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网小编分享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合集3篇(《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以供借鉴。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合集1
生产安全管理办法
1.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及政策
基本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安全目标
杜绝一切事故,及时整改一切事故隐患,做到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安全管理基础概念 安全生产
是指为了使劳动过程在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防止伤亡事故、设备事故及各种灾难的发生,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生产过程的正常进行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从事的一切活动。工伤
也称职业伤害,是指劳动者(职工)在工作或者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意外事故伤害和职业病造成的伤残和死亡。
2003年4月16日公布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醉酒导致伤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员工安全生产职责的主要内容
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遵守有关设备维修保养制度的规定;
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正确佩戴防护用品; 关心安全生产情况,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 发现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组长或有关部门汇报;
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报告领导,并协助调查工作; 努力学习和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熟练掌握本工种操作程序和安全操作规程; 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和自我保护意识; 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对个人安全生产负责。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
享受工伤保险和伤亡求偿权 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的知情权 安全管理的批评检控权 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权 紧急情况下的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权 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遵章守规,服从管理的义务 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的义务 接受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的义务 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的义务
2.安全生产基本原则及安全知识
安全生产责任制
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生产实际,将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做的事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指企业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坚持的一项原则。国家和企业的职责,是要保护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保证财产和人民生命的安全,这是一,其次,企业的最大化目标是高产、低耗、优质、安全的统一,这是体现安全与生产的统一。三同时原则
指凡我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和引进建设项目,其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五同时原则
指企业生产组织及领导者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生产过程中的“三违”现象
指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四懂三会” “四懂”是懂设备性能、懂设备构造、懂设备原理、懂工艺流程;“三会”是会操作、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过”原则
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职工群众没受教育不放过;没确保防范措施落实不放过。
岗位安全操作要遵循“一想、二查、三严”的原则
一想是想当天生产工作中的安全问题及注意事项。二查是查是否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查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三严是“严格遵守安全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安全色:红、蓝、黄、绿 红色表示禁止、停止的意思。黄色表示注意、警告的意思。蓝色表示指令、必须遵守的意思。绿色表示通行、安全和提供信息的意思。安全管理体制
企业负责
行政管理
国家监察
群众监督
劳动者遵章守纪 职工安全教育
职工安全教育包括:三级教育
特种作业教育
经常性教育 1)三级教育
-入厂教育:新入厂的职工(干部和工人)或调动工作的工人以及新到厂的临时工、合同工、培训和实习人员等在分配到车间和工作地点以前,要由厂劳资部门组织,安全部门进行初步安全教育。
-车间教育:是指在新职工或调动工作的工人在分配到车间后进行的安全教育。由车间主管安全的主任负责,车间安全员进行教育。
-岗位教育:是指由工段、班组长对新到岗位工作的工人进行的上岗前安全教育。2)特种作业教育
指对接触危险性较大的特种作业人员,如电气、焊接、司机、锅护、压力容器等工种的工人所进行的专门安全技术知识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脱产或半脱产培训,并经过严格考试合格后,才能准许操作。这种培训至少每年一次。3经常性教育
要在生产过程的自始至终坚持不断。一般的教育方法是班前布置、班中检查、班后总结,使安全教育制度化。危化品分类
依据GB-92《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和GB6944-86《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两个国家标准将化学品按其危险性分为8大类。
第1类
爆炸品
第2类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1.易燃气体
2.不燃气体
3.有毒气体 第3类
易燃液体
本类化学品系指易燃的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质的液体,但不包括由于其危险性已列入其他类别的液体。其闭杯闪点等于或低于61°C。
1.低闪点液体
指闭杯闪点低于-18°C的液体; 2.中闪点液体
指闭杯闪点在-18°C至23°C的液体; 3.高闪点液体
指闭杯闪点在23°C至61°C的液体。第4类
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第5类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合物 第6类
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 第7类
放射性物品 第8类
腐蚀品
3.冲压中心安全制度
安全管理
各级领导必须认真加强对安全生产的领导,把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坚持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环保的原则,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领导机关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指示、规定。狠抓四落实(思想、组织、制度、措施)做到五同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抓安全生产)组织“三防一改”(防尘、防毒、防事故、改善劳动条件)活动。要关心群众生活,注意职工身体健康、贯彻劳逸结合。
冲压中心成立安全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冲压中心设专职安全员,车间、班组设兼职安全员,三级安全网定期开展活动,检查安全工作。坚持四会必讲安全制度,即每周生产例会,各个车间大会、班前、班后会必讲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冲压中心职工都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的政策。遵守冲压中心操作规程,员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防止他人违章作业,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报告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车间、班组都要经常对广大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定期举办各类安全生产学习班,及时总结交流经验,树立典型、表扬先进,使广大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搞好安全生产。
对新职工、代培工、实习人员,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及变更工种的工人。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进行安全知识考试,填写《三级安全教育卡》。新工人上岗,在经过师傅带领培训,具备独立操作能力,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对电工、电气焊工、焊接、天车工、厂内司机等特殊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训练,需经理论、实际操作考核合格后才能独立操作。
在采用新的生产方式,新工艺、新材料及使用新设备制造新产品或工人更换岗位时,必须对工人进行新的操作方法,安全技术教育。
冲压中心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冲压中心专职安全员坚持每天多次在生产现场巡视和监察,及进扣除不安全隐患,做到事前预防。
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前进行安全检查,主要检查易燃易爆等化学物品存放情况和加班人员的组织及安全措施,按季节防寒防冻,防暑等的安全检查。
配合安技科对有毒有害、粉尘等工人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
完善安全技术措施方面,保证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作事故所需要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工业、卫生措施方面,以保证职工身体健康,预防职业病,防止职业中毒所需的有关降温、通风、防毒,消除噪声等辅助生产设备。
在新建、扩建、改建及技术改选工程项目中,必须做到安全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保证各种环保设施的正确使用和正常运转,不得随意停止环保设施的运转。
发生伤亡事故,受伤者或事故现场人员要立即向领导和主管安全员报告,并保护现场,组织抢救,同时,按照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的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发生轻伤事故,冲压车间领导要组织安全员和工会调查事故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并填报“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于事故发生后三天内报送安技科。发生重伤、伤亡事故要立即报告冲压车间领导及安全员并保护现场,组织抢救。冲压车间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和向同级安技科报告,并组织调查组参加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写出事故报告。
发生工伤事故单位不得隐瞒不报,虚报或迟报,否则严肃处理。严格临时线审批手续,不得随意接临时线,临时线最长不得超过15日。奖励与处罚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给与奖励:
-对及时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并积极整改,有效制止事故发生的。-合理化建议被采纳,且效果明显的。-安全事故处理过程中有立功表现的。有下列情况之一,应给与处罚:-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者;
-违章作业和冒险作业,产生事故隐患或导致事故发生的;-破坏事故现场,瞒报或谎报事故的;
-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发生的。
4.产生事故的原因及预防措施
事故隐患的概念
1)事故隐患具有潜在性,从隐患形成到发生事故,中间有一个过程,称为事故发生的前期阶段。在这个阶段,人们可以感觉到危险的存在,但还不能预知事故在何时以何种方式发生。这个阶段为我们治理事故隐患提供了宝贵的时间,如果治理及时、有效,隐患就会被消除或减小其危险性;若是不治理或治理不及时,其危险性就会增大,直到事故发生。
2)事故隐患具有危险性,凡是有危险性的物质、场所和作业,由于管理上的缺陷就存在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是危险源导致事故的条件。
3)事故隐患具有隐蔽性,生产活动中的危险(危害)单是靠人自身的本能是不易感知危险,要靠知识、经验和检测手段,有的还要借助专家系统,才能发现。现代工业中的危险因素,基本上已被人们所认识,并掌握了它的发生、发展规律。问题是,如何使企业的全体员工们掌握。现在有许多人,身在危险环境之中,从事危险性作业而不知其危险,犹如“盲人骑瞎马”
4)事故隐患具有动态性,事故隐患及危害性不是静止的,而是变化的,其变化主要表 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就是某一个隐患而言,从它的生成到事故的发生,是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随着时间的推移,危险在积聚,当达到极限时,受某种因素的触发,事故就发生了。因此,对事故隐患必须及时治理。
第二,有些事故隐患只要经过整改立即就可以消除。比如通道中某地沟盖破裂,行人有跌入地沟的危险,如果将破裂的地沟盖用好的换掉,这个隐患就消除了,又比如某设备缺少防护装置,如果按要求将防护装置安装上,这个事故隐患也就不存在了。有些事故隐患由于受资金或成本限制,一时尚不能消除,需要采取措施,减弱和控制其破坏力。
第三,随着生产条件的改变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能源投入使用,又会出现新的危险源,产生新的事故隐患。
可见,治理安全隐患是安全工作中的一项长期任务。生产中有哪几种事故隐患
生产过程中的事故隐患,按其发生的性质可分为“先天”隐患,“后天”隐患和突发隐患三种。
1)“先天”隐患。是系统投入运行就存在的缺陷。主要指工厂选址、勘察、设计、施工、装备制造与安装、选材、工艺、安全装置、安全卫生设施等方面存在的缺陷。“先天”隐患的存在,使系统可靠性降低,安全性下降。“先天”隐患的辨识及整改的责任主要在决策层和管理层。
2)“后天”隐患。系统在运营期间事内,在实现系统功能的过程中产生的缺陷。“后天”隐患有其发生、发展的过程。主要是由于人为失误或与“先天”隐患共同作用,使系统原有元件性能下降,比如出现磨损、裂纹、老化、腐蚀等,降低了系统安全的可靠性、“后天”隐患是班组辨识、评估和整改的重点对象。
3)突发隐患。是由于外界环境变化或人失误引起系统突然发生故障。它具有随机性的特点,难以预测。突发隐患导致事故的可能性大,间隔的时间短。对随机隐患要采取应急措施。应急措施是否有效,主要取决于操作者的经验、机敏、果断和技能,对随机隐患的辨识和应急处理,是熟练操作者必须具有的基本功。事故隐患和事故关系
事故隐患与事故二者是因果关系,没有事故隐患就不会发生事故。不安全行为
不安全行为——是指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的人为错误。包括引起事故发生的不安全动作; 也包括应该按照安全规程去做,而没有去做的行为。不安全行为反映了事故发生人的方面原因。
不安全行为分类
-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造成安全装置失效;-使用不安全设备;-手代替工具操作;
-物体(指成品、半成品、材料、工具等)存放不当;-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攀坐不安全位置(如平台护栏等);-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
-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工作;-有分散注意力行为;
-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作业或场合中,忽视其使用和不安全装束;-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处理错误。易违章出事的有20种“重点人”
一是违章作业的“大胆人”;
二是冒险蛮干的“危险人”;
三是冒失莽撞的“勇敢人”;
四是盲目听从指挥的“糊涂人”; 五是吊儿郎当的“马虎人”;
六是满不在乎的“粗心人”; 七是盲目侥幸的“麻痹人”;
八是投机取巧的“大能人”; 九是凑凑合合的“懒怠人”;
十是满腹委屈的“气愤人”; 十一是难事缠身的“忧愁人”;
十二是急于求成的“草率人”; 十三是心神不定的“心烦人”;
十四是手忙脚乱的“急性人”;
十五是固执己见的“怪癖人”;
十六是单纯追求任务、指标的“效益人”; 十七是休息不好身体欠佳的“疲惫人”;
十八是变换工种的“改行人”; 十九是初来乍到的“新工人”;
二十是心余力亏的“老工人”; 企业员工违章操作行为的主要表现
1)主观心理因素
①自我表现好胜心态。个别员工认为自己技术比较高,喜欢在别人面前“露一手”,体现一下自己的能力,爱虚荣,这样的人往往会发生违章操作。②麻痹侥幸心理。有这种毛病的人往往不接受“不怕一万,就怕万一”的经验教训。是重复事故的思想根源所在。在这种心理状态下,个别员工认为偶尔违章不会产生什么后果,或者认为别人也有这样做而没有出事,因此,无视有关的操作规程,麻痹大意、无视警告,不按操作规程办事。
③马虎敷衍,固执。有的员工工作不经心,我行我素,将岗位安全责任制、岗位操作规程扔在脑后,把领导的忠告和同事的提醒当作“耳旁风”,一意孤行。
④懒惰蛮干,贪图方便。有的员工工作时不愿多出力,耍小聪明,总想走捷径,操作时投机取巧,图一时方便,结果造成违章操作。
⑤玩世不恭,逆反心理。由于社会/家庭等方面的压力,以及管理方法、教育方式欠妥或操作环境不良,使少数员工产生逆反心理,领导在时我注意,领导不在时我随意,甚至产生对抗行为。
2)客观因素影响
①安全意识差。有不少的员工认为安全工作是安全员的事,与自己无关,漠视安全。这种人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差,而且不愿参与各种安全活动。
②安全责任心不强,工作不负责任。有些员工接受过安全教育和培训,对自己的工作对象、设备、性能、状况及操作规程都比较熟悉,但在实际工作中,却缺乏对企业财产、对他人生命负责的态度,往往明知故犯,违章操作。
③缺乏安全教育意识。多年来,企业一直把抓好员工的安全教育作为基础工作来抓,入厂“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培训、HSE培训等。总的来说活动开展了,但实际收效并不理想。
④安全监督不够。对一些习惯性违章现象熟视无睹,有一些安全员遇事总觉得与违章者比较熟,不好意思管,对一些严重违章现象存在漏查或查处力度不够的情况。特别是在生产任务重、时间紧的情况下,一味强调按时完成任务,从而使部分员工滋生了忽视安全的习惯和心态。
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发生事故,其原因多方面的,除自然灾害外,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原因:
1)设计上的不足:如厂址选择不好,平面布置不合理,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生产工艺不成熟,从而给生产带来难以克服的先天性的隐患。
2)设备上的缺陷:如设备上考虑不周,材质选择不当,制造安装质量低劣,缺乏维护及更新等。3)操作上的错误:如违反操作规程,操作错误,不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等。
4)管理上的漏洞:如规章制度不健全,人事管理上的不足,工人缺乏培训教育,作业环境不良,领导指挥不当等。
5)不遵守劳动纪律:对工作不负责任,缺乏主人翁责任感等。应采取的对策
1)发挥教育员工的职能,不断强化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员工的自我保护能力。①思想教育。主要是从正面宣传劳动保护的意思、方针政策。加强法制观念,使员工懂得企业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同生产秩序和个人安全密切相关的。从而使广大员工认清自己在安全生产中不单纯是安全管理的对象,更重要的是安全生产的主人,从而提高员工搞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责任感和积极性。
②爱岗敬业教育。让员工深刻理解安全与自己的生活、工作、家庭、幸福息息相关,一次重大生产事故,不仅给本人和家庭带来不幸,也给企业以及他人带来巨大的损失。教育员工要在工作中热爱自己的岗位,保持心情舒畅,遵章守纪,与企业同呼吸共命运。
③全技能教育。通过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员工劳动技能,克服蛮干和习惯违章的不良习惯。使员工熟练掌握一般安全知识和专业安全技术。
2)实行通过考核和竞争,使安全管理的“责、权、利”相统一。
①把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到日常管理工作当中,并通过经济杠杆作用将其量化,把安全生产与员工的切身利益挂钩,从而调动广大员工的安全生产积极性。
②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度,使安全与每个人或每个集体的荣誉、利益紧紧相连,促进员工安全意识的提高。
3)靠安全管理机制增强防范能力。
①制定明确的安全管理制度工作规划、目标实施和激励办法,奖罚分明。对及时发现重大隐患、排除事故或事故处理有功的人员,给与表彰与重奖,对违章行为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让员工感受到触目惊心、损失惨重的后果。
②针对不同季节的生产特点和员工队伍状况,组织开展“安全月”、“百日安全无事故竞赛”、“安全知识竞赛”、“消防演习”、“每人查找身边一些隐患”、“我为生产安全献一计”等活动,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员工的安全技能。事故预防知识
-人的过失预防措施
-提高人的思想认识,加强主人翁的责任感-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
-借助科学的手段来弥补人的不足,防止过失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合集2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本项目部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日常维护工作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项目经理负责制,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第四条 本项目部安全生产委员会是由项目经理、主管和各维护组的片长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本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项目部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定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分公司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 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各维护组片长是本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项目部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六条 各维护组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可根据本规定制订具体实施措施。
第七条 本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员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操作规程的培训宣贯,培训后进行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实操,考试不及格人员安排进行补考,直到通过为止。
第八条 本项目部定期举办安全生产维护工作大比武,进而提高维护人员现场维护技能,和安全生产意识。
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1、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主管安全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模范地执行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本项目部安全生产和职工健康全面负责;
2、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安全生产教育,组织安全考核,对未经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安排工作。参加每周的安全生产例会,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3、组织制定、修订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贯彻落实;
4、组织本项目部每周一次的安全、防火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设备、管线、安全装置、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处于良好状态;
5、发生事故时,立即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负责查明事故原因和采取防范措施
6、对安全生产有贡献者及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7、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并抓好上岗职工劳动保护穿戴,保证上岗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
8、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
安全员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指示、规定;
2、参加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3、经常深入岗位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制止违章作业,遇到重大险情果断采取措施并报告领导,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力量限期整改;
片长安全职责:
1、对本组安全生产和员工人身安全、健康负责;
2、发现事故苗头和事故隐患及时处理和上报,3、认真贯彻执行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4、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制止事故扩大
5、对从事有明显危险或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的职工有权制止
武汉虹信北京分公司维护部
朝阳项目部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合集3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Q/KLRQ/G09-ZD02-2009
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切实保障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直属分公司和市场开发部(以下简称所属单位)。
第三条
公司及所属单位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和贯彻“诚信、创新、业绩、和谐、安全”的核心经营理念,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监督机制,采用先进适用安全技术、装备,抓好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坚持安全生产检查,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加大事故隐患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力度,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四条
公司及所属单位应建立并推行健康、安全、环境(HSE)管理体系,在基层组织实施HSE作业指导书、作业计划书、现场检查表(即“两书一表”),加强风险管理,有效减少和防止各类事故。
第五条
所属单位要加强基层安全建设,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加强生产运营作业的过程管理,按照标准、规范组织生产,努力做到作业现场标准化、岗位操作标准化、基层管理标准化。
第六条
所属单位应切实保障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权利。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同时签订《员工安全生产合同》;为员工创造安全作业环境,提供合248
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Q/KLRQ/G09-ZD02-2009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工具。员工应履行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义务,在生产作业过程中遵守劳动纪律,落实岗位责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七条
公司行政正职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公司成立以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为主任的HSE(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统一协调指导所属单位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等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其职责是:
(一)审定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督促落实;
(二)监督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协调调查处理安全事故;
(四)组织重大事故隐患评估,并督促立项整改;
(五)审查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六)审核实施HSE管理体系运行计划和HSE管理方案;
(七)审定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决定表彰事宜;
(八)讨论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决定应采取的措施。
第八条
公司安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设在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一)拟订安全生产(HSE)工作计划,提交安委会审定;(二)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和所属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三)监督检查安全生产(HSE)安全工作计划的的落实情况;
(四)掌握公司安全生产动态,分析存在的问题,通报安全信息,向安委会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建议,遇重大问题,及时向安委会主任、副主任汇报;
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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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KLRQ/G09-ZD02-2009
(五)负责考核领导干部定点联系安全生产关键装置和要害部位(单位)的联系工作情况;
(六)组织、参与和协助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和汇报,并对事故处理提出意见;
(七)负责工业生产、伤亡、火灾、交通事故汇总,并向上级部门报告;(八)完成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九条
所属单位法人代表或行政正职(以签订责任书为准)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十条
所属单位应成立HSE(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统一协调指导本单位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等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主任,其他成员由相关人员组成。安委会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完成公司安委会安排的安全生产任务;
(二)审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督促落实;
(三)监督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组织本单位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组织整改,并落实整改资金,立项整改;
(五)审查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六)审核实施HSE管理体系运行计划和HSE管理方案;
(七)按安全管理权限对事故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报上级安全部门审批;
(八)按时(每季度至少一次)召开会议,全面掌握安全生产动态,讨论处理本单位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九)审核本单位向公司安委会汇报的安全工作情况及有关资料。第十一条
所属单位安委会应下设办公室,并确定具体管理部门,确定相应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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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职责,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所属单位应设置安全总监岗位,安全总监宜专职。安全总监和安全监督管理按集团公司《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执行。安全总监和安全监督的工作应遵循集团公司《安全监督工作规则》要求。
第十三条
公司依据所属单位管理和发展的情况,决定设置安全监督站的时间和规模。安全监督站管理按集团公司《安全监督站管理规则》要求执行。公司要加强对各级安全总监、安全监督的管理,健全各项管理规定,完善监督责任体系。
第十四条
所属单位应设置相对独立的专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重要作业场所,如门站、CNG母站、减调压站、CNG加气站、LNG站、LPG库(站)等应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具备资质的专业人员。
第十五条
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宜频繁调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因工作需要岗位变动,应先征求上级安全部门意见。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六条
公司及所属单位应制定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岗位员工和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应覆盖本单位所有组织和人员,做到“一职一责,一岗一责”。
第十七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应简练、实用,符合岗位要求,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第十八条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公司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岗位员工和部门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
第十九条
公司及所属单位应把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纳入安全考核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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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中,定期进行考核奖惩。推行各级领导、机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述职报告制度,将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列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四章
生产运营安全管理
第二十条
公司及所属单位应建立健全生产运营管理制度,为本单位生产运营的安全管理提供可靠的制度保障。
第二十一条
所属单位应建立健全基层一线作业现场操作规程,对重要操作岗位应制定HSE岗位作业指导书(卡)。
第二十二条
公司及所属单位实行危险作业安全许可制度。在生产作业中,燃气设施的停气、降压、动火及通气等各种危险作业应按作业管理规定制定HSE作业计划书(作业方案)、办理作业票,并按危险作业的相关管理规定实施有效管理和监督。
第二十三条 所属单位应加强城镇燃气设施的运行与维护管理工作,确保安全。
第二十四条
所属单位应加强城镇燃气设施的抢修管理,并把事故抢修纳入本单位应急管理体系中。
第二十五条
使用液化石油气作为气源的单位应根据液化石油气特点,特别加强生产运行设施的维护和针对性的抢修工作。
第二十六条
所属单位应制定有关用户安全使用燃气规则,向用户传授安全用气常识,对用户安全使用燃气进行指导。
第五章
安 全 技 术
第二十七条
公司及所属单位要重视安全科技工作,组织科技专题立项,加强安全技术研究与开发,提升安全技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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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公司及所属单位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加快先进生产安全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要大力推广和应用先进适用的安全科技成果,积极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依据国家行业法规和标准,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及时淘汰危及安全的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提高本质安全。
第二十九条
公司及所属单位应严格执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三同时”管理要求,按规定进行安全预评价和安全验收评价。
第三十条
所属单位应按规定对在役生产装置、重要和特种设备定期进行安全评价和评估,及时解决存在问题。要按照设备监测和检验制度,定期维修保养,保证设备符合安全技术生产条件。
第三十一条
所属单位要鼓励和引导员工积极参与安全技术革新,广泛开展小改小革和提合理化建议活动。
第六章
安全教育培训
第三十二条
公司及所属单位应采取多种措施,通过各种途径,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技术素质,保证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技能和防范事故的能力。未经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所属单位对作业场所一线员工应实施通过能力认证,核发内部上岗证制度。
第三十三条 公司及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应按规定培训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书。
第三十四条
公司及所属单位实行新入厂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和转岗工人的二、三级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安全教育档案,做到“一人一卡”。新入厂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转岗工人的二、三级安全教育不得少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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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4学时。
第三十五条
所属单位应加强安全培训、考核工作,对临时雇用人员的安全教育按新员工要求执行。所属单位及作业现场要加强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并记录备案。
第三十六条
所属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并按规定进行复审。
第三十七条
所属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使用新设备前,要组织对相关人员进行专门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一线操作人员要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使用和操作。
第三十八条
一线作业现场要加强员工的安全继续教育,不断提高员工的操作技能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第三十九条
所属单位应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广告等载体,采取不同形式,做好用户等相关方安全用气、节约用气知识的宣传工作。
第七章
安 全 检 查
第四十条
公司及所属单位应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坚持日常检查,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公司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综合安全检查,并组织不定期的专项检查,所属单位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综合安全检查,场站(库)、班组等一线作业层要落实岗检、巡检、交接班检查。检查应使用检查表。
已建立HSE管理体系的单位,应将安全检查纳入管理体系审核中。第四十一条
所属单位应根据季节变化、节假日生产特点,以及特殊作业要求,组织开展专项安全检查或专业安全检查。
第四十二条
公司及所属单位应建立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联系点,按照公司《领导人员定点联系关键生产装置和要害部位(单位)管理规定》要求,定期对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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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生产装置和要害部位(单位)安全生产联系点进行安全检查和指导。
第四十三条
公司及所属单位应完善安全检查手段,依据标准、规范及安全检查表进行检查。检查人员应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做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检查人员应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案,并向上级报告。整改情况应有回执记录。
第四十四条
公司及所属单位应加大对违章检查、监督和处罚力度。按照公司《反违章管理规定》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三违”行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应当场予以纠正或要求限期改正,对严重违章行为要从严惩处,绝不姑息。
第四十五条
公司及所属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按照公司《HSE隐患管理规定》要求处理。
第四十六条
公司及所属单位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并按照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规定》的要求,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和动态监测数据台账,配备必要的监测、检测仪器和设备,对重大危险源定期检测、评估和监控,确保重大危险源处于受控状态。
第四十七条
公司实行安全监督检查证制度,公司安委会成员、专职安全管理监督人员持“昆仑燃气公司安全监督检查证”进入所属单位各作业场所检查,所属单位岗位作业人员应主动配合接受检查,不得拒绝。
所属单位对当地政府和上级单位安全监督检查人员依照法律和相关规定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应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第八章
安 全 投 入
第四十八条
公司及所属单位要保证用于安全生产方面的资金投入。在编制预算时,要优先保证安全费用,按规定和实际需要列支事故隐患治理和安全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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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措施项目经费。
(一)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事故隐患治理计划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编制,需投资安排的项目由规划计划部门按规定纳入投资计划;
(二)公司及所属单位计划、财务部门应将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和事故隐患治理计划纳入本单位预算,落实资金投入;
(三)安全技术措施和事故隐患治理计划由单位主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审查和汇总,由单位有关部门负责编入投资计划之中或单独编制计划下达;需要报请上一级审定的,经上级审定后下达,安全部门检查、督促实施;
(四)安全技术措施和事故隐患治理计划实行项目管理,对已经完成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治理项目,由规划计划和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第四十九条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的主要范围包括:
(一)安全技术:各种机器设备的防护、保险、信号、报警装置;安全起动和紧急停车设施;生产区域内危险场所的指示及警告标志;采用新技术、推广新工艺、新成果;有毒有害作业点的检测、检查仪器;以及对繁重费力或人工操作有危险的作业所采取的辅助机械化措施等;
(二)职业健康:生产厂房的通风换气和采光照明装置;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粉尘或烟雾等生产过程的机械化、密闭化或空气净化设施;生产场所为防止辐射热危害的隔热防暑设施;为减轻或消除工作中的噪声、震动及辐射等的防护设施;工作厂房或辅助房屋内应增设或改善的防寒取暖设施等;
(三)辅助房屋及设施:女工较集中车间的女工卫生室,车间或工作场所的休息室、用膳室、更衣室及其相应的设施;
(四)宣传教育:包括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的研究与实验工作及其所需的工作仪器;为所属单位员工建立的“安全教育室”;购置或编印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管理所使用的辅助器材、书籍、刊物、画片、规章制度宣传材料、幻灯片、电影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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拷贝、录像带等。
第九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五十条
公司及所属单位应加强本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整体部署。
第五十一条
公司及所属单位应按照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建立各级组织和义务消防队伍,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加强消防宣传教育,组织开展防火检查,确保消防装备和设施完善、可靠,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第五十二条
公司的燃气储配库、城市燃气门站、高中压调压站、分输计量站、阀室、CNG站、LNG站、LPG站、压缩机房等危险区域应进行封闭式管理,落实防火防爆禁令; 禁止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明火作业的,必须严格执行工业动火管理规定,办理审批手续,采取可靠、完善的消防安全措施,并实施现场监督;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和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且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储存、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保管员、驾驶员、押运员、装卸员,必须持有公安消防部门核发的证件。
第十章
交通安全管理
第五十三条
公司及所属单位应加强本单位内部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整体部署。
第五十四条 公司及所属单位应按照公司《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强化对驾驶人员的管理,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员工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保证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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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条
所属单位应强化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客车、特种车辆、分散车辆、租赁车辆的管理与控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交通安全。
第十一章
职业健康和劳动防护
第五十六条
公司及所属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和劳动防护法规政策,建立完善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员工健康监护档案,做好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第五十七条
所属单位应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和特种作业的人员,按规定的检查项目和周期,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及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病症的人员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第五十八条
公司及所属单位应按照公司《职业健康管理规定》要求,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评价,不断改善工作条件,严格饮食、饮用水、环境卫生管理,做好传染病、地方病等疾病预防,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产生。
第五十九条
工作场所和员工宿舍应设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达到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通畅的安全通道;生产、经营、储存及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建筑物内,并保持安全距离;在有较大危险的生产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六十条 工作场所和员工宿舍应保持清洁卫生,并有防潮、防寒、防热辐射和消毒等设施。其道路、采光照明、饮用水和排污道均应符合国家规定,并根据需求设置卫生辅助设施。
第六十一条
根据国家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按照公司《劳动保护管理规定》要求,所属单位应为上岗员工提供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服装应符合公司“四统一”要求(统一性能、款式、颜色、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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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条
所属单位必须做好女工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第六十三条
所属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金。
第十二章
承包、租赁和供货商安全管理
第六十四条
公司及所属单位应加强承包、租赁经营的安全管理。在发包和签订的各种承包(含承包任务书)或租赁合同中,必须明确相关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也不得租赁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场所和设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十五条
公司及所属单位应根据国家、行业规定对施工队伍实行市场准入和安全许可制度。作业者(或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在签订工程技术服务经济合同的同时,应签订《工程技术服务安全生产合同》,依法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监督人员进行安全检查监督和协调。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服从建设单位安全监督管理。
建设项目有多个承包、承租单位的,建设单位应当与各承包单位、承租单位分别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协议,建设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第六十六条
发包方或出租方必须为承包方或租赁方提供出租场所和设备的相关资料,承包方或租赁方必须在满足发包方或出租方安全生产要求的条件下,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第六十七条
公司及所属单位要加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督。在重大危险的关键施工工程项目,作业者(或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应派驻安全监督,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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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监督工作。建设工程项目,作业者(或建设单位)必须派驻专职安全监督。
第六十八条 公司及所属单位对供货商实行安全资质准入制度。对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及其附件,对消防器材、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报警监测器材等安全设备设施,对劳动保护用品和呼吸器、防火服等安全防护物资更应严格采购程序,确保安全可靠。
第十三章
应 急 管 理
第六十九条
公司及所属单位要按照公司《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规定》要求,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第七十条
公司及所属单位应健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建立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提高救援装备水平,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储备物资。加强与当地政府、周边相关方的沟通,建立起预警、接警、救援和恢复的联动机制,增强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的应急抢险救援能力。
第七十一条
公司及所属单位应分类、分级编制专项事故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重点是针对事故灾难(燃气泄漏、储配库(站)、特种设备、燃气管道、站场、用户户内、交通事故、污染事故)、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各类突发险情。应急预案内容应详细、齐全,要充分考虑对周边地区相关方造成的危害,与当地政府、周边相关方建立预警救援机制,并按规定搞好应急预案培训和演练,对演练效果进行有效性评价,保障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七十二条
公司及所属单位制订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上报给抢险救援的相关部门及其他相关方,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备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立即按程序启动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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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条
应对重大突发事件要坚持“所属单位负责、区域联动、属地管理、分级落实”的原则,自觉接受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检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规定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主管部门。处置突发事件要做到“反应迅捷、职责明确、指挥统一、救人优先”,把事故造成的危害减小到最低限度。
第十四章
事 故 管 理
第七十四条 公司及所属单位应按照公司《安全事故管理规定》要求,加强事故管理工作。对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均应报告,并按照规定统计。
第七十五条
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减少人员伤亡。
第七十六条
各类事故都必须及时逐级上报。发生重、特大事故,所属单位必须立即按照管理权限,上报公司,并按照规定报当地政府安全生产主管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销毁有关证据。
公司及所属单位应建立事故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电子邮件地址,并及时受理和按规定处理。
第七十七条
发生事故后,应按照分管权限成立事故调查组,及时认真的调查事故。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准确查清事故原因,重点查找设施设备、工艺技术、规章制度缺陷、安全管理漏洞等方面的原因,明确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并依据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根据事故分类和分级,由所属单位及有关部门、人员向上一级单位或主管部门汇报事故情况,并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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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条
按规定时间做好事故的结案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管理档案。
第十五章
考核与奖惩
第七十九条
公司对所属单位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公司按以《安全生产责任书》形式向所属单位下达安全生产考核指标。所属单位应依照管理层次,对考核指标层层进行目标分解,落实安全责任。
第八十条
公司对所属单位实施安全生产考核评比。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考核评比细则》规定,对所属单位进行达标考核认证;对安全生产考核达标单位中的优秀单位,经推荐评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授予 “公司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称号,发给奖牌、证书和奖金。
第八十一条
公司员工在安全管理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经推荐评审,公司授予“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称号,由公司发给证书和奖金。
第八十二条
公司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因发生事故没有完成《安全生产责任书》规定的考核指标的单位为“安全生产不合格单位”,除公司下发文件通报外,按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责任管理人员处分暂行管理办法》和公司《事故管理办法》对单位和相关负责人进行处罚。考核评比没达到达标分数的单位为“安全生产不合格单位”,公司下发文件通报,并按公司《HSE考核奖惩管理规定》进行处罚,悬挂“安全生产不合格单位”红牌。
第八十三条
按照公司《HSE考核奖惩管理规定》要求,所属单位实行安全生产奖励基金和全员安全生产风险金制度。所属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建立安全考核奖惩机制,制定HSE考核奖惩细则,把员工的HSE业绩与经济收入挂钩。
第八十四条
按照公司《反违章管理规定》要求,所属单位应制定违章处罚细则,对查出的违章行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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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五条
安全生产奖惩的资金来源及使用
(一)所属单位对安全生产先进的奖励,由本单位在安全生产奖励基金支付。安全生产奖励基金纳入本单位应付工资总额管理,额度控制在本单位上工资总额的5%;
(二)公司及所属单位安全生产的罚扣款,纳入安全生产奖励基金管理。公司对所属单位和个人的罚扣款应从被罚单位岗位安全生产风险金中支付,不足部分在该单位的应付工资中列支。
第十六章
附
则
第八十六条
所属单位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第八十七条
本办法由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解释。第八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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