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师管理规章制度细则【优秀6篇】

时间:2023-07-08 23:48:43 综合范文

  【前言】学校教师管理规章制度细则是为了确保教师队伍的规范化管理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而制定的一套详细的管理规定。本文是网友“shaosimeiyouba”整理的学校教师管理规章制度细则(共6篇),供大家参阅。

学校教师管理规章制度细则

学校教师管理规章制度细则 篇1

  一、班主任工作职责

  1、班主任办理学员报到手续,向学员介绍学校概况。

  2、做好学员的入学教育工作,组织学员学习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教育和督促学员遵纪守法、举止文明。

  3、发放教材,排好座位,编制花名册并安排好每天值日。

  4、每天检查学员出勤情况,如有缺席,及时与学员单位取得联系,搞清原因,同时检查学员着装仪表情况是否符合学校要求。

  5、教育学生爱护学校的财产,节约水电,经常检查班级公务状况,发现损坏及时调查和处理。

  7、督促学员遵守有关学校管理制度,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对影响较大的突发事件及时报校领导。经常巡视,发现违纪行为及时制止。

  8、善于发现班级中的先进事迹,及时进行表扬,对不良现象及时批评教育。

  9、放学后,检查班级卫生情况以及门窗、电器设备是否关好。

  10、及时反映学员队学校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并结合具体情况提出有关建议和解决措施。

  11、负责学员考试的安排工作,安排考场。教育学员端正考风,严肃考纪。

  12、整理培训档案,交档案管理人员存档。

  二、教师职责

  1、按指定的教学计划,认真备好课,规范教学行为,组织好课堂纪律。

  2、按章行事,加强组织纪律观念,维护和保证教学制度权威性和严肃性。

  3、任课教师要按照学校排定的课程安排表按时间到指定教室上课,不得随意停课。

  4、关心和爱护学员,尊重学员人格。

  5、教师讲课理论联系实际,更新观念,注重培训效果,激发学员的学习积极性。

  6、教师上课应口述和手写并重,板书整齐,使学员能做好笔记。

  7、教任课教师认真回答学员提出的问题。

  8、遵守学校的教学管理制度。

  三、实训指导教师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认真执行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编写好学期授课计划,努力完成教学任务。

  2、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缺课、不随意调课、坚持上下课制度、不无故提前下课。

  3、认真备课,写好教案,做好课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4、上好实训课,按时达到实训场地,按要求做好演示、指导的准备工作。认真做好入门教育、巡回指导、结束指导三个环节的教学工作,填好教学日志。

  5、加强学生实训管理,严禁学生在实训场地嬉闹或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

  6、负责考核学生平时、期中、期末及毕业实习成绩,并认真记载及时报送教学科。

  7、不断采用先进技术和操作方法,提高学生的操作技能和实习产品质量。

  8、严格要求学生认真执行安全文明生产规定及操作规程,教育学生遵守劳动纪律,爱护公共财产,节约材料。对违章、违纪作业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

  9、加强自身政治、业务学习,努力提高生产业务水平和教学水平,关心学生,注意言传身教,为人师表。

  10、积极参加学校及本科室开展的教学教研活动,完成学校和科室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四、备课制度

  1、认真按照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的要求进行备课。

  2、认真钻研教材,掌握系统知识,针对培训对象做到备课有明确的教学目的,有步骤,有重点。

  3、备课尽量做到结合实际情况,通过典型案例分析增强学员操作能力。

  4、在教师独立钻研教材的基础上,有计划地组织必要的集体备课,以完成各知识的衔接,坚决杜绝无教案授课。

  6、积极推广多媒体教学。广泛收集多媒体教学素材,掌握多媒体课件的制作方法,做好电子教案制作工作。

  五、上课制度

  1、严格执行教学计划,按规定进度授课,不缺课,不随意按课。

  2、上课要讲清基本概念,注意知识的系统性、科学性和完整性,做到层次清楚,深入浅出,便于学员理解和记忆。

  3、贯彻精讲多练的原则,重视案例分析,使学员通过分析案例的办法,提高实际操作能力。

  4、上课必须有教案,不上无准备之课。

  5、课堂教学必须预防缺漏,当堂巩固,注重板书,让学员做好记录,便复习与考试。

  6、做好学员的上课考勤工作。

  7、正确操作多媒体教学设备,爱护好教学仪器设备。

中小学教师管理规章制度细则 篇2

  一、教师不得打骂学生,要尊重学生,爱护学生,为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尽心尽责。如发现有教师无视学生的权益并对学生造成伤害的,我们将做出解聘处理,并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二、所有教师必须认真负责,对学生负责,对家长负责,对自己作为一名教师的职业负责。课前认真备课,让自己的每一堂课内容充实、生动有趣、秩序井然。课后认真做好学生的辅导工作,做学生的朋友!

  三、上班不迟到,不无故缺课,有事要离开的必须向主管人员写出书面请假条并征得同意后方可离开,并对自己请假期间的课程做出适当的安排。

  四、教师在工作过程中要积极配合,发挥整个团体的集体力量,更好地搞好辅导班的管理工作,提高教学效果。

  五、值日教师要尽全力做好当天的值日工作和学生的出勤情况,确保学生安全,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

  六、教师在任何时候都要把学生的安全和自身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对学生负责的同时也要对自己的安全高度警惕。在整个辅导班期间任何教师在课间不得让学生搞危险性较大的活动。

  七、所有教师要在工作和生活中相互帮助,相互体谅,为共建和谐高效的教师团队而努力。

学校教师管理制度细则 篇3

一、骨干教师的管理和使用

  1、成立骨干教师管理、考核小组。在“十一五”期间,我校骨干教师人数应达到教师总数的10%。建立和完善骨干教师业务档案。

  2、让骨干教师承担起本地教师培训、校本培训、新教师培训的重任。

二、骨干教师职责:

  1、模范遵守《新时期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关心爱护学生,为人师表。

  2、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

  3、学习与实践各学科新课程标准,运用科学的理论指导教学,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为重点,认真上好每一堂课。

  4、积极承担和上好学校的示范课、公开课、观摩课。

  5、自觉带头参加继教培训与教育教学研究,每学期撰写一篇以上教育教学论文或经验总结。在县级以上刊物发表交流。

三、骨干教师的培训与管理

  培训: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立足本校,在职为主,相对集中的原则。

  管理:建立骨干教师档案,定期进行考核评估,不断完善骨干教师队伍建设。

四、骨干教师待遇

  对本校教育教学工作做出一定的贡献,学校应给予一定的补助,外出参加培训学习,学校应根据出差标准给予报销。学校征订优秀期刊辅助学习。

五、骨干教师考核

  坚持一年一考核,对认真履行职责的优秀骨干教师,将逐步培养成为学科带头人。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骨干教师,任期内参训不积极,取消骨干教师资格。

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篇4

  为了进一步完善学校的内部管理,更好地落实学校的教育教学常规,调动全体教师做好本职工作的积极性,根据区教办关于“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执行力”的文件精神和学校相关规定要求,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出勤管理

  1.每月迟到累计三次,扣除全勤奖(70元)的50%,超过三次扣完当月全勤奖;

  2.杜绝无故旷工和误课现象,如有,扣发当月全勤奖;

  3.请病、事假半天可口头向学校行政请假,不用写假条,离校需在保安室备案;

  4.请病、事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要交书面假条,领导批准签字后交办公室,课程原则上自己解决,如需质量室安排代课,请假人支付每节代课费10元;

  5.请病、事假超过三天,要上级审批,请病假须提交区级以上的医院证明,并有书面假条,扣发当月全勤奖,再按市文件要求执行;

  6.教师公假或因公出差,需自行调上50%的课程,其余课程学校安排教师代课;

  7.婚假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二、职责管理

  1.按周一、三、五为正班主任,周二、四为副班主任的安排负责早餐、午餐看班的工作。请假、出差由同班老师负责;

  2.预备铃响后到课室候课,正式铃响后必须开始上课,上课时间严禁接听电话以及坐着授课(特殊情况必须先上报);

  3.早读、写字课教师准时到位,下午第一节课的老师负责写字课巡查,不巡查(坐着)属不达标;

  4.下午放学最后一节课的老师负责整理队伍,并按要求把队伍带到指定的地方;

  5.值日的老师必须7:20分到校,负责每天的值日工作(校车、课间巡查、午休巡查、打饭纪律等)。

  以上各项未达标,每次按一节代课费标准扣除。

  6.全校性检查(如板报检查、课室、功能室卫生检查、图书角检查、课室文化布置检查等),按检查的时间、标准严格执行,并公示检查情况,凡不合格按第一负责人100元,第二负责人50元扣除;

  7、教师应主动参与科组、学校、区级以上活动,凡无故不参加扣除本月的常规考核津贴(400元)的50%,并取消期末评优评先资格;

  8.在校级以上的调研、展示、目标评估、等级评估等活动中担任现场课,评为优秀等级的奖励200元;不达标扣200元,并且均要求进行一次校内抽听课,过关才能达标。

三、师德管理

  1.严禁出现体罚以及变相体罚学生的情况,如发现一次在该教师本月的德育津贴(200元)中扣50%。情节严重记教学事故一次并扣除本月的德育津贴(200元);造成学生致伤、致残、致死等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2.严禁以各种名义参加或者举办有偿家教或培训补习,违者按上级有关文件处理。

  3.禁止向学生推销或代为统一购买除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核准以外的教辅资料,违者按上级有关文件处理。

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篇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外籍教师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法律、法规,尊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族感情,互敬互谅,友好合作,和平共处。

  第二条外籍教师应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籍人员、外国专家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居留工作及出入境等手续。

  第三条外籍教师要自觉遵守外事纪律,不得利用工作或外国专家身份之便搜集、盗窃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方面利益的资料和文件。

  第四条受聘在我院的外籍教师首先应对华友好、愿与我院合作。受聘的外籍教师,应有学士以上学位,两年以上相关教学、专业管理工作经验。聘请对象应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在65周岁以下。

  第五条来我院任教的外籍教师必须遵守相关聘用的工作管理制度,服从学院日常工作安排,努力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自觉遵守各项工作纪律,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更不得旷工、旷课。

  第六条我院应尊重外籍教师的个人宗教信仰,但不允许外籍教师在学院任教期间进行传教、宣传宗教和从事与其身份不相符合的工作。

  第七条未经允许,专职外籍教师不得兼任、接收其他企事业单位、学校的任何工作及从事以盈利为目的任何活动。

  第八条 本规定适用于学院的专、兼职外籍教师(含专家)。

  第二章 工作管理

  第九条 我院外籍教师的教学管理主要应由所聘系、部负责,学院外事处和院内其它职能部门给予协助。所聘系、部为外籍教师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单位。各系、部设立外事秘书,与学院外事处共同管理外教工作。

  第十条外籍教师一旦接受聘请并签署合同后即与所聘系、部产生聘用关系,双方相互承担应尽的责任。所聘请外籍教师必须具有合法的工作许可证。专职外籍教师由学院外事处统一为其办理专家证,兼职外籍教师也必须具备我国外专局统一颁发的专家证,方可工作。

  第十一条外籍教师应该努力培养学生的外语应用能力、提升学院的中外合作办学水平,营造学院的中外文化交流氛围。

  第十二条外籍教师的教学时数,一般安排每周14-16节课左右,最多不超过20节课。未经同意,外籍教师不得自行调整课时量。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须事先征得所在系、部同意,报学院教务处和人事处备案。外籍教师如有超工作量,由学院人事处按学院规定或合同规定核发超课时费。

  第十三条外籍教师教学用的教材和教学资料由所在系、部提供。外籍教师应根据选定的教材上课。外籍教师所推荐教材和教学资料,凡符合我国法律规定且有利于教学的,经系、部批准,应尽量采用。

  第十四条外籍教师应按时授课,不得迟到、早退,不得随意调课、缺课。如有特殊情况需调课或停课,须按规定提出申请,办理报批。如因病不能上课,应由相关系、部委托教学秘书填写调课申请单,办理调课手续,并且在病愈后及时安排补课。

  第十五条外籍教师应该按照系、部的教学要求,参加与教学相关的会议。各系、部应及时向外籍教师介绍系、部的教学情况,认真听取并且采纳他们合理的意见。

  第十六条各系、部对外籍教师的教学工作,既要大胆管理,严格要求,又要注意方式方法。鼓励外籍教师用不同的方法进行教学改革。

  第十七条外籍教师必须参加由学院组织、由学生参加的对教师的教学评价。对教学成绩显著的外籍教师,可给予精神与物质奖励。对工作表现不良者,应采取适当方式予以批评,促其改进;对表现恶劣,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可予以解聘。

  第十八条学院或系、部如有大型活动,可以邀请外籍教师参加,并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通知外籍教师。

  第十九条学院内任何部门或教师如因工作或教学需要与外籍教师见面,应事先与外籍教师约定。

  第二十条应尊重外籍教师的宗教信仰,但不准进行宗教宣传活动。在教学中一般性的涉及宗教背景和有关知识的介绍,不应简单地视为宣传宗教。在教学中,如遇有政治观点上的分歧,应区别不同情况和性质,妥善处理。应正面阐明我方观点,予以解释,但注意不要强加于人。对故意攻击、挑衅性的政治问题,应当批驳,并及时向学院外事处和学院主管领导汇报。

  第二十一条我院师生与外籍教师要友好相处,互相尊重,取长补短,加强合作,共同搞好教学工作。学生要勤奋学习,尊重外籍教师,积极配合外籍教师的教学工作,完成他们布置的作业。对外籍教师的意见,应通过主管部门转达,商讨解决办法。参加学习的教师和学生要遵守外事纪律,内外有别,保守党和国家机密。

  第二十二条学院和外籍教师都应认真履行合同,受聘外籍教师合同期满,方可离任。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离校,应首先完成教学任务,由本人提出申请,征得所聘系、部和外事处的同意,方可成行。各相关系、部每学期向学院外事处报备一次外籍教师聘用情况,学期中间外籍教师若有变动,要及时向学院外事处报备。

  第三章 住宿管理

  第二十三条外籍教师住在学院公寓内。学院负责提供其日常生活所需的各种配备。

  第二十四条外籍教师必须遵守公寓管理制度,服从公寓管理人员的安排,房间内设施有问题时,及时通知管理人员解决。

  第二十五条保持公寓楼内安静和正常生活秩序,不得酗酒闹事、斗殴打架,不得大声喧哗或高声播放音响,以免妨碍其他人的休息。

  第二十六条不得在公寓楼内组织任何大型聚会,公寓内如需进行小范围娱乐活动时应该控制时间,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第二十七条不得损坏、拆卸、改装宿舍楼内设备和线路。损坏或遗失公物要赔偿。外籍教师个人的大额现金及贵重物品应存入银行或妥善保存,以免失窃。

  第二十八条遵守防火规定,严防火灾。严禁乱动配电箱、消防器材等,室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酿成火灾者,须赔偿一切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九条外籍教师外出或在外留宿时,需提前2个工作日向学院外事处说明去向、事由和拟定返回时间。返回后需在12小时内向学院外事处登记外出住宿地点并出示车票凭证。如过超过拟定时间返校,需提前电话通知。如发现外出未报住宿登记,公安机关将会进行行政处罚。罚款由外教自付。

  第三十条外籍教师如需出境,需提前15个工作日上报学院外事处,并说明预离境时间、事由。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解释权在学院外事处。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文件同时废止。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二〇一五年三月

学校教育管理制度细则 篇6

  一、指导思想

  按照《湘西自治州中小学教学常规》及其补充规定的要求。全面推行素质教育,落实教学常规,规范教学行为。把素质教育落实到各科教学的各个环节中,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二、教学常规管理机构

  成立“执常”领导小组和“执常”检查小组。

  执常领导小组:组长:校长;成员:校行政人员

  执常检查小组组长:教导主任、副组长:教导副主任

  成员:教务处工作人员

  三、教学常规的实施

(一)课程管理

  1、学校按上级要求开足开齐学科类课程(含试验)

  2、学校按《常规》要求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活动总量,课表由教导处统一编排,每周上课时数达到32课时,任何教师不得随意减课、停课,也不得增加课时,不得占用学生休息时间安排集体补课或上新课。

(二)计划管理

  1、计划分学期制定,包括学校工作计划、教导处的教学、(教务)工作计划、政工处的有关学生思想及安全计划、教研组的教研工作计划、年级组工作计划、班级的班务工作计划、教师的教学(含实验)工作计划、学生辅导计划。

  2、各类计划制定时要一式两份,学期初交年级组审核,再交教导处批准后方可实施,否则作无计划论处。一份存档,一份由教师作工作参考。计划的实施由学校每期不定时检查两次,并做好相应的评价,记录备案,记入教师量化评分。

(三)过程管理

  1、教案撰写要求

① 、教学设计必须依据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确定教学目标,积极利用现代教育技术,充分选择利用校内外教学资源设计教学方案。使之适合于学生的经验、兴趣、知识、水平、理解能力、和其他能力,教案的撰写要求因课而异。

  新授课教案应写出教学目标(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基本要求),重点难点,教学流程的基本设计(包括导入、展开、过渡、学生练习、讨论等活动的安排、学习方法的指导、教学用具的使用、板书的内容、形式和时机、课堂练习、小结等)。复习课教案要与学生的初始学习情况相结合。突出针对性。教案应突出师生互动方案的设计,师生互动方案设计应以学生如何学为中心。

  教学反思是教学过程的必要环节,教师应在对自身教学活动经常进行反思的基础上,撰写教学反思札记(每周不少于一次),提倡撰写预习提纲、布置和指导学生做好课前的预习。

②、提倡超前备课,。以一周为宜。带多头(多科)的教师可以只写一个详案,但余科可写简案。

③、语文科的作文教案及物理、化学、生物科的实验教案提倡分开写。

  2、上课要求及检查制度

①、教师要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关注个体差异。鼓励全体学生充分参与学习,保证课堂上学生参与教学活动的时间。教师要促进学生学习方法的转变,培养学生学会自立、合作、探究的学习方法,与学生共同创造和谐、融洽、平等交流的课堂气氛,形成相互激励、教学相长的师生关系。教师要爱护学生,保护学生的人格尊严,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随意让学生停课。教师要围绕教学目标组织教学内容,展开教学流程,不得随意偏离教学主题。物理、化学、生物要重视实验教学,按课程要求完成实验探究和实践活动。教师教学要尽量使用普通话教学,板书工整,积极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和设备。教态和蔼、自然得体。教师要自觉遵守课堂作息时间,不得提前或推后上下课时间(室外课可提前5分钟下课),课前不得饮酒。不准无教案上课;不准上课时做私事、不准穿背心、拖鞋上课,不准在课堂上吸烟、不准在上课期间随意走出课堂、不准随意上室外课(除体育课外)。教师着装要庄重、朴素、整洁,符合教师职业身份。

②、实验教学要严格按照教材的要求开齐、开足,配备好实验所需的各种器材和药品。摆设规范合理,做到帐物相符,学初有计划,期未有总结。

  3、作业布置与批改要求及检查制度

①、作业布置要适量,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必须布置书面作业,每天的作业总量不得超过90分钟,提倡在课堂内完成。

②、批改作业要细致,应全批全改,不得错改。详细批阅的作文每期不得少于4篇,批阅时应指出错别字,病句,并有适量的建议和鼓励性的批语。

③、发放作业要及时,除作文外,其余作业应在第二天发放。

④、不准搞惩罚性作业。

⑤、“执常”检查小组对教师的作业布置与批改每月检查一次以上,有问题的要限期整改。

  4、辅导要求及检查制度 ,

①、辅导要做到“三确定”、“,一不准”。即确定研究辅导内容:确定辅导对象;确定辅导时间;不准用自习课、课余时间节假日讲授课、集体补课。

②、教师辅导学生要充分利用早晚自习时间,辅导后要作好记录,辅导记录的次数不得少于学校安排的早晚自习节数。辅导应有阶段性总结(一学期不得少于12次)

③、对教师的辅导情况由值周行政及值日教师检查查堂,由“执常”检查小组检查记录,检查是不符合“三确定”、“一不准”,并作为发放辅导津贴及目标管理教师考评的依据。

  5、考查与考试要求及质量分析制度

①、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九科每学期进行期中、期末两次考试,考试内容不超本超纲,过偏过难。考试结束后,成绩分年级分班进行统计,并作好质量分析,提出改进措施。教师所教学科的成绩以应考人数和实考人数两项指标进行统计,并与区、县成绩进行比较排队。

②、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劳技、活动、信息技术等科在期末进行考查

  6、教研活动

  以教科室的相关规定为准。

  7、教学评价。

  学校按常规要求制定科学、符合实际的评价标准,其主要因子有如下几个方面(详见教师教学评价表)

①、教学计划及总结(5%) ②、备课、教案(25%) ③、课堂教学(30%) ④、教学检测(40%)

  四、常规资料检查的时间和内容

  原则上每月检查一次,除备课、作业的布置与批改外,其余一般在月末进行。检查的内容包括:教案、上课、作业的布置与批改、听课笔记、考试与考查、辅导学生记载等。

  五、奖罚制度

  每次检查将教师的各种资料与教师月结构工资及年终考评挂钩,无故缺交的均视为当月无,扣币10元,另扣2分,无故迟交者扣币3元,另扣分。扣币直接从月结构工资中扣除,扣分计入教师月考评分。

  1、备课(教案):教师上课前必须认真备课,写有教案,一个头者必写详案,多头多科者可写一个详案,余科可写简案。教案每缺一节扣币2元,另扣分。原则上教案必须与教学进度统一,在正常情况下,语文每月不得少于12篇,数学、外语每月不得少于15篇,政治、地理、历史、生物每月不得少于7篇,物理、化学每月不得少于10篇;音、体、美、劳、信息每月不得少于3篇(教案按书写篇数算)教案评为甲等,奖励5元/次(特殊情况由教务处成员讨论决定)。

  2、上课:

①、教师无教案上课的,一人一次扣币3元,扣分分:

②、上课迟到、早退一人一次扣币3元,扣分分;(按二道铃声落为计算标准,特殊情况必须与教务处值日人员联系)

③、上课穿背心、拖鞋的,一人一次扣币3元,扣分分;,

④、上课做私事,一人一次扣币3元,扣分分;

⑤、上课不负责任,不管学生纪律,组织教学不力,随意下位,高声喧哗,课堂杂乱无序,影响较坏的,一人一次扣币3元,扣分分。 (以学校行政及教导处抽查为准)

⑥、室外课,教师必须有上下课过程,清点好学生人数,不集合上下课,按早退处理,“放羊”者,作旷教论处。计算机课上学生打游戏或不到机房学习而教师发现不处理者。发现一次扣币3元,另扣分。

  3、听课:每缺一次扣币3元,另扣分,听课笔记不合格视为无。

  4、计划、总结:每缺一次扣币5元,另扣分

  5、辅导记载:每缺一次扣币2元,另扣分。不合格者视为无

  6、教学反思每周一篇,每缺一篇扣币2元,另扣分

  7、作业批改 必须一题一改,全批全改(作文每期不得少于8篇,每缺1篇扣币5元,另扣分,其中4篇必须全批全改,每缺1篇扣币10元,另扣分,并不定期检查,检查时缺作业、缺批改,每次扣币10元、另扣分)

  8、教学质量奖:(1)凡属县级以上或学校每期末举行的统考统阅科目,在全县统计及排名中(以同类学校相比,按实考分算)获得前三名者分别奖所任课教师300、200、100元(此项无统计则放弃);名次在后三名者分别罚所任课教师100、80、60元(此项无统计则放弃)。

(2)凡在全县抽考的科目,在全县统计及排名中(以同类学校相比)获得前三名者分别奖所任课教师150、100、80元(此项无统计则放弃);名次在后二名者分别罚所任课教师50、40元(此项无统计则放弃)。

(3)带专业课按(1)、(2)两条落实,带非专业课同奖罚减半。

  9、室外课 除体育课外,其他课要到教导处打招呼,如同意方可进行,否则,作旷教论处

  10、上课5分钟后未到,算旷教;教师离岗(中途走出教室3分钟)、未经教导处同意相互调课、代课、提前下课都作旷教论处。

  11、实行轮流守课制,原则上分年级、分上午、下午互守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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