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技术措施方案6篇(安全生产技术方案)

时间:2022-09-30 17:00:00 综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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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技术措施方案6篇(安全生产技术方案)

企业安全技术措施方案1

一、编制依据

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2、河北省《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实施细则

3、《实用建筑施工安全手册》

4、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图纸

二、工程概况

秦皇岛海岸线景观建设工程鸟类博物工程位于规划用地南端的鸟类生态保护观赏区,鸽赤路与海滨大道交叉口的东北侧,建筑层数为一层,建筑高度为9.3米,总建筑面积1949.5㎡,建筑占地面积:2916.1㎡,其中室外木平台、栈桥建筑面积:966.6㎡。建筑工程为二类建筑,建筑耐火等级一级,防水等级Ⅱ级,50年一遇高潮位为1.923米,抗震设防烈度均为7度,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乙级,框架结构抗震等级为三级,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施工中设置一台塔吊及2架物料提升机作为主要垂直运输工具。

三、安全防护资料

1、“三宝”主要是指建筑施工现场经常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三宝”的质量和正确使用,对于充分发挥其安全防护作用,防止事故发生,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四口”主要是指建筑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等。在建工程的上述洞口,应根据具体情景,采用相应的防护措施,按规范要求进行防护。

3、在施工现场,当高处作业中工作面的边沿没有围护设施或围护设施高度底于80cm时的作业称临边作业,如:基坑周边、卸料平台边、框架结构的楼面屋面边、挑檐边等。在进行临边作业时,必须设置牢固可行的安全防护设施。

4、其它的防护部位还有:交叉作业区段等。

“四口”及其他洞口应根据实际情景采取设防护栏杆、加盖件、张挂安全网、设防护门等防护设施。

(1)各类预留洞口的防护

1)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小于25cm但大于2.5cm的洞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盖没,盖板必须保证不挪动移位。

2)楼板面等处边长为25——50cm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临时缺件构成的洞口,用木竹盖板盖住,并坚持盖板搁置平稳,不挪动移位。

3)楼板面等处边长为50——150cm的洞口,应设置扣件扣接钢管网格,并在其上满铺木脚手板或竹笆;或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网做防护网(钢筋网格间距不得大于20cm)。

4)楼板面等处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必须在洞口四周设高度1.2m的双道横杆护身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

5)垃圾井道和烟道,应随楼层的砌筑或安装而消除洞,或参照预留洞口作防护。管道井施工时,除按以上要求外,还应设明显的标志。

6)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应加装定型化、工具化的防护门(门隔栅间距不应大于15cm),或采用防护栏杆(高度不低于1.2m,上、下两道),下设挡脚板。

7)下边沿到楼板或底面低于80cm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如侧边落差大于2m时,应加设1.2m高的临时护栏。

8)对临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性的其他竖向的孔、洞口,均应予以盖没或加以防护,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2)楼梯口的防护

1)楼梯扶手应在楼梯踏步拆模后及时安装,否则,应沿楼梯梯段两侧设高度为1—1.2米高的护身栏杆。

2)按规定设防护门(栏板)外还应在井内首层固定安全平网,并每隔两层最多10米增设一道安全平网。

三临边防护

临边防护必须根据不一样的临边作业场所,设置不一样的防护设施,如防护栏杆和安全网等。

1、临边防护应贴合下列要求:

⑴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蓬与挑檐边,无外脚手架的屋面与楼层周边都设置防护栏杆。⑵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设防栏杆。。

⑶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等垂直运输设施与建筑物相连接的通道两边,亦须设临时护栏,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置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2、临边防护栏杆的规格及连接要求

⑴钢管横杆及栏杆均采用Ф48的钢脚手管。

⑵钢筋横杆上直径不应小于16mm,下杆直径不应小于14mm,栏杆柱直径不应小于18mm采用电焊或镀锌钢丝绑扎固定。

3、临边防护栏杆搭设要求:

⑴防护栏杆应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距防护面高度为

1.0—1.2mm;下杆距防护面高度为0.5—0.6米。栏杆柱间距最大不应大于2米。防护栏杆应加安全立网封闭。

⑵防护栏杆、栏杆柱的固定:

①当在基坑四周固定时,可采用钢管打入地面50—70cm深,钢管距坑边的距离不应小于1000mm。

②当在砼楼面、屋面或墙面固定时,可用预埋件与钢管或钢筋焊牢。

⑶栏杆的固定及其与横杆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能承受任何方向的1kn外力。当栏杆所处位置有发生人群拥挤、车辆冲击或物件碰撞等可能时,应加大横杆截面积或加密栏杆柱距。

⑷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底于18cm的挡脚板,挡脚板下头距底面的空隙不应大于10mm。

⑸接料平台两侧的栏杆,必须自上而下加挂安全立网。

⑹栏杆的横杆不应有伸出的悬臂端头撞伤。

⑺防护栏杆杆件四周与其它物件之间应有不小于40MM的净空。⑻当临边的外侧时,除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必须采取满挂安全网或其它可靠措施作全封闭处理。

五、安全技术措施

⒈安全网、密目网架设后,项目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⒉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搭设结束后,由项目经理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⒊搭设合格的防护设施,不得任意拆除。

⒋经常检查,发现有不合格的部位必须整改。

⒌临边防护时,必要时应系挂安全带。

企业安全技术措施方案2

  一、目标任务

  20xx年,全县启动诺泰颜料有限公司、县博森采石场等2家企业创建市级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化企业,启动xxx县川主采石场、县安顺采石场、县富民采石场、县宏大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县阳光采石场等5家企业创建区县级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化企业。

  二、创建标准

  按照《市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化企业评分标准(试行)》逐项对照,逐条整治,全面创建。创建标准分为:机构队伍建设、制度与台账建设、前期预防、作业场所管理、从业人员防护、事故及应急救援等6个大项目、20个子项目(含5个否决项),总计100分。创建企业在没有被否决项否决的前提下,总评分数达到85分(含本数)以上者,方可被评为“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化企业”。

  20xx年参与创建的企业,要积极按照有关要求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或“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并根据评价结论要求,对作业现场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整治,确保作业现场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法定标准。对作业现场存在的突出问题不进行整治,且作业现场工程防护或个体防护达不到要求的企业,将不予验收考评。

  三、实施步骤

  (一)创建准备阶段(20xx年4月初至4月中旬)

  重点在非煤矿山开采与加工、冶金机械、建材生产与加工(水泥、石材、陶瓷、玻璃、涂料等)、化工、纺织印染、铅蓄电池生产等产生粉尘与有毒有害物质较多的重点行业(领域)中开展,切实把职业危害突出的企业纳入规范化创建之中。市安监局将在4月下旬,集中对纳入市级创建验收的企业开展创建培训工作。

  (二)创建实施阶段(20xx年4月下旬至9月中旬)

  县工业园区质量安全局和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要督促企业对照创建标准,认真开展创建活动,具体按七个步骤进行。即:专题研究,认真部署;宣传培训,广泛动员;建立组织,落实责任;对照标准,查找差距;制定措施,整改提高;全面自评,申请验收;坚持长效,接受考核。

  20xx年9月5日前,各创建企业对照评分标准完成自评工作,将自评结果填入《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化企业考核表》中(见附件4),并将《考核表》报送县安监局。

  (三)评估验收阶段(20xx年9月下旬至11月下旬)

  按照合格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县安监局组织专家并成立评估验收小组,对创建企业进行初评。对初评分达到85分(含本数)以上的,报市安监局职业健康监管处申请考评验收,此项工作于20xx年9月15日前完成。20xx年9月下旬至11月下旬。

  四、奖惩办法

  凡是通过评估验收合格的企业,市安监局将发文予以通报,并将考核结果纳入20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考核之中。对开展了“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或“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并按评价要求对作业现场进行了重点整治并取得良好效果,评估验收分值达到90分(含本数)以上的企业,将授予“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化企业”奖牌。对参与了20xx年度、20xx年度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化创建活动的企业,在提档升级的基础上,按照技术服务机构评价要求对作业现场进行了重点整治,经再次组织评估验收,分值达到90分(含本数)以上的企业,将补充授予“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化企业”的奖牌。

  对授予奖牌的企业,如果发生了以下情况之一的,将取消“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化企业”的奖牌。

  (一)发生了急性中毒事故的;

  (二)作业场所在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的年度检测中,发现粉尘与高毒物质等主要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超过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

  (三)没有按照规定配发个体劳动防护用品或防护用品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

  (四)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对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岗中、离岗职业健康体检的;

  (五)严重违背职业安全健康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化企业创建活动,是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的重要途径,是促进企业落实职业健康主体责任的有效措施,各有关单位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全年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创建活动顺利开展。

  (二)严格标准,注重实成效。在创建活动过程中,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标准实施,不搞形式,不走过场,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凡是没有完成任务的乡镇或部门将规定在年终考核中纳入扣分项目。

  (三)树立样板,示范引导。各有关单位要注重抓好示范样板企业,通过典型引路,带动和促进整个创建活动的开展。要注重工作指导和协调,切实解决企业在创建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企业安全技术措施方案3

为加强标准化现场管理,提高公司施工现场各项目部的管理水平,提升国都的自身形象,打造我公司的品牌力度,迎合市场的需要,本着建设标准规范化的安全施工环境为目的。以国家和地方现有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为依据,结合公司的标准要求,制定安全礼貌管理施工方案。

一、安全生产制度

1、各单位务必建立健全的施工现场的管理机构、规章制度。由公司上属部门对其进行检查。

安全施工管理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项目生产副经理、项目总工程师

组员:安全员、工长、机械员、材料员、各班组长

2、明确划分项目部各人员的职责制,使其在施工过程中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项目经理是安全第一职责人,负责安全生产的直接职责。项目部务必按照现场施工环境,配备具有经验的相应安全员人数。并定期有上属部门对其进行考核。

3、制定严格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由项目部安全员和富有经验的施工管理人员对各班组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技术上的教育培训。

4、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时刻对个项目部进行远程控制,定期对下属项目部进行检查,对不贴合要求的施工部位(方案)提出整改要求。

二、安全管理目标:

工亡事故为零,无重伤,千人负伤率≤0.3‰;杜绝重大火灾和机械伤亡事故;职业发病率为零;防止环境污染(噪声、尘毒、三废)达标率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对新开工项目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三级教育培训工作到达100%;对新开工的施工劳动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办理到达100%。

三、施工组织设计

1、由对现场环境熟悉的技术人员制定施工组织设计,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生产。

2、对一些专业性强、难度大的施工项目,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呈报上级部门进行审批,未经审批的项目,不准施工。杜绝盲目的没有任何安全措施方案进行施工。

1)预防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严格监督进入现场人员务必佩带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务必佩带安全带;在四口处(楼梯口、预留洞口、电梯井口、通道口)务必安装防护措施;保证高空作业的脚手架、平台、斜道、跳板等设施的坚固和稳定;严禁高空作业人员从高处抛投任何物料。

2)预防坍塌事故:做好边坡或边坡支护工作,并做好周围的排水;脚手架的支搭应经过计算,做到科学合理,所用材料务必牢固;大型模板务必设置垫木和拉杆,用插放架务必绑牢以持续稳定;大型吊装构件在吊装摘钩前务必就位焊接牢固。

3)预防机械伤害事故:务必严格按操作规程和劳保规定进行操作,按规定佩带防护用具;各种其中设备,应根据需要配备安全限位装置、起重量控制器、联锁开关等安全装置;起重机指挥人员和司机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规定,不得违章作业;所有机械设备、起重机机具都要经常检查、保养和维修,保证其灵敏可靠。

3)预防触电事故:健全用电管理制度,制定电气设施的安装标准、运行管理、定期检查制度;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而且务必适合施工用电规范。根据施工组织和施工方案,订出具体用电计划,远用适宜的变压器;做好电器设备和防护措施,采用安全电压;使各种用电设备务必贴合“一机一漏一闸一开一箱”的原则。设置电气技术专业安全监督检查员,经常检查施工现场和车间的电气设备及时排除隐患;有计划有组织地培训各类电工、电器设备操作工、电焊工和经常与电气接触人员,学习安全用电知识和用电管理规程,严禁无证人员从事电气作业。

4)预防中毒、中暑事故和职业性疾病:对职工中使用具有毒性的材料,要严加保管,限量使用,并做好防毒措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高温和夏季露天作业人员,要采取降温、通风和其它有效措施。项目部办理的食堂务必有卫生许可证而且要到达防疫站检查的标准。搅拌机应采取密封及排尘、除尘等措施,以减少水泥粉末的浓度,使其到达国家要求的标准;提高机械设备的精密度,并采取消音措施。

四、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1、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和富有工作经验的工程专业人员,组织各班组人员对其进行各工种的安全技术交底。对一些特殊工种如(电工、电焊工、吊装工、气焊工、架工),除具有上岗证外,还应对他们进行安全技术方面的培训。

2、在安全技术交底的过程中,要针对性强、全面,并且在交完底后让各施工人员签字,留做文字形式工地存档。

五、安全检查

1、坚持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公司每月,项目部每周进行一次制度性安全大检查。项目部安全人员每一天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检,记录下各班组的施工工艺和不安全因素,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项目进行整改。

2、对发现有重大隐患的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书。检查重点围绕高空作业、机械动力等方面进行,防止发生高处坠落、触电、机械伤人等事故,检查中发现问题和隐患,务必立即整改,确保安全施工,并完善书面签字,在安全问题上做到“令行禁止”。

六、安全教育

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在开工前对进入现场的每一个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培训,让工人能够充分了解安全教育的'资料,使其在思想上认识到这是关系到自己生命安全的大事。将理解安全教育签字的人员名单收集起来,工地存档。

七、工伤事故处理

1、项目部每一天对在项目部受伤人员进行统计,建立工伤事故档案,并在每月25日前将状况上报给公司安全部门。

2、对工伤事故产生的原因进行调查分析,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职责。实施“四不放过”的原则。(无三级安全教育、无防范措施,事故原因不清楚、职责追查不彻底)。杜绝以后有类似状况的发生。

八、施工现场礼貌施工的要求

1、推行现代化管理方法,科学组织施工,贯彻礼貌施工的要求,结合工程项目实际,制定项目部安全生产礼貌检查制度,消防管理制度和礼貌施工保证措施,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

2、认真贯彻宣传,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礼貌施工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条文。

3、现场成立礼貌施工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挂帅现场礼貌施工。并且制定一套适合本工程特点有关礼貌制度,使得项目管理人员务必明确“管施工务必管安全的原则”。

4、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措施防护等设施;

5、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牌,做到五牌一图齐全。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施工现场总代表姓名,开、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标牌的保护工作。施工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应佩戴证明身份的证卡;

6、施工现场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务必贴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任意拉线接电。施工现场务必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务必采取贴合安全要求的电压。

7、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设置专职办案人员24小时值班,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在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

8、食堂的卫生人员要到当地政府机关办理卫生许可证及相关的体检证件。将职工宿舍(食堂)、礼貌卫生纳入项目部的管理制度。

9、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清理施工垃圾,使用封闭容器,袋装,严禁随意凌空抛撒造成扬尘,施工垃圾要及时清运,清理时,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10、混凝土输送泵、砂浆机在现场进行搅拌作业的务必在机械台前或运输车清理出设置沉淀池,排放的废水要排入沉淀池内,经两次沉淀后,方可排入下水管道,未经处理的泛浆水,严禁直接排入排水设施。

所有现场人员都要加强精神礼貌建设,遵守职业道德,减少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由专人负责公共关系协调,听取有关方面提出意见和推荐,虚心的理解检查和批评。并在可能的状况下加以整改,满足有关部门要求,使工程能顺利进行。

企业安全技术措施方案4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始终把“依法治安、科学兴安、管理强安”贯穿“三项行动”的全过程,着力在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主要问题上下功夫,做到近期与长远、治标与治本、预防和查处相结合,关爱生命、安全发展,努力实现全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健康发展。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宣传、严格执行、防范事故,为公司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三、活动目标

  1、加强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博川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博川员工的安全生产技能素质。

  2、加大安全生产执行力度,安全生产制度进一步规范。

  3、强化安全生产隐患治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4、实现年度“零死亡”,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尽力减少一般事故。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博川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x

  组员:xx

  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领导小组在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全公司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成都家具产业园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部,负责家具行业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协调和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黄健兼任。

  区内各重点家具企业、家具园区企业均应成立相应的活动组织机构,抓好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具体落实。各镇(街办)要加大对镇内家具企业的检查指导,开展好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五、活动内容

  (一)宣传教育行动。主要开展好以下活动:

  1、加强安全法制宣传。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和《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增强全区家具行业法人代表及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法制意识。

  2、宣传安全发展理念,推进家具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结合“安全知识进企业”活动,大力普及安全常识、安全操作规程、防灾避灾等知识技能。

  3、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推进安全生产规范化企业建设。

  4、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公布安全生产事故查处情况,加强安全生产舆论监督。

  5、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及“咨询日”活动。

  6、协调安监部门抓好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督促家具企业新招员工的安全教育,强调全员安全技能培训,结合“农民工”培训,把安全教育纳入“农民工”培训的课程。

  (二)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主要开展以下执法活动:

  1、严格查处安全生产事故瞒报的企业和个人;

  2、严厉查处拒不执行安全监察指令和抗拒安全执法的企业和个人;

  3、严厉查处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企业和个人;

  4、严厉查处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企业和个人;

  5、严厉查处消防未合格企业进行生产的企业和个人;

  6、严厉查处建设施工中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三)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主要开展以下活动:

  1、督促指导全区家具企业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2、督促指导全区家具企业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3、督促指导全区家具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艺系统;

  4、督促指导全区家具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制;

  5、督促指导全区家具企业建立健全危险品监管机制;

  6、督促指导全区家具企业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使用制度。

  六、活动时段安排

  (一)宣传教育活动。

  5月15日――11月30日

  (二)安全生产执法行动。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5月15日前)

  通过多种形式,在全区家具行业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目的意义、活动内容、具体要求,激发家具行业从业人员积极主动参与活动的热情。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5月15日――6月30日)

  各镇(街办)对本辖区内的家具企业,特别是小作坊要加大执法检查,家具局(园区管委会)派出工作人员加大对区内重点家具企业和入驻园区企业的执法检查,坚持边查边纠,边查边改。

  第三阶段:集中整改阶段(7月1日――9月30日)

  各镇(街办)会同相关部门对本辖区内的家具企业结合自查自纠阶段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园区管委会会同相关部门对入驻园区企业结合自查自纠阶段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第四阶段:迎检和总结提高阶段(10月1日――11月30日)

  针对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的对策和措施,深入分析原因,做好迎接市安委会对我区家具行业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开展情况的督查准备工作。

  (三)安全生产治理行动。

  第一阶段:行业隐患排查和上报阶段(5月20日前)。

  第二阶段:隐患治理阶段(6月1日――9月10日)

  重点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和各种规章制度,开展各种隐患治理工作。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10月1日――11月30日)

  认真抓好全区家具行业的冬季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开展家具行业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活动,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七、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街办)要加强对本辖区内家具企业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对影响家具企业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要抓住不放,组织街办各职能部门或会同区级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强化各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园区管委会也将会同区级各职能部门加强对家具企业的执法检查。

  2、搞好“三个结合”,抓好协调推进。

  一是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与“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相结合,重点打击违规建设、生产的行为,同时对安全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问题,及时组织联合执法,督促企业及时纠正和处理。

  二是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与“企业服务”相结合,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服务,真正使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落到每一个企业。

  三是把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项目促建”相结合,真正使项目建设又好又快又安全。

  3、突出重点。

  把火灾隐患作为每个家具企业的治理重点,把火灾隐患治理贯穿家具企业安全生产的全过程。同时,加大汛期、“十一”、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和关节点的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4、强化监督检查,落实责任追究。

  要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明确的企业进行督查,对多次督查无效的企业,造成严重事故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企业安全技术措施方案5

  为了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工作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能力

  公司领导和有关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公司建立健全各类生产安管理方案和应急组织措施方案,如火灾、工伤、突发事件等方面安全保障体系,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工作预案,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关键时刻能顺利运转。

  三、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

  1、有计划、有系统、有组织的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活动,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质量意识。对新进入公司的人员进行岗前、质量安全、生产安全等岗位培训;对科主任进行质量、安全管理策划教育培训;对员工重点进行生产安全教育,有计划的开展、生产操作规范为主的培训,提高操作技能水平,防止生产事故发生。

  2、对全公司职工进行安全保卫知识、火、电、气等方面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防盗、防破坏、防火等方面技能水平。

  3、特对健康、安全方面知识的教育培训。保障每位员工了解怎样保护自己。

企业安全技术措施方案6

在以往有关建设工程的法律、法规及合同中,并没有明确规定监理单位在安全施工方面的职责与责任,但在今年2月1日开始实施的国务院第393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一次对监理单位在施工监理中的安全控制职责作出了规定,并以法规的形式提了出来,是对以往法规、规范及合同关于监理单位职责规定的进一步延伸。根据该条例的要求对本公司各项目监理部的现场安全控制方法初步要求如下:

一、条例对监理单位安全控制的基本要求

按照该条例,监理单位的安全控制责任包括如下几个方面(第14条):

(1)保证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标准要求;

(2)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适当措施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3)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时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4)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标准进行监理。

条例第26条规定了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包括: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及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条例第57条规定了监理单位在违背上述职责时应承担的责任,包括: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业整顿、罚款、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承担赔偿责任及追究监理人员个人的刑事责任等。条例第14条还明确规定,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二、新法规环境下监理单位的安全控制

(一)关于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核控制

条例要求监理单位审核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这包括如下问题:

(1)审核的内容控制:

条例明确规定为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据此,就安全控制而言,监理人员仅需审核有关的强制性标准在该安全措施或专项方案中是否得到了体现,而不必就安全措施的经济性、完整性等进行全面审核。

(2)监理单位内部的审核程序控制

条例第14条明确规定,安全技术方案的审核人是“监理单位”。为审核施工方案,监理公司需建立专门的审核机构,负责公司所有监理现场施工方案的审核工作。对一些相对简单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则可委托给现场监理机构审核。

(3)涉及施工单位时的审核程序控制

条例第26条要求,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应经施工单位(指建筑施工企业,不是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签字,《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06——20__)第4.3.16条也规定,应由项目经理签字并报企业主管领导人审批;总监理工程师,应当督促施工单位认真编写施工方案,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单位完成内部审批,并附有明确审批意见的条件下才接受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方案。

(二)安全隐患的整改控制

条例规定:在实施监理过程中,监理单位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在具体操作时,安全检查可分为如下几个层次:

(1)资料性审核

这种方式适用于

a)各种人员施工队的资质审核;

b)各种重要施工机械安装及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合格性审核(通常施工单位应出具检测部门的合格性检测证明);

c)监理单位认为重要的施工安全制度及安全技术交底;

d)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机构。

(2)验收性检查

验收性检查主要应用于

a)各种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明文规定需要验收的事项,如模板工程、土方开挖工程等一些既涉及施工质量又涉及施工安全的项目;

b)某些分项工程开工前的开工条件验收等。

验收性检查后书写书面验收意见或召开验收总结会议,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3)定期检查

定期检查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共同参加,总监理工程师规定定期现场检查的周期,通常有:

a)季节转换时的现场准备检查;

b)每月评比检查;

c)每周例行检查等。季节转换检查主要检查因季节转换可能导致的不安全因素的预防情况,如冬雨季的现场防滑设施检查,夏季预防高温措施检查等;每月评比检查适合于多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使用,通过评比能起到表扬先进、督促落后作用;每周例行检查一般安排在周例会前进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便于及时在例会上提出改进要求。并编制在会议纪要中。

(4)日常检查

日常检查通常与监理机构的现场日常巡查相结合,安全检查作为其中的一项内容。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汇总到总监理工程师处,由总监理工程师及时发布整改通知。

(三)与政府管理部门的沟通渠道控制

条例要求在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时,监理单位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为此,监理机构应与政府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通常是各级质量安全监督站)建立通畅的联系机制。

(四)建立监理机构内部的安全控制责任制

要求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本专业施工范围内的安全控制工作,包括日常检查、定期检查等,并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检查结果。对所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提醒总监注意。总监理工程师则负责全面地组织、协调、及内部工作检查。对各专业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在监理机构内部,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负直接监理责任,总监理工程师负管理责任。

三、结语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将安全控制作为一项基本职责赋予了监理单位,并规定了相应的责任,监理单位只有建立有效的内部安全控制体系,真正做好施工方案审核、安全隐患预控等工作,才能有效规避该条例所规定的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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