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治视野下监狱人民警察的角色定位3篇(监狱人民警察的法律地位)

时间:2022-10-12 16:14:44 综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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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治视野下监狱人民警察的角色定位3篇(监狱人民警察的法律地位)

论法治视野下监狱人民警察的角色定位1

  有这样一群警察,他们工作在司法战线,献身于在押罪犯监管改造事业,有人形容他们的工作是看守着老虎笼,火山口,炸药库。他们每天面对的都是那些接受刑罚和改造的罪犯,工作内容相当枯燥,他们要写各种各样的本册,个别教育谈话记录,他们值班值宿时间之长是你无法想象的,他们的工作容不得一点疏忽,即使下班了还要为单位的事情负责,他们承受着很大的压力同时却要要及时的疏导罪犯的心理,他们不被人熟知似乎很神秘......、但是就是这样一群人,却被形象的比喻为“灵魂的工程师”。十几年前的巴楚还是满目疮痍,宛如凄凉的荒漠,前辈们就是在这片土地上带领着想改变自己的人一起艰苦卓绝的创业。顶严寒,战酷暑,舍小家,顾大家,默默地战斗在监狱这块特殊的热土上,整天面对着单调而又枯燥的管教和生产工作,坚守在最危险、最平凡的岗位上,一干就是十几年甚至是几十年,奉献了自己,奉献了子孙,奉献了可能拿出的一切??

  一年一年,前仆后继,无数的狱警将他们最美好的青春奉献给了一年一年的那片纯洁的棉花地。阳春四月,大地复苏,又到春耕时,“时间再紧,也不能忽视春播各环节的作业质量,一定要保证一播全苗。”这是我们给自己定下的目标,也是我们对国家的承诺。为了把好春播第一关,确保今年丰产丰收,我监狱落实干部业务责任制,对春耕春播工作精心组织、合理部署。播种前做到拾净残膜、杂物,整好地,播种时适时开机,严格按照播行端直,接行准确,下籽均匀,深浅一致,覆土良好,犁到头、播到边的技术要求实施;同时对播种工作进行全程跟踪指导,及时检查播种质量,协调解决春播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有人说“犯人有期,干警无期”,可是在我们选择这个职业的时候,我们就知道我们必须本着恪尽职守的原则去无私奉献,因为我们是光荣的狱警,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养我们,我们要尽最大的努力去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付出的辛勤汗水人民也一定看得到。作为新时代的监狱人民警察,我们的使命神圣而伟大,我们的任务艰巨而光荣,我们的事业充满艰辛和光明,一年之计在于春,做好春播工作,对于我们全年的生产目标意义重大,让我们多一份实践,少一点虚浮;多一份追求,少一点私情;多一份奉献,少一点索取。让我们的青春无悔,让我们的青春在奉献中闪光!

论法治视野下监狱人民警察的角色定位2

  坚持以人为本

  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全力打造创新型监狱人民警察队伍

  承德监狱党委副书记 政委 王志利

  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中国的事情能不能办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能不能坚持,经济能不能快一点发展起来,国家能不能长治久安,从一定意义上说,关键在人。人才不断涌现,我们的事业才有希望。” 江泽民同志指出:“人才是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最重要的资源。”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党的理想信念和思想道德建设,要使党员、干部成为“一个模范”和“四个者”。即“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使广大党员、干部成为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模范,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科学发展观的忠实执行者、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自觉实践者、社会和谐的积极促进者。”并进一步提出:“要创新人才工作机制,激发各类人才创造活力和创业热情,开创人才辈出、人尽其才新局面”。以上这些精辟论述阐述了人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人与社会稳定的关系。

  而监狱人民警察队伍素质的高低则关系到司法行政工作的全局,关系到一个地方的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关系到构建和谐社会和沿海经济发展强省的战略目标是否能够顺利实现。在监狱工作中,无论是改造也好,生产经营也好,首先要由高素质的干警来完成。不具备高素质的干警,要完成好我们所肩负的各项任务,是不可能的。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个单位他们之间的竞争,其实就是人才的竞争,是人各方面素质的竞争。所以,监狱党委特别是“一把手”必须要充分认识到这一问题。但是,面对社会复杂的环境、多元化的人际关系,面对新形势对我们提出的新要求,如何抓住队伍建设这一根本,如何打造一支“忠诚可靠、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的新型的高素质的监狱人民警察队伍,是我们亟待解决的问题。我认为应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狠抓“学”字,用政治业务知识武装头脑,全面提升监狱 人民警察队伍综合素质

  监狱人民警察作为党的监狱工作方针政策的执行者,政治素养的高低,政治上清醒与坚定,对于能否管理好监狱,保证监狱是什么性质的监狱,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因此,作为监狱人民警察必须把讲政治放在首位,只有时刻用政治的眼光来观察、分析、处理问题,只有不断增强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才能永葆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政治本色。

  首先,党委中心组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监狱领导班子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适应市场经济变化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依法治监的能力和总揽工作全局的能力

  监狱党委中心组学习要在求深、求实、求新上下功夫。一是不断求深,努力在深入学习上下功夫,在深入人心上务求实效。党委中心组坚持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线,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专家辅导与专题研讨相结合,学习科学理论与研究现实问题相结合,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工作的水平不断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断增强。二是不断求实,努力在联系实际上下功夫,在指导实践上务实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认真学习科学理论,深入研究重大问题。每年中心组学习都安排不同重点的研讨专题。这些专题,都是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改革发展稳定的现实问题相结合的角度提出的。原则上结合中心组成员工作分工选定专题,年初有计划,学前有通知,分别准备,分组研讨,集中交流,重点发言,在此基础上形成中心组学习体会文章。三是不断求新,努力在改进方法上下功夫,在开拓创新上务实效。要提高中心组学习的效果,努力探索和创新学习方法。在一些重大的学习活动和拓宽知识面的学习中,采用封闭式学习、听专家学者的辅导报告、进行交流研讨这种“三段式”的学习方式。座谈交流研讨,既有中心组成员之间的交流研讨,也要有中心组成员与专家学者之间的对话交流,有时还把基层单位的干警请到中心组学习会上一起参与交流研讨。上下互动,气氛活跃,效果很好。学习方法的改进,提 高了学习实效,促进了思想解放,推动了工作创新。

  其次,要强化思想认识,加强对政治理论的学习,注重全员参与,构建点、线、面三层网络

  要坚持以人为本,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执法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为目标,注重搞好“三个结合”,即坚持把学习理论知识与监狱实务相结合,学习知识与提高能力相结合,把整体素质的提高与造就复合型人才相结合,不断提高干警创业、创造、创新能力。一是抓点。突出抓好干警的自学,要求他们“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制定个人学习计划。每位干警每月读一本好书,写一篇不少于500字的读书心得体会,开一次学习讨论会。二是抓线。着力抓好以科室为单位的学习活动,督促各科室根据工作职责,突出重点,开展四项以上切合部门实际,具有岗位特色的练兵活动,增强学习的针对性、专业性、实效性。三是抓面。由政治处组织好全狱性的学习活动,抓好每个阶段的学习活动,按照上级指示精神开展各种主题教育。特别是着力抓好“每周一学习,每月一评析、每季一讲座、半年一交流”。在组织学习中,要始终做到紧跟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学;紧跟监狱改革和建设的进程学;紧跟监狱人民警察现实思想的基本走向学;紧跟个人世界观的改造需要学,不断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三,加大督导力度,以制度促学习

  保证政治理论学习的不断深入,还必须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制度,通过制度约束、措施激励,充分调动广大干警职工的学习积极性。落实好“三项制度”,即,一是坚持计划安排制度,要制定好全年的政治理论学习计划,突出学习的针对性,保证学习时间、内容、质量的落实。二是认真坚持检查考核制度,政工、纪检等职能部门要定期对各单位及每名干警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并把学习的好差与评选先进和干部提职挂起钩来。三是认真坚持奖优罚劣制度。干警职工政治理论素质的高低,要在改造和生产的实践中进行检验,对于那些联系实际解决问题好的单位和个人,要大力表扬;对那些理论学习不到位、理论水平没有多大长进、理论与实践结合不好的,要给予批评,直至组织调整。

  二、落实“严”字,用制度和纪律规范干警行为,全力加强监狱人民警察队伍的正规化建设

  监狱工作是刑事司法的最后环节,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保障,监狱人民警察是司法正义的最后“守门人”,如果不能公正文明执法,则“无论法律如何完备,裁判如何公正,而刑罚宣告以后悉归无效。”因此,“治监必先治警,治警务必从严”。如何治警,如何加强监狱人民警察队伍的正规化建设,我认为重点有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要依法管警。只有依法管警,从严治警才有可靠的法制保障

  一是要抓制度,强化对监狱人民警察队伍的管理。要按照法律、党纪和规章制度去规范监狱人民警察队伍的行为,落实好《人民警察法》、《监狱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就我省而言,作为政法干警,特别要坚持毫不动摇地执行省委政法委“约法三章”、“三条纪律”和“六条禁令”,执行好监狱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从而使对干警的管理有章可循,有规可遵,做到违法必纠,违章必罚,违规必管,使干警的执法行为时时处于法律和制度的约束之下。

  二是抓班子,队伍建设要选准“突破口”,要紧紧扭住班子建设这个“牛鼻子”不放松。只有好班子才能带出好干警队伍。监狱领导要在全狱起模范带头作用,中层领导要在基层起模范带头作用,党团员要在群众中起模范带头作用。为此,首先要加强监狱领导班子建设监狱党委一班人在认真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同时,要作勤奋好学的表率、作坚持原则执行制度的表率、作扎实肯干的表率、作清正廉洁的表率,当好全体干警职工的“领头羊”。二要加强中层领导班子建设,特别是要选好中层“一把手”,基层单位搞的好不好,关键看“一把手”如何,选好“一把手”一看作风上的“说与做”;二看政绩上的“实与虚”;三看发展上的“远与近”; 四看时空上的“内与外”;五看交友上的“亲与疏”。三要构筑起“大政工”网络,要充分发挥党团组织、纪检监察及其它职能部门的组织行政作用,形成合力,扭转专职政工人员单枪匹马的被动局面;要主动出击,政工工作要延伸到警察“八小时”以外的家庭亲属、亲友之中,全方位地做好干警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要落实“一岗双责”制,营造人人抓队伍建设的良好氛围。四要重视对班子平时考察考核和监督力度,要通过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群众评议等形式,坚持定期对中层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思想、工作、作风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四要加强用人机制的改革,通过建立竞争上岗制度、末位调整制度,落实好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及离岗培训、待岗、备岗等措施,激活干警队伍。

  三是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公生明,廉生威”。清正廉洁的品行是我们监狱人民职业道德的重要方面。作为执法者,我们每人手中都握有一定的权力,只有为警清廉,廉洁奉公,掌权不谋权,才能在罪犯中树立良好的形象,维护执法者的尊严,维护监狱机关良好的声誉。因此,我们在严格各项制度约束的同时,要教育广大干警职工严于律己,安于清贫,耐得寂寞,增强“免疫力”。不为名利所困,不为物欲所诱,不为权势丧志,筑牢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

  其次,推行在岗考核,培养造就一支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的监狱干警队伍

  对干警和职工实行在职竞争上岗制度,即对监狱干警工根据不同的岗位和职位设臵需要,根据“干什么、会什么、考什么”的原则,有针对性地进行考核,强化素质,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在考核中,我们主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定岗定责,竞争上岗;优上劣下,奖优罚劣;二是以“按时、按质、按量”为考核原则,实行全员全方位考核;三是对事不对人,对岗不对人,因事设岗,因岗用人。结合正在开展的“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结合单位实际,深化细化了活动要求,对在职干警工进行岗 位考核,以岗位为平台,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强化了基本技能,为专项整改活动的深入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政工部门要把岗位考核和岗位练兵活动作为队伍建设的一条主线。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要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以及每名干警的不同岗位职责,对监狱干警的职责分工统一梳理,制定出详细的考核标准,为考核做好前期准备,以练兵促进各项工作开展的良好局面。

  第三,要以德育警。只有以德育警,从严治警才有可靠的思想基础

  一是要正警风。监狱的警风是监狱人民警察所特有的工作作风,是监狱人民警察日常行为的具体体现,是一种无声的改造力量。因此,我们要以教育为先导,以管理为手段,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严肃警风。一要加强对广大干警职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努力提高自身的修养水平;二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警容风纪的管理,建立和完善警务督察制度,坚持说服教育与督促检查并举,使广大干警自觉做到良好行为的养成;三要加强对干警工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和管理,教育引导干警职工在工作圈以外的个人、家庭、社交等活动领域构筑起拒腐防变的堤防,树立监狱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

  二是抓典型、树榜样。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大力营造奋发向上、锐意进取的政治氛围。要从监狱实际出发,以各种活动为载体,围绕主旋律,唱好“地方戏”。把争创“双十佳”、“文明窗口”、“五好家庭”、优秀党员、优秀公务员、好班子好队伍、全年无违纪干警等活动作为政治工作一项日常业务来抓。要利用“五一”、“七一”、“十一”重大节日,组织演讲、歌唱比赛等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做到寓教于乐。同时,要把那些热爱监狱事业、甘于奉献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表彰,弘扬正气,进一步拓宽政治工作空间,使政治工作渗透到其它工作的方方面面,为其它工作更好地开展保好架、护好航、服好务,并提供充足的组织保障和智力支持。

  三、突出“实”字,采取切实有效的培训方式,努力加强监狱人民警察队伍的专业化建设

  走素质强警之路,全方位提高监狱人民警察教育人、改造人、挽救人的本领和组织罪犯生产劳动的技能,使他们成为业务精通、训练有素,胜任本职工作的高素质人才,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那么,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

  首先,要有开拓创新意识

  开拓才有出路,创新才有发展。这里的开拓创新意识一方面是指作为监狱的领导者要有新观念、新举措、新办法,要打破常规,充分认识到提高监狱人民警察队伍专业素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从能否贯彻落实“三个代表”的高度、能否实现监狱事业跨越式发展的高度来认识这个问题。另一方面,我们的广大干警要有一种不满足于现状的进取精神,有为求真知、求新知而敢闯、敢试的勇气,不断探求监狱工作新局面。监狱党委要为干警职工创造出一个“人人想创新,人人争创新,创新光荣,创新才有前途”的良好氛围,要设立“创新奖”。唯此,才能不断开创监狱各项工作的新局面,才有生机和活力。

  其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有效提高监狱人民警察心理素质,提升心理健康水平

  作为依法执行刑罚、管理监狱、改造罪犯的特殊群体,监狱人民警察的心理问题尤为突出。担负着特殊的使命,常年工作在较为偏僻、封闭的艰苦环境下,整天与高危人群打交道,所有这些使监狱人民警察的心理压力之大、心理紧张度之强,通常为其他职业所难以比拟的。通过调查,监狱人民警察的心理疾病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心理素质和心理健康不容乐观。因此,在监狱人民警察队伍中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有效提高心理素质,提升心理健康水平,以更好地适应监狱事业发展的需要。

  第三,加强教育培训,努力提升干警队伍的专业化素质 加大干警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干警业务水平。一要根据监 狱的特点,逐步完善具有监狱人民警察岗位特色的业务教育培训网络。采取脱产培训、集中办班、分层培训、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和方法,坚持每年对全体干警进行全员培训,培训要经常化、规范化。二要分类施教。结合人民警察各岗位实际特点,聘请专家学者授课,突出对干警法学、心理学、教育学等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并加强对改造、生产、技术、财会各岗位干警的业务培训,体现业务培训的专业化,并不断提高专业化水平,使教育培训向深层次拓展。三要加强学历教育培训,要抓住监所管理专业本、专科开考的有利时机,鼓励广大干警职工积极投身到学历教育中来。通过岗位培训、岗位练兵、学历教育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干警职工的专业知识水平,争作名符其实的学者型干警,为适应监狱工作的需要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贯穿一个“真”字,用满腔的热忱、带着感情做好从优待警工作,充分调动监狱人民警察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从我们党肩负的使命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我们党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重要体现,也是我们党实现执政的历史任务的重要条件。所以,我们在坚持从严治警的同时,要特别注重从优待警,真心诚意地为大家办好事、办实事,解决好干警职工的后顾之忧。

  一是政治待遇上从优。要把从优待警提到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在政治上多关心爱护我们的干警。落实好干警的各项政治待遇,并把优惠政策向一线倾斜,政治待遇要用好、用准、用足、用到位,在干警的使用、评先、晋级提职等方面要引进激励竞争机制,要民主、要增加透明度、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把真挚的政治感情送到干警的心坎上。同时在精神上不要吝啬表扬,要利用一切宣传媒体对优秀干警进行赞扬和表彰,使他们在干事业中自豪和心顺,要注意保护干警的自尊心和荣誉感,珍惜他们的劳动成果,为发挥每名 干警职工的智慧与才干创造一个良好的政治环境。

  二是生活待遇上从优,增加人性化感情的投入。有时一句真切的问候胜似一堂严格的说教。因此,监狱党委要从着眼于监狱事业发展的高度,去关心监狱干警职工的身心健康,关心他们的疾苦;要以情感人,以诚待人,当好干警职工的贴心人;通过组织体检,开展有益的文体活动,组织先进模范疗养,解决干警职工住房、医疗保健、子女入学就业等问题,提高干警职工的身体素质,丰富干警职工的文化生活,解决干警职工的实际问题,使广大干警职工安居乐业;要长年坚持“三必访(干警职工家中生活有困难必访,生病住院必访,红白喜事必访)”,要努力搞好生产经营工作,要不断提高干警职工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要时时刻刻把组织的温暖、关怀带给每一位干警职工,把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落实到具体行动上;要在“关心人、理解人、尊重人、体贴人”上下功夫,创新工作方式,尽量多办一些关系干警职工切身利益的实事、好事,排除大家的后顾之忧,这样既能使干警职工在物质上得到满足,又能在情感上得到愉悦,会更有力地促进新形势下的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建设,推动监狱工作的全面发展!

论法治视野下监狱人民警察的角色定位3

  论建设法治监狱

  一、前言

  法治作为现代文明国家的基本特征之一,已经普遍地为人们所接受,并渐渐成为人类社会发展的主流理念。在当今社会高扬法治理念旗帜的时候,监狱的活动同样置于法治的调整之中,依法治监、实现监狱工作法制化,是我国监狱行刑发展的必然选择。监狱既要惩治犯罪、保护社会,又要充分保障罪犯的合法权益;既要实施对犯罪人的惩罚,又要确立并贯彻改造罪犯的根本宗旨。

  党的十八大以来,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努力建设法治中国,总书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观点和论断,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也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指明了根本路径和努力方向。

  习近平同志指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

  古希腊哲学家亚里斯多德主张法治,反对人治,是西方崇尚法治第一人。他第一个为“法治”下了一个明确的定义:“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的良好的法律。”这是对法治的一个全面定义,已成为经典,后世的法治理论基本都是在这一框架内展开的。概括地说,做到法治,第一要制定一个好法,即合乎正义的法,良好的法律是法治的前提,专制政体法律不是良法,而是恶法,它本身就是同法治背道而驰的。第二,这个法律得到普遍的服从。所谓“普遍的服从”,当然包括统治者和被统治者在内。

  二、建设法治监狱的价值

  法治监狱是指监狱法制、依法治监的过程、状态和结果等符合法治的精神,其精神在于实现正义、权利、秩序、文明等这些人类共同的价值追求。

(一)建设法治监狱是依法治国方略的有机组成部分

  马克思主义关于监狱性质和作用的认识,是我们认识监狱的科学依据。监狱并不是永恒存在的,它随着阶级和国家的产生而产生,也必将随着阶级和国家的消亡而消亡,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国家的实质是暴力,而监狱正是国家暴力的体现。在国家机器运行机制中,监狱以其特有的职能发挥着保卫社会的重要作用。监狱制度是国家政治制度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建设法治监狱实际上是国家政权建设的问题,是国家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成果。同时,它作为国家机器的组成部分又是实现依法治国、实现国家现代文明进步和有序管理、实现国家与社会的法律秩序、法治化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保障。建设法治监狱的状况和水平是一个国家和社会文明进步程度,尤其是民主状况和法治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监狱在社会进步发展中的状况相适应,建设法治监狱在整个国家、社会法治化进程中往往总是处于相对滞后的情形之中。事实上,在迄今为止的历史发展中,监狱总是相对落后于国家、社会文明进步和民主法治的现实水平,作为一个窗口,它从另一个侧面逆向映射着国家与社会文明进步和民主法治的程度。1994年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为监狱在中国社会民主与法治进程中的发展提供了必需的动力牵引,使其有机会和条件步入现代文明的殿堂。

(二)建设法治监狱是保证国家刑罚权实现的重要保障 刑罚权是指国家依法享有的运用刑罚制裁手段惩治刑事违法犯罪的权力,它是国家权力在国内行使的最严厉形态和国家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基本手段。为了确保刑罚权科学、民主和合理、有效地运用,国家刑罚权的运作机制,通常情况下划分为制刑、求刑、量刑和行刑四个阶段。它们紧密衔接,相互依存,既完整地反映了刑罚权运用的循序的过程,又体现了相互联系,不可或缺的。刑罚权力和刑罚效益必须通过行刑活动来实现。行刑最终完成了刑罚由立法制刑时的规范形态,到司法求刑、量刑时的宣告形态,最后通过行刑转化为现实状态的完整过程。

  任何一项活动都讲究效益,行刑活动也不例外。行刑活动在充分体现法治精神下要注重刑罚经济的原则---以最少的刑罚资源投入,获得预防犯罪和改造罪犯的最佳效果。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提高“改好率”,减少重新犯罪的比率,充分发挥刑罚控制和减少犯罪的效能;二是建立良好的内部运行机制,使得刑罚能够得到准确、合法有效的运行。监狱法律对刑罚权的保障作用也体现在限制行刑中可能出现的过度、滥用和法外用刑等情况的发生。从一定意义上说,建设法治监狱的着重点应是规制国家行刑权,理由在于监狱的存在是为了满足国家用刑罚惩治犯罪,保护社会的需求。但这种功利的需求必须从合理性的角度予以约束。如果只从功利角度出发,把监狱的功能、目的只确定为威吓、报复、惩罚、专政工具、国家机器、保护社会等等,那么没有这些法律法规约束,监狱可以更有效率、更加灵活地实现上述功能和目的,其威慑力将更加突出。

(三)建设法治监狱有利于预防犯罪和改造罪犯

  建设法治监狱建立的重要价值基础之一便在于行刑地位的明确。这种情况本身已经表明由于刑罚在其发展的一定阶段上出现了对刑罚效益即对罪犯改造和预防等目的的价值理性追求。正是这些才使得行刑从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活动的必然附属中解脱出来,一举成为独立的并且是日益重要的国家刑事司法权、刑罚权活动。同样,监狱也从行政机关的附属中解脱出来,成为独立的国家刑事司法活动主体。建设法治监狱作为人类文明与进步的成果,同时要求保护罪犯的合法权益,体现人权与人道的精神和犯罪预防与改造的思想。中国监狱法律坚持“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这也是监狱行刑乃至整个刑事司法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随着建设法治监狱化步伐的加快,应该从法律、物质、组织等方面进一步完善罪犯的人权保障,使其真正体会到党和国家的关怀,从而提高改造积极性。正如英国监狱学家麦克诺基所言:“如果让一个人掌管着自己被囚的监狱的钥匙,他很快就会把钥匙插进锁里。”

  三、如何建设法治监狱

(一)完善的监狱法律体系是实现监狱法治的前提 1.加强立法工作

《监狱法》作为建设法治监狱的部门法律本身不够完善。如《监狱法》规定:“国家保障监狱改造罪犯所需经费”。但没有规定一个强有力的措施,对不执行这一规定会有什么样的责任追究,监狱人民警察的经费、罪犯改造的经费问题无法得到切实保障与落实。例如,虽然《监狱法》规定了:“监狱对罪犯的劳动时间,参照国家有关劳动工时的规定执行;在季节性生产等特殊情况下,可以调整劳动时间。” 但是法律并没有对“参照国家有关劳动工时的规定执行” 做出规定,参照的标准如何,参照哪些规定如何。

  2.建立侵犯罪犯权利的问责制度

  法律术语的问责制称之为法律责任的追究。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一切政治权力应该属于人民。这就是宪法的人民主权原则。政府是由人民选出来的,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该作为的时候要作为,还要按标准地去作为,不该作为的时候不能作为。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还必须接受人民的监督,以保证责任的实现。

  我国《监狱法》虽然规定了“罪犯的人格不受侮辱”和“对于罪犯的申诉,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处理”,但是对于检察院和法院具体该怎么对待罪犯的申诉却没有明确规定,或者没有处理罪犯的申诉该负什么责任也没有规定,这也成了检察院和法院互相推诿的借口。在实践当中,很多时候,对于罪犯的申诉,法院和检察院是没有回复的。所以应该在法律上明确不作为所要负的具体责任。

  在此可以借用一下“律师提前介入”机制。我认为,律师基于他们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生存动力,可以扮演这个外力的角色,推进问责制度的落实。

  为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均享有辩护权。新刑诉法吸收了《律师法》的规定,把律师介入诉讼的时间提前到侦查阶段,正式确立了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辩护人”的地位。

  新刑事诉讼法作出律师提前介入的规定,标志着我国诉讼制度向民主化、法制化迈出重要一步,同时也是我国走向法治的必由之路。在保障在押罪犯人格尊严权方面,有必要借鉴这一制度,并制定法律使得这一制度得以实现。在押罪犯的人格尊严权收到侵犯时律师可以代为申诉、控告。使得罪犯的权利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得到有效的保障。3.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

  提高民警执法水平是实现监狱法治的根本要求。监狱人民警察是监狱的执法主体,是依法治监的具体实践者,其执法素质和能力直接影响和决定着行刑活动的效益以及刑罚实现的效果。各级监狱机关要坚持不懈地培养监狱人民警察的法律意识,提高监狱人民警察的执法水平,培养成良好的法治环境,把干警的一切行为纳入法制轨道。

  建设法治监狱的核心是公正文明执法,这充分体现了监狱价值理性和工具理性的协调统一。一次不公正的执法足以摧毁千百次的教育。实现建设法治监狱要求监狱各项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宪法、法律的规定进行运作;要求监狱人民警察依法、科学、严格、文明管理,克服工作中的随意性,实现监狱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4.培养在押罪犯的公民权利意识

  在进行罪犯教育改造的过程当中,加大对罪犯的公民意识教育。教育其拥有哪些权利,当权利收到侵犯时应该如何维权。遇到不法侵害不是隐忍,而是寻求法律的帮助。在其权利受到侵犯后积极主张维权。

  很多监狱工作人员认为,如此一来,岂不成了“监狱颐养罪囚,人亦何乐而不犯罪”。其实在清朝仿效资本主义国家监狱,建立模范监狱的时候也有过这样的反对声音。但是,“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人生最宝贵的是自由,人生没有哪一种追求值得用自由去交换。也有人说罪犯知道的法律知识越少越好,这样就更有利于监狱开展工作和维护监狱的安全稳定。其实这是一种错误的想法,愚民政策是和这个时代的不相适合的。现代是一个全球化的社会,也是一个大数据时代,没有什么可以隐瞒的住。这样的错误理念背离了对罪犯实行“惩罚与改造”原则,罪犯知道的越少,则意味这其在改造的过程中凡错误的几率就高,即使刑满释放,步入社会,重新犯罪的几率也高,这和监狱提出的“提高改造质量”的宗旨是矛盾的。

  其实,监狱应该把罪犯维权意识看成一只“牛虻”,把它看成促进工作的运作的一种监督。这样才能不会纵容侵害,避免侵害恶化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香港的监狱管理部门现在称为“惩教署”。是由原先的“监狱署”更名而来的,从名称的更换也体现了香港监狱管理理念的转变,监狱由原来的单纯的关押罪犯,向感化矫正罪犯转变,这是一个质的飞跃。监狱管理部门掌握着国家的公权力,在法律上,罪犯的法律地位是不可能与之同日而语的,社会上普遍会受古代把监狱以及影视的影响,先入为主地认为罪犯的权利容易受到侵犯,罪犯也会遇到申诉无门的境地。正是基于这样的理由,在社会各界的推动下,香港建立了囚犯权利的保障机制。

  为保证罪犯有畅通的申诉渠道,能够提出申诉并能得到有效的解决,香港政府设立了专门外部申诉机制。主要有五种外部途径:太平绅士、立法会议员、政府官员、申诉专员和非政府组织。申诉专员的工作最规范,也成为了囚犯投诉的主要渠道。

  仅仅有好的制度还不行,整个香港社会具有良好的法治环境,市民普遍公民权利意识素养很深,香港的监狱对监狱的工作人员的教育也很到位,也很在意培养罪犯的权利意识,所以罪犯的权利意识很强,常常为一些很小的事而提出申诉。

  5培养罪犯的守法意识

  近期以来,在押罪犯普遍存在讲权利,不讲义务的思想。针对这样现象,必须对罪犯进行法制教育,打击其有法不依,有规不遵的不良倾向。为了增强罪犯的守法意识,对罪犯的改造必须同法制、道德、文化教育结合起来。对罪犯进行法制、道德教育,重点是进行认罪服法、道德修养和人生观教育。目的是使罪犯知法、守法、服法和提高道德水平。

  法制教育主要是组织罪犯学习《宪法》、《刑法》、《刑事讼诉法》、《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等法律,以使其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犯罪的刑事责任等刑法的基本内容、刑事诉讼制度,以及关于婚姻、家庭、人身和财产权利等民事基本法律。在此基础上使他们分清合法与违法行为的界限、犯罪行为与非犯罪行为的界限,充分认识犯罪行为的危害性和法律责任,从而认罪服法,自觉接受改造。

  道德和人生观教育主要是抓住与罪犯切身利益最为密切的问题,如理想、幸福、良知、苦乐、荣辱、前途、婚恋、家庭等问题,教育他们懂得什么是正确的社会公德和价值观念,从思想上划清光荣与耻辱、文明与野蛮、高尚与卑劣、美好与丑恶的界限。同时密切联系本人的情况,总结他们犯罪的教训,进行个别的、有针对性的教育,有效地转化罪犯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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