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创建工作规划3篇 法治建设工作安排

时间:2022-10-07 11:25:57 综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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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创建工作规划3篇 法治建设工作安排

法治创建工作规划1

  荆州市南门小学“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规划

  为深入贯彻市综治委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保证“平安校园”建设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扎实推进“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紧密结合我校教育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实际,坚持教育与管理、治理与建设相结合,扎实开展“平安校园”建设,切实维护学校师生的正常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保证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育人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保障我校 “平安校园”创建活动顺利实施,并达到预期目标,成立荆州市南门小学“平安校园”创建领导小组:

  组 长:张开益,副组长:朱森林

  成 员:由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

  学校领导对创建平安校园负总责,建立学校主要领导直接抓,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全校师生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创建工作领导机构要加强对“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领导、组织和实施,做到有规划部署、有经费投入、有工作人员、有检查落实,持之以恒推进创建活动。

  三、主要目标

(一)总体目标: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活动,建立建设“平安校园”的有效工作机制,改善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进一步健全校园安全防范机制,有效防止重大刑事、治安案件的发生,减少违法犯罪案件和安全事故发生;加强道德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实现以师生公民道德、职业道德、文明修养和民主法制观念为主要内容的思想道德素质的显著提高,以内容健康、格调高雅、丰富多彩为基本要求的校园文化生活质量的显著提高,以良好的校园秩序和优美的校园环境为主要标志的校园文明程度的显著提高,不断改善学校教书育人环境。

(二)具体目标:

  1、组织体系完整性。建设完整的“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组织体系,逐步建立健全“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各项制度。

  2、宣传教育广泛性。从2012年秋季起,继续在全校广泛开展安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形成人人知晓学校安全法制教育的氛围,师生知晓率达到100%。

  3、管理工作规范化。严格规范学校治安、消防、卫生、交通安全管理,各项管理制度齐全、工作秩序良好,并形成与有关职能部门紧密配合的联防机制。从2012年秋季起,杜绝安全违规现象在校园内出现。

  4、处置能力快速性。处置突发事件的组织健全、人员落实,对于处置学生群体性事件和学生伤亡或重大灾害性事件及周边事件反应快速。

  5、实际成效明显性。无校园内刑事案件,无造成严重影响或严重后果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无造成严重影响国家安全或政治稳定的重大事件,无引发系统恐慌的重特大恶性案件或社会治安案件,无造成师生伤害严重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安全事故。努力营造一个稳定、安全、温馨、和谐的教育环境。

  四、主要内容

(一)创建领导机构健全。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制定创建工作规划、实施方案,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制。各有关职能部门积极参与、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做到有规划部署、有经费投入、有工作人员、有检查落实,持之以恒推进创建活动。

(二)学校内部管理规范。制定和完善“平安校园”建设管理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预警预案体系;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制定重要部位管理制度、危爆物品管理制度等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三)安全防范体系完善。构建保障安全需要的安全保卫机构和现代化技术防范体系。抓好校园报警点的建设,配备法制副校长并发挥作用。学校及周边各类安全基础设施完备,标识清楚醒目。配备配齐兼职治安保卫人员,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能吃苦、能战斗、能奉献的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队伍。

(四)师生安全满意率高。及时严厉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学校治安安定,无重大、特大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事故及责任事故发生;校内交通规划合理、标识完备,无违章建筑;校内防火、防震设施齐全有效;校园教学、生活和其他公共活动场所治安秩序良好,师生员工对校园治安的满意程度不断提高。家长对校园治安的满意度逐步提高。

(五)维护稳定教育到位。在维护政治稳定方面,及时掌握上报各种非法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和“法轮功”分子在校园内的渗透破坏活动情况;加强对意识形态阵地的领导。加强法制道德教育,增强师生员工法制观念、学生安全防范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遵纪守法形成风尚,维护学校安全稳定成为师生自觉行动。加强对网络痴迷者、学习困难者、生活困难者、严重心理障碍者和经常违纪学生的教育管理,采取有针对性措施予以帮扶,有效地解决各自问题。

(六)周边治安秩序良好。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周边的值班巡逻,确保不发生侵害学生的案件。学校周边200米没有网吧、电子游戏厅、录像厅、歌舞厅。及时清理学校周边不健康的音像书刊点和各种流动摊点,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

  五、主要举措

(一)组织领导机构健全,运作有序。

  1、形成学校主要领导负责制,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全校师生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建立组织,加强领导,成立“平安校园”建设领导小组,指导、协调、督促“平安校园”建设的各项工作,明确、落实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配备法制副校长。

  2、针对师生不同特点,组织师生参与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每学期开学和期末各进行1次面向全校学生的安全、法制教育,每学期组织1次有主题的安全和法制宣传活动,毕业班学生在毕业前参加法制培训班专题培训,每学期开学初组织学生进行逃生演练活动。

  3、学校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及时主动地反映存在的问题,积极争取支持配合。学校与公安、综治、消防、卫生、交警等部门紧密配合、相互协作,共同做好学校的安全工作。

(二)以“预防为主、整建结合、重在建设”作为创建活动的原则。

  1、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工作,提高预防、发现、控制和处置能力。及时、准确地掌握学校和周边治安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学校人防、技防预警机制,加强安全信息员队伍建设,及时报送稳定信息,规范校园技防设施。提高安保工作人员素质,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2、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学校内部管理。把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与严格科学的管理结合起来,建立整治和管理并重的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校园治安情况台帐、与公安配合的联防机制以及学校应急救治和疾病预防机制。规范学校治安、消防、卫生、交通安全管理,定期开展各项工作检查,杜绝学校安全隐患。

(三)以安全教育作为创建活动的重点。

  1、充分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等宣传阵地,以及开展讲座、主题班会、少先队活动等多种形式,认真开展安全教育。

  2、结合安全教育周宣传教育等活动,对师生进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人身安全、毒品危害等多方面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提高防范自救能力,减少意外伤亡及其他事件的发生。

  3、认真开展网络安全教育,提高学生抵制网络文化中的腐朽、消极内容的能力。

(四)以法制教育作为创建活动的重要手段。

  1、加强法律普及教育,根据小学生的特点,针对性地加强法制教育,通过举办讲座、观看展览以及案例分析、法律宣传、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不断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逐步提高学生的自我防范能力。

  2、加强学生不良行为的纠偏工作,构筑一道牢固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的坚实防线。

(五)以综合治理作为创建活动的突破口。

  加强与公安、工商、文化、建设、卫生等部门的协调,建立学校周边环境整治联系会议制度,排摸治安混乱的地方和突出的治安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定期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违纪活动,切实维护学校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秩序,不断优化学校周边环境,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南门小学

法治创建工作规划2

  福娃幼儿园“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规划

  为认真落实县教育局、中心学校关于开展“创建平安校园”的各项指标。经我园研究决定,在全园深入开展建设“平安和谐校园”活动,并制定此创建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和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创建平安校园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加强教育,强化基层,落实责任为重点,紧紧围绕加快我校发展形势对安全稳定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建立完善维护幼儿园稳定的长效机制,为实现我园新的发展目标创造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

  二、目标要求

  1、充分利用幼儿园各种会议。加强师生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坚持不懈地做好宣传、教育和防控工作,让幼儿园安全工作做到警钟长鸣。

  2、大力强化各项治安防范措施。按照“人防抓落实,物防抓巩固,技防抓提高”的总体要求,坚持人防、物防、技防有机结合。抓好校内兼职保卫队伍建设,加大对重点部位防范力度。进一步落实校内管理责任制。

  3、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继续强化校园大门管理,大型活动管理、消防管理、交通管理、外来人员管理、饮食卫生管理、网络信息管理等,实现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4、认真做好幼儿园不安全因素的排查调处工作。由园长牵头,值周教师负责,由各班班主任负责落实,按照幼儿园工作要求和部署,积极开展日常排查调处工作,对各种不安定因素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化解”,要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努力把排危工作化解在萌芽状态,防止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5、制定完善幼儿园及各种预防和处置突发性事件的工作预案,把工作重心放到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上来,尽量避免各类事件的发生,逐步建立起协调高效的预防和处置工作体系。

  6、确保安全工作与幼儿园整体工作协调一致。树立整体意识,把“平安校 园”建设与校园文明建设相结合,广泛开展安全文明创建活动,加强和深化幼儿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形成群策群治,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7、健全完善幼儿园与村委会、公安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地方党委、政府对幼儿园周边环境整治,及时解决各类矛盾和问题。

  8、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教师幼儿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特别要加强幼儿思想政治工作和法制、道德、纪律、安全教育,有效预防各类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9、进一步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及责任追究原则。强化责任意识和责任追究意识,实行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一票否决制”。

  10、提高师生员工对学校治安的满意率。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对幼儿园治安的满意率达100%以上。

  三、任务措施

  1、幼儿园组建安全领导工作小组。由园长负责、小组成员分工实施合作、监督;值日教师、各班班主任负责具体落实的管理机制。

  2、发现影响幼儿园安全稳定的问题苗头能及时妥善控制,迅速处置,确保无政治性群体事件发生。

  3、幼儿园内消防安全管理规范,“三防”措施到位,做到小的火险能自控扑灭,杜绝大的火灾事故发生。

  3、幼儿园内各社团组织健康发展,管理规范,无非法组织存在。

  5、幼儿园内治安秩序良好,安全防范机制健全,治安隐患排除及时。校园整体防控能力增强,不发生大的治安灾害事故,尤其是恶性责任事故。

  6、校内交通秩序良好井然,无车辆、人员伤亡事故。

  7、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各类矛盾纠纷能及时发现、化解。

  8、幼儿园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预案健全完善,积极预防敏感时期、大型活动、要害部位、师生生活、安全施工等方面的事故。

  9、加强饮食卫生管理,确保不发生投毒和大规模食物中毒事件以及传染病流行。

  10、幼儿园建立各种《突发事故处理预案》平时做好安全演练,以应对各种紧急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组织领导

  1、建设“平安校园”是一项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的一项基础性、保障性工作,要从实践“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的高度出发,从对党和国家、对广大师生员工负责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作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性,把这项工作放在重要位置,紧抓不放,常抓不懈,抓出实效。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靠上抓,经常排查、分析和研究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形势,认真查找解决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问题。

  2、加强制度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健全保障机制。保卫队伍是建设“平安校园”的骨干力量,要切实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增强法制观念和服务意识,促进纪律作风养成,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和战斗力,真正承担起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重任。

  3、严格落实分管责任制。真正把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对因工作不得力,思想不重视,责任不明确,工作不落实,造成较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治安案件,灾害事故,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严格检查考核制度。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坚持全面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阶段性检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采取多种形式落实“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检查成绩将作为评先进和考核的重要依据。

  福娃幼儿园 2011年12月

法治创建工作规划3

  交通运输局创建法治机关工作规划

  为深入贯彻中共沅江市委《中共沅江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沅江市建设“法治沅江”工作规划〉的通知》(沅办发[2010]2号)的精神,推进法治创建进程,根据全市“法治沅江”创建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交通系统实际,现制定以下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确定的目标任务,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推动跨越发展、加快崛起进程、构建和谐沅江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在党的领导下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始终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和保障人权,做到执政为民、执法为民。坚持突出重点。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作为重点,以宪法和法律为根本依据,落实依法治理的各项措施,充分发挥民主法治建设在推进改革开放、促进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保障作用。

  坚持创新实践。切实把创新作为加强法治建设的强大动力,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取得新成效,推出新举措,以持续不断的创新实践推进法治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

  二、创建目标及行动进程

  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弘扬法治精神,扎实推进依法治价,巩固和深化依法治理成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增强价格部门工作人员法律意识,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形成良好的法律素养,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到2020年,全局法治化水平有显著提高,形成良好的法治环境,力争率先在全市达到法治机关创建标准。

(一)党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执政能力进一步提高。

(二)依法行政能力增强,基本实现“职权法定、依法行政、有效监督、运行高效”的法治交通目标。

(三)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观念,依法行政能力显著提高,严格执法行为规范,严格公共服务全面开展,严格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入,严格执法环境良好。

(四)完善执法机制,基本建立“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管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严格执法监督体系进一步健全。

(五)各部门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法律素质得到普遍增强。法律法规得到有效贯彻落实,群众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进一步提高。

  创建活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10年):2010年前完成规划、动员、部署工作。制定规划,广泛动员,对创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启动创建工作。并将创建工作的主要任务和相关要求纳入目标责任考核范围,提出和落实具体措施和办法。

  第二阶段(2011—2015年):全面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基本实现法治化目标。

  第三阶段(2016—2020年):巩固法治建设成果,全面提高法治化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党的领导,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充分发挥党的核心领导作用。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法治建设全过程,推动交通各项工作在法治化轨道上健康发展。健全党的领导制度和工作机制,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提高依法决策水平。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扩大党内民主,推行党务公开,畅通党内民主渠道。切实加强干部队伍法制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实行中心组学法制度和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把法制教育贯穿于干部选拔、使用等各个方面;党员领导干部要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努力提高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法治化管理水平。

(二)严格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机关建设

  1、进一步推进职能转变。以建设服务型、法治型、效能型和廉洁型机关为目标,着力转变机关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根据精简、统一和效能的原则,切实加强执行力建设和效能建设,推进职能转变,全面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正确实施法律法规,改进监管方式,充分运用间接管理、动态管理和事后监督管理等手段,发挥行政规划、行政指导、行政合同等方式在政府管理中的作用。

  2、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若干意见》,切实做到行政权力授予有据、行使有规、监督有效。建立行政决策规则,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健全行政决策跟踪反馈、检查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逐步建立对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制度,定期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质量和绩效评估,及时修改和废止滞后或有明显缺陷的文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快建立权责明确、执法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建立和完善行政审批统一受理申请、审查、告知意见、听证以及评估评价等。强化行政执法责任,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坚持“权力与责任挂钩,权力与利益脱钩”的原则,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问责制、评议考核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完善行政监督制度,畅通社会监督的渠道,完善行政投诉处理机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及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规定对行政机关实施的监督。

  3、提高公务员队伍依法行政的素质和能力。认真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及相关法律规章,加强对纳入公务员范围管理的全体人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切实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坚持文明执法,在严格执法的基础上,增强执法的人性化。建立健全公务员法律知识日常学习培训和考试考核制度,把学习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公务员考核、领导干部任用考察的重要内容。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法律业务培训,实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探索建立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和奖惩机制。

(三)加强法治建设

  努力推动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与实施,依法促进改革与发展,依法规范行政审批和执法行为。加强机关内部法制工作制度建设,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执法机构要切实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方法。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坚持文明执法,坚持“守法推定”、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建立以教育为目的的预警执法制度,大力推行说理式执法,端正执法目的,改进执法作风,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为,完善各项执法制度,加强案卷质量管理,推行“一案一考评”制度,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追究。

(四)建立健全法治监督体系,强化监督实效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建立健全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做到有案必受、依法办案、公正审理,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努力把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认真做好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提高行政复议和诉讼意识,确保复议维持率和诉讼胜诉率100%;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的同时,更加注重接受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拓宽群众监督渠道,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行政行为实施监督的权利。

  四、加强法治机关创建工作的组织保障

  为了确保创建工作的有效开展和创建目标的如期实现,必须强化组织保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法治创建工作的开展,关键在于领导重视,抓好工作落实。各地各部门要把法治城市创建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作为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要强化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真正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司法行政部门具体协调、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创建工作格局。要采取得力措施,重点加强对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制宣传教育、依法经营、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解决民生问题和舆论宣传等方面的组织、指导、监督和检查,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整体协调、分工合作、信息互通、共谋发展的组织网络和工作机制,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在事关创建活动的重要领域,形成齐抓共管、整体联动、强力推进的工作合力。各地各部门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注重基层群众的创造性,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齐抓共建,努力形成各方有责、人人参与、法治共建的生动局面。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着力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法制宣传教育三项重点工作;围绕创建法治工作的重点任务,深化以“规范执法示范单位”、“规范执法示范点”、法治乡镇(街道)、民主法治村(社区)、诚信守法企业、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等为载体的法治襄樊系列创建活动,把法治建设拓展到各领域、延伸到基层各单位;围绕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各个层面深入推进法治惠民实事工程,通过办实事显实效,让人民群众共享创建活动取得的成果。

(四)营造良好创建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大对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创建活动的意义、任务和工作成效,宣传创建活动中出现的好经验好典型,吸引更多的群众自觉投入到创建活动中来,努力扩大创建活动的群众基础,为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和舆论环境。

(五)严格考核评估,确保法治创建工作规范运作。要建立健全法治创建工作考核评估体系,全面、客观、公正地考核评估创建工作成效,推进工作落实。要结合实际,制定各种类型创建工作标准,细化各个层次创建工作的检查考核办法,使创建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同时,要将创建工作的考核评估与党委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考核、平安建设考核、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等结合起来,以强化落实力度。

(六)认真落实保障措施。重视加强法治襄樊建设的推进机构和队伍建设,进一步落实技术装备和经费保障。健全组织网络,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队伍的培训,提高创建工作能力。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要加强组织、协调、指导,以创新务实精神推动工作落实,促进法治建设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创建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

  沅江市交通运输局

  2010年月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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