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属地监管总结5篇(属地安全监管职责)

时间:2023-05-19 17:08:32 工作总结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整理的安全生产属地监管总结5篇(属地安全监管职责),供大家品鉴。

安全生产属地监管总结5篇(属地安全监管职责)

安全生产属地监管总结1

  基层安全生产属地监管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

  基层安全生产属地监管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

  安全生产“属地监管”就是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督促检查和管理。近几年来,各级政府及各监管部门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分级属地监管责职,安全生产形势得到进一步好转。但是,由于“属地监管”职责、范围和权限不明确。造成安全生产监管中出现交叉重叠、有责无权和监管盲区的现象。下面结合当前安监工作现状,谈一谈基层安全生产“属地监管”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对策。

  一、存在的问题

(一)法律对安全生产“属地管理”的职责、范围没有明确,造成多头监管。《安全生产法》第八条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九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乡镇的“监督检查”与县直各部门的“综合监督管理”的内容交叉重叠,这在执法实践中就出现县直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乡镇政府重复多头对同一个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的状况。这让企业接应不暇,影响了企业正常生产。

(二)规范性文件与法律规定不一致,造成安全生产监管出盲区。如**政发〔2011〕12号文件规定:“监管对象属中、区直企业的,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日常安全生产执法由市级行使,其他企业由县级行使”。此规定与上位法《安全生产法》第八条,第九条规定不一致,造成在天峨县辖区内的中直企业龙滩水力发电厂出现无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监管状况。市安监局以属地监管为由,不予监管,龙滩水力发电厂。以**政发〔2011〕12号文件规定为由不愿接受县级安监部门监管,使该厂多年一直处于监管的盲区中。

(三)监管部门能力有限难以履行监管职责。基层安全监管人员未经专业培训,没有全面掌握安监法规和安监基本常识,因此很难保证他们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如一些乡镇分管安全领导和安监助理,对企业设施的消防间距,材料的耐火等级和与周边的安全距离全然不知,经多次到辖区内的企业检查,但不力安全隐患都不发现,直到引发事故才认识隐患的存在。

(四)“属地监管”没有划清“条”与“块”的责任界线。安全生产“属地监管”成为有关部门推脱责任的托词。如某乡镇辖区内发生经营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乡镇政府以道路交通安全属交警部门的职责为推托由交警承担责任,而交警部门以安全生产“属地管理”为由,指责乡镇政府管理不到位,各方都有据以推脱责任的依据,使问题的解决变为复杂化。更有甚者一些地方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就以所谓的“属地管理”原则追究当地政府的责任,显然有失公允。

(五)“属地监管”权责不一致,上级发证下级监管、上级批准当地管理的规定在不同行业都存在。如加油站的经营许可证由市级安监部门核发,而安全生产日常监管由县、乡政府负责,监管对象对发证机关心存感激、对监管机关则有抵触情绪,这种权责不对等的现象,明显不符安全生产“谁许可、谁负责;谁审批、谁管理”的原则,使安全生产“属地监管”的效果大打折扣。

  二、解决问题的对策

(一)科学划分安全生产属地监管的职责、范围和权限。各级立法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文件精神,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尽快修改现行的与《安全生产法》相配套的法规和规章,重新调整和明确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监管职责,划分“属地管理”、“条”与“块”的监管责任和监管范围,形成“条”、“块”互相配合的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能。

(二)将不同的企业分级各类归入属地监管范围。由于企业的性质、规模、设备性能不一样,对安全监管专业知识和技术要求也不相同,基层安监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少,专业性不强,监管能力有限,因此,确定企业监管主体时,要量体裁衣,确定与其监管能力相适应的属地监管企业,避免“大炮打蚊子”和“弹弓打飞机”。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目前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部分生产经营性项目的行政审批和安全设计的把关已下放到县级各部门,上下级各部门要做好衔接工作。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范围内各类新、改、扩建项目的建设与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同时上级行政审批部要舍得忍痛割爱,不要依恋原有的行政审批权,该下放的全下放,已下放的要全部让权,不要明放暗不放,放一半留一半。要做到谁许可、谁审批、谁监管,确保权责统一、责任和手段配套。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发挥安全生产属地监管的应有功效。

(四)加强安全生产属地监管执法能力的建设。一是对基层安监人员的结构进行调整,通过招录专业人才,在职培训等方式,不断提高专业监管人员的比例。二是加大执法装备设施的投入,配备完善安监工作必须的办公设施,执法应急救援车辆,执法记录仪,现场监督检测设备、取证设备等执法装备。三是安监执法部门要按照谁执法、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培训,确保安全生产属地监管依法有序进行。

(五)强化安全监管责任,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考核制度。要按《****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安委〔2015〕7号文件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绩效考评制度,加强对各部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年度考核,县乡党委、政府和部门的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要将安全生产纳入年度述职内容。干部评先评优,要将其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纳入考核内容。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排查、整改、警示、督办、约谈、责任追究等制度。

安全生产属地监管总结2

  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总结

  按**市**区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安委办关于立即开展安全隐患整改再检查和百日专项行动总结评比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市局2011年企业条线工作安排,我局紧密结合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和工作实际,采取"三项措施",确保了我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落实到位。

  一、加强领导,落实职责。接到上级《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积极配合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分局领导高度重视,并结合职责和工作实际,要求监管科按要求成立领导小组并制订工作方案,将文件在第一时间转发各相关科室、基层工商所,并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片区监管责任制"要求,分解细化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做到目标到人、责任到人,明确登记、监管、执法人员相关职责,做到上下一致,上下联动,认真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依法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和市场监管执法职责,做到按标准,严要求,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二、把市场主体的准入关严把市场主体的准入关

  我局注册大厅严格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关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的有关规定,把好日常登记注册关。对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加强登记审查,坚持先证后照。严格做到:凡未经审批部门许可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律不核发营业执照,杜绝"先上车、后买票"的行为

  三、拉网排查全面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1.开展清理排查。各工商所组织对辖区内列入"专项行动"重点范围的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行业和领域的市场主体,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和清理排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行政

  许可证件,或行政许可证件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的,全部责令其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

  2加强日常监管。

  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对列入"专项行动"重点范围的企业,各工商所增加巡查次数。做好安全生产教育的同时,加强了对重点企业、重点场所的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依法查处巡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章行为。

  3取缔无照经营。

  对列入专项行动重点范围行业和领域的无照经营行为,坚决查处取缔。

  四、依法履职,狠抓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狠抓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狠抓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狠抓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一是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今年是我局推行三街八市五社区创建活动的第二年,全面推广食品安全监管"五个统一"、"三个机制"和食品可追溯体系建设的做法:开展了食品安全两条街和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工作,建立了可追溯食品安全示范点5个。为进一步落实市场开办者责任,我局促成了区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全区8家集贸市场统一办理了营业执照,建立了食品检测室,切实解决了集贸市场有人收费、无人管理的老大难问题。三是开展红盾护农活动生产发展、维护农村稳定

  四是整治生产加工企业无照经营

  分局将"全区生产加工企业的无照经营及其它违法行为"作为此次整治的工作重点。各工商所专项整治与"奋战150天,实施六大战役项目攻坚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提高巡查频度,利用晚上和双休日休息时间,加班加点开展排查摸底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360多人次,检查、走访全区生产加工企业131家

  五加强校园周边集中整治

  我局积极参与全省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的迎检准备,认真细化,重点是加强城区10所中小学校校园周边的安全整治。按照职能分工,对辖区学校周边的经营性网点进行了专项检查;高考临近期间,我局还专门组织了对三个考点附近校园周边经营环境的治理。今年以来,检查校园周边经营户160余户次,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户3户,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12份。

  六开展广告清理规范工作

  七实施企业分类监管

  安全生产无小事。我局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签订责任状,确保责任到人、监管到位。各工商所建立并落实了值班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安全监管应急机制,切实提高对重大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安全生产属地监管总结3

  食品安全属地监管的影响浅见

  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一直是老百姓最关注、社会最敏感的话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年来,工商及有关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中做了大量工作,我们同时也应当看到,食品安全监管涉及多头管理,工商、食品卫生、质监,大家都在管,出现问题后容易相互推诿、抱怨。谁负主要责任,责任不明确,使监管工作出现盲区,因此,笔者认为食品安全若能实现属地监管,确能改善一些问题,现提出如下调研探讨意见:

  一、当前工商垂管体制下食品安全监管的现状

  1.当前食品安全监管领域中存在监管界限模糊。

  目前,与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有关的部门包括卫生、质量技术监督、工商、城管等多个部门,相互之间有的职能界限模糊,职能权限界定不清,导致出现职能交叉、多头管理、重复检查,资源浪费,制度推行不力。依据《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等多部法律法规开展监督执法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部门职能交叉、多头管理、重复检查现象。食品监管职能、责任被多个部门分解,形成分散的监测系统,缺乏统一协调监管,资源浪费,制度推行不力。要彻底解决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职能交叉、法规重复等问题,整合食品安全管理职能至关重要。其中,以下三点问题尤为突出:

  一是食品中间品的监管问题。较典型的是三聚氰胺事件和瘦肉精事件。事件中的鲜牛奶、生猪其实就是中间品。这些中间产品,既可

  以直接流向市场,也可以供给大企业加工后再销售,不同的流通方式意味着监管的责任分属不同的监管部门,包括农业、质检、商务、工商等,职能彼此交叉,因此,食品中间品的监管难以界定清晰的责任部门。

  二是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小摊贩问题。诸如蛋糕生产作坊、粮油加工作坊等,这些小作坊既从事食品生产也直接销售,而《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领域由质监部门管理,流通领域由工商部门监管,涉及餐饮的由食药监局监管。那么,对于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到底是应该由哪个部门监管?似乎都可以管,也都可以不管,存在职责不清的问题。

  三是食品辅料添加问题。如一滴香变浓汤、“杂牌米+香精”熏出“五常香米”、滥用牛肉膏、地沟油加工销售等,涵盖到生产、流通和餐饮等领域,涉及到质监、工商、卫生、食药监等多个部门。而我们可以看到,近年来虽然政府对此屡次高调打击,但仍然问题不断。一旦问责,就很容易出现推诿的情况。

  2.垂直监管与分段监管的优劣争议。

  分段监管还是垂直监管?这个问题在国内已争议了许久。在英国,食品安全问题由一个部门全程监管,实行首问负责制,谁先接手,最后由谁负责。被认为食品最安全的美国,实行的也是“农田到餐桌”的一揽子管理;如农业部管肉类禽蛋,就从饲养场一直管到居民餐桌上的成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管除肉蛋外的其他一切食品。一旦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这种垂直管理就能直接一查到底,减少中间沟

  通协调环节,降低行政执法成本。

《食品安全法》中规定了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统筹协调各部门安全监管工作。相关法律人士认为,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初衷是好的,但也只能算是当前体制下的一种变通,问题可能依然没有解决,有些部门没有高层协调机构,很难具备与其他相关部门协调问题的能力。

  其实,一些地方已开始认识到改革的必要性。深圳就已经构建“大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将原质监、工商、卫生部门的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统一划归到新成立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这种食品监管体制下,其食品安全的生产、流通、消费将由一个部门监管,改变了食品在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四个环节分段监管的状况。

  二、工商在当前食品安全现状下的困境分析

  1.职责分工仍不够明确,监管链条存在交叉或者缺失。

  按照《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质量监督部门、工商部门、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卫生部门之间的权限应当重新调整。职责分工的前提是确定明确的划分标准,但《食品安全法》没有界定生产领域、流通领域和餐饮服务的含义,给具体实施操作带来了难度。如何明确目前各职能部门责任,避免重复监管,提高监管效率,都是《食品安全法》在实施后迫切需要化解的难题。

  2.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给监管带来操作性难题。

  目前,工商部门抽检的费用来源主要有三:一是地方财政拨款;

  二是县级局根据省局抽检计划的食品监管专项经费;三是各基层工商所办公经费。目前大多数县级工商局所在的县级财政并没有划拨相关经费,而《食品安全法》未对地方财政保障制定硬性规定;县级局每年按照省工商局要求进行的抽检,由于抽检的时间、批次、类别过于集中、单一,影响了食品抽检工作的实际效果;而工商所则是经费包干,抽检费用需从办公经费中列支,这些因素均直接影响了工商部门抽检工作的开展。

  3.现实中多种因素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工商监管职责的履行。 如食品科技水平的制约、人民总体收入水平的制约、食品经营户业态多样性的制约、基层监管力量薄弱现状的制约,源头管理复杂性的制约等。

  三、工商实行属地监管,划归地方对于食品安全监管有利

  2011年10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国办发[2011]48号文(下称“文件”),调整省级以下工商质检行政管理体制,由垂直管理改为地方管理。文件称,将工商、质检省级以下垂直管理改为地方政府分级管理体制,业务接受上级工商、质检部门的指导和监管,领导干部实行双重管理,以地方管理为主,其行政编制分别纳入市县行政编制总额,所属技术机构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由市、县两级机构编制部门管理。这份涉及到工商质监体系的行政体制改革的文件的诞生,是当前食品安全现状的一种必然。

  工商部门划归地方管理最直接的原因是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建设的需要。工商部门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部门,1998年实行省

  级以下垂直管理体制以来,在促进依法独立行使行政执法权力、减少地方干预、打破市场封锁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随着食品安全监管形势的不断发展、责任不断加重,食品安全监管确实存在权责脱节的问题,特别是在县一级显得尤为突出。工商、质监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职能部门,但人和财的管理权限不在地方,地方追责的力度势必大打折扣,对食品安全监管带来了不利的影响。要从体制上解决目前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改变工商质监等食品监管部门的管理体制确实不失为一项重要举措。

  四、工商属地监管后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影响与建议

  1.明确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各方职能。工商质监体制若能改革成属地监管,那么建议当地政府部门充分发挥能动性,根据当地的特有情况初步界定各部门监管职能。一方面,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对各个部门在界限模糊的监管领域进行具体的规定,使其明确职能,充分履行监管职责,消除“可管可不管”、“想管不敢管”的心态。另一方面,在面对具体的个案时,也必须把责任分配到各个部门,明确主次,强调协调沟通,及时有效处理问题。多头监管等于无人监管,监管界限的模糊与法不责众的心态,往往容易引发行政不作为。职能明确,后续问责到位,可以很大程度上消除职能部门的推诿心态。

  2.强化部门协调,提高联动合作意识。划归地方后,由政府起领导作用,上级部门作出指导。既然在职能监管领域存在界限模糊的问题,那么相关部门之间就有合作协调监管的可能性存在。一是在信息资料的沟通协调方面。比如,在食品的上游--生产领域发现了问题,质监部门可以及时通知工商部门,在对应的领域进行及时的查处,防止事故的扩大。相关部门之间通过互通有无,提高监管的精确性和针对性。二是在许可审批的前臵证明文件方面。如上文中提到的食品小作坊、前店后厂等的监管问题,到底由哪个部门进行前臵审批,可以由当地的食品安全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协商,联系实际确定审批权限和监管职责。三是在实际的监管执法行动中。遇到具体的食品安全事件,确实涉及几个部门时,可以联合行动,加强配合,提高监管执法的有效性。

  3.加强长效建设,提升队伍监管能力。目前,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各种食品安全事件也接连出现,各种违法手段层出不穷。因此,更需要加强“缝隙监管”。一是要创新监管手段。要针对新的形势,及时更新监管的方式方法。如采用新的检测手段、新的的检测标准等。二是要提升监管能力。对监管薄弱、职能界限模糊的领域,要及时明确职责,确定职能;对相关部门的监管人员要加强培训,强化责任意识,消除观望心态。三是要加强长效建设。食品安全监管任重道远,在短期内是绝对无法杜绝食品问题的,因此要树立食品监管的长远目标。对相关监管部门,可以从制度、问责、考核等方面进行长期把关;对公众,可以从维权意识、鼓励举报等方面进行宣传教育,严惩违法行为,防微杜渐,逐渐建立长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笔者相信,通过工商的体制改革,使得我国执法与监管主体能够切实依法维护食品生产、销售市场的秩序;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最终实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安全生产属地监管总结4

  安全生产法属地管理原则

  属地:员工所负责日常管理的工作区域,包含作业场所、实物资产和人。例如:车间主任负责车间、班组长负责班组、操作人员负责操作区域等,包含人、机、物。

  属地管理:对属地内的管理对象按标准和要求进行组织、协调、领导和控制。

  例如:要对属地内设备、工具、生产材料、文件等进行管理和防护,要对属地内的安全隐患进行处理并上报(自己消除不了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属地主管:属地的直接管理者,承担属地管理责任,所有属地外的人员要进入其属地,都要经过该属地主管同意并服从其指挥。

  为了树立“安全是我的责任”的意识,实现“谁生产、谁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目标,从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现实施属地管理原则。

  目前事业部员工在HSE意识方面还处于“要我安全”层次上,对HSE管理模式存在模糊的概念和个别员工少许抵抗的情绪,属地管理为改变现有状况提供良好的基础。

  阀门事业部

  二零一五年七月一日

安全生产属地监管总结5

  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制度

  1目的为全面贯彻落实XX集团公司《关于实施安全生产区域负责制和专业负责制的规定》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切实抓好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为职工提供安全可靠的工作环境,保障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确保安全生产。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直属部门,公司范围内作业的相关方单位归属各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3定义

  属地管理:指公司范围各部门划分界区的管理范围内生产经营活动由该部门全权负责管理;

  4属地管理内容及职责

  组织制定本部门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标准化作业文件和安全管理网络,并负责检查落实,以确保管理有效,确保本部门管理范围内活动、作业得到受控。

  保证本部门管理范围内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有效,做到符合、充分,及时纠正、预防不符合项的发生;

  督促检查本部门管理范围内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各类违章、违规和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本部门管理范围内各类操作和作业活动的安全由属地负责;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部门管理范围内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期组织演练,负责本部门管理范围内应急第一责任,应急事件超出本部门管理范围内能力时,应全力配合外来救援力量,并执行上级应急指挥的指令;

  应及时、如实报告本部门管理范围内管理范围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和各类事件,并对生产安全事故负相应的管理责任;

  各类进入他人属地内的作业及相应人员应征得所进入属地的批准,确保安全生产;

  出入他人属地内的任何物料、设备设施应征得属地批准。

  上级检查、参观人员和专业检查、管理人员进入属地内,应先与属地对接后进行。 5各部门区域划分

综合部:宿舍区域、浴室和更衣室、锅炉房、食堂、办公楼、车棚、垃圾箱、厕所、主厂房外道路和绿化带、施工单位厂内驻地、门卫值班室及周围区域。

研发部:轧机和设备的分界线为连接棒(含连接棒)以内,准备作业区和成品部分界线为(轧辊、切头)过跨车(含过跨车)以东,大、中型线轧机和成品部精整作业区分界线为热锯,不含热锯前后辊道区域。小型线轧机和质量部特用钢作业区分界线为热锯,不含热锯前后辊道区域。区域内所有办公室、休息室、操作室、会议室,大中小线三条生产线氧化铁皮沟,导卫、轧辊加工及换辊区域,导卫、轧辊等各类轧机备件摆放区域,轧机用所有冷却水、生活水、蒸汽、氧气支管及阀门,加热炉设设施(汽包至供汽总阀,含软水站)。轧辊堆焊区域。

成品部:大中小线成品热锯(含热锯前后辊道区域)以后,包括冷床区、检验台架区、矫直区、修磨区、锯切区、废钢堆放区等,区域内所有办公室、休息室、操作室、会议室,冷却水、生活水、蒸汽、氧气支管及阀门。

机电部:办公室、现场办公室及值班室、仓库、备件室,机加工及现场制作场地,现场主要电气和机械设备,各电气和机械备件摆放区、油桶摆放区,各液压站、润滑站,各辊道联轴器护罩,生产区域所有生产用阀门,水泵房、空压房、中间沉淀池、行车及轨道。变电所、各电磁站、高低压室、变压器室、电缆沟、高压水除鳞泵系统(含电气室和泵房),浊环水、净环水、生活水主管道和阀门,主厂房及排水系统,公司蒸汽、氧气、压缩空气主管道及阀门。LNG站及相关设施、所有管道和阀门。 质量部:AB跨原料堆放和切割场地、办公室、现场值班室、炉号班、理化室、热处理炉及特用钢处理区域(不含热处理炉电气、机械设备)。小线成品热锯(含热锯前后辊道区域)以后,包括矫直等。对称球扁钢调质线区域。 安环部:办公室。

营销部:办公室、码头、四通公司、成品堆放区、特钢成品堆放区、废钢委外加工等。

财务部:办公室。

  6安全生产专业负责制内容及职责

负责建立、健全本专业管理职能范围内各专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的范围、责任,并负责检查落实;

  组织制定本专业管理职能范围内的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安全事故隐患整改规定等,并负责检查落实; 督促检查本专业管理职能范围内的设备设施维修维护,技术改造工程项目施工建设,各类违章、违规、安全事故隐患和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及时、如实报告本专业管理职能范围涉及的人身伤害事故,并对人身伤害事故负相应的管理责任;

  按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要求,负责组织好本专业管理职能范围内的职

  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落实好涉及本专业管理职能范围内的各级安全管理规范、规定、制度。

  7安全生产专业负责制的范围划分:

  生产指挥专业管理:包括开停机的管理,生产计划的调度和协调,夜间跨区作业的协调联络和督促。责任人:研发部部长、成品部部长;

  天然气专业管理:全公司天然气系统的使用管理和检修维护。责任人:研发部主管加热副部长;

  设备专业管理:全公司设备的大中修管理,备品备件管理,材料(废旧材料物资回收)管理,行车系统及相关设施的使用管理,全公司外委施工的协调管理,外委队伍的管控。责任人:机电部部长;

  机械专业管理:全公司所有主体机械设备的管理和检修维护,管氧、蒸汽、压缩空气管道。水处理系统的浊环水、净环水、补充水供水及主管道阀门及相关设施的管理。责任人:机电部分管机械副部长;

  电气专业管理:全公司所有工业、民用电力及相关设施的使用管理及检修维护,计量能源管理。责任人:机电部分管电气副部长;

外委运输专业管理:各部门管辖范围内的外委运输工作。责任人:营销部部长、研发部部长;

  综合专业管理:包括所有劳动合同的签定和执行监督,交通安全管理,锅炉使用,食品安全,生活水管理以及宣传、绿化、美化、后勤等工作。责任人:综合部部长; 安全专业管理:消防、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日常检查、考核,危险作业许可、动火证的办理,各专业和区域的协调督促等安全综合管理。责任人:安环部部长。8检查与考核

  公司安全环保部、各部门负责对所辖范围的规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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