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木购销合同 篇1
卖方(甲方):
乙方(甲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苗木购销协议:
一、品名、规格、数量、价款、交(提)日期。
二、质量标准:
三、质量要求:
1、根系发达,须根多。
2、苗木健壮,树冠匀称。
3、无检疫病虫害。
4、茶花:P250以上,h300以上;高杆桂花:D9cm以上,杆高150cm以上没有严重的机械损伤。
5、包装要求应符合行业的一般标准。
四、检疫约定:
五、验收方法:
乙方出具供货清单,甲、乙双方专人按合同验收标准当场验收、填单、签字。
卖方负责苗木的检验、检疫,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不合格的苗木由甲、乙双方协商变价处理,严重不合格的交由甲方当场抛弃。
六、交货地址:
七、运输约定:
由乙方组织车辆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地点,运费计入苗木价格,甲方收货后甲方指定地点先行垫付。货物到达约定地点后卸货及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八、付款方式:
甲方预付乙方预付款贰万元。每车货品的上车由甲方负责,甲方按实际验收情况货品上车后付清货款的70%,余款待乙方发票到位及20xx年10月1日养护期满结清余款。
九、违约责任:
双方均按合同的规定认真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有违背,则违约方须承担。
十、其它约定:
本次提供苗木,要求乙方按甲方要求供苗;乙方需提供与合同名称一致的。
十一、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签字之日起生效,银货两讫失效。
采购方(甲方):(盖章)供货方(乙方):(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签定日期:年月日签定日期:年月日
苗木购销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为保证甲方更方便、快捷地从合作社采购苗木、本着精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特订立本合作意向书,具体合作内容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采购苗木 株,金额为人民币 元。甲方与乙方按实际采购苗木数量,按实结算。
二、苗木采购清
1、 樱花 棵, 每颗 元,合计 万元;
2、火炬 棵, 每颗 元,合计 万元;
3、红叶石楠 棵, 每颗 元,合计 万元;
4、西府海棠 棵, 每颗 元,合计 万元;
5、 月季 棵, 每颗 元,合计 万元;
6、 天竺 棵, 每颗 元,合计 万元;
7、 棕榈 棵, 每颗 元,合计 万元;
三、交货地点及方式:乙方负责将苗木保质保量准时送达甲方装车地点并送装上车。
四、付款方式:甲方在苗木验收装车后即与乙方结算支付苗木款。
五、苗木质量:乙方保证所供苗木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不符合要求的苗木,甲方立即退货并不予支付任何款项。
六、违约责任:
1、乙方若所供苗木未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按所余款项的10%支付违约金。
2、甲方若未按时支付苗木款,每日按需付金额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方式
合作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八、有效期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
九、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另行签订合同或补充合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苗木购销合同 篇3
需方:(以下简称为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如下买卖合同:
一、苗木的名称、数量、规格和价格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苗木的名称、数量、规格和价格见附件清单所列,苗木暂定总价款人民币 万元,按实际交货数量调整(单价不变)。清单中的各项数量按照路段的实际状况将有所调整,最终采购数量由甲方根据施工情况确定。
二、供苗时间、地点、方式
(一)供苗时间、批次: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天内开始分批向甲方提供上述苗木,每次供应的苗木数量由甲方提前通知。
(二)交货地点和方式:乙方负责将苗木包装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交货。
(三)苗木栽植:本合同所供苗木由甲方负责栽植。
三、苗木质量验收标准及验收方法
(一)验收标准: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苗木除达到附件清单中的规格要求外,还应满足如下质量要求:
1、生长健壮、枝叶繁茂、冠形完整、色泽正常、根系发达、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无冻害的新挖掘苗木。
2、带土球苗木土球含水量适中,不应过干活过湿,土球直径不低于苗木干径的7倍,厚度应为土球直径的 3/5 以上,且应土球完整,无松散、假土球现象,土球底部以45°角收底挖球形,遇大根必须据断,严禁根裂。
3、挖掘后的苗木必须及时运输,在长途运输中应专人养护,运输过程中应采取篷布遮盖等抗逆技术措施,保持苗木有适宜的温湿度,防晒、防风吹、防寒,对于不采取遮盖防护措施的苗木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4、修剪合理,树体收拢及机械吊装时必须采用实用材料对绑扎部位作充分保护,树体二级分枝以下必须缠绑草绳。
5、苗木装卸过程中应轻拿轻放,保持苗木、土球及包装完好无损, 吊装时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不使土球及树干受损伤,严禁土球与树干之间松动。
(二)验收方法:交货时,甲方安排专人到交货地点,按上述质量要求现场验收苗木质量,点验数量,并填写验收交接单。苗木质量和规格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拒收苗木。结算时,以验收交接单记录为准。
四、付款方式
本合同中苗木单价为苗木的包干结算价格,包括苗木采购、起挖、包装、装车、税金等费用。全部苗木运送到甲方指定位置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苗木款的50%,甲方栽植完成三个月后,甲方向乙方付支付苗木总价的20%,余下的价款在合同签订后一年内付清。
五、双方责任
(一)若甲乙双方在签署合同后,中途若需减少或增加苗木的购买数量,甲方应在提前三天至五天通知乙方实际数量。
(二)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供货造成苗木质量达不到工程要求的,甲方将无条件退货。
(三)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及时供货的,造成的人工、机械等费用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四)若乙方在合同签订后拒绝按照约定执行的,甲方没收履约保证金,并可单方面终止合同,从参加竞争性谈判的供货候选人中重新选择成交供应商。
六、其它约定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可向双方各自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寻求仲裁调解,仲裁调解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苗木购销合同实用 篇4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甲方更方便、快捷地从乙方采购苗木,本着精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特订立本合作意向书,具体合作内容如下:
一、数量和价格
甲方向乙方采购苗木株,金额为人民币。甲方与乙方按实际采购苗木数量,按实结算。
二、苗木采购清单
(附件附后)
三、交货地点及方式
乙方负责将苗木保质保量准时送达甲方装车地点并送装上车。
四、付款方式
甲方在苗木验收装车后即与乙方结算支付苗木款。
五、苗木质量
乙方保证所供苗木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不符合要求的苗木,甲方立即退货并不予支付任何款项。
六、违约责任
1、乙方若所供苗木未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按所余款项的%支付违约金。
2、甲方若未按时支付苗木款,每日按需付金额的万分之支付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方式
合作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八、有效期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有效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九、本合同壹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另行签订合同或补充合同。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地址:地址:
签订地点:签订时间:
花卉苗木购销合同 篇5
采购方 (甲方):
供货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惠、长期合作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协议。就苗木采购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向乙方采购苗木,具体的苗木品种为刺槐,规格为厘米,数量为 株,树龄为 年。
二、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应当按照本合同内容组织苗木,不得无故拖延。乙方向甲方保证所提供苗木全部是绿枝接,纯度95%以上,长势健壮,根系完整,无检疫性病虫害。乙方向甲方无偿提供技术,保证品种,保成活,人为造成树苗死亡,乙方不负责。如果有死苗,乙方将无偿为甲方提供相应数量的苗木,保证甲方所栽植的苗木成活率达到95%以上。
三、本合同所采购的苗木应当在 年 月 日之前由乙方运送到 ,运费由 方负责。
四、在乙方将苗木运送到约定地点后,经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要求验收合格,视为乙方履行了交付义务。
五、苗木的检查、验收方式、方法及质量要求具体为:苗木在规定时间内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后,必须由甲方指定的验收人员及乙方指定交货人员填写苗木验收单,以验收合格量作为与乙方结算依据。
六、付款方式为:
甲方在签订合同之日向乙方交付苗木订购款 元,苗木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并且栽植完成后,甲方付给乙方 元,剩余等到树苗成活率达到95%以上再付给乙方。
七、如果乙方超过本合同的约定的日期交货,甲方有权拒收,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本合同金额的10%。
八、因乙方迟延交付或者交付的数量与本合同不符,致使甲方不得不另行购买苗木,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供应不及时或供应苗木不合要求,甲方有权通知乙方终止合同。
九、本合同所定的苗木数量、规格、价格、到货时间等任何一方不得变更。如确需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合意后才能变更。
十、乙方在交货时必须提供: 及相关部门出具的检验、检疫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如果乙方不能提供,则甲方收取8、85%检疫费,可在苗木费中扣除。
十一、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对相关苗木的树形、土坨等的要求进行保护,如果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甲方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而且,乙方还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本合同总价款的10 %,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款项,甲方不承担苗木到达指定地点前的任何风险。如果甲方违约,甲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若一方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赔偿经济损失。
十四、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协议履行,如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由双方当事人分别持有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苗木购销合同 篇6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1、甲方向乙方采购绿化苗木花草一批,规格、数量、单价如下:
2、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不含税价)
3、交货地点及方式:乙方负责将绿化苗木花草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4、付款方式:甲方在到货验收后即与乙方结算,乙方须提供有效发票。
5、苗木质量:乙方保证所供苗木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不符合要求的苗木,甲方立即退货并不予支付任何款项。
6、违约责任:
(1)、乙方若所供苗木未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按所余款项的10%支付违约金。
(2)、甲方若未按时支付苗木款,每日按需付金额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7、争议解决方式
合作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8、有效期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有效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9、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另行签订合同或补充合同。
甲方(盖章):
乙方:
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年月日
苗木购销合同 篇7
需方:许昌鼎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甲方)供方:(以下简称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的原则,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如下买卖合同: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苗木的名称、数量、规格和价格,见下表:
二、供苗时间、地点、方式
1、供苗时间、地点:乙方与20年08月12日至20年08月20日向甲方提供上述苗木。具体交货时间段内自行确定,但须提前3天通知乙方。
2、苗木交货地点和方式:乙方负责将苗木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交货,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3、苗木栽植:本合同所供苗木有甲方负责栽植。
三、苗木质量验收标准及验收方法
1、验收标准: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苗木除达到上表中的规格要求外,还应满足如下质量要求:植株强壮、完整、树杆挺直、不偏冠、无病虫害。
2、验收方法:交货时,甲方安排专人到交货地点,按上述质量要求现场验收苗木数量和质量。
四、付款方式
本合同中苗木单价为苗木的包干结算价格,包括苗木采购、起挖、包装、装车费用。货到甲方指定工地位置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苗木款的80%,待甲方所需苗木乙方供货
完成后,三个月后甲方向乙方付清余下的苗木款。
1、若甲乙双方在签署合同后,中途若有减少或增加苗木的购买数量,甲方应在乙方采购前三天至五天通知乙方实际数量。
2、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供货造成苗木质量达不到工程要求的,乙方将无条件退货。
3、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及时供货的,造成的.人工,机械等其它损失均有乙方承担。
六、其它约定
1、无论甲、乙方所在地遭遇人力不可抗的自然灾害(如:瘟疫、战争、强震、冰雹、狂风、洪水),造成甲乙双方不能完成履行本合同的情况下,双方不承担违约)。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方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双方各自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寻求调解,仲裁调解不成,可向双方各自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用,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有效。
甲方:有限公司代表签字:乙方:
20年08月12日
苗木购销合同 篇8
合同编号:签约时间:
购苗方(甲方):
供苗方(乙方):
签订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惠互利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产品供销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标的
1、品种:
2、规格:
3、数量:
4、单价:
说明:本合同苗木的销售价是上车价,起苗、包装费、上车费、人工费用由乙方承担,运费由甲方承担。
第二条供货时间及数量
第三条运输
(一)运输方式:
发货地点:
到达地点:
收货人:
(二)运费承担:
(三)乙方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
(四)乙方按照约定将货物交运后,甲方变更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风险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整。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元,在乙方将上述产品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后,甲方一次性将剩余款项付给乙方。
乙方指定账户指定以下账户为唯一收款账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第五条产品质量
甲方所提供的苗木质量须达如下标准:
1、根、茎部必须完好无损。
2、无检疫病虫害。
3、没有严重的机械损伤。
4、合理栽培后能够成活。
第六条产品验收
验收应依据本合同约定的相关要求和标准;甲方应在货到后日内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应经双方签字确认;如果甲方逾期未进行验收,视为已验收合格。如经验收后货物不合格的,甲方应在日内通知乙方进行更换等事宜。
第七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质量,提供给乙方所需的苗木,保证不提供假苗。
2、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提苗期限内不提完所有的.苗木,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剩余苗木。
3、乙方在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苗款的前提下,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提供所需的苗木。
第八条违约责任
双方均应按合同的规定认真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有违约,则违约方须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违约金。
甲方:
乙方:
苗木购销合同 篇9
1、双方当事人
甲方(供方):
乙方(购方):
2、乙方拟投标20xx年沿海防护林工程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工程,若乙方有中标,甲乙双方即签订以下协议。若乙方无中标,本协议自动取消,视为无效。以资双方共同履行。
3、协议签字生效后,乙方付给甲方30%的苗木预定金,余额待提苗时一次性付清。如中途乙方所需数量变更应与甲方协商更改。如乙方不能按协议提苗,定金不予退还。
4、若一方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赔偿经济损失。若遇天灾苗木损失严重,则甲方在提苗木前10天通知乙方按比例缩减。
5、乙方提货时间10天前通知甲方,运输手续由乙方自理,甲方可提供方便,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若需甲方代办,需由乙方交付一定的代办费。
6、本协议一式六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如有违约按有关法规条例执行。
7、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经办人
(签字):经办人
(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苗木采购合同 篇10
采购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如下买卖合同:
一、苗木的名称、数量、规格和价格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苗木的名称、数量、规格和价格见附件清单所列,苗木暂定总价款人民币万元,按实际交货数量调整(单价不变)。清单中的各项数量按照路段的实际状况将有所调整,最终采购数量由甲方根据施工情况确定。
二、供苗时间、地点、方式
(一)供苗时间、批次: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天内开始分批向甲方提供上述苗木,每次供应的苗木数量由甲方提前通知。
(二)交货地点和方式:乙方负责将苗木包装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交货。
(三)苗木栽植:本合同所供苗木由甲方负责栽植。
三、苗木质量验收标准及验收方法
(一)验收标准: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苗木除达到附件清单中的规格要求外,还应满足如下质量要求:
1、生长健壮、枝叶繁茂、冠形完整、色泽正常、根系发达、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无冻害的新挖掘苗木。
2、带土球苗木土球含水量适中,不应过干活过湿,土球直径不低于苗木干径的7倍,厚度应为土球直径的3/5以上,且应土球完整,无松散、假土球现象,土球底部以45°角收底挖球形,遇大根必须据断,严禁根裂。
3、挖掘后的苗木必须及时运输,在长途运输中应专人养护,运输过程中应采取篷布遮盖等抗逆技术措施,保持苗木有适宜的温湿度,防晒、防风吹、防寒,对于不采取遮盖防护措施的苗木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4、修剪合理,树体收拢及机械吊装时必须采用实用材料对绑扎部位作充分保护,树体二级分枝以下必须缠绑草绳。
5、苗木装卸过程中应轻拿轻放,保持苗木、土球及包装完好无损,吊装时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不使土球及树干受损伤,严禁土球与树干之间松动。
(二)验收方法:交货时,甲方安排专人到交货地点,按上述质量要求现场验收苗木质量,点验数量,并填写验收交接单。苗木质量和规格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拒收苗木。结算时,以验收交接单记录为准。
四、付款方式
本合同中苗木单价为苗木的包干结算价格,包括苗木采购、起挖、包装、装车、税金等费用。全部苗木运送到甲方指定位置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苗木款的50%,甲方栽植完成三个月后,甲方向乙方付支付苗木总价的20%,余下的价款在合同签订后一年内付清。
五、双方责任
(一)若甲乙双方在签署合同后,中途若需减少或增加苗木的购买数量,甲方应在提前三天至五天通知乙方实际数量。
(二)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供货造成苗木质量达不到工程要求的,甲方将无条件退货。
(三)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及时供货的,造成的人工、机械等费用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四)若乙方在合同签订后拒绝按照约定执行的,甲方没收履约保证金,并可单方面终止合同,从参加竞争性谈判的供货候选人中重新选择成交供应商。
六、其它约定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可向双方各自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寻求仲裁调解,仲裁调解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
苗木购销合同 篇11
卖方: (简称甲方)
买方: (简称乙方)
甲、 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商一致,现就甲方出售自种绿化苗木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转让标的物及价格
1、甲方愿意将其位于内原绿化地所有的乙方可用的苗木(主要树种和数量为: …等)出售给乙方。
2、甲方同意以 人民币的价格一次性出售给乙方。
第二条、付款方式
乙方将所有可用的苗木全部移走后一次性付款给甲方。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确认上述出售给乙方的苗木是合法的、产权清晰,没有权属和任何经济纠纷。否则甲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由此给乙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支付违约金。
2、合同签订后,甲方愿意为乙方提供采挖树苗的便利条件。负责处理采挖、运输过程中的一切纠纷、及各部门、村委会、人员阻碍、干涩、刁难等一切不利于采挖、运输及买卖的一切行为。否则甲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由此给乙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支付违约金。
3、 甲方负责办理树苗采挖及运输的相关合法手续(手续费自理),所有手续必须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以免延误乙方采挖及运输树苗。
4、 合同签订后,甲方保证该批苗木是完整的.,不存在人为的破坏和偷挖苗木的情况发生。
5、 乙方自行采挖和运输树苗,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在甲方提供相关树苗采挖及运输的相关合法手续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所有苗木的移栽。
第四条、争议解决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受诉法院为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胜诉方与诉讼相关的诉讼费、律师费等由败诉方根据败诉比列为对方承担。
第五条、合同效力
1、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认可之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期限为双方货、款两清。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均为违约。双方同意违约金定为10万元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整)。
2、由于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其他损失的由违约方赔偿该损失。
甲方(签章) :
乙方(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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