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项目实施方案模板5篇 项目实施方案内容

时间:2023-03-07 13:09:00 综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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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项目实施方案模板5篇 项目实施方案内容

关于项目实施方案模板1

  为全面完成我市农村道路村村硬化工程任务,根据《开远市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和20xx年《开远市人民政府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20xx年全市农村道路村村硬化工程项目建设总里程为683.6公里,其中:水泥路面工程216.5公里,弹石路面工程467.1公里。

  中和营镇:农村道路村村硬化工程里程为258.1公里,其中:水泥路面工程89.9公里,弹石路面工程168.2公里。

  碑格乡:农村道路村村硬化工程里程为74公里,其中:水泥路面工程6公里,弹石路面工程68公里。

  大庄乡:农村道路村村硬化工程里程为48.2公里,其中:水泥路面工程15.8公里,弹石路面工程32.4公里。

  羊街乡:农村道路村村硬化工程里程为58.2公里,其中:水泥路面工程21.2公里,弹石路面工程37公里。

  乐白道办事处:农村道路村村硬化工程里程为144.4公里,其中:水泥路面工程17.9公里,弹石路面工程126.5公里。

  灵泉办事处:农村道路村村硬化工程里程为59.5公里,其中:水泥路面工程25.5公里,弹石路面工程34公里。

  小龙潭办事处:农村道路村村硬化工程里程为41.2公里,其中:水泥路面工程41.2公里。

  二、工作职责

  (一)主管部门工作职责

  市交通局全面负责全市农村道路村村硬化工程建设项目计划执行工作,承担以下职责:

  1.下达、调整农村道路村村硬化工程建设计划;

  2.加强资金监管,提高使用效能;

  3.按工程进度要求拨付建设资金、开据《水泥提货单》;

  4.负责技术指导和工程质量监理以及施工进度、施工安全监督;

  5.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全面掌握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加强宏观管理。

  (二)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职责

  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全面负责全市农村道路村村硬化工程建设的组织落实工作,承担以下职责: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审批;

  2.加强监管,统筹协调,控制成本;

  3.实事求是,严格执行建设标准、控制建设规模,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建设任务;

  4.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计划,积极筹措资金,按工程进度要求和资金使用原则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5.建立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加强公路建设资金和工程质量管理,注重环境保护和施工安全,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建设方式

  由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注重发挥群众在农村道路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充分调动和发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广泛动员群众投工投劳,参与农村道路村村硬化工程建设,依靠群众的力量推动农村道路村村硬化工程建设。

  四、技术标准

  按照《云南省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和《云南省县乡公路弹石路面修建、养护技术质量标准规定》的有关规定,村村硬化工程路基宽度不低于4.0米,错车道路基宽度6.5米,位置根据地形和交通量设置,路面宽度3.0米,最大纵坡12%,完善防护工程及排水设施。

  五、资金筹措及管理

  (一)农村道路村村硬化工程建设资金,以市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为补充。市政府投资标准为:

  水泥路面:中和营镇、碑格乡每公里11万元(不含水泥补助款);

  灵泉办事处、乐白道办事处、小龙潭办事处、羊街乡、大庄乡每公里10万元(不含水泥补助款)。

  弹石路面:中和营镇、碑格乡每公里16万元;

  灵泉办事处、乐白道办事处、小龙潭办事处、羊街乡、大庄乡每公里15万元。

  (二)水泥由市政府统供,市交通局按工程实际用量核拨。其供应方式为:

  1.羊街乡和大庄乡凭市交通局《水泥提货单》到羊街水泥粉磨站提货;

  2.灵泉办事处、乐白道办事处、小龙潭办事处凭市交通局《水泥提货单》到云南国资水泥红河有限公司提货;

  3.中和营镇和碑格乡凭市交通局《水泥提货单》到云南国资水泥红河有限公司(平远街分公司)提货。

  (三)农村道路村村硬化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由市交通局设立专户,统一管理使用,各乡镇(处)要相应设立专户,保证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拉用专项资金。

  (四)资金拨付方式:

  1.启动资金,根据各乡镇(处)硬化里程,水泥路每公里安排2.4万元,弹石路每公里安排3万元;

  2.工程进度款,各乡镇(处)施工进度完成80%的,水泥路每公里拨付工程进度款3.6万元,弹石路每公里拨付工程进度款7万元。施工进度完成98%的,水泥路每公里拨付工程进度款2万元,弹石路每公里拨付工程进度款2万元;

  3.尾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一年,一年内无工程缺陷,到期拨付尾款。

  六、工程管理

  (一)健全和完善交通项目建设管理责任制,选配业务精、作风实、责任心强的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工程质量监理,严把工程质量关。

  (二)推行安全生产综合目标责任制,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施工规范,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农村道路村村硬化工程竣工后,由乡镇(处)提出交(竣)工验收报告,由市交通局组织交(竣)工验收,交(竣)工验收同时进行。

  (四)农村道路村村硬化工程,应依据现有路线线位,尽量利用老路扩改,力避大改大调或大填大挖,着力提高路面等级,完善防护及排水设施,增强抗灾能力和通行能力。路基扩改占用土地的,由各乡镇(处)自行调剂,不予补偿。

  七、工作要求

  (一)农村道路村村硬化工程项目应坚持村民自治原则,严格执行"一事一议"制度,在大多数村民同意的情况下,组织村民自愿参与修路,不准强迫集资。

  (二)农村道路村村硬化工程实行项目申报制度,在群众自愿投工投劳的基础上,以自然村为单位,向所属乡镇(处)提出项目申请,经审批后,按相应投资标准安排项目建设资金。

  (三)在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倡导在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村民自愿参与修路以及积极投工投劳降低建设成本的方式。

  (四)为按计划整体推进农村道路村村硬化工程建设,各乡镇(处)每月20日将道路建设形象进度表上报开远市农村道路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以便准确掌握工程建设和进展情况并作出工作调整或进行督促、检查、指导。

关于项目实施方案模板2

  为推进我省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落实工作任务,加强项目管理,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xx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xx〕27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20xx年度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范围

  全省所有县(区、市)内常住人口(包括在现居住地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和持有居住证的人口),按规定免费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20xx年工作目标

  (一)以县(市、区)为单位,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75%以上,进一步提高档案使用率。

  (二)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进一步加强流动儿童的接种工作。

  (三)以县(市、区)为单位,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均保持在85%以上。

  (四)以县(市、区)为单位,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保持在85%以上。

  (五)以县(市、区)为单位,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保持在65%以上。

  (六)以县(市、区)为单位,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管理率分别达到40%和35%以上,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50%以上,全省管理高血压患者人数保持在284.7万人以上,管理糖尿病患者人数达到84.8万人以上。

  (七)以县(市、区)为单位,严重精神障碍(原重性精神疾病,下同)患者筛查登记率不低于4‰,全省登记信息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18万以上。按照“应管尽管”原则,将居家治疗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纳入健康管理,在册管理率不低于80%,全省进行随访健康管理的患者人数达到14.4万。

  (八)以县(市、区)为单位,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保持在40%以上。

  (九)以县(市、区)为单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比例达到95%以上。

  (十)以县(市、区)为单位,报告发现的结核病患者(包括耐多药患者)管理率达到90%以上,全省管理患者数3.8万人左右。

  三、项目内容及主要工作任务

  20xx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由40元提高至45元。新增经费主要用于提高服务质量效率和均等化水平及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签约服务。具体调整情况如下:一是增加高血压、糖尿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人数。二是进一步加强流动儿童的接种工作,完善建立预防接种证、卡服务并给予相应补助。三是由家庭医生或以其为核心的团队与服务对象开展签约服务。四是原则上将40%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村卫生室承担。

  (一)规范电子建档,加强信息利用。规范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根据医疗、体检、随访等情况及时更新电子档案信息,更新信息应尽量在15个工作日内录入,超过30个工作日录入的信息不作为绩效考核与资金拨付依据。规范流动人口健康档案信息,准确完整填写录入流动人口现住址和户籍地址,并对流动人口基本信息表进行非户籍标注,加强日常管理。加快城乡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建设整合,促进健康档案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信息有效衔接,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动态更新机制,提高健康档案利用率。

  (二)突出重点人群,创新健康教育方式。将健康教育融入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落实健康教育服务规范要求。利用基层卫生巡诊和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自我管理小组等平台,开展面向公众的健康教育,加强患者的个体化健康指导,提高健康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巩固和加强预防接种工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创造条件设置接种点,提高预防接种的可及性。合理安排接种工作日,实行多种方式和分时段预约接种,将预防接种与儿童保健有机结合。进一步改善接种服务环境,强化安全注射,有效处置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做好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及日常查漏补种工作。加强预防接种信息管理,加大流动人口预防接种力度,定期开展漏种排查并及时补种。

  (四)加强信息交流,规范儿童健康管理。加强儿童信息交流,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新生儿出生信息转交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儿童接种门诊),方便其开展新生儿家庭访视和预防接种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儿童保健服务规范要求,开展0-6岁儿童体格检查、血常规检测、生长发育监测评估和健康指导等服务,将高危儿保健等服务及时转交到县级妇幼保健机构。

  (五)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加强孕产妇健康管理。各地要积极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创造条件,开展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按规范要求为孕产妇提供保健服务,保证孕产妇至少接受5次产前检查和2次产后访视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暂不具备条件的,可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由辖区内其他有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

  (六)做好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辖区65岁以上老年人数量和身体状况,制订年度计划,合理安排医务人员和工作时间,采取多种形式,有序做好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要保证老年人必要的体格检查、腹部B超和心电图检查和实验室检查项目,并做好检查结果反馈工作,切实发挥体检在疾病筛查和健康指导中的作用,提高老年人健康保健意识。

  (七)提高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率、规范管理率和控制率。在全省实施高血压、糖尿病综合防治行动,通过健康体检、定期巡诊、健康教育等途径,加大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筛查和发现力度,及时将发现的患者纳入健康管理,并规范提供服务;将慢性病随访工作与患者自我管理小组活动、基层卫生巡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服务相结合,提高规范管理率;根据患者病情,加强生活方式和用药指导,提高患者依从性和血压、血糖控制率。

  (八)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按照“应管尽管”原则,将发现并登记在册的居家治疗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纳入管理,做到发现一例、录入一例、管理一例,做到登记信息与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互通共享。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与公安、民政、残联等有关部门协作,加强与街道(乡镇)、居(村)委会联系,建立日常筛查机制,及时发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时为新发现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并及时更新。在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协调下,严重精神障碍疾病专业防治机构、救治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信息沟通转接机制,患者出院信息及时转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患者进行分类管理,根据患者病情相应增加随访次数,指导患者科学用药,提高病情稳定率。

  (九)做好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工作。明确肺结核病专业防治机构及乡村两级的职责分工,通过开展广泛的宣传、培训及健康教育工作,发现、报告、推介辖区内肺结核病可疑者及诊断明确的患者(包括耐多药患者),对肺结核病可疑者开展痰检、对明确诊断患者开展规范治疗服药督导、复查及病人追踪等随访服务管理。

  (十)做好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规范要求,加强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排查,做好发现、登记等工作,并按照相关时限及时上报。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病人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疫点疫区处理、应急接种和预防性服药等工作。

  (十一)积极推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继续做好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和儿童中医调养服务,提高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到40%。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合理配置中医人员,加强人员培训。

  (十二)完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完善卫生监督协管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推广协管工作信息化,努力提升协管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开展巡查、信息收集和报告等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协管服务的比例达到95%以上。充分发挥卫生监督专业机构对协管工作的指导、培训和参与考核作用,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对基层卫生医疗机构暂不具备条件覆盖的地区,卫生监督机构要在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协调下协助落实相关协管工作,不断提高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覆盖面。

  (十三)开展项目签约服务。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分类管理,对针对居民个体开展的服务项目,采取由家庭医生或以其为核心的团队与服务对象进行签约的方式开展。要将服务对象中的贫困人口作为重点签约对象。通过签约,为服务对象提供综合的、连续的健康管理服务。突出家庭医生核心作用,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日常医疗服务相结合,提高服务效果。各地要结合实际,尽快制订本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签约服务实施方案,明确签约对象、签约服务的内容、签约及服务的流程、签约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等。加强工作协调,注重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签约内容与其他医疗服务内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及其他居民个性化服务内容衔接整合,调动居民签约的积极性。

  四、资金筹集、拨付、结算与监管

  (一)足额落实资金

  20xx年按服务人口每人每年45元的标准,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经费标准为:西部政策延伸县,中央补助36元/人,省级补助6.2元/人,县级配套2.8元/人;非西部政策延伸县,中央补助27元/人,省级补助12.8元/人,县级配套5.2元/人;市辖区,中央补助27元/人,省级补助11.8元/人,设区市配套1元/人,区级配套5.2元/人。赣州市18个县(市、区)均执行西部政策延伸县标准,中央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省级财政补足。各地要按照赣财卫指〔20xx〕18号文件要求,足额落实配套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二)规范资金拨付与结算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按照“先预拨、后结算”的原则,实行预拨、考核、结算制,结算资金拨付与项目任务完成情况挂钩。县级财政、卫生计生部门,在项目预拨资金到达县级财政1个月内,全额拨付至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再根据年度项目执行和考核结果结算补助资金。

  20xx年原则上将40%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村卫生室承担,绩效考核后拨付相应资金。村医可承担的服务主要有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老年人和重性精神疾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不包括实验室和辅助检查)、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任务和部分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处理、卫生监督协管(包括食源性疾病信息报告)等任务。此项资金的80%部分,依据服务人口数先行拨付给乡村医生,其余的20%部分资金,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结算,对于考核结算需要扣减的资金额大于20%部分资金的,超额部分从次年项目拨付资金中扣减。

  (三)强化资金监管

  进一步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县级卫生计生、财政部门要完善资金支付方式,按照《江西省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暂行管理办法》(赣财卫[20xx]3号)的有关要求,根据项目内容和任务量,合理确定各项服务补助或支付标准(或采取当量法),按照购买服务机制,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服务数量、质量拨付资金,不得简单地按照机构人员和支出水平核拨资金。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的需方补助、工作经费和能力建设等支出。要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截留和挪用。在核定服务任务和补助标准、绩效评价补助的基础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获得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可统筹用于经常性支出,同时,要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赣府厅字[20xx]91号)文件精神,落实相关绩效工资制度。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项目宣传。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宣传,各地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居民知晓率。进一步落实《江西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活动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六个一”的政策宣传和健康教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辖区显著位置以适当形式公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政策、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数量和服务方式等,接受居民和媒体监督。

  (二)加强组织管理。各级要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组织,完善协调机制,确定管理机构,强化组织实施。进一步落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中医医疗机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责任,发挥其在项目绩效考核、人员培训、人群监测、效果评价等方面的优势和作用,将专业机构对预防接种工作的日常指导与考核纳入项目年度综合绩效考核中。健全项目进展监测和定期通报制度,实行项目进度月报告制度和季度通报制度。完善以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加强项目工作信息核查,保证项目数据真实,对弄虚作假的,取消机构服务资格,严肃处理责任人员。同时,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乡镇(街道)计生部门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制度,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将掌握的流动人口基本情况、个案信息定期报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要求为流动人口规范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并统计流动人口服务情况,定期反馈给乡镇(街道)计生部门。

  (三)提高服务质量。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业务主管单位要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创造条件,完善服务功能,重点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预防接种、儿童保健服务功能,不断提升服务能力,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各地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规范》要求,开展相关业务知识考试活动,提升从业人员服务技能和水平。

  (四)加强督导检查。各级卫生计生、财政部门要定期组织监督检查,省卫生计生委相关处室要按照职责分工,结合日常工作,对牵头负责落实的服务项目,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并将日常检查结果纳入综合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各级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卫生监督、精神卫生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要认真履行业务指导、培训职责,定期开展业务指导和督查,县(市、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每季度至少指导1次,督查结果作为绩效考核评估重要指标之一。

  (五)强化绩效考核。建立健全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制度,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和方法,制定年度绩效考核方案,考核内容要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质量和满意度等情况,强化预防接种等基础性工作,提高其在项目考核中的比重,保证项目工作落实和群众受益。强化县区级的考核主体作用,县级卫生计生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每年要对辖区内所有承担项目任务的机构开展一次综合考核,年度考核工作应于20xx年元月15日前完成。省、设区市每年抽查考核,并采取第三方调查、电话访谈等方式,丰富项目考核形式,设区市的年度考核报告应于20xx年2月28日前报省卫生计生委。加大绩效考核结果应用力度,省级将考核结果与资金拨付挂钩,对省级考核排位靠后的县(市、区)扣减资金。

关于项目实施方案模板3

  一、项目概要

  (一)项目名称和承担单位

  1、项目名称:苍溪县20xx年产业化扶贫优质生猪养殖项目

  2、项目主管单位:苍溪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3、责任单位及负责人:苍溪县畜牧食品局 杨厚春(局长)

  4、建设地点:东青镇东高村、白鹤乡新店村。

  (二)项目建设目标

  该项目以东青镇东高村、白鹤乡新店村为重点,选择项目农户200户(东高村120户、新店村80户),其中建卡贫困户98户(东高村62户、新店村36户)。项目建成后,达到以下目标:

  1、生产目标:培育年饲养良种母猪2头,年生产优质三杂肉猪35头的适度规模养猪大户200户,达到项目农户年新增出栏优质肉猪6963头,实现养猪总收入904.3万元,项目农户年实现养猪总收入4.52万元,户均实现养猪纯收入1.47万元,人均增收3500元以上。

  2、扶贫目标:项目实施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通过项目实施,项目村年新增出栏优质肉猪6963头,项目农户年实现养猪纯收入1.47万元,辐射带动项目村附近300户农户发展养猪生产,实现20xx人贫困农民稳定脱贫致富。

  3、项目目标:该项目由所在村成立猪业合作社,项目当年启动农户200户作为会员农户,项目投放的优质母猪400头作为合作社的滚动发展资本,在每头母猪投产后,项目农户按1头母猪向合作社一次性交售1头优质商品仔猪,由合作社按市价出售后再次购买优质母猪向村内其他农户滚动投放,项目建成后的三年内可由最初的项目农户200户,滚动扩大到330户以上,从而实现扶贫资金的最大使用化。

  4、社会目标:通过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的产业化模式,减少中间环节,降低养猪成本,进一步提高生猪养殖技术水平,促进生猪产业发展,满足消费者对无公害优质肉猪的需求,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并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

  5、生态目标:通过配套建设沼气池,大力推广粪便干湿分离和无害化处理技术,减少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同时,利用沼液灌溉紫花苜蓿、菊苣、籽粒苋等优质牧草,既改善了生态环境,提供更多更优质的青绿饲料,又培肥了地力,达到资源的循环利用。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规划建设示范农户200户,户平建设规模为:(1)改(扩)建标准化猪舍30m2。(2)引进杂交良种母猪2头,采取自繁自养的模式,年出栏优质三元杂交肉猪30头以上。(3)对项目村农民开展养猪技术培训4期以上,培训农民1000人次,印发现代养猪技术资料400册。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使用计划

  该项目总投资122万元,申请产业化扶贫项目资金50万元,其中东青镇东高村投入项目资金30万元,白鹤乡新店村投入项目资金20万元,项目户户均投入项目资金2500元。产业化扶贫资金具体用于:良种母猪引进补助24万元,圈舍改(扩)建补助26万元。

  (五)项目效益

  项目建成后,项目村达到年新增出栏优质肉猪6963头,实现养猪收入904.3万元,户均实现养猪纯收入1.47万元,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可新增3500元以上;提高生猪养殖技术水平,促进生猪产业发展,满足消费者对无公害优质肉猪的需求,并带动其他贫困户脱贫致富。

  二、项目实施地点基本情况

  (一)项目区概况。苍溪县位于四川省北部、秦巴山南麓,东距历史文化名城阆中21千米、南与南江县相邻、西距广元112千米、北接旺苍与巴中,全县辖39个乡镇、717个行政村,幅员面积2330平方千米,总人口78万,其中农业人口62.25万人。20xx年末,全县有绝对贫困人口17624人,低收入人口52873人,年末农民人均纯收入2744元,比上年增加558元,增长25.53%。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生猪是全县农村经济骨干支柱产业之一,年出栏生猪150万头左右,瘦肉型生猪普及面98%以上,其中DLY普及面45%以上。20xx年被四川省认定为无公害生猪生产基地,20xx年获得农业部无公害肉猪产品认证,20xx年取得进京入沪资格,20xx年取得四川省猪肉及其制品出口日本等东南亚市场认证,20xx年通过了国家级生猪标准化生产示范区验收,生猪品质总体水平居全市第一、列全省前茅。近年来,县委县政府立足资源,把培育生猪生态养殖小区作为发展和壮大生猪产业的主要抓手,结合生猪产业“十一五”规划,计划用2至3年时间,建成生猪生态养殖小区150个,到20xx年底已初步建成80个,其中发展生猪现代养殖园区6个。累计培育规模养殖户3580户,其中年出栏生猪1000头以上的场达182个,小区及规模养殖户出栏生猪占全县生猪总出栏的46%以上。

  (二)项目建设地点概况。项目区东青镇东高村、白鹤乡新店村是全县《十年》规划的重点扶贫新村。项目村农民有传统的养猪习惯,由于没有找到好的经营模式,农户养猪规模小而分散,养殖条件简陋,基础设施差,科技含量低,不能与市场进行有效对接,不能适应现代畜牧业和无公害生猪生产的需求,使农户经营一直停留在小农经济阶段,无法从根本上摆脱贫困。为改变自己落后的生产、生活面貌,广大农民迫切需要通过项目扶持,依靠养猪的优势脱贫致富。

  1、东青镇东高村:位于苍溪县南面,幅员面积7平方公里,辖7个村民小组,215户,850人,其中劳动力220个常年外出务工人员300人次。拥有耕地1390亩(其中田896亩,地340亩),林地3500亩,森林覆盖率达80%,属深丘地带,平均海拔600米,最高810米,最低400米。20xx年人均占有粮食550千克,人均纯收入1850元。

  2、白鹤乡新店村:全村现有330户,1166人,其中建卡贫困户36户,130人(低收入32户,117人;绝对贫困户4户,13人)。幅员面积8.5平方公里,其中劳动力295,拥有耕地1568亩(其中田1300亩,地268亩),林地4800亩,森林覆盖率达80%,属深丘地带,平均海拔836米,最高1150米,最低520米。20xx年人均占有粮食500千克,人均纯收入20xx元。

  三、项目建设原则、规模和目标

  (一)项目建设原则

  1、将项目开发同农村居民的脱贫致富有机结合;

  2、通过对产业链的前后向延伸,有效调整农村经济结构;

  3、产品开发力争适应我国居民食物消费需求变化趋势,积极发展农产品的精深加工;

  4、坚持开发绿色食品,以满足我国居民健康需求;

  5、原料生产和产品加工过程中,遵循可持续清洁生产标准,注重技术的改进和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

  (二)项目建设规模和目标

  本项目扶持发展优质肉猪养殖村2个,共200户。项目按照因地制宜、合理规划、集中成片、规模开发的原则,培育年饲养良种母猪2头,年生产优质三杂肉猪35头的适度规模养猪大户,辐射带动项目村近300户农户发展养猪生产。走“公司+专合组织+基地+农户”的产业化模式,生猪专业合作社与鸿宇食品公司签订生猪购销协议,对项目农户实行统一物资供应、统一生产标准、统一技术培训、统一组织销售的“四统一”服务,减少中间环节,降低养猪成本,进而达到增加效益的目的。通过项目实施,项目村年新增出栏优质肉猪6963头以上,实现养猪收入904.3万元,项目农户年实现养猪纯收入1.47万元。

  四、项目实施方案设计

  (一)项目建设地点

  该项目拟在东青镇东高村、白鹤乡新店村选择项目农户200户,其中东高村120户、新店村80户,集中发展生猪规模化养殖,兴建生猪养殖小区,并辐射带动项目村周边农户300户以上发展生猪养殖业。

  (二)项目户确定的条件

  1、项目户的确定必须是全县《十年》规划的重点扶贫新村。

  2、项目户自身有参加项目的积极性和实施项目的必要条件,自愿申请参加项目,并保证按要求搞好项目实施。

  3、项目户是已在项目村公示无异议。

  (三)项目农户典型设计

  项目农户户均购良种母猪2头,新建或改造标准化圈舍30m2,按统一的三元杂交或内四元杂交生猪生产模式进行自繁自养。

  项目建成后,项目农户年出栏优质肉猪35头以上,比建设前增加20头以上,农户生猪三元杂交率达100%。项目户均实现养猪纯收入1.47万元,新增纯收入8000元以上。

  (四)项目土建工程重点及技术要求

  按照项目设计要求,对生猪圈舍进行有计划的改造,改造的重点为:母猪饲养圈、饮水系统、粪污处理系统(含排粪沟、沼气池等)。建设要求主要为:

  1、门窗:门朝外开,设在猪舍两端;长猪舍两侧纵墙上各开1扇,高2.0—2.4米,宽1.2—1.5米,门外设消毒池。窗的有效面积应占舍内地面面积20%,一般高1.6—1.8米,宽1.5—1.8米,窗下缘离地1.0—1.2米,每隔3.6米开1扇,一般使用优质塑料及木材制作。

  2、屋顶及顶棚:屋顶材料要求耐用、防水、防火,选用小青瓦、石棉瓦、玻纤瓦等;顶棚选择PVC板、层板、竹板等材料吊顶。

  3、饲槽:骑墙式饲槽,内上口净宽12-16厘米,槽底净宽8--10厘米,呈“上宽下窄”的瓦片形,槽底离地6-8厘米,槽上口离地20-25厘米,进料口净宽12-15厘米,进料口离地40-50厘米。

  4、地漏:地漏长80厘米,宽45厘米,漏缝宽2.5-3.0厘米,漏缝上窄下宽,平整光滑;安装时应防止与地面粘结,以便于开启清洗地漏下的积粪沟。地漏下的积粪沟通往舍外的沟口处做防风闸门,防止舍外向内倒灌风。

  5、地窗:设置于种猪或肥猪圈后墙正中离地10-15厘米处,规格为宽50厘米,高35厘米的“百叶窗”形。

  6、母猪舍:设计为分开放式或半开放式,运动场可根据实际情况设计,若采用整体式全栋圈舍分布,可不设计运动场。母猪舍重点是配套完善仔猪保育设施,在原圈舍内靠走道一侧用砖砌成,面积约为0.8-1m2,距走道侧高度为65-70cm,上面铺盖板,盖板顶悬挂红外线灯,里面安装仔猪电热保育板。

  7、粪尿沟:通设于猪舍后墙外侧,上宽50厘米,下宽30厘米,呈“U”形,纵向坡度3-5度,做成暗沟,上面盖板,便于清理,做到“雨污分离”,每一个圈栏的出粪口设置沉淀池。严禁将粪尿沟串联设置于舍内,有利消除循环交叉感染隐患。

  (五)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

  1、修建(改建)生猪圈舍6000m2,户均30m2。

  2、引进LY、YL或LYB、YLB母猪400头,户均2头,头平体重在25kg以上。

  3、开展技术培训4期,发放技术资料400册。

  五、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一)项目建设期限

  本项目建设期为1年,20xx年至20xx年。

  (二)项目实施进度

  1、第1月至第2月,编制项目方案,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查;

  2、第3月至第4月,项目前期摸底和项目户规划:重点是对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的项目农户,进行生产性基础设施的摸底调查,本着因地制宜,缺啥补啥的原则,合理确定每户应完成的工程量和需要购置的设施设备;

  3、第5月至第7月,圈舍改造和技术培训:针对各户的实际情况进行圈舍基础性改造,重点是完善母猪饲养圈、仔猪保育基础设施、饮水系统、粪污处理系统,有针对性地搞好粪污处理设施的利用、母猪引进前的准备等技术培训;

  4、第8月至第9月,仔猪保育设备购买、引种:采购项目建设所需要的设施设备,搞好优质种母猪引种场的选择,预选好种母猪并作好相关疫苗的免疫注射和抗体水平检测,按引种规程引进种母猪。

  5、第10月至第11月,饲养管理、技术服务:搞好母猪引进后的跟踪技术服务和相关饲养管理技术培训;

  6、第12月,项目自查,申请上级验收。

  六、项目资金来源及使用计划

  (一)项目总投入概算

  经概算,该项目总投资122万元(详细投资见附件1):

  1、圈舍改造72万元:户均30m2,共6000m2,120元/m2。

  2、良种母猪引进资金48万元:户均引进LY、YL或LYB、YLB良种母猪2头,合计400头,1200元/头。

  3、技术支撑费用2万元:开展技术培训4期,发放技术资料400册。

  (二)资金筹措方式

  项目总投资122万元,其中农民自筹资金70万元,地方配套2万元,拟申请产业化扶贫项目资金50万元,其中浙水乡红旗村投入项目资金30万元,元坝镇石垭村投入项目资金20万元。产业化扶贫资金用于以下两个面:

  1、良种母猪引进补助资金24万元:每头补助600元,户均补助1200元。

  2、圈舍改(扩)建补助26万元:户均补助1300元。

  七、项目主要技术方案

  (一)主要生产工艺

  14+28+7天 79+7天 7+35+7天 35+7天 115+7天

  (二)主要技术方案

  1、推广以内四元(DLYB)和外三元(DLY)为主的经济杂交组合技术,实现品种选择标准化。其组合模式为“杜约长本”、“杜长约”杂交模式两种。

  2、推广生猪人工授精技术,实现生猪繁殖标准化。规范人工授精技术规程,实行生猪的人工授精操作标准化。

  3、推广仔猪早期补料、补铁、补硒和早期断奶技术,实现仔猪保育标准化。根据初生仔猪生理特点及时喂给初乳、合理寄养、断尾剪齿、增温保暖、肌注铁、钴、硒、VE等制剂及及时开食补饲。在保证营养及猪仔正常生长发育的前提下尽量提早断奶。

  4、推广种母猪全价营养和阶段营养技术,实现良种母猪饲养管理标准化。饲养上采用全价营养和阶段营养的饲养体制,根据母猪不同生理阶段(空怀、妊娠、哺乳等阶段)喂给不同的饲料量,促进母猪按时发情、排卵及配种。

  5、推广标准化生猪肥育技术,实现肉猪生产标准化。根据生猪生长发育规律使用全价配合饲料,在体重达90—110kg时出栏上市。

  6、推广无公害配合饲料和青绿饲料四季轮供技术,实现饲料、兽药等投入标准化。以饲喂配(混)合饲料为主,适当搭配优质人工青绿饲草。严格控制违禁药品的使用,规范用药记录。广泛推广牧草新技术,合理选择牧草品种,达到牧草品种多样、品质优良、均衡轮供。

  7、推广生猪程序化免疫和重大疫病监测技术,实现疫病防制标准化。对猪瘟、猪口蹄疫等重大疫病实施强制计划免疫,实行强制免疫标志认证管理。对强制免疫病种以外的传染病要因地制宜地制定免疫程序并严格组织实施。对引入的LY、YL二杂母猪要重点对繁殖障碍性疾病按免疫程序接种。同时,根据免疫接种时期,定期采集血样,集中监测猪只免疫效价。

  8、推广无公害圈舍和适度规模场建修技术,实现环境治理和饮水标准化。合理的猪舍应该是冬暖、夏凉、通风、向阳、空气新鲜。猪舍应注意保温、防滑、清洁、干燥及粪尿沼气无害化处理。

  八、项目预期效益

  经济效益

  1、计算依据:母猪年产仔窝2.2窝,受孕率85%,胎产仔猪10头,仔猪成活率95%,育成率98%。正常生产年份能繁母猪年饲料消耗成本2500元/头,后备母猪年消耗饲料成本1200元/头;培育仔猪至25kg时饲料消耗成本80元/头。

  2、经济效益:项目建成后,400头能繁母猪年可产优质三杂仔猪6963头,生猪平均体重按100公斤,精边肉屠宰率62%,精边肉单价按保低价22000元/吨计,可实现销售总收入904.3万元。项目农户户均实现养猪收入4.52万元,年运行成本费用609.69万元,年平均利润294.61万元(见附件2)。通过自繁自养,每头商品肥猪可获利润423.1元,项目户户均实现养猪纯收入1.47万元,经济效益十分显著。

关于项目实施方案模板4

  为加强中小学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明确目标职责,保证工程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根据教育部、国计委、财政部印发《全国中小学危改工程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实施意见,希遵照执行。

  一、组织机构

  成立安居区教育局工程建设项目领导小组。

  组长:卢军

  副组长:刘洪彭哲华

  成员:余定福陈朝国杨健邹远富

  各项目学校成立相应的工程建设项目领导小组。

  二、项目建设实施程序

  工程建设项目程序必须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要求进行。

  1、立项。由学校向区教育局写立项申请——区教育局向发改委出函——发改委出具立项批复。

  2、规划。学校提供整体规划方案和拟建建筑初步设计方案(建筑平、立、剖面图)和效果图报区规划局审批,合格后办理规划许可证(副本)并出具红线图。

  3、报建。规划许可证办理后,到建设局建管股报建,提供报建相关资料,填写报建表。

  4、勘测设计。地震震损程度为轻度的由原设计单位出具加固措施;震损程度较重的由具有鉴定资质的单位出具鉴定结论后,由设计单位出具施工图;属于新建的工程由学校委托勘测单位出具地勘报告、设计单位出具施工图;施工图齐备后需到区消防大队进行消防审核;委托施工图审查公司进行施工图审查并出具施工图审查报告,然后到区建设局建管股做施工图审查合格备案。

  5、招标程序:

  确定代理机构:到发改委办理招标代理机构网上比选事宜、代理机构网上报名、邀请相关人员(监察局、发改委、建设局招标办、教育局监察股及计财股相关人员)出席代理机构随机抽取会议、随机确定两代理机构、和两代理机构分别就操作程序和费用等题进行谈判、确定代理机构,并到发改委、建设局招标办备案。

  招标过程:由代理机构或聘请有资质的造价机构计算工程量、财政评审确定控制价和工程量清单(由学校向教育局写评审申请、教育局向财政局评审中心出函、评审中心受理后25个工作日内完成,控制价和招标清单都必须以财政评审结论为准)、制作招标(比选)公告、招标件备案(发改委和建设局)、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或比选公告、报名、发放招标件、邀请相关部门(纪委、发改委、建设局招标办、教育局监察及计财股相关人员)参加开标、评标监督、评标结果公示、发中标通知书、施工单位出具履约保函或缴纳履约保证金、签订施工合同并备案。

  6、施工阶段:确定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到建设局招标办办理招投标备案、到建设局建管股办理施工许可证(按照需提供资料清单目录提供资料并缴纳相关费用)、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缴纳中标价千分之三点五的监督费)、规划局放线、开工、建设实施过程质量、进度、安全监督和各种关系协调、初验、竣工验收。

  三、项目经费管理

  工程项目实行县级报帐制,按工程量支付工程款。工程专项资金用途包括规

  划费、设计费、地勘费、监理费、各种规费、工程款、工程量增减及工作经费等所有费用,不得突破上限。对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的,按国有关规定处理。

  严格合同管理。实行招投标的工程,承发包合同必须按照招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件订立书面合同,不得另行订立背离招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件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合同应送区发改委、区建设局招标办备案。如需签订其他协议的,在签订前,需由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牵头,会同区监察、发改委、招标办、财政、审计等部门进行集体讨论同意,并形成会议纪要作为签订其他协议的依据。未经上述单位共同决定,且调整的单价违反招投标结果的,订立的其他协议无效。

  四、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工程质量是决定工程建设成败的关键,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工程建成后的运用。工程建设质量的好坏,影响建设、施工单位的信誉、效益。控制工程建设质量是参建各方工作的重点,也是参建各方共同的职责。作为建设单位,应以质量控制为中心,始终把工程质量作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重点,自觉接受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和检查,协调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的关系,通过控制项目规划、设计质量、招标投标、审定重大技术方案、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信息反馈等各个环节,达到控制工程质量的目的。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对施工单位在施工质量安全方面进行监督和管理,督促施工单位按图施工,监理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坚决杜绝不安全施工行为。对拒不改正的,要按照合同和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和上报相关部门。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教育局将派出督查组不定期进行督查,并对督查结果进行通报。

  在以下阶段,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将参与:基础验槽、初验、竣工验收。

  五、工程变更管理

  对实施过程中的变更程序作如下规定。

  1、建设单位对工程提出设计变更,应会同监理工程师提出变更方案,送设计单位审查;设计单位审查同意后,须经教育主管部审定,由监理工程师向施工单位发出变更通知,施工单位根据变更图纸组织施工。

  2、施工单位提出设计变更应征得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并经设计单位审查同意,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若由此导致工期增减的,由双方预先书面协定,但施工单位因组织施工需要等原因而提出的变更,增加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3、在施工中若出现设计图纸有误或地质条件变化等需要变更时,由设计单位提出变更方案,并经建设单位签证同意,施工单位取得修改图纸后按监理工程师指令组织施工,由此增加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延误的施工工期予以延长。

  所有的变更在完善上述程序后,需取得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同意并备案。

  加强责任追究。工程变更和隐蔽工程签证存在弄虚作假或工作不负责任导致项目建设资金损失的,应当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应保存的资料未妥善保存或监理、设计、中介机构等单位弄虚作假的,按国有关规定处理处罚。

  六、工程结算管理

  全部工程量包括以下几部分:①固定部分:招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②增减部分:根据发包人和设计需要发生了变更,影响了工程量的增减;③附属及配套工程部分。双方核实工程量时,必须由建设、施工、业主三方签字认可并报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签字同意后,可以作为计算工程造价的依据。

  全部工程量确定后,编制双方认可的建筑工程造价结算书,组织涉及全部工程造价的有关资料。由学校交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进行审核,以审核结果交区审计局进行审计,以审计的工程造价为最终的工程款支付价格,财务部门按审计件的工程总造价执行。

  七、工程资料管理

  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是工程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及信息资源,也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和顺利交付使用的必备条件。工程建设档案归档详见区建设局档案资料清单。

  八、工程纪律

  督促参加工程建设的各单位要对规建设行为,加强从业人员廉洁自律和杜绝违纪违法现象,保证廉洁高效地开展工程建设做出具体承诺,广泛接受群众及各方的监督。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操作”,杜绝不正当竞争。做成经济工程、放心工程、实用工程、廉政工程。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接受监察、发改委、财政、审计、教育主管部门的专项检查,若发现有违法乱纪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九、本实施意见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关于项目实施方案模板5

  20xx年,区委、区政府将项目建设作为推动经济社会转型的总抓手,在全区大力实施“三个一批”工程。为更好地服务全区经济发展大局,局党组研究决定,继续深入开展“对全区重点工业项目跟踪服务活动”,特制定本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围绕全区“三个一批”工程,选择“建设推进、巩固提升”的20个重点工业项目,发挥质监部门职能作用,在产业政策咨询、生产许可、企业认证、名牌创建、设备配置安装、人员培训及建立完善质量、标准化、计量管理体系等方面,为重点工业项目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保障重点工业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

  二、服务内容

  1、对国家实行市场准入、行政许可制度的,协助做好前期论证、咨询等准备工作,做好与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等工作,帮助新上项目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2、需要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3C安全认证和食品QS认证的企业,协助开展申请,咨询验收审查条件及资料,并协调国家及省市审查工作。

  3、对新购置的计量器具、化验设备等协助检查验收,协调开展使用前检定、检验。

  4、对达产项目开展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0环境体系认证、计量合格确认,开展计量技术服务,促进企业节能降耗。

  5、对产品标准进行登记,帮助企业制修定产品标准,协调备案。帮助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指导企业参与国家、行业标准的制修定工作,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工作。

  6、对现有和新购置的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协助办理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协调上级特检部门进行使用前安全检测、检验,对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努力保障设备安全运行。

  7、帮助条件成熟的企业争创中国名牌、名牌产品、省长质量奖、市长质量奖。

  三、服务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重点工业项目跟踪服务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处理重点项目跟踪服务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领导小组由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科,具体负责对重点工业项目的跟踪服务协调工作。

  2、定向跟踪服务。选择“建设推进、巩固提升”的20个重点工业项目,按区域划分,明确技术人员,由局领导分别牵头负责。了解重点工业项目建设进度,主动与区各大班子包保领导汇报,加强与责任单位协调配合,及时提供政策、技术等方面的指导和帮助。

  3、成立专业服务组。对涉及质监业务比较多的项目,以及涉及重要的标准、特种设备等事项的项目,要成立派驻专业服务组,抽调专门技术人员,由分工领导带队,明确职能,提前介入,确保项目如期完成,不拖后腿。

  4、加强调度考核。把跟踪服务重点工业项目情况列为对局党组成员、班子成员、中层主要负责人考核的重要内容,牵头领导按照分工服务的项目,每月底书面向党组汇报工作情况,通报项目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年底进行考核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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