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起诉状8篇(民事起诉状房屋租赁)

时间:2022-07-01 13:00:00 综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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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起诉状8篇(民事起诉状房屋租赁)

房屋租赁起诉状1

  上诉人:付__,男,1980年3月生,汉族,江西省上饶市人,

  住址:上饶市上饶县董________廊下23号

  委托代理人:颜开光,同和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13326890135

  被上诉人:彭__,男,1971年1月生,汉族

  现住:东莞市企石镇东____左侧

  上诉人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20xx)东一法民一初字第5476号民事判决书,现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一、判决撤消原审判项二、三、

  二、本案所有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上诉理由:

  鉴于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双方租赁合同并未成立。被上诉人所预收之10000元构成不当得利,应返还。但,原审法院认定上诉人实际使用了案涉房屋一个月,并要求支付租金损失5000元,没有依据,现分述之:

  一、被上诉人无权就案涉房屋向上诉人主张权利。

  1、案涉房屋没有办理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消防许可证,不能用于经营(出租)行为。

  2、被上诉人没有房屋产权证明,不能证明其权利主体资格。

  二、原审法院认定上诉人实际使用了案涉房屋一个月,与事实不符。

  原审法院认为:从20__年12月中旬,到双方20xx年1月12日因争吵报案公安机关介入,“视为原告(上诉人)已实际使用了房屋”、“推断该期间为一个月”没有依据。上诉人并未实际使用案涉房屋。被上诉人在原审《民事反诉状》中也自认:

  1、20__年12月上旬案涉房屋装修后(实际并未完全装修好如楼梯扶手、各室内灶台均未搞好,不适于出租使用),双方还在就租赁合同条款进行磋商中,双方“发生多次争吵”因未能取得一致意见,上诉人已明确提出了不租案涉房屋要求,并要求返还10000元已付现金。因此,在合同磋商中,案涉房屋没有出租出去,这是被上诉人理应承担的合理风险,该风险当然不能由上诉人来承担。

  2、“反诉原告(注:被上诉人)多次电话通知反诉被告(注:上诉人)签订租房合同”之所以“多次”、“电话通知”也足以说明上诉人并未实际使用案涉房屋(因上诉人住常平而非案涉房屋所在之企石镇)。

  三、派出所《证明》不能证明被上诉人已交房给上诉人“实际使用”。

  1、原告出示之派出所《证明》,只能证明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双方协议不成,发生争吵及出警之事实。对发生争吵之具体原因,也即双方民事争议的具体内容并没有认定之法定职权(是法院的职权)。况且,《证明》本身关于上诉人所交10000元是“押金”与事实不符并为讼争双方及原审法院所不确认。

  2、《证明》所证明的被上诉人已于20__年12月上旬交案涉房屋钥匙给上诉人的事实并不为上诉人所确认,又没有相关证据在案佐证,不能作为定案(交钥匙事实)的依据,否则,派出所的《证明》就代替法院对民事诉讼事实的认定了。行政权如能架空国家司法权,司法独立的宪法原则就无从谈起了。

  四、案涉房屋已打出招租广告的事实不能简单地等同于上诉人“实际使用”了。

  因上诉人并没有实际使用案涉房屋,也从未在房屋住过,广告是被上诉人打出的。上诉人虽未反对,但因分歧太大但已明确告知被上诉人不租房了。

  五、被上诉人并没有租金损失。

  案涉房屋有一个月没有租出去,是因房屋未装修好,当然也没有房产证、规划许可证及消防许可证所以不适租。退一步讲,就算案涉房屋适租而未租出,那也是正常的商业风险,是业主理应承受的损失。

  此致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上诉人:

  ____年__月__日

房屋租赁起诉状2

  原告 :_________,性别:____,民族:____,出生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身份证 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 :_________,性别:____,民族:____,出生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诉讼 请求:

  一、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 违约金 共计_________元;

  二、判令被告赔偿原告装修损失_________元;

  三、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营损失_________元;

  四、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 诉讼费用 。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________市房屋租赁合同 》(以下简称租赁合同),被告将坐落于_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庄园______楼的_______房出租给原告,合同约定房屋租赁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计36个月。租金为每月__________元,支付时间分别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付款方式为“一年一付,付十二押一”。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原告向被告交付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房屋租金__________元及押金__________元,并开始装修、营业,装修共花费__________元元。________年____月,在原告忙于其他业务期间,被告擅自解除合同,将房屋租给他人,致使原告原定的业务无法开展。

  在此期间原告多次要求被告继续履行租赁合同,但对方拒不继续履行,对原告的要求置之不理。

  原告与被告签定的合同事实清晰、有效,被告违约事实清楚。请求法院依法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_____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赁起诉状3

  上诉人:

  被上诉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职务:经理

  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新华区人民法院(20xx)新民初字第154号判决书,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一、撤销一审判决第一项,改判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于20xx年6月6日签订的《平顶山市陆顺商贸建材二期协议》无效;

  二、撤销一审法院判决第三项,改判被上诉人双倍返还上诉人房屋租赁定金40000元、被上诉人赔偿上诉人损失900000元;

  三、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上诉理由

  一、一审法院没有对上诉人的反诉请求第一项及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第一项进行确认是错误的。

  一审中,被上诉人诉求第一项为“判令原、被告解除合同关系”,上诉人反诉请求第一项为“确认原被告租赁协议无效”,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均对合同的效力问题提出了请求,这也是一审庭审的争议焦点,故一审法院理应在判决时进行确认,而一审判决却故意回避该核心问题,这是明显违法的!

  二、一审法院认定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订的《平顶山市陆顺商贸建材城二期协议书书》为有效协议,违反了法律的有关规定,该协议应为无效协议。

  1、一审判决第一项要求上诉人向被上诉人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实际上已认可该协议为无效协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而占有使用费也只能在合同无效时才会产生。

  2、20xx年6月6日,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订《平顶山市陆顺商贸建材城二期协议书书》一份。后上诉人依约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修期间,上诉人发现陆顺建材城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被上诉人是否取得上述证件就是本案的关键,20xx年5月26日,平顶山市城乡规划局出具证明显示,陆顺建材城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一审判决中,法院仅以“陆顺公司和陈相刚于20xx年6月6日所签订的《平顶山市陆顺商贸建材城二期协议书》,是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情况下签订的,是各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法法律规定,为有效协议”。本案中依照现有证据,被上诉人并未取得上述证件,故其与上诉人签订的上述协议,因明显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协议。

  三、协议无效,被上诉人应双倍返还上诉人房屋租赁定金40000元。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协议签订后,上诉人向被上诉人交纳了定金两万元。被上诉人作为房屋的出租人,没有尽到法定和约定义务,陆顺建材城迄今仍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安全检查,且《城市房地产经营管理条例》也明确规定,开发商应在工程竣工后,进行规划、人防、消防、质检、供水、供电、供气等专项验收后,验收手续齐全后报市建委备案,须取得《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证》后,方可交付使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而陆顺建材城在不具备上述出租条件情形下,却依然违法出租,明显违反了该法律规定,故其应双倍返还上诉人房屋租赁定金40000元。

  四、因协议无效,上诉人应赔偿被上诉人损失共计900000元。

  上诉人曾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期间共投入装修费用9000000元。根据《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赔偿因合同无效受到的损失,人民法院按照合同法和本司法解释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处理。其中第九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符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已形成符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另,《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没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乙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上诉人依约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因被上诉人所建房证件不全,具有重大过错,才导致租赁合同无效,故被上诉人应赔偿上诉人的全部经济损失900000元。

  综上所述,一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均有错误,恳请二审法院能认真查明事实,正确适用法律,维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纠正一审错判,做出符合客观事实和法律规定的公平、公正裁判!

  此致

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

  ____年__月__日

房屋租赁起诉状4

  民事起诉状

  原告:王××,男,住×市×区×街×号,电话:×

  被告:张××,男,住×市×区×街×号,电话:×

  诉讼请求

  1、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原告租金60307.7元及利息(暂计至20xx年12月,共6个月)。

  2、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原告违约金32000元。

  3、依法判决原告不返还被告保证金32000元。

  4、本案所有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xx年1月29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从20xx年2月5日至20xx年2月5日,月租金16000元,每月5日前交付当月的租金。被告向原告支付两个月租金32000元作为保证金,若被告拖延交租超过5天,原告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保证金。合同同时约定若一方违约,则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32000元。合同签订后,原告体谅被告的困难,曾多次减租给与被告方便,但是被告从20xx年10月开始拖欠原告租金共计60307。7元。原告向被告多次催交租金未果后,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原告于6月8日向被告发出律师函函告被告支付租金,但是,被告至今依然没有支付拖欠的租金。被告的行为显然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只好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具状人:

  20xx年xx月xx日

房屋租赁起诉状5

  原告: xx,男,23岁,汉族,身份证:371xxxxxx地址:xx路xx 号,电话:1562788xxxx

  被告: xx,男,xx岁,汉族,省份证:3728xxxxx,地址:xx路 xx号 电话:15899xxxxx

  诉讼请求:

  1:被告返还原告的房屋保证金1000元。

  2:被告返还原告自20xx年xx月31日始剩余3个月 20天的房屋预付款xxx元。

  3:被告承担整本案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

  xx年xx月xx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xx号楼x单元xx室的房屋租赁合同,被告一次性收取原告6个月房租4200元和保证金1000元,共计5200元。(见证据1.2)

  原告因工作原因不能继续承租此房,原告20xx年一月份开始多次联系被告商议退房事宜,被告多次推拖,直到20xx年1月31日才同意见面,20xx年1月31日被告强行收回原告所有房屋钥匙,并且把原告赶出门外,把门反锁将钥匙带走(见证据3)。原告与被告协商要回钥匙继续租住或退还剩余部分房款和押金,被告坚持不再返还原告钥匙,不再让原告继续租住,不退还任何预付款和押金。被告违反了双方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条款中的第五条和第六条,详情条款见证据1。

  被告在原告合法有效租住期内收走钥匙,强行更改原告的合法租住期限使原告无法继续居住,并且不再退还任何房款和押金,严重影响了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贵院依法作出公正裁决。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1.房屋租赁合同一份。2.房屋押金收据和房租费收据各一份。3.录音

房屋租赁起诉状6

  原告:

  住址:

  被告:

  住址:

  诉讼请求:

  风险提示:

  诉讼请求必须具体﹑明确,该写的一定要写,因为其事关法院审查的范围。但千万不可不加思考地乱要求,如果无相应的证据来支持你的主张,势必遭到败诉的后果,通常还会因此而向法院支付相应的诉讼费。

  另外,诉讼请求应提出具体的数额,不能笼统地说“赔偿原告的一切损失”之类。虽然这是没有争议的,但并不等于在提出诉讼请求时多多益善,比较切合实际的请求数额,不仅可以减收诉讼成本,降低诉讼风险,而且有利于法院的调解和双方当事人的和解,减少讼累。

  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租金______元,违约金_____元,以上共计______元。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风险提示:

  诉状是个利剑,挑起战争。如果没有写好,那么势必倒过来伤到自己。因此,要摆事实,讲明道理,引用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为诉讼请求的合法性提供充足的依据。摆事实,是要把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发生纠纷的原因、经过和现状,特别是双方争议的焦点,实事求是地写清楚。讲道理,是要进行分析,分清是非曲直,明确责任,并援引有关法律条款和政策规定。

  _____年____月____日,原告与被告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定了场地和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约定合同期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赁费为每年______元,并约定租金每半年交纳一次,下半年租金在____月底前交清。合同生效后,被告于_____年前欠交租金_______元,_____年和_____年各欠交租金_____元,累计欠交租金______元。根据合同约定:单方违约由违约方赔偿总租赁额_____%的违约金,因此被告应当支付_____元的违约金(即总租赁额_____元的_____%计_____元)。

  以上款项经原告多次催要,但被告一直拖延不交,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现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_______人民法院

  起诉人: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赁起诉状7

  原告:______,男,__岁,汉族,住所地:辽宁省沈阳市__

  电话:_______

  被告:_____,男,__岁,汉族,住所地:天津市南开区__

  电话:______

  案由:租赁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立即腾出所租赁的房屋;

  2.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___元整;

  3.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____年____月__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因双方对有关约定事项发生异议,于是经双方协商,在____年__月初,对原合同有关条款进行了修改,从新签定了《房屋租赁合同》,原合同作废并已销毁。被告在合同履行期间,违反《房屋租赁合同》第十条第7款(即乙方保证承租甲方的房屋为无明火商业用房使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和政府相关规定,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而给甲方造成的连带损失,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不退还押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和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即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A: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经营的。)的约定,使用明火和进行无照违法经营。____年____月__日,原告向被告送达了《告知书》,要求被告停止使用煤气罐,被告不予理睬,拒不接受。______年____月__日,物业向被告送达了《通知函》,要求被告停止使用煤气罐,被告仍然不予理睬,拒不接受。

  被告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双方的协议约定,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起诉至贵院,恳请贵院能依法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此致

北京市__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

___年__月__日

  附:本诉状副本一份;证据材料五份。

房屋租赁起诉状8

  原告:

  地址:电话:

  法定代表人:刘国某,街道办事处主任。

  委托代理人:胡春才,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律师。

  电话:______

  被告:湖南某学院。地址:长沙市岳麓区。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柒拾万贰仟零肆拾捌元整(702048元)。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__年11月,原告与被告签订了。合同约定了租赁期限和租金标准,同时约定,被告在每学年度开学以后一个月内一次性将公寓租金划拨给原告。然而,在20__—20__学年度开学以后,被告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直到__年12月17日才分两次付清租金,被告迟延履行合同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

  《某某大学生公寓租赁合同》约定:“合同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另一方的直接经济损失。”被告迟延履行合同,应承担由此给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原告要求被告支付逾期付款滞纳金:以实际逾期天数计算,按日加收逾期付款金额3‰的滞纳金,共计人民币柒拾万贰仟零肆拾捌元整(702048元)。被告在__年11月18日支付了198万元(人民币)租金,以9月1日为开学日期计算,逾期49天,应支付滞纳金291060元(人民币);20__年12月17日,支付了178.2万元(人民币)租金,逾期78天,应支付滞纳金410988元,两项合计应支付滞纳金702048元(人民币)。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为此,原告依法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维护原告人的合法权益。

  起诉人:

  __年3月12日

  附件:证据目录

  1、本诉状副本1份

  2、被告身份信息

  3、原告身份证明资料

  4、证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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