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监管岗位职责6篇 农产品质量监管员工作总结

时间:2023-03-15 14:23:25 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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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监管岗位职责6篇 农产品质量监管员工作总结

农产品质量监管岗位职责1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工作职责

  镇监管站职责:主要承担农民质量安全知识培训、质量安全控制技术推广、生产环节质量安全日常巡查、各项监管措施督促落实等任务,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定期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通过多种形式提高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和诚信守法意识。

  二、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示范,推广农民群众看得懂、会使用的农产品安全生产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普及科学种养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

  三、承担对种植、养殖过程的督导巡查工作,重点对农药、肥料等投入品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严防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流入生产环节,督促指导生产经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及种植农业园区建立生产经营档案记录。

  四、对产地农产品进行快速检验监测,协助上级管理部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产地准出和质量追溯等工作。收集、报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配合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指导本辖区内农资经营门店建立进货查验和销售档案记录,受理假劣农资投诉举报。完成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镇政府交办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工作。

  监管站检测室职责:主要承担辖区内农贸市场、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速测工作,对生产的经检测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农产品,出具产地准出证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基地的抽检,为全镇标准化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村级监管员职责:负责对辖区内农产品生产过程进行全程指导和监管,指导本村生产基地建好生产档案。实施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协助镇监管站工作,及时向下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政策,向上反馈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

  基地内检员职责:每个农产品生产企业或市场(大型超市、农业园区)原则上要配一名内检员,负责提出企业农产品年度监管工作计划,查验企业农业投入品购货发票,建立投入品购买和使用档案,在企业内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配合农产品监管检测部门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及时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反馈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

农产品质量监管岗位职责2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职责规定

  为进一步明确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的职责,理顺工作关系,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制落实,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委属各成员单位职能,制定本规定。

  一、成立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由委主要领导为组长,委各位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委行政审批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公室)、委林业局、委畜牧局、委水产局、委农技推广中心、委蔬菜办、委种子管理站(执法大队)、委办公室(计财股)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委行政审批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公室),由谈云云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委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委各位分管领导负责抓好分管领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委分工领导协助委主要领导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牵头抓总。委属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本单位的监管职责。二、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和部署,协调、指导、督查全县农产品、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二)审定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研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大问题,协调解决有关重要事项。

(三)部署分解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任务,考核评议各乡镇和委属有关单位工作开展情况。

(四)组织开展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演练,研究处置农产品、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事件。 三、委属各成员单位职责

(一)委行政审批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公室)1、负责农产品、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牵头抓总,组织开展农产品、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联合督查活动,参加上级召开的农产品、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综合性工作会议,承担农产品、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工作综合性材料汇总;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

  2、受理农产品、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举报投诉,按照工作职责,及时交办、督促委属相关成员单位办理。

  3、承担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4、协助委属各成员单位开展农产品、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监管和事故处置工作。(二)委林业局

  1、负责食用林产品(含除葡萄、草莓、瓜果以外的水果,下同。)质量安全监管督查、专项整治、省、市级以上相关产品监测采送样和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举报投诉、案件查处与应急处置等。

  2、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联合督查活动,参加上级召开的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专项工作会议,承担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专项材料起草报送。(三)委畜牧局

  1、负责畜禽产品和畜禽苗种、兽药、渔药、饲料及其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监管督查、专项整治、省、市级以上相关产品监测采送样,参与农产品、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联合督查活动,参加上级召开的畜禽产品和畜禽苗种、兽药、渔药、饲料及其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专项工作会议,承担畜禽产品和畜禽苗种、兽药、渔药、饲料及其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工作专项材料起草报送。

  2、负责畜禽屠宰环节和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3、负责畜禽产品和畜禽苗种、兽药、渔药、饲料及其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举报投诉、案件查处与应急处置等。

(四)委水产局

  1、负责水产品和水产苗种质量安全监管督查、专项整治、省、市级以上相关产品监测采送样,参与农产品、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联合督查活动,参加上级召开的水产品和水产苗种等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专项工作会议,承担水产品和水产苗种等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工作专项材料起草报送。 2、负责水产品和水产苗种质量安全举报投诉、案件查处与应急处置等。

(五)委种子管理站(执法大队)

  1、负责种子、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以及转基因质量安全的监管督查、专项整治、省级以上相关产品监测采送样,参与农产品、农业投入品以及转基因质量安全联合督查活动,参加上级召开的种子、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专项工作会议,承担种子、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工作专项材料起草报送。

  2、负责种子、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以及转基因质量安全举报投诉、案件查处与应急处置等。(六)委农技推广中心、蔬菜办

  1、负责粮油(农技推广中心),蔬菜、瓜果、葡萄(蔬菜办)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督查、专项整治、省级以上相关产品监测采送样,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联合督查活动,参加上级召开的粮油(农技推广中心)、蔬菜、瓜果、葡萄等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工作会议,承担粮油、蔬菜、瓜果、葡萄等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专项材料起草报送。

  2、负责粮油(农技推广中心)、蔬菜、瓜果、葡萄(蔬菜办)等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投诉、案件查处与应急处置等。(七)委办公室(委计财股)负责把委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履职情况纳入委目标考核;负责落实农产品、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四、工作制度

(一)领导小组例会制度。由委主要负责人召集,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每季度召开一次,特殊情况随时召开。传达学习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部署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研究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等。(二)监管联动制度。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产业扶持、评选荣誉称号联动制度,将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项目申报和评选荣誉称号的重要依据。凡不严格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管理制度或农产品检测不合格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两年内不得给予项目扶持和评选荣誉称号。委属各成员单位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日常监管等不合格或有不良记录情况,分别建立生产经营主体黑名单制度,对连续两次抽检不合格或使用违禁投入品的生产经营主体,取消相应县农委已授予的荣誉称号,并在媒体曝光。

(三)委领导督查制度。委主要领导每季度督查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不少于1次,委分管领导每2个月督查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不少于1次。

(四)督查记录制度。委属各成员单位对其所管范围内的农产品、农业投入品开展督查情况进行记录,并将督查情况及时报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存档。

(五)应急演练及处置制度。由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牵头,委相关成员单位配合,每年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演练活动。凡对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突发事件,要严格按照《当涂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执行。

(六)责任追究制度。按照现行职责分工,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把监管责任落到实处。委属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有关岗位工作人员是其岗位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具体责任人。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不按规定履行监管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的,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农产品质量监管岗位职责3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职责

  其主要职能是: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质量安全控制技术推广、生产环节质量安全日常巡查、各项监管措施督促落实等,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农产品质量监管岗位职责4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执行者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的推广者。其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

  2、宣传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对农业生产者进行优质安全农产品生产技术培训,组织农业生产者开展标准化生产。

  3、监督农业生产者不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指导农业生产者合理安全使用农(兽)药、化肥、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积极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业投入品。

  4、对辖区内农产品产地环境进行监督,发现污染源和环境污染事故,及时上报。

  5、依法对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督促检查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和产品自检制度。

  6、对生产基地即将上市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检测,引导农民对上市农产品主动送检。

  7、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生产单位开展日常监督管理,检查指导企业完善产品包装、规范使用“三品”标识。

  8、向上级管理部门反馈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态,协助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

  9、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安徽省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守则

  一、学法懂法,依法行政;

  二、不徇私情,公正执法;

  三、程序规范,公开执法;

  四、忠于职守,公平执法;

  五、着装整齐,文明执法;

  六、相互配合,严格执法;

  七、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八、作风优良,提高效能。

农产品质量监管岗位职责5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

  工作职责

  主要承担农民质量安全知识的培训、质量安全控制技术的推广、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的日常巡查、各项监管措施的督促落实等任务,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定期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通过多种形式提高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和诚信守法意识。

  二是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示范,推广农民群众看得懂、会使用的农产品安全生产技术耍求和操作规程,普及科学种养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

  三是承担对种植、养殖过程的督导巡查工作,重点对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严防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流入生产环节,督促指导生产经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生产经营档案记录。

  四是对产地农产品进行快速检验监测,协助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产地准出和质量追溯等工怍。收集、报送农产品质量野全信息,配合开展农产品质量专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指导农资经营门店建立进货查验和销售档案记录,受理假劣农资投诉举报。完成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工作。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

  岗位职责

  站长:全面负责本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制定本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辱计划,并组织实施,对辖区内生产企业开展技术培训与指导,提高标准化生产水平。

  监管员:在站长领导下实施日常监管工作.承担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服务指导和监管工作。并及时提出监管工作合理化建议,严格按照信息制度定期报送信息。

  检测员:在站长领导下.完成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工作,对出具的检测记录负技术责任,并建好检测记录台账,按时报送检测汇总表。

农产品质量监管岗位职责6

  赣榆县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

  为进一步加大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力度,确保人民群众消费安全,增强我县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县农委决定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责任制,以明确委属各单位在农产品生产环节的安全监管责任,督促各有关单位切实履行农产品安全生产源头监管职责。

  一、县农委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

(一)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包括产地环境质量、农业投入品质量、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产品质量标识等方面的监管;组织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

(二)负责农业生产环境保护和白色污染治理;组织指导和实施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制订科学合理施肥计划。

(三)组织制定和实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建立地方农业质量标准体系。

(四)组织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建设,农业品牌培育以及名牌农产品的组织认定与管理。

(五)负责无公害农产品的产地认定以及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认证推荐与管理。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体系建设,组织和实施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的例行监测及监督抽查管理。

(七)负责农业投入品市场管理以及化肥、农药等的合理使用,依法对农业种子、农药、兽药、饲料、肥料等投入品进行登记、质量监管和使用监管。

(八)负责组织和实施农产品批发市场实施升级改造,指导批发市场实施以抽查检验、营销台帐和索票索证等为主要内容的市场准入管理。

(九)积极开展食品放心工程,及时报送食品安全信息。

  二、各有关单位的监管职责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科。负责编制全县农产品质量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和监督农产品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的实施;指导全县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体系建设,制定和组织实施例行监测制度;负责全县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管理;组织、指导全县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及产品认证申报、标志使用管理;组织指导农业名牌产品的认定、申报和宣传推介工作;组织、参与和指导有关质量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组织调查和处理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负责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分管领导:王从亮)

(二)法规科。组织起草农产品安全生产源头监管的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牵头组织农产品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参与制定综合性监督管理政策;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农资打假工作;

  组织全市农业投入品执法监督检查;协调和组织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使用中的违法案件的调查与处理。

(三)科教科。负责指导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技术的研究、引进和推广;组织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技下乡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生产的技术指导、专业培训;参与相应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检查(整治);参与相应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技术处理。(分管领导:李传亮)

(四)办公室。负责农委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活动的综合协调和后勤保障;负责搞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宣传报道和信息上报;参与有关重要会议的筹备工作。

(五)监察室。负责对各有关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行政效率的督察,并对工作人员的监管失职行为开展调查和责任追究。(分管领导:张家善)

(六)计划财务科。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的落实。(分管领导:于忠)

(七)农业执法队。负责组织和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负责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案件;参与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参与有关执法监督和检查工作。(分管领导:于忠)

(八)种子站。负责种子质量的监督检查;负责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的种子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承办因种子质量问题而引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分管领导:于忠)

(九)植保站。负责农药的监督检查和质量抽检;研究推广无公害病虫害防治技术;实施高毒高残留农药经营许可登记,并监督相关基地、农资经销点不超范围经营或使用农药;负责在新闻媒体、生产基地、农资经销点等发布农药禁限用公告以及低毒低残留农药推荐信息;参与农药市场整治和信用体系建设;参与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中的违法案件调查与处理工作;承办因农药质量问题而引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分管领导:李传亮)

(十)土肥站。负责全县肥料的登记管理和质量监督;组织指导实施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制订科学合理施肥计划;研究推广无公害肥料施用技术;参与肥料的市场整治工作和信用体系建设;参与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和肥料生产、经营和使用中的违法案件调查与处理工作;承办因肥料质量问题而引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分管领导:李传亮)

(十一)蔬菜站。负责全县蔬菜和粮油作物无公害生产技术规程的制订和推广;研究推广无公害蔬菜和粮油生产技术;参与指导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和肥料;参与相应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技术处理。(分管领导:闫立伦)

(十二)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承担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任务;具体负责实施全县农产品质量定期检测制度;负责对全县农业系统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机构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研究推广新的检测技术和方法,承担或参与有关农业标准的制修订和试验验证;参与相应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技术处理。(分管领导:王从亮)

(十三)监督所。负责组织和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负责查处兽医兽药及饲料添加剂等质量安全违法案件;负责畜禽产品的检验检疫;负责兽医兽药等市场监督管理和市场准入和备案;参与有

  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参与有关执法监督和检查工作。(分管领导:王莉)

  三、相关人员的工作责任

  各有关科、站、室对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要按照定人员、定任务、定责任的原则责任到人,做到责任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一)主任是县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分管副主任按照分工各司其职,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二)各科、室、站正职负责人是本处室相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工作人员是其岗位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具体责任人。

(三)各科、室、站要明确本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人员的责任分工,并将责任分工情况分别报农委质管处和监察室备案。

  四、责任追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监察室依法定程序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一)应当履行职责而未履行,或未按规定程序履行,造成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

(二)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导致事故危害和影响进一步扩大的。

(三)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拖延报告,或者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的;

(四)其他应追究行政责任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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