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8填表说明[]3篇

时间:2022-10-12 16:05:39 综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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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8填表说明[]3篇

表8填表说明[]1

《教师基本情况表》填表说明

  一、填报对象:钦南区公办学校、幼儿园的在职公办教职工(含特岗教师、全科生),教育系统内的人员在现工作单位填报,借、抽、挂职出教育系统外的人员在编制所在单位填报。不要改变文档格式,每个教师要在自己情况表的文件名括号内填上自己的名字如(张小英)“教师基本情况表”,填报时可参考“情况表样板”范例填报,严格按照填报说明逐栏填写,不要乱填。

  二、上报时间:2018年9月21日前(各单位将本单位人员的情况表汇成一个文件夹,乡镇学校的,中心校、村小要分别以学校命名建文件夹,再以镇为单位汇总为一个文件夹,压缩后传至区教育局人事股,不用交纸质材料)。

  三、填报说明:

  1.“姓名”栏中填写户籍登记所用的姓名。少数民族教师的姓名用字要固定,不能用同音字代替。

  2.“出生年月(岁)”栏中填写出生年月和年龄。年龄是计算到当月的实足年龄。

  3.“民族”栏中填写民族的全称(如汉族、回族、朝鲜族、维吾尔族等),不能简称“汉”、“回”、“鲜”、“维”等。

  4.“籍贯”栏中填写本人的祖居地(指祖父的长期居住地)。5.“出生地”栏中填写干部本人出生的地方。

“籍贯”和“出生地”按现在的行政区划填写,钦南区、钦北区的要填写到镇,如钦南沙埠、钦北小董;其他要填写省、市或县的名称,如“广西灵山”、“辽宁大连”、“河北盐山”。直辖市直接填写市名,如“上海”、“重庆”等。

  6.“入党时间”栏填写加入中共的时间。民主党派成员或无党派人士,需在“入党时间”栏内注明民主党派名称或注明无党派,如“民建”、“九三”、“无党派”等,不填写加入民主党派的时间;加入多个民主党派的,须如实填写,如“民建、民盟”。是民主党派成员又是中共党员的,在填写党派名称的同时,还要填写加入中共的时间。

“出生年月”、“入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填写时,年份一律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一律用2位数字表示,如“”。

  7.“健康状况”根据本人的具体情况填写“健康”、“一般”或“较差”;有严重疾病、慢性疾病或身体伤残的,要如实简要填写。

  8.“照片”栏中上传彩色寸照。

  9.“专业技术职务”栏中,填写主管部门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

  10.“熟悉专业有何专长”栏中填写干部所熟悉的工作业务及专长。11.“学历学位”栏分为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两类。填写的具体要求是:(1)“学历”应填写接受相应教育的最高学历。各类成人高等院校毕业生,应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经其认可的部门、单位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接受党校教育的,以各级党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不能随意填写“相当××学力”。

(2)“全日制教育”栏填写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的最高学历;“在职教育”栏填写以其他学习方式获得的最高学历。“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栏填写与学历相对应的毕业院校、系和专业。

(3)在党校学习获得学历的情况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民教育学历,其中: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的,填入“全日制教育”栏;通过在职学习获得的,填入“在职教育”栏。另一类是党校学历,均填入“在职教育”栏,并在研究生、大学或大专学历前加“中央党校”或“省(区、市)委党校”。

(4)1970-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前入学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填写“大学普通班”学历。

(5)接受学历教育“结业”或“肄业”的,应予注明,如:大学结业、研究生肄业等。

(6)高中及以下学历,“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栏不填写。

(7)获得学历同时也获得学位的,应同时填写,并写明何学科学位。如,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了大学本科学历、理学学士学位,就在“全日制教育”栏中填写“大学理学学士”。

(8)获得学历但没有学位的或以同等学力攻读并获得学位的,按获得的学历或学位如实填写。如果一个人同时有这两种情况,且分别为其最高学历、学位,则这两种情况均填写。如,通过在职学习,先获得研究生学历(没有学位),后又以同等学力攻读学位,获得了经济学硕士,则在“在职教育”栏中填写“研究生经济学硕士”(在一栏中分两行填写),“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栏相对应地要将两个毕业院校、系及专业填入。

(9)以上学历、学位中,涉及国民教育学历、学位,需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证书、国务院授权的高校或科研机构颁发的学位证书以及按规定应进入个人档案的相关材料;涉及国外学习取得的学历、学位,按其培养规格、学习年限、学业成绩或学分,比照我国高等教育相应层次的培养要求,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涉及党校学历需有党校颁发的学历证书以及按规定应进入个人档案的相关材料。

  12.“现任职务”栏中副主任医师的填写担任的主要职务,其他可填“少先队总辅导员”、“教研组长”、“教师”等。

  13.“现聘岗位、级别及时间”栏,可参考“专业技术岗位八级/”格式填写,有岗位变动的人员可按岗位变动后的岗位、级别、时间填报。

  14.“简历”指学习、工作的经历,从初中开始填起,“文化大革命”期间

  毕业留校待分配的,待分配时间应另段填写“留校待分配”。简历的起止时间填到月(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前后要衔接,不得空断(因病休学、休养、待分配等都要如实填写)。党内职务以中央和各级党委批准任免的时间为准;行政职务(人大、政协及人民团体的领导职务)以行政任免或有关会议通过或选举的时间为准;党内职务和行政职务一并任免的,可按党内批准的时间合并填写。在大、中专院校学习的经历,要填某年某月至某年某月在某院校某系某专业学习,院校、系及专业要填写毕业时的名称。工作简历要按照教师在不同时期所担任的职务和工作单位的变动情况分段填写。县(市)前面均应冠以省(区、市)名,地名或行政区划发生变化的,填写当时的地名或行政区划名称。“文化大革命”中受冲击、受迫害或下放劳动等情况应单写一段。参加过党校或行政学院学习三个月以上的,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临时离开工作单位连续半年以上及到基层挂职锻炼的,均应在本简历段后注明;上述情况跨两个及两个以上简历段的,应在该经历结束所在简历段后另起一行注明。

  工作单位和职务要写比较规范的简称。

  15.“奖惩情况”栏,填写受过的有关奖励和记功;受处分的,要填写何年何月因何问题经何单位批准受何种处分,何年何月经何单位批准撤销何种处分。没有受过奖励和处分的,要填“无”。

  16.“考核结果”栏中填写近三年的考核情况,没有考核结果的,应采取写实的办法注明。

  17.“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栏,主要填写教师本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的有关情况。亲属中现任或曾担任过有关领导职务的人员以及重要海外关系也要如实填写,已去世的,应在原工作单位及职务后加括号注明“已故”。称谓、姓名、年龄、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职务要填写准确。称谓的写法要规范:配偶为妻子、丈夫,子女为儿子、女儿,多子女为长子、次子、三子、长女、次女、三女等,父母为父亲、母亲。

  教师的配偶及子女有在国外(境外)学习、工作、定居和在中外合资或外资企业工作的,其所在院校、定居地点、工作单位及职务,应如实填写。

  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要填写填表时的真实情况。

  18.“呈报单位意见”栏、“审批机关意见”栏、“行政机关意见”栏不用填。

  钦南区教育局人事股 2018年9月18日

表8填表说明[]2

  肥城市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职)人员

  信息采集表填表说明

  1、离退休(职)类型:机关离休、机关退休、机关退职、事业离休、事业退休、事业退职、精简下放人员。

  2、人员类别:公务员、机关技工、机关普工、事业管理人员、事业专技人员、事业技工、事业普工。

  3、出生日期:以退休审批时核定的出生日期为准。

  4、参加工作时间:指第一次参加工作的时间。

  5、参加工作前工龄:经组织或人事部门认定的连续工龄的起始时间点。

  6、扣减工龄:参加工作后工龄间断的时间段。

  7、折算工龄:指在高原地区工作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折算工龄而多于实际工龄的年月。折算工龄只适用于退休时计算工作年限,以确定其领取退休费的标准。

  8、离退休(职)身份:干部、聘干、工人。

  9、离退休(职)时执行工资职务等级:具体指:

(1)机关公务员执行工资职务等级。包括:国家正职,国家副职,省部正职,省部副职,厅局正职领导职务,厅局正职非领导职务,厅局副职领导职务,厅局副职非领导职务,县处正职领导职务,县处正 职非领导职务,县处副职领导职务,县处副职非领导职务,乡科正职领导职务,乡科正职非领导职务,乡科副职领导职务,乡科副职非领 1

  导职务,科员级,办事员级。

(2)机关工人:机关高级工、机关中级工、机关初级工、机关普工。

(3)事业单位管理职务等级:从事的行政管理职务等级。包括:一级管理(正部),二级管理(副部),三级管理(正局),四级管理(副局),五级管理(正处),六级管理(副处),七级管理(正科),八级管理(副科),九级管理(科员),十级管理(办事员)。

(4)事业专业技术职务等级:被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包括:一级专技(正高),二级专技(正高),三级专技(正高),四级专技(正高),五级专技(副高),六级专技(副高),七级专技(副高),八级专技(中级),九级专技(中级),十级专技(中级),十一级专技(助级),十二级专技(助级),十三级专技(员级)。

  在未明确定岗政策之前,一律按照原岗位对应的最低岗进行填写,如:原正高级,对应录入为:四级专技(正高);原副高级,对应录入为:七级专技(副高);原中级,对应录入为:十级专技(中级);原助理级,对应录入为:十二级专技(助级);原员级,对应录入为:十三级专技(员级)。

(5)事业工人:技术工三级(对应高级工)、技术工四级(对应中级工)、技术工五级(对应初级工)、事业普工。

  10、增加离退休(职)费职务: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后至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前,工人在聘用制干部、专业技术岗位上退休的,可按退休前执行的岗位和薪级工资标准计发基本离退休费。工人在聘

  用制干部、专业技术岗位上退休,且在聘任制干部、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累计10年以上的,增发退休费可按退休前所聘岗位的标准执行;不足10年的,增发退休费按技术工人的标准执行,其中,退休前聘用在八级职员及以上管理岗位和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按高级工的标准执行,退休前聘用在九级职员及以下管理岗位和助理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按中级工的标准执行(不涉及本人身份、职务的认定及其他待遇)。

  11、离退休(职)时警衔衔级: 二级警员、一级警员、三级警司、二级警司、一级警司、三级警督、二级警督、一级警督、三级警监、二级警监、一级警监。

  12、计发离退休(职)费比例:以退休审批时核定的计发比例为准。

  13、其中独生子女或其他原因提高的比例:以退休审批时核定的提高的比例为准。

  14、计算离退休(职)费的基本工资基数:以离退休审批时核定的基本工资基数为准。

  15、离退休(职)时基本离退休(职)费:以退休审批时核定的基本离退休(职)费为准。

  16、增加的离退休(职)费:离退休后增加的离退休(职)费合计。

  17、离退休(职)人员补贴:以2014年1月调整后的离退休(职)人员补贴为准。

  18、其他补贴一:指物价补贴。

  19、其他补贴二:特需补助。

  20、其他补贴三:乘车费。

  21、其他补贴四:护理费。

  22、保留待冲销生活待遇:指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时由国有企业城建制转入地方事业单位时高出额尚未冲净的部分。

  23、工作简历:工作简历中起始时间,从连续工龄开始时依次填写,必须有试用期、见习期、学徒期,试用期、见习期、学徒期都按一年填写。留转的无试用期人员,留转时间作为参加工作时间,留转后一年视作试用期。起始点指因职务(含学历变动而变动职务的)、岗位变动而改变工资的前一个月。

  注:此次离退休人员信息采集不涉及各项信息的重新认定,离退休人员的待遇均以目前社保处实际发放数为准。

表8填表说明[]3

  评审表填表说明

  1.本表装订规格为A4版面,统一使用A3纸双面打印,竖装。可用小四号宋体填写并打印,复印件无效。或用钢笔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楚,不得涂改。本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制定的标准格式,任何部门、单位、个人均不得擅自改变排版格式、内容、增减页码、表格栏目。

  2.本表仅供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使用。1-7页由申报者填写,9-10页由申报单位人事部门填写,第8页、第11页个人和申报单位不填写。

  3.最高学历:“毕(肄、结)业时间”应将非选择项用笔划去。

  4.懂何种外语,达到何种程度:应写明掌握外语的读、写、听、说及笔、口译能力。

  5.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及任职时间:指申报人在本工作单位担任的技术职务和起聘时间。

  6.现从事何种专业技术工作:指申报人目前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内容。

  7.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取得时间及审批机关):填写申报人现已取得的职称、时间、发证单位。

  8.学习培训经历:指申报人参加工作前后取得的所有学历,及各种相关培训。

  9.工作经历:指申报人参加工作以来所服务的单位及专业技术工作经历。

  10.任现职前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指取得现职称前的技术工作业绩,如2000年取得工程师或助工职称,则在该栏填写2000年以前的技术工作业绩。目前无职称的,该栏不填写。

  11.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指取得现职称后的技术工作业绩,如2000年取得工程师或助工职称,则在该栏填写2000年以后的技术工作业绩。首次申报的,从毕业后正式参加工作时开始填写。

  12.著作、论文及重要技术报告登记:指任现职称后撰写或发表的文章;注明发表时间、刊物名称、刊号、独著或合著第X作者;有无出版、登载获奖或交流情况。

  13.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指单位对申报人任职期内政治思想表现、专业技术理论水平及工作业绩进行综合考核后的评语,重点体现理论水平、工作能力及业绩,如培训情况、论文撰写或发表情况,完成的主要技术工作内容、效果、获奖情况及在项目中所起的作用等,并由单位或部门的考核负责人签字。若在任职期内工作单位有变动,应提交原工作单位的业绩证明或考核证明。

  14.基层单位意见:单位在申报材料正式上报前,应将《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在本单位张贴公示7天以上(含7天),群众无异议的,方可上报。所在单位必须在该栏填写推荐意见并注明“经公示(公示期为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材料真实,符合XX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同意推荐。”最后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不得涂改。

  12.主管部门意见:(1)由申报单位的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区属单位应由区人事劳动局职改部门填写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2)无主管部门的单位,由申报者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如市、区人才交流中心)证明其人事关系并加盖单位公章。(3)人事关系不属我市管理的外地流动人员,该栏备注“XX同志属市外流动人员”,加盖工作单位公章,申报时要按有关规定提供合同、交纳社保及学历的有效证明材料。(4)人事关系属我市管理的市内人档分离人员,由现工作单位负责申报推荐,由人事档案实际所在单位证明其人事关系,在该栏备注“XX同志人事档案在XX保管”,加盖单位公章。

  13.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填写内容较多时,可安原格式另加附页,竖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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