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的规章制度16篇(校学生会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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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的规章制度16篇(校学生会的规章制度)

学生会的规章制度1

  一、总则

  1、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会内部管理,规范学生会成员行为,明确各部责任,高效,合理的提高学生会干部素质,特制定本规定。

  2、学生会干部应树立高度的主人翁责任心,努力工作保证质量,按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3、全体学生会成员应当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照有关准则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

  4、学生会内部各成员之间地位一律平等,一视同仁。但学生会成员在工作上必须服从组织,服从学生会管理体系结构。

  学生会宗旨:全心全意为同学们服务

  二、学生会管理体系结构

  1、体系结构:主席团→主席助理→各部部长→副部长→干事

  2、学生会管理实行层层负责制:干事对副部长负责,副部长对部长负责,部长向主管部门的主席、副主席、主席助理负责,主席助理对主席负责,副主席对主席负责。某一级职能人员一旦出现重大工作失误,不光追究其本人责任,还将追究其上一级分管领导责任。

  3、组织下达的任务,主要负责部门及协助主要负责部门工作的其他部门学生干部在执行任务时,不得超越其职权范围。如违反,或有学员举报,学生会主席和副主席视情节严重程度对违反的学生干部及涉及人员追究责任或撤消其学生干部的职务。

  三、会议制度

  1、学生会实行例会制度

  (1 )学生会定期召开学生会例会,汇报和交流各部的工作,会议由学生会主席主持。学生会例会每周召开一次。

  (2 )学生会各部定期召开会议。

  (3 )学生会主席团、学生会各部召开会议,将具体时间提前一天报学生会办公室,由办公室安排人员作会议记录、备案。

  2、学生会各种各级会议一律实行考勤制度,并将其作为会议记录的一部分上报学生会办公室。

  3、学生会各级会议原则上不得缺席,若有特殊情况,须向主管领导请假。无故不参加者,学生会内部将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上报学院,给予惩罚。

  4、遇到特殊情况,学生会主席有权组织学生会各级会议就重大问题作出决定。

  四、人事任命制度

  1、为了使学生会保持活力,每年对新生举行一次招干活动,纳新时,由各部部长负责本部的纳新具体事宜。

  2、自然换届时,把本部所有工作资料交给新任部长,不得拖延隐瞒,敷衍塞责。

  3、如有学生会干部提前退出学生会,必须写申请报告,说明理由。对擅自离职的学生会干部,学生会将在征求院里意见的基础上,给予处理。

  4、各部干事的任免由副部长决定,但必须报请部长和主席团批准。

  五、工作布置、检查和总结制度

  1、各职能部门的具体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由各部长负责制定并实施。

  2、各职能部门在开展活动中所遇到的问题, 由分管其工作的主席团成员负责解决,解决不了须报请主席团解决,问题严重须上报学院。

  3、各职能部门因开展活动需要所写的海报,要由部长起草,交由宣传部抄写完后,底稿交由办公室统一存档。

  4、每学期初学生会各部结合自身特点,制定相应工作计划,其中,大中型活动须附详细计划书,计划应本着周密、有效的方针,各部计划须报学生会主席团核准。

  5、对工作进展情况,主席团组织检查、考究工作。

  6、中大型活动结束后,负责部门需进行民意调查,收集反馈信息,并做书面总结。

  7、每学期末,学生会各部应向主席团提交工作总结,核准后,应总结学期工作。

  8、以上所有书面材料由办公室,分类收集,整理存档,备案。

  六、活动开展制度

  1、各部门在举办活动之前须向系里递交申请书。申请书的内容应包括名称、时间、地点、人数、活动开展的经过、目的及意义,同时申请还必须写明各项费用及预期费用。

  2、申请没被通过的须无条件服从;申请一旦通过必须严格按照申请书的内容执行,如果需要其他部门协助,各部部长不能推诿责任,尽一切努力协助开展好活动。

  3、活动结束后各部部长要进行活动总结,是否达到预期的目的,有哪些不足的地方,防止以后再犯同样的错误。

  4、大型活动开始前,由学生会主席主持召开会议,统一思想,分配任务,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七、文档管理制度

  1、各部门和各活动项目的工作计划和总结是本会文档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部门应在每学期开学两个星期内把学期(学年)工作计划送档,应在每学期最后两个星期前把学期(学年)工作总结送档。我会主办的各活动项目的承办单位应在活动项目结束后一个星期内把活动项目的计划和总结一并送档,送档的资料须由办公室主任认可。

  2、送档的资料应做到格式规范、内容完备、条理清楚,手写的应用碳素墨水工整誊写。

  3、主席团成员可直接查阅文档,其他人员在上述干部在场时可以查阅文档。

  4、因工作需要外借文档的,时间最长不超过15 天,要求继续使用的,应办理续借手续。经办人应作出借出登记,归还时撤销登记。借用人在日用过程中应保证文档完好无缺,到期归还或续借。

  5、每学期末,文档管理部门应清点文档,保证各文挡完整齐全。

  八、考核制度

  1、例会

  ⑴无故不到者一次扣15 分,请假一次扣2 分;

  ⑵迟到5 分钟内扣1 分,超过5 分钟扣2 分,超过10 分钟以上扣5 分。

  2、工作

  ⑴未按时交学期工作计划总结一次扣5 分。

  ⑵未按时交学期活动计划总结一次扣3 分。

  ⑶出现失职行为(如活动时不到,迟到,安排出错以及活动无法进行……),一次扣5 分,严重失职扣10 分。

  ⑷出现滥用职权有损学生会形象,一次扣15 分。

  3、学习

  ⑴考试出现作弊行为者坚决免职。

  ⑵考试一门不及格扣5 分,考试两门不及格予以停职(选修课不

  九、附则

  1、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2、若本制度与在此之前有关制度相冲突,以本制度为准。

  3、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在主席团。

学生会的规章制度2

  一、会议迟到、早退方面

  1.学生会成员收到通知后,准时到达开会地点,迟到者罚款5元,无故直接不到罚款10元,迟到或未参加会议者在下次会议上向老师和其他学生会干部作出解释并检讨

  2.迟到3次或无故不参加会议2次者,按自动辞职处理

  3.每次会议实行签到考勤制度

  4.会议通过提议采取少数服从多数制

  (备注:不参加会议者须向马老师请假,由马老师通知主席团成员;会场由主席团及各部轮流打扫)

  二、工作方面

  1.开展活动期间,各部必须服从工作安排,部内成员、各部间要相互配合,协同完成,各部在接到通知后要立即投入工作

  2.每次活动实行见到考勤制度,由分团委或主席团成员负责监督考勤

  3.工作期间,全体学生会干部都要积极行动起来,相互配合做好工作

  4.不得在班级、宿舍内算分,违者取消其部评优资格并对当事人罚款10元

  5.每周例会对各部工作进行总结评比,对优秀部门表扬并给与奖励,对工作不到位或未完成工作的部门批评并惩罚

  (备注:各部例会中所汇报的工作内容与主席团所了解到的内容

  进行比较,确定真实性)

  三、个人考核方面

  1.见到领导、老师必须问好

  2.着装要统一,必须穿校服,佩戴胸牌,违者发现一次罚款5元,二次罚款10元,三次直接免去其学生会干部职务(特殊情况须经学生科批准)

  3.不得染发、烫发,不得打架、抽烟、喝酒,违者交由学生科处理

  4.必须配合主席团工作安排,不得泄露学生会保密工作内容,违者交由学生科处理

  5当值检查人员须提前到位(宿舍检查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 迟到一次罚款5元,二次10元,三次直接免去其学生会干部职务

  6.考勤不合格者,按自动辞职处理

  此制度即日起执行

  学生会主席团

学生会的规章制度3

  一、扣分方案

  1、无故不参加学生会全体会议者扣5分/次

  2、在开会或执勤时5分钟以上者扣10分/次,少于5分钟扣5分/次,多余20分钟以上但未缺勤者扣15分/次

  3、无故缺勤者扣20分/次。(请假需有假条,必须交予大组长签字才生效,并且在当天交予组织纪律部,否则按缺勤处理!注:请假条不准代写、签名不准代签,违者另行处理)

  4、执勤成员未穿全套校服者扣5分/次,执勤时校服上有涂鸦者扣5分/次

  5、执勤时披发者(短发除外),佩戴首饰者扣5分/次

  6、执勤时间与别人吵架者或与别人打招呼者扣3分/次

  7营私舞弊查有实据者扣5分/次

  8、执勤不听从安排,态度不好者扣3分/次,被人投诉查有实据者扣5分/次

  9、在执勤时被监督成员发现有不良行为者(嬉闹等)扣5分/次

  10、执勤成员不许染发,否则扣10分/次

  二、加分方案

  1、工作积极负责者加3分/次

  2、拾金不昧者加3分/次

  3、看见脏物主动拾起者加3分/次

  4、周优秀组员加5分/次(每组两位,由大组长和组织纪律部成员评选,组织纪律部定夺)

  5、优秀小组各组员分别加5分/次(一月一组)

  6、义务执勤者加5分/次(一周仅限两次)

  三、组长及纪律部成员奖惩方案

  1、出现以上同样错误者,一律扣除原定分值的两倍

  2、出现包庇成员,不公平不公正者扣10分/次,并上交检讨书到组织纪律部部长

  3、发现脏物不主动拾起者扣5分/次

  4、被人投诉查有实据者,退去组长或纪律部一职,调去别部 望常务及纪律部成员以身作则,杜绝不良现象

  20xx-9-11

学生会的规章制度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制度包括总则、奖励、惩罚和附则四个部分,针对分团委学生会各个部门和所有成员。

  第二条 制定原则

  (1) 有章必究,有奖有惩,奖惩分明,奖惩有度。

  (2) 本奖惩制度按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进行民主决策,民主评议,组织部考核和分团委书记意见相结合。

  (3) 在奖励上要坚持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对犯错误的成员,要坚持思想教育和处分相结合,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 组织部具体负责分团委学生会干部的日常考核工作,对工作成绩突出和不称职干部按相关规定进行奖惩。

  第四条 奖惩对象:旅游学院分团委学生会所有成员

  第二章 奖励制度

  第五条 奖励分集体奖励和个人奖励

  第六条 奖励项目

  (1) 设立以下集体奖励

  最佳部门奖 先进部门奖 和谐部门奖

  (2) 设立以下个人奖励

  最佳干部奖 先进个人奖 优秀工作者

  第七条 奖励方式

  (1) 授予荣誉称号

  (2) 通报表扬

  (3) 颁发奖状、锦旗或证书

  (4) 颁发奖金或纪念品

  (5) 其他

  第八条 奖励条件

  (一) 获得最佳部门奖,需具备以下条件

  (1) 部门成员自觉维护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和国家利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维护学校稳定;

  (2) 部门成员工作目的明确,工作态度端正,工作效率优良;

  (3) 部门成员团队合作意识强,关心学生会集体利益,注意维护集体形象;

  (4) 部长能以身作则,工作热情高,能团结和带领成员积极开展创优活动;

  (5) 部门在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

  (二) 获得先进部门奖,需具备以下条件

  (1) 部门成员自觉维护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和国家利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维护学校稳定;

  (2) 部门创新、创优活动突出,为院系、学校争得荣誉,受到多次表彰;

  (3) 部门成员能够做好表率作用,部门活动及其他方面能够引领和带动其他部门,对学生会整体有较大的影响。

  (三) 获得和谐部门奖,需具备以下条件

  (1) 部门成员自觉维护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和国家利益,坚持正确的政方向,维护学校稳定;

  (2) 部门成员关系和睦,团队意识强;

  (3) 部门与其他部门关系友好,互帮互助,共同进步,受到其他部门好评;

  (4) 部门能较好的处理与学生的关系,能够积极友好热情为学生服务,受到老师和学生的好评

  (四) 获得最佳干部奖,需具备以下条件

  (1) 自觉维护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和国家利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护学校稳定

  (2) 工作热情高,工作态度端正,在各项工作中表现突出;

  (3) 对学生会工作有重大贡献,受到多次表彰;

  (4) 在工作中积极发挥作用,受到大多数成员好评,并得到老师和学生的认可;

  (五) 获得先进个人奖,需具备以下条件

  (1) 自觉维护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和国家利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维 护学校稳定;

  (2) 在工作中处处起表率作用,并多次提出创造性建议,且取得良好成效;

  (3) 在工作中注意创新与创优,且成绩突出,受到多次表彰

  (六) 获得优秀工作者,需具备以下条件

  (1) 自觉维护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和国家利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维 护学校稳定;

  (2) 工作热情高,工作态度端正,积极完成各项工作

  (3) 关心集体,团结同事,热心服务同学,任劳任怨

  第三章 惩罚制度

  第九条 惩罚种类

  (一) 口头警告

  (二) 警告

  (三) 严重警告

  (四) 劝退

  第十条 惩罚细则

  (一) 过失

  一学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一次者,将受到口头警告,二次者受警告处分,处800字检讨,三次及三次以上者,处严重警告处分,处1000字检讨

  (1) 在校内穿奇装异服

  (2) 在校内抽烟

  (3) 在校内公共场合,与异性过分亲昵

  (4) 在教学区嬉戏打闹,大声喧哗

  (5) 理奇异发型

  (6) 除生活区及体育课,在校内穿背心、拖鞋

  (7) 服务同学时,有不雅举动者(如:理头发、掏耳朵等)

  (8) 在校内乱扔垃圾、纸屑

  (9) 会议期间仪态不端正者

  (二) 严重过失

  在一学年内有下一列情形之一一次者,将受到警告处分,处800字检讨,二次者处严重警告处分,处1500字检讨,三次及三次以上者,处劝退处分。

  (1) 聚众酗酒

  (2) 工作期间与同学发生争执

  (3) 值班、例会、活动迟到或早退

  (4) 工作懒散拖拉,、粗心大意、态度不端正

  (5) 没有按时按规定完成工作任务

  (6) 例会期间,扰乱会议(包括:通讯工具、交头接耳、嬉戏打闹等)

  (三) 重大过失

  在一学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一次者,将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处1500字检讨,二次及二次以上者,处劝退处分

  (1) 拒不服从上级安排

  (2) 泄露学生会内部文件或活动的相关机密

  (3) 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公徇私

  (4) 无故不参加值班、例会及相关活动

  (5) 重大失职,对学生会声誉造成影响

  (6) 无故拒绝配合其他部门工作

  (7) 挑拨部门之间的关系,散布谣言,影响学生会声誉

  (8) 以学生会名义,开展满足私人利益的活动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奖励

  (一) 各类奖励每学年评选一次,对集体和个人严格要求,宁缺毋滥

  (二) 在各奖项的评选过程中,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评选资格,并进行严厉处理

  (三) 个人奖项评定中,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参评

  (1) 学年内考试、考查课有补考或重修者

  (2) 学年内有违纪行为者

  (3) 学年内所在部门被评为不合格部门者

  (四) 以上奖项评定后,送组织部备案

  第十二条 惩罚

  (一) 违法,违反校纪、校规,并受到处分者,直接开除

  (二) 以上惩罚中,除劝退外,口头警告、警告、严重警告由组织部考核,并由组织部备案入档

  (三) 劝退处分,由组织部整理材料,上报分团委书记批准,方可执行,由组织部备案入档

  (四) 如有异议,可向分团委副书记或分团委书记申诉

  (五) 以上规定中,如主席、分团委副书记、各部部长及组织部成员违反,将加倍处分。

学生会的规章制度5

  第一章 总则

  一、为了加强学生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学生会组织建设、严肃学生会各项纪律、对学生会成员进行约束、管理与监督、使学生会的工作稳步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生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学生会制度及学校其他规章制度;遵守法律法规;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认真履行职责义务。

  三、学生会干部要认真对待每一项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积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并在此基础上做到各部门的协调工作。

  四、服从学校及团委领导,积极完成分配的各项任务。

  五、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反映同学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维护同学之间、同学与老师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创造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六、学生会成员应万众一心、团结一致,经常交流沟通,互相学习。

  第二章 细 则

  学生会的工作部门为纪检部、环保部、出勤部。

  纪检部:负责早自习,午自习的纪律检查,校园内违纪行为的监督与检查。

  环保部:负责各班级包干区卫生的检查,以及学生破坏校园环境的检查与监督。

  出勤部:负责早上和中午迟到和旷课的检查。

  学生会主席负责三个部门工作的汇总和记录,监督和检查学生会成员的工作。

  各部门部长负责协调、帮助该部成员完成工作。

  礼仪

  学生会成员应举止文明、仪表端庄,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记名、扣分

  (一)穿奇装异服、穿高跟鞋、穿拖鞋或鞋拖的(扣1分)

  (二)校内骑车、溜车的(扣1分)

  (三)烫发、染发、留怪异发型、染指甲、化妆的(扣1分);

  (四)拉帮结伙、打架斗殴、寻衅滋事、吸烟喝酒、脏话不断的(扣2分)。

  (五)利用工作之便故意迟到的(扣1分)

  (六)不尊重老师、以大欺小、侮辱同学的(扣2分)

  (七)到班级执勤时应该给予值班老师请示,获得批准后方可检查,顶撞、辱骂老师,不服从老师管理的(扣2分)。

  例会

  学生会将定期召开例会,不定期召开学生会全体成员大会。

  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始或结束,召开学生会全体成员大会,通报学生会年度工作情况,部署或总结学期工作任务,宣读工作要点,进行优秀部门及干部表彰,主席团及各部部长作简短发言。

  学生会干部或成员在例会中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记名、扣分。

  (一)迟到、早退、无故旷会的(扣2分);

  (二)不遵守会场纪律,说话、讨论、大声喧哗等扰乱开会的秩序的(扣2分);

  (三)开会期间看书、睡觉等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扣2分)。

  值勤

  学生会值勤人员在值勤时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记名、扣分。

  (一)迟到、早退、旷勤的,检查工作结束后故意在外逗留的;(扣1分);

  (二)徇私舞弊、公报私仇、弄虚作假、滥用职权的(扣1分);

  (三)嬉笑打闹、交头接耳、看课外书等做与值勤无关的事的(扣1分);

  (四)无正当理由与同学发生冲突,打架骂人的(扣2分);

  (五)和其他同学、特别是违纪同学嬉笑打闹的(扣2分);

  (六)讲人情或怕得罪人而不记录、值勤人员之间互相通融的(扣1分);

  (七)值勤或开会不带笔和本子的(扣1分)。

  请假

  (一)学生会干部不能参加会议和值勤的,需向本部部长或主席请假。

  (二)学生会干部请假准许后,部长或主席应安排人员替岗。

  工作证

  工作证或值勤证是证明学生会成员身份的证件,学生会成员应保持工作证或值勤证完好无损,并在开会、值勤等工作时间佩戴。工作证或值勤证应一律佩戴在胸前,并将带有姓名、职务或“值勤”等字样的一面朝外,证件丢失不再补办。

  学生会成员在工作证使用中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记名、扣分。

  (一)开会、值勤时不佩戴工作证或值勤证的(扣2分);

  (二)工作证或值勤证转借非学生会成员的(扣2分)。

  奖励

  量化实行100分制,每名违纪学生会成员所扣分数,均计入所在部门总量化所扣分数。

  (一)半个学期中得分最高的部门给予部长以及该部成员奖励和表彰。

  (二)半个学期中得分前三名的学生会干部分别给以奖励。

  (三)学期末总分最高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

  ——————有为有位

学生会的规章制度6

  一、每周举行一次副部以上全体人员工作例会,时间定于每周二16时40分,地点为学生会办公室,会议由主席主持;

  二、各系主席团会议每月一次,时间定于每月最后一个周三18时,地点为学生会办公室,会议由主席主持;

  三、各部门工作例会每周一次,具体时间和地点由部门负责人自行安排,并报办公室备案,会议由部门负责人主持;

  四、会议的内容要求:

  1、传达学院有关部门的指示、文件精神、有关工作信息。

  2、总结前一段工作,部署安排下段工作,对有关事宜进行讨论。

  3、进行必要的政治理论学习,工作经验交流。

  4、调查、了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有关信息。

  五、会议的组织要求:

  1、会议可长可短,讲究务实,不走形式。

  2、会议有明确的议题,会前由主席团确定议题。

  3、发言者要围绕会议议题发言或讨论,发言要表达明确、思路清晰。

  4、办公室在会前组织签到,部门例会自行组织签到,做好会议记录。

  六、会议的纪律要求:

  1、不准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有事向主席团请假。

  2、要保持良好的会议秩序。

  3、严禁会上抽烟、吃零食、会前喝酒等不文明行为。

  4、会议上语言文明。

  5、会议时间内,手机调为无声或震动。

学生会的规章制度7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学生会工作正常顺利地开展、加强学生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学生会组织建设,特制定本条例。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要热心为同学服务,关心他人,主动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在各方面做青年学生的表率。

  第二章 例会制度

  例会是学生会工作组织和自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会议可以及时的制定安排和总结工作,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传达学校学院的工作安排和有关通知精神。

  例会或者会议参加者必须履行好的职责:

  一)提前五分钟到会,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

  二)请假必须得到批准,不得由他人代请。

  三)按会议通知内容的要求,积极准备,会上踊跃发言,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

  四)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必须自带笔记本和笔,并做好会议记录。

  五)各部门召开本部会议时必须有主席团成员在场。

  第三章 工作制度

  一)各部在学期初第一次例会时,拟一份本学期总体工作计划交办公室。

  二)各部在学期末,拟一式两份本学期工作总结交办公室存档。

  三)各部组织活动前两周交工作计划,活动结束后两天之内交工作总结。

  四)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制定的工作程序组织各项工作。

  五)各部门必须积极协助活动主负责部门开展活动,对主席团分配的工作必须认真负责的完成,不得拖延。

  六)办公室负责弄好电子档案制度,把一切书面文件进行电子存档,以便日后保存和调动。

  七)各部设置专职文书,司职起草工作计划、总结等文件。要求字迹工整、内容合理、切实可行。

  第四章 财务制度

  一)学生会经费在学院老师、团委的监督下独立支配。

  二)学生会是为同学服务的组织,经费和收入都要用在为同学服务这一目的上,学生会对财务实行统一管理。

  三)学生会日常开支由主管老师和主席团审核、批准、报销。

  四)学生会大型活动经费应当在活动前制作经费预算表交学生会办公室备案。活动期间由外联部统筹经费,活动结束后应将制作经费结算表并附发票或收据交由学生会办公室,由组织人员和指导老师进行审核。

  五)学生会各部门的报销凭条一律采用发票,不得乱报或虚报金额,由主席团指定办公室及纪检部进行审计和监督。任何活动的经费使用都必须在活动开展前的计划书上打出经费预算,以节约高效为宗旨。报销发票须有所报销活动、报销部门、报销日期、经手人、审核人、负责部长、主席的签名,并努力做到少用钱、不乱花钱。报销须严格执行财务纪律。 本

  六)学生会各项活动的主要负责部必须本着实事求是、节俭的原则制作经费预算。活动过程必须严格按照预算运用经费,活动实际经费不得超出预算经费。如在活动开展中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活动经费,必须报主席团批准。

  七) 联系赞助的同时必须留取赞助方的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电话等)以便日后查看.

  八)学生会搞的任何活动的帐目应清楚明了,由主席团授权办公室及纪检部审查,并定期向全体同学公布收支情况。

  第五章 考核制度

  一)为了加强学生会干部的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干事素质,真正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二)考核办法

  1)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学期的基础分为10分,按本制度规定,根据各人工作情况进行扣分或加分。

  2)考核对象:学生会所有成员。

  3)本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学生会干部任免、奖罚的重要依据。一学期考核成绩在8分以上的为优秀学生会干部干事,6分以上的为合格,4分的将做为降级使用,0分将免去其职务。

  三)个人积分量化标准适用于各个部门所有成员。

  1)有以下情况者给予扣分:

  ①每学期初学生会干部根据学院工作重点和学生处、团委工作要求,制定出各部工作计划,重要内容突出,期末写出工作总结。

  a 写标准计划或总结的每缺一份,文员扣3分。

  工作计划或工作总结不够认真的,文员扣1~2分。

  c 工作计划或工作总结迟交的按情况文员扣1~2分。

  ②认真参加团委、学生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或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主动交流工作经验和体会。做好会议记录,认真贯彻好会议精神。

  a 缺席一次 扣2分。

  会议精神未传达到位或未组织落实的每次部长扣3分。

  c 迟到、早退一次各扣1分。

  ③学生会干部、干事有损于学生会干部、干事形象的视情节轻重扣2~4分。

  ④学生会各部开展大型活动或重大决定时未与主席团人员汇报的扣4分。

  ⑤开展工作搞自由主义、个人主义或不服从上一级工作安排的扣3~5分。

  ⑥大型活动布置会场参与情况:

  a 无故不参加者:扣4分。

  迟到且表现不好者:扣2-4分。

  c 迟到但表现良好者:扣1分。

  2)有以下情况者给予加分:

  ①向上级提合理意见和建议并且被采纳的每次加2-5分。

  ②做出突出贡献或为学校赢得荣誉者每次加2-5分。

  四)各个部门的部长领导本部门的工作,对本部门的工作负第一领导责任,本部门的工作情况是考核部长的重要条件。

  1)本部门工作出色:加5~10分。本部门工作不起色扣5~10分。

  2)本部门副部长和干事认为本部门工作不佳,经过主席团的调查属实的扣2~5分。

  3)其他部门部长认为部长工作不佳或本部门工作不佳,经主席团调查属实的扣2~5分。

  五)各个部门的副部长协助部长领导本部门的工作,对本部门的工作负一些领导责任。本部门的工作情况是考核副部长的重要条件。

  1)本部门工作出色:加2~4分,本部门工作不起色:扣3~5分。

  2)未经部长批准擅自开展工作视影响大小扣2~4分。

  六)纪检部必须将每月的“平时评分”结果在当月例会或以橱窗形式予以公布。

  七)考核的时间和内容如有改变按照主席团规定。

  第六章 奖惩制度

  一)为加强学生会自身建设,调动广大学生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使各成员严格要求自己,特定本制度。

  二)奖惩标准如下:

  1)每月及每学期评出优秀干事,以“平时评分”和“总评”为依据被评为“优秀干事”加2分计入下月考评。

  2)惩罚

  ①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

  a 一次未完成布置任务者

  开会不认真者

  ②凡出现以下情况者开除:

  a 内部搞分裂,搞帮派,不团结他人,影响工作开展者

  言行严重败坏学院、学生会形象者

  ③期末考试有一科补考者,考察期为两周,表现良好可以继续留任原职。两科或两科以上补考者自动退离学生会。

  ④考试违反纪律或作弊者,一经查实,自动退出学生会。

  ⑤故意扰乱会场秩序者,给警告一次,并扣5分。

  ⑥外联部成员拉来赞助者每次加1分。学生会其余各部成员在不影响学生会正常活动情况下拉来赞助者每次加1.5分。

  ⑦外联部或其余部成员拉来赞助存在瞒报或不报者由办公室负责审查,并视情节扣6-10分。

  三)学生会评优制度

  1)每月进行一次评优活动,各部由部长及副部长确定两名优秀干事人选,部长及副部长评优由主席团成员负责。

  2)优秀干事人选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a 各部会议缺勤不得超过两次

  积极配合各部长副部长开展工作,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并能提出对所开展工作有建设性的建议,有一定的领导组织能力。

  c 不得有违纪行为,尊重各部部长、副部长及主席团成员。

  第十章 附则

  一)本制度由石家庄经济学院学生会主席团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和修改。

  二)学生会各级组织可制定有关工作制度,但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 本文

  三)本制度由公布之日起实施。

学生会的规章制度8

  为加强对学生会的管理和指导,进一步推进学生会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此章程。

  总 则

  第一条 本学生组织定名为x大学xx学院学生会,为加强对学生会的管理和指导,进一步推进学生会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此章程。

  第二条 本组织是在院党委的领导和院团委的指导下建立起来的,在保持最广泛的群众性和组织系统的独立性的同时,本着坚持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原则,依靠全体学生开展有利于学院建设和学生发展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学生和学院乃至学校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本组织的宗旨——来源于于学生,服务于学生。以“最优秀的团队提供最优质的服务”为工作理念,以“团结和引导全院学生,以学习为中心,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为目标,积极开展创新、文艺、体育、日常生活等方面的活动,促进我院的建设。

  第一章 任 务

  围绕学校和学院的中心工作,开展各类有益的活动,丰富我校学生的课外文化生活。

  定期召开班干部会议,布置工作任务,确保学生各项日常工作的顺利完成。

  协助学校及学院搞好各项学生工作,建立和谐良好的校园秩序。

  加强师生、同学之间的信息交流,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

  第二章 成 员

  凡我院学生,承认本学生会章程,均可申请入会。

  x大学xx学院学生会干部实行竞选制,任期为一年。由团委、学生会根据相应的考核情况予以提拔。

  学生会成员须遵守会章,执行学生会决议,完成学生会交给的任务。

  学生会成员如违反校纪校规,经主席团商议后,劝其退出学生会。

  学生会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有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会议和活动的权利;

  有对学生工作进行讨论、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有向上级充分阐明自己意见,建议和保留意见的权利。

  第十四条 学生会成员有以下义务:

  有遵守本章程,维护学院学生会的团结、荣誉和形象的义务;

  有积极参与支持学生会的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的义务;

  有服从上级指导的义务;

  有密切联系同学,及时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的义务;

  有在学习、工作上做同学的表率,接受同学的监督的义务。

  第十五条 学生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应具备的品质: 明礼诚信,严于律己;

  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勤奋学习,做同学的学习榜样;

  关心同学,做同学的知心朋友;

  以身作则,作遵纪守法的楷模。

  第十六条 学生干部应具备的基本能力:

  学习能力;

  组织协调能力;

  语言表达能力;

  社会交际能力;

  观察、思考、判断能力;

  创新意识、团队意识。

  第十七条 学生会工作的基本原则:

  服务原则;

  引导原则;

  自主原则。

  组织结构

  第十八条 本组织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两名,部门包括:秘书部、宣传部、文艺部、网络部、生活部、体育部、学习部、外联部、女生部、xx部,十个部门,除xx部部长一名外,其他部设部长两名,干事若干名。

  第十九条 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全面工作,召开学生会会议,负责日常事务的决策和审批,领导协调监督学生会各部的工作。对学生会的工作调整运行进行督促和考察,协助学院处理好学生的工作,维护全院学生的安全稳定。

  第二十条 各级部长负责很好地完成本部门的日常工作,同时了解其他部门的工作状况,必要时可以给出自己的见解。对学生会的整体运行状况及事项必须熟悉,且负责各种文件、报表的起草和管理。处理各项事务,负责干事的协调工作,并做好部门成员考勤工作。

  第二十一条 干事要协助部长认真做好所在部门的日常事务,工作过程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听从指挥。遇到自己不能解决的事情时需与部长商量,不可越级。若对工作有不同意见,且感觉自己的见解独特适用时,可以直接找部门分管主席商量。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学生会保留其修改权。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xx学院团委学生会。

学生会的规章制度9

  为加强学生会自身建设,完善各项管理机制,增强学生会干部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意识,提高学生会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促使学生会工作朝着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的方向发展,特制定淮南师范学院学生会考核制度。

  (一)活动请假准则

  如需请假,应至少在活动开始之前三小时(紧急会议应在接到通知后十分钟内)以书面形式向分管负责人请假;经审批同意并签字后转交学生会办公室备案方能生效。

  二) 考核内容

  1.会议考核(40分)

  例会会议请假 扣0.5分/次

  迟到、早退、请假 扣1分/次

  无故缺席 扣3分/次

  备注:每学期累计缺勤三次或迟到、早退、请假四次者给予开除免职处分。

  2.活动考核(40分)

  迟到、早退、请假 扣3分/次

  无故缺席 扣4分/次

  未能完成安排任务 扣10分/次

  3.值班考核(10分)

  值班途中擅自离开 扣1分/次

  值班缺席未请假,找人代替,影响工作 扣2分/次

  未保持办公室清洁 扣0.5分/次

  4.其他方面考核(10分)

  学生会开展工作未向主席团成员汇报 扣1分/次

  未写标准工作计划与总结,每缺一份 扣1分/次

  各部室所发会议记录本,发现损坏者(如找不到损坏者扣该部室部长分数) 扣2分/次 活动中对其它部室的求助敷衍了事者经查实 扣2分/次

  (三) 加分制(加分分数在100分外)

  学生会开会全勤(不迟到、不早退) 加5分

  学生会开展各项大小型活动,未分配任务而主动参与者 加1分/次

  在活动总结中受表彰者 加3分

  部室工作开展突出 加2分

  做出突出贡献或为学校赢得荣誉者 加3分/次

  为工作提出创意的策划、可行建议经采纳者 加5分/次

  年度综合测评中获一、二、三等奖奖学金 加5、3、2分/次

  附则:(1)由学生会办公室根据备案记录对每一位学干公平评分。

  (2)根据得分高低,学期末评选优秀部室,优秀干事,并作为学生干部学年评优参考。

学生会的规章制度10

  一. 总则

  1. 为明确xx市十一学校高一年级学生会工作职能,建立健全本年级学生会制度,表达和维护同学们的正当权益,制定本章程。

  2. xx市十一学校高一年级学生会是源于学生、服务于学生的群众性组织,是连接学生和学校的桥梁。

  3. 高一年级学生会受年级团总支指导,与年级组地位平齐。

  4. 高一年级学生会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及民主监督。

  5. 高一年级学生会的职责为:处理提案、举办活动、开展外联、帮助同学们维护权益及解决学习生活中的问题。

  6. 高一年级学生会负责本年级学生代表的选举产生工作

  二. 学生会成员及部门架构

  7. 高一年级学生会设轮值主席三人,部长、副部长以及干事若干;任期一年。

  8. 高一年级学生会组织架构由该届主席团讨论决定,本届学生会设有权益部、活动部、宣传部、外联部、学习部等职能部门,以履行其基本职能。各部门安排及职能如下:

  (1)权益部:除当周轮值主席外,其余二位主席轮流担任部长。

  ① 负责收集本年级学生对年级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并结合本年级情况,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开展调查、与相关人员沟通或以校级提案的方式提交校学生会等方法处理之;

  ② 负责帮助本年级学生维护其正当权益;

  ③ 负责代表本年级学生普遍意见参与年级组重大事项讨论。

  (2)活动部:设部长、副部长各一人,干事若干。

  ① 负责策划包括但不限于表彰会、文化日、室内升旗等本年级大型活动;

  ② 负责上述活动的统筹节目安排、选定参与人员以及组织排练。

  (3)宣传部:设部长、副部长各一人,干事若干。

  ① 负责通过年级公众号及海报等形式,向本年级学生传达学校、年级、学生会的通知,报道本年级新闻及特色活动;

  ② 负责为本年级学生搭建自我展示和消息共享的平台。

  (4)外联部:设部长、副部长各一人,干事若干。

  ① 负责本年级学生会对其他年级学生会及师生、校学生会乃至家长、校外组织的联络工作;

  ② 负责在必要时候开展跨年级校级的学习交流活动,为本年级开展活动提供更多元的渠道。

  (5)学习部:设部长、副部长各一人,干事若干。

  ① 负责带领本年级同学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为本年级树立优良的学风;

  ② 负责与学科和学科教师举行的活动进行配合,会同活动部一起在本年级开展更多丰富多彩的有益活动。

  (6)上述未提及的职能各部门可视情况适当增加。

  9. 高一年级学生会主席团、各部门部长、副部长在换届选举开始后以海报方式陈述竞选想法,并在同一时间面向高一年级全体师生进行限时演讲。后由高一年级全体同学以一人一票制投票选出。

  10. 高一年级学生会各部门正副部长会同指导老师通过面试录取干事。如干事数量超过给定名额,则第一个学段为考核期,考核期满由各部正副部长及主席团参考各部干事名额分配、依据考核期工作情况进行最终确认。高一年级学生会干事由各部长直接领导。

  11. 高一年级学生会成员均享有平等的知情权、监督权和表决权。

  四. 年级学生会与校学生会及管理学院

  12. 高一年级学生会为由年级学生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的群众性组织,其职能和性质不同于学生管理学院。地位上二者平等,工作上二者互相配合。

  13. 高一年级学生会与校学生会地位平等,二者相互扶持、相互监督,共同进步。

  14. 高一年级学生会有权向校学生会提交提案,反映学生诉求。校学生会有权采纳或否定年级学生会的提案。

  五. 监督机制

  15. 高一年级学生会不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采用学生组织间相互监督和学生会内部上下监督的机制。

  16. 全体高一年级师生对高一年级学生会享有平等的监督权。

  六. 章程的修改和生效

  17. 高一年级全体学生有权对本章程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18. 本章程x年11月24日由高一年级学生会主席团、部长团讨论通过。即日起生效。

学生会的规章制度1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我们的准则:我们的心在远方,坚持的路就在脚下。

  第二条:为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部内部管理、增强部里的凝聚力,强化科技创新部组织建设、明确成员责任、提高科技创新部成员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以便更好地开展社会实践部工作特定此制度。

  第三条:实践部全体人员应自觉遵守此章程并且很好的执行下去。

  第二章 工作范畴

  1、了解学院、同学需求的信息,根据信息策划来更好的完善大型活动;

  2、积极配合院团委以及各部门承担的学院大型活动的运行工作;

  3、加强和发展和学院其他各部的关系,促进院团委工作的开展。

  第三章 成员职能

  部长职责

  1、团结部内工作人员,增强部门的凝聚力,使部内工作人员充分发挥各自才能,让每位成员都有锻炼自我的机会。

  2、协调科技创新部同其它部门的关系,传达任务。

  3、主持本部门例会,并按需要控制会议时间。

  副部长职责

  1、协调部长做好各方面工作及协调部内成员关系。

  2、监督部长及部内成员。

  3、配合部长及老师完成工作。

  部员职责

  1、做好部内安排的任务,对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2、准时参加会议;

  3、参加本部门,学院组织的活动;

  4、监督部长、副部长做好工作;

  5、当其他部门工作人员需要帮助时,应积极给予协助。

  6、尊敬院团委老师、书记、各部部长。

  成员的基本权利

  1、在本部门工作有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2、在本部门的选举权,被选举权;

  3、有参加本部门各项活动的权利

  成员的基本义务

  1、文明爱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自觉遵守法律,遵守校规校纪,文明自律,尊师爱校,自觉维护教学秩序;

  3、遵守本部门章程执行本部门决议,积极参加本部门活动。

  4、我部门所有成员工作中必须遵守国家法规和校纪校规违者按相应规定处理。

  5、部门成员要做到学习态度端正,政治思想上进,个人作风严谨,品格优良。

  6、部门成员工作要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服从上级指挥、领导。

  7、部门成员认真做好自己本职工作,相互配合团结一致,工作中倡导团队合作精神,要保持工作的整体性和一致性,要服从统一领导,统一指挥。

  8、工作中实行分工不分家,所有成员要做到

  9、工作中灵活变通,能够积极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并妥善解决。

  第四章 工作制度

  活动制度

  第一条:决定开展活动前必须交上一级领导批准,经各成员讨论确定,活动方可实施,写好活动计划交上级批准。

  第二条:开展活动时必须严格按照计划书的方案执行,如遇到特殊情况改变方案须经上级同意,例会中活动组织人要汇报活动开展情况。

  第三条: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总结(大型活动须有照片等资料),并如实写出总结并交于办公室存档。

  第四条:因活动要求 进入办公室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抽烟、衣冠不整者不得进入办公室、借用团委公共物品着应做好记录,如有丢失、损坏需照价赔偿。 请假制度

  第一条:因故不能参加活动或会议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第二条:必须在活动或会议前请假,且请假须本人请假。

  第三条:各成员请假备案,事后补假,请人带假视为无效。 问责制度

  第一条:在日常工作和开展活动过程中实行主要负责人问责制。在各项工作中,各组长应把具体工作细化到人,分工明确,以便在出现问题时追究责任,如因分工不明造成的事故,责任归咎于组长。

  例会制度

  第一条:每次例会必须实行考勤。

  第二条:参加会议人员不可无故迟到、早退,不得随意出入。

  第三条:开会是须关闭手机或调为震动,不许接电话。

  第四条:开会时须遵守纪律。

  建筑学院科技创新部

  二〇xx年四月

学生会的规章制度1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财经政法大学学生会是在校党委领导,校团委指导下的群众性学生自治组织。

  第二条 财经政法大学学生会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湖北省学生联合会,为团体会员。

  第三条 本会的一切权力属于全体会员。会员行使民主权力的机构是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各院学生代表大会及全班学生会议。

  第四条 本会的宗旨是: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发挥联结学校党政和同学之间的沟通纽带作用,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团结和引导广大同学成长成才,为把我校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特色鲜明的研究型大学而努力奋斗。

  第五条 本会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同学开展学习、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创优等多种活动,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二)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与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三)组织同学开展有益于成长成才的自我服务活动,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四)加强学校党政与广大同学的联系,通过学校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五)引导和支持学生社团健康发展,配合团组织加强对学生团体的管理和服务;

  (六)规范学生干部的产生和配备,强化学生干部的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以实际行动做广大同学的表率。

  第二章 会 员

  第六条 凡承认本会章程的财经政法大学在籍全日制本科生均为本会会员。

  第七条 会员根据本章程享有以下权利:

  (一)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有权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方式对本会干部及开展的工作进行监督、讨论、质询并提出建议;

  (三)享有参加本会所举办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四)依照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凡受到留校察看处分者,在留校察看期间不享有上述权利。

  第八条 会员在行使本章程赋予的权利时,需履行以下义务:

  (一)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弘扬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的精神,做先进文化的倡导者、传播者;

  (二)会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支持和配合本会工作,维护本校荣誉;

  (三)刻苦钻研科学文化知识,认真完成各项学习任务,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促进个人全面发展。

  第三章 学生代表大会

  第九条 财经政法大学学生代表大会(简称学代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条 学生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

  如遇特殊情况,经学生会主席团以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并经学校党委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学生代表大会。

  第十一条 学代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当选代表参加方能召开。

  学生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时实行表决制,选举和决议必须有与会代表二分之一以上的同意方能生效。

  第十二条 学代会代表按会员总数的适当比例由各学院按民主程序选举产生。

  第十三条 学生代表大会根据本章程行使以下职权:

  (一)审议和通过学生会工作报告;

  (二)修改学生会章程,监督章程实施情况;

  (三)选举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

  (四)开展提案工作,对学校及学生会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五)讨论决定新一届学生会工作的方针和重大问题;

  (六)行使应由本会最高权力机构行使的其他职权。

  第十四条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根据本章程享有以下权利并履行以下义务:

  (一)享有权利:

  1.就学生代表大会职权范围提出提案的权利;

  2.对学生会各项工作享有监督、建议、质询的权利。

  (二)履行义务:

  1.模范地履行上述各项会员义务;

  2.代表广大在校学生按要求出席学生代表大会;

  3.倾听会员心声,充分反映会员意见。

  第四章 学代会、研代会专门委员会及学生会委员会

  第十五条 学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是学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负责对提案进行整理、备案、督办与答复并行使大会代表和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参与校园民主管理等职权。学生会委员会(简称学委会)委员为学代会、研代会专门委员会的常务委员。

  第十六条 学委会委员按适当的比例,在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及召开期间,经学生代表自主申报、资格审查、全面考察、各代表团充分酝酿、全体会议表决等民主程序产生,任期一年。

  第十七条 学委会实行合议制。

  第十八条 学委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监督学生会的各项工作,对学生会的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听取、收集对学生会工作和学校有关部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遇有特殊问题,主持调查工作;

  (四)行使学代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章 学生会主席团及职能部门

  第十九条 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

  第二十条 学生会主席团设主席1名,秘书长1名,副主席若干名。其中一名副主席主持学生社团联合会工作,引导和支持学生社团健康发展,配合团组织加强对学生团体的管理和服务;一名副主席主持学代会(研代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统筹开展学生权益维护及校园民主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 主席团在学生代表大会上按照相应民主选举办法差额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年。

  第二十二条 主席团行使以下职权:

  (一)根据本章程制定相应的学生会工作条例;

  (二)执行学代会的决议,领导下属各职能部门的日常工作,任免各部门负责人;

  (三)决定各职能部门的机构设置、任务与权责;

  (四)指导各学院学生会的基层学生工作;

  (五)组织筹备学代会相关工作,并向学代会做相关报告;

  (六)在紧急情况下,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第二十三条 学生会主席享有下列职权:

  (一)对外代表财经政法大学全体学生和财经政法大学学生会,经主席团合议并报校团委同意后可以签署有关重要协议;

  (二)提议任免学生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三)协调各学院学生会的工作。

  第二十四条 学生会主席因故不能主持工作,由学生会主席委托代理主席主持工作。

  第二十五条 学生会职能部门是学生会的日常工作机构,在学生会主席团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六章 基层组织

  第一节 学院学生会

  第二十六条 学院学生会是校学生会的基层组织,在学院党委(总支)和校学生会的双重领导及分团委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十七条 学院学生代表会议(简称学院学代会)原则上每学年召开一次。

  第二十八条 学院学生会主席团由学院学代会民主选举产生。并报请学院党委(总支)和校学生会审批。

  第二十九条 学院学生会一般设主席一人,主持学院学生会日常工作,可设副主席若干人协助工作。

  第三十条 学院学生会人事变动应及时向校学生会申报备案。

  第三十一条 学院学生会的组织机构、职责权限、工作顺序原则上应与校学生会对应,学院学生会有义务及时向校学生会汇报情况。 并参照本章程自行制定相关要求机制。

  第二节 班级委员会

  第三十二条 班级委员会(简称班委会)是本会的最基层组织,由全班学生会议选举产生,对全班同学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所在学院党政和学院学生会的双重领导。

  第三十三条 班委会一般设班长一人,主持班委会日常工作,可设班级委员若干人协助工作。

  第三十四条 班委会的组织机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由所在学院行政和所在学院学生会规定。

  第三十五条 班委会具有监督所属学院学生会的权利。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在财经政法大学学生会内具有最高效力,学生会内的任何机构不得制定与本章程相抵触的规章、文件、决定。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属于财经政法大学生会主席团。

学生会的规章制度13

  为了加强学生会干部干事的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干事整体素质,把好学生会干部质量关,真正做到奖惩分明,特制定此考核制度。

  一、 考核办法

  1、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学期的基础分为100分,对没有按要求完成或做到的按规定扣分。

  2、考核对象:学生会全体干部和干事。

  3、具体考核办法:各部长、副部长的各项考核直接由学生会主席团执行;各部干事的各项考核由各部的正副部长协调执行。主席团派专人负责检查、记录、考核、统计。

  4、本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学生会干部的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一学期考核成绩在95分以上的为优秀学生会干部干事,75分以上的为合格,60-75分的将作降级使用,60分以下的将免去其职务。

  二、 考核内容和积分量化标准有以下情况者给予扣分:

  1、每学期初学生会干部根据学校工作重点和学生科、团委工作要求制定出各部委工作计划和个人计划,重点内容突出,期末写出工作总结和个人总结:

  a.未写目标计划或工作总结的每缺一份 扣4分 b.目标计划或工作总结不够认真的 扣1-2分 c.目标计划或工作总结迟交的 扣1-2分

  2、认真参加学生科(团委)、学生会等召开组织的会议或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主动交流工作经验和体会。做好会议记录,认真贯彻好会议精神。

  a.缺席一次 扣3分 b.会议精神未传达到位或未组织落实的每次 扣2分 c.开会时任意喧哗或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扣2分 d.迟到、早退一次 扣1分

  3、学生会干部触犯校规校纪被处分或有损于学生会干部形象的视其情节轻重 扣8-15分

  4、学生会各部委开展大型活动或重大决定时未与主席团人员汇报的 扣2分

  5、学生会办公室值勤有缺勤或值勤敷衍了事或态度不好的成 扣1-2分

  6、开展工作搞自由主义、个人主义或不服从上一级工作安排的 扣1-2分

  7、各部每学期结束前夕未整理好本部的有关文件(包括计划、总结、制度、干事名单等)并未交给秘书处存档 扣2分

  8、查阅文件资料时,在上面乱添乱画,未按照原先安排好的顺序整理后放入档案袋的扣1分

  9、学生会办公室卫生值勤人员一项(扫地、拖地、擦桌椅、倒垃圾)未做的或各部在学生会办公室开会结束后没有做好清理工作的 扣2分

  10、不安心本职工作或长期工作成绩不明显的 扣2-3分

  三、 有以下情况者给予加分:

  1、学生会开会全勤(不迟到、不早退) 加5分

  2、团委、学生会开展各项大小型活动,保质保量完成的,主动参加布置整理会场、赛场的 加1-3分

  3、本部工作开展有声有色的 加5分

  4、向上级提合理建议和意见且被采纳的每次 加3分

  5、敢于同学校不良行为作斗争的每次 加8分

  6、做出突出贡献或为学校赢得荣誉者每次 加8分 本考核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学生会的规章制度14

  在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团总支的指导下,为了更好的促进学生会工作,进一步实现学生会内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完善学生会内部管理制度。从而能够调动各部位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学生会工作的协调统一;全面了解、掌握学生干部的综合素质,帮助学生干部正确的认识自己,发扬优点,弥补不足,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顺利的开展。

  对学生会干部、成员在学生会期间为学院所作的工作和工作中的表现,以考核的方式加以全面反映和鉴定。为此制定了本量化考核制度,本细则所称量化考核是指对学生干部的各项工作成绩以分值的形式表现出来

  一、考核说明

  (一)学生会考核实行“八十分累加制”,基础分为80分;部门成员平均分为本部门分数。

  (二)学生会干部如有违反我院相关规章制度,并受到处分的,上报我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三)学生会考核工作由团总支学生会勤工助学部负责,考核中团总支、学生会互相监督。

  (四)考核周期为每周一次。每周六各部门将本部成员所做的工作发到邮箱里,若无工作也要发邮件说明具体情况,若无故不发该部门每人扣2分。勤工助学部周日做表,周一公布结果。

  (五)如有获证书者,期末上交复印件,统一加分。

  (六)考核结果公开,并接受老师同学们监督,如有疑问可以直接反应。

  (七)本规定解释权归院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和勤工助学部。

  (八)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二、考核内容及标准

  学生会内部考核由以下部分组成:

  1.学生会工作考核

  2.本部门工作态度考核

  3.学习考核

  4.例会考核

  5.值班考核

  6.嘉奖方面

  (一)学生会工作考核

  1.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具有全局观念,活动中等很好的协调部门之间、学生会干部之间的关系,部长可以适当给予加分(1---10分);

  2.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开展活动前制定工作计划,活动方案;提出创新的想法,经采纳部长给予适当加分(1---10分);

  3.举办有影响的全院活动或传统活动,出现问题能及时向主席团或团委反映;能够对学生会工作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视情况加(2---5)分;

  4.为维护学生会荣誉和整体利益而作出贡献者视情况加2-5分;

  5.主席团下达的任务能够顺利完,对分配到的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成绩显著、突出者加(2---5)分;

  3.活动缺席者(无故缺席)每次扣4分,早退、迟到扣3分;无故请假者扣1分 ;

  4.参加学生会举办的活动时,应注意自己的形象,穿着得体,在工作中应积极配合其相关部门,违反者由部长或部长依情节扣分(2---5分);

  6.凡院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要求各部门上交的各类书面材料,

  没按规定时间上交部门,每人次扣2分;(含工作和活动总结报告在工作或活动后一周内交);

  7.对团总支、主席团要求的工作任务(本部的、非本部的)无故不执行者扣2—5分,延误者扣3分;各部参照上述方法执行;

  8.对工作情况汇报不属实者,每人次扣2—4分;

  9.在每项活动过程中各部门要积极互相配合,如有不执行者每次扣5分;

  10.本部门干部因考试违纪或其他原因受到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的,视情节由团总支和主席团处理;

  11.连续三次不参加学生会活动者劝退学生会;

  12.以上由部长加减分事宜,写清楚加减分原因上报勤工助学部。

  (二)本部门工作态度考核

  1.每个干部都应该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安排的任务应积极、认真、按时完成,在工作中遇到困难及时提出,加以解决。对其本职或本部门的工作,安排到而不再关心者一次扣5分。完成不合格者酌情扣分。(分值不超过5分);

  2.对团委、主席团要求的工作任务(本部门)无故不执行者扣2-5分,延误者酌情扣3分;

  3.未按时按量完成本职工作者,每次扣1-3分。对工作情况不属实者,一次扣2-4分;

  4.很好的完成本部门的工作,工作突出者,部长把工作情况上报勤工助学部,勤工助学部参考对比其他部门情况给予适当的加分(2---5分);

  5.各查课成员应按规定按时查课,若无辜缺勤每人次扣2分,故意错扣或错报查课情况每人次扣5分;

  6.部门每月例会时进行无记名投票,部门内部互相打分(占60%)、部长打分(占40%),结果由部长统计,选出分数较高的前三名同学上报勤工助学部,每人次加5分。

  (三)学习考核

  1.旷课者扣5分,迟到早退者扣3分;

  2.一学期之内旷课4次及其以上者劝退学生会(迟到两次算一次旷课);

  3.获得国家奖学金者加10分;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者加5分;

  5.获得校一等奖学金加5分;二等奖学金4分;三等奖学金、荣誉奖、进步奖皆加3分;

  6.除奖学金以外获得其他荣誉,院级加3---5分;校级加5---10分;市级及省级10分以上。

  (四)、例会考核

  1.实行定期定点开会制度;

  2.例会缺席者(无故不到者)每次扣5分,早退、迟到者每次扣3分,无故请假者一次扣1分;与会人员必须提前5分钟到会,迟到5分钟以上视为缺席;

  3.每次例会或值勤必须做好会议记录,方便以后工作。记录要求认真,字体工整、内容详细。如没有会议记录者每人次扣1分。

  (五)值班考核

  1.学生会成员在系办或学办值班时,无故不值班者,一次扣3分;

  2.值班人员在值勤时,必须认真负责,经老师同学反映不认真,属实者扣2分;

  3.值班人员迟到者扣1分;

  4.值班人员严禁在办公室吸烟、喝酒、大牌、嬉戏、打闹、打情骂俏等,尽量保持办公室安静,违者扣2分。

  (六)、嘉奖方面

  1.学生会评优资格按部门分数分配名额,部门内部再按该部门成员分数分配名额;

  2.每月每个部门考核分数最高的被评为“每月之星”,结果在公示栏公布;

  3.每月之星可获得由团总支颁发的奖品(雨伞、水杯等);

  4.每学期会举行一次学生会表彰大会,选举分数前十名的为优秀干事(大二和大一的分开表彰);

  5.成员平均分最高的前三位部门为优秀部门,部长为优秀部长。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团总支

学生会的规章制度15

  第一节:学生会主席团例会制度

  1、 学生会主席团例会,每单周举行一次,由团委负责人及学生会常务委员,在学生会办公室召开,由主席主持。

  2、 学生会会议每两周举行一次。

  3、 学生会各部门例会,每两周举行一次,在学生会办公室召开,由部长主持,秘书处记录。

  4、 会议讨论本周的日常工作,并决定下周的工资计划和安排

  5、 与本部成员汇报本阶段工作情况。

  6、 不能到会者应向主席和部长请假,并在下次例会向主席或部长说明原因。

  7、 无故缺席、迟到、早退者实行扣分制度,具体扣分情况参照《学生会内部考核条例》。

  8、 例会成员无故旷会三次以上,主席或部长记录,经查明后,上报学院团委后予以撤职。

  9、 会场内程序井然,保持安静,与会人员衣着整齐,仪表端正,集中精神并作好记录。

  10、例会出席情况将作为学期末评奖的重要依据。

  第二节:学生会部长例会制度

  1、 学生会部长例会(会)每两周召开一次,如遇大型活动或特殊情况,也可由学生会主席临时组织召开部长例会。

  2、 学生会部长例会(会)参加人员为学生会主席、秘书长和各部部长(因工作需要,也可允许部分学生会干事参加)。会议由学生会主席负责主持。秘书处秘书长做记录。

  3、 会议主要听取各部部长汇报两周的各项工作情况,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4、 学生会主席安排后两周的各项工作,强调工作重点及特别要注意的问题。

  5、 秘书处秘书长汇报对各部进行考核的情况,并检查各部部长对本部成员的考核纪录和工作笔记。

  6、 学生会主席总结工作,提出要求。

  7、 按部长考核条例对各部部长出席例会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并将各部部长的例会出席情况作为学期末评奖的重要依据。

  8、 开会时要求会场内秩序井然,保持安静,与会人员衣着整齐,仪表端正,集中精神并作好会议记录。

  第三节:学生会各部例会制度

  1、 学生会各部例会,每两周举行一次,在学生会办公室召开,由各部部长主持,本部成员做好记录。

  2、 会议主要讨论近期的日常工作, 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不足,并制定今后的工作计划和工作安排。

  3、 部长认真听取与会成员汇报近期的工作情况,提出希望和要求及今后努力的方向。

  4、 学生会各部要不定期召开分管工作负责人会议,向各系部长传达院学生会的工作精神、布置工作。

  5、 部长对本部成员参加例会情况依据《学生会各部内部考核条例》进行严格考勤,按要求扣分。并将本部成员出席例会的情况作为学期末评奖的重要依据。不能到会者应向部长请假,并在下次例会向部长阐明原因。

  6、 例会成员无故旷会三次以上,部长记录,经查明后,报学生会主席后予以处分。

  7、 会场内秩序井然,保持安静,与会人员衣着整齐,仪表端正,集中精神并作好会议记录。

  8、 无故不按时召开本部例会者,每缺一次扣2分。

  9、 本部召开例会出席情况将作为学期末评奖的重要依据。

学生会的规章制度16

  为加强学生会自身建设,调动广大成员的工作热情,同时使各成员严格要求自己,本着“奖励先进、激励后进、惩前毖后”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1、奖励分为学生会通知嘉奖,评选优秀学生会干部。惩处分为全院学生通报批评,严重警告,记过。

  2、办公室负责学生会成员考核监督,考核内容为平时例会出席情况和各项活动的参加情况。

  3、各成员应准时出席学生会会议,无故迟到2次或缺席1次者,予以警告处分,无故迟到3次或缺席2次者,给予记过处分,严重者将开除出学生会。

  4、值班值日不认真,日常行为有严重损害学生会形象者,由办公室酌情处理。

  5、对于在活动中作风散漫、不负责任者予以警告处分。经主席团评定,工作有重大失误者,记过一次。

  6、受两次警告处分者,记过一次。记过一次者,若再受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开除出学生会。

  7、年终,将对整个学期中工作表现突出、认真负责、有重大贡献者授予的荣誉称号。

  8、年终,对于工作突出的部门,将评出1个优秀部门,两个良好部门。评估依据《xx学院优秀部门考核办法》。

  xx学院团总支学生会

  20xx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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