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教育管理制度8篇 健康教育工作管理制度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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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教育管理制度8篇 健康教育工作管理制度主要内容

健康教育管理制度1

  为了加强调整充实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基础进一步完善健康教育水平上新台阶,特别健康教育工作逐步上正轨,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学习有关健康教育、讲座和健康教育宣传每年不少于12次。

  二、要有针对性。根据不同的宣传对象,不同时间、季节、地点,宣传群众最为关心的卫生问题。

  三、充分发挥健康教育网络的.作用,及时了解群众的健康动态,有针对性地进行卫生防疫宣传,不断提高市民的健康保护意识。

  四、要注意科学性。宣传的内容要实事求是的反映客观现象,要有科学根据。

  五、要注意思想性和实用性。有正确的思想指导,对群众中存在的医学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法,才能收到最好的宣传效果。

  六、定期召开本社区健康教育工作会议,学习传达上级 有关精神,定期在社区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的服务活动、健康知识咨询活动。

  七、开展有利于身体健康的各种文体活动。

健康教育管理制度2

  一、学校健康教育制度

  1、学校要成立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确保班班开课、人人有书,做到有课时、有课本、有教案、有考核、有评价。

  2、宣传个人卫生、环境卫生、心理卫生、青春期卫生等有关常识。

  3、结合季节特点进行健康知识宣传,学校、班级设卫生宣传栏(角),定期刊登有关卫生的知识。

  4、宣传形式力争丰富多彩。每季度出黑板报1至2期,每月广播播1至2次;健康教育课高一每周2节、高二、高三每周1节,还可以借助宣传单、宣传画、幻灯片、录象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

  5、做好学校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使常见病的患病率逐年下降。

  6、对学校发生的传染病要“管起来”,及时上报有关部门领导。同时尊医嘱对患者隔离或休学。

  二、学生健康教育制度

  1、定时作息,每天学习与课外活动时间不超过八小时,课外作业量不超过国家教委和省教委的'规定,保证学生睡眠不少于八小时。

  2、自觉养成坐正、立直的良好习惯。

  3、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努力做到“六勤”、“六不”。

  勤刷牙、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澡、勤洗衣、勤晒被褥,不喝生水,不吃不洁变质食物,不吸烟饮洒,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瓜皮果壳纸屑杂物。

  4、保护视力,做到“五要”、“五不要”。

  5、不用手指沾唾液翻课本,不把笔衔在嘴里。

  6、饭前,饭后要洗手。

  7、饭前,饭后不做剧烈活动。

  8、认真上好健康教育课,学习一定的健康教育知识,知晓率达到100%,行为形成率达到95%以上。

  三、教师健康教育制度

  1、衣着整洁、仪表端庄、公共场合不准穿拖鞋、平脚短裤、背心。

  2、上课时不对着学生咳嗽、打喷嚏,不抽烟,不与学生口对口近距离讲话。

  3、保持教室门窗玻璃齐全,窗明几净,墙壁无污迹、灰尘,地面无纸屑、杂物,课桌椅排列整齐。

  4、加强体育锻炼,增强身体素质,注意饮食,预防疾病。

  5、积极响应计划生育号召,做好晚婚晚育、避孕工作。

  6、认真学习市民健康教育知识,遵守社会公德,健康教育知晓率达到95%,行为形成率达到90%。

  7、健康教育课教研组长每期期初要制定好本期的教学计划、教研计划,并督促每位任课教师严格按计划实施教学。

健康教育管理制度3

  良好的心理素质是人的全面素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心理健康教育是提高中小学生心理素质的教育,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中小学生正处在身心发展的重要时期,随着生理、心理的`发育和发展、社会阅历的扩展及思维方式的变化,特别是面对社会竞争的压力,他们在学习、生活、人际交往、升学就业和自我意识等方面,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心理困惑或问题。因此,在中小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是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是推进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相关制度如下:

  一、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要立足教育,重在指导,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保证心理健康教育的实践性与实效性。为此,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根据学生心理发展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有针对性地实施教育;

  2.面向全体学生,通过普遍开展教育活动,使学生对心理健康教育有积极的认识,使心理素质逐步得到提高;关注个别差异,根据不同学生的不同需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和辅导,提高他们的心理健康水平;

  3.尊重学生,以学生为主体,充分启发和调动学生的积极性。积极做到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性与针对性相结合;面向全体学生与关注个别差异相结合;

  4.尊重、理解与真诚同感相结合;预防、矫治和发展相结合;教师的科学辅导与学生的主动参与相结合;助人与自助相结合。

  二、开设心理健康选修课、活动课或专题讲座。普及心理健康科学常识,帮助学生掌握一般的心理保健知识,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个别咨询与辅导。开设心理咨询室(或心理辅导室)进行个别辅导,对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出现的问题给予直接的指导,排解心理困扰,并对有关的心理行为问题进行诊断、矫治的有效途径。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逐步建立在校长领导下,以班主任和专兼职心理辅导教师为骨干,全体教师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制。

  五、辅导员明确职责和要求,严格遵守对学生的心理问题进行保密。

健康教育管理制度4

  为了保证学校健康教育工作正常有序、扎实地开展,提高全校师生身体素质,以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建立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健全工作网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健康教育工作。

  二、制定全校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并对健康教育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考核考查,确保计划落到实处。

  三、学校实行健康教育责任制。各处室、年级组、班主任对所属的师生健康教育工作负责,要求认真做好健康教育,学校教科处、医务室和心理咨询室负责健康教育的.具体业务指导。

  四、坚持预防为主,防患未然的方针。总务处负责督促食堂加强饮食卫生宣传,监督餐饮卫生,杜绝饮食性疾病。医务室要加强季节性疾病、突发性疾病、常见性疾病的卫生宣传,普及防病知识,增强防范意识。

  五、健康教育包括生理卫生教育、青春期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卫生保健教育,要利用黑板报、广播站、宣传橱窗、《心之语》报刊宣传健康、卫生知识,努力提高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卫生习惯形成率。

  六、各部门要积极探索健康教育的新方法、新途径、新经验,保证健康教育扎实有效地开展。

  七、做好健康教育资料积累和整理工作。

健康教育管理制度5

  一、健康教育组织

  由高级责任护士以上的人员负责实施。

  二、健康教育内容

  1、住院病人健康教育内容主要包括:

  (1)介绍医院规章制度:如查房时间、探视制度、陪床制度、膳食制度等。

  (2)介绍病室环境:作息时间、卫生间使用、贵重物品的保管及安全注意事项、呼叫器的使用等。

  (3)相关疾病知识宣教:相关检查、治疗、用药知识指导,手术前后知识宣教、自我护理知识和出院健康指导。

  2、门诊病人健康教育内容主要包括:一般指导(休养环境、良好心态、适当锻炼、营养饮食、伤口观察及就诊、医生复查等)、专科指导、个体指导。

  三、健康教育形式

  1、个别指导:在护理查房时,由高级责任护士结合病情、家庭情况和生活条件进行具体指导。

  2、集体讲解:确定主题。门诊利用病人候诊时间,病房则根据工作情况及病人作息制度选择时间进行集体讲解。讲解同时可配合幻灯、模型、图片等,以加深印象。

  3、文字宣传: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编写短文、图画或诗词等,标题要醒目,内容要通俗易懂。

  4、座谈会:在病人病情允许的情况下,护理人员组织病人对主题进行讨论并回答病人提出的问题。

  5、展览:如图片或实物展览,内容应定期更换。

  6、视听教材:利用幻灯、投影、录像、广播等视听设备在候诊大厅及住院病人活动区域进行宣教。

  四、健康教育流程

  1、评估健康教育对象的学习需要及接受能力。

  2、制订相适应的.目标。

  3、拟定适宜的健康教育内容。

  4、根据教育对象选择健康教育的形式。

  5、实施健康教育计划。

  6、对健康教育结果进行评价。

  7、有针对性派发宣传资料。

健康教育管理制度6

  为了保证学校健康教育工作正常有序、扎实高效的运行,保证全体师生员工有强健的体魄、良好的心态投入到学习和工作中去,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 成立健康教育领导小组,校长担任组长,主管校长要熟悉此项工作和政策法规,配备专(兼)职校医一名。制定全校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并对健康教育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考核考查,确保计划落到实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第二条 学校实行健康教育责任制。各处室对所属本部门的.师生健康教育工作负责,要严格按照学校的计划要求认真做好健康教育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定期分析研究本部门的健康教育情况并及时报告学校。医务室对健康教育做具体业务指导。

  第三条 坚持预防为主,防患未然的方针。膳食科负责督促食堂加强饮食卫生宣传,监督餐饮卫生,杜绝饮食性疾病卫生宣传。后勤、医务室要加强季节性疾病、突发性疾病、常见性疾病的卫生宣传,普及防病知识,增强防范意识。

  第四条 健康教育包括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两个主要部分,必须同时进行,不可厚此薄彼。教务处要定期检查教师教案。

  第五条 定期组织学生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利用班会学习和巩固健康知识。

  第六条 尽快完善学校心理咨询室,正常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指导。

  第七条 各部门要积极探索健康教育的新方法、新途径、新经验,保证健康教育扎实有效地开展,每学期结束前要进行总结,并书面上报学校。

健康教育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使公司职员得到必要的职业安全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规范公司相关的教育培训流程,确保职工职业安全健康素质和意识得到逐步提高,防范安全事故,减少职业伤害,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班组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

  安全技术部、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和指导各类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的执行,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与实施相关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用人部门负责实施部门各级人员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

  第二章各级管理人员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

  公司主要负责人(含各部门经理)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三)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四)职业危害及预防措施;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它需要培训职业安全健康知识。

  第五条科长级(生产调度)管理干部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与本部门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

  (二)本部门及本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三)本部门主要危险因素及其识别方法、预防控制措施和机电、燃爆、消防常识。

  (四)本部门工艺流程中主要的职业危害及预防措施;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它需要培训的职业安全健康知识。

  第六条工段长、班组长级管理人员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与本部门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

  (二)本工段班组及本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三)本工段班组主要危险因素及其识别方法、预防控制措施和机电、燃爆、消防常识;

  (四)本工段、班组工艺流程中主要的职业危害及预防措施;

  (五)人身安全、火灾事故应急措施、报告、调查处理办法。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八)其它需要培训的职业安全健康知识。

  第七条公司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三)安全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四)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八条各级管理人员安全健康教育培训学时的规定:

  (一)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二)科长级(调度)管理人员初次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学时。

  (三)所有的工段长、班组长级管理人员初次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学时。

  第九条公司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应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认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培训合格后由培训机构发给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

  第三章一般员工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

  公司新入职员工,在上岗前必须经公司、部门、班组三级职业安全健康培训教育。

  第十一条公司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

  (二)通用技术、劳动卫生、安全文化知识;

  (三)本企业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四)事故案例和预防事故措施;

  (五)消防知识等。

  第十二条部门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本部门劳动安全卫生状况、生产特点和安全生产制度、劳动纪律;

  (二)本部门危险控制点(区域)、危险因素、有害因素的防护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项;

  (三)本部门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处理措施;

  (四)本部门具体消防知识。

  第十三条班组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内容应包括:

  (一)班组生产特点、有害因素、危险点、设备状况及安全健康防护措施、消防设施维护和使用;

  (二)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安全责任;

  (三)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工具和安全文明生产的要求;

  (四)实际安全操作示范及训练;

  (五)有关事故案例等。

  第十四条部门内换岗(指同工种)的人员、跨部门换岗及所有变换工种人员、因事假、产假或其他原因离岗3个月以上重新上岗的员工,在上岗作业前必须接受部门和班组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

  第十五条工伤员工治疗康复后,重新上岗时必须接受部门级和班组级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

  第十六条从事“四新”作业的人员,在上岗前必须接受“四新”项目的特性和安全操作等注意事项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

  第十七条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范围和培训考核管理办法规定见《特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四章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培训组织的实施

  第十八条各级管理人员职业安全健康教育的初次培训、年度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统筹安排,安全技术部协同实施。

  第十九条新入职员工三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的实施:

  (一)新员工公司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按照《新入职员工公司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教材》内容培训,培训学时不得少于2小时。

  (二)新员工部门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由新员工所在部门、安全技术部联合组织实施,按照部门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内容进行培训,培训学时不得少于2小时。

  (三)新员工班组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由新员工所在班组长负责实施,按照班组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内容进行培训,培训学时不得少于2天。新员工的班组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除了经班长教育培训外,还必须实施“以师带徒”制,每位新员工在上岗前必须由师傅进行现场实操培训,直到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四)新员工三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中各级培训负责人应对新员工进行书面或口头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填写在新员工《员工入职三级培训教育记录表》上,具体要求请见附件一。

  第二十条对于各部门内部转岗的员工,各部门应参照公司三级培训制度和要求,建立相应的转岗教育培训规定,保障转岗人员的操作技能培训与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得到有效落实。

  第二十一条跨部门调岗的员工,经人力资源部培训完毕后,由人力资源部通知接受部门,由用人部门和安全技术部联合组织部门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并填写《转岗培训记录表》,经培训合格后,再由所在班组的班长对其进行班组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

  第二十二条工伤复工人员治疗康复后,应经过安全技术部对其进行复工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对其进行复工培训的负责人要在《工伤员工复工通知书》(见附件二)上记录培训内容。

  第二十三条工艺工装部主要负责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等“四新”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工作。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对于新员工的三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效果,由人力资源部、安全技术部每季度进行抽查,主要对新员工培训效果及培训记录进行抽查。

  第二十五条对于工伤员工复工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与跨部门调动人员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效果,由人力资源部、安全技术部每季度对受教育者进行抽查,主要是了解受教育者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的有效性。

  第二十六条对于其它各类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情况,由人力资源部、安全技术部按年度对其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情况进行抽查,主要是了解受教育者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的有效性、档案的完整性或再培训学时是否到达本制度要求等进行检查。

  第六章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七条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情况与其它安全生产指标同时考核,其考核情况将作为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第二十八条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流于形式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记录不完整,或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学时未达到要求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九条对于认真开展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并在防止安全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部门和有关人员给予表彰与奖励。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规定解释权属人力资源部、安全技术部。

  第三十一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二条附件

  略。

健康教育管理制度8

  一、领导机制:

  我校实行三级管理领导机制:校级管理(校长直接分管)、学段管理(德育处、专兼职心理教师、中层介入)、班级管理(班主任及任课教师直接管理及教学渗透)。

  我校建立了由校领导牵头,德育教导、教学教导、大队辅导员、心理辅导员、各科大组长等人员组成的领导小组。心理健康教育管理及领导机构健全,职责明确,运行有效。定期举办研讨,有记录。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保障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管理机构:

  (一)组织架构图

  (二)架构图各部门职责说明

  校长:

  1、统筹规划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发展目标和方向;

  2、统筹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3、确定专兼职心理辅导老师合适人选;

  4、出席并指导有关心理健康教育的重大会议。

  德育处:

  1、在校长室的统一安排下,协助及督导各年级、各班主任做好班级活动中的学生心理辅导工作;

  2、参与心理辅导室制订学生心理辅导工作计划;

  3、会同心理辅导室实施学生行为困扰等问题的调查与处理;

  4、会同家委会举办家庭教育指导。

  教导处:

  1、在校长室的统一安排下,协助及督导各任课教师做好学科教学活动中渗透心理辅导的工作;

  2、配合心理辅导计划,调整课程安排,落实心理辅导课的课时、教材等工作;

  3、配合心理辅导计划,做好学生心理及其他测验的课时安排。

  4、安排全体教师及心理辅导专兼职老师培训进修,打造优秀的教师队伍。

  总务处:

  1、确保心理健康教育必要的经费和设备支持;

  2、提供心理健康教育相关的书籍;

  3、协助心理危机干预的现场维护。

  心理辅导室:

  1、制定学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

  2、开展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

  3、开展学生心理辅导工作;

  家委会:

  参与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协助学校开办家长教育专题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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