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老师配餐制度3篇(教师配餐制度)

时间:2022-05-19 11:52:00 综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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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老师配餐制度3篇(教师配餐制度)

幼儿园老师配餐制度1

  为了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确保学生就餐安全,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校教师陪餐制度。

  一、陪餐教师按值班表由值班教师轮流。每天按时到食堂或学生就餐地点陪餐。

  二、陪餐教师要及时主动了解学生情况及时反馈学生意见,收集对食堂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报告学校以便及时改进。

  三、陪餐教师要熟悉每餐的菜谱,并为学校食堂献计献策,改善学生生活。

  四、陪餐教师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登记,及时填写当天日志。

  五、陪餐教师确有困难不能陪餐要向分管领导请假,以便调整。

  六、陪餐教师当天要检查食堂是否严格执行原料购进验收登记、物品索证索票、饭菜留样等管理规定。

  七、陪餐人员每次必须提前30分钟进入食堂或学生就餐地点,首先检查食品卫生,然后检查饭菜质量,检查时采取一看、二闻、三尝的工作流程,所尝饭菜必须与学生饭菜完全一样,确定无任何问题才向学生开餐,同时做好记录,若有不良反应,迅速上报学校,同时阻止他人不得食用,不得将食品带出食堂或就餐地点。

  八、陪餐人员食用10分钟后无不良反应,应在登记表中认真填写情况记载,并签好姓名和时间。若有不适情况反应,迅速上报学校分管领导或校长,同时抽调食堂工作人员,迅速阻止其他人不得食用。

  九、未经学校安排的其他人员不得进入食堂或学生就餐地点陪餐。

幼儿园老师配餐制度2

  一、学校建立领导或教师轮流陪同学生就餐制度,有陪餐人员安排表,以确保当餐所提供的食品都有领导或教师陪餐。

  二、陪餐人员应按照安排,随同学生一起就餐。负责对食品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认真评价,负责对食堂卫生环境、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负责征求就餐学生的意见建议,并做好陪餐记录。

  三、陪餐人员要认真填写《领导、教师陪餐记录》,内容应包括日期和餐次,食品的品种名称、外观、口味、质量等的直观评价,就餐秩序评价,学生反馈意见,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陪餐人签名等。陪餐记录必须由陪餐人员在本次陪餐后详细记载。

  四、陪餐人员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指出或停止,并要求食堂管理人员及时整改纠正:

  一是食品加工距供餐时间过长的;

  二是食堂食品未采取防蝇措施,食用前受到蚊蝇严重污染的;

  三是食堂制作凉拌菜、四季豆、野生菌;

  四是食品有发霉变质等感官问题的;

  五是食品有明显的口味异常;

  六是食品质量较差,学生反映突出的;

  七是其他危害学生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五、陪餐人员就餐后发生头晕、呕吐、腹痛、腹泻等明显症状,排除自身身体原因的,应当立即向学校报告,并对当餐同类食品就餐学生进行跟踪观察。

  六、陪餐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对不认真记载陪餐记录、不及时指出存在问题的,给予批评教育;对危害学生健康的安全问题不能及时发现或不及时制止、出现明显中毒或感染症状不及时报告,造成恶劣影响的,视情况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七、食堂工作人员应认真听取陪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幼儿园老师配餐制度3

  为确幼儿园饮食安全,进一步提高食堂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精神,保障师幼在食堂的饮食安全。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制定本幼儿园陪餐制度。 幼儿园每天陪餐人员由一名领导和当天的值日老师组成。幼儿园每学期制定一次陪餐安排表,并交由食堂管理人员存档备案。对陪餐过程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及时处置,对学生及家长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与食堂负责人沟通,严格落实幼儿园陪餐制度。 幼儿园陪餐制度要求:

  1、幼儿园食堂每餐必须指定1名负责人进行陪餐,每周制定一次陪餐安排表,并交由食堂管理人员存档备案。

  2、陪餐人员负责对当餐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评价,负责对食堂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负责征求就餐学生的意见建议,并做好陪餐记录。陪餐记录包括日期和餐次,饭菜的品种名称、外观、口味、质量等的直观评价,学生反馈意见,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等。陪餐记录由陪餐人员在当次陪餐后详细记录。

  3、陪餐人员发现食品安全隐患的应立即指出,并监督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及时整改。

  4、陪餐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对不认真记载陪餐记录、不及时指出整改问题的,给予批评教育,对危害学生健康的安全问题不能及时发现或不及时制止、出现食物中毒或感染症状不及时报告,造成恶劣后果的,视情节进行严肃的责任追究。

  5、幼儿园陪餐制度实行成本核算制和自费制。食堂每月根据食品成本进行核算后统一收取陪餐人员的陪餐费用。

  6、幼儿园食堂必须建立园长陪餐制度,保证幼儿园饮食的安全。

  7、园长应在幼儿进餐之前半小时试餐,后到幼儿就餐。园长试餐时负责对所食用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认真评价,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并对食堂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负责征求就餐幼儿的意见建议,并做好陪餐记录。

  8、园长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指出,并要求食堂管理人员及时整改纠正:

  (1)、食堂工作人员未穿戴工衣、工帽,女工作人员戴首饰的,以及其他不符合从业人员职业行为要求的';

  (2)、饭菜口味过淡或过咸的;

  (3)、其他应当及时整改纠正以确保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9、园长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制止:

  (1)、采购有土豆、四季豆、豆芽、冷冻食物或含有添加剂的食品;

  (2)、饭菜质量较差,家长反映突出的;

  (3)、其他危害幼儿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10、园长应严格履行职责,对不认真记载陪餐记录、不及时指出整改问题的,给予批评教育;对危害幼儿健康的安全问题不能及时发现或不及时制止、出现明显中毒或感染症状不及时报告,造成恶劣影响的,将报给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11、园长因故不能陪餐的,应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由幼儿园在就餐前指定其他人员陪餐,并做好相关工作。

  12、食堂管理人员应认真听取园长的意见和建议,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13、学校校长长每周应至少陪餐一次,同时要加强对食堂陪餐情况的检查,定期通报检查情况。

  推行幼儿园陪餐制度,已成为幼儿园食堂强化食品安全管理的有效措施,是发现和解决食品安全、质量问题更为直接、快捷的有效途径,深受幼儿家长的好评。

  幼儿园陪餐制度规定以校方为主体,每周制定一次陪餐安排表,交由食堂管理人员存档备案。陪餐人员如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应立即指出,并监督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及时整改。相信会给对幼儿们在幼儿园生活得更健康、更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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