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协议书【优秀13篇】

时间:2023-07-14 08:56:28 协议书

  在进行建筑工程时,签订一份协议书是非常重要的。这份协议书将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那么,如何撰写一份完善的建筑工程协议书呢?让我们一起来探讨一下。下面是热心会员“jianzhongjitanhe”整理的建筑工程协议书(共13篇),供大家参阅。

建筑工程协议书

工程分包协议书 篇1

  总包方(甲方):

  分包方(乙方):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护职工的人身健康安全和国家财产,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程》、《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质量评估标准》和天津市建委关于建筑工程分包的有关规定,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内容(范围):

  分包方式:

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三、安全生产:

  1、分包方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出具其上级主管单位(法人单位)的委托书,分包与其资质相符在授权书范围内的工程的经济组织。

  2、分包方必须熟悉并能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程》、《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质量评估标准》和天津市建委关于建筑工程分包的有关规定以及其它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各项管理规定,能够积极参加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3、分包方必须学习、掌握、并执行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

  4、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

  5、分包方必须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项目经理、分包工程的负责人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6、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检查整改制度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7、分包方必须接受总包方上级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

  8、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验收和检查制度。

  9、分包方自带的施工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且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

  10、分包方必须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发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并能正确佩戴和使用。

  11、分包方必须执行“因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如分包方施工现场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向总包方及有关部门报告,不准隐瞒不报,并全力抢救伤员,保护好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要做记录或拍照,不准破坏事故现场。分包方必须积极配合总包方及总包方上级部门、当地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察,不得提供伪证。

  12、分包方必须承担因分包方的原因造成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3、分包方有权拒绝总包方的违章指挥。

  14、分包方发生人员伤亡时,不管事故的责任在何方,分包方必须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当总包方对事故发生负有一定管理责任时,总包方应积极协助分包方作好善后处理工作。

  15、总包方对分包方提出的隐患和问题,分包方应在三日内按照“三定”原则进行整改,如不按期整改或拖延不改,甚至在此期间发生了安全事故,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由分包方承担。

  16、总包方有权监督、纠正分包方人员的违章、违规、违纪行为,对不服从管理的有权令其停止作业。

  17、总包方有权审查分包方的安全资质和进场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情况。

  18、分包方所使用的务工人员必须是经当地建委注册、备案、各种证件齐全、审查合格的人员。作业人员作业前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的合法务工人员。分包方不准私招乱雇和使用残疾、呆傻、未成年人员进入现场进行作业。如违反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方全部承担。

  19、分包方进场后要及时的与总包方签定安全生产协议书、消防协议书、临时用电协议书、环保协议书,并出具分包方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职工花名册以及其他有关手续报总包方备案。

  20、分包方人员只允许在分包工程施工范围内进行作业,不准超出承包范围,分包方人员在现场、上下结构行走时不走指定安全通道或楼梯,违反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私拆乱改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随意动用触摸各种电器、机械设备,误闯、误入不安全区域和危险部位,造成自己人员或其他人员伤亡的,分包方应承担一切责任,总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1、分包方承担的分项、分部工程范围内的安全防护设施、电器设备、机械设备、用电设备等未达到安全要求或防护不到位、存在缺陷等原因所造成的对自己人员或其他人员伤害的,一切经济损失和造成事故的后果以及全部责任由分包方负责承担。

四、违约:

  1、达不到约定条件的,总包方一经发现,可要求分包方立即进行整改和补充完善,分包方应按总包方要求进行整改和补充完善,直到符合约定条件。

  2、因分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分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支出。

五、争议:

  当总包、分包方发生争议时,可通过总、分包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调解,若达不成一致意见,可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仲裁。

六、本协议书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七、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总包方:(盖章) 分包方:(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年月日 年月 日

工程施工协议书 篇2

  甲方:

  乙方: 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为了实行有效的内部经济责任制和项目承包负责制,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实行企业目标管理,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内部承包协议相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名称:

  第二条 工程地点:

  第三条 工程造价:

  第四条 承包范围:按建设单位的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及相关的补充协议执行。

  第五条 材料供应及工程款支付等执行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及补充协议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 工期执行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的工期。

  第七条 工程质量要求:

  1、质量目标:执行公司与建设单位签定的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乙方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要求执行。

  2、本工程施工必须接受公司的统一管理,严把质量关,严格按照会审后的施工图纸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及相关的标准、技术规程等施工。

  3、如果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给公司造成经济及名誉损失的,乙方除承担全部责任外,另在原有上缴公司管理费的基础上再上浮个百分点。

  4、本工程完工后,乙方必须提供一套完整的竣工资料及其刻录光盘,上交公司备案。

  第八条 施工管理

  1、乙方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必须配备齐全,并持证上岗,不得兼职,并在公司人事部门备案,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换,如确有需要调整,必须先经公司同意。

  2、乙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配备如果不能满足施工现场工作的需要,从而导致建设单位要求公司增派管理人员的,公司则根据增派人员情况,在原有管理费收取基础上向乙方增加收取%-1%的管理费,增派人员工资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严格执行公司的工程管理制度和其它各种规章制度,按时向公司报送月报等资料,及时参加公司召开的有关会议。

  4、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规定的有关文件进行施工,遵纪守法,认真维护公司形象和利益。

  5、施工过程中,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工程管理与施工技术服务指导。

  6、项目部在和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结算时,无权对社会保险费等属于甲方权益的费用向建设单位作出放弃或让步决定。

  第九条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和重大火灾事故,重伤2‰以下,轻伤8‰以下。

  2、要积极配合各有关单位及公司的日常检查,对提出的问题应妥善进行处理。接到的书面整改通知,应及时整改并书面回复公司安全科。对主管部门的整改通知,经公司安全科复查后再回复。如因乙方处理不力,发生的一切损失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应按当地政府部门下发的有关文件和公司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执行。如被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给公司造成负面影响者,公司将根据情况予以处罚。

  4、如施工现场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给公司造成经济及名誉损失的,乙方除承担全部责任外,另在原有上缴公司管理费的基础上再上浮个百分点。

  5、另签安全生产责任书(附后)。

  第十条 劳务管理

  1、工程所涉及到劳务分包的必须和有资质的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并在公司备案。禁止和无主体资格的个人签订协议。

  2、项目部组织自有人员实施劳务作业的,必须提供为其所招用的工人办理劳务用工合同和社会保险手续。

  3、乙方必须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并向甲方提供相关证明。如果出现农民工因工资闹事等突发事件,甲方有权将乙方的工程款预付给农民工,乙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4、农民工每到公司机关聚众闹事讨要工资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2万元的名誉损失赔偿;到政府部门聚众闹事讨要工资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5万元的名誉损失赔偿。

  第十一条 财务管理:

  1、为加强公司对资金的统一管理,建设单位支付的工程款应当转入公司指定的账户,乙方原则上不得与建设单位发生任何形式的工程款的收付。工程款到账后,公司在扣除税金及管理费后将及时将剩余工程款拨付乙方。

  2、乙方应当负责催收工程款并办理工程结算,并应根据合同造价或结算金额,实行包干,自负盈亏,并承担由该项目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

  3、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必须设立专用账户,做到专款专用,并单独列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清单,并提供相应票据。

  4、为搞好公司成本核算,加强公司企业所得税管理,乙方应自项目开工之日起,在购买主材、地材等材料时,积极主动收集材料发票(发票必须是税务机关印制的正规发票,能够通过税务机关发票真伪查询系统),并将收集到的材料发票在办理工程款拨付手续时交到公司财务部。

  5、乙方应向集团公司财务部提供不少于应拨付工程款20%的劳务发票,具体开据时间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另行通知。

  6、凡在市区内施工的项目,均由公司开具建筑业发票(为避免经济纠纷,原则上不再开具收据),营业税、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统一管理。

  7、在外地施工的项目,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到公司注册地税务机关开具外出经营许可证。营业税在工程项目所在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回公司注册地缴纳,并在纳税后及时将完税凭证和发票记账联交回公司。外出经营许可证即将到期(有效期限180天)的,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请提前15日交回公司财务部,以便重新办理。逾期未交回的,由此造成公司被税务机关处罚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印章管理

  1、公司发放到项目部的印章,必须严格按照公司的印章管理办法进行使用,不得用于印章授权内容以外的事务。否则,将按照公司的规定给予处理。

  2、由公司盖章担保的材料采购、租赁合同,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各种款项,如出现材料供应商到公司投诉事宜,公司有权将乙方的工程款直接支付给材料供应商;如出现材料供应商对公司的诉讼,乙方除承担相应的责任外,还应向公司支付诉讼标的额20%的信誉损失赔偿。

  第十三条 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1、管理费:公司计取工程总造价 %的管理费。

  2、乙方负责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交纳办理手续的各种费用,包括施工中的各种检测、验收费用。

  第十四条 工程回访、保修

  1、工程保修的内容、时间、保修金额均按照公司和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合同及补充协议为准,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认真作好质量回访,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2、保修期间的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或建设单位告知乙方,乙方不及时维修的,甲方有权先垫资维修,扣除乙方相应的保修金,并给予处罚。

  第十五条 乙方负责处理施工中的重大事务,如:农民工工资纠纷、工程款的办理、公司约定其必须参加的会议等,均不得委托他人,否则,公司一律不予认可,并给予处罚(特殊情况除外)。

  第十六条 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待工程竣工结算完毕、一切财务手续结清后本协议自行废止。

  第十七条 其它未尽事宜,可参照有关规定协商解决。

(备注:承包人和我公司之间完全是一种独立的承包关系。即在施工期间双方各自承担“内部承包协议书”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对外承担独立的法律责任。今后凡遇本工程所涉及的一切对外债权、债务纠纷均由承包人承担。)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 篇3

  发包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承包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四、工程质量管理及验收

  1、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2、工程具备隐蔽条件,乙方先进行自检,并在隐蔽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甲方现场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予以整改后再交由甲方重新验收。

  3、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含竣工图、隐蔽工程签证和现场签证单及保修书等)。验收合格的,双方进行交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及时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返工导致工期延误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五、工程价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实行按实结算,双方依据最新现行定额计价规范和施工期(或材料定购期)的信息价(信息价不明确的以甲方确认材料价为准)进行计算,计算后的总价下浮%作为本合同的结算价款。

  1、甲方于年月日支付元。

  2、乙方施工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及工程决算书,经甲方审核确认后,付至结算价款的%,留%做质保金,待保修期满后个工作日内付清。

  3、工程量及价格签证,签证单都必须有甲方现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质量保修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八、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承包人各执一份。

  发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工程施工协议书 篇4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通讯地址: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通讯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资金。

  5、工程内容:。

  6、工程承包范围:。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与验收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含竣工图、隐蔽工程签证和现场签证单及保修书等)。 验收合格的,双方进行交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及时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返工导致工期延误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2、合同价格形式:。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联系电话:。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质量保修

  1、本工程保修期限为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算。

  2、在免费保修期内,乙方应保证通讯畅通,令甲方能够随时同乙方取得联系。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 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如乙方更换保修人员或联系电话,应及时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讯不畅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诿,甲方将视为乙方放弃保修责任,有权自行解决,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加收%的劳务费。

  3、乙方保修联系电话:;乙方保修联系人:。

九、其他

  1、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本合同在市区签订。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未果,提交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

  乙方(盖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

工程施工协议书 篇5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方对乙方专业知识的考核,同意将三国赤壁古战场新景区,园林绿化区域里的给排水、景观灯、景观小品、线管、水管预埋及施工等工程委托给乙方施工。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按照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安全的原则,协商确定如下协议条款。

  一、总则

  工程区域:根据甲方地形,乙方出效果图,由甲方审定,确定将效果图中的绿化工程及绿化区域里的景观、地灯、音响、亮化、给排水、管线预埋及施工等工程(在每个绿化区域施工前甲方有权更改施工效果图)。

  1、工程名称:新景区园林绿化及景观亮化工程。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园林绿化,绿化区域内的景观、亮化、给排水及预埋工程。

  二、承包方式:乙方将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实行全包(包工、包料、包运输、包管理、包安全、包进度等承包方式)。

  三、工程造价方式:

  1、景观小品工程均由乙方绘制施工图交于甲方审定后严格按图施工,造价甲、乙双方均参照国家园林景观最新定额造价。

  2、亮化工程均由乙方将产品、生产厂家、生产合格证、产品图片交与甲方审定后,经甲乙双方根据市场行情定价。

  3、绿化苗木造价:依据行业规律,在反季节工程施工中苗木成活低,甲、乙双方可根据反季节行情进行协商定出合理价格。

  4、景观小品、水电均参照相关定额协商定价,作为协议附件。

  5、绿化苗木价格商定不变后,苗木价格清单作为附件放在协议后面。

  6、本工程的一切税金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税费。对于协议签订之日未能确认的苗木价款和工程价格分别按照苗木的规格按年月份的市场价格为基础和施工图纸进行商定;商定后的价格乙方出具现场签证单,经甲方管理人员,公司加盖公章后为协议附件,为结算依据。

  四、协议工期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雨天工程顺延)

  五、质量标准

  按照国家相关建设标准达标合格。

  六、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在开工前进行技术交底。○

  2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提交乙方限时整改。

  2、乙方责任

  1按甲方提出的施工计划施工,除不可避免的因素外,○不得人为拖延。

  2应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有违规行为,○否则接受甲方各种形式的处罚。

  3应严格按行业标准规范施工,发现问题及时自行解○决,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并对工程保养一年。

  七、付款方式

  本工程开工进场后乙方每月上报该月完成的工程量,经甲方审核后付该工程款的%,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第个月再支付总工程款的%,待保活期过后,甲乙双方清点苗木成活情况及其他工程质量,无质量问题给予支付余款,对于未成活的苗木款从余款中扣除。

  八、违约责任

  此协议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甲、乙双方均需履行各自责任,如有一方违约,对方可根据情况要求赔偿,赔偿金不高于协议价款的7%。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待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完工甲方付清尾款一年以后失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协议书 篇6

  发包方(甲方):

  地址:电话:

  承包方(乙方):

  地址: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市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编号:

  三、工程地点:

  四、工程范围: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筑安装面积共计平方米(各单项工程建筑安装面积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五、工程造价: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为人民币元(各单项工程造价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 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总工期为天(日历天),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表一)。

  二、开工前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得顺延工期,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因天灾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畅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4、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其所供材料以及设备不合规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5.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6.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7.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8.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常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四.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乙方按此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5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如果有)的分享。

  第三条 施工准备

  一、甲方在开工前应办妥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申请领取建筑执照;清除施工场地范围内影响施工的原有管线、树木等障碍物;解决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构件的堆放和中转场地,搭建大型临时设施用地);解决施工用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的畅通;应于年月日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设计图纸份;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交底。

  二、乙方在开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研究和熟悉图纸,参与设计交底;编好施工图预算;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内的用水、用电、道路以及搭建施工临时设施,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储备材料,加工构件,做好一切施工准备。

  第四条 物资供应

  一、由发包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或指标:

  二、除发包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承包方采购;三、发包方供应、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期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应由甲方负担。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四、本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

  第五条 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格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第六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备料款,计人民币万元;临时设施费,按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计人民币万元,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计人民币万元;材料设备差价万元,分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为,金额.

  二、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

  三、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四、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五、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第七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乙方要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全部达到合格。

  二、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对方适成窝工、返工、材料、构件的积压、施工力量和机械调迁等损失, 应由责任方负担

  1.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方准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3.在施工中,如发现甲方投资不足,不能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而中途停建、缓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承包方的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本合同关于建设工期提前或拖后的奖罚规定偿付逾期罚款。

  发包方的责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四、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五、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三偿付承包方赔偿金。

  第九条 纠纷解决办法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选择下述第( )项处理:

(1)向建筑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一、本合同一式份,合同附件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由发包方报送机关、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电 话:  电 话: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工程补充协议书 篇7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整治工程《施工合同》(下称”原合同“)中定义相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原合同签订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整治工程的给水工程及道路改造工程的相关事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给水管道(原水管道)工程及改造工程。工程地点:.

  二、建设内容

  给水管道及道路改造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三、施工工期

  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工期为日历天(备注:即乙方应在原合同工期的基础上顺延个月之内完成)

  四、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球墨铸铁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要求》、《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现场设备、工业管管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并且通过甲方组织的竣(交)工验收和公司的交接检查。

  五、工程价款

  本工程为固定单价合同,根据财政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审核书以及招标文件约定的下浮比例计算,签约合同价暂定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包含给水工程安全文明措施费元整(¥)]

  六、进度付款额度和付款方式支付

  工程进度付款: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即按经监理人、发包人审核当月实施工程价款扣减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百分比为月支付额15%)以及合同约定应扣减的其他金额后支付进度款。

  七、合同生效

  1、本协议经甲、乙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即生效。

  2、本协议生效后,即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其具有相等的法律效力。

  3、合同地点:.

  八、其他

  本协议正本份、副本份,承发包双方各执正本份,副本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发包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承包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日期:年月日

建筑工程协议书 篇8

  为实施 ,已接受 (以下称承包人)对该项目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l)合同协议书(包括补充协议、合同谈判备忘录);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含附加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

  (7)图纸;

  (8)己标价工程量清单;

  (9)投标文件其他内容;

  (10)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

  2、上列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3、合同价约为:人民币(大写) (¥ 元)。工程以完成实际工程量结算,最终结算以审计部门审定价为准。

  4、承包项目经理: 。

  5、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

  6、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8、承包人承诺执行监理人开工通知,计划工期为 365 天。

  9、本协议书一式 捌 份。其中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 陆 份,发包人执 肆 份,承包人执 贰 份,其余副本由发包人分送有关单位。

  10、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网 址: 网 址:

  电 话: 电 话:

  电 传: 电 传:

  传 真: 传 真: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年 月 日

建筑工程协议书 篇9

  甲方:

  乙方:

  为确保甲方承建的工程劳务承包协议工程顺利完工,根据施工安排,甲方将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建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协议纠纷案件使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为确保优质按期完成施工任务,按照高标准、严要求完成施工任务的总体目标,同时也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及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条款如下: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数量:

  4.工程数量及内容:

  第二条 工期

  1.开工日期:年月日开工。

  2.竣工日期:年月日竣工。

  3.总工期为:日历天天。

  4.阶段性工期目标:以甲方阶段施工计划为准。

  第三条 承包方式与工程造价

  1.承包方式:综合单价承包,工程项目承包单价详见附件一《工序单价承包一览表》。清单所列单价应视为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本工程所进行的所有工作项目。

  2.工序单价包含的内容:指完成合格的工程项目且协议规定应单独计量的工序单价费用。包括工程修建及其缺陷修复中所需的一切劳务(包括劳务的管理)、各类材料消耗超耗、施工机械、机场管理、施工调遣、小临设施、施工风险、成本节约形成的利润,工程结束后的现场清理以及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

  3.本协议施工均含完成本项工作所有的工作内容和缺陷修复,有及协议明示或暗示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切风险等的费用。除清单所列项目外,其他与本工程项目内容有关的施工项目应人微言轻完成本项工程的辅助工作,不再另行计价。

  4.工程实际造价按甲方施工技术部门签证的实际完成的且经业主、监理验收合格的工程量乘以协议的单价计算。

  5.本工程造价单项价格一次包死,不受天气变化、市场价格、职工生活费用增加、甲方相关工程施工进度、国家政策调整等因素的影响,如遇不可抗力,双方协商解决(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不能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事情)。本工程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及教育费附加由甲方代交,其他税费由乙方自行负责缴纳。

  第四条 履约保证金

  1.协议签订之前,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不少于协议造价10%的履约保证金(若乙方以进场设备作为抵押,应按照担保法规定到国家相关部门办理抵押手续)。

  2.若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期进场或不能继续完成本工程或给甲方工程施工和企业信誉造成了损害,甲方有权扣留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剩余部分在乙方所承包工程施工完成并结算完毕后一次性付清。

  3.乙方在工程施工完成并撤离施工现场后,出现所雇佣民工或债主到甲方索要欠款,甲方将从履约保证金中代付相关款项,并加扣5%的手续费,不足部分从保留金中扣除。剩余的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结束并结算完毕满一年且甲方撤离施工工程现场后付清。

  第五条 计量支付与工程结算

  1.甲方每月对乙方完成的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进行计量支付,每月的25日为计量支付时间(但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计量时间和支付时间做出调整)。乙方按照当期实际完成且验收合格的实物工程量,编制月计量支付申请表,报甲方施工技术部门和计划经营部门审批。经甲方专业工程师和计量工程师签认后,作为中间计量的依据。经甲方专业工程师和计量工程师签认的工程量,甲方将不预计量和结算。

  2.施工期间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当月计量总额的70%。乙方工程全部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结算总造价的90%,甲方工程全部完成进入保修期后支付至95%,扣留的总造价的5%转为工程保留金。甲方每期向乙方支付款项时均应扣除:甲方向乙方所供材料费用、机械使用费用;乙方向甲方所借的费用;甲方向乙方开据的罚款票据金额;协议规定扣除的其他款项。

  3.乙方应合理使用甲方拨付的工程款,并不得挪用。每期工程款拨付时,乙方应将上期拨付资金使用情况上报甲方财务部门审核,同时将上月工人签字的工资表复印一份交到甲方财务部门。若乙方账目清晰,资金使用合理,无将本项目部资金挪作他用现象,甲方将在业主拨付工程款到位后按本条第2款规定的比例分期支付,否则按上述比例的50%拨付或不拨付工程款。

  4.甲方有权对已经批复的任何一期计量支付的错误进行修正。

  5.工程竣工结算以设计图纸和工程实物为依据,按乙方实际完成的且经甲方、监理、业主验收合格并经甲方工程部门复核认可的工程数量结算。

  6.开工前甲方不向乙方支付预付款,施工期间不向乙方预支其他任何费用。

  7.本工程保留金的比例为结算工程总造价的5%。缺陷责任期为甲方交工证书签发之日起两年,工程保修期为行缺陷责任期满之日算起五年。甲方将在业主保留金支付后一个月内支付乙方保留金。但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或缺陷责任期内存在质量问题或发生过等级质量事故,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提高保留金的比例和延长保留金的支付时间(最长可在保修期满后支付)。在工程缺陷责任期内或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进行处理的费用从工程保留金扣除。

  8.若现场发生甲方调动乙方人员、材料、设备的情况,乙方应及时进行签认手续并在当月的计量支付中办理计量,未按期办理的,甲方不予认可。

  9.有下列情况之一,不予计量:工程质量不合格,已明确要求返工或已返工,但工程质量未经甲方验收确认和未填写事故质量报告的项目;违反协议规定转包分包的项目;变更增加工程项目手续不完备的工程项目;工程质量未经甲方评定或未经甲方质检工程师签字认可的项目;其他违背协议规定的项目。

  10.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中间计量支付工作,并派出相关人员,服从甲方统一安排(包括计量器具的要求和计量方法的采用等)。

  第六条 材料设备的供应

  (一)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

  1.甲方供应的主要材料设备,按附件二《甲供材料设备单价汇总表》计算,相应款项在甲方拨付乙方工程款时予以扣除。凡甲方统一采购的特殊材料设备,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购,一经发现自行采购将按所列单价的两倍进行处罚,且自购材料设备不得在本工地使用。甲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不得用于其他工地,更严禁将材料出售。乙方超过计划使用材料设备2%的部分,甲方按协议执行期间市场最高价的2%对乙方加收资金占用费、采购保管费、补材料差价等费用。如乙方私自出售甲方供应材料,一经甲方发现将按协议执行期间两倍对乙方进行处罚。附件二《甲供材料单价汇总表。中未列明的材料原则上由乙方自行采购,但对工程质量或工程进度会有重大影响的材料仍由甲方统一采购。

  2.水电由乙方自行解决,若利用甲方供电的,电费按元/度收取,用电数量为正常消耗量加损耗量。

  (二)乙方的材料、设备

  1.乙方按协议规定采购的材料和设备必须满足设计和规范的要求,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及检验材料。委托甲方进行检验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自行检验的项目,其材料、设备应满足业主、设计、监理要求,并应得到以上部门的认可,否则甲方按使用不合格材料、设备处理。

  2.由于乙方原因或技术需要拟代用的材料,必须报请甲方批准,超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使用一方的材料和机械按附件二《甲供材料设备单价汇总表》、附件三《人工、机械台班单价汇总表》计算,并与计量支付和工程结算同时办理。

  4.乙方保证按附件四《人员、设备进场时间表》中要求的设备型号、数量和时间进场。若乙方机械不能按时进场,按乙方违约处理,甲方将视情节按乙方未进场机械每台套每天对乙方处以不低于元的罚款,并至直将乙方驱逐出场,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进度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设备,乙方必须按要求增加。

  第七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和主要人员

  1.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身份证号码。

  2.乙方驻工地技术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3.乙方驻工地代表及技术负责人需要更换时,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能更换,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协议文件约定的义务及职权内的承诺)。

  4.乙方施工现场主要人员(工地主管和技术、财务、物资负责人)必须得到甲方的认可,且必须持有法人委托书,能够胜任所负责的工程技术和管理工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甲方认为不称职的人员。以上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地,若要离开必须向甲方对口部门主管请假,否则甲方将按缺席人数以每人每天元对乙方进行处罚。

  5.乙方必须保证施工现场至少有一名精通测量、试验和工程技术的专业人员,全权负责工地上的技术事宜。此人员要求有专业技术职称或上岗证,且经甲方考察具备以上能力。乙方的技术人员(包括技术负责人、测量、试验、技术员等)要服从甲方技术负责人驻地代表及技术部门的管理。

  6.乙方不得聘用素质低劣、品行不正,以及法律不容许的人在施工范围内工作,并应对工作人员进行全面的思想、安全、质量教育。

  7.甲方使用乙方的人员按附件三《人工、机械台班单价汇总表》计算,并与计量支付和工程结算同时办理。

  8.甲乙双方的对应人员负责办理工程施工过程遥各种签字手续,其他人员签字无效,只有乙方的工地负责人才有权办理中间计量和最终结算手续。

  9.乙方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关有效证件才允许上岗,不得无证作业。

  10.乙方必须配备专职电工和安全员在岗,负责施工现场的用电和安全施工事宜。

  第八条 施工图纸

  1.甲方在开工前5天内,向乙方提供一套复印的施工图纸。

  2.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说明、技术交底和有关材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正式开工前由乙方会同甲方共同审阅,施工中如有疑问及时向甲方专业工程师请示,由甲方专业工程师负责解释。

  3.非经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技术交底,不能作为乙方永久性工程的施工依据。

  4.变更设计按甲方专业工程师书面提供的变更设计文件为准。

  5.乙方因施工需要根据设计图纸自行绘制的施工用图纸,必须报请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九条 甲方的工作及责任

  1.申请项目开工报告,审批单位工程和单项工程开工报告。

  2.编制项目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审查乙方报送的工程施工方案,并监督实施。

  3.负责对乙方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并对乙方工程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

  4.负责进行施工的初次放样测量,控制点的测设与定期复核,并不定期对乙方的施工放样进行抽检。

  5.甲方提供相应的试验检验设备和人员,并负责对乙方的试验检验进行监督。

  6.按本协议约定的分工范围和要求,供应工程所需的主要材料和设备。

  7.按实际变更、增减的工程量,及时组织对工程数量审核、签证。

  8.按本协议约定办理计量支付手续,拨付和结算工程价款。

  9.按有关规定组织和参加竣工验收交接工作。

  10.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协调本工程其他施工队伍,减少相互干扰。

  11.审核乙方自行绘制和设计的施工用图纸。

  12.甲方及监理人员对乙方的任何认可和指导均不能免除或减少乙方按协议规定应负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13.对乙方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对乙方的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见,必要时有时有权发出停工令和返工令,甲方有权对乙方开具罚款票据。

  14.协助乙方协调地方关系,费用由乙方承担。

  15.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及时会同监理进行检查验收。

  第十条 乙方的工作及责任

  1.编制施工方案报送甲方,经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

  2.负责工程局部测量和施工中的放样及试验检验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费用,配合甲方做好测量和试验工作,服从甲方的监督和检查。

  3.服从甲方在施工中的统一调度,处理好与本工程段其他施工队伍的关系。处理好与其他工程项目施工干扰问题,服从甲方统一调度,不得以此为理由要求甲方增加相关费用。

  4.服从甲方、甲方上级主管部门及本工程业主、监理的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

  5.按期向甲方报送年、季、月度施工计划,年、季、月工程统计报表,质量安全事故报表,工程形象进度及其报表资料。

  6.按协议约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检验、加工和管理工作。

  7.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创优目标,按协议约定时间完工和交付使用(包括阶段性进度计划)。

  8.坚持文明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

  9.按照规定提交所需施工资料和竣工文件。

  10.及时提报计量支付报表资料,办理工程价款结算和竣工结算。

  11.对已完工的工程和安装的设备,在验交前应负责保管,保证其完好状态。

  12.在工程缺陷责任期内,负责工程的缺陷修复。

  13.乙方撤场之前必须将当地的民工费、材料费等外欠款清还完毕,保证不因外欠款问题影响甲方施工和损害甲方企业信誉,否则甲方将按本协议第四条3款进行处理。

  14.妥善处理与地方政府及村民的关系,避免产生矛盾和激化矛盾。

  15.乙方不得以甲方项目部或项目部工程处、队等名义对外签订协议,乙方对外签订的协议责任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16.及时发放所雇佣民工的工资,严禁拖欠民工工资。因拖欠民工工资造成不良影响或恶劣后果的,其责任由乙方自负,给甲方造成影响的乙方必须承担相应责任。乙方必须对所使用的民工就工资发放,运行妥善解决,春节前甲方对乙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必须优先考虑民工工资。

  17.建立完善的质量自控保证体系,配备必要的测量、试验设备、仪器及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工地试验室。

  第十一条 工程质量

  1.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按甲方贯标的要求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设立专职质检人员,负责工程质量的管理和检查,服从甲方在质量方面的统一管理。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工程设计文件、现行技术规范及相关工程施工规范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专业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的抽查和重点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检查条件。

  3.乙方所承包的工程,按本工程技术规范检查验收,工程质量保证合格率100%,优良率达到95%以上,并达到甲方项目质量计划的质量目标。

  4.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若返工后仍达不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甲方有权给于元/次的罚款。

  5.甲方对乙方有质量否决权,乙方服从甲方有关工程质量方面的奖惩。

  6.乙方配合甲方做好质量检查、质量评定资料的填写与签认,并服从甲方的指导和监督。

  7.乙方的质量管理(包括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措施、过程控制)及其资料要与甲方保持一致。

  8.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实施工程全面创优,乙方要服从甲方有关此方面的安排和部署(包括技术措施),由此而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9.严格现场管理,做好文明施工,积极配合甲方接受甲方、监理、业主等组织的各种检查,项目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和环境保护。清理和环境保护的标准按甲方与业主的协议要求办理,达不到该标准,按甲方核定的造价进行扣款;由于现场文明施工而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第十二条 工程检查与签证

  1.甲方专业工程师在对工序检查前,乙方应严格自检。

  2.乙方自检合格以后,按规定格式填写工序检查证及附件后(检查证的填写格式及其完备性、文整要求要服从甲方的指导与监督检查,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正),通知甲方专业工程师到现场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下道工序施工。检查不合格或检查证及附件与实际不符,甲方专业工程师不予签证,待乙方改正后重新检查,合格后方可签证。

  3.乙方未按规定通知甲方专业工程师到现场进行检查即进行检查即进行后继施工的工程需要新检查及返工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并给予乙方不少于元/次的处罚。

  第十三条 进度计划

  1.乙方应在收到图纸5天内,根据协议的总要求和分阶段工期要求及现场的实际情况编制工程总体施工计划,并报甲方审核。

  2.乙方在接到甲方下达的年度、季度施工计划5天内,向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细化的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并于每月20日前提出下一个月的工程进度计划。

  3.乙方必须按甲方下达的施工计划完成任务若无不可抗力影响当月完成不足下达计划的80%,当月不予计量支付,并按差额的3%进行处罚。为完成甲方下达的计划,但完成超过计划的85%,不进行奖罚。

  4.甲方下达的施工进度计划(包括阶段性施工计划),使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5.甲方根据业主要求的工程实际需要安排的阶段性施工计划,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6.乙方必须按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如期开工。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开工日期前10天,书面向甲方提供延期开工理由和要求的报告。甲方如不同意延期开工的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的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7.在必要进甲方可书面要求乙方暂时停止施工。并在5天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乙方在接到甲方代表书面复工通知后继续施工。

  8.乙方不能按协议规定的日期竣工或未能按甲方及业主阶段性工期要求完成全部或部分工程应承担逾期完工的责任,工期每延误一天按协议价格的%/天向甲方支付拖延违约金。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进度滞后,乙方应以书面形式报甲方审核,甲方同意后工期方可顺延。

  9.乙方无任何理由要求总工期顺延(甲方同意例外)。如总工期因乙方原因造成顺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由乙方负责。

  10.甲方不承担乙方任何赶工费用。

  第十四条 安全施工

  1.在施工中,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行业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重视施工现场作业安全,制定安全措施,做好特殊工种的劳动保护工作。

  2.乙方负责施工范围内的安全事故处理及一切安全责任。乙方必须安排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段内的一切安全,经常检查设备、机械、安全标志的完好情况,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

  3.为了保护工程、保障施工人员和群众的安全,在必要的地点和时间内,乙方应设置照明、安全警戒标志和看守。同时做好劳动保护保证措施及相应工程项目要求的硬件措施,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4.一旦发生伤亡事故,乙方必须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和急救机构,甲方代表应按规定向上级安全、建设主管部门报告。甲方应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所有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5.乙方必须接受甲方进行施工技术安全措施的监督、检查。

  6.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规,为所属施工人员、施工财产购买相关保险,并将所买的人向保险和工人身份证复印件交到甲方计划部门。乙方因施工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人身作亡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自负。乙方因自身看守不当造成财产损失,责任由乙方自负。

  7.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创建安全文明工地活动,并提供必要的条件,绝对服从甲方的统一部署。

  8.乙方对本承包工程的安全负责,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承包期间,承包签约人即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承包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部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处罚;设立安全组织机构和专职检查员,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管理、教育;在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必须采取必要的防护和安全保障措施,以保护工程周围居民和建筑物的安全,并承担所需的费用,若因此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负现补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第十五条 设计变更增减

  1.当现场设计变更、增加工程数量时,乙方应立即提出书面报告报甲方技术和计划部门审批,并要得到甲方负责人的签署认可。若因乙方未能及时报告造成工程量无法准确计量,甲方将不予认可。如乙方自行增加或改变设计,所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自负。

  2.当现场设计变更、减少工程量时,甲方按业主通知或批复的工程量相应减少,计量与结算时按减少后甲方工程部门复核过的实物工程量计算。

  3.若无甲方变更通知书或者甲方签认的书面变更通知,一切增加的工程数量均视为无效。

  4.变更工程项目如果分包清单中有单价,招待分包清单单价;如清单无合适单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5.施工方法的改变一律不予调价。

  第十六条 环境保护

  1.乙方在施工中取土、弃土、排污等必须按设计文件和甲方与当地相关部门签订的有关协议和要求进行处理。

  2.乙方应在施工中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保护施工现场环境,避免和减少因施工方法不当引起的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一旦发生,其后果乙方自负,并承担相关费用(乙方必须避免乱拉、乱弃、乱排,由此发生的纠纷、处理费用及其后果责任由乙方自负)。

  第十七条 文物保护

  在施工中发现文物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乙方应立即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尽快通知甲方,并由甲方与管理部门协商处理意见,在12小时内通知乙方。延误工期时,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补救措施。

  第十八条 工程转包与分包

  本工程不允许分包或转包,若乙方违反这一规定,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第十九条 违约

  1.因甲方责任和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工程延误的,协议工期顺延,没有费用补偿;乙方也郑重承诺:决不因协议工期延长而向甲方索赔、追加任何费用。

  2.因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或返修,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影响工期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因乙方责任导致工程不能继续施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4.若乙方不经甲方同意而自行终止协议,甲方有权只按乙方所完成合格工程的工程量的60%予以支付,剩余的40%作为甲方对乙方的违约罚款,不再支付给乙方,同时没收履约保证金。

  5.若乙方在施工中出现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给甲方工程施工和企业信誉造成了不良影响,视为乙方违约。

  6.禁止乙方通过各种关系给甲方在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中施加压力,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7.乙方进场的机械未经甲方许可不得随便调离本工地,若中途发现乙方施工机械私自调离本工地,视为违约,并按照协议进行处罚,直至将乙方清除出场。

  第二十条 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坚持文明施工,争创标准化施工现场,满足业主、监理及甲方的要求,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2.若因乙方现场施工不能符合标准化现场施工的要求,造成甲主受到相关单位的批评及处罚,甲方将在原处罚基础上加倍处罚乙方。

  3.乙方应新生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习惯,严禁发生有损甲方企业形象的事情,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元的罚款。

  第二十一条 其他事项

  1.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开展廉政教育,配合甲方做好廉政建设工作,杜绝经济犯罪行为的发生。

  2.乙方应配合甲方及当地政府做好防非典、防禽流感和其他突发疫情的防疫工作。

  3.本工程水费、电费、人员交通住宿治安卫生费均由乙方自负。

  4.若乙方达不到甲方质量或进度要求,并且不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甲方将进行任务调整。由此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此费用从乙方计价款中扣除。

  5.乙方服从甲方的项目管理及其相关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创优规划、质量计划、奖惩措施等所有相关方面的管理。

  6.乙方要自行做好所承担的所有工程项目及其相关的成品、半成品的防护和保护工作,并遵守甲方作出的有关此方面的要求,由于防护和保护不利造成损失,其费用及后果乙方自负。

  7.乙方不得做出有损甲方信誉和形象的行为。

  8.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严禁利用场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如有发现,乙方自负一切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9.乙方不得自行与业主、设计、监理部门发生直接联系,如需要联系,应提前通知甲方,由甲方统一办理。

  10.除非甲方确定认可,甲方不增加任何技术措施费用。双方理解为协议单价已经包括了与此相关的一切费用。

  11.乙方必须做好有关本工程的技术资料、协议单价、施工协议、支付情况、验工计价资料等的保密工作,严禁向无关人员(包括其他施工队伍、地方有关部门和人员、甲方未明确的知情人员等)泄密,如果发生泄密情况,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自负,同时甲方有权视具体情节对乙方进行任何惩罚(包括终止协议)。

  第二十二条 补充协议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根据实际和需要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经双方确认的电报、会议纪要、施工图表、技术交底部是协议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三条 协议附件

  1.附件一:《工程量清单》(数量为暂定)

  2.附件二:《甲方材料设备单价汇总表》

  3.附件三:《人员、机械台班单价表》

  4.附件四:《人员、设备进场时间表》

  第二十四条 争端与解决

  1.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乙方违反协议的约定,对方均可提出协商,协商不成可依法申请调解、仲裁、诉讼。

  2.在本工程业主没有拨付保留金前,乙方不能以甲方拖欠工程款为由到法院起诉。

  3.本协议发生诉讼,选择法院是 省市人民法院。

  第二十五条 协议的生效和终止

  1.本协议由甲方、乙方均签章之日起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满并将工程结算费用支付完毕后协议终止。

  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

  甲方代表

  年月日

  协议签约地点:省市

  乙方

  乙方代表

  年月日

建筑协议书 篇10

  甲方:

  乙方:

  依照《合同法》、《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及义务,经双方协商就涉及的房屋拆除工程施工事项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房屋拆除施工工程

  二、工程地点:

  路以西

  三、工程内容:

  建(构)筑物拆除

  四、工程承包范围:

  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拆除标定范围内的全部建(构)筑物,拆除后的所有成品、半成品由乙方处理,渣土、建筑垃圾等由乙方负责清理平整达到验收要求。

  五、拆除施工要求:

  乙方按工程承包范围做好拆除范围内的安全。文明拆除工作,对作业人员要做好安全教育,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必须对本次施工人员购置人身保险。乙方在拆除过程中,应划定人员区域,做好警戒和警示标志。在居民密集点、交通要道附近施工,要采取可靠地安全防护措施。

  甲方在拆除过程中应帮助乙方协调处理好水、电、煤气、通讯管网等部门,乙方按城管、环保等部门的法律、法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拆除工地外围应当设置围栏,防止物料、渣土外溢,并加强对噪音、粉尘、废渣的控制,努力降低噪音,减少粉尘污染,

  严格按章拆除,如乙方在拆除过程中损坏相邻四周建筑物及地下设施或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赔偿。

  乙方进场后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制度的.管理规定,提前提供拆除方案报甲方认可方能实施。

  六、结算方式:

  1、此工程乙方按所拆除的建筑物面积民房(框架、砖混结构)及厂房(钢结构)每平米12元综合单价支付给甲方,总价按拆除的实际面积计算。付款方式按双方约定支付。

  签订合同支付甲方工程量50%,约人民币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待甲方测绘结束总工程量确定时,乙方付清余款。安全保障订金为80万元(大写:捌拾万元整),乙方签订合同一次支付,待工程全部完工以后由甲方无息反还。

  七、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年7月30日

  完工日期:20年9月30日

  八、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甲方: 乙方:

  经办人: 经办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建筑工程工程合同书 篇11

  甲方:

  乙方:

  甲方在建房屋一栋,建筑层数两层,一层约平方米,二层约平方米,由乙方承包施工。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原则,确保工程安全、优质、高效、低耗,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俩,以期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

  甲方提供建房所需的材料,包括:红砖、河砂、碎石、石灰、水泥、钢材、水管、下水管、铁钉、扎丝、水电等等一切建筑材料。

  乙方提供劳务、施工技术、施工工具、及生产生活的一切用具等。

  二、承建项目

  乙方按照设计图纸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甲方房屋主体工程的建筑,包括墙体、梁、柱、楼梯、楼面、装模、拆模、扎钢筋、现浇混凝土及地面、门前台阶砼垫层;装饰室内粗粉刷、前沿外墙贴瓷砖、后沿外墙面粉水泥砂浆、卫生间地面及墙面贴瓷砖、安装瓷盆、下水管道、落水管;顶层层面加浆磨光,同时作好防渗透水处理。

  三、承包价格

  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元,建筑面积按每层楼外墙计算。施工范围包括所有需要水泥砂浆抹面的墙体。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完毕,工具进场,人员到位,预付30%,完成第一层砖砌并捣制好楼面付到50%,完成第二层以及屋顶付到75%付款八仟元,工程全部完工,交验完毕付到90%,预留10%为质量保证金,完工一年内无质量问题,清尾款。

建筑工程协议书 篇12

  合同编号:

  甲方(担保人):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乙方(被担保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本建筑工程业主支付担保合同由上列各方于年月日在市订立。

  鉴于: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建筑工程业主支付担保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为了确保乙方与(下称承包商)签署合同编号为年字第号建筑合同项下乙方支付义务得到切实履行,甲方利用自身担保经营权愿意为乙方向业主提供保证责任。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甲方在对建筑合同的条款已做明确了解的情况下,愿意按合同的担保条款为乙方与承包商签订的建筑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第三条甲方在为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前,乙方必须:

  1.向甲方提供下列一项或数项反担保:

(1)经甲方认可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在乙方要求下正式向甲方签发以甲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连带责任反担保保证书。

(2)以财产抵押(质)押给甲方,以作为偿付债务的担保。双方另订“抵(质)押合同”。其中抵(质)押物的有关内容见合同附件。

(3)经甲方认可的其他方式反担保措施。

  2.同意为了抵消甲方向乙方追索保证责任的`债务,甲方有权处分以上抵(质)押物。

  第四条当承包商按保证责任规定向甲方索赔,且甲方认为索赔文件、单据或证明符合保证责任规定,甲方出于履行担保义务为乙方向承包商支付时,甲方对乙方及其继承人、受让人有绝对的追索权,不受乙方接受上级单位任何指令和乙方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合同、文件的影响,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

  第五条甲方有权自代偿乙方收费外,还要向乙方收取自代偿之日起,按代偿金额的‰/天(‰)乘以实际代偿天数的补偿金。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的追债通知后的日内,无条件地向甲方偿清全部款项、费用及应付补偿金。

  第六条担保条款的修改

  乙方要求甲方修改担保函内容时,须向甲方提交书面的修改申请和银行对所作修改的书面认可文件,在增加担保金额或担保展期的情况下,乙方还必须相应增加或延长对甲方的保障,否则甲方不接受乙方的修改申请。

  第七条担保费用

  甲方在与乙方签署担保合同时,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甲方支付担保费及其它相关费用(具体见收费通知单):

  1.担保费:

(1)担保费以担保金额为基数,按年率%计收。

(2)担保费计费按月计算,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费,在开具担保函时一次性收费。

  2.其它费用:

  甲方因开具担保函而发生的超过正常情况下的其它费用(如,甲方在对乙方进行检查所发生的费用等),由乙方支付。

  3.履约保证金:

  部分委托人在申请甲方为其担保前,需要向合作银行存入一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该笔保证金主要用于债务到期后,乙方无法履行还款义务而产生的履约费用,保证金以现金形式提供,数额为提供担保金额的-%,当乙方如期履行合同后,由甲方通知银行直接将本息划回乙方账户。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在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纠纷,有关各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时,双方同意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相应的判决对合同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的责任

(1)如果甲方未按本合同履行义务,则应承担罚款元给乙方。

(2)如果甲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乙方遭受损失,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赔偿。

  2.乙方的责任

(1)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未履行义务,则应支付违约金元给甲方。

(2)如果乙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甲方遭受损失,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第十条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份,承包商与建筑主管部门各执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建筑工程协议书 篇13

  甲方:

  乙方: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明确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职责:

  1、根据政府主管部门有关文件和公司相关制度,制订相应的规章制度,并及时转达到项目部,积极引导乙方作好安全宣传工作。

  2、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有关要求及时向乙方传达和交底,并督促和检查乙方实施情况,对乙方落实不到、实施不全的地方有权责令整改。

  二、乙方的职责和义务

  1、乙方应积极做好安全宣传工作,施工前应组织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教育。

  2、乙方应制订适用于本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方面的细则,并认真加以实施。

  3、服从甲方的管理,认真对待甲方及主管部门的指导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4、项目部管理人员人人都负有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责任,尤其是专职安全员必须加强责任心和自身素质的提高,项目经理应积极配合安全员的工作。

  5、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检查制度,制订安全生产方案,确保安全生产。

  6、制订安全生产目标:确保工程无重大伤亡事故,杜绝死亡事故,重伤事故控制在万分之二以内,工伤责任事故控制在零,一般事故控制在国家规定范围内。

  7、发生工伤事故应立即上报项目部和项目负责人,并及时上报公司,在公司和项目部的指导和帮助下妥善处理,并承担事故应有的责任。

  8、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甲方工程部各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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