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转让合同【必备13篇】

时间:2023-07-18 16:03:21 合同

  【简介】下面是热心会员“tengjijiqieqi”整理的技术转让合同(共13篇),供大家参考。

技术转让合同

转让合同 篇1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订

  受让人址:(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址:

  开户银行址:

  帐号址:

  让与人址:(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址:

  开户银行址:

  帐号址:

  鉴于:

  乙方持有设计、制造、安装以及销售的技术秘密,并有权向甲方许可上述技术秘密;甲方愿意利用上述技术秘密设计、制造、安装并销售合同产品,但不单售零部件。

  双方通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

  1.1除非本合同中下文另有明确规定的含义,用于本合同的下列术语定义的:

  a.技术秘密:指设计、制造、安装及销售合同产品所需的一切技术知识和经验,以及一切与之相关的秘密技术文档和实际技巧,包括已申请专利部分和未申请专利部分的一切所需文档。

  b.合同产品:指甲方根据乙方的技术秘密设计、制造的产品。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c.考核产品:指甲方根据乙方许可的技术所设计、制造,并按本合同附件五的规定进行考核验收的各型号的第一批中的任一合同产品。

  d.技术文档:指附件二中所列乙方用于设计、制造、安装、维修和销售合同产品技术文档、图纸、技术数据以及乙方现有的一切有关的其他文档。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e.补充技术:指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乙方进一步开发的与设计、制造、安装及维修合同产品有关的技术。

  f.改进技术: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甲方开发的,对本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安装和维修技术作出的改进。

  g.净销售额:指从合同产品的总销售价中扣除运输费、包装费、保管费和保险费后所剩的金额数。

  第二条合同的种类、内容和范围

  2.1本合同为普通许可。甲方无权将该技术秘密透露或许可给任何第三方。

  2.2方同意甲方享有在厂设计、制造合同产品的权利及在除港、澳、台之外的中国境内使用、维修和销售合同产品的权利。销售权不包括单售零部件。

  2.3甲方承担义务不向国外及港、澳、台出售合同产品及零部件,如有违约,则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2.4乙方有责任向甲方提供所有有关的技术秘密文档,其具体内容和交付时间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2.5乙方有责任对甲方的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和技术指导,使甲方技术人员尽快掌握上述技术,具体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2.6乙方将派遣技术人员赴甲方工厂进行技术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2.7乙方授予甲方使用乙方商标的权利,合同产品的商标如下:

  第三条费用

  3.1入门费: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入门费元。该入门费包括文档交付前的费用及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各种技术服务和培训费。

  3.2提成费: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内,甲方每销售一台合同产品,乙方从中提取使用费元。

  3.3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使用费的计算方法为:第一年最低提成合同产品的数量为台;第二年最低提成合同产品的数量为台;第三年最低提成合同产品的数量为台。

  3.4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满三年后的第四个年度算起,甲方向乙方支付每台合同产品净销售额的%作为使用费。

  第四条支付条件和支付方式

  4.1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转帐支付。

  4.2入门费一元按下列方式和比例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a.合同生效后7日由甲方将入门费的20%即元支付给乙方。

  b.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附件二中所规定的第一批技术文档后3日内,将入门费的50%即元支付给乙方。

  c.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附件二中所规定的最后一批技术文档后3日内,支付入门费中其余30%即元。

  4.3根据本合同第七条第二款规定,考核产品验收后,从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甲方按以下要求支付使用费。

  a.每年12月31日后的15天内,甲方将上一年度合同产品的实际销售量和销售价通知乙方。

  b.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单据后15天之内向乙方支付使用费。

  4.4在合同生

  效满3年后,第四年度开始,按下列要求支付使用费。

  a.在每一年度最后一日后的15天内,甲方将上一年度合同产品的实际销售量和销售价通知乙方。

  b.甲方在收到乙方对销售量和销售价的确认书以及该年度使用费计算书后15天内,向乙方支付使用费。

  第五条技术文档的交付

  5.1乙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技术文档交付时间和内容,通过邮局将文档挂号寄给甲方。

  5.2甲方所在地所属邮局的落地印戳日期为技术文档的实际交付日期。甲方在收到文档后7天内须将收到单据复印件寄给乙方。

  5.3乙方在技术文档寄出后48小时之后,须将合同号、寄出文档的挂号单复印件、文档目录清单、件数用挂号信通知甲方。

  5.4如技术文档在邮寄中有丢失、损坏、短缺等现象,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15天内,再次免费补寄给甲方。

  5.5每包(箱)技术文档的包装封面上应写明:

  a.合同号;

  b.收货人:

  c.目的地;

  d.件号、箱号

  5.6技术文档包(箱)内须附详细的技术文档清单二份,标明序号、文件代号、名称和号码。

  第六条技术文档的修改和改进

  6.1乙方提供的技术文档,如有不适合甲方实际生产条件时,在不影响合同产品性能的原则下,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修改技术文档,并加以确认。具体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六。

  6.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对合同产品的任何改进和发展,都有义务及时通知对方,免费把改进和发展的技术文档提交给对方,并向对方提供改进发展技术的处理意见,但其所有权属于提供技术的一方。

  6.3未经乙方确认的技术文档,甲方保证不先实施于合同产品。

  6.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凡属甲乙双方共同进行合作研究所产生的改进和发展技术,其所有权归双方共有。

  6.5甲乙双方对双方所取得的任何改进和发展技术,都享有优先使用权,所有方应提供各种帮助,使对方顺利实施其改进和发展技术,但如果没有得到所有方的同意,另一方不得擅自向任何第三者泄露改进和发展技术。

  第七条考核与验收

  7.1为验证乙方在技术文档的正确性、可靠性和考核甲方生产合同产品的能力,由甲方和乙方技术人员共同在甲方工厂对合同产品进行考核验收,具体办法详见合同附件五。

  7.2经考核,合同产品的技术参数和性能如符合乙方提出的要求,双方应共同签署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7.3如考核产品的技术性能达不到合同规定的技术指标,双方应友好协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后进行第二次性能考核。考核合格按7.2条规定双方签署合格证书。

  7.4第二次考核仍不合格,如系乙方责任,例如提供技术文档、培训、技术服务不正确等原因,乙方应承担第二次考核的全部费用,并且自费派人参加第三次考核;如系甲方责任,则由甲方承担第二次考核的全部费用,并承担乙方技术人员参加第三次考核的全部费用。

  7.5第三次考核合格,合同产品按7.5条规定签署合格证书,仍不合格,则双方应协商研究本合同进一步执行的具体问题。

  第八条保证和索赔

  8.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文档是乙方实际使用的最新的、完整的、正确的技术文档,并保证按时提供。

  8.2乙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时免费向甲方提供任何改进和发展技术文档。

  8.3乙方如果迟交技术文档超过6个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8.4甲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充分实施该技术秘密,并严格按照乙方提供的技术文档和技术指导操作。

  8.5甲方保证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所实行的任何改进和发展技术,都将免费及时地提供给乙方。

  8.6甲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第四条和第五条的规定,按时支付使用费。如超过规定的期限,则应在规定期满后的15天内补交使用费,并加10%的利息。

  8.7甲方保证,未经乙方同意,不将乙方提供的任何图纸和技术文档用于实施本合同之外的其他目的。

  第九条侵权和保密

  9.1乙方保证是合同所述技术秘密和技术文档的合法所有者,并有权向甲方转让。如果发生第三方指控,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法律上和经济上的全部责任。如果第三方直接指控甲方,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仍由乙方出面交涉并承担法律上和经济上的全部责任。

  9.2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对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术秘密与之相关的一切技术文档、图纸予以保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上述技术秘密及有关文档泄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上述技术秘密及有关文档泄密给任何第三方。同时还保证采取措施防止任何泄露情况发生。

  9.3如果甲方发生泄密情况,乙方有权根据泄密的范围和程度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9.4如果上述技术秘密的部分或全部由乙方或第三方公开,则甲方对已公开部分将不再承担保密义务。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10.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均应由双方通过

  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请专利局(处)调处,调处费由双方均摊。

  10.2调处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费由败诉方负担。

  10.3除了进行调处或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余部分应继续执行。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11.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台风和地震及其他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长期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1.2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于事故发生之日起5天内,用电报或信件通知对方,并于15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关于该事故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提交对方确认。

  11.3任何一方都无权以上述事故为理由终止合同,也无权向另一方提出因此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推迟履行的损失赔偿要求。

  11.4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续到120天以上时,双方应在事故解除之日起15天内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继续执行合同的问题,逾期不能达成协议,本合同自动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终止及其他

  12.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12.2本合同有效期从生效之日算起为年。有效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12.3根据双方中任何一方提议,本合同可按双方满意的条件延期,并在本合同期满前6个月进行商谈。

  12.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会计人员对合同产品的销售情况要单立帐簿,在每台(批)合同产品的销售单据上,应对1.10款中所列的各项支出分别列项。对没有分别列项或项目不全的单据,将被视为已经扣除上述各项支出计算的单据。

  12.5本合同期满时,双方发生的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本合同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向债权人继续偿付未了债务。

  12.6本合同期满之日前甲方已经完成制造或接近完成制造的合同产品,应视为已销售的合同产品,并按规定支付使用费。

  12.7本合同附件一至六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2.8对本合同各条款及附件的任何变更、修改和增减,须经双方友好协商,由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12.9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约束。

  甲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附件一合同产品品种、规格(略)

  附件二技术文档清单(略)

  附件三技术培训(略)

  附件四技术服务(略)

  附件五验收标准及办法(略)

  附件六技术文档的修改及确认(略

转让合同 篇2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幼儿园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省市区群意花园小区 3号楼一层三号的幼儿园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268平方米,转让费用为十万两千元整。该房屋年租金为 10万人民币。甲方应当协助乙方与房主沟通,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力与义务。

  第二条:

  幼儿园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都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之后,不动产归房主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

  第三条:

  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捌万贰千(8)元整,上述费用已包括

  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幼儿园设备以及其他费用。

  余下两万元尾款在甲方将幼儿园所有幼儿园相关手续更名至乙方并移交至乙方之日付清。

  第四条:

  该幼儿园已由甲方办理相应许可证,为市级二类幼儿园。甲方保证按照国家法律的要求,所转让的幼儿园证照齐全,产权清晰及幼儿园的一切信息的真实性。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办园许可证、民办非企业登记、卫生许可证、消防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其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年月日前幼儿园所有安全、债务及责任归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年月日之后,幼儿园所有安全、债务及责任归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

  乙方应保证达到甲方向已入托的 28 名儿童的一切服务承诺,妥善处理好因经营权变更所带来的相应问题。转让合同生效之后,甲方应同时移交幼儿园所有师生的资料信息(包括花名册,聘用合同和入托协议等文本资料)。如所产生的问题发生在本协议生效之前,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第六条:

  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

  第七条:

  任何一方对因幼儿园转让而获知的另一方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如使用教材,教学方法,招生规定及价格等不得向有关其他

  第三方泄露。

  第八条:

  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友好协商,并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着同等法律效力。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儿童设备转让合同(四)

  一、 序言

  合同名称:中国XX公司关于新型液压泵的设备买卖和技术转让合同 合同编号:G08

  签约时间:年月1日

  签约地点:中国省市兴丰路24号

  受让方:中国XX公司(中国省市兴丰路24号,E-a:XXX)

  转让方:德国CEC有限公司(德国柏林库尔费斯腾达XX,E-a:345XXXX0871)

  受让方(买方)法人代表:林XX

  转让方(卖方)法人代表:.e

  二、 关键词

  1、受让方:中国XX公司

  2、转让方:德国CEC有限公司

  3、技术资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技术数据、图纸、设计、计算、操作、维修、产品检验资料。

  4、技术服务:是指出卖人根据本合同附件五和附件六中的规定,就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装配、检验、调试、操作等工作,向引进方提供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

  5、合同产品: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产品及其型号和规格。

  三、 技术转让的范围和内容

  1、技术转让对象为德国CEC新型液压泵生产设备和制造该新型液压泵设备的专有技术,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2、技术要求转让方所转让技术符合附件二中有关细则的规定。

  3、受让方在收到约定设备后,转让方需派遣技术人员,指导中方人员对设备的`操作,并负责培训中方人员掌握约定技术。

  4、转让方应每年向受让方进行技术援助和技术改进,同时转让方所转让设备需与附件二中所规定的设备相符,不得有任何扣减和缺陷。

  5、受让方获得的技术资料具有永久使用权,除非是受让方的过失,不得终止受让方的资料使用权,或要求受让方退回资料。

  6、转让方所提供的技术所生产的产品的测量值不得超过中国产品质量检测所规定的测量公差。

  四、 价格的支付

  1、受让方引进设备的费用总额为万元人民币,技术资料及人员培训费用为万元人民币,合同价格共计万元人民币(含税价)。

  2、受让方对所引进设备和技术费用进行分期支付,首次支付新型液压泵生产设备及技术资料和人员培训费用为万元人民币,剩余30万元人民币从第年开始每年付费10万元人民币,分年付清。

  五、 保证与索赔

  1、受让方应保证按期支付转让费用,转让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技术符合附则一中的有关规定,保证所提供的技术所生产的产品的测量值不得超过中国产品质量检测所规定的测量公差。

  2、转让方如果所提供的产品不符合附则

  一、附则二中的规定,受让方如果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受让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转让方负责包换和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转让方不能修理或更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如果受让方未按合同准时支付货款,应自款项的最后支付日的七天后的次日起,每日向转让方偿付逾期付款总值得2%的利息作为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0%。

  六、 不可抗力

  转让方与受让方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经有关部门证实后,不以违约论,但必须及时告知对方有关情况。

  七、 税费

  1、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税费,发生在受让方国以外的应由转让方承担。

  2、在执行合同期间,受让方在中国国境内取得的收入应按中国税法缴税。此税费由受让方在每次支付时扣交,并将税务局的收据副本一份交转让方。

  八、 适用法律与争端解决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怡和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 合同的生效、期限、展期及终止本合同从年月1日起生效。

  十、 附件及其他

  双方在合同期间不得随意更改或废除合同。在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属于同一系统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解决,不属同一系统的,或经主管部门调解不成的,任一方当事人可以提请合同仲裁机关仲裁或法院审理。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当事双方各执一份交各自单位留存。

技术转让合同 篇3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顶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房东(丙方):

  甲乙双方同意在互惠互利双方协商情况下,以总转让费陆万捌千元转让位于梅江区梅江路吉通美食店,签订以下协议:

  第一、 双方协商同意由乙方转让(八珍煨鸡)的技术、专利及店内财物予甲方;

  第二、 甲方继续延用原乙方吉通美食招牌(八珍煨鸡),乙方及其他人无权干预。

  第三、 乙方在收到定金后有协助甲方有关店租合同、换证、水电等交接义务。

  第四、 甲方要求乙方把技术传授给甲方,并稳定维持原有客户及发展新客户。

  第五、 由于乙方正在申请(八珍煨鸡)专利,申请号:,如果乙方申请成功,乙 方亦无权干预甲方享有现有技术及生意,甲方亦享有本专利使用权,乙方并应维护甲方发扬本技术,并做强做大;如乙方本次申请专利不成功,则应视为自动放弃本专利申请,甲方享有本专利申请权利,乙方及其它人不得干预。

  第六、 乙方要求,甲方交付订金之日起,店内一切安全、卫生等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不再承 担任何责任;

  第七、 本合同自甲方交付订金之日起生效,甲方亦应在乙方充分传授(八珍煨鸡)技术后(原 则上两个月内)付清余款。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技术转让合同 篇4

  总公司和厂为一方(以下简称甲方)

  以公司为另一方(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于年月日在北京签订××××××技术转让及合作生产合同,合同条件如下

  第一章定义

  1.“合同产品”系指本合同附件1所规定的立式弯板机。

  2.“考核产品”:系指根据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并按附件5规定进行考核验收的由甲方制造的第一台合同产品。

  第二章合同内容及范围

  1.由乙方向甲方转让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和维修使用的技术,合同产品的规格和技术参数详见本合同附件1。

  2.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全部有关技术和技术资料(以下简称资料),其具体内容和交付时间详见本合同附件2及附件3。

  3.乙方授与甲方在中国制造和销售合同产品的权利。前四台合同产品只在中国国内销售。在此以后甲方制造的合同产品可销往下列国家:,如合同产品按政府间经济贸易协议规定销往其他国家或由中国承包商在中国购买,随承包工程出口,则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4.在合同期间,如甲方需要,乙方有义务以优惠价格向甲方提供制造合同产品所需的部件及原材料,双方将通过协商另签合同。

  第一台及其后诸台合同产品的分工详见附件1。

  5.乙方负责图纸及资料的转化并在乙方工厂及其有关协作工厂培训甲方人员。乙方应尽最大努力使甲方人员掌握合同产品的技术(具体内容见本合同附件3)。

  6.乙方有义务派遣技术人员到甲方工厂进行技术服务(详见本合同附件4)。

  7.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所需的专用工具、夹具及设备和检测合同产品所需的技术资料(详见本合同附件2)。

  8.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同意甲方有权在其合同产品上标注甲乙双方联合商标或“按

  公司许可证制造”字样。

  第三章价格

  1.鉴于乙方按本合同第二章1、2、3、4、5、6、7、8所尽的义务,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英镑的入门费(大写英镑)。

  2.合同期内,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其他规格产品的全部资料,则甲方应为每一规格的资料向乙方支付英镑(大写英镑)。乙方应向中方交付所得税。

  3.甲方应就每台出售的合同产品向乙方支付提成费,前五年为合同产品净销售价的8%,后五年为合同产品净销售价的6%。乙方应向中方交付所得税。

  净销售价:销售价扣除运费、税费、包装费、储存费、保险费、安装费,并减去向乙方购买零部件的费用(包括运费、关税等)。

  第四章支付条件

  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本合同费用均以英镑信汇(m/t)支付。(如需电汇,电汇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通过北京中国银行和英国银行支付。所有在中国发生的银行费用由甲方负担,在中国以外发生的银行费用由乙方负担。

  2.本合同第三章1所规定的入门费按下述办法和比例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1)入门费的10%(百分之壹拾),计英镑(大写英镑)于甲方收到乙方下列正确无误的单据之日起,不迟于30天向乙方支付:

  ①英国政府有关当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许可证影印本一份,或同样的有关当局出具的不需要出口许可证的证明文件一份。

  ②金额为入门费总数的形式发票一式四份。

  ③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④由英国银行出具的,以甲方为受益人的,金额为英镑(大写英镑)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附件6)。

  (2)入门费20%(面分之贰拾)计英镑(大写英镑)于乙方发出本合同附件3第3.2.1条所规定的临时资料3个月后,并于甲方收到乙方下列正确无误的单据之日起,不迟于30天向乙方支付:

  ①四份商业发票

  ②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③两份资料空运提单及附件2及附件3第3.2.1条规定的临时资料交付已毕的证书的影印件。

  (3)入门费40%(百分之肆拾)计英镑(大写英镑)于甲方收到附件3第3、6条所规定的资料起,如乙方提供下列正确无误的文件,则不迟于30天,向乙方支付:

  ①四份商业发票

  ②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③两份资料空运提单及附件3、6条规定的资料交付已毕的证书的影印件。

  (4)入门费15%(百分之壹拾伍)计英镑(大写英镑)于附件3第3.8.2条规定的甲方培训人员按本合同附件3接受培训完毕之后,从收到乙方下列正确无误的文件之日起,不迟于30天,向乙方支付:

  ①四份商业发票

  ②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③两份由甲、乙双方签署的关于附件3第3.8.2条规定的甲方培训人员已按本合同之规定接受培训完毕的证书的影印件。

  (5)入门费15%(百分之壹拾伍)计:英镑(大写英镑)于甲方收到乙方下列正确无误的文件之日起,不迟于30天,向乙方支付:

  ①四份商业发票

  ②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③两份由甲乙双方签署的第一台合同产品在甲方工厂考核检验后的质量性能试验合格证书的影印件。

  如果不是因为乙方的失误,即使届时没能

  签署第一台合同产品的质量性能试验合格证书,从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第一台合同产品的硬件后,不晚于24个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该款。

  3.执行了本合同第7章第2条的内容并在甲方售出合同产品之后,甲方应按下列条款开始向乙方支付提成费。

  (1)甲方应从每年的12月31日起,15天之内,通知乙方过去的一年里的总销售量。

  (2)从甲方收到乙方下列正确无误的文件之日起30天之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提成费:

  ①四份相应的该期内提成费金额的计算资料

  ②四份商业发票

  ③两份即期汇票

  第五章文件交付

  1.乙方应按本合同附件2规定的交付时间及本合同附件2和附件3所规定的内容将资料交付到北京机场。

  2.北京机场空运单的印戳日期为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甲方应将盖有到达印戳日期的空运提单影印各一份分别寄给乙方和北京中国银行。

  3.每批资料发运后24小时内,乙方应将合同号、空运提单号、空运提单各日期、资料名称、件数、重量、班机号和预计抵达北京日期用电报或电传通知甲方,同时将空运提单和技术资料详细清单一式两份寄给甲方。

  4.如果技术资料短缺或空运中丢失,损坏,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的45天内,再次免费补寄给甲方。

  5.交付资料应具有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和防潮的坚固包装。

  6.每包技术资料的包装封面上,应用英文标明下述内容:

  (1)合同号;

  (2)收货人;公司

  (3)目的地;

  (4)唛头;

  (5)重量(公斤);

  (6)箱号/件号;

  (7)收货人代号;

  (8)离岸港口。

  7.包装箱内应有详细的技术资料清单一式两份,标有技术资料的内容、名称及数量。

  第六章技术资料的修改及改进

  1.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如不适合甲方的实际生产条件(如设计标准、材料、工艺装备等),乙方有责任帮助甲方修改技术资料并在培训和技术服务期间予以确认。

  2.在合同有效期内和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任一方对合同产品所作的任何改进与发展,都应免费提供给对方。

  第七章考核和验收

  1.为了验证乙方技术资料的正确性和可靠性,合同产品考核试验应有乙方技术人员参加,双方人员在甲方工厂共同进行。考核方法见合同附件5。

  2.经考核,如合同产品的性能符合本合同附件5规定,即通过验收,双方联合签署合同产品的考核证书一式四份,每方各持两份。

  3.经考核,如合同产品的技术性能达不到合同规定的技术性能,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在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后,进行第二次性能考核。合格后,按本章第2条规定,双方签署考核证书。

  4.如第一次考核不合格系乙方的责任,则参加第二次考核的乙方技术人员的费用及更换和修复缺陷件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系甲方责任,上述费用由甲方承担。

  5.如经过第二次考核仍不能验收合格且又系乙方责任,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缺陷,进行第三次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6.经过三次考核不合格,如系乙方责任,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第8章第6条处理。如系甲方责任,则双方应在考核证书上签字,但乙方仍有义务帮助甲方考核成功。

  第八章保证及索赔

  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乙方使用的最新技术资料,并在合同有效期内向甲方提供有关合同产品的任何改进和发展的技术资料。

  2.乙方保证(根据附件2)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完整的、正确的、清晰的,并保证及时交付。

  3.如果乙提供的技术资料不符合本章第2条的规定,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45天内,免费将所缺的技术资料或正确、清晰的技术资料寄给甲方。

  4.如乙方因第12章第1条以外的原因未能在本合同规定的时期内交付附件2所指的技术资料,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如乙方在一周之内仍未能交付资料,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罚金,每拖延一周支付第三章第1条价格的0.25%违约罚金的总额不得超过第三章第1条价格的5%。

  5.乙方向甲方支付第8章第4条规定的违约罚金不能免除乙方向甲方继续交付技术资料的责任。

  6.按第7章规定,由于乙方的责任,产品考核三次不合格时,则按以下办法处理:

  ①若产品不合格以致甲方不能投产,甲方提出终止合同时,乙方必须将甲方已经支付的钱部金额,并加以年利×%(百分之)的利息,一并退还甲方。

  ②若产品不合格只有部分性能指标达不到合同的规定,甲方仍可投产的,乙方应按以下规定赔款:(略)。

  第九章侵权和保密

  1.乙方保证它是本合同规定提供的技术的合法所有者,并有权向甲方转让。如果发生第三方指控侵权,乙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2.甲方同意对乙方提供的技术予以保密。如果上述技术内容之部分或全部被乙方或第三方公布,而且甲方获得了已公布的证据,则甲方不再承担保密义务。

  3.合同终止后,甲方仍有权

  使用乙方提供的技术,即甲方有权继续设计、制造使用、销售和出口合同产品。

  第十章税收

  1.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在甲方国家以外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2.中国、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对乙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

  上述所得税将由甲方从本合同规定的支付中予以扣除,并代乙方向税务当局缴纳,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税务当局出具的税收单据一份。

  3.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课征有关履行本合同的各项税费,由甲方支付。

  第十一章仲裁

  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仲裁解决。

  2.钟裁地点在瑞典的斯德哥尔摩,按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仲裁程序进行仲裁。

  3.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4.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5.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应继续执行。

  第十二章不可抗力

  1.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台风、地震和其他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2.责任方应尽快将发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用电传或电报通知双方,并于14天内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确认。

  3.如不可抗力事故的延续时间超过120天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继续执行合同的问题。

  第十三章合同生效终止及其他

  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于年月日签订。合同签字后,各方应分别向本国政府当局申请批准。以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本合同生效日期。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在60天内获得批准,用电传通知对方并用信件确认。

  如从签订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合同未能生效,则本合同对甲、乙双方均无约束力。

  2.从合同生效日算起,本合同有效期为10年。

  3.本合同的任何终止,不影响双方发生的债权和债务,债务人应继续偿付未了债务,直至偿清债权人的全部债务为止。

  4.本合同用中、英文写成,一式四份,每种文字双方各执两份。

  5.本合同附件1至附件7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有同等效力。

  6.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及补充,需由双方代表签署书面文件,此文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有同等效力。

  7.为执行合同而发生的双方间的通讯均用英文进行。正式通知以挂号信航寄,一式四份。

  第十四章法定地址

  甲方:公司

  地址:

  电传:

  电话:

  乙方:公司

  地址:

  电传:

  电话: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附件1

  合同产品的技术规范和合作生产的分工

  1.1甲、乙双方同意合作生产的第一台合同产品是乙方设计的3000吨3.6米立式弯板机。

  1.1.13000吨立式弯板机的技术规范:

  立式弯板机可以进行下列在机器工作能力范围以内的工作:

  冷弯、热弯、钢板矫直、折边及锥形件弯制。

  弯板机的能力包括下列特别的弯曲要求:

  厚度:(mm)756060130

  外径(mm)1250612012202260

  板高(mm)3600220022002300

  屈服强度kg/平方毫米35605025

  (板材提升到机器中心高度)

  还将提供一台微型计算机,配有软件,可用软件按照特殊的弯曲要求选择出最佳压杆位置。另外,计算机可用来表示机器的性能图。

  还提供一台完善的曲率计,以测量外半径在250-1250(mm)范围以内的弯曲板材的曲度。该曲度计在测量外半径大于1250(mm)的工件时,工作精度便减低了。

  1.1.2全套弯板机及其配套件包括下列之部件:

  (1)顶接、铰接梁、铰销、提升汽缸及托架;

  (2)底台;

  (3)后梁及冲头,密封件,衬垫及止挡装置;

  (4)活动梁及全套夹紧冲头装置、压杆及机械调整装置、平衡梁及曲率计罩;

  (5)工作辊及辅助辊;

  (6)液压递进马达、齿轮箱及固定底板;

  (7)全套液压装置,包括泵、电机、阀、油槽、压力计及试验接头;

  (8)全套电气元件,包括电机起动器,控制线路、控制屏及限位开关;

  (9)曲度测量及显示装置--曲率计;

  (10)微型计算机及软件;

  (11)辅助设备包括旋臂吊车及托架(不包括提升滑轮)、滑辊、地面板;

  1.2工作分工(供货分工)

  1.2.1第一台合同产品

  (1)顶梁及铰接梁、配有铰销及底台,全加工后经无损探伤检查,乙方将提供检验合格证书;

  (2)后梁及活动梁,焊后进行应力消除,但不进行加工(后梁汽缸锻件进行粗,并加工),两件都经无损探伤检查,乙方将提供检验合格证书;

  (3)已装好的液压站包括曲槽、泵、阀及管道,包括装好的

  电机;

  (4)用来递送板材的液压马达及齿轮箱;

  (5)主冲头、夹紧冲关、回程冲头及液压马达的密封元件;

  (6)主电气控制屏,配有马达起动器、防过载装置、保险丝、控制继电器及计时器;

  (7)装配好所有元件的活动控制台及控制屏,包括电缆;

  (8)所有特殊电气限位开关,如中国没有的梁平行开关及铰接梁的接近开关;

  (9)一套曲率测量及显示装置,分配一个备用头;

  (10)一台微型计算机,配有16k的储存分机和两台软件程序(16k意为16000字符);

  (11)足够的液压直管,符合所需尺寸及压力额,以连接整台设备;

  (12)连接所有的管道的高压液压接头;

  (13)两套未加工的活动梁导轨;

  甲方将提供完成合同产品所需的其他部件。如甲方想买的部件多于本附件所列之项目,则乙方同意增加项目并增加费。

  1.2.2从第二台及以后的合同产品(包括其他尺寸及型号的立式弯板机),乙方将提供下列部件

  (1)已装好的液压站,包括油槽、泵、阀及管道、电机;

  (2)用于板材传递的液压马达及齿轮箱;

  (3)上冲头、夹紧冲头、回程冲头及液压马达的密封元件;

  (4)主电气控制屏、配有全部的电机起动器,防过载装置、保险丝、控制继电器及计时器;

  (5)辅助电气元件如按钮及特殊限制开关;

  (6)全套曲率测量及显示装置,另配一个备用头;

  (7)一台微型计算机,配有16k的储存分机及两台软件程序;

  (8)用于整台设备中的足够液压直管,符合所需尺寸及压力额;

  (9)连接管道所需的高压液压接头;

  甲方将提供完成合同产品所需的其他部件,如甲方有意增加上述供货项目或欲进行分包,双方可共同协商。

  附件2

  合同产品技术资料的内容及交付2.1乙方要提供的专有技术和工艺的全部技术资料:

  (1)立式弯板机总图、部件图、零件图包括标准弯板辊和两根辅助辊的图纸。图上注明公差、材料规范和技术要求。

  液压原理图和现有的管路图。另有一份液压元件明细表及生产厂样本。

  电气原理图和现有的电气安装图,并提供一份电气元件明细表及生产厂的样本,以代替电气屏图纸。

  为了协助甲方制备液压管路和电气安装图,用于甲方工厂制造,乙方将提供机器的照片,有可能时安排甲方工程师观看实际的机器。

  (2)辅助设备的总图和零件图,如吊车、地面板、滑座、折板辅具及其他设备的现有图纸。

  (3)基础平面图。表明机器的外部轮廓以及作用于基础的负荷力。图上对电缆及液压管道作出要求,但未详细表明土建工程。

  (4)曲率计总图、零件图。

  (5)图纸清单、零件清单。

  (6)外购件清单和制造厂技术说明。如铰接梁和提升缸、钢板吊爪。

  (7)标准件清单,如螺栓、螺母。

  (8)规定材料的有关英国、din标准副本。

  (9)表面光洁度和焊缝等适用的国家标准或工厂标准。

  (10)机械设计计算。因为液压设备是外购的,其设计资料只限于包括泵和阀门的大修、维护说明、提供进行电气设备调整的详细说明,包括电气、液压原理图中符号的含义。

  (11)主要部件的加工、焊接、热处理工艺、制造工艺包括下列15个主要部件,铸造及锻造工艺不包括在内。(11)

  顶梁后梁冲头衬板

  铰接梁活动梁辊轴承套

  铰接销弯板辊齿轮

  底台主缸焊接托架

  柱主冲头压杆

  (12)如有的话,提供特殊工具:模具、工卡具图纸。

  (13)检查标准如图所示(略)。

  (14)装配和试车工艺。

  (15)立式弯板机操作工艺,即操作说明书(手册),包括机器所能进行的各种工作。

  (16)维护手册。

  (17)备件清单。

  2.2甲方翻译、修整或制备的所有图纸必经乙方认可,为了使这种工作尽量准确无误,图纸应用中英两种文字说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两份蓝图存档和备查。

  2.3乙方提供的所有资料用英文、数据单位为公制。

  2.4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图纸资料为每种三份蓝图,一份二底图。制造厂技术样本每种二份。

  2.5所有甲方为制造合同产品而提出的,乙方所没有的技术资料,将由甲方在××××在乙方帮助下进行制造,并经乙方认可。

  2.6乙方将向甲方提供样本、资料、电影胶片及录像带以帮助甲方销售合同产品。

  附件3

  图纸、资料的转化及乙方对甲方人员的培训

  3.1资料转换,甲方人员的技术培训和生产培训由乙方按合同第2章第5条安排。培训在乙方制造厂进行,可能时在乙方分包厂进行。

  3.2合同产品资料转换。

  3.2.1乙方在合同生效后1个月内将3千吨3米机的活动梁和可调压杆的临时图纸和资料寄给甲方。研究图纸资料后甲方将至少在派工程师去乙方之前的6周内通知乙方需要增加哪些内容的一般意见。然后甲方派工程师(去乙方)在乙方工程师的指导下进行检查和转换工作。乙

  方工程师将努力回答甲方人员指出的有关技术问题,协助甲方人员掌握合同产品的全部原理,乙有对乙方人员投入这项工作的费用详见合同第3章。

  3.2.2所有图纸要的技术要求,如附件2所述,那些乙方得不到全部资料的零件(如外购件),除外。乙方实际上不制备的而甲方实际上需要的图纸由甲方制备。在这种情况下,甲方工程师将得到所有的资料以使他们制备想要的图纸。

  3.3乙方将指定有资格有经验的人员对甲方人员进行指导,讲授和培训,并努力回答甲方人员提出的有关合同产品的所有问题。

  3.4乙方将向甲方人员提供学习生产操作的机会,协助他们系统地掌握合同产品的制造、装配、检验、质量控制和操作,这种学习掌握程度取决于乙方是否建造相类似的机器。除非类似的机器正在建造,甲方人员将不能看到建造的全部情况,只能看到提供给第一台合同产品的零件的制造。

  3.5乙方将免费向甲方人员提供所有必要的资料、图纸、参考书、制图仪器、工作服等以及转换图纸资料和培训所需要的办公室。

  3.6甲方将派人去乙方协助乙方工程师进行图纸资料的转换工作。乙方将协助获得签证和工作、居住许可证。乙方向甲方人员免费提供工作日的当地交通(如必要的话)、工作午餐和医疗,甲方人员的其他费用由甲方负担。

  3.7甲方将按合同第2章第5条派遣培训生。乙方将协助获得签证和工作、居住许可证。乙方向甲方人员免费提供工作日当地交通(如必要的话),包括去各分包厂的旅行,工作午餐和医疗。甲方人员的其他费用由甲方负担。

  3.8甲方派到乙方的人员如下:

  3.8.1技术人员

  这组人员负责转换附件2的图纸、资料,包括:

  一名总设计师;

  两名机械设计师;

  一名液压设计师;

  一名电气工程师;

  一名工艺员;

  一名翻译。

  另外,技术人员中需有一人懂得英文。

  期限为4个月

  3.8.2技术和制造培训人员

  这组人员去乙方接受下列技术培训:合同产品的加工、焊接、零件检验、装配、试车、试验、最后检验、操作和维护。

  本组人员的数目和专业取决于乙方当时正在制造哪些产品(见本附件3.4条),并由技术人员小组建议(见本附件3.8.1条)。甲方派遣的本组人数不多于11人(包括两名翻译),亦可分批派遣,全部期限大约为4个月。

  3.9如果签订合同后乙方很快开始制造类似合同产品的机器,本附件第3.8.1条及第3.8.2条两组人员的派遣时间和组成可能改变以获得最好效果。如果两个组人员要同时派出,全部人数需要甲、乙双方商定。

  3.10在×国期间,甲方人员将遵守×国法律和乙方工厂的规章制度,乙方将尽可能地保证甲方人员的安全。

  3.11乙方将协助甲方人员把笔记和资料运回中国。

  3.12乙方将接待3名用户代表,教给合同产品的维护和使用,时间最长2周,包括讲课,有可能参观现有的机器。

  3.13甲方人员生病或事故时,乙方将保证甲方人员得到及时、适当的免费治疗。

  附件4

  乙方人员在中国的技术服务

  4.1乙方将向甲方工厂同时派遣2名优秀专家,在装配和考核检验时提供技术协助,为期8周。

  4.2本附件第4.1规定的乙方人员之费用由甲方负担,包括在本合同第3章第1条中以及以下条款中。.

  4.3乙方专家在甲方工厂中的责任。

  4.3.1在装配、检验、试验中对甲方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回答甲方工程师和工人提出的有关技术问题。

  4.3.2解决图纸和技术资料中的问题。

  4.3.3在总装配前协助甲方验收乙方提供的材料和零件。

  4.4从北京到中方工厂的征返火车票由甲方提供。

  4.5乙方人员在中国每周工作6天,每天8小时。

  4.6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4.6.1协助乙方人员获得签证以及在中国访问和工作的任何其他必要的文件,并努力保证他们在华期间的安全。

  4.6.2在甲方工厂时,甲方免费提供住宿、工作午餐(如有要求提供西餐)、工作服、办公室、任何必要的工具及往返甲方工厂的当地交通。

  4.6.3对乙方人员提供英语翻译。

  4.7乙方人员在华期间将遵守中国法律和甲方工厂的规章制度。

  4.8在乙方人员生病或发生事故时,甲方将提供及时、适当的免费医疗。

  附件5

  合同产品的验收

  5.1甲方制造的合同产品的质量应和乙方制造的类似产品质量相同。为此目的,甲方为第一台合同产品制造的零部件必须按乙方制订的质量标准,通过双方商定的方法进行检验。检验由甲方进行。甲方应保存检验记录备查。

  5.2合同产品的检验。

  5.2.1和甲方合作生产第一台合同产品为验收产品。

  5.2.2验收在甲方工厂进行,有乙方一名或两名工程师参加。

  5.2.3双方技术人员按乙方制订的技术规格对验收产品进行负

  荷试验。如产品通过检验验收,双方签署质量合格证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附件6

  国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保证函(格式)

  受益人:中国公司

  日期:

  根据公司(以下称乙方)和中国公司(以下称甲方)年月日签订的

  技术转让和合作生产合同第章:

  1.我们应向乙方要求,开具号以甲方为受益人的额度为(英镑)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

  2.如果甲方履行了合同规定的义务而乙方未能按本合同附件2向甲方交付资料,我们将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15天内向甲方退还上述甲方已付的款项。

  3.本保证函从开出之日起生效,至支付合同4.2.3的入门费之后失效,但最晚不超过开保证函后12个月。

  附件7

  中国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保证函(格式)

  受益人:国公司

  日期:

  根据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和中国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年月

  日签订的立式弯板机技术转让和合作生产合同第章:

  1.我们应向甲方要求,开具号以乙方为受益人的额度为(英镑)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

  2.如果乙方履行了合同规定的义务而甲方未能按合同条款向乙方付款,我们将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15天内向乙方支付甲方应付的款项。

  3.本保证函从开出之日起生效,至甲方支付了最后一笔款项之后失效,但最晚不超过保函后30个月。

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范本 篇5

  转让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受让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项目名称:?

  2.本非专利技术的性能,工业化开发程度:?

  3.本合同的授权性质:?(注: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当事人可以依照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采取独占,排他,普通许可证的形式?)

  4.使用本非专利技术的范围:(注:使用范围指地域范围?期限范围?使用方式范围?)

  5.转让方的主要义务:

(1)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向受让方交付下列技术资料:?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向受让方提供下列内容的技术指导和服务:?

(3)保证所转让的技术具有实用性,可靠性,即为能够应用于生产实践的成熟技术?保证使用本非专利技术能够达到下列技术经济指标:?

  6.受让的义务:

(1)向转让方支付使用费,数额为元?按下列日期分期支付:(注:在采取提成支付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约定:a.合同生效后日内先向转让方支付元;b.自合同产品投产之日起(或第一件合同产品销售之日起)年内接产值(或销售额?或利润)的%向转让方支付提成费?提成费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日期为每年月日前?)

(2)按照合同约定的范围使用本非专利技术?

  7.保密条款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当事人应对下列技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本合同期满后年后,双方当事人应对下列技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8.合同产品的验收标准和方法:?

  9.后续改进条款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各自在本转让技术基础上做出的新的发明创造专利权归做出发明创造的一方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0.转让方的违约责任

(1)转让方不按照合同约定向受让方提供技术资料及技术指导,应视不同情况,返还部分或全部使用费,并支付数额为的违约金;

(2)转让方逾期两个月不向受让方提供技术资料及技术指导,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转让方应当返还使用费,并支付数额为的违约金;

(3)转让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泄露技术秘密,使受让方遭受损失的,转让方应当支付数额为的违约金?让与方实施使用该非专利技术超越约定的范围的,违反约定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项非专利技术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11.受让方的违约责任(

  1)受让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使用费,应补交使用费外,应向转让方支付数额为的违约金,受让方拒不交付使用费或违约金,除必须停止使用非专利技术外应当返还技术资料,支付数额为的违约金;

(2)受让方逾期两个月不支付使用费,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受让方应当停止实施被转让的技术,返还技术资料,支付数额为的违约金;

(3)受让方使用本技术超越合同约定的范围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支付数额为的违约金;

(4)受让方未经转让方同意,擅自许可第三方使用本非专利技术,应当停止违约行为,返还非法所得,并支付主数额为的违约金;

(5)受让方违反合同约定的秘密义务,泄露技术秘密,应当返还非法所得,支付数额为的违约金?

  12.侵权风险责任承担条款

(1)转让方应当保证自己是本非专利技术的合法所有者,而且在合同订立时尚未被他人申请专利?否则,由此引起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由转让方承担法律责任;

(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他人就同一技术申请专利或获得专利权的情况,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双方当事人按如下比例合理分担:?

  13.本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14.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本合同自当事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转让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盖章)签字时间:签字地点:开户银行:帐号:

  受让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盖章)签字时间:签字地点:开户银行:帐号:

  转让方担保人(名称):地址: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公章)签字时间:签字地点:

  受让方担保人(名称):地址: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公章)签字时间:签字地点:

简单的技术转让合同 篇6

  一、合同名称

  专有技术转让许可证合同

  二、签约时间与地点

  本许可证合同于年月日在中国签订。

  三、合同当事人及法定地址

  中国进出口总公司(以下简称受方)为一方,国技术公司(以下简称供方)为另一方,同意就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以下称本合同)。

  (双方法定地址以及电报、电传号)

  四、鉴于条款

  鉴于供方拥有设计、制造、安装产品的专有技术,供方是该项技术的合法所有者,愿将该技术转让给受方。

  五、合同中所涉及的关键名词的定义

  本合同所用下述用语的定义是:

  专有技术(know-how)系指为制造产品所需的,为供方所掌握的一切知识、经验和技能,包括技术资料和不能形成文字的各种经验和技能。

  技术资料系指上述专有技术的全部文字资料(或扼要指明资料的范围)。

  合同产品系指受方根据本合同使用供方所转让的专有技术制造和销售的产品。

  净销售价系指销售合同产品的发票金额扣除产品税、交易折扣以及因退货、拒收所引起的退款剩余的价款。

  合同期限系指本合同生效日起算至第十年为止的期限。

  六、合同范围与内容

  1.供方同意受方在中国设计、制造、使用和销售合同产品的专有技术(或专利技术)。在该地区受方享有有利该技术独占性制造产品和销售产品的权利(或这是一项非独占的许可证)。

  2.供方负责向受方提供技术的研究报告、设计、计算、产品图纸、制造工艺、质量控制、试验、安装、调试、运行、维修等一切技术数据、资料(详见附件×)和经验,以便受方能实施制造产品(产品的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详见附件×)。

  3.供方负责自费派遣技术人员赴受方进行技术指导和参加的性能考核(详见附件×)。

  4.供方负责接受受方有关人员自费赴供方进行培训,使受方人员能掌握合同规定的上述技术(详见附件×)。

  5.在合同有效期限内,受方在合同产品上有权使用属于供方所有的商标(或牌号)。

  6.供方有责任(或同意)以最优惠的价格向受方提供为制造合同产品所必需的设备、测试仪器、原材料及零部件(或供方有责任帮助受方为实施制造合同产品所需的配套件,从第三方取得有关技术许可证,或者与第三方进行合作生产)。

  七、价格或许可证使用费

  1.根据本合同规定,供方向受方提供的技术和技术服务等,受方应向供方支付的合同总价为万美元,其中:技术使用费元;资料费元;技术服务费元。……上述价格为固定价格。

  2.受方有义务对根据许可证转让的技术支付下列费用:

  (1)入门费美元。

  (2)受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应向供方支付常年提成费,其提成率为合同产品净销售价的3%。

  八、技术资料的交付

  1、供方应按本合同附件的规定向受方提供技术资料。

  2.供方用空运把技术资料送达中国机场。该机场在收到技术资料而在空运提单上加盖的印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受方将带有到达印戳日期的空运提单影印本一份寄送供方。

  3.在技术资料发运后的二十四小时(或四十八小时)内,供方应将合同号、空运提单号与日期、资料项号、件数、重量、航班号用电报或电传通知受方,并将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和技术资料装箱清单三份航空邮寄给受方。

  4.如受方收到技术资料后发现不符本合同附件×的规定,包括在空运中丢失或损坏,应在三十天内通知供方,说明所缺或损坏的资料,供方应在收到通知后立即(或三十天内)免费补寄或重寄给受方。如果受方在收到技术资料后六十天内没有提出资料不足或损坏的书面通知,即视为受方对技术资料验收。

  5.技术资料使用文字为英文(或其他文字),计量单位为米制,技术资料所适用的标准为工业标准。

  6.技术资料的包装要适应长途运输与搬运,防雨、防潮、每箱上应以英文标明下述内容:合同号(许可证合同编号lis )、收货人(中国进出口总公司分公司)、目的地(中国市机场)、毛重(公斤)、箱号(或件号)以及运输标志等。

  九、交换改进技术及对技术资料的修改

  1.供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改进和发展的技术资料,应免费提供给受方。受方改进和发展的技术也应按对等原则提供给供方,但改进和发展的技术所有权属于受方,对方不得申请专利或转让给第三方。双方交换技术资料,均不附加任何限制。

  2.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如有不适合于受方生产条件的,供方有责任协助受方修改技术资料,并加以确认。

  十、性能考核和验收

  1.在合同产品首批生产后,由双方根据本合同附件×的规定,共同进行产品性能考核。

  2.经考核合同产品的性能符合本合同技术文件规定的技术指标,即通过验收,双方签署合同产品性能考核合证明书一式四份。每方各执二份。

  3.如经考核,合同产品性能不符合本合同技术文件规定的技术指标时,双方应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澄清责任。如责任在供方,供方应自负费用,采取措施,消除缺陷。缺陷消除后进行第二次考核。如第二次考核后仍不合格,供方应继续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并进行第三次试验。如第三次考核仍不合格时,受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如果考核不合格责任在于受方,受方在供方协助下,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并进行第二次或第三次试验。如第三次考核不合格时,则由双方协商如何再执行合同的问题。供方协助受方消除缺陷派遣技术人员的交通和食宿费用由受方负担。

  十一、保证与索赔

  1.供方保证按本合同附件×的规定提供给受方的技术资料是供方所掌握的最新资料,并保证向受方及时提供任何发展和改进的技术资料。

  2.供方保证所提供的资料是正确的、完整的、清晰的和可靠的,与供方生产使用的技术资料完全一样。

  3.供方应按本合同规定日期交付技术资料,如果未按时交付资料,按下述比例向受方支付罚款:

  (1)拖延一至四周,每周为本合同总价格(或技术使用费)的%;

  (2)拖延五至八周,为本合同总价格(或技术使用费)的1%;

  (3)拖延八周以上,为本合同总价格(或技术使用费的)的%。

  4.供方向受方支付罚款并不解除供方继续交付技术资料的义务。

  5.如果供方迟交技术资料超过六个月,受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此时供方应将受方已支付的金额,并按年利%的利息,一并退还给受方。

  6.如果合同产品考核验收三次仍不合格时,受方除有权终止本合同外,受方还有权收回已付给供方的全部金额,并加年利%的利息。如果产品只有部分性能指标达不到合同的规定时,受方减少支付合同总价的%。

  7.供方保证合同中转让的一切权利,包括制造、使用、销售以及其他有关技术的合法性,并保证不受第三方的指控。如发生第三方指控侵权,供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法律上和经济上的一切责任。

  十二、税收

  1.凡因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款,在受方国内的由受方负担。在受方以外的则均由供方负担。

  2.供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国境内取得的许可证使用费的收入,必须按中国税法(或按国与国的税收协定)纳税。

  十三、仲裁

  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切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解决时,应提交仲裁解决。

  2.仲裁地点在瑞典的斯德哥尔摩,由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根据该院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或仲裁在被诉方的国家进行。如在中国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如在国则由仲裁协会按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3.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4.仲裁费用,除仲裁另有规定外,由败诉方负担。

  5.在仲裁过程中,除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十四、不可抗力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台风以及地震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本合同不能执行时,可延迟履行本合同,延迟的期限相当于事故影响的期限。

  2.发生不可抗力事故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十五天内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确认。

  3.如不可抗力事故持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继续执行本合同的问题。

  十五、合同的生效、期限、终止及其他

  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于年月日在市签字。签字后由各方分别向本国政府有关当局申请批准,争2.本合同从生效日起年内有效,有效期满后合同自动失效。如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经一方提出,另一方同意后可延长年。

  3.本合同期满时,债务人对债权人未了债务应继续予以支付。

  4.本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补充,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5.本合同附件一至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同用中文和文两种文字写成,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两份。

  受方:

  供方:

  中国进出口总公司

  国公司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技术转让技术秘密合同 篇7

  项目名称:

  受让人:

  让与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转让(该项目属计划),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非专利技术的内容、要求和工业化开发程度:

  二、技术情报和资料及其提交期限、地点和方式:

  让与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在(地点),以方式,向受让人提供下列技术资料:

  三、本项目技术秘密的范围和保密期限:

  四、使用非专利技术的范围:

  受让人:让与人:

  五、验收标准和方法:

  受让人使用该项技术,试生产后,达到了本合同第一条所列技术指标,按标准,采用方式验收,由方出具技术项目验收证明。

  六、经费及其支付方式:

  (一)成交总额:元。

  其中技术交易额(技术使用费):元。

  (二)支付方式(采用以下第种方式):

  ①一次总付:元,时间:。

  ②分期支付:元,时间:。

  元,时间:。

  ③按利润%提成,期限:。

  ④按销售额%提成,期限:。

  ⑤其他方式:

  七、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合同法》第三百五十一第、第三百五十二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二)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人应当承担违约两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三)

  八、技术指导的内容(含地点、方式及费用):

  九、后续改进的提供与分享:

  本合同所称的后续改进,是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或者双方对合同标的技术成果所作的.革新和改进。双方约定,本合同标的技术成果后续改进由人完成,后续改进成果属于人。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一、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十二、其他(含中介人的权利、义务、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定金、财产抵押、担保等上述条款未尽事宜):①

  受让人(签章) 让与人(签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话: 传真:

  签订地点:省市(县)

  签订日期:年月日

  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通用技术转让合同范本 篇8

  目录

  前言

  第一章定义

  第二章合同的内容和范围

  第三章价格

  第四章支付和支付条件

  第五章资料的交付

  第六章技术资料的修改和改进

  第七章考核和验收

  第八章保证和索赔

  第九章侵权和保密

  第十章税费

  第十一章仲裁

  第十二章不可抗力

  第十三章合同生效、终止及其他

  第十四章法定地址

  附件

  一、合同产品的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略)

  二、技术资料内容清单和交付时间(略)

  三、对甲方人员的培训(略)

  四、乙方派遣专家的技术服务(略)

  五、产品考核验收办法(略)

  六、乙方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略)

  七、甲方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略)

  八、乙方有关合同产品的专利及专利申请的清单(略)

  前言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订

  一方为:国市公司和工厂(以下简称接受方、甲方公司的缩写)

  另一方为:国市公司(以下简称许可方、乙方,或公司的缩写)

  鉴于乙方拥有设计、制造、安装、销售产品的专有技术;

  鉴于乙方有权和同意向甲方转让上述专有技术;

  鉴于甲方希望利用乙方的专有技术,以设计、制造、销售和出口产品;

  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注:合同前言中“鉴于……”条款,或称“叙述”条款(recital),有助于对合同的背景、原因、双方关系的性质和某些具体情况加以说明,具有某些潜在的法律作用,一般都用这种形式。有些小合同也可从略。)

  第一章定义

  为了本合同的目的

“专有技术”:

“合同产品”:

“考核产品”:

“技术资 料”:

…………

(注:有些合同,或合同中关键用语不多的,可以不必单独列一章定义,可以在合同中第一次出现用语时,加定义说明。)

  第二章合同的内容和范围

  甲方同意从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向甲方转让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维修的专有技术。合同产品的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乙方承认甲方在中国设计和制造合同产品,以及在国内外使用、销售和出口的权利。这种权利是非独占的、不可转让的权利。

  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有关的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以下简称资料),其具体内容和交付时间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乙方负责接受、安排甲方技术人员赴乙方工厂培训。乙方应尽最大努力满足甲方培训要求,使甲方人员能掌握上述专有技术。具体要求详见合同附件三。

  乙方负责自费派遣技术人员赴甲方进行技术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如甲方需要,乙方有义务以最优惠的价格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零部件或材料等。届时双方另行协商签订合同。

  乙方同意甲方使用乙方商标的权利;在甲方工厂生产的合同产品上采用甲方工厂和乙方的联合商标或标明根据乙方许可证制造的字样。

  第三章价格

  按本合同第二章规定的内容和范围,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合同总价为美元(大写:美元)。

  上述合同总价为固定价格。包括资料在目的地交付前的一切费用。

  第四章支付和支付条件

  本合同下的一切费用,均以美元电汇(t/t)信汇(m/t)支付,甲方通过银行和银行支付。乙方付给甲方的款项应通过银行和银行支付。

  所有在甲方国内发生的银行费用,由甲方负担,在甲方国以外发生的银行费用由乙方负担。

  本合同第三章所规定的合同总价,按下述办法和比例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4.合同总价(或入门费的)%(百分之)计美元(大写:美元),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单据之日起不迟于30天,经审核无误支付给乙方;

  a.乙方政府当局出具有效出口许可证影印本一份,或当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许可证的证明 文件一份;

  b.乙方银行出具的金额为美元(大写:美元)以甲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附件六;

  c.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形式发票一式四份;

  d.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甲方在支付上述款项的同时,向乙方提交由甲方银行出具的金额为美元(大写:美元)以乙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附件七)

  4.合同总价的%(百分之),计美元,(大写:美元),在乙方交付完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技术资料后,不晚于甲方收到乙方提交下列单据之日起30天内,经审核无误,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a.商业发票一式四份;

  b.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c.按本合同第章第条规定的技术资料最后一批交付的空运单及乙方说明技术资料已经全部支付完毕的信件一式二份。

  4.合同总价的%(百分之)计美元(大写:美元),在按本合同附件三完成培训工作后,甲方收到下述单据后30天内经审核无误,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a.商业发票一式四份;

  b.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c.由双方签署的说明培训已按合同要求完成的证明文件一式二份。

  4.合同总价的%(百分之)计美元(大写:美元),在甲方收到乙方下述单据后30天内,经审核无误,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a.商业发票一式四份;

  b.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

  c.由双方签署的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明文件一式二份。

(注:合同总价(或入门费)的支付次数和比例,应随不同情况来确定。提成支付时,可采用下面条款)

  按第章条规定,甲方在产品考核验收后,开始支付提成费,提成费支付条件:

  4.每年12月31日后的15天内,甲方将上一日历年度的产品实际销售量通知乙方(注:也可规定一年二次,或其他办法)。

  4.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单据后30 天内,经审核无误后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a.该期提成费计算书一式四份;

  b.商业发票一式四份;

  c.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按本合同规定,如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甲方有权在上述任何一次支付中扣除。

  第五章资料的交付

  乙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交付内容和时间,在机场交付技术资料。

  机场空运单位的印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甲方将带有到达印戳日期的空运提单影印本一份寄给乙方。

  在每批技术资料发运后24小时内,乙方应将合同号、空运提单号、空运提单日期、资料项号、件数、重量、班机号和预计抵达日期用电报或电传通知甲方。同时,将空运提单和技术资料详细清单各一式二份寄给甲方。

  如技术资料在空运中丢失、损坏、短缺,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0天内,免费补寄或重寄给甲方。

  交付技术资料应具有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防潮的紧固包装。

  每包技术资料的包装封面上,应以英文标明下述内容:

  a.合同号:

  b.收货人:

  c.目的地:

  d.唛头:

  e.重量(公斤):

  f.箱号、件号:

  g.收货人代号:

  包装箱内应附详细技术资料清单二份,标明技术资料的序号、文件代号、名称和页数。

  第六章技术资料的修改和改进

  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如有不适合于甲方生产条件的(如设计标准、材料、工艺装备或其他生产条件的),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修改技术资料,并加以确认。

(注:最好根据具体情况,双方协商写明如何使乙方的技术资料修改适合于甲方生产条件的具体办法)

  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的任何改进和发展,都相互免费将改进、发展的技术资料提交给对方。

  改进和开发的技术,所有权属改进、开发的一方,对方不得用于申请专利或转让给第三方。

  第七章考核和验收

  为了验证乙方技术资料的正确性、可靠性,由甲方与乙方技术人员一起在甲方工厂共同进行产品考核验收,具体办法详见本合同附件五。

  经考核,合同产品的性能符合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技术参数 即通过验收。双方签署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书一式四份,各执两份。

  如考核合同产品的技术性能达不到合同规定的技术参数,双方应友好协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后进行第二次性能考核,考核合格后按条双方签署考核合格证书。

  如第一次考核不合格是乙方的责任,乙方再次派遣技术人员参加第二次考核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如系甲方责任,则由甲方负担。

  经过第二次考核仍不能合格验收的,如系乙方责任,乙方须赔偿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并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并自费参加第三次考核。如系甲方责任,由甲方负担一切费用。

  经过三次考核不合格,如系乙方责任,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条处理。如系甲方责任,则由双方协商合同进一步执行的问题。

(注:考核验收的次数,视具体情况而定。)

  第八章保证和索赔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乙方实际使用的最新技术资料,并保证向甲方及时提供任何改进和发展的技术资料。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完整的、正确的、清晰的,并保证及时交付。

  如果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符合条的规定时,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0天内免费将所缺的技术资料,或清晰、正确的技术资料寄给甲方。

  如乙方交付技术资料不能按本合同附件二或条规定的时间交付时,乙方应按下列比例支付罚款给甲方:

  第1--4周,每迟交一周罚款为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第5--7周,每迟交一周罚款为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超过8周,每迟交一周罚款为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以上罚款总计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百分之五)。

  乙方按条罚款时,将不解除乙方继续支付技术资料的义务。

  乙方如果迟交技术资料超过6个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乙方须将甲方已经支付的全部金额,将加以年利%(百分之)的利息,一并退还给甲方。

  按第七章规定,由于乙方的责任,产品考核经次不合格时,则按以下办法处理:

  8.若产品不合格以致甲方不 投产,只能终止合同时,乙方应按条规定,退还已经付给乙方的全部金额并加年利%(百分之)的利息。

  8.若产品不合格仅是部分性能指标达不到合同的规定,甲方仍可投产的,乙方应按以下规定赔款:

(根据具体情况作出规定)

  第九章侵权和保密

  乙方保证是本合同规定提供的一切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的合法所有者并有权向甲方转让。如果发生第三方指控侵权,由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法律上和经济上的全部责任。

  乙方有关合同产品的专利和专利申请的清单,见本合同附件八(注:仅作为了解专利情况,不应承担任何专利权的义务)。由乙方在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一式二份交给甲方。

  甲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内,对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专有技术予以保密。如果上述专有技术一部分或全部被乙方或第三方公布,则甲方不再承担保密义务。(注:不要主动去承担保密责任,对方坚持要求时,再予考虑)

  本合同终止后,甲方仍有权使用乙方提供的专有技术,仍有权设计、制造、使用、销售和出口合同产品。

  第十章税费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在甲方国家以外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甲方国境内取得的收入,必须按甲方国税法纳税。

  第十一章仲裁

  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仲裁解决。

  1仲裁地点在甲方国由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注:也可规定在第三国仲裁,即:仲裁地点在瑞典斯德哥尔摩,按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也有规定在被诉国仲裁的)

  1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1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应继续执行。

  第十二章不可抗力

  1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台风和地震(或其他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责任方应尽快将发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电话或电报通知对方,并于14天内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当局 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确认。

  1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续到12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继续执行合同的问题。

  第十三章合同生效、终止及其他

  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于签字。由各方分别向本国政府当局申请批准,以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本合同生效日期。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在60天内获得批准,用电传通知对方,并用信件确认。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6个月仍不能生效,双方有权取消合同。

  1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日算起共年,有效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本合同期满时,双方发生了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对债权人继续偿付未了债务。

  本合同用文和文字写成,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文和文本各一式二份。

  本合同附件一至附件八,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通讯以文和文进行,正式通知应以书面形式,用挂号信邮寄,一式二份。

  第十四章法定地址

  甲方:

  1.公司

  地址:

  电传

  邮码

  法定代表人:

  2.工厂

  地址:

  电传

  邮码

  法定代表人:

  乙方:公司

  地址:

  电传:

  法定代表人:

技术转让合同协议标准版 篇9

  项 目 名 称: “X X X 片” ”技术及临床批件转让合同 受让方(甲方): X X X 公司 转让方(乙方): 签 订 时 间: 签 订 地点: 有 效 期 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

  技 术 转 让 合 同

  受让方(甲方): X 有限公司 住 所 地 : 法定代表人 : X 项目联系人 :

  通 信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电 话:

  传 真:

  电 子 信 箱:

  转让方(乙方):

  住 所 地 :

  法定代表人 :

  项目联系人 :

  通 信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电 话:

  传 真:

  电 子 信 箱: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帐 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 片”项目全部技术及药物临床试验批件转让,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技术转让的项目名称、技术内容、范围、形式和要求

(一)项目名称

  中药6 类新药“ 片”的全部技术及药物临床试验批件。

(二)项目合作的内容和要求

  1. 乙方将自行开发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X 片”(以下简称“ 片”)的全部技术及药物临床试验批件转让给甲方,向甲方提供申报临床的全部研究资料,并指导二批符合稳定性试验要求且质量合格的中试样品,以及临床试验药品的生产制备。乙方保证“ 片”项目临床前研究及其成果的科学真实性,承担合同中规定的权利、责任、义务。

  2. 甲方按照本合同规定条款向乙方支付“ 片”项目的技术转让费,负责本项目的临床研究、申报新药证书、生产批文等工作及费用,并且承担合同中规定的权利、责任、义务。

  二、项目技术资料的交接

  1. 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第一期技术转让费后一周内,向甲方提供申报临床的整套技术资料。

  2. 乙方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物临床试验批件” 中“审批结论”的要求,补充完成第 项,并在本项目Ⅱ期临床研究结束前,向甲方提供有关资料。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与义务

  1. 甲方在付清合同约定的全部款项后,即独家拥有“ 片”项目的全部相关技术及专利申请权。

  2. 甲方拥有“ 片”项目“新药证书”持有者的署名权,以及“新药证书”的独家所有权。

  3. 甲方拥有“ 片”项目的技术及临床批件再次转让权。

  4. 甲方负责按照合同约定条款支付技术转让费用。

  5. 甲方负责完成该项目的临床研究工作及费用。

  6. 甲方负责组织对乙方提供的“ 片”项目的工艺及技术资料审核和接收,并组织和生产二批合格中试样品。

  7. 甲方负责在乙方的技术指导下,制备临床研究所需样品。

  8. 甲方负责在乙方的技术指导下,完成申报生产中试、稳定性试验等及制备申报生产所需样品,并完成现场考核工作。

  9. 甲方负责申报新药证书与生产批文事宜,并支付相关的检验费用及注册费用。

  10. 甲方承担乙方派出的生产技术交接人员的食宿交通费用。

  11. 甲方负责对有关技术资料保密。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与义务

  1. 乙方负责提供“ 片”项目的全套申报临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二套)、电子版、双方商议的原始资料复印件(一套)及该项目临床研究批件(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如需补充资料的,应向甲方提供补充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二份)。

  2. 乙方负责保存临床前所有研究工作的有关原始资料,以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的检查。

  3.乙方确保向甲方提供的全部研究技术资料均符合审评要求,并负责该项目申报生产审评时就乙方所提供技术资料的答辩等。如需补充临床前的技术资料,仍由乙方负责提供,直至审查通过。

  4. 乙方负责对甲方的人员进行“ 片”制剂的技术培训,使其掌握本项目制剂的生产技术和检测技术,并指导试产二批合格的中试产品。

  5. 乙方负责临床前研究工作的改进及完善并承担此研究费用,负责协助甲方进行“ 片”项目的申报生产工作,负责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该项目申报生产过程中相关药学、药理毒理技术资料补充工作并承担以上补充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

  6.乙方对该转让项目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负责,乙方需保证本项目技术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问题,也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乙方需保证在本合同签订前,乙方未使用本合同中的技术进行商业活动,也未许可他人使用本项技术。本合同签定后,乙方不得使用本合同中的技术进行商业活动,也不得许可第三方使用本项技术。

  7. 乙方负责对有关的技术资料保密。

  8. 乙方负责在收到甲方每一期付款后七个工作日内,开具正式发票给甲方。

  四、验收标准和方法

“ 片”项目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新药证书和生产批件。

  五、技术转让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 片”项目技术转让合同总额为人民币 万元,分以下五期付款,其具体数额和支付方式如下:

  第一期:合同签订生效后的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指定帐户汇款人民币 万元(总金额的20%);

  第二期: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第一期款后的十个工作日内,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向甲方提供“ 片”项目的全部申报临床技术资料,甲方收到后即开始对上述资料进行审核,确认后二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指定帐户汇款人民币 万元(总金额的10%);

  第三期:乙方完成对甲方该项目的技术交接,指导甲方按照申报工艺生产出二批符合稳定性试验要求且质量合格的中试样品,以及临床试验药品,甲方对乙方相关技术进行确认后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指定帐户汇款人民币 万元(总金额的40%);

  第四期:本项目Ⅱ期临床研究结束后,甲方和临床试验主要研究者对研究结果进行评估,在初步确认药物在统计学意义上安全和有效,并决定继续进行下一期临床试验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指定帐户汇款人民币 万元(总金额的20%);

  第五期:甲方获得本项目“新药证书”和“生产批件”后的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指定帐户汇款人民币 万元(总金额的10%)。

  六、违约责任及违约赔偿

  1. 甲方应按合同要求,按时支付每期费用,超过应付时间30日,乙方视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每延期一日甲方按当期应付款项金额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2.甲乙双方若违反技术保密规定,将该项目的技术成果转让给第三方,将追究违约一方的经济及法律责任。且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不得就该项目发表论文。

  3.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向甲方提供项目相关的全套文件资料,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按每延期一日需支付甲方已付款的万分之五来计算。

  4.如乙方不能指导甲方按照申报工艺生产出二批符合稳定性试验要求且质量合格的中试样品以及临床试验药品,或者不能按照申报资料进行工艺放大重复,则乙方全额退还甲方已付款( 万)。

  5. 如Ⅱ期临床结束后,甲方和参加临床试验主要研究者由于受试药物安全性和有效性原因而决定终止临床试验,则乙方退还甲方已付款的 50%( 万)。

  6.如由于乙方未完全执行本合同中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使得本项目不能获得新药证书和生产批文,则乙方全额退还甲方已付款。如由于甲方未完全执行本合同中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使得本项目不能获得新药证书和生产批文,则甲方应在合同签定六年内或临床试验启动四年内全额支付合同未付款。

  七、意外情况及未尽事宜

  1. 意外情况:在本合同的签订及执行时间内,如果发生战争、或地 6震、洪水、风暴等自然灾害,或重大流行性疾病如瘟疫等,或国家药品注册政策变化等不可抗拒的外界因素,导致本合同条款无法继续履行者,双方均不需承担违约责任。如由于合同签定后国家药品注册政策变化需要补充临床前已审评通过技术资料,则乙方负责补充技术工作,甲方承担所需费用。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变更的条款或有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 该技术转让后,甲方拥有项目的完全处理权(如技术转让等)。

  4.乙方仅保留本项目申报各级科技成果奖的共同署名权,其它权利如奖金等全部由甲方享有。研究单位署名排序按甲方第一、乙方第二排列。主要研究人员排列次序甲方为一、三、五、七,乙方人员为二、四、六、八。

  八、争议及解决办法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双方发生争议,应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进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通过法律程序,提请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裁决。

  九、其他

  本合同一式陆份,用中文书写,甲、乙双方各执叁份,经双方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盖章签字后即生效,且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乙 方(盖章): 研究院 乙方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简单技术转让合同范本 篇10

  甲方(受让方):

  乙方(转让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本合同由乙方将 (以下简称该技术)转让给甲方,并协助甲方解决小试、中试及临床申报上的问题。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技术转让方式及所有权约定;

  1.乙方同意将该技术所有权一次性转让给甲方。

  2.转让后该技术的所有权、生产权归甲方独家所有。

  3.该技术任何形式的技术改进、申报权归甲方独家所有。

  第二条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样品及协作事项如下:

  1. 该技术 。

  2. 该技术 。

  3. 该技术 。

  4. 不低于 g的该技术 ,并对所有技术材料负有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技术切实可行,能达到乙方提供的各步收率和质量,终产物符合 要求。

  5. 其他协作事项:

  第三条 技术转让期限及交接方式:

  1.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3 日内向甲方移交所有相关小试、中试及制剂完整工艺资料等技术资料;

  2.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向甲方各步中间体、终产物的检测方法和标准;

  3.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向甲方提供产品主要杂质的结构确认资料和少量样品;

  4.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向甲方提供不低于

  g的中间体以及最终产物成品样品。

  5.提供的方式:乙方向甲方提供技术资料为纸质文件和电子版资料各一套。

  6.技术转让交接方式:本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履行完毕后,所有该技术转让相关技术料由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到甲方所在地当面交给甲方,甲方收到的向乙方出具收条。

  第四条 技术转让费用及付款方式:

  1. 技术转让费用总额为 (¥ 万元)。

  2. 技术转让费用由甲方 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①在签订合同 个工作日内支付技术转让费用总额的,即 。

  ②甲方完成小试及验证,连续三个批次合格后,支付 ,即 。

  ③甲方完成连续三个批次中试验证,并生产出合格的产品后,支付,即。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户名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

  户名:

  帐号:

  第五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 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1.国家政策变化;

  2.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

  第六条 合同达成后,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技术转让或泄漏给第三方。

  第七条 乙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甲方的技术资料和工艺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实施的(由乙方转让给甲方的)技术侵权的,乙方应当 赔偿甲方损失。

  第八条 除国家政策和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合同,否则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

  第九条 双方确定:因甲方原因导致项目被SFDA退审,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应该支付合同规定的所用款项。

  第十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李剑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一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1.因发生不可抗力或技术风险

  2.国家政策改变

  第十二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 项方式处理:

  1.提交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

  2.在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

  甲方(盖章):   乙方:

  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年月日

个人技术转让合同范本 篇11

  受让方(甲方):

  让与方(乙方):

  本合同乙方将其拥有项目的技术秘密(使用权、转让权)转让甲方,甲方受让并支付相应的使用费。受让方与让与方(以下称双方)就转让技术秘密使用权和转让权事项,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鉴于乙方拥有的技术秘密,甲方希望受让该项技术秘密的(使用权、转让权)并相应的使用费。

  第二条 乙方转让甲方的技术秘密内容如下:

  1.技术秘密的范围:。

  2.技术指标和参数:。

  3.本技术秘密的工业化开发程度:。

  第三条 为保证甲方有效实施本项技术秘密,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以下技术资料:

  1.技术资料内容:

  2.乙方提交技术资料时间、地点、方式如下:

  1.提交时间:

  2.提交地点地点:

  3.提交方式方式:

  第四条 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前实施使用或转让本项技术秘密的状况如下:

  1.乙方实施自行使用本项技术秘密的状况(时间、地点、方式和规模):。

  2.乙方转让他人本项技术秘密的状况(时间、地点、方式和规模):。

  第五条 甲方应以如下范围、方式和期限实施本项技术秘密:

  1.实施范围:。

  2.实施方式:。

  3.实施期限:。

  第六条 乙方保证本项技术秘密的实用性、可靠性,并保证本项技术秘密不涉及侵犯任何第三人他人的合法权利。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发生第三人方指控甲方实施的技术秘密侵权的,应由乙方应当参与解决纠纷;如经最终法律程序确认甲方构成侵权,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七条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本项技术秘密已经由他人公开(包括以专利权方式公开的除外),一方有权并应在日内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并致使另一方产生损失的,另一方有权要求予以赔偿。

  第八条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甲方:

  1.保密范围:

  (1)人员:;

  (2)技术资料和信息:;

  (3)技术成果:。

  2.涉密人员范围:。

  3.保密期限:。

  4.泄密责任:。

  乙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涉密人员范围:。

  3.保密期限:。

  4.泄密责任:。

  第九条 双方确定,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本项技术秘密申请专利或以其它方式公开的,应当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就本项技术秘密申请专利并取得专利权的,甲方应享有免费的普通实施许可的依本合同有继续使用的权利。

  第十条 为保证甲方有效实施本项技术秘密,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

  1.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的内容:。

  2.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的方式:。

  第十一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受让该项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及支付方式为:

  1.技术秘密使用费总额为:;其中技术服务和指导费为:。

  2.技术秘密使用费由甲方(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乙方。

  3.双方确定,甲方以实施该项技术秘密所产生的利益提成支付乙方许可使用费的,乙方有权以适当的时间和方式查阅甲方有关的会计帐目。具体查阅办法为:。

  第十二条 双方确定,乙方许可甲方实施本项技术秘密、提供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按以下标准和方式验收:

  第十三条 甲方应当在本合同生效后日内开始实施本项技术秘密;逾期未实施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并予以正当解释,征得乙方认可。甲方逾期日未实施本项技术秘密且未予解释,影响乙方技术转让提成收益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本合同第条的约定,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第十四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不得以下列方式限制另一方的技术竞争和技术发展:

  第十五条 双方确定:

  1.甲方有权利用乙方让与的技术秘密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者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双方)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

  2.乙方有权对以让与甲方的技术秘密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乙方、双方)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

  第十六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技术转让合同 篇12

  项目名称:

  受让方(甲方):

  让与方(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有效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制

  填写说明

  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制定的技术转让(技术秘密)合同示范文本。

  二、本合同书适用于让与人将其拥有的技术秘密提供给受让方,明确相互之间技术秘密使用权和转让权,受让方支付约定使用费而订立的合同。

  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受让人或共同让与人。

  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

  受让方(甲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让与方(乙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本合同乙方拥有   项目的技术秘密        (使用权、转让权)转让甲方,甲方受让并支付相应的使用费。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乙方转让甲方的技术秘密内容如下:

  1.技术秘密的范围:

  。

  2.技术指标和参数:

  。

  3.本技术秘密的工业化开发程度:

  。

  第二条 为保证甲方有效实施本项技术秘密,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以下技术资料:

  1.                            ;

  2.                            ;

  3.                            ;

  4.                            。

  第三条 乙方提交技术资料时间、地点、方式如下:

  1.提交时间:             。

  2.提交地点:             。

  3.提交方式:             。

  第四条 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前实施或转让本项技术秘密的状况如下:

  1.乙方实施本项技术秘密的状况(时间、地点、方式和规模):

  。

  2.乙方转让他人使用本项技术秘密的状况(时间、地点、方式和规模):

  。

  第五条 甲方应以如下范围、方式和期限实施本项技术秘密:

  1.实施范围:                      。

  2.实施方式:                      。

  3.实施期限:                      。

  第六条 乙方保证本项技术秘密的实用性、可靠性,并保证本项技术秘密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利。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实施技术秘密侵权的,乙方应当             。

  第七条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本项技术秘密已经由他人公开(以专利权方式公开的除外),一方应在日内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并致使另一方产生损失的,另一方有权要求予以赔偿。

  第八条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甲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

  2.涉密人员范围:

  。

  3.保密期限:

  。

  4.泄密责任:

  。

  乙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

  2.涉密人员范围:

  。

  3.保密期限:

  。

  4.泄密责任:

  。

  第九条 双方确定,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本项技术秘密申请专利或以其他方式公开的,应当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就本项技术秘密申请专利并取得专利权的,甲方依本合同有继续使用的权利。

  第十条 为保证甲方有效实施本项技术秘密,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

  1.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的内容:

  。

  2.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的方式:

  。

  第十一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受让该项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及支付方式为:

  1.技术秘密使用费总额为:

  其中:技术服务和指导费为:

  2.技术秘密使用费由甲方      (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乙方。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                 。

  (2)                 。

  (3)                 。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

  地址:

  帐号:

  3.双方确定,甲方以实施该项技术秘密所产生的利益提成支付乙方许可使用费的,乙方有权以  方式查阅甲方有关的会计帐目。

  第十二条 双方确定,乙方许可甲方实施本项技术秘密、提供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按以下标准和方式验收:

  1.                            ;

  2.                            ;

  3.                            。

  第十三条 甲方应当在本合同生效后日内开始实施本项技术秘密;逾期未实施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并予以正当解释,征得乙方认可。甲方逾期日未实施本项技术秘密且未予解释,影响乙方技术转让提成收益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第十四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不得以下列方式限制另一方的技术竞争和技术发展:

  1.                            ;

  2.                            ;

  3.                            。

  第十五条 双方确定:

  1.甲方有权利用乙方让与的技术秘密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者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双方)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

  。

  2.乙方有权对让与甲方的技术秘密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者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乙方、双方)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

  。

  第十六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在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1.                            ;

  2.                            ;

  3.                            ;

  4.                            。

  第十七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     方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     方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3.     方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4.     方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十八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                            ;

  2.                            ;

  3.                            。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九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发生不可抗力;

  2.                            ;

  3.                            。

  第二十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                            ;

  2.                            ;

  3.                            ;

  4.                            ;

  5.                            ;

  第二十二条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

  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技术背景资料:                     ;

  2.可行性论证报告:                    ;

  3.技术评价报告:                     ;

  4.技术标准和规范:                    ;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                  ;

  6.其他:                         。

  第二十三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项目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  印花税票粘贴处:

  (以下由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填写)

化工技术转让合同协议书 篇13

  乙方(转让方):

  签订地点:

  本合同由乙方将 (以下简称该技术)转让给甲方,并协助甲方解决小试、中试及临床申报上的问题。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技术转让方式及所有权约定;

  1.乙方同意将该技术所有权一次性转让给甲方。

  2.转让后该技术的所有权、生产权归甲方独家所有。

  3.该技术任何形式的技术改进、申报权归甲方独家所有。

  第二条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样品及协作事项如下:

  1. 该技术 。

  2. 该技术 。

  3. 该技术 。

  4. 不低于 g的该技术 ,并对所有技术材料负有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技术切实可行,能达到乙方提供的各步收率和质量,终产物符合 要求。

  5. 其他协作事项:

  第三条 技术转让期限及交接方式:

  1.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3 日内向甲方移交所有相关小试、中试及制剂完整工艺资料等技术资料;

  2.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向甲方各步中间体、终产物的检测方法和标准;

  3.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向甲方提供产品主要杂质的结构确认资料和少量样品;

  4.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向甲方提供不低于

  g的中间体以及最终产物成品样品。

  5.提供的方式:乙方向甲方提供技术资料为纸质文件和电子版资料各一套。

  6.技术转让交接方式:本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履行完毕后,所有该技术转让相关技术料由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到甲方所在地当面交给甲方,甲方收到的向乙方出具收条。

  第四条 技术转让费用及付款方式:

  1. 技术转让费用总额为 (¥ 万元)。

  2. 技术转让费用由甲方 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①在签订合同 个工作日内支付技术转让费用总额的,即 。

②甲方完成小试及验证,连续三个批次合格后,支付 ,即 。

③甲方完成连续三个批次中试验证,并生产出合格的产品后,支付,即。乙方开户银行名称、户名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

  户名:

  帐号:

  第五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 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1.国家政策变化;

  2.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

  第六条 合同达成后,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技术转让或泄漏给第三方。

  第七条 乙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甲方的技术资料和 www.工艺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实施的(由乙方转让给甲方的)技术侵权的,乙方应当 赔偿甲方损失。

  第八条 除国家政策和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合同,否则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

  第九条 双方确定:因甲方原因导致项目被sfda退审,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应该支付合同规定的所用款项。

  第十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李剑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一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1.因发生不可抗力或技术风险

  2.国家政策改变

  第十二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 项方式处理:

  1.提交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

  2.在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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