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范文集合8篇

时间:2022-04-05 09:17:33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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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范文集合8篇

第1篇: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

售房人(以下简称甲方):

购房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所购商品房位于

二、该商品房的具体幢号、建筑结、设计用途、建筑面积如下:该商品交付时如有面积差异,以房屋产权监理机关实测面积为准。

三、甲方应向同示所售房屋的下列证件:

1、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

2、房屋所有权证,编号:

3、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编号:

四、该商品房销售价格为:实得建筑面积(即套内面积)元/平方米(公摊面积按建造成本折算计入实利面积单价),房款共计元,大写人民币:。

五、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甲、乙双方按下列第种约定办理。

1、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甲方给予乙方%优惠,即实付房款总额元。

2、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首付房款元,余款在付清。

3、甲、乙双方约定其他方式付款或乙方属贷款(按揭)购房,甲、乙双方就此项内容另订补充合同。

六、乙方如未按合同第五条约定给付房款,属乙方违约。甲方按下列第种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乙方按应付房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

2、合同继续履行,乙方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七、甲方须于年月日前将竣工验收(包括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和规定必须的综合验收)合格的商品房交付乙方,如因除甲、乙协商同意解除或变更合同外,甲方可据实延期。

八、除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果未能按合同约定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乙方,属甲方违约。乙方按下列第种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甲方按乙方应付房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2、合同继续履行,甲方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九、甲方所售商品房面积与产权监理机关实测面积差异在±%(含本数)至±%以内,按实测面积结算房款;差异超过±%(含本数),乙方按下列第种约定办理。

1、终止合同,甲方在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要求之日起日内,将乙方已付房款退还乙方,并按利率给付利息。

2、合同继续履行,双方约定。

十、预售商品房在开发建设过程中,甲方对原设计方案进行调整和修改,必须在调整和修改的方案批准后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日提出退房或与甲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乙方要求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内将乙方已付房款退还乙方,并按利率给付利息。

十一、甲方所售商品房在交付给乙方时,该商品房的配套环境和配套设施,必须符合甲方售房时所作的和双方约定。该商品房的装假、装修、配套设施、设备的标准、保修责任和质量要求,必须符合附件《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和《商品房质量保证书》中所作的说明、规定和。

十二、甲方将该商品房交付乙方后,应协助乙方在日内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如因甲方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权属登记的,乙方按下列第种约定办理。

1、终止合同,甲方须在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要求之日起日内将乙方已付房款退还乙方,并按乙方已付款房款的%支付违约金。

2、合同继续履行,甲方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三、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当依照政府相关规定,同时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十五、本合同边同附件及补充协议共页,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新都区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备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种约定办理。

1、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其他约定: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第2篇: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

  出卖人: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买受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姓名:

  国籍: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方式取得位于、编号为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规划用途为,土地使用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施工许可证号为.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第(幢)(座)(单元)(层)号房。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属结构,层高为,建筑层数地上层,地下层。

  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第四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币)每平方米元,总金额(币)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币)每平方米元,总金额(币)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3.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币)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4..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第3篇: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买受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姓名:国籍:

  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方式取得位于、编号为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规划用途为,土地使用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施工许可证号为.

  .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

  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幢】【座】【单元】【层】号房。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属结构,层高为,建筑层数地上层,地下层。

  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

  .

  第四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币)每平方米元,总金额(币)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币)每平方米元,

  总金额(币)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3.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币)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4..

  第五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自行约定:

  (1);

  (2);

  (3);

  (4).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登记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100%

  合同约定面积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第七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

  学人智库《广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

  第八条 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年月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

  2.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

  3.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4.该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5..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2.;

  3..

  第九条 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

  第十条 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某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2);

  (3);

  (4);

  (5);

  (6);

  (7).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某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某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 交接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第十二条 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 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

  3..

  第十四条 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

  2.;

  3.;

  4.;

  5..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

  2.;

  3..

  第十五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

  第十六条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

  第十七条 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

  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

  2.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

  3.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

  4.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

  5.;

  6..

  第十八条 买受人的房屋仅作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四)。

  第二十一条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出卖人份,买受人份,份,份。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 商品房预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申请登记备案。

  出卖人(签章):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章)(签章)

  年月日  年 月日

第4篇: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房屋买卖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房屋状况:(按《房屋所有权证》填写)

  1、甲方所拥有的坐落于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现用途为。

  2、甲方已于房屋所有证号为:。

  3、甲方已于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

  4、甲方自愿将上诉房屋所有权及所属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乙方自愿购买该房屋。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无财产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否则,由甲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二、房屋价款:

  买卖双方同意按套计价,该房屋总价款为(RMB:元整)。

  三、付款方式:

  四、房屋支付:

  甲方应于办理房屋立契过户之日起某日内按合同约定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五、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1、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所产生的费用,一切由甲方负责。

  2、房屋交付前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六、甲乙双方若出现法律纠纷,可向房屋所在法院进行起诉。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按手印:

  乙方签字、按手印:

  年月日

第5篇: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

  甲方(卖方):;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资质证书号码:;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编:;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资质证书号码:;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编:。

  乙方(买方):;

  住所(址):;

  国籍:;性别:;出生年月:;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通讯地址:;

  邮编:;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电子邮箱:。

  委托(法定)代理人姓名:;国籍:;

  住所(址):;

  身份证:;

  通讯地址:;

  邮编:;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资质证书号码:;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编:。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甲方以方式取得位于编号为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土地使用权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甲方经批准,在该地块上投资建设商品房(填写《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记载的项目名称)。该项目的有关批文如下: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颁发机关:;编号:;

  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颁发机关: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编号:;

  3.《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颁发机关:;编号:;

  4.。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依据

  乙方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

  1.该商品房作为现房,已办理权属登记,登记机关为;并领取了【房地产权属证明书】【房地产权证】,编号为

  2.该商品房作为在建商品房,已具备《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规定的预售条件,已取得《广东省广州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颁发机关为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编号为:

  第三条 合同标的物基本情况

  乙方所购商品房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第【幢】【梯】【座】【单元】【层】号房(下称该商品房),测绘地址:区路号房。

  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主体结构为结构;建筑物地上层数为层,地下层数为层。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层高为米。该商品房户型结构为房厅厨卫,封闭式阳台个,非封闭式阳台个。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适用于预售)【产权登记】(适用于现售)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该商品房面积预测算单位: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资质证书号码:;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编:。

  第四条 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公司之前,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由甲方选聘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甲方应采取符合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方式和条件选聘物业管理公司,甲方与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应制定《业主临时公约》作为向乙方明示并予以说明,乙方在签订本合时对遵守《业主临时公约》作出书面承诺。

  第五条 基本术语的含义

  双方同意,合同中出现的基本术语作如下理解:

  1.首层:本合同所指首层以经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设计图纸的标注为准;

  2.建筑面积: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以上(含)的永久性建筑;

  3.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与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之和;

  4.层高:是指地面至楼面或楼面至楼面、楼面至瓦底之间的垂直距离。计算建筑面积的房屋结构,层高均应在米以上(含米)。

  5.共有建筑面积:整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扣除整栋建筑物各套(单元)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并扣除已作为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以及人防工程等建筑面积,即为整栋建筑的共有建筑面积,其内容包括:

  (1)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为整栋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2)套(单元)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

  6.已支付房价款:以按揭贷款购房的,该款项不限于乙方自行支付的首期价款,还包括以贷款向甲方支付的款项。

  7.;

  8.。

  第六条 计价方式、价款、付款

  甲方与乙方约定按下述第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该商品房属【现售】【预售】,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该商品房单价为(币)每平方米元,总金额(币)元(大写: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公共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的建设费用已分摊计入上述套内建筑面积销售单价内,不再另行计价。

  2.商品房属【现售】【预售】,按【套】【整层】【整幢】出售并计价,总金额(币)元(大写: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甲方同意乙方按下列第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总金额(币):元;(大写: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在年月日前支付。

  2.分期付款

  (1)第一期:自本预售合同签订暨网上备案之日起日内(不超过某日),即年月日之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金额币):元;(大写: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2)第二期:在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金额(币)元;(大写: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3)第三期:在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金额(币)元;(大写: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4)第四期:在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金额(币)元;(大写: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5)第五期:在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金额(币)元;(大写: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3.按揭贷款方式付款

  首期款:自本预售合同签订暨网上备案之日起日内(不超过某日),支付全部房价款的%,金额(币):元(大写: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除首期款外,剩余房款金额(币)元(大写: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该款应于年月日前申请办理银行按揭手续,并按照按揭方式付款。

  按揭银行是;

  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资质证书号码:;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编:。

  (1)甲方代理乙方办理按揭手续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并支付首期款后日内,将申请银行按揭贷款需由乙方提供的证件资料交付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

  (2)乙方自行办理按揭贷款手续

  甲方应在乙方支付首期款后日内,将乙方申请银行按揭贷款需由甲方提供的证件资料交付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人。

  4.其它方式:。

  第七条 付款方式

  甲方应当按照《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使用乙方支付的预售房款,即在项目竣工之前,预售房款只能用于购买项目建设必需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支付项目建设的施工进度款及法定税费,不得挪作他用。

  为保证预售款按照上述用途使用,防止挪作他用,乙方应将商品房预售款按照《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的规定支付至以下商品房预售款监控账号,接受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监控。

  监控银行:;

  监控账号:。

  第八条 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分期付款

  分期付款的,如果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支付期限将各期房款支付至监控账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每日房价款总额‰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并有权解除合同。

  2.一次性付款

  一次性付款的,如果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支付期限将全部房款支付至监控账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每日房价款总额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并有权解除合同。

  3.按揭付款

  乙方以按揭贷款支付房款的,首期款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支付期限支付至监控账号;如果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期限将首期款支付至监控账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每日房价款总额‰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并有权解除合同。

  甲方代理乙方办理按揭贷款或甲方指定按揭银行的,甲方应要求按揭银行在发放贷款时将全部按揭贷款直接划入监控账户,不得放入其它账户。如果按揭银行未将全部按揭贷款直接划入监控账户,视作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每日未入监控账户的按揭款金额的‰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直至全部按揭款项进入监控账户。

  乙方自行办理按揭贷款的,乙方应要求按揭银行在发放贷款时将全部按揭贷款直接划入监控账户。如果按揭银行未将全部按揭贷款直接划入监控账户,视作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每日未入监控账户的按揭款金额的‰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直至全部按揭款项进入监控账户。

  第九条 备案确认

  【甲方】【乙方】应于本合同网上备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本合同向广州市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网上备案的确认手续。

  第十条 交房期限

  甲方应当在年月日前将作为本合同标的物的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原因,需延期交付使用的,甲方应当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交付后,甲方不得以房屋已交付使用为借口懈怠其在本合同中应承担的其它义务,如:办理产权证的义务等。

  第十一条 交房条件

  甲方交付的房屋应当符合下列第种条件:

  1.该商品房已经有关政府部门办妥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2.该商品房项目已办理初始登记手续。

  双方可以在上述条件之外,另行约定交房条件:

  3.。

  以上交房条件,双方可以任选其一。

  双方可以就该商品房的装饰、附属设备的规格、标准等进行协商,达成的一致意见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二条 房屋及有关资料的交接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甲方应当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日前通知乙方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应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日内,会同甲方对该房屋进行验收交接。房屋交付的标志是。

  在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甲方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房屋交付条件的证明文件及有关资料,并签署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甲方还须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商品住宅交楼书》。

  甲方提供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商品住宅交楼书》应不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商品住宅交楼书》的最低要求。

  如果甲方不出示上述证明文件及有关资料或出示不齐全,乙方有权拒绝接受交付,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

  第十三条 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甲方如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交房,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日,自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最后交房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支付房价款‰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日后,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如果乙方要求继续履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最后交房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房价款‰的违约金。

  2.。

  第十四条 风险责任的转移

  该商品房的风险责任自交付之日起由甲方转移给乙方。如乙方未按约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甲方应当发出书面催告书一次。乙方未按催告书规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的,则自催告书约定的验收交接日之第二日起该房屋的风险责任转移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买卖双方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第六条计价方式2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合同约定计价面积与实测计价面积有差异的,以实测计价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实测计价面积与合同约定计价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进行处理:

  1.方式一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乙方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乙方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甲方承担,所有权归乙方;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甲方返还乙方,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甲方双倍返还乙方。

  面积误差比=(实测计价面积-合同约定计价面积)/合同约定计价面积×100%。

  2.方式二

  双方自行约定如下:

  (1);

  (2);

  (3);

  (4)。

  第十六条 规划、设计的变更

  该商品房预售后,甲方不得未经乙方同意擅自变更该商品房项目的规划、设计。确需变更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报规划管理部门审核批准。不同意变更的乙方可要求解除买卖合同。甲方应在乙方提出解除合同之日起的某日内退回已付购房款及利息(以付款日起至退款日止为期,以退款期日同期银行房地产开发贷款利率计算)。

  第十七条 权利瑕疵担保

  甲方应当保证作为本合同标的的商品房不存在权利瑕疵,即未设定抵押权、租赁权等;无赔偿义务,如欠缴税费,出让金等;也不存在被法院或其它国家机关、机构、部门查封的情况。

  若存在权利瑕疵,甲方应在乙方指定的期限内或合理期限内消除瑕疵;超过指定期限或合理期限未消除瑕疵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第十八条 产权登记

  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方式办理产权登记:

  1.甲方办理

  甲方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日内,向产权登记机关为乙方办妥产权登记,并将以乙方为产权人的房地产权证交付乙方。

  在此场合,乙方应当及时提供产权登记机关要求的需乙方提供的证件资料。

  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为办理产权登记需要由乙方提供的证件资料。甲方未告知或告知的内容不完备、不准确,致使乙方未能及时提供证件资料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2.乙方办理

  在甲方办结初始登记的前提下,乙方自行办理产权登记的,甲方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日内将登记机关要求的需甲方提供的证件资料提交乙方。

  第十九条 迟延办理产权登记的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第十八条的约定的,乙方有权按照下列第项处理:

  1.乙方单方面解除合同并退房。

  2.乙方不退房的,甲方按自迟延之日起每日按已付房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

  第二十条 甲方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甲方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四)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下述第种方式处理:

  1.甲方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

  3.。

  第二十一条 乙方单方解除权的行使

  乙方行使本合同约定的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权利时,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书面通知之日起日内将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包括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房地产开发贷款利率计算)全部退还乙方,并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已支付房价款的%,在退还房款时一并支付给乙方。

  第二十二条 甲方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甲方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

  2.;

  3.;

  4.;

  5.。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

  2.;

  3.。

  第二十三条 保修责任

  乙方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合同的附件。甲方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本合同以及《住宅质量保证书》的承诺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乙方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甲方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坏,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四条 专项维修资金

  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专项维修资金。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在签订购房合同后缴交,存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目前在银行设立的专款专户中。

  1.广州市老八区(越秀、荔湾、东山、海珠、天河、芳村、白云、黄埔区)和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专款账户的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市北秀支行

  2.番禺区设立专款账户的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市番禺东兴办事处

  3.花都区设立专款账户的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从化市设立专款账户的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从化支行营业部

  5.增城市设立专款账户的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十五条 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

  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经营的,所得收益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

  2.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经营的,所得收益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

  3.。

  4.。

  第二十六条 乙方使用房屋注意事项

  乙方的房屋仅作使用,乙方使用期内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它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甲方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二十七条 关于通知的约定

  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均自收到时起生效。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2.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三十条 合同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合同持有情况:甲方份,乙方份,广州市房地产交易所登记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附件

  附件一 房屋平面图

  附件二 甲方针对该商品房所作的具体说明(含广告)

  附件三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附件四 装饰、设备标准

  1.外墙:

  2.内墙:

  3.顶棚:

  4.地面:

  5.门窗:

  6.厨房:

  7.卫生间:

  8.阳台:

  9.电梯:

  10.其它:

第6篇: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经充分协商,甲乙双方现就房屋买卖事宜订条约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并已收取乙方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

1、房屋状况(请按《房屋所有权证》填写)

房屋座落:

幢号室号建筑结构总层数建筑面积(平方)用途

2、该房屋的所有权证号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3、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划拨()本合同一经签订,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元,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乙方在

年月日前分次付清,付款方式:。

乙方支付房款具体约定为:

1、于前,支付甲方房款;

2、于前,支付甲方房款;

3、。

三、甲方于年月日前将房屋及附属物正式交付给乙方使用。甲方在房屋正式交付乙方时,应将该房屋腾空,清结该房屋已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各项费用,并将付讫凭证及该房屋的钥匙交于乙方验收。

四、甲方应就该房屋的所处环境、用途、内部结构、状态、设施、质量等现状、情况如实告知乙方,并无任何隐瞒。乙方对该房屋的所处环境、用途、内部结构、状态、设施、质量等现状、情况均已知悉,并无任何异议。

五、甲方将户口于年月日前从该房屋迁出。

六、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七、乙方中途违约,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定金。甲方中途违约,甲方应在违约之日起日内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产,每逾期一日,由违约一方向对方给付房地产价款千分之的违约金。

八、上述房地产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契税由方承担,营业税由方承担,印花税由方承担,个人所得税由方承担,向房产交易部门交纳的手续费由方承担。其它税费约定情况:。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即生效,须共同遵守。本合同未尽事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契约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市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一份。

十二、甲乙双方约定随之转让的附属装修设施为。

十三、其它约定事项: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共有权人:地址:

地址: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第7篇: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

出售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购房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关于购房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其拥有独立产权的位于市街道区幢单元室,建筑面积平方米(实际面积以办理的房屋所有权证的面积为准),以总价人民币万元整()出售给乙方(以上价格已包含车库在内),乙方愿意以上述价格向甲方认购该房。

二、甲方承诺:

1、保证对出售的房屋拥有独立产权,无任何家庭纠纷。保证该出售房屋未予出租或其它纠纷。因出租或纠纷等原因所产生的任何问题由甲方承担并负责解决。

3、保证自签订本协议起内,即年月日前办理完更名手续。

4、保证乙方支付首付前缴清已产生的物业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等相关费用。

5、承诺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更名给乙方,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万元整。

三、乙方承诺:

1、保证按约定价格(即总价人民币万元整)向甲方购买该房屋;

2、乙方支付给甲方定金万元整,并在签订协议起内支付首付款万元整,剩余房款在办理完更名手续内全部支付完毕;

3、保证承担房产更名产生的相关费用;

4、承诺因乙方原因不再购买该房屋,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万元整。

四、本协议的定立、履行、接触、变更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第8篇: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

  出售方(称甲方):

  购买方(称乙方):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商品房产管理规定》制定。

  第二条 甲方经市人民政府文件批准,取得位于市地段占地面积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计年,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

  甲方在上述土地兴建楼宇,属结构,定名为,由甲方出售。

  第三条 乙方自愿向甲方购买上述楼宇内的第座(幢)楼单元,建筑面积为平方尺,占地(分摊面积平方尺)由甲方于年月日交付乙方使用,如遇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延期不得超过三百六十天,特殊原因是: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2)施工中遇到异常的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的;

  (3)其它非甲方所能控制的事件。

  上述原因必须经市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为依据,方能延期交付使用。

  第四条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楼宇单元售价为元整。

  付款方式由乙方按指定收款银行付款:帐户名称:;帐号:。

  第五条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付款,甲方有权追索违约利息,以应付款之日起至付款之日止,按市银行当时贷款利率计算利息付给甲方,如逾期三十天内,仍未付所欠款项和利息,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将楼宇出售他人,出售之款不足以清还甲方之款时,甲方可向乙方追索,如转售盈益属甲方所有。

  第六条 甲方如未按合同第三条的规定将楼宇单元交付乙方使用,应按合同规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至交付日止,以当时市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利息,以补偿乙方的损失。

  第七条 在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应将乙方原认购时所交付的定金退回给乙方或抵作购楼价款。

  第八条 甲方出售的楼宇须经市建筑质量检验部门验审合格,如质量不合格时,乙方有权提出退房,退房后甲方应将乙付款现在三十天内退回乙方。

  第九条 乙方在交清购楼款后,由市房管部门发给房产权证书,业主即取得出租、抵押、转让等权利,并依照国家和省对的有关规定,享受优惠待遇。

  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享用与该楼宇有关连的公共通道、设施、活动场所,同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社会道德,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

  乙方所购楼宇只作使用。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楼宇结构,如有损坏应自费修缮。

  乙方购置的楼宇所占用的土地,按有关土地管理规定缴纳土地使用费。

  第十条 乙方所购楼宇,如发生出租、抵押、转让等法律行为,应经市公证处办理公证后,由市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 本合同用钢笔填写的与打字油印的文字,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签订并经市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如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友好精神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应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三条 本合同共页,为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市公证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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