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所疫情防控工作制度7篇(诊所疫情防控工作流程)

时间:2023-03-26 16:07:00 综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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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疫情防控工作制度7篇(诊所疫情防控工作流程)

诊所疫情防控工作制度1

  为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张和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江苏省人民政府决定,20xx年1月24日24时起,就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施一级响应防控措施。在此期间,探视陪护管理如下:

  1.谢绝探视住院病人,送餐期间,允许1名人员入内(早晨6:30-7:30,中午11:00-12:00,下午17:00-18:00),进入病区大楼时,必须经过红外线(测温仪)检测是否发热,发热者不予进入。

  2.陪客需严格控制,确需陪客者由科主任或床位医生开出医嘱,护士长或护理组长发给陪客证,陪客医嘱停止后,陪客证不再发放。

  3.发现没有陪客证的探陪人员一律劝阻,不听从劝阻并且不戴口罩者,予以劝离。

  4.危重患者家属可持“病危(重)通知单”探视(重症监护室除外)。

  5.陪护人员每床仅限1名,如需要帮助请按床头传呼器,陪护期间必须佩戴口罩,儿童不得带入病房。

  6.探陪人员必须遵守院规,听从医务人员的指导,不可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记录,不得私自将病员带出院外。探陪人员只允许到所探陪的病房,不得随意进入其他病房。

  7.患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疾病的人员不得前来陪护;两周内有湖北旅行或居住史,或两周内接触过来自湖北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严禁前来探陪。

  8.病人或陪护人员,一旦发热,咳嗽或患有呼吸道疾病,即刻汇报医护人员,不得隐瞒。

  9.如您有下列情形请一定告知医护人员

  (1)两周内有湖北旅行或居住史;

  (2)两周内曾接触过来自湖北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3)家属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患者;

  (4)周围人群有集中发病;

  (5)如您未涉及上述4条款情形,只是轻微咳嗽,建议先在家自行观察,如病情有变化请及时就医。

诊所疫情防控工作制度2

  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疫情期间病区实行封闭式管理,禁止无陪伴证人员及门诊患者进入病区!

  1.08:00-10:30为查房时间,谢绝非必要的出入病区,以维持查房秩序。

  2.所有患者、陪伴人员首次入院均需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带好口罩,配合做好信息登记、健康码核查和体温检测方可进入病区。不配合者禁止进入病区。

  3.轻症患者原则上不设陪护,重症患者限制一名家属陪护,陪护人员应当相对固定不随意调换,并持我院统一办理的陪伴证按规定时间(每日仅限三餐时间)出入病区。陪护人员谢绝离院外出。

  4.患者除特殊治疗需要外,住院期间不得离开病房。患者及陪护人员需每15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住院患者出院前需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5.住院期间谢绝探视,倡导线上探视,建议采取电话、微信、视频问候等方式,确需探视时(限医生进行手术谈话、住院患者病情变化或临终状态时),探视人员进入病区前须需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带好口罩,配合做好信息登记、健康码核查和体温检测方可进入病区。

诊所疫情防控工作制度3

  为确保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医院的正常医疗秩序,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给广大患者营造一个安全、舒适、宁静、文明的就医环境。恳请探视人员配合以下工作:

  ①我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禁止探视;

  ②临时外出的患者可凭手腕上佩戴的腕带;陪护人员可凭陪护证出入,无陪护证者不得陪护;当日急诊手术的家属及当日接出院的家属也可凭患者相关信息与管理人员核对确认后进入住院区,其余人员不得进出;

  ③当日手术患者、临终危重患者等特殊情况由病区护士长开具临时探视证可多人同时探视;

  ④为了维护医院正常的治安管理秩序,管理人员有权采取有效措施,制止探视人员违规行为;

  ⑤陪护人员不得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记录,不得随意进入治疗室等场所;

  ⑥陪护人员请不要高声谈笑,不要在病人床上坐卧;请不要在病区内喝酒、吸烟及进行违法活动;

  ⑦陪护人员应自觉保持病区整洁,请不要乱丢果皮纸屑及随意吐痰。

  注:我院陪护人员凭此证出入医院,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全民必须高度重视,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面对当前新型冠状病毒传染疫情防控形势,全市各界众志成城、共击疫情。

诊所疫情防控工作制度4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患者和陪侍人员的健康安全,避免发生院内交叉感染,确保医疗护理安全。根据国家、省、州、县相关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方案及通知,应对秋冬季新冠疫情防控海晏县人民医院结合目前的防控形势及实际情况,全面加强住院患者探视及陪护管控力度,特告知海晏县人民医院相关制度,敬请各位按如下事项执行:

  1、在疫情尚未消除之前,医院谢绝探视、床边慰问。建议您及家人采用电话、微信等方式对住院患者进行慰问。

  2.所有病区实行24小时禁止探视管理,禁止探视人员及其他无关人员进入病区。

  3.特殊需要陪护者,每位患者限1名陪侍人员(或遵医嘱),不得随意更换,陪侍人持身份证、绿色健康码、佩戴口罩方可进入相应病区。

  4.病区实行陪侍人登记管理,为陪侍人每日测量两次体温,并做好相关记录备注。

  5.住院患者及陪侍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勤洗手,积极配合体温监测筛查,主动报告本人及其他家庭成员有无发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临床表现,有无与新冠肺炎疑似患者或确诊患者密切接触史,且如实填写告知书。若不服从管理或恶意隐瞒者,将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6.所有在院人员,须遵守咳嗽礼仪,咳嗽时用纸巾、手绢或肘部捂住口鼻。

  7.在患者住院治疗期间,陪侍人及患者均不得随意离开病房,严禁串病房、聚集。

  8.陪护人员需遵守病房管理制度,爱护公物,保持病房安静整洁,定期开窗通风,尊重同病房的患友,不在病区吸烟、不在病区打地铺,保持人与人之间距离1米以上。

诊所疫情防控工作制度5

  基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力争全面保障医护人员、患者及其家属的生命安全,邵逸夫医院核素病房积极响应国家、省市与医院的防控政策,特制定疫情防控时期核素治疗病房专项管理策略。

  1.提前筛选:电话联系预约住院患者,询问近期2周内身体健康状况及疫区接触史等,并做好详细记录,并告知患者入院相关事项。

  对于明确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暂停入院行碘-131治疗,立刻服用甲状腺激素,待肺炎痊愈后再择期入院治疗。诊疗流程和防护措施按我院制定防控流程执行。

  对于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暂停入院行碘-131治疗,立刻服用甲状腺激素,并建议到当地卫健委指定医院进一步诊疗,待排除肺炎或肺炎痊愈后再择期入院治疗。

  疫区甲癌患者,尽量避免住院治疗,建议立刻服用甲状腺激素,并定期复查,待疫情控制后择期入院治疗。

  非疫区外地甲癌患者,需综合考虑各地区疫情,并结合病情判断是否需要住院治疗。一般建议推迟住院治疗,并恢复服用甲状腺激素药物,待疫情控制后再入院治疗。

  2.医院入口设筛查卡点测量体温,科室入口设卡点询问疫区接触史,签署《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入科调查表》,符合防控要求后进入病房。若体温升高者(腋温高于37.3℃)不得进入病区,并建议发热门诊就诊。

  3.病房实行单人单间特殊封闭管理。

  4.执行特殊时间医患沟通流程

  病史采集、医护查房尽量采取电话及视频查房形式。

  建立手机医患信息交流群,病房床头柜张贴二维码,患者微信扫码进入,便于沟通交流。

  医护宣教形式采取纸质资料+视频形式,每间病房放置核医学科书面宣教资料,医患交流群推送宣教视频。

  每间病房宣教资料内附医院二维码,关注医院微信公众号,可查询化验检验结果、手机缴纳住院费用、申请复印病历邮寄到家,均无需出病房办理。

  医疗文书签字采取移动电脑签字形式,尽量避免医患直接接触。

  医护查房时,需穿戴防护用品,限定在患者单间病房内进行,尽量缩短接触时间。

  患者提供医保卡,出院手续由医护人员代为办理。医护人员不直接接触患者,穿戴防护用品后接触医保卡,做好手卫生。

  5.执行病房患者体温报告制度

  体温计采取一人一体温表,每日09时、14时、20时测量体温并记录,有发热者立即报告主管医生、二唤医生,患者就地隔离不得离开所在病房,医护人员按要求做好个人防护,进一步排查患者发热原因并处理。如明确为一般发热,对症处理;如为疑似新冠肺炎患者,立即单间隔离,启动我院疑似新冠肺炎的诊疗防控预案。

  测血压采取每次仅限单人的原则测量,在护士视频指导下完成。

  6.执行特殊时期患者管理制度

  强调特殊时期管理制度,病房张贴《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告知书》。

  住院期间加强患者宣教,特别加强新冠病毒肺炎相关自我防护知识宣教,向每位患者提供《新冠病毒个人防护宣教单》。

  单人单间入住,不得串病房,不得在病房公共区域长时间逗留,不得私自离开病区,不得请假外出。尽量留在房间,有需要可电铃或视频联系医护人员。

  医院统一配餐,护士安排取餐及取药顺序,每次仅限一人。

  病区停止使用中央空调,向患者提供免洗手消液,减少院内感染。

  患者住院期间禁止探视及陪护。

  7.病房消毒管理制度

  严格按照医院制度进行消毒。

  每日科室督察员按医院《科室院感防控措施表》监督科室防控情况,填表上报医院。

  8.病区医护管理制度

  病区实行门禁,非相关工作人员不得进入。

  工作人员进入病区,需在病区入口告知疫区接触史、测量体温,符合感控要求后方允许进入。

  医护办公室划定为限制区域,非医护人员不得入内。

  病区医护人员每日汇报有无发热等异常情况,报备科室及医院。

  医护工作者如有相关疫区接触史或为疑似新冠肺炎感染者,及时上报科主任、保健科、院感科,按政策规定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诊所疫情防控工作制度6

  由于新冠疫情出现新的变化,根据国家和江苏省卫健委对新冠疫情防控的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本着以人为本的精神,对原有的探陪制度修改如下:

  1.院科二级负责制,科主任是病区陪客探视管理第一责任人,护士长是主要执行者。

  2.病房实施24小时门禁管理,提倡无陪护住院,确需陪护的,需经科主任(主诊组长)或护士长决定,原则上一患一陪护,大手术或终末期患者可酌情2人,相对固定。

  3.具有以下任何一条件者不得陪护:

  ①14天内有中高危风险地区、境外旅居及相关人员接触史;

  ②14天内有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患者接触史;

  ③周围有聚集性发病人员;

  ④有发热、乏力、呼吸道症状等症状者。

  ⑤其他不适合陪护的人员,如高龄或身体不健康者陪护。

  4.病区建立固定陪客信息登记本。首诊责任护士为陪客证发放唯一签发人(与排班吻合),需核实身份,验证实时“苏康码”或“祥泰码”绿码或流调登记。陪护证信息完整,一人一证,人证相符,固定陪客每日监测体温并记录,关注发热陪客(体温≧37.3℃),及时反馈给医疗组作进一步处置。

  5.陪护人员应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注意自身安全,听从医护人员指导,积极配合病人的医疗、护理工作。陪护期间不得随意离开病区,陪客证在有效期内使用,集中管理,临时陪检等活动有责任护士签名及时限,出院即销毁。

  6.固定陪客按需使用智能扫码陪客床,便利性供卧休,时间12:00到13:30,晚21:00到次日晨6:00,实施限时刚需使用。严禁探陪人员坐床、卧床。床边订送餐服务,勿外出。

  7.实施非必要不探视。确需探视实行限时预约实名制探视,原则上探视者只限直系亲属,鼓励远程视频探视,探视时间为每天下午15:00~19:00,每次1~2人,时间不超过30分钟。中高风险区回靖及身份不清(无法确保防疫安全的)人员不得预约探视。特殊科室如重症监护室、新生儿病房等实施封闭式管理,谢绝探视。

  8.对探陪人员,应当做好体温检测、健康状况和信息登记、流调、手卫生等防控工作,严格限制其行进路线、活动范围,口罩佩戴规范。护士长需每天核查实际陪客、探视人数及管理执行情况。

  9.严禁探陪人员串病房,溜走廊、聚集聊天,接受手卫生管理,保持病区安静、整洁,爱护公物,节约水电,禁止在病区内吸烟、喝酒,保管好贵重物品及现金。

  10.探陪人员进入病房大楼需出示陪护证、身份证、“苏康码”“祥泰码”实时绿码、佩戴口罩(无呼吸阀口罩),体温检测正常。一米以上间距,配合岗亭工作人员防控工作。

  11.加强病区病房门禁、安保管理,对所有入病区非工作人员有测温及流调登记,减少未经允许的探视和陪护,以及无关人员的随意进出。

  12.各病区门禁刷卡进出,对进出病区人员查验身份证、陪客证。严禁工作人员私带非工作人员进出。

诊所疫情防控工作制度7

  一、组织管理

  由**院长任组长,各业务副院长任副组长,门诊主任、综合病房主任、妇产科主任、药房主任、防保组长及防保组疫情管理人员等组成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对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每年对上年度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总结,根据最新情况制定单位传染病有关制度。

  二、疫情管理内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39种报告病例;

  (二)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传染病;(三)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本行政区域内常见、多发的其他地方及重点监测传染病。

  三、具体实施办法

  (一)每年新职工岗前培训必须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的相关内容,学习结束必须进行考试。

  (二)要求卫生院职工每年至少学习传染病防治法一次,并有签到及学习后测试成绩存档,每个科室的主任为传染病监控医师。

  (三)门诊日志和处方使用:按照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的《关于规范使用医疗单位门诊日志登记簿的通知》[遵县卫食药通〔20xx〕xxx号]文件要求进行门诊日志规范登记。门诊、综合病房、妇产科要有完善的门诊日志,要求门诊日志内容项目登记齐全准确(发病日期不能模糊登记)。传染病登记项目包括就诊日期、姓名(14岁以下儿童必须填写家长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详细现住地址(现住址必须到村民组或街道门牌号,学生必须填写学校班级,有工作单位填写工作单位名称,工地的填写工地段名称)、发病日期、主要症状和体征、初/复诊、诊断;

  非传染病项目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主要症状和体征、诊断、就诊日期;

  处方项目登记齐全、不能缺登。

  (四)住院病人登记本的使用。病人入院后,必须填写完整的相关内容:病人的姓名(14岁以下儿童必须填写家长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详细现住址(现住址必须到村民组或街道门牌号,学生必须填写学校班级,有工作单位填写工作单位名称,工地的填写工地段名称)、入院日期、入院诊断、出院日期、出院诊断、转归情况、传染病病人必须登记发病日期,出、入院诊断必须依据病案所写的诊断进行填写,不能写同前或以两点代表。

  (五)检验科、放射科:必须按防保组提供的X光检查及阳性结果反馈登记表、生化检验登记表、化验室传染病阳性检测结果反馈登记表要求进行登记;

  放射科医生、检验科医生发现传染病病例除出具报告单外,应2小时内将信息反馈给开单医生并签字备查。

  (六)传染病报告要求:门诊医生、综合病房医生、妇产科医生及办理健康体检的医生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执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发现报告病例后,按传染病报告卡填写要求(报卡相关内容与门诊日志、住院登记本相应内容必须吻合一致。)填写后将报卡(甲类传染病立即电话通知,10分内报出卡片。乙、丙类传染病3小内报出卡片)送至防保组办公室,由防保组疫情管理值班人员按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时限进行网络直报(网卡内容必须与纸卡内容一致)。

  (七)疫情自查由防保组疫情管理人员与分管业务副院长或临床科室主任每月上旬、中旬、下旬参与查阅全院所有的门诊日志、住院病人登记本、放射科检查结果、检验科检验结果登记本及合医管理系统;

  疫情管理查询人员及业务副院长或各科室负责人在查询登记本上签字备查。

  (八)药房值班人员每日统计门诊处方数量登记备查,各门诊处方医生每日下班前或下班后与药房核对当日处方登记情况,并必须于当日查缺补漏。

  (九)疫情管理人员每月将疫情分析(包括疫情动态、迟报、漏报的检查结果等)上报院长,由分管业务副院长作出处罚通告。

  四、奖惩办法根据疫情管理内容及具体实施办法制定以下奖惩条款。

  第一条:门诊日志和处方使用:门诊日志项目登记缺登的、或登记内容不全的每例扣除x元;

  处方漏登的每张扣除x元,处方项目登记不全的每张扣x元。

  第二条:住院病人登记本使用:登记项目缺登的、登记内容不全或登记内容不准确的每例扣x元。

  第三条:放射科、检验科:X光检查及阳性结果反馈登记表、生化检验登记表、化验室传染病阳性检测结果反馈登记表未按要求进行登记的,每例扣x元;

  发现传染病报告病例未出具报告单的扣x元;

  未在规定时限内将阳性结果信息反馈给开单医生签字备查的每例扣x元。

  第四条:传染病报告要求:已报传染病报告卡属住院病人但住院病人登记本未登记的扣除科室登记护士x元,传染病报卡相关内容与病案不吻合的扣除首诊医生x,传染病报卡相关内容与住院登记本不吻合的扣除登记护士x元;

  已报传染病报告卡属门诊病人但门诊日志上未登记的扣除首诊医师x元,传染病报告卡项目与门诊日志登记不吻合的每例扣除首诊医师x元;

  出现迟报病例的,扣罚首诊医生x元;

  如出现漏报病例的,扣罚首诊医生x元,并在医院会议中进行通报批评,是在编首诊医生的当年年度考核为不合格,不得参加本年度评优评先活动,晋升一律推迟一年,是招聘医生的一律解聘。

  第五条:疫情领导小组每年对上年度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对传染病防治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对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执行好的医务人员和疫情管理人员进行物质及精神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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