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咨询服务合同【必备15篇】

时间:2024-01-07 14:42:01 合同

项目咨询服务合同 篇1

  委托方(甲方):

  住所地:

  受托方(乙方):

  住所地: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为提供咨询服务事宜(以下称本项目),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咨询服务项目

  项目目标:

  工作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

   工作成果:(详见本合同附件)

  工作安排: (详见本合同附件)

  咨询服务开始日期:年月日

  咨询服务完成日期:年月日

  咨询服务总天数:天

  工作成果提交日期:年月日

  第二条 陈述、声明

   所有依本合同所提供之“服务”均会以专业、熟练与令甲方满意的方式来执行,以符合合同中所有适用的专业标准与规定。

   提供服务的全部人员都具备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能力,达到满足项目咨询服务的所需要的专业水平。乙方项目顾问组主要成员经过甲方审核认可。

   乙方执行本项目所使用的任何资料、方法侵犯任何第三者所拥有的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在内的各项权利情况,导致甲方遭受任何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第三条 乙方的项目服务团队

   乙方项目组核心成员为项目负责人,主要顾问人员。

   乙方将根据情况安排项目研究和后勤支持人员,项目支持人员为项目组提供后台支持工作,但不因此增加本合同第四条所述的任何费用。

   乙方项目组成员应当在本项目期间,投入全部工作精力为甲方服务,以完成本合同及附件规定的乙方工作。

  第四条 服务费用与付款条件

   本项目服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元(¥元)。

  付款节点及方式为:。

   乙方应对其指定的下列账户信息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

  收款人:

  开户行:

  账 号:

   上述费用为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本合同项下所有费用,包括乙方承担本项目所需的人员和专家顾问费、办公设备、文件制作及相应各项杂费。

  第五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规定提供咨询服务及履行其它各项义务,并对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和考核。

   双方在本项目执行中形成的与甲方有关的任何成果或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负责按本合同及其附件规定向乙方提供与本项目服务事项有关的文件、信息等必要资料,履行项目协助义务。

   为项目中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第六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遵守本合同规定及其附件,在交付符合本合同要求的项目成果后获得服务费用。

   乙方保证按照本合同及附件的约定,及时、正确、完整地完成全部约定义务及工作。

  乙方及其项目组工作人员承担保密责任,在项目中及项目完成后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咨询项目的任何内容和执行情况。

   乙方承诺,其获悉的甲方保密资料的使用只限于本项目,并在项目结束后3日内或应甲方要求,将全部有关资料及其复制件及时交还甲方。

   乙方承诺,其执行本项目所使用的任何资料、方法不会侵犯任何第三者所拥有的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在内的各项权利。如果出现第三者主张权利的情况,乙方将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并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项目成果验收

   乙方应按时提交本合同附件中所列示的各阶段项目成果。项目成果由甲方组织验收。甲方应对乙方的工作提出书面的具体要求、标准等,由乙方遵照执行,并作为验收的标准。

  各项书面成果均由乙方负责制作或编制,甲方按本合同约定进行协助。各项书面成果自完成之日起日内,乙方应书面提请甲方进行验收。如果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按甲方意见进行修改或重新制作或编制,并自验收不合格之日起日内重新提请验收。

  乙方保证,双方在本项目执行中形成的与甲方有关的任何成果或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图片、文字等任何资料、文件的知识产权归属于甲方,乙方仅能在本项目范围内使用。

  第八条 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支付服务费,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个工作日内仍不支付的,乙方有权取消或者中止提供更多的服务;催告后个工作日不支付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甲方违反其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和保证的,应顺延乙方服务期限。给乙方造成实际损失的,应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向甲方提交附件所列服务项目成果,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超过约定30日仍未提交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照工作实际进展程度要求乙方返还多支付的款项。

   乙方提交的服务项目成果经甲方验收不合格或无法实现项目目标,则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第要求乙方限期修改,重新提交,由此导致的逾期延误作为乙方的违约,经修改仍无法满足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已经支付的款项。

  第九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形成、效力、解释、履行、执行、修改及终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方式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仲裁规则在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性,双方都应执行。

   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生效和文本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间及合同约定的事项全部履行完毕所涵盖的期间。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

  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项目咨询服务合同 篇2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伙伴关系。乙方充分利用自身在高科技咨询领域的背景、渠道、资源及专业能力,为甲方项目申报提供咨询服务。

  第一条 合作事项

  乙方协助甲方申报“ ”项目,为甲方提供专家咨询、协助甲方开展申报材料编制和项目申报的相关工作。

  第二条 甲、乙双方的义务

  1.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给予乙方充分的信任,委派专人配合乙方开展工作,并为乙方的咨询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2)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申报所需的全部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3)甲方应当在乙方协助下,按照相关模板要求和范本格式编制申报材料。

  (4)甲方做出与本合同合作事项有关的决定时,应提前与乙方进行沟通和交流,并达成书面协议。

  (5)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咨询费。

  2.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当发挥其行业咨询经验和专家资源优势,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2)乙方应当指导并协助甲方整合资源,完成申报前准备工作。

  (3)乙方应当针对项目的申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协助甲方完成申报材料编制及项目申报咨询指导等工作。

  (4)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开展项目申报的递交、立项、请款、验收等相关工作。

  (5)乙方应当适时向甲方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沟通协调项目申报过程中出现的意外情况。

  第三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

  1.前期咨询服务费

  本合同中前期咨询服务费计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此费用在本合同签订后的3日内由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

  2.后期咨询服务费

  如甲方项目申报成功,甲方还应当向乙方支付后期咨询服务费。

  (2)乙方享受项目批准立项后的权益不受本合同有效期限、合同解除、合同终止的影响,甲方必须继续履行支付乙方后期咨询服务费。

  (3)甲方需从自有资金中支付乙方所有咨询服务费。如延迟支付,按日5‰支付滞纳金。

  第四条 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均承诺,对在合作过程中获得或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及其它技术和经营信息,任何一方均负有保密义务,在未得到对方许可的情况下,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其他第三方披露或泄露,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双方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解除、终止而解除。

  第五条 汇款方式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翠微路支行金四季分理处

  账户名称:北京国发环经信息咨询中心

  银行账号:0200 2962 0920 0022 407

  第六条 协议的履行与终止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的以外,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第七条 其他事项

  1.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项目咨询服务合同 篇3

  委托方:

  顾问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委托方:

  顾问方:

  签定地点:

  签定日期:年月日

  有效期限:合同签订并甲方预付款到乙方账户后正式生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双方就项目的咨询服务经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咨询服务的内容、形式和要求

  1、委托项目的内容:

  2、为了更好地配合甲方建立等企业管理体系,使其能快速,健康,持续地发展,经过甲乙双方真诚沟通,双方特别约定: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甲方委托乙方采用年度顾问服务方式,乙方正式成为甲方的管理智囊型团队。作为外部力量—-第三方参与甲方企业管理,乙方将以独立、客观、科学的视角和方法,通过对公司内部管理的研究,以及对先进管理模式之成功案例的分析、借鉴,建立适应公司未来发展的管理体系,从而构建能有效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的管理平台。同时乙方还将运用培训、研讨等方法,强化甲方有关人员的经营管理与部门协作能力,以及相关配套制度的辅导实施与改进健全。服务期间,甲乙双方将成立管理改革联合工作小组,针对公司运作流程进行系统研究,浙派公司提供的年度顾问工作包含:企业调研、问题探讨、建立管理标准与制度及解决方案、管理会议、专题培训等方面内容,并将最终形成年度管理成果,包括:

  二、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在省市履行。

  三、工作方式与工作条件

  为保质如期完成服务项目,服务期间,乙方选派名资深咨询顾问及顾问助理若干,与甲方相关负责同志组成管理咨询项目联合工作组,甲乙双方人员共同工作,研究问题、讨论方案、实施推进。

  一)、工作方式:

  1、项目一经确立,即由甲方和浙派公司分别成立项目小组,项目运作过程中,双方本着精诚团结、合作的前提,建立共同工作的平台,联合推动项目的运行。

  2、项目合作双方应定时联系和沟通,与项目有关和有用的信息应予以开放,保证信息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使项目得以顺利进行。

  3、通过调查、访谈等手段掌握项目有关的详尽事实和数据,运用合适的理论工具与方法对相关事实和数据进行系统分析,确定并解决公司面临的具体问题,提出实效性的解决方案。

  4、项目在推行过程中,浙派咨询顾问或顾问助理每月不少于一次去甲方企业检查工作,针对出现的不合格项,以《不合格项整改通知书》形式知会甲方,同时,甲方应给予配合。

  二)、委托方的协作事项

  在合同生效后三日内,委托方应向顾问方提供下列资料和工作条件:企业产品资料、企业资质、企业现有涉及的相关管理制度与章程、项目相关报表、企业组织机构图等。

  三)工作条件:

  1、在项目进行过程中,甲方需在公司本部提供相应的办公场所。

  2、在项目进行过程中,若涉及企业各方面人员的调查诊断,实施解决方案时,甲方应从管理上做出相应的时间安排以及有相应的秘书工作支持,同时乙方应有接触甲方各部门人员的自由。

  3、没有真实的信息,就没有正确的适当解决方案.因此在项目启动时,甲方应提供信息保障和人员支持。

  4、在项目涉及培训时,安排并确保培训课程的相关参加人员能准时出席。

  四、项目推进时间。

  五、项目质量或规格标准

  服务期间,项目验收合格标准的裁定为: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验收通过将以甲方项目授权代表的签字为最终依据,乙方应在规定的项目完成时间内完成项目内容。

  六、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及合同结束后,未经对方同意或授权,不得将对方的商业机密、文件资料及相关证书向外透露。

  七、合同价款及支付

  1、本合同总价:

  2、付款时间及方式:

  ①、本合同正式签订之日,甲方应在三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本项目预付款。

  ②、在正式项目报告提交给甲方后,甲方应在七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0%作为项目进度款。

  ③、在项目最后阶段工作完成后,甲方应在七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项目完成款。

  八、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的义务,对方可以中止合同,或要求违约方继续履约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其相应损失。

  2、甲方按协议约定不能按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超过15天时间后,应按利息2%支付给乙方。

  九、免责条款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乙方不能按期完成项目,乙方不负违约责任,但乙方应在合理的时间内向甲方报告所发生的不可抗力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甲方可根据该不可抗力的严重程度做出如下选择:顺延项目的完成期限,并于顺延期间内随时终止本合同,或立即终止本合同。

  十、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民法典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其赔偿金按照合同总额的20%给对方。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属地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二、其它:

  十三、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后,并甲方的预付款到乙方的账户后生效,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联系人: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日期:

项目咨询服务合同 篇4

  建设单位:(甲方)

  审查机构:(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签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施办法》;

  国家及地方其它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的法规及规章。

  第二条 根据国家及省价格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本合同审查收费额总计为人民币 元(见审查收费表)。合同签定后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审查收费的50%作为定金,计人民币 元,乙方提交审查结果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审查收费余额,计人民币 元。

  第三条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按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审查职责为甲方提供良好服务,自 年 月 日收到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后,于 年 月 日共 个工作日内完成该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工作。

  如本项目审查合格,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简称合格书),交还经乙方盖章的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乙方将审查合格书副本及相关审查资料报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如本项目审查不合格,乙方应将施工图设计文件退还甲方并书面说明不合格原因。同时,应将审查中发现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问题,如实上报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记录档案。

  乙方将施工图设计文件退还甲方后,除超资质勘察设计情况外,甲方应当要求原勘察设计企业进行修改,并将修改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重新报乙方进行审查。

  勘察设计单位根据审查意见修改施工图设计文件所占时间,不计入乙方的审查工作日内。复审时限按工作日作相应顺延。

  第四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修改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确需修改的凡涉及建设部第134号令第十一条规定内容的,甲方应将修改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送乙方审查。

  修改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乙方审查合格,不得用于施工,擅自用于施工的,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予以行政和经济处罚。

  第五条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甲方应对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全套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甲方不得要求或暗示审查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审查。

  甲方不能按期返回修改图纸或变更设计,又不说明原因的,则视为甲方终止合同。

  甲方对乙方的审查成果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允许第三方重复使用。

  乙方责任

  乙方应按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规定进行审查,对提出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结论的完整性、有效性、准确性负责。

  乙方不得要求或暗示审查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审查。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除和款外,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允许第三方重复使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

  因甲方提交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资料不齐,造成乙方无法进行正常审查的,乙方可按延误时间顺延交付审查成果。

  因甲方所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有错误,造成乙方审查成果的质量缺陷,由甲方负责。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需进行重大修改或重新设计,甲方应按重新审查所需的工作量,支付相应比例的审查费。

  因甲方原因终止审查的,甲方应按下列约定支付审查费:实际完成审查工作量小于或等于50%时,按审查费的50%支付;大于50%时,按全部审查费支付。

  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如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 向甲方交付审查成果,每推迟一个工作日,向甲方支付审查费 的违约金。

  合同生效后,因乙方原因未履行合同,可视具体情况和不良影响,处以审查费 违约罚金。

  施工图审查合格后,仍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问题,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乙方除承担审查失察责任外,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但不代替勘察设计单位承担的勘察设计质量责任。

  第七条 其他

  甲方对乙方提出的审查意见有重大原则分歧且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复审申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程序组织专家论证,并做出仲裁决定。

  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论证,若论证结果与原审查结果基本一致,专家论证费由甲方支付;论证结果与原审查结果不一致的,专家论证费用由乙方支付。

  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因甲方原因需要整体变更重审的,按新项目报审并收取审查费。

  本工程项目采用新结构、新技术、新材料,需要赴外地进行调研、收集资料的差旅费等,由甲方承担,调研及收集资料时间不计入合同约定审查时间。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咨询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由于不可抗拒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及时协商解决。

  合同双方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或委托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报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本合同双方签章齐全后方可生效。

  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双方共同签署的协议及书面通知、会议纪要及补充协议等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项目咨询服务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就甲方X项目(以下称本项目),委托乙方提供项目评估、项目法律咨询、项目股权整体转让等顾问服务事宜达成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作内容

  1、 乙方为甲方转让项目推荐有实力的买家

  2、 对本项目可行性分析全程顾问咨询:

  3、 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法律咨询及协调

  乙方向甲方提供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切法律咨询服务,并聘请专业律师跟进、参与本项目的法律诉讼事宜,协助甲方起草转让本项目的所有文书,到相关部门协调办理一切手续(包括但不仅限于房屋股权的转让、过户、公证等手续)。

  第二条:甲方责任

  1、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完成本项目顾问咨询服务所必需的资料。

  2、甲方应指定专人负责跟进各方面的工作。

  第三条:乙方责任

  1、确定本项目之乙方项目经理,负责与甲方就顾问咨询服务事宜进行沟通、联系与推动,组织专业人员形成顾问咨询专案小组,制定详细的顾问咨询工作执行计划并安排实施。

  2、乙方提交的顾问咨询报告应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准确性及适用性。

  第四条:顾问咨询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1、经双方平等协商,顾问咨询服务费采取包干结算方式,共计:人民币X万元整(小写:¥ 元)。

  2、顾问咨询服务费的结算支付以甲方权益转让并收讫款项为前提。

  3、在履行顾问咨询服务合同期间,乙方为甲方提供顾问咨询服务所发生之食、宿、差旅费用、律师费、顾问团队人员的劳动报酬,已包含在本费用中,不再另外计取。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就本合同的解释、有效性、终止或执行方面有任何问题,应尽最大的努力协商解决有关问题。如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X仲裁委员会予以裁决。

  第六条:合同条款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正本一份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项目咨询服务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鉴于:

  公司经营处于亏损状态,甲方为扭亏转赢,需对公司进行亏损诊断,并制定相应的经营策略、管理模式,以再造公司竞争力。

  乙方拥有提供此项服务所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经验,并同意提供该项咨询服务。

  现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就公司的咨询服务及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一、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为,规模为:。

  二、甲方的咨询要求如下:

  (一)区域经济、旅游业的现状及发展前景分析;

  (二)公司的现状及亏损原因分析;

  (三)公司的客源市场及竞争对手分析;

  (四)公司扭亏为赢的具体策略;

  (五)公司的发展规划(包括短期、中期和长期的经营管理策略)。

  三、咨询服务的具体标准:本次咨询服务合同结束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的具体材料:

  公司的咨询服务报告书包括:

  (1)公司现状、亏损分析及整改方案;

  (2)提升竞争力的营销策略、市场定位、市场调研、形象策划、运营框架等;

  (3)公司重新定位的中长期规划等。

  四、乙方提供咨询服务的专家姓名、职称、专长及分工:

  五、乙方于前向甲方递交咨询成果的框架性意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结束咨询工作,年月日前向甲方提供相关报告初稿,必要时甲方可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论证、评审,年月底前提供报告定稿。

  六、在乙方咨询期间,甲方提供如下配合:

  (一)应乙方的要求,提供公司经营的相关资料及信息;

  (二)为上列咨询人员提供在工作期间的住宿及工作餐;

  (三)为乙方的咨询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七、服务费用及支付

  (一)甲方为本次咨询服务业务向乙方支付万元咨询费;

  (二)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咨询费的%,即万元,乙方提交了符合本合同第三条规定之报告后日内支付其余的%,既万元;

  (三)乙方为本次咨询服务所发生的通讯费、交通费和其它费用支出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对乙方人员在履行本咨询合同期间所发生的人身等意外,甲方不负任何责任,本咨询服务合同不构成甲方与咨询人员间的雇佣关系。

  九、乙方提供的咨询报告等材料必须具备专业性、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乙方对咨询服务的正确和完整性负责。

  十、乙方必须对本次咨询相关的全部材料保密,并不得用公开发表等方式为社会所公知。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分执。

  十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项目咨询服务合同 篇7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有限公司

  乙方是提供管理咨询服务的专业公司,拥有项目策划、市场营销、企业管理、财务税务等方面专业咨询资格的专家团队和专业优势。基于以上理由,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所介绍公司策划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为甲方所介绍公司的项目提供专业咨询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以下条款:

  一、声明条款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是甲方委托为其所介绍公司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唯一提供全程专业服务的公司。只要乙方将《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并送达甲方认可,即视为乙方有效完成本协议任务。

  二、服务内容与主要事项

  1.乙方按照甲乙双方商定的要求,高质量、按时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提交给甲方所介绍企业本报告书和相关资料。

  2.根据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报告书实施的咨询服务。

  3.对超出本项目范围的其他项目的咨询,甲乙双方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另行协议。

  三、服务期限

  本协议自合同签字生效日起,自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

  四、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在委托期内应保证及时提供乙方所必要的、翔实的资料、信息资源;并就相关重要决策、计划调整等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应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甲方应按双方确认的计划执行,如确因市场原因,经双方协商后可作调整。

  (3)甲方应敦促所介绍的企业及时向乙方付款。

  (4)甲方所介绍公司对本项目报告书具有所由权,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随意将报告提供给第三方。

  2.乙方责任义务

  (1)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指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翔实的资料、信息资源),如有泄露,给甲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要求赔偿。

  (2)乙方公司具有法定资格的注册咨询师,对本项目报告书具有署名权,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任意扩散或泄漏给与本项目无直接关联的第三方。

  (3)乙方在做项目可研报告过程中,如需要项目企业在某些方面做出调整,其费用由项目企业自行承担。

  五、收费标准与付款方式

  1.每家企业每个项目向乙方支付可研报告的编制、装订费为3万元人民币。

  2.每家企业每个项目向乙方支付的咨询服务费为所得无偿资助款项50%。

  3.本协议签订后,当甲方所介绍企业需要做项目可研报告时,首先向乙方支付人民币3万元整。项目立项后,项目企业负责项目的执行及经费筹措,乙方需积极配合甲方顺利通过项目评审验收。

  4.项目申报不成功,乙方只收取可研报告编制及装订费,不再收取咨询服务费。

  六、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规定,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甲方超过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时,应偿付逾期的违约金,其违约金额为每逾期一天,按合同价款的%/天计算向乙方支付。

  3.由乙方原因不按合同规定期限提交咨询报告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其违约金额为每逾期一天,按合同价款的%/天计算向甲方支付。

  4.因乙方编制报告内容不全、有误,乙方负责修改;属甲方委托内容或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有误的,乙方不负修改责任。

  七、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直接影响比合同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在事件发生24小时内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否则对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八、其它

  1.甲乙双方各指定一名人员联系沟通,随时交流信息。双方代表在各自单位授权范围内签署履行本合同的相关文件。

  2.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作中双方可对协议进行调整更改,形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双方未尽事宜,协商解决或签补充协议,若不能协商一致,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成都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

  代表签字: 盖章:

  乙方:

  代表签字: 盖章:

  签约时间:年月日

项目咨询服务合同 篇8

  委托方(甲方):

  顾问方(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方(甲方):

  顾问方(乙方):

  签定地点: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合同签订并甲方预付款到乙方帐户后正式生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项目的咨询服务经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咨询服务的内容、形式和要求

  1、委托项目的内容:

  2、为了更好地配合甲方建立 等企业管理体系,使其能快速,健康,持续地发展,经过甲乙双方真诚沟通,双方特别约定: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期间,甲方委托乙方采用年度顾问服务方式,乙方正式成为甲方的管理智囊型团队。作为外部力量—-第三方参与甲方企业管理,乙方将以独立、客观、科学的视角和方法,通过对公司内部管理的研究,以及对先进管理模式之成功案例的分析、借鉴,建立适应公司未来发展的管理体系,从而构建能有效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的管理平台。同时乙方还将运用培训、研讨等方法,强化甲方有关人员的经营管理与部门协作能力,以及相关配套制度的辅导实施与改进健全。服务期间,甲乙双方将成立管理改革联合工作小组,针对公司运作流程进行系统研究,浙派公司提供的年度顾问工作包含:企业调研、问题探讨、建立管理标准与制度及解决方案、管理会议、专题培训等方面内容,并将最终形成年度管理成果,包括:

  二、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 省 市履行。

  三、工作方式与工作条件

  为保质如期完成服务项目, 服务期间,乙方选派名资深咨询顾问及顾问助理若干,与甲方相关负责同志组成管理咨询项目联合工作组,甲乙双方人员共同工作,研究问题、讨论方案、实施推进。

  一)、工作方式:

  1、项目一经确立,即由甲方和浙派公司分别成立项目小组,项目运作过程中,双方本着精诚团结、合作的前提,建立共同工作的平台,联合推动项目的运行。

  2、项目合作双方应定时联系和沟通,与项目有关和有用的信息应予以开放,保证信息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使项目得以顺利进行。

  3、通过调查、访谈等手段掌握项目有关的详尽事实和数据,运用合适的理论工具与方法对相关事实和数据进行系统分析,确定并解决公司面临的具体问题,提出实效性的解决方案。

  4、项目在推行过程中,浙派咨询顾问或顾问助理每月不少于一次去甲方企业检查工作,针对出现的不合格项,以《不合格项整改通知书》形式知会甲方,同时,甲方应给予配合。

  二)、委托方的协作事项

  在合同生效后三日内,委托方应向顾问方提供下列资料和工作条件:企业产品资料、企业资质、企业现有涉及的相关管理制度与章程、项目相关报表、企业组织机构图等。

  三)工作条件:

  1、在项目进行过程中,甲方需在公司本部提供相应的办公场所。

  2、在项目进行过程中,若涉及企业各方面人员的调查诊断,实施解决方案时,甲方应从管理上做出相应的时间安排以及有相应的秘书工作支持,同时乙方应有接触甲方各部门人员的自由。

  3、没有真实的信息,就没有正确的适当解决方案.因此在项目启动时,甲方应提供信息保障和人员支持。

  4、在项目涉及培训时,安排并确保培训课程的相关参加人员能准时出席。

  四、项目推进时间(见《项目推进计划书》)。

  五、项目质量或规格标准

  服务期间,项目验收合格标准的裁定为: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验收通过将以甲方项目授权代表的签字为最终依据,乙方应在规定的项目完成时间内完成项目内容。

  六、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及合同结束后,未经对方同意或授权,不得将对方的商业机密、文件资料及相关证书向外透露。

  七、合同价款及支付

  1、本合同总价:

  2、付款时间及方式:

  ①、本合同正式签订之日,甲方应在三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本项目预付款。

  ②、在正式项目报告提交给甲方后,甲方应在七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0%作为项目进度款。

  ③、在项目最后阶段工作完成后,甲方应在七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项目完成款。

  八、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的义务,对方可以中止合同,或要求违约方继续履约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其相应损失。

  2、甲方按协议约定不能按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超过15天时间后,应按利息2%支付给乙方。

  九、免责条款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乙方不能按期完成项目,乙方不负违约责任,但乙方应在合理的时间内向甲方报告所发生的不可抗力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甲方可根据该不可抗力的严重程度做出如下选择:顺延项目的完成期限,并于顺延期间内随时终止本合同,或立即终止本合同。

  十、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其赔偿金按照合同总额的20%给对方。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属地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二、其它:

  十三、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后,并甲方的预付款到乙方的帐户后生效,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X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联系人: (签字) 联系人: (签字)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项目咨询服务合同 篇9

  同编号:

  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

  顾问方(乙方):

  签定地点:省市(县)

  签定日期:年月日

  有效期限:年月日

  至年月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项目的预咨询服务经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预咨询服务的内容、形式和要求

  委托项目的内容:

  形式:

  时间表:(开始时间和完成时间,关键步骤和控制时间)

  

  最终报告:(内容、提交方式)

  

  咨询人员:(咨询人员人数、职称、学历等)

  

  二、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地点)履行。

  本合同的履行方式:

  派出预咨询小组,到甲方企业实地调查,得出结论,并提交《预咨询报告》。

  三、委托方的`协作事项

  在合同生效后(时间)内,委托方应向顾问方提供下列资料和工作条件:

  1.进一步的信息和文档;

  2.

  3.其它:

  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五、验收、评价方法

  

  六、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报酬(咨询经费):元。

  (二)支付方式(采用以下第种方式):

  1.一次总付:元,时间: 。

  2.分期支付:元,时间: ;元,时间:。

  3.其它方式:。

  七、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其它:

  委托方(甲方):

  名称(或姓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联系人(签章):

  住所(通讯地址):

  电话:

  电挂: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顾问方(乙方):

  名称(或姓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联系人(签章):

  住所(通讯地址):

  电话:

  电挂: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项目咨询服务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意图从乙方处得到完成贵阳中心货运站场搬迁、专业市场、新增出租车及农村客运市场项目的专业咨询服务,咨询内容包括:调研、市场分析、商业可行性研究报告、常年投资分析、财务顾问等, 且乙方已向委托方表明其拥有进行这项服务所要求的人员和技术资源,并同意为甲方提供咨询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经双方协商一致,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1.定义

  除协议中另有说明外,本合同的下列术语一律具有以下含

  义:

  “甲方”指贵阳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指贵阳博发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适用法律”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和其它文件;

  “合同”指委托方和咨询方之间签订的合同;

  “外国货币”指任何非人民币的货币;

  “服务”指咨询方根据合同条款为完成项目而进行的工作;

  2.合同的适用法律

  本合同及其条款的含义、解释以及合同双方的关系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的.保护和制约。

  3.执行合同的地点咨询服务将在中国进行。

  4.税收

  与本咨询业务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下所征收的赋税由咨询方承担。

  5.合同的生效、完成、修改和终止

  本合同在签署之日起生效。如果本合同在签署后60天内不能生效,签约方的任意一方都有权宣布合同无效。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任何一方都无权向对方就此提出索赔。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开始实施咨询服务,并在20xx年12月30日内完成咨询服务。除非双方协定延长时间,在合同终止或期满时,双方所有的权利和义务均终止,但是合同的终止不能解除双方之间未决的权利和义务。 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合同期满时自动失效。从合同签署之日算起,除非双方签署有书面修正意见,否则,不能对合同进行任何变动和修改。如需变更、终止、延长合同期限,应当由双方另行协商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6.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乙方应尽一切努力,高效和经济地按专业咨询机构承认的技术、惯例和咨询标准履行咨询服务和义务。乙方在与第三方的交往中应始终维护和支持委托方的合法利益;

  乙方履行咨询服务时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并尊重当地的有关风俗;

  乙方在履行与本合同或服务有关的服务中不应为私利而接受佣金、回扣或类似的款项;

  所有按合同要求完成的咨询服务工作都应由甲方检查,并得到甲方认可。乙方要对咨询服务的工作量、正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乙方按约定内容向委托方提交的所有书面/电子材料(包括有效问卷原件、调查统计报告等)知识产权、物权归委托方唯一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咨询服务,乙方须严格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公示;

  乙方不得与受访商户串通、协商,作出有失访谈信息客观、真实的行为。

  7.委托方的责任和义务

  甲方必须以书面形式清楚表达咨询项目,不得随意变更;

  甲方不得随意要求改变总报酬,除非双方另有商定;

  甲方应负担咨询方为调查委托方意图产生的相关费用。经甲方主要领导同意,可预支费用。

  甲方应向咨询方提供开展咨询服务所需的相关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8.验收

  乙方完成阶段性工作后向甲方交付阶段工作成果。成果的提交形式为书面文件和有效的电子文件,其中书面文件的提交数量为一式二份。咨询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正式的咨询报告,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9.咨询费用支付

  本次项目咨询的咨询费为人民币100,000(拾万元整)元,由甲方自咨询业务完成之日起 5日内支付到乙方指定的账户。

  乙方开户行:商行瑞南支行

  户名:贵阳博发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xx0003525

  10.公正和信用

  双方将公平地对待相互所享有的合同赋予的权利,并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保证本合同的实施。故双方一致表示,希望本合同在相互间公正实施、不损害任何一方的利益。

  11.争议的解决

  双方当事人应全力友好地解决因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

  双方之间如不能友好解决因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仲裁员所作的仲裁裁决应为双方当事人作为终局裁决接受,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双方当事人在上述日期签署本合同,特此为证。

  12、其他

  双方如要开展其他合作项目需另行协商并签订协议。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咨询服务合同 篇11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伙伴关系。乙方充分利用自身在高科技咨询领域的背景、渠道、资源及专业能力,为甲方项目申报提供咨询服务。

  第一条 合作事项

  乙方协助甲方申报“ ”项目,为甲方提供专家咨询、协助甲方开展申报材料编制和项目申报的相关工作。

  第二条 甲、乙双方的义务

  1.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给予乙方充分的信任,委派专人配合乙方开展工作,并为乙方的咨询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2)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申报所需的全部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3)甲方应当在乙方协助下,按照相关模板要求和范本格式编制申报材料。

  (4)甲方做出与本合同合作事项有关的决定时,应提前与乙方进行沟通和交流,并达成书面协议。

  (5)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咨询费。

  2.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当发挥其行业咨询经验和专家资源优势,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2)乙方应当指导并协助甲方整合资源,完成申报前准备工作。

  (3)乙方应当针对项目的申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协助甲方完成申报材料编制及项目申报咨询指导等工作。

  (4)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开展项目申报的递交、立项、请款、验收等相关工作。

  (5)乙方应当适时向甲方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沟通协调项目申报过程中出现的意外情况。

  第三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

  1.前期咨询服务费

  本合同中前期咨询服务费计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此费用在本合同签订后的`3日内由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

  2.后期咨询服务费

  如甲方项目申报成功,甲方还应当向乙方支付后期咨询服务费。

  (2)乙方享受项目批准立项后的权益不受本合同有效期限、合同解除、合同终止的影响,甲方必须继续履行支付乙方后期咨询服务费。

  (3)甲方需从自有资金中支付乙方所有咨询服务费。如延迟支付,按日5‰支付滞纳金。

  第四条 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均承诺,对在合作过程中获得或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及其它技术和经营信息,任何一方均负有保密义务,在未得到对方许可的情况下,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其他第三方披露或泄露,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双方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解除、终止而解除。

  第五条 汇款方式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翠微路支行金四季分理处

  账户名称:北京国发环经信息咨询中心

  银行账号:

  第六条 协议的履行与终止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的以外,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第七条 其他事项

  1.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

  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年月日

项目咨询服务合同 篇12

  项目名称: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委托方(下称甲方)委托受托方(下称乙方)承担 消防站建设项目 的咨询服务。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循。

  一、委托咨询服务的内容和要求

  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定、要求对上述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

  二、时间

  20xx年11月20日~12月20日

  三、双方义务

  甲方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要求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供项目所需要的资料。

  2.按时间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费用。

  3.项目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乙方。

  乙方义务

  1.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咨询项目。(特殊情况除外)

  2.乙方应在咨询服务中坚持公正、客观、科学的服务原则。

  3.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4.乙方负责评审后可研报告的修改。

  四、费用及支付方式

  本项目合同金额:

  支付方式: 提交报告时一次性付清

  五、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开始生效。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未执行所承担的义务,对方都有权利提出异议。或经双方确认后,可终止合同,但任何一方不能自行终止合同。

  六、违约责任

  若因甲方未能履行本合同义务而造成自身的损失,乙方对此不负任何责任;而甲方上述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若因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义务而造成自身的损失,甲方对此不负任何责任;而乙方上述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七、争议处理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法院一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法律效力相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户名: 户名

  账号: 账号:

  开户行: 开户行:

  日期: 日期:

项目咨询服务合同 篇13

  甲方:房地产公司

  乙方: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地产销售及市场策划事宜达成如下的协议: 乙方为甲方就其座落在路号,大厦的商品房,共壹栋 层单位,销售面积合共平方米提供商业咨询服务的内容及条件如下: 1.管理咨询内容

  市场策略评估策划。

  销售价格评估策划。

  景观设计评估策划。

  帮助选择营销队伍评估。2.乙方提供管理咨询的酬金

  经协商地上建筑及地下车库以销售总金额的%作为乙方代理佣金所得。3.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自签订协议之日起至该楼盘销售完毕。4.佣金结算方式

  销售总面积超出%后方可结算。

  结算时间:按销售进度,完成%后先结算%佣金,其余%到完成销售进度的%后一星期内结算。

  汇款方式:乙方指定的账户内。5.关于市场评估费用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由乙方提供市场推广,总承包费用为万,多则不补,少则不退。6.甲方责任

  甲方负责提供真实资料及信息,包括相关评估手续。7.乙方责任

  乙方负责 大厦所有销售面积。

  完成时间:办公用房在 年月日,商铺在年月日 8.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有途中发现未写事宜,双方协商处理。甲方签章:

  代表签署:

  签订时间:乙方签章:

  代表签署:

  签订时间:

项目咨询服务合同 篇14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以下协议:

  一、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约定的专家咨询服务。

  2、甲方有权对乙方及其专家的服务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3、甲方应按照约定支付乙方的服务费用。

  4、甲方在进行咨询时应当向乙方专家提供完整、真实、必要的背景信息、资料,并对乙方的服务、工作予以配合。

  5、甲方开始向乙方专家咨询后,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及其关联企业不得接受乙方专家以非乙方名义提供的咨询服务及培训服务。

  6、甲方不得要求乙方专家提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咨询服务。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约定支付服务费用及工作费用。

  2、甲方要求乙方专家提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咨询服务时,乙方及其专家有权拒绝。

  3、乙方应组织专家按照约定提供咨询服务。

  4、乙方应接受甲方对于咨询服务的`监督,并听取甲方的意见和建议。

  二、合作期限

  1、合作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上述合作期限到期,未有任意一方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本协议持续有效;

  3、上述合作期限到期,任意一方无意继续合作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告知另外一方,并及时将己方有关本协议项目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交予另一方。

  三、支付费用

  1、咨询费用:¥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2、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四、违约责任

  任意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五、协议解除之情形

  1、任意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协议有效期内,三方达成一致同意终止协议的;

  3、任意一方发生任何法律纠纷,继续履行本协议将对本协议其他当事方造成损害的,另外两方有权解除协议。

  六、其他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均有同等效力。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咨询服务合同 篇15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邮箱:邮箱:传真:传真:

  甲方因事宜,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特聘请乙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并代为办理该项工作中的有关法律事务。现依据我国《合同法》、《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以资各方诚信履行。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第二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执业律师为甲方办理合同第一条所列服务事项;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服务,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4、乙方律师在本合同期内,对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5、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个人隐私、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完整、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本次委托事项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服务事项提出明确、合法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约定的.律师费;

  4、甲方指定电话:为乙方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乙方律师;

  第四条律师费用及支付方式

  根据《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采用计件收费□按比例收费□方式,甲方在签定本合同日内应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元人民币。

  第五条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六条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追究乙方的相应责任。

  乙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甲方的委托事项违法、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甲方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甲方无正当理由拖欠律师费等情况除外。

  甲方不支付律师费、工作费用,或者非因乙方律师过错要求变更、终止合同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且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甲方还须按照逾期金额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情势变更

  乙方律师在办理委托事项的过程中,如发现案件的实际情况与本合同签订前甲方提供的信息以及材料不符,由此造成乙方律师的工作量增加,甲乙双方应当另行协商增加律师费。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先行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项完结为止。

  第十条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首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一条补充条款

  甲方:乙方: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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