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场地租赁合同(优秀7篇)

时间:2023-08-02 14:14:15 合同

  【简介】下面是热心网友“sicuyiweng”分享的活动场地租赁合同(优秀7篇),供大家参考。

活动场地租赁合同

活动场地租赁合同 篇1

  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及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特制定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租场地位置、面积与用途

  1、乙方承租甲方位于场地,场地建筑面积平方米。

  2、上款所称场地是指由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场地、场地及其配套设施。

  第二条: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允许乙方提前进驻装修,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该期间不收取租金。)

  2、承租期满前个月,若乙方希望继续承租,应书面告知甲方,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考虑乙方的承租权利,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办理续租手续,逾期告知视为放弃。

  3、在合同履行期间,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租赁标的物灭失或不适于继续使用,本合同自发生不可抗力之日起自动终止。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每年租金额为:元人民币(¥元)。

  2、付款方式:自年起,每年月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一年房租。

  第四条:履约保证金

  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同时缴纳元履约保证金。

  2、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依约退还场地并结清各项费用。乙方若有欠款现象(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煤气费、应向甲方支付的款项等),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上述欠款的,乙方应及时补足。若无任何欠款,甲方应在本合同终止后15天内,无息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3、如因乙方原因而导致合同解除、终止的,甲方将不予返回履约保证金。

  第五条:甲乙双方租赁该场地的相关规定

  1、在乙方如约支付租金的情况下,由甲方支付出租场地的供暖费用。

  2、乙方负责出租场地内财产设施的保管和保险。

  3、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免责,并互相协助争取相应补偿。

  第六条:场地的装修和维护保养

  1、甲方负责该场地的建筑质量达到使用要求(不得漏雨,排水系统、电力供应及供暖系统完好等)。

  2、乙方在足额支付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后即可进驻装修。乙方装修不得拆改主体结构,在地面、墙体及棚顶打钉钻眼加大荷载时不得损坏建筑的结构;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场地内设施。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合同期内,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履约保证金等其他费用超过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因乙方违约而导致甲方解除合同,已缴纳的场地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3、双方在合同期内,因一方违约而导致合同解除,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

  第八条: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的处理

  1、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日交还该场地,并将存放的自有财产物资及时处置。如逾期不归还或未处置的财产物资,视为乙方同意甲方代为处置。

  第九条:适用法律及争端解决

  1、双方产生争端,应友好协商,互谅互让,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通则

  1、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年月日年月日

活动场地租赁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经居间方居间服务承租方为需要,向出租方租赁场地,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根据相关法律就广告拍摄临时场地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场地地址

  经居间方居间服务承租方租赁出租房位于的场地用于广告拍摄。

  二、租赁期间

  本协议的租赁期限:自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

  三、租赁用途

  承租方租赁该场地的使用用途仅为广告拍摄。

  四、租金及支付方法

  活动场地租金共计人民币万元(小写¥),本协议签订前承租方已通过定金的方式向居间方交付,居间方应负责将此笔定金转交给出租方。剩余租金,在本协议签订后,承租方再以现金方式向出租方交付人民币仟元,剩余元租金在承租方广告拍摄完毕后,一次性以现金方式向出租方支付,出租方每次收到租金后应向承租方出具收据。

  四、双方权利义务

  1、居间方作为此租赁事宜的居间人,应竭力调和双方达成一致,共同签署合同,并实际履行,若承租方与出租方在居间方调和下达成一致,签署合同,双方应向居间方支付居间服务费,具体数额因双方与居间方的约定为主。

  2、承租方保证租赁地的使用符合本合同约定,并保证广告拍摄的合法性,承租方若违反本合同约定使用租赁场地,出租房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追究承租方违约责任。

  3、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租赁场地转租给第双方或与他人合作。如果承租方发生上述行为,将被认为是根本违约,出租方有权书面通知承租方终止本协议,且有权没收出租方已经缴付的所有款项。

  4、出租房保证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向承租方交付租赁场地供承租方以本合同目的使用。

  5、出租方保证承租方能如期按合同约定使用租赁场地,如承租方未能及时按合同约定使用租赁场地或者在使用过程中非因承租方过错而不能继续使用场地,应视为出租方违约,出租方应退还承租方已支付的租赁费,并按合同总金额的%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

  6、居间方作为居间人在出租人与承租方签署合同后,应督促双方严格执行合同约定,若出现本条第五款之原因只是承租方不能使用租赁场地,居间方与出租方承担连带责任向承租方赔偿损失。

  五、法律和管辖

  1、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双方就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承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以中文作成,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3、双方经认真阅读,充分了解本协议的内容,并已见证签署文本的日期时的签名和签章。

  4、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以下无正文。

  甲方(公章): 年月日

  乙方(公章): 年月日

活动场地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 电话: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电话: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经营管理的场地租赁给乙方使用之事宜进行了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一、场地的基本情况

  甲方出租的场地位于武汉汉口某广场号商铺(见附图阴影部分所示),建筑面积㎡租赁给乙方使用,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转租,乙方自行解决铺位装修及相关设施的配备安装,费用自理。

  二、租赁期限

  1、场地租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起租时间:年月日,免租天,乙方在此期间自行投资装修,保证在该日之前完成装修并开张营业。乙方的装修装饰方案应达到国家规定的工程质量、安全、消防、卫生等标准,乙方的装修方案需要报甲方及物业公司并书面认可。

  2、租赁期满,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但租金可随社会物价指数及场地租赁市场的变动而适当调整。

  3、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场地需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三、租金及支付

  1、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年租金为人民币元、租金采用预付形式,先付后用,按半年支付一次租金,即人民币元(人民币元整),第一次租金应于签署本租赁合同当天支付,下一次的租金在上一次末月的20日至该月终交纳。可以支票或现金形式支付租金。

  2、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当天,乙方应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人民币元整)。合同终止,乙方交清租金及水电、物业等相关费用后,甲方应依据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若乙方擅自提前解除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若乙方在承租期间给甲方场地和相关设备造成损害或乙方存在其他违约行为,甲方有权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维修和赔偿费用以及违约金。

  3、甲方在收到乙方租金时,应向乙方开具交纳租金的收据。

  4、所有与本合同有关之各项赋税,一概将根据政府有关规定由甲方或乙方依法各自承担及支付。

  四、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卫生费、电话费和维修费

  1、出租场地的物业管理费、卫生费、水电费、电话费以及公共分担等因乙方经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乙方应与本大楼的物业管理公司签署《物业服务合同》。并向物业公司按时交纳相关费用。

  2、租赁期间,因乙方原因导致租赁场地内与场地质量有关的设备设施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五、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场地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六、乙方的职责

  1、乙方必须依约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逾期交付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滞纳金按拖欠金额的每日千分之五计算。如乙方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超过15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停止水电供应、收回场地,并不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乙方无条件撤离本大楼。

  2、乙方在租赁期间,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场地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场地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赔偿。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场地的结构及用途,如确需要变更用途,在不影响房租结构的前提下,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

  3、合同履行期间,对乙方的设施及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维护修缮的义务。

  4、乙方如在租赁场地内安装超过电表负荷的任何设施、仪器或机械,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自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和因未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的事故或罚款,由乙方负责承担。

  5、租赁期满或者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将租赁场地内的全部设备、设施在适宜使用的清洁、良好

  6、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若以及搬出租赁场地,如有滞留的任何物品,在未取得甲方谅解下,均是为放弃,甲方可任凭处理;若乙方逾期不搬迁,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置乙方在场地中的设施和物品。

  7、乙方保证承租甲方的场地作为使用,不得擅自改变场地用途,店铺名称或者做其他经营使用,否则乙方无条件撤离本大楼,所有费用均不予退还。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和政府相关规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合法经营。乙方不得将承租的场地商铺作任何形式的抵押,乙方与第三方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均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乙方违反经营而给甲方造成的连带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七、甲方的职责

  1、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向乙方出示出租场地的相关资料。

  2、改场地及所属设施的一般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由甲方负责(但乙方使用不当或认为因素除外)。甲方进行维修须提前七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3、甲方对本出租房所属的大厦的安全和管理负责。

  4、甲方保证不干涉乙方在本合同期间内的合法经营。

  八、违约条款

  1、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场地,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年租金10%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场地转租或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场地结构,或损坏场地,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 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场地进行违法活动的;

(4) 拖欠场地租金或其他费用累计15天以上的。

  2、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水、电、煤气及其他相关费用,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的0、5%支付滞纳金。逾期15天以上的,甲方有权采取停止供应或使用的权利,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交付场地供乙方使用的,逾期一日,甲方按月租金的10%向乙方偿付违约金。逾期30天,则视为甲方不履行合同,乙方有权终止履行该合同。甲方除应按上述规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违约金以外的乙方实际发生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4、租赁期满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终止后,乙方应在5日内交换该场地。若乙方逾期拒不搬迁腾退的,则甲方有权封闭大门和商铺,自行处置乙方在场地中的设施和物品,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负责。同时,乙方还应按实际逾期天数,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500元。

  5、在租赁期间,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擅自解除本合同,应按合同总租金的10%向守约访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守约访损失的,违约方还应负责赔偿。

  九、不可抗力条款

  租赁期间,若因自然灾害或政府政策干预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甲方无法出租或乙方不能使用租赁场地的,需立即书面通知对付。经对方确认后,本合同自然终止。如遇火车站广场改造将道路封堵的,乙方仍须按时如数向甲方交纳租金,经营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其他条款

  1、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2、本合同如履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知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就本合同相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同意提请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活动场地租赁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推广产品: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租赁场地进行促销宣传活动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双方权利与义务:

  协议期间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活动期间场地的清洁及保安工作,乙方为甲方提供千瓦/平米电量、电源线及接线设备。

  活动期间,乙方为甲方提供甲方所需的志愿者名,甲方有义务对乙方所提供的名志愿者进行培训,乙方要派名志愿者帮助甲方布置和清理活动现场,并且乙方志愿者要帮助甲方做问卷调查等推广活动。

  活动期间,甲方应严格按照乙方规划位置布展,不得私自扩张面积或转租。乙方要服从甲方对活动的安排及管理,活动中如有未经甲方许可事宜,且经甲方劝阻乙方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负违约责任,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甲方需在活动前五天签署合同并将全部合同费用及活动方案交于乙方,如甲方签署合同后,活动举办前个工作日内未能交付全部合同费用,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乙方在活动前必须进行活动宣传,张挂条幅、升空气球、飞艇、彩虹门等和散发气球、宣传资料等同类产品,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合同一经签署,如因甲方原因向乙方提出撤销活动之要求(除恶劣天气因素),甲方须承担违约金,违约金额为全部活动费用的%如因乙方原因提出取消甲方活动要求(除学校及上级单位的强制命令、自然不可抗力因素、合同到期),乙方需承担违约金,违约金额为全部活动费用的%。

  活动中如发生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活动场地租赁合同 篇5

  展场经营单位(下称“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承租展场单位(下称“乙方”):

  注册地址:

  办公地址:

  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主体

   甲方系依法取得座落于展览场地租赁经营权的法人。

   乙方系本合同约定的展会的主办单位。

  第二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双方签署生效。对依法需经政府部门审查的展会,本合同应自展会取得政府部门审查批准后生效。

  第三条 租赁场地

  甲方同意乙方租用位于,总面积为平方米的场地(下称“租赁场地”),用于乙方举办(展会全称)。

  第四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共天。

  其中:进场日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展览日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撤离场地日期:年月日。

   乙方每日使用租赁场地的时间为上午至下午。乙方和参展商可以在前述时间之前小时内进入展馆,在前述时间之后小时内撤离展馆。

   乙方需在上述时间之外使用租赁场地,应提前通知甲方。乙方超时使用租赁场地的,应向甲方支付超时使用费用。双方应就具体使用与收费标准协商约定,并作为合同附件。

  第五条 展览服务

   租赁期间双方可就以下方面选择约定租赁费用范围内基本服务:

  (1)照明服务:

  (2)清洁服务:

  (3)验证检票:

  (4)安保服务:

   应付款人民币或美元

  人民币或美元

   所有支付款项汇至如下帐户:

  (5)监控服务:

  (6)咨询服务:

  (7)其他服务:。

   乙方如需甲方提供上述基本服务之外的服务或向甲方租赁各项设备,应与甲方协商,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费用,具体内容和收费标准应列明清单,作为合同附件。

  第六条 租赁费用

   租金的计算如下:

  场地类型

  租金/平方米/天

  面积(平方米)

  天数

  共计

  展览室内场地

  人民币/平方米/天或美元/平方米/天

  人民币或美元

  展览室外场地

  人民币/平方米/天或美元/平方米/天

  人民币或美元

  总计

  人民币或美元

   如果租赁场地实际使用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则租金根据实际使用的总面积作相应的调整。结算方式可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乙方按如下方式支付租金:

  支付日期

  签定本合同之日起天内

  年月日(进场日期前天)

  年月日(进场日期前天)

   展场租费比例

  以人民币支付:

  银行帐号:

  银行名称:

  银行地址:

  开户名称:

  以美元支付:(按支付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汇率中间价)

  银行帐号:

  银行名称:

  银行地址:

  开户名称:

  SwiftCod:

   对依法须经政府部门审查的展会因无法获得政府部门批准导致本合同无法生效的,乙方应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并按照下列规定向甲方支付补偿金。甲方在扣除补偿金后如有剩余租金,应返还乙方。

  第七条 场地、设施使用

   乙方应在租赁期开始前天向甲方提供经双方共同选择约定的下列文件:

  (1)一式份的设计平面图,该平面图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电力及照明的用量,每个区域容量的布置图及分布供应点位置;

  ②电话位置分布图;

  ③用水区域或用水点;

  ④压缩空气的要求和位置;

  ⑤卫星电视/INTERNET设置图;

  ⑥甲方展馆内部及其周围红线范围内的其他布置设计。

  (2)一份与展览有关的活动的时间表,包括展览会、开幕仪式、进馆、撤馆、货运以及设备使用等的时间。

  (3)一份参展企业名录和工作人员数,并请注明国内和国外参展商。

  (4)一份使用公共设施的内容,包括设备、家具、礼仪设施、贵宾室和其他服务。

  (5)货运单位和装修单位名录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6)所有参展的展品清单,特别需要注明的是有关大型设备、大电流操作的展品及会产生震动、噪声的展品清单。

  (7)

   为展览进行搭建、安装、拆卸、运输及善后工作及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进行上述活动时不得影响其他承租人、展览者在公共区域的活动。

   乙方不得变动或修改甲方的展馆的布局、建筑结构和基础设施,或对其他影响上述事项的任何部分进行变动或修改。在租赁场地的租赁期限内,乙方如需在甲方展馆内的柱子、墙面或廊道等建筑物上进行装修、设计或张贴,须事先得到甲方书面许可。

   租赁期间,双方应保持租赁场地和公共区域的清洁和畅通。乙方负责对其自身财产进行保管。

   甲方有权使用或许可第三方使用甲方场地中没有租借给乙方的场地,但不得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租赁场地。

   乙方对租赁期限内由乙方造成的对租赁场地、设施和公共区域的任何损害承担责任。

   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展览同期举办,登记大厅、阵地、货运通道等公共区域将由有关各方根据实际的租赁场地按比例共享。

  第八条 保证与承诺

   甲方保证与承诺:

  (1)确保乙方在租赁期内正常使用租赁场地。

  (2)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

  (3)在甲方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租赁场地时,保证进入人员持有甲方出具的现行有效证件,并在进入前向乙方出示。

  (4)协调乙方与同期举办的其他展览单位之间对公共区域的使用。

  (5)配合乙方或有关部门维护展会秩序。

  (6)

   乙方保证与承诺:

  (1)在租赁期前天取得举办展会所需的工商、消防、治安等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并交甲方备案。

  (2)在进场日期前天向甲方提供份展位平面图。

  (3)不阻碍甲方人员因工作需要持有甲方现行有效证件进入乙方租赁场地。

  (4)租赁期限届满,在撤离场地日期内将租赁场地恢复原状,返还向甲方租赁的物品并使其保持租赁前的状况。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在甲方建筑物内进行广告发布。发布广告如果涉及需要有关政府部门批准的,则负责申请办理相关审批并承担相关费用。若不能获得政府部门批准而导致展览无法如期举办,则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6)对乙方雇员或其参展者在租赁期内对甲方实施的侵权行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7)

  第九条 责任保证

   乙方应妥善处理与参展商之间的争议。在乙方与参展商发生争议,且双方无法协商解决时,争议双方可共同提请甲方出面进行调解。甲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主持调解。调解期间任何一方明确表示不愿继续接受调解,甲方应立即终止调解。甲方的调解非争议解决的必经程序。调解不成的,调解中任何一方的承诺与保证均不作为确认争议事实的证据。在调解中,甲方应维护展会秩序,乙方应配合甲方维护展会秩序。

   乙方应于租赁期开始前三十天按照本合同规定的租金总额的30%向上海市会展行业协会支付责任保证金,以保证乙方在与参展商发生争议并出现下列情况时承担相应责任:

  (1)争议双方经和解达成协议,乙方承诺承担相应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2)经审判或仲裁机关调解,争议双方达成调解,乙方承诺承担相应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3)审判或仲裁机关对争议作出终审或终局裁决,乙方被裁决构成对参展商合法权益的侵害,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乙方在支付责任保证金后三天内应向甲方提供责任保证付款凭证。

  第十条 知识产权

  乙方为推动其展览进行对甲方名称、商标和标识的使用,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如有违反,甲方保留追究乙方侵权责任的权利。

  第十一条 保险

  1 乙方应在进场日期之前向保险公司投保展馆建筑物责任险、工作人员责任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将甲方列为受益人之一,并向甲方提供保险单复印件。

  1 保险公司的理赔不足以支付甲方所受损失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追偿。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甲方有下述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按照本合同条向甲方主张违约金:

  (1)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提供租赁场地,经乙方书面催告仍未提供的;

  (2)未按本合同第条提供基本服务,经乙方书面催告仍未提供的;

  (3)未按本合同(5)条维护展会秩序,致使展会因秩序混乱而无法继续进行的;

  (4)

   乙方未按期支付到期租金,应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金额万分之的违约金,付至实际付款或解除本合同之日。

   乙方有下述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按照本合同条向乙方主张违约金:

  (1)未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场地租金、设备租赁、额外服务及超时场地使用等各项应付费用,经甲方催告后天内仍未支付的;

  (2)国际性展会违反本合同规定,擅自变更展题,经甲方催告后仍未纠正的;

  (3)未按(1)条规定向甲方提供办展所需的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经甲方催告后仍未纠正的;

  (4)违反本合同规定,擅自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或标识,经甲方催告后仍未纠正的;

  (5)未按本合同条支付责任保证金,经甲方催告后仍未纠正的;

  (6)

   本合同、条规定的违约金:

  租赁期限前 个月至租赁期届满,已付租金的 %。

  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就超额部分损失向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守约方根据、条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应在违约行为发生后天内书面通知违约方,否则视为守约方放弃合同解除权,但不影响守约方向违约方主张违约金和赔偿责任。

   甲方违约的,应在收到乙方解除本合同书面通知之日起天内返还乙方已付租金,并支付违约金。乙方违约的,甲方应在乙方收到甲方解除本合同书面通知之日起天内将已扣除乙方应付违约金后的剩余租金返还乙方。

   除本合同、条约定外的其他违约行为造成守约方损失,违约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变更与解除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变更与解除。

   国际性展会变更展题,须取得政府审批机关的批准,并向甲方提供。

   双方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方应提前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对方,相对方应于收到通知后天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变更或解除方,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违反本条规定提出协商变更或解除的,相对方有权拒绝。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因执行本合同而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应于一方向另一方书面提出请求后立即举行。如在提出请求后三十天内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双方可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并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1 本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发生了无法预见、无法预防、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的不可抗力事件,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推迟履行合同。

  1 本合同1条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以下范围:

  (1)自然原因引起的事件,如地震、洪水、飓风、寒流、火山爆发、、火灾、冰灾、暴风雨等;

  (2)社会原因引起的事件,如战争、罢工、政府禁令、封锁等。

  (3)

  1 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对方,通报不可抗力详尽情况,提交不可抗力影响合同履行程度的官方证明文件。相对方在收到通知后天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不可抗力发生方,逾期不回复的,视为同意不可抗力发生方对合同的处理意见。

  1 在展会尚未开始前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应当解除,已交付的租金费用应当返还,双方均不承担对方的损失赔偿。

   展会进行中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应当解除,已交付的租金费用应当按返还,双方均不承担对方的损失赔偿。

   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需迟延履行的,双方应对迟延履行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若双方对迟延履行无法达成一致,应按1、条规定解决。

  第十六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订立、履行、终止及其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

  第十七条 附件及效力

  双方同意作为合同附件的文件均是本合同重要且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同时生效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信息披露

  甲方可以网页等形式对外公布本合同约定的展览会名称、馆号和展览日期等相关信息。乙方若调整展会名称、展览日期等内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因乙方未通知甲方致使甲方对外公布的展会名称、展览日期与乙方调整后的不一致,甲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第十九条 保密

  双方对基于本合同获取的相对方的办展资料、客户资源等商业信息均有保守秘密的义务。除非相对方书面同意,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双方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披露该等信息。

  第二十条 通知

  本合同规定和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联络均应按照收件的一方于本合同确定之地址或传真发出。上述联络如直接交付(包括通过邮件递送公司递交),则在交付时视为收讫;如通过传真发出,则在传真发出即时视为收讫,但必须有收件人随后的书面确认为证;如通过预付邮资的挂号邮件寄出,则寄出七天后视为收讫。

  第二十一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订立补充条款或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年月日

  乙方(签章):

  年月日

活动场地租赁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推广产品: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租赁场地进行促销宣传活动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双方权利与义务:

  协议期间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活动期间场地的清洁及保安工作,乙方为甲方提供千瓦/平米电量、电源线及接线设备。

  活动期间,乙方为甲方提供甲方所需的志愿者名,甲方有义务对乙方所提供的名志愿者进行培训,乙方要派名志愿者帮助甲方布置和清理活动现场,并且乙方志愿者要帮助甲方做问卷调查等推广活动。

  活动期间,甲方应严格按照乙方规划位置布展,不得私自扩张面积或转租。乙方要服从甲方对活动的.安排及管理,活动中如有未经甲方许可事宜,且经甲方劝阻乙方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负违约责任,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甲方需在活动前五天签署合同并将全部合同费用及活动方案交于乙方,如甲方签署合同后,活动举办前个工作日内未能交付全部合同费用,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乙方在活动前必须进行活动宣传,张挂条幅、升空气球、飞艇、彩虹门等和散发气球、宣传资料等同类产品,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合同一经签署,如因甲方原因向乙方提出撤销活动之要求(除恶劣天气因素),甲方须承担违约金,违约金额为全部活动费用的%如因乙方原因提出取消甲方活动要求(除学校及上级单位的强制命令、自然不可抗力因素、合同到期),乙方需承担违约金,违约金额为全部活动费用的%。

  活动中如发生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活动场地租赁合同 篇7

  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及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特制定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场地情况、租赁用途及要求

  1、于年月日天,甲方物业管理的位于场地出租给乙方举办活动(以下简称:活动),场地面积平方米。

  2、乙方使用租赁的活动场地时,搭建物、装饰品、现场展品、商品、摆件等必须依照附件所规定的位置、距离等进行布置,不得遮挡其它正在开业的店铺,不得阻塞行人通道及防火通道。

  3、乙方所有硬质的与活动相关的搭建物,在搭建前必须对地面进行覆盖保护,如因乙方的活动造成甲方地面或设施设备损坏、污染的,乙方必须在活动结束后的日内修复、清洁、恢复原状或照价赔偿。

  4、乙方使用场地时的活动,不得产生令人反感的噪音,不得产生令顾客、相邻商户不愉快的光污染,不得造成任何的垃圾、油迹污染;对此,甲方有权制止乙方的上述行为,乙方必须无条件的予以调整、改正。

  5、乙方开展本次协议约定的“活动”所需的相关部门批文,乙方必须自行提前办理,若由于乙方未获得“批文”,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或使得活动停办(包括中途停办)的全部责任,都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租赁期限

  1、场地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场地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场地,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场地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场地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3、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场地租赁合同。

  第三条租金及保证金

  1、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每日¥:元/日)。

  乙方必须于活动举办前天支付。

  2、收取场地使用保证金(日,¥元)。

  活动结束后由乙方通知甲方,双方人员到现场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全额退还保证金。

  如乙方在活动期间擅自调整规模的将全额扣除保证金,并补交超出规模的费用;如公共设施有破坏的将全额扣除保证金,同时活动单位无条件恢复损坏公共设施。

  3、支付方式:现金(□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每月日前支付。

  第四条其它费用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实际使用的水费,电费、及有线电视、物业费由乙方承担,并按帐单如期缴纳。

  第五条场地维护及维修

  甲方应保证场地周围搭建的建筑结构和摆放的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场地所在的物业管理规约。

  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场地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对于场地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进行维修。

  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场地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甲方出售场地,须在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七条合同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迟延交付场地达日的。

  5、交付的场地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6、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场地的。

  7、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场地: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元的。

  (3)擅自改变场地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场地主体结构的。

  (5)利用场地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6)擅自将场地租给第三人的。

  第八条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出租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租赁场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承租人(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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