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喜欢的书作文12篇 我最喜欢的书的作文怎么写?

时间:2023-05-28 15:57:36 综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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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喜欢的书作文12篇 我最喜欢的书的作文怎么写?

最喜欢的书作文1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名叫《阿甘正传》。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著名诗人、文学评论家,翻译家及剧作家。“疯子自有疯子之趣味,不足为外人道也”,这是这本书的.作者写的一句名言。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这本书给我的学习,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影响。

  这本书的主角是一名先天弱智,名叫佛洛斯特,他的一生只有嘲笑、自卑,但也有温暖和爱,虽然他生来是先天弱智,但他的生活可以说过得很有意思。他当过美式橄榄球球员,还当过太空人以及参加军事打杖等等,而且很幸运地完成了每一件事。在这么多的事中,让我记忆忧新的是沸洛斯特当橄榄球球员的事情。

  沸洛斯特进入这所橄榄球学校,刚开始穿球衣都不会,所有人都嘲笑他,他想退出这所学校,但又想让嘲笑过他的人打脸,最终他选择留在这所学校。沸洛斯特花了一下午的时间,学会了穿球衣。第二天,他就和队友一起练习阻挡对手的战术,可因为沸洛斯特是名先天弱智,队友包括教练尽力解说清楚后,打算和沸洛斯特练习一下,可练习几次之后,大家都厌了,因为沸洛斯特总记不得要怎么做。但是,经过沸洛斯特地努力,学会了种种战术。

  那一年,沸洛斯特入选“全州美式叔榄球明星队”,这个盛会在一个名叫福洛梅屯的城市举行。比赛开始后,沸洛斯特就用自己日夜学来的战术以及惊人的速度,取得了这场比赛的胜利。沸洛斯特在人们的注视下,光荣地接过奖杯!

  沸洛斯特的这段美好却又让他感到辛苦的时光,就这么结束了。

  通过本书中的这一小章,让我感受到了沸洛斯特的这段美好回忆是如此艰难而快乐。也明白了一个道理,不要在意别人的眼光,不要和别人比,就和昨天的自己比,沸洛斯特身为一名先天弱智的人,都那么努力,我又有什么资格去抱怨学习累呢?这本书影响了我的初中生活,让我变得学会努力,学会不去在意别人的眼光,这也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

最喜欢的书作文2

  沈石溪原名沈一鸣,一直被誉为“中国动物小说大王”,他写的小说《圣火》、《第七条猎狗》、《一只猎雕的遭遇》、《斑羚飞渡》等书多次获奖。在云南边疆生活的18年中,沈石溪观察到了许多动物,许多的事情,也为他的动物小说提供了丰厚的素材。沈石溪写的书有很多,如《斑羚飞渡》、《黑天鹅紫水晶》、《白天鹅红珊瑚》、《混血豹王》、《王妃黑叶猴》、《侏罗纪龙鸟》、《骆驼王子》……

  其中我最喜欢的书就是《狼王梦》,书中主要讲了一只叫紫岚的狼,它非常的漂亮,它生了四只狼崽,分别叫黑顶、蓝魂儿、毛毛、和媚媚三公一母,紫兰有一个梦,希望黑顶、蓝魂儿、毛毛其中有一位能登上狼王的宝位,因为这是她的丈夫——-黑桑一直以来的愿望。

  紫蓝最疼爱黑顶,倒不是因为黑项是长子,而是因为黑顶和她已逝的丈夫黑桑长的太像了,简直可以说是克隆出来的,紫兰希望黑顶能登上狼王的宝座,可是好景不长,黑顶被一只狡猾的金雕叼走了,紫兰后悔至极,于是他把自己的“超狼”计划放在了蓝魂儿的身上,蓝魂儿全身是黑的,黑的发蓝,非常的好看。紫兰经过辛苦的培养,终于他的超狼计划快要成功了,紫岚想到登上宝座指日可待。

  可是就在冬末春初的时候发生了一场意外,蓝魂儿被铁兽夹夹住了,紫岚为了减轻蓝魂儿的痛苦,在狼特有的安慰下,还没让蓝魂而来得及反应,蓝魂儿就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

  紫兰又开始培养起毛毛,可是毛毛已经严重雌性化了,于是紫岚通过了激将法,重新激起了毛毛的狼性,是老天爷就偏不给他这个好机会,狼王落嘎发现了毛毛的计谋,被赶走了,要知道狼可是群居动物,如果没有了团体,该怎么活啊?

  最终妹妹成家了,紫岚孤独的走在山林里,他突然发现了两年前咬死自己的孩子的老雕,于是他和老雕经过了一番搏斗后,老雕和紫岚同归于尽了。

  故事描写的生动形象,故事情节非常吸引人。就是我最喜欢的书,你们喜欢吗?

最喜欢的书作文3

  小说是毒害学生学习的毒药——老师

  小说是妨碍孩子进步的路障——父母

  小说是阻止同学提高的高墙——书呆子

  但是,真的是这么回事吗?我不认为。在我的眼中,小说是我的良师益友。我最喜欢看小说了!

  六年级时,我便开始了我的“周游小说国”之旅。还记得初次读的那本《小妖的金色城堡》真是被它深深的吸引。为其中的情节,为其中的佳句,更为其中的人物。惊鸿一见的如凤凰般耀眼的文字色彩。

  小说带给了我无尽的乐趣。常常会为其中的跌宕起伏的情节而揪心;常常会为一幕幕生死离别的情景而哭泣;常常会为一个个阴谋误会而气得直跺脚;常常会为最后大团圆结局而欢笑。说不清的喜怒哀乐,却更带给了我一丝惆怅的快乐。当我在看到主人公历尽千辛万苦而终于达到目标时,我也笑了。我的乐趣便是和小说一起和笑。

  小说陶冶了我的情操。这是一定的。当读《夏至末》时,我觉得我的心被轻轻地挑了起来似的。在华丽,轻柔,空灵的文字中飘荡。那充满了灵感的,又带着修养身心的文字常常给我一种宁静,安逸的气氛。作者的平静的,空灵的思绪也给了陶醉的味道。

  小说提高了我的写作水平。不同的作家有不同的风格;不同的风格有不同的文字,不同的文字有不同的灵感,所以在看小说的过程中,我也能得到灵感。韩寒的幽默尖锐,郭敬明的空灵飘逸,落落的惆怅轻飘,沧月的磅礴浩大,明晓溪的细腻感人,步非烟的诡异悚然……都让我看见了他们的优点。我取长补短了。我也进步了。

  小说教会我做人的道理。无论如何,在所有我看过的小说中都出现这样一个信息:不要做坏事。小说是夸张的,是虚幻的,是构造的。但它却会时时体现出一种品质。在小说中,不似文学的高深,诗歌的简练,普普通通的一看就懂。我明白了,即使假的,我也感动。即使假的,我也要学习,因为我愿意。

  小说带给了我乐趣——我

  小说陶冶了我情操——我

  小说提高了我作文水平——我

  小说交给我做人的道理——我

  小说是我的良师益友,我最喜欢看小说了!

最喜欢的书作文4

  书,是一把金钥匙,为我打开知识的大门;书,是人类的精神食粮,供人们享用;书,是一盏灯,为我们照亮前进的路。读一本好书,就像你在和作者交流……

  最近,朋友给我介绍了一本书,是杨红樱笑猫系列中的《蓝色的兔耳朵草》,我一有时间就看这本书,慢慢的我迷上了它,自然它也成了我的最爱。

  这本书不仅书名吸引我,故事情节也更加吸引我的心。当笑猫在钟楼上找到了虎皮猫,却发现虎皮猫的耳朵聋了。老鼠告诉笑猫:蓝山上有一种草叫兔子耳朵草,能治好虎皮猫的耳朵,但是通往蓝山的路危机四伏,有山蜘蛛、母老虎、花公豹……它们都可以轻易的将笑猫治于死地。可是,为了让虎皮猫早日恢复听力,笑猫义无反顾的前往蓝山。可是在历尽千辛万苦之后,笑猫取得的蓝色兔耳朵草却被几只兔子吃了。可笑猫并没有放弃,它坚持每天给虎皮猫讲他它去蓝山采兔耳朵草的故事。最后虎皮猫的耳朵奇迹般的好了。

  读完这本书,我非常佩服笑猫,因为他“知难而进”的精神,即使明知去蓝山的路上充满艰难险阻,却依然坚持心中的信念不放弃。正是因为笑猫的坚持不放弃,故事的最后虎皮猫的耳朵终于好了。

  俗话说得好“滴水穿石”、“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我相信做事锲而不舍,一定可以创造奇迹。记得我开始学吹口风琴时,兴奋的不得了,巴不得一直练。每天一放学回家,就忍不住赶快把口风琴拿出来吹,就算一时半会儿吹不出完整的曲子,我心里还是很高兴。可是老师刚开始只让我们吹练习曲。渐渐的,我便开始不耐烦了。妈妈看到我这样,鼓励我说:“做事不能三分钟热情,只要坚持下来,生活一定会给你一个大大的惊喜”。之后,我按照老师的要求,扎实的练习坚持了下来。到现在,我已经能够吹奏各种美妙的乐曲了,我的生活也变得丰富多彩起来。妈妈说的没错,只要坚持下去,生活一定会给我们惊喜。

  我相信:铁树开花,枯木发芽,锲而不舍,终究会出现奇迹!我要做现实版的“笑猫”,我的目标是专一而不三心二意,持之以恒而不半途而废。只要坚持不懈的努力,就一定能有所收获。

最喜欢的书作文5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有许多种类:科技书,漫画书,历史书,医学书等。书是人类最好的老师,书是人类最好的伙伴。

  我也是一个书迷,我看过《笑猫日记》、《安徒生童话》、《淘气包马小跳》、《格林童话》、《爱的教育》、《红楼梦》、《西游记》、《三国演义》、《水浒传》、《简·爱》和我最爱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等书籍。

  我从《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开始说吧!《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分二十四个章节,其中有:短暂的光明,最顽皮的盲童,寻找希望,老师来了,从大自然中学习,爱是什么?快乐学习法,圣诞欢歌等内容。作者是美国作家海伦·凯勒写的,她的生命只存在了八十八年。幼时因患病而失去听觉与视觉。但是在教师苏利文的帮助下不仅学会了读书,说话还学会了英语、法语、德语、拉丁语和希腊语五种语言。

  在第一章节短暂的光阴主要说了:就像诸多弱小的生命一样,海伦·凯勒生命的伊始朴素而孤单,她来了,她观察,她奋争,如同很多百姓家中第一个孩子所做的一样。

  在第二章节主要讲了:当我们行走在备感孤独的幽谷之中,我们才会逐渐了解到充满关爱的言行以及友情所带给我们的感动。

  在寻找希望的那一个章节里的主要内容:就这样,海伦·凯勒走出了埃及站在了西奈山前。一股神圣的力量触摸着她的灵魂,它不但带给了她光明,海伦·凯勒“看”到了许多奇迹。我似乎听到了那个来自圣山的声音:“知识是爱,是光明,是佳地。”

  在的四章节,老师来了,这一篇文章主要内容是:有一个人抓住了她的手,她被苏利文老师紧紧地抱在怀中,苏利文老师是来向我揭示万事万物的人。事实上,万事万物更为重要的是,苏利文老师她爱我。

  以上就是那四个章节概括或是主要内容,其实我十分佩服这个女作家,她是一个丧失听觉和视觉的人,可是她还是学会了英语、法语、德语、拉丁语和希腊语,我一生最崇拜海伦·凯勒这位女作家!

最喜欢的书作文6

  阅读是站在巨人的肩膀看世界;阅读是孩子最重要的天赋。我来自于一个爱阅读的家庭,从小耳濡目染下自然养成阅读的好习惯。大概是从小学五年级起,我疯狂地看翻译小说,以书配饭的场景常不时出现,简直到废寝忘食的地步。爸爸常笑说:“我看你以后就嫁给小说好了。”说真的,我实在无法想象没有书的生活会是如何?

  而在这浩瀚的书海之中,有着各种不同类型的书籍,有科幻、爱情、古典……其中又以《姐妹》这本书最为我喜爱。我与《姐妹》的邂逅,是在学校举办的春季书展,那个吹着凉风的午后……

《姐妹》这本书是凯瑟琳史托基特的第一年著作,出版后广受读者的喜爱,也非常的畅销。这本书是在描述关于种族人权、自由与不平等待遇的故事,借由黑人帮佣与白人雇主的对白,反映出在当时白人与黑人的悬殊地位与差别待遇。书中的爱比琳和米妮两位黑佣,勇敢地说出自己的故事,并且与史基特白人小姐相互合作、彼此鼓励与扶持,努力争取人权自由和平等待遇,让世人听到他们的心声,齐为姐妹努力奋斗。这段故事,赚人热泪、扣人心弦,将爱与痛苦、恨与信仰交织其中,令人难忘!

  阅读此书令我有很深的感触,因为我们常因他人肤色的差异而产生偏见与歧视,疏不知其实对于这些人是很不尊重、很不公平的。每个人生而平等,都应当享有相同的权利与自由,和我们肤色不同的人,也无须去承受旁人异样的眼光及对待,他们也要过一般的生活,也需要我们的关爱与帮助。我们应当以尊重的态度与他们和平相处,而不是去在意外在的差别。此外,当社会上的弱势族群受到不平等待遇时,身为国民的一分子,应力挺相助,支持与帮助,而非坐视不管。人与人之间总是需要彼此关爱及扶持,付出自己的一分心力,使众人感受到这分温暖,让世界充满着爱与和谐,而减少纷争的发生,岂不是更好吗?

  这本书改变了我对万物的价值观,也使我发现其实这世上还有许多弱势团体需要我们的帮助;更使我领悟到人人生而平等,都应当拥有自由的人权、公平的待遇。其实当我们褪下有色眼光,对万物一视同仁,并用心去体会,会发现肤色只不过是生物体基因的差异性,肤色底下每个灵魂光彩都是一样的!

《姐妹》,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最喜欢的书作文7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叫“别让不好意思害了你”。

  其实,这本书,我一开始是不怎么喜欢看的,是妈妈把我引入了这本书,也让我开始着迷。这本书不厚,只有一百四十八页,作者是刘长江,为了让读者们读起来方便,把所有“故事”分成了五大块,每一块都是围绕着一个主题写的。我最喜欢的是第三大块的第一篇“轻松打开话匣子”。

  这一篇文章主要是围绕着一个故事讲的:微微是某钢材销售公司的一名大客户专员,在公司工作已经有三年的时间,业绩虽然不是最好,但在人才济济的公司中,也算是中等偏上。薇薇的人缘也很好,有很多朋友、同学、老乡、客户、同事等,薇薇总觉得自己的朋友很够意思,这不,周二一大早上就有一位老乡给薇薇打电话,给她介绍了一位大客户,订单十五万。薇薇甭提有多高兴了,一再承诺,生意成了之后,一定请老乡吃饭。老乡对薇薇说:“这位客户是个股迷,特别喜欢研究股票,你可以好好利用这一特点啊。”

  听到后,薇薇想:“自己对股票一窍不通,和客户谈股票这不是天方夜谭嘛!”于是,薇薇决定现学股票知识……周五早上,薇薇自信满满的去拜访客户,进行完自我介绍及必要的寒暄后,两人开始大谈股票。当场与薇薇订了这个十五万元的订单……

  故事结束后,并没有直接下一篇,而是先把故事总结,再说出道理,然后在书中讨论,也就是方法,最后就是一些寄语了。每一篇都一样。我很喜欢这种结构,不仅可以让我们更想读下去,也把不容以明白的地方一一写出来,整本书完全没有不理解的地方。而且这本书很生活化,话说的也很直白,有点……像我。别看它只是一本书,里面的故事全是百分百生活中会遇到的事。不经如此,它也可以帮我们解决一些问题,比如:语言表达能力欠缺,不自信,安于享乐等等,其实这些问题是可以经过后天的专门训练,完全是可以改变的,只要有了方法,只要有了选择,那么一切的努力定会成功,我们的青春之旅也不会有懵懂和迷茫!

  我很喜欢这本书,你喜欢吗?对了,你……可以把你喜欢的书给我讲讲吗?

最喜欢的书作文8

  要说最喜欢的一本书,那就是《昆虫记》了。这本书是世界名著,图画精彩,文字优美,最重要的是故事有趣。

  那是在去年寒假,我在老师推荐的书目中看见了这本书。作为一个昆虫爱好者,我最喜欢昆虫了,所以便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它。等买回来之后,我发现这真是一本好书。

  书中有很多优美的句子,如《丁香小教堂》中的:在这美妙的日子里,昆虫朝圣者们都跑来参加这“聚餐会”,品一口春天的佳肴,饮一口自然的纯酿;一只长着黑色眼圈的单眼粉蝶在空中翩翩起舞,它们忽上忽下,忽左忽右,跳着好看的芭蕾舞。读到这一句后,仿佛真的有一只单眼粉蝶在我的眼前舞蹈。瞧,这两句话是不是充分的把昆虫比喻成人类,它们的生活多么的自由自在啊!它们彼此间亲密地接触,倾听大自然那属于它们的美妙的声音。

  现在,我更喜欢昆虫了!

  接着,我轻轻地翻动着书页,不知不觉,我翻到了《优雅的杀手——螳螂》。书上把它们比喻成凶残的老虎和狡猾的巨妖。但是,我发现螳螂也没有那么坏。雄性螳螂甚至为了繁殖而牺牲生命,这是一般动物所做不到的。原来,雌性螳螂要繁殖后代,可是营养不够,所以要吃掉雄性来补充营养。看到这,我希望自己长大后能够成为一名科学家,帮助它们解决这一残酷的事情。

  最后,我又知道了黑腹舞蛛有剧毒。它的毒足以杀死坚硬的圣甲虫,就连一只小仓鼠都性命难保。最令我震惊的是,它竟然能杀死强壮的大黄蜂和胡蜂,而且是百发百中。胡蜂可是速度专家,就连跳蛛也拿它没办法,黑腹舞蛛竟然能手到擒来,真是不可思议。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懂得了昆虫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可怕。最重要的是,我知道了哪些昆虫要注意,千万不要被它们的外表所迷惑。

《昆虫记》真的是一部好书,它能够陪伴我一生。

最喜欢的书作文9

  我最喜欢的书是《淘气包马小跳》。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我只要一看这本书,就好像被这本勾住了脚,不想放下。

  淘气包马小跳可真调皮,他和他的唐飞、毛超、张达捡到了别人的东西,还给了失主,失主给他们买了一个帐篷,他们给爸爸妈妈写了一封信,就去野营了。他们爸爸不放心,就跟踪他们,他们却把他们的爸爸给耍掉了,他们还在帐篷里讲鬼故事,吓得他们个个都叫了起来,他们不但不害怕,还比谁的叫声响,这就是调皮的马小跳。

  淘气包马小跳还在他们班给大家开欢乐暑假训练营通知,大家以为对身体有用处,结果是给马小跳照顾病狗。

  前几天马小跳的爸爸马天笑给马小跳买了一只狗,因为马小跳非常喜欢动物,所以刚买回来马小跳就去留狗,因为马天笑给马小跳买的是只狗仔,马小跳让小狗溜滑梯,小狗前两次都没有事,可是,第三次,小狗本来想到湖边喝点水,马小跳却一拥,把小狗拥下了滑梯,所以小狗才受伤的。

  夏林果也比较喜欢小动物,所以,她就像照顾自己的孩子一样,给小狗疗伤,过了三天,小狗的伤有所好转,马小跳连忙给夏林果买了汉堡包、薯条、可乐,夏林果一个也没吃,毛超却吃得一干二净,怪不得大家都说毛超是个贪吃鬼。

  过了四年,夏林果来马小跳家看望那只狗,她还特地把爸爸从美国带来的狗粮准备好,给马小条的小狗吃。

  夏林果一进家门,马小跳就给夏林果拿了一双非常漂亮的女式拖鞋,上面有两只小兔子,在吃胡萝卜,夏林果心里想:马小跳像在专门为她服务。马小跳又赶紧给夏林果泡果汁,给夏林果拿出他平时最喜爱的椅子给夏林果坐,自己却做自己最讨厌的椅子,夏林果问马小跳为什么那么热情,马小跳给夏林果一一讲了一遍。

  原来马小跳的狗已经长得很壮了,有一天马小跳出去玩,多亏夏林果救了马小跳的狗,要不然马小跳就被坏人抓走了,当时马小跳的狗看到了坏人,三叫两叫就把坏人吓跑了,马小跳差点把夏林果喊成了妈妈,夏林果想:要是没有那只狗,她就失去了一个朋友。

最喜欢的书作文10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自我读过冯骥才的《俗世奇人》之后,对这句话的感悟更深了。

《俗世奇人》是著名作家冯骥才创作的短篇小说集。全书由十八个短篇构成,每篇专讲一个传奇人物的生平事迹,故事生动有趣,人物跃然纸上。

  这本书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人就是刷子李了。他给自己定了个规矩:每次刷墙穿着黑衣,如果刷墙时身上有白点,就不收工钱。他干活的时候,刷子一举,往墙上一拍,划出一道匀匀实实的白,刷出的墙面好比平平整整打开一面雪白的屏障,刷子发出的声音如同优美的乐章,不禁使人暗暗赞叹。书里有句话说得好:“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社会是一个人才社会,以前这样,现在也是这样,你必须有一技之长才能更好更体面地生存。

  有人擅长绘画,如果再勤学苦练,就可以当一名画家;有人善于写作,如果更上一层楼,就能成为一名作家。如今在大城市里,司机都要会讲英语,公司的员工还要会使用互联网。有了一技之长,你就可以在社会上安身立业,而如果你什么都不会,就只能被社会所淘汰。

  曾经有一个人在酒店当清洁工,他认真负责,一丝不苟,每天把厕所都洗得干干净净。有一天,一个顾客嫌弃马桶太脏,他当场舀了一杯马桶里的水自己喝下去。顾客惊呆了,问他:“你怎么敢喝马桶里的水?”他骄傲地回答:“马桶是我洗的,我虽然只是一个清洁工,但我能把马桶清洗得非常干净,里面的水都可以喝,这也是一个特长啊!”是啊,他虽然只是个清洁工,但他也有自己的一技之长,虽然微不足道,但也可以凭此立身。

  手艺人靠的是手上的绝活,有绝活,吃荤、亮堂,站大街中央;没有能耐的,吃素、发蔫,靠边呆着。

  冯骥才笔下的苏七块、蓝眼、酒婆、认牙、泥人张等等都是身怀绝技的普通人,他们都是凭着自身的绝技立足社会。一个普通人,只要肯用功,也可以把事做到极致,变成自己的特长。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手上需要一技之长。

最喜欢的书作文11

  书是一个让人欢笑,让人悲伤,让人紧张,让人哭泣的东西,尤其是一本好书。在我看那本书之前,我从来没有被任何书带来情绪波动。正是因为它,我立下了我的梦想——当一名侦探,这本书就是《查理九世》。

  查理九世是雷欧幻象的剧作,一本本书承载着一个个侦探的梦来到了人间。书中一个名叫墨多多的男孩儿,英勇无畏,是一名先知;一个名叫尧婷婷的女孩儿,体内流淌着女巫的血液;一个名叫虎鲨的女孩儿,空手道,合气道样样精通;还有一只名叫查理的小狗,可以释放闪电,他们在一起组成了一个团队,名叫DoDo冒险队。书中还出现了一个名叫‘鬼影迷踪’的团队,他们做了许多伤天害理的事情,全被DoDo冒险队阻止。(注:以上人物描写是第三季的)

  最近,我对《查理九世》的其中一本书——《邪恶的魔女》着了迷。书里讲述的一个女巫和女巫猎人打斗的故事,起初DoDo冒险队并不知道女巫和女巫猎人的游戏,他们用自己的智慧让女巫和女巫猎人没有得逞。在这本书里,作者运用了大量的好词好句,其中我喜欢的有以下几段:

“我想知道,魔法到底是什么。”墨多多突然问道。

“那是你看不见的神秘力量。”尧婷婷轻声回答。

“这让我想起了20xx年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两大科学家预测的希格期粒子构成宇宙的基本粒子,虽然我们一般人还看不见,但是也许有人早就能操控这些粒子……”查理无声的笑了:“我早就说过,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东西是超越你们认知的。”虎鲨还在发懵地问:“谁会魔法?赶紧教我两招呀。”

  这本书中,我不仅认识了希格期粒子,还知道了神话中的许多神明,如好战、凶残的战神玛尔斯,无所畏惧骁勇善战的大力神海格力斯,英格兰神话中的湖之女神薇薇安,天真烂漫的女武神布伦希尔特,北欧神话中的欺诈之神洛基……

  这本书给我带来了欢乐和梦想,我喜欢这本书!

最喜欢的书作文12

  一个故事犹如一汪清泉,澄净身心;一本好书犹如一阵清风,放飞思绪。

  海明威的代表作《老人与海》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这是一部英雄主义的交响曲,震撼了世人,也震撼了我。海明威也因此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文中讲述了老人连续八十四天都没有钓到鱼,而在第八十五天时,他终于钓到了一条大鱼,却不幸遭到一群鲨鱼的袭击,他使出浑身解数与鲨鱼搏斗,击退了一只又一只鲨鱼,最终拖回了一副大鱼的骨架。

  我被老人顽强的精神感动了,一口气看完了这本书。

  这本书是海明威结合自己的生活经历写出来的,文中海明威把老人比作自己,把来吃大鱼的鲨鱼比作生活中的种种困难,而男孩就是重重磨难中的一丝希望。

  从这本书中,我明白了只要有坚定的信念和坚持不懈的精神就能战胜困难,走向胜利。

  记得老人曾在书中说过:"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这句话勾起了我的一段回忆。

  上小学一年级时,老师说要举行一场组长比赛,看哪个组长能把自己的四人小组管理得最好,获胜者可获得"优秀组长"的称号,小组也会被评为"棒棒组"。当时我也是组长,一接到这个任务,就立刻行动起来。对于我们组来说,首先要解决交作业拖拉的坏习惯,可无论我怎样苦口婆心地讲道理,他们都当成耳旁风,听都不听。但我毫不气馁,因为我要采取措施了。我来到他们面前,压低嗓子说道:"你们就不希望我们整个小组积极向上吗?"作为组长,我首先以身作则,带头快速完成并及时上交作业,而且我还带动平时交作业最慢的王亚按时交作业,其他同学一看,都不好意思了,纷纷表示要听组长的话,为小组争光。就这样,我战胜了第一步困难。慢慢地,我和组员攻克了一个又一个难题,我们组终于取得了"棒棒组"的称号,我也光荣地被评为"优秀组长"。

  结合《老人与海》的故事和这件事,我明白了只要有坚定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就一定能战胜黑暗,走向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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