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继处工作汇报

时间:2022-03-19 08:24:33 综合范文

打好“组合拳” 亮出“成绩单”

2021年民继处的工作基本以7月24日为分界线,随着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双减”意见的正式出台,民继处在做好原有社区教育工作基础之上,开始全力以赴推进“双减”政策的落地和落实,期间遇到过很多问题,也取得了阶段性的成绩。现就本年度工作汇报如下:

一、多头并进,全力推进“双减”工作

(一)组建专班,强力推进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

从市直学校抽调精干力量,专门组建了济南市校外培训机构治理8人专班,以最强力量、最优组合集中攻坚,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市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工作各项任务。(展示专班工作照片)

(二)多措并举,有效化解培训机构风险隐患

(配文件图)

一是风险防控全覆盖。起草下发《关于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实行风险防控全覆盖的通知》,对前期摸排的“暴雷”“冒烟”风险机构构建风险防控指挥网,严格执行“五个一”、全面实行“一对一包联机制”、坚决落实“一机构一办法”、充分发挥协调机制作用,加强培训机构涉稳风险管控。

二是形成风险防控处置合力。起草下发《济南市校外培训机构非正常营业应急处置方案》,分管市长牵头召开全市维护校外培训机构维稳工作专题会议,对风险预警、应急处置、善后处置及相关部门的责任分工进行了明确指导,进一步强化部门责任,加强部门联动,引领风险防控规范化,及时、高效、妥善地处置好涉培训机构非正常停业情况。

三是实行风险情况“日报告”制度。对“暴雷”“冒烟”等风险较大的机构实施风险情况“日报告”制度,并形成《校外培训机构风险隐患处置情况日报》格式文本,对风险机构的最新情况做到每天调度、汇总、上报,确保第一时间掌握风险机构动态情况,紧急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全面统筹维稳工作。

四是家校协同防控。发出《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和《关于假期参加校外培训的温馨提示》,告知家长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一律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引导家长审慎、理性选择校外培训机构,遵循教育规律和孩子成长规律,家校联动确保“双减”平稳推进。

一系列措施联合发力,全市“暴雷”“冒烟”培训机构的风险隐患全部被逐步化解,且在风险防控过程中未发生舆情事件。(配数量变化图,62-26-25-20-9-5-3-0)

(三)多维发力,构建校外培训机构常态督查机制

利用暑假期间,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拉网式排查,总计摸排检查校外培训机构3298家,关停整改“证照不全”校外培训机构1754所,取缔475所。

新学期开学后,市教育局每周都组织5个督察组对各区县周末的“双减”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共抽查机构200余处。

国庆期间,全市共成立45个检查组,采用不打招呼、直接到场的方式对部分培训机构进行检查,坚决查处变相违规培训行为,检查机构1145家,其中涉嫌违规22家,已全部整改,对三个区的4所培训机构的违规行为进行了全市通报。

10月28日全省会议后,为让区县民继科的同志集中精力推进营转非等攻坚工作,我们要求区县抽调非民继科的人员,采用区县互查的方式,利用周末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进行办学行为、安全管理、疫情防控等工作检查,14个检查组已随机抽查762家培训机构,其中178家培训机构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或疫情防控不到位,8家存在违规办学情况,市专班汇总检查结果并统筹推进逐一整改落实。

在区县互查的基础上,市专班组建督查组,对培训机构进行随机检查,同时对互查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走深走实。

随着中小学校寒假开始,我市校外培训机构市级督查大幕正式拉开,截至目前,市级督查组共抽查培训机构85家,对培训时间、疫情防控、预收费监管、从业人员资质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其中共15家存在假期违规组织学科类培训问题,20家存在疫情防控不到位问题,以上违规机构已由区县教体局跟进处理,我们的督查行动也将贯穿整个寒假。

(配检查照片)

(四)调研论证,探索预收费资金监管最优模式

经充分调研论证,借鉴外地的成功经验,规避运行风险,最终确定在原有的济南市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上,自主建设济南市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平台,招标托管银行接入平台运维。目前,监管平台基础板块已搭建完成,高新区“白名单”校外培训机构信息试录入工作也已完成,争取今年4月份全面实现“一课一消”,在平台建好之前采取风险保证金的模式来进行培训机构资金监管。(是否有平台截图)

通过招投标,我们从21家银行择优确定了6家银行,并立即全力推进意向银行选择、三方监管协议签订、专用账户开立和保证金收缴等工作。目前意向银行选择完成率已达到100%,1965家已签订“三方资金监管协议”,完成率%;1838家已完成专用账户的开设,完成率%;1463家已缴纳风险保证金,完成率%,风险保证金缴纳总金额达到万元。(数字示意图)

(六)严格审查,正式发布培训机构“白名单”。在推进预收费监管工作的同时,我们下发《关于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和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白名单”的通知》,明确要求,入选“白名单”的培训机构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完成“营转非”、完成资金监管专用账户的开设。各区县于12月31日通过各区县政府官网和主流媒体分别公示本区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白名单”和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白名单”。(展示白名单)

(七)有序有力有效,“营转非”工作圆满完成

在省厅的不断鞭策之下,在局领导的大力支持之下,在行政审批、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之下,经过持续调度和推进,我市于12月23日圆满完成省厅对学科类培训机构的压减要求,压减比例达到%。截止到12月31日,压减比例达到%,超额完成“营转非”任务。

(配PPT上的组合图、会议照片、数据变化)

二、精准发力,城乡社区教育工作创佳绩

(一)开展社区中心校星级评定工作。按照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在去年社区教育中心校达标验收的基础上,于今年6月份,组织了全市街道(镇)社区教育中心校星级评定工作。经区县推荐、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评定,首批认定了10所五星社区教育中心校、20所四星社区教育中心校。51所三星、41所二星、16所一星社区教育中心校。

(二)持续开展“社区教育示范工程”(泉学汇)建设工作。2021年全市社区教育示范项目区“泉学汇”共收到立项申请92件,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单位申报、专家评审、资格复核等程序,确定历下区“云享舜耕”等42个“泉学汇”项目为示范项目。项目内容重点体现庆祝建党100周年学习活动、老年数字化教育、双减下的家庭教育等,门类众多,特色鲜明。项目参加已突破30万人次。

(三)启动济南市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系列活动。10月26日,在历城区洪楼广场启动了以“庆建党百年华诞,谱终身学习新篇”为主题的济南市2021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系列活动。启动仪式上,展示了全市所有区县社区教育院校为民服务活动成果和全民终身学习成果。

(四)“泉城终身学习平台”微信小程序正式上线。在组织线上社区教育方面,我市全民学习服务中心于去年开发了微信端小程序“泉城终身学习平台”,该平台运行一年来,充分发挥快捷、便民的优势,社区居民登陆后免费学习20万本电子图书、3000种期刊杂志、集名家讲座、1000多套绘本。利用小程序可随时随地学习、查看最新的社区新闻、通知公告、报名参加在线的社区活动。其中,“我在社区讲党课”“庆祝建党100周年老年人红歌大赛”“我在社区过大年”等微视频大赛,有近三千人报名参加,上传优秀作品1786个,浏览次数超过8万次。

(五)社区教育评先创优屡获佳绩。我市天桥区大桥街道社区教育中心校校长杨芝娟同志被评为2021年度全国“百姓学习之星”;长清区社区教育学院组织的“乡村振兴 长青行动”项目被评为全国“终身学习品牌项目”;15名同志被评为2021年全省“百姓学习之星”;12个项目被评为全省“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本年学习周期间,还评出2021年度全市“十佳百姓学习之星”“十佳百姓学习服务之星”。

三、其他工作

1.中高考前后,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净化考试环境,严厉打击考试作弊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并对不实宣传的培训机构进行了严肃处理。

2.市教育局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及其执法支队,组织开展了对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合同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对新东方、学而思、学大和京翰教育等4所培训机构的违规行为进行了处罚。对12家涉嫌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违规行为的培训机构进行了重点查处,对得识、立行、师大、金世纪、鲁师等5家培训机构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对得识罚款50万,立行、师大罚款30万,对金世纪和鲁师罚款20万,共计150万元。我们将加大宣传力度,与市场监管局一同持续推进该项工作的落实。

3. 热线办理情况:2021年接收市民热线1479件,全局。其中回访331件,服务满意率为%,服务不满意共28件,主要涉及疫情期间培训机构停课问题;结果满意率为100%;都满意率为%。

四、下一步工作

(一)提高服务意识,做好社区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

1.迎接党的二十大,举办2022年济南市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活动,积极参加全国、全省全民终身学习创先评优活动。

2.发挥优秀社区教育中心校的引领、辐射、带动作用,开展五星级中心校观摩学习活动,做好工作交流和经验分享,推进街道(镇)社区教育学校建设更好更快发展。

3.持续开展社区教育示范工程,培育一批示范特色品牌项目,逐步实现社区教育特色品牌项目创建常态化。

4.做好山东省老年教育条例宣传学习和贯彻落实,开展“智慧助老”活动。

5.持续开展“民校为民—社区教育共建之《泉城文化驿站》”项目,鼓励和支持民办培训机构与当地社区结对共建,面向社区居民开展公益普惠活动。充分利用校外培训场地空闲时间和师资力量资源为社区教育服务、为市民服务、为社会服务。

(二)巩固“双减”成果,做好培训机构监管

1.实现预收费资金监管全覆盖。加快我市培训机构监管服务平台建设进度,1月10日,以高新区作为试点进行“白名单”培训机构信息录入,努力争取3月底前全面实现一课一消。多措并举,通过发布“黑名单”、媒体曝光、现场查处等形式,加强预收费资金监管执行力度,坚决完成预收费资金监管全覆盖。

2.风险防控常抓不懈。继续加强培训机构风险管控,对风险隐患较大的机构,做到常约谈、常走访、常监管,对于仍有未消课程的机构,督促其尽快完成退费或者课程置换;继续实行现有风险防控措施,面对突发情况做到立即反应、迅速到位,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作风,确保济南市校外培训行业平稳运行;完善风险隐患处置流程,保证突发情况处置有法可循、有据可依,疏堵结合,避免聚集、舆情等事件发生。

3.严厉打击校外培训违规行为。虽然“双减”工作已取得阶段性胜利,但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形势仍较严峻,培训机构对于政府指导价、规定培训时间、预收费资金监管等政策的执行情况都需进一步监管和严查。发挥好教育部门牵头作用,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多部门联合执法力度;通过加强学习和培训,不断扩充教育部门执法人员队伍,加快推进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

确保对违规培训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不变,严查寒假学科类培训可能变异回潮问题,严查政府指导价执行情况,严查培训机构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问题,严查违规预收费问题,严查不正当竞争和虚假宣传问题,严查违规聘用教师问题,严查安全管理、疫情防控不到位问题,严查超标超前培训、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提供境外教育课程等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分级整改、处罚措施,确保各项政策落地有声、落实到位。

4.切实做好校外培训常态化管理工作。推动我市教育部门内部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全面落实学科类培训机构政府指导价,规范治理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开展高中段学科类培训机构治理。指导区县通过对培训机构的日常量化赋分,采用“红”“黄”牌制度、黑白名单制度、年检制度,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的常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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