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合伙协议书集合八篇(合伙人合同协议书)

时间:2022-03-26 16:16:00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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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合伙协议书集合八篇(合伙人合同协议书)

合伙协议书 篇1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经友好协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基础上,各方决定合伙承包以下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为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各方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项目名称:项目工程。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造价:暂定万元人民币,最后以审定价为准。

  四、合伙期限:合伙期限至合伙施工的项目完工,各方结算完毕为止。

  五、出资约定

  1、甲方出资人民币(大写):,小写:,占出资总额的%;

  乙方出资人民币(大写):,小写:,占出资总额的%;

  2、以甲方名义与业主方签订项目合作合同,全权负责合伙项目的经营管理,乙方不参与日常经营管理,但对合伙项目的日常经营管理及决策有知情权,对合伙项目的财务收支有监督权和管理权。待业主方款项到达甲方账户后内,各方及时核对回款金额,在工程回款款项中按各方出资比例扣除后归还,或由各方协商该笔款项的用途。

  3、后续用款及时到位,需垫资时应由各方按出资份额比例共同承担。

  4.双方设立一个公用账户,以甲方名义办理银行开户,乙方手机号码办理短信提醒,所有合作项目的收支必须经由公用账户操作。

  六、权利和义务:

  1、双方在扣除各种经双方认可的用于本工程的各项开支后,所获利润按甲方%、乙方%比例分配。反之,本着风险共担的原则,如承包本工程出现亏损或施工中出现的有关处罚,由各方按各自所获利润分配比例分别承担。

  2、确定各种单价,购买大宗材料和机械工具时,合伙各方应进行协商,协商一致后方能执行。

  3、各方要发挥各自特长,在联系工程、协调各方关系竭尽所能,要互谅互让,共同面对和克服项目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以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4、盈余分配,以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5、每月日为双方商定的结账日,由双方和会计共同下账,所有的支出均需两方签字后方能下账。

  6、重大支出和重大合伙事项应由甲乙双方事先共同决定,双方电话决定的应在最近的下账日补签书面决议。

  7、甲乙双方未经商议,不得随意调拨公用账户款项;如遇特殊原因双方电话决定的应在最近的下账日补签书面决议。

  8、合伙如承包本工程出现亏损产生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七、退伙合伙期间,一方退伙将严重影响合伙项目建设进行的,不得退伙;

  退伙需经对方同意,方可实行;

  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八、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若有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企业公共财产所有,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企业竞争的相关业务。

  3、禁止合伙负责人再加入同行合伙。

  4、合伙人严禁利用职务,工作之便,侵吞挪用合伙人公共财产,或做有损合伙人利益的事,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5、合伙人严禁利用工作之便收受回扣和联系其它业务来私自获取相关利益,若有所收回扣及相关利益全部算入公共财产,并给予相关处罚。

  6、各合伙人严禁报销与合伙项目无关的一切费用。

  7、若合伙人违反以上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退伙,除名股东投资本金不予返还,由守约方股东按比例无偿接收。

  九、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以后发生以下事由之一终止:

  1.1、合伙期届满。

  1.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1.3、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1.4、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1.5、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2.1、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相关法律机构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2.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割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格参与分配。

  2.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开始出资比例承担。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伙人之间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自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合伙人违约责任:

  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仍未缴足出资,按退股处理。合伙人私自转让其股份给他人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导致该合伙项目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本协议的生效和终止。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项目验收合格办理完结算,且利润分配完毕之日后失效。

  十三本协议一式贰份,合伙各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协议书签订地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合伙协议书 篇2

  订立此协议的合伙人:

  1、姓名: 身份证号码:

  2、姓名: 身份证号码:

  合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伙内容

  双方自愿合伙组建

  第二条 合伙名称 、主要经营地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四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3年,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合伙期满可续订合伙合同。

  第五条 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出资。合伙人 以现金方式出资,合计人民币 元,享有75%的股份;合伙人 以现金方式出资,合计人民币 元,享有25%的股份。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20xx年 月 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取消其合伙资格并且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合伙双方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双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投资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投资额为依据,按比例承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三)对于公司在职(全职)的股东以工资的形式支付其劳动报酬,其具体工资额度根据企业经营状况而定。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需承认本合同,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焊接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商行的事由。

  退伙前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焊接公司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商行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商行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焊接公司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商行的合伙人。

  合伙人或他人可以入伙、退伙、转让,但须经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或订立入伙、退伙、转让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财务、管理、重大活动

  焊接公司在经营期间应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由 负责保管和收银, 负责记账。当月盈余于次月1至10日前结算,并制作结算单。

  焊接公司的收支款项应统一在焊接公司设立的账户中流转,开户银行和银行账号由双方确定后,列入备忘录或补充合同中。

  焊接公司的所有工作人员的录用及工资标准由合伙双方协商确定。

  焊接公司的人事、财务、经营、管理等制度由合伙双方协商确定。

  重大的合同、决策、开支、经营等活动须经合伙双方协商同意并在备忘录上签字。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焊接加工业务)、购进常用物料;

  4、支付合伙债务;

  5、出差使用经费。

  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人共同所有,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焊接公司进行交易。

  (三)禁止私自挪用、转借、转让商行的货物及流动资金。

  第十一条 合伙经营的继续

  (一) 合伙如有以下事由之一,应延续合伙经营:

  1、合伙事业有赢余;

  2、合伙事业有转机;

  3、合伙人要求延续;

  4、合伙事业有很大的前景。

  (二)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商行名称继续经营原商行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三)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伙的终止和终止后的事项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消;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商行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 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1、即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2、清算如有赢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买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在价格相等的情况下,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价款参与分配。

  3、清算后如果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一方可经退伙程序退伙,或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全体合伙人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伙人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 签名(盖章):

  签名时间:20xx年___月___日

  合伙人 签名(盖章):

  签名时间:20xx年___月___日

合伙协议书 篇3

  甲方:

  乙方

  经甲方和乙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与乙方合作生产“______”牌浓香白酒___个品类这一项目,现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为乙方生产“______”牌___香白酒___个品类,甲方应保证“______”牌___香白酒___个品类的生产、销售的合法性,即“______”牌__香白酒___个品类使用甲方申办的生产许可证号、以及各内相关资质文件。

  二、乙方负责自己所经销的“_______”牌___香白酒___个品类包装的设计,甲方进行生产。

  三、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只允许委托甲方生产“______”牌___香白酒___个品类,甲方对 “______”牌____香白酒只具有生产制造权,无经营销售权。

  四、甲方根据乙方每次订单提出的具体规格说明书进行生产,甲方有责任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进行质量控制。

  五、技术参数标准、质量管理体系以甲方和乙方商议的质量文件为标准,甲方对质量负责。乙方对销售负责.

  六、甲方不负责对最终用户(即乙方的客户)提供服务;甲方也不能将____”牌____香白酒___个品类提供给第三方销售,甲方仅向乙方提供非人为因素的质量保证服务。

  七、乙方可根据市场需要自己设计、增加新的品类交由甲方生产,甲方不得生产与乙方相同的包装、图案销售给第三方。

  八、产品的技术(如但不局限酿造技术、包装的外观、图案等)归提供方所有,在协议期和协议期后,任何不相干的一方均无权使用,否则将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九、运输及费用:

  1. 交(提)货地点在双方确认后 ,由甲方代乙方进行货物运输。

  2. 运输方式根据具体的每次订货合同要求进行。

  3. 运输费用负担由双方根据具体订货事宜协商。

  十、结算方式及期限:

  1. 当双方签订本协议后,双方将以此协议作为基础,每次订货都由乙方向甲方下订单,由甲方负责人确认后才视为合格的订货合同,未经双方负责人签字确认的订货无效。

  2. 乙方向甲方订货的同时,首先向甲方提交该次合同总额的___%以上预付款。

  3. 每次订单的余款在货物出厂前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

  十一、验货的标准及方法:

  1. 乙方对货物的验收方法依据甲方和乙方商议认可的质量文件为依据。

  2. 乙方对货物的验收期限为收到货物之日起算一天内完成。

  3. 乙方认为货物有不良现象时,可向甲方提出异议。

  4. 提出异议期限为验收货物即日起算一周内向甲方提出,甲方在一周内给予处理答复,超过期限视为确定事实存在,并依据此作出调换,由此造成的运费由甲方承担

  十二、违约及解决纠纷的方式:

  1. 当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互让互谅的原则协商解决。

  2.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增加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认可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实在协商解决不了则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十三、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年。协议期满乙方有优先继约权.

  十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地 址:

  电 话:电 话:

  传 真:传 真:

  日 期:日 期:

合伙协议书 篇4

  合伙人:

  第一条 合同目的

  经过全体合伙人共同协商,一致同意 作为新合伙人加入本合伙。

  本协议以规范新入伙人权利和义务为目的,在《个人合伙协议》的基础上,由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协商一致后订立。本协议与《个人合伙协议》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新合伙人 已经完整阅读并充分了解了《个人合伙协议》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并同意完全遵守。

  第二条 合伙人信息

  (一)原合伙人信息:

  合伙人1: 性别:

  身份证号:

  家 庭住址:

  联系方式:

  合伙人2: 性别: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

  (二)新合伙人信息:

  合伙人: 性别: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

  第三条 个人合伙的基本情况

  本合伙是由合伙人 、 和 共同出资,以

  为目的而结成的。合伙的期限为自签约之日起 年。

  合伙已经在工商部门完成登记,个体工商字号为 ,经营场所为_ ,由 作为合伙负责人按照授权处理日常合伙事务。

  第四条 新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缴付期限

  新合伙人 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 年 月 日前实际缴足出资,逾期未缴或未缴足的, 视为未加入合伙;已缴部分予以退还。

  完成出资之日视为入伙日,正式成为本合伙的合伙人。

  所有合伙人需签署《新合伙人出资证明》,确认新合伙人的出资份额。

  第五条 利润分配

  新合伙人的利润分配,自入伙日起开始起算,以其出资额占合伙资产的比例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第六条 债务承担

  新合伙人同意对加入合伙之前的所有债务承担偿付义务。原合伙人需要将个人合伙的经营状况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对于未予告知的债务,新合伙人不需要承担偿付义务。如新合伙人对外予以偿付的,则可以向其它合伙人进行追偿。

  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进行清偿,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的,以入伙日起各合伙人的出资比例承担。

  第七条 争议解决

  各方就履行中产生的任何争议,都应由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一致同意将该争议提交至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任何一方有权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它

  1.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 本协议一式 份,合伙人各执 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3. 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合伙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合伙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合伙协议书 篇5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以下简称合伙企业)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设立,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万元。其中,甲方占_____%出资额,甲方愿意将其占合伙企业_____%的出资额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

  合伙企业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合伙企业拥有的_____%股权,成为有限合伙人。

  现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出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出资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占有合伙企业_____%的出资,根据原合伙企业合伙人协议规定,甲方应出资人民币_____万元,实际出资人民币_____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合伙企业_____%的出资额以人民币_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按前款规定的币种和金额将股权转让款以现金(或银行转账)的方式分_____次(或一次性)支付给甲方,转让款支付完毕后,乙方根据合伙人协议享有相应的收益的权利。

  二、甲方保证:

  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出资额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出资没有设定质押,保证其出资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合伙企业盈亏(含债权债务)分担: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合伙企业自乙方缴足所有转让款之日起_____日内到工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变更登记后,乙方成为上述受让“合伙企业”财产的合法出资者,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和合伙人之间的合伙人协议的约定分享合伙企业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各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五、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

  甲、乙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六、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见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_____承担。

  七、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企业登记注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经双方签署生效。双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并且乙方付清转让款_____日内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九、其他:

  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到工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一份。

  转让方: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受让方: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合伙协议书 篇6

  本协议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签约一方为总部设在______地的______公司(简称“甲”),另一方为总部设在______地的______公司(简称“乙”)。证实:

  鉴于,____________国工程(以下称“东道主”)为实施____________地的____________(下文称“建造承包”)而进行招标;

  鉴于,各当事人同意组成合伙而为此工共同投标,并且,在可能情况下与东道主签署实施该建造承包合同;

  鉴于,各当事人希望订立合伙协议,以便明确其在上述共同投标中,和一旦中标后,在实施建造承包时各自的股份和义务。

  据此,考虑到所订立的相互契约和协议,各当事人同意,在向东道主投标,并在中标后实施该建造承包的目的下,结成合伙者;各当事人达成协议:由合伙人共同投标,并在中标后共同完成该建造承包;由各当事人组成的合伙企业,应遵循下列条款和条件:

  (一)以合伙企业的名义投标,中标后用同样名义签署建造承包合同。各当事人应以连带责任的方式承担投标和建造承包的义务。上述建造承包如果得标,将以甲、乙第一合伙企业(以下称“合伙企业”)的名义,通过各当事人执行和实施;并以连带责任的方式承担合伙企业所需的一切现金、设备、原材料、物资和其他财物。合伙企业的营业地址是__________________。

  (二)各当事人应达成谅解,任何一方均不应直接或间接关心其他人向东道主提出的实施建造承包的建议书。

  (三)1.除(四)和(十九)款中另有规定外,各当事人从该项投标和建造承包中取得的全部利润、应该承担的亏损和债务,以及对实施该建造承包所需的财物、设备和现金,均按如下比例分配:甲:____________;乙:____________。

  2.经各当事人同意,本协议声明如下:一旦因进行投标或实施该建造承包而造成损失时,如因下列情况而造成亏损、债务和费用,各合伙方应保护并支持合伙企业及对方当事人免于受到损失:亏损、债务和费用的发生是由于某一合伙方的任何成员、职工、代理人或分包代理人因违反、破坏或不遵守该建造承包合同的条款、规定或条件;或因某一合伙方的任何成员、职工、代理人或分包代理人的疏忽或懈怠;或因某一合伙方的任何成员、职工、代理人或分包代理人违反政府的法律、法规、命令、条例或政令。

  3.除上述第______项指定的情况外,其他所有的损失、债务和费用,将按(三)款______项规定的比例,由合伙各方分摊。

  (四)实施建造承包所必须的流动资金额将随时由各当事人确定。需要时,各当事人应按(三)款规定的比例,在提出要求的十日内提供该流动资金。某一合伙人如因破产或其他原因而不能提供应承担的流动资金,合伙对方则有义务提供违约方的份额。此时,合伙各方将按各自实际提供的流动资金与流动资金总额的比例分配利润;但未按比例承担该流动资金的合伙方,仍应承担以下义务,即保护其合伙对方免于(三)款所指的合伙企业发生的亏损、债务和费用的损失。

  (五)合伙各方提供的全部流动资金,合伙企业收到的有关承包的其他资金,均应保存在合伙人指定的某个或某几个银行内。本协议书任命的工程经理,可凭合法任命的双方代表的书面批准提款。凡批准支取合伙企业资金的个人,均应由合伙人确定的某个或某几个保险公司担保,支取金额亦应由合伙各方确定。

  (六)各当事人如需要,可随时签发、签署与投标以及实施建造承包有关的债票、保险金协定、证券和票据的证书。

  (七)除各当事人另有书面协议外,合伙企业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它的合法权利都属合伙人共有。

  (八)合伙企业应按直接成本计算损益,损益额即为收入额与建造成本之差值。“建造成本”包括以下所有各项成本:转承包,劳务,原材料,厂房,购买或租用设备,保险,劳务和材料税,进口税,关税,杂费,旅行住宿费(上述费用应确切无误,经过核实并附有单据证明,该单据证明应有工程经理的书面签字同意)。与执行建造承包有关的全部法律事务费,会计费,咨询费,工程设计费,佣金,未经保险的债务,及一切其他直接有关工程成本或开支,实施建造承包所发出的债务,将根据国通行的会计规范,适当确定后可作为建造成本。建造成本还应包括工程经理的管理人员和职工为有关合伙企业的业务而支出的一切合理费用。

  (九)合伙企业应按以下要求保存账册:

  1.合伙企业应根据国通行的会计规范,或符合建造承包要求的其他标准,按权责发生制的会计原则,以订立合同为准进行记账,并以美元为记账货币。

  2.合伙企业总部应保存建造承包一切有关的单本账册,每月汇总后,向各合伙方报告。合伙企业的全部账册应供任何合伙人查核。

  3.账册的年度审计工作应由一家国际公认的会计公司进行,建造工程完工时,亦应作同样的审计工作。审计费用包括在上文所指的建造成本中。

  4.建造承包完工时,应作出真实而正确的会计结算工作,其中应包括与承包实施有关的所有成本,费用结算,以及全部账册、发票、单据和有关材料。

  5.全部汇总资料、报告和审计报告等,均应以英文书写。

  6.合伙企业的账册,如果其中某些部分在承包完工之后仍须保存,则应按法律规定保存在地,或合伙人随时规定的其他某个(或某些)地方。由此产生的费用,应根据(三)款第______项规定的比例,由合伙各方承担。

  7.合伙企业的总会计师、上述国际公认的会计公司和法律顾问,均应由合伙各方选定。

  (十)经合伙各方同意,可批准任何一个合伙人、任何个人或若干人,有权在实施建造承包的全部或某一方面,代理或约束合伙各方。

  (十一)经东道主批准,任命为工程经理。该工程经理将作为,直接负责并监督下文规定的全部有关建造承包的事项。

  (十二)为便于处理实施建造承包的全部有关事项和问题,合伙各方任命代表如下(以下称之为代表),令其在有关合伙企业的全部事项上,全权代为处理,并且,在有关实施建造承包的全部事项上,该代表均作为其指定方的代理人行事,或可约束其指定方,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与东道主或第三方的分包事项。合伙各方代表如下: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候补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候补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如任命的代表不能行使职权,则可由候补代表代替。正式代表可用书面授权候补代表以其名义处理某件(或某些件)专门事项。

  任何一个合伙人,向工程经理和合伙对方发出通知后,就可随时更换其代表,并正式任命一名新代表和(或)候补代表。但是,在通知书正式收到之前,应明确本协议书指定代表的职责将由该合伙人承担。

  当决定有关建造承包、合伙企业和本协议的必要事项时,上述指定的双方代表应经常碰头讨论。对所作决定,代表不对合伙各方承担责任,除非是玩忽职守、故意欺诈或伪善不忠。

  (十三)工程经理负责一切有关建造承包的监督和管理事宜。工程经理只服从合伙双方。此外,双方代表还可随时授予工程经理以其他特权。工程经理有权以合伙双方的名义签订购货单、租赁合同、转承包等各种合同。

  (十四)某一合伙人,或其他任何人,均无权以决议或协议约束另一合伙方,除非与实施建造承包有关时,应事先征得各方一致同意,并按(十)款授权。

  (十五)一旦完成建造承包任务,合伙企业应将购置的设备尽量以较高的价格出售,收入按(三)款规定的比例分配。在报价价格和条件相等的条件下,合伙人有购买设备的优先权。

  (十六)向合伙人租赁设备时,应以设备销售商协会的____________期刊物所规定租金的百分之______计价。建筑设备及租价一览表应同时送到施工现场,设备应可立即交付使用的。现场运输费应由合伙企业支付。租金按月计算,租赁期从设备运到现场起至其重新租出时为止。

  (十七)合伙各方为建造承包的投标和得标所支出的费用,不由合伙企业补偿。合伙各方及其高级职员或职工,为实施建造承包而支出的一般企业管理费或时间,不得向合伙企业来索取报酬,除非上述高级职员或职工为具体实施该建造承包而被合伙企业专门雇用。专门雇用职工的一切报酬均由合营企业支付。

  (十八)合伙人不得转让或转移该建造承包中的股份和权利,但如果从银行或其他机构得到贷款时,则可转让其股份,所收取现汇款额应相当于将该股份转让给合伙对方时得到的相同。

  (十九)任何一个合伙人如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或已求助于破产法,改组法,组织法,改编法或类似成文法规,则从该日起,此合伙人(以下称“破产方”)及其代表就失去他在工程和建造承包经营管理中的一切发言权。而另一合伙对方,从此将承担一切有关该工程和建造承包的决定、承诺和决议。但破产方仍有义务承担其股权范围内的亏损,并有权得到其份额内的利润,该利润的支付方式和时间按本协议规定。

  (二十)建造承包完工时,合伙各方分配合伙企业公共财产时,应按(三)款规定的股权和股份的比例进行。实施建造承包所发生的利润或亏损,亦按同一比例分配或负担。此时,本协议即告终止。如本文所指建造承包最终不由本当事人得标,本协议亦告终止。

  (二十一)今后如对本协议有任何补充、修改,除为实施上述建造承包外,不得有其他任何目的。不应当认为在合伙各方之间已建立了任何合伙组织或永久的合伙关系,也不得因此而限制任何合伙人为其自身利益而开展其单独业务的权利。

  (二十二)甲方和乙方将共同准备向东道主提交最初报价书,各方均将按(二十五)款规定的责任,提交相应的费用估算书。各费用估算书均应得到对方合伙人的批准。合伙各方应对下述费用估算达成一致意见:基地建设维护费,设备购置保养费,工程管理费,保险

  费,利息,证券抵押费,风险金(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港口阻塞用费,清算损失赔偿,特种运费和其他意外费用以及利润准备金)。准备报价书中各方所发生的费用,由自己承担。如合伙各方对上述估算费用不能达成协议,则本协议及由此而建立的合伙企业将立即终止,此时,任何一个合伙方均不向对方承担任何义务。

  (二十三)合伙各方将根据需要,对建造承包合同的最终条款、规定和条件,任命代表进行谈判。上述代表应以一致通过的方式通过决定或批准。当合伙各方代表不能就建造承包的条款、规定和条件达成协议时,则由甲方和乙方的董事会共同解决分歧。但如果甲方和乙方的董事会不能达成协议,则本协议和由此建立的合伙企业立即终止。此时,任何一个合伙方均不向对方承担任何义务。

  (二十四)如果已就(二十二)、(二十三)款所指事项达成协议,则合伙各方将签发或以合伙企业名义签发与建造承包的投标、谈判有关的一切必要文件,并签署承包合同本身。

  (二十五)合伙各方在实施建造承包中各自的职责如下:

  1.甲方应对下列事项充分负责:

  (1)筹措全部必要的资金;

  (2)选择、监督和批准所有的承包商和分包商;

  (3)交纳%国、某国和其他国家的全部应付税金、关税、进口税和杂费;

  (4)甲方作为一方当事人,并以合伙企业的地位,在下述事项中(略)适当而及时地按照建造承包合同中所有可适用的条款、规定和条件行事。

  2.乙方应对下列事项充分负责:

  (1)筹措一切必要的资金;

  (2)选择、监督和批准所有的承包商和分包商;

  (3)交纳, 和其他国家的全部应付税金、关税、进口税和杂费;

  (4)乙方作为一方当事人,并以合伙企业的地位,在下述事项中(略)适当而及时地按照建造承包合同中所有可适用的条款、规定和条件行事。

  3.合营双方应对下列事项共同负责:基地建设和维护,实施建造承包所需设备的购进和保养,为经营管理合伙企业筹措保险金,偿还债务,处理其他所有本款第1项和第2项未作专门规定的事项。本项规定的业务,通过合伙企业进行,费用和开支也由合伙企业承担。

  4.如签署和执行建造承包合同之时(或完后),对其未作书面修改,则关于分配合伙双方职责的本款第1项、第2项将适用。

  5.合伙人将分别向工程经理提交完成上述第1项和第2项规定工作的发票单据,单据的格式和时间应按工程经理的规定要求,并遵照建造承包合同中对有关工作的相应条款、规定和条件。未经双方代表事先书面同意,在合伙企业终止前,工程经理不得仅根据上述单据支付款项。

  (二十六)如发生下述情况之一,即可终止合伙企业:

  1.本协议中其他条款内列举的可能导致终止的事件;

  2.合伙各方书面协定的终止合伙日期到来时。

  (二十七)因建造承包、合伙企业或本协议而发生的纠纷,将由合伙人提交到某市,按适用建筑业的国仲裁协会规则,推举三名仲裁员,并由仲裁最终解决。在可能情况下,该类纠纷不得影响或延误建造承包的实施。

  一旦按上述规则发出仲裁通知书,即使一方当事人未派代表或未出庭,仲裁仍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而且,仲裁员的裁决是终局裁决,对该当事人不论其是否出庭或有无代表参加,均有同样的约束力。

  仲裁员的`裁决不得由任何法院代为上诉,也不得在任何法院内辩驳。如果任何一方仲裁当事人不得不去法院请求执行并捍卫裁决,则另一方当事人将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诉讼费。仲裁员的决议为终局裁决,对全部有关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二十八)如本协议未另作规定,任何合伙人或其代表,在实施建造承包中所发生的、价格公平的实际开支,均应以工程经理批准的详细发票为凭予以报销,不得无理扣压工程经理已经批准的单据。

  (二十九)如无其他规定,合伙各方向本合伙企业投资的全部款项和从建造承包及其他途径收到的全部款项,都应作为实施建造承包的信托基金。在建造承包彻底完成并由东道主接收工程前,在各合伙方的一切义务兑现或解除前,或将其适当部分规定为准备基金之前,均不得将该基金挪作他用。并且,上述准备基金未按规定目的使用时,亦应作为信托基金对待。对全体与建造承包直接有关的人员,应保存一笔适当的忠于职守奖金,并将此金额计入建设成本中。

  合伙各方同意单独由其向______或其他代理人支付该方应付的费用。由______代理人或其他方面提出费用赔偿要求时,应由与其订有合同的合伙方单独偿还,合伙企业对此决无义务,除非合伙各方已在书面对此另有他议。

  (三十)合伙各方同意,如果会造成本协议某当事人违反所在国的法律或政策,则各合伙人均不以合伙企业或合伙对方的名义支付款项或签署文件。

  (三十一)按本协议要求发出的一切通知书,均应以电报或电传发送,同时以航空挂号急件寄出副本,并要求回执。各方地址规定如下:发给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发给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

  发给合伙企业: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同时发给甲方和乙方,并附上述副本。应以收到电传或电报的较早之日为通知书的生效日,或以收到回执之日为生效日,无论如何,至迟以邮寄十日后为生效日。

  (三十二)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其对某些人、某些情况下的适用性,如果在不同程度上被认为无效,则本协议的其余部分,以及该上述条款在其他情况下的适用性,仍不受到影响。

  (三十三)为便于签署本协议,可以副本进行签署,每一副本经签署后即可当作原本。经签署的所有副本均应作为同一文件对待。

  (三十四)本协议及由此组成的合伙企业,将以______法为依据,并依据该法进行说明和解释。

  (三十五)本协议对各合伙当事人,其继承人和受让人均具有约束力,本协议无益于任何其他人员、商行或公司。

  兹证明:合伙各方已于本文开头之年、月、日签署,一经各方的高级职员代表合伙人签字,即可作为合伙证明书。各签字人均为合法任命的高级职员,均负有指定公职之责任,并已授权全权代为签署本协议,以约束各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协议书 篇7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 合伙协议,按照自愿,平等,公平,诚实的原则,经新合伙人和原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制定本协议。

  一,新合伙人履行出资义务,即成为 的合伙人。

  二,新合伙人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新合伙人姓名: ;

  住所: ;身份证号码: ;

  出资方式: 计人民币 万元。

  三,新合伙人承认原合伙企业所有协议,与原合伙人享受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四,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五,本协议一式 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一份。本协议经新合伙人和原合伙人签字后生效。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新合伙人签名: 原合伙人签名:

  年 月 日

合伙协议书 篇8

  合伙人:甲(姓名),男(女),__年__月__日出生,现住址:__市(县)__街道(乡、村)__号

  合伙人:乙(姓名),内容同上(列出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合伙人:丙(姓名),内容同上(列出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伙经营______(项目名称),总投资为__万元,甲出资__万元,乙出资__万元,丙出资__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__%、__%、__%。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合伙三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 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丙三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三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__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______(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______(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______(签字或盖章)

  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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