工后甲方退还乙方。

  4、 工程开工后,乙方中途退场,甲方不予乙方收方计量,且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无故停工,甲方将罚款乙方壹万元每天,在当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扣除。

  6、 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因乙方施工不当,违规操作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和所有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权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7、 乙方所开挖的土石方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施工规范验收标准。

  8、 乙方在施工及租赁当地居民住宅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当地乡归民约,否则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全权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9、 乙方在施工及结算期间不能提承包单价低,否则甲方罚款乙方按1000元/次计,在支付当月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此罚款。

  八、其他事项:

  1、 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签字后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希甲乙双方严格遵守,若单方面违约,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违约方承担。

  2、 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通过共同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则任何一方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3、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篇10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本着团结协作、紧密配合、分工负责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合同承包条例》的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项目及主要工程量: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五、开工时间:年月日;

  竣工时间:年月日。

六、工程价款:万元。

七、工程质量保证金:

  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缴纳工程总投资的10%,即万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待竣工验收一年后如数退还乙方。

  工程差额保证金:

  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缴纳20万元作为工程差额保证金,方可进行施工,待乙方进场30天后如数退还乙方。

八、工程付款办法:

  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乙方组织工作人员、机械设备进场,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总价的10%即万元作为进场款,正式开工后每月按乙方所报工程月进度经核定后支付工程量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后,除按规定扣留工程总价10%即万元,作为工程保修金(考验期一年)外剩余部分付给乙方,保修金待质量考验期满后付清给乙方。

九、设计资料提供:

  合同签订后由甲方提供施工图纸二份;(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

十、施工中甲方职责:

  1、负责建设期内协调土地占用、青苗、树木赔偿等以及其他需甲方协调的事宜。

  2、施工前向乙方进行技术和图纸交底及有关地址和地下埋设、设施资料的交待。

  3、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配合乙方进行施工质量监督管理、技术指导、办理现场签证。

  4、工程竣工后,指导施工方编制工程竣工资料、组织竣工验收工程。

  5、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6、因甲方提供的材料不到位而造成的工期延误,甲方应赔偿乙方的误工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十一、施工中乙方职责:

  1、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重要工序及隐蔽工程完工后,需经甲方验证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2、在施工过程中,须接受甲方的质量管理监督,听从甲方的合理化建议。

  3、施工所用各种建筑材料及设备等,须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并征得甲方认可,方能使用。

十二、材料供应办法:商品混凝土由甲方提供,其它材料乙方自行组织。

十三、工程质量:

  1、乙方工程必须按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施工技术要求以及有关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2、甲方施工技术负责人有权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合格的部分有权提出返工要求,乙方必须服从。

十四、工程设计变更和增减:

  施工如需进行设计变更和工程数量增减,必须经甲方同意,并将工程量的增减变化计入工程决算,增减量大影响和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十五、竣工验收工程完工后,由乙方提出验收报告,施工总结和有关资料报请甲方组织验收。

十六、竣工决算:

  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按有关规定和协议规定和协议条款提交工程量变化签证、有关质量检验报告、工程结算书及编制说明、施工总结、竣工图纸等,交由甲方审核,并配合甲方作好工程竣工资料整编,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和审核部门审批,最后以审核部门审核为准。

十七、违约的索赔:

  合同签字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应付给对方违约金,违约金按预计工程总价的5%付给,计人民币万元,如在施工过程中一方终止合同或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时,违约方还应向对方赔偿超出违约的金额。

十八、工程施工安全: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概由责任方承担和有关费用。

十九、纠纷解决:

  承包单位与发包单位发生合同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工程竣工资料交清,费用结算付清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余条款自行终止。

二十一、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其中正本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工程承包合同协议书范本 篇11

  合同编号:

  甲方(发包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方(承包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促使双方互相创造条件,搞好配合协作,多快好省地完成国家的基本建设任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第二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1、合同语言:

  2、适用法律法规:

  3、适用标准、规范:

  第三条 图纸:

  1、图纸提供日期:

  2、图纸提供套数:

  3、图纸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

  第四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国家(或各部委,或省,自治区,市政府,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工程项目表,申请建筑许可执照,计划任务书,初步设计,总概算等文件号。

  3、工程编号:;施工许可证号:;营业执照号:

  4、工程地点:

  5、工程范围: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筑安装面积共计平方米(各单项工程建筑安装面积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6、承包方式:(如按预算实行包工包料,属于乙方及甲方负责供应之材料,乙方将材料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时间、技术要求等用附表详细注明)。

  第五条 工程期限

  1、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为天(日历天),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表一)。

  2、开工前天,乙方向甲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3、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非乙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六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2、甲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必须以书面通知乙方其姓名、身份及所承担的任务。

  3、乙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专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分担的工作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

  4、乙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乙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未接的检查验收,乙方经质量检查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继续施工,甲方应予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用由甲方负责;不合格者,由乙方负责,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6、电气照明、通风、水暖、卫生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竣工后,必须按照等有关规定进行技术检验。属于单体试车,由乙方负责进行。无论由谁负责试车,双方均应相互配合,共同进行。试车中需要的动力、燃料、油料、材料、仪器、专用工具、技术劳务费用等,由甲方提供。其费用包括在定额内的,由乙方负担;定额中未包括的,由甲方负担。

  7、设备安装工程,由乙方会同甲方将已完工程(设备基础)向安装单位办理中间交工手续,并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8、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9、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甲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甲方管理,如甲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合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属施工原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乙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10、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不得动用,若甲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由于乙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1、工程交工验收后,土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采暖工程保修期为一个采暖期,水电工程保修期为半年。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乙方填写交给甲方。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在保修期内乙方拒不修理时,甲方可动用预留保修款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工程合同总价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元。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1)合同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变化;

(2)在合同工期内政策性调整所发生的材料差价、工资、费率及其它费用的变化;

(3)重大设计发生变更;

(4)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

(5)其它。

  第八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应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执行。

  1、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备料款,计人民币元;临时设施费,为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计人民币元,安装工程为人工费的%,计人民币元;材料设备差价元,分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金额。

  2、甲方收到乙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

  3、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待保修期满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乙方。

  4、如甲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乙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的违约金。

  5、确因甲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乙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

  6、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

  7、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甲方和经办银行审查,甲方在接到结算文件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可请求经办银行审定后拨款。

  第九条 施工准备

  1、甲方在开工前应办妥征地拆迁;申请领取建筑执照;清除施工场地范围内影响施工的原有管线,绿化等障碍物;解决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构件的堆放和中转场地,搭建大型临时设施用地);解决施工用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的接通;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设计图纸;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交底。

  2、乙方在开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和熟悉图纸,参与设计交底,编好施工图预算,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现场平面布置,搭建施工临时设施,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储备材料,加工构件,做好一切施工准备。

  第十条 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法:。

  2、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

(1)进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属统配、部管物资和二、三类电机产品,由甲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甲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甲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乙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甲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乙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除在“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明确由甲方供应外,其余材料均由乙方组织供应。

(4)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都要检查验收,签交物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甲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5)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6)具有合格证书的建筑材料、设备,任何一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一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供料一方负担。

(7)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双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材料人员失职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

(8)任何一方强迫对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于本工程的,都要签证记录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强迫一方负责。

  3、材料价差及实物价格的结算。

(1)甲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标,由乙方采购供货的,应根据指标的性质、发生的政策性调价等,以建筑安装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逐项计算出原价价差或预算价差,均由甲方负责补差。此价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价之内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费。

(2)甲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实物,按甲方提供实物时建筑安装材料价格结算价款。

(3)除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外,甲方指定厂家、品种让乙方购买和供应其所指定的材料、设备的,其价款按实结算。

(4)甲方委托乙方代购的材料、设备,按双方商定的价格,由乙方收取代购款包干使用,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一天内一次付清。

(5)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指标或实物,必须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设备,规格品种与实际需要不相符时,由乙方协助进行调剂串换使用,由甲方给付乙方劳务费元(或乙方不收取劳务费)。

(6)甲方供应的木材、成材指标或实物、硬杂木均按有关规定办理,其量差、价差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1、乙方在组织施工中必须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要根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求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

  2、在组织施工中,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造成乙方窝工、返工和材料、构件的积压倒运,劳动力,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1)施工中发现设计有错误或有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在七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准继续施工;

(2)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后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须经原批准单位审批同意,甲乙双方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施工。在设计变更尚未批准前,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3、在施工中由于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构件的倒运,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4、乙方要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作出记录方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隐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检查验收,并作好记录;重大或复杂隐蔽工程应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并办理隐蔽验收手续。如甲方与设计单位届时未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并应作好记录,甲方应予承认。如甲方以后提出检查时,检查结果不符合要求者,其检查费用由乙方负责;符合要求者,其检查费用由甲方负责。

  5、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甲方对某个单项工程提出加快提前完成而采取特殊施工方法时,因此所增加的各项施工费用,应由甲方负担。在组织施工前,甲乙双方应办妥改变施工方法的手续。

  第十二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

  1、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

  2、实行社会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其被授权范围(如果有):

  第十三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第十四条 甲方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和完成时间的要求:

  2、水、电、电讯等施工管线进入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3、施工场地内主要交通干道及其与公共道路的开通时间和起止地点: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

  5、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提供和交验要求:

  7、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8、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

  第十五条 乙方工作

  1、施工图和配套设计名称、完成时间及要求:

  2、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

  3、施工防护工作的要求:

  4、向甲方代表提供办公和生活设施的要求:

  5、对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的要求:

  6、成品保护的要求:

  7、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

  8、施工场地整卫生的要求:

  第十六条 奖励,惩罚与仲裁

  1、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和原设计单位同意方可施工,由此而节约的工程投资,百分之归乙方,百分之归设计单位。

  2、由于乙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应按该项工程的预算造价(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预算人工费计算),由乙方偿付给甲方万分之的违约金。如乙方采取措施提前竣工,每提前一天,由甲方付给乙方万分之的奖励。奖金由甲方收益中开支或从甲方节约的投资中支付。如甲方确无资金来源,可不实行奖罚条款,乙方应从全局出发,不因此推迟交工。

  3、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逾期不付,则视同贷款,拖延方应增付应付而未付款项的利息。

  4、施工合同由各级建设银行监督执行。施工中的经济纠纷,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根据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可以提交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仲裁。

  第十七条 工程负责人和工伤事故

  1、甲方派同志为驻现场负责人,乙方派同志为现场施工负责人,共同履行本合同的各项规定。

  2、乙方有责任教育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盗。在施工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得因此影响工程进度。

  第十八条 保修

  1、保修内容、范围:

  2、保修期限:

  3、保修金额和支付方法:

  4、保修金利率:

  第十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违约责任

  乙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2、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合同中第十六条关于建设工期提前或拖后的奖罚规定偿付逾期罚款。

  甲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3、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4、乙方验收通知书送达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5、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偿付乙方赔偿金。

  第二十一条 工程分包

  1、分包单位和分包工程内容:

  2、分包工程价款的结算办法:

  第二十二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10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因灾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4、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

  第二十三条保险

  1、乙方应为运至施工场地内的材料和设备办理保险。

  2、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3、保险事故发生时,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第二十四条 附则

  1、本合同条款如对特别情况尚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附则条款,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抵触。

  2、本合同订立之前双方签订的工程协议书,在签订本合同后,可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抵触之处,以本合同为准。

(1)预算审查手续,由建设单位将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图预算)送市建设工程合同预算审查处审查。要求鉴证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鉴证。

(2)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签订的施工准备合同(工程协议书),可做为本合同之附件。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3)招标工程,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签订合同。

(4)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协议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二十六条 合同份数

  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副本份数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承包合同 篇12

  发包方:单位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男(女),一九××年××月××日出生,现住。(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山林的管理,盘活集体资产,同时也为了通过盘活流动资金,化解不良债务。甲方经群众大会讨论通过,决定将凤凰村一组的山林进行发包经营,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以下协议:

  一、承包范围

(详见合同签订后办理的《林权证》为准)。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20××年,即从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

  三、承包金额及结算办法

  20××年共计金额为××万元整,于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

  四、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享有所有权,对荒山、坡地享有经营自主权,若需办理有关手续由乙方自己办理,否则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五、合同签订后,甲方应负责协助给乙方办理林权证,办理林权证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在承包期内,乙方可在承包范围内兴建临时性房屋以便于管理。

  七、(其它事项)。

  八、违约责任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变更而变动,若任何一方无故违约,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总承包金额××%的违约金。

  九、在承包期满后,若甲方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乙方在承包期内转包山林,并经发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内,若乙方发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承承包。

  十、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公证机关一份。

  甲方:

  法人代表:

  签字

  二0xx年××月××日

  乙方:

  法人代表:

  签字

  二0xx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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