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场地租赁合同9篇

时间:2023-07-28 09:40:45 合同

  【前言】本文是会员“ccupf5804”收集的办公场地租赁合同9篇,欢迎参阅。

办公场地租赁合同

办公场地租赁合同 篇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租凭甲方 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凭场地及用途

  乙方租用甲方等,用于办公用途.

  二、租凭时间

  乙方租凭甲方时间自年月日起,租凭 时间自年月日起,所租凭等地终止日期至 年月日。

  三、租凭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

  1、

  2、

  3、

  四、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在专用期间,甲方应确保场地设施安全

(二)在租用期间,甲方不得将租凭场地重复租凭给第三方。

(三)乙方因办公需要所产生的电费按表计费,按电业部门计价标准,据实核收。

  五、合同的解除及续签

(一)乙方不得利用租凭场地进行租凭用途以外的违法活动。

(二)甲乙双方因政策性因素不能继续履行协议,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办公场地租赁合同 篇2

甲方:一行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市联众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 市西南路原一行建筑公司办公楼一层480平方米、北面新建宿舍楼350平方米及新建钢棚144平方米,及其余附属院内场地,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双方商定房屋场地租期为60个月,自 20xx年4月1日起至20xx年 6月30日止(免费给乙方三个月的改造建设期)。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无条件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场地: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房屋、场地转租、分租、转让、转借他人的;

  2、利用承租房屋场地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达1个月的,并赔偿违约金¥ 元;

  4、从事商业行为所产生的噪音(参照GB 3096-9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空气污染或水质污染等妨碍周边小区居民正常作息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场地,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但租金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甲乙双方议定按(半年)交纳租金

  2、(月)租金:¥元/月

  合计元/(年),第一年的租金缴纳由乙方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一次性全额交付甲方,下一个半年租金元应在租金到期前一个月的15日支付给甲方,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政府有关部门监制的收款凭证,无合法收款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

  4、乙方需交纳¥:元房屋租赁押金。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全额交付甲方。合同期满或终止后无违约行为时一次性全额返还。

第四条 各项费用的缴纳

  1、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底数为 度,电表底数为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2、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3、使用该房屋场地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所有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 (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自己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4、由于租用房屋场地所发生的相关社会费用及义务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租赁期间的房屋场地的使用、修缮和改造

  1、甲方有义务向乙方交付无质量问题的房屋,双方在对房屋质量验收无问题后再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

  2、钢棚按照起吊3吨货载设计建设,乙方应在设计货载内安全使用该设施,起吊设备由乙方自行安装,证照由乙方办理,使用安全均由乙方负责。

  3、乙方装修、改造方案需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严禁乙方直接使用东面及南面砖木结构的危房,装修、改造费用及安全均由乙方负责。

  4、甲方将房屋场地交给乙方后,乙方其经营情况与甲方无关;租期结束或中途双方协商解除合同,乙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乙方装修或改造房屋的费用甲方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搭建的临时建筑留给甲方使用,产权归属甲方。

  5、乙方对租赁的房屋及场地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6、甲方修缮范围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7、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氏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有关制度,做好消防工作,乙方应在租赁场地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材,严禁乙方将租赁场地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8、在乙方租赁期间,应保持租赁场地内给排水的完好性,防止事故发生;同时应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在租赁期间内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及其它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9、租赁期内由于乙方故意、过失给邻居、物业或第三者造成伤害和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或修复责任。

  10、办公楼二楼以上属于甲方办公及生产车间,材料、设备需从院坝内由起重设备搬运到位,甲方有使用院坝内道路的临时通行权。

办公场地租赁合同 篇3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它是适市场经济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而形成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以下是整理的公司办公场地租赁合同模版5篇,欢迎阅读参考!

  公司办公场地租赁合同模版

(1)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等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1. 房屋位 ,面积 。

  2. 房屋产权为甲方所有。

  第二条 租期

  1. 租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2. 租期届满,甲方若继续出租乙方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租赁。

  第三条 租金

  1. 房屋租金为每年 元,每年付一次。

  2. 签订合同时乙方付给甲方押金 元,合同期满甲方退还乙方。

  3. 租期内未经协商一方不得变化租金。

  第四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保证房屋符合质量标准,能用于正常办公,否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2. 甲方应于租期开始前将房屋交予乙方,延迟交付应承担违约金。

  3. 甲方保证房屋证件齐全真实,无所有权、使用权纠纷,因出卖、抵押等产生的房屋权利纠纷由甲方负责,

  并承担由此给乙方带来的损失;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甲方赔偿损失。

  4. 甲方负担支付房屋物业费用。

  5. 甲方对房屋进行装修并提供供暖、供水、供电、电话、网络、消防设施,对自然损坏应及时进行修理。

  6. 房屋或其内设施非因乙方故意或使用不当而损坏,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3天内进行维修,若超过3天

  未维修应赔偿乙方因此所受损失;若乙方自行维修甲方应承担费用。

  第五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 乙方应及时足额缴纳房租,若超过月未缴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押金。

  2. 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如需改造房屋须经甲方同意。

  3. 乙方因工作需要并经甲方同意方可对房屋进行装修。

  4. 乙方自行承担水、暖、电、网、电话费用。

  5. 乙方保证对房屋进行办公用,不进行违法活动。

  6. 乙方应合理使用房屋及设施,因故意损坏或使用不当应承担修理或重换责任。

  7.租赁期内甲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

  8.租赁期满乙方不再续租则应自行搬离,但甲方应给予7天搬迁时间。

  第六条 任何一方若提前终止合同须提前月通知对方。

  第七条 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合同权利义务。

  第八条 因不可抗力如政府拆迁、地震造成房屋损坏双方互不负责,本合同自动解除。

  第九条 产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应在房屋所在地起诉,诉讼中除争议部分外合同其他条款

  效力不受影响。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日期:日期:

办公场地租赁合同 篇4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人与承租人就租赁场地从事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场地的情况

  出租人将租赁于承租人使用,具体包括: 。双方确认租赁场地面积为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 月,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对租赁物享有优先租赁权。

  第三条 租金

  租金共计元,按(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以(现金/支票/汇票)为租金支付方式。

  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

  1、出租人应按约定为承租人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承租人正常使用,承租人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场地内的各项设施。

  2、除该合同有明确约定外,出租人不得干涉承租人正常的经营活动。

  3、出租人保证所出租的租赁场地不存在任何现有或可能的法律缺陷,若因此问题给承租人的生产经营造成损失的,出租人应向承租人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4、除租金外,出租人不得向承租人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向有关部门缴纳的诸如:治安联防费、绿化费、道路硬化费、管理费、土地使用费等一切与承租人生产经营无关的费用均由出租人全部承担。

  5、承租人有权监督出租人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6、承租人应按约定支付租金。

  第五条 合同的解除

  1、出租人未按约定履行本合同义务致使承租人不能正常使用的,应减收相应租金,承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出租人赔偿相应的损失。

  2、承租人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协议的,应提前日书面通知出租人,经协商一致后办理解除租赁手续。

  3、在合同期内,出租人不能擅自解除该合同。

  第六条 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1、出租人应负责其提供的租赁场地及专用设施的维护,保证其符合承租人租赁使用的需要。

  2、承租人对租赁场地及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责任。

  3、在租赁期限内承租人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在不影响现有房屋结构的前提下有权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扩建,且无需征得出租人的同意。

  第七条 租赁场地的交还

  1、租赁期满未能续约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承租人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日内将租赁场地及出租人提供的配套设施交还出租人。

  2、承租人在交还租赁场地时,不需要对租赁场地恢复原状,对处于租赁场地内属于承租人所有的物品应由承租人负责清理。

  第八条 保密

  出租人保证对从承租人处取得的商业秘密(包括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违反保密义务的,出租人应承担承租人因此所受的全部损失。

  第九条 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场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出租人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如果场地无法复原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出租人应退还承租人相应费用,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首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依法向安徽省合肥铁路运输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份,出租方份,承租方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办公场地租赁合同 篇5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为保证《北京市市场场地租赁合同》(合同编号为)的顺利履行,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租赁场地从事经营中的有关知识产权问题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第一条甲方应当对乙方进行《商标法》等有关知识产权方面法律、法规的培训,在进货渠道及商标使用方面对乙方进行指导,提高乙方保护知识产权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第二条甲方有权收取乙方有关商品来源的证明文件并建立经营商品商标档案;有权审查乙方提供的商标注册证明以及其他认证标志证明的有效性、商标注册人的授权经营证明或代理关系证明以及其他证明进货渠道的凭证。

  第三条乙方在市场内经营商标侵权的商品,甲方有权予以制止,并配合工商等执法部门查清侵权商品的来源和数量,视情况对乙方采取市场公示栏曝光、停业整顿、没收保证金等措施;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签订的《市场场地租赁合同》。

  第四条乙方因销售商标侵权商品已被甲方处理过,再次销售商标侵权商品又被甲方发现、被有关执法部门查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的,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签订的《市场场地租赁合同》。

  第五条乙方应严格遵守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本补充协议的约定,配合甲方对其有关商品来源证明文件的审查。

  第六条其他约定: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办公场地租赁合同 篇6

  展场经营单位(下称“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承租展场单位(下称“乙方”):

  注册地址:

  办公地址:

  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主体

  甲方系依法取得座落于展览场地租赁经营权的法人。

  乙方系本合同约定的展会的主办单位。

  第二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双方签署生效。对依法需经政府部门审查的展会,本合同应自展会取得政府部门审查批准后生效。

  第三条 租赁场地

  甲方同意乙方租用位于,总面积为平方米的场地(下称“租赁场地”),用于乙方举办(展会全称)。

  第四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天。

  其中:进场日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展览日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撤离场地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每日使用租赁场地的时间为上午至下午。乙方和参展商可以在前述时间之前小时内进入展馆,在前述时间之后小时内撤离展馆。

  乙方需在上述时间之外使用租赁场地,应提前通知甲方。乙方超时使用租赁场地的,应向甲方支付超时使用费用。双方应就具体使用与收费标准协商约定,并作为合同附件。

  第五条 展览服务

  租赁期间双方可就以下方面选择约定租赁费用范围内基本服务:

  1)照明服务:

  2)清洁服务:

  3)验证检票:

  4)安保服务:

  5)监控服务:

  6)咨询服务:

  7)其他服务:。

  乙方如需甲方提供上述基本服务之外的服务或向甲方租赁各项设备,应与甲方协商,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费用,具体内容和收费标准应列明清单,作为合同附件。

  第六条 租赁费用

  租金的计算如下:

  场地类型

  租金/平方米/天

  面积(平方米)

  天数

  共计

  展览室内场地

  人民币/平方米/天或美元/平方米/天

  人民币或美元

  展览室外场地

  人民币/平方米/天或美元/平方米/天

  人民币或美元

  总计

  人民币或美元

  如果租赁场地实际使用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则租金根据实际使用的总面积作相应的调整。结算方式可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乙方按如下方式支付租金:

  支付日期

  签定本合同之日起天内

  年 月 日(进场日期前天)

  年 月 日(进场日期前天)

  展场租费比例

  应付款人民币或美元

  人民币或美元

  人民币或美元

  人民币或美元

  所有支付款项汇至如下帐户:

  以人民币支付:

  银行帐号:

  银行名称:

  银行地址:

  开户名称:

  以美元支付:(按支付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汇率中间价)

  银行帐号:

  银行名称:

  银行地址:

  开户名称:

  SwiftCod:

  对依法须经政府部门审查的展会因无法获得政府部门批准导致本合同无法生效的,乙方应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并按照下列规定向甲方支付补偿金。甲方在扣除补偿金后如有剩余租金,应返还乙方。

  解除合同时间

  补偿金

  租赁期限前 个月以上

  已付租金的 %

  租赁期限前 个月至 个月

  已付租金的 %

  租赁期限前 个月至 个月

  已付租金的 %

  租赁期限前 个月至 个月

  已付租金的 %

  第七条 场地、设施使用

  乙方应在租赁期开始前天向甲方提供经双方共同选择约定的下列文件:

  1)一式份的设计平面图,该平面图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a.电力及照明的用量,每个区域容量的布置图及分布供应点位置;

  b.电话位置分布图;

  c.用水区域或用水点;

  d.压缩空气的要求和位置;

  e.卫星电视/INTERNET设置图;

  f.甲方展馆内部及其周围红线范围内的其他布置设计。

  2)一份与展览有关的活动的时间表,包括展览会、开幕仪式、进馆、撤馆、货运以及设备使用等的时间。

  3)一份参展企业名录和工作人员数,并请注明国内和国外参展商。

  4)一份使用公共设施的内容,包括设备、家具、礼仪设施、贵宾室和其他服务。

  5)货运单位和装修单位名录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6)所有参展的展品清单,特别需要注明的是有关大型设备、大电流操作的展品及会产生震动、噪声的展品清单。

  7)

  为展览进行搭建、安装、拆卸、运输及善后工作及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进行上述活动时不得影响其他承租人、展览者在公共区域的活动。

  乙方不得变动或修改甲方的展馆的布局、建筑结构和基础设施,或对其他影响上述事项的任何部分进行变动或修改。在租赁场地的租赁期限内,乙方如需在甲方展馆内的柱子、墙面或廊道等建筑物上进行装修、设计或张贴,须事先得到甲方书面许可。

  租赁期间,双方应保持租赁场地和公共区域的清洁和畅通。乙方负责对其自身财产进行保管。

  甲方有权使用或许可第三方使用甲方场地中没有租借给乙方的场地,但不得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租赁场地。

  乙方对租赁期限内由乙方造成的对租赁场地、设施和公共区域的任何损害承担责任。

  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展览同期举办,登记大厅、广告阵地、货运通道等公共区域将由有关各方根据实际的租赁场地按比例共享。

  第八条 保证与承诺

  甲方保证与承诺:

  1)确保乙方在租赁期内正常使用租赁场地。

  2)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

  3)在甲方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租赁场地时,保证进入人员持有甲方出具的现行有效证件,并在进入前向乙方出示。

  4)协调乙方与同期举办的其他展览单位之间对公共区域的使用。

  5)配合乙方或有关部门维护展会秩序。

  6)

  乙方保证与承诺:

  1)在租赁期前天取得举办展会所需的工商、消防、治安等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并交甲方备案。

  2)在进场日期前天向甲方提供份展位平面图。

  3)不阻碍甲方人员因工作需要持有甲方现行有效证件进入乙方租赁场地。

  4)租赁期限届满,在撤离场地日期内将租赁场地恢复原状,返还向甲方租赁的物品并使其保持租赁前的状况。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在甲方建筑物内进行广告发布。发布广告如果涉及需要有关政府部门批准的,则负责申请办理相关审批并承担相关费用。若不能获得政府部门批准而导致展览无法如期举办,则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6)对乙方雇员或其参展者在租赁期内对甲方实施的侵权行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7)

  第九条 责任保证

  乙方应妥善处理与参展商之间的争议。在乙方与参展商发生争议,且双方无法协商解决时,争议双方可共同提请甲方出面进行调解。甲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主持调解。调解期间任何一方明确表示不愿继续接受调解,甲方应立即终止调解。甲方的调解非争议解决的必经程序。调解不成的,调解中任何一方的承诺与保证均不作为确认争议事实的证据。在调解中,甲方应维护展会秩序,乙方应配合甲方维护展会秩序。

  乙方应于租赁期开始前三十天按照本合同规定的租金总额的30%向上海市会展行业协会支付责任保证金,以保证乙方在与参展商发生争议并出现下列情况时承担相应责任:

  1)争议双方经和解达成协议,乙方承诺承担相应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2)经审判或仲裁机关调解,争议双方达成调解,乙方承诺承担相应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3)审判或仲裁机关对争议作出终审或终局裁决,乙方被裁决构成对参展商合法权益的侵害,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乙方在支付责任保证金后三天内应向甲方提供责任保证付款凭证。

  第十条 知识产权

  乙方为推动其展览进行对甲方名称、商标和标识的使用,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如有违反,甲方保留追究乙方侵权责任的权利。

  第十一条 保险

  1乙方应在进场日期之前向保险公司投保展馆建筑物责任险、工作人员责任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将甲方列为受益人之一,并向甲方提供保险单复印件。

  1保险公司的理赔不足以支付甲方所受损失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追偿。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甲方有下述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按照本合同

  条向甲方主张违约金:

  1)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提供租赁场地,经乙方书面催告仍未提供的;

  2)未按本合同第条提供基本服务,经乙方书面催告仍未提供的;

  3)未按本合同(5)条维护展会秩序,致使展会因秩序混乱而无法继续进行的;

  4)

  乙方未按期支付到期租金,应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金额万分之的违约金,付至实际付款或解除本合同之日。

  乙方有下述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按照本合同

  条向乙方主张违约金:

  1)未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场地租金、设备租赁、额外服务及超时场地使用等各项应付费用,经甲方催告后天内仍未支付的;

  2)国际性展会违反本合同规定,擅自变更展题,经甲方催告后仍未纠正的;

  3)未按(1)条规定向甲方提供办展所需的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经甲方催告后仍未纠正的;

  4)违反本合同规定,擅自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或标识,经甲方催告后仍未纠正的;

  5)未按本合同条支付责任保证金,经甲方催告后仍未纠正的;

  6)

  本合同、条规定的违约金列明如下:

  违约行为发生时间

  违约金

  租赁期限前 个月以上

  已付租金的 %

  租赁期限前 个月至 个月

  已付租金的 %

  租赁期限前 个月至 个月

  已付租金的 %

  租赁期限前 个月至 个月

  已付租金的 %

  租赁期限前 个月至租赁期届满

  已付租金的 %

  以上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就超额部分损失向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守约方根据、条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应在违约行为发生后天内书面通知违约方,否则视为守约方放弃合同解除权,但不影响守约方向违约方主张违约金和赔偿责任。

  甲方违约的,应在收到乙方解除本合同书面通知之日起天内返还乙方已付租金,并支付违约金。乙方违约的,甲方应在乙方收到甲方解除本合同书面通知之日起天内将已扣除乙方应付违约金后的剩余租金返还乙方。

  除本合同、条约定外的其他违约行为造成守约方损失,违约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变更与解除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变更与解除。

  国际性展会变更展题,须取得政府审批机关的批准,并向甲方提供。

  双方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方应提前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对方,相对方应于收到通知后天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变更或解除方,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违反本条规定提出协商变更或解除的,相对方有权拒绝。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因执行本合同而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应于一方向另一方书面提出请求后立即举行。如在提出请求后三十天内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双方可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并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1本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发生了无法预见、无法预防、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的不可抗力事件,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推迟履行合同。

  1本合同1条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以下范围:

  1)自然原因引起的事件,如地震、洪水、飓风、寒流、火山爆发、大雪、火灾、冰灾、暴风雨等;

  2)社会原因引起的事件,如战争、罢工、政府禁令、封锁等。

  3)

  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对方,通报不可抗力详尽情况,提交不可抗力影响合同履行程度的官方证明文件。相对方在收到通知后天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不可抗力发生方,逾期不回复的,视为同意不可抗力发生方对合同的处理意见。

  在展会尚未开始前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应当解除,已交付的租金费用应当返还,双方均不承担对方的损失赔偿。

  展会进行中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应当解除,已交付的租金费用应当按返还,双方均不承担对方的损失赔偿。

  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需迟延履行的,双方应对迟延履行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若双方对迟延履行无法达成一致,应按、条规定解决。

  第十六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订立、履行、终止及其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

  第十七条 附件及效力

  双方同意作为合同附件的文件均是本合同重要且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同时生效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信息披露

  甲方可以网页等形式对外公布本合同约定的展览会名称、馆号和展览日期等相关信息。乙方若调整展会名称、展览日期等内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因乙方未通知甲方致使甲方对外公布的展会名称、展览日期与乙方调整后的不一致,甲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第十九条 保密

  双方对基于本合同获取的相对方的办展资料、客户资源等商业信息均有保守秘密的义务。除非相对方书面同意,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双方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披露该等信息。

  第二十条 通知

  本合同规定和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联络均应按照收件的一方于本合同确定之地址或传真发出。上述联络如直接交付(包括通过邮件递送公司递交),则在交付时视为收讫;如通过传真发出,则在传真发出即时视为收讫,但必须有收件人随后的书面确认为证;如通过预付邮资的挂号邮件寄出,则寄出七天后视为收讫。

  第二十一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订立补充条款或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办公场地租赁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租赁场地进行促销宣传活动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推广产品:

  二、双方权利与义务

  1.协议期间乙方负责为甲方带给活动期间场地的清洁及保安工作,乙方为甲方带给千瓦平米电量、电源线及接线设备。

  2.活动期间,乙方为甲方带给甲方所需的志愿者名,甲方有义务对乙方所带给的2名志愿者进行培训,乙方要派名志愿者帮忙甲方布置和清理活动现场,并且乙方志愿者要帮忙甲方做问卷调查等推广活动。

  3.活动期间,甲方应严格按照乙方规划位置布展,不得私自扩张面积或转租。

  4.乙方要服从甲方对活动的安排及管理,活动中如有未经甲方许可事宜,且经甲方劝阻乙方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负违约职责,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甲方需在活动前五天签署合同并将全部合同费用及活动方案交于乙方,如甲方签署合同后,活动举办前个工作日内未能交付全部合同费用,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6.乙方在活动前务必进行活动宣传,张挂条幅、升空气球、飞艇、彩虹门等和散发气球、宣传资料等同类产品,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7.合同一经签署,如因甲方原因向乙方提出撤销活动之要求(除恶劣天气因素),甲方须承担违约金,违约金额为全部活动费用的%如因乙方原因提出取消甲方活动要求(除校园及上级单位的强制命令、自然不可抗力因素、合同到期),乙方需承担违约金,违约金额为全部活动费用的%。

  三、活动中如发生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签约人:签约人:

  代表:代表: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办公场地租赁合同 篇8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合同有效期:

  出租方: 甲方:

  租赁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达成以下煤场租赁及装载机使用协议。

  一、价格与结算方式:乙方使用甲方煤场( )以乙方货车卸到甲方煤场的.吨位结算,乙方应支付甲方捌元/吨的租赁场地费和装载机费用。两样总和捌元/吨。(注明:甲方负责的装载机每吨为叁元人民币,场地费用为五元一吨煤,如装载机费用提高时,由甲方在煤场租赁费用每吨五元中提取,贴补给装载机主人,与乙方无关)。

  二、在租赁期间,甲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装载机24小时随时按乙方要求使用。

  三、甲方应保证在乙方租赁期间为乙方提供充足的场地,以供乙方卸煤与配煤使用。

  四、甲方为乙方驻场免费提供住所一间(二楼房间),租赁期间甲方应对其生活和工作上予以配合,提供相应便利。

  五、当地工商、税务、环保等相关政府部门的协调工作

  由乙方完成,产生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各分担一半。甲方应保证乙方在租赁期间能够顺利使用煤场。

  六、甲方应保证在其煤场装载,卸车时所发生的塞车、不能按时装卸时,应积极配合协商,能够尽快、顺利装卸工作。

  七、甲方要完善院墙及大门设施,防止放煤期间偷盗事故发生,如有车中扫煤为由擅自闯入者,由甲方负责驱逐。

  八、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必要时签订补充协议,以补充协议为准。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电话: 电话:

办公场地租赁合同 篇9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人与承租人就租赁场地从事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场地的情况

  出租人将租赁于承租人使用,具体包括: 。双方确认租赁场地面积为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 月,即从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对租赁物享有优先租赁权。

  第三条 租金

  租金共计元,按(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以(现金/支票/汇票)为租金支付方式。

  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

  1、出租人应按约定为承租人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承租人正常使用,承租人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场地内的各项设施。

  2、除该合同有明确约定外,出租人不得干涉承租人正常的经营活动。

  3、出租人保证所出租的租赁场地不存在任何现有或可能的法律缺陷,若因此问题给承租人的生产经营造成损失的,出租人应向承租人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4、除租金外,出租人不得向承租人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向有关部门缴纳的诸如:治安联防费、绿化费、道路硬化费、管理费、土地使用费等一切与承租人生产经营无关的费用均由出租人全部承担。

  5、承租人有权监督出租人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6、承租人应按约定支付租金。

  第五条 合同的解除

  1、出租人未按约定履行本合同义务致使承租人不能正常使用的,应减收相应租金,承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出租人赔偿相应的损失。

  2、承租人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协议的,应提前日书面通知出租人,经协商一致后办理解除租赁手续。

  3、在合同期内,出租人不能擅自解除该合同。

  第六条 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1、出租人应负责其提供的租赁场地及专用设施的维护,保证其符合承租人租赁使用的需要。

  2、承租人对租赁场地及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责任。

  3、在租赁期限内承租人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在不影响现有房屋结构的前提下有权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扩建,且无需征得出租人的同意。

  第七条 租赁场地的交还

  1、租赁期满未能续约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承租人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日内将租赁场地及出租人提供的配套设施交还出租人。

  2、承租人在交还租赁场地时,不需要对租赁场地恢复原状,对处于租赁场地内属于承租人所有的物品应由承租人负责清理。

  第八条 保密

  出租人保证对从承租人处取得的商业秘密(包括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违反保密义务的,出租人应承担承租人因此所受的全部损失。

  第九条 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场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出租人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如果场地无法复原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出租人应退还承租人相应费用,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首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依法向安徽省合肥铁路运输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份,出租方份,承租方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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