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整理的食品退市制度2篇 食品退市和销毁制度,供大家阅读。
食品退市制度1
一、为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食品经营者应当严格实行不合格食品退市和销毁制度。
执行不合格退市制度的食品主要包括:
1、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食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而主动召回的食品
2、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产品质量抽查确认并公布的不合格食品;
3、因科学技术发展而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而要求紧急退市的食品;
4、经营者主动对上柜食品进行清查而发现的过期变质食品及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
5、消费者反映已经发生危害后果并经权威检测机构证实的食品;
6、国家法律法规定应当退市的其他食品。
二、经营者应当定期对上市的食品进行检查,对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下架退市、登记造册;对已售出的不合格食品,应当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公告召回。
三、经营者对不能食用、危及人体健康的不合格食品,应当及时销毁,并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因标签、标识或者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被停止经营的食品,应通知生产者召回,在食品生产者采取补救措施且能保证食品安全的情况下方可继续销售,销售时应当向消费者明示生产者采取的补救措施。
四、经营者销毁不合格食品,应当确保该不合格食品外包装一并销毁,并应当如实记录不合格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销毁时间和地点、销毁方式方法、销毁人、监销人等内容,或者保留可供追查的影像资料等。
食品退市制度2
一、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抓好食品安全事前监管,消除不安全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商部门要督促经营者对所经营的食品进行清理、查验,对过期、失效、变质或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要及时下架、退市,并填写《退市登记表》。
三、退市食品范围
1、三无食品(无厂名、厂址、无产品名称);
2、过期变质食品(含无生产日期、有效期的食品);
3、假冒伪劣食品(商标侵权、虚假宣传);
4、流动检测(抽检)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食品;
5、不符合生产标准、卫生标准、计量标准的食品;
6、食品标签不符合要求的食品;
7、国家发布的问题食品;
8、部门协查食品;
9、媒体曝光食品。
四、处理办法
1、对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假冒伪劣食品,工商部门采取强制退市的办法,对上述市场食品依法没收。
2、对影响危害人体健康,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食品。工商部门要采取集中销毁方式退出市场流通。
3、对食品标签不符合国家《食品通用标签标准》的,要求整改,暂时退出流通。
4、厂场挂钩、厂地挂钩、签订进场协议的,要解除协议,取消挂钩。
5、对问题食品已售出的要及时责令追回。
五、退市商品实行行政报告制度,各经营户对退市食品情况要及时向当地工商部门报告、填写《退市食品登记表》。
六、对问题食品实行消费警示制度,工商部门将对问题食品的名称、批次、数量、问题原因、经营企业、生产企业情况向消费者公告。
七、工商部门对问题食品,要重点监管,防止改头换面二次流入市场。
八、退市食品要实行退市备案,退市整改食品重新入市须抽检合格。
食品退市制度2篇 食品退市和销毁制度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