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管理制度11篇

时间:2024-04-26 11:27:00 综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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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管理制度11篇

职工管理制度1

  由于冬季来临,天气寒冷,用电量增加,诱发火灾的因素增多,是电气火灾的多发期,为了加强职工宿舍安全用电管理,确保员工宿舍用电安全,彻底消除电气安全隐患,同时提倡员工节约用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高度重视安全用电管理,明确各宿舍安全用电负责人,不能留下安全隐患,凡造成安全问题的要分析原因,追究责任。

  第二条员工要牢固树立安全用电意识,自觉做到安全用电,防止因用电不当引起触电或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第三条各工区专职安全员要定期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条各种用电设备、电器元件、照明线路的安装、使用、管理,要按操作规范和电业部门的管理规定执行。

  第五条对宿舍供电线路,设备等进行全面检查,对线路老化,安装不良,绝缘降低及漏电等问题及部件必须及时整改,更换。

  第六条宿舍内严禁使用碘钨灯,热得快,电磁炉、小太阳、电热油汀、电炉子等大功率用电器和电热毯等危险性较大的电器,一旦发现坚决没收。第一次给予告,张贴通告,第二次发现将处以50~500元的罚款。

  第七条严禁在床上拉电线、放置移动式插座及使用台灯或其他用电设备,严禁多个插座互接,移动式插座必须放到安全的地方,不准

  靠近蚊帐、被褥、衣服、书本等易燃物品。

  第八条宿舍发生用电线路故障应及时报告工区相关负责人,并安排电工进行更换或维修。

  第九条不得擅自拆除、迁移、自增宿舍内的供电线路及设施,严禁破坏宿舍的供电槽和供电电缆。

  第十条做到人离关灯、关电源,各种用电设备完毕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长时间通电。

  第十一条所有宿舍成员都应该高度重视用电安全,宿舍成员之间应相互监督和提醒。

  第十二条以上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请各位员工相互监督,共同遵守。若有违反,将予以处罚。

职工管理制度2

  一、考勤项目:

  到离校、办公、教职工政治学习、升旗仪式及学校组织的其他或活动。

  二、考勤时间:

  上午第一节课到第四节课

  下午第六节课到第八节课

  三、考勤要求:

  1.按学校规定作息时间上下班,不无故迟到、不早退。早上凡迟于8:00进入学校、上班期间外出办事的教师一定要履行签名手续。

  2.教师办公期间要勤勉敬业,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参与电脑游戏或上网聊天。

  3.严格执行上课制度,无特殊原因不能迟进课室上课,不提前下课或途中离开教室,不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课堂,不在教室抽烟。

  4.学校召开的各种会议及其它要求到位的集体活动时(如教研活动)需准时参加,并遵守会场纪律,不得无故迟到或缺席。

  5.监考期间必须集中精力认真履行职责,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因玩忽职守造成考场纪律不严、秩序混乱等问题的,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6.教师不参加学校活动或上班,需遵循请假制度。半天之内的假由分管校领导批准并作好记载,一天及以上的事假由校长批准。凡病假、事假、产假、婚假、丧假、探亲假等按上级有关文件政策执行。请假人自行调课,如调课有困难,可申请教导处代为安排调课,假满回校后到教导处销假。

  四、考勤管理办法:

  1.上下班迟到、早退、外出办事的考勤有门卫监督,当天值日行政记录。

  2.教师上课、办公纪律考勤主要由教务处每天组织巡课检查,另外每周办公室牵头,组织人员对教师是否在岗进行一次大检查。

  3.教职工政治学习、升旗考勤由办公室负责。

  4.教研活动考勤由教研组长负责。

  5.学校其他集体活动的考勤由组织者负责。

  6.对教职工劳动纪律考勤情况的.统计每月一次,学期汇总存档。

  五、考勤管理奖惩:

  1.教职工不履行签到手续或经常无故迟到、早退的学校将给予一定的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处理。

  2.办公期间玩电脑游戏或上网聊天的发现2次以上的按旷工处理,扣考勤奖20元。

  3.严重违反上课制度(如出现空堂现象等)按旷课处理,扣除当月课时津贴的1/3。

  4.无故旷会一次扣考勤奖5元,不准时参加会议或活动超过3次算旷会一次。

职工管理制度3

  为有效地保障职工之家良好的卫生环境、正常的.运转秩序及室内财产、财物的安全,更好地丰富职工的业余生活,特制定以下活动须知:

  一、职工之家是职工业余活动的场所,原则上不对外开放,非业余时间在岗职工不得入内娱乐;

  二、单位及职工个人在职工之家安排大型活动时,要报办公室批准,由办公室按先后顺序妥善安排;

  三、职工进出职工之家参加活动时要切实注意安全,因自身疾病、意外事件等原因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单位不承担法律责任。携带贵重物品自行保管,如若丢失,概不负责;

  四、自觉爱护桌椅等公物,不得损坏,不得私自将职工之家内物品带出,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五、讲究文明礼貌,严禁大声喧哗、争吵和打闹。自觉保持室内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纸屑、果壳、烟蒂等杂物。

  六、文明娱乐,关爱他人,禁止在室内进行赌博和变相赌博等违法活动,否则取消活动资格,法律责任一律自负;

  七、参加活动人员,要积极配合专管员的管理,按规定时间进出职工之家(开放时间:8∶30——23∶00);

  八、职工之家由专人管理,主要负责环境卫生、麻将桌方式调整及桌椅维护,按规定时间开门、锁门,管理室内财产等,若有遗失或损坏依责按价赔偿。

职工管理制度4

  一、就餐标准:4元/餐,不得共餐。

  二、就餐范围:仅限本校教职工及其子女、配偶,其他人不可代餐。

  三、代伙方式:

  1、长期代伙:每月29号到幼儿园会计室购饭票,一月一购。开学当月为第一周购饭票,次周一代伙。

  2、零散代伙:每日上午8:30前到幼儿园会计室购饭票。

  3、本人购饭票,不可代购。

  四、收费标准:

  1、长期代伙:平均每人每月按20天算,计80元/月。(寒、暑假除外)

  2、零散代伙:4元/餐。

  五、食堂工作人员严格票证管理手续,教师凭当日饭票就餐。

  六、严格购菜制度,每日由两名食堂工作人员购菜,每日公开菜金。

  七、建立教职工代表参加的伙食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教师意见,变换饭菜花样,不断改进工作。

职工管理制度5

  为了加强公司食堂的管理,使公司食堂更方便职工,为职工提供优质、卫生的工作餐。确保食堂经济、安全、卫生,不断提高饭菜质量,给就餐人员营造一个干净、舒适、有序的就餐环境,特制定本规定。本制度适用于祥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食堂工作及就餐的.人员均需遵守本制度。

  一、就餐时间规定:

  早 餐:07:50-8:25

  中 餐:12:00-13:00

  晚 餐:18:00-18:30

  二、伙食标准:

  1、RMB 13.5元/天/人,其中早餐1.5元/人、中餐和晚餐 5 元/人、夜宵2元/人。2、中、晚餐提供 2 荤 1 素一汤。早餐供应的品种有包子、馒头、油条、面包、豆浆、米粉、面条、小菜等交换供应。

  三、就餐方式:

   佩戴工作证排队打卡就餐

  四、就餐地点:

  1、普通职员统一在一食堂用餐

  2、办公室职员统一在二食堂用餐

  五、饭卡管理

  1、饭卡统一由行政人事部制作和发放。

  2、饭卡必须是由行政人事部人员填写后加盖“行政人事部专用章”方能使用。

  3、公司全体职员在每个月月底最后一天下午18:30前将当月饭卡交行政人事部并领取次月饭卡。

  4、开餐时职工必须出示工作证和饭卡,并将饭卡交行政人事部值班人员登记,登记后方能领取食物就餐;如就餐职工未出示证件或证件不齐,行政人事部可拒绝该职工就餐。

  5、任何职员饭卡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6、饭卡遗失需及时到行政人事部补办饭卡,行政人事部一律按20元/张收取补卡费用(按成本价附加处罚金方式收取)。

  7、无论是否用餐,公司均不补款或退款。

  六、就餐流程

  1、到就餐时间公司职员按先来后到的顺序在食堂门口单列排队。

  2、佩戴工作证并将饭卡放置手中,以备行政人事部人员打卡。

  3、将饭卡交行政人事部值班人员登记。

  4、登记后返还饭卡,进入相对应的食堂用餐。

  七、食堂管理制度

  1、公司任何职员不得提前就餐,违者处以50元/次罚款。

  2、公司任何职员必须严格按照就餐流程用餐,违者处以50元/次罚款。

  3、不自觉排队或扰乱就餐秩序者,处以50元/次罚款。

  4、服从行政人事部安排,按序就餐,注意维持餐厅秩序,违者处以50元/次罚款。

  5、保持就餐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在食堂追赶吵闹,违者处以20元/次罚款。

  6、未经许可,不得在员工食堂喝酒,违者处以50元/次罚款。

  7、就餐人员应自觉维护公共卫生,保持餐厅干净整洁;不乱吐骨屑,不乱扔垃圾,违者处以20元/次罚款。

  8、用餐应在三十分钟内完成,就餐完毕应及时离开餐厅以便食堂工作人员及时清理。

  9、自觉爱护餐厅财产,严禁损坏餐厅设施,违者除照价赔偿外还将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10、汤、米饭等食品由员工自行取食,按量盛取、注意节约,不得随意浪费粮食,违者处以20元/次罚款。

  11、餐后请将残渣剩菜分类倒入泔水桶内并将餐具清洗干净后分类放入消毒柜,违者处以20元/次罚款。

  12、食物制作间闲人不准进入,违者处以20元/次罚款。

  13、餐厅座位上,严禁站人,违者处以20元/次罚款。

  如有违反以上规定者,行政人事部有权给予相应罚款处理,所罚款项将从当月职工工资中扣除。情节严重者,屡教不改者,将给予行政处分或除名。

职工管理制度6

  为规范学校教师集体宿舍的管理,营造一个整洁、舒适、安全、和谐有序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所有教职工必须服从统一安排、统一管理、严格遵守本制度。宿舍入住由学校统一安排、协调。

  2、教职工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换宿舍,如因特殊原因需书面形式报告总务处并说明原因,征得同意后方可入住或调整。

  3、教职工离职应于离职当天把房间钥匙交回总务处,并在当天内搬离学校宿舍。

  4、教职工在搬离时,其公有财产必须由总务处派人员点收接管、验收合格,才能办理其它手续。否则以移交未清论处。如发现有损坏公物的',必须按损坏情况赔偿。

  5、宿舍公有财产由总务处进行登记管理,任何人不得据为已有,不得随意移动。

  6、宿舍内的设备、设施正常使用损坏需维修时由学校承担费用,非正常损坏由责任人承担全部维修费。

  7、节约使用水、电,使用完要及时关闭,离开及休息前应仔细检查。不准在宿舍内乱接线路,以免发生火灾,后果自负。

  8、所有教职工不得使用电炉、电磁炉、电饭煲、液化气、酒精炉等灶具在宿舍内做饭,如果发现将代管灶具,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9、保持宿舍内外整洁、卫生,不得在宿舍墙廊内外乱贴、乱划,更不能将垃圾放在宿舍走廊内。

  10、宿舍内不准进行剧烈活动、喧哗或使用器具造成噪音等扰乱他人安宁行为,同事之间要相互尊重、包容、友好、和谐。

  11、任何教职员工不得在宿舍内进行违法活动,一经发现立即辞退并搬离学校。

  12、任何教职工均不得留宿外人,若有特殊情况需经校长同意,报总务处备案。

  13、教职工亲属或朋友到校探访必须在门卫处登记,晚上十点前离开学校。

  14、本制度归总务处负责解释,自今日起执行。

职工管理制度7

  为加强对我镇干部、职工的管理,严肃党纪、政纪,切实改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望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一、考勤制度

  1、考勤对象为镇属机关、事业单位全体干部和职工。

  2、实行双休日制度。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双休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为上班时间,每天上下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凡在双休日镇党委、政府有中心工作安排或双休日逢赶场天,双休日自然取消,按正常时间规定上、下班。上班时间内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更不能擅自离岗。每旷工一天,扣其本人当月工作的日平均工资,以此类推。中心工作期间,每旷工一天,按扣罚三天工资处理。3、坚持每月考勤制。每天上午8:00—8:30为干部、职工签到时间。干部、职工下村、出差必须到党政办说明事由和去向,党政办不清楚去向不能说明情况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二、会议制度

  1、实行例会制度,每逢星期五的上午8:30—12:00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各工作组汇报一个星期来的工作开展情况,并安排下一周的工作。

  2、除例会外,其他会议由党政办电话、书面或口头通知相关的参会人员,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带笔记本参加会议,并认真作好会议记录。

  3、因事、因病不能参会者,必须向单位负责人请假,说明原因。

  4、会议实行签到制。迟到、早退三次,算旷工一天,无故不参加会议者,按旷一罚三处理,并计入年终考核。

  三、学习制度

  1、每月的10号、20号、30号三天为全体干部职工的理论、政策学习时间,学习的考勤按制度执行。

  2、学习内容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业务知识。

  3、学习期间,每位干部职工必须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年底进行检查,作为本人考评的重要内容之一。

  4、镇党委、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综合测试,以检查学习成果。

  四、请假制度

  1、请假方式。一般干部、职工请假一天,由站、所长、办公室主任或工作组长审批;请假两天由分管领导审批;请假三天以上,由镇主要领导审批。站、所长请假两天由分管领导签字审批,请假3天以上,由镇主要领导签字审批。

  2、请假必须先写假条,注明请假原因,经领导签字后方能准假。遇特殊情况者,事后补假,必须经主要领导签字同意,方可计假,否则,按旷工处理。请病假必须持医院证明或领导核实后才能准假,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奖惩制度

  干部、职工的考勤由党政办记载,并与当月工资挂钩。上班时间内、办公场所和下村一律不准赌博,一经发现罚款100元,并计入年终考核。

  六、财务管理制度

  1、镇机关的各项经费拨款,预算内、预算外收入集中统一由镇财政所进行管理,各村的财务收支实行镇管村用,各村只设一名报帐员。

  2、安排的经费,由财政所按照确定的资金来源渠道筹集资金,凭正式发票报销,专款专用。

  3、大额支出(超过1500元以上的)必须报镇党委或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后,财政所才能予以开支。

  4、镇机关的各项支出,必须由镇长签字报销,会计审核监督使用。未经镇长签字同意,财政所不准支出或报销。

  各项支出,一定要坚持量入为出、精简节约的原则。

  5、镇财政所必须严肃财经纪律,必须定期向镇党委书记、镇长汇报财务收支情况,做到帐目清楚,日清月结,定期公布,并将结果送党政办。

  7、镇财税所工作接受镇人大主席团和镇纪委的监督。

  七、后勤管理制度

  (一)车辆管理制度

  1、车辆主要服务于镇党委、镇政府的正常业务需要。

  2、车辆驾驶必须是持有驾驶证的专职人员。驾驶员必须服从镇领导的安排用车,并保证车辆性能良好,外观整洁,平常作好检测,保证随时出车。未经领导批准,驾驶员不能私自开车外出。

  3、车辆因公外出时,驾驶员必须随时注意安全,严禁酒后开车,不能违章驾驶,车辆证件随人同行。

  4、一般情况下不准公车私用,如遇特殊情况私人需要用车时,必须书面请示镇党政主要领导批准,车辆往返费用由申请人开支。同时,必须在批准时间返镇待用。

  5、未经批准,驾驶员开车从事非公务活动,除承担运行费用外,造成责任事故由驾驶员自负,并给予通报批评及处罚。

  7、各工作组或站、所因公用车,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能用车。

  8、镇领导成员因公出差,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能用车。

  9、车辆的保养、维修,由驾驶员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后,在镇领导或财务人员的监管下进行保养、维修,并由财务人员结帐。

  10、外单位用车,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借车使用。

  (二)食堂管理制度

  1、政府食堂主要服务于干部职工的工作用餐和接待上级领导以及会议用餐。

  2、食堂由专人负责,服务员必须服从分管领导和办公室的安排,并保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和餐具的清洁。

  3、食堂服务员请假须由分管领导审批,准假后方才可离开,但必须自己找人代班,保证接待工作正常进行。否则,按矿工论处。

  4、食堂服务员必须保证管好食堂内的餐具、电器和桌凳,如因管理不善,造成损失和丢失,照价赔偿。食堂所需物资又办公室安排人员采购。

  (三)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每个干部必须自觉维护办公场所和周围环境卫生,爱护花草树木,不得随意丢垃圾和废弃物,不得随地吐痰。

  2、政府办公大楼的一至四楼过道、二楼小会议室、党委书记办公室、镇长办公室及政府门前院坝和屋后水沟以及厨房的环境卫生由聘用的服务员负责打扫(按平湖镇后勤管理制度执行);各副职领导和一般干部的办公室自己打扫;财税所办公楼及周围的环境卫生由财税所的干部职工负责打扫,具体安排由的财税所负责人负责。

  八、本《管理制度》从xxxx年2月1日起执行。

职工管理制度8

  一、释意

  本办法所指职工食堂为直罗—富县项目建设指挥部食堂。

  二、物品采购、储备管理

  1、职工食堂所有物品由职工食堂采购员统一采购。

  2、物品采购应做到品种对路、质量可靠、价格合理、数量准确、购货及时,努力降低采购成本。

  3、食堂大宗商品,如大米、油、面等经市场考察后在对指定的正规商店、摊位供应,每月结算一次。

  4、库房管理员对所有采购物品的.品种、数量、质量应认真核对,确认无误、验收合格后,分别存放库房或交付厨房,并在采购单据上签名。

  5、每日菜单及主食由办公室主任拟定后交厨师,采购员根据厨师开具的采购清单及时采购各种食品,采购要把好质量关,保证食品的新鲜、不霉变、不变质,对于易保存的物品(烟、酒等)每月集中采购一次。

  6、蔬菜、食品类由食堂负责保管,烟、酒等由库管保存。食品应分类摆放,生熟分开,并有明显标志,容易腐烂变质食品在加工前要做好冷藏保鲜工作,所有物品要注意防火、防盗、防鼠、防虫、防霉变、防残损。

  7、库房、厨房每月应盘库一次,切实做到帐、物相符,发生短缺,由具体保管人员赔偿。

  三、来客接待

  1、指挥部所有业务接待用餐,由办公室主任负责。指挥部领导或相关部门应将接待来客人数、时间通知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任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用餐标准后,安排厨房准备。

  2、接待客人配用烟、酒等物品由办公室兼职人员从库管处领取,用餐后具体负责接待的领导或部门要在就餐单上签字,因故当日未签者,次日应补签。

  3、凡自行安排、自行提高接待标准,由接待人或陪餐人个人承担全部接待费用。

  五、费用管理

  1、职工食堂实行自负盈亏,食品成本由职工承担,公司职位指挥部只提供场地、厨具、雇工人员工资及水电费。

  2、为了便于核算及管理,职工食堂单独设立账户。

  3、采购日常所需费用由采购员从办公室财务借取周转金,月末报销冲账。来客接待费由办公室主任每月在财务资产部报销。

  4、采购员报销购物票据时必须有销货人、采购员、库管员、办公室主任签字方可报销。

  5、办公室主任报销来客接待费用时,票据上必须有接待人、指挥部负责人、公司主管副总经理签字方可报销。

  六、卫生与安全

  加强卫生管理,防止疾病传染和食物中毒。

  1、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⑴ 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持证上岗。

  ⑵ 工作时间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⑶ 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⑷ 不得在厨房吸烟。

  2、厨房、餐厅卫生管理

  ⑴ 食品、餐具需彻底清洗、消毒。

  ⑵ 厨房、餐厅必须做到干净卫生。

  七、本办法自20xx年8月15日起施行。

  八、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职工管理制度9

  一、照明灯具和器材必须绝缘良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二、照明线路应布线整齐,相对固定。室内安装的.固定或照明灯具悬挂高度不得低于2。5m。

  三、现场办公室、宿舍、工作棚内的照明线,除套软电缆和塑料护套线外,均应固定在绝缘子上,并应分开敷设,穿过墙壁时应套绝缘管。

  四、照明开关应控制相线,当采用螺口灯头时,相线应接在中心触头上。

  五、照明灯具与易燃物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普通灯具不宜小于300mm。

  六、职工宿舍照明必须采用36v低压照明,不许使用220V的电压用来照明,低压照明由项目部统一安装,统一管理。

  七、职工宿舍内不许安装插座,如手机、对讲机充电到办公室进行充电。

  八、宿舍内不许私拉乱接。

  九、宿舍内的照明灯具必须达到2。4m的高度。

职工管理制度10

  为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加强职工安全管理,特制定“九禁止一注意”如下:

  一、 严禁在车间内吸烟,违者罚款200元。引起火灾的负完全责任,特别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 严禁酒后上岗,违者罚款200元。

  三、严禁在操作过程中戴手套,违者罚款200元。

  四、严禁不戴安全帽、不戴防护镜进入车间,特殊工种必须戴防尘口罩,违犯一项罚款20元。

  五、严禁衣冠不整进入车间。不准在车间内穿凉鞋、拖鞋,不准在车间内不系上衣钮扣,女职工不准把长发披散在安全帽外。违犯一项罚款20元。

  六、严禁在车间内串岗、打闹、打架斗殴,串岗打闹者违者罚款50元,打架斗殴者违者罚款200元。

  七、严禁不经车间主任许可随意操作设备,违者罚款50元。

  八、严禁在车间内私拉乱扯,违者罚款50元。

  九、严禁带非工作人员进入车间,违者罚款20元。

  十、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纪律,确保路上安全。

职工管理制度11

  1 总则

  1 . 1为了 规范 食堂职工 卫生 管理,根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结合公司职工食堂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1 . 2本规定所称的 卫生管理 ,指职工食堂 在食品采购、运输 和贮存 、 食品加 工、 餐饮具的卫生 、 食堂 服务 的食品卫生管理 。

  2 职责

  食堂经理对食堂卫生负直接责任。

  3 内容与要求

  3 . 1食品的采购和贮存 卫生

  3.1.1 采购的食品 原料 必须符合 食品 卫生标准。禁止采购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禁止采购无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 和 超过保质期限及无卫生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3.1.2采购车辆 应当保持清洁,运输冷冻食品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

  3.1.3库房 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通风良好。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食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期食品。

  3.2 食品加工 场所 的卫生要求 :

  3.2.1 墙壁有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 和 地面;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 、 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 设施 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设施。

  3.2.2地面每天洗拖干净,见本色、无积水污垢。墙壁、门窗干净、无蛛网、无积灰污垢,玻璃明亮。

  3.2.3炊事机械放置有序,机械内外无积渣杂物、无污垢积尘,器皿要加盖加罩,机械定期保养维修,干净完好。

  3.2.4炊具如锅、盆、刀、勺、料筒、案板等要存放整齐。每日清洗一次,达到无脏物、无油垢、铁器无锈,木器见本色。

  3.2.5水池、灶台、桌台,每日清洗三次,达到干净整洁,物见本色。

  3.3 食品加工人员的卫生要求:

  3.3.1 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都应当用流动清水洗手;

  3.3.2 不得有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行为;

  3.3.3 服务人员应当穿着整洁的工作服,厨房操作人员应当 穿 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应梳理整齐并置于帽内 ,戴口罩 。

  3.3.4 工作时着装要穿戴整洁,不得留长发、长指甲;不得用双手接触或沾染所盛装食物的容器内部及食物成品,使用专用夹子、勺子等用具进行采用。

  3.3.5 食堂工作人员在上班前和入厕后,要彻底清洁双手,保持双手卫生。

  3.4加工过程卫生要求

  3.4.1 认真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使用。

  3.4.2 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应当与肉类、水产品类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当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3.4.3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心脏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3.4.4 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3.4.5 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摄氏度或低于10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放凉后再冷藏。

  3.4.6 凡隔餐或隔夜的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食用。

  3.4.7 食品添加剂应当按照国家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使用。

  3.5 餐饮具的卫生要求

  3.5.1 餐饮具使用前必须 在专用水池 洗净、消毒,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

  3.5.2 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

  3.5.3 餐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3.6 食堂 服务的卫生要求

  3.6.1 食堂应当保持整洁 ,保持食堂内外整洁卫生。每周五进行一次彻底清扫,做到经常性的灭蚊灭蝇工作。

  3.6.2 发现所提供的食品可疑变质时,服务人员应当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备餐人员。备餐人员应当 立即 作出相应处理,确保供餐的安全卫生。

  3.6.3供应 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专用工具分检传递食品。

  3.6.4 供 就餐人员 自取的调味料,应当符合相应的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

  3.6.5炊事人员在售饭前必须先洗手,严禁抽烟,严禁用手直接接触熟食品,出售食品应用盛具或夹具。

  3 . 7 卫生检查规定

  3.7.1 卫生管理人员每天对食堂及食堂的大厅、 厨房 、用具、设施设备进行抽查,并对存在的问题作好记录,及时向食堂负责人提出改进意见。

  3.7.2总务管理处 抽调相关管理人员每周对食堂卫生状况进行检查,所有检查资料须在 食堂经理 签字确认后交 总务管理处 存档。

  3.7.3 食堂卫生状况经多次通报仍未落实和完善的,卫生管理人员有权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批评和相应处罚。

  4 检查与考核

  本规定由职工食堂经理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定期考核。

  5.附则

  5.1本规定由总务管理处起草,解释权归总务管理处。

  5.2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开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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