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二手房买卖合同【汇编10篇】

时间:2024-01-10 19:10:40 合同

成都二手房买卖合同 篇1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所售房屋权证号及座落位置、结构、层次、面积、附属设施

(1)甲方所售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号",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号";

(2)甲方所售房屋位于区路(街)号,为结构;

(3)甲方所售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4)甲方所售房屋附属设施为。

  2、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拾万仟佰元整(含附属设施费用);

(2)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交易税费由方负担。

  3、付款方式

  4、房屋交付

  甲、乙双方在房地局交易所办理完过户手续(缴纳税费)后日内,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甲方逾期交房的,则房屋交付时间可据实予以延长。

  5、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额的%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届时将由乙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甲方支付购房款%违约金。

  6、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将房屋及时交付使用,每逾期一日,按照购房总价的‰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乙方支付房价%的违约金。

  7、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8、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9、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0、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11、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他三份交有关部门存档。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住址(工作单位):

  住址(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成都二手房买卖合同 篇2

  甲方(房屋出售方):

  乙方(房屋购买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着平等自愿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座落于遂昌县 路(街) 楼(单位),建筑面积 平方米;楼顶享有使用权;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 号 ;

(三)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范围见附件一;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不存在抵押贷款、法院查封等情况,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 乙方在 前付给甲方定金(币种) (大写) 元,(小写) 元。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充抵房款。甲方收到定金后,中途不得借故中止售房,否则按双倍赔偿定金,乙方未能如期签订购房合同、付清房款,则支付给甲方的定金不予退还。

  第四条 该房屋房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人民币元。

  房价款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为:房屋价款乙方分三期付给甲方:

  第一期:在 年 月 日,付定金人民币 万元;

  第二期:在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付30%首付款 万元。

  第三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清尾款人民币 万元。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据。乙方未按规定支付房价款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到期房价款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超过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契约。甲方在解除契约后天内将已收房价款退还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还。

  第五条 甲、乙双方定于时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双方定于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甲方应在前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按总房价款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2、甲方交付房屋的附属设施或装饰装修不符合约定的,按不符部分的□约定价值□评估价值□市场价格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过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契约。甲方应在乙方解除契约后天内将已收房价款和双倍定金返还乙方,并按总房价款的百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第七条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契约生效后日内,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该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手续按下列约定办理:

  1、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其土地使用权证证载权利和相关出让合同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乙方。

  2、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划拨取得,根据有关规定,其转让需交纳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双方约定,该费用由甲方承担。

  3、除本条第二款已有约定外,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第八条 甲、乙双方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所有权转移登记,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则双方提出申请的时间为该房屋权利转移时间。

  第九条 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权利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十条 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按下列约定处理:由双方协商处理,并在补充协议中载明

  第十一条 本契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二条 本契约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契约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约定处理: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契约一式三份。其中甲方留执一份,乙方留执一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约定补充条款如下: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成都二手房买卖合同 篇3

  卖方:

  买方:

  一、为房屋买卖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合同如下:甲方自愿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

  1、房屋状况:

  房屋座落

  幢号室号

  套数

  建筑结构

  总层数

  建筑面积

  用途

  2、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划拨。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元,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乙方在年月日前分次付清,付款方is官网式:

  三、甲方在年月日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四、出卖的房屋如存在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经嘉兴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审查鉴定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

  六、双方愿按国家规定交纳税、费及办理有关手续。未尽事宜,双方愿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愿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税务部门各一份,房管部门一份。

  八、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乙方:监证机关:

  代理人:代理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成都二手房买卖合同 篇4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号码:

  开户行:帐号:委

  托代理人(房地产经纪机构):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号码: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格证书编号: 开户行:

  帐号: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国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国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

  愿、公平、诚实信用、守法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商品房购房合同范本第一条 商品房情况

  该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商品房座落:区、县路、道、街。

  设计用途,建筑结构,建筑层数为层。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分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商品房平面图见附件一,商品房抵押、租赁等情况见附件二。 商品房土地来源为:。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年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 月日止。

  第二条 商品房价款

  商品房销售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价格为元(币种:),价款为元,计(大写)。

  第三条 商品房交付日期

  商品房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

  甲方于年月日前,将商品房交付乙方。如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双方同意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 变更合同

  2、 解除合同

  3、 。

  第四条 乙方付款形式及付款时间

  乙方按下列第种形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第五条 甲方逾期交付商品房的处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日期交付商品房,逾期在日内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

  约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乙方有权按照下述的第种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甲方应支付乙方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甲方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万分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还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甲方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万分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的实际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甲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

  。

  第六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处理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日期付款,逾期在日内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乙方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甲方有权按照下述的第种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应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乙方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乙方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万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商品房价款的万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商品房建筑面积与销售建筑面积差异的处理

  商品房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面积为法定依据。商品房建筑面积与甲方销售面积差异不超过±3%(包括±3%)的,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商品房价款按商品房建筑面积与销售面积的差异多退少补。面积差异超过±3%的,双方约定如下:

  第八条 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

  甲方交付的商品房的质量和设备等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甲方的承诺(见附件三),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和承诺的,甲方应承担责任。 在乙方正常情况下,甲方应按照《**市商品房住宅质量保证书》的规定履行保修责任。因乙方擅自拆改造成损坏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 商品房配套设施运行的约定

  下列配套设施运行日期约定如下:

  1、上水。

  2、下水。

  3、供电。

  4、燃气(气源种类)。

  5、暖气。

  6、 。

  上述配套设施未按约定日期运行的,甲方应在 日内采取扑救措施,并赔偿乙方损失;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甲方应赔偿损失,并且每

  项还应按商品房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商品房设计变更的约定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商品房的房屋设计和环境布局(见附件四)。确需变更的,甲方应自设计变更方案确定之日起日

  内与乙方协商。

  乙方同意变更的,双方订立补充合同。

  乙方不同意变更,或甲方擅自变更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的利息,利息自乙方付款之外,甲方还应按商品房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商品房交接

  商品房交付时,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办理商品房交接手续,提供《天津市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天津市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交接房屋钥匙。

  第十二条 商品房产权登记

  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须在30日内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初始登记完毕后,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甲方未按时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或未协助乙方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物业管理

  关于物业管理的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等,按有关规定由乙方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物业管理合同。

  第十四条 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的约定

  甲方保证在交付商品房时,无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如存在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五条 争议处理

  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订立补充合同(见附件五)。 附件一至附件五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机关存留一份,其他二份备用,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成都二手房买卖合同 篇5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所售房屋权证号及座落位置、结构、层次、面积、附属设施

  (1)甲方所售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号",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号";

  (2)甲方所售房屋位于区路(街)号,为结构;

  (3)甲方所售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

  (4)甲方所售房屋附属设施为。

  2、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拾 万仟佰 元整(含附属设施费用);

  (2)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交易税费由方负担。

  3、付款方式

  

  4、房屋交付

  甲、乙双方在房地局交易所办理完过户手续(缴纳税费)后 日内,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甲方逾期交房的,则房屋交付时间可据实予以延长。

  5、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 日,按照逾期金额的 %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 月以上的,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届时将由乙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甲方支付购房款 %违约金。

  6、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将房屋及时交付使用,每逾期一 日,按照购房总价的 %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 月以上的,即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乙方支付房价 %的违约金。

  7、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8、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9、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0、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 日起生效。

  11、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他三份交有关部门存档。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住址(工作单位):住址(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成都二手房买卖合同 篇6

  编号:。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方:(以下简称丙方)

  经友好协商,双方就甲方私有财产转让给乙方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的产权声明

  根据国家规定,已合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甲方对该房屋现状负全部责任。

该物业的结构为

  第二条甲方关于交易权利的声明

  徐方保证该物业符合相关规定, 国家的政策法规和甲方应承担因违反国家和XXX相关政策法规而造成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第三条乙方的购买权声明

  乙方愿意在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条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购买上述房屋的全部产权事宜签订本协议,并承认该签字仅在该情况下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条房价

  双方同意上述房屋的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整)

  第五条支付条款

  (一)无银行贷款

  1.乙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应支付相当于房屋总价款10%的首付款。

  2.乙方应在办理过户手续前3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房款的90%。

  (2)银行贷款

  1.乙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应支付相当于房屋总价款10%的首付款。

  2.乙方应在办理过户手续前3个工作日内支付首付款。

  3.银行贷款部分房款由银行按银行规定直接支付。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中途反悔的,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乙方支付的款项(不含利息)退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毁约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并自毁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乙方已支付的双倍定金及已支付的金额退还乙方。

  2.如乙方未按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对乙方逾期的应付款追究违约利息。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支付甲方应付房价款的万分之四;作为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视为乙方违约,押金不予退还。

  3.甲方应在收到全部房款后3个工作日内退房,每逾期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已付房款的,乙方逾期超过15日,视为甲方违约,乙方可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第七条房屋交付甲乙双方就房屋交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没有房屋债务,如电话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等。;

  2.没有损坏固定和不可移动的装饰物品;

  3.房屋本身无影响房屋使用或美观的`损坏;

  4.其他:。

  第八条产权处置协议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向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所申请办理房屋买卖权证过户手续,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上述过程中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按照相关规定支付。在办理过程中,丙方应在物业交验时进行预付款并提供相应的票据。

  第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附件及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有权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房屋所在区(县)交易所一份,见证人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日

成都二手房买卖合同 篇7

  卖方:

  身份证号码:手机:

  地址:

  买方:

  身份证号码:手机: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卖方所售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省市区/县小区楼单元号(室)该房屋所在楼层为层,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随该房屋同时转让的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见附件一。

  第二条房屋权属情况

  (一)该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

  (二)土地使用状况

  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或划拨)方式获得。

  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土地使用权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乙方应当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三)该房屋性质为商品房。

  (四)该房屋的抵押情况为未设定抵押。

  (五)该房屋的租赁情况为卖方未将该房屋出租。

  第三条成交价格和付款方式

  (一)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元(小写),元整(大写)

  上述房屋价格包括了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和其他与该房屋相关的所有权利。

  (二)买方付款方式如下:

  1、本合同签订后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定金成交总价的%,即人民币元。

  2、该房屋过户到买方名下后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成交总价的%,即人民币元。

  3、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后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成交总价的%,即人民币元。

  第四条权属转移登记和户口迁出

  (一)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双方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二)如买方未能在房屋权属登记部门规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的期限内(最长不超过3个月)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买方有权退房,卖方应当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并按照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付给利息。

  (三)卖方应当在该房屋所有权转移之日起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办理完成原有户口迁出手续。

  如卖方未按期将与本房屋相关的户口迁出的,每逾期一日,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如逾期超过日,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卖方应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并按照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付给利息。

  第五条房屋产权及具体状况的承诺

  卖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因卖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卖方应支付房价总款%的违约金,并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卖方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屋权属状况、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情况和相关关系,所列的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随同该房屋一并转让给买方。

  卖方保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对已纳入各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保持良好的状况。

  在房屋交付日以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供暖、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信:费用由卖方承担,交付日以后(含当日)发生的费用由买方承担。

  卖方同意将其缴纳的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公共维修基金)的账面余额在房屋过户后日转移给买方。

  如卖方未按期完成专项维修资金过户的,每逾期一日,卖方应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六条房屋的交付和验收

  卖方应当在房屋过户到买方名下后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买方。

  该房屋交付时,应当履行下列各项手续:

  1、卖方与买方共同对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交接所列物品;

  2、买卖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上签字;

  3、移交该房屋房门钥匙;

  4、按本合同规定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5、本合同规定的相关费用的支付和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过户;

  6、本合同规定的其他应完成的事项。

  本条规定的各项手续均完成后,才视为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

  第七条本合同签订后,卖方再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买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买受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卖方应当自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并按买方累计已付房价款的一倍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税、费相关规定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买卖双方应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缴纳各项税、费,买卖双方承担税费的具体约定如下:

  1、卖方需付税费:(1)营业税;(2)城市建设维护税;(3)教育费附加;(4)印花税;(5)个人所得税;(6)土地增值税;(7)房地产交易服务费;(8)土地使用费。

  (9)提前还款短期贷款利息(如有);(10)提前还款罚息(如有)

  2、买方需付税费:(1)印花税;(2)契税;(3)产权登记费;(4)房地产交易服务费;(5)《房地产证》贴花;

  3、其他税费由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1)权籍调查费;(2)房地产买卖合同公证费(如有);(3)评估费;(4)保险费(如有);(5)其他(以实际发生的税费为准)

  因一方不按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其应当向对方支付相当于房价总款%的违约金。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逾期交房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卖方未按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房屋交付买方的,按照如下规定处理。

  1、逾期在日之内,自第七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卖方应按日计算向买方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于该房屋实际交付之日起日内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日后,买方有权退房。

  买方退房的,卖方应当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买方全部已付款的%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二、逾期付款责任

  买方未按照第四条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1、逾期在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方按日计算向卖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日内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日后,卖方有权解除合同。

  卖方解除合同的,买方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日内按照逾期应付款的%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并由卖方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

  第十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

  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上述房屋风险责任自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之日起转移给买方。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合同中未约定、约定不明或不适用的内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变更或补充。

  对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卖方:

  买方: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成都二手房买卖合同 篇8

  甲方(卖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事宜,订立如下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房屋状况

  1、房屋座落:

  2、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套内面积:平方米,共有面积:平方米,附属间(杂物间)面积:平方米)(详见字第号《房屋所有权证》)。

  3、成交价格: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屋的买卖价格为人民币元整(¥元)。

  第二条费用承担方式

  1、本房屋交易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2、配套设施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

  3、原始费用的结清:甲方应结清移交前的水、电、物业管理等费用。乙方在接收该房屋时须验收上述约定的`各项交付细目,交接确认以后甲方不再负责。

  第三条购房款的支付方式

  乙方应于签订本合同时将购房款元(¥元)支付给甲方。

  第四条房屋的交付

  甲方应于收到乙方所支付的购房款元(¥元)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付款,应当按照逾期支付金额的日万分之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逾期交付,应当按照乙方已支付房价款的日万分之十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予以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八条本合同共贰页,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签订时间:年月日

成都二手房买卖合同 篇9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就买卖房屋达成以下条件:

  一、买卖房屋基本情况

  1、房屋坐落:市省(区)街道小区栋单元号。

  2、房屋结构:结构。

  3、房屋面积:共计平方米。

  4、房产证号:。

  二、房屋总售价

  大写人民币元(小写元)。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第一次付给甲方购房定金人民币元整(元);

  第二次付款:在年月日前,乙方将购房款人民币元整(元)付给甲方。

  第三次付款:在办理乙方名下的相关手续后,乙方再将购房款人民币元整(元)付清给甲方。

  四、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本房屋在合同签完产权清晰无异议,绝无买卖、抵押、典当等与他人纠纷之事,否则产生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损损失。

  2、甲方在本合同签定收购房款后,不得因市场涨价或政策原因等为理由,收回或反悔不出售此房屋,如甲方违约,应赔偿双倍已付的购房款给乙方;乙方在本合同签定后若中途违约,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已付的购房款。

  五、双方约定其他事项

  1、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书自双方签定合同之日生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身份证:

  乙方:

  身份证:

  年月日

成都二手房买卖合同 篇10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由于甲方收到乙方预付的购房定金人民币 (大写) 。双方同意就下列房地产买卖事项,订立本契约,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出售给乙方。该房地产的基本情况已载于本契约附件一。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地产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地产。

  二、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地产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大写)元;¥ 元。乙方由 前 次付清给甲方,购房定金将在最后一次付款时冲抵。付款方式: 。

  三、双方同意于由甲方将上述房地产正式交付给乙方。房屋移交给乙方时,其该建筑物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并转移给乙方。

  四、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五、违约责任:乙方中途悔约,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还定金, 甲方中途悔约,甲方应在悔约之日起 日内将定金退还给乙方,另给付乙方相当于定金数额

  的违约金。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地产,每逾期一日,由违约一方向对方给付相当于上述房地产价款千分之的滞纳金。

  六、本契约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 房地产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上述房地产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八、本契约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议定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契约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契约经双方签章并经房地产买卖主管机关审查批准后生效。

  十、本契约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契约副本 份,送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处)。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邮政编码: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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