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合同6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款)

时间:2022-07-10 13:46:00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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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合同6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款)

工程款合同1

  甲方:

  乙方:

  由于甲方欠乙方工程款,以房产抵顶工程款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用以抵顶工程款的房产为 建筑面积 平方米,价款 小区 元。 号楼 室, 元,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以房

  二、抵顶的房产甲方不得对外出售,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自行 负担,抵顶的房产乙方可以随时出售,抵顶房产的售房款归乙方 所有。该房暂由双方签订预售合同,在正式办理房屋产权证时, 其产权过户手续由甲方与乙方指定的购房人办理, 直接办到乙方 指定的购房人名下。 甲方不因乙方将该房转让需办理相关手续为 由而向乙方和乙方指定的购房人收取任何费用。 甲方在接到乙方出具的同意将该房过户的书面通知后方可 与购房人办理过户手续。 办理过户手续所需要费用由购房人按国 家现行规定承担。

  三、抵顶房产的价格包括水、电、暖、气(电视、电话、宽带)人口 关配套费用。 抵顶房产的配套设施应达到甲方对外销售的同等标 准。

  四、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将所抵顶的房屋交付乙方。

  五、 如因非乙方原因导致该房产权归属不清或不能按期取得该房产权 等,乙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协议,甲方应以现金支付所欠工程款 元。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威海市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工程款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房产抵工程款事宜,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房产地址

  本合同项下的房产位于____市____路____号____花园第____幢、第____幢。

  第二条 抵付金额

  甲方将上述房产作为甲方欠乙方________工程款的抵付。

  抵工程款的两幢住宅面积总计____方米(最终面积以确权面积为准),折合人民币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_____)。甲方所欠乙方工程款以双方核定的结算数为准。两者相抵,多退少补。如甲方所款项超过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_____),由甲方另支付现金补齐差价;如甲方所欠款项少于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_____),由乙方支付现金补齐差价,或按成本计算相应面积房屋补回甲方。

  第三条 双方义务

  1.由于____花园是由多方合作共同开发,为了照顾项目的整体性,便于统一管理,双方商定,由甲方负责项目前期的三通一平、规划、甘油、设计、报建、人防和质检委托等工作;工程相关费用由乙方分摊。

  2.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管理及协助乙方进行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施工监理,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管理守则》。

  3.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竣工验收、房产确权、房产销售的有关手续,相关税费由乙方支付。

  第四条 债务结清

  1.自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甲方所欠乙方和工程款即告结清(乙方必须开出工程款发票给甲方),不再存在甲方欠乙方________工程款问题。

  2.今后甲方与其它单位发生有债务纠纷,也不能以本合同所签的第____幢、第____幢建筑作抵押,以确保乙方对这两幢楼的权属。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到市公证外公正,公证费用由乙方负责。

  3.自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乙方须在____天之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小区开发的各项费用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_____),具体构成(略)。

  第五条 工程进度

  1.为了保证____花园项目的整体形象,便于统一管理,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统一安排的施工进度。自签订合同之日起____个日历天内保证工程全部竣工,并按规定进行工程保修。乙方必须在与购房客户签订临时售房合同的同时,按其面积以____元/平方米交足质量保修金,否则,甲方有权不予签订临时合同。保修期满后,保修金余额退回给乙方。

  2.若因乙方工程进度给甲方带来管理不便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工期每拖延____天,处以万分之____的罚金(按双方核定的结算数计)。

  第六条 工程质量

  1.乙方在施工时必须按照图纸和国家有关规范施工,保证工程质量,以维护甲方的声誉和____花园的整体形象。甲方工程部有权对乙方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不良质量问题有权要求返工。工程议标由乙方负责办理批准手续,甲方协助。

  2.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竣工验收工作,竣工验收后,乙方须移交完整的建筑资料档案正本一式____份给甲方,否则,甲方不协助乙方办理销售手续。

  第七条 房产销售

  1.为维护____花园整体形象,所有房屋实行统一最低限价销售,原则上由甲方售楼部统一代理,乙方也可在此原则上自行销售。统一最低限价由甲乙双方根据市场行情商定。

  第八条 销售服务

  1.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房产销售的有关手续,乙方预售房产时必须严格按照____市预售房政策办理,售房临时合同由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乙方确认。正式销售合同由甲方与客户签订,由甲方统一开出销售发票给乙方转给购房客户,所涉及的营业税等税收费用由乙方提前或当时付清,否则甲方不予协助办理上述手续。乙方购房客户对房屋质量的投诉由乙方负责处理。

  2.为了促进整个楼盘的销售,甲方愿意代理乙方销售,广告费及代理费另议。

  第九条 物业管理

  房屋建成竣工验收,小区物业管理由____有限公司属下的____有限公司管理。工程竣工后____天内乙方必须交物业管理维修基金____万元给甲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无故终止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

  3.违约金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合同,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生效条件_____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式____份,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款合同3

  甲方:内蒙古XX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XXX,身份证号:

  XXX,身份证号:

  丙方:XXX,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就工程款支付及房屋抵押事宜,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中的甲方系乌兰察布市集宁区“XXX”B—33#楼项目的施工单位,XX系“XXX”B—33#楼的重包方,和内蒙古XX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系挂靠关系。乙方XXX和XXX系集宁区“XXX”B—33#楼的劳务大清包,丙方系集宁区“XXX”B—33#楼的木工劳务承包方。乙方从甲方处承包了“XXX”B—33#楼的劳务(大清包),丙方又从乙方处承包了木工劳务。

  二、根据乙丙双方签订的《劳务合同》的约定,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支付百分之六十的工程款,为保证工程款的顺利拨付,甲方自愿以其自有的“XXX”B—33#楼2单元二、三、四、五层(均户100平米)四套房屋为乙方向丙方提供担保,保证乙方向丙方支付工程款。

  三、乙方承诺在20xx年7月6日前给丙方拨付工程款伍万元,如到期后乙方从甲方处领不到工程款导致不能给丙方付款,丙方有权将甲方提供的担保物依法出售,将变卖房屋所得价款优先支付丙方的工程款。

  四、如果乙方在“XXX”B—33#楼主体十一层浇筑之前从甲方处领到工程款并向丙方支付工程款叁拾万元,甲方可以收回抵押给丙方的房屋中的任意三套,留下的一套房屋在主体浇筑完工后的十日内甲方结清全部工程款后返还,甲丙之间的抵押担保关系解除。

  五、如果甲方在主体浇筑完工十日内未能结算全部工程款,丙方有权处置这套房屋,甲方无权收回该套房屋。

  六、如果在“XXX”B—33#楼主体十一层浇筑完工十日前,丙方不得将甲方抵押的四套房屋(“XXX”B—33#楼2单元二、三、四、五层)私自出售。如果浇筑完工十日后,乙方不能支付工程款,丙方有权依法处置抵押物。

  六:本协议的抵押物四套房屋(“XXX”B—33#楼2单元二、三、四、五层)仅仅是甲方向丙方提供的担保,与乙丙之间的《劳务合同》没有关系,互不牵涉。

  七、如因甲方拖延支付工程款,给丙方造成的各项损失,丙方有权从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中扣除。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协议各方签字或按手印之日起生效,协议各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日

工程款合同4

  甲方:

  乙方:

  丙方:

  1.甲方、乙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a) 项目建设工程合同,合同编号为 ,合同金额为 万元,(b) 项目建设工程合同,合同编号为 ,合同金额为 万元;上述两份合同总额为 万元,上述合同工程内容均已完成,正在进行结算中,乙方同意以上述合同工程内容的部分工程款购买下述商品房,并转让给丙方。(上述两份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

  2.丙方知道下述房屋是乙方从甲方以工程款抵付方式取得。

  3.乙方要求甲方将上述房屋产权办至丙方名下。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以房屋抵付乙方部分工程款暨为丙方办理商品房买卖手续等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 以房抵款金额及方式:

  1.乙方同意甲方以位于潍坊市 区 街 号 项目 号 室 房屋房屋抵付甲方所欠工程款 万元。

  2.抵付方式为双方互开发票的方式抵付,价款应与《商品房预售合同》中规定的房款一致,该发票仅供乙方指定的购房者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使用。

  二、房屋有关状况:

  1.该商品房建筑面积暂定为 平方米(实际面积以测绘单位最终测绘面积为准),单价 元/平方米,房款总额为 元人民币。不论乙方转让给丙方该房屋的单价是多少,丙方均同意按本协议的单价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该房屋的具体交付标准以甲方与乙方签订的抵房协议为准。

  2.房款中不包括该房屋办理产权的相关税费以及物业管理费。以上费用收取种类、额度如有变化。按政府相关文件执行。

  3.以上约定的建筑面积如与最终测绘报告记在的建筑面积不符,超出或不足的面积按本合同约定的单价,多退少补。(具体标准参照《商品房预售合同》第 条)

  三、原合同工程结算、付款约定:

  因乙方承揽甲方的工程的原合同正在进行结算中,若结算额或工程进度款扣减甲方已付款额后余款不足房款,其余款项,三方同意为简化三方之间付款程序,由丙方以现金或按揭贷款直接支付给甲方。

  四、甲方的协助

  1、甲方保证上述抵工程款的商品房未因其它事由被查封、抵押或出售;

  2、甲方保证在本协议签订后不得因甲方原因导致抵工程款的商品房被查封、抵押,致使乙方权利无法实现;

  3、为方便乙方转卖房屋、办理产权等事宜,甲方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将购买人名称直接按乙方要求写成丙方。

  4、在原合同规定的工程竣工后,甲、乙双方确定最终结算额,且乙方、丙方将房款全部交齐完成抵付后,甲方与丙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及交付房屋的钥匙。

  五、承诺

  丙方从乙处购得此房,房款交于乙方,并承诺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关于此房的一切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丙方除结构问题外不得向甲方提出退房、换房或索取其他赔偿等要求,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丙方同意按与甲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规定承担房屋物业管理费(元/月),不论丙方是否实际入住。

  七、丙方签订此合同时,不再享有甲方为其他购房者提供的任何优惠政策。该房屋的产权办理过程中的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因面积出现误差产生的房款多退少补事项时,三分同意为简化付款程序,由甲方和丙方按照最终测绘面积进行结算。

  八、本协议签订后,视为甲方已将用于抵付工程款的商品房实际交付给乙方,甲乙双方抵付行为完成。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若产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本协议自三分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七份,甲方四分,乙方两份,丙方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日期: 日期: 日期

  工程合同实务问题

  1. 情境: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进度比例为:“进度款70%,整体工程验收合格并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书后分三期(每期一年)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5%,剩余5%待质保期满后支付”。

  2. 问题:

  如果承包人中途解约,工程尚未完工,承包人是否有权要求发包人提前一次性支付全部已完工程价款?发包人是否有权以合同约定的付款进度比例来抗辩?质保金应否在应付工程款中预留暂扣?

  3. 分析:

  (1)如果支持承包人一次性提前支付全部已完工程款的主张,势必造成发包人提前支付大额工程款的资金压力;同时也可能诱使承包人恶意解除合同,提前回款,尤其是在承包人垫资施工的情形下;

  (2)但如果支持发包人关于付款进度的抗辩,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比例来支付,又可能涉及到承包人迟迟无法取得工程款的`问题,因为即便可以对已完工程进行验收合格,但有些合同约定的比如“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取得备案证书、分期付款”等条件往往在短期内无法实现,且很大程度上受发包人因素影响(比如未取得建设审批无法验收、资金压力长期停工不复工等等),势必导致承包人权益迟迟得不到保障。

  (3)此外,由于合同提前移交面临的质量保修责任未来难以区分,预留质保金无疑会损坏承包人权益,不预留质保金又会对发包人不公。此时是留是付,应当如何抉择?

工程款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因乙方承包甲方

  工程欠款,经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平等的原则,达成以下转账支票工程款合同:

  一、甲乙双方共同协议商定工程价款:

  双方共同委托第三方核定乙方承包的装饰工程价款,达成最终认可价格为( )(¥: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款付款方式:

  甲方已支付乙方装饰工程,下欠工程款。经双方协商确定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付给乙方工程款,剩余欠款待甲方试营业(拟定月日试营业)一个月后的十日内一次性付清。

  三、工程款付款形式为现金支票或转账支票。

  四、如到期甲方不能按时付款,甲方除承担所欠乙方工程款0.02%/月的利息外,并按所欠工程款的0.5%/日支付逾期金。

  五、自本付款协议书签订之日起,乙方在甲方所承包的装修、装饰工程,一次性无条件的交付甲方,所有权归属甲方。

  六、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产生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或到汶上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款合同6

  发包人(甲方):(全称)

  承包人(乙方):(全称)

  依照、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发包与承包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

  1.2 工程地点: 。

  1.3 工程内容: 。

  1.4 承包范围: 。

  1.5 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全部料 □乙方包工、包部分料(见附件)

  □乙方只包工

  1.6 工程结构: 。

  1.7 装饰装修施工面积: 。

  2 工程质量

  2.1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北京或专业的质量检验标准、设计标准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标准。

  2.2 国家、北京或专业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

  、 。

  2.3 约定标准: 。

  3 工期

  3.1 总工期: 日(为日历工期,并包括)。

  3.2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3.3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4 延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期开工的,应提前2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2日内未做出答复的,视为同意延期开工,具体开工日期将另行约定。如甲方不同意延期开工的,则工期不顺延;如因甲方原因需延期开工的,应征得乙方同意,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3.5 暂停施工(停工):甲方要求乙方暂停施工的,应在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如甲方未能按时提出处理意见的,乙方可继续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要求复工的,甲方应在12小时内予以答复。甲方未能按时答复的,乙方可自行复工。

  3.6 工期顺延

  3.6.1 发生以下情况的,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的。

  (2)工程量增加、设计变更的。

  (3)甲方未按时验收隐蔽工程的。

  (4)甲方未按时供应合同约定的材料和设备的。

  (5) 7日内由于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8小时以上不能施工的。

  (6)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的。

  (7)因甲方或甲方代表坚持错误指令而导致工期延误的。

  (8)不可抗力和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

  3.6.2 出现以上情况时,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顺延。

  3.7 工期提前

  3.7.1 提前竣工的条件应是采取可行的新技术措施,任何违反工艺标准、偷工减料等行为不得作为提前竣工的手段。双方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且甲方应在3日内批准乙方修订的进度计划及新技术措施,并为赶工提供必要的条件。

  3.7.2 提前竣工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技术措施。

  (3)甲方为实行新技术措施提供的条件。

  (4)实行新技术措施增加的费用。

  4 设计

  4.1 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的提供方式

  □由甲方于开工 日前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由乙方于开工 日前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送甲方审批,甲方应于 日内审批完毕并交还乙方。

  □由甲方委托的专业设计公司于开工 日前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4.2 设计变更

  4.2.1 甲方要求变更设计时,应在该分部或分项工程施工3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停止对涉及部分的施工及准备活动。

  4.2.2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损失。

  4.2.3 已完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2.4 设计变更应由甲方代表办理洽商确认手续,乙方应变更,送甲方批准,同时调整工程价款。

  4.2.5 涉及设计变更的,设计图纸提供方应给出变更设计图纸及材料样品,以作计价及施工依据。

  5 工程价款

  5.1 本工程价款:

  □招标工程以中标价为准。(应附)

  □非招标工程以审定的工程预(概)算书为准。

  5.2 本工程价款总计:人民币 元 ,? 元。

  5.3 本工程价款可在出现下列情况时调整:

  (1)甲方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符合“3.6.1”约定的其他工期顺延条件之一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5.4 工程价款支付

  5.4.1 预付款为工程总价的 %,支付时间为 。甲方未按约定支付预付款的,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仍不能支付,乙方可延期开工。

  5.4.2 工程进度款

  5.4.2.1 乙方应在每月 日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及相关质量验收记录,甲方应在3日内会同乙方核实计量并检验工程质量。乙方无故不参加计量及质量验收的,甲方计量视为有效并作为工程款支付依据;甲方逾期未作计量及质量验收的,从第4日起乙方计量视为有效并作为工程款支付依据。

  5.4.2.2 工程进度款的拨付应包括洽商款项(如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等)。

  5.4.2.3 乙方未经监理同意超出设计图自行增加的工程量和因乙方原因返工增加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5.4.2.4 经乙方书面同意并明确延期付款日期后,甲方可延期付款;甲方延期付款应计算自确认延期5日后起算的应付工程款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5.4.3 工程进度款付至工程总价90%时停止支付,10%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双方约定的方式结清。

  6 材料设备供应

  6.1 本工程由甲方供应主要材料设备的,双方约定编制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一览表中应准确写明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等。

  6.2 本工程由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设计说明、施工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标准要求进行采购,提供材料设备产品的质量、环保合格证明,并对所购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6.3 甲方提供和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按约定到达指定地点前应通知对方,双方应对材料、设备进行共同验收。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经验收合格后,应移交给乙方管理、使用。

  6.4 本工程中的主要材料应由双方选定样品样本。样品样本应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

  6.5 双方所提供的工程主要材料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7 双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

  7.1 甲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为 职务: ,

  职称: 。

  7.2本工程项目甲方委托 公司依法对工程施工实施监理。

  监理工程师: 职务: 职称:

  注册证书号: 。

  7.3 乙方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 ,是乙方在本工程项目中的代表。

  7.4 双方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按照本合同约定行使各自派出方的权利,履行派出方的义务。

  7.5 甲方代表在授权范围内向乙方项目经理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条件和指令,项目经理应予执行。

  8 双方权利

  8.1 甲方权利

  8.1.1 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施工场地的代表和监理工程师,但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乙方。撤换后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权责不变。

  8.1.2 有权监督乙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8.1.3 有权审批乙方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

  8.1.4 有权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参加材料、设备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8.2 乙方权利

  8.2.1 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但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甲方,撤换后代表的权责不变。

  8.2.2 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8.2.3 乙方代表认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时,有权在收到甲方代表指令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如甲方代表坚持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乙方代表应予执行,但由于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9 双方义务

  9.1 甲方义务

  9.1.1 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9.1.2 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的审批证件。

  9.1.3 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工作。

  9.1.4 提供施工场地,并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及承担乙方在不腾空场地条件下施工的相应措施费用。

  9.1.5 提供房屋主体结构,水、电、暖风机电设备的技术资料。

  9.1.6 提供施工所需水、电、冬季供暖设备,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9.1.7 协调施工场地进行交叉作业的各专业施工单位间的关系,保证工程有序进行。

  9.1.8 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9.1.9 在原有建筑物中进行装饰装修工程,要保证建筑结构的安全,并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地面,层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凡必须涉及以上所列内容的,应有涉及改动方案的设计图纸,并对安全使用性出具书面说明。

  9.2 乙方义务

  9.2.1 制定并组织落实施工进度计划。

  9.2.2 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

  9.2.3 安全施工

  9.2.3.1 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非乙方责任造成的损失,由相应责任人承担。

  9.2.3.2 发生伤亡事故,应在第一时间报有关部门及通知甲方,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应提供抢救抢险的必要条件,协助处理事故。事故引发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9.2.3.3 按工程及安全需要提供看守和警卫、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线、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应与甲方协商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同意后实施,防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9.2.3.4 在未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的,应制定专用安全和防火措施,以确保建筑物内财产和人身安全。以上措施应报甲方同意,并由甲方承担相应费用。

  9.2.4 已竣工工程在未正式交付甲方之前,应负责工程成品保护工作。

  9.2.5 负责施工场地的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10 工程验收

  10.1 隐蔽工程验收:具备隐蔽条件的工程部位,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验收,验收合格并经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在检验纪录上签字后,乙方才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10.2 竣工验收

  10.2.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乙方应按国家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竣工图纸。甲方应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28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同意或提出修改意见,双方根据修改工程量的多少约定修改期限。乙方应按甲方意见进行修改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

  10.2.2 甲方逾期未组织验收或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工程合格同意验收,应办理竣工结算手续。

  10.2.3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达到竣工验收标准的,竣工日期为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竣工日期也视为保修起始日期。

  10.2.4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工程,甲方不得使用;如甲方强行使用,则视为竣工验收合格,由此发生的质量责任及其他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10.2.5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暂时不能竣工的,双方可签订甩项竣工协议处理。

  10.2.6 竣工结算:竣工报告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自收到报告和结算资料之日起28日内进行审核确认,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尾款,同时甲、乙双方办理工程交接手续。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应承担乙方相应的保管费和利息损失。

  11 违约责任

  11.1 甲、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1.2 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的,每延误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 ‰的违约金。

  11.3 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延误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按已付工程进度款之和的 ‰支付违约金。

  11.4 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不达标的工程,乙方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应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对室内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应进行全面综合治理,由于以上原因造成工程延期交付的视同延误工期。

  11.5 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除符合以下情况而中止合同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合同,以保持工程的连续性和已施工程的完好:

  (1)合同已无法履行。

  (2)甲、乙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

  (4)仲裁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12 其他:有关保险、担保、保修等内容,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

  13 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14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2)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15 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6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17 补充约定: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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