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代理合同(最新14篇)

时间:2023-08-02 14:52:16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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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代理合同

销售代理合同 篇1

  甲方:乙方:

  本着诚实守信、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公司食品产品代理。

  一、基本条件约定

  1、甲方基本条件

  甲方应具备合法的食品产品生产条件和与之相适应的产品生产能力。如乙方需要,甲方应为乙方提供货合法有效地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证明复印文件。

  2、乙方基本条件

  乙方应对甲方产品品牌有足够的了解和认可度,且在合同期内不得销售与甲方产品同类的其它品牌产品,有义务向甲方及时提供真实有效地客户信息和销售情况的数据报表。

  二、乙方所选择销售区域的销售渠道与销售基数约定

  1、销售区域的销售渠道为省市(区)乡镇的地区中,乙方在下列销售渠道内自主注明“√”符号的销售渠道如下:

□土特产专卖店 □机关单位礼品市场 □超市 □商铺批发市场 □学校 □农贸市场 □车站 □旅游市场 □宾馆 □一般餐馆 □其他

  2、销售基数:依据乙方所选择销售区域的销售渠道,结合甲方提出的年度销售基数,本合同约定的销售基数总额为仟佰拾万元整。合同金额单位:万元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约定

  1、甲方尽量保证在乙方所属销售区域中选定的销售渠道内部不出现甲方其它代理商经营甲方产品的行为发生,如一旦出现,甲方应积极给予协调。

  2、甲方应根据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合法真实的甲方产品销售增值税发票,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应根据乙方要求,在确认收到乙方货款24小时内及时发货,并不得向乙方提供不合格产品或者贴牌产品。

  4、乙方所属代理区域内的未来潜在客户和本合同中乙方自主放弃的销售渠道内客户,在甲方为委派他人销售的前提下,原则上由乙方经营管理,

  但乙方在经营时必须前提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场销售。否则,甲方有权撤销乙方对本合同所约定销售区域的销售渠道外业务的经营权。

  5、乙方如不经甲方同意,擅自将甲方产品销售在本合同约定销售区域外的业务,已经发现,甲方有权按其销售价款金额的30%给予乙方经济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收回货物。

  6、甲方对乙方实行现款现货的结算方式,其付款可以是现金、支票、电汇、银行汇票等多种方式。但乙方对旺季畅销量大的产品需在提货15天前通知甲方备货,如甲方因供电、交通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的货物暂缺,乙方应当给予谅解。

  7、因原材料价格或者生产原因,甲方需对出厂价格上调或者下调时,甲方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乙方须在接到通知后给予配合支持。

  8、因乙方自身保管、运输、储存等原因造成的产品质量损害、经济损失和赔偿事宜,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9、乙方在自行提货时,应当面清点产品数量和检查产品质量,乙方提货离开仓库或者配送人员离开仓库,甲方不再对产品的非质量问题和数量缺失负责。

  10、乙方在接到货物的5天内发现甲方产品有批次质量问题的,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无条件负责退换。

  11、乙方由于滞销原因所导致的货物积压和由于包装原因影响正常销售的产品,甲方允许乙方在产品质量完好和且在保质期内的前提下退换货,但由此产生的生产费用和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合同维护保证金和返点奖励与处罚

  1、为确保甲方产品在销售过程中不发生品牌信誉损害和销售网络安全损害,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是按本合同约定销售基数总额的10%向甲方缴纳万元的合同维护保证金(以甲方财务室收款出示收据为准)。

  2、如乙方在合同期内,未违反本合同约定,甲方应在合同期满之日后15天内将本金全额返还给乙方,并同时按年息10%标准给予乙方一次性经济补偿。

  3、甲方承诺付给乙方的返点奖励与处罚。

(1)奖励:乙方在本合同所约定销售区域的销售渠道内,在本合同约定期内完成销售基数的,甲方按销售基数总额的1%给予乙方现金返点奖励;乙方在本合同所约定销售区域的销售渠道内,在本合同约定期内超额完成销售基数的,甲方在对销售基数总额内的按1%给予现金返点奖励同时,对超过基数的数量部分按2%给予现金返点奖励。

(2)处罚:对在本合同期满之日,仍不能完成约定销售基数的甲方在不给予乙方返点奖励的同时,对未完成销售基数总额的部分按1%标准在合同维护保证金中扣除;对因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严重背离本合同约定或者因采取消极、敷衍方式,造成在合同期内完不成本合同约定销售基数总额50%的甲方在对乙方未完成部分给予经济处罚的同时,可提前中止合同。

  五、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期内,对于乙方经甲方同意,在甲方未委派他人开展本合同所约定销售区域的销售渠道外乙方所取得的业务,可用有偿转让方式移交或由乙方继续保留,但在续订下一年代理合同时,乙方应无条件将所保留的销售渠道业务按标准计入乙方年度销售基数。

  2、对于乙方在未取得本合同所约定销售区域的销售渠道代理权之前,他人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在本合同所约定销售区域的销售渠道内取得的业务,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时向乙方明确告知,乙方对此应予谅解。

  3、对本合同所约定销售区域的销售渠道外业务,甲方可自主委派他人进行,但甲方应在确定另委派他人进行的前15天通知乙方,且乙方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代理权利。

  4、甲方有义务主动帮助乙方协调客情关系,有义务向乙方提供优化的销售方案,享有对乙方经营行为的监督指导权。

  5、乙方有义务主动维护甲方的品牌形象和销售网络安全,有义务向甲方及时反馈市场综合信息和客情动态,有义务严守甲方产品的内部价格、销售计划、销售数量等商业秘密。如因泄密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信誉损害,

  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赔偿责任和信誉损害(含无形资产)的法律责任。

  6、本合同有效期从月合同期满,双方可重新商定合同条款或者续订合作合同,同等条件下,甲方给予乙方优先代理权。

  7、因乙方违约中途中止合同,双方应将本合同约定费用及货款在15天内结清,乙方所缴纳的合同维护保证金在扣除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处罚后,甲方应将其剩余的本金部分一并退还给乙方。如因甲方违约原因中途中止合同,双方在15日内结清合同约定费用及货款同时,甲方还应将乙方所缴纳的合同维护保证金及其按年息20%标准计息的补偿金一次性退还给乙方。

  六、附则

  1、甲乙双方除本合同之外的任何书面形式且手续齐全的补充约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均可作为本合同有效附件。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交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3、本合同一式三份,内无涂改,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留甲方单位存档备查,自双方代表人签字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邮编:邮编:

  地址:地址:

销售代理合同 篇2

  甲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或拥有的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指定乙方为在(地区)的销售代理,销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兴建的项目,该项目为(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销售面积共计平方米。

  第二条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个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在地区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条费用负担

  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但不仅包括报纸电视广告、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制作沙盘等)由甲方负责支付。该费用应在费用发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四条销售价格

  销售基价(本代理项目各层楼面的平均价)由甲乙双方确定为元/平方米,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征得甲方认可后,有权灵活浮动。甲方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条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为所售的项目价目表成交额的%,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销售基价部分,甲乙双方按五五比例分成。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甲方在正式销售合同签订并获得首期房款后,乙方对该销售合同中指定房地产的代销即告完成,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代理佣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后应不迟于3天将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转来的代理佣金后应开具收据。

  乙方代甲方收取房价款,并在扣除乙方应得佣金后,将其余款项返还甲方。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房款,属一次性付款的,在合同签订并收齐房款后,应不迟于5天将房款汇入甲方指定银行帐户;属分期付款的,每两个月一次将所收房款汇给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4.因客户对临时买卖合约违约而没收的定金,由甲乙双方五五分成。

  第六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银行帐户;

(2)新开发建设项目,甲方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和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开工证)和销售项目的商品房销售证书、外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外销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旧有房地产,甲方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3)关于代售的项目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价格、其他费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收据、销售合同,以实际使用的数量为准,余数全部退给甲方;

(5)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项目销售(的)代理的委托书;

  以上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2天内向乙方交付齐全。

  甲方保证若客户购买的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负责提供看房车,并保证乙方客户所订的房号不发生误订。

  3.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七条乙方的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广计划书(包括市场定位、销售对象、销售计划、广告宣传等等);

(2)根据市场推广计划,制定销售计划,安排时间表;

(3)按照甲乙双方议定的条件,在委托期内,进行广告宣传、策划;

(4)派送宣传资料、售楼书;

(5)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环境及情况;

(6)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销售活动;

(7)在甲方与客户正式签署售楼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签署房产临时买卖合约,并收取定金;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

  2.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

  3.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若遇特殊情况(如客户一次性购买多个单位),乙方应告知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

  4.乙方收取客户所付款项后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售房地产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第八条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

  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甲方:

  代表人:

  年月日

  乙方:

  代表人:

  年月日

销售代理合同 篇3

  为创建手机产品销售渠道网络,增加市场占有率,共同开拓各地手机市场,经甲乙双方在友好基础上就乙方代理甲方手机销售事宜协商如下:

  甲方授权乙方为系列品牌手机在范围的代理商。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成为甲方销售代理商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代理协议

  1.代理关系的建立: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向甲方缴纳元代理保证金后建立代理关系。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向该代理区域范围内除乙方以外的第三方直接提供上述品牌型号的产品。

  2.产品价格及货款支付:乙方按照甲方规定的日常资金和库存保有量数额在自己帐户注入资金,按甲方价格体系中的提货价提货,且本着勤勉尽责的精神开拓市场,完成双方约定的销售目标。乙方若采用付款,则银行贴现费由乙方负责;双方购销关系建立以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退,换货。

  3.销售指标:代理销售指标为所代理产品每月销量累积台(数量计算以甲方商务网站所提供及记录为准),若乙方连续三个月不能完成销售指标(因甲方供货原因除外),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停止供货。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拥有产品价格的制定权及发布权。

  2.甲方提供产品的批发价格给乙方。

  3.甲方负责产品的质量和配送,产品的运输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保证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乙方订货的要求,如有质量问题,双方通过协商解决。

  5.甲方负责产品的广告宣传和市场推广工作,并及时传达行业最新的信息。

  6.甲方负责在产品的保修期间内因商品自身问题的维修服务,如因产品的'质量问题发生的运输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50%。但人为造成损坏均不属于保修范围内。

  7.甲方对售出的产品大陆行货一年保修,港行、欧版和国外原装的机器三个月保修。

  8.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的有关规定监督,检查乙方的协议执行情况,并在一定时间内考核乙方所完成的工作进度和市场行为,并有权决定是否保持其代理资格。

  9.甲方给乙方提供全方位的24小时电话和网络的售后服务支持。

  10.甲方负责向乙方或其客户提供产品和技术支持,协助乙方做好宣传,销售和售后服务工作。

  11.甲方会不断引进新的产品,保证其产品的市场领先性和价格的优势,并提供给乙方及其客户。

  12.对于乙方提供的关于产品或其他方面的合理化建议,甲方认可后将对产品或服务进行调整,并提供给乙方及其客户。

  13.对于甲方商务网站()上的关于产品的保修和运输服务条款本合同承诺有效。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可以使用的商标,名称和网站进行开业经营。

  2.享有甲方网络上提供的当地区域客户资料的资源。

  3.享有甲方快捷和全面的货源供应,产品通过中国邮政快递和物流公司直接送货上门。

  4.乙方可获得甲方的销售培训及电话技术支持。

  5.乙方应努力完成双方约定的销售指标。

  6.配合甲方跨地区性或全国销售宣传活动,努力开拓市场。

  7.乙方有义务遵守有关的商业秘密,并以书面形式每月一次向甲方书面或电子信件汇报当地的市场动态及其行销计划和策略。

  8.乙方必须在自己的零售店内主推甲方产品,积极做好宣传工作,保证完成销量指标。

  9.乙方在媒体上刊登的代理产品价格和实际销售价不得低于甲方制定的统一市场零售价。

  10.乙方应保证所代理手机在双方约定的销售省区内销售,不得在双方约定地市区以外销售。

  11.乙方有责任在甲方良好品牌形象的基础上,按甲方的要求推行各种形式的宣传工作,提高特价手机产品知名度,美誉度。乙方不得从事有损甲方企业,产品信誉及形象的行为。

  12.价格体系的维护:乙方销售,批发根据当地市场情况,同时参考甲方制定的市场零售价和最低批发价进行标价及销售。乙方不得在最低零售价,批发限制价以下销售或批发,更不能在提货价以下批发或直接销售。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省级代理资格,停止供货,取消本协议规定的奖励,并可扣除信誉保证金元。

  13.销售区域管理:严禁乙方以任何形式将货物超出其代理省区销售,乙方应监督保证其下级零售商严格执行这一规则。一经发现查证后,甲方有权停止对乙方供货,并扣除信誉保证金元;同时乙方应以市场最高零售价收购所有窜出货物。对年度乙方发生的窜货次数在次以上的(含次),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

  14.乙方可以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以区域代理的名义但不能以独家代理等具有排他性的名义进行宣传及商业活动。

  第四条协议期限

  乙方的代理期限为年月

  日至年月日。

  第五条争议解决

  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六条附则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协议书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传真复印件有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

销售代理合同 篇4

  甲方(被代理人):法定住址:法定代表人:职务: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

  乙方(代理人):法定住址:法定代表人:职务: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乙方销售代理甲方产品的相关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代理区域

  1。乙方的代理区域为:地区。

  2。代理区域扩大或缩小的条件及方法:

  二、代理产品

  1。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的产品为:

  2。代理商品种类增减的条件及方法:

  3。约定新产品(是/否)包括在内:

  三、代理权限

  1。甲方授权乙方为地区的代理商,全面负责该地区的销售和经销商管理。

  2。甲方不得在乙方代理区域内另设其他代理或经销商。如出现上述情况,甲方须退还乙方保证金,乙方有权立即终止代理合同及得到相应补偿。

  3。乙方严禁跨区域窜货,对有跨区域窜货行为的乙方,甲方将取消其代理资格,本合同将自动终止。

  4。乙方在代理经营甲方产品的同时,必须禁止经营其他对甲方有竞争有冲击的同类产品。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对于乙方代理的销售区域,乙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订销售政策,原则上甲方不予干涉,但乙方对于自己以及下属经销商的经销行为负无限连带责任。

  四、代理期限

  1。本合同的代理期限为年,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或续期。

  2。乙方要求对本合同续期的,应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同意的,与乙方签订续期合同。

  3。甲、乙双方约定,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乙方满足以下条件可以续约:

(1)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义务,没有发生过重大违约行为;

(2)已经向甲方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项;

(3)签署放弃可针对甲方提起诉讼和仲裁的文件;

(4)同意向甲方支付元的续约费。

  五、最低代理销售额

  乙方承诺每月向甲方的订货量为,乙方保证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均不得低于元。如果连续年不能完成销售指标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六、代理商品价格

  1。配送价格:甲方向乙方统一配送产品的价格,按照成本价格加管理费的办法确定,但管理费最多不得超过成本价格的%。成本价格由进项价格、进项税、包装费、运费及构成。甲方除向乙方收取资格审查费和销售返利以外,不得向乙方收取其他费用或牟取任何利益。

  2。销售价格: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销售产品(服务)。乙方不得擅自调整规定的产品销售价格或以收取费用等方式变相加价。如果甲方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不符合本地区市场情况,乙方需调整销售价格时,应当向甲方报告。甲方应当根据系统的统一性要求和乙方所处地区的市场情况综合考虑,作出调整价格的决定。

  七、佣金

  1。乙方的佣金以每次售出并签字的协议产品为基础,其收佣百分比如下:元按%收佣;元按%收佣。

  2。佣金以发票金额计算,任何附加费用如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海关税或由进口国家征收的关税等应另开发票。

  3。佣金按成交的货币来计算和支付。

  4。甲方每季度应向乙方说明佣金数额和支付佣金的有关商务,甲方在收到货款后,应在30天内支付佣金。

  5。乙方所介绍的询价或订单,如甲方不予接受则无佣金。若乙方所介绍的订单合约已中止,乙方无权索取佣金,若该合约的中止是由于甲方的责任,则不在此限。

  八、商情报告

  1。乙方有权接受客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并及时通知甲方,以关注甲方的切身利益为宜。

  2。乙方应尽力向甲方提供商品的市场和竞争等方面的信息,每个月需向甲方寄送工作报告。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包括销售情况、价目表、技术文件和广告资料等一切必要的信息。甲方还应将产品价格、销售情况或付款方式的任何变化及时通知乙方。

  九、推销、宣传与广告

  1。乙方是市场的全权代理,应收集信息,争取客户,尽力促进产品的销售。

  2。乙方有义务通过广告活动,宣传代理产品(服务),并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负担广告与宣传费用。

  3。甲方通过制定总体广告计划及其他规定,实施产品的广告计划和发布广告;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在代理区域内发布促销广告,开展促销活动。

  4。乙方应当执行甲方对广告活动的要求,不得违反规定发布广告。

  5。乙方可自行策划并实施针对代理区域市场特点的广告宣传或促销推广活动,但必须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在甲方指导下进行。

  十、购货与销售

  1。乙方需货时,应向甲方发出书面订单,一般应在每月日以前向甲方下达下月度订单,并在提货前全额支付货款。

(1)甲方收到乙方全额货款后交付货物,交货地点为乙方所在地。

(2)甲方可代乙方发货,乙方承担铁路货运或汽运费,航空货运费等,发货方式由乙方确定。

(3)甲方将在发货后将货运单据传真或寄至乙方。货运时间以货运单据上标明的时间为准。

  2。乙方须在收到货物后日内对产品的质量进行检验,因产品质量及包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或者产品的保质期已经超过规定标准的,由甲方予以换货或退货。

  十一、监督、培训及售后服务

  1。甲方应当在不影响乙方正常营业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辅导、检查、监督和考核。乙方应当遵循甲方或其委派的督导员在经营过程中的建议和指导。

  2。乙方应当保持完整、准确的交易记录,在每月日前向甲方递交上月的总营业收入的财务报表。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每年应对乙方或其指定承担管理职责的人员提供不少于次的业务培训。培训费用由甲方负担,但参加培训人员的差旅费自负。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持续地对乙方提供开展经营所必需的营销、服务或技术上的指导,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5。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产品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质保书和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质保服务。

  6。乙方在销售完成后,应按甲方要求填写客户登记表,并应于每月定期以传真或其他形式向甲方返回客户登记表,以便于日后的售后服务和例行巡检工作。

  7、当乙方发生售后服务要求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服务要求和内容,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的小时内给予答复,确认服务内容和时间,同时,甲方向乙方提供小时售后服务热线联络服务。

  十二、知识产权

  1。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甲方拥有的商标(商号、标志)、专利、着作权、商业秘密等,乙方在代理区域内享有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或普通许可)的权利。

  2。甲方对许可乙方使用的商标(商号、标志)、专利、着作权、商业秘密等的权利作出下列限制和保留:

(1)仅限于销售代理经营的目的;

(2)甲方许可的第三人在代理区域内以方式使用商业秘密;

(3)《商标许可使用协议》或《商业秘密许可使用协议》或《专利实施许可协议》或作出的其他限制与保留。

  3。乙方应经常视察市场,如发现第三方侵犯甲方的工业产权或有损于甲方利益的任何非法行为,乙方应据实向甲方报告。乙方应尽努力并按照甲方的指示,帮助甲方使其不受这类行为的侵害,甲方将承担正常代理活动以外的此类费用。

  4。乙方不应与甲方或帮助他人与甲方竞争,乙方更不应制造代理产品或类似于代销的产品,也不应从与甲方竞争的任何企业中获利。同时,乙方不应代理或销售与代理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不论是新的或旧的)任何产品。

  5。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的年内,乙方不能生产和销售同类产品予以竞争,本合同终止后的年内,乙方也不能代理其他类似产品,予以竞争。

  6。所有产品设计和说明均属甲方所有,乙方应在协议终止时归还给甲方。

  十三、合同转让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当独立自主地经营代理业务,禁止以承包、租赁、合作、委托或其他任何方式将代理销售业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经营管理。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本合同。

(1)乙方要求转让本合同时,应当将转让的理由及转让条件、受让人按照本合同规定制作的信息披露文件等情况报告甲方,由甲方作出是否同意转让的决定。

(2)乙方转让本合同时,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在甲方向乙方发出优先受让的通知后,乙方不得撤销转让或变更转让价格与转让条件,否则,乙方在年内不得进行转让。

(3)乙方转让本合同,受让人应当与甲方重新签订代理销售合同。

  十四、合同变更

  1。为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甲方有权对本合同进行适当变更,但变更必须是善意与合理的,且不得与主合同及合同附件中的附属协议的内容相抵触。

  2。甲方应当将合同变更的原因、可行性及有关事项,在规定的变更时间前天通知乙方。

  3。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规定在代理区域内实行变更,并及时将实施的情况报告甲方。

  4。在本合同期满续订合同时,甲方有权以新制定的合同范本。对本合同的修订应基于合理和善意的准则,且新制定的销售代理合同文本应当适用于全部的代理销售商。

  十五、合同终止

  1。本合同因下列情况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一方宣告破产或宣告解散;

(8)法院、政府等行政行为要求代理商终止营业;

(9)。

  2。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与代理销售有关的甲方任何的标识及知识产权。

  3。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日内返还甲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或其他任何复制品。

  4。本合同终止之日存在的全部完好无损、尚在保质期内、可以再次使用或销售的剩余产品的处理方式为:

□甲方以原售价回购;

□乙方自行处理;

□。

  十六、合同解除

  1。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达甲方时生效:

(1)在本合同签订时不符合法律、法规关于代理商资格的强制性规定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的;

(2)在签订本合同前未按法律、法规规定提供代理相关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的;

(3)在本合同签订时不具备或本合同有效期内丧失相关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导致第三方向乙方主张相关权利的;

(4)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大量投诉并被主要媒体曝光,品牌形象和价值及企业商誉受到严重损害的。

(5)无故停止向乙方供应代理产品;

(6)公开许可乙方使用的商业秘密的,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的;

(7)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乙方书面通知其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

(8)。

  2。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达乙方时生效:

(1)擅自代理销售其他产品或服务;

(2)因管理和服务问题引起大量投诉或被主要媒体曝光批评,严重损害甲方经营体系的商誉;

(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合同;

(4)故意向第三人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的;

(5)故意向甲方报告错误的或误导性的信息;

(6)违反竞业禁止的规定参与竞争的;

(7)连续年未能完成销售指标,受到甲方次以上处罚,屡教不改的;

(8)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款项,逾期超过天,仍不改正的;

(9)。

  十七、声明及保证

(一)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八、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

  十九、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二十、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争议: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一、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二十二、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二十三、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十四、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年月日

销售代理合同 篇5

  制造商名称:

  注册地点:

  (以下简称制造商)

  代表商名称: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

  (简称代理商)

  1.委任:

  兹委任贸易有限公司为地区船舶修理及销售之代理商。

  2.代理商之职责:

  (1)向该地区寻求船主欲购船和修船的询价单并转告;

  (2)报道本地区综合市场概况;

  (3)协助安排工厂经销人员的业务活动;

  (4)代表制造商定期作市场调查;

  (5)协助制造商回收货款(非经许可,不得动用法律手段);

  (6)按商定的方式,向报告在本地区所开展的业务状况。

  3.范围:

  为了便于工作,应把代理区域业主名录提供给代理商,代理商对此名录给予评述,提出建议或修正,供备查;由于个别船舶收取佣金造成地区之间的争执时,应是唯一的公证人,他将综合各种情况给出公平合理的报酬。

  4.佣金:

  向该地区代理商支付修理各种船舶结算总价值%的佣金,逢有大宗合同须另行商定佣金支付办法,先付%,余额待修船结算价格收款后支付。

  当需要由付给业主(即船主)的经纪人及第三方介绍人等佣金时,必须由代理商事先打招呼;同时由决定是否支付。

  5.费用

  除下述者外,其余费用由代理商自理。

  (1)由指定的时间内对的走访费用;

  (2)特殊情况下的通讯费用(长电传、各种说明书等);

  (3)对该地区进行销售访问所发生的费用。

  6.的职责应:

  (1)向代理商提供样本和其他销售宣传品;

  (2)向代理商提供重点客户的船名录以使其心中有数;

  (3)通知代理商与本地区有关船主直接接洽;

  (4)将所有从业主处交换来的主要文件之副本提供给代理商并要求代理商不得泄露商业秘密。

  7.职权范围:

  就合同之价格款、时间、规格或其他合同条件,代理无权对进行干涉,其业务承接之决定权属。

  8.利害冲突:

  兹声明,本协议有效期内,代理商不得作为其他修船厂的代表而损害利益。代理商同意在承签其他代理合同前须回求之意见;代理商担保,未经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损于商业利益的情报。

  9.终止:

  不拘何方,以书面通知3个月后,本协议即告终止;协议履行期间代理商所承接的船舶的佣金仍然支付,不论这些船舶在此期间是否在厂修理。

  10.泄密:

  协议执行中或执行完毕,代理商担保,不经事先同意,不向任何方泄露定为机密级的任何情报。

  11.仲裁:

  除第三条所述外,双方凡因协议及其解释产生争执或经双方努力未能满意解决之纠纷,应提交双方确认的仲裁员进行仲裁,如对仲裁员各持己见,则暂由海事仲裁委员会主席临时指定仲裁员。

  贸易有限公司

  签字 签字:

  年月日

销售代理合同 篇6

  甲方:

  经营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本着友好合作、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共创品牌的原则,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销售区域及时间

  甲方同意将系列产品在(区域)的销售权授予给乙方,销售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补货、结算及运输方式

  1、乙方根据销售情况,在每次补货前应将所需货品种类及型号、数量等信息提前十天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时进行货物准备。

  2、甲乙双方采取经销方式进行销售的,具体方式是: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按乙方的要求将产品交付给乙方,或乙方以预付款的方式由甲方在每次发货前按货值进行抵扣。采取代销方式进行销售的,每月日结算上月销售款,乙方按照实际销售额和约定的供货折扣将销售款打入甲方指定的帐户。

  3、甲方交付地点为,甲方负责货物运到乙方指定的托运站,其他费用乙方自行承担,调换货品运输费由乙方承担。

  4、凡属乙方承担的运输,运输费、保险费若由甲方事先垫付的,甲方在乙方的货款中扣除。

  5、乙方收到货物后,如发现货物与随行送货单有异,应在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查证,逾期不通知的则视乙方无条件认可该单货物数量和金额。

  三、甲方责任:

  1、甲方向乙方出具独家销售证书,维护乙方经销区域内的权益,提供乙方运作市场所必须的文件资料及必要的产品检测报告,提供包括文字、图片、影像在内的配套广告宣传资料。

  2、甲方不得在乙方销售区域内再授权第三方进行产品销售。

  3、甲方有义务派出市场管理人员协助并督促乙方进行市场开拓和售后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市场指导和培训。

  4、在代理区域内,则甲方不再在该区域设立第二家代理商,只协助乙方在当地设立次级分销渠道。甲方按照行情制定乙方的代理奖励制度,按照制度乙方如没能完成甲方的代理销售额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或调整为次级代理商。

  5、在给代理商供货当中保证其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四、乙方责任

  1、在销售区域内,乙方负责维护品牌的价格、形象、管理等方面的统一。

  2、乙方保证每月向甲方提供各种产品当前库存量及销售情况。

  3、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在终端市场的销售及宣传活动,并向甲方定期提供本区域市场需求,价格、信息、竞争产品的各种活动以及市场评估,用户信息反馈等,以便双方协作,共同研究市场策略。

  4、在代理甲方期间,不得代理其它厂家同类产品,如被甲方发现,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作,并追讨乙方的商业违约法律责任以及商业赔款,所造成的一切社会负面影响,全权由乙方负责。

  5、在合同期内,如果甲方发现乙方有窜货以及降价扰乱市场等行为,甲方将责令乙方限时整改,拒绝整改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在该区域的销售资格,扣减所交纳的部分保证金;如乙方有仿造、伪冒甲方品牌产品,甲方将停止发货,并取消乙方在该区域的销售资格,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6、在开展业务过程中,乙方应忠实于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保证各种宣传准确无误,不得任意夸大和捏造,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和市场形象,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五、合同续签:

  本合同期满,若甲乙双方在自愿的前提下,在合同期满前30日协商续签,否则,至合同期满之日起本合同自动失效。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续签合同的优先权。

  六、保密条款:

  1、本协议所涉及的各种文件,协议本身、技术资料、价格、图表等影响到双方利益,技术、商业秘密,双方均应严格保密,未经双方书面认可不得向第三者泄密。

  2、乙方在业务活动中,牵涉到利益的各方,甲方同样有保密的义务。

  七、协议终止:

  协议期满,乙方需解除协议,应将原授权书、协议正式文本等退还甲方,并拆除甲方品牌标志,并拍摄成照片寄回甲方,结清往来帐款后,持履约品牌保证全票据办理退还履约保证金手续。

  八、法律效力:

  1、甲乙双方若发现对方的行为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商业道德和法律规范或损害对方利益时,可以书面形式终止本协议的效力;

  2、甲方对乙方的代理授权期满后,本协议自行终止,但是乙方有优先续签权;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签订合同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诉;

  4、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传真件有效)。到期终止后,如双方有意继续合作,可以续签。

  5、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本合作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时,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或双方均可部分或全部免责。但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0天内,向对方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6、协议生效: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

  电话:电话: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日期:日期:

销售代理合同 篇7

  协议编号:

  甲方:(供货方)

  乙方:(代理方)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根据诚信及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定本协议书。双方申X都已理解并确认了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同意承担各自所应承担的权利与义务,严格执行本协议书所确定的内容:

  一、甲乙双方为产品销售代理合作关系,合作方式为:

  甲方授权乙方为地区总代理,有权在等周边地区调整货物。由甲方为乙方提供所生产产品(系列产品),乙方按双方约定的供货量及时付款。产品价格按照乙方完成销售额度情况浮动,具体方案协商确定。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乙方所在区域即地区的独家代理权。

  2、甲方新品上市应及时通知乙方,并为乙方提供与产品销售相关的技术支持、客户信息及资料便于乙方开展销售及宣传工作。

  3、如果乙方连续个工作日没有向甲方采购产品,甲方视乙方销售情况有权终止乙方的代理权。

  4、甲方与乙方签订的代理价格,在市场及产品材料价格变化而引致产品调价时(遇涨则涨,遇降则降),甲方应在价格调整前日内通知乙方,以便于双方共同协商。

  三、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积极主动推销甲方的产品并配合甲方做好相应的市场活动,促进销售。

  2、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如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应在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进行调换。(乙方故意造成的人为损坏等情况不在甲方负责调换范围内)。

  3、乙方承诺在协议有效期内,不以任何方式向客户推荐,销售其他品牌气瓶。

  4、乙方可自行向其下属经销商或专卖店供货。

  5、在本协议期内或期满后,乙方不得或向第三方透露甲方的专业技术和商业机密。

  6、乙方在每月日之前向甲方提供其他类似产品生产厂家的市场价格和下个月销售计划,以便甲方及时调整售价和进行排产。

  7、乙方享受甲方的最低出厂价,乙方须配备业务人员开拓甲方产品的市场。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共同开发市场。

  8、乙方如单方解除产品代理商资格,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代理申请。否则视为违约。

  四、销售量:

  (一)乙方承诺:

  1、至年底在指定地区销售甲方支,确保每个月销售支。如年终完不成全年销售计划,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代理销售权。

  2、协议签定后日内,乙方向甲方交纳首批货款,双方代理协议开始生效。

  (二)甲方承诺:按照双方约定的供货量供应产品,如不能及时满足供应,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如在乙方代理区域内增设代理或直接实施销售行为的,或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或应产品质量及安全问题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除赔偿乙方损失外,还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万元。

  2、乙方如发生违约,违规行为对甲方名誉、经济造成损失时,甲方有权立即取消其代理经销商的资格,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万元。

  六、交货方式:

  1、甲方收到乙方首批货款后,签订每批次发货合同。

  2、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如发现本批货与甲方的出库单数量、品种有误,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应对货物进行核对,如确属甲方原因,甲方应及时更换并负责运费。

  3、乙方在每月25日前向甲方提供下个月的发货计划。发货计划包括:产品规格、数量。

  4、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履行方式为甲方按乙方提出的销售计划发货,出首批次为款到发货,其余为货到付款。本合同履行地为乙方住所地。

  七、换货:

  因市场原因,乙方在收到甲方货物后个月内,可以向甲方申请对货物进行更换,更换货物所需运费由乙方承担。货物发出一个月后,不允许对货物进行更换。

  八、其它事项:

  1、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如出现了战争、水灾、地震等不可抗拒因素,影响本合同的正常履行时,受不可抗拒影响的一方应及时将不可抗拒的情况应以书面形式在一周内通报对方,并及时向对方提交有关机构出具有效证明,予以确认。

  2、双方应尽快协商解决因不可抗拒事件而产生的不良影响,继续履行合约.

  3、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协议有效期:自本协议签字之日起至年月日内有效,届时如需续约,双方可根据合作情况重新签定代理协议。对本协议所发生的所有争议首先由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双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5、本协议不得转让。

  九、代理价格见合同。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销售代理合同 篇8

  合同编号:

  甲方: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为扩甲方产品的市场,充分发挥甲乙双方的优势,本着共同发展、互利双赢的原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销售甲方产品事宜,签订如下合同。

  一、代理事项

  1、经销品种

(1)品种:。

(2)规格:。

(3)包装:。

  2、定价甲方设计包装盒、说明书、包装箱外观,乙方承印。单价元盒(此单价不包含包装盒、说明书、包装箱费用在内)。

  二、代区域甲方授权乙方为区域的指定销售代理商,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区域。乙方只能在指定的代区域内开展销售,不准跨越区域。

  三、代理期限代理时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代理期限年。

  四、保证金为促进乙方完成年度销售任务量,并防止串货和低价销售,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缴纳人民币万元保证金,汇往甲方指定账户。合同结束时,如乙方没有违约,保证金全部退回。

  五、付款与发货

  1、乙方将货款汇往甲方指定的账户,甲方根据实收货款给乙方发货。

  2、合同交货地,以乙方签订合同所在地。

  3、货物到达乙方合同交货地之前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到达乙方合同交货地之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缺损:对于货物原件缺损或运输损失,甲方承担责任。对于因乙方责任而引起的缺损,乙方承担责任。

  六、开票和奖励政策

  1、甲方给乙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底价部分的税金由甲方承担,高开部分的税金由乙方承担。

  2、乙方完成年度销售任务量后,年终时甲方对乙方返销售总金额%,以资奖励。风险提示:

  建议双方明确好代理条件,如果对代理条件要求较为严格的,建议可以对代理条件进行明细;如果有相关资质信息,可以作为合同附件;避免一方存在信息不真实,或者资质授权过期等情况,容易引代理纠纷。

  涉及到代理条件变更,最好可以有具体的应对措施。

  七、代理条件

  1、乙方必须是注册合法的公司或经营单位,有一定的市场经营网络。

  2、甲、乙双方必须向对方提供企业有关资质(企业营业执照、工程施工资质证、销售许可证)。

  3、甲方保证供应的每批产品在有效期内,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质量要求。如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被国家有关部门查处,或因产品原因引起消费者纠纷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凡涉及到知识产权(如专利权、商标权等)的问题,由甲方负责审核其合法性,如由侵权引起的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

  5、产品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出现产品包装问题,甲方应在乙方沟通个月内给予处理(退、换)。

  6、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发现商品原箱(件)或原瓶(包括空瓶)短少,应作出现场记录,并附原装箱、检验单等,由验收员、仓库主管出具证明,加盖公章,甲方凭传真件补货。

  7、乙方的仓库应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如因乙方药品仓储条件不善、管理不当等造成的损失或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

  八、甲方的责任与权利

  1、甲方配合乙方做好招标、物价、医保等方面工作的咨询和资料提供。

  2、甲方根据乙方的市场开发情况,协助乙方做好宣传促销工作。

  3、甲方保证产品质量,按时按量供货。

  4、及时查询和督促乙方市场和销售的进度,如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完成进度,甲方可调整乙方的代区域或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

  九、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1、向甲方提供药品经营资质和个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2、负责在所代区域内,办理药品检验、物价备案、医保及招投标等事宜。

  3、乙方代理甲方产品期间,不得销售同类竞争产品,否则甲方有权中止乙方的代理资格。

  4、乙方及下级经销商要严格控制串货,否则,乙方要向被冲区域按开票金额的倍赔偿损失。

  5、乙方在每月日前向甲方提供下月的销售和发货计划。

  6、乙方在每月日前向甲方提供产品进、销、存及流向流量和计划开发医院的名单以及二级分销商的销售情况。

  7、及时向甲方提供产品销售的影响因素和招投标信息。

  8、乙方要严守价格秘密,认真维护价格政策和甲方的形象和信誉。风险提示:

  建议违约责任具体明确,比如: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应怎样之类的条款,尽量要避免笼统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且,可以根据际情况来规定违约赔偿金的数额。此外,违约金的数额不应过高或过低,过高可能面临着违约诉求不被支持的风险,过低则不利于守约方,因此,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进行商榷。

  十、违约责任违约方应承担另一方因违约带来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具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实行。

  十一、免责条款因产品质量引起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经确认非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各种损失,甲方概不退货且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若因产品质量造成乙方退货,乙方必须保证产品包装完好无损。

  十二、其他

  1、本合同属双方商业机密,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向第三方泄露本合同内容;乙方代理期间,未经甲方允许不得私自在任何众媒体上做广告宣传,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乙方负全部责任。情节严重者,甲方将依法追究其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2、争议解决: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补充合同:合同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效力。

  5、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须在日内汇款至甲方指定账户,否则合同无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开户银行:

  账户:

  签订时间:年月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开户银行:

  账户:

  签订时间:年月日

销售代理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为使翰林国际尾盘商铺运作更为专业、科学和实效。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 公司(下称甲方)自20xx年5月15日起,正式委托新乡市丰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下称乙方)代理甲方翰林国际项目尾盘商铺全程推广策划、销售代理等工作。为明确双方责、权、利特签定本合同,供双方信守。

  第一条:委托代理项目基本概况:

  双方合作项目:翰林国际项目尾盘商铺

  项目地址:位于新乡市健康路与和平路交汇处西南角

  项目建筑面积:商铺共 间,分别 平方米(最终面积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

  第二条:委托方工作内容:

  尾盘商铺全程推广策划、销售代理(含招商执行)

  第三条: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甲方责任及权利

  1、保证项目的销售合法性。

  2、提供售楼部搬迁、装修、装饰及办公用品给乙方至代理期满。

  3、负责项目办理房产证、借款等手续及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4、一切有关项目之其他合同文件 均须甲方签订盖章,乙方及其他任何个或单位签订盖章均无效。

  第五条:乙方责任及权利

  1、乙方负责项目的整体策划、宣传和销售过程中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有关地方、部门法规。

  2、乙方负责项目全程策划和销售代理。

  3、乙方负责承担在此期间项目招商、销售广告及推广活动的广告费用和营销人员工资费用。

  4、代表甲方以甲方名义签署该项目商铺的招商租赁协议,及协助甲方收取商铺租赁保证金和租赁租金。

  5、乙方有权在甲方审定的单价的基础上上浮单价,并适当打折,但打折后以不低于甲方认定的单价为限,除甲方特别许可外。

  第六条:乙方全程策划及销售代理佣金收取约定

  1、乙方的销售佣金以溢价形式提取。即所有可销售商铺的基本底价为/㎡,超出底价部分扣除营业税/㎡后归乙方所有。

  2、乙方的招商佣金提取每间商铺一个月租金。

  3、以上资金由乙方代收扣除佣金后转给甲方

  4、乙方在完成双方约定的销售目标后七个工作日内,由双方签字确认后,甲方按乙方应得佣金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七条:违约责任及合同的终止

  第八条:若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交由签约地法院裁定。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均具同等法律约束力,合同内容如有修改,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另行补充。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约地: 签约地:

销售代理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为了推动五星系列白酒的销售,并建立良好规范的市场秩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任、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作为甲方生产的五星系列白酒代理商及其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必须具备的条件

  1.乙方应当是经关机构注册和许可的能够完成销售白酒任务的单位;

  2.具备一定的白酒销售网络;

  3.具备履行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资金能力并在本协议生效时向甲方一次性交纳许可费 万元;

  4.乙方注册经营的项目范围必须包括其所代理的甲方产品;

  5.有销售白酒的专职人员并具备销售甲方产品的业务能力;

  6.严格遵守甲方的价格政策及本协议有关规定。

  二、代理事项

  1.代理商级别:省级总代理/地区代理;

  2.代理范围: 省 市 县,乙方不得超出上述代理区域进行销售活动。因乙方违反此条款而产生的经济和法律上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3.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双方可于协议期满前30日内续签,否则本协议自行终止;

  4.首期进货款:乙方每次向甲方进货货款总额不得少于(大写) 元,并承诺遵守所代理产品的市场规则。乙方预付定金,在甲方首次收到不低于酒壹仟箱货款后,发出第一批次白酒,价值 元(按提货价计);在甲方收到第二批次不低于酒壹仟箱货款后,发出第二批次白酒,定金在第二批次货款中抵扣货款;

  5.甲方授权乙方代理的甲方产品为“ 系列白酒”;

  6.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商业行为和法律行为及经营风险不承担责任。

  三、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销售所需的白酒生产许可等资料;

  2.支持乙方最大限度占领区域市场;

  3.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的有关规定,监督、检查乙方的协议执行情况;

  4.当乙方的市场行为违反甲方规定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实施劝说、警告、处罚或停止供货并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资格;

  5.甲方根据自己的发展情况向乙方通报新产品的开发开发进展情况等有关信息,以便乙方及时调整销售方案;

  6.甲方有义务及时向乙方通报产品价格的调整情况;

  7.甲方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销售行为。

  四、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在得到甲方授权后,乙方有权以甲方“代理商”的名义从事代理协议规定的与代理产品相关的甲方产品有关的合法商业活动;

  2.乙方为其所出售产品的第一售后责任人,并独立承担非因产品质量原因所引起的售后责任;

  3.乙方必须明确设立专职人员经营所代理的甲方产品;

  4.乙方有义务收集当地有关信息,并及时反馈给甲方;

  白酒代理协议 白酒代理合同范本

  5.在实现实际销售行为后,乙方有责任将用户信息及时反馈给甲方,以便甲方对用户的售后服务情况进行记录;

  6.乙方不得从非法渠道获得甲方产品进行销售,否则一经发现将按违约处理;

  7.乙方在媒体上公示的甲方产品价格不得低于甲方规定的全国统一零售价格;不得违反甲方产品的体系;乙方在市场促销活动中,不得发布低于统一零售价7折的价格信息;若有违反,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奖励及相关市场支持,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代理授权。()

  五、销售奖励政策

  每季度进货额达到 万以上,以 %返所购进的系列白酒(具体品种由乙方选择)。

  六、商务体系

  1.订货:

  (1)乙方订购甲方产品前,应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甲方发出订购单,明确所需产品的品名、规格、数量等情况。

  (2)甲方在收到乙方订货总价款的 %预付款后立即组织生产,在收到全部货款后方可向乙方发货。

  2.发货

  (1).甲方实行款到发货制度。甲方承诺在收到乙方的`货款后,在8个工作日内安排发货。

  (2).乙方应当自备运输工具从甲方指定地点自提货物并承担运输费用,在乙方确认货物品种、数量、质量、规格后即承担货物灭失、毁损等风险责任,

  3.退货

  (1)乙方向甲方所购买的系列白酒除因质量问题外不得提出退货。

  (2)如果甲方售出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应当予以等价调换,或者以原价向乙方退回货款,由此造成的运输费用及运输风险等由甲方承担。

  5.市场公关及广告宣传

  (1)乙方有义务进行当地市场的市场开拓和广告宣传工作。

  (2)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及甲方其他代理商的形象;乙方不得以甲方“总(独家)代理”等具有排它性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及其他商业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损害甲方的利益;

  (3)乙方如举办大型公关活动,需要甲方对其提供技术资料时,应提前15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4)乙方需把广告合同传至甲方处,待甲方确认后,按一定比例进行支持。

  七、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必须对业务往来中的任何重大商情事务对第三方严格保密;

  2.甲乙双方因任意一方的行为对另一方造成名誉、经济等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

  九、法律效力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变更本协议条款中的任何内容,需有双方签字的正式书面更改件;

  3.发生以下任意情况时,可提前解除本代理协议:

  (1)双方协议同意时;

  (2)协议的一方破产被解散或被撤消时;

  (3)协议的一方有损害对方的形象和利益的行为时;

  (4)协议的一方违反协议时;

  (5)发生不可抗力事故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时;

  (6)《合同法》规定的其他情况时。

  4.本协议期满后自行终止,如双方有意继续合作可以续签;

  5.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有修改、更正、补充的,应另行签订补充规定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日

销售代理合同 篇11

  合同编号: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乙方销售代理甲方 的相关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代理区域

  乙方的代理区域为:

  二、代理产品

  乙方销售代理甲方的产品为:

  三、代理权限

  1、甲方授权乙方为 地区的独家代理商,全面负责该地区的销售和经销商管理。

  2、甲方不得在乙方代理区域内另设其他代理或经销商。如出现上述情况,甲方须退还乙方保证金,乙方有权立即终止代理合同及得到相应补偿。

  3、乙方严禁跨区域窜货,对有跨区域窜货行为的乙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收回发出的全部货物,费用乙方全部承担;如果乙方不收回货物,甲方将取消其代理资格,本合同将自动终止,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4、对于乙方代理的销售区域,乙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订销售政策,原则上甲方不予干涉,但乙方对于自己以及下属经销商的经销行为负无限连带责任。

  四、代理期限

  1、本合同的代理期限为壹年,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或续期。

  2、乙方要求对本合同续期的,应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壹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同意的,与乙方签订续期合同。

  3、甲、乙双方约定,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乙方满足以下条件可以续约:(1)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义务,没有发生过重大违约行为;(2)已经向甲方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项;(3)签署放弃可针对甲方提起诉讼和仲裁的文件。

  五、最低代理销售量

  乙方承诺向甲方的订货量为每月平均 ,如果壹年内不能完成销售指标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六、代理商品价格

  1、配送价格:甲方向乙方统一配送产品的价格。

  2、销售价格: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销售产品(服务)。如果甲方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不符合本地区市场情况,乙方需调整销售价格时,应当向甲方报告。甲方应当根据系统的统一性要求和乙方所处地区的市场情况综合考虑,作出调整价格的决定。

  七、奖励

  乙方年销售量达到 ,甲方赠送给乙方 ;年销售量达到 ,甲方赠送乙方

  八、商情报告

  1、乙方有权接受客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并及时通知甲方,以关注甲方的切身利益为宜。

  2、乙方应尽力向甲方提供商品的市场和竞争等方面的信息,每半年需向甲方寄送工作报告。

  3、甲方应将产品价格、销售情况或付款方式的任何变化及时通知乙方。

  九、发货方式

  采取物流发货方式,乙方承担物流费用。

  十、售后服务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持续地对乙方提供开展经营所必需的营销、服务或技术上的指导,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2、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产品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质保书和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质保服务。

  3、乙方在销售完成后,应按甲方要求填写客户登记表,并应于每月定期以传真或其他形式向甲方返回客户登记表,以便于日后的售后服务和例行巡检工作。

  甲 方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销售代理合同 篇12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以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就乙方代理销售甲方之“蓝色梦幻”系列软件产品,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一、定义

  除非本合同的条款或者内容中另有规定,下列名词应具有如下意思:

  1 、软件产品:指业已进行商品化工作的、公开发表过的、且甲方作为权利人或权利受让人能够进行授权销售并能够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的软件,包括该软件的可执行程序和有关文档等;

  2 、代理销售:指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软件著作权人或者权利受让者许可行使展示、销售软件产品的权利,代理销售包括代销或经销;

  3 、代销:是指甲方授权乙方销售其产品,产品销售完以后或按照双方约定的期限与乙方结算,乙方可随时将δ售完的货物退回甲方的合作方式;

  4 、经销:是指甲乙双方按照下列条件结算的合作方式

  (1)货到付款;

  (2)按月结算,即月底结算当月或在其它约定日期结算约定日期前一个月内的进货;

  (3)按批结算,即批进货时结算上批进货。

  (注:上述结算方式由双方协商在补充协议或附件中选择一种。)

  5 、双方:指甲方和乙方的合称;

  6 、补充协议:指主合同的补救条款,与主合同具有同样的效力。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是“蓝色梦幻”系列软件产品的供应商,乙方是代理销售商。

  2 、销售范Χ:甲方指定乙方在省市区内销售甲方软件产品,但甲方保留在此区发展新客户的权利。

  3 、 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销售商,应尽代理销售商的责任。在上述区域应按甲方销售策略销售要求,尽最大努力将甲方软件产品售进所有的大、中、小型零售客户及二级批发客户,如有新的零售店及批发店诞生,也应及时接洽和供货,并确保不出现缺货现象。甲方也应保证供应足够的货源。

  4 、软件产品的品种、数量由订单、收货单确定,最终以收货单为准。

  5 、运输及运费计算:使用铁·运输的,甲方将以软件产品到岸价的形式向乙方供,即甲方负责将软件产品发运到乙方所属地区火车站的运费,而乙方将负责货物在当地火车站到乙方仓库的一切装卸杂费;使用其他运输方式的另行约定。

  6 、货物残损、退换: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短少或包装上有缺陷,导致影响销售,应立即于送货单上注明,并请送货的部门签名作证;乙方有义务提供有关单证给甲方,以便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如乙方有注明或不履行提供单证义务的,甲方视乙方为全部签收正确。

  如发生软件产品质量问题不能销售时,经甲方质检部门检验并出具证明,凭有关证明由甲方为乙方换货,换货一般三个月统一进行一次,具体日期另行通知。对于由于乙方保管不慎或保管不符合规定而导致的质量问题,甲方不予换货。

  7 、付款期限及欠款上限:

  ⑴自收货当天算起天内,乙方要将所欠货款付给甲方。

  ⑵乙方最多可以拖欠甲方货款为元,超过此限额的货款,不受以上条款约束,乙方取货时得立即付给甲方。

  8 、乙方要接受甲方的工作指导,必须定期于月的 日向甲方提供销售报告、客户资料。该日也是双方核实乙方销售额的基准日。

  三、乙方的特别义务以及奖励

  1 、保持甲方软件产品所有品种两星期销售的库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库存增减调整。

  2 、配合行动:当甲方在当地进行软件产品推广活动时,乙方有义务提供人力和借货服务。

  3 、价格控制:乙方可享受甲方的代理销售商供货价,乙方须保证按甲方规定的二级批发商供货价及零售商供货价给零售商及批发商。同时,乙方有义务控制其供应的零售商按甲方建议零售价售给终端消费者。

  ( 二级批发商供货价、零售供货价、零售价由甲方另行通知 )

  4、对乙方的优惠:

  乙方作为代理销售商,可以享受零售价折的折扣。乙方要货时一次性以现金、支票或汇票结清,在出货时即可以享受零售价折的折扣。

  此外,乙方可以享受当月的奖励按照合同附件规定计算。

  四、合同的变更及终止

  1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可以变更合同。

  2 、乙方如连续三个月不能达到甲方所定下的销售目标,甲方视乙方为自动终止本协议。

  3 、本协议期满后,由双方协商是否续签本协议。

  五、Υ约责任:

  1 、对于乙方的以下行为,甲方可随时中止或终止本协议,如乙方Υ约 ( 例如存在以下前三项的任一行为 ) ,则追究乙方的Υ约责任:

  ⑴乙方超越销售范Χ销售甲方软件产品;

  ⑵乙方Υ反了结算规定,货款超过了规定的付款期限δ支付;

  ⑶乙方月的销售额连续两个月δ能达到甲方要求的销售额;

  ⑷乙方经营遇到巨大困难或管理发生实质性变化,如由他人承包、可能破产,导致甲方的权利无法得到保障时。

  2、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仲裁或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依法处理。

  六、附则

  1 、本协议有效期:自本协议签定后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名盖章后即生效。

  3 、本合同δ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 、乙方收货人员确认书是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帐户:

  帐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纳税登记号:

  纳税登记号:

  签约日期:年月日

销售代理合同 篇13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以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就乙方经销甲方之“××”系列产品,丙方作为乙方的担保人,三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是“××”系列产品的供应商,乙方是经销商。

  2 、销售范围:甲方指定乙方在 省 市 区内销售甲方产品,但甲方保留在此区发展新客户的权利。

  3 、 乙方作为甲方的经销商,应尽经销商的责任。在上述区域应按甲方销售策略销售要求,尽最大努力将甲方产品售进所有的大、中、小型零售客户及二级批发客户,需达到 A 、 B 店 100% 覆盖率,批发店 80% 覆盖率,如有新的 A 、 B 店及批发店诞生,也应及时接洽和供货,并确保不出现缺货现象。甲方也应保证供应足够的货源。

  5 、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由订单、收货单确定,最终以收货单为准。

  6 、运输及运费计算:使用铁路运输的,甲方将以产品到岸价的形式向乙方供,即甲方负责将产品发运到乙方所属地区火车站的运费,而乙方将负责货物在当地火车站到乙方仓库的一切装卸杂费;使用其他运输方式的另行约定。

  7 、货物残损、退换: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短少或包装上有缺陷,导致影响销售,应立即于送货单上注明,并请送货的部门签名作证;乙方有义务提供有关单证给甲方,以便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如乙方没有注明或不履行提供单证义务的,甲方视乙方为全部签收正确。

  如发生产品质量问题不能销售时,经甲方质检部门检验并出具证明,凭有关证明由甲方为乙方换货,换货一般三个月统一进行一次,具体日期另行通知。对于由于乙方保管不慎或保管不符合食品规定而导致的质量问题,甲方不予换货。

  8、付款期限及欠款上限:

  ⑴自收货当天算起 30 天内,乙方要将所欠货款付给甲方。

  ⑵乙方最多可以拖欠甲方货款为 元,超过此限额的货款,不受以上条款约束,乙方取货时得立即付给甲方。

  9 、乙方要接受甲方的工作指导,必须定期于每月的 日向甲方提供销售报告、客户资料。该日也是双方核实乙方销售额的基准日。

  二、乙方的特别义务以及奖励

  1 、保持甲方产品所有规格两星期销售的库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库存增减调整。

  2 、配合行动:当甲方在当地进行产品推广活动资源时,乙方有义务提供人力和借货服务。

  3 、价格控制:乙方可享受甲方的经销商供货价,乙方须保证按甲方规定的二级批发商供货价及零售商供货价给零售商及批发商。同时,乙方有义务控制其供应的零售商按甲方建议零售价售给终端消费者

  ( 二级批发商供货价、零售供货价、零售价由甲方另行通知 )

  4、对乙方的`优惠:

  乙方作为经销商,可以享受比出厂价低 的折购。乙方要货时一次性以现金、支票或汇票结清,在出货时即可以打 的折扣。

  此外,以双方核实乙方销售额的哪天为准,按乙方的销售额与甲方所要求的销售额比较,达到或超过甲方所要求的销售额,乙方可以享受当月乙方销售总额的 2 %的奖励 ( 以货代款 ) 。如未达到甲方所要求的销售额乙方享受奖励为:乙方的销售额( A) 与甲方所要求的销售额 (W) 比,乘以乙方当月销售总额的 2 %,即:( A ÷ W) × A × 2%( 以货代款 )

  (本页以下空白)

  三、合同的变更及终止

  1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可以变更合同。

  2 、乙方如连续三个月不能达到甲方所定下的销售目标,甲方视乙方为自动终止本协议。

  3 、本协议期满后,由三方协商是否续签本协议。

  四、违约责任:

  1 、对于乙方的以下行为,甲方可随时中止或终止本协议,如乙方违约 ( 例如存在以下前三项的任一行为 ) ,则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⑴乙方超越销售范围销售甲方产品;

  ⑵乙方违反了结算规定,货款超过了规定的付款期限未支付;

  ⑶乙方每月的销售额连续两个月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的销售额;

  ⑷乙方经营遇到巨大困难或管理发生实质性变化,如由他人承包、可能破产,导致甲方的权利无法得到保障时。

  2、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仲裁或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依法处理。

  五、担保条款:

  1、丙方 为本协议的担保人。

  2、对于乙方违反本协议,导致甲方无法收回货款以及蒙受损失,担保人同意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即在甲方书面提出要求后,同意立刻由担保人支付任何经销商拖欠的款项,并赔偿甲方的所有损失 ( 包括法律费用 ) 。

  3 、担保期限:本协议终止后两年内。

  六、附则

  1 、本协议有效期:自本协议签定后 至 年 月 日止。

  2、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签名盖章后即生效。

  3、乙方收货人员确认书是本合同的附件。

  4、本协议在没有担保人时,除担保条款外,其他条款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担保人: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帐户: 帐户: 帐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纳税登记号: 纳税登记号: 纳税登记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销售代理合同 篇14

  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签订日期:

  1。 合同金额:含17%的增值税及安装费。

  2。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按国标执行,质保期从货到之日起算。质保期

  3。 交货地点:

  4。 货物所有权转移的时间、条件:货款全部付清,货物所有权转移给需方。

  5。 包装标准:包装应确保货物在装卸和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害;需方对包装物有特殊要求的须书面注明并另行收费。

  6。 结算方式:□电 汇 □银行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 □支 票 □现 金

  7。 货款结付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3日内需方预付50%预付款,安装、调试等工作内容全部结束后支付至100%。

  8。货到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照合同及产品使用说明书标准执行;货物表面无瑕疵验收,货到三日内书面提出异议有效,逾期视为验收合格;需方提出书面异议的,供、需双方应另行书面约定交货日期,需方不得以晚交货为由向供方追究违约责任。

  9。 安装、调试:产品的安装、调试由供方负责,并给予技术指导;

  10。 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条款执行。

  11。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解决。

  12。 开示发票的类型及时间:

  13。 其它约定事项: 延,需方不得以晚交货为由向供方追究违约责任。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独家设备销售代理合同3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今有上海神力二手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方),销售台工程机械给(以下简称需方)。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机械名称:

  第二条机械单价及合同总金额

  1。机械定价,供需双方同意按定价执行。如发生变化,需变动价格时,应经供需双方协商。否则,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2。单价和合同总金额:。

  第三条包装方式及包装品处理。

  (按照各种机械的不同,规定各种包装方式、包装材料及规格。包装品以随货出售为原则;凡须退还对方的包装品,应按铁路规定,订明回空方法及时间,或另作规定。)

  第四条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

  3。运输方式:。

  第五条验收方法。

  (按照交货地点与时间,根据不同机械种类,规定验收的处理方法。)

  第六条预付货款(根据不同机械,付货款的百分之十作为定金。)

  第七条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

  第八条运输及保险。

  (根据实际情况,需委托对方代办运输手续者,应于合同中订明。为保证货物途中的安全,代办运输单位应根据具体情况代为投保运输险。)

  第九条运输费用负担。

  第十条违约责任

  1。需方延付货款或付款后供方无货。使对方造成损失,应偿付对方此批货款总价%的违约金。

  2。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货或交货不足数量者,供方应偿付需方此批货款总值%的违约金。需方如不按交货期限收货或拒收合格商品,亦应按偿付供方此批货款总值%的违约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经济责任。

  3。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签订合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或申请仲裁机构仲裁的解决)

  第十三条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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