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设置方案3篇 岗位设置方案与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时间:2023-03-08 15:41:00 综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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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设置方案3篇 岗位设置方案与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岗位设置方案1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根据核准的《xx职业大学岗位设置方案》,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1. 科学设岗,加强调控

  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需要出发,兼顾各类人员现状,突出师资队伍建设,合理确定岗位总量,按照岗位结构比例标准,规范设置各类各级岗位,加强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

  2. 优化结构,精干高效

  完善岗位设置分类分级体系,以教师队伍为主体,优化各类人员结构比例,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用人质量与用人效益。

  3. 按岗聘用,规范管理

  以岗位设置为基础,深化聘用制度改革,完善人才的选拨、使用、评价、激励与保障机制,加强规范管理,留足发展空间,促进学校人力资源管理的自主发展和自我约束。

  4. 注重绩效,强化考核

  根据高职院校的工作特点和规律,以注重绩效和人才发展为导向,建立适应不同类别、级别岗位需要的考核评价办法。加强绩效考核,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强化教职工的竞争意识和岗位意识。

  5. 稳慎实施,促进和谐

  既保证制度的入轨,又做到观念的转变;既科学合理的设置岗位,又公平公正的聘用人员;既按照制度规范操作,又体现学校的实际情况,妥善处理好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确保改革工作平稳、有序、顺利推进。

  二、实施范围

  本校在编在职的事业编制人员。

  三、岗位类别与等级

  (一)岗位类别

  学校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其中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其他专技岗位。教师岗位是指具有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职责和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其他专业技岗位主要包括工程技术、实验实训、图书资料、编辑出版、会计统计、医疗卫生、审计、档案、基建等专业技术岗位。

  (二)岗位等级

  1.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其中一到四级为正高岗位,五到七级为副高岗位,八到十级为中级岗位,十一至十二级为初级岗位,十三级为员级岗位。根据上级文件规定,首轮聘用时我校专业技术岗位从三级开始聘用。

  2. 高职院校的管理岗位分为7级,分别为:厅级副职(四级职员),为省聘岗位;处级正职(五级职员),为市聘岗位;处级副职(六级职员)、科级正职(七级职员)、科级副职(八级职员)、科员(九级职员)、办事员(十级职员),均为校聘岗位。

  3. 工勤技能岗位中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分别为:高级技师(一级)、技师(二级)、高级工(三级)、中级工(四级)、初级工(五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级。

  (三)我校岗位设置情况

  根据核准的《xx职业大学岗位设置方案》(通人社事复〔20xx〕127号),我校轮岗位聘用设置的岗位总量为1225个。其中:专业技术岗位943个,占比77%;管理岗位184个,占比15%; 工勤技能岗位98个,占比8%。

  1. 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及数量

  专业技术岗位设岗总数为943个,其中:二级岗位3个,三级岗位16个,四级岗位28个,五级岗位51个,六级岗位102个,七级岗位102个,八级岗位158个,九级岗位212个,十级岗位158个,十一级岗位56个,十二级岗位55个,十三级岗位2个。

  2. 管理岗位等级及数量

  管理岗位设岗总数184个,其中:四级职员岗位2个,五级职员岗位5个,六级职员岗位50个,七级职员岗位59个,八级职员岗位30个,九级职员岗位33个,十级职员岗位5个。

  3. 工勤技能岗位等级及数量

  工勤技能岗位设岗总数为98个,其中:二级岗位5个,三级岗位20个,四级岗位61个,五级岗位4个,普通工岗位8个。

  四、岗位聘用条件

  (一)各岗位聘用的基本条件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 认真履行岗位工作职责,在现岗位工作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 具备聘用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或技能条件 。

  4.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二)各类各有岗位聘用的其他条件

  1.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主要包括资历、任务、表现和业绩。教师各级岗位聘用条件见本方案附件1、附件2,其他专业技术各级岗位聘用条件见本方案附件3。

  2. 管理岗位

  管理岗位聘用主要依据责任、年资、任务、表现和贡献,具体聘用条件见本方案附件4。

  3. 工勤技能岗位的聘用条件主要包括技术等级、任务、表现和工作技能。工勤技能岗位聘用条件见本方案附件5。

  五、岗位聘用的基本程序

  1. 学校公布《xx职业大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及各类岗位的聘用基本条件,公布各部门岗位类别、岗位数量、岗位职责等。

  2. 各部门的聘用工作

  (1)根据学校岗位聘用条件,各部门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订本部门各岗位的聘用细则、聘用操作程序,并在部门内公布。

  (2)各部门组织人员进行岗位聘用申报,填写《xx职业大学岗位聘用申请审批表》,提交申报材料。

  (3)各部门岗位聘用考核小组根据学校和部门制订的岗位聘用的基本条件和细则,对每个岗位的应聘人员进行聘用资格审查,评议和评审,评审结果在部门内进行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报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

  3. 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对各部门评审结果进行汇总,汇总结果及特殊情况报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委员会进行讨论审议,形成学校聘用的初步方案,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广大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4. 学校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委员会对学校聘用初步方案进行修改和审定,形成学校岗位聘用方案并提交学校党委会,经学校党委会研究同意后批准执行。

  5. 学校委托各部门与受聘人签订聘用合同,部门中层领导的岗位聘用按学校党委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6. 按所聘岗位核定和兑现岗位工资。

  六、组织领导

  1. 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委员会由校领导、各部门党政负责人组成,全面负责学校岗位设置、聘用与考核工作,包括组织领导、政策制定及工作过程中有关重要问题的决策等。

  2. 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委员会下设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和监察组:

  (1)工作组负责全校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的组织协调,相关文件的起草,各部门聘用评审结果的审核、汇总,政策解释,组织人员对相关岗位的评审等工作。

  (2)监察组负责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过程中的监察工作,提出对一些特殊问题的处理意见,负责受理教职工对岗位设置工作的申诉意见等。

  3. 各部门成立由部门党政领导和教职工代表组成的岗位聘用考核小组,负责本部门岗位聘用与考核的各项具体工作。

  七、申诉与复议工作

  1. 教职工对聘用程序、聘用结果有异议,本人有权向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监察组提出申诉。

  2. 任何申诉均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签署真实姓名,不受理匿名申诉。

  3. 监察组对受理的申诉信应进行情况调查。若情况属实,可向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委员会提出复议,复议结果应通知本人,作为学校最终答复。

岗位设置方案2

  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熟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常办发〔20xx〕28号、《关于印发〈常熟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常人社〔20xx〕4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岗位设置方案及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学校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科学设岗、宏观调控;优化结构、精干高效;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平稳实施、稳步推进。

  二、实施范围与对象

  学校正式在职在编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三、岗位设置与结构比例

  我校编制总数为 203人,实有236人,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经常熟市教育局审核,各岗位设置数为:

  (一)岗位总量

  尚湖高级中学岗位总量203个,其中:管理岗位 3个,专业技术岗位 197个,工勤技能岗位 3个。

  (二)岗位类别及比例

  1.学校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2.根据岗位设置原则,三类岗位的结构比例具体控制标准如下:专业技术占主体,为岗位总量的 97%;管理岗为岗位总量的1.5%、工勤技能岗为岗位总量的 1.5%。

  四、各类岗位的聘用条件(岗位职责见岗位说明书)

  (一)各类岗位的基本聘用条件

  1.遵纪守法,服从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安排;

  2.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3.胜任岗位,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学历,年度考核均合格;

  4.身心健康、团结合作。

  (二)专业技术岗位首聘条件

  根据苏教人师〔20xx〕11号文件精神,教师正高级三级岗位的任职条件由省教育主管部门制定,副高级五级岗位的任职条件由苏州市教育局制定。教师四、七、十、十二级岗位的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国家规定的相关职业资格准入的有关条件、规定执行,考核合格后聘任。教师六、八、九、十一级岗位和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条件,由学校根据本单位实际岗位的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和业绩贡献要求等因素综合制定,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具体见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说明书。

  (三)管理岗位聘用:“双肩挑”的校长、副校长其专业技术岗位首聘条件

  参照教师,但不占其他教师名额。

  (四)工勤岗位聘用依据目前职务级别。

  五、岗位首聘基本程序

  1.组织学习传达。

  2.成立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翁和弟

  副组长: 钱建新、张治中、沈伟民

  成 员:黄利平、马燮炎、周昇、金冬华、陆品芳、时卫忠、徐斌、金宝石、蒋美玉

  3.制定方案。根据市教育局核准的岗位数编制岗位设置方案,制定岗位内部各等级岗位任职条件,提交学校党政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通过后,形成《尚湖高级中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4.公布岗位。编制岗位说明书,明确各类岗位的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等。

  5.个人申请应聘。应聘人员按照不同的应聘岗位级别,以填写岗位竞聘申请表的形式向学校提出书面应聘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6.组织考核竞聘工作。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的条件进行审核,依次进入相应级别。

  7.公示考核竞聘结果。公布首聘结果,校内公示。

  8.上报竞聘结果。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公示情况,集体讨论决定并公布和上报人员的相应级别。

  9.签订聘用合同。待市人社局对竞聘结果批复后,根据市教育局通知,学校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统一签订岗位聘用合同,兑现岗位工资。

  10.总结验收阶段。我校就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进行总结,总结材料上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将对我校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六、竞聘及聘期内管理

  1.聘用合同期限内调整岗位的,应当对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作出相应变更。

  2.聘期结束或在竞聘高一级岗位时,应对照岗位要求进行自我总结和岗位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下阶段聘任的依据。受聘三级岗位须受聘四级岗位4年以上,受聘五级岗位须受聘六级岗位3年以上,受聘六级岗位须受聘七级岗位3年以上,受聘八级岗位须受聘九级岗位2年以上,受聘九级岗位须受聘十级岗位2年以上,受聘十一级岗位须受聘十二级岗位2年以上。

  3.制定竞聘考核管理办法。每年暑假放假前,学校公布竞聘岗位计划,明确岗位职责要求、竞聘条件和操作办法等,假期实施竞聘,开学公示结果。

  七、如有政策调整则根据新政策执行。

  八、本方案由校长室负责解释。

岗位设置方案3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天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市人社局《关于核准天门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批复》和湖北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工作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xx]4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实现员工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充分调动各级各类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现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依法行政、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事业单位社会职能,建立与完善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符合事业单位特点、适应不同类型人才成长规律的人事管理制度,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优秀人才能脱颖而出,各类人员都是良好的职业发展前景的用人机制。

  二、实施范围与对象

  本院正式在编在岗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应纳入此次岗位设置管理范围。未经组织人社部门正式办理手续的各类人员(含人事代理人员),暂不纳入本方案进行管理。

  三、组织领导

  成立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医院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全院各类各级岗位申报人员的职级进行审定和聘用,对岗位设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仲裁。

  组长:何正在

  副组长:邓云特

  成员:徐必生陈杰涂乐新陈友平王春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政工科,程立琼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阳丽平张琴熊建华陈彩凤吴柏茂汪曙红李熊刚徐会荣杨萍赵燕平王筱红谢爱明严姣娥董世海程天明金勇曹阳梁南芳陈伯勋白安宁杨少俊陈国祥

  四、岗位计划、岗位认定及结构比例

  一)岗位设置计划

  我院岗位设置是按市编办下达的总编制1172人进行设岗(实有正式职工804),市人社局审批核准岗位数如下:

  1、管理岗位20人(含双肩挑7人):包括七级1人,八级6人,九级13人;

  2、专业技术四级岗位22人,五级岗位17人,六级岗位35人,七级岗位35人,八级岗位98人,九级岗位131人,十级岗位98人,十一级岗位328人,十二级岗位327人,总计1091人;

  3、工勤技能岗位61人,包括二级3人,三级11人,四级24人,五级23人。

  二)岗位认定及分级

  1、管理岗位:是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我院对应的管理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七至九级职员岗位,即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对聘任管理岗位职务的人员同时聘任专业技术岗位的职务(“双肩挑”),原则上控制在领导班子成员范围内,我院核定管理岗位最高等级为七级。

  2、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分为卫生技术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医院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分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其中正高专业技术岗位为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为五至七级。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分3个等级(八至十级)。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分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为员级。目前我院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最高等级为四级。

  3、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的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五个等级,即一至五级,依次分别对应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我院核定的技术工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技师、高级工、中级工以及普通工。

  三)岗位结构比率

  1、各类岗位结构比率: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术岗位分别占1、7%、93、1%和5、2%。

  2、专业技术岗位岗位之间结构比;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总结构比例为1:3:6;副高级岗位五至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为员级,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3、工勤技能岗位各级岗位结构比:我院核定的技术工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和初级工,分别占5%、18%、39%和38%。

  五、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医院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都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技术;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上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二)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

  1、管理岗位任职条件

  管理岗位必须是按医院干部人事制度相关规定,经履行相关工作程序,党委行文任用或院长聘任,认定为管理岗位的。

  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各等级职员岗位的任职条件:

  (1)六级职员岗位,须在七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2)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首次设岗,管理岗位直接进入已审批的相应的岗位等级。

  2、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参照现行专业技术任务评聘的有关规定,各等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1)四级岗位,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由本人申请,所在科室审核推荐,医院直接聘任。

  (2)五级专业技术岗位,除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外,应在专业技术六级岗位任职三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均合格(对少数业绩特别突出,首次竞聘可在七级岗位任职六年以上),还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任现职以来,获司、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或等同奖项)主要完成人前三名;

  2)任现职以来,业绩突出,在本专业领域学术水平造诣较高,获省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

  3)任现职以来,主持完成省级重点科研项目、课题以及重大工程项目。

  (3)六级专业技术岗位,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在取得副高级职称的同时还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七级岗位任职三年且任现职以来,获司、厅级科技进步二等奖(或等同奖项)主要完成人前三名;

  ②在七级岗位任职三年且任现职以来业绩突出,参与完成省级重点科研项目、课题以及重大工程项目;

  ③在七级岗位任职三年,享受市政府专项津贴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④任副高级职称十年以上。

  ⑤临床一线正职科主任,任副高级职称三年以上。

  ⑥职能科正职,任副高级职称三年以上。

  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在比例范围内聘用为专业技术六级岗位,不受年限限制;

  专业技术五、六级岗位实行全市统一控制和管理,专业技术五、六级岗位人选由各主管部门报市人社局进行审批。

  (4)七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能够履行岗位职责,由本人申请,所在科室审核推荐,医院直接聘任。

  (5)八级专业技术岗位,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还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任中级职称满六年以上的中层干部;

  ②任中级职称满十二年;

  (6)九级专业技术岗位,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在取得中级职称的同时还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任中级职称满三年以上的中层干部;

  ②任中级职称三年,任现职以来在正规杂志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

  ③任中级职称满八年;

  (7)十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能够履行岗位职责,由本人申请,所在科室审核推荐,医院直接聘任。

  (8)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十二级岗位工作满两年以上或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近两年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能够履行岗位职责,由本人申请,所在科室审核推荐,医院直接聘任。

  (9)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具备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本科和专科学历人员可直接定为十二级;

  3、工勤技能岗位任职条件: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首次设岗,工勤技能岗位直接进入已审批的相应的岗位等级。

  六、岗位等级认定调控办法

  1、凡20xx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干部任职文件的在编在岗人员,根据现聘职务和职级,按本方案参加医院首次岗位申报和认定。

  2、人社局审批的“双肩挑”人员可直接进入已审批的相应等级岗位。

  3、新晋升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一般按计划择优聘用到新晋升职务相应岗位类别最低等级岗位。

  4、停薪留职和内退人员因不在岗,根据在岗前职称任职情况执行相应岗位等级,不参加高一级职务竞聘。

  5、在人社局审批的岗位指数内,符合相应岗位级别“直选任职条件”的,由医院岗位设置领导小组直接考核认定;认定或申报进入同一等级岗位人数超过该等级相应岗位核定指数的,则根据《天门市第一人民医院岗位设置量化评分标准》进行量化评分,根据总分排序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定级;因自然减员或人员调出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按本方案规定程序和办法每年度集中申报并择优填补空缺岗位。

  6、各类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工作需要确需兼任的,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审批,并以其为主的工作岗位进行管理,执行一个岗位的工资待遇。

  7、岗位认定量化评分实行百分制考核,其中基础指标占40分,专业水平能力占35分(行管后勤45分),科研教学占20分(行管后勤10分),文明创建(奖励)占5分。

  8、20xx年7月1日后至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设置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比照本方案进行申报定级(不占岗位计划指标),并按规定程序和原则重新申报并核定退休费用。

  9、首次进行岗位设置和聘用,岗位结构比例不得突破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如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的,单位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等方法,逐步达到规定的岗位结构比例。

  七、聘用管理办法

  1、因工作需要、考核不合格或专业技术职务的变化等原因导致岗位或职级变化,可不受原聘期限制。岗位或职级变化应重新签订相应岗位聘用合同,并从次月起兑现相应待遇。

  2、聘期内经同意脱产参加培训或进修的人员,其工作内容、合同期限以及其它约定以补充协议的方式明确。补充协议和聘用合同同时具有法律效力。

  3、岗位设置实行岗位级别“能上能下”的方式进行动态管理,原则三年重新申报认定一次,按各职称系列计划指标择扰聘用。

  八、岗位竞聘一票否决条款

  凡在医疗安全、护理安全、医德医风、综合治理、消防安全、计划生育、院内感染等方面出现“一票否决”情况的责任人,将降级聘用;出现违反国家纪政纪情形的,按有关规定执行,若情形严重但够不上党纪政纪处分的,将降级聘用。

  九、岗位设置实施程序

  1、组织学习,公布岗位

  召开动员大会,公示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及岗位任职条件。组织全院职工学习岗位设置有关文件,了解相关政策,领会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稳步推进。

  2、申请应聘,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根据岗位任职条件提出应聘申请,填写应聘岗位申请报名表,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岗位设置领导小组及相关职能科室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拟聘人员。

  3、公示结果,签约上岗

  公示聘用结果,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可以提出书面申请,并按程序进行复议。公示无异议的,根据聘用结果聘用入岗,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并从次月兑现岗位工资待遇。

  十、时间安排

  20xx年2月20日前公示岗位设置实施方案;2月28日之前完成个人岗位申请及竞聘;3月10日前将聘用结果报主管部门和市人社局审核后,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签证;3月20日前所有材料申请市人社局认定后,办理工资待遇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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