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租赁合同7篇

时间:2023-07-29 13:36:09 合同

  【前言】本文是热心会员“cprcc00”分享的门面租赁合同7篇,供大家阅读。

门面租赁合同

门面租赁合同 篇1

  编号:

  本合同当事人 :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个人简单):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 个人的基础上,就甲方合同格式将其拥有的门面房出租给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门面描述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门面位于市区(县)

,该门面建筑面积共平范本简单版方米。

  2、门面房内附属设施:

  二、租赁房屋用途

  1、乙方租赁房屋作为商业门面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门面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 年 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为 年。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第一年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写好的范本,租金支付方式 现金支付 。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个人。甲方应在乙方支付元押金或第一年租金合同格式规范之日起将上述房屋钥匙及使用权交付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门面能够从事商业经营。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个人简单)给任何第三方;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3、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对所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

  4、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添置的用于经营的所有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未能移动、拆除的设样板备设施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十五 日内搬离。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承担门面自然损合同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个人简单破坏门面原主体范本简单版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房屋进行装修,甲方不得干涉。

  3、在租赁期内,因租赁门面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物怎么写业管理费等,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

  4、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租金。

  七、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在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七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拒不维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范本简单版全状态。甲方要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的,应提前 七 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合同格式时,乙方应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挠养护、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4、在租赁期间,甲方需要对该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方负有告知乙方的义务。具体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在条款合同格式规范中另行商定;

  5、乙方需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

  八、续租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赁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 半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约定情形,结合实际情况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九、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 十五 日内应返还该房屋,未写好的范本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 七十七元/日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

  2、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返还该房屋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合同格式清各自的费用,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十、转租、转让和交换

  1、在租赁期间,乙方再转租房屋须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转租期间不将该房屋承租权转让给他人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交换使用。

  十一、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 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 十五 天以上的;

(2) 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或用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3) 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转租或转让承租房屋的;

(4) 从事合同大全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租赁房屋 十五 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间,如甲方因该房屋或房屋范围内的土地与第怎么写三方发生纠纷或甲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涉及到该房屋及房屋范围内的范本简单版土地,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超过七 天的;

(3)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擅自将出租的房屋用于抵押或转让给第三方的;

(4) 租赁房屋主体结构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属怎么写设施严重受损,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在租赁期间,乙方承租的门面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

(4)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造成本合同在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

  4、在租赁期间,租赁合同被解除的,本合同也随之终止,因本合同终止使 个人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 五 倍个人简单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支付的违约金合同下载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但下列情况除外:

(1)该房屋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2)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或者拆迁的;

(3)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个人简单危险房屋的;

(4)甲方已被告知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合同大全现被处分的。

  十二、违约责任及赔偿

  1、符合本 个人合同第九条第项的约定,非违约方有权解合同大全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按当年租金的 1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合同格式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应如期交个人简单付租金,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 1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怎么写应赔偿经济损失合同大全;

  3、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还,甲方有关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 1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合同大全失。

  十三、其他条款

  1、在租赁期间,乙方所缴纳的水费、电费、房租等交于甲方的各种费用,甲方应给乙方开相应的收据。乙方因房屋使用所缴纳的其他费用,乙方应将相应收据复印件交于甲方;

  2、甲、乙双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待双方同意后,方可办理手续。若甲方违约,除要负责退还给乙方相应期限内的房租外,还需支付给乙方上述金额(未到期限的房租金)

  10% 的违约样板金,反之,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租金;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版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连补充条款及附件共 四 页,一式 两 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 一 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其他约定

  租赁期间的水费、电费(其中水元/吨 ,电元/度)无特殊情况约定不变。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电话:

  电话: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产权证样板号:

  代表人/代理人: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日期:年月日

门面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商铺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物的状况

  1-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商铺系坐落在街号(以下简称该商铺)的在建建筑。该商铺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现双方约定按平方米标准计算。

  1-2甲方为该商铺的房地产权利人,有全部的、无任何瑕疵的法定权利、权限和能力签署本合同,享受和承担本租赁合同所保证的权利和义务。

  1-3以下内容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商铺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商铺的验收依据:

(一)有关该商铺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

(二)现有装修标准、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

(三)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租赁期满后附属设施的归属问题

(四)其他甲乙双方认为应另行约定的有关事宜。

二、租赁物的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诺,对所租赁商铺的使用范围与乙方的经营范围相符。乙方经营范围进行调整的,该商铺的使用范围也可进行相应调整,须征得甲方同意。

三、租赁期限

  3-1除非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合同,本合同商铺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商铺,乙方应如期返还(双方均有意续租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的除外)。

四、租金支付

  A-1该商铺的租金采取固定租金的方法,按建筑面积平方米月或个月计算(第至第年优惠平方米建筑面积按平方米计算)。第年至第年每月每平方米租金为元,每年年租金为元(元平方米);第年至第年每月每平方米租金为元,每年年租金为元(平方米);第年至第年每月每平方米租金为元,每年年租金为(元平方米);第年到第年每月每平方米租金为元,每年年租金为元平方米。

  A-2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定后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个月租金(以第一期租金计算),以后每年支付一次,起租前15天内交清下年租金,以此类推。

  B、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底数为度,电表底数为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五、商铺的装修及维修

  5-1甲方允许乙方按其经营需要,在不影响商铺主体结构的前提下,自行设计并装修。乙方应在装修之前向甲方提交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作出决定。乙方提交的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未经甲方书面认可并经有关部门审批通过的,乙方无权擅自进场装修。对于乙方提交的装修方案,甲方应在15天内给予明确的书面答复决定。

  5-2除本合同及其附件规定之外,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如影响出租房屋主体结构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的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如不影响出租房屋主体结构的,可自行进行,无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归乙方所有,维修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水电的安全约定

  因乙方是和前面的承租人董随义谈好的转让事宜,甲方都没有参与!对商铺的设施,包括水电的铺设和布置,由乙方根据商铺经营需要自行改造铺设水电路线,所以对水电安全引起的任何损失和水电导致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营业执照注销约定:

  1、乙方合同到期或者终止合同,应注销或迁移营业执照,甲方确认后退还交房押金。

  2、如果是乙方转让给新的承租方,要先行注销或迁移营业执照,等待新的承租方营业执照办理下来后,甲方确认后退还交房押金。

七、甲方的权利、义务

  7-1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7-2甲方交付商铺的日期不晚于年月日。

  7-2租赁期内,甲方不得无故干涉乙方的经营自主权。甲方在遇到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时,可在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进入该商铺。

  7-3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商铺的,应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7-4租赁期内,如果甲方将该商铺出售给第三方的,应将本合同出示给受让方,并确保乙方拥有连续完整的租赁权。

  7-5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营业所需的各种材料(如有需要)及其它国家规定的申报手续或经营执照,协助乙方提供报批所需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等。甲方对此类协助不另行收费。

八、乙方的权利、义务

  8-1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租金。

  8-2乙方负责申报及缴纳因经营所产生的各种税费。

  8-3租赁期内,乙方承担使用该商铺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空调、通讯、设备等费用,按其独立安装的表具度数和政府规定的标准计算。

  8-4乙方拥有完整合法的经营自主权。

  8-5乙方对商铺招牌的设计和安装应当遵守甲方或物业的统一规定,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8-6乙方负责租赁期间商铺内的人身、财产的安全。对于因在租赁商铺内发生的任何事故,包括但不限于斗殴、火灾、烟雾、水浸或任何物质的溢漏等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乙方承担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但因租赁物自身原因导致的除外。

  8-7为避免以上条款事由的发生,乙方应购买合适的保险。

  8-8没有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乙方如需转租时,不得私自和他人(第三方新承租人)签订合同。应告知甲方,经甲方同意,甲方重新和新的承租人签订合同。

  8-9租赁期间,乙方应服从甲方或物管公司统一的物业管理,并承担物业管理费(包括:公共区域提供水、电、清洁、保安、园艺、垃圾清运、房屋管理所需的费用)。物业管理费按元/平方米?月收取。

九、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9-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的,可以变更本合同。

  9-2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都无权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违约方承担下列相应的违约责任外,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自守约方发出书面通知书之日起即行解除: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商铺,经乙方书面催告后日内仍未交付的。甲方应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二)甲方交付的商铺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商铺存在缺陷,危及乙方人身、财产安全的。甲方双倍返还定金。

(三)租赁期内,该商铺被鉴定为危房且按照法令不得用于出租的。甲方双倍返还定金。

(四)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乙方提交的装修方案,或该方案未经有关部门审批通过的,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15天内,乙方可以解除本租赁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如因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乙方提交的装修方案而解除合同的,甲方还须同时双倍返还乙方已交付的定金。

(五)乙方利用商铺从事非法活动的。

  违反本条款第一、二、三四项的,乙方应向甲方按月租金的倍(以第一年的租金标准计算)支付违约金。

  9-3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商铺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被提前收回的;

(二)商铺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三)非甲方原因造成该商铺毁损、灭失的;

十、违约责任

  10-1租赁期内,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或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已提前交纳的租金不作退回,且应向甲方赔偿未到期租金的%作为违约金。甲方提前收回房屋的,应向乙方赔偿未到期租金的%为违约金。

十一、其他

  11-1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效力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2若本合同的部分条款被认定为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11-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和本合同规定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11-4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提交徐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11-5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两份,另一份交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五份协议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章或按压指纹后生效。

  出租方(签章)承租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门面租赁合同 篇3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公司将位于路号间门面承租给乙方经营,为规范甲乙双方的行为,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门面出租协议:

  一、乙方承租甲方门面前,必须取得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并符合经工商部门审验的经营项目,非本地常住人口同时应具有身份证、暂住证、计生证、流动人口证等有效证件,并将所有证件的复印件交于甲方。

  二、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应向甲方交纳元的门面押金,该押金不得用来抵减门面租金,乙方如能在合同期内全面履行本合同,到期后甲方全额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息)。

  三、合同签定后,中途不允许将门面退还甲方,否则押金不予退还。乙方在承租期内不得私自将门面转让他方经营,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转让门面,必须经甲方同意,甲方每次收取元的转让管理费。如私自转让,则对乙方处以元的罚款(在押金中扣除),并对新承租户主处以元的罚款后,提高房屋租金的%,重新签订租赁协议。

  四、门面租金为每月元,乙方必须先交钱后租房,月底时先将次月的门面租金交清,决不允许拖欠,如有拖欠,第一次给予元的罚款在押金中扣除(不抵减租金),再有发生则甲方有权收回门面另行出租,并没收押金。

  五、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规、法令和政策,搞好综合治理,服从各管理部门的管理,在经营范围内合法经营,如违法乱纪,不服从管理,所造成的后果一概由乙方自负,后果特别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押金。

  六、乙方在承租期内,其工商管理费、税金、水电费、设施维修费、卫生费(如到收费厕所大小便)等费用一律自理。从事餐饮业的业主,应注意搞好环境卫生,特别是要保证下水道的畅通,如下水道堵塞则由对该下水道堵塞有影响的餐饮业主共同出资疏通。

  七、乙方在承租期内要搞好防火、防盗、“门前三包”等各项工作,如因乙方“门前三包”不合格导致甲方受到管理部门处罚,甲方对乙方处以元的罚款,在押金中扣除。发生责任事故造成自身和他方损失的概由乙方负责,后果特别严重的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八、乙方在承租期限内要妥善保管好甲方的各种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在押金中扣除),不允许对门面的整体结构进行改造(如打墙、开门、开窗等),如需对门面进行外观装修,则应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收回门面,没收押金。

  九、本协议有效期为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甲方原则上保证乙方的经营期限,如若在此期间国家宏观政策上有重大变化、当地政府对城区重新规划、甲方在经营上有重大举措需提前收回门面时,甲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合同终止后不得向甲方提出补偿要求。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到期后,甲方对门面招标,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甲方:

  乙方:

  年月日私人门面出租合同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经协商甲方愿意将经营、管理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达成一致协议:

  第一条 甲方将 铺面出租给乙方,作为经营场所。

  第二条 租金、押金交纳期及方式

  1、租用期限两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第一年使用费为人民币¥ (大写: )

  第二年使用费为人民币¥ (大写: )

  3、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一次性支付全年租金后使用,水电费押金一万元,合同到期时乙方不在租用甲方铺面交清一切水电费后,甲方退回水电费押金。

  第三条:水电费、保洁费、电话费和维修费的缴费办法:

  1、管理费、保洁费、水电费:由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2、维修费:租赁期间,乙方导致租赁物有关的设施损毁,维修或更换费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铺面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征得甲方的同意,付清所有费用并办理有关手续后,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方可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注明,不得转让给有油烟餐饮经营商。

  第五条:乙方的职责

  1、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拖欠,甲方有权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滞纳金每天按实欠租金和费用的3%收取

门面租赁合同 篇4

  出租方(下称甲方) :联系电话:

  承租方(下称乙方)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按照互利、互惠、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以下协议:

一、租赁内容

  1、甲方将位于市区号门面租赁给乙方。甲方对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

  2、甲方租赁给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使用面积为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为经营使用,其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

  3、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房间内有:消防设施及供配电等设备。上述设备的运行及维修费用,包含在租金之内,乙方不再另行付费。

二、租赁用途

  1、乙方租赁门面作为商业门面使用。(不得用于汽车修理、酒店、废品回收等脏污严重的行业)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门面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暂定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先付后住。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第一年租金为元,然后每年租金在上年的基础上递增5%,租金提前一个月支付,每半年支付一次。

  2、在租赁期内,因租赁门面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3、为保证合同的履行,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元。租赁期满,若乙方无违约行为,本保证金由甲方不计利息全额退还乙方。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第一年上半年租金之日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门面能够从事商业经营。

  3、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对所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

  4、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所有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30日内搬离。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承担门面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破坏门面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房屋进行装修,甲方不得干涉。

  3、乙方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税收、债务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不得利用上述房屋从事非法经营及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5、按本协议约定按时支付租金。

七、门面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在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门面及其附属设施因质量原因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15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门面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门面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

  3、乙方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门面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甲方或出租人要对该门面进行检查、养护的,应提前15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挠养护、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4、在租赁期间,甲方需要对该门面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方负有告知乙方的义务。具体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在条款中另行商定。

  5、乙方需装修门面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

八、续租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门面,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赁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二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约定情形,结合实际情况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九、门面返还时的状态

  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日内应返还该门面,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门面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500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该门面占用使用费。

  2、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返还该门面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的费用,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十、转租、转让和交换

  1、在租赁期间,乙方再转租门面须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转租期间不将该门面承租权转让给他人或与他人承租的门面交换使用。

十一、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 15 天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租赁门面的结构或用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3)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转租或转让承租门面的。

(4)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租赁门面20天以上的。

(2)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擅自将出租的门面用于抵押或转让给第三方的。

(3)租赁门面主体结构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租赁期间,乙方承租的门面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

(3)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该门面及其附属设施损坏,造成本合同在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

  在租赁期间,租赁合同被双方同意解除的,本合同也随之终止,甲方应退回剩余租金。如系单方面原因被解除的,违约方应赔偿另一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十二、违约责任及赔偿

  1、甲、乙双方签订的门面房租赁合同。乙方已交纳定金后,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如数向乙方移交出租房屋及设备,属于甲方违约。甲方每天按年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延期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向甲方索回延误期的定金,直至全部收回终止合同。

  2、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单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权拒绝支付超额租金。

  3、任何一方单方面取消、中断合同,应提前二个月通知对方。

  4、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支付所有应付款项属于乙方违约,每逾期一天,除付清所欠款项外,每天向甲方支付所欠款1%的违约金。超过60日甲方有权采取措施,收回房屋。

  5、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不视为违约。甲方应将乙方已预交的租金退还给乙方。

  6、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营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十三、其他条款

  1、在租赁期间,乙方所缴纳的水费、电费、房租等交于甲方的各种费用,甲方应给乙方开相应的收据。

  2、甲,乙双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待双方同意后,方可办理手续。若甲方违约,除要负责退还给乙方相应期限内的房租外,还需支付给乙方同等金额的违约金,反之,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租金。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连补充条款及附件共 页,壹式两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门面租赁合同 篇5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订立本租赁合同。

  一、租赁内容

  第一条:甲方将其位于市路号的店铺租赁给乙方作商业经营用途,经营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甲方对所出租的店铺具有合法产权。

  第二条: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店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使用面积为平方米。甲方将该店铺交付乙方使用时,店铺结构及配套设施为:。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或破坏以上店铺结构及配套设施。乙方因装修店铺需改变店铺结构或原有配套设施时,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

  二、租赁期限

  第三条:甲乙双方商定,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个月。

  第四条:乙方有如下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提前中止合同,收回店铺。

  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店铺转租,转让或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乙方利用该店铺从事非法活动或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拖欠租金累计超过天的。

  第五条:合同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店铺,则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享有优先承租权。乙方如有意续租,可于合同期满前30天向甲方提出,双方另行协商,订立新的租赁合同。

  三、租金,保证金及其它费用

  第六条:甲乙双方商定,租赁期内该店铺的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整($元)。

  第七条:租金按月计算,按月收付。乙方在每月日前将本月度租金以现金或转帐方式一次交付到甲方。

  第八条:乙方未如期交付租金时,每逾期一天,甲方有权按乙方实欠租金总额的%加收滞纳金。乙方累计拖欠租金超过天的,甲方可按本合同第四条提前终止合同,收回店铺,并有权继续向乙方追收所欠款项或没收乙方保证金以抵欠款,直至足额抵偿乙方所欠全部款项为止。

  第九条:订立本合同后甲方将店铺交付乙方使用时,乙方一次向甲方交纳相当于个月租金总额共计人民币元整($元)的保证金,合同期满或双方解除合同之日,如乙方没有违约,甲方需将该保证金一次退还乙方。

  第十条:合同期内,政府对租赁物征收的有关税项,由甲方负责缴交。

  第十一条:合同期内,该店铺的物业管理费,治安费,卫生费,电费,水费及经营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一概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如期足额缴交上述应缴费用,如因乙方欠费造成向甲方追缴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缴或在乙方保证金中扣除。

  四、双方的责任和权利

  第十二条: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1、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店铺及配套设施在交付乙方使用时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

  2、按公共契约负责店铺结构维修和保养,凡遇政府部门要求需对店铺或配套设施进行改造时,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3、负责协调本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并为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及相关手续。

  4、对乙方所租赁的店铺装修或改造时的方案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

  第十三条: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1、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对所租赁的店铺及配套设施拥有合法使用权。

  2、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经营。

  3、乙方不得在租赁的店铺内贮存危险,易燃,违禁物品。

  4、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不得无故拖欠。

  5、乙方在承租的店铺内需要安装或者使用超过水,电表容量的任何水电设备,应事前征得甲方同意,并由乙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增容手续,费用由乙方负担。

  6、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以合理防范措施,保护租赁店铺及配套设施的完好无损(自然折旧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店铺的结构及用途,如确需要,需经甲方同意后才可进行。如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租赁店铺及其配套设施损毁的,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甲方相关损失。

  7、租赁期满或者解除合同时,一切嵌装在房屋结构或者墙体内的设备和装修,乙方一律不得拆走,甲方不以予补偿。

  8、租赁期满或者解除合同时,由甲乙双方共同检查店铺和配套设施,检查无异议后,店铺交还甲方。如发现有损坏的,则在乙方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五、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变更

  第十四条:合同期内,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产权人)变更,企业迁址,合并,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变更,合并后的一方即成为本合同当然执行人,并承担本合同的内容之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合同期内,乙方如欲将租赁的店铺转租给第三方时,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由三方书面确认,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继续履行本合同。

  六、违约及处理

  第十六条: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的,均视为违约。

  第十七条:单方违约的,守约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违约方必须在天内向守约方赔付相当于个月租金总额的违约金,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额外经济损失的,要在天内一次给予赔偿。

  第十八条:违约方逾期向守约方赔付违约金或逾期向守约方赔偿经济损失的,每逾期天,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加收实欠违约金总额1%或(及)实欠赔偿金总额%的滞纳金。

  第十九条: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不视为违约,双方互免承担违约责任。

  七、合同生效及纠纷处理

  第二十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通过协商议定,制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发生合同纠纷,应采取平等协商的方式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租赁的`店铺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或依法向店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门面租赁合同 篇6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店铺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店铺基本情况

  甲方将坐落于,占地面积平方米,另附配套设施有的店铺出租给乙方。用途(以乙方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店铺及其相关设施交付乙方验收使用。

  第二条租期

  租期共年,即自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及条件

  1、租金:共元。租赁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2、支付时间、方式:租金每个月交一次,第一次租金于合同生效后天内交给出租人,第二次租金于交清,以后交付方式以此类推。

  3、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甲方给予乙方天的宽限期,从第天开始甲方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加收滞纳金。

  4、在签署本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纳元的押金。合同期满或终止,在乙方交清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和违约金等相关费用并对有损失的部分进行赔偿后,甲方即可无息退还乙方押金。

  第四条租赁期间店铺的修缮

  由甲方维修的,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日内维修好。如甲方未尽维修义务,乙方可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负担。

  由乙方维修的,修理费由负担。

  甲方(是/否)允许承租人对店铺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合同期满,柜台的改善或增设他物的处理是:。

  第五条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表底数为度,电表表底数为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使用该店铺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4、甲方、乙方必须按有关税收规定,按期交付各自所依法负担的纳税金额。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期交付租金。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上报各种报表,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是否合法、是否遵守相关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等进行监督。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擅自改变店铺的使用性质;

(2)擅自转租、转让店铺或利用店铺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3)逾期交纳租金,经甲方限期交纳后仍拒不交纳者;

(4)乙方严重违反相关纪律的有关规章制度不听规劝者。

  4、甲方必须尊重乙方的经营权利,不得以监督为名干涉乙方的正当经营活动。

  5、甲方必须给予乙方以同本店店铺平等的一切经营条件,为乙方的经营活动提供方便。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经营范围所从事的经营活动,不受甲方干预。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一切开展正常营业活动所必需的条件。

  3、乙方对于租用的店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准以任何形式进行转租,转让(个体工商户的承租经营人员必须是营业执照上核准的人员)。

  4、乙方不得利用店铺从事非法经营,其经营活动不得超出其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也不得超出甲方的经营范围。

  5、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必须亮证经营。乙方的商品销售活动必须实行现货交易,不准开展预收款式的预售或代购、代销业务。

  6、乙方必须爱护店铺设备,在租赁期间如损坏所租赁店铺设备,必须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7、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店堂纪律,端正经营态度,文明经商,礼貌待客,遵守安全消防规则,维护店容卫生。

  第八条担保方的权利、义务

  1、担保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情况进行了解,有权要求乙方依法经营和遵守相关纪律、规章制度,要求乙方按期向甲方交纳租金。

  2、乙方如不按期、按规定数量交纳租金,并经甲方催交仍拒不交纳时,甲方有权要求担保方代为交纳租金。担保方对此承担连带经济责任。担保方代交纳后,有权要求乙方偿付代交租金。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租赁期满未能续租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当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日内将租赁的店铺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拒不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租赁期内确需中途退租,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乙方须缴清应缴费用,乙方所交保证金无偿归甲方。

  第十条续租

  1、乙方若要求在租赁期满后继续租赁该处店铺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作出书面答复。如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当重新订立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前甲方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同本合同。

  2、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同等条件下对店铺的优先租赁权。

  第十一条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甲方违约,按甲方解除合同之日起到合同期满之间租金的%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2、若乙方拖欠租金天以上,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从拖欠租金的第天起到合同期满之间租金的%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第十二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三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有关部门征用等原因,确需收回店铺时,甲方须提前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要求交还店铺,所缴的保证金在扣清乙方应缴的费用后,将余额退回乙方(不计息),如保证金不足抵缴乙方所应交的费用,则由乙方补足差额。

  第十五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八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份,送留存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门面租赁合同 篇7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同意将自己的产权商铺出租给乙方,双方在法律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制定如下协议:

  一、 房屋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于,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 租赁期限

  双方商定房屋租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经营及犯罪活动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 天的,并赔偿违约金元。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涨幅,由双方协商后作适当调整。

  四、 租金及交纳方式

  1、每年租金为人民币,大写:万仟元整。

  2、承租方以现金形式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金暂定为每年支付一次,并必须提前一个月时间,于年月日前交至出租方。

  3、 承租方必须按照约定时间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甲方将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的 %加收滞纳金。

  五、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其经营情况也与出租方无关;租期结束或中途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六、 各项费用的缴纳

  1、 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 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底数为度,电表底数为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七、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方出卖房屋,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如因转让或其他原因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事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八、 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视为违约,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九、 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十、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在法律的基础上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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