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我区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3篇 开展生猪定点屠宰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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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我区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3篇 开展生猪定点屠宰专项整治行动

关于加强我区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1

  为切实贯彻全国、全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保证猪肉质量安全,按照上级商务部门要求和市、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自今年9月份起在全县组织开展了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通过专项整治,我县城区实现进点屠宰率达到100%,乡镇进点屠宰率达到95%,县城区内市场、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私屠滥宰查处率达到100%,屠场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和制度化。按照《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现将我县专项整治工作自查验收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目标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县政府成立了以主管商务工作的县委常委、副县长顾晓姣为组长,商务、工商、畜牧、卫生、公安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全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商务局,承担具体工作和相应职责。二是实行责任追究。根据我县实际情况,我们及时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方案中确定了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工作步骤,明确了各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单位、考核到个人;为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与管理,我们与生猪屠宰稽查队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和聘用书,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对生猪屠宰企业的监管,及时与所有的生猪屠宰企业签订了责任状和质量安全承诺书,强化屠宰企业的责任意识;为加强对销售和使用猪肉单位的管理,我们与超市、学校等单位签订了肉品采购责任书,要求各单位必须采购来自定点屠宰企业的生猪产品,强化安全意识;明确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错,谁负责”的原则,对那些不负责任、工作滞后、甚至失职渎职的工作人员或单位,将进行“有错无为”问责,追究工作责任。三是层层宣传发动。第一、县政府在9月29日召开了全县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动员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市生猪屠宰专项整治会议及省商务厅《关于印发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文件精神,常委副县长顾晓姣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会上安排部署了我县的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第二、县政府在10月28日召开了全县全面推进乡镇牲畜定点屠宰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乡镇定点屠宰工作,常委副县长顾晓姣作了重要讲话。第三、对屠宰企业、学校、宾馆、超市等单位和居民发放各种宣传资料2200多份。第四、通过电视媒体宣传,营造舆论氛围。通过层层宣传发动,在全县各单位、各屠宰企业中统一了思想认识,营造了整治声势,构建了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相关职能部门形成了较大的工作合力。

  二、加强执法检查,净化肉品市场

  在专项整治之前,我县生猪屠宰和肉品市场存在一些问题,如私屠滥宰现象、制售注水肉、病害肉和劣质肉的行为时有发生,不合格肉品通过非正当渠道流入集体食堂、餐饮单位,等等。针对这些情况,我们将加强生猪屠宰稽查、加强行政执法检查作为整治工作的重点来抓。一是查私屠滥宰行为。县政府对打击私屠滥宰高度重视、统一部署,要求有关职能整体行动、密切配合。开展整治行动以来,我局联合公安、畜牧、卫生、工商、质监等职能部门联合执法5次,共查处私屠滥宰8起,查获私宰肉590公斤,处罚5800元,取缔私屠滥宰窝点2个。在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县生猪屠宰稽查队还采取蹲点守候的办法,加强监控,组织队员对曾有私屠滥宰行为的嫌疑屠商进行晚上蹲点监控,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二是查肉品销售市场。商务局和生猪屠宰稽查队不断加强对上市销售的肉品进行执法检查,每天到集贸市场、超市等肉品集中的场所明查暗访,防止不合格肉品进入千家万户,损害消费者利益,查处违法行为,查处率达到100%。三是查集体伙食单位。集体伙食单位是我县生猪屠宰管理的薄弱环节。特别是一些学校、宾馆饭店等单位,对生猪定点屠宰管理认识不高,肉品进货渠道不明,安全隐患较大。针对这一现状,我们加大工作协调和宣传教育力度,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已将城区有学生食堂的学校和规模较大的宾馆饭店全

  部纳入了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签订了肉品采购责任书,并进行进货台帐管理。为加强社会监督,我们设立了举报电话,收集个案线索,实行举报查实有奖。并向社会公开承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举报一起、落实一起,保证举报查处率100%,决不搞以罚代管。

  三、加强行业监管,规范屠宰行为

  作为生猪定点屠宰的主管部门,我局抓住这次专项整治活动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强化工作职能,加强屠宰行业管理,提高全县定点屠宰水平。一是全面检查屠宰企业。整治活动中,我们对县城的两个屠宰场进行了多次全面检查。严格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有关标准检查定点屠宰企业生产条件,包括设计要求和工艺流程、产品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是否按照规定进行生产和检验,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还检查屠宰企业的内部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生猪进厂检查验收制度和肉品销售台账管理制度;是否有屠宰注水猪、病死猪等违法行为;专业技术人员和肉品检验人员是否经过专业技术培训,根据全面检查情况写出了《新田县生猪屠宰企业检查报告》。二是限期整改到位。在检查中,我们发现屠宰企业存在一些不合规范、不合要求的地方,如有的未建立生猪进厂检查制度和肉品出厂台帐管理制度,有的未按要求签订肉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有的未建立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有的肉品检验设备和人员不能满足检验需要。对每个企业存在的问题,我们都以书面方式下达了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到位,否则,依法取消其定点资格。目前,所有的定点屠宰企业都进一步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所有制度上墙,并严格实行了“两证两章”的检疫检验规范。改进了工艺流程,做到了规范化管理、规范化生产,除基础设施外,管理及制度等软件都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三是加快发展乡镇定点屠宰。我县开展乡镇定点屠宰工作难度比较大。一是我县原来乡镇定点屠宰是空白,没有一个乡镇开展了生猪定点屠宰工作;二是大部分乡镇每天的屠宰量相当小,只有1-3头,建屠宰场使用效率不高,乡镇缺乏积极性;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参照福建的做法,采取屠工制屠宰,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计划2008年6月底前在有条件的乡镇建设定点屠宰场。四是加强定点屠宰场的建设。县城两个屠宰场设施简陋,乡镇还没有规范的屠宰场,与生猪屠宰资质等级标准相差甚远。为此,县政府成立了生猪屠宰场建设领导小组,出台了《新田县生猪屠宰场建设实施方案》,拿出了《新田县机械化屠宰场可行性分析报告》,对县城机械化屠宰场进行了初步选址,计划2008年6月底前完成机械化屠宰场建设工作。

  四、下步工作安排。

  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重点做好县城机械化屠宰厂建设工作,力争在明年6月底之前完成;二是继续抓好对定点屠宰企业的监控及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的执法工作,进一步净化县城猪肉市场;三是继续做好工作信息的报送工作;四是积极做好猪肉质量安全管理各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齐抓共管,建立私屠滥宰等不法行为投诉举报制度、生猪屠宰监管制度、猪肉品质检验制度、市场及餐饮食堂使用的猪肉来自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管核查制度、对加工企业必须使用检疫检验合格猪肉的监管检查制度,形成猪肉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全面完成上级下达各项工作任务。

关于加强我区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2

  生猪屠宰综合整治工作汇报

  全区生猪屠宰专项综合整治工作开展以来,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成立了镇生猪屠宰专项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农委、食药、工商、畜牧、公安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制定了镇生猪屠宰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确定责任人,要求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真抓实干,全力抓好落实。现将我镇生猪屠宰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围绕重点,解决突出问题

  经过镇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决定,重点围绕生猪屠宰、猪肉市场经营只需开展工作,着力解决好生猪屠宰及猪肉产品销售、加工、使用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一是摸清底数。按照属地划分原则,各工作片对地域内生猪屠宰户、餐饮企业、集市等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摸底调查,镇工作组成员利用一周的时间对调查摸底情况进行逐一核实并登记造册。经排查,全镇共有生猪屠宰经营业户22家,定点屠宰企业1家,生猪饲养户121家(其中规模养殖户10家),集体食堂2家,规模餐饮企业4家。调查核实后镇工作组成员立即组织人员与全部经营单位、业户签订了《猪肉经营业户肉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与餐饮企业和食堂签订了《肉品使用安全承诺书》,确保合法经营。二是广泛宣传。工作组成员与各工作片工作人员首先大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深入各村、学校、集贸市场等场所进行宣传引导,发放政策明白纸,张贴通告,公布区、镇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猪肉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取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在全镇形成了人人支持、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为专项整治活动奠定了群众基础。

  三是强化措施,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在与生猪屠宰户签订承诺书后,下达了全部到顾邵定点屠宰企业进行屠宰,并自行拆除屠宰设备的通知。6月9日到6月12日连续四天,镇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组织出动人员56人次,车辆12台次,对21家屠宰业户进行了不间断的突击检查,对不在定点屠宰场屠宰的业户一律进行取缔,对未按照要求拆除屠宰设备的一律进行强制拆除。经整顿,目前镇内私屠滥宰现象已杜绝,违规经营现象已消失。

  二、加强规范,建立长效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猪肉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巩固提升生猪屠宰综合整治工作成果,我镇制定了长效管理机制。

  一是建立目标责任机制。按照属地划分原则,各片总支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各村支部书记、主任是直接责任人,要对生猪养殖户、肉品加工经营业户进行等级造册,实行动态管理。

  二是建立健全长效检查机制,镇上坚持每周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当前工作。自6月17日来,每周都安排各部门联合起来,以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屠宰户、大型超市、餐饮单位、集贸市场等进行不间断地监管检查,确保猪肉质量安全。

  三是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在张贴通告、发放明白纸的同时,通过各村喇叭、张贴标语等形式进行宣传,公布镇监督举报电话,宣传发动群众参与,提高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

  四是建立奖惩机制。加强对整治活动的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树优和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予以全镇通报,问题严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后我镇要继续加大生猪屠宰工作的力度,实现生猪进屠宰场检疫率100%,病死猪、病害猪肉无害化处理率100%,屠宰上市的生猪产品定点屠宰率实现100%,集贸市场、超市和肉食品专卖店销售的猪肉、集体食堂和餐饮单位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并建立肉品进货台帐。

  一是规范和整顿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督促加快设施改造,提高技术和服务水平;二是加强肉制品质量监管,加强对定点屠宰加工企业肉品检疫、检验工作的监督检查,积极推行先进的操作规范和标准卫生操作规程,建立质量控制体系,实现养殖、屠宰加工、销售全过程的质量控制;三是严格市场准入,规范市场刘通秩序。制定落实猪肉质量安全制度,严把猪肉入市关,经营单位和经营户要做好猪肉采购的索证索票制度和检查验收等工作,并建立台帐制度;四是强化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组织各相关单位有关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到集贸市场、超市和肉食品专卖店等进行检查,严厉查处销售未经检疫及注水肉、病害肉、劣质肉上市销售等不法行为。

  下一步我镇要对生猪屠宰工作进行规范、提高,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不断规范市场秩序,巩固好本次生猪屠宰综合整治工作效果。

  镇生猪屠宰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9月3日

关于加强我区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3

  南宁市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情况汇报

  为全面贯彻落实8月23日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9月5日全国猪肉质量安全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商务部等6部门关于印发〈全国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商运发[2007]357号)、《商务部关于印发〈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商运发[2007]356号)以及《自治区商务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全区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商运发[2007]52号)、《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印发〈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商运发[2007]54号)文件的要求和工作安排,我市在上半年开展全市范围内家畜屠宰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对全市154个生猪定点屠宰场的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把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做细做实,保障全市680万市民的食肉安全。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开展工作

  长期以来,市委、市政府领导及各级部门一直都高度重视我市的家畜屠宰管理工作,五月以来,随着全国猪肉价格普遍上涨,猪肉质量安全和市场供求、价格问题更是成为市委、市政府领导及各级部门关注的重中之重。为了遏制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死猪肉违法行为,保证人民群众的食肉安全,我市根据市场情 况的变化多次召开会议,多次制订整治方案。

  4-9月,先后召开四次专题会议,研究我市猪肉质量安全问题,并制订下发了《2007年南宁市家畜屠宰管理专项整治方案》、《关于加大打击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违法行为力度的通知》、《关于对全区生猪屠宰市场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和《2007年南宁市打击生猪私宰及病死猪交易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转发了商务部、公安部、卫生部、国家工商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强肉品质量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组织开展各种联合执法行动,加强家畜屠宰管理工作。

  8月23日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市商务局立即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我市猪肉质量安全状况和存在问题,按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针对屠宰管理工作的重点、难点,迅速制定有关工作方案,开展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8月29日晚,市长陈向群,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伟京,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赵波,副市长温守荣率领由公安、工商、商务、水产畜牧兽医、交通等部门执法人员组成的检查组,对坛洛收费站出口附近涉嫌从事死猪非法交易的汽车加水点进行查处,并当场召开现场会布臵开展联合执法工作。8月30日,市政府周异助副秘书长、市商务局李振球副局长组织召开了有市工商、公安、水产畜牧兽医、屠宰管理处和西乡塘区有关部门、坛洛镇领导参加的打击病死猪交易点工作会议,对打击病死猪交易联合执法工作作出部署和要求。

  9月3日,温守荣副市长亲自召集各有关部门分管领导,开会讨论《南宁市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9月6日,立 即组织召开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认真贯彻落实8月23日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以及9月5日全国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9月7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就率先印发《南宁市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成立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9月29日,市商务局召开全市猪肉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总结了前段时间的工作,要求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做好节日及“两会一节”期间猪肉市场供应,部署了下一步的专项整治工作,并提出10月1日全市六县六城区三个开发区统一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零点行动”及具体要求。

  六县政府高度重视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加强领导,迅速部署,成立机构,制定方案,明确分工,落实措施,加强监管,打击私宰,使六县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取得较大成效。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把各项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一)机构健全,经费充足。市、县(区)、乡镇三级政府均分别成立家畜屠宰管理领导小组和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机构,市、县均有生猪屠宰执法机构,今年市级落实家畜屠宰管理专项经费151万元(不含人员工资),其中,屠宰执法专项经费115万元,县级落实家畜屠宰管理专项经费共20万元。为保障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顺利进行,市、县(区)均在9月成立了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在开展打击病死猪交易联合执法行动时,还追加行动经费共计10万元。

(二)层层签订责任书。9月28日,市商务局与自治区商务厅签订生猪屠宰专项整治目标责任书,9月29日,市商务局与六县六城区三个开发区经贸主管部门签订了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 作目标责任书。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又分别与辖区内的屠宰企业签订猪肉质量承诺书,目前,全市154个定点屠宰场已全部签订了猪肉质量承诺书。

(三)公布举报电话,实行举报奖励制度。市、县商务主管部门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了私屠滥宰举报电话,南宁市制定出台了举报奖励制度,根据举报每查获1头私宰猪奖励举报人50元。据统计,2007年1月-11月20日止,市家畜屠宰管理处受理直接投诉举报93起,受理市长公开电话转来投诉举报23起,并对所有投诉举报进行了处理。

(四)建立信息报送制度。为了确保专项整治顺利进行,及时了解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市商务局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市屠宰管理处都能够按要求在每周二下午15:00前将猪肉质量安全执法情况、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检查、整治情况和肉品品质检查情况报市局,由市局汇总上报自治区商务厅;对专项整治行动过程中发生的重要情况,以专报方式随时报送。同时通过商务部全国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信息网将我市专项整治方案、组织机构、执法机构、检查情况和执法数据等情况上报,公开举报电话和生猪定点企业情况。

  三、扎实推进专项整治,成绩显著

(一)全面检查,彻底清查生猪屠宰企业,规范定点屠宰场的管理。

  1、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对全市154个定点屠宰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一是检查屠宰厂、场(点)设臵情况。按照社区人口、消费量、屠宰能力、运输半径等指标综合考虑设臵的合理性。二是结合生猪屠宰加工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标准,检查定点屠宰企业 生产条件、企业管理情况和产品肉品品质等状况,逐一逐项打分,并提出整改意见,限时整改。检查表明,我市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设臵合理。但各定点屠宰场,尤其是乡镇屠宰场因建设年代较早,条件设施已经不符合现在动物防疫的要求,增加了定点屠宰场的管理难度。

  2、完善定点屠宰场的制度建设,推行肉品检验制度。市商务局高度重视定点屠宰场的制度建设,先后召开2次专题会议,布臵屠宰场管理制度建设工作,并2次对定点屠宰场进行现场检查,及时通报检查结果。各县经贸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迅速行动,目前,绝大部分屠宰场制定了生猪进厂验收制度、肉品检验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并上墙,隆安县、上林县、宾阳县和横县由县经贸局统一制作并在各屠宰场上墙。市区及六县定点屠宰场均按照国家商务部的要求开展了肉品检验工作,出具肉品检验合格证,除个别边远乡镇农贸市场外,上市肉品都有屠宰场出具的票据及动物产品检验合格证和肉品检验合格证,抽查市场结果表明,六县县本级农贸市场和乡镇所在地农贸市场销售的猪肉100%来自生猪定点屠宰企业。

(二)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违法行为。在打击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违法行为活动中,商务等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坚决采取有效措施,保持打击的力度和持续性。

  1、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采取强化日常监管、联合和专项整治相结合的防打机制以及灵活多变、全方位、高强度的打击手段,加大对顽固私宰窝点的打击力度,取得明显成效,彻底铲除了秀灵村生猪私宰重灾区。

  2、根据我市实际,开展打击生猪私屠滥宰及病死猪交易违法行为联合执法行动,以及六县六城区三个开发区统一部署、统一时间、统一要求的生猪屠宰专项整治“零点行动”。

  3、在工商、公安、水产畜牧兽医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下,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全年开展大型联合执法行动在10次以上。

  据统计,从8月23日至11月20日,全市商务部门出动执法人员6948人次,检查定点屠宰场337个次,查处各类违法案件39件,打击、取缔私宰窝点72个次,没收私宰肉公斤,其中销毁病害肉5327公斤。卫生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人次,检查4527家餐饮店、892家集体食堂,均持有效卫生许可证,持证率100%;抽查食品从业人员2934人,持有效健康证、培训证2788人,持证率%,查处违法案件25件。质监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45人(次),检查肉制品生产加企业11家。今年以来,市工商部门先后出动执法人员9520人次,检查各类市场638个次,肉类经营摊点户次,查处私宰肉3589公斤,病死肉260公斤,并依法将查获的“问题猪肉”统一送至定点单位进行销毁。

(三)对六县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进行检查。

  2007年11月19日-20日,市猪肉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检查组对六县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本次检查采取到点后随机抽查的方式,分三个小组实地检查了六县的定点屠宰厂、场、点和农贸市场。从检查结果看,六县定点屠宰场均按照国家商务部的要求开展了肉品检验工作,出具肉品检验合格证,除个别县外,乡镇农贸市场上市肉品都有屠宰场出具的票据 及动物产品检验合格证和肉品检验合格证,抽查市场结果表明,六县县本级农贸市场和乡镇所在地农贸市场销售的猪肉100%来自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达到国家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目标。

  四、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亮点

  在专项整治中,我市针对实际情况,大胆创新,采取多种措施,确保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一)建立和完善生猪屠宰管理机构和执法机构,为生猪屠宰专项整治提供保障。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强对生猪屠宰管理基础工作的建立和完善。一是建立和健全生猪屠宰管理机构。市、县(区)、乡镇三级政府均分别成立家畜屠宰管理领导小组,并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南宁市工商局也成立了生猪屠宰管理办公室,配合市家畜屠宰管理办公室共同做好屠宰管理和屠宰联合执法工作,加强对生猪屠宰管理工作的领导。二是建立和健全生猪屠宰执法机构。市、县都成立有生猪屠宰执法机构,部分乡镇成立了以乡镇一级政府为首,工商、畜牧、公安等部门为主体的联合执法组织。2000年市政府批准成立市一级家畜屠宰管理处,属于事业编制有40个编制,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全年经费达279万元(含人员工资),这在全国是少有的,现有执法人员38人,负责六城区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的监督管理和私屠滥宰违法行为的打击。各县都成立生猪屠宰执法大队,经过多年的培训和补充,生猪屠宰执法队伍得到加强,执法水平不断提高,目前,我市已有取得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308人。

(二)大胆创新,周密部署,强调城区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责任。结合我市实际,针对家畜屠宰管理工作的重点难点,大胆创新,提出了切实有效的措施。根据吴仪副总理在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上的讲话、各部领导在全国猪肉质量安全整治电视电话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明确提出各县、城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猪肉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并要求各县、城区、开发区结合“城乡清洁工程”,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清理整顿以集体或个人名义出租房屋、场地用于私宰或病死猪(肉)交易的违法行为,从而彻底铲除私屠滥宰违法行为滋生的土壤。

(三)开展打击生猪私屠滥宰及病死猪交易违法行为联合执法行动。

  一直以来,商务部门联合公安、工商、水产畜牧兽医、卫生等部门,对我市的生猪私宰窝点开展经常性的打击,全年开展大型联合执法行动在10次以上。在 8月29日晚开展的打击生猪私屠滥宰及病死猪交易违法行为联合执法行动中,南宁市市长陈向群亲自部署和参加了这次行动。据了解,这在全国是非常少见的,推动了我市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开展,提高的各城区开发区和各有关部门的积极性,并对研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彻底干净地解决非法交易和非法屠宰问题产生深远影响。据统计,在持续近半个月的联合执法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450人次,打击取缔私宰窝点、病死猪交易点13个,查获私宰、病害肉1510公斤,其中病害肉540公斤、私宰母猪肉600公斤,查获待宰疑似患病小猪14头、私宰牛4头;查扣冰冻私宰肉、病害肉的冰柜3台和屠宰工具若干。

(四)六县六城区三个开发区统一部署、统一时间、统一要求,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零点行动”。

  为了确保节日猪肉质量安全,2007年10月1日零时市商务局牵头组织开展了市、县、城区(开发区)统一行动的联合执法“零点“行动,加大对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在“零点“行动中,南宁市家畜屠宰管理处执法人员分为六个执法大队配合各城区开展联合执法。各县、城区(开发区)分别成立了由宣传、经贸、公安、工商、水产畜牧兽医、卫生监督、农业、市政、街道办市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并制订行动方案,对辖区内的生猪私宰窝点进行“拉网式”检查,严厉打击顽固私宰点。横县蒋小旗副县长、西乡塘区边作新副区长、江南区邱健副区长、兴宁区潘纪豪副区长、经开区左伟副主任、高新区秦文彦、张先进、莫桃芝副主任等领导亲自参加并指挥联合执法行动。“零点“行动取得了显著效果。据统计,在“零点“行动中,全市出动执法人员430人次,打击取缔私宰窝点35个,查获私宰生猪22头、私宰牛10头、私宰肉840公斤,查扣冰冻私宰肉、病害肉的冰柜1台和屠宰工具若干。联合执法行动声势浩大,对我市生猪私宰和病死猪交易违法行为起到了极大的威慑作用,有效地遏制了私宰肉、病害肉进入流通、消费环节。

(五)狠抓制度建设,屠宰场管理制度和台帐健全。市商务局高度重视定点屠宰场管理制度建设工作,2次召开专题会议,布臵屠宰场管理制度建设工作。各县经贸局迅速开展工作,目前,绝大部分屠宰场制定了生猪进厂验收制度、肉品检验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并上墙,隆安县、上林县、宾阳县和横 县由县经贸局统一制作并在各屠宰场上墙。绝大部分屠宰场台帐记录完整,横县和宾阳县经贸局统一了各屠宰场台帐记录格式,尤其是宾阳县以商务部出台的《生猪屠宰厂(场)台账记录表》为蓝本,由县经贸局根据工作实际进行修改,记录细致规范,完全可以实现生猪和猪肉质量安全溯源。

  五、酒类流通专项整治情况

  我局下发了《关于下发2007年酒类流通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关于认真开展酒类流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加强日常整治广度和深度,维护酒类经营市场秩序。为了深入开展酒类整治工作,我局在局领导的带领下多次开展酒类市场检查和联合检查,一是分批次对南宁市民族大道、双拥路、桃园路、东葛路、长湖路、七星路、金洲路、汇春路等十几条主要商业街道沿线的酒类专营店、名烟名酒店、糖烟酒店、酒楼、酒店、饮食店等进行了拉网式逐家逐户的检查,并对华西路酒类批发市场进行了清查,检查组把检查、整治与宣传推广相结合。二是联合工商等部门组织开展了随附单专项检查,集中对酒类经营户随附单的申购、索取、使用、保管、注销进行检查和指导,并通过整治与宣传相结合,进一步提高酒类经营户推行随附单制度的自觉性,通过分行业、分专项的督查检查,加大宣传和整改力度。三是由局领导亲自带队带队,分两组对南宁市区各主干道路旁的酒类经营户进行了逐家检查,主要核查酒类经营户的办证情况、随附单制度推行情况,酒类购销台账建立情况,对检查中发现跨范围经营、未建立随附单制度的酒类经营户,检查组均责令其限时补办相关证照,依法索要酒类流通随附单,建立健全酒类追踪溯源制度,完善酒类购销台账,确保市民市民饮酒安全,喝上“放心酒”。截至10月底,南宁市共开展酒类检查225次,出动检查人数1812人次,检查酒类经营户4351家,查处无证经营户144家。共核发酒类批发户578家,酒类零售户家,其中578家批发企业使用随附单,随附单使用率达100%,家酒类零售企业索取随附单,随附单索取率达90%,较好的完成了整治目标。

  六、专项整治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1、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均制定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并成立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机构;市、县区、乡镇层次签订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目标责任书;全市154个定点屠宰场全部签订了猪肉质量承诺书;市、县区均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并向社会公布。

  2、从统计数字看,经过整治,进点屠宰量不断上升,2007年9月份县城以上进点屠宰量头,比8月份增长%,比2006年9月份增长%;2007年10月份县城以上进点屠宰量头,比8月份增长%,比2006年10月份增长%。截至2007年11月20日,我市县城以上进点屠宰率已达99%。

  3、我市有102个乡镇、办事处,已有100个乡镇建设家畜定点屠宰厂、场(点),定点率达98%。从统计数字看,2007年9月份乡镇进点屠宰量头,比8月份增长%;10月份乡镇进点屠宰量头,比9月份增长%,比8月份增长%。截至2007年11月20日止,我市乡镇进点屠宰率已达%。

  4、在工商部门的努力下,县城以上城市所有市场、超市、销售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5、我市辖区内有集体食堂922家,餐饮单位5401家,截止 11月5日,卫生部门共检查集体食堂892家,其中学校食堂774家,其他集体食堂148家,整治重点区域43个,均建立猪肉采购、验收、贮存、加工等环节管理制度,原料肉100%来源于生猪定点屠宰厂;检查餐饮单位4527家,其中宾馆、饭店共922家,其他餐饮单位3605家,整治重点区域78个,宾馆饭店100%从定点屠宰企业采购猪肉,其他餐饮单位%是从定点屠宰企业采购猪肉。

  6、加工企业使用的猪肉100%有定点屠宰票据。

  7、所有生猪屠宰企业无加工病死猪、注水肉的违法行为。

  8、共核发酒类批发户578家,酒类零售户家,其中578家批发企业使用随附单,随附单使用率达100%,家酒类零售企业索取随附单,随附单索取率达90%。

  六、专项整治行动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缺乏无害化处理设施。目前,我市还没有统一的无害化处理机构,执法查处的病害肉由各部门自行安排处理,经费、设施和填埋土地等问题难以解决,使执法查处的病害肉处理较为困难。病死猪及病死猪肉一般采取焚烧、深埋方式进行处理。

(二)上报信息数据不够及时。我市按照商务部、自治区商务厅的要求,开通了市、县两级工作平台,大多数县按照规定通过信息网上报信息,建立企业档案,上报执法检查情况,但由于受到人员紧张、设备缺乏等影响,个别县信息上报工作有些滞后,影响了全市信息数据的汇总和上报。

(三)乡镇屠宰场普遍存栏隔夜猪。因目前生猪供应较少,批发商每次都会多进一些猪,而乡镇屠宰场日屠宰量较小,批发商批发的生猪无法在当天全部屠宰,所以普遍存在乡镇屠宰场存 栏隔夜猪的问题。

(四)乡镇屠宰场普遍动物防疫合格证过期,无卫生许可证。因许多屠宰场建设年代较早,条件、设施已经不能符合现在的办证要求,所以水产畜牧兽医和卫生部门不予办证。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

  1、按照国家商务部要求,做好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评价体系材料组织工作和迎检准备工作。

  2、加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管理。针对我市定点屠宰企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达到猪肉质量安全溯源要求。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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