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公司管理制度5篇 公司项目管理制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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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司管理制度5篇 公司项目管理制度范本

项目公司管理制度1

  (一)目的及范围

  1、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2、对外签订合同必须以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为宗旨。

  3、合同作为明确合同双方权利的义务的依据,具有法律约束力,故凡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以公司名义与外界发生经济往来的,应当签定合同。

  4、合同采取书面形式,所谓的书面合同指正式合同文本、备忘录、传真、信函、图表等可以以书面形式加以固定的形式。如果因情况紧急,要采取国际流行的电子签名加以确认合同内容的,首先要经公司法人同董事长同意,其后要尽可能地采用上面的提到的几种合同形式加以固定。

  5、本规定所指的合同只包括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合同,不包括劳动合同。

  6、公司发展壮大后,聘请法律顾问,由法律顾问根据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对合同进行动态监督管理,有关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重要事宜由法律顾问对各部门实行指导。

  (二)合同审查程序

  1、部门负责人对合同的真实有效性予以审查。

  2、分管领导对合同的专业技术性、经济性予以审查。

  3、本公司法律代表或法律顾问对合同的严密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核。

  以上人员在认真评审后须在合同上签名,以示承担相应责任。

  (三)合同的批审权限

  合同原则上由法定代表人签订,但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可以由总经理、副总或其他负责人签署。授权方式可以为授权书、电话、传真等。签约人必须持有法人委托书,而且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否则无权签约。

  上述合同在签字之前由顾问律师附签,以说明该合同已经得到了法律上的审查。

  (四)合同订立之前的前期调查

  1、在签订合同之前应当尽可能对对方的以下情况进行了解:

  a、要求对方提供将其主体资格方面的法律文件,如营业执照,重大的交易对象不妨到有关公司登记机关查其登记内容;

  b、交易公司的背景和相关历史;

  c、对交易公司的营运状况进行分析;

  d、对交易公司的信用信誉情况进行了解,如过去是否认真履行了与他人之间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欺诈或不讲信用的行为,是否已卷入与他人的或与国家机关的纠纷;

  e、对交易公司的资信了解,包括是否有房屋还是租用他人房屋、相关财产是否抵押。

  2、所欲签订的合同在经济上的可行性可交由财务部门审核,财务部门有相关建议的,

  可以在合同草拟稿中说明,并由会计签名。

  3、以上情况在签订合同之前应尽可能知晓,如果调查了解的成本过高,可以在将来签订主合同时加入对方保证条款。

  4、经办人员对以上信息的记录或调查的情况将来与合同原件一并入档。

  (五)合同的订立步骤

  1、与外界达成经济往来意向,经协商一致,应订立书面合同。

  2、合同由各级经办人自行拟稿,合同内容包括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酬金、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涉及合同对于适用法律及选用仲裁条款要尽可能选择中国法律及本地范围内仲裁。

  3、在订立合同之前要充分了解对方的状况、目的、双方所处的地位,以采取不同的方案和对策,在对方商谈过程中要从有利于本公司的角度逐次引导。

  4、格式化的合同由经办人按合同纸上的要求填写。

  5、重要合同由法律顾问负责拟稿。

  6、拟稿完毕后,经本部门审核后,交由律师进行法律审查,顾问律师根据法律对合同稿审核并签署意见,之后交由经办人按合同签订权限报相关负责人签订。合同签订内容,如涉及公司内部其他部门的,须事先协调。

  7、法律顾问对合同稿提出意见的、则向经办人说明情况并退回。经办人要求通过的、但法律顾问仍持保留意见的,经办人可以根据层级上报到上级管理人员,并由该管理人员对合同进行再次审查。

  a)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对重要合同和有争议合同予以审核并具有终审权。

  (六)合同的执行

  1、合同在签订之后,原则上整个过程应当由经办人负责全过程的执行,经办人员要做到

  对合同的内容、每一个细节要有充分的了解。须密切关注合同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

  2、当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任何新的重大的事实情况时,经办人应及时汇报并及时征求律师的意见,以寻求对策。

  3、合同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人员变动的,如该人员只是在公司内部变动,则由该经办人员继续负责,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由原经办人向新经办人完全、充分说明合同执行的整个情况,环节,交接相关资料。新经办人不了解的地方,原经办人要负责说明。

  4、如原经办人离开公司的,要由其将合同执行的全部资料交接下来,并充分说明整个合同的执行情况,经该业务部门确认无误的,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5、合同执行完毕后,相关资料由经办人及时交档案保管部门入档。经办人要对入档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七)变更和解除

  1、因不可抗力或其它原因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妥善处理。

  2、变更、解除合同必须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必须维护公司合法利益。

  3、变更、解除合同的程序与审批程序相同。合同经过签证或公证者,须到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或经公证处重新公证。

  4、变更、解除合同一律采用书面形式。

  5、变更、解除合同前仍应严格履行原合同。

  6、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受损的,除法律允许免负责任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

  (八)纠纷处理

  1、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与对方发生纠纷,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妥善处理。

  2、合同纠纷原则上由承办部门负责处理。涉及内部多个单位的,可以协商或由公司确定一个部门牵头负责处理。

  3、合同处理应在双方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解决争议。

  (九)入档管理

  1、合同签章生效后,正本由档案保管部门归档,合同有关的业务资料由相关的业务部门保管复印件,原件有富余的也可持有一份原件。

  2、合同作为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重要法律依据和公司内部明确职责的凭证,有关人员应保守合同秘密,并及时按机密程度专门归档。

  3、档案保管人员应妥善保管与合同有关的资料,包括与之有关的文书、图表、传真件以及相关单证等。

  4、以上资料不得随意改动、弃置、销毁、遗失。

  5、档案保管人员要定期检查已执行完毕但未归档的合同及相关文件。

  (十)责任

  1、未按合同管理办法所定标准程序所签订的合同,一律无效,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签约人承担。

  2、未及时汇报情况和遗失合同有关资料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追究其经济和行政责任。

  3、因疏忽大意、不负责任导致所签合同损害公司利益的,按合同金额的20―60%赔偿公司损失,并给予降级处分和500―5000元/次的罚款;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的,除赔偿损失外,予以除名。

  4、在合同签订和履行中假公济私、谋取私利者,按合同金额的50―100%赔偿公司损失,并以开除论处。除赔偿损失外,触犯刑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因个人原因,未能及时检查合同履行情况,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给予责任人降级处分和1000―10000元的罚款。

  (十一)其他

  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可根据新情况由公司作出另行规定。

项目公司管理制度2

  为了每个职工的身体健康,创造一个舒适的工作环境,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结合本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一经发现一律罚款50元。

  2、生活垃圾,剩菜剩饭应倒在指定地点,违者罚款2~10元/次。

  3、厕所做到专人清洗,每天不少于两次,同时经常喷药,消灭蚊蝇。

  4、办公室、职工宿舍、食堂及时清扫,棉被等物品须拆叠,堆放整齐,做到窗明地净。

  5、各工种材料,成品及半成品,构件应整齐堆放,并堆放到指定地点,不服从管理,乱堆放没有做好落手清的班组,罚工种负责人每次20-100元。

  6、由炊事员清扫,排通食堂边的污水沟,保证污水外排通畅。

  7、每个职工必须爱护公物,保护建筑成品,不浪费建筑材料。

  8、泥工落地灰,木工扣件模板钢管、钢筋工成品钢筋等,随清、随收,做到建筑物内外清洁。

  9、由项目部每半月一次组织有关人员对场容场貌、卫生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出来的问题必须'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无条件地完成整改。

项目公司管理制度3

  一、负责管理处各项款费的收取工作;在业务上接受财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保证做到日清月结,账表相符,钱据相符,对拖欠款费应及时催收,使费用收缴率达到规定标准以上。

  二、熟悉管辖区内的单元户数、面积,以及管理费、水电费等收费标准的计算方法,收缴各种管理费并开具发票及收据,做好收费的统计、核算、流入工作,做到及时,准确无误,不重不漏。

  三、严格执行收费制度,对缴费情况随时进行统计,定期向主任汇报;对拖欠款费的`业主,及时以电话联系、上门催收等方式使拖欠款尽早收回。

  四、熟练计算机运用和操作,做好现金日记帐和台帐。

  五、负责管理处固定资产和物资的登记工作。

  六、负责做好考勤工作,核实各班组上交考勤和加班记录,并上报项目区域。

  七、完成上级分派的其他工作任务。

项目公司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成本管理,规范工程项目成本管理行为,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成本管理的原则是:开源与节流相结合;全员、全过程地动态管理;实行'标价分离'和项目成本核算制;责权利相结合等。

  第三条项目经理部为工程项目成本管理责任中心,项目经理对工程从开工到竣工的全过程成本管理及其经济效果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项目成本管理实行全额承包责任制和成本核算制,应根据《中建三局项目全额承包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由公司(本办法均指'公司或分公司')和项目经理部共同测算项目经理部的工程承包收入(或承包基数,下同),经双方认可后以责任书的形式确定。

  第五条项目成本管理的内容包括成本预测与计划、成本实施、成本核算、成本分析和经济活动分析、成本责任考核、工程款回收管理以及成本管理数据库的建设等。

  第六条项目成本核算制一律采用制造成本法或责任成本法,即项目经理部只管理和核算承包范围内的成本盈亏情况,分公司汇总核算全部的工程成本。

  第七条项目成本核算制包括预算成本(责任成本)、实际成本核算,两项成本的计算口径应保持一致。

  第八条公司在项目成本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

  1、制定各项生产要素内部结算价格和劳务分包、材料采购等招标制度,建立内部模拟市场;

  2、及时测算、调整项目承包收入,明确项目责任成本目标;

  3、核定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和范围,协助项目催收工程款;

  4、审核项目奖金发放标准;

  5、管理、合并、汇总核算工程项目全部成本;

  6、规范、检查和指导项目成本管理各项工作;

  7、考核项目经理部的工作业绩;

  8、负责收集项目成本测算资料,建立成本测算数据库。

  9、负责规划、建立公司项目成本核算、资金管理网络系统,逐步实施项目成本核算、资金结算等业务异地零距离管理。

  10、随时掌握市场投标报价情况,根据不同投标报价体系研究、制定项目承包的合理方法与水平。

  第九条公司应建立成本核算制,包括人工费管理及结算制度、限额领料制度、物资盘点和实物计量制度、机械管理及租赁结算办法、费用开支办法、成本考核与奖罚制度、工程验工报量制度等。

  第十条项目经理部应建立成本管理责任体系,主要包括项目各业务部门、岗位及作业层的成本管理责任制。成本管理责任制应有详细的量化责任目标和考核奖罚标准,并实行动态管理。

  第十一条项目各业务系统或业务员的主要成本管理职责为:

  物资员:

  ①建立健全各类材料收发、领用数量金额台帐;

  ②按月编制各类材料的需用量计划和月耗报表,并报成本员;

  ③制订材料费控制目标,严格执行限额领料;

  ④定期对库存物资进行盘点并做好盘点记录,及时将材料库存和耗用情况与成本员核对,做到帐物相符、帐证相符;

  ⑤按月对材料费的节超原因进行分析并提供分析资料;

  ⑥负责零星材料的采购及价款结算的审核工作,严格控制采购价格;

  ⑦各类材料价格、实际消耗等信息数据库的建设。

  生产计划统计员:

  ①建立健全各项生产统计台帐;

  ②按月编制计划工作量;

  ③严格按照施工技术组织措施计划进行施工;

  ④按月编制验工月报,并分析统计报量与结算收入产生差异的具体原因;

  ⑤按月分析生产过程中各环节成本升降的原因,减少施工环节的各种浪费;

  ⑥负责项目生产计划、统计信息数据库的建设。

  机械员:

  ①建立健全机械设备使用台班、金额台帐;

  ②根据月度计划工作量编制机械设备使用计划和控制目标;

  ③合理利用机械设备,减少设备闲置;

  ④提供月度机械费节超原因分析资料;

  ⑤负责机械设备使用情况信息数据库的建设。

  预算员:

  ①编制各项成本费用预算;

  ②配合成本员编制成本控制目标;

  ③及时办理各类中间结算和变更签证、索赔手续;

  ④协助有关人员回收工程款;

  ⑤负责对分包单位及民建队各类款项的结算与审核,及时向成本员提供有关结算资料;

  ⑥配合成本员对成本的节超情况进行认真分析。

  成本员:

  ①建立健全成本核算台帐;

  ②根据有关人员提供的计划资料按月编制成本计划;

  ③按时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及奖金申报,控制非生产性费用的开支;

  ④及时进行成本核算、分析并反馈有关成本信息;

  ⑤组织成本分析及经济活动分析;

  ⑥负责成本核算数据库的建设。

  劳资员:

  ①建立健全人工费耗用明细台帐;

  ②根据月度计划工作量编制人工费需用计划和控制目标报成本员;

  ③监督和审核计划外用工、非生产用工和计时工的开支;

  ④及时办理各项人工费结算,负责人工费结算的审核等工作;

  ⑤按月提供人工费的节超原因分析资料;

  ⑥加强对劳务队伍的管理,协助公司对劳务队伍的招标工作;

  ⑦负责人工费信息数据库的建设。

  技术员:

  ①编制施工技术组织措施计划,优选施工方案;

  ②监督和指导生产人员落实技术组织措施;

  ③应用先进技术,努力降低成本;

  ④负责项目技术应用信息数据库的.建设。

  第十二条除在公司附近且属小型的项目可由公司兼管其成本核算以外,其他项目应有专职成本员。成本员应由业务能力强、政治思想觉悟高、责任心强的财务人员担任,并经过公司审核后才可上岗。

  第二章项目成本计划与控制

  第十三条项目成本计划包括项目总的计划成本、月度或节点计划成本。

  1、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内部承包基数,结合自身实际,编制详细的施工预算和成本控制计划措施,确定项目成本控制总的计划目标。

  2、项目经理部应结合项目工期要求将总计划成本进行分解,并以责任状的形式明确各作业层、各岗位的成本控制计划目标。

  3、项目必须按月编制计划成本,由相关责任部门根据分公司下达的生产计划,编制当月各项成本费用开支计划,成本员进行归集、汇总并根据'本量利'原理测算当月保本点。

  第十四条项目成本控制应按如下基本要求进行:

  1、人工费的控制:原则上应采取招投标办法,主要通过总量控制、单价控制、定额控制和工资含量控制。

  2、材料费的控制:实行'量价分离'原则,即采购环节应严格实行招投标制,使用环节应严格执行限额领料制度;对于没有消耗定额的材料应实行计划管理,按指标进行控制;对零星材料的采购应实行货比三家;应尽量减少材料采进场二次搬运与损耗。另外,现场材料应有收、发、领、退等帐簿记录,并定期盘点、与成本员核对。

  3、机械费的控制:机械设备的使用一律采用内部租赁。因生产急需,内部租赁无法满足生产,可以通过公司向外单位租赁或购置设备,但必须确定合理的租赁台班定额和购买价格。

  项目应

  加强机械设备使用台班的计划管理,减少闲置,提高使用效率。同时,应加强对机械设备维修与保养,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

  4、间接费用的控制:项目应制定有关的规章制度和费用开支范围与标准,做到有计划,有考核。各项费用实行包干,节约有奖,超支罚款。严格执行各项费用开支计划和开支权限。对现场管理人员工资、补贴应严格遵守局工资标准及国家工资含量政策有关规定;发放奖金必须先报奖金发放申报表,经公司(分公司)批准后方可发放。

  5、其他费用的控制:控制材料转运次数,减少材料二次或多次搬运费;合理安排施工,确保冬雨季施工不受影响;注重节约能源,控制施工水、电的使用。

  第十五条项目成本控制必须认真贯彻增收节支、全员控制、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归口管理。

  第十六条项目应成立成本控制跟踪小组,全面负责项目成本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并建立定期成本管理汇报制度。

  第十七条在成本控制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好成本、质量、安全、现场文明施工等之间的关系,力争做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两不误。

  第三章项目成本核算

  第十八条项目成本核算应严格按照《施工企业会计制度》、《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所规定的内容,逐月进行成本核算。

  第十九条成本核算对象、核算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并应与施工项目管理目标成本的界定范围相一致。

  第二十条项目成本核算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真实、准确、及时地反映成本费用的开支情况,不得以暂估成本、计划成本或预算成本代替实际成本。

  第二十一条项目成本核算制应坚持实际形象进度、实际产值、实际成本'三同步'的原则,严格划清成本界限,即划清内部承包合同范围以内的成本与承包合同以外的成本界限,划清已完工程成本与未完施工成本的界限,划清本期成本与下期成本的界限。

  第二十二条项目成本核算的基本程序为:

  1、根据当月统计验工报量按照项目承包合同规定计算项目当月的收入及上交款,编制有关凭证。

  项目当月结算收入=当月统计验工报量x(1-上交比率)

  项目当月应上交款=当月统计验工报量x上交比率

  2、根据当月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等原始凭证,归集各项成本费用,编制记帐凭证。

  3、计算当月应分摊和计提的有关费用,编制相关凭证。

  4、结转已完工程实际成本。

  5、结转损益,计算工程结算利润。

  6、编制工程成本表。

  第二十三条工程结算收入的确认与入帐依据:

  1、必须以实际收到的现款或发包单位签字认可的验工月报,或监理等中介机构同意并保证监督执行的有关资料为收入实现和入帐的依据。

  2、工程项目现场临时签证、设计变更等收入必须以发包方签字认可的价款列入工程结算收入,并根据内部承包合同的规定调整项目承包价格。

  3、确实无法满足上述条件的,应由生产部门提供详细的验工月报,并经预算负责人、生产负责人和项目经理签字以后,作为收入的入帐依据,严禁冒报、虚报或瞒报实际产值。若发现以前月份所报产值与实际存在差异,应及时予以调整,并详细说明原因。

  4、工期奖应以实际收到的现款作为收入依据,并按照内部承包合同规定的分成比例计算项目工程结算收入。

  第二十四条项目实际成本核算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成本开支范围和费用开支标准的规定,正确计算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正确计算已完工程和未完工程成本。

  第二十五条项目有关人员应按月办理分包单位工程价款、人工费、机械租赁费等结算工作,成本员必须以有关人员提供的结算单据作为成本核算依据,没有相关人员提供的有效结算依据或书面签字资料,成本员不得随意估算成本。

  第二十六条项目应按月编制成本报表,提供成本分析资料。

  第四章项目成本分析与考核

  第二十七条成本分析应按照'量价分离'的原则,采用对比分析等方法,对实际工程量与预算工程量、实际消耗量与预算消耗量、实际价格与采购价格(或预算价格)、各种费用实际发生额与计划发生额等进行对比分析。

  第二十八条项目成本分析应按月进行,成本员应分别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等量差节约、价差节约及其原因情况进行详细细分析,编制成本分析资料。

  第二十九条项目经理应根据成本分析资料,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并将分析结果形成文件资料予以保存,为今后成本偏差的纠正与预防、成本控制方法的改进、制定下步成本控制对策与措施以及成本考核等提供依据。

  第三十条项目成本考核按阶段可分为节点考核和竣工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1、节点考核主要根据全额承包责任书的有关内容,对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成本目标完成情况按月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发放当月奖金或岗薪的主要依据。

  2、竣工考核按如下步骤进行:

  ①项目竣工验收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办理竣工结算,确定工程最终造价。工程最终造价确定后,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划分并结算项目承包成本收入。

  ②整理汇总有关成本核算资料,并将工程自开工至竣工后的预算承包收入和实际总成本进行汇总。同时,填写项目承包兑现各项指标完成情况,报经有关部门审核。

  ③以书面形式申请对该项目进行经济责任承包的考核与兑现。

  ④公司成立审计小组,对项目承包收入、各项成本费用及债权债务进行核实以后,确定项目承包实际成本及成本降低率,起草审计报告,提交分公司经理审定。

  ⑤审核完毕后,分公司根据承包合同视不同情况予以兑现。

  第三十一条成本考核应分层进行,即公司考核项目,项目考核岗位及作业层,项目对公司有关职能部门也应进行考核。

  1、公司对项目考核的主要内容是:

  (1)成本管理基础资料的编制及上报情况;

  (2)各项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情况及其真实性;

  (3)综合指标的完成情况;

  (4)工程款的回收情况;

  (5)上交款的完成情况(必须全额完成上交)等。

  2、项目对岗位及作业层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各项基础工作的完成情况及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情况。

  3、项目对公司有关职能部门的考核主要是考核公司职能部门在成本管理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与义务是否落实。

  第五章'三边'工程成本管理

  第三十二条'三边'工程的成本管理除在项目承包基数测算上有所不同外,其他管理要求与一般工程项目一致,依然按照本办法的要求进行核算和管理。

  第三十三条'三边'工程承包基数的测算可采取

  以下两种方法:

  1、参照公司同类型工程,暂定项目承包基数和上缴比例。

  2、参照社会平均水平,根据施工方案暂定项目承包基数和上缴比例。

  第三十四条根据上述方法暂定的承包基数和上缴比例,公司与项目签定内部全额承包责任书。一旦工程图纸齐备或节点图纸齐备,公司应及时编制工程预算,并按承包基数测算的有关要求,重新确定项目承包基数和上缴比例,并对前后测算结果之间的差异部分签定有关补充责任书。

  第三十五条对工程量较大的三边'工程,为便于项目成本管理、核算与考核,公司可实行分段(地下室、主体、装修,下同)承包、审计与兑现,项目也可实行分段施工、分段核算、分段分析、分段考核兑现。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局内部各土建、安装、装饰工程项目,自20xx年11月12日起开始执行。

项目公司管理制度5

  第一条

  为了更好的对项目进行动态管理,及时准确的掌握各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确保项目汇报工作的落实,特制定《公司项目工作汇报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第二条

  各项目部应指定专人负责项目汇报工作,责任到人。

  第三条

  项目工作汇报分为月汇报和周汇报。各项目部的项目汇报工作负责人应按照本《制度》第四条规定的内容,周汇报在每周周五之前向公司工程部书面汇报,月汇报在每月28号之前向公司工程部书面汇报。第四条

  项目工作汇报的主要内容

  周报内容:

  1、工程进展情况

  2、项目质量、安全控制情况

  3、当前遇到的困难与问题及拟订的解决措施

  4、需要上级有关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

  5、下周工作计划

  6、其他有关事宜。

  月报内容:

  1、进度管理:

  2、安全管理

  3、质量管理

  4、技术管理;

  5、项目资金管理:

  8、劳务工管理

  7、成本管理

  8、项目管理其它方面;

  9、目前项目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需要上级协调解决的问题。

  第五条

  项目工作汇报正式文本应以A4纸张打印,需要项目经理和汇报负责人签字,书面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于每月月底日前报集团公司工程技术部以便存档备查。质量目标为创优的工程同时要上报当月所拍摄的影像资料电子文件。

  第六条

  各项目部在进行项目工作汇报时,应对汇报的真实性、可靠性、准确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隐瞒真相。公司工程部将不定期对各项目进行检查,如汇报情况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工程部将上报集团公司有关领导视情节及后果轻重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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