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整理的优秀商品买卖合同6篇(简单的商品买卖合同范本),供大家阅读。
优秀商品买卖合同1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障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________》,经供需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一、货物明细
名称陶粒砖,规格____________,数量,单价____元/m3,金额____元。
二、合同总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材质要求及技术标准
材质按双方认可的样品为标准。
四、交货及退货
交货时产品表面完整,重量合格,由于陶粒砖为易损货物已经确认出厂不可退货。
五、运输费用
合同货物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
六、交货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
七、验收标准及验收期限
验收标准按供方提供的'产品清单及企业产品生产制作标准;验收期限:供方生产完毕后,提前____天通知需方,需方应在____天内组织验收,如逾期仍未组织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八、结算方式
需方预付合同总额的____%,验货后付____%,发货完毕付剩余____%。
九、违约责任
1,合同一经签定,供需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如单方无故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应一次性赔偿对方合同总额50%的违约金(遇有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2,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时间,需方须及时付款。
3,供方按合同按时交货。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应递交国家有关法律部门进行裁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供需双方各持二份,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优秀商品买卖合同2
购货方:
供货方:
兹购方向供方采购以下产品,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清单
二、应付总金额(RMB):1000000元
三、付款方式:现金
四、包装要求:无
五、到货日期:20__年10月20日
六、到货地点:黑龙江省依兰县凌志手机通讯
七、运输方式:客运运费负担:供货方
八、双方约定事项
1.供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购方提供上述产品,不耽误购方的采购计划。
2.购方收到货物的24小时内必须将货物检验完毕,并和供方随货出库单核对,如发现诸如水渍、外包装毁坏等可能导致产品受损的情况,应于收到货物后四十八小时内书面通知供方,在此期限内购方没有提出书面异议的,供方将视同购方收妥货物。
九、产品质量
自购方收到产品起算,只要是属于产品本身质量问题,供方,一个月内包换,一年内保修,终身维修,终身提供技术支持。
十、不可抗力及争议解决方式
1.产品购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执的,双方应协商解决或请求调解。
十一、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供货方所在地法院提请诉讼。
十二、合同生效及失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购销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件有效。本合同生效时限,以双方中的一方最终签订日期为准,产品服务期起始同日计算。在购方购买的产品服务期或保修期结束之日起,本合同自动失效
供货方:____________________购货方:(盖章)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优秀商品买卖合同3
(合同编号:20075493401)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注册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号: 机构代码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机构代码证: 法定代表人:
买受人:
证件类型:
国籍:联系电话: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共有情况:
代理人:
国籍: 联系电话: 代表人联系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一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 方式取得位于 ,编号为 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
亩,土地使用起始日期为,其中非商业用地终止日期为 ,商业用地终止日期为 。 1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项目名称 。该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为 号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规划用途为 ,施工许可证号为。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
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为现房,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
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 [幢][层] 号房。该商品房的用途为,属结构,该幢房屋建筑层数地上 层,地下 层。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套内建筑
面积 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第四条 计价方式及付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位为(元,总金额( 元) 。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总金额元 。
3元) 。
2
第五条 预售款监管
该商品房的预售款监管机构: ,预收款监管账户名称为,账号为 。预售款应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管使用。
买受人应当按合同约定如期足额将房价款缴入上列预售款监管帐户。买受人采用现金直接支付给出卖人房价款的,出卖人收到款项后应及时缴入上列预售款监管帐帐户。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 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首付款(含定金) 元于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支付。
2、银行按揭付款
首付款(含定金)元于支付,剩余房款壹拾伍万采用银行按揭方式支付。
因买受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未能获得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出卖人同意买受人在 日内,以自有资金或其他方式支付,并不承担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违约责任。
因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未能获得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买受人可以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
(1) 合同继续履行,具体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2) 买受人权解除本合同。
因非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未能获得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买卖双方应就具体付款方式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 3
的,买受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但应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在收到 买受人书面通知日内将房价款(包括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全部退还给买受人。
3、其他方式
首付款(含定金) 元于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合同签订之后三十日内应付元,剩余房款的支付。
第七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 逾期在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 逾期超过人按累计应付款的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万分之 (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 。
第八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面积)为依照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4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 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 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提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登记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 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100%
合同约定面积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2.双方自行约定: 。
第九条 房屋室内层高及差异处理方式
买受人所购房屋的室内层高为 米,若房屋实际交付时室内层高低于该约定,双方同意按如下方式处理:
本合同所述房屋室内层高是指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优秀商品买卖合同4
编号:
仙桃市世纪雅园
世纪雅园商品房买卖合同
出卖方:世纪雅园 (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方:潘爱民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受买人购买商品房(以下简称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商住,属砖混结构,层高为4.2 m。
第二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人民币/㎡,总金额人民币
除上述房价款外,甲方代收下列费用:1、天燃气开户费2200元。2、王力防盗门1000元。3、财政契税(购房总额的2%)。4、房屋维修基金(购房总额的2%)。5、自来水开户费654元。6、电开户640元。7、有线电视的开户费300元及电话开户等。
第三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按国家政策规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
第四条交付期限
甲方应当在 20xx 年3 月 8 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将经验收合格的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遭遇不可抗力除外)。
第五条债务纠纷
甲方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券债务纠纷。因甲方原因造成该商
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务债权纠纷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条甲方关于基础设施、供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1、水、电、道路于交房时投入运行;
2、物业管理于交房时投入运行;
3、有线电视、电话安装到户。
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保修责任
甲方对该商品房保修壹年,从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第八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甲方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 3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甲方提供的资料交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并代为乙方办理产权证。
第九条乙方所购商品房仅作住宅用,乙方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乙方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条乙方应服从甲方物业公司的统一管理,按期按规定交物业管理费。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20xx年12月10日
优秀商品买卖合同5
(合同编号:01402012234258653 )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注册地址: 湖南南庭投资有限公司 . 长沙市环保大道与圭白路交汇处东南角营业执照注册号:5273145826425 机构代码证: 04525618546254 法定代表人:
买受人:
证件类型:
国籍:
联系地址:
共有情况: 代理人: 国籍: 戴明炜 联系电话: 0731-82693333 晏泽英 身份证 证件号码: 中国 联系电话: 43030419750425245113574076492 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新一村23栋30号联系电话: 代理人联系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____出让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长沙市环保大道与圭白路交汇
处东南角_ ________ _,编号为_____长房售许字(20xx)第0131号____ 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___27525.18_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起
始日期为20xx.4.6 ,其中非商业用地终止日期为20xx.4.5 商业用地终止日期为20xx.4.5 。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项目名称_____南庭城果___ 。
该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为 856152486468542,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452954215414585__________,规划用途为商住 ,施工许可证号为____567811112546________ 。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42545852361_____ ___。
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___2_[幢]____16_ [层]_____4____号房。该商品房的用途为___住宅___ _,属 ___砖混_______结构,该幢房屋建筑层数地上_33__层,地下____3_层。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__84.04_____平方米。
第四条 计价方式及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1 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位为(人民币)每平方米_4020_.00 __元,总金额(_ 337840.80 _元)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___ ___元,总金额(__元)
第五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 2 种方式按期付款:
1. 一次性付款
首付款(含定金) 元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支付。
2.银行按揭付款
首付款(含定金) 117840 .40 元于2月1日支付。剩余房款采用银行按揭方式支付。
因买受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未能获得银行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出卖人同意买受人在 45日内,以自有资金或其他方式支付,并不承担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违约责任。
因出卖人的过错导致买受人未能获得银行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买受人可以选择以下第1 种方式:
(1)合同继续履行,具体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2)买受人解除本合同。
因非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未能获得银行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买卖双方应就具体付款方式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的,买受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但应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在收到买受人书面通知 7 日内将房价款(包括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全部退还给买受人。
3.其他方式
首付款(含定金) 元于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合同签订之后三十日内应付元。剩余房款的支付 。
第六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1 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 3 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
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五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_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 人按累计应付款的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第七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 合同单价(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 2 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银行同期 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登记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100%
合同约定面积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八条 房屋室内层高
买受人所购该房屋的室内层高为__3米,本合同所述房屋室内层高是指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第九条 交付期限及条件
出卖人应当在___ 20xx年8月31日_ _前,依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2 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
2.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3 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2).
第十一条 房屋交接及违约责任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买受人应在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15 天内对该房屋进行验收并与出卖人办理交接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优秀商品买卖合同6
需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供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工程的建设需要,向乙方订购瓷砖,根据《______》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规范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甲、乙双方充分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瓷砖基本情况
1、品牌:______________;
2、名称:______________;
3、规格:______________;
4、数量:______________;
5、单价:______________;
6、合同总价款: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交货方式:乙方按甲方要求将货运到甲方指定地点:______________,收货人为:______________,验货人为:______________,甲方的收货人、验货人在乙方加盖公章的送货单上签字,视为甲方暂收货物,乙方送货人无条件配合甲方进行材料清点。
2、甲乙双方在货物交付之日当场当车共同对货物验收,检查产品品种、规格、型号、花色、数量等,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加工砖按样品型号、花色为约定)。
3、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
4、交货日期:甲乙双方约定______号前全部到齐甲方工地,分批次供货时,甲方每次应提前____天向乙方发出送货指令。
第四条质量标准
1、质量:乙方产品出厂时应附有“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
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能通过国家相关部门检测,符合和达到相关产品质量标准和技术参数。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______天内付预付款,预付款为合同金额的_______%,即¥_______元;(或定金模式: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甲方支付乙方本合同货款定金_______%,或按总价谈定一个定金金额。)
2、货到工地后验收合格_______天内付清余款,即¥_______元。
第六条验收标准
1、按国家陶瓷砖______标准及样品进行验收。
2、产品破损率按国标___%执行,超过___%的部分由乙方负责补足;
3、因陶瓷原材料来源于天然矿物质,烧制过程复杂,允许交货产品存在合理色差。
第七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乙方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如甲方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甲方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妥为保管,电话通知乙方,并在___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
2、若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所供货物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保管、施工不善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__天内负责处理。
5、对甲方的异议,经第三方鉴定确认该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由乙方负责调换。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_______天以内的,每天按不能交货的货款价值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达到_______天,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___%的违约金;
2、货物经检验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如有异议则以国家相关法定检测部门的检验报告为依据),乙方同意无条件换货或退货,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此造成逾期交货,则按第1款的规定处理;如乙方拒绝换货或退货,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如未按上述第约定向乙方付款,导致乙方未能及时供货,其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如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付款(不算公司正常办理付款手续时间)部分总额承担___%的违约金。
风险告知:明确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履行应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
第九条争议纠纷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当地所在地城市区域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风险告知: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可以选择到有管辖权法院诉讼或者选择仲裁,二者的本质区别是若约定仲裁解决仲裁一裁终局,约定向法院提起诉讼两审终审。
第十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立即生效,自货款两清时自动失效。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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