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工作人员职责3篇 关于医院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

时间:2022-10-07 11:04:24 综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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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工作人员职责3篇 关于医院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

医院工作人员职责1

  医院计量工作人员职责

  一、宣传和执行计量法规,普及计量知识。

  二、管理监督全院计量工作,主动配合督促兼职计量员进行工作。

  三、建立计量器具分类帐(卡)和技术档案,定期对帐(卡)物进行清理、核对。

  四、做好信息反馈,制定周期鉴定计划,组织送检。

  五、指导科室人员正确使用计量器具。

  六、对于违反计量法规的事件,要查明原因,及时上报处理。

  七、制定本院计量管理工作发展规划和计划。

  医院器械仓库管理人员职责

  一、认真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有关法规及医院有关规定。

  二、在设备科科长领导下,负责全院医用耗材、检验试剂的入库验收、储存、保管和发放工作。

  三、负责接收各科室提出的请购申请,根据库存情况,编制购置计划,对购进的医疗器材、设备,及时主动验收,验收时要根据订购合同,装箱单,正式发票对照货物及其附件、备件核对清点,严格把好产品质量关,严格入库核证制度,验收合格的要及时按规定办理入库手续。

  四、临床各科室使用的专科卫生材料或急需用品,按要求办理入库验收和登记手续,未经许可对科室自行采购,未办理有关入库手续的产品有权拒绝报销,并向主管部门汇报。

  五、建立各种登记制度。详细记录到货时间、产品名称、生产厂家、供货单位、规格、数量、价格、批号、有效日期及产品去向。

  六、验收入库的器材设备及时建帐,暂存库的应按品种及性质分类妥善保管,做到通风防潮、防高热、防虫蛀,堆放有序,整洁卫生,严防积压、霉变、锈蚀损坏。科室专用的,应及时通知科室完清领用手续。发现有外包装破损、标识不清、失效、霉变、已淘汰或禁止使用的产品不得发放使用。

  七、原则上每半年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实物盘点,并与会计的库存帐进行对帐,做到“账物相符,帐帐相符”。对各种卫生材料的价格变动,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设立价格变动通知备忘录。发现问题及时向科领导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八、经常深入科室,检查卫生材料的使用及储存情况,根据临床需要合理安排供应,防止积压浪费。

  九、已经审批报废的器械设备,凭报废审批手续下帐,按医院有关废旧物资处理办法处理。凡外单位来院借用或分购器材设备时,必须持单位介绍信,在可供情况下经设备科科长、分管院长同意后办理出库手续。

医院工作人员职责2

  医院工作人员职责

  前 言

  为了加强各级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实行岗位责任制,做好医院工作,特制订医院工作人员职责。

  医院工作人员的职责,是根据加强医院管理,明确职责分工,提高医疗质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而制定。

  各级医院应当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人员职责,认真贯彻执行。

  一、医院党委(总支、支部)书记职责

  1.在上级和院党委(总支、支部)领导下,经常了解和检查党的方针、政策和医院党委(总支、支部)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

  2.领导制定党的组织、宣传、统战、纪律检查、政治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定期检查总结。

  3.努力学习政治和业务,带头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4.要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全院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政治思想工作。

  5.充分发挥党委其他成员和院长的作用,并积极帮助和支持他们开展工作。副书记协助书记负责相应的工作。

  二、医院科室党支部书记职责

  1.组织学习政治理论和时事政策。

  2.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对党员进行管理教育、发挥党员的模范作用。

  3.制定支部工作计划,检查支部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大会和上级党委报告工作。

  4.结合业务深入细致地进行政治思想工作,保证医疗、预防、科研教学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5.经常与支委科主任取得联系,主动地勾通情况,研究工作,紧密团结、相互配合、相互支持,作好工作。

  支部副书记协助书记进行工作。

  三、院长职责

  1.在上级和医院党委领导下,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全面领导医院的工作,包括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人事、财务和总务等工作。

  2.领导制订本院工作计划,按期布置、检查、总结工作,并向领导机关汇报。

  3.负责组织、检查医疗护理工作,定期深入门诊、病房,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保证不断地提高医疗质量。

  4.负责组织、检查临床教学、培养干部和业务技术学习。

  5.负责领导、检查全院医学科学研究工作计划的拟订和贯彻执行情况,采取措施,促进研究工作的开展。

  6.负责组织、检查本院担负的分级分工医疗工作和地段工作。

  7.教育职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医德,改进医疗作风和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督促检查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8.根据国家人事制度,组织领导医院工作人员的任免、奖惩、调动及提升等工作。9.加强对后勤工作的领导,审查物质供应计划,检查督促财务收入开支,审查预决算,关心职工生活。

  10.及时研究处理人民群众对医院工作的意见。

  11.因事外出或缺勤时,得指定一位副院长代替院长职务。

  四、业务副院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分管全院的医疗、护理、医技等科室的工作。

  2.督促检查医疗制度、医护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3.深入科室,了解和检查诊断、治疗和护理情况,必要时领导重危病员的会诊、抢救工作,定期分析医疗指标,采取措施,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

  4.负责组织全院医务人员的业务技术学习和高、中级医学院校的临床教学实习以及挂钩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工作。

  5.负责领导全院的医学科学研究工作。

  6.领导医疗业务统计病案工作。

  7.负责组织、检查门诊、急诊工作,以及急重病员的入院情况。

  8.负责组织、检查本院担负的分级分工医疗工作,指导所负担的机关、工厂等单位的职业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

  9.组织、检查本院门诊的转诊、会诊、疫情报告及医院预防保健和卫生宣教工作。

  五、行政副院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分管全院的行政、财务和总务工作。

  2.负责组织拟定医院各项行政工作制度,并经常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督促财务、总务部门保证医疗所需物资供应工作。

  4.负责督促检查本院治安、保卫工作。

  5.负责审查预决算,掌握财务收入开支、基建、维修以及医院财产物资的管理工作。

  6.负责督促检查全院的经济管理工作。

  7.负责督促检查全院工作人员的生活福利工作。

  8.负责督促检查全院的清洁卫生和绿化环境工作。

  六、办公室主任职责

  1.在院长、副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的秘书、行政管理工作。

  2.安排各种行政会议,做好会议记录,负责综合医院的工作计划、总结及草拟有关文件,并负责督促其贯彻执行。

  3.负责领导行政文件的收发登记、转递传阅、立卷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4.负责本室人员的政治学习。领导有关人员做好印鉴、打字、外勤、通讯联络、人民群众来访来信处理、参观及外宾的接待等工作。

  5.负责院长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的工作。

  七、医务科科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全院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

  2.拟订有关业务计划,经院长、副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时总结汇报。

  3.深入各科室,了解和掌握情况。组织重大抢救和院外会诊。督促各种制度和常规的执行,定期检查,采取措施,提高医疗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4.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组织讨论,及时向院长、副院长提出处理意见。5.负责实施、检查全院医务技术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协助人事科做好卫生技术人员的晋升、奖惩、调配工作。

  6.负责组织实施临时性院外医疗任务和对基层的技术指导工作。

  7.检查督促各科进修和教学科研计划的贯彻执行。组织科室之间的协作,改进门诊、急诊工作。

  8.督促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的供应和管理工作。

  9.领导医务科及所属人员的政治学习。抓好病案统计、图书资料管理工作。

  医务科副科长协助科长负责相应的工作。

  八、预防保健科科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和院外地段的预防保健和计划生育工作。

  2.拟定预防保健和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经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经常督促检查,按时总结汇报。

  3.领导本科人员完成本院职工的医疗保健工作,组织定期体检,掌握健康情况,提出保护职工身体健康的防护和保健措施。

  4.组织好本院职工和院外地段的预防保健工作。搞好传染病管理和疫情报告及各项卫生防疫工作。

  5.督促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6.组织本科人员的业务学习和技术考核,并对本科人员的晋升、奖惩提出具体意见。

  7.负责检查督促全院职工严格执行公费医疗制度。

  副科长协助科长负责相应的工作。

  九、图书管理员职责

  1.在医务科长领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订购和收集医学图书、刊物和资料。

  3.负责图书资料的登记、分类和编目工作。

  4.负责书库的管理,保持书库和图书清洁、整齐、通风。防止图书霉烂、虫蛀和火灾。

  5.严格执行图书管理制度,坚守岗位,按时开馆,认真办理书刊借阅手续。

  6.经常介绍新书内容,为医疗、教学、科研、预防等工作主动提供参考资料。

  7.负责制订本院图书室的管理细则,经科长、副科长批准后执行。

  十、病案管理员职责

  1.在医务科长领导下进行工作。

  2.经常检查各科病历书写情况,提出改进意见,提高病历书写质量。

  3.负责病案的回收、整理、装订、归档、检查和保管工作。

  4.负责病案资料的索引、登记、编目工作。

  5.查找再次入院和复诊病员的病案号,保证病案的供应,办理借阅病案的手续。

  6.提供教学、科研、临床经验总结等使用的病案。

  7.做好病案室的管理工作,保持清洁、整齐、通风、干燥,防止病案霉烂,虫蛀和火灾。

  十一、医疗统计人员职责

  1.在医务科长领导下,负责编报上级规定的报表和提供本院领导及医疗、教学、科研需要的统计资料。统计资料缮写完毕后必须核对准确、完整、并加以必要的说明,按期上报。

  2.每天深入门诊、病房及有关各科室收集工作日志,分别整理、核对,进行登记。3.每月将门诊、病房及各医技科室登记好的原始资料,分别进行统计,按月、季、半年、等分别对比分析,并做好疾病分类统计工作。

  4.每月终负责向医技科室催送月报表,分别进行登记。

  5.督促各科室做好医疗登记、统计工作,给予必要的帮助。

  6.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统计水平,保管好各种医疗统计资料。

  十二、临床科主任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及行政管理工作。

  2.制定本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3.领导本科人员,对病员进行医疗护理工作,完成医疗任务。

  4.定时查房,共同研究解决重危疑难病例诊断治疗上的问题。

  5.组织全科人员学习、运用国内外医学先进经验,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6.督促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严防并及时处理差错事故。

  7.确定医师轮换、值班、会诊、出诊。组织领导有关本科对挂钩医疗机构的技术指导工作、帮助基层医务人员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8.参加门诊、会诊、出诊,决定科内病员的转科转院和组织临床病例讨论。

  9.领导本科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惩意见。妥善安排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并担任临床教学。

  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的工作。

  十三、临床主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指导全科医疗、教学、科研、技术培养与理论提高工作。

  2.定期查房并亲自参加指导急、重、疑、难病例的抢救处理与特殊疑难和死亡病例的讨论会诊。

  3.指导本科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做好各项医疗工作,有计划地开展基本功训练。

  4.担任教学和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

  5.定期参加门诊工作。

  6.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指导临床实践,不断开展新技术,提高医疗质量。

  7.督促下级医师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操作规程。

  8.指导全科结合临床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副主任医师参照主任医师职责执行。

  十四、临床主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任医师指导下,负责本科一定范围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

  2.按时查房,具体参加和指导住院医师进行诊断、治疗及特殊诊疗操作。

  3.掌握病员的病情变化,病员发生病危、死亡、医疗事故或其他重要问题时,应及时处理,并向科主任汇报。

  4.参加值班、门诊、会诊、出诊工作。

  5.主持病房的临床病例讨论及会诊,检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医疗文件,决定病员出院,审签出(转)院病历。

  6.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经常检查本病房的医疗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协助护士长搞好病房管理。7.组织本组医师学习与运用国内外先进医学科学技术,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做好资料积累,及时总结经验。

  8.担任临床教学,指导进修、实习医师工作。

  十五、总住院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治医师领导下,协助科主任做好科内各项业务和日常医疗行政管理工作。

  2.带头执行并检查督促各项医疗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贯彻执行,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3.负责组织和参加科内疑难危重病人的会诊、抢救和治疗工作。带领下级医师做好下午、晚间查房和巡视工作。主治医师不在时代理主治医师工作。

  4.协助科主任和主治医师加强对住院、进修、实习医师的培训和日常管理工作。

  5.组织病房出院及死亡病例总结讨论,做好病死率、治愈率、化脓率、病床周转率、病床利用率及医疗事故、差错登记、统计、报告工作。

  6.负责节日假日排班及书写各种手术通知单。

  十六、临床住院医师(士)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治医师指导下,根据工作能力、年限,负责一定数量病员的医疗工作。新毕业的医师实行三年二十四小时住院医师负责制。担任住院、门诊、急诊的值班工作。

  2.对病员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开写医嘱并检查其执行情况,同时还要做一些必要的检验和放射线检查工作。

  3.书写病历。新入院病员的病历,一般应病员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检查和改正实习医师的病历记录。并负责病员住院期间的病程记录,及时完成出院病员病案小结。

  4.向主治医师及时报告诊断、治疗上的困难以及病员病情的变化,提出需要转科或出院的意见。

  5.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应全面负责,在下班以前,作好交班工作。对需要特殊观察的重症病员,用口头方式向值班医师交班。

  6.参加科内查房。对所管病员每天至少上、下午各巡诊一次。科主任,主治医师查房(巡诊)时,应详细汇报病员的病情和诊疗意见。请他科会诊时,应陪同诊视。

  7.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亲自操作或指导护士进行各种重要的检查和治疗,严防差错事故。

  8.认真学习、运用国内外的先进医学科学技术,积极开展新技术、新疗法,参加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9.随时了解病员的思想、生活情况,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工作的意见,做好病员的思想工作。

  10.在门诊或急诊室工作时,应按门诊、急诊室工作制度进行工作。

  十七、门诊部主任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门诊部的医疗、护理、预防、教学、科学研究和行政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门诊部的工作计划。经院长、分管副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3.负责领导、组织、检查门诊病员的诊治和急诊、危重、疑难病员的会诊和抢救工作。接收大批外伤、中毒、传染病员时,要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4.定期召开门诊系统会议,协调各科关系,督促检查医务人员贯彻各项规章制度,医护常规技术操作规程。整顿门诊秩序,改进医疗作风,改善服务态度,简化各种手续,方便病员就诊,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5.负责组织门诊工作人员做好卫生宣教、清洁卫生、消毒隔离、疫情报告等工作。

  6.组织门诊医务人员,到所属地段、工厂、机关、学校建立家庭病床,搞好预防保健和爱国卫生运动。

  7.领导所属人员的业务训练,妥善安排进修、实习人员的工作。

  8.领导接待和处理门诊方面的群众来访、来信工作。

  门诊部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的工作。

  十八、护理部主任(总护士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面护理工作,拟定全院护理工作计划,经院长、副院长审批后实施,并检查护理工作质量,按期总结汇报。

  2.负责拟定和组织修改全院护理常规,并严格督促执行,检查指导各科室做好基础护理和执行分级护理制度。

  3.深入科室,对抢救危重病员的护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4.负责拟订在职护士培训计划及落实措施,组织全院护理人员的业务技术训练。定期进行业务技术考核。

  5.掌握全院护理人员工作、思想、学习情况。负责院内护理人员的调配,并向院长提出护理人员升、调、奖、惩的意见。对于护理人员发生的差错事故得与各科室共同研究处理。

  6.审查各科室提出的有关护理用品的申报计划和使用情况。

  7.提请总务科安排护士生活上有关问题。

  8.检查、指导门诊、急诊、病房、手术室、供应室管理,使之逐步达到制度化、常规化、规格化。

  9.担任护士教学、实习任务的医院应负责贯彻护士学校的教学及临床实习计划。

  10.主持召开全院护士长会议,分析护理工作情况,并定期组织护士长相互检查、学习和交流经验,不断提高护理质量。

  11.组织领导全院护理科研工作及护理新技术的推广。

  护理部副主任(副总护士长)协助主任(总护士长)负责相应的工作。

  十九、主任护师职责

  1.在护理部主任(总护士长)的领导下,指导本科护理业务技术、科研和教学工作。

  2.检查指导本科急、重、疑难病人的计划护理、护理会诊及抢救危重病人的护理。

  3.了解国内外本科护理发展动态,并根据本院具体条件努力引进先进技术,提高护理质量,发展护理学科。

  4.主持本科的护理大查房,指导主管护师的查房,不断提高护理业务水平。

  5.对本科护理差错、事故提出技术鉴定意见。

  6.组织在职主管护师、护师及进修护师的业务学习,拟定教学计划,编写教材,并负责讲授。

  7.带教护理系和护理专修科学生的临床学习,担任部分课程的讲授,并指导主管护师完成此项工作。

  8.协助护理部做好主管护师、护师晋级的业务考核工作,承担对高级护理人员的培养。

医院工作人员职责3

  保卫科工作人员职责

  1、在院办主任和后勤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医院治安消防,实行24小时值班,具备高度的责任心。

  2、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了解医院和周围社情动态,加强院内巡视,发现各类隐患及可疑现象及时报告领导采取措施。

  3、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提高业务工作能力,依法处理一般治安案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重大治安案件。

  4、依法对消防安全进行管理、监督,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维护好医院内部正常工作秩序。

  6、具体负责对全院治安治理措施的检查和落实,对存在的问题向分管领导提出初步建议和意见。

  7、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院规人员进行教育并提出处理意见。

  8、完成领导交代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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