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乡自治村概况3篇(光明乡光明村)

时间:2022-10-10 11:41:48 综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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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乡自治村概况3篇(光明乡光明村)

明光乡自治村概况1

  乡村民自治模范村创建工作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

  根据县委办、政府办《关于深入开展村民自治模范村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我乡对村民自治模范村工作进行了创建。在此,我谨代表乡党委、政府对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下面,就我乡创建村民自治模范村的工作情况作一简要汇报:

  1、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村民自治工作是一项长期和经常性工作,对此,我乡党委、政府非常重视村民自治工作,成立了以乡人民政府乡长XX同志为组长,党务副书记为副组长,各村委会主任、办公室、民政、妇联、司法等部门的同志为成员的村民自治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村也分别成立相应的村民自治创建领导小组,从而在全乡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网络,为全乡开展村民自治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并由驻村干部负责指导,协助抓好所驻村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及和谐新村建设同步进行,整体推进。

  2、加强措施,逐步深化,创建工作效果突显

  一是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村级事务。在创建活动中,全乡加强了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依法健全完善了村规民约,健全和完善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明确了农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的职责及相互关系;村级工作民主决策的内容和程序,制定了村干部各委员会职责,完善了村民会议制度、村务公开制度、村务监督制度、民主理财制度、民主理财制度等规章制度、按职能行使村务管理工作,规范运作,依法管理,增强了他们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二是健全机制,推进了“阳光村务”。在创建活动中,各村都设立了公示栏和公示板,定期公开政务、村务和财务。以求对村委干部管理的规范、村务公开的规范,提高了村民民主管村的积极性。各村的事务管理做到透明化、规范化。

  这种“阳光村务”密切了党群干关系,促进了村工作职能的根本性转变,增强了村“两委会”依法办事能力,使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明显增强。

  3、加强指导,实行动态管理

  一是组织发动,明确要求。首先我们召开全乡村民自治模范村创建活动会议,进一步明确任务,统一思想认识,并明确创建目标的完成与各村责任制考核和各种奖励挂钩。其次,我们对分管乡长、村主任、民政助理就创建工作专题进行以会代训,对标准进行细化,并逐条逐项进行对照,自查落实情况。第三,根据检查落实的情况,我们再次召开创建

  工作现场学习会,层层落实,深入而扎实地推进创建工作。

  二是督促指导,注重实效。为了使创建工作更扎实有效的开展,帮助指导各村开展工作,有乡纪委、组织、民政、司法等同志通力合作,齐抓共管,研究部署工作,制订落实措施,对全乡所有村的村民自治模范村创建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

  4、农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在村

  民自治活动中,村干部和村民普遍关心和实施了改善居住环境和条件,丰富文化生活,发展教育、卫生事业,架桥铺路,美化村容村貌等工作,农村的面貌和农民的生活有了极大的改善。

  5、村民的民主意识与法制观念得到增强,促进了各项任务的完成。实行村民自治,让村民群众自己办理自己的事情,实质也是对村民群众进行民主与法制的教育和训练,村民们在增强民主意识的同时,也不断地提高了法制观念,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从而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自觉履行法律规定的纳税、服兵役、实行计划生育、接受义务教育等义务,自觉完成村委会依法布置的各项任务。

  6、农村的稳定更加有了保障。实行村民自治模范村创建活动,村民不再是过去单纯的被管理者、被教育者,而是村里的主人,他们不仅模范遵守法律、法规,也自觉遵守他们自己制订的村规民约。由此,正气不断上升,歪风邪气不

  断得到遏制,农村中的封建迷信、赌博、盗窃等犯罪行为和陈规陋习不断减少,邻里纠纷等矛盾也迎刃而解,即使出现矛盾,通过村委会中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委员会,也能及时地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我乡把创建工作纳入乡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工

  作,严格按照《村委会组织法》和县村民自治模范村创建的检查评比标准,制定措施,责任到人,督促指导,逐项逐条落实,使创建村民自治模范村取得显著成效。

明光乡自治村概况2

  赤石乡建林村概况

  一、基本情况

  建林村位于赤石乡西部,距离云和县城20公里。下辖5个村民小组,现有农户98户,339人,劳动力286人,村两委成员6人,党员22名。移民48人,低保7户14人,五保户5户。共有耕地面积405亩,林地面积亩,生态公益林9802亩。

  二、村级组织情况

  村两委由6人组成,均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且高中文化2人,中专文化1人。全村党员22人,其中预备党员1名。入党积极分子2人。配套村级组织有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村治保小组、帮教组织、村调解小组、民兵组织、妇代会、团支部、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计生协会。村两委班子协调统一有较强的战斗力和服务意识。党务、村务管理民主规范,各项工作运作有序。

  三、基础设施情况

  为了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推进生态文明村建设,村两委从方便村民生产生活,提高生活质量入手,努力争取项目和资金,以生态文明村建设为抓手,不断加强农村公共设施,大力加强农村道路建设,积极推进农村环境整治,不断加强河道治理和自来水工程建设。建立村委办公大楼占地面积60平方米、建筑面积85平方米;建立远程教育和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建立公厕一座;建立村民健身活动场所一处200平方米;全村道路水泥路面硬化;全村村民均用上安全卫生的自来水;全村通有线电视;全体村民参加合作医疗保险;极大地改善农民生活生产环境。

  四、经济发展情况

  2010年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达5971元,主要经济来源有:公益林面积1万亩,总收益13万元,其中集体经济收益3万多元。每年种植玩具林200亩,扶育玩具林500亩,经济总收入30万多元。茶叶基地46亩,主要种植乌龙茶等。今年3月份开始种植,投入资金5万多元。两年后就可收益,计划每年收益8万多元。

  新农村农网改造。2011年,下坑、龙坑、尖山下三个自然村进行了农网改造,电线、电表、电线杆、变压器等全部换成新的。涉及农户63户,260人,总投资80多万元。

  锡坑自然村农户家门口道路硬化。由县移办主持,涉及农户26户,总投资万元,道路总长度1500米。

明光乡自治村概况3

  乡村民自治模范村创建工作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

  根据县委办、政府办《关于深入开展村民自治模范村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我乡对村民自治模范村工作进行了创建。在此,我谨代表乡党委、政府对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下面,就我乡创建村民自治模范村的工作情况作一简要汇报:

  1、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村民自治工作是一项长期和经常性工作,对此,我乡党委、政府非常重视村民自治工作,成立了以乡人民政府乡长XX同志为组长,党务副书记为副组长,各村委会主任、办公室、民政、妇联、司法等部门的同志为成员的村民自治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村也分别成立相应的村民自治创建领导小组,从而在全乡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网络,为全乡开展村民自治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并由驻村干部负责指导,协助抓好所驻村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及和谐新村建设同步进行,整体推进。

  2、加强措施,逐步深化,创建工作效果突显

  一是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村级事务。在创建活动中,全乡加强了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依法健全完善了村规民约,健全和完善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明确了农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的职责及相互关系;村级工作民主决策的内容和程序,制定了村干部各委员会职责,完善了村民会议制度、村务公开制度、村务监督制度、民主理财制度、民主理财制度等规章制度、按职能行使村务管理工作,规范运作,依法管理,增强了他们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二是健全机制,推进了“阳光村务”。在创建活动中,各村都设立了公示栏和公示板,定期公开政务、村务和财务。以求对村委干部管理的规范、村务公开的规范,提高了村民民主管村的积极性。各村的事务管理做到透明化、规范化。

  这种“阳光村务”密切了党群干关系,促进了村工作职能的根本性转变,增强了村“两委会”依法办事能力,使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明显增强。

  3、加强指导,实行动态管理

  一是组织发动,明确要求。首先我们召开全乡村民自治模范村创建活动会议,进一步明确任务,统一思想认识,并明确创建目标的完成与各村责任制考核和各种奖励挂钩。其次,我们对分管乡长、村主任、民政助理就创建工作专题进行以会代训,对标准进行细化,并逐条逐项进行对照,自查落实情况。第三,根据检查落实的情况,我们再次召开创建工作现场学习会,层层落实,深入而扎实地推进创建工作。

  二是督促指导,注重实效。为了使创建工作更扎实有效的开展,帮助指导各村开展工作,有乡纪委、组织、民政、司法等同志通力合作,齐抓共管,研究部署工作,制订落实措施,对全乡所有村的村民自治模范村创建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

  4、农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在村民自治活动中,村干部和村民普遍关心和实施了改善居住环境和条件,丰富文化生活,发展教育、卫生事业,架桥铺路,美化村容村貌等工作,农村的面貌和农民的生活有了极大的改善。

  5、村民的民主意识与法制观念得到增强,促进了各项任务的完成。实行村民自治,让村民群众自己办理自己的事情,实质也是对村民群众进行民主与法制的教育和训练,村民们在增强民主意识的同时,也不断地提高了法制观念,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从而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自觉履行法律规定的纳税、服兵役、实行计划生育、接受义务教育等义务,自觉完成村委会依法布置的各项任务。

  6、农村的稳定更加有了保障。实行村民自治模范村创建活动,村民不再是过去单纯的被管理者、被教育者,而是村里的主人,他们不仅模范遵守法律、法规,也自觉遵守他们自己制订的村规民约。由此,正气不断上升,歪风邪气不

  断得到遏制,农村中的封建迷信、赌博、盗窃等犯罪行为和陈规陋习不断减少,邻里纠纷等矛盾也迎刃而解,即使出现矛盾,通过村委会中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委员会,也能及时地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我乡把创建工作纳入乡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严格按照《村委会组织法》和县村民自治模范村创建的检查评比标准,制定措施,责任到人,督促指导,逐项逐条落实,使创建村民自治模范村取得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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