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销售合同(必备9篇)

时间:2023-09-08 11:08:54 合同

房屋销售合同 篇1

  甲方(出让人):

  乙方(买受人):

  丙方(乙方指定第三人或代理人):

  丁方(担保人及本房产交易中介方):

  事宜,甲方已与乙方签订定金协议、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以及相关协议。为落实协议中有关公证委托事项的约定,经乙方要求和同意,甲、乙、丙、丁四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1、除该房屋尚未办理过户到乙方名下的手续外,甲方按照房地产买卖合同及协议的约定义务已经履行全部完毕。甲方确认,自本委托书出具之日起,甲方作为名义权利人无权擅自对该房屋进行任何处分,该房屋的全部权利(权益)和义务均由胡盛享有和承担。

  2、自本委托书出具之日起至该房屋过户至胡盛名下止,胡盛作为房屋的实际权利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自行(或委托乙方指定的第三人沈良)租赁或再转让该房屋,具体委托权限为:代为签订定金协议;代为签订该房屋买卖合同;代为出租该房屋、签订该房屋租赁合同、及收取该房屋租金;代为办理该房屋审税、代为支付该房屋买卖过程中应支付之相关税费(包括公证费用);代为撤销该房屋买卖合同登记备案;代为收取该房屋买卖价款。但甲方保留该房屋转移登箭户签字权。

  3、本次公证委托事项是甲方根据协议约定配合乙方过户,按照乙方的要求履行协议内容作出的一项形式意义上的公证委托,乙方对甲方公证委托于丙方的相关事项均予认可,丙方就该房屋所实施的相关法律行为及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最终全部由买受人乙方及丙方承担。同时,丁方承诺对丙方就该房屋所实施的相关法律行为及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甲乙丙丁四方共同确认,自公证处出具委托书之日起至公证委托书失效之日止,在上述期限内,若丙方滥用代理权而产生的债务纠纷、租赁纠纷、合同纠纷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纠纷由乙方、丙方共同承担所有责任,丁方对此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5、甲方承诺若在收到乙方全部房屋价款后,不能对该房屋进行出售、抵押、租赁等任何处分行为。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全力配合乙方过户给乙方指定的买受人。

  6、若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的该房屋过户截止期限与公证委托期限不一致的,则延长至以公证委托期限失效日为该房屋的过户手续办理截止日。如果丙方不能在公证委托期限失效之日前寻找到乙方指定的买受人,则自公证委托期限失效日之日起10日内,则甲乙双方自行或委托中介方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将该房屋过户至乙方名下,如果在上述期限内,由于乙方或丙方的原因怠于办理过户手续,乙方将按照该房屋总价款的2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丁方对此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如果由于甲方的原因怠于办理过户手续,将按照该房屋总价款的20%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7、甲方保留该房屋的原始产权证件直至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如果丙方在上述代理权限内就该房屋实施相关法律行为或签订买卖合同时,需要向乙方指定的买受人出示该房产证原始证件时,则甲方应当将该房屋产权证原件交予丙方、丙方在使用过该房屋产权证之后当天返还给甲方。

  8、乙方同意并确认:丙方在其代理权限范围内与乙方指定买受人签订该房屋买卖合同的同时,则乙方与甲方2012年11月份签订的该房屋买卖合同及协议无效。

  丙方代为收取乙方的指定的买受人的所有房款后,应当将房款交于上海志远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并由上海志远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将房款转交至实际权利人乙方手中。乙方因此所得的房屋价款及相关权益,都与甲方无关。

  9、若丙方在委托代理期限内与需要乙方指定的买受人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甲方应当积极配合乙方、丙方与乙方指定的买受人办理该房屋产权过户手续,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办理该房屋转移登箭户的所有手续。甲方公证委托事项以及过户乙方指定的买受人房屋产权登记的事实是经过乙方同意并确认,是乙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乙方不得追究甲方“一房二卖”的法律责任。如果乙方指定的买受人追究甲方“一房二卖”法律责任,相应法律后果最终由乙方或丙方承担,丁方对此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10、该房屋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契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公证费用等所有税费都由乙方承担,如果丙方与乙方指定的买受人办理该房屋产权过户所产生的税费都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税费。

  11、乙方及丙方承诺,乙方只能指定一位买受人与丙方签订该房屋买卖合同,丙方只能与乙方指定的买受人签订一次该房屋买卖合同。丙方与乙方指定买受人签订的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情形下,乙方可以继续指定下家买受人;丙方继续在其代理权限内,与乙方指定下家买受人签订该房屋买卖合同,否则乙方及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丁方对此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12、甲方配合丙方在授权委托期限内办理该房屋所有相关事项,应当在三天内完成,丙方应当在三天前通知甲方,否则都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3、甲、乙、丙、丁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相关义务的,都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双方本补充协议内所有提及的违约责任承担的违约金标准:不论是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还是乙方、丙方、丁方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都按照该房屋约定的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承担标准。

  14、甲乙丙丁各方共同确认本协议为该房屋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若本补充协议与买卖合同及相关协议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15、丁方应当对丙方上述代理权限范围的行为进行监管,确保丙方在该房屋买卖合同交易过程中按照国家房地产交易相关的规定规范操作。

  16、本协议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全部由乙方及丙方承担,丁方对此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17、本补充协议经甲乙丙丁四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对各方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签署日期:

  联系地址:

  乙方(签章):

  签署日期:

  联系地址:

  丙方(签章):

  签署日期:

  联系地址:

  丁方(签章):

  授权代表人:

  签署日期:

  联系地址:

房屋销售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房屋买卖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乙方购买甲方合法拥有的坐落于市区,产权证第号,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房产一套。

  第二条:付款方式

  1. 双方议定上述房产出售价格为元整。此房价款为甲方净价,甲方不支付交易中的任何费用。

  2. 甲方收到乙方定金元整,待乙方交全款后,即可为乙方准备办理过户手续。

  3.买卖上述房产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缴纳,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第三条:合同变更

  1. 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若需变更合同内容,应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书面通知发生三日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造成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 本合同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违约,如甲方违约,双倍返还乙方定金,如乙方违约,定金不退。

  第五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时,可向有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即生效。

  第七条:本合同共页,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其他约定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销售合同 篇3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转让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产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转让标的

  卖方所转让房地产(下称该房地产)坐落于:

  房地产证号为:

  房地产用途为:

  登记建筑面积为:

  套内建筑面积为:

  该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该房地产于 年 月竣工。目前该房地产物业管理公司为,物业管理服务费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佰 拾 元 角 分(小写: 元)。该房地产约定交付的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等清单,详见附件一。

  第2条 房地产产权现状

  该房地产没有设定抵押也未被查封,卖方对该房地产享有完全的处分权。

  第三条 房地产租约现状

  该房地产所附租约现状为:

  1、该房地产没有租约;

  2、该房地产之上存有租约,卖方须于本合同签订时将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文件及租赁合同交予买方。

  第四条 附着于该房地产之上的户口

  该房地产所附着的户口,卖方保证于收到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之日起日内迁出,逾期则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 转让价款

  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小写: 元)。该转让价款不含税费。

  第六条 交易定金

  该房地产交易定金为人民币: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小写:元)。买方同意按如下方式支付:

  本合同签订时,向卖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小写: 元)。

  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向卖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小写: 元)。

  上述定金交由买卖双方约定的监管机构监管。买方将定金存入监管帐号,即视为卖方收讫。

  第七条 交房保证金

  为防范交易风险,督促卖方按约定如期交付该房地产并结清所有费用,买卖双方协商同意在首期款中预留人民币:佰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分(小写: 元)作为交房保证金。此款在卖方实际交付房地产及完成产权转移登记时进行结算。此交房保证金的处理办法为下列第种。

  1、交由居间方托管;

  第八条 税费承担

  按有关规定,卖方需付税费:(1)营业税;(2)城市建设维护税;(3)教育费附加;(4)印花税;(5)个人所得税;(6)土地增值税;(7)房地产交易服务费;(8)土地使用费。

  买方需付税费:(9)印花税;(10)契税;(11)登记费;(12)房地产交易服务费;(13)《房地产证》贴花。

  其他费用:(14)权籍调查费;(15)公证费;(16)评估费;(17)律师费;(18)保险费;(19)抵押服务费;(20)赎楼费、交房前提前赎楼的短期利息;(21)其他

  (以实际发生的税费为准)。

  经双方协商,其中:

  买方支付或代卖方支付上述 项。

  卖方支付或代买方支付上述 项。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政策原因须缴纳新的税费的,按以下第 方式处理:

  1、由政策规定的缴纳方缴纳;

  2、买卖双方同意由 方缴纳。

  任何一方不按约定或法律、政策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应向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的违约金。

  第九条 交易资金监管

  买方所支付款项,除有特别约定,按以下第 种方式进行监管:

  1、由买卖双方指定的 银行进行监管。

  户名:

  开户行:

  帐号:

  2、由居间方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帐号进行监管。

  户名:

  开户行:

  帐号:

  第十条 付款方式

  买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给付除定金、交房保证金之外的房款人民币: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拾 元 角 分(小写:元):

  1、一次性付款

  买方须于 年 月 日之前将上述房款支付至第九条买卖双方指定的账户。

  2、买方向银行抵押付款

  (1)买方须于 年 月日之前支付除定金、交房保证金之外的剩余首期款人民币:亿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小写: 元)至第九条买卖双方指定的账户。

  (2)买方须于 年 月 日之前向银行提交抵押贷款申请的相关资料,并配合银行办理贷款审批手续,抵押贷款金额以银行承诺发放贷款金额为准;

  银行承诺发放贷款少于应交房款余额的,买方应于银行出具贷款承诺函三日内补足应交款。

  3、买卖双方约定的其他付款方式:

  上述款项买方应支付至第九条买卖双方指定的账户。

  第十一条 买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方逾期付款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按下列方式之一承担违约责任:

  1、要求买方以未付款项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四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买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 房地产交付

  卖方应当于将该房地产交付买方,并履行下列手续:

  1、买卖双方共同对该房地产及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事项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办理交接手续;

  2、交付该房地产钥匙;

  第十三条 延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房地产交付买方,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卖方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四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四条 附随债务的处理

  卖方在交付该房地产时,应将附随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服务费、垃圾清运费等费用结清,单据交买方确认,否则买方有权从交房保证金中抵扣上述欠费。

  第十五条 产权转移登记

  买卖双方须在签订本合同日内,共同向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在收文回执载明的回复日期届满之日起日内,买卖双方须办理交纳税费的手续。该房地产证由买方领取。

  第十六条 其他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守约方有权选择定金罚则或要求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的违约金。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日内向另一方提供证明。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与其他文件的冲突解决

  买卖双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的承诺及协议,如有与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九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共有附件 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2十条 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申请仲裁;

  3、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2十一条 合同数量及持有

  本合同一式 份,卖方 份,买方 份,其他交有关部门,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2十二条 送达

  当事人所填写确认的通讯地址即为送达地址。

  第2十三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卖方(签章): 买方(签章):

  卖方代理人(签章): 买方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销售合同 篇4

  委托方(甲方):

  委托代理人: 职务:

  地址: 电话:

  受托方(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法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甲方开发楼盘的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 楼盘。甲方全权交付乙方代理销售的套住房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达到100%。注:(如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所销售的房屋未达到85%时,甲方扣除乙方所得全部佣金的10%;以此类推,如果销售的房屋达到90%的,不奖不罚;销售的房屋未达到90%时甲方扣除乙方所有佣金的5%;如果达到或超额完成95%以上时,奖10%提成;提前完成合同约定,甲方给予乙方奖励,奖励标准为每提前一个月奖元)。

  第二条 合同期限

  1、本合同代理销售期限为19个月,自20年4月1日至 20年10月31日,甲乙双方结清全部经济费用,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和乙方不得违约,否则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再指定其它代理人。

  第三条 费用负担

  本合同约定代理销售的楼盘宣传策划、资料以及推广、销售人员的工资等费用均有乙方负责支付。甲方给予配合。

  第四条 销售价格的确定

  销售基价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制定,以公司各楼宇的实际价格表为准,甲方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见(附件1),如需调价,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接通知后即按新的销售价格销售。

  第五条 代理销售佣金及支付方式

  1、乙方代理销售的佣金按销售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一结算。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销售基价(即溢价)部分有甲乙双方五五分成(5:5比例),代理销售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销售佣金。甲方在正式销售合同签订并获得首期房款后,乙方对该销售合同中指定房地产的代销责任即告完成,甲方于每月30日之前按实际回款比例的百分之一计算代理销售佣金,次月5日前支付代理销售佣金。溢价款于每套合同价回款额度达到百分之百时全部结清。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房款,在合同签订并按合同收取房款后,收款当天或者第二天将房款存入甲方指定账户。

  4、因客户对临时买卖违约而没收的订金,在客户无争议后,由甲乙双方五五分成。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银行账户;

  (2)开发建设项目,甲方向乙方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包括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3)关于代售项目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价格、其它费用的估算。

  (4)乙方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收据、销售合同,以实际使用的数量为准,余数全部退回甲方;

  (5)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合同签订项目销售代理人。以上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三天向乙方交付齐全。甲方保证客户购买楼盘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资料相符合。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保证提供给乙方的房产信息无误。

  第七条 乙方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以下工作:

  (1)指定推广计划书(包括市场定位、销售对象、广告宣传等);

  (2)根据市场推广计划,指定销售计划、时间安排;

  (3)按照甲乙双方一定的条件,在委托期内,进行广告宣传、策划;

  (4)派送宣传资料、销售书;

  (5)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考察并介绍项目及相关情况;

  (6)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销售活动;

  (7)在甲方与客户正式签署销售合同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签署房屋认购合同,并收取定金;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购房者做出任何承诺。

  3、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若遇特殊情况(如客户一次性购买多个单元),乙方须告知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

  4、乙方收取客户所付款项后不得挪用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理销售楼盘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于本合同有关的费用,完备与法律经济相关事宜。本合同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

  2、经甲乙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违约责任

  双方违反合同约定的,支付元的违约金。并约定如下:在甲乙合作期间甲方不得再指定其它代理人;乙方不得低于基价销售。特定关系户由甲方决定成交价,乙方所得的百分之一佣金比例不变,结算佣金基价下调;甲方对已委托代销楼盘不再谈判销售,如有客户找到甲方,甲方及时推介,最终谈判权归乙方。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接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房屋销售合同 篇5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房产中介出售甲方房产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基本信息

  房地产基本情况:甲方所拥有的房地产位于房产证号:,属于:。附上住房条件清单。

  二、销售价格和支付方式:

  1.甲方确认本合同规定的房屋销售底价为人民币销售价格低于甲方底价的,须经甲方书面批准;

  2.甲方确认乙方将收取房款。

  3.甲方同意乙方客户采用以下付款方式:

  4.结算方式:双方约定,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房屋所有权证过户交接后,方可办理房款结算手续。一次性付款结算方式:

  (1)一次性付款是指买受人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当日,将全部房款支付至乙方账户;

  (2)甲方自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或委托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后,乙方将在房产证过户之日起三日内将产权过户款项转移给甲方。按揭贷款的结算方式:买方与甲方签订购房合同后,向乙方支付首付款,然后开始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贷款受理手续批准后,首付款由乙方支付,按揭款由按揭银行支付。为确保房屋交易安全,甲方必须在办理完房产过户手续后,收到乙方通知后,凭身份证向乙方收取房款。委托他人提现的,应当凭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注明代收房款)和委托人身份证明代收。甲方为法人的,应以合同规定的银行及账号转账。

  三、代理期限和代理权限:

  1.本合同的代理期限为个月,自合同期满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2.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以不低于甲方售价的价格与客户签订订房协议,并代表甲方收取房款。

  3.在本合同的代理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人或中介出售该房地产。

  4.如果寄售商品尚未售完,甲方授权乙方在寄售底价内降价%出售。

  5.收取代理费:

  (1)乙方的代理费是本合同项下出售的房地产,成功出售后按总成交额的%收取。如果乙方的实际销售价格超过甲方规定的底价,甲方将获得%,乙方将获得%。代理费由甲方以人民币支付,由乙方从收取的房款中扣除。

  (2)甲方与乙方客户正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乙方客户支付首付款后,乙方可获得本合同规定的全部代理费。

  (3)甲方委托乙方在信息公示系统上发布该物业的广告,并带购房者到现场看房。双方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信息发布费、证书鉴定费和服务费共计人民币元。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交以下产权证明,并保证其真实性和准确性。

  1)经乙方核实原件无误后,将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业主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及原件返还给甲方。

  2)以一方名义同居八年以上的已婚夫妇,应取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

  3)原购房协议(另外:如房屋为集体土地,需提交乡镇、村办公室、村委会城管部门)

  4)房屋平面结构图、附属设施清单、钥匙等。

  5)房屋是否有担保及其他债权债务的书面声明。

  6)有代理人的,出具经公证的业主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明。甲方保证该房地产产权清晰,如发生权属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由甲方负责清理,因此甲方必须赔偿给乙方及其客户造成的经济损失。

  2.乙方与客户签订订房协议后,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三天内到乙方签署销售确认书,并与乙方客户签订购房合同。如果甲方因地址和电话号码变更而未能通知甲方,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甲方的联系电话和地址以本合同规定的地址为准,并以邮寄方式送达。

  3.甲方与乙方客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如双方委托乙方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应支付代理费。

  4.本代理合同规定的房地产代理义务,在房产证过户、双方结清房款时完成。

  5.原则上,乙方要求甲方在房产证过户后才能将房产交付给买家。特殊情况下,甲方如需提前交房,应书面通知乙方。

  6.乙方是房地产中介,依法承担中介的权利和义务。

  五、违约责任:

  1.在委托代理期间,乙方将委托出售该房地产,并与买方签订订房协议。如果买方未能履行订房协议中规定的条款,乙方有权终止订房协议并没收押金;乙方与买方签订协议后,如甲方反悔,甲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乙方客户向乙方支付的定金..

  2.甲方不得委托乙方以外的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出售该房地产,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甲方自行出售委托财产的,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乙方,否则乙方仍将作为未售出财产出售,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六、乙方必须严格遵守诚实、信用、高效的服务原则,积极、主动、热情地为甲方提供代理服务。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相关商业秘密,不得泄露。

  七、双方同意由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应由无锡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附件是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如有其他事项,可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地址:

  电话号码:

  银行账号:

  签约日期:年月日

房屋销售合同 篇6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及中介方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房屋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座落于区路号小区号楼号,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出售给乙方。该房产的相关权益随该房产一并转让。

  第二条甲乙双方商定该房产的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元整大写:人民币万元整。本协议签订当日,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元整,付款方式为银行转帐。

  第三条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晰,无争议;未被判决、裁定限制出售,也未设置抵押,不在建设拆迁范围内并已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第四条所有购房款付清后本协议自动生效,房屋买卖即成事实。乙方随即享有该房产的所有权,并承担该房产毁损、灭失的风险。甲方及继承人不再享有该房产的所有权,不得再次转卖他人或用作抵押或用作财产继承或用作财产分割等任何权利,如甲方与其他第三方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关系使得乙方无法如本协议约定获取该房产所有权,即甲方违约。

  第五条在政策和法律允许范围内,乙方要求甲方过户,甲方或甲方继承人应无条件积极协助乙方到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办理过户。过户时产生的所有税费全部由乙方负责缴纳。

  第六条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话等相关杂费,按下列约定处理:

  1、甲方负责将以上杂费缴纳至协议签定之日(或年月止)。

  2、协议签定之日后(或年月起)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协议生效当日,甲方应将购买该房产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票据、房屋产权证书和购房协议等全部资料原件乙交乙方保存。

  第八条甲、乙双方从签订协议之日起,均需遵守本协议约定,无论今后房价如何变动,甲、乙双方不得违约。

  第九条违约责任

  如甲方违约:

  甲方无条件退还乙方全部购房款,并向乙方支付全部购房款总额的%作为违约金赔付乙方,乙方退回甲方该房产和所有房产资料;

  如乙方违约:

  乙方将已支付的购房款作为违约金,并无条件退回甲方该房产和所有房产资料。

  第十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约中若发生争议,可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讼。

  第十二条该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各持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销售合同 篇7

  委 托 人: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委托人和受托人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权限 甲方选择以下第

  种委托权限。

  1.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代为办理本合同第二条委托事项,代为行使甲方的权利、义务,在委托权限、期限内乙方以代理人的身份直接与第三人洽谈委托事项,开展相关工作,并签定交易合同,直接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委托事项,其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一般委托乙方代为办理本合同第二条委托事项,乙方为甲方提供咨询、劳务方面的服务,协助甲方达成交易并签定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条 委托事项:

  1.交易意向:甲方委托乙方提供项代理服务。

  (1)出售 (2)出租 (3)置换 (4)求购 (5)求租

  第三条 限制交易的情况:

  如该房地产有以下限制交易的情况,甲方不得委托乙方为其代理交易,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及赔偿责任概由甲方承担。同时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委托的下列服务或在履行中发现下列情况后随时终止合同。

  1、被司法机关查封、罚没、财产保全等;

  2、属公告拆迁范围,即将实施拆迁;

  3、已作为抵押担保物,未经抵押权同意或告知受让人的;

  4、共有人或同住家庭成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的;

  5、其他法律、法规限制交易的情况。

  第四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在委托乙方代理上述房地产交易事项后,不得再委托他人重复代理,若发生多头委托的情况,视为违约处理,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 。

  2、凡是乙方提供的房源或客户,甲方应充分尊重乙方的代理权及劳动成果,恪守本合同约定,不得擅自将乙方提供的.房源推荐给第三人,或未经乙方许可,私自与乙方提供的客户联系,并进行交易,若发生此种情况,视为违约处理,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

  3、经过乙方代理成功的交易,甲方应将签定交易合同的准确时间及地点告知乙方,由乙方协助甲方办理。

  4、甲方向乙方提供代理交易的房地产权证应真实、合法、无纠纷、并且房地产交易手续完备。

  5、及时向乙方支付佣金。

  第五条 乙方的责任:

  1、将甲方的委托信息进行广泛传播,并运用其客户网络为甲方寻找房源或促销。

  2、及时向甲方通报其委托事项的真实进展情况及市场供求情况。

  3、陪同甲方及客户看房,如实介绍房地产基本情况,协助甲方洽谈并签定交易合同,在成交价格、付款方式、房屋交割、交易登记及产权过户等方面为甲方提供咨询服务。

  4、不得向客户或第三人作虚假承诺或广告宣传,因此而给甲方造成损害的,视为违约处理,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 。

  5、为甲方保守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

  6、根据市场及客户要求需变更委托事项或转移委托的,乙方应征得甲方得同意,并另行签定书面补充协议。乙方不得超越委托权限或范围开展工作。超越授权或擅自变更委托的视为违约处理,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 。

  7、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佣金以外的任何费用。

  8、乙方同时接受交易双方委托的,应向双方当事人如实说明情况,在双方同时允许的情况下,方可办理委托事项。

  第六条 委托期限:

  此委托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委托期到,若甲方未提出终止合同的书面请求,则本合同有效期顺延,续约期为 个月。

  第七条 佣金:

  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事项,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佣金,其金额为成交额的 %,或按月租金额

  第八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甲方按下列第 1、一次性付款:2、分期付款:3、其他付款方式:

  第九条 甲方所付佣金以乙方加盖印章的财务专用章为收款凭据(税收发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由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给受约方,违约金按交易合同金额的 %计算。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选择下列第 项方式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种方式按期付款。 %支付。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即刻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房屋销售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一、 质量要求及检验标准:按现行标准执行。

  二、 交货地点: 乙方指定

  三、 运输方式: 甲方负责运输及费用

  四、 包装标准及费用:纸箱包装,由供方负责;包装物不回收。

  五、 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提货时由须方任意抽验收货,提出异议期限为提货之起五日之内,超出期限,责任自负。

  六、 结算方式:按月结算,以现金或银行转账方式结算。

  七、 供货时间:乙方提前5日通知。

  八、 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执行。

  九、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签订地所在法院管辖。

  十、其他约定事项;异议期内提出异议,供方应立即派人到现场检验处理。如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供方应及时做出处理,如继续铺贴,供方不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十一、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供方不能及时供货,供方不属违约,双方重新协商供货时间。

  十二、货款必须汇入供方指定账号,否则由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供方不负责。

  十三、验收标准;以双方封样为准。

  十四、有效期:合同签到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供货单位一份,购货单位三份,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房屋销售合同 篇9

  委托方(甲方):

  委托代理人: 职务:

  地址: 电话:

  受托方(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法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甲方开发楼盘的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 楼盘。甲方全权交付乙方代理销售的套住房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达到100%。注:(如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所销售的房屋未达到85%时,甲方扣除乙方所得全部佣金的10%;以此类推,如果销售的房屋达到90%的,不奖不罚;销售的房屋未达到90%时甲方扣除乙方所有佣金的5%;如果达到或超额完成95%以上时,奖10%提成;提前完成合同约定,甲方给予乙方奖励,奖励标准为每提前一个月奖元)。

  第二条 合同期限

  1、本合同代理销售期限为19个月,自20年4月1日至 20年10月31日,甲乙双方结清全部经济费用,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和乙方不得违约,否则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再指定其它代理人。

  第三条 费用负担

  本合同约定代理销售的楼盘宣传策划、资料以及推广、销售人员的工资等费用均有乙方负责支付。甲方给予配合。

  第四条 销售价格的确定

  销售基价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制定,以公司各楼宇的实际价格表为准,甲方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见(附件1),如需调价,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接通知后即按新的销售价格销售。

  第五条 代理销售佣金及支付方式

  1、乙方代理销售的佣金按销售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一结算。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销售基价(即溢价)部分有甲乙双方五五分成(5:5比例),代理销售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销售佣金。甲方在正式销售合同签订并获得首期房款后,乙方对该销售合同中指定房地产的代销责任即告完成,甲方于每月30日之前按实际回款比例的百分之一计算代理销售佣金,次月5日前支付代理销售佣金。溢价款于每套合同价回款额度达到百分之百时全部结清。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房款,在合同签订并按合同收取房款后,收款当天或者第二天将房款存入甲方指定账户。

  4、因客户对临时买卖违约而没收的订金,在客户无争议后,由甲乙双方五五分成。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银行账户;

  (2)开发建设项目,甲方向乙方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包括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3)关于代售项目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价格、其它费用的估算。

  (4)乙方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收据、销售合同,以实际使用的数量为准,余数全部退回甲方;

  (5)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合同签订项目销售代理人。以上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三天向乙方交付齐全。甲方保证客户购买楼盘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资料相符合。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保证提供给乙方的房产信息无误。

  第七条 乙方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以下工作:

  (1)指定推广计划书(包括市场定位、销售对象、广告宣传等);

  (2)根据市场推广计划,指定销售计划、时间安排;

  (3)按照甲乙双方一定的条件,在委托期内,进行广告宣传、策划;

  (4)派送宣传资料、销售书;

  (5)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考察并介绍项目及相关情况;

  (6)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销售活动;

  (7)在甲方与客户正式签署销售合同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签署房屋认购合同,并收取定金;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购房者做出任何承诺。

  3、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若遇特殊情况(如客户一次性购买多个单元),乙方须告知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

  4、乙方收取客户所付款项后不得挪用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理销售楼盘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于本合同有关的费用,完备与法律经济相关事宜。本合同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

  2、经甲乙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违约责任

  双方违反合同约定的,支付元的违约金。并约定如下:在甲乙合作期间甲方不得再指定其它代理人;乙方不得低于基价销售。特定关系户由甲方决定成交价,乙方所得的百分之一佣金比例不变,结算佣金基价下调;甲方对已委托代销楼盘不再谈判销售,如有客户找到甲方,甲方及时推介,最终谈判权归乙方。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接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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