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宣传工作心得体会3篇 检察院宣传工作心得体会文章

时间:2023-06-01 16:54:22 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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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宣传工作心得体会3篇 检察院宣传工作心得体会文章

检察院宣传工作心得体会1

  做为人民检察院的一名检察长,我个人认为按照辩证唯物主义观点,事物都是变化发展的,和谐也始终处在变化发展的状态。和谐社会首先应该是一个和谐的法制社会,法律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当前,在社会不稳定、不和谐的现象中,有相当一部分问题是在法治上,也就是说没有严格地依法办事、依法办案。因此,要实现和谐,必须加强法治。构建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充分发挥法治在促进、实现、保障社会和谐方面的重要作用。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其根本职责就在于通过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服务。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地位,不仅表现在国家政治体制中,还表现在司法体制和各种诉讼程序中,检察机关通过行使职务犯罪侦查权,实施对国家工作人员执法情况的法律监督;通过行使批捕权、公诉权,实施对公民守法情况的监督;通过行使诉讼监督权,实施对刑事、行政诉讼活动和民事审判活动的法律监督。也就是说,在我国宪政体制下,检察机关担负着打击犯罪,惩治腐败,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要职责,理应在维护社会和谐中发挥重要作用。

  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和谐社会是一个稳定安宁的社会。批捕权、公诉权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的重要派生权,检察机关通过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批捕、起诉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可以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服务。一是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等犯罪活动,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安全;二是严厉打击带有黑社会性质的黑恶势力犯罪,杀人、抢劫、绑架、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严重影响群众安全的多发性犯罪,努力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三是依法惩治各类扰乱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重点打击金融诈骗、非法集资、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和走私等犯罪活动,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努力营造良好的经济环境。同时,认真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严重刑事犯罪,严厉打击,决不手软,对未成年犯、初犯、偶犯、过失犯,有自首、立功表现的,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的,采取轻缓的刑事政策。在打击严重犯罪的同时,挽救失足者,实现法律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维护社会廉洁高效。腐败是引发社会不和谐的重要因素。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是和谐社会重要的组成部分,检察机关要依法履行法律赋予的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能,维护社会利益分配和权力运行过程中的公正,提高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一是集中力量查办贪污贿赂大案要案,尤其是群众反应强烈、阻碍发展、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二是严肃查处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等侵犯人权的案件,重点查办发生在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金融土地管理、房屋拆迁、产权交易、医药购销、国有企业重组改造、破产和经营活动等重点领域和行业的职务犯罪案件。同时,正确处理打击犯罪与服务发展的关系,从有利于惩治腐败、维护稳定、促进社会发展和教育干部出发,正确运用政策法律,准确区分罪与非罪,旗帜鲜明地支持改革者,保护创业者,教育失误者,打击诬告者。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积极开展个案预防、系统预防和专项预防,加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

  加强诉讼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公平的社会。只有在一个公正的环境里,社会才能和谐稳定、健康发展,人民才能安居乐业、各得其所。检察机关要通过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刑事诉讼和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职能,纠正司法不公现象,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的公正。要加强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刑罚执行监督,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和有罪判无罪、重罪轻判,以及不依法交付执行、违法办理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问题,切实防止和纠正打击不力的现象。要把打击犯罪与保护群众合法权益有机结合起来,对于违反法定程序,不该立案而立案、错捕、错诉、轻罪重判、无罪判有罪,侵犯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的现象,要坚决予以纠正,依法保障人权;坚持诉讼监督和查办职务犯罪相结合的原则,注意发现和查处司法不公、执法不严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严惩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尊严。

  正确处理涉法上访问题,支持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社会协调平和。和谐社会是一个宽容平和的社会。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任务,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检察机关要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思想,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群众的诉求,满腔热忱地倾听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真心实意地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要积极拓宽、畅通人民群众对公正的诉求渠道,严格落实责任和措施,限期办结,防止出现拖延耽搁;对办结的案件,加强回访和跟踪检查,确保取得群众满意的效果;积极拓宽、畅通群众对公正诉求的通道,建立健全以预防控制、信息传输、快速反应、协调配合等为主要内容的信访工作长效机制,依法及时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对涉及检察工作的来信来访案件,要逐案制定具体解决方案,妥善处理群众涉法上访问题,化解矛盾、排除纠纷,把问题解决在首次办理环节,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努力维护好发展稳定大局。

  迅速应对复杂矛盾和突发事件,增强维护社会和谐的应紧应变能力。正确处理社会矛盾和突发事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也是衡量检察机关执法能力和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准。随着改革深入推进,社会利益关系更为复杂,各种矛盾更加凸显,棘手问题层出不穷,突发事件时有发生。检察机关直接面对社会和群众,承办大量案件,每一个案件的背后,都可能隐藏着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检察机关办案过程就是处理社会矛盾的过程。特别是当前许多社会热点问题,如土地承包征用、城市房屋拆迁、企业破产、职工下岗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处理不好就可能激化矛盾,影响社会稳定。因此,广大检察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增强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化解矛盾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事物发展的规律进行科学预测、科学决断,把握矛盾的发展方向,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及时作出判断。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要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做到早防范,早化解。要增强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冷静分析,沉着应对,弄清事件的性质和原因,果断处理解决,防止惊慌失措,处置不当,留下隐患和引发新的矛盾。要讲究策略和技巧,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因循守旧、固步自封,敢于突破旧的落后的思维和习惯,充分利用各种条件,使矛盾得到化解,使问题得到解决。

  拓宽检察工作视野,参与环境保护,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完善的和谐社会不仅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更是其应有之义。目前,检察工作在参与保护、促进人与自然和谐方面是目前检察理论界和实践部门非常薄弱甚至空缺的环节。对此,要利用人才优势,积极开展这方面的理论调研和探索,不断拓宽检察工作视野。要加强对刑法中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行为的立案监督;加大对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环境监管失职、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等渎职犯罪的查处力度;对环境污染公害案件,积极探索公益诉讼的监督渠道和方式,通过这些工作以促进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检察院宣传工作心得体会2

  关于人民检察院工作心得体会

  检察机关强化自身监督,既是检察改革的自觉选择,也是因为“监督者由谁监督”的质疑助推了改革的进程。回顾检察机关恢复重建三十余年的历史,正是沿着“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高素质的队伍建设”的路径一路走来。如今,强化自身监督不仅成为媒体的高频词,更已成为广大检察人内化于心的实际行动。

  强化自身监督,一个永不轻忽的课题。三十多年来,检察机关围绕这一课题,从检察权的科学配置,从强化检察权的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从检察队伍的公正廉洁执法四条清晰路径,不断改革,不断探索,不断完善。

  围绕检察权科学配置:从恢复重建初期自侦权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原二厅一个部门履行,发展为经济检察和法纪检察两个职能机构;从肇始于广东的第一个反贪污贿赂局,拉开了反贪污贿赂和反渎职侵权工作专门化的先河,逐步发展为现在的反贪污贿赂局和反渎职侵权局,同时,自侦权也曾经历了各职能部门分散行使到统一扎口的回归,实现了侦查权按照有限原则从过度膨胀到适度规范使用的理性回归;从原来一个部门行使刑事检察权,逐步发展成为现在的侦查监督和公诉两个部门;从死刑复核权收归最高人民法院开始,在各省级院相应成立了公诉二处……这种职能和机构的不断调整、不断整合,才形成了今天相对成熟、完善的检察权配置体系。

  围绕强化检察权的自身监督制约:重点加强了自侦权的自身监督制约,实现了自侦案件的自侦、自捕、自诉到侦查和捕、诉的分离,再到捕和诉的分离;围绕自侦案件的线索管理,立案、撤案、不诉等,实行上报一级备案审查制度,及至近来大力推行全程录音录像制度和批捕权上提一级;为实现案件办理与案件管理的分离,很多检察机关设立了专门的案件管理机构,专司针对各职能部门办理案件的全程监督;继扣押冻结款物检查活动之后,最高检又颁布了《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涉案款物工作规定》;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检察机关各业务部门执法办案相互制约机制,推行了“一案三卡”和案件回访制度,并积极探索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流程管理和动态控制,建立健全执法档案制度,严格落实执法办案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这些举措步子不可谓不大,力度不可谓不强。

  围绕强化检察权的外部监督:从19**最高检推行了特约检察员制度至今,市(分)院以上检察机关早已普遍建立这一制度;从1999年推行检务公开改革举措开始,“阳光检务”已成为各级检察机关工作的自觉选择,今年5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办首次“检察开放日”活动;在全国推行了人民监督员制度工作,加强了对自侦案件“三类案件”“五种情形”的刚性监督;多年来,各级检察机关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主动报告工作、征求意见,加强了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并专门制定了有关规定。当下,检察机关更加注重了以络舆情为代表的社会监督,并以此探索接受外部监督的制度化、常态化渠道,更加自觉地接受外部监督。

  围绕强化检察队伍的公正廉洁执法:自从上世纪80年代末全国检察机关统一设置纪检组、监察室以来,围绕履行职责、遵章守纪、检风检容等相继制定颁布了一系列规章制度。无论是让全体检察人记忆犹新的“九条卡死”规定、“检察人员八要八不准”,还是如今正在开展的“恪守检察官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目的都是促进队伍的公正廉洁。更为可喜的是,多年的实践和探索,已从过去的“一事一抓”的专项治理,发展成了如检务督察制度、巡视制度、宣誓制度等具有制度创新意义的执法规范化建设机制,夯实了公正廉洁执法基础。

  回顾历史,我们发现,检察机关始终不忘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的天然使命,亦从未停止过探索的脚步。

  不久前,曹建明检察长在十一届检察理论研讨年会上指出,“要着眼于强化自身监督,认真研究如何完善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机制”,在福建海南调研时又再次要求,要“始终坚持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

  新的历史起点预示着新的历史使命。面对人民群众对司法公信力的考问,面对屡查不禁的司法腐败个案,面对佘祥林、赵作海等冤错案,如何有效地“制约法官权力,控制警察活动”,如何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迫切需要我们在强化自身监督的道路上走得更加坚定、做得更加彻底。在强化自身监督的理念更新、路径选择、制度设计上,检察机关还有更长的路要走,还有更多的方面有待改进,还有更多的机制需要完善。

检察院宣传工作心得体会3

  检察院工作心得体会

【篇1:对于检察工作的心得体会】

  对检察工作的心得体会

  瑞安市人民检察院 袁小丽

  回首2011年,对我来说,是充满感慨的一年,经过多次的公务员考试,终于尘埃落定,最终考上了我梦寐以求的检察院。我真的很庆幸也很荣幸自己能从事与所学专业有关的工作,也真的希望尽自己的微薄知识做好具体的检察工作。对于还没有开始具体工作的我,对检察工作的理解还仅限于纸上谈兵,希望自己能在开展具体工作时能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能够真正地学以致用。

  一、检察机关之重要性

  检察机关作为我国法律监督机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机关的作用的发挥效果如何,将会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完善和发展。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提高党的依法执政能力的客观要求。强化依法治国理念,最关键是要坚持和完善我国的国体和政体。对于检察机关而言,就是要始终确信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正确性。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性质定位,是我国政体的基本要求,也是现行宪政制度的必然产物,符合权力制衡和权力运作的普遍规律。因此,在推进依法治国的过程中,对于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作用,要全面、正确地认识,任何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歪曲,必将被历史所抛弃。

  尤其是在现今城乡矛盾、新兴城市矛盾多发、贫富矛盾分化等社会矛盾的高发期,坚持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和发挥检察机关的重要作用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之一,在面对全球经济危机的余波影响和国际复杂的新形势下,加强对检察机关的重要性的理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对于有效主动应对新形势的挑战、创新社会管理和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

  因此,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和中央的政策,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严格规范执法行为,着力提高执法水平,稳步推进 司法改革,切实加强基层建设,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强化检察工作,促进公平正义

  作为法定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地位,不仅表现在国家政治体制中,还表现在司法体制和各种诉讼程序中,检察机关通过行使职务犯罪侦查权,实施对国家工作人员执法情况的法律监督;通过行使批捕权、公诉权,实施对公民守法情况的监督;通过行使诉讼监督权,实施对刑事、行政诉讼活动和民事审判活动的法律监督。总之,在我国宪政体制下,检察机关担负着打击犯罪,惩治腐败,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要职责,理应在维护社会和谐中发挥重要作用。因此,检察工作的重要性也可见一斑,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应该主动应对社会管理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通过其职能的充分发挥,规范、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机制的形成和完善,提高其制度化、法治化的水平,在当前检察机关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形势下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在新形势下,如何开展和创新检察工作,抓好和推进三项重要工作是我们当前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为此,开展检察工作应做到以下几方面:

  1.树立正确的检察工作理念,以发展的角度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增强以人为本的理念。在现今社会矛盾多发的时期,我们要始终以执法为民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高度重视和维护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尊重和合理解决各方主体的利益诉求,处理好与利益各方的关系,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要进一步增强公平理念,认真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加大法律监督力度,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切实提升执法公信力。要进一步增强统筹理念,树立大局意识,学会统筹各方主体,兼顾各种利益,充分发挥好自身职能作用,做到与政府配合相得益彰,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和公众的参与,实现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最优化。要着力把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作为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方面,真正做到定分止争,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并且要防止因检察机关自己的工作引发矛盾。

  2.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充分发挥法律监督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重要 作用。检察机关要紧紧围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这个重点,加强对刑事诉讼各个阶段的法律监督工作,着力将强对刑事立案活动中有案不立、立而不侦、违法立案,侦查活动中刑讯逼供、非法取证,刑事审判活动中定性严重错误等问题的监督。检察机关要对《刑法修正案(八)》中规定的社区矫正制度的实行对镜监督,并且不断探索和完善对社区矫正制度进行法律监督的方式和措施。要进一步加强对民事、行政审判的法律监督,重视民事、行政案件的调处工作,保障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社会治安形势的变化和社会管理的新要求,妥善处理好打击与保护,惩处与预防,从严与从宽等法律关系,用执法的具体过程诠释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理念,为社会管理发展提供参照标准。要提高法律监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检察机关要以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为核心,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不断加强检察队伍的建设,切实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法律监督业务工作能力。要自觉把法律监督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主动报告重大工作部署和重大工作事项,保证法律监督工作的正确方向。

  3.加强廉政思想道德建设,推进公正廉洁高效执法。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维护社会廉洁高效。腐败是引发社会不和谐的重要因素。检察机关要依法履行法律赋予的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能,维护社会利益分配和权力运行过程中的公正,提高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一是集中力量查办贪污贿赂大案要案,尤其是群众反应强烈、阻碍发展、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二是严肃查处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等侵犯人权的案件,重点查办发生在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金融土地管理、房屋拆迁、产权交易、医药购销、国有企业重组改造、破产和经营活动等重点领域和行业的职务犯罪案件。同时,正确处理打击犯罪与服务发展的关系,从有利于惩治腐败、维护稳定、促进社会发展和教育干部出发,正确运用政策法律,准确区分罪与非罪,旗帜鲜明地支持改革者,保护创业者,教育失误者,打击诬告者。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积极开展个案预防、系统预防和专项预防,加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

  三、今后工作方向 作为一名新进入检察系统的公务员,在具体工作时不免会遇到很多挑战,但从另一个侧面来看也是机遇。这是一个全新的起点,不同于我多年的象牙塔生活,不同于实习时的清闲,这是一个能全面激发自己潜能的重要机遇。以前在检察院实习的时候,总是很羡慕检察官们雷厉风行的作风、纯熟的专业能力、迅速应对复杂案件和突发事件的应紧应变能力。现在的我终于有机会从事这份神圣的工作,带着几分激动、几分紧张、几分期许,准备迎接人生新的挑战。

  俗话说,从事自己兴趣所在的工作,是人生莫大的幸福。对于我这么一个学了七年法学的人来说,能够继续和自己的专业、兴趣作伴,是很幸福的。在进入新的领域,我想,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1.摆正好心态,转换好角色。作为刚毕业的大学生,在工作伊始,我们应该放下在学校里的那份骄傲,摆正心态,时刻提醒自己要放低心态,踏踏实实地做好自己的工作。在具体工作中要多看、多听、多请教,从细节做起,一点一滴地积累工作经验。

  2.持续学习领会党中央的指示精神,提高自己的政治素养。要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自觉地在工作中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要养成时常看报、关注时事的习惯,紧跟时政热点,努力地提升自己的思想觉悟。

  3.坚持学习,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学习是一种信仰,更是一种精神。学习也贵在坚持,不能半途而废,如果真是为了应付考试、应付考核才学习,那么学习知识就如同踏雪无痕一样,永远不会转化为自己的只是储备。在今天这样的学习型、创新型社会中,如果不会学习,不持续学习,最终也将会被时代所抛弃。检察工作具有专业性,也具有全面性,不仅是需要学习刑事法律,也需要学习民事法、行政法律制度。最重要的是要养成理论联系实际的实力,不仅要自觉地学习理论知识,更要在实际的工作中积累经验,提升自己的全面素质。4.要加强作风

  建设,做公正廉洁执法的身体力行者。在具体工作中要慎始,进一步树立崇高的理想信念,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意识,严以律己。要慎微,从小节上严格要求自己,切实做到防微杜渐。要慎行,做到非理之财莫取,非理之事不为。希望自己能够很快融入工作,用自己的微弱之力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篇2:对检察工作认识的心得体会】

  参加工作以来对检察工作认识的心得体会

(一)

  2010年,对我来说是不平凡的一年,历经多次公考,我在“择我所爱”的道路上奉献自己的智慧与激情,经过层层选拔进入自己喜欢的职业领域,从事与自身专业相关的行业,在就业如此困难的时代背景下,我是如此的幸运。

  自九月份报到,不知不觉已经在侦监科三个月了,在工作中经历了很多人和事,他们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记得刚来院里时,除了刚参加工作的欣喜之外,还有一点不知所措的茫然,但领导的关怀和同事的笑脸让我抛却了多余的顾虑。

  曾经在我心目中,检察官是威严而又冷漠的,但是几个月的亲身体彻底颠覆了我原来的印象。检察官手中两端承载当事人的法律天平。只要他们稍一倾斜,就会给一方当事人造成无法弥补的伤害,对他们可能是外分之一,可对当事人是百分之百。他们深知自己责任重大,所以在办案过程中,他们铁面无私,公正执法,全力以赴,惩罚犯罪分子,捍卫法律权威。,可在生活中,他们也有温柔、细腻的一面,他们品尝着生活的酸甜苦辣,经受着生活的考验,过着平凡的生活,所以他们又是普通而平凡的。

(二)

  侦查监督科承办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逮捕,对公安机关、国

  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提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延长,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的及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等工作。作为从事侦监工作一员干警,必须做到: 1、坚定信念,端正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于实际工作之中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信念就要自觉做到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始终真正做到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在心中、正义在心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在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

  2、以人为本,促进侦查监督工作 审查逮捕工作作为侦查监督三大职能之一,是侦查监督工作的重点和基础,它直接关系到批捕案件的质量和犯罪嫌疑人的人身权利。在办理审查逮捕案件时,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出发,重视宽严相济政策在执法办案中的运用,把严格执行法律与执行刑事政策有机统一起来,既要有力打击和震慑犯罪,该严则严,又要坚持区别对待,当宽则宽。要贯彻“少捕慎捕”的原则,慎用逮捕措施,有效化解社会予盾,减少社会对立面,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3、服务发展稳定大局,强化侦查监督工作

  自觉把侦查监督工作融入到我市经济发展大局中去思考和谋划,继续坚持“严打”方针,严厉打击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社 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案件,加大对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和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坚决遏制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发势头,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在侦监科的三个月中,从简单到复杂,从不会到会,在老同志和领导的指导下,慢慢的适应着新的岗位,学会了办案的流程,能够帮助老师们办理一些简单的案件,当然其中有很多困难和挑战。感触最深的是一要细心,最近几年公安队伍的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效果,公安人员素质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但在个案中往往还是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作为案件的承办人,一定要仔细严格的审查案件的各个环节,发现案件中的问题,尤其是一些程序上的错误,监督公安机关完善案件的证据,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正义。二要耐心,处在经济相对发达,外来人口较多的地区,很多当事人或家属的文化水平和素质较低,对法律和法律程序的了解知之甚少,往往会对公安、检察等司法机关的公正性持有怀疑,因此在办案过程中要耐心的接待当事人或家属,告知法律程序,最大程度的给予解答和帮助,普及法律知识。三要恒心,法律法规条文繁多,日益更新,如果放弃了学习,那么离淘汰就不远了,尤其作为年轻的干警,还不能准确的把握好案件的法律适用,理论知识也较为匮乏,只有保持坚持不懈的学习,才能做好本职工作。四要真心,俗话说做一行爱一行,意思是假如你进入了某个领域,就必须爱上这一行,这样才能把工作做好。因此,真心的爱上自己的工作是做好检察工作的前提,也是对检察干警的要求。(三)存在的主要问题:1、宗旨意识不够强、特权思想并不是不存在。有时自已认为是检察官,会产生职业的优越感,从而对其它行业的价值产生错误的认识。2、自已在工作中有时没有注意细节。比如说院里的许多规章制度,自已有时遵守的不够好。比如在工作忙时,会疏忽考勤的一些规定。3、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没有及时进行学习,影响了执法办案和日常工作。近年来,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不断出现,对法律的修改也比较频繁,尤其是和检察业务相关密切的刑法已修正多次。还有有关检察人员的规章制度,比如《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检察机关文明用语规则》等不断出台。

(四)

  先贤哲人曾用舍与得的关系阐释处世哲学和做人做事的艺术。迈出象牙塔走向社会,完成天之骄子到法律人的角色转换中,我们该如何演绎舍与得,如何舍弃、放下自身固有的某些个性,努力争取、培养职业发展必需的素养,扎实走好职业生涯的每一步?入职伊始,我想我应该:

  一、舍浮躁之气,得踏实之行

  理想与现实的对接难免出现碰撞,初入职场的我们除了浑身散发着青春的气息,充满着工作的激情,也不可避免的有些浮躁情绪。刚进入检察系统工作,虽然被分配在不同的部门,但一开始的职场学习就是从看似简单的事情开始,比如学习如何使用复印机,如何装订案卷。年轻的我们自认为堂堂大学毕业生、研究生怎么还要学习这种如此琐碎、简单的事情,从事这种机械的工作。理想与现实的碰撞让我们开始怀疑自己的选择能否实现职业理想,能否发挥自身价值,甚至开始怀疑自己最初的选择。浮躁之气势必影响我们最初的学习态度,降低学习效率。我们要放低姿态,清空个人的杯子,在工作中“多听、多看、多学,少说话”,踏踏实实的一点一滴学习工作技能,才能打牢职业基础。

  二、舍骛远之心,得潜心之志

  每一个选择检察职业的毕业生在学习法律的四年、七年甚至是十几年的时间里一直是奉法律为信仰,以实现正义为理想。工作后,急欲持起法律的利剑将犯罪斩杀个“片甲不留”。然而真正的检察工作中,正义的实现不是依靠一个大案、要案的侦破、起诉来实现的,而是体现在每一个案件、每一个工作任务的每一个细小环节中。要明白一个好的法律人不是一天或一个案件成就的,而是需要长时间的积累和沉淀。我们应该舍弃好高骛远的心态,理性做好职业规划,调整奋斗目标,切切实实从基础性的工作中一步步实现法律理想。

  三、舍辉煌之往,得虚心之德

  新参加检察工作的毕业生,都是经历了笔试、面试等层层选拔,过五关斩六将最终进入检察系统这个大家庭。其中不乏在学校曾创造辉煌历史的学生干部、辩论场上慷慨激昂的最佳辩手、歌靓舞美的文艺骨干。在人生转型之际,我们需要卸掉这些光环,放下这些骄傲,虚心的向单位的前辈、师傅学习做人做事。谦虚是一种美德,也是年轻的法律人必须具备的基本品质。“不骄方能师人之长,而自成其学。”

  今后在工作中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篇3:对于检察工作的心得体会】

  对检察工作的心得体会

  回首2011年,对我来说,是充满感慨的一年,经过多次的公务员考试,终于尘埃落定,最终考上了我梦寐以求的检察院。我真的很庆幸也很荣幸自己能从事与所学专业有关的工作,也真的希望尽自己的微薄知识做好具体的检察工作。对于还没有开始具体工作的我,对检察工作的理解还仅限于纸上谈兵,希望自己能在开展具体工作时能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能够真正地学以致用。

  一、检察机关之重要性

  检察机关作为我国法律监督机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机关的作用的发挥效果如何,将会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完善和发展。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提高党的依法执政能力的客观要求。强化依法治国理念,最关键是要坚持和完善我国的国体和政体。对于检察机关而言,就是要始终确信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正确性。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性质定位,是我国政体的基本要求,也是现行宪政制度的必然产物,符合权力制衡和权力运作的普遍规律。因此,在推进依法治国的过程中,对于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作用,要全面、正确地认识,任何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歪曲,必将被历史所抛弃。

  尤其是在现今城乡矛盾、新兴城市矛盾多发、贫富矛盾分化等社会矛盾的高发期,坚持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和发挥检察机关的重要作用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之一,在面对全球经济危机的余波影响和国际复杂的新形势下,加强对检察机关的重要性的理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对于有效主动应对新形势的挑战、创新社会管理和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

  因此,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和中央的政策,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严格规范执法行为,着力提高执法水平,稳步推进司法改革,切实加强基层建设,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二、强化检察工作,促进公平正义

  作为法定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地位,不仅表现在国家政治体制中,还表现在司法体制和各种诉讼程序中,检察机关通过行使职务犯罪侦查权,实施对国家工作人员执法情况的法律监督;通过行使批捕权、公诉权,实施对公民守法情况的监督;通过行使诉讼监督权,实施对刑事、行政诉讼活动和民事审判活动的法律监督。总之,在我国宪政体制下,检察机关担负着打击犯罪,惩治腐败,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要职责,理应在维护社会和谐中发挥重要作用。因此,检察工作的重要性也可见一斑,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应该主动应对社会管理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通过其职能的充分发挥,规范、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机制的形成和完善,提高其制度化、法治化的水平,在当前检察机关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形势下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在新形势下,如何开展和创新检察工作,抓好和推进三项重要工作是我们当前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为此,开展检察工作应做到以下几方面:

  1.树立正确的检察工作理念,以发展的角度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增强以人为本的理念。在现今社会矛盾多发的时期,我们要始终以执法为民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高度重视和维护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尊重和合理解决各方主体的利益诉求,处理好与利益各方的关系,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要进一步增强公平理念,认真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加大法律监督力度,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切实提升执法公信力。要进一步增强统筹理念,树立大局意识,学会统筹各方主体,兼顾各种利益,充分发挥好自身职能作用,做到与政府配合相得益彰,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和公众的参与,实现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最优化。要着力把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作为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方面,真正做到定分止争,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并且要防止因检察机关自己的工作引发矛盾。

  2.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充分发挥法律监督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重要作用。检察机关要紧紧围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这个重点,加强对刑事诉讼各个阶段的法律监督工作,着力将强对刑事立案活动中有案不立、立而不侦、违法立

  案,侦查活动中刑讯逼供、非法取证,刑事审判活动中定性严重错误等问题的监督。检察机关要对《刑法修正案(八)》中规定的社区矫正制度的实行对镜监督,并且不断探索和完善对社区矫正制度进行法律监督的方式和措施。要进一步加强对民事、行政审判的法律监督,重视民事、行政案件的调处工作,保障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社会治安形势的变化和社会管理的新要求,妥善处理好打击与保护,惩处与预防,从严与从宽等法律关系,用执法的具体过程诠释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理念,为社会管理发展提供参照标准。要提高法律监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检察机关要以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为核心,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不断加强检察队伍的建设,切实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法律监督业务工作能力。要自觉把法律监督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主动报告重大工作部署和重大工作事项,保证法律监督工作的正确方向。

  3.加强廉政思想道德建设,推进公正廉洁高效执法。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维护社会廉洁高效。腐败是引发社会不和谐的重要因素。检察机关要依法履行法律赋予的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能,维护社会利益分配和权力运行过程中的公正,提高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一是集中力量查办贪污贿赂大案要案,尤其是群众反应强烈、阻碍发展、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二是严肃查处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等侵犯人权的案件,重点查办发生在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金融土地管理、房屋拆迁、产权交易、医药购销、国有企业重组改造、破产和经营活动等重点领域和行业的职务犯罪案件。同时,正确处理打击犯罪与服务发展的关系,从有利于惩治腐败、维护稳定、促进社会发展和教育干部出发,正确运用政策法律,准确区分罪与非罪,旗帜鲜明地支持改革者,保护创业者,教育失误者,打击诬告者。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积极开展个案预防、系统预防和专项预防,加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

  三、今后工作方向

  作为一名新进入检察系统的公务员,在具体工作时不免会遇到很多挑战,但从另一个侧面来看也是机遇。这是一个全新的起点,不同于我多年的象牙塔生活,不同于实习时的清闲,这是一个能全面激发自己潜能的重要机遇。以前在检

  察院实习的时候,总是很羡慕检察官们雷厉风行的作风、纯熟的专业能力、迅速应对复杂案件和突发事件的应紧应变能力。现在的我终于有机会从事这份神圣的工作,带着几分激动、几分紧张、几分期许,准备迎接人生新的挑战。

  俗话说,从事自己兴趣所在的工作,是人生莫大的幸福。对于我这么一个学了七年法学的人来说,能够继续和自己的专业、兴趣作伴,是很幸福的。在进入新的领域,我想,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1.摆正好心态,转换好角色。作为刚毕业的大学生,在工作伊始,我们应该放下在学校里的那份骄傲,摆正心态,时刻提醒自己要放低心态,踏踏实实地做好自己的工作。在具体工作中要多看、多听、多请教,从细节做起,一点一滴地积累工作经验。

  2.持续学习领会党中央的指示精神,提高自己的政治素养。要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自觉地在工作中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要养成时常看报、关注时事的习惯,紧跟时政热点,努力地提升自己的思想觉悟。

  3.坚持学习,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学习是一种信仰,更是一种精神。学习也贵在坚持,不能半途而废,如果真是为了应付考试、应付考核才学习,那么学习知识就如同踏雪无痕一样,永远不会转化为自己的只是储备。在今天这样的学习型、创新型社会中,如果不会学习,不持续学习,最终也将会被时代所抛弃。检察工作具有专业性,也具有全面性,不仅是需要学习刑事法律,也需要学习民事法、行政法律制度。最重要的是要养成理论联系实际的实力,不仅要自觉地学习理论知识,更要在实际的工作中积累经验,提升自己的全面素质。4.要加强作风建设,做公正廉洁执法的身体力行者。在具体工作中要慎始,进一步树立崇高的理想信念,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意识,严以律己。要慎微,从小节上严格要求自己,切实做到防微杜渐。要慎行,做到非理之财莫取,非理之事不为。

  希望自己能够很快融入工作,用自己的微弱之力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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