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制度11篇(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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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制度11篇(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人事管理制度1

  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榕委办74号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等及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与对象

  本单位正式在册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适合本实施方案。

  二、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财政所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依法办事的原则。

  三、岗位设置与结构比例

  岗位总量

  根据市、区编办核准财政所岗位总量为5名,其中管理岗位数1名、专业技术岗位数4名。

  岗位类别及比例

  1、本单位岗位分别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二种类别

  2、根据岗位设置原则,二类岗位的结构比例具体控制标准如下:

  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为岗位总量的80%,管理岗位为岗位总量的`20%。

  岗位等级及结构比例

  1、管理岗位

  管理岗位数1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20%,设置九级1个。

  2、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数4个,占单位岗位总量党的80%,设置细分如下:

  中级岗位为1个,占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比例的25%,九级1个,占中级比例的100%。

  初级岗位为3个,占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比例的75%,其中11级为3个,占初级岗位比例的100%。

  四、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管理岗位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的品行。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技能条件。4、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5、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持有会计职业资格证书,具备九级职员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的品行。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技能条件。4、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业工作。5、具有专科以上学历以及初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持有会计职业资格证书。

  五、岗位聘用办法:

  按照等有关文件以及XX区人事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规定的程序,形式予以聘用。

  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公布岗位: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及具岗位职责、聘用条件;

  申请应聘:应聘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出面应聘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审核:本街道岗位设置工作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考察评议:本街道岗位设置工作组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竞争上岗或考核,确定可直接聘用的岗位人选,报街道领导班子研究决定;

  研究决定:街道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聘用名单;

  结果公示:聘用结果确定后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在公示期间内有异议者,按程序进行复议,确属不当者,将予以重新审核。

  签约上岗:单位法定代表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

  六、组织领导

  1、街道成立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各类各级岗位职级评定人员进行审定。

  2、街道成立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组,负责街道各级各类岗位的申报推荐和初审。

  七、实施步骤:

  五凤街道财政所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总体安排在20xx年6月前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具体分以下几个步骤实施:

  1、20xx年3月—20xx年4月,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广泛听取职工对实施方案的意见,由街道班子讨论通过。

  2、20xx年4月制定岗位说明书,组织聘用工作,签订聘用合同。

  3、20xx年6月前,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经街道办事处审核批准后,上报区人事局认定。

  4、待上级主管部门审定后,以下个月起兑现岗位等级工资。

人事管理制度2

  1.薪酬的含义

  薪酬作为等价交换的结果,包括员工由于为某一组织所作出的杰出贡献而获得的各种经济回报形式。

  根据是否能以金钱来衡量,分为两种类型:经济性报酬和非经济性报酬。经济性报酬:工资,津贴,奖金和各种福利等。非经济性报酬则不能以金钱的形式表现,如参与决策的机会,较大的职业发展空间,良好的工作氛围与工作环境等。

  薪酬≠工资≠报酬,在现代分配制度中,对人力资源实行的是工资制,对人力资本实行的是薪酬制。报酬强调的权利,薪酬强调对等。

  薪酬=岗位工资+年终奖+人力资本持股+职务消费+福利补贴

  2.薪酬的构成:

  基本薪酬:根据员工所具备的工作技能,能力或资历,而向员工支付的稳定性报酬。

  基本薪酬变动取决于三因素:

  1)社会经济发展导致基本生活费用的变化,如通货膨胀;

  2)市场薪酬水平的变化;

  3)技能,能力的增加,或由此引起的职位升迁。

  可变薪酬:根据员工是否达到或超过某一事先确立的绩效标准而浮动的报酬。绩效标准既可以是员工个人绩效也可以是组织绩效或是部门绩效。

  作用:

  1)对于组织提高效率;

  2)实现组织目标;

  3)加强部门协调。

  福利:国家福利和组织自愿福利。我国法定福利项目包括法定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和法定休假等。

  组织自愿福利:企业年金计划,补充的健康保险计划,心理咨询服务,子女教育补助等等。

  3.薪酬的作用

  员工方面:

  1)提供经济保障;

  2)产生激励。

  组织方面:

  1)吸引和留住人才;

  2)控制经营成本。

  社会方面:薪酬构成了全社会的`可支配性收入。薪酬水平的高低决定整个社会的消费水平,直接影响到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如果薪酬分配不公平,则引发社会问题,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4.薪酬设定的主要制约因素

  内部因素:

  1)本单位业务性质与内容;

  2)组织的经营情况与财政实力;

  3)组织管理哲学和企业文化。企业文化是组织分配思想,价值观,目标追求,价值取向和制度的土壤。

  外部因素:

  1)劳动力市场的供需关系与竞争状况;

  2)地区及行业的特点与惯例;

  3)当地生活水平

  4)国家的有关法令和法规。

  5.薪酬管理及主要内容

  薪酬管理服从于企业的经营战略,要为企业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支持;薪酬管理不仅是让员工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还要引导员工的工作行为,激发工作的热情;给员工发放工资只是薪酬管理最低层次的活动。

  薪酬体系的确定:

  1.确定制定组织基本薪酬的基础:

  (1)职位薪酬体系以及工作本身的价值来确定基本薪酬;

  (2)技能薪酬体系

  (3)能力薪酬体系;

  2.确定薪酬水平:是组织支付给各职位,各部门或整个组织的平均薪酬水平,薪酬水平决定了外部竞争力;结合市场竞争和组织能力,来决定采取领先型,追随型,滞后型还是混合型的薪酬水平政策;

  3.确定薪酬结构:同一组织内部不同职位或不同技能等级所获得的薪酬之间的相互关系。

  薪酬形式一般表现为基本薪酬,可变薪酬和福利。薪酬构成是指薪金报酬的各组部分在薪酬总体中的结构和比例。

  特殊群体的薪酬:需要根据不同员工群体的工作特性制定不同的薪酬方案。

  薪酬管理政策:薪酬成本控制,薪酬预算,薪酬沟通等问题。薪酬调整是指企业根据内外部各种因素的变化,对薪酬水平,薪酬结构和薪酬形式进行相应的活动。薪酬控制是指企业对支付的薪酬总额进行预算和监控,以维持正常的薪酬成本开支,避免给企业带来过重的财务负担。

  6.薪酬管理的原则

  公平性原则:

  1)外部公平性:不低于同一行业,同一地区或同等规模的不同组织中的类似岗位;

  2)内部公平性:同一组织内部不同岗位所获得的薪酬应该与所作出的贡献成正比;

  3)个人公平性:与其他人获得的薪酬具有可比性。

  激励原则:按贡献分配,实现真正的公平。

  竞争性原则:组织提供的薪酬水平不低于市场平均水平。

  经济性原则:必须考虑企业的支付能力,尽量控制劳动力成本,在竞争力,激励性和经济性之间寻求一个平衡。

  合法性原则:最低工资规定,反歧视法和社会保险法等。

人事管理制度3

  前言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特制定以下相关规定:

  第一章编制

  一、公司实行定员、定编、定岗。

  二、公司各部门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三、公司各部门招聘员工,必须提前一个月作好用人计划逐级审批工作,然后上报人事行政部。

  四、在经营年度结束前,人事行政部将下一年度的《人员招聘需求表》发放给各部门,各部门认真填写后,上报总经理审批。

  五、经总经理批准的人力资源计划,由人事行政部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岗位职责与人员需求计划

  一、公司建立职务说明,明确所有岗位的主要职责、资历、经验要求等,并定期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对工作岗位进行分析,确保各岗位配备胜任的人员,避免因人设岗。

  二、公司应当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及其分工情况,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三、对于在产品技术、市场、经济、管理等方面涉及或掌握公司知识产权、专有技术、商业秘密等的工作岗位,如有必要,公司可以与该岗位工作人员签订有关岗位保密协议,明确其特殊的权利和义务。

  四、公司应当建立良好的人力资源政策反映渠道,确保有关人力资源政策的建议得以传递和落实,保证人力资源运用效率的提高和人员任用的公平合理。

  五、公司可以根据自身经营管理实践经验,对某些控制薄弱、易发生舞弊行为的岗位实行轮岗制度或强制休假制度。

  六、公司各部门应当根据岗位设置现状,结合工作开展之需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交人力资源需求计划,注明所需人员的职位、数量、专业胜任能力、时间要求以及其他的备注事项。

  七、公司制定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应当注意与公司战略目标、发展方向、生产经营要求、组织机构的变更等相适应,并考虑进行一定的人才储备。

  第三章招聘

  一、各用人部门根据工作业务发展需要,在经总经理核定的编制内增加人员,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先在本部门内部调整。

  2、内部无法调整的,报请人事行政部在公司系统内调配。

  3、公司系统内无法调配的,由用人部门提出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行政部组织招聘。

  二、各级员工的聘任、解聘及续聘都由总经理批准通过。

  三、求职人员应聘本公司,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所有求职人员应先认真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由人事行政部进行初试。

  2、初试合格后,人事行政部将应聘人员填写的《应聘人员登记表》和《面试评分表》提交给有关负责人,然后组织安排复试。

  3、办事处经理、部门负责人及其以上人员应聘须经总经理面试通过。

  4、复试合格,从中择优后通知录取。

  5、人事行政部对重要岗位人员应做背景调查。核实无误后,报总经理审批,由人事行政部通知应聘人员办理体检手续。

  6、体检合格后,人事行政部通知应聘者报到,所有应聘人员的材料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存档备查。

  第四章入职

  一、新员工正式上班当日须先向人事行政部报到,并以其向人事行政部报到的日期作为起薪日。

  二、报到当日新员工须携带:两张一寸免冠照片、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区级医院体检表等。

  三、报到当日,人事行政部应向新员工介绍公司概况及有关人事行政管理规章制度,并与其签定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

  四、办理报到手续领取下列资料:

  1、《员工手册》

  2、《员工登记表》

  3、办公桌、文件柜等钥匙及办公用品

  4、工作服

  5、识别卡

  五、新员工办理完报到手续后,人事行政部门应领其到用人部门试用,由部门负责人接收,并安排工作。

  六、人事行政部应根据劳动合同填写《月工资核准单》。

  第五章录用

  一、新员工的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特殊情况可延期或提前。

  1、新员工试用期请假,试用期按请假天数顺延。试用期上班不足三天的员工,没有工资。

  2、新员工在试用期间无故旷工一次或迟到早退累计三次(含三次)以上,可以解聘。

  二、转正

  1、新员工在试用期满前一周应提交转正个人总结,人事行政部将《员工转正定级评议审批表》发给用人部门进行填写。

  2、用人部门有关负责人应根据新员工在试用期的表现,公正地评分并写出初核评语。

  3、人事行政部根据新员工在试用期的表现及综合评价结果,在试用期满前,须做出同意转正、延长试用或不拟录用等的决定,并报总经理审批。

  4、提前结束试用期

  1在试用期间,对业务素质、技能、工作适应能力及工作成效特别出色的新员工,试用部门负责人可以提交提前结束试用期的详细申请,并将《员工转正定级评议审批表》报请总经理批准。

  2在试用期内,对明显不适合某岗位或不适合录用的员工,试用部门须及时向人事行政部提交评价意见,经逐级审批后,安排在其他岗位试用或辞退。

  三、录用

  根据职位的高低或重要性,劳动合同一般是一年一签或三年一签。聘用期满,劳资双方如无异议,则默认为续聘。如不愿续聘,一方须在聘用期满前三十天以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六章调动与晋升

  一、公司人事行政部应当制定与人力资源考核相挂钩的、科学的内部薪酬制度,规范分配行为,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及员工自身的发展。

  二、公司在设计薪酬制度时,应当体现对员工的激励作用和对人力资源的保护作用,注重长期激励与短期激励相结合、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应当有利于保持和吸引优秀的人才。

  三、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员工也可以根据本人意愿申请在公司各部门之间流动。

  员工的调动分为部门内部调动和部门之间调动两种情况:

  1、部门内部调动:是指员工在本部门内的岗位变动。

  销售中心、采购部普通员工的部门内部调动,须先填写《调动审批表》,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批准,并交总经理审批后,由人事行政部办理相关手续。

  销售中心、采购部干部,以及除销售中心、采购部之外的所有人员的部门内部调动,须先填写《调动审批表》,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批准,并交总经理审批后,由人事行政部办理相关手续

  2、部门之间调动:是指员工在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流动。

  销售中心、采购部普通员工在销售中心与采购部之间调动,经考核后拟调入部门须先填写《调动审批表》,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批准,并交总经理审批后,由人事行政部办理相关手续。

  销售中心、采购部干部,以及除销售中心、采购部之外的所有人员的部门之间调动,经考核后拟调入部门须先填写《调动审批表》,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批准,并交总经理审批后,由人事行政部办理相关手续。

  四、晋升规定

  晋升考虑的基本因素:

  1、职位技能

  2、有关工作经验和资历

  3、在职工作表现及品德

  4、完成职位所需要的有关训练课程

  5、适应性和潜力

  五、晋升周期

  1、定期:每年年底,根据人事考核办法(另行规定)和组织经营情况,统一实施。

  2、不定期:员工在平时人事考核中,对组织有特殊贡献、表现优异者,随时得以提升,每年破格提升的名额控制在10%左右,提升名额优先向销售人员倾斜。

  六、晋升程序

  凡部门呈报晋升者,部门须先准备下列资料,由部门有关负责人逐级批准,并报总经理审批后,由人事行政部办理相关手续。

  1、《调动审批表》

  2、员工的《人事考核表》

  3、直接领导、部门有关负责人评价

  4、具有说服力的具体事实

  5、其他相关材料

  第七章离职

  一、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履行相关手续。

  二、员工与公司签订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部门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三、员工离职未得到批准前,应继续工作,不得自行离职,否则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四、试用期内员工辞职的,须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交辞职报告,经逐级批准,人事行政部经理核准,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由人事行政部办理辞职手续。

  试用期用人部门辞退员工的,须提交辞退书,经逐级批准,人事行政部经理核准,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由人事行政部办理辞退手续。

  五、非试用期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三十天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交辞职报告,经逐级批准,人事行政部经理核准,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由人事行政部办理辞职手续。

  非试用期用人部门辞退员工的,必须提前三十天通知员工并提交辞退书,经逐级批准,人事行政部经理核准,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由人事行政部办理辞退手续。

  六、用人部门认为其不适合现工种的,可向人事行政部申请在公司内部调换另一种工作。在调换新工作半年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

  七、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

  八、公司对辞退员工须慎重。用人部门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辞退员工。确需辞退的,必须提交辞退书,经逐级批准,人事行政部核实,总经理审批后,人事行政部方可办理辞退手续。未经人事行政部核实或领导批准的,不得辞退。

  九、聘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公司不愿续签合同的,人事行政部应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十、员工离职,必须先填写《离职审批单》、《离职交接单》,并办完有关工作移交手续后,方可去财务部结算工资。否则,公司拒绝办理有关手续。

  第八章培训管理规定

  一、培训内容

  1、公司概况、规章制度和行为规范、公司文化:使员工掌握公司的共同语言,具有共同的'价值观。

  2、员工岗位技术培训:通过技术和技能培训,让员工尽早掌握工作要领、工作程序与方法,尽快进入工作角色。

  3、执行新任务之前进行所需要的知识和技术培训:通过培训使员工技能得以提高和充实,使其具备多方面的才干,减少工作失误,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进而提高我们公司的效率。

  4、通过培训建立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气氛,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成就感。

  5、为未来的某一任务和目标进行专题培训。

  6、进行职工素质提高培训:通过培训使团队更为团结、沟通更为有效,以具备更强的战斗力,并使员工理解、掌握公司新发布的命令、指示和制度。

  7、进行管理培训:培养适合本公司需要的管理者。

  二、培训管理功能

  1、根据公司的经营方针,人事行政部制定各不同时期的培训计划,并在各部门配合下实施。

  2、结合公司各部门存在的问题,分轻重缓急,协助各部门制定经常性的培训计划。

  3、组织编写各项培训课程教材,并根据形势发展变化,不断修改、完善。

  4、协助制定并督促各部门的员工考核,并作为员工培养、晋升、再培训的依据。

  5、建立资料档案,将各类有实用性的资料编写、翻译、复制、印刷给有关各部门参考使用。

  6、录制、购买或转录培训教学录像带、录音带、幻灯片等,不定期组织员工观看学习。

  7、根据需要,计划、组织、安排外请培训讲师至公司授课,并负责提供相应参考资料及对员工进行训后考核。

  8、各部门制定年度培训需求,于每年12月将下年度培训需求报至总经理审批转人事行政部执行。

  9、将各部门岗位工作制度、操作规程进行备份,作为人事行政部制定培训计划、核查培训效果、建立培训档案的依据。

  三、入司培训

  1、新员工进入公司,须先接受人事行政部主办的入司培训。通过入司培训,培养共同的价值观,明确公司的方针和发展方向,使新员工明白所从事工作的意义,明确自己工作的职责、程序、考核标准及其应当具备的素质,同时让其对公司概况有一个初步了解。

  2、主要内容有:

  1介绍公司的经营方针,现有规模和发展前景,激励新员工积极工作,为公司的繁荣作出努力。

  2介绍公司各部门组织结构,使新员工了解和熟悉各部门职能,以便在今后工作中能准确与各部门取得联系。

  3介绍公司的产品及市场。

  4介绍公司的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使他们在工作中自觉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5介绍公司的行为规范及对员工仪表、仪容和着装的要求。

  四、部门岗前培训

  部门岗前培训以本部门员工的岗位责任、操作规范及专业技能培训为主。

  主要内容有:

  1、入职后岗位职责及操作规程。

  2、本部门职务语言及行为规则。

  3、针对某一特定技术的专门培训。

  4、职业道德培训。

  五、晋职培训

  各部门计划晋升的人员,经人事行政部核实,呈报总经理审批,由人事行政部举办晋职人员培训班。

  主要内容有:

  1、管理学基础

  2、管理心理学

  3、拟晋职务的职责和业务技能

  4、团队建设和领导技巧

  六、专题培训

  结合各部门培训需求,针对管理或某方面技术技能安排某一专题的培训。如:

  1、主管的管理

  2、营销法律

  3、工作评估

  4、领导及激励

  5、财务会计训练

  6、文字表达训练

  7、信息传播(包括演讲、谈判、咨询、主持会议等)

  8、工作压力及时间管理

  9、团队合作及沟通等

  七、培训后跟踪规定

  1、为确保培训质量的保持和延续,培训后应对员工进行跟踪调查。

  2、除对在员工工进行训后跟踪外,人事行政部应特别跟进新员工入司培训后的情况,督促其在礼仪礼貌、专业知识、工作态度和职业道德方面尽快达到公司要求水平。

  3、各部门应积极配合监督、教育,并将情况及时反馈人事行政部,以便加强培训,保证员工素质。

  4、在培训结束后一段时间内,人事行政部应向相关部门经理发《培训后员工表现情况调查表》,各部门需密切配合,将情况准确详细的填列,并于表上要求日期内交回人事行政部。此表将作为配合各部门对员工进行奖惩的依据。

  八、培训档案管理

  人事行政部根据工作需要,将公司全体员工职称、技术等级、接受过何种培训的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归档,建立培训档案,为公司人员的考核、晋升、考察、奖罚提供依据。

  九、培训评价

  1、培训评价是培训过程的必要组成部分,通过评价检验受训者学习情况;同时收集信息,获得有利的建议;与预定目标比较,检验完成程度;以这些作为改进课题的参考。

  2、评价包括四个方面:计划、授课人、培训内容、结果

  十、培训纪律

  1、员工必须按培训通知上注明的时间准时到场参加培训。如确需请假,需经部门经理同意,并最少提前半天,将有部门经理签字的请假单交至人事行政部,否则按旷工处理。

  2、参加培训期间,不得在现场接听电话或处理培训会课题以外的事情,须将手机设置为静音或振动状态。违者将在全公司通告批评。

  3、如未经请假没有听完全场培训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4、在两场培训间隔之后,或在一场培训中场休息之后没有准时进场参加者,按迟到处理。

  5、两次以上未经请假不参加培训者除按培训纪律予以处罚外,将取消其参加培训的资格并按人事管理制度对其进行经济、纪律、行政处罚。

  第九章工资待遇规定

  一、公司全权决定所有员工的工资待遇。

  二、公司的工资体系由总经理批准实行。

  三、员工工资待遇按照公司《工资方案》执行。

  四、员工的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手机补助、午餐补助、销售提成、奖金、福利等部分组成。

  五、工资中包含不同岗位的保密工资。

  六、工龄工资:在公司工作年满一年的员工,高级管理者、中级管理者、一般管理者及操作工每年分别增加100元、80元、60元及40元的工龄补助。

  七、手机补贴按相关规定执行。

  九、奖金:

  1、销售提成:参照《销售人员薪酬激励制度》。

  2、每月奖金和年终奖金按照绩效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员工工资发放日期:员工工资采用月工资制,于每月5日发放(如遇节假日提前或顺延)。

  十一、公司工资实行保密制度,员工个人的工资对其他员工保密,如员工对其工资有异议,请与人事行政部经理联系。

  十二、新员工自报到日起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算。

  (员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考核工资+各类补贴)/本月的工作日总天数Х实际工作天数

  十三、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员工表现好或贡献大者,所在部门可将材料报公司人事行政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予以提级和奖励。

  十四、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非试用期员工办理社会保险事宜。

  十五、公司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员工享有相应的劳保待遇。

  十六、每月工厂必须根据员工考勤、各种补贴等情况进行工厂的工资统计,制成《工资报表》和《计件工资表》,由厂长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于每月月底前必须提交财务部;每月人事行政部必须根据员工考勤、各种补贴等情况统计其他部门的工资,制成《工资报表》,由人事行政部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于次月10日前必须提交财务部;

  财务部进行工资核算制成《工资汇总表》,由财务部经理和人事行政部经理共同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财务部负责工资和奖金的发放。

  如有工资变更,则所在部门必须提出书面的工资变更报告,经总经理审批后(副总经理审批完后还须总经理审批),于次月5日前必须上报人事行政部,以便人事行政部及时调整《工资报表》。

  第十章员工的考勤、请假规定

  一、公司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各种考勤与员工的总收入挂钩。员工缺勤,区别缺勤事由扣发相应的工资及奖金。

  二、工作时间:

  工厂工作时间:7:30——16:30工作

  11:30——12:30午餐休息时间

  公司工作时间:8:30——17:00工作

  11:30——12:30午餐休息时间

  三、迟到、早退或旷工

  1、员工必须遵守劳动纪律,严守工作时间,准时到达工作岗位(更换工作

  服时间不计到岗时间)。不迟到、早退、旷工。

  2、从当月1日至月底累计迟到(早退),上下班迟到早退在5分钟以内者,予以警告;迟到早退在5分钟以内月累计三次者,罚款10元;迟到早退在5—15分钟者,每次罚款20元;迟到早退在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1天处理;月迟到早退累计5次者,按旷工1天处理。

  3、员工无故不上班作旷工处理,因不服从工作安排而影响工作者也以旷工论处。旷工一天扣罚两天工资,旷工半天扣除当日全部工资;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累计旷工5天或一年累计旷工12天,予以辞退。

  4、员工无故离岗或考勤人员弄虚作假者,每发现一次扣除当月100元的个人收入,当年累计发生三次以上者,将不参加年度工资调升。

  四、加班规定

  1、公司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如因工作需要,确需在非工作时间工作的,经相关负责人同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加班。

  2、加班者,需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核准后交人事行政部备案。公司不提倡不必要的加班,如因个人原因,拖延工作时间,不算加班。

  3、管理人员加班一律没有加班费,但可调休。

  五、出差规定

  1、需要长期出差(7天以上)的须提前3天填写出差申请,短期出差应提前1天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出差。紧急情况出差,须先电话请假,事后补办书面手续。出差期间没有节假日休息。

  2、出差人员出差7天以内(不含第7天)回公司后,第二天必须按时上下班;出差7天以上(含第7天)回公司后,第二天不作考勤。

  六、假期管理

  1、节假日:国家规定节假日,包括元旦、五一、国庆、春节等法定休假日。

  2、婚假:员工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为晚婚。婚假为三天,晚婚可另加十天,但必须一次休完,不得挪作他用。员工休婚假按实际天数只发基本工资。

  3、丧假:员工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以享受丧假,丧假为三天。员工丧假时按实际天数只发基本工资。

  4、病假:必须持区级以上医院的证明,经批准后方可休假。急诊证明休假不得超过一天。有证明未经批准亦视为旷工。员工休病假按实际天数只发基本工资的80%,病假期间应得工资计算公式:(基本工资X 80%/26天)X病假天数

  5、事假:除以上各类假期外,其余因各种原因请假均视为事假。事假工资全部扣除。

  6、慰劳假:凡在本公司工作满三年以上的员工,每年可享受一次年休假。

  三年后每满一年工龄可享受一天假期,逐年递增,直至十天。事假、病假可以慰劳假抵消。

  7、探亲假

  1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在本公司工作满三年的外地(注:家庭地点不在工作地区,与配偶或父母亲不住在一起,且不能在节假日来往团聚的)员工每年或每四年可享受十天带薪探亲假。

  2探亲假必须在不影响工作前提下方可执行,一般安排在法定假日前后。

  3探亲假当年内有效,要求一次性休完。

  4探亲假按实际天数只发基本工资的80%。

  8、所有员工请假必须先填写《请假申请单》。所有人员的《请假申请单》,经批准后须及时交人事行政部备案。

  工厂、技术品质部、人事行政部、财务部人员请假3天以下(含3天)的,分别由厂长、技术品质部经理、人事行政部经理、财务部经理批准;请假超过3天的,除前述领导批准外,还须报总经理审批;厂长、技术品质部经理、人事行政部经理及财务部经理请假须由总经理批准。

  采购部、信息服务处人员请假3天以下(含3天)的,分别由采购部经理、信息服务处主任批准;请假超过3天的,除前述领导批准外,还须由总经理审批;

  办事处人员请假3天以内(含3天)由办事处经理批准,3—6天(含6天)还须由区域总监批准,6天以上还须由总经理批准;区域总监、办事处经理、采购部经理、信息服务处主任、技术服务处长、物流处、销售经理请假须由总经理批准。

  9、因急事,如不能及时提前请假的,应于当日打电话通知本部门,回来后及时补填《请假申请单》。因急病,如不能及时提前请假的应于三小时内打电话通知本部门,并于上班后补填《请假申请单》。

  10、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的,按旷工处理。

  七、考勤统计

  1、工厂的各种休假单、加班单、考勤表必须于每月月底前交至人事助理(金山),由人事助理(金山)进行统计。

  2、公司其他部门的各种休假单、加班单、考勤表必须于每月月底前交至人事行政部,由人事行政部进行统计。

  3、各办事处必须统一按考勤表汇总考勤,并于每月月底前传真至公司人事行政部。

  第十一章奖惩规定

  为增强公司自我管理意识、鼓励员工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加强工作的严肃

  性,同时预防和纠正违反各项规章制度的现象,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奖励

  1、奖励的种类:奖励按员工在工作中对公司贡献的大小,依次分为嘉奖、记小功、记大功三个等级,每个奖励等级均有其相应的奖励标准。

  2、奖励的条件:

  凡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公司可予以嘉奖:

  (1)认真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半年内无任何违纪现象发生;

  (2)服从领导,团结同事,能优质高效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业绩突出;

  (3)对损害公司利益的言行敢于揭发检举,维护公司利益和形象的。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公司可予以记小功:

  (1)长期精打细算、减少开支明显、节约费用有显著成绩者;

  (2)认真负责,严格遵守安全规则,半年内无任何安全事故发生;

  (3)在工作中具有较强的全局意识、服务意识、创新意识,献计献策使工作得到改进者;

  凡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公司可予以记大功:

  (1)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或合理建议被采纳并经实施有显著成绩者;

  (2)见义勇为,使公司的设施、财产及人身免受重大损失或伤害,及时发现事故苗头、重大质量问题,积极采取措施,为公司挽回损失和声誉者;

  3、奖励的标准

  嘉奖一次,一次性奖励50元;

  小功一次,一次性奖励100元;

  大功一次,一次性奖励200元。

  4、对公司做出特别巨大贡献者可实施重奖。

  5、奖励的程序

  1部门写明奖励事实,报人事行政部;

  2人事行政部和部门负责人复核事实;

  3销售中心、采购部人员的奖励,书面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记档并通报全公司;除销售中心、采购部之外人员的奖励,书面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记档并通报全公司。

  4薪资调整优先考虑。

  二、处罚

  1、处罚的种类:处罚按员工在工作中过失严重的程度进行处罚,依次分为警告、记小过、记大过、辞退或开除四个等级。

  2、处罚的条件:

  凡违反下列条款之一者,将受到警告处罚:

  (1)不注重礼貌,仪容不整,不佩带工卡,不听部门经理劝告,接待来访者不周到;

  (2)在公司及客户面前大声喧哗,影响工作秩序和形象者;

  (3)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烟灰和杂物者;

  (4)串岗聊天,嘻笑打闹;

  (5)上班迟到或下班早退5分钟以内者。

  凡违反下列条款之一者,将受到记小过处罚:

  (1)上班期间擅离工作岗位办私事者;

  (2)上班期间下棋、打牌、看小说杂志、织毛活、睡觉、收听无关广播、音乐,未经批准私自打长途电话和信息台、上网聊天;

  (3)办事拖拉、效率不高、不积极配合、工作不负责、造成一定损失和影响、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

  (4)造谣生事、挑拨离间、挟私愤、闹意气、破坏团结、制造混乱、不服从领导调配者;

  (5)一月以内受到三次警告者;

  (6)丢失《员工手册》。

  凡违反下列条款之一者,将受到记大过处罚。

  (1)不服从上级指令、拒绝或有意不完成工作任务;

  (2)对外签订合同、签约前不认真了解对方的履行能力和资信情况,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发生呆死帐情况,给公司造成一定经济损失和影响;

  (3)发生紧急情况不参与抢救,救护或逃离现场;

  (4)收受贿赂,营私舞弊,将公司财物占为已有,情节轻微的;

  (5)由于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4万元以下);

  (6)拉帮结派不服从管理、闹事者。

  凡违反下列条款之一者,将受到辞退或开除处罚。

  (1)无理取闹、寻衅滋事、殴打他人、造成伤害的;

  (2)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三天以上或一月内二次受到记过处罚;

  (3)损害公司利益、出卖、泄露公司机密情报或因个人原因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

  (4)有偷盗公司财产和客户财产、挪用公司钱、物造成较大损失的;

  (5)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或有其它违纪行为,屡教不改者;

  (6)由于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特大经济损失(4万元以上);

  (7)其它公司认为应该辞退或开除的原因。

  3、处罚的标准

  警告:一次罚款10元

  记小过:一次罚款50—100元并记档

  记大过:一次罚款100—200并记档

  辞退或开除:须赔偿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送交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4、处罚程序

  部门负责人根据员工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和行为规范的事实,调查证实,发表口头或写出书面意见,人事行政部复查,事实清楚后应严格按以下步驟处理:

  1警告由部门负责人发出,人事行政部备案;

  2记小过由部门负责人提交书面报告,经批准后,人事行政部执行并记录在案;

  3辞退或开除,经人事行政部审查后,报总经理批准后予以执行并记录在案。

  三、行政复议

  1、本公司员工因对奖励、处罚结果不满意或不服时,均有申请复议的权利,但需在奖励、处罚决定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过期不予以处理。

  2、职员的复议由人事行政部受理,对人事行政部的意见还是不满意时,可直接申诉至总经理处;部门负责人的复议由总经理直接受理。

  3、总经理为最终裁决人。

  附则

  一、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制订,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修改亦同。

  二、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解释、监督和执行。

  三、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人事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劳动合同制是企业全体职工与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劳动合同,明确责、权、利,以法律形式确定劳动关系,依据合同进行法制管理的新型用工形式。

  为了做好总公司的劳动合同制实施工作,保障总公司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北京市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若干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签订劳动合同,应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北京市有关法规,明确总公司与职工的责任、权利、义务,以法律形式确定劳动关系。

  第二章签订劳动合同的形式

  第三条总公司法定代表人与职工双方以书面的形式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总公司法定代表人也可委托他人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但应有书面委托书。

  第四条为避免劳动合同出现无效条款,总公司在首次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可请有关劳动部门予以鉴证。

  第三章签订劳动合同的范围

  第五条总公司和11系统企业单位全体劳动者应与法定代表人签订劳动合同。

  第四章劳动合同内容

  第六条劳动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劳动合同期限(含不超过6个月的试用期);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保险及福利待遇;

  (六)劳动纪律;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条件;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的规定;

  (九)双方约定的其它事宜;

  (十)劳动争议处理;

  (十一)其它。

  第五章劳动合同的期限

  第七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总公司与职工依据本单位岗位特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确定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三种。总公司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定为一年、二年、三年、五年。

  第八条以下人员如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总公司应予签订:

  (一)职工在本企业连续工龄十年以上(含十年);

  (二)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

  (三)复员、转业军人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四)总公司骨干、高级管理人员。

  第九条总公司接收的高等院校毕业生、研究生,初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合同期限为五年。上研究生前参加过工作的,应从此年限中减除其工作的年数。

  第十条合同期内,职工因学习培训、出国工作、借调工作等原因与总公司签订专项协议书,如约定了服务期,则应在外出学习培训、出国工作、借调工作之前根据约定的服务期限重新确定劳动合同中的合同期限。

  第六章劳动合同附件

  第十一条总公司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还应签订一些必要的附件,如岗位协议书等。合同期内签订的有关学习培训、出国工作、借调工作、医疗期等协议书,以及总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均应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

  第七章劳动合同的签订、终止、续订、变更和解除

  第十二条总公司在职工正式开始试用期的第一天,应由人事本部安排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式两份,职工与人事本部各执一份。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合同双方中的一方不同意续签的;

  (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完成了约定工作的;

  (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的。

  终止劳动合同前30天,企业可以向职工发出《终止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职工应在收到该通知书后按要求填写回执并交回人事本部。

  第十四条企业欲与职工续签劳动合同,应在期限届满前30天向职工发出《续订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职工回执同意后,双方可以协商续订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签订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发生变化,应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劳动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

  总公司欲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应提前3天向职工发出《变更劳动合同通知书》,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填写《劳动合同变更书)。

  第十六条总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应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审批表》。

  第十七条职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总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总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在对其迸行处罚之后解除劳动合同);(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十八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总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30日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职工并签字。

  (一)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调整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合同内容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

  第十九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总公司不得依据第十八条第(二)款解除劳动合同:

  (一)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之内的;

  (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三)复员、转业军人,初次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四)职工给总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他问题正在被审查的。

  第二十条经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职工可以随时通知总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

  (二)企业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企业不能按劳动合同支付工资及提供劳动条件的。第二十二条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总公司按北京市有关规定给职工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第八章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赔偿

  第二十三条总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和赔偿的规定办理有关事宜。职工个人违约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者应按劳动合同约定向总公司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由总公司出资迭培的大学生、研究生;总公司培训或出资参加学习;脱产培训或取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的服务期在学习、培训专项协议书中约定。

  第二十五条由总公司出资派遣到国(境)外,培训、学习和工作者的服务期,在专项协议书中约定。

  第二十六条总公司出资培养的大学生、研究生服务期自学历证书签发之日起算;总公司培训或出资培训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的服务期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算。

  在国内全脱产学习或培训的,服务期自学习或培训结束后到岗工作之日起算;半脱产或业余学习者自证书签发之日起算。出国学习和出国工作的,服务期自回国到公司正式报到之日起算。第二十七条服务期未满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根据专项协议的约定予以赔偿,方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出国工作者的赔偿费基数在派遣时签订的《出国工作协议书)中具体规定。

  其余人员服务期违约金支付计算方法如下:[实际支付的学习、培训以及相关费用之和]X[未履约月数/服务期总月数]。

  第九章福利待遇和劳动争议

  第二十八条劳动合同中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及总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总公司或职工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赔偿的有关问题以及医疗期间的有关问题,按北京市有关规定及总公司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执行。

  第三十条有关职工待岗问题按总公司待岗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一条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协商,电可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提起诉讼。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人事本部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三十三条没有独立人事权的专业公司和驻外机构执行本办法,有独立人事权的专业公司、子公司和其它所属公司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总公司提案制度

  第一条为鼓励全体11职工开动脑筋,发挥全部潜力,提高职工经营参与意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改善企业经营管理,谋求11的更大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总公司所有在岗职工均有提案资格。总公司人事本部负责本提案制度的管理。

  第三条提案内容有益于总公司即可,但以下提案不予受理:

  (一)过去已经提出的且已经实施的提案;

  (二)与总公司规章制度相重合的提案;(三)仅提出缺点或问题,没有具体改善内容及方法的提案;(四)在工作中被指令改进的提案。

  第四条实施程序如下:

  (一)受理提案的受理部门为人事本部。职工填写的提案卡可随时直接递交人事本部,人事本部对提案进行核查,对予以受理的提案进行登记,将未予受理的提案退给提案者。(二)审议已受理的提案由人事本部主任提交总公司办公会进行审议。审议通过的提案转交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未通过的提案由人事本部存档再议。(三)第一次表彰办公会审议提案的同时,应决定对提案是否给予以下奖励。

  A:安慰奖20元

  立意简单,不必实施,但用心良苦,态度认真;

  B:鼓励奖30元

  立意较新,但暂不必实施;

  C:提名奖50元

  立意新颖,可能有效果,可以考虑实施,但需在实践中检验;D:三等奖100元及奖状

  具有独创性,预计有一定效果,经过进一步修订,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推广实施;

  E:二等奖200元及奖状

  具有独创性,可能有较好效果,稍加修订可以在较大范围内推广实施;

  F:一等奖300元及奖状

  具有非凡的独创性,预计有非常大的效果,无需修订即可实施,具有广泛的推广范围和实施前景。

  (四)实施及评价

  被采纳的提案由办公会责成有关部门实施。提案实施完成后,由人事本部负责对实施效果提出评价意见,并向办公会汇报。

  (五)第二次表彰

  人事本部负责于每年四月和十月两次向办公会提出第二次表彰名单,对于已实施且超出预计效果的提案,授予总公司“总经理奖”,奖金1000元,并颁发奖状。

  (六)特别奖

  每年四月,由人事本部提名,对积极参加提案活动者给予奖励,奖金500元,并颁发奖状。

人事管理制度5

  为进一步加强后勤管理处人事管理工作,顺应学院后勤改革的要求 ,在遵守学院人事制度的前提下,特制定如下制度:

  1、处领导及后勤副科级以上干部由学院聘用,聘期三年,实行择优聘用,能上能下,后勤管理处根据工作实际,群众反映,师生评定等考察各中心主任,有权在聘用期内对考核不合格的中心主任向学院提出撤换中心主任的.建议。

  2、职工每年聘用一次,落聘人员由后勤管理处或中心主任负责安排工作,凡不服从分配者交学院人事处待业中心。

  3、凡上一年考核不合格者,第二年不能直接竞聘上岗,需考核三个月以上,待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凡不服从分配者交学院人事处待业中心。

  4、后勤管理处各中心原则上不从其他单位调入正式职工。

  5、各中心对工作不认真负责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群众意见比较大的主管或职工有权撤换、调岗或待岗,但必须事先通报后勤管理处,按规定程序进行。

人事管理制度6

  为了加强事务所员工队伍建设,提高员工的基本素质,获取事务所可持续发展所必需的优秀人才,特制定本规定。

  事务所招聘员工应以用人所长、容人之短、追求业绩、鼓励进步为宗旨;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为原则,从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符合岗位要求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

  (1)、人力资源部每年根据事务所经营班子对未来一年的业务发展预测,统筹规划各部门本年度人员编制。

  (2)、各部门在事务所岗位编制的整体规划下,根据本部门人员现状况,由部门负责人在业务忙季到来之前一个月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招聘。

  (3)、在业务淡季事务所严格控制新增人员,特殊部门需求的特殊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增加。

  人力资源部根据招聘需求,制定详细的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应主要包括人员需求、信息发布时间和渠道、选拔方案及时间安排、招聘费用预算、招聘工作时间表等内容,报事务所主任会计师批准。

  招聘广告应具有如下内容: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报名需附带的证件、材料、联系人以及其他注意事项。

  面试为主,有特殊专业要求(如应聘国际业务部门等对外语能力要求较高的部门时),除了采取笔试外,还得加试口试,题目由用人部门的部门负责人拟定。

  初试一般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主持,向参加初试的应聘人员介绍公司的背景,公司的员工待遇;并了解应聘人员的基本情况,包括学历、执业经验、专业技能等,对初试合格的人员情况予以记录。

  复试由主管副总主持,人力资源部负责应聘人员的引导工作。

  事务所招聘的主要渠道有:网上招聘、员工推荐、刊登报纸广告等。

  2、原则上初试和复试工作应在二个工作日内完成。确因面试工作量大的,可由用人部门主管副总和人力资源部协商确定间隔天数,但最长不超过两周。

  3、人力资源部必须在复试后三个工作日通知已被录用的应聘人员,并确定报到日期。

  1、所有应聘人员均应身体健康,复试合格后须先由综合业务部组织进行体检,至少包含以下内容(肝功化验结果,心、肺功能等),身体健康者方可录用。

  2、事务所接收的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应至少是本科以上学历,会计、审计、金融、财务管理等相关经济类专业(其他专业确实优秀的,应事先报经主任会计师同意)。

  3、非应届毕业生应聘普通员工级别的,应至少有一年以上同岗位工作经验,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有执业资格的优先。

  4、应聘项目经理以上级别的,应至少有二年以上同岗位工作经验,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有执业资格的优先。

  5、工作经验丰富,在行业内卓有成绩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6、应聘国际业务部等对外语要求较高的人员,英语程度至少在国家6级以上且听说读写流利。

  7、事务所员工推荐的应聘人员不得到推荐人所在的部门工作。

  2、在试用期内表现优秀的,经其所在部门负责人提请,并经事务所主任造价师批准,可予以提前转正。

  4、特别优秀人员经主任造价师批准可不经过试用期。

  1、试用期满后,由员工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经其所在部门负责人写出书面转正意见,人力资源部写出书面鉴定后,报事务所主任造价师批准,予以转为事务所正式员工。

  2、有执业资格的员工,应在转正后一个月内将执业关系转入事务所,由事务所统一管理。

  第九条、本条例经事务所主任造价师批准后执行,以后修改亦同。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保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公司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调入员工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内不签劳动合同,期满转为正式员工后应依据本规定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1.公司正式员工劳动合同最低年限一般为一年,合同期满仍继续留用工作的,应签订劳动合同;

  2.公司临时员工劳动合同年限由公司视实际情况具体确定。

  本制度生效后,已经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需要重新统一签订劳动合同,时间为每年七月一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原劳动合同废止;新员工于试用期满转正后即与公司签订。

  第五条劳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1.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合同对方当事人。

  2.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须按下列时间提前向公司总经理递交书面辞职申请:

  业务助理级及一般行政员工,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申请。

  项目经理级员工及行政经理,提前二个月递交辞职申请。

  1.公司正式员工,从到公司日起,均享受法定养老、医疗和失业社会统筹及提取住房公积金待遇。

  2.临时员工和实习员工可于工作日享受公司工作餐,其他方面的福利待遇可由公司总经理根据情况特批。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应根据员工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2.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应按其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3.员工不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应按其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第九条员工违反公司管理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

  第十条新员工到公司上班前,应在行政管理人员的陪同下,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由公司划定,费用由公司承担。体检结果出来后,行政管理部陪同人员应在上面签字,当确定各项体检结果符合公司要求后,由行政管理部通知其上班,进入试用期。

  第十一条公司与员工正式解除劳动合同前,员工必须严格履行工作移交手续,在工作移交表上必须经所在部门、财务部、质量监管部、行政管理部、公司总经理签字,确认其完成或者正在进行中的工作的资料档案及待办事项已经移交完毕,方可正式办理调转事宜。

  为规范事务所人事管理,使事务所的管理工作有章可循,为事务所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加强员工队伍的建设,建立“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建立一支“能吃苦、会战斗”的高素质员工队伍,是事务所健康、稳定、快速发展的基础。

  第二条、加强员工队伍建设,应本着公正、公平、公开和对员工负责的基本原则,使每位员工都能得到相同的待遇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条、“优胜劣汰”竞争机制,包括对由于各种原因已经不适合在事务所继续工作的员工的辞退、开除等。

  第四条、辞退、开除员工,事务所应采取十分慎重的措施,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获取可靠的证据基础上,按照事务所规定的程序严格执行。

  1、员工在试用期内,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建议,人力资源部考察,确实不符合工作岗位要求的,可在试用期内随时予以辞退处理;

  2、事务所正式员工,不能胜任所在岗位的工作责任,经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经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人力资源部考察核实,并听取本人意见后,上报事务所主任会计师批准予以辞退处理;

  3、长期休假已作为待岗处理的员工,如待岗时间达到三个月以上,仍然没有部门接收,本人又不提出辞职,将按照辞退处理;

  4、劳动合同期满,事务所不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的员工,本人不愿意提出辞职时,可按照辞退处理;

  1、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或因触犯法律被提起公诉的员工,事务所根据行政机关的通知将予以开除处理;

  2、无故旷工累计超过3天的,事务所将予以开除处理;

  3、因个人失职,给事务所造成名誉上或经济上重大损失的员工,除按规定赔偿事务所相应损失外,事务所将予以开除处理;

  4、故意向外界泄露事务所或客户商业秘密的员工,事务所一经查实,将予以开除处理;

  5、严重或屡次违反事务所各项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仍无悔改表现的,事务所可根据有关规定作出予以开除的处理。

  (1)、事务所辞退试用期内员工,除支付员工工作天数的工资外,将不给于其他经济补偿;

  (2)、事务所辞退合同期未满的正式员工,将按劳动合同中的相应规定予以经济补偿;

  (3)、事务所辞退合同期满的正式员工,将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4)、凡是被事务所开除的员工,事务所将不给于任何经济补偿。

  1、事务所在辞退或开除员工前,由拟被辞退或开除员工所在的部门负责人与其谈话,听取员工个人意见,并将谈话结果告知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将拟辞退或开除员工的情况,及时向事务所领导进行报告,并根据事务所领导的要求和有关的规定,进行必要的调查和了解。

  3、人力资源部将调查结果以书面的形式向事务所领导进行汇报,并履行辞退、开除员工的必要手续。

  4、辞退或开除员工的决定经事务所领导批准后,人力资源部应至少提前一周向被辞退或开除的员工发出“辞退(开除)通知单”(通知单样式附后),正式通知拟被辞退或开除的员工。

  5、被辞退或开除的员工有权向人力资源部或主任会计师申诉,人力资源部应认真听取申诉员工的意见并进行书面纪录,且在3日内给以申诉人答复。

  第九条、凡被事务所开除的员工,事务所在3年内不再录用。

  1、员工应于辞职前一个月向其主管部门负责人提出辞职请求;

  2、主管该员工的部门负责人与辞职员工应积极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应努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3、员工辞职申请获准,则办理离职移交手续;部门负责人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

  4、辞职员工写出书面辞职申请同时到人力资源部领取《离职申请表》,经相关各部

  5、事务所可通过人力资源部出具辞职人员在事务所的工作履历和绩效证明。

  员工辞职时,其部门负责人要与辞职人进行谈话;如有必要,可请人力资源部协助,并记录离职谈话清单,经员工和谈话经理共同签字,存入员工个人档案。

  3、事务所价值在3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包括事务所为个人配置的手机、笔记本电脑等;

  第十四条、员工个人人事关系、档案、党团关系、社会保险关系等应从员工离开事务所之日起3个月内调离事务所。

  第十五条、离职人员不能亲自办理离职手续时,应寄回有关物品,或请人代理交接工作。

  第十六条、被事务所辞退、开除处理的员工,也必须办理离职手续。

  离职员工领取工资,享受福利待遇的截止日为正式离职日期或以部门负责人

  签认定的停薪日期为准。以各种理由请假一段时间后提出辞职,认定停薪日期为请假开始日期。

  3、事务所对在合同期内被辞退的员工按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相应条款予以补偿;

  (3)、劳动合同期未满而提出辞职的员工,按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相应条款对事务所

  (4)、如应扣除费用大于支付给员工的费用,则应在收回全部费用后才予办理手续。

  第十九条、事务所员工的离职工作以保密方式处理,保持工作连贯、顺利进行。

  为加强纪律,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按照《劳动法》和参照利安达总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公司员工考勤工作由综合业务部承担,对总经理负责。

  第二条凡因私请假,应事先向有关领导请示,得到批准后方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离开公司工作岗位,否则以缺勤计算。

  第三条除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外,公司工作时间为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冬季:早8时30分至下午4点30分,夏季:早8时至下午5点。(午休时间一个半小时除外)。冬季时间为十一月一日至下年三月三十一日。

  第四条员工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上班下班。凡上班时间未准时到达岗位的,按迟到计;凡未到下班时间擅自离开岗位的,按早退计。

  3.凡超出各种假期规定期限仍需继续休假者,应提前向领导请示,经批准后方可继续休假,不提前请示批准者逾期休假时间按旷工论;

  4.上班时间擅自离开办公室达一小时以上者,缺勤时间按旷工论。

  第六条病假。凡因病必须治疗和休养的,可凭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申请病假。工作时间到医院就诊,凭挂号单视就诊时间长短计病假。

  第七条事假。凡因私事必须本人办理的,可申请事假。

  第八条工伤假。员工因公负伤,必须治疗和休养的,可给予工伤假,直至痊愈。

  第九条探亲假。凡公司正式员工,可享受以下探亲假:

  1.员工探望配偶(夫妻两地分居者,工休日不能团聚的),每年给予探亲假一次,假期30天(不包括路途时间)。

  2.未婚员工与父母分居,工休日不能团聚的,每年可享受探亲假一次,假期20天;两年探亲一次者,假期为45天;已婚员工探望父母4年一次,假期20天;新招收未婚员工,从报到之日起满一年后开始享受探亲假(不包括路途时间)。

  3.员工如因工作需要不休探亲假的,个人提出书面申请按休假天数每天补助20元。

  公司正式员工办理本人结婚事宜,可享受婚假,假期3天。晚婚增加奖励假7天。对方在外地需到外地结婚者,公司可酌情给予路程假。

  1.女员工生育后可享受产假90天。男员工配偶生育,可申请休假15天护理配偶,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子增加15天。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领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女员工凭该证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增休产假3个月。晚育女员工增加奖励假30天。

  2.女员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者,可根据医生意见享受产假15至30天;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者,给予产假42天。

  3.产假期满仍需继续休养者,可凭医院证明申请病假。

  4.员工施行绝育手术或女员工作人工流产手术,可凭医院证明休病假。

  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每个工作日给予两次哺乳时间,每次不超过一小时。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

  员工需离职处理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夫、妻)及同住的岳父母、公婆的丧事时,可请丧假3天。

  员工到外地结婚、奔丧、探亲,可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路程假不计入事假。

  1.凡入公司满一年的在岗正式员工均可享受年休假二天,以后所龄每增加一年即年休假增加1天。如:

  2.年休假天数不包括政府法定节日,年休假不能跨年度累计使用,原则上也不能分开使用。

  3.员工如申请年休假,应至少提前两周提出,以便公司合理安排工作。

  4.员工如因工作需要,不休年休假的可以此抵扣事假、病假;不抵扣而又因工作需要未休年休假的,可按照假期天数每天补助20元。

  (1)员工在本年度内,累计事假在15天以上,或累计病假在30天以上者;

  公司正式员工参加公认职称考试,一次考试可申请考试假3天。

  员工参加对公司发展有重大积极影响的考试,其休假时间由公司另行安排。

  第十七条因公出差者,出差时间包括休息日的,休息日的出差补助按2倍计发。

  第十八条请假者应至少提前1天向有关领导请示,请假者应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委托(或由主管领导指定)他人代理工作,并办理有关交接手续以后,方可离职。因重病、急事不能提前请假者,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请假或事后办理补假手续。

  第十九条凡请病假、工伤假者,均须凭区级以上就诊医院医师诊断书,并经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病假、工伤假需延长休养期,产假期满需继续休养的,均须凭就诊医院证明申请续假。

  第二十条请假期满因故不能正常上班者,可提前申请续假,续假手续与请假手续相同。当事人在外地需续假时,可采用电话方式联络,于返回后立即补办续假手续。

  第二十二条员工请假半天不用填请假单,但必须与主管副总打招呼,请假半天以上者必须填写请假单应由本部门主管副总、综合部、总经理审批;

  部门经理以上职务者请假由公司总经理直接审批并通知综合管理部。

  任何人无权超越本规定的职权范围批准员工以各种名义的请假,否则应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请假理由不真实,故意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即以旷工论处。

  第二十四条节日加班(元旦、春节、五一节、国庆节)按劳动法规定计算工资。

  第二十五条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全脱产、半脱产学习培训的员工,

  7天以下的,(含7天)按工资总额全额照发;超过7天,(不含7天)只享受基本工资的90%。

  第二十六条符合规定时间内的工伤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奔丧假者,原则上扣发综合奖金,其它工资照常发放。

  第二十七条每月病假超过5天者,扣发其请假超过天数应发基本工资的30%;(例如:月工资1000元,请假10天,计算方法:10天-5天=5天,1000元/22天=45.45元, 45.45元*5天*50%=113.63元1000元-113.63=886.36元)请病假超过1个月,按基本工资70%计发工资;超过2个月,按基本工资60%计发工资;请病假超过3个月,按基本工资50%计发工资;请病假超过4个月,按基本工资40%计发工资;请病假超过5个月,按基本工资30%计发工资;请病假超过6个月的长期病假者作为自动解除聘用合同处理。(以上病假1-5个月的均扣发综合奖金)

  第二十八条每月事假超过1天,扣发其请假超过天数应发工资的80%;(例如:月工资1000元/22天=45.45元,请假2天超过1天,计算方法扣发:45.45元*1天*80%=36.36元,应发1000元-36.36元=963.64元。每月事假超过7天,扣发应发工资的100%和当月奖金。

  第二十九条休正常产假,除综合奖金、基本工资正常发放。超过应休产假视具体情况,按旷工、病假、事假处理。

  第三十条当月迟到、早退累计超过3次者,视同事假超过1天处理;当月迟到、早退累计超过7次者,视同事假超过2天处理。

  第三十一条旷工半日以上者,扣发全月应发工资的20%,并扣发当月的全部综合奖金,累计旷工达3天者,解聘除名。

  第三十二条被公安局拘留者,视情节严重程度酌情发放生活费。

  第三十四条本规定适用于本所正式员工和聘用的长期(半年以上)在本公司工作并领取劳动报酬的其他人员。

  1、根据公司管理需要,员工自进入公司试用第一天起,需要在综合管理部建立基础信息档案,应及时提供真实的个人基础信息资料,包括个人履历、联系方式、家庭住址、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执业资格证复印件、职称证复印件等资料。

  2、员工基础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综合管理部进行信息更新,并提供新的资料。

  3、每六个月综合管理部将对基础信息档案进行重新确认。

  1、正式员工转正后可将人事档案调入公司,由公司将人事档案存档于省人才中心,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存档费用由公司负担;

  2、员工离所后,应及时将人事档案调出,未能及时调出产生的存档费用由本人负担;

  3、人事档案管理应由专人负责,认真做好人事档案材料的整理,送交前的妥善保管。

  4、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应及时将人事档案送存人才中心。

人事管理制度7

  各学校的图书馆,对于选择图书馆员工,管理人员等,各学校都要制定出人事管理制度。以下整理的图书馆人事管理制度的范本,可供参考。

  1.本馆员工的调入:根据本部门编制从市内外企事业单位人员和应届高校毕业生中择优录取。根据市委、市府规定,高校教学、科技干部和行政处以上干部,一般不超过50岁(正教授可适当放宽至55岁以内);中级教学科技干部和科级干部,一般不超过45岁;初级教学科技干部和科员以下干部,一般不超过35岁;5级以上技工一般不超过40岁;工人不超过35岁。

  文化程度高中以下人员原则上不予调入。一般情况下一家人不宜同时有三人在校工作。一般职工不从外省调入。调入人员须经有关部门考核。调入后须进行岗前培训、办理聘任手续、服从部门领导的工作安排。

  2.本馆员工由于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需调至其他单位,必须提前以书面报告形式向馆领导提出,经馆长和接收单位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经校长(副高以上人员)和校人事处同意后,办理中断聘书手续、办理工作交接手续,方可到新单位上班。未办理以上手续前不得擅离岗位。

  3.本馆专业技术人员遵纪守法、完成本职工作、任期内每年考核称职、符合晋升条件,都可申报晋升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本馆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按高教系统图书资料专业技术系列,分研究馆员、副研究馆员、馆员、助理馆员、管理员五级。每年进行一次资格评定和确定,具体条件按当年学校、市职改办或省高教局职改办的文件办理。一般情况下,大专毕业三年、本科毕业一年或硕士毕业当年可确认为助理馆员;本科、大专毕业任助理馆员四年、硕士研究生毕业三年或博士研究生毕业当年可报评或确认为馆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任馆员五年、获博士学位任馆员两年、大专毕业从事图书资料专业工作二十年、其中任馆员五年、及中专毕业从事图书资料专业工作二十五年、其中任馆员五年以上可报评副研究馆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任副研究馆员五年以上可报评研究馆员。本馆工人在获得大专毕业学历后,可参照此条件获资格提升。

  4.本馆按照学校所下达的专业技术人员任职指标(一般为: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20%可聘为研究馆员或副研究馆员,55%可聘为馆员,25%可聘为助理馆员或管理员)对已获任职资格的人员进行聘任。聘期每期两年,到期续聘。如果受到指标限

  制、受聘人在任期内考核不称职、受聘人不适合某一具体岗位,则受聘人可能不得受聘。

  5.员工的考核每年进行一次。根据学校的时间安排,员工本人按照岗位职责和要求,对一年来的工作情况、进修及科研情况进行全面的总结,填写考核表,在本部门的会议上进行考评,由部主任推荐评定等级(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及不称职),经馆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6.员工在遵纪守法、出色完成本职工作、任期内每年考核优秀、有科研成果、有突出贡献、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等,有对获奖励的机会。员工违纪、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缺勤、出现责任事故等,均需受到一定的处罚。

  员工的奖励和处罚由馆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奖励分为:

  ①馆发月奖金:全勤,完成本职工作,没有发生责任事故者;

  ②校发年终奖:年考核称职以上者;按《图书馆先进个人考核评优条例》评为优秀者,可获优秀奖;

  ③市发年终奖:年考核称职以上者;按《图书馆先进个人考核评优条例》评为优秀者,可获优秀奖;

  ④特殊贡献奖:在教书育人、教学科研、管理育人等方面有特殊贡献者,经学校教代会专门小组讨论评定等级后获奖;

  ⑤部门集体奖:馆内年终进行的部门评比奖项,按《图书馆先进集体考核评优条例》评为优秀的部门;

  ⑥学术科研奖:馆内不定期进行的奖励活动,按照《图书馆学术科研奖励条例》评比后获奖;

  ⑦个人单项奖:馆内不定期进行的.奖励活动,奖励在文体活动、安全保卫、等方面的贡献者和获奖者;

  处罚分为:

  ①批评教育:轻度违纪或工作失误者;

  ②扣发奖金:违纪、工作失误或没有完成工作任务者;

  ③调换岗位:不能完成岗位任务或不胜任所在岗位者;

  ④辞聘:严重违纪或不能履行工作职责,经批评教育、扣发奖金或调换岗位后仍没有改进者;年度考核为“不称职”者;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为“基本称职”者。

  ⑤自动离职:在辞聘三个月后,本人没有办理离校手续者。

  7.①员工每周工作五天,每天上班时间为:8:20--17:00(白班),16:40-22:30(晚班)。

  ②根据不同部门的不同安排,员工需服从安排参加白班、晚班、周末班、寒暑假及其他类型加班的工作,没有特殊理由不得拒绝部主任的工作安排。

  ③部主任有权决定员工两天以内的倒休;超过三天的倒休需报主管馆长批准,并报馆办公室备查;副部主任以上人员倒休假两天以上、病休假一天以上、公差一天以上均需报办公室备查。

  ④除特殊情况,本馆一般不批准事假。员工私事通常利用倒休时间办理。

  ⑤员工患病不能上班,需凭医疗部门开具的病休证明请假,报办公室备查;每月病假三天以上者,按天数扣发奖金及午餐补贴。

  ⑥员工因公事不能来馆上班,须有馆长批条并报办公室备查;否则不以公差论处。

  ⑦员工婚假、产假、计划生育手术、流产(每年一次以内)等休假,凭医疗部门证明并经校人事处核实的批条或馆长批条(婚假)到办公室请假;假期内不扣奖金和津贴,但不发午餐补贴。

  ⑧员工的各类请假均可用加班或超时超量的工作作为抵销。

  ⑨员工超时超量的工作和加班,馆里根据情况发放加班费。

  ⑩员工可享受学校安排的寒暑假、国家规定的公众假期的休假,由于本馆实行全年开放制,员工需根据各部安排,参加寒

  暑假及公众假日的加班。

  8.①员工在岗期间,需接收馆里安排的各种岗位培训,参加馆里安排的培训的时间,算上班时间。

  ②本馆鼓励员工自愿参加有关的在职学习,由各部门视工作安排情况给予适当的时间调配,但原则上不能影响正常工作。

  员工的学习经馆领导同意后其费用可由馆里给予适当补助,凭结业证书(或毕业证书)和学费收据报销200元。

  ③本馆要求员工积极参加各种学术科研活动,要求有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每两年发表两篇以上论文,中级职称的人员每三年发表两篇以上论文。馆里按照《图书馆学术科研奖励条例》给予一定的奖励。

  ④馆外举办的业务学习及学术会议,馆长安排或经馆长同意参加的,可按公差处理并给予一定的资料费补助。

  ⑤本馆鼓励员工承担各种力所能及的教学活动,业余时间的教学补助和酬金由任课员工自得,不必上交馆里,但员工的各种教学活动均不能影响正常工作。

人事管理制度8

  一、当前医院人事管理制度存在的不足

  1.认识不足

  以往人事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全体员工的录用考核、劳动工资、职称晋升、干部调配等,按照条款照章办事即可。但在新形势下,人事管理部门的职能大大扩展,工作面更宽,内容更丰富,更具有挑战性。但是,目前许多人事部门的领导和员工并没有意识到人事管理的本质,这就造成了人事制度的研究停滞不前甚至没有人事管理的概念。

  2.人事管理人员的培训与开发不足

  大部分医院都存在有这个问题,就是忽视对人事管理人员素质的培养开发,并且管理队伍存在老年化以及兼职化的特点。目前医院为了提高医疗水平,非常注重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和进修学习,但是却忽视了医院人事管理人员的素质教育培训,也就是所谓的“重技术,轻管理”。医院能否在日益激烈的医疗市场竞争中得以生存和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医院经营水平的高低,拥有高素质、高能力的职业化人事管理人员,逐步实现医院管理队伍的年青化、知识化、专业化,是医院人力资源规划中最关键、最核心的因素。

  3.缺乏统一的管理目标

  一所医院是一个整体,只有各个部门协调配合,才能使医院各项工作有条不紊进行。但是,目前医院许多部门都习惯于彼此独立,各部门没有共同的管理目标,即使在同一项工作中往往也疏于交流,这就使得医院的人事管理制度也相对独立,并没有发挥其真正作用。

  4.人才流动机制不完善

  就各地区来看,医疗卫生专业人才市场发展不平衡,社会福利保障体系还不是很健全,使得人才流动有困难,医院需要的人进不来,不需要的人出不去,即出现了人员横向、纵向流动的渠道不通畅,产生了“三难”现象:人员能上难下、能进难出,人才引进困难。

  二、医院人事管理制度的创新改革

  1.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改革

  人事档案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档案,它关系到每个员工的切身利益。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医院人员流动日益频繁,因此医院和员工在人事档案移交等方面的纠纷也逐渐增多,这就给医院人事部门管理档案造成了一定的困难。对于人事档案的管理,可以遵循“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对原有老职工的人事档案管理办法不变,而对新招聘的大中专毕业生和调入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制度,人事档案和有关人事关系都由人才交流中心代管。针对医院人事档案管理的现状,在今后工作中,应尝试对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创新改革,着重探讨档案管理中的法制建设,规范档案管理队伍,积极转换服务理念,实行人事档案的信息化管理。

  2.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改革

  人力资源是医院的第一资源,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人力资源是医院获得效益的一种重要资本,所以在人事管理制度改革中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实现人力资源的有效利用是必须的。此项工作的`改革可以从以下两点进行,首先通过现代化的管理方法,严格规范医院内部结构,并予以有效地调整,最大限度地发挥医院各级人员的知识潜能,实现人力资源的有效利用,缓解医院现有条件下人力资源的不足和临床医疗需求不断上升的矛盾。其次,做好人员储备,在重视和利用好现人才的前提下,有计划、有目的地引进医院发展需要的紧缺人才,为医院的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

  3.用人制度的改革

  长期以来,医院一直实行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用人制度,包括人员的录用、分配以及任命,造成了人员使用的的终身制。随着医院的改革与发展,原有的用人制度己出现多种弊端,改革势在必行。对此,可以实行全员聘任制度,重新设岗,科学定编,分类管理,全员竞聘上岗,建立以岗聘人、竞争上岗、双向选择的人事制度,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公开竞争、择优上岗”的用人新局面。

  4.绩效考评制度的改革

  目前,许多医院其员工的实际工资均由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其中,岗位工资实行同岗同工同酬;而绩效工资,是按照岗位责任、技术含量、风险程度和服务质量等要素确定的,这就形成了即使是同一岗位、同一级别的人员,最后所领取到的工资总量也不相等。所以,健全及改革绩效考评制度,有利于促进医院人事管理制度的健康发展。绩效考评体系可由员工的工作量、医疗安全、患者满意度、专业技术能力、业绩成果和医德医风等评价指标构成,并且还可以考虑进行多角度、多方位、多层次的绩效考评。合理的绩效评价制度一旦建立,对于优化医务人员执业环境和条件,减少医疗纠纷,增进医患沟通,创造公平、和谐的医患环境和氛围都会起到明显的作用。

  三、结语

  医院人事管理制度的创新改革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必须不断地探索新方法、新措施才能完成。不同的医院,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也不同,不能一味模仿其它医院,丝毫不考虑自身的客观情况,所以从实际出发,采取切实可行的改革措施才是人事管理制度改革之根本。

人事管理制度9

  一、人事

  1、凡本校教职工必须热爱教育事业,不提倡留职停薪,未经学校许可,不准从事第二职业,幼儿园人事管理制度。

  2、全校教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制,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分配。

  3、凡要求调入本校工作的教职工经学校考核,行政会研究同意方可办理调入手续。调入后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考评合格,方可成为本校正式教职工。

  4、学校决定调整工作岗位的教职工,应服从分配,按时上岗,否则从通知之日起以旷工论处。

  5、凡本校教职工连续矿工一周或累计半个月以上者,以待岗处理。

  二、考勤

  1、学校全体干部,教师职工均系考勤对象,由教务处负责考勤工作。各组、室设考勤员一名,(由组长担任),逐日记载出勤情况,按日统计,上报教务处汇总公布。

  2、全体教职工必须按学校规定的办公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中途离岗。

  3、教职工因事、因病(除特殊情况外),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准假后方可离岗。工作时擅离职守,按旷工论处。因公外出,也应告知组室负责人或考勤员。

  4、请假期满,必须按时履行销假手续,逾期无故不归者按旷工论处。旷工半天以上(合半天)扣除相应的'工资外,停发当月奖励工资。

  5、教职工的集体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各种集体活动,均列入正常的考勤之列。

  6、本校专职教师,按国家规定享受寒暑假。职工、干部寒暑假期间,享受假期的三之二,其余时间由学校或部门安排工作,管理制度《幼儿园人事管理制度》。

  7、凡本校教职工,无故连续旷工一个月,或累积一个月者,以自动离职处理。

  8、教职工的考勤必须根据有关规定,与工资、奖金、评选、职称评定挂钩,做到奖惩分明。

  三、请假

  1、教职工因事、因病须离岗者,必须由本人履行请假手续。请假人除特殊情况外,一般需待安排好课工作之后,方可离开岗位。如因急病或紧急事故确实不能事先请假的,可委托他人办理或事后补假。

  2、请假一律由校长批准。

  3、教职工请假,一月内事假累计3天、病假5天以上者扣发全部奖金;一学期事假累计15天,病假累计一个月以上者,扣发全学期地区津贴;事假在一个月,病假两个月以上者,停发请假期间的职务工资。

  4、符合法定婚龄结婚的,可准假三天,实行晚婚晚育的可准假10—15天。

  5、女职工的产假按计划生育暂行规定办理。

  6、本人直系亲属死亡时,可给三日的丧假。

  四、奖惩

  1、对教职工的奖励和处罚,要实事求是,公正合理,经过一定评议、审议手续,并公之于众。

  2、校级先进工作者,每学年评定一次,由校长授予荣誉称号。单项奖励随时进行。先进工作者评定比例一般为15%--20%左右,表彰先进,坚持德、勤、能、绩综合评定。须由群众评议推荐,组室申报,校长审批。

  3、凡符下列条件之一的教职工,可给予奖励:

  (1)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者。

  (2)遵纪守法,兢兢业业,出满勤,事事处处为集体,对不良行为敢于斗争,事迹突出者。

  (3)热爱学生,循循善诱,诲人不倦,教育教学质量名列前茅者。

  (4)勇于开拓、创新,在教育教学改革上有较大贡献者

  (5)面向全体幼儿,对个体差异的孩子加倍爱护,使他们取的明显的进步。

  (6)参加竞赛获奖幼儿的辅导教师。

  (7)积极组织,指导学校大型活动,并做出显著贡献者。

  4、对照上述条件,视情况可授予先进工作(或其它荣誉)称号,或给予单项奖励。

  5、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给予处罚,采取一票否决制。

  (1)目无法纪,自由散漫,擅离职守,造成恶劣影响者。

  (2)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使幼儿心理和生理受到摧残和伤害者。

人事管理制度10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的聘用、试用、报到、调迁、服务、给假、出差、考核、奖惩、退休、抚恤等事项除国家有关规定外,皆按本规定办理。

  第三条本公司自董事长、总经理以下工作人员,均称为本公司职员。

  第四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均应遵守本规定各项制度。

  第二章人力资源

  第五条人事聘用管理规定

  1、本公司所有员工均实行竞聘上岗。

  2、集团公司各级员工均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能适合于职务或工作岗位为原则,但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

  3、员工的聘用,根据业务需要,由总经理授权人事主管部门统筹计划,上报总经理批准。

  4、对竞聘管理岗位人员,由组织部门、人力资源部对其进行资格审核。

  5、副总经理以上职位,心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具有5年以上的生产、经营、技术管理工作的经验。

  6、中层管理者,必须具备大专以上文化水平或中级以上技术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三年以上的生产、经营、技术管理工作的经验。(其它按中层管理都管理暂行条例执行)

  7、一般职员,其学历、年龄、专业技术职务等条件,符合职务要求。

  第六条员工调配管理制度

  1、员工的调入,必须有董事长、总经理的签批,方可办理调入手续。

  2、员工的调入须按国家人事调动的有关规定办理。

  3、员工在集团公司各独立核算单位之间调动,必须遵循以生产工作需要为前提,经双方单位领导同意,主管领导签字,总经理许可后办理调动手续。

  4、调出人员应向本单位、部门提出申请,请调申请报告获准后,请调人到人力资源部填写员工调移交手续会签表。

  5、请调人必须在调出前对办公用品、劳保用品、工具、帐款、证件、文件资料书籍、软盘和业务进行交接。不则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6、员工请调告未经批准,私自离开工作岗位达1个月者,公司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除名并停止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的缴纳。

  第七条员工调动管理规定

  1、集团公司基于工作业务的需要,经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可随时调动任何员工的职务或服务单位,被调动员工如借故推诿,概以不服从工作分配论处。

  2、奉调员工接到调任通知后,中层领导人员应于10日内,其他人员应于7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

  3、奉调员工如在异地工作可比照差旅费报规定报旅费,其随往的直系亲属得凭乘车证明报销交通费用。

  4、调任员工在新任者未到职前,其职务可由直属主管领导或指定他人暂代理。

  第四条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1、人事档案由专人负责管理,保证档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2、资料归档要及时,完整无缺。每年对人事档案情况进行一次系统检查,防止遗漏。

  3、要求查阅档案时,须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查阅时未经批准不得改写。

  4、人事档案原则上要求就地查阅,如有极特殊情况须借出时,要严格办理借阅手续,并经主管领导批准。

  5、借阅的档案不得超过规定的时间,须提前或按时返回,档案管理人员要逐卷、逐页进行清点和检查。

  6、借阅人员如因保管不善,丢失档案或缺页、有涂改现象,将严格查有关人员责任。

  7、为服务员,建立健全职工花名册,根据员工的变动和档案内容变动及时更改,以方便员工的查询。

  第八条职称评定管理规定

  1、职称评定工作是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环节,需要按国家有关政策严格掌握。

  2、职称的评定,要与企业发展的需要,严格评审过程,坚决杜绝“滥竽充数”现象。

  3、凡是申报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其申报的专业技术职称要与本人所从事的岗位相符或相关的岗位和专业。

  4、指导基层单位做好对专业评聘任工作。

  5、做好职称档案的分类管理工作和各项服务答疑工作。

  第九条培训管理规定

  1、为提高企业员工素质,有效地开发利用好人力资源的'质量和潜能,增强员工的适应能力,公司将加对员工的培训工作。

  2、人力资源部培训中心将制定每年的年度培训计划和培训大纲,监督指导下属企业和制造、营销两个模拟公司开展培训工作,

  使培训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落实。

  3、所有员工都应按计划、分期分批参加培训,提高自己的岗位技能和相关的专业知识。

  4、各单位都应制定年季度培训计划上报人力资源部,并将培训考核结果归档,人力资源部备案。

  5、培训的范围要从实际出发,做好岗前培训、转岗培训、在岗培训。脱产、半脱产培训、业余培训。

  6、鼓励员工参加与本岗位有关的业余学习,走自学成才之路。

  7、公司将根据今后的发展需要制定专门人才需求规划,并选送一些有培养前途的优秀员工到专业院校进行培训。

  第十条临时用工管理办法

  1、各单位有临时性工作(期间在3个月以内)需雇用临时人员工作,应提出申请,注明工作内容、时间、岗位、要求等呈主管领导核准,总经理签批后,送人力资源部凭此招聘人员。

  2、年未满16周岁者不得聘用,经管财务、有价证券、仓储、销售管理人员、会计(除物品搬运等力工工作外)不得聘用。

  3、人力资源部招聘临时员工,应填写“临时员工聘用核定表”,呈总经理核准后录用。

  4、临时员在公司工作期间,其待遇和其他事项按公司条款执行。

  5、临时人员的考勤、出差比照正式员工办理。

  6、临时人员聘用期满,如因工作未完成,须继续聘用时,应由聘用单位和部门重新申请,叙明理由呈总经理核准后始得聘用,并将核准的申请书一份报总经理备查。

  7、因工作性质和需要须聘用长期临时工的,可一年核准一次签定一年合同,报总经理备查。

  第十一条职工内退管理规定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不能从事生产、经营、管理岗位的员工可以实行内退。

  2、对于达下到内退年龄的职工胡因身体有病,不能从事体力劳动,需拿市级以上的医院诊断证明,申请内退。

  3、对因工致残的职工要经州劳动局专家小组做劳动鉴定,评出伤残等级的最终审批或鉴定方为有效,其它任何部门、单位和企业办理的劳动鉴定一律无效。根据伤残等级,四级以下伤残可以提前八年内退,提前三年办正式退休。

  4、对弄虚作假,擅自改动年龄病例的要立即纠正,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二条内退待遇:

  1、内退工资执行国家规定的退休时的工资基数,以1996年12月31日截止的工资做为工资基数,加上各种补贴59元。

  2、工作年限满20年以上的按70%开基本工资(内退的最高比例不超过70%),工作年限满20—20xx年的按65%开基本工资,20xx年以下(不含20xx年)的开60%的基本工资。

  3、工伤四级以下的享受1--%的基本工资,待办好退休后转入社会统筹,五级伤残的享受70%基本工资,可以提前三年办退休,六级以上和基它享受同样待遇。

  4、办理内退的职工,一律按《吉林省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定实施办法》办理社会保险统筹,缴纳比列、例和在职职工享受同样待遇。

  第十三条内退程序

  1、由本人先提出内退申请书。

  2、不到内退年龄的要有医院的诊断或州劳动局的劳动鉴定审批表。

  3、经主管经理批准,各分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4、由人力资源部研究后批准。

  5、凡公司有重大改革特殊情况下,涉及到内退事宜并和上述规定相抵触的,可按重大改革的有关规定执行。

  6、凡是工伤鉴定后,要求内退的,均按国家规定执行,特殊情况除外。

  第十四条营销人员聘用管理规定

  1、营销人员的聘用,原则上以聘用公司内部正式员工为主,以职工子女和外单位人员为辅。

  2、应聘人员要有固定的住所,通迅地址,应聘时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职称证等有关证件,和原工作单位个人财务往来证明。

  3、对应聘的人员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有下列情节者,不得录用。

  (1)身份不明的人;

  (2)在原工作单位有欠款的人员;

  (3)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人员;

  (4)没有经济实力抵押和担保人的人员;

  (5)与他人和单位有经济纠纷被司法机关裁决,没有结案的人员;

  4、对被聘用的人员,根据岗位的性质试用期规定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者可以继续留用,不合格者清理完货款后可予以辞退。

  5、录用期间如有违法违纪现象由此造成后果,其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6、其他事项按营销政策执行。

  第三章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员工出入管理规定

  1、所有员工进入厂区(办公区、生产区)一律禁止携带危险品和行业规定禁止的物品。

  2、员工出入厂区限在上班时间内,节假日或下班后禁止员工进出厂区和办公区。

  3、本公司办公楼和厂区大门每天自晚6:00点以后至次日清晨7:00点以前关闭。由保安和更夫分别守卫,除特殊情况经核准后方可出入,否则一律禁止出入。

  4、员工夜间加班或节假日加班时,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入内。

  5、员工陪同亲友进入厂区或办公区,须办理入厂登记手续后方准进入。

  6、员工出入有携带物品者,警卫要严格检查。

  第十六条来宾进入管理规定‘

  1、凡是来宾访客(包括协作厂商,其他单位人员、员工亲友等)进入厂区时,一律在警卫室办妥来宾出入登记手续,并查明来访事由,

  经过受访人同意及填写“会客登记单”后,方可进入厂区。

  2、团体来宾参观时,须由有关单位、部门领导及主管领导陪同才准进入。

  3、员工亲友来访时,除特殊紧急情况,经由主管领导核准外,不得在上班时间会客,不得于会客室等候,在下班时会见。

  4、外协厂商出入厂区频繁者,由有关部门申请识别证,凭识别证出入厂区,保卫人员须检查随身携带物品,严禁危险品进入。

  5、严禁外界推销人员或小商贩进入厂区。

  第十七条出差管理规定

  1、员工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7日内由部门领导核准,7日以上的由主客领导核准,15日以上由总经理核准;部室长出差15日内由主管领导核准,15日以上由总经理核准;国外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2、员工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

  3、出差人凭核准的“现状申请单”向财务部暂支相当数额的差旅费,返回后填写“出差旅费报销单”,并结清暂支款,未于一周内报销者,财务部门应于当月工资中先予扣回,等报销时再行核对。

  4、出差途中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按期不能返回的,必须电话联系,除去批准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期间,否则除不予报销旅费外,并依情节轻重论处。

  5、出差不得报支加班费。

  6、员工出差的各项费用标准按集团公司差旅费管理标准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请假休假管理规定

  1、本公司根据劳动法规定: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为法定休假日,全年不得超过十天;每星期六、日为例假日。

  2、法定假日若适逢星期六、日,其隔日不予补假。

  3、事假:因事必须本人处理者可请事假。一周内由分管领导签批,一周以上常务副总签批。没有签批处出办事者按旷工处理。月累计假达到半天以上(含半天)的按事假处理;未经公司同意的各类函授学习视为事假,事假期间不开工资。全年累计事假一个月(含一个月)以上者扣除全年的年终奖金。

  4、病假:因病治疗或休养者,持县级医疗单位诊断可以申请病假。病假工资按日薪的60%支付,累计病假超过三个月内的按月扣除年终奖金,超出三个月的扣除全年奖金。

  5、长期病假的职工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6、产假:按规定员工生育可给产假90天,大龄青年110天产假。

  7、婚假:员工结婚可给婚假三天。大龄(男27周岁,女25周岁)给予7天婚假。

  8、丧假:直系亲属丧亡可给予丧假三天。

  9、本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请假时,可由同事或家属代办外,须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出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第十九条停薪留职管理规定

  1、要求停薪留职员工,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领导批准后,签订停薪留职协议书,集团公司人事部门备案。

  2、对未批准面擅自离职的职工,按自动离职处理。

  3、停薪留职一次签订协议书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二年,停薪留职期满本人自愿回原单位工作的,须在期满前一个月向单位提出申请;期满一个月以后,本人既未要求回原单位,又未办理续签手续的,按有关规定可按自动离职处理。

  4、停薪留职期间停止厂内规定的一切待遇,因病或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的,可按退职有关规定处理。

  5、停薪留职其协议书一经签订,必须一次性向财务部缴纳停薪留职管理费和全额承担社会统筹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

  6、停薪留职期间,在社会上触犯法津或违规违纪勤俭责任一律由本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分直至除名并除厂籍。

  第二十条员工保险管理规定

  1、本公司正式职员工必须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

  2、员工要按时缴纳保险金,不得欠缴。

  3、办公楼管理人员的保险金由人力资源部直接下单到财务部由财务部在工资中扣缴。

  4、车间工人的保险金由车间核算员统一核算,并交到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审核无误后下单到财务部在工资中扣缴。

  5、各分公司、子公司(其档案和关系在集团公司管理人员)的保险金由人力资源部下单到财务部扣其往来帐款,公司财务部没有其往来帐款的由人力资源部下单到其单位,由其单位的财务负责人到集团公司财务部缴纳现金。

  6、公司的临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

  7、公司的停薪留职人员要全额缴纳各项保险金。

  8、公司内退人员要缴纳各项保险金额的个人部分。

  办公楼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办法

  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特制定考勤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办公大楼内所有工作人员。

  第二条公司实施新的作息时间,每周五天工作日,周六周日休息。办公楼内工作人员实行上下班打卡。

  第三条本公司办公楼工作人员每天正常上下班打卡四次。

  第四条凡下班后还完成工作者须先打完卡再进行工作,否则按早退处理,

  第五条节假日因工作需要必须上班工作的人员不必打卡,但进办公楼须经分管领导同意保安人员方可放行。

  第六条所有工作人员按作息时间先公司后,方可外出办理各项业务,外出时必须由分管领导签批,规定大约外出时间。并在外出进将批条交给考勤员,

  无批条考勤员有权阻止外出,强行外出者做好记录,视为脱岗,分管领导不工作岗位时可则临时委托负责人代签,制造公司打卡人员因工作需要,班前、班后在车间工作打卡时间不能返回的,事后可由分管领导签字证明,考勤员按出勤统计。

  第七条公司工作时间经常外出办事的工作人员,可按岗位办理出门卡,时行特殊管理。

  第八条工作人员因出差需要离开公司,且当天不能返回公司者,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将审批单交给考勤员方可出差。出差超期由分管领导在原出差审批单上签字,作为月考勤凭证。

  第九条在上下班时间忘记打卡者,须经分管领导出据证明,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十条公司高屋管理人员参加上下班打卡,外出办事时可不打卡。

  第十一条本公司上下班时间由人力资源部考勤员监督打卡。

  第十二条考勤员要按日统计报表,每月进行汇总。

  第十三条考勤员要严格要求自身纪律,不准隐瞒事实,如有举报一经核实,一次经予警告,二次按转岗处理。分管领导按考勤制度严格把关,接受工作人员监督。对隐瞒、虚报现象经考勤人员核实,除违规人员按旷工处理外,分管领导将予以通报警告。

  第十四条每迟到一次罚款10元。旷工半天罚款25元,旷工一天罚款50元(旷工期间不开工资)。罚款从本人工资中扣除,迟到三次以上按旷工一天办理,年内旷工超过三次按待岗处理。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发展管理部负责解释。

人事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餐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属员工的管理,除法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则办理。

  总公司员工的管理,比照办理。

  本规则所称员工,以在本公司核定之员工编制名额内雇用的无定期工作契约职员为限,其区别标准如下:

  (一)职员:从事管理工作的员工。

  (二)技工:具备初中毕业以上程度,并有下列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经技工转类考试及格或甄选提升的工人:

  有关生产各项设备的操作,运转、制造及装修等工作。

  原物料或产品的制造、检验、加工、整理及包装等工作。

  其他与生产有关的专业性工作。

  (三)管理工:具备高中毕业以上程度,并有本业二年以上的工作经验方可胜任的事务工作,或其他程度相当的非技术性工作经管理工考试及格或甄选提升的工人。

  (四)服务生:从事迎宾、托盘、擦抹等对客人直接服务的员工。

  (五)普通工:担任搬运,事务或简易事务等无需特殊技能或知识的'工人。

  工人编制名额依据实际需要拟订,呈报本公司核定。

  为配合工作及人事调度的需要,遇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时,得依实际需要雇用定期契约工人(以下简称定期工)。其雇用及管理办法另定之。

  第二章雇用及解雇

  雇用员工应由所属主管单位填具员工采用申请书,送由主管单位签请负责人核定。

  雇用员工以考试方式录用为原则。

  雇用员工应先行试用,但试用期间不得超过40日,在试用期间内,由所属主管单位负责考核,期满后依据试用成绩,签请正式雇用或解雇。

  雇用工人,得就在岗位工作三个月以上工作成绩优良的定期工中选用。前项选用的员工,得不经考试及试用。

  雇用工人,以身家清白、身体健壮、年满18岁以上35岁以下,并具有初中毕业或以上学历者为合格,但雇用特殊性技能的工人不在此限。

  不得录用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为员工:

  曾受刑事处分或宣告禁治产者。

  患有传染病或痼疾者。

  曾服务于本公司及所属单位因案开革者。

  经雇用的工人应亲至劳务主管单位报到,并填缴下列书表,由雇用单位存查或核验发还。

  公立医院出具的肺部透视健康证明,及医务室健康诊断书各一份。

  员工调查表二份。

  学历证明文件及公民身份证。

  保证书一份。

  联保切结及个人基本资料各一份。

  2寸半身照片七张。

  劳务主管单位对于新雇员工应行填缴的前项各种书表须严加审核,其不合规定者应拒绝其到工。

  解雇员工,除依法发给预告期间工资外,并依下列规定加发资遣费:工作每满一年者给一个月工资。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适用前项规定,即时解雇:

  有犯罪行为经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确定而未谕知缓刑或未准易科罚金者。

  无故连续旷工至三日以上,或一个月内无故旷工积满六日者。

  一年内受记大过处分达三次经主管官署核准者。

  保证人退保或通知调换保人后,经二个月仍不能觅人继续为之保证者。

  犯有过失情节重大经会议通过者。

  员工辞雇或解雇时,应将经管及借用公物交还有关单位,并向劳务主管单位办理离工手续,否则以移交不清论。

  各业务主管单位将人事变动或工作种类变更,均应送交劳务主管单位统一登记及通知有关单位。

  各单位应按月造具员工动态月报表二份呈报本公司核备。

  第三章保证

  员工的保证人以在工作所在地或附近地区有固定住所、或服务机关便于查对,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为限。

  (一)经当地政府登记并给有营业执照工厂或商号。

  (二)现任公教人员或有正当职业之人士二人。

  经办出纳、原物料保管及收发的工人,以按前项第一款的规定取具保证人为原则,由劳务主管单位签请主管核定。

  被保证人不得以其直系血亲配偶或兄弟姊叔侄及股份公司为保证人。

  员工如有盗窃财物、亏欠款项、或其他不法行为致公司蒙受损失者,保证人应负完全连带赔偿责任。保证书格式另定。

  凡对经管出纳、原物料保管及收发的员工,应每半年办理对保一次,其他工人每一年办理对保一次,必要时得随时对保。

  保证人职业、住址或服务所在地有变更时,被保证人应即报告主管单位,如保证人死亡或保证人的工厂商号改组或有其他情事时,被保证人应即自动按规定另行更换保证。

  有以上情节的保证人,被保证人不予呈报,事后被察知者,得视情节轻重予以议处。

  员工因故须更换保证人者,应声明理由并另行觅妥新保证人填具保证书经缴呈核准后方予发还原保证书。

  各单位对保证人认为有不当时,应即通知被保证人更换保证。

  被保证人自离工日起六个月内经查明已无未了事项时,其保证书得予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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