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清查工作汇报4篇 三资清理汇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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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清查工作汇报4篇 三资清理汇报材料

三资清查工作汇报1

  深圳市大鹏水头股份合作公司“三资”

  清理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省纪委集中深化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清理监管工作的部署,按照大鹏办事处《关于印发的通知》(新鹏委办[2012]20号)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公司“三资”清理监管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把“三资”清理监管工作作为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与社区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公司上下各部门按职能做好清查管理工作分工,全面合作,相互配合,坚持实事求是,廉洁自律,抓好落实。

  二、工作任务及目标

  全面清理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涵盖“村改居”和原村、组两级的)的全部资金、资产、资源。核实“三资”数量,明确产权关系,建立台帐,完善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的“三资”档案库,维护集体和股民的合法权益,推动经济发展和维持社会稳定。工作目标:一是全面清查,摸清社区股份公司“三资”名称、数量及使用情况,做到账实、账款、账账相符。二是核实“三资”项目,做到数额无误、产权明确、现状清楚。三是建立台帐,及时反映社区股份公司资金的使用、资 1

  产及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处置情况。

  三、具体工作安排

(一)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陈锦成副组长:詹土旺、陈赞松

  成员:萧建斌、詹冬至、陈少康、陈赞洲、陈锦添、陈彩美、马骅妹

  联络员:陈彩美

  领导小组设在股份公司经理办公司,由陈赞松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三资”清理监管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按要求安排相关人员参加清理监管工作的业务培训,学习好清理工作操作、表格填报、社区和原村、组两级财务管理和合同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等。

(二)清查核资工作(6月16日-8月10日)

  1、清查登记。成立“三资”清理监管工作组,具体负责社区股份合作公司“三资”的清查,将清查结果登记在册。资产、资源的登记要按类别详细登记其名称、数量及使用情况。对账、物、款进行逐笔核实,并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或组织者对有物无账的资产要合理评估价值,及时纳入账内核算;对有账无物的资产要查明原因,根据实际情况上报处理;对账面价值和事迹价值背离较大的主要资产要进行价值重估。

  2、复查核对。由公司董事长及股东代表汇同集体资产办、财务管理中心组成核实小组对本公司清查登记的“三资”项目的数额、权属、台账与实物、处置与管理等情况进行重新复核。

  3、公示确认。公司清理监管工作组把经核实后的公司“三资”情况逐项逐笔上传至社区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及于企务公开栏张贴公示。公示期间,凡有股民提出异议的都应认真进行核查。对核查不清或有权属争议的公司“三资”不予进入确认程序,列为“待处理问题”上报办事处“三资”清理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处理。公司期满无异议的,公司将及时召开全体股民大会或股东代表大会进行确认。

  4、建立台账。对经过清理确认的“三资”按货币资金、固定资产、集体资产、经济合同、债权债务等类别进行登记造册,明确产权,建立台账,完善“三资”档案库。协助集体资产办、财务管理中心等完善管理制度建设,包括是否更改银行账户,建立公司财务等相关制度及时更新企务信息等。

(三)总结验收(9月21日-9月30日)

  公司“三资”清理监管工作组要对股份合作公司的“三资”清理工作进行全面的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及时上报公司领导小组,并由公司领导小组对“三资”清理工作进行总体验收,随时迎接上级检查。

  四、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一)完善制度管理。日后,对股份合作公司的集体资产、资源承包、租赁等都签订书面协议,严格归档管理,建立和完善合同及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的“三资”档案库。

(二)加大公开力度。股份合作公司要把“三资”清理监管情况作为企务公开的重点内容,今年内将“三资”台账情况在社区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公开平台和企务公开栏公开,及时更新信息,保障社区股民的之情款和参与权。

(三)严格自查,接受监督。对股份合作公司的“三资”清理监管工作要严格自查,实事求是,对有违反“三资”管理规定的问题要如实反映,接受上级的监督,严防暗箱操作谋取私利、违反财务管理规定隐瞒、截留、坐支集体收入等案件的发生。

三资清查工作汇报2

  一、组织领导

  成立××镇国有“三资”清查工作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常务副镇长××、副镇长××、××任副组长,××、××、××、××为成员,领导和组织全镇国有“三资”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清查办)设在财政所,王帅任主任。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法人代表为此次清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整个清查工作做到有专人负责,积极开展本单位的国有“三资”清查工作。二、工作范围

(一)国有“三资”清查单位

  1、2009年5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执行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3、镇属企业(含控股、参股企业及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4、此次清查单位:镇政府、中学、中心小学、各村小、敬老院、养路队、水管站、自来水公司、居委会。

(二)国有“三资”清查项目

  1、全镇清查单位的房屋、土地、机器设备等全部固定资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标准为: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标准一般应具备三个条件:①使用年限一年以上。②单位价值2000元以上。③基本上能独立发挥作用。

  2、本镇所属站、所在企业单位的资金、资产、资源。 三、清查成效

  1、抓宣传发动,使清查工作群众化。我镇资产种类多而分散,清查工作量大、任务艰巨,在镇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我镇积极宣传发动统一思想,使“爱镇如爱家”的思想深入人心,提高全体干职工对资产清查重要性、必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变被动为主动,积极投入到清查工作中去,使清查工作变成全体干职工的自觉要求和行动,为今后实物资产管理更加科学正规有序打下良好的群众基础。

  2、抓组织领导,使清查工作科学化。清查工作是一项面广量大的工作,必须精心组织,精心安排,各单位都成立了清查领导工作小组,统一使用“三资资产清查登记表”进行登

  记,对理顺清查工作、明确保管责任,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其次资产清查结果的真实完整、准确无误,真正使清查工作做到“见物做点,以物对账”。

  3、健全账册,使管理工作正规化。为全面反映实物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便于监督各项实物资产的保管、使用,就必须用价值的形式把实物资产登记到帐簿中去。借此次清查工作之机,我镇进一步完善了实物资产总帐、实物资产明细账和保管使用登记册,建立实物资产“户口本”管理制度,为每项实物资产建立实物资产管理卡片,卡片上不仅记录实物资产名称、编号、类别、规格型号等信息,还记录保管人变更、维修保养、出借归还等重大资产事项,以便于对各种资产进行监督,防止浪费,使资产管理做到“专人保管、专人负责”。

  本次清查工作,基本摸清了我镇资产的“家底”,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四、存在问题

  1、大量资产未虑实际过程中的损耗问题,未计提折旧;

  2、对有些上面赠与或购买等各种渠道来的固定资产未入账,未做到账实完全符; 3、有些实际过程中报废或丢失的固定资产,未及时消账,使得有账无物。4、在企业改制中的固定资产及个别固定资产未做到专人保管。五、整改意见

  1、无任什么方式来的固定资产及报废的固定资产都要及入账或消账;做到账实相符; 2、要考虑实物实际情况计提折旧;

  3、认真登好资产管理帐簿,做到专人保管,专人负责。

三资清查工作汇报3

  梅林村 “三资”清查工作方案

  清理规范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管理工作,是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举措,对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要重要意义。

  为扎实开展清理规范工作,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对村级财务和强农惠农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通过全面清理规范村级三资管理工作,发现并解决全村农村三资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核清三资底数,建立和规范三资账簿,进一步建立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二、工作对象及内容

  此次清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范围是全村所有自然村,重点是财务管理相对混乱、强农惠农资金落实不到位、历年账务移接不清楚、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进程缓慢的自然村。清理和规范的主要内容:

(一)全面摸清村资金、资产、资源底子。清理和规范村级三资管理工作,要对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摸底、计量、盘点、核实、登记,全面澄清村资金、资产、资源底子。各自然村规范财务账目,建立一套“三资”账簿,包括总分类帐、明细分类帐、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固定资产登记簿和资源登记簿。在全面澄清底数的基础上,按照村务公开程序在村务公开栏公示。

(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程序。村级财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交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并签署意见,再经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负责人审批联签后,由报帐人员向乡村“三资”领导小组报帐。现金、银行存款必须做到帐款相符;固定资产总帐、明细帐必须做到帐帐相符,全面清理核实债权债务。

(三)建立农村集体“三资”领导小组。按照文件要求,以农经与统计服务站、财政所为依托,成立农村集体“三资”领导小组。各自然村“三资”账簿按照程序统一移交“三资”领导小组集中管理。农村集体“三资”领导小组要制定实行限时办结相关制度,规范服务,方便群众。

  三、实施步骤:

(一)清产核资阶段(2009年11月)。

  1、“三资”清查。组织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各种资金、资产、资源进行全面盘点,逐项清查,逐一核实,造册登记,全面摸清资金、资产、资源的存量、种类和分布。同时要对历年来的经济合同进行清理登记,查清合同承包期、承包金、合同履行等情况,并建立合同管理档案。

  2、界定产权。村政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据有关规定,对清查填报的各种资产资源的所有权归属关系进行确认。

  3、核实价值。对界定产权后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各种资产资源,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核实,填报资产资源现状。

  4、公开公示。将经产权界定、价值核实后的各种资产资源登记制表,并分别在本管辖范围区域进行公布(一个月),接受群众监督。群众有疑问的要进行重新核实,并答复群众,确保准确无误。

  5、建立台帐。指定专人负责“三资”登记建档管理,按村别建立明细台帐,详细录入经清查核实后的各种资产资源数据,并按规定调整会计账目。同时,上报村“三资”领导小组。

(二)自查自纠阶段(2009年12月上旬)。

  自查自纠以村为主。梅林村将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基层广泛宣传清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方法步骤等,取得基层干部群众对清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支持和配合。组织各自然村严格按照本次清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内容,制定具体的工作标准,进行一次彻底清理。各自然村要写出自查情况报告,提出整改措施并及时公示,做到账目清楚、手续齐全、整理归档、张榜公布,以备核查。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得虚报瞒报,对自查出的问题,进行自我纠正,自我规范。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杜绝搞形式、走过场。

(三)重点核查阶段(2009年12月中旬)。

  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将抽调政治性强、业务精通的人员组成督查组,对各自然村的清理规范工作进行全面核查,对重点自然村进行抽查。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清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走过场的单位要查明原因,督促整改;对在清理规范工作中设置障碍的领导干部,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针对核查中暴露和发现的问题,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分析原因,研究解决办法,建立健全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完善相关的工作制度,使农村三资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四)验收总结(2009年12月下旬)。

  全面清理规范工作结束后,村清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清理规范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特别是对群众屡次上访、反映强烈的村要进行重点抽查;对全村清理规范 村级财务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对成绩突出的地方和单位进行表彰,对工作不力的通报批评。

  四、农村三资的日常管理。

  1、支出入帐要严格把关。“三资”领导小组对于财务票据入账要做到“五不入账”:即没有经手人签字的不入账,未经民主理财小组或和勤廉监督委员会审核盖章并签署意见的不入账,未经自然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联签的不入账,应当经过村两委研究而没有研究的不入账,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大额度资金开支不入帐。“三资”领导小组要对村两委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召开情况进行核实把关,并将会议记录等有并资料备份留存,连同支出票据一起入账。

  2、农村集体收入要及时足额入账。农村集体取得的各项资金收入,必须及时足额上缴“三资”领导小组。“三资”领导小组要加强监管,深入村组核查有关经济往来账目,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资产、资源变动情况要及时入账。“三资”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村级集体投资项目招投标和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理情况的动态监管,审查公开竞价、招投标程序是否按规定进行,结果是否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入账时,应当留存会议记录和相关合同等资料等备案。

  4、定期公开“三资”管理使用情况。“三资”领导小组至少每季度汇总一次自然村“三资”管理使用情况,出具书面材料并加盖“三资”领导小组印章后交由各村向群众公布。村民有权到“三资”领导小组查询本村组“三资”管理使用情况,“三资”领导小组不得拒绝。

  5、动态监管,定期核查“三资”管理使用情况。“三资”领导小组应对农村集体“三资”实行动态监督,定期核查。每年应至少对所代理的自然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情况全面检查一次,防止“三资”变动隐瞒不报等情况发生。

  五、工作要求

  开展清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一)加强领导,齐抓共管

  村两委要高度重视清理规范工作,成立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要坚持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清理规范工作的具体机构、人员和经费。各有关部门要抽调人员组成办公室,负责清理规范的组织协调工作。要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共同落实好清理规范村工作。要加强对清理规范工作人员的培训,指导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和准确把握有关政策法规和规定,对发现的问题依据有关规定及时予以解决。建立清理规范工作定期汇报制度,及时上报有关工作信息和经验材料。每一阶段工作结束后,要写出阶段性工作小结报县清理规范活动办公室。要设立举报电话,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二)明晰思路,标本兼治

  全村清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要本着“明确重点,全面推进;把握政策,宽严相济;民主清财,民主监督”的工作原则,既要核清我村农村“在资”底数,纠正农村基层财务管理中的漏洞和问题,确保强农惠农资金落实到位,又要建章立制,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长效机制。

(三)深入调研,全程督导

  村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将成立督导组,分别由理财小组牵头,对各村开展工作情况进行全面面督导。村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对开展工作情况及时进行督导。督导工作要贯穿清理规范工作全过程,要及时掌握清理规范工作的具体情况和存在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制定整改措施,解决实际问题。

(四)查办案件,严明法纪。

  村纪检小组要加大对清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监督监察,既要惩治腐败、取信于民,又要化解矛盾,防患于未然;要畅通举报渠道,接受群众监督。坚持“自查自报出来的问题处理从宽,举报抽查出来的问题处理从严”的原则,注重发现深层次的问题。对于清理规范过程中发现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要依法依纪给予有关责任人党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要选择一些典型的案件公开曝光,切实起到震慑和教育作用。

  梅林村委会 2009年10月

三资清查工作汇报4

“三资”清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农村集体“三资”是广大农民群众长期辛勤劳动积累的成果,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享有的权利,是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物质基础。当前村级财务管理还是侧重于资金管理,疏于资产和资源的管理,导致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到位,家底不清,管理不规范,资产流失现象仍然存在,不仅影响了农村经济发展,而且成为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隐患。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开展“三资”清理、加强“三资”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基本原则

(一)民主公开的原则。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在“三资”清理过程中,要自始自终坚持这项原则,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要求,履行民主程序,发挥农民群众的监督作用。

(二)维护农民利益的原则。“三资”清理就是为了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在处理相关问题时,以维护农民利益、集体利益为出发点。

(三)产权不得平调的原则。“三资”清理中,要保持“三资”所有权不变,原属村民小组的仍然是村民小组的,村里只负责组织清理登记,不能改变其权属。原属村里的仍然是村里的。

  三、“三资”清理工作的主要任务和目标

  这次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全面清理村(组)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状况,核实“三资”底数,明晰产权关系,建立登记台账,健全管理制度,促进集体资金的规范管理、资产的保值增值和资源的合理利用,维护集体和农民的合法权益,推动农村改革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具体工作目标是:

(一)通过清理,全面摸清村(组)集体所有的“三资”存量、结构、分布和运用效益情况,做到账实、账款相符。

(二)通过依法界定所有权,核实集体所有的“三资”总额,理顺产权关系,维护集体和农民合法权益。

(三)通过建立登记台账,把集体所有的资产资源全部纳入管理范围,及时反映开发利用和处置情况。

(四)通过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和监督。

  四、“三资”清理工作的对象和范围

  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对象是全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清理工作范围是上述村、组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各种流动资产、农业资产、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集体所有的土地、林木、山岭、园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资源性资产。

  五、“三资”清理工作的操作程序

  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严格按照清理、登记、核实、公示、确认、上报的程序进行。

(一)清理。以村自查为主,全面进行清理。每个村成立由村两委和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会计、村务监督小组和群众推荐的村民代表参加的7-9人小组,对集体“三资”进行逐笔逐项清理。资金、资产的清理,要以村报账员账为依据,坚持账内账外相结合、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以物对账,以账查物,全面清点品种、规格、型号、数量,查清来源、去向和管理情况;对资源的清理,要采取实地勘测丈量的方式,查明实际数量及其权属。

(二)登记。在“三资”清理过程中,按照县里统一制定的清理核实情况登记表,清理一项登记一项。资产资源的登记要按类别详细登记其名称、数量及使用情况。登记的内容要全面,事实要清楚,数字要准确,做到不遗不漏。

(三)核实。对已清理登记的集体“三资”,由村务监督小组或村民主理财小组、各村民小组组长和村民代表参加的核实小组进一步逐项逐笔进行核实。重点对“三资”的数额、权属、台账与实物、处置与管理等情况进行核实。经过核实后的“三资”,要做到数额无误,产权明确,现状清楚。

(四)公示。对初步核实后的集体“三资”,由清理核实小组负责逐项逐笔在村务公开栏中进行公示,或通过发放明白纸等形式,向农民群众和有关当事人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凡在公示期间,农民群众对“三资”情况有异议的,都要认真进行核查,直至农民群众认可。对核查不清或有权属争议的“三资”,不得进入确认程序,列为“待处理问题”,及时上报。

(五)确认。公示期满,按照有关规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集体“三资”清理结果进行确认。

(六)上报。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确认通过的“三资”清理结果,由村两委和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村报账员、村民主理财小组组长分别签字后上报。

  六、“三资”清理工作的实施步骤

  这次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从2016年5月开始,到2016年12月底前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组织发动(6月份)

  成立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三资”清理监管代理工作方案,召开“三资”清理工作会议;要利用广播、电视、标语、宣传栏等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政策,充分调动干部群众参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积极性,为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的顺利推进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全面清理(7-12月份)

  对本村(组)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进行自查登记,填写统一印制的“三资”情况登记表,由村民主理财小组核实并报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再汇总上报。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村自查上报“三资”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做到账账、账表、账款、账实、账证“五相符”。要对资产、资源的发包、租赁情况进行全面清理,依法依规、实事求是修订完善合同。将本村(组)经检查核实的“三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后有异议的,重新履行登记核实程序。公示无异议的,分别设置资金、资产和资源台账,台账一式二份,上报镇政府一份、村存档一份。

  七、切实加强对“三资”清理工作领导

(一)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在镇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下。我村分别成立了由村总支书记任组长,村两委及各村民组代表为成员的“三资”清理小组和核实小组。

(二)明晰思路,建章立制。开展“三资”清理,要本着“重点突出,全面推行;把握政策,宽严相济;群众参与,民主监督”的工作原则,核清 “三资”底数,纠正“三资”管理中的漏洞和问题,针对发现的漏洞和问题,及时采取有效对策,逐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三)坚持标准,严格考核。严格执行“三资”清理工作实施方案,严格工作标准和考核办法。对工作达不到要求的,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到位,确保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四)加强监督,严肃纪律。开展“三资”清理工作,是推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强化监督,严明纪律。对工作不认真、不积极、敷衍塞责的行为,要及时提出严肃批评,责令改正;对失职渎职行为要进行责任追究。要顾全大局、服务中心,既要惩治腐败、取信于民,又要化解矛盾,确保三资清理工作落到实处。

  2016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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