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区指导工作汇报案件共6篇(检察院案件进展)

时间:2022-06-10 15:55:53 综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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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区指导工作汇报案件共6篇(检察院案件进展)

市检察院区指导工作汇报案件共1

  临翔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临翔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在案件管理中主要承担管理、监督、服务、参谋职能,具体职责为:

  一、统一负责案件受理、流转;

  二、统一负责办案流程监控;

  三、统一负责扣押、冻结款物的监管;

  四、统一负责以本院名义制发的案件文书的监管;

  五、统一负责组织办案质量评查;

  六、统一负责业务统计、分析;

  七、配合政治部门开展执法考评;

  八、负责案件管理工作宏观指导;

  九、负责案件管理工作信息化平台建设;

  十、负责检察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1 临翔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

  统计数据查询管理规定

  为规范统计数据查询工作,确保数据提供及时、准确、快捷,统计数据查询工作应遵循以下规定:

  一、受理。查询单位提供由各有关科、室、局负责人签字的书面查询申请。具体内容包括:

  1、查询单位;

  2、提出时间;

  3、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4、查询内容。书面查询需求在送案件管理办公室前,可通过电话就查询事项与本院

  案件管理办公室联系。

  二、查询。查询项目应表述准确,意义明确。必要时查询单位应向统计人员作出说明。涉及复杂、大量的数据查询,以及较多的案件登记卡数据查询,查询单位可派员到案件管理办公室协助查询。

  三、反馈。查询工作完成后,查询单位取回查询结果,并在统计部门登记签字。为保证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严肃性,原则上不通过电话反馈查询结果。

  2 临翔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

  律师会见与阅卷规定

  一、律师或其他诉讼代理人需要会见案件承办人的,可以到案件管理办公室预约。

  二、案件管理办公室在接到律师或其他诉讼代理人约见案件承办人的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及时转告案件承办人,案件承办人应及时答复律师或其他诉讼代理人,并自行安排会见事宜。

  三、律师或其他诉讼代理人提出阅卷申请的,应提供身份证、律师证、委托书等证明文件,并提前预约,案件管理办公室在接到预约后应审查证明文件并及时与案件承办人商定阅卷的具体日期,通知申请阅卷人。

  四、其他人员提出阅卷申请的,由案件管理办公室征得相关业务部门同意或经批准后安排阅卷。

  五、律师阅卷或其他诉讼代理人阅卷时,可采用纸质阅卷或电子阅卷的方式,并根据规定摘抄、复制案件材料。

  六、案件管理办公室应安排律师或其他诉讼代理人在指定的地点进行阅卷。

  3 临翔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

  统计数据保密规定

  案件管理办公室负责接收、汇总和处理全省案件统计数据,为确保涉密数据的安全,规定如下:

  一、高度重视对统计工作人员的日常保密教育,切实增强保密安全意识。

  二、严格落实统计数据归口管理,统一保管,统一提供,严格执行涉密统计数据的查询登记等各项管理制度,严防在查询服务环节失泄密情况的发生。

  三、切实加强统计涉密计算机及统计资料的管理。

  1、严禁将涉密计算机与互联网联接,严格落实物理隔离,严禁涉密信息进入互联网传输和存储。

  2、严格管理涉密U盘、光盘等涉密载体,确保涉密载体安全。

  3、明确涉密计算机的责任人,做到专人管理、使用。

  4、不得将涉密文件堆放在桌面上,离开办公室时,应将涉密文件收藏在抽屉或文件柜,安全上锁。

  5、相关场所应采取监控、警报、设置防护栏等安全防护措施。

  4 临翔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

  案件查询工作规定

  一、案件查询是指按照法律及相关规定,为有关单位、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可以公开的检察环节的案件办理情况。

  二、案件查询范围为本院办理的依法可以公开的案件,查询内容为检察环节各阶段案件的基本信息。

  案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的范围,可以提供检察环节正在办理的各类案件中依法可以公开的程序性信息,并可以按规定范围提供有关复印材料。

  三、案件查询应在本院专设的服务窗口或者专门的触摸屏上进行,并由专人接待。本院不受理以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的查询要求。

  四、查询申请人应提供身份证或工作证、介绍信、委托书、律师执业证等证明文件,经案管部门审核或者办理审批手续后予以查询。

  科室牌《案件管理办公室》

市检察院区指导工作汇报案件共2

  人民检察院 案件评查工作总结

  为贯彻全省政法系统“案件评查”活动精神,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增强办案人员责任心,依法、及时、准确地办理每一起案件,根据省院关于案件评查工作的统一安排,我院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召开案件评查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案件评查工作,共对16起案件进行了评查分别是:犯罪嫌疑人***涉嫌贪污撤销案、***涉嫌强奸案存疑不起诉案、***涉嫌盗窃相对不起诉案、***涉嫌非法侵宅案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涉嫌挪用公款案撤销案件案、***涉嫌贪污案撤销案件案、***涉嫌妨害公务案相对不起诉案、***涉嫌徇私枉法案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涉嫌盗窃相对不起诉案、***涉嫌转移赃物相对不起诉案、***涉嫌销售赃物、收购赃物相对不起诉案、***涉嫌破坏易燃易爆存疑不起诉案;犯罪嫌疑人***涉嫌受贿相对不诉案、***涉嫌盗窃相对不起诉案、***涉嫌贪污存疑不起诉案、***涉嫌非法拘禁案。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强化认识 接到市院评查通知后,我院党组就省院评查会议精神进行了专门研究,成立了案件评查活动领导小组。由主管副检察长***任组长、公诉科科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任成员。为使评查活动落到实处,我们还成立了案件评查办公室,由控申科长***任主任,并抽调公诉科、侦监科等部门的业务 骨干任成员。同时,主管副检察长***还通过专门会议,提要求,定措施,把所有参与其中干警的思想统一到上级的会议的精神上来,把“案件评查活动”作为我院今年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以此促进全院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摸清底数,分解任务 根据案件评查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我院对XX年已办结的16起案件开展了一次全面摸底排查,明确了拟评查案件的底数,细化了评查任务。

  三、三个结合,确保效果 一是将案件评查与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相结合。评查中,我院严格按照评查范围进行重点评查,每件案件评查结束后,由评查小组写出书面意见,对评查的案件在事实认定、证据采用、法律适用、办案作风、社会效果等方面提出明确的评查意见。二是将案件评查与执法质量考评相结合。评查活动按照“边查边改”要求,遵循全案检查,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与执法质量考评工作相结合,确保把案件评查过程转化为促进质量提高的过程,转化为加强执法管理制度建设的过程。三是将案件评查与制度管理创新相结合。以评查活动为契机,对执法质量考评制度进行完善提高,建立案件评查长效机制,对评查出来的问题进行梳理、通报,限期整改,评查结果与院目标管理挂钩,严格实行奖惩制度。 我们将评查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由各业务部门和办案人员开展自查,第二阶段由案件评查组对案件进行全面评查。整个评查工作坚持严格依法、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有错必纠的原则,主要以案件卷宗及相关法律文书为依据,逐案逐卷审查。通过评查小组详细阅卷、翻阅资料、查阅相关法律规定、评查组集体讨论等程序,对案件的证据、事实、法律适用程序和法律文书等进行全面的审查评判。

  四、以评促改,确保实效

  为确保案件评查工作落到实处,突出其时效性,我院建立了三项制度:一是全面通报制度。将不规范案件质量评查情况纳入检察委员会讨论事项范围,目的是引导干警时刻落实规范、执行规范,促进规范执法。二是督查制度。使规范办案成为干警执法办案的共同追求。三是延伸制度。使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检察职业道德进一步得到树立和巩固。通过三项制度,我们将案件评查与检察干警职业道德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引导干警从具体的不规范细节中查找思想上存在的问题,促进规范办案、文明办案、廉洁办案意识的养成,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五、案件评查中发现的问题 经评查,我们认为这16件案件的证据、事实、法律适用、程序、诉讼法律文书等方面均未发现执法过错或瑕疵,经得起实体法、程序法相应要求及标准的考验。但也暴露出不少问题,诸如卷皮和卷宗中《受理案件登记表》填写不规范,卷宗不整洁,内有涂抹、修改且无注释说明的问题,引法没有具体到款、项,法律文书制作不严谨等。

  六、强化监督,督促整改 案件质量评查的根本目的 是要找出我们在办理案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有的放矢的整改,以此促进办案质量的进一步提高。椐此我们从内部监督着手,对评查出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进行督促整改,达到“查出一个问题,杜绝问题再次发生”的目的,逐步规范办案工作。 (一)对能立即纠正的问题,由评查人员携带案卷到办案部门直接向承办人指出,并由承办人立即纠正。如法律文书中的错别字、书写不当、校对装订失误、法律文书不齐全等问题,都是在评查过程中得到及时纠正,并提醒承办人在今后的工作中防止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二)对有共性和不能在原案卷上纠正的问题,我们在评查后写出综合报告经领导签发后下发到各办案部门,要求各部门针对各自存在的问题认真组织学习讨论,并以书面形式报告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各办案部门都对此极为重视,都结合部门实际对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改进。 (三) 对案件进行不定期回访考察,注重对案件后续阶段的跟踪监督,积极回访案件当事人、发案单位和有关证人,重点了解办案人员有无违法办案和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并将回访考察情况及时向院党组汇报和反馈到办案部门,以此促进办案人员公正廉洁执法,依法文明办案。 通过案件评查,我们发现和纠正了办案工作中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的薄弱环节和问题,规范了办案部门和办案干警的执法行为,强化了检察干警质量效益意识,促使我院的案件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办案程序更 加公正,法律文书更加规范,严格执法,秉公办案、服务大局,为范县的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市检察院区指导工作汇报案件共3

  2012年XX区人民检察院自侦案件预防工作分析

  一、XX区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基本情况

  2012年我区检察院查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共立案10件11人,较2011年全年立案侦查案件4件10人,在办案数和人数上都有了一点的增长。

  2012年侦查终结7件,与2011年的6件相比,有所增加。 2012年起诉案件6件7人,较2011年起诉案件5件13人,虽然在人数上有所下降,但是案件数量却比较上年有所增加。这是因为今年所办案件大都为一人案件,共同犯罪案件不多所致。

  2012年做出有罪判决9人,较2011年的16人有所减少,这也是由于所办的案件共同犯罪情况较少,导致人数的减少。

  二、本年度查处贪污贿赂案件的特点

  1.从犯罪分子作案形式上来看,多是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犯罪分子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贪污、挪用本单位财物或者接受他人给予的财物,为己或者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2.从案件发生的领域来看,重点领域案件多发。由于今年我区进行大拆迁和高铁项目在我区境内进行施工建设,随之而来的土地征收款和高铁建设项目的一些配套建设工程则成了犯罪分子盯上的香饽饽。今年我区查处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中,其中涉及土地征地款的就有2件、涉及高铁建设项目的就有3件。

  3.从犯罪的性质看,主要涉及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和行贿四种罪名,且这些犯罪的领域也较为集中。今年我区查办的贪污、挪用案件大都与土地征地款有着关系,一般为村干部采取虚报征地、从上级骗得征地款或是将本应分发给村民的征地款,予以隐瞒私分或是挪用。而贿赂案件则都是与高铁建设项目有关,当事人给予一些项目负责人好处,希望其能在高铁项目建设中承揽部分工程。

  4.从犯罪主体上来看,主要是农村基层组织人员,包括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长等。另外一些重点工程的负责人,如我区境内的高铁建设项目工作组的成员,也成了犯罪的另外一支“主力军”。

  5.从危害后果来看,社会危害性较大。主要表现为:一是造成了村民上访事件。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贪污、挪用征地补偿款等款物,严重侵犯了村民的利益,引起了群众的强烈不满,涉及的群众进行上访,要求上级机关查处,增加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二是影响了国家重点工程建设。一些基层干部利用国家在我区建设高铁之际,大肆利用手中职权,接收他人的财物,私自将部分工程承包于他人,严重影响了国家重点工程的建设。

  三、犯罪原因

  1、特权思想。被查处的农村基层干部手中握有人、财、物等实权,以“土皇帝”自居,工作作风简单粗暴,脱离人民群众,不思为人民服务之责,却图谋个人私利。

  2、农村基层组织人员素质偏低、法制观念淡薄。由于各种原因,现在农村的基层组织人员普遍的文化素质不高,法律意识十分淡薄。例如我院查办的一些农村基层组织人员挪用公款的案件,这些基层组织人员常常因为自身急需或者其他,将村里资金挪用于个人事务,但其认为只要事后偿还便没有犯罪,孰不知其行为很可能已经触犯了我国刑法。甚至还有小部分农村基层干部头脑中还有封建特权思想,在人民面前作威作福。再加上村党风廉政建设相对滞后,易受市场经济和利益冲突等各种因素的影响,思想上逐渐发生变化,直至走上犯罪道路。

  3、权力缺乏监督。一方面规章制度不健全。有的村根本就没有规章制度,有的村虽然制度上墙,但也只是挂在墙上,说在嘴上,并没有很好的落实与执行,形同虚设。二是民主监督不到位。目前推行村务、政务“两公开”,对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起到了一定的监督作用,但是部分地区对这一制度没有很好的执行,或者为了应付上级检查,只是简单、表面的公布部分信息,群众最为关系的财务收支等方面信息却很少提及,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外部监督手段很难发挥出应有的功效。三是一些基层政府对基层组织人员监督不严、对群众反映的一些村干部违法违纪情况采取袒护、包庇,使基层组织人员肆意妄为,直至造成职务犯罪发生。

  四、2012年自侦案件预防重点

  贪污贿赂案件犯罪危害严重,因此应当坚持惩防并举、监督教育并重,切实遏制犯罪蔓延。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在惩治和预防贪污腐败等职务犯罪案件中的重要作用,以法律手段推进基层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从源头上采取有效措施预防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

  1、在重点领域进行重点预防。职务犯罪的涉案领域非常广泛,但是不等于职务犯罪案件就不可防。从这几年的犯罪情况来看,职务犯罪多是发生在当年的一些重点领域。例如,2011年政府要求化解义务教育债务,当年这一领域则成了案件多发的领域。2012年进行大建设和高铁建设,则土地征收和高铁配套项目建设则又成了新的案件发生重灾区。可见,职务犯罪案件领域虽广,但是主要还是集中在当年的几个经济建设的重点领域,寻着这条规律,在2012年可以根据经济建设的重心来调整犯罪预防工作的重心,从而将有限的预防资源取得最大的预防效果。

  2、加大法制宣传,提高高危人群的法律素质。从近两年的办案情况来看,农村基层村组织人员在协助政府从事管理工作中,犯罪情况高发,农村基层村组织人员常常利用职权,为已或者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基层干部常常直接面对的是广大的人民群众,这类犯罪往往直接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处理不好往往造成社会矛盾的激化。因此,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法律意识培训、进行各种形式的警示教育十分必要。首先,对农村基层组织人员可以采取持证上岗、任职教育的方法,提高他们的文化水平和学历层次。其次,开展职务犯罪警示教育,通过对违法违纪农村基层组织人员的及时查处、曝光、起到威慑作用,同时深入广大人民群众中进行法制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意识,鼓励人民群众向检察机关提供案件线索,与违法违纪行为做斗争。最后,定期对基层组织人员进行党性教育、财务管理和法律知识的培训,提高村干部的综合素质,提高农村基层组织民主管理水平和村民参与民主决策的自主管理能力。

  3、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完善其自身内部监督机制。一要严格把握好用人关。政府有关部门要在地方党委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认真执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对村委会直选工作加强领导监督,保证选举工作合法进行,选举出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将政治素质不高、业务能力不强、法律意识淡薄的人剔除出干部队伍。二要加强对财务管理监督。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对村财务进行检查、审计、定期把村财务状况向村民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三要对村支书、村委会主任、会计、出纳四职要实行专人专岗,相互监督。四要深化村务公开,实行民主议政。对群众普遍关系的土地补偿款、救济款物的发放等热点实行专项公布。

  4、加强检察机关自身队伍建设,以适应日益复杂的反贪工作形势。首先,制定预案,防患于未然。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反贪部门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责,深入分析职务犯罪态势、发案特点和规律,制定详细而周密的预案,可以保证在犯罪发生时有条不紊,获得最大程度的主动权。其次,建立健全与有关部门协助配合机制。一方面加强与宣传部门的联系和配合,构建起良好的法制外部环境,使贪污贿赂等暴露在阳光之下。另一方面与纪委、监察部门密切配合,按照国家法纪处理贪污贿赂案件,绝不能心慈手软,姑息养奸。在严肃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同时,要加强调查研究,通过检察建议等多种形式,积极向党委政府建言献策,及时为各级领导预防职务犯罪提供决策依据。第三,提高反贪部门领导和干警自身的办案能力。一方面要加强学习,认真研究新形势下贪污贿赂案件的发展趋势,把握规律;另一方面,要总结过去的经验、吸取失败的教训,借鉴成功的做法,不断提升反贪部门干警的执法能力和应对能力。

市检察院区指导工作汇报案件共4

  人民检察院案件请示办理工作规定(试行)2015 (2015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落实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要求,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办案指导决策机制,规范人民检察院案件请示办理工作,根据有关法律、司法解释和检察工作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下级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具体案件时,对涉及法律适用、办案程序、司法政策等方面确属重大疑难复杂的问题,经本级人民检察院研究难以决定的,应当向上级人民检察院请示。

  上级人民检察院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下级人民检察院报告有关情况。

  第三条

  各级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独立承担办案责任,下级人民检察院不得就具体案件的事实认定问题向上级人民检察院请示。

  第二章 请 示

  第四条

  下级人民检察院依据本规定第二条向上级人民检察院请示的,应当经本院检察委员会审议决定。

  下级人民检察院未经本院检察委员会审议决定向上级人民检察院请示的,上级人民检察院不予受理。

  第五条

  案件请示应当遵循逐级请示原则。对重大紧急的突发案件,下级人民检察院必须越级请示的,应当说明理由,接受请示的上级人民检察院认为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要求其逐级请示。

  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院请示的案件,经本院检察委员会审议决定,可以逐级向更高层级人民检察院请示。

  第六条

  下级人民检察院应当以院名义向上级人民检察院请示。

  下级人民检察院业务部门向上级人民检察院对口业务部门请示,上级人民检察院业务部门认为请示问题属于重大疑难复杂的,应当要求下级人民检察院业务部门报请本院检察委员会讨论后,以院名义请示。

  第七条

  下级人民检察院请示案件,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请示文书包括以下内容:

  (一)案件基本情况;

  (二)需要请示的具体问题;

  (三)下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讨论情况、争议焦点及倾向性意见;

  (四)下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意见。

  下级人民检察院有案卷材料的,应当一并附送。

  第八条

  下级人民检察院对正在办理的案件向上级人民检察院请示的,应当在办案期限届满十日之前报送上级人民检察院;法律规定的办案期限不足十日的,应当在办案期限届满三日之前报送。

  第九条

  下级人民检察院请示案件,应当由本院案件管理部门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报送上级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同时报送书面请示一式三份。

  第三章 答 复

  第十条

  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收到案件请示材料后应当立即进行审查,对符合请示条件的,根据案件性质及诉讼环节,移送相关业务部门办理;认为不符合请示条件的,应当退回下级人民检察院并说明理由;认为请示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要求下级人民检察院补送或者重新报送。

  第十一条

  对案件管理部门移送的下级人民检察院请示,承办部门经审查认为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报分管副检察长批准后,退回案件管理部门重新提出分办意见。承办部门不得自行移送其他部门办理。

  下级人民检察院请示的问题,上级人民检察院曾经作出过规定、明确过意见或者针对特定检察院请示作过答复的,应当告知下级人民检察院按照有关规定、意见和答复办理。

  第十二条

  承办部门应当指定专人办理答复工作。承办人应当全面审查请示内容和案卷材料,研究提出处理意见,经部门负责人审查后报分管副检察长审批。

  分管副检察长认为必要时,可以报检察长或者提请检察委员会审议决定。检察委员会开会时,可以根据情况要求下级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和办案人员列席。

  第十三条

  请示内容涉及本院其他部门业务的,承办部门应当商请有关部门共同研究,或者征求相关部门意见。需要征求院外机关意见或者组织专家咨询的,应当报分管副检察长批准。

  第十四条

  上级人民检察院对案件请示应当及时办理并答复下级人民检察院。对在诉讼程序内案件的请示,应当在办案期限届满之前答复下级人民检察院。对不在诉讼程序内案件的请示,应当在一个月以内答复下级人民检察院;特别重大复杂案件,经分管副检察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的办理期限内答复的,承办部门应当在报告检察长后,及时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并抄送本院案件管理部门。

  第十五条

  上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请示的案件,应当严格依据法律、司法解释和检察工作规定,对请示问题提出明确的答复意见,并阐明答复依据和理由。

  第十六条

  对下级人民检察院的请示,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以院发文件进行答复。紧急情况下,经分管副检察长批准,上级人民检察院承办部门可以先通过其他方式向下级人民检察院告知答复意见,并立即制发公文进行正式答复。正式答复应当与其他方式答复内容一致。

  第十七条

  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院正式答复后,承办部门应当在三个工作日以内将答复意见抄送本院案件管理部门和法律政策研究部门。对于案件已经办结并且不涉密的答复意见,上级人民检察院可以通过适当方式在检察机关内部公布,所属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类似案件或者处理类似问题,可以参照适用。

  第四章 相关责任

  第十八条

  故意隐瞒、歪曲事实或者因重大过失错报漏报重要事实或者情节,导致上级人民检察院作出错误答复意见的,下级人民检察院有关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纪律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故意违反办理程序或者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作出的答复意见违反法律、司法解释或者检察工作规定的,上级人民检察院有关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纪律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对上级人民检察院的答复意见,下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执行,并在执行完毕后十日以内将执行情况报送上级人民检察院。

  下级人民检察院因特殊原因对答复意见不能执行的,应当书面说明有关情况和理由,经本院检察长批准后报送上级人民检察院。

  第二十一条

  对上级人民检察院的答复意见,下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执行而不执行,无正当理由拖延执行以及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错误执行,对办案工作造成不利影响的,应当追究相关人员纪律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人民检察院对具体案件的请示与答复工作。下级人民检察院就某一类案件如何适用法律的问题向上级人民检察院请示的,依照其他相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在案件请示办理工作中应当遵守保密工作规定。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由最高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市检察院区指导工作汇报案件共5

  临翔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临翔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在案件管理中主要承担管理、监督、服务、参谋职能,具体职责为:

  一、统一负责案件受理、流转; 二、统一负责办案流程监控;

  三、统一负责扣押、冻结款物的监管;

  四、统一负责以本院名义制发的案件文书的监管; 五、统一负责组织办案质量评查; 六、统一负责业务统计、分析; 七、配合政治部门开展执法考评; 八、负责案件管理工作宏观指导;

  九、负责案件管理工作信息化平台建设; 十、负责检察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临翔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

  统计数据查询管理规定

  为规范统计数据查询工作,确保数据提供及时、准确、快捷,统计数据查询工作应遵循以下规定:

  一、受理。查询单位提供由各有关科、室、局负责人签字的书面查询申请。具体内容包括:1、查询单位;2、提出时间;3、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4、查询内容。书面查询需求在送案件管理办公室前,可通过电话就查询事项与本院

  案件管理办公室联系。

  二、查询。查询项目应表述准确,意义明确。必要时查询单位应向统计人员作出说明。涉及复杂、大量的数据查询,以及较多的案件登记卡数据查询,查询单位可派员到案件管理办公室协助查询。

  三、反馈。查询工作完成后,查询单位取回查询结果,并在统计部门登记签字。为保证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严肃性,原则上不通过电话反馈查询结果。

  临翔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

  律师会见与阅卷规定

  一、律师或其他诉讼代理人需要会见案件承办人的,可以到案件管理办公室预约。

  二、案件管理办公室在接到律师或其他诉讼代理人约见案件承办人的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及时转告案件承办人,案件承办人应及时答复律师或其他诉讼代理人,并自行安排会见事宜。

  三、律师或其他诉讼代理人提出阅卷申请的,应提供身份证、律师证、委托书等证明文件,并提前预约,案件管理办公室在接到预约后应审查证明文件并及时与案件承办人商定阅卷的具体日期,通知申请阅卷人。

  四、其他人员提出阅卷申请的,由案件管理办公室征得相关业务部门同意或经批准后安排阅卷。

  五、律师阅卷或其他诉讼代理人阅卷时,可采用纸质阅卷或电子阅卷的方式,并根据规定摘抄、复制案件材料。

  六、案件管理办公室应安排律师或其他诉讼代理人在指定的地点进行阅卷。

  临翔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

  统计数据保密规定

  案件管理办公室负责接收、汇总和处理全省案件统计数据,为确保涉密数据的安全,规定如下:

  一、高度重视对统计工作人员的日常保密教育,切实增强保密安全意识。

  二、严格落实统计数据归口管理,统一保管,统一提供,严格执行涉密统计数据的查询登记等各项管理制度,严防在查询服务环节失泄密情况的发生。

  三、切实加强统计涉密计算机及统计资料的管理。 1、严禁将涉密计算机与互联网联接,严格落实物理隔离,严禁涉密信息进入互联网传输和存储。

  2、严格管理涉密U盘、光盘等涉密载体,确保涉密载体安全。

  3、明确涉密计算机的责任人,做到专人管理、使用。 4、不得将涉密文件堆放在桌面上,离开办公室时,应将涉密文件收藏在抽屉或文件柜,安全上锁。

  5、相关场所应采取监控、警报、设置防护栏等安全防护措施。

  临翔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

  案件查询工作规定

  一、案件查询是指按照法律及相关规定,为有关单位、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可以公开的检察环节的案件办理情况。

  二、案件查询范围为本院办理的依法可以公开的案件,查询内容为检察环节各阶段案件的基本信息。

  案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的范围,可以提供检察环节正在办理的各类案件中依法可以公开的程序性信息,并可以按规定范围提供有关复印材料。

  三、案件查询应在本院专设的服务窗口或者专门的触摸屏上进行,并由专人接待。本院不受理以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的查询要求。

  四、查询申请人应提供身份证或工作证、介绍信、委托书、律师执业证等证明文件,经案管部门审核或者办理审批手续后予以查询。

  室牌《案件管理办公室》

  科

市检察院区指导工作汇报案件共6

  第一篇:县纪委监察局查办案件工作汇报

  ××年,××县纪委、监察局积极探索查办案件的新思路、新办法,在继续重点查办党员干部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件的同时,加大力度查办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物资采购等领域和环节发生的案件、国有资产流失、挥霍浪费公款、私分滥发钱物等案件。仅第一季度,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就已立案调查各类违法违纪案件件,比去年同期增长。其中经济类件,违反社会管理秩序类件。结案件,共处理违纪党员干部名,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万元。

  一、完善各项机制,落实办案责任

  一是强化目标责任机制。年初,县纪委根据上年度查办案件情况,确定全年查办案件的总体目标,对本委有检查职能的科室及乡镇纪委、县直纪检组查办案件的质量和数量分别提出具体目标任务,明确各部门各单位主管领导及办案人员的责任。规定:县纪委每个检查室年内查办案件基数为件,各乡镇纪委查办案件基数为件,县直纪检组(纪委)查办案件基数为件。二是严格考核奖惩机制。我们制定了年终与平时考核相结合,单位与个人考核相结合,考核与奖惩相结合的考评机制。为了保证考核结果能够得到有效运用,还制定了奖惩办法,将查办案件完成情况作为年终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于完不成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资格,停发办案补贴;物质奖励方面,从收取的违纪资金财政返还中提取用于奖励办案有功人员,并对查办案件先进集体和个人大张旗鼓地进行表彰。三是实施轮岗培训机制。一方面,县纪委每月对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人员进行一次集中培训,讲授案件检查工作程序、方法和技巧。另一方面采取跟班学习,每季度抽调乡镇纪委办案人员到各检查室跟班学习,直接参与查办案件工作。同时,对县纪委内部科室人员实行轮岗制度,使县纪委工作人员全部做到能够独立办案。四是推行“一案四卡”机制。我县继续以“一案四卡”为载体,充分发挥县纪委案管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督办职能,在全县纪委办案中全面推行科学、规范、有序的管理机制。五是制定领导包案机制。县纪委高度重视和支持查办案件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两名副书记和四名常委直接参与办案,并担任一些重大案件的专案组长和调查组长,直接指挥、调度重大案件的查处,在突破大要案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强化案件线索,提升线索价值

  我们在查办案件工作中,主动拓宽案件线索领域,不坐等群众举报,广辟案源,重视对各类案件线索的分析研究,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并在挖掘深层次的违纪违法问题上下功夫。

  一是注重从已结案件中捕捉新形线索。对已经查结的案件进行分析,从留下的疑点和未查的线索入手,从中发现问题,由浅入深,挖掘串案、窝案。月,我们由主管案件的副书记和主管常委,组织信访室、检查室、审理室人员,对年以来我委立案调查的全部案件材料进行集中调阅、对比,进行分析,发现有价值的案件线索达余条,并组织人员进行逐一核实。

  二是注重从一般线索中捕捉特殊线索。改变以往举报线索没有实际内容一般不查的做法,在对举报内容不具体的线索分析研究上,注重由浅入深,突破深层次案件。如今年初,××镇××村一名群众举报该村原党支部书记××有经济问题。举报线索非常简单,即举报人曾在该村村办企业工作过。我们通过找举报人了解情况,进一步做深入调查取证,很快查清了××伙同村主任、村会计分别非法占有村办企业货款元、元的违纪事实。

  三是注重从单个线索中捕捉连带线索。打破思想上的框框,除查清举报信所涉及的问题外,还顺藤摸瓜,透过暴露出的问题,深入挖掘隐藏其后有深查价值的违法违纪线索,扩大办案成果,突破窝案、串案。如去年月份,我们接到××村部分村民举报原党支部书记××购买本村商贸楼少付利息元的问题。调查组经过认真分析,认为这绝不仅仅是一个人违纪的问题。因此,立即将此情况向领导汇报,县纪委召开常委会决定“立即组成调查组彻查”。调查组从核对该村建商贸楼工程的结算情况入手,清查该村的收支情况,最终不仅查清了××非法占有公款元的问题,还查清了包括××在内的名村干部借偿还本村商贸楼和纸箱厂办公楼建筑欠款之机,收受工程承建商××手机、家用电器和代币券折合人民币元的两委班子集体违纪事实。

  四是注重从表面现象中捕捉隐形线索。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和专项清理中挖掘案件线索;从加强与执法部门的联系中获取案件线索;通过对发案率较高的部门和单位进行执法监察、定期审计、专项检查发现线索;通过剖析非正常亏损企业,挖掘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线索。如××村两委班子集体违纪案线索,就是我们在规范村街财务管理,进行专项检查活动中发现的。我们在检查该村财务帐过程中,发现了一张数额元的砖款收据,存在明显疑点,引起了我们的注意,并以此为突破口,进行深入调查取证,一举查清了该村名村干部虚开万元砖款并私分以及收受安装自来水工程回扣、私分承包费达万元的违纪事实。

  三、讲究办案策略,提高办案效果

  ⒈在“稳”、“准”、“抓”上下功夫。“稳”就是从稳定这个大局出发,通过办案达到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目的;查办每一起案件都有低调稳妥的思路,一方面既看到问题的严重性,另一方面也要冷静对待,稳扎稳打,进可攻,退可守;要有稳定的办案队伍,充分保证查办案件的连续性。“准”就是选准当前反腐败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起到查处一个人,教育一大片的社会效应,要选准每一案件的突破口,找准关键部位、薄弱环节、重点对象,作为案件的突破口;要选准最佳“两规”时机,快查快结,事半功倍。“抓”就是要狠抓办案队伍,提高办案人员政治和

  业务素质,更新观念,更新知识;要狠抓对办案人员的监督,探索监督办法和措施;要狠抓办案程序,做到有序、规范、合法。 ⒉在“实”、“巧”、“追”上做文章。“实”就是认真分析反映问题内容是否真实可信,线索是否具体,时间、地点、主要情况是否符合逻辑,向举报人进一步核实违纪问题线索,向知情人搜集所有相关证据。经过案情分析、排查掉虚假、次要的问题,掌握主要问题线索、证据,为案件查处奠定良好基础。“巧”就是根据不同的违纪者的不同心理,采取不同的突审方法和策略,因人制宜,巧妙运用各种策略,迫其就范。比如今年我们在查处××乡××××村原党支部书记××贪污、非法占有案时,我们就抓住其和现任村党支部书记××相互矛盾的心理,使其互相攻讦,查实后,名村干部受到了党纪处理。“追”就是要抓住疑点,咬住不放,一查到底,真正拔出萝卜带出泥。比如我们在查处××××镇财经办副主任××××贪污案时,通过一个疑点,不仅查出了××××粮站副主任××等人贪污、挪用公款大案,今年又通过××等人案件挖出了××××镇原财经办主任××挪用公款案,仅此一案使人被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⒊在“审”、“快”、“密”上寻突破。“审”就是审计开路,对财务管理混乱,帐目不清,凭证不全,容易发生大要案的单位,要协调审计部门全面进行审计,要力求精、细、全,通过审计揭露和发现问题,为深入调查提供依据。“快”就是快速行动,一旦掌握证据,就采取果断措施,不给违纪者喘息和串供的机会,审查违纪者要做到亲和、威严相济,情理、法规交融。“密”就是严格保密,依据中纪委《案件检查条例》中的“两规”,对人际关系复杂的重要违纪人员采取远离本籍或调换审查地点的方法,排除关系网和说情风,使违纪者在心理上形成压力。把知道案件情况的人数控制在最小的范围之内,在调查取证后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进行封闭办案,为案件查实创造有利条件。

  四、指导乡镇办案,推动整体工作

  我们在逐步解决乡镇纪委无人办案、无能力办案、案件管理不规范的基础上,在抓乡镇纪委办案工作中采取四项措施,全面推行科学、规范、有序的管理机制,极大提高了乡镇纪委办案效率和案件质量。两年来,全县个乡镇纪委共查办案件件,已连续年消灭了乡镇办案“空白点”。

  一是实行量化考核。严格落实县纪委对乡镇纪委查办案件工作的考核办法。两年来,先后有名乡镇纪委书记被提拔重用;个乡镇纪委被通报批评;个乡镇纪委被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和办案补贴。二是强化督促检查。县纪委主要是督促检查各乡镇办案目标的落实情况、信访要结果的案件、较大案件查处的进展情况等。对较复杂的案件要帮助乡镇纪委分析案情,提出指导性的具体意见,促进案件查处力度。三是加强分类指导。县纪委根据各乡镇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指导,经常组织检查、审理等科室进行个别帮助,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阻力。四是发挥协调配合。县纪委要求乡镇纪委要发挥主动性,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和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争取他们的支持,发挥他们的优势。涉及到县直部门的,由县纪委或乡镇党委出面协调,形成查办案件合力。由于各乡镇注意综合协调,发挥职能部门的优势,使查办案件摆脱了孤军作战的局面,增强了生机活力。

  目前,我县查办案件工作发展势头强劲,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乡镇纪委查办案件工作也取得了可喜成绩,但在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⒈案件线索少,案源匮乏。⒉查办案件方法单一、滞后,查处有影响的经济大要案不多。⒊县直纪检组仍是全县查办案件的薄弱环节。今后,我们要认真总结经验和不足,在挖掘案件线索、提高办案技巧、指导县直纪检组办案工作上下功夫,集中力量、强化手段,重点突破有影响的经济大要案,确保圆满完成××年查办案件工作任务,促进反腐败深入开展,为我县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作贡献。

  一、强化案件管理,防止线索流失。对领导批办的案件及有关科室筛选的案件线索存入“案件线索库”统一管理,案件线索转出后,随时掌握查办进展情况,调整办案方法,确保每个有价值的案件线索得到充分利用、深入挖掘。

  二、改进办案手段,突破大案要案。做到从现有的职能权限出发,因案致宜,把《案件检查工作条例》赋于的办案手段用足、用好、用活。一是发挥组织协调优势。针对办案手段不同进行职能协调,对一些问题多、涉及面广的案件,需要多个执法部门协调联动的,由县大要案领导小组负责与各执法部门的协调,发挥各自的优势,协同办案,形成办案合力,有利于集中力量迅速突破大案要案。二是发挥骨干力量优势。对一些案情复杂,查处难度较大的案件,抽调办案骨干人员,组成优势兵力,成立专案组,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力争在短时间内突破案件。三是简化办案程序。对来信来访、案件初核、立案调查、案件审理等实行一条龙管理,由分管案件副书记全面负责,主管常委分口把关,便于前后衔接、快速运转。改变单纯利用组织程序找证人取证的方法,必要时不通知所在单位的党组织,从而减少跑风漏气的可能性。对需要立即决策的重大案件,先口头向主要领导请示汇报,实行急事急办,当场决策,避免因耽误时间而贻误战机。

  三、强化四个结合,增强办案技巧。一是全面查帐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全面查帐是对被查单位一个年度或几个年度的所有帐册、凭证及财务报表进行全面审查,掌握被查单位财务管理情况,发现违纪线索、疑点。重点突破是在全面查帐的基础上,对发现的违纪线索和疑点认真分析排查,抓住主要矛盾,找准重点,深挖细查,使案件得到突破。二是典型查实与引用借鉴相结合。典型查实就是针对违纪人员带有普遍性的作案手段和方法,进行重点和深入细致的审查,力争查实。引用借鉴就是借鉴典型查实的经验,查出其它案件中的类似问题,从而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三是内查与外延相结合。随着

  在我国市场经济日趋成熟和加入以后,各项法律、法规日臻完善的同时,经济违纪也日益显示出智能化、多元化、复杂化的特点,内查与外延相结合将是纪检监察机关突破经济案件,尤其是突破经济串案的重要思路。四是查帐与审查业务活动相结合。某些单位业务活动和经济往来有其内在的规律性,查办这些单位的经济案件,就要掌握和分析该单位的业务特点和管理情况,了解哪些环节容易发生权钱交易和贪污受贿问题。查帐时,要结合该单位的业务活动和行业特点,查业务台帐,原始记录等档案资料,并找出它们之间的各种联系和规律加以综合分析,从中发现案件线索。

  四、加强纪检组办案,提高办案质量。一要健全组织,做到人员落实。每个县直纪检组至少要配备两名以上的纪检监察干部,要在搞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前提下,兼顾其它工作,为查办案件奠定基础。二要上岗培训,提高素质。县纪委要针对新任纪检组长,有计划、有步骤地到县纪委检查室轮流上岗,进行实战锻炼,提高办案能力。三要转变工作思路,坚决克服怵头畏难情绪,要以民主评议行风、财务清理、专项治理等为契机,主动寻找案源,查办案件。同时每个案件都要按照“三定一包”(定时间、定人员、定责任、领导包案)的要求,明确办案重点,实行办案责任制。四要全程服务,跟踪指导。县纪委要对工作薄弱的纪检组采取“无案帮找、难案帮查、疑案帮审”的做法,进行办案指导,对办案成效显著的帮助总结经验,并加以推广。

  第二篇:防范电信诈骗案件工作汇报1 **支行

  关于防范电信诈骗案件工作的汇报 **银监分局:

  我行根据的要求,积极组织,迅速落实,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迅速组织学习,特别是银行一线柜面员工,通过加强业务培训和风险意识教育,使每位员工都熟知电信诈骗的技俩和手法,同时强化职业道德教育,要求对每一汇款客户、办理的每一笔汇款业务均能履行善意提醒义务,以提高公民防骗拒骗能力。

  二、免费为广大持卡客户开通短信提示服务,及时提醒客户账户变动情况,在营业厅或自助服务区对外公布唯一的客服电话,及时为客户解除困难和提供服务。

  三、充分利用led显示屏、标语、安全提示牌等形式加大宣传电信诈骗犯罪的手段和防范措施,提高群众对电信诈骗的识知度,增强群从自防意识,减少或避免上当受骗几率。

  四、根据我行业务系统自身特点制度相关防范预案,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在案发时做到报警、司法查询、冻结账户、协助侦破案件、保护存款人利益的快速联动,达到减少或避免对存款人利益的损害。

  二o一一年一月七日

  第三篇:开展案件防控工作汇报 ****2014年案件防控开展情况汇报

  今年以来,我行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和2014年总行、省、市分行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和“基础管理提升年”活动要求,全面落实案件防控各项措施,持续开展案件专项治理活动,进一步明确案防主体、突出案防重点,查防并举,标本兼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案防长效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近阶段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落实防控案件各项措施,建立防控案件的长效机制。

  1、扎实抓好基层营业单位负责人“十亲自”制度的落实。通过在线监测督促基层营业单位负责人按规定录入,并按季组织考评小组开展检查、考评,及时跟踪解决“十亲自”执行中出现的新问题,对制度落实不到位的网点进行通报,对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2、组织召开案件分析会。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地分析多发、高发违规违纪问题的规律和特征及全市农行系统案件形势,揭示风险点,研究部署案件防控工作的措施和对策,提高案防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4、突出案件防控措施的贯彻落实。有针对性地对银监会有关案件防控措施落实情况,重点业务、重点环节治理情况,操作 1 类案件防范方案落实情况的执行情况,员工行为排查制度落实情况及对2014年各类案件和重大违规问题整改“回头看”情况等重点环节进行了自查,特别是对柜台业务操作、信贷业务、大额现金收付、大额资金转账、存贷款账户内外对账、员工思想行为倾向等重点环节、重点业务进行了重点检查。对于内外部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回头看”工作,我行在深入分析原因的基础上,制定了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同时跟踪检查整改效果,杜绝风险隐患的余留。

  5、开展以案件防控为主题的文化走廊宣传教育活动,加大案防宣传力度。为推动案件防控工作长效机制的建立,我行从今年4月份起,开展以案件防控为主题的文化走廊宣传教育活动。以案件防控工作为主题,以各单位办公场所楼道走廊为载体,采取宣传栏、悬挂牌匾或led电子显示屏等形式,运用格言警句、图片、文件摘录等方式,创建文化走廊,在全行形成遵章守纪的良好氛围。

  6、认真开展重点行治理工作。我行党委高度重视,将重点行案件专项治理活动纳入党委的议事日程,行长亲自过问并合理地调集了各方面力量,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于6月13日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专门会议落实该项工作,结合本行实际制定了本行的具体治理方案,明确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主责任人,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制定本条线的检查方案,落实检查责任和重点检查事项,按业务条线分别组织了信贷业务、

  财会业务、个人业务、国际业务等四个专业检查组,根据职责分工和治理方案,分别制定出各条线的检查方案,明确检查责任,重点治理的内容和措施,结合本行业务部门自律监管,采取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对重点行案件专项治理活动三大项内容中,涉及到本单位本部门落实的事项组织进行了本部门自查并对基层营业网点进行了检查。

  在开展重点行案件专项治理同时,我行继续开展案件风险排查活动,排查以重点业务、重点账户、重点交易、重点人员为主要内容,以非现场分析核查为主要手段,主动发现,及时终止、处置案件问题和重大风险隐患。

  第四篇:案件检查工作汇报

  科学统筹开拓创新

  进一步提升查办案件的工作水平 xx市纪委监察局

  (2014年5月13日)

  2014年,我们按照保定市纪委监察局的总体部署,积极探索查办案件工作的新特点、新规律,不断推动办案理念、思路、方法、措施、机制制度创新,全市查办案件数量和质量都有明显提高。今年以来,我市共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40起,同比增加6件,其中结案12件,处分党员干部21人,挽回经济损失万元。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科学规划,完善机制,提高办案工作效能

  一是建立完善组织协调机制。年初,召开了公、检、法、审计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反腐倡廉协调小组会议,制定了《工作规则》和《xx市查办案件中加强协作的实施意见》,规范了协调小组工作机制,明确规定了协作内容、形式、程序,有效提高了案件查办的效率。

  二是健全办案队伍培训机制。我们对新任纪检监察干部举办了两期查办案件培训班,由纪委和检察院办案经验丰富的同志授课,传授办案经验和方法。

  三是推行全员办案机制。实行全员办案制,让所有纪检监察干部在办案一线得到锤炼,促进了纪检干部办案能力的提高。

  二科学统筹,创新思路,提升办案工作效果

  一是强化领导,严格落实案件领办检查员制度。我们实行领导包案制,即:副书记包室,常委包案,每月召开一次查办案件专题调度会,明责任、压担子。

  二是整合力量,实现办案资源共享。根据各个办案人员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办案风格,选出了15名特点突出、经验丰富的县乡两级纪检监察干部建立起办案人才库。 遇到疑难复杂案件实行统一安排、统一调度,集中办案。

  三是拓宽思路,广辟线索来源。通过网络搜集,比如在百度xx贴吧,对群众跟帖较多、反应强烈的问题,进行筛选,发现有价值的线索5条;结合当前开展的“干部作风建设年”等活动,发现有价值的线索9条,根据这些线索,立案查处党员干部12名,其中科级干部5名。

  四是激励表彰,提高办案热情。积极创造条件,对办案工作给予了全方位的支持。在办案工具、办案经费上给予充保障;在干部使用方面,对那些敢于办案、善于办案,长期奋战在办案一线、贡献突出的干部,大胆地提拔重用,有5名同志由于办案工作实绩突出得到提拔重用。

  五是强化管理,提高办案质量。从办案人员工作作风入手,结合当前开展的“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积极探索案件科学管理新模式,规范办案程序,完善了“一员、两化、三落实”整套的科学办案流程。(明确一名领办检查员,实

  现人员配备科学化和办案程序规范化,做到办案措施、处分和定期回访三落实)

  三、科学把握,突出重点,提高办案工作水平。 坚持做到“三个结合”和“三个把握”:

  “三个结合”:将查办案件和当前重点工作相结合,把查办案件的重点放在国家应对金融危机、扩大内需各项政策执行情况和专项资金落实上,加大对“小金库”的专项治理。将查办案件和“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相结合,严厉查处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破坏经济发展环境案件。今年以来,查办了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案件5起;将查办案件和干部教育相结合,达到惩处少数,教育大多数的目的。

  查办案件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我们在查办案件时注意以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统筹考虑问题,从整体上把握办案工作。具体的说我们做到了以下四点:做到了“四个把握好.一是把握好查办时机。一些问题的暴露需要一个过程,待时机成熟时再动手,这样才能有的放矢使案件得到突破。二是把握好工作方法。探索实施“三级连锁责任制”,即信访赵案源、检查抓全案、审理先介入,形成信访、检查审理联动机制,确保案件查处快查快结。有的案件牵扯到一些无关紧要的陈年旧账,如果把有限的办案精力浪费到这些没完没了的细枝末节上,就会白白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三是把握好治本功能。认真落实了“一案双报告”制度,把一

  些典型案件进行深入剖析,对案发单位提出完善制度的意见和建议,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

  在查办案件工作中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有很多不足,我们将按照杜主任和司书记此次会议讲话精神,借鉴兄弟县市的好经验、好做法,把我市查办案件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第:2014年三季度案件防控工作汇报 2014年案件防控工作汇报

  尊敬的市银监局各位领导:

  今年以来,朔州市邮政局和朔州市分行继续深入落实“案件防控”的工作要求,明确了相关部门和人员的案件防控责任,认真贯彻落实案件防控的各项措施,不断加大人防、物防、技防的工作力度,有效防范和遏制了案件的发生,确保了所辖机构可控性案件为0的工作目标,现将案件防控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构建案防体系,夯实安全基础管理工作

  今年以来,市邮政局、市分行案防领导小组继续落实案件防控的责任制度,以安全基础管理工作为抓手,推进了案防工作的深入开展。首先,分级分层召开专门会议,明确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和职能部门主要领导责任,按不同岗位分解落实案件防控总目标、总任务,把案件防控各项工作具体落实到各单位、各层次的每个工作人员;其次,邮银双方领导与各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与班组、班组与个人层层签订了案件防控责任书,建立了横到边、纵到底的立体式责任体系。第三,市邮政局对各区县局实行安全员派驻制,市分行为各支行配备了安全员,具体明确了各岗位职责,通过安全员加强对日常的安全检查,不断形成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第四,为所有邮储网点建立了安全管理档案,从网点基础信息资料、安全组织及责任书、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各类应急预案等五各方面细化了网点安全管理,规范了网点人员日常的安全管理行为。第五,加强了应急预案的演练,上半年全市邮储网点、金库、押运钞开展防抢劫预案演练达到100%,有效提高了从业人员处置突发事件的组织协调和应对能力。第六,坚持召开每季度的安全生产例会,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将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

  二、加大安防投入,提升安全防范能力

  为进一步推进案件防控工作的深入开展,在市局和市行领导的高度重视下,不断加大在物防、技防上的投入力度,截止目前,全市各邮储网点的防盗报警及atm机的防砸、防撬报警达到100%;全市邮储网点的防弹玻璃、防尾随联动门安装达到100%;电视监控系统、防盗、防抢报警装置的安装率全部达到100%;三个过夜现金网点全部配备了移动金库;全市共有防尾随联动门37套,可视门6套,固定金库6座全部为指纹锁具,运钞防弹车8辆全部安装gps定位系统,全部为武装押运。全市统一安装了金库远程集中监控系统,并纳入了省网,监控中心实行了24小时双人值守,有效加强了金库安全保障和库内资金的监控力度。市局自去年年底以来,市局先后投资近20多万元,对10个邮储网点的监控设备进行了更新,实现了监控无盲区;对全市邮储网点、金库、生产场地、机房的应急照明灯进行了更换;增配了防卫器具;为6座金库和2个移动金库安装了声光报警设备等;

  积极争取省公司的支持,投资30多万元对平鲁、城区两辆带病运行的运钞车进行了更新,消除了安全隐患。目前,又对怀仁、城区、右玉的三个网点的服务环境和硬件安防设施进行全面改造。市分行也结合案防工作,在省行统一投资的基础上,自行投资为部分网点增加了监控探头路数,为全部网点更换了灭火器,固定了保险柜,给山阴出纳人员配备了防弹衣、防弹头盔,实现了网点报警主机全部与市110联网。通过市局、市分行在物防、技防上的不断投入,有效增强了安全防范能力。

  三、强化监督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在日常工作中,市局和市分行将“案防”工作与金融业安全评估、网点升级达标工作相结合,认真组织学习安全防范的各项规定,研究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对照考评标准逐条逐项严格贯彻执行,扎实有效地开展了自验、自查、自纠、自改工作。今年以来,共组织了3次全面的自查自验,邮银还联合开展了全省互查,检查内容涉及十二个检查大项,120余条检查小项,检查覆盖面达到100%。通过检查,针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共下发隐患通知书16 份,涉及处罚26人次,累计处罚金额多元。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大部分代理网点监控存在盲区,且监控设备陈旧老化,回放图像不清晰,有的监控录像不保存,有的保存不够30天。

  二是部分网点防尾随联动门没有按规定执行反锁联动使用,有的不同程度出现故障,没有及时维修。

  三是代理网点大部分应急照明灯不能正常使用,网点防卫器具配备不足。

  四是部分网点没有内设卫生间。

  五是代理网点和金库未安装光报警设备,个别一类网点和代理网点现金区域后门未安装联动门。

  六是所有网点24小时atm未安装紧急求助按钮,不能实现报警、图像、监控、对讲远程传输。

  七是运钞车在部分网点没有在监控范围内停靠。

  八是部分网点安全检查记录不全,atm装填钞时未能按规定要求进行作业。

  针对安防设施方面存在问题,市邮政局安保部门于6月份邀请闭路监控系统厂家技术人员对全局网点监控设备进行了维护,对保存不够30天的增加了硬盘,确保了监控设备的有效性。7月份又安排防盗门厂家对27个网点的防尾随联盗门、金库门进行了维护修理,对全局网点应急照明灯进行了更换。对部分网点现金区后窗进行了加固,为网点柜员一对一配备了防卫器具,对全市金库和农村网点安装了光报警设备, 对没按要求操作联动门和运钞不规范的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并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在网点硬件安防设施无法整改的已上报省公司给予统一安排解决。市分行针对个别支

  行电视监控存在的盲区和监控探头配置不齐、布置不合理的网点进行了探头增配和位置调整,新增主机5台、监控探头55路,保障了网点监控实时、有效。同时市邮政局、市分行分别组织了对网点防抢报警器的全面巡查,亲自培训网点人员正确使用防盗防抢报警装置,正确进行撤防、布防,保证了全市网点全部与110指挥平台正常联网。加强了对各网点人员对联动门使用的学习和监督检查,确保了联动门使用起到真正作用。8月份通过组织复查,网点安防设施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存在问题大部分已落实整改。个别硬件问题属自身无法整改的已向上级打报告逐步解决。

  四、下一步措施

  一是要组织领导层、管理层、从业人员三个层面的安全教育培训,通过学习安全管理制度和观看安全操作录像、警示教育录像,提升全员安全管理意识,强化从业人员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上的执行力度,正确掌握安防设施的使用方法,严格执行安全操作的流程,对不规范操作要加大考核力度。

  二是从抓预案演练入手,提高人员防范意识。要组织好押运、守库和营业网点环节的预案演练(防抢、防盗、防火等),要定时间、定措施、定方案,组织人员认真学习,熟悉预案的内容,明确要求、分工和工作步骤,提升相关人员安全防范的意识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

  三是继续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确保检查的频次和检查质量,特别是要做好节日期间、重大活动的专项检查工作。重视并做好日常的安全检查工作,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抽查,把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

  四是加强邮银合作,继续坚持邮银双方统一部署,统一政策,密切合作,形成案件防控合力,双方持续开展风险排查工作,消除各类资金风险隐患。

  总之,今年以来,我市邮政局、市分行在“案防”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投入大量的财力和物力,有力地促进了我市邮储网点安防工作的大幅提升,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我们深知,我们的工作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还有很多不足之处,我们将在巩固现有成绩的基础上,继续扎实深入地推进“案防”工作,努力提高从业人员安全防范能力,确保“案防”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持续、扎实、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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