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合同深圳通用10篇

时间:2023-07-30 11:34:30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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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合同深圳

二手房买卖合同深圳 篇1

  甲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地址:

  现住址:

  家庭电话:

  手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地址:

  现住址:

  家庭电话:

  手机:

  第一条房产过户流程说明

(一)甲方的

  方交付定金后,甲方于第二天即办理提前还款赎回房产证业务。提前向银行还款业务到赎回房产证,需要约30天时间。

(二)在房产证赎回后,甲方通知乙方付清第二笔房款。乙方付清第二笔款后,在双方准备好证件材料,双方预定好时间,在工作日到博罗房产管理局办理过户手续。

(三)乙方知晓及同意按照上述的程序办理。

  第二条税费相关约定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按约定缴纳房产证过户相关税、费。

  第三条付款方式

  乙方按约定时间付房款。乙方房款到位,甲方按合同办理相关房产过户,已经房屋交接手续。

  房款转入账号:

  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二手房买卖合同深圳 篇2

  合同编号:

  卖方姓名(甲方):

  买方姓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1、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具体地理位置)位于第层,共有(套/间),

  2、房屋为结构,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用途为;

  3、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

  房屋内现有装修及物品全部随房屋转让并不再另外计价。

  第二条 房屋面积的特殊约定

  1、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面积为(甲方暂测/原产权证上标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如暂测面积或原产权证上标明的面积(以下简称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以下简称实际面积)为准。

  2、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不包括±%)时,房价款保持不变。

  3、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别超过暂测面积的±%(包括±%)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种方式处理:

(1)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利率付给利息。

(2)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实际面积调整。

(3)。

  第三条 土地使用权性质

  1、该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是通过方式取得的。

  2、土地使用权年限从年月日到年月日止。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批准文件号为;该房屋买卖后,按照有关规定,乙方(必须/无须)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第四条 价格

  按(总建筑面积/实际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售价为(币)每平方米元,总金额为(币)元整。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币)元整,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全部价款付给甲方。

  2、已付定金将在最后一期付款时冲抵,支付方式为以下第种:

(1)现金;

(2)支票;

(3)汇款。

  第六条 房屋交付

  甲、乙双方在房地局交易所办理完过户手续(缴纳税费)后日内,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因地震、洪水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甲方逾期交房的,则房屋交付时间可据实予以延长。

  第七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额的‰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届时将由乙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甲方支付购房款%违约金。

  第八条 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将房屋及时交付使用,逾期一日,按照购房总价的‰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乙方支付房价%的违约金。

  第九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从乙方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甲方需协助乙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如果由于甲方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甲乙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条 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他三份交有关部门存档。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二代身份证号:二代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居住地址:居住地址: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二手房买卖合同深圳 篇3

  卖方:(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所售房屋权证号及座落位置、结构、层次、面积、附属设施:

  1、甲方所售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号,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号;

  2、甲方所售房屋位于区路(街)号,为结构;

  3、甲方所售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4、甲方所售房屋附属设施为。

  第二条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元整(含附属设施费用);

  2、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交易税费由方负担。

  第三条付款方式:

  第四条房屋交付:

  甲、乙双方在房地局交易所办理完过户手续(缴纳税费)后日内,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甲方逾期交房的,则房屋交付时间可据实予以延长。

  第五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额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届时将由乙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甲方支付购房款10%违约金。

  第六条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将房屋及时交付使用,每逾期一日,按照购房总价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乙方支付房价10%的违约金。

  第七条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他三份交有关部门存档。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住址(工作单位):

  住址(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二手房买卖合同深圳 篇4

  卖方:

  身份证/护照号码: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买方:

  身份证/护照号码: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代理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转让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产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转让标的

  卖方所转让房地产(下称该房地产)坐落于:。

  房地产证号为:。房地产用途为:。

  登记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该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该房地产于年月竣工。

  目前该房地产物业管理公司为,物业管理服务费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佰拾元角分(小写:元)。

  第二条 房地产产权现状

  该房地产没有设定抵押也未被查封,卖方对该房地产享有完全的处分权。

  第三条 房地产租约现状

  该房地产所附租约现状为:

  1、该房地产没有租约;

  2、该房地产之上存有租约。租赁合同见附件[租赁编号:,月租金元整(小写),租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卖方须于签署《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前取得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或放弃购买权之书面证明,否则视为卖方违约。买卖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下述第种方式处置租赁合同(只能选择其中一种):

①该房地产产权转移后,原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买方仍然有效。卖方须于

  前协助买方与承租人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同时卖方须将承租方已交卖方之租赁押金/保证金及预交租金(若有)转交予买方,买方自时起享有卖方在原租赁合同项下之权利义务。

②卖方须于该房地产交付买方使用前解除原租…山草香…赁合同,买方对因原租赁合同而产生之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 附着于该房地产之上的户口

  该房地产所附着的户口,卖方保证于收到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之日起日内迁出,逾期则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 转让价款

  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小写:元)。该转让价款不含税费。

  第六条 交易定金

  该房地产交易定金为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小写:元)。买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

  本合同签订时,向卖方支付定金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小写:元)。

  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向卖方支付定金余额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小写:元)。

  上述定金建议交由买卖双方约定的银行第三方账户监管。买方将定金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存入监管帐号,即视为卖方收讫。定金在买卖双方办理过户手续时自动转为楼款,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条 交房保证金

  为防范交易风险,督促卖方按约定如期交付该房地产并结清所有费用,买卖双方协商同意在本合同签订时从交易总价款中预留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小写:元)作为交房保证金(不超过交易总价款的2%)。此款在卖方实际交付房地产及完成产权转移登记时进行结算。此交房保证金的处理方法为下列第种:

  1、交由居间方托管;

  2、其它:。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留执份,乙方留执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卖方: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日期:

  买方: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日期:

二手房买卖合同深圳 篇5

  卖方:

  身份证/护照号码: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买方:

  身份证/护照号码: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代理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转让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产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转让标的

  卖方所转让房地产(下称该房地产)坐落于:。

  房地产证号为:。房地产用途为:。

  登记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该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该房地产于年月竣工。

  目前该房地产物业管理公司为,物业管理服务费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佰拾元角分(小写:元)。

  第二条 房地产产权现状

  该房地产没有设定抵押也未被查封,卖方对该房地产享有完全的处分权。

  第三条 房地产租约现状

  该房地产所附租约现状为:

  1、该房地产没有租约;

  2、该房地产之上存有租约。租赁合同见附件[租赁编号:,月租金元整(小写),租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卖方须于签署《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前取得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或放弃购买权之书面证明,否则视为卖方违约。买卖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下述第种方式处置租赁合同(只能选择其中一种):

①该房地产产权转移后,原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买方仍然有效。卖方须于

  前协助买方与承租人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同时卖方须将承租方已交卖方之租赁押金/保证金及预交租金(若有)转交予买方,买方自时起享有卖方在原租赁合同项下之权利义务。

②卖方须于该房地产交付买方使用前解除原租赁合同,买方对因原租赁合同而产生之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 附着于该房地产之上的户口

  该房地产所附着的户口,卖方保证于收到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之日起日内迁出,逾期则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 转让价款

  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小写:元)。该转让价款不含税费。

  第六条 交易定金

  该房地产交易定金为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小写:元)。买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

  本合同签订时,向卖方支付定金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小写:元)。

  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向卖方支付定金余额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小写:元)。

  上述定金建议交由买卖双方约定的银行第三方账户监管。买方将定金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存入监管帐号,即视为卖方收讫。定金在买卖双方办理过户手续时自动转为楼款,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条 交房保证金

  为防范交易风险,督促卖方按约定如期交付该房地产并结清所有费用,买卖双方协商同意在本合同签订时从交易总价款中预留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小写:元)作为交房保证金(不超过交易总价款的2%)。此款在卖方实际交付房地产及完成产权转移登记时进行结算。此交房保证金的处理方法为下列第种:

  1、交由居间方托管;

  2、其它:。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留执份,乙方留执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卖方: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日期:

  买方: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日期:

二手房买卖合同深圳 篇6

  卖方:(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买方:(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房屋基本信息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市区拥有的房产(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厂房、店面),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号)。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

  单价:人民币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元整(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1、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元整申请银行按揭(如银行实际审批数额不足前述申请额度,乙方应在缴交税费当日将差额一并支付给甲方),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付给甲方。

  2、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第四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税费

  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方承担,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由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共人,委托代理人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代表人是。

  第八条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产权人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厦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公证处各一份。

  第十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法人代表:

  代表:经办人:

  日期:年月日

  鉴证日期:年月日

二手房买卖合同深圳 篇7

  二手房买卖合同样本(一)  卖方:(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市区拥有的房产(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厂房、店面),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号)  

  第二条 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元整(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 付款时间与办法:  

  1、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  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  民币元整申请银行按揭(如银行实际审批数额不足前述申请额度,乙方应在  缴交税费当日将差额一并支付给甲方),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付给甲方。  

  2、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  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  人民币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第四条 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 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方承担,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由方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 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共人,委托代理人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代表人是.  

  第八条 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产权人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公证处各一份。  

  第十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方(甲方) 购买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电 话: 电 话:  代理人(甲方) 代理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鉴证方:  鉴证机关: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法人代表:  代 表:  经 办 人:日 期:年月日  鉴证日期:年月日  个人二手房交易合同(二)  出卖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编码: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国籍:电话:  地址:编码:  买受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编码: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国籍:电话:  地址:编码: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出卖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位于第层,共(套)(间),房屋结构为,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用途为;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内部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  

  第二条 房屋面积的特殊约定。  本合同

  第一条所约定的面积为(出卖方暂测)(原产权证上标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如暂测面积或原产权证上标明的面积(以下简称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以下简称实际面积)为准。  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不包括%)时,房价款保持不变。  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别超过暂测面积的%(包括%)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种方式处理:  

  1.买受方有权提出退房,出卖方须在买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内将买受方已付款退还给买受方,并按利率付给利息。  

  2.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实际面积调整。  

  。  

  第三条 土地使用权性质。  该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土地使用权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批准文件号为;该房屋买卖后,按照有关规定,买受方(必须)(无须)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第四条 价格。  按(总建筑面积)(实际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售价为( 币)每平方米元,总金额为( 币)亿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买受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出卖方支付定金( 币)亿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全部价款付给出卖方。具体付款方式可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六条 交付期限。  出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的产权证书交给买受方,并应收到该房屋全部价款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付给买受方。  

  第七条 买受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方如未按本合同

  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出卖方对买受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

  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计算。逾期超过天后,即视为买受方不履行本合同。届时,出卖方有权按下述第种约定,追究买受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买受方按累计应付款的%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出卖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买受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买受方据实赔偿。  

  2.买受方按累计应付款的%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  

  第八条 出卖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出卖方如未按本合同

  第五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买受方使用,买受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出卖方追究违约利息。按本合同

  第十一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

  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个月内按利率计算;自第个月起,月利息则按利率计算。逾期超过个月,则视为出卖方不履行本合同,买受方有权按下列第种约定,追究出卖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出卖方按买受方累计已付款的%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出卖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2.出卖方按买受方累计已付款的%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  

  第九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在买受方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出卖方协助买受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如因出卖方的过失造成买受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买受方有权提出退房,出卖方须在买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内将买受方已付款退还给买受方,并按已付款的%赔偿买受方损失。  

  第十条 出卖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出卖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出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 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土地增值税由出卖方向国家交纳,契税由买受方向国家交纳;其他房屋交易所发生的税费除另有约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规定由甲乙双方分别交纳。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三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五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连同附表共页,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卖方(签章):  出卖方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  买受方(签章):  买受方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

二手房买卖合同深圳 篇8

  二手房买卖合同

  深()房现买字()第号

  特别提示

  为更好地维护买卖双方合法权益,请买卖双方在签约前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1、本合同文本由“深圳市二手房网上交易系统”生成,买卖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但修改、补充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本房地产项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2、在签订本合同之前,买卖双方当事人可要求对方出示身份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房地产证等有关证明文件,并认真审阅合同内容,仔细确认其中的选择性、补充性、修改性内容。对合同条款有疑问时,可向法律人士咨询。

  3、买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当对本合同所涉房地产进行实地考察。对房地产周围的环境、交通、学校及附着于该房地产之上的学位、户口等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卖方有义务如实提供包括产权状况、租赁情况、户口等有可能影响交易的真实信息。

  4、为保证交易资金安全,建议买卖双方通过银行第三方托管方式进行资金监管,并以协议方式明确约定资金监管帐户及资金交付条件等相关事宜。

  5、本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及空格处填写的有效文字与符号均视为买卖双方合意的内容。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经买卖双方共同签订后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买方需按揭购房时,应事先全面了解办理按揭贷款所应具备的条件和应提交的资料。

  7、本合同签订不等于产权过户,只有经过房地产登记机关的转移登记,产权过户才算完成。合同签订到产权过户,有一个时间过程,期间可能会出现产权被查封等特殊情况,因此请买卖双方务必注意交易风险。

  当事人基本信息:

  卖方:

  姓名:国籍/地区:

  身份证/护照号码: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所占份额:

  公司或机构名称:

  营业执照号码:所占份额: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身份证/护照号码:

  代理人:联系电话:

  身份证/护照号码: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共有权人:

  姓名:国籍/地区:

  身份证/护照号码: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所占份额:

  公司或机构名称:

  营业执照号码:所占份额: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身份证/护照号码:

  买方:

  姓名:国籍/地区:

  身份证/护照号码: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所占份额:

  公司或机构名称:

  营业执照号码:所占份额: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身份证/护照号码:

  代理人:联系电话:

  身份证/护照号码: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转让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产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转让标的】

  卖方所转让房地产(下称该房地产)坐落于:。

  房地产证号为:。房地产用途为:。

  登记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该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该房地产于年月竣工。

  目前该房地产物业管理公司为,物业管理服务费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佰拾元角分(小写:元)。

  第二条【房地产产权现状】

  该房地产没有设定抵押也未被查封,卖方对该房地产享有完全的处分权。

  第三条【房地产租约现状】

  该房地产所附租约现状为:

  1、该房地产没有租约;

  2、该房地产之上存有租约。租赁合同见附件[租赁编号:,月租金元整(小写),租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卖方须于签署《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前取得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或放弃购买权之书面证明,否则视为卖方违约。买卖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下述第种方式处置租赁合同(只能选择其中一种):

  ①该房地产产权转移后,原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买方仍然有效。卖方须于

  前协助买方与承租人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同时卖方须将承租方已交卖方之租赁押金/保证金及预交租金(若有)转交予买方,买方自时起享有卖方在原租赁合同项下之权利义务。

  ②卖方须于该房地产交付买方使用前解除原租赁合同,买方对因原租赁合同而产生之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附着于该房地产之上的户口】

  该房地产所附着的户口,卖方保证于收到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之日起日内迁出,逾期则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转让价款】

  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小写:元)。该转让价款不含税费。

  第六条【交易定金】

  该房地产交易定金为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小写:元)。买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

  本合同签订时,向卖方支付定金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

  分(小写:元)。

  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向卖方支付定金余额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

  佰拾元角分(小写:元)。

  上述定金建议交由买卖双方约定的银行第三方账户监管。买方将定金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存入监管帐号,即视为卖方收讫。定金在买卖双方办理过户手续时自动转为楼款,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条【交房保证金】

  为防范交易风险,督促卖方按约定如期交付该房地产并结清所有费用,买卖双方协商同意在本合同签订时从交易总价款中预留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角

  分(小写:元)作为交房保证金(不超过交易总价款的2%)。此款在卖方实际交付房地产及完成产权转移登记时进行结算。此交房保证金的处理方法为下列第种:

  1、交由居间方托管;

  2、其它:。

  第八条【付款方式】

  买方所支付款项(包括定金、购房款),除有特别约定,建议以银行第三方托管的方式进行资金监管。

  买方按下列第种方式给付除定金、交房保证金之外的房款人民币:亿仟佰

  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小写:元):

  1、一次性付款

  买方须于年月日之前将上述房款支付至买卖双方约定的银行第三方监管账户。

  2、买方向银行抵押付款

  (1)买方须于年月日之前支付除定金、交房保证金之外的剩余首期款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小写:元)至买卖双方约定的银行第三方监管账户;

  (2)买方须于年月日之前向银行提交抵押贷款申请的相关资料,并配合银行办理贷款审批手续,抵押贷款金额以银行承诺发放贷款金额为准;

  (3)银行承诺发放贷款不足以支付房款余额的,双方约定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买方应于银行出具贷款承诺函之日起三日内补足应交款。

  2、合同解除,卖方应在解除合同之日起三日内全额退还买方已付等所有款项。

  3、买卖双方约定的其他付款方式:。

  上述款项建议买方支付至买卖双方约定的银行第三方监管账户。

  第九条【买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方逾期付款的(因银行贷款原因导致买方逾期付款的除外),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按下列第种(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要求买方以未付款项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四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买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的违约金。

  第十条【税费承担】

  按有关规定,卖方需付税费:(1)营业税;(2)城市建设维护税;(3)教育费附加;(4)印花税;(5)个人所得税;(6)土地增值税;(7)房地产交易服务费;(8)土地使用费。(9)提前还款短期贷款利息;(10)提前还款罚息。

  买方需付税费:(11)印花税;(12)契税;(13)产权登记费;(14)房地产交易服务费;(15)《房地产证》贴花;(16)抵押登记费;(17)借款(抵押)合同公证费;(18)授权委托公证费。

  其他费用:(19)权籍调查费;(20)房地产买卖合同公证费;(21)评估费;(22)律师费;(23)保险费;(24)其他(以实际发生的税费为准)。

  经双方协商,其中:

  上述项由卖方支付。

  上述项由买方支付。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原因新增的税费,按以下第方式处理:

  由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缴纳方缴纳。

  买卖双方同意由方缴纳。

  3、其他:买方支付:%;

  卖方支付:%。

  以上按规定应由卖方和(或)买方支付的税费,因买卖双方协商改变实际纳税方的,法律责任不因纳税方的变化而转移。

  任何一方不按约定或法律、政策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应向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房地产交付】

  卖方应当于将该房地产交付买方,并履行下列手续:

  1、买卖双方共同对该房地产及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事项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办理交接手续;

  2、交付该房地产钥匙;

  3、。

  第十二条【延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房地产交付买方,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卖方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四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三条【附随债务的处理】

  卖方在交付该房地产时,应将附随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服务费、垃圾清运费、等费用结清,单据交买方确认,否则买方有权从交房保证金中抵扣上述欠费。

  第十四条【产权转移登记】

  买卖双方须在签订本合同日内,共同向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在收文回执载明的回复日期届满之日起日内,买卖双方须办理交纳税费的手续。

  该房地产证由买方领取。

  买方负有抵押义务的,在买方领取新房产证后个工作日内须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第十五条【其他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守约方有权选择定金罚则或要求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的违约金。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日内向另一方提供证明。

  第十七条【本合同与其他文件的冲突解决】

  买卖双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的承诺及协议,如有与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八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共有附件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采取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申请仲裁;

  3、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合同数量及持有】

  本合同一式份,卖方份,买方份,其他交有关部门,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送达】

  当事人所填写确认的通讯地址即为送达地址。

  第二十二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卖方(签章):买方(签章):

  卖方代理人(签章):买方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一:

  双方其他约定:

  1、

  2、

  3、

二手房买卖合同深圳 篇9

  卖方:(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买方:(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房屋基本信息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市区拥有的房产(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厂房、店面),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号)。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

  单价:人民币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元整(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1、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元整申请银行按揭(如银行实际审批数额不足前述申请额度,乙方应在缴交税费当日将差额一并支付给甲方),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付给甲方。

  2、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第四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税费

  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方承担,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由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共人,委托代理人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代表人是。

  第八条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产权人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厦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公证处各一份。

  第十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法人代表:

  代表:经办人:

  日期:年月日

  鉴证日期:年月日

二手房买卖合同深圳 篇10

  深( )房现买字( )第号

  特别提示

  为更好地维护买卖双方合法权益,请买卖双方在签约前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1.本合同文本由“深圳市二手房网上交易系统”生成,买卖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但修改、补充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本房地产项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2.在签订本合同之前,买卖双方当事人可要求对方出示身份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房地产证等有关证明文件,并认真审阅合同内容,仔细确认其中的选择性、补充性、修改性内容。对合同条款有疑问时,可向法律人士咨询。

  3.买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当对本合同所涉房地产进行实地考察。对房地产周围的环境、交通、学校及附着于该房地产之上的学位、户口等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卖方有义务如实提供包括产权状况、租赁情况、户口等有可能影响交易的真实信息。

  4.为保证交易资金安全,建议买卖双方通过银行第三方托管方式进行资金监管,并以协议方式明确约定资金监管帐户及资金交付条件等相关事宜。

  5.本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及空格处填写的有效文字与符号均视为买卖双方合意的内容。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经买卖双方共同签订后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买方需按揭购房时,应事先全面了解办理按揭贷款所应具备的条件和应提交的资料。

  7.本合同签订不等于产权过户,只有经过房地产登记机关的转移登记,产权过户才算完成。合同签订到产权过户,有一个时间过程,期间可能会出现产权被查封等特殊情况,因此请买卖双方务必注意交易风险。

  当事人基本信息:

  卖方:

  姓名: 国籍/地区:

  身份证/护照号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公司或机构名称:

  营业执照号码: 所占份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护照号码: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护照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共有权人: 姓名:

  国籍/地区: 联系电话:

  身份证/护照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所占份额:

  公司或机构名称:

  营业执照号码: 所占份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护照号码:

  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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