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规章制度(共6篇)

时间:2022-06-03 18:01:22 综合范文

第1篇:典当行业规章制度

典当行业规章制度

【篇1:典当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市**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内部管理制度

为提高公司工作效率,规范公司运作,维护公司权益,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特制定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一、机构设置与职能

本公司设立总经理,下设四个部门:估价部、财务部、办公室和保安部。

(一)总经理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履行职责。

(二)估价部职能与直接责任

部门职能:负责公司日常的业务管理工作;公司业务经营计划、业务管理具体制度的拟订和实施;进行市场、客户的信息搜集、整理。

直接责任:

1、负责对当物进行鉴定、评估、保管,支付当金; 2、负责制定《评估标准书》;

3、负责开发新业务及制定相关管理制度;

4、负责与典当业务所涉及的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工作; 5、负责公司的业务技能培训;

6、负责公司业务资料的管理工作。

(三)财务部职能与直接责任

部门职能:负责公司日常的财务管理工作及典当业务的事后监督工作。

直接责任:

1、负责公司财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的编写、完善和执 行;

2、负责编制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3、负责编制财务计划,定期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4、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分析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5、负责公司与工商、财政、税收、银行等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 6、负责公司所有资金的筹集、调度、控制、使用; 7、定期对公司的存货、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进行清查盘点,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8、负责公司现金、票据、有价证券的保管,会计凭证的编制、审核与保管,会计账册的登记、处理与保管; 9、负责对公司典当业务的事后监督工作; 10、负责办理公司的各项纳税事宜;

11、负责编制统计表,并报送相关主管部门。

(四)办公室职能与直接责任

部门职能:负责公司日常办公事务的管理工作;制定公司考勤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公司信息管理系统。

直接责任:

1、负责对办公场所管理;

2、负责办公用品的购置和管理;

3、负责制定考勤制度、车辆管理等制度; 4、负责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 5、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保安部职能与直接责任

部门职能:负责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

直接责任:

1、负责制定安全制度,管理安全防范设施; 2、负责与公安部门的协调工作;

二、库房管理

(一)库房管理工作由专人负责,工作人员应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和责任感。

(二)仓库保持整洁,物品摆放稳妥、有序,活当、绝当物品分架(柜、箱)存放,标签拴挂、粘贴牢固,签章清楚,内容齐全,字迹工整。

(三)物品出入库须双人在场,入库、出库手续当场办理,齐全、规范,不得以任何理由先出(入)库后补办手续。

(四)库房实行双人管理,两把库匙双线分管。坚持双人开库闭库制度,作业时同进同出,互相监督、互相配合。下班时警报器要布防,并确认上锁。

(五)库内绝对禁烟、禁明火,禁止使用照明灯具和报警器以外的任何用电设施。库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与业务无关的物品。 (六)库存物品设专薄逐次序时登记,妥善保管出入库票据,按期进行票物核对、帐物核对、帐票核对,月末与财务和业务部门共同点库对帐。

(七)物品入库出库应严格把关,不出纰漏。质押品入库时,认真查点核对,做到有单有物。入库后,应按顺序放入,不得随意散放,非经有权人批准不得随意出借、拆看。质押品取赎时,严格核对当票与质押品袋上所填内容是否相符,手续是否齐全。

三、重要空白票据管理

(一)典当行重要空白凭证主要有当票、续当凭证、银行支票(转帐支票、现金支票)以及抵押、质押物的凭证。

(二)重要空白凭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保管登记簿,如实登记入库、领用、使用情况。

(三)领用重要空白凭证时,应办理领用手续,及时登记,并记载起讫号码。领用人要在登记簿上签收。

(四)经办人员签发重要空白凭证时,应进行销号控制。填错的重要空白凭证,加盖“作废”戳记后作有关科目传票的附件。

(五)重要空白凭证要定期进行帐实核对。

(六)重要空白凭证发生损毁、丢失、被盗的,专管员或经办人员要及时上报公司负责人,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未及时上报的,则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报表编制与报送管理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真实记录并全面反映其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编制月度报表和年度报表,按要求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及所在地设区的市(地)级商务主管部门报送。

(二)按照省经贸委《关于做好典当行经营情况监管调查

的通知》要求,编制季度《四川典当行经营情况监管调查表》

(三)财务部应于每季度后10日内将《四川典当行经营情况监管调查表》报送当地设区市经贸委监管部门。

五、员工行为规范管理

(一)全体员工要牢固树立热情为客户服务,认真对客户负责的思想和“服务促业务,服务出效益”的观念。加强学习,努力创建一支素质高、业务精,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文明礼貌的员工队伍,塑造优秀的企业形象,建立良好的社会声誉。 (二)服务用语规范:在办理业务过程中要语言文雅、礼貌,在工作中提倡使用普通话,在办公和营业场所须保持安静、和谐,不可大声说话,高声喧哗。任何情况下不得与客户吵架,谩骂。

(三)服务质量规范:客户临柜时,员工应微笑迎接,主动招呼“您好”。当遇到客户咨询,应主动招呼,并详细给予说明,做到多问不烦不燥。遇到客户对工作提出建议或批评时,应虚心诚恳且站立服务。认真负责,按章操作,熟悉业务,杜绝差错,正确收付现金,计算利息,保证钱币,当物真实,为客户保密。

(四)劳动纪律规范:员工要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须办理请假手续,不得擅自代班代岗。营业时间,不准带领无关人员进人营业柜台内。员工上班应着装整洁、服装洁净得体。

六、安全保卫管理

(一)根据公司的要求,按规定的保安项目做好安全防范

【篇2:典当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典当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湖南 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为提高公司工作效率,规范公司运作,维护公司权益,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特制定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一、机构设置与职能

本公司设立董事长、总经理,总经理下设三个部门,业务部、财务部和综合办。

(一)董事长、总经理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

(二)业务部职能与直接责任

部门职能:负责公司日常的业务管理工作;公司业务经营计划、业务管理具体制度的拟订和实施;进行市场、客户的信息搜集、整理。

直接责任:

1、负责对当物进行鉴定、评估、保管,支付当金; 2、负责制定《评估标准书》;

3、负责开发新业务及制定相关管理制度;

4、负责与典当业务所涉及的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工作; 5、负责公司的业务技能培训;

6、负责公司业务资料的管理工作。

(三)财务部职能与直接责任

部门职能:负责公司日常的财务管理工作及典当业务的事后监督工作。 直接责任:

1、负责公司财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的编写、完善和执行; 2、负责编制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3、负责编制财务计划,定期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4、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分析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5、负责公司与工商、财政、税收、银行等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 6、负责公司所有资金的筹集、调度、控制、使用;

7、定期对公司的存货、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进行清查盘点,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8、负责公司现金、票据、有价证券的保管,会计凭证的编制、审核与保管,会计账册的登记、处理与保管; 9、负责对公司典当业务的事后监督工作; 10、负责办理公司的各项纳税事宜;

11、负责编制统计表,并报送相关主管部门。

(四)综合办职能与直接责任

部门职能:负责公司日常办公事务的管理工作;负责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制定公司考勤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公司信息管理系统。

直接责任:

1、负责对办公场所管理;

2、负责办公用品的购置和管理;

3、负责制定安全制度,管理安全防范设施; 4、负责制定考勤制度、车辆管理等制度; 5、负责与公安部门的协调工作; 6、负责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 7、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库房管理

(一)库房管理工作由专人负责,工作人员应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和责任感。

(二)仓库保持整洁,物品摆放稳妥、有序,活当、绝当物品分架(柜、箱)存放,标签拴挂、粘贴牢固,签章清楚,内容齐全,字迹工整。 (三)物品出入库须双人在场,入库、出库手续当场办理,齐全、规范,不得以任何理由先出(入)库后补办手续。

(四)库房实行双人管理,两把库匙双线分管。坚持双人开库闭库制度,作业时同进同出,互相监督、互相配合。下班时警报器要布防,并确认上锁。

(六)库内绝对禁烟、禁明火,禁止使用照明灯具和报警器以外的任何用电设施。库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与业务无关的物品。

(七)库存物品设专薄逐次序时登记,妥善保管出入库票据,按期进行票物核对、帐物核对、帐票核对,月末与财务和业务部门共同点库对帐。

(八)物品入库出库应严格把关,不出纰漏。质押品入库时,认真查点核对,做到有单有物。入库后,应按顺序放入,不得随意散放,非经有权人批准不得随意出借、拆看。质押品取赎时,严格核对当票与质押品袋上所填内容是否相符,手续是否齐全。

三、重要空白票据管理

(一)典当行重要空白凭证主要有当票、续当凭证、银行支票(转帐支票、现金支票)以及抵押、质押物的凭证。

(二)重要空白凭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保管登记簿,如实登记入库、领用、使用情况。

(三)领用重要空白凭证时,应办理领用手续,及时登记,并记载起讫号码。领用人要在登记簿上签收。

(四)经办人员签发重要空白凭证时,应进行销号控制。填错的重要空白凭证,加盖“作废”戳记后作有关科目传票的附件。

(五)重要空白凭证要定期进行帐实核对。

(六)重要空白凭证发生损毁、丢失、被盗的,专管员或经办人员要及时上报公司负责人,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未及时上报的,则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报表编制与报送管理

(一)严格按照《典当管理办法》的规定,填写《典当物品登记表》,报公安机关备查;

(二)按季度按时如实填报《典当行经营情况季(年)报表》报长沙市商务局。

五、员工行为规范管理

(一)全体员工要牢固树立热情为客户服务,认真对客户负责的思想和“服务促业务,服务出效益”的观念。加强学习,努力创建一支素质高、业务精,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文明礼貌的员工队伍,塑造优秀的企业形象,建立良好的社会声誉。

(二)服务用语规范:在办理业务过程中要语言文雅、礼貌,在工作中提倡使用普通话,在办公和营业场所须保持安静、和谐,不可大声说话,高声喧哗。任何情况下不得与客户吵架,谩骂。

(三)服务质量规范:客户临柜时,员工应微笑迎接,主动招呼“您好”。当遇到客户咨询,应主动招呼,并详细给予说明,做到多问不烦不燥。遇到客户对工作提出建议或批评时,应虚心诚恳且站立服务。认真负责,按章操作,熟悉业务,杜绝差错,正确收付现金,计算利息,保证钱币,当物真实,为客户保密。

(四)劳动纪律规范:员工要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须办理请假手续,不得擅自代班代岗。营业时间,不准带领无关人员进人营业柜台内。员工上班应着装整洁、服装洁净得体。

六、安全保卫管理

(一)根据公司的要求,按规定的保安项目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周密细致地为公司安全服务。

(二)根据有关规章制度,做好防盗、防爆等工作。

(三)严格执行验证制度,防止示经许可的外来人员进入办公区。

(四)在开展业务时如发现可疑物品、可疑人员或者公安机关通报协查的人员或赃物,应当产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五)遵纪守法,坚守岗位,认真做好上岗执勤、守夜、护卫、巡逻、检查等工作,预防发生治安案件。

(六)保障当户生命财产安全,如有异常及时处理或报告上级。

(七)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班记录。

(八)执照公司有关现金提送规定,采取措施,保证押送的安全。

(九)重大和突发性事件,及时向领导报告、请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维持秩序,保护好现场,配合有关方面做好工作。

(十)公安人员到公司执行公务,应当予以协助。

年 月 日

【篇3:典当公司规章制度汇编】

第一部分

公司行政管理及规定

第一章 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节 录用规定 第1条 本公司各部门人力需求申请经总经理及执行董事批准后,交行政部门作招聘计划并办理甄选事前准备。

第2条 本公司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试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任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第3条 新进人员经考试、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行政部门办理手续。试用期满合格后,方可正式录用,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第4条 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行政部门送交以下证件,并对所提供的资料证件的真实性负责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5、其它必要的证件。

第5条 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1、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2、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3、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4、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5、因品性恶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 6、其它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第6条 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工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第7条 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赴所分配的岗位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

第二节 工作管理

第1条 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

第2条 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1、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塞责的行为。 2、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职务。

3、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强化品质意识,圆满完成各级领导干部交付的工作任务。

4、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公司规定其它不得带入工作场所。 5、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公司财物携出公司。 6、工作时间不得中途任意离开工作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

7、员工应随时注意保持办公地点、宿舍及公司其它场所的环境卫生。 8、员工在工作期间时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9、员工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有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10、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收受贿赂,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11、员工对外接洽业务,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

12、各级领导应加强自身修养,引领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和满意程度,加强员工安全感和归属感。 13、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第3条 公司实行每周五天三十七小时工作制,具体时间为 上午8 00—12 00;下午14 30—18 00;以后如有调整,以新公布的工作 时间为准。

第4条 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亲自签到,不代人签到,否则双方均按旷工一日处理。

第5条 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旷工或脱岗等情形,依下列规定处理 1、迟到、早退

、员工均需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十五分钟内到班者为迟到。

、工作时间下班前十五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

、员工当月内迟到、早退累计每三次或一次达15分钟(含)以上者,作缺勤一日处理。 2、旷工

、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以旷工处理。

、委托或代人签到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工处理。

、员工旷工,不发薪资及奖金。

、连续旷工三日或全月累计旷工三日者,予以除名。

、工作时间十五分钟后仍未到且未向主管领导请示的,按旷工处理。

、员工因公外出,公务处理完成后,超过正常返回公司60分钟以上者,视为旷 工。

3、脱岗

、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达20分钟以上的,按脱岗处理。

、员工因公外出,公务处理完成后,超过正常返回时间30分钟以上者,视为脱岗。

第三节 待遇制度

第1条 本公司依照兼顾企业的维持与发展和工作人员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则,以贡献定报酬、凭责任定待遇,给予员工合理的报酬和待遇。

第2条 员工的基本待遇有工资、绩效工资、奖金、社会保险和生活补贴等。

第3条 工资在当月发放,由员工签名确认,按流程发放。新进人员从报到之日起计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算。

第4条 公司根据员工每月出勤天数,按照10元/天的标准给予午餐补助。补助据实支出,不发放到个人。工作日加班至晚上7 00以后以及休息日或国定节假日加班的员工,可申请加班餐贴,按10元/餐标准计算。

第5条 总经理办公室可根据公司年度经营效益提出奖金发放方案,报股东大会讨论决定。

第6条 员工试用期满后,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与劳动合同为员工办理各项保险。

第四节 休假管理

按国家规定,员工除星期六日休息外,还享有以下国定节假日 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节假日休息天数与当日前由总经理办公室另行发布通知。

第五节 请假管理

第1条 员工需要请事假的,须提前一个工作日,向主管领导申请;未经批准而离岗者,视为旷工。

第2条 员工每月事假累计不得超过2天,因特殊原因需超过2天的,必须由总经理批准。

第3条 员工因特殊原因请事假超过7天(含7天在内)的,该月工资、福利、社保等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

第4条 员工因病需申请病假的,应在个工作日内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病假原则上不得超过2天(含2天),超过2天的须由总经理批准,且要出具医疗机构证明。 第5条 员工病假超过5天,需开具当地正规医院所出诊断证明,报由部门主管、

总经理批准方可执行。

第6条 员工病假超过7天(含7天),该月工资、福利、社保等按当月实际工作日数进行发放。

第7条 违反上述规定的,降视为事假,进行处理。

第六节 加班管理

第1条 在工作需要的情况下,公司可合理安排加班,有加班安排的员工,除因特殊事由经主管批准者外,应当服从工作安排。

第2条 加班报酬的计算,以公司薪酬制度为标准。

第3条 如因故不服从公司合理加班安排者,给工作造成影响者,给予行政处分,造成经济损失者,依法追究赔偿责任。

第4条 员工如需加班,应如实填写“加班申请表”,经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按有关制度执行。

第5条 公司因业务需要,可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或节假日期间加班,公司按劳动法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占用假期或国定节假日的,应当给予补假。加班以个工作日起算, 具体方法如下

第6条 出差或由公司指派在指责范围内的客户应酬等交际活动不作为加班。

第7条 员工如需加班,应如实填写“加班申请表”,经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按相关制度执行。

第七节 出差管理

第1条 公司要根据需要安排员工出差,受派遣的员工,无特殊理由应服从安排。

第2条 员工出差在外,应注意人身及财物安全,遵章守法,按公司规定的标准和使用交通工作,合理降低出差费用。

第3条 公司对出差的员工按规定标准报销相关费用。

第4条 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及时向主管述职,并按规定报销或核销相关费用。

第八节 培训管理

第1条 为提高公司员工的知识技能及发挥其潜在智能,使公司人力资源能适应本

公司日益迅速发展的需要,公司将举行各种教育培训活动,参加培训的员工,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应按有关请假制度执行。 第2条 新进员工进入公司后,须接受公司概况与发展、公司制度及文化的培训以及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岗前专业培训,合格者方可上岗。新员工培训由公司根据人员录用的情况安排,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继续留用。

第3条 员工调职、升职前,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可安排员工接受岗前专业性培训、管理培训等,直到满足该岗位的上岗要求。

第4条 对于培训中成绩优秀者,除通报表彰外,可根据情况给予适当物质奖励,未能达到者,可适当延长其培训期。

第5条 公司所有员工的培训情况均应登记在《员工培训登记卡》上,《员工培训登记卡》由行政部门保存在员工档案内。

第6条 具体操作方案依据公司培训制度执行。

第九节 调职管理

第1条 公司基于工作上的需要,公司可调整干部员工的职务以及调动干部员工的工作地点,已调动的干部员工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到职。

第2条 各部门主管在调动员工时,应充分考虑其个性、学识、能力,务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才职相称”。

第3条 员工接到调配单后,办妥移交手续,前往新部门报到。

第十节 保密职责管理

第1条 员工所掌握的有关公司的信息、资料等,应对直属上级领导全部公开,但不得向其它任何单位或个人公开或透露。

第2条 员工不得泄露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凡涉及公司的机密信息,未经上级领导许可,不得对外发布。

第3条 明确职责,对于非本人工作职权范围内的机密,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参与小道消息的传播。

第4条 非经发放部门或文件管理部门允许,员工不得私自复印和拷贝有关文件。

第5条 树立保密意识,涉及公司机密或保密的书籍、资料和信息等,员工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失窃,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

第6条 发现员工有泄密行为或非本公司人员有窃取机密行为和动机,应及时阻止并向上级领导汇报。情节严重的报公安机关处理。

第7条 具体详细内容可参照《湖北荆门五福源丰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保密制度》。

第十二节 考核管理

第2篇:游戏行业规章制度

游戏厅规定

一、各店经理管理制度

1、负责本店的各项工作管理,监督各岗的责任制的落实与实施。

2、熟练掌握本店的业务职能,负责本店的各岗服务员的管理和沟通。

3、及时做好新老客户的沟通工作,妥善处理顾客和服务员之间的纠纷,遇到特殊情况应及时向上级请示。

4、经常教育、培训全体员工,对工作认真负责、严格管理、优质服务严防错帐的发生。

5、对新服务员进行严格的培训管理和学习,熟练的掌握各岗的技能和各项的工作考核,合格后才能正式上岗。

6、上下班作好交接工作,严格审核各班的收支状况,做好每日报稿交接,如出现问题个人负责并处以处罚。

7、店内所用的物品应及时购买。

二、各店的服务员管理制度

1、协助经理做好班内的各项工作。

2、严禁服务员私自上分。

3、保持工作区域、地面、机器干净整洁,椅子摆放整齐,每周一周四做大扫除,发现卫生不合格,每次每人罚款五十元。

4、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及规定的各项制度,必须做到顾客先付款后上分,保证每岗服务员不错帐,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5、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工作中团结协作,相互帮助,如发现有偷分情况及时向经理汇报。

6、如工作当中发现玩手机,聊天,吃零食,睡觉,擅自离岗或者对客人进行辱骂与客人发生争执等情况,按全天工资的50%扣除,发现给客人上空分等情况服务员全部赔偿店内损失一律追查到底。

7.每店每月评选一名优秀服务员奖励一百元,最差的扣一百,所有员工不得泄露公司机密,否则开除并扣除全部工资,赔偿店内一切损失追查责任。

8、包括总经理在内的所有服务员及保安,必须保持二十四小时开机,不得有误。每次罚款二十

三、各店机修的管理制度

1、要保证每台机器的正常运转,有损坏的机器应该立即修复,如无法修复及时上报领导与厂家联系进行配件调换每次故障不得超过一星期,特殊情况及时报告否则扣除工资。

2、要服从领导安排,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当班经理请示处理。

3、要经常检查机器是否存在问题,如有问题及时向经理或上级请示。

4。 机修不得私自调改机器,调改机器必须经理在场,不得私自上分玩机器,如有发现立即开除扣除工资。

5、每天查账底数由经理与机修同时在场抄数,一式两份。

四、各店厨师的管理制度

1、合理的安排职工的一日三餐,并保证食物的卫生。

2、做饭的用具,要提前备好买好。

3、无液化气时,及时通知购买,如有特殊情况需请示后方可外购用餐。

4、所购买蔬菜、食物、物品等单据及时报销。

5、做饭的厨具出现异常情况,及时修理或更换,确保工作人员的用餐。

6、保证厨房的干净、整洁、卫生等。

7、除吃饭时间外,其他工作人员不许自由出入厨房。

8、每日食物本着店内人员食物足够少浪费的原则负责一日三餐。

第3篇:机械行业规章制度

目 录

目 录 ...错误!未定义书签。 规章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1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2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3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4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5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6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7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8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9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10用火安全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14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15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16承包商违反安全处罚规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17生产部门交接班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18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保障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19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20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三同时”安全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

21设备检维修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23安全会议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24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28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29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30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31临时电气线路审批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工业气瓶出入库验收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33应急救援保障措施 .........错误!未定义书签。

规章制度:

目的

为了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等,企业依据《安全生产法》的原则,结合本单位的生产性质、特点及状况,对企业的各项安全活动以制度文本的形式加以规范和明确,确保在生产过程中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程序。。

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70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主席令第60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主席令第四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主席令第八号施行)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实施)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实施) 《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劳动部实施) 《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施行) ——要点说明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条二款“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和{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载明下例内容”。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特点和设备、设施、工艺等状况,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章的规定,保障本单位安全生产而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在本单位的具体体现,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检查、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考核、奖惩、事故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现场安全管理、电气安全管理、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危险作业审批、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管理、相关方安全管理、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等。

1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目的

1、为使安全生产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安全管理的效率和质量,及时纠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过程中的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2、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必须有计划、有步骤地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果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的检查、监督和实施相关的整改工作。 二、管理职能

1、单位级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分管安全工作领导组织单位领导、工会和相关部门参加。

2、部门级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安全主管、车间主管、组织工会、技术管理部、质量管理部、工区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参加。

3、工区级安全生产检查,由工区负责人组织调度、主管、安全员、工艺、资产员、工段长等相关人员参加。

4、工段、班组的安全生产检查,由工段长、班组长负责人组织并实施。 三、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

1、查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法》的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

2、查安全生产“三同时”及安全管理体系是否健全。 3、查生产设备设施是否完好。

4、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状况和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5、查员工的安全生产作业行为和劳动防护用品穿戴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规范要求。

6、查安全生产隐患整改落实和消防设施是否在良好状态。 四、检查形式 1、安全生产日查

(1)管理人员,对所管辖的区域按安全(措施)要求进行检查。

(2)工段长、班组长的负责人,对布置工程任务时进行的安全措施交底落实情况及操作人员的行为规范进行检查。

(3)操作人员上岗作业前,检查个人的劳动防护用品穿戴,使用的工具、设备性能完好及相关工程安全措施落实。

(4)各部门的安全检查人员,对本部门安全、消防全面控制检查。

(5)中午、晚上下班后应检查电源、气源是否切断,火种是否熄灭,安全措施是否恢复,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岗位。 2、安全生产周查

每周各部门(工区)要组织人员进行至少一次安全检查,检查生产设备、设施是否完好,施工人员是否存在“三违”现象,安全文明生产和现场安全工作到位情况。

3、安全生产月查

(1)每月底由安全主管部门组织、单位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对全厂的生产区域和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

(2)每个月安全主管部门要根据现场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情况,组织安全专项检查。

4、季节性安全检查 (1)每年夏令之前,对防暑降温的设施、设备的准备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安全检查。

(2)梅雨季节来临之前,对安全用电进行检查。 (3)台风季节的安全检查。

(4)冬令季节,对防寒防冻设施的安全检查。 5、专业性安全检查

安全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安全、技术、设备等人员参加,根据单位生产特点,特种作业和设备设施的具体情况进行检查。

具体有:电气安全、起重机械、吊索具、压力容器、机动车辆、化学危险物品、有毒有害、易燃易爆作业安全检查、防火安全检查。 6、国定节假日前的安全检查

(1)每年的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假日。 (2)对生产现场各安全措施落实,设备性能。

(3)厂区内的防火重点部位:危险化学品储存区、变电所、储存库等。 (4)对加班人员的行为检查。 7、安全活动期间的安全检查

(1)每周四全单位安全活动日。 (2)安全月的安全系列活动。

(3)对全厂各部门进行的安全活动情况检查。 8、隐患整改

所有的安全检查必须有书面记录,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相关责任部门必须落实整改,做到“三定”:即定具体整改责任人、定具体整改措施、定具体整改时间。实行“二不推”:班组能解决的不推工区、工区能解决的不推单位,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必须采取临时防范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由单位安全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2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为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职工安全素质。在生产中遵章守纪、安全操作,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特制订本制度。

1、本厂各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

2、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纳入本单位教育培训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应保证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

3、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由本厂人事部或安全主管部门组织安排到具相关资质机构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并定期参加复审。

5、班组长和安全员上岗前的安全教育由本厂组织实施,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职。安全教育内容为: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和安全注意事项;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抢救与应急处理措施等内容。

6、新任命、晋升的领导干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本厂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本部门、本岗位职业安全卫生职责;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和安全文化等知识;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管理等。

7、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主管部门应组织进行专门培训,有关人员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操作。

8、必须对所有新进本厂职工、首次使用的劳务工进行上岗前的三级安全教育,即:本厂级教育、车间级教育、班组级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三级安全教育总时间不少于12学时。

9、职工在本厂范围内工作调动、转岗、下岗再就业、干部顶岗以及离岗(如产假、病假、学习、外借等)六个月以上者,应重新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

10、对进入本厂生产区域的作业人员,实行三级安全教育并建档,每级教育时间不少于2学时,禁止文盲入厂。一级教育由业主(即合同甲方)单位安全环保科负责教育,未设安全环保科的,由安环部负责教育。

11、对临时进入本厂生产区域参观、访问、办事的外来人员,由接待单位负责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并陪同入厂。

12、各班组在班前会上要进行安全讲话,预想当班危险因素,布置对策;班后会上要总结分析当班安全情况。

13、各单位应开展以班组为单位的安全教育活动。安全教育活动要有针对性、科学性,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防止流于形式和走过场。班组安全教育活动时间每月不少于三次; 厂部、部门安全教育活动每月不少于1次。

14、班组安全教育活动可采取学习文件、讨论交流、收看录像片、上课辅导、抽考提问、模拟演练等多种形式。

15、作业区主管(车间、部门领导)和安全员应对下属活动组每月的安全教育活动记录进行检查签字并写出评语。安全主管部门每季对各部门的安全教育活动记录进行检查。

16、对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并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方面做出成绩的单位和职工,应予以表彰和奖励。

17、对未按本规定要求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单位进行处罚,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造成事故的,应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3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一、目的

1.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搞好我厂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防止各类事故发生,把事故隐患及时消灭在萌芽状态,达到防患于未然,确保企业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细则。

2.本细则适用于全厂各装置(部门)。 二、奖励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分别给予表扬或奖励:

1.对于安全技术规程执行好,安全生产有显著成绩的部门、班级及个人; 2.由于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参与抢险救灾,避免重大事故、人身伤亡、主要设备损坏以及有其它显著成绩者;

3.为保证安全生产,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有关部门审查,确有很大价值,列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实施后,经实践考核有效者;

4.对改善劳动条件,消除安全隐患,预防事故发生,对环境保护贡献较大的技术改进项目的主要成员;

5.在发生重大事故中,临危不惧,奋勇抢险、保护国家财产和人身安全,避免事故扩大,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

6.及时制止违章和误操作并转危为安者; 7.举报事故经确认属实者;

8.在安全专项活动及安全宣传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 三、处罚

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部门和个人,厂部严格追究其违章违纪和造成事故的责任。

1.各种违章违纪的处罚:

凡不按厂部规定办理各种作业票、证,视情节罚进行作业部门或个人30—100元/次,各种作业票、证涂改、代签、越级审批无效;

违反用火、用电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规定的视情节罚:20—50元/人、次; 凡违反禁烟规定,在禁烟区吸烟者200元/人,在禁烟区内的各单位辖区内,发现烟头、烟灰等迹象罚责任单位200元/个;

违反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不按规定着装,扣罚10/人;

凡由于工作时需用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等,完工后未修复的责令修复并扣罚施工部门50—300元/处;

各种车辆无安全措施入厂罚款50/元/次,罚所经门卫责任人10元/次; 凡不按规定持证上岗者,罚款20元/人、次;

损坏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防火、灭火器材、安全标志的,赔偿经济损失的50—100%;

不按规定时间、内容对新工人进行入厂、调岗、复工教育的,扣罚责任单位100/人、次;

各类事故隐患不按《限期整改通知书》按期完成的,扣罚20—50元/项; 发生各类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的,扣罚责任单位100元/次; 各种作业票、证未经监护人、安全负责人签字的视为无效,扣罚责任单位20元/次;

发生事故后,凡不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处理的,扣罚责任单位100元/起; 其它各种违章,视情节扣罚20—30元/人、次; 进入高危的工作场所,未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者,经说服教育屡教不改者扣罚50元/人。

2.凡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严肃处理:

对工作不负责任,因故发泄私愤,有意扰乱操作,造成经济损失和违反劳动纪律,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对已列入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不按期实施又不采取应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对违章指挥、冒险作业,劝阻不听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对忽视劳动条件,削减或取消安全设施、设备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对限期整改的事故隐患,不按期整改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对设备长期失修,备用设备起不到备用作用,带病运转又不采取紧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对违章设计、制造、安装或不按设计施工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对发生事故后,破坏现场,隐瞒不报或谎报的主要责任者; 对发生事故后,不认真吸取教训,不采取措施致使事故重复发生的主要责任者;

在上级组织开展的单项安全活动期间,发生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四、其它未尽事宜,将按有在规定办理。 五、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4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目的

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制定的依据为国务院《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各部门。

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一、事故分类:

(一)在生产操作中,因违反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或由于误操作等造成原料、半成品或成品的损失,为生产事故。

(二)生产装置、动力机械、电气仪表、输送设备、管道等发生故障损坏,造成损失或减产,为设备事故。

(三)基建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机电设备检修不符合要求,原材料或成品因保管、包装不良等造成经济损失为质量事故。 (四)发生着火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为火灾事故。

(五)发生化学或物理爆炸,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为爆炸事故。

(六)违反交通运输规则,造成车辆损坏,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为交通事故。 (七)在生产活动所涉及的区域内,由于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的影响,突然使人体组织受损伤或使某些器官失去正常机能,以致负伤人员立即中断工作,为工作事故。

(八)各级管理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错误,造成恶果的事故为管理工作事故。 二、事故等级 (一)特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一亿元以上的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一亿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

(一)各类事故的管理,由公司分管领导主管并做出处理意见上报,而各职能部 门负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的事故的报告、调查分析。 生产、技术、设备事故,由生产部负责;

火灾、交通事故,由总经理办公室、生产部负责; 产品质量事故由质检部负责;

事故的赔偿罚款工作,由财务部负责;

事故责任者的纪律处分,由公司决定,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执行。

(二)凡发生事故,应立即向所在部门的领导报告,采取安全措施,重大事故就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在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三)发生事故的部门,应认真填写“事故报告单”,按规定的时间上报有关部室和分管领导。报告上交时间:一般事故不超过两天,重大事故不超过五天。 (四)发生重大事故,写出“重大事故调查报告书”按规定逐级上报。 (五)不论事故大小,事故单位负责人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召开事故分析讨论会,本着“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调查分析,一定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进行教育,吸取教训,制定出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一般事故逐级上报至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微小事故由本公司处理,报安监部备案。 (六)事故发生后查不出责任人时,由事故单位专责人担负一半责任。无专责人时,由单位领导负担一半责任。 (七)发生事故后,视事故责任人对错误的认识态度及表现予以不同处理。对能主动承认错误,虚心检讨,领导批准,可以从轻处理,对隐蔽事故情节,推卸责任,嫁祸于人者,加重处分。

(八)对事故责任者给予制裁,对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

(九)公司建立事故档案,对所有事故调查分析的资料,如现场检查记录、照片、技术鉴定、化验分析、会议记录、旁证材料、综合调查材料及登记表、报告书等,应妥善保管。

(十)发生事故,各生产车间和各部门负责人不得隐瞒,并对事故调查报告的真实性和及时性负责。

(十一)单位负责人要及时解决和向上反映各类事故的隐患和苗头,若不予解决,或拖拉、迁就,有关人员将对后果负责。

5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本制度规定了厂部、车间、工区、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的安全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规定及安全生产设施的增添、使用、报费、检修维护、运行管理、设备事故处理等作出具体规定。

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各个部门。 二、范围

企业的各种设备设施应有专人负责管理。

设备设施应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消除设备设施的缺陷和隐患。

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应立即复原。

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应持有有效的操作资格证书。 对压力管道、压力容器等要做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起重设备:

起重设备必须建立齐全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作业前和作业时,必须做到“四检查”和“二不准”。 “四检查”即:

⑴检查行车、葫芦刹车的可靠性。

⑵检查行车各部件或三脚架是否牢靠。

⑶检查钢丝绳有否损坏,钢绳卡具是否紧固。 ⑷检查起重物件绑挂是否牢靠。 作业“二不准”即:

⑴起重物不准跨越人和设备上空。

⑵起重物不准超过葫芦和行车的设备吨位。 电机设备

各种电机设备必须装有完整的防雷、接地设施,并灵敏可靠。 电气的防爆性能,继电保护装置,必须定期检查、调整。

各种电机设备不得超负荷运行,并要按期检修、保养。 建立设备台帐,定期进行维护,并保存维护活动的记录。 建立设备设施的主管部门和生产车间“设备设施台帐”、“设备设施技术档案”,对设备出现的故障和检维修情况及时记录进“设备设施技术档案”中。

做好其它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检查工作。

3 设备设施的新增、使用、报费、检修维护、运行管理、设备事故处理等作出具体规定。

新增设备管理规定

本企业各部门需增置的安全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设备管理部门备案。

经设备管理部门进行可行性方面的技术咨询,方可确定装修项目或增置电器及机械设备。

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

施工安装,由设备管理部门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登记单”方可使用。

使用设备管理规定 设备使用前,设备管理人员要与人事部配合,组织操作人员接受操作培训,安装维修部门负责安排技术人员讲解。

使用人员达到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设备性能的程度,特种设备应持证上岗操作。

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维修部门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情况,并列入员工工作考核内容。

报废设备管理规定

设备年久陈旧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报损、报废之前,设备处进行技术鉴定与咨询。

使用部门将“报废、报损申请单”附意见书一并上报,按程序审批; 申请批准后,交付采购部办理,新设备到位后、旧设备报损、报废。

设备事故分析处理办法

发生设备事故,设备处主管、值班人员要到现场察看、处理,及时组织抢修。

发生设备事故的操作人员及当事人将事故时间、原因、设备损坏程度、影响程度等做记录上报本部门负责人。

设备处主管、值班人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写出“事故分析报告”,签注处理意见,报主管负责人。并将“事故分析报告”存入设备档案。

人为事故应根据情况按“奖惩条例”的条款及处理权限,对责任者给予行政、经济处分。属设备自然事故,维修部门进行处理,采取防护措施。

设备检修保养规定

设备设施的主管部门建立“设备设施台帐”,“设备设施技术档案”。对设备出现的故障和检维修情况及时记录进“设备设施技术档案中”。

设备日常维修管理办法

本企业使用部门的设备发生故障,须填写“维修通知单”,经部门主管签字交维修部门。维修工作完毕,应在“维修通知单”中填写有关内容,经使用部门主管人员验收签字。

设备运行动态管理,是指通过一定的手段,使各级维护与管理人员能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依据设备运行的状况制订相应措施。

建立健全的设备巡检措施,各作业部门要对每台设备,依据设备的具体运行特点,对设备确定出明确的检查周期。专业维修人员要负责对重点设备的巡检任务。

设备故障处理办法

设备发生故障,岗位操作和维护人员能排除的应立即排除,并在当班记录中详细记录。

未能及时排除的设备故障,必须及时上报有关部门研究决定如何处理。

在安排处理每项故障前,必须有相应的措施,明确专人负责,防止事故扩大影响。

6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一. 全厂员工必须遵守任何人不得违反

二. 工作时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得在车间内打闹.追逐 大声喧哗,非工作需要不得随便到其他部门走动,聊天,不准带小孩进入车间现场

三. 必须按规定穿着劳动保护用品,车间内严禁吸烟

四. 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车辆在厂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5Km/h,不准在厂内试刹车

五. 加强对易燃品的管理,除在用的以外,存放在指定位置

六. 各工位应配置充足的灭火器材,并加强维护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状态,所有的员工应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七.工作灯应采用低压(36伏以下)安全灯,工作灯不得冒雨或拖过水地使用,并经常检查导线,插座是否良好

八. 手湿时不得扳动电力开关或插电源插座.电源线路 保险丝应规定安装,不得用铜线,铁丝代替

九. 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

十. 作业结束后,要及时清除场地油污杂物,并将设备机具整齐安放在指定位置,保持施工场地清洁

7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现根据机械行业生产中,生产现场作业人员密集,多工种平等交叉作业多,使用电气作业频繁等的特点,特制订本规定。 一、电气运行安全

1、电气作业规定:

(1)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医生检查身体,并证实确无妨碍电气工作的疾病,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上级部门颁发的电工作业操作证,才能担任电气作业和电气作业监护人工作。

(2)电气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

(3)一切电气作业人员都必须熟悉触电急救方法。在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必须按《爆炸性环境防爆电气设备选用标准》执行。

(4)电气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5)当电气工作人员正在工作,尤其是在危险区域进行工作时,监护人员应随时提醒,注意安全,禁止大声怪叫,以免引起错觉而引发事故。

(6)做好经常性的电气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消除

(7)现场要备有安全用具,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期检查。

(8)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装置,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每年应定期检测。

2、接地装置的规定:

(1)接地电流大的接地装置(500A以上)为5欧姆;接地电流小的接地装置(500A以下)为10欧姆。

(2)变电室露天部分的单位独立避雷针为10欧姆。 (3)装有避雷线线路上的金属及水泥电杆为10欧姆。

(4)装在架空线路引至变电所进线上管型避雷器为10欧姆。 (5)保护配电线路变压器用的避雷器为4欧姆。 (6)易爆场所、库房及车间避雷针为4欧姆。 (7)保护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3、静电接地:

(1)静电接地的接地电阻,每处不宜超过10欧姆。 (2)露天放设的管道(液体、气体等)每隔20--25米应设感应雷接地,每处电阻不宜超过10欧姆。

贮罐的四周应设闭合环型接地,接地电阻不超过10欧姆,罐体的接地点不应少于2处,接地点间距不于大30米。

4、防雷接地:

(1)为保护建筑物不受雷击,应针对雷电的危害,分别对直击雷、感应雷和架空线引进高电压等采取防雷措施。

(2)避雷装置一般可采用避雷针、避雷器或架空避雷线。

(3)为防止感应雷,应把屋内一切导体、金属管道等可靠接地,减小电阻使感应电荷迅速流入地中。

(4)避雷针应由三部分组成: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

(5)避雷针接地极的多少,应视接地电阻是否满足要求,每极接地极之间的距离应保持3米,接地极应为带状接地。

(6)为避免跨步电压对人体的危害,接地极应埋在人员很少通过的地方,且距被保护物应大于3米。

(7)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禁止与防雷接地合用。 (8)避雷针的保护范围,应根据建筑物的大小和高度来决定安装避雷针的高度和数目。

(9)独立避雷针,避雷线的接地电阻不宜超过10欧姆。 (10)当气候条件恶劣时,应停止户外电气作业,不得已而紧急抢修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在雷雨天气需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巡视人员应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装置。

(11)变电所必须制订现场运行规程,值班人员的职责应在其中明确规定。 (12)高压设备无论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超过遮栏进行工作,若必须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员在场,并符合设备不停电的距离。

(13)运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证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14)在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倒闸操作及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必须由两人执行,并由技术熟练的人员担任监护。

(15)凡电气设备和线路无电应作有电看,严禁以手随便触摸。 (16)未经试验合格的一切电气安全用具禁止使用。

(17)在坠落高度2米以上工作时,须办好登高作业证并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18)在带电设备附近动火,火焰距带电部位10KV及以下为15米、10KV以上为3米。

5、架设临时电气线路规定:

(1)各部门需要架设临时电气线路,必须先填写“临时线申请单”。

(2)“临时线申请单”由部门安全员负责填写,安装人和使用保管人一定要本人亲自签字。

(3)“临时线申请单”由安全部门批准,使用期限为一星期,超过一星期的,要办理延期手续。

(4)使用期限超过两个月的固定临时线,要经过安全部门批准。 (5)使用临时线路一定要在“临时线申请单”规定的时间内使用,不得超时。 (6)经审批同意架设的临时电气线路,应执行本厂“电器安全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

(7)临时电气线路应由持证电工架设安装,电工凭“临时线申请单”施工,否则有权拒绝架设。

(8)临时电气线路安装完后,要经使用保管人验收合格才能使用,在使用期限内,由使用保管人负责保管,使用保管人应经常检查,发现问题请电工解决,他人不得乱动。安装电工在使用期内每星期至少检查一次。

(9)电焊机、砂轮机等产生明火的电具接线,应具有相应等级的动火证后,电工方可接线。

(10)经审批同意架设的临时线路不应架设在可燃、易燃物的上方,与水管、蒸汽管、门窗等应有米以上水平垂直距离,与道路交叉处离地高度不低于6米。架设在户内离地高度不低于米,户外不低于米。

(11)临时电气线路到期后,由原安装人拆除,严禁使用保管人私自拆除。 6、移动电具安全管理规定:

(1)移动电具包括:电风扇、排风扇、手电钻、手提砂轮机、移动水泵、震捣器、电焊机等,以及其它类似的单相、三相流动使用的电器用具。 (2)移动电具要求专人负责保管、维修及检查,检查内容有:电具本身有无损伤,绝缘电阻是否符合要求,电源引线有无破损、老化、绝缘不良现象,导线规格是否合适,插头、插座是否齐全,有无破损,相线和保护接地的接法是否统一,金属外壳或金属支架接地是否可靠。

(3)移动电具的引线及插头都必须完整无损。220V和380V电压的移动电具引线分别使用三芯或四芯绝缘良好的橡套或塑套铜芯软导线,中间不得有接头,要保证电具金属外壳接地。

(4)使用220V或380V电压的手电钻等手提式电动工具,必须配用1∶1隔离变压器或漏电保护开关。

(5)工作行灯的电压不允许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地方和金属容器内部等危险场所使用的行灯,应用12V电压,其电源由双圈变压器供给,并将变压器金属外壳、铁芯及二次线圈一端可靠接地。220V电源线长度不超过5米,禁止使用自耦变压器代替行灯变压器。

(6)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的移动电具必须采用防爆型。

(7)移动电具电源线必须架设在牢固的物件上,其线穿过道路时高度不低于6米。

(8)搬运移动电具时,一定要先切断电源。 二、电气检修安全

1、电气检修必须按照电气检修工作票制度,工作票由指定签发人签发,经工作许可人许可,并办理许可手续后方可作业。

2、一般情况不准带电作业(无论高压与低压),停电后应在电源开关处上锁后,拆下熔断器,并挂标示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标示牌或送电。

3、必须带电检修时,(限500V以下设备),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经电力科负责人批准。

(2)利用绝缘物可靠地将邻近各相分离开,并穿戴好绝缘鞋、手套、帽子,不准穿汗背心及卷起袖子工作。

(3)在主管领导或电气技术人员直接监护下进行工作。

(4)工作点附近各相与地相连的金属物必须隔开,以免触到。

(5)应由一定经验的电工担任,并遵守有关安全规程,监护人认真监护,但监护与操作人要有一定的距离,最近不得小于2-3米。

4、在停电设备和线路上装设地线前,必须放电、验电、确认无电后,在工作地段两端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设备和线路工作地段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

5、停电、测电、验电的检修作业,必须由负责人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否则不准进行作业。

6、对有两个以上供电电源的线路检修时,应采取切实可靠的措施,防止误送电。

7、对地下直埋电缆检修时,应切实避免伤及临近电缆。五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在杆、塔等多回路线中进行部分线路停电检修作业。

8、变电室运行及检修现场规定:

(1)凡参加变电检修的一切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

(2)当接受检修任务时,检修人员应对工作内容、安全措施、施工要求了解清楚。 (3)在检修工作进行前,应作好充分准备,查看现场,了解设备情况。 (4)检修中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程,适当安排好检修人员,掌握进度,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5)检修后应认真做好记录,负责向运行人员办理交付验收工作。 (6)工作结束后,参加检修人员应清查工具及清理施工现场。 (7)检修负责人应对设备的检修质量和施工安全负全面的责任。 (8)检修人员应对所做工作直接负责。

(9)凡检修后的设备,不允许带缺陷情况投入运行。

(10)变电设备的检修为三种类别:1、大修。2、小修。3、事故检修。 9、动力及照明检修作业规程:

(1)在检修500V以下线路的各种电动机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a.拉开开关与断路器将电动机从线路电网中断开。

b.待电动机完全停止后,在配电盘对应的开关操作柄上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示牌。经测验确证无电后,摘除辅助线路上的保险丝。 (2)在靠近6KV及以上设备作业时,须注意下列各项规定:

a.带电体只允许在工作人员的任何一面,如两面都有带电体,禁止作业。 b.带电体与工作人员的距离,无论伸手或挥动工具都不可小于米。 c.在转动的设备旁工作时,应注意下列规定:

d.转动设备与工作人员距离无论伸手及挥动工具都有不可小于米。 e.禁止任何人触摸正在转动的各类设备。但若必须靠近时需采取防护措施。

10、电气安全用具有关规定: (1)绝缘手套每6个月试验一次。

a.高压绝缘手套的试验电压为8KV,持续时间为1分钟。 b.低压绝缘手套的试验电压为,持续时间为1分钟。 (2)绝缘靴每6个月试验一次。

(3)绝缘靴定期试验电压为15KV,持续时间为10分钟。

(4)高压验电笔每6个月试验一次。6-10KV试验电压为40KV;20-35KV试验电压为105KV,时间为5分钟。

11、行车检修规定:

(1)检修行车时,一定要由指定的梯口上车。严禁走轨道、钢梁等,如必须走钢梁时,须有人作警戒,由被修理行车的司机作监护,并应同时办理许可证手续,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2)携带的检修工具,必须放在工具袋内,大型工具须用绳子作上下传递。

(3)传递工具物体时,防止碰撞在行车磨电道上。 (4)在行车上工作时,必须遵守下列各项规定:

a.要用绝缘物把地面铺好。

b.不准由一台行车向另一台行车跨跃(指有两台行车的地方)。

c.在行车上打磨整流子、集电环时,要站在绝缘垫上,戴好手套进行。 d.打磨整流子及滑环时,非电工不准带电作业。

e.试运行时,人站在走台板上(行车行走时碰触不到的地方),手必须扶住栏杆,并离开转动部分。

f.工具使用完毕后,须检点清楚,放入工具袋内随人带走。

8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加强厂内交通管理、防止交通运输事故发生 2、范围:机动车和叉车驾驶员 3、程序:

机动车辆驾驶员和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交通法。 各级领导和厂内职工,本厂或外单位入厂车辆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自觉遵守厂内交通安全规定。

驾驶员应精力集中,严禁违章作业,行车进入禁火区内严禁吸烟。 无阻火器车辆不准驶入禁火区。

厂内行车速度不大于10公里/小时,危险场所不大于5公里/小时。车辆应在中心道上行驶,严禁与生产系统设备管道接触。

严禁在道口、车间、交叉路口上停留车辆。

车辆通过道口、拐弯,应显示信号,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减速鸣笛,注意观察。

行人靠道路右侧行走,严禁与汽车及其它车辆抢道。

自行车、摩托车不得进入厂区,一切进出车辆应接受门卫检查。 道路上不准放物件,随时保持畅通。

厂区的一切交通标志和安全设施,任何人不得损坏或搬动。 车辆装载运输:

汽车不得超载、超高、超长、超宽,若特殊情况,必须事先与主管部门联系,采取安全措施,方可行驶。

厂内推车行走时应注意前方行人,防止伤亡事故发生。 机动车辆的七大禁令:

严禁无证开车和无令开车(调度令)。 严禁酒后开车。 严禁超速开车。 严禁空挡溜车。 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严禁人货混载行车。

严禁超标(超高、超长、超重)装载行车。

凡发生交通事故应保留现场,对负伤人员及时抢救,并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前往调查处理。

厂内交通安全,由保卫部门负责全面管理、检查。 对本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厂安全部门必须实施监督。

9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建立防火防爆一般要求、主要措施、等级划分、消防设施等程序,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 2 范围

适用于全公司防火防爆管理 3 职责

安监部负责用火手续的办理和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管理。 总工程师负责防火防爆日常的管理。 副总经理负责防火防爆的监督检查。

各部门对各自范围内的防火防爆工作直接负责。 4 程序 一般要求:

应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建设等工作的需要,经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公司安监部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后方可用火,除办公楼本体及办公楼前延伸至大门的区域只为禁烟区,除此以外一律为禁火区。

禁止产生明火的机动车辆进入罐区﹑生产装置等生产区域内场所,进入时应具备防火设施,电瓶车禁止入内。

禁止使用汽油、苯等易散发可燃蒸气的液体擦洗设备、工具及衣服等。 易燃爆物品应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现场禁止堆放油布、油棉纱或其它易燃物品。检维修用油不得在生产现场有存放量,应随用随清。

使用搬运危险物品,或在生产区域内搬运铁质物品时,不准抛掷,拖拉或滚动。

在带有易燃易爆物质(残渣、残液和余气)的设备、管道、容器上工作时,禁止使用铁质工具,应使用铜质等不产生火花的工具。若必须用铁质工具,则需在工具接触面上涂以黄油,或采用其它安全措施。 高温设备、管道禁止使用易燃或可燃物保温。

厂区内焊接、气割等一切动火作业,必须认真执行“用火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

要防止可燃易燃物与高温物体接触或靠近,高温工件禁止带入防火防爆区,不准在高温设备和管道上烘烤衣服和可燃易燃物体。

原料仓库、主配电设备、高大建筑物和大设备等应装设避雷装置,每年雨季前必须对装置检查试验一次。避雷装置单独设置时,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

厂区内未经公司办公室批准,不准随意搭设临时工棚和其它建筑物。 所有设备、管道、阀门、仪表和零部件,必须有合格证并按要求使用,不明规格、型号的材质禁止使用。禁止擅自代用。

设备管道在使用前,必须按照规定对外观、尺寸及补焊过或其它疑焊缝进行复验,并作耐压试验或气密试验,安全装置和附件必须齐全、灵敏可靠。定期对压力容器进行外观、内部检查和无损伤检查。严格执行《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

所有设备、管道和钢瓶等应按化工部制订的《化工厂设备管道的保温规范》(HGJ1047—79)规定的颜色进行涂色。

根据工艺过程的具体特点,在DCS上设置必要的事故信号、声光报警器。 生产过程中的正压系统严防形成负压,并且应设置防止形成负压的措施和停车联锁装置。

生产厂房、建筑物、构筑物应符合本地区的防震烈度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加固。

设备检修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检修制度”。

健全消防组织,消防器材的设置必须按规定配备齐全。厂区内的一切消防设施或器材未经许可(非火灾情况下)不准动用。消防道路必须保持畅通无阻,占用道路,必须经安监部批准。

厂内所有员工必须经过消防知识教育,掌握灭火知识,并会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

禁止使用氧气代替空气对设备、管道充压、保压、试压、置换或吹扫。禁止擅自向缺氧的设备、管道等场所输送氧气。 防火、防爆的主要措施 防爆泄压

定期对设备进行无损探伤检验工作。

在高低压系统之间应安设止回阀等安全措施。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过程及设备,应安装必要的自控监测仪表、自动调节报警装置、自动和手动泄压排放设施。

所有放空管均应高出厂房建筑物、构筑物2米以上。若设在露天设备区内的放空管,应高于附近有人操作的最高设备2米以上。

安全阀的安装、使用、维护和管理按照安全阀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气体钢瓶的使用和贮运严格遵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 控温、控压

严格控制温度、压力,不得超温、超压。温度计、压力表及仪表装置做到定期校验,加强维护,保证灵敏准确。重要的设备和部位,应在DCS控制室内装设自动调节、温度、压力的声光报警系统。

管道系统和设备在检修前,一定要将可燃气体置换干净;检修后一定要将空气置换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防火措施

在工序之间,各设备的进出口管道应设置切断阀或安全水封。主要设备上应设单独放空管。 空气、氮气、可燃气体或液体彼此之间不得直接连通,必须设置止回阀、安全水封或装设两关一开阀门(两阀间设放空阀),也可加上盲板或拆掉一段管子。

在有易燃易爆物料的设备、管道系统,应有惰性气体置换的设施。惰性气体可与灭火设施共用。 防静电

下列设备及管道应设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生产、贮运、运输和装卸易燃液体的设备、管道。 空气分离装置保冷箱及箱内设备管道。

其它易产生静电的固体物料所用的设备及管道。 在绝缘管道上配置的金属附近,对地绝缘的金属、导体等都应有专门接地。 在装易燃、可燃液体作业时,禁止进行取样和检测工作,检测或取样工作应在装料完毕,静止1~2分钟以后进行。 易产生静电的危险场所,应装设导除人体静电的设施,如接地扶栏、接地的门把手、装卸站台的接地金属棒等。

易燃易爆和助燃介质的流速应控制在安全流速以下。

禁止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尼龙等化纤衣服,在易产生静电及存有易燃、可燃气体的危险场所工作。

贮运设施

原料辛醇贮罐应设液位计、呼吸阀、消防泡沫发生器。 气体贮罐应设安全阀、压力计。

贮存液体苯酐的设备,宜装有高低限位报警器及自动调节装置。严禁使用塑料容器盛装易燃、可燃液体。 物料排放

含有可燃液体的污水一律通过污水管道输送至污水预处理场进行回收或处理。

几种能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易引起火灾或爆炸危险的污水,不准直接混合排入下水道。

含油(非水溶性易燃和可燃液体)污水应设置隔油池或污油回收设施。

严格设备计划检修制度和验收手续,确保设备检修质量,保证设备、管道、阀门严密不漏。加强检查,及时消除泄漏。

生产装置、罐区和原料仓库等场所的电气设备布置和安装(包括临时使用的电气设备)应按“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和“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通用要求”执行。 消防设施

厂内的消防设施,应根据厂区规模、火灾危险性及邻近有关单位的消防协作条件等综合考虑。

室外消火栓,采用化工区公共消火栓,公司厂区东面和南面分别设有2柱消火栓,应加强监督和维护。罐区、装卸台等处消火栓间距不宜超过60米。 除全厂性消防设施外,还应在生产装置、变配电室、仓库等场所,设置一定数量的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和简易灭火器材。

小型灭火器设置的种类、数量、应根据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占地面积及有无消防设施等情况加以考虑。

必须加强对消防器材的维护管理。消防器材应放在明显便于拿取的地方。灭火器放置的地点应当干燥,远离热源,不受高温辐射、阳光曝晒、温度适宜,不受化学物质侵蚀,周围不得有障碍物。

严格执行消防器材管理制度,即定人员维护、定点存放、定期检查,并列为交接班内容,保证消防器材经常处于良好,有效的状态。用过的或失效的灭火器材应及时充装或更换,空瓶不得放于生产、施工现场,不得与实瓶混放。 5 支持性文件

《化工厂设备管道的保温规范》(HGJ1047—79)

《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

10用火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公司范围内的用火安全管理,确保用火作业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用火。 3 相关概念

生产区

工厂围墙内,由可能散发可燃气体及使用、产生可燃物质的生产装置及压缩机房、罐区、泵房、装卸站台、循环水场、仓库等设施组成的区域。

禁火区

指在公司范围内存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原料仓库、罐区、生产装置等,不得擅自用火的场所和区域。 用火部位介质

指设备管线内原生产、储存、输送介质的名称。

用火种类

指属于用火管理范围内的具体作业名称。

用火部位及内容

指用火点所在的具体位置及作业内容。

用火时间

指连续用火作业时间。

明火

指敞开的火焰、大量散发的火星和灼热的物体。 4 用火管理的范围

气焊、电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砂轮机、等离子切割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

使用电炉、喷灯和液化燃气炉等明火作业和明火照明。

烧、烤管线、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和产生火花的作业。

生产装置和罐区的临时用电及照明,包括联接临时电源、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

机动车辆(包括电瓶车)及蓄力车进入生产装置区和罐区。 5 用火级别的划分

根据用火部位的危险程度,用火分为特殊用火、一般用火和固定点用火三种。

特殊用火

带有可燃物质或有毒介质的容器、设备、管线及发货区向外延伸15米区域以内不允许用火。确属生产需要时,作为特殊用火管理。 节假日期间对影响生产装置运行必须进行的明火作业,按特殊用火管理。 生产运行的关键装置要害部位不允许晚上用火,确属生产需要时,20点到次日8点之间的明火作业,作为特殊用火管理。

一般用火

除特殊用火范围以外的其它各类临时用火。

固定用火

公司内生产部门可在没有火灾危险性的区域划出固定用火区,规定制度并严格管理。

6 用火归属的划分

划分的基本原则

各相应部门在本部门管辖区域内用火,按《安全用火管理规定》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

外来施工项目需要用火时,由施工单位提出用火申请,用火地点所辖区域管理部门负责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并指派用火监护人。

用火部门到正在运行的生产装置及罐区内配接临时电源,用火作业许可证须经电气负责人会签。

绿化施工用火由委托部门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相关部门会签。

班组之间的运行管理范围划分,遵循生产部有关工艺、下水系统及区域管理界限的划分原则。

遇有特殊情况,安监部有权确定用火作业许可证级别和指定用火负责部门、会签部门及指派用火监护人。 7 安全用火的基本原则

用火管理实行用火作业许可证制度,用火作业必须持有效的用火作业许可证。

在正常运行的生产区内,凡是可动可不动的火,一律不动;凡能拆除的设备管线应拆除移至安全区域用火。

凡在生产、贮存、输送可燃物料的设备、容器及管道上用火,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加堵盲板,经吹扫、清洗、置换后打开人孔通风换气,并经取样化验分析合格后方可用火。

用火分析

设备管道的置换标准:

乙类可燃气体浓度小于1%(体积比)为合格。

存在两种以上可燃气体的混和物,以爆炸下限低者为准。

在用火前必须清除现场一切可燃物,并准备好消防器材。用火期间,距用火点30米内严禁排放各类可燃气体,15米内严禁排放各类可燃液体。作业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停止用火作业,必要时用火作业许可证同时废止。 装置停工吹扫期间,严禁一切明火作业。

一张用火作业许可证只限一处作业,用火范围不得超过用火作业许可证规定的区域。

8 用火申请及用火作业许可证的办理程序

用火的申请

节假日和夜间原则上禁止用火,确属生产急需的用火(固定用火除外),在按项目管理权限办理用火申请手续并经批准后,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 节假日作业用火、夜间作业用火、抢修特殊用火项目的申请,均由作业部门填写“用火申请单”,由生产部领导审核,经安监部主管审定,报请公司主管安全领导审批。

用火作业许可证的申办程序 特殊用火作业许可证的申办

对第条规定的特殊用火,在用火作业许可证办理前,用火所在班组必须对用火作业进行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估,根据识别结果在用火作业许可证中选定及补充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条规定的特殊应用火由班组安全员填写用火作业许可证,经生产负责人审核,公司安监部主管审定,由公司主管安全领导批准后生效。

一般用火由工艺(设备)主操以上人员填写用火作业许可证,经公司安监部审核后,由生产负责人批准后生效。

固定用火由用火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安监部审核后,报请公司领导审批。

9 用火作业许可证的期限

用火作业许可证只在批准期限内有效,具体规定如下: 特殊用火和一般用火最长时间均不超过8小时。 固定用火,审批有效期为六个月以下。

特殊用火作业许可证和一般用火作业许可证均由安全部门存档。

用火作业结束后,用火作业许可证保存一年备查。 10 用火职责

许可证填写人职责

检查用火现场,根据用火部位的危险程度确定用火级别。

会同相关人员制定、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认无误后填写用火作业许可证,报送主管领导和安监部审批。

对用火项目安全措施落实的可靠性负责。

安全措施确认人职责

根据要求落实、确认相关安全措施。 对所确认的安全措施落实的可靠性负责。

审核人(包括会签人)职责

参加用火危害识别,充分了解用火地点的环境和条件,逐项审查用火作业许可证中安全措施的制定,并补充完善,确认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后,在用火作业许可证上签字。

指派相关人员协助用火作业许可证填写人共同落实安全措施。 指定用火监护人,可由作业所在部门派人监护。

审定人职责

必须熟悉用火作业内容,了解用火条件和周围环境。 参加用火危害识别,逐项审查用火安全措施,并补充完善。

审批人职责

深入现场参与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

负责对第条规定的特殊用火作业进行危害性识别。 对用火作业各项安全措施制定的正确性负责。

用火监护人资格和职责 用火监护人的资格

应是经过安全培训、考核合格的熟练工以上人员担任。 责任心强、熟悉工艺流程、了解用火环境。

身体素质好和有监护经验,并能熟练使用各种消防器材。

根据用火作业许可证核实具体用火部位,逐条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认无疑后,允许用火。

用火监护人在用火期间,不得离开现场,对用火现场安全措施落实后的用火安全负责。

当发现用火部位与用火作业许可证不相符合,或者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时,用火监护人有权制止用火;当用火出现异常情况时有权停止用火;对用火人不执行“三不动火”又不听劝阻时,有权收回用火作业许可证,并报告有关领导。 在用火结束或暂停用火时,用火监护人应督促用火人清除火种,切断电源和气源,在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后,方可离开。

用火人资格和职责 用火人的资格

特殊工种作业,用火人应持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严格执行“三不动火”原则,即没有经批准有效的用火作业许可证不动火、防火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动火、没有用火监护人或用火监护人不在场不动火。 用火人必须做到持证用火。接到用火作业许可证后,应详细看清用火作业许可证内容,特别要看清用火部位、用火部位介质、安全措施、许可证有效期等内容,确认无误后,经用火监护人同意,方可开始用火作业。

用火结束或暂停用火时,用火人应消除火种,在切断电源和气源后,方可离开现场。

在用火发生险情或用火监护人要求立即停止用火时,用火人必须马上停止用火,待危险消除经用火监护人同意后,方可恢复用火。

对违反本规定的用火作业指令有权拒绝,并向安监部报告。

安监部有权随时检查用火管理制度的执行和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违反本规定或用火危及安全时,可立即收回用火作业许可证停止其作业,并根据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理。

1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2 范围

公司各部门和每位员工都由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安全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参加灭火的义务。 3 消防责任 公司总经理是本企业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公司应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职责。 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公司消防安全情况。 将消防工作与本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为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营和组织保障。

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组织建立专业或义务消防队。

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组织制定符合本公司实际的消防应急预案,并实施演练。

副总经理对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组织实施对本公司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并组织消防检查。 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伍。

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安监部是本公司消防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制、修订《消防管理规定》,负责本公司的火灾预防工作。

生产部

负责将消防设施的维修、更新等工作纳入设备管理工作之中。

对罐区、装置和建设物进行局部改建、扩建的工程,公司应当与施工单位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 4 火灾预防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公司应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纳入本公司总体规划,落实消防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生产、储运、销售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部门和个人,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明火作业的,应严格按照《用火作业管理规定》的要求,事先办理审批手续。作业人员应遵守安全规定,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任何部门、个人不应损坏或者擅自使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应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应堵塞消防通道。修建道路以及停水、停电、截断通信线路有可影响消防灭火救援时,应事先通知本公司安监部,在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后方可进行。

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采取措施,限期整改。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送交安监部存档。 5 消防组织

公司成立安全消防应急处理指挥部。组成如下: 应急处理指挥部设在安全消防管理处。

公司安全部门和义务消防队明确分工,密切协作,共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义务消防队的主要职责是:

学习宣传消防法规,定期参加消防训练,参加实地消防演习。 协助本公司落实消防安全制度,进行经常性的防火检查。

熟悉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明确危险点和控制点,维护本单位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熟练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扑救初起火灾,协助专职消防队补救火灾。 6 宣传与培训教育

认真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活动,宣传消防法规普及消防知识、消防案例,结合消防日,重大节日以及季节特点,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职工消防意识。 消防知识培训教育内容主要包括:

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全公司、各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对新入厂及转岗的职工和进入生产区的各类人员,在进行安全教育时,应有相适应的消防安全知识内容。

消防设备操作人员应经过消防专项培训,学习掌握相应的操作技能,经考试合格上岗。

7 消防设施与消防装备

公司应加强对现有消防设施,消防装备的管理,确保各种消防设施、消防装备完整好用。

公司应确保消防资金的投入。教育、科研、技改、设备更新和基本建设等专项费用中,都应将消防方面的费用列入计划。 应加强对消防水泵、泡沫泵,装置和罐区的各类固定式消防设施和小型灭火器材的管理,落实好各级管理责任制和维护保养责任制,确保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以及消防器材的完好。 工艺操作,装置检修人员等有关人员对本岗位,本装置的消防设施应做到会维护保养,会使用。冬季应作好消防设施的防冻保温工作。

安监部应定期对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试验、药剂更换、补充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消防水泵,泡沫泵房的管理

消防供水泵房式消防水的保证中心,严禁将泵房改作它用或乱放杂物,保证室内整洁,保持周围道路畅通。

水泵和柴油发动机应保持完好,做到零部件齐全。定期盘车和润滑,认真维护保养,并且每周试验一次。

每班巡检一次,出现故障及时处理并排除,使之保持完备状态。 灭火系统每年应进行一次消防试验,确保完好。 装置区内固定消防设施的管理 消防栓、泡沫系统应该经常试验,做到不堵、不漏。

固定消防设施应该经常检查,定期防腐处理,对消防系统上的阀门、喷嘴等应经常检查、清理。损坏的应及时更换,确保零部件齐全,灵活好用。 小型灭火器材的管理

小型移动式消防器材是扑救初期火灾的必备工具,不得随便挪用。

小型灭火器材应按规范配备,要有固定的摆放位置,并设专人维护保养。 按照各种小型灭火器材的使用要求,定期检查,按期更换药剂,并做好器材更换日期。 8 灭火救援

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人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发生火灾时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控制和扑救火灾。

公司在组织和指挥火灾现场扑救时,消防总指挥有权根据扑灭的需要,决定下列事项:

使用各种水源。

截断电源、可燃气体和液体的输送,限制用火用电。 划定警戒区,实行局部交通管制。

为防止火灾蔓延,拆除或破损毗邻火场的建筑物,构筑物。

调动公司内供水、供电、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等有关单位协助灭火救助。 向公安消防部门或区域灭火联防单位请求增援。

发生火灾后,应当保护好现场,接受事故的调查,如实提供事实的情况。 9 其它消防安全规定

企业必须制定禁止吸烟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禁止机动车辆进入易燃、易爆生产区和易燃、易爆化学品库。凡必须进入上述区域的机动车辆,应配装火星熄灭器或采取其它安全措施。 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机动车辆、设备、地坪和衣物等。 应随时将使用过的油棉纱、油纸等易自燃的擦洗材料,放入有盖的铁制专用容器内,并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清除。

厂区内不准随意存放非生产用液化石油气瓶,办公室和更衣箱(室)内不准存放酒精等易燃、可燃液体。

严禁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内搭设建筑、构筑物或堆放各类物资。

高压线下严禁堆放可燃物。易燃、易爆厂房、仓库和装置,与高压线的间距要大于高压线搭杆高的倍。 研制易燃、易爆的新材料、新产品和有火灾、爆炸危险的新设备、新工艺的单位,必须对研制的每一个项目提出预防火灾、爆炸的具体措施。

采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新设备、新工艺和可燃、易燃新材料的单位,必须按照研制部门提供的预防火灾爆炸的具体办法,采取消防安全措施,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交付生产。

易燃、易爆场所禁止使用撞击易产生火花的工具。

易燃易爆场所禁止穿着会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织物工作服和带铁钉的鞋。

扑救有毒、有害物质的火灾时,应站在上风向,必要时配戴相应的防护用具。

对产生或使用煤气、乙炔气、氧气的企业,还应分别遵照《氯气安全规程》、《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城市煤气设计规范》、《乙炔站设计规范》、《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氧气站设计规范》、《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等有关消防规定执行。 汽车库应遵守《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等有关消防规定。 各种物资仓库的管理,除应遵守有关物资仓库管理的规定外,还必须遵守物资储存、电气安全的有关规定。

其它有关防火、防爆规定按本制度有关章节及其它有关制度的要求执行。 10 支持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用火作业管理制度》 11 记录

《消防器材维护保养检查记录表》

5《交接班记录》

《安全隐患治理台帐》

312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1 目的

通过对安全标准化实施情况的全面考核,以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参与的积极性,不断强化公司安全管理水平,持续改进安全管理绩效,实现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本制度规定了安全生产工作的奖励与处罚办法。

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全体员工

3﹑职责

安全科负责根据安全生产检查情况,提出奖惩建议。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生产的考核。 办公室负责根据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考核决定,执行对责任人的扣奖处理和行政处理情况进行验证。 4 程序 奖励

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年终评为安全生产先进部门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在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成绩者,除年终可评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给予奖励外,还可按公司合理化建议奖规定给予奖励。

对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及时排除事故隐患,主动整改,有效的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或使公司财产免受重大损失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职能部门各个安全生产责任承包部门,年内实现安全目标,全年无事故,安全管理成绩显著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敢于抵制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防止工伤事故发生或使公司财产免受损失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处罚

发生因工伤亡事故的处罚:

发生死亡事故,要对责任部门、责任者从重处罚。

发生重伤事故,要对责任部门、责任者酌情给予较重的处罚。 发生轻伤事故,要对责任部门、责任者酌情给予处罚。

对于重大未遂事故,要对责任部门、责任者酌情给予处罚。 违章违纪处罚:

对在生产作业中,不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的工人和技术人员,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在生产作业中,未按本工种操作规程操作或无证操作设备仪器的工人和技术人员,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对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或上、下同时作业不戴安全帽者,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无证独立操作者,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对生产区内机动车辆超速行驶,违章驾驶或违章乘车者,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对厂区内安全通道不畅通的负责部门,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对违反Q/D9243—93《低压电气临时线路安装使用管理规定》的部门和个人,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除上述情况外,对其它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可参照上述规定酌情处罚。 存在事故隐患的处罚

对存在不安全隐患的部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酌情给予处罚:

各种生产设备、仪器、仪表和生产场地的防护装置、保险装置、指示信号装置要齐全、有效、可靠,对不符合要求的负责部门酌情给予处罚。

对各种安全装置(如压力表、安全阀)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校验的,要酌情给予处罚。

经检查认定为事故隐患,在接到“事故隐患通知单”后,对在限期内能消除而不消除的;本部门不能消除,但应制订临时安全措施而不制订的;本部门不能消除,但应提出上报而未上报的部门,要酌情给予处罚。 加重处罚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加重处罚:

领导违章指挥,造成因工死亡、重伤、轻伤、急性中毒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要加重处罚。

发生事故后仍不采取有效措施或在12个月内再次发生同类事故的,要加重处罚。

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拖延时间不报的,要加重处罚。

接到‘事故隐患通知单”(见附录A)后不按期排除隐患或未采取有效措施而发生事故的,要加重处罚。 减免处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酌情减、免处罚:

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意外而造成的伤亡事故,可酌情减、免处罚。 发生工伤事故属于本单位以外其它原因,可酌情减、免处罚。 对事故隐患积极采取治理措施,但限于技术水平,在限期内未达到规定的,可酌情减、免处罚。

发生事故后,能积极组织(配合)调查,认真进行事故分析,对事故的有关人员提出严肃处理意见,并能认真制订防范措施的,可酌情减、免处罚。 其他处罚

凡阻止、干扰、刁难安全监察人员、安全员进行正常工作或无理取闹、拒绝安全检查人员检查的,要对当事人和所在部门酌情给予处罚。

发生事故时,在执行经济处罚的同时,对事故的责任者和有关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后果严重程度给予行政处分,对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发生事故需应赔偿经济损失的,其赔偿金额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赔偿款应从本人工资中扣除。对能迅速改正错误,表现较好的,赔偿金额可以酌情减少。 5实施与检查

公司年终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由部门班组推荐,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核,报公司领导批准,给予奖励。

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者由部门/班组推荐,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议,公司领导批准给予奖励。

经济处罚由安监部会同办公室、财务部门执行。

发生工伤事故后,部门班组按本办法提出处理意见,经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议,报公司领导批准。

本办法所罚款由财务部门按安监部发出的“公司安全生产违规、违制通知单”(见附录B)从被罚单位奖金中扣除,不得摊入生产成本。

对所罚款项,财务部门应立专用户头,列入暂存款——安全专款用于安全工作。

本规定由安监部负责监督检查。 6 支持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浙江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7 记录

《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台帐》

13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1 目的

对生产运行中的事故隐患及时进行治理,减少职业伤害、财产损失及环境污染,确保生产运行满足公司安全管理要求。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运行的隐患治理管理。 3术语 隐患: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对员工安全健康构成直接威胁,能导致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发生的不安全状态。 安全问题:可直接诱发员工伤亡的不安全行为。 4 职责

生产部负责组织实施隐患项目的治理。 采购部负责所需设备材料的采购供应。

办公室、财务部负责安排投资计划和整改资金,保证资金及时到位。 安监部负责隐患治理施工进度、质量和施工过程的检查、监督和考核。 5 程序 一般要求

对各部门、班组按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进行检查、汇总并及时整改、上报。

隐患整改要本着“三定、三不推”的原则进行。即三定:定整改措施、定完成期限和定负责人。三不推:个人能解决的不推班组,班组能解决的不推部门,部门能解决的不推公司。

隐患治理的范围

危及装置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工业卫生的各种因素。 导致事故发生或扩大的生产设施、安全设施隐患。 可能造成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的作业环境。

可能对大气、地下水资源、敏感水域和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问题。

隐患治理的分类

一般性隐患整改

生产运行过程中的一般性隐患,包括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隐患,由作业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隐患整改,由安监部组织并负责一般性隐患整改后的组织验收与考核。

重大隐患治理

各作业部门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相应的目标、指标,采用隐患识别和风险评估的方法对本部门的隐患进行风险评估,按照隐患的危害程度,确定治理级别,对涉及面较大、整改时间较长、需资金投入较大和对系统生产有较大影响的隐患,列入重大隐患,由公司立项实施专项治理。 5 支持性文件

QJ2867《危险点控制管理规定》

14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1 目的

规定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范围、发放标准和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及其在岗员工(包括在公司内从事劳务且按公司员工同类标准享受劳动防护用品待遇的临时用工人员)。 3 术语

本规定所称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由公司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 4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范围

在生产过程中,接触有强烈热辐射、噪声、粉尘、刺割、挂钩、磨损、有毒、腐蚀性的物质,以及其它对皮肤有感染、较肮脏的工作和从事易烧伤、烫伤、摔伤等工种(岗位)的员工,发给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5 职责

安监部

安监部根据公司生产、检修实际情况,负责制定和修改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管理办法及选择合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检查各部门《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执行情况。

负责统一编制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

办公室

负责发放及小件防护用品的审批工作,按发放标准保质、保量供应。 负责每季按要求向安监部提供各部门在岗(或在职)员工、返聘人员和临时用工人员等的人数及员工岗位变动情况。

采购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计划采购、质保等工作。

仓库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发放等工作

财务部负责每季向安监部提供劳动防护用品费用使用情况并办理结算业务。 工会负责对劳动防护用品实施民主管理和群众监督。 6 劳动防护用品分类和发放标准

公司的劳动防护用品分为大件、小件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大件劳动防护用品为工作服、工作皮鞋、雨衣、雨鞋;小件劳动防护用品为手套、口罩、洗涤和护肤用品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防护用品、防酸碱用品等。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特点,将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定为 (见附录)。

大件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采取全公司定期统一发放。新员工进公司时,如发放不同步,则先发给过渡工作服,过渡至全公司统一的年限。

小件劳动防护用品防护如手套、口罩、洗涤剂等防护用品,原则上按标准每月发放,如检修、抢修时确实需要增加数量,必须经安监部严格审批后发放。

7 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办法

各部门及临时用工一律按办公室确定的工种(或岗位)发给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

仓库应在次月5日之前将当月公司所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领换情况登记表送交一份至安监部备案。

员工改变工种(或岗位)时,由各部门主管应及时通知劳保发放部门按新工种(或岗位)标准发给劳动防护用品。

员工脱产学习一年以上或病事假(工伤假除外)、短期息工时间超过六个月者,停止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对因各种原因停发工资人员,则从停发工资之日起,停止发放劳动防护用品。以上人员待回岗后,再按规定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确系在抢险救灾中损坏,在一星期内由部门证明,经安监部审查后,可以提前更换。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包括防护眼镜等)如丢失,一概自己负责。需要补发者应予赔款,不到使用期限二分之一的按原价的80%赔款,使用期限已过二分之一的按原价的40%赔款。安全帽丢失,则不论是否到期,一律按原值赔款。具体由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部门核价,财务部门收款。

新员工来公司报到后,须经“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携带安全教育卡片和办公室的调入分配单,由所在部门到公司安监部办理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手续,然后到仓库领取劳动防护用品。

员工因各种原因离开本公司,必须向废品库交回所发的安全帽,遗失者按规定赔偿。安监部凭回收单或交款单给予办理离开公司有关手续。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时,已离开公司人员(不论是否已订尺寸)均不再发放各类防护用品。

临时劳务用工人员,大件劳动防护用品费用包含在由办公室核定的劳务费中。小件劳动防护用品按月发放。安全帽原则上采取借用的办法。

为有计划地使用劳动防护专项费用,办公室每年应列出次年计划用工人数,11月底前送安监部备案。

各部门因生产或检修需要,所需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填写《临时性劳动防护用品审批表》,列出具体规格型号、数量,并提前一星期报送计划,经安监部审批后,采购部门方可采购、发放。未经审批,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发放和领用。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安全标志管理。供应部门所购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须在定点经营单位采购,且须具有相应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除有产品合格证外,还应附有该产品出厂日期、使用期限和使用说明书,并贴有产品《安全鉴定证》标志、包装等应符合有关标准(见支持性文件)。领用部门在领用时如发现有破损、规格不符、标识不清,应退供应部门处理。

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应定期检查。对已到使用期、贮存期的产品应及时更新,严禁使用报废后的劳动防护用品。其中安全帽交废品回收库,其他特种防护用品可按一般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

员工进入生产岗位或施工、检修、维修现场时,均须穿(佩)戴好所配备的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及其它同工作有关的劳动防护用品,严禁穿拖鞋、凉鞋、网眼鞋、高跟鞋(指男式后跟高度高于30mm ,女式后跟高度高于35mm)、底面钉铁件的鞋、短袖衣服、背心、短裤、裙子等。作业时需系好安全帽帽带、不允许敞开衣服、卷起袖口。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域内,必须按规定着装。

员工要加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知识学习,按照相应的国家标准或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劳动防护用品,并应按照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

对眼部可能受铁屑等杂物飞溅伤害的工种,必须佩戴防冲击眼镜。

凡是从事多种作业或在多种劳动环境中作业的人员,应按其主要作业的工种(或岗位)的劳动环境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如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在从事其他工种(或岗位)作业时或在其他劳动环境中确实不能适用的,应另配或借用所需的其它劳动防护用品。

有粉尘作业的岗位,作业时应佩戴防尘口罩,纱布口罩不得作防尘口罩使用。

检修作业须穿防砸鞋。

凡长时间处于噪声环境下作业的人员(由安监部确认)应戴上护耳器,以保障员工健康。

各部门应根据员工在作业中防割、烫、电击、静电、腐蚀、浸水等伤害的实际需要,配备不同防护性能和材质的手套。

绝缘手套和绝缘鞋按期更换,凡帮底有腐蚀、破损之处,不能再作电绝缘鞋穿用。

劳动防护用品应按相应的国家标准要求或产品使用说明书进行贮存。(劳防用品国家标准见支持性文件) 对外来技术服务、检查、参观、实习人员,负责联系接待部门应为其提供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收回。

禁止将劳动防护用品折合现金发给个人,发放的防护用品不得转卖。 8 装置大检修和临时性抢修等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规定

装置临时性抢修、停工消缺和装置大检修等劳动防护用品由生产部根据实际需要申报,经安监部审批核后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9 检查与考核

本规定由公司安全部门负责检查考核。

检查情况纳入安全、消防、环保专业管理考核。 10 支持性文件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劳部发[1996]138号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1号 《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 GB-89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 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

《浙江省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浙江省劳动厅 1994年12月 《安全帽》 GB2811-89

15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 目的

本制度对我公司内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职业病防治、各部门的管理职责,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内职业卫生管理过程。 3 术语和定义 职业卫生

企业所进行的卫生保健工作。它包括研究职业性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及环境的影响,从卫生学的角度出发,提出改善劳动条件,预防职业病发生的综合措施。 有害作业

在对人体有职业性危害因素的环境中从事的生产作业。 职业性危害

在生产劳动中,员工由于长期从事某种职业的劳动,受劳动过程、生产环境的不良影响,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的危害。 4 职责

安监部负责制、修订《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安监部负责生产过程中危及职业卫生因素的确定和监督工作、有毒有害岗位的作业环境监测工作、提出员工健康体检计划,对危及健康、卫生的隐患提出治理建议并跟踪落实。

公司办公室负责现场急救及员工的岗前、岗中和离职时的职业健康体检工作,并就体检结果向公司有关部门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办公室负责作业禁忌症的劳动组织管理,并负责法定职业病人的安置工作。

公司工会负责员工疗养及劳动保护的监督工作。

生产部负责改进生产工艺,削减危害因素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及设备防泄漏工作。

生产部各班组负责做好生产过程和直接作业环节中职业卫生危害的个体防护和实施工作。

采购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现场急救防护用品的采购和发放工作。 5 内容和要求 职业病防治的方针

职业病的防治,应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控制和消除生产性有害因素,做好卫生保健工作,采取综合性的预防措施。 职业卫生的基本要求

公司各部门、各级领导应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规的基本要求,保障从事有害作业人员的合法权益,积极改善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环境,采取符合职业卫生要求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各部门未经安监部同意,不得擅自停止使用和拆除防尘排毒设施。 发现职业病和作业禁忌人员应根据卫生部门的意见研究采取相应措施。 公司在编制和审批基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计划时,必须同时考虑职业卫生设施和治理设施。

发现有严重损害作业人员身体健康的生产活动,安监部有权责令其停产整改,并报告主管领导。

凡采用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含有毒、有害项目的实施部门,必须采取对有毒有害的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措施。审批部门负责按公司“三同时”审批制度有关规定审查把关。

6 职业卫生保健管理

对接触有害因素的员工,经卫生部门诊断后,凡不宜做原工种工作的,需由所在部门提出,经公司领导批准,由办公室办理调岗手续。

职业病的确定由安监部负责,以市卫生防疫部门的诊断为准。 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体检工作,由办公室定期组织实施。 建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体检档案,职业调动,同时移转。 .对新调入有毒有害作业工作的员工,要按规定进行体检,有职业禁忌病的员工,不得从事有毒有害作业。 7 引用标准及文件:

(88)劳安字5号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91)卫监发1号 《卫生防疫工作规范》

(87)卫防字60号《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 (84)卫防字16号《职业病诊断管理办法》

16承包商违反安全处罚规定

1 目的

为加强对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开工前准备检查、作业过程监督等进行管理,特制定此制度 2 范围

公司范围内的所有与公司有签约关系的单位适用。 3 职责

项目主管负责对承包商的日常管理与监督。 安监部负责对承包商的日常监督检查。 4 安全规定及处罚

承包商进入生产区施工作业,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公司的各项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若违反罚款500元。 施工作业人员进入厂区施工作业区应持有安监部开具的作业证明,只能到允许进入的作业区域进行施工,不准乱跑乱窜,严禁携带烟火等进厂。不办理手续进入作业区,罚款200元。

进入生产装置的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帽以及工作要求的劳保护具。违反者罚款20元。 严格执行《安全用火管理制度》,按制度的规定要求和程序办理施工用火作业许可证,落实安全用火措施,经监护人确认后方可动火,一张用火作业许可证只能用于一处。用火人要持特殊工种作业证上岗,实际用火人要与用火作业许可证上的人员相符,如临时更换用火人要重新办理手续。违反者罚款200元。 禁止用汽油或易挥发性溶剂洗刷机具、配件、衣物等。违反者罚款50元。

严格执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进设备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进设备作业许可证,根据分析结果,选佩适用的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等特殊防护用具,安全监护人到位后,方可进入设备内作业。否则罚款200元。 厂内动土必须办理动土作业许可证,落实安全措施,防止损坏地下电缆、管道。严禁在施工现场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施工结束后,必须及时清理平整。否则罚款50元。

设立临时电源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必须办理用电作业许可证,持证作业。进入容器所使用的临时照明,要采用安全电压和防爆灯。移动式电器具要设漏电保护装置。露天开闭设备要有防雨、防潮设施。严禁乱接乱设电源。否则罚款50元。

严格执行高处作业安全规定。脚手架搭设要符合规定要求,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安全护体或安全网等防护设施,必要时应设安全警戒区,由专人看管。禁止抛扔工具、物件和杂物等。否则罚款50元。 严格执行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规定和该工种的安全规程,吊装作业要有方案和安全措施,并经有关部门审批。否则罚款50元。

严格车辆管理

进入生产及罐区区域施工作业的机动车辆,必须先征得生产部主管同意并按规定行驶和停放。否则罚款50元。

车辆阻火设施齐备、完好,符合国家标准。车辆要按指定线路限速行驶,按指定位置停放。否则罚款50元。

承包商必须做到文明施工,应做到:

施工机具和施工材料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和影响生产装置人员的操作、巡检。否则罚款100元。

严禁触动正在生产的管道、阀门、电线和设备等,禁止用生产设备、管道、管架及生产性建筑物做起重吊装锚点。否则罚款50元。

施工临时用水、用风,要办理有关手续,严禁用消防栓供水。否则罚款50元。

高处作业必须采取防止火花飞溅的遮挡措施,电焊机接地线规范,不得将地线裸露搭接在装置设备或框架上。否则罚款50元。

施工废料要按规定地点分类堆放,严禁乱扔乱堆,要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否则罚款100元。

运行中的生产装置区域内的改扩建、检修等施工动火作业,均为一般动火,原则上节假日和夜间不得安排动火作业,有专项安全措施的工程建设项目,在五一节、国庆节、元旦、春节等节假日前,由工程施工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告,由安全、生产部门检查确认,共同会签,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后,按特殊用火管理程序办理,其它时间按正常管理程序进行管理。 5 安全监督管理

为确保施工全过程处于有序受控状态,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承包商编制施工进度网络计划与专项安全措施,负责与安监部和生产装置负责人进行衔接、交底。

总工和施工所在部门要职责明确,对安全施工实行有效监督,并有安全否决权。 做到组织落实,措施落实,特别要加强对边生产、边施工作业的安全监督和管理。

严格按公司有关安全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监督承包商办理作业许可证和各项施工作业票证。

监督承包商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纪律,只要现场有施工人员,就必须有安全监护人员。

安监部和生产部应抓好施工隔离措施的落实和现场情况交底。

审查、批准承包商的施工区域隔离方案,组织对区域隔离措施完成后的验收。

凡与改扩建、检维修等施工项目有关的工艺管线、下水井系统等,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有毒有害及可燃介质的工艺管线隔离必须加盲板;通往下水系统的沟、井、漏斗等必须严密封堵;施工隔离区内凡与生产有关的工艺设备、阀门、管线等,均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凡在运行的装置区域内施工作业,而又无法实施区域隔离的,必须由有关部门和承包商共同制定安全措施和施工方案,并逐条落实,检查确认。

生产部必须加强边生产、边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 制订边生产、边施工作业的事故处理预案,并组织职工进行学习和演练。 制定精心操作、保持平稳的相应措施并认真执行。

现场有施工作业时,严禁就地排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遇有异常情况如紧急排放、泄漏、事故处理等,要及时报警,及时报告处理。

在生产装置改扩建、检修等施工期间,生产部、安监部要会同承包商有关人员,组织联合检查组对施工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违反安全制度和规定的承包商和个人进行处罚,对性质严重的要停工整顿,接受安全教育,情节特别严重的予以辞退。 5 相关文件

《外来人员安全管理规定》

《安全教育管理规定》

《安全用火管理规定》

17生产部门交接班制度

1 目的

遵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企业必须加强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实现安全生产的目的,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制度。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属生产系统存在交接班的部门岗位。 3 职责

生产部负责组织落实,由生产班组,岗位操作人员认真执行。 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检查。 4 要求

交接班制度的执行必须认真,防止敷衍搪塞,流于形式,走过场。因此必须做到:

交接班内容要全面: 交接班的内容根据生产状况的实际,必须包括: 工艺过程进行的程度,流程性材料的状况。

工艺参数实际显示值。安全附件及仪表的良好状态。 设备运行状况,维护保养情况,故障显示或排除情况 工艺管路阀门开启状态及泄漏情况。

工具完好状态,消防器材,防护设施的完好情况。 岗位卫生清洁保持情况

当班生产数量。车间及公司的工作或安全指令 提示接班人员应注意事项。 交接班要现场交接:

交接班双方必须在生产岗位现场交接班,面对实物逐一交接。 交接班要对口交接:

交接班的岗位操作主要对口一对一的,面对面交接班,不能代交代接 交接班要按时交接班

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接班岗位接班。交班人员必须做好交班的准备工作。

交接班必须有交接班记录

交班人员必须将交班事项如实详细地写在“交接班记录”上,填写全面内容,注明班次时间和交接责任人,接班人员经核实签字认可。 落实交接班制度,分清交接班责任:

当班发生的工艺过程不稳定;工艺参数不达标;设备故障;泄漏物料;安全生产事故;岗位卫生不合格;工具不齐全;产品质量不合格等问题,未经处理妥当时不准交接班。

安全生产事故等发生时,接班人员在公司安办或车间的指挥下参与事故处理。然后再照制度交接班。

未交待的事项造成后果由交班者负责,已交待事项出现后果由接班 者负责。

遵章守纪,严格执行:

交待班制度是确保生产稳定,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关系到安全生产和岗位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必须严格,认真执行。公司安办对交接班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指导、监督。班组长以身作则,确保制度雷打不动,坚持执行。 5 支持性文件

《生产巡检制度》

《工艺操作规程》

218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保障制度

1 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公司各部门对安全技术措施费的使用及时、到位,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2.范围

根据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需要安全生产措施费用包括的范围如下:

安全资料的编印、安全生产警示标志的购置及宣传栏的设置(包括报刊、宣传书籍、标语的购置)费用。 安全培训、教育及宣传费用。

员工劳动卫生安全防护的费用。

生产安全用电的费用,包括:标准化配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防护措施等。

起重设备及其他的安全防护设施(含警示标志)费用。 作业机具防护棚及其围栏的安全保护设施费用。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危险源点、事故隐患整改、监控措施、各种抢险应急措施的执行费用。

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的配置及保健急救措施费用。 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的购置费用。

生产现场临时设施、安全文明操作及其它的安全保护设施费用。

安全管理费(包括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相关费用,安全设施的设置及维护费用)以及按国家、省、市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措施所涉及的费用。 3.职责

安监部负责-中产品的功能及质量验收,并全面负责安全生产资金统计、管理和分析。

生产部负责、中产品验收、管理和统计,并报送安监部备档。 采购部负责、、中物资购买、验收、管理和统计,并报送安监部。

其余按公司现行管理程序执行。

财务部负责安全生产资金落实到位、统计、分析、管理。 4.程序

公司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资金来源为:不小于当年计划生产产值的1%或项目合同中规定的安全专用资金),安全生产措施费专用于保障产品制造(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安全生产施措施费的使用必须立项,由生产部和公司安监部具体掌握。每年初,生产部必须按照轻、重、缓、急和实用的原则制定出安全生产措施、方案以及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的支出计划,报公司安监部审核,公司批准。用于改善生产作业环境和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等。

生产各部门按生产需要提出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计划,由安监部审核,主管经理批准。安监部负责监督执行。

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由财务部根据计划确保资金的及时到位,正确使用,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对不按规定使用措施费或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公司依照安全奖惩制度给予处分处罚。发生伤亡事故和危害员工身体健康的,应首先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每季度末,各生产相关部门将安全设施费用发生额统计报安监部,相关发票复印件等证明材料附后(统计办法详见附件1)。安监部汇总后报上级主管部门。 安监部根据各部门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计划的统计上报、执行情况,每年末进行考核并予以奖惩(按公司有关程序报分管领导审批)。 5 支持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浙江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19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 目的

本管理规定明确公司所有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类别、职责、计划、培训考核、发证、复证及其工作要求,以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规范操作。 2 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特种作业人员。 3 特种作业类别

电工作业;

电动葫芦起重作业;

焊工作业。 4 职责

生产部根据国家特种作业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政策规定,认真审核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学历、资历和相关的素质条件,合理安排特种作业岗位人员;督促安监部做好特种作业识别、变更工作;负责相关人员及时送培;检查特种作业岗位人员持证情况。 各专业技术员根据生产实际及时向安监部提出特种作业变更情况,以便及时提出培训需求和参培;日常检查特种作业岗位人员持证情况。

生产部根据生产、工作情况合理安排班组岗位人员,参加特种作业取证、复证的培训、考核,正常督促岗位人员持证上岗。

从事特种作业的员工应经常检查自己特种作业证的有效期限,有问题及时反馈给安监部,时刻提醒自己持证上岗,杜绝一切无证操作现象。

安监部在公司领导的指导下,严格按照相关的政策、规定,及时安排员工取、复证培训,并做好特种作业证的管理工作,经常检查特种作业岗位人员持证情况。 5 工作程序 5.1 计划和送培

每年年底,由生产部根据岗位人员持证情况,提出次年的特种作业取、复证培训考核需求,上报安监部。

根据公司年度教培计划的具体培训考核工作安排,合理安排相应的岗位人员参培。

培训与考核

所有特种作业岗位人员在独立顶岗前,必须参加与本工种相适应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的培训与考核,旨在提高安全作业的技能与预防事故、处理突发事件的实际能力。

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焊工作业、电动葫芦作业、企业内叉车驾驶、危险物品作业、压力容器操作等特种作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的培训与考核必须由上级相关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应取得上岗资格证。

发证

经特种作业相关主管部门培训与考核后,达到合格要求的人员,由上级相关部门核发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公司新聘用人员,原系特种作业人员,且调入后从事原作业工种的,原持有的特种作业证,由使用部门统一报安监部确认有效后,方可上岗操作;调入后从事的作业工种改变,以及原无证人员,应进行本作业工种的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上岗。

复审

特殊工作人员取得特种作业证后,必须定期进行复审,复审名单由安监部统一报上级主管部门,由考核发证部门进行。

复审分为培训复审与免试复审两种类型,具体复审类型参照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要求确定。

特殊工作人员的复审周期按上级有关规定确定,各工种复审周期根据上级相关部门核准的时限为准。

6 工作要求

各工种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结束,上级归口管理单位下发特种作业证后,相关信息由安监部统一存档,使其处于受控和动态管理状态。

应建立健全相关台帐,保证每个特种作业人员做到持证上岗,且保持证件有效。 7 考核及其他

凡未取得规定的特种作业证或不参加复审、复审不合格者,严禁上岗。

因本人原因未取得相关特种作业证的,由部门根据人员情况重新安排工作或移交给公司,确实一时无法安排工作的,限制其工作内容。

20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三同时”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贯彻落实公司安全方针,确保建设项目投产后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职业卫生及消防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宁波化工区有关的标准、制度的要求,保护财产和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制订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范围内的所有新建、扩建、改建和重大技术改造等建设项目,以及科研开发等工业试验装置的建设项目。 3 职责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公司建设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评估、设计委托、设计审查、和投资计划等管理协调工作,并确保安全专项费用的投入。

安监部负责公司建设项目的职业安全卫生评价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委托和审查工作。负责建设项目全过程“三同时” 监督管理。负责职业安全卫生和消防等专项验收工作。 生产部 4 总则

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行业标准,建设项目中安全、卫生及消防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消防监督是指国家和地方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宁波化工区及公司的职业安全卫生、消防监督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及行业标准,对建设项目全过程进行职业安全卫生及消防监督管理。

第4篇:销售行业规章制度

销售行业规章制度

【篇1:营销公司规章制度】

xxxxxxxxxxxxxxxxx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苦干实干 巧干 敬业 协同 创新

营 销 中 心 规 章 制 度

(内部资料 不得外泄)

(本制度依据相关《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场部实际情况而制定,有未完善事宜将在执行的过程中酌情修整,本制度于2012年4月01日起正式实施)

编制:杜金旋审核:

版本:pd/00

1目 录

一、企业文化篇 --3 二、公司组织结构图 5 3、培训制度 7 5、入职及离职制度 ----7 6、出差管理规定--9 2、推广部 11 3、人事部 14 4、网络部 -15 5、财务部 --18

附:《财务制度》、《促销制度》

一、企业文化篇 1、我们的营销使命

立足于广东省医药保健营销市场,从而进军全国。打造一个实实在在能造福于百姓、造福于社会的自主知名品牌。以诚信多赢的理念和锲而不舍的拼搏精神实现承诺,为每一位员工提供具有竞争力、发展性的良好平台。

公司企业文化:苦干 实干巧干敬业协同创新

团队行动纲领:坚决拥护公司的企业文化,认同并积极去实践它,打造一支团结、高效、创新、坦诚、富有变革精神的,强大执行力的团队。

企业管理理念:以人为本,诚信多赢,提倡德才兼备。以绩效做为个人发展的重要条件,以企业价值观做为个人发展的必要条件。允许先入为主,鼓励后来者居上! 2、《企业价值观核心》

前言:价值观是企业的灵魂,它既是我们每个人做事的行为准则,又是做事的方法,深刻理解价值观,高效运用价值观是每个员工最核心的内容。

价值观内容

(一)、团队合作 共享共担,平凡人做非凡事

2分:积极融入团队,乐于接受同事的帮助,配合团队完成工作 4分:决策前积极发表建设性意见,充分参与团队讨论;决策后,无论个人是否有异议,必须从言行上完全予以支持 6分:积极主动分享业务知识和经验;主动给予同事必要的帮助;善于利用团队的力量解决问题和困难 8分:善于和不同类型的同事合作,不将个人喜好带入工作,充分体现“对事不对人”的原则 10分:有主人翁意识,积极正面地影响团队,改善团队士气和氛围 (二)、坦诚 诚实正直,言行坦荡

2分:诚实正直,表里如一

4分:通过正确的渠道和流程,准确表达自己的观点;表达批评意见的同时能提出相应建议,直言有讳

6分:不传播未经证实的消息,不背后不负责任地议论事和人,并能正面引导, 对于任何意见和反馈“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8分:勇于承认错误,敢于承担责任,并及时改正 10分:对损害公司利益的不诚信行为正确有效地制止 (三)、敬业爱岗 专业执着,精益求精 2分:今天的事不推到明天,上班时间只做与工作有关的事情; 4分:遵循必要的工作流程,没有因工作失职而造成的重复错误 6分:持续学习,自我完善,做事情充分体现以结果为导向 8分:能根据轻重缓急来正确安排工作优先级,做正确的事

10分:遵循但不拘泥于工作流程,化繁为简,用较小的投入获得较大的工作成果 (四)、拥抱变化 迎接变化,勇于创新 2分:适应公司的日常变化,不抱怨

4分:面对变化,理性对待,充分沟通,诚意配合

6分:对变化产生的困难和挫折,能自我调整,并正面影响和带动同事 8分:在工作中有前瞻意识,建立新方法、新思路 10分:创造变化,并带来绩效突破性地提升 (五)、激情 乐观向上,永不放弃 2分:喜欢自己的工作,认同公司的企业文化 4分:热爱团队,顾全大局,不计较个人得失

6分:以积极乐观的心态面对日常工作,碰到困难和挫折的时候永不放弃,不断自我激励,努力提升业绩

8分:始终以乐观主义的精神和必胜的信念,影响并带动同事和团队1 10分:不断设定更高的目标,今天的最好表现是明天的最低要求

二、公司组织结构图

公司组织结构图

总经理

三、公司制度篇

有 令 必 行有 禁 必 止

1、日常行政制度 1)考勤制度 a) 考勤由人事进行管理,应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如发现欺蒙、失实,给予罚款及警告、降级处分。

b) 上班时间为: 8:30—12:00,14:00—18:30。迟到或早退者,每分钟罚款2元,迟到超过一个小时按旷工半天计罚。 c) 在公司宿舍住宿员工,无故不得夜不归宿,晚12:00前必须回寝室就寝。如有事需向舍长请假批准后,方可生效,否则按旷工一天

处理,并予以罚款。 2)卫生制度

a) 总部员工轮流负责办公区域,各办事处包括厨房、洗手间的卫生清扫。保持地面无垃圾,桌面无灰尘,堆置有条理。公司所有人

员均要养成勤俭节约的好习惯,做到最后离开的人随手关灯、空调、电视、电脑、风扇、水、气阀。 b) 寝室卫生,各寝室长安排寝室人员自行负责,做到整洁有序,不乱堆杂物,人事部不定期抽查。 c) 尊重他人劳动成果,做到不乱扔杂物。办公用品及工具使用后及时放回原位。 d) 以上各项规定,人事部不定期检查,不合格者予以罚款处分。 3)电话及上网管理制度

a) 公司电话一律禁打私人长途,业务电话长话短说,尽量减少私人电话。

b) 电脑设备及文件资料由专人负责管理使用,未经允许不得擅自使用。严禁工作时间上网私人聊天。 c) 严禁打信息台电话,严禁工作时间电话聊天。 4)休息、请假、放假制度

a) 休息:每周1天,原则上不允许调休,不得累计,不得跨月。

b) 请假:所有员工请假必须以书面形式申请,特殊情况可电话请假,1天由主管级别批准,3天以内由部门经理批准,5天以内由运

营经理批准,超过五天由总经理批准,病假、事假3天内扣除日基本工资,3天以上每超一天扣除日全额工资(包括绩效工资)。 c) 年假:员工工龄满1年后,即可享受每年5天的带薪年假;工龄每增加1年,年假增加1天,封顶为15天;年假可与婚假、丧假

连休,如例休包含在年假期间,则会被取消。 d) 婚假:员工适龄结婚,可享受3天的带薪假期。

e) 丧假:员工因直系亲属死亡,可有3天的带薪丧假。如在外省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情况,另给予路程假(限2天)。 f)

产假:工龄满1年员工生育可享受1个半月的产假,期间给予600元的补助于正常上班后的次月工资发放,并保留原有岗位级别。 g) 节假日:元旦1天、清明1天、五一1天、端午1天、中秋1天、国庆3天,春节与调休以实际通知为准。 2、会议制度

晨会 (各办事处由主管组织)

1) 会议时间:工作日早上8:30准时开始。 2) 会议时长:半小时 3) 参与人:编内所有人。

4) 会议议程:汇报前一天工作总结和当日工作计划。 5) 会议目的:

a) 检查、布置工作

b) 解决问题(有很多具体的问题在晚会时候已经达成共识,在晨会上再做一次强化) c) 鼓舞士气(原则上不批评人) 周会 1) 会议时间:每周一、二。 2) 会议时长:半天。

【篇2:适合公司销售部门的规章制度范文】

适合公司销售部门的规章制度范文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公司销售部门同样应该立下一个规矩。建立健全公司销售部门的规章制度看来势在必行了:

适合公司销售部门的规章制度范文

1、对所辖区域内所有经销商的经营情况、终端用户情况、竞争对手的产品结构及销售状况以及当地市场情况等信息,销售员必须了如指掌

2、销售员不能私自收取经销商货款,若遇特殊情况必须收取的应及时将该款项汇回公司

3、销售人员在工作推进过程中产生的销售费用需事先向销售部经理请示

4、销售员不得擅自超越常规与客户进行商务谈判,超越常规的条款与价格应事先征得销售部经理的同意,并由销售部经理指导谈判的过程

5、对于任何客户提出的特殊费用(如市场促销费用、临时雇佣人员等费用)要求必须在征得销售部经理同意的情况下方可承诺

6、特殊费用的支付到底采用何种形式必须向公司领导请示后方可执行,违反规定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赔偿损失

7、正式《销售合同》形成后,若无正当理由销售内勤应在一个工作日内组织发货

8、销售内勤开出的〈销售出库单〉内容要详细、准确。因开票内容不正确或错误而造成损失的,由销售内勤承担责任 9、销售内勤对用户的收货凭证或发货凭证要妥善保存,不得遗失。对送给用户的发票及取回的支票、汇票要登记鉴收。与用户的所有往来合同、账目、清单均应分类整 理保存,销售员不得私自保管。

10、所有的出库申请及开票申请销售内勤要及时存档

11、销售内勤应每日向财务部了解回款情况,及时处理回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杜绝错帐、坏帐的发生

12、对于收到的支票、承兑汇票、银行汇票销售内勤要在当日将相关票据交财务部签收

13、销售员应在每年的6月底和12月底与客户核对往来账目,并将结果报告销售部经理,并通报公司财务部

14、对于不能解决的现场售后服务问题,销售员应及时向销售部经理汇报,由销售部经理向公司主管领导申请协调解决

15、销售内勤每月5日前,将本部门上一月的所有《销售合同》原件编号整理成册

16、销售部必须按公司要求及时准确上报以下各种报表 1)周工作计划表 2)月工作计划表

3)销售情况周统计表 4)销售情况月统计表 5)销售员工作周统计表 6)销售员工作月统计表 7)市场状况周统计表 8)市场状况月统计表

9)经销商进货情况统计表 10)区域销售情况统计表 11)每月经销商管理汇总表

12)《目标客户基本信息情况统计表》

17、违反上述规章制度,视情节罚款10—100元

【篇3:公司销售部管理规章制度】

公司销售部管理规章制度

一 总则

为加强员工管理,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是销售部员工必须遵守的原则,是规范员工言行的依据,是评价员工言行的标准。全体销售人员应从自我做起,从本岗位做起,自觉遵守各项制度。

员工如对本制度有任何疑问或异议,可向销售部负责人咨询,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固瑞格公司销售部。

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二 销售部组织架构

销售总监

大区经理 大区经理 大区经理 大区经理 大区经理

区域经理 区域经理 区域经理 区域经理 区域经理

销售主管 销售主管 销售主管 销售主管 销售主管

三 销售部人员素质要求 1、品德好

2、很强的语言驾驭能力 3、人格魅力

4、很强的组织计划管理能力协调能力

四 销售部岗位职能

销售总监销售总监岗位职责一 1、坚决服从执行销售总经理工作安排。2、参与制定企业的销售战略、具体销售计划和进行销售预测。3、组织与管理销售团队,完成企业产品销售目标。 4、控制销售预算、销售费用、销售范围与销售目标的平衡发展。

5、招募、培训、激励、考核下属员工,以及协助下属员工完成下达的任务指标。

6、收集各种市场信息,并及时反馈给上级与其他有关部门。 7、参与制定和改进销售政策、规范、制度,使其不断适应市场的发展。

8、发展与协同企业和合作伙伴关系,如与经销商的关系、与代理商的关系。 9、协助上级做好市场危机公关处理。 10、协助制定企业产品和企业品牌推广方案,并监督执行。

11、妥当处理客户投诉事件,以及接待客户的来访。销售总监岗位职能二 1、制订销售策略:根据公司市场战略与市场销售目标,结合所掌握的市场信息进行市场预测,制订市场拓展目标、销售策略与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并指导销售代表,完成销售、回款与市场目标。 2、销售体系管理:根据公司销售策略,建立维护公司的销售网络与渠道管理体系,通过系列市场推广活动,营造市场环境,提升公司与产品品牌,支撑公司产品销售的增长; 3、销售业务管理:根据客户需求与公司营运流程,接收并管理客户订单,跟踪生产、计划、库存、发货执行、客户资信与回款等情况,完成销售服务。

4、客户关系管理:通过客户拜访、客户培训和推动客户意见、建议与投诉的处理等服务活动提高客户满意度,建立、巩固均衡的客户关系平台,逐渐渗透终端客户,掌握最终消费群

体。 5、市场信息分析:通过一线销售代表收集市场信息,如:客户、产品、竞争对手等,并进行统计与分析,及时向公司市场、研发等部门反馈,推动快速响应。

6、费用管理:根据公司费用政策,指导下属了解销售重点,评估客户资源需求,制订预算使用计划,确定费用开销方式,合理协调、分配公司资源,并审核费用使用的合理性,提高投入产出比。

7、部门内部管理:根据公司经营方针和部门业务需要,合理设置部门组织结构和岗位,优化业务流程,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开发和培养员工能力,对员工绩效进行管理,提升部门工作效率,提高员工满意度。大区经理岗位职责: 1、分析市场状况,正确作出市场销售预测报批;2、拟订年度销售计划,分解目标,报批并督导实施;3、根据中期及年度销售计划开拓完善经销网络;4、根据网络发展规划合理进行人员配备;5、汇总市场信息,提报产品改善或产品开发建议;6、洞察、预测渠道危机,及时提出改善意见报批;7、把握重点客户,控制70%以上的产品销售动态;8、关注所辖销售人员及经销商的思想动态,及时沟通解决;9、参与所属区域重大销售谈判和签定合同;10、组织建立、健全客户档案;11、指导、巡视、监督、检查所属市场的各项工作;12、向直接下级授权,并布置工作;13、定期向直接上级述职;并提出合理化及可行性建

议。14、定期听取直接下级述职,并对其作出工作评定;15、根据工作需要调配直接下级的工作岗位,报批后实行并转人力资源部备案;16、负责本区域市场销售人员任用的提名; 17、负责制定销售区域的工作程序,报批后实行; 18、负责区域销售部门主管工作程序的培训、执行、检查;19、填写直接下级过失单和奖励单,根据权限按照程序执行;20、及时对下级工作中的争议作出裁决;21、每周定期组织例会,并参加公司有关销售业务会议。22、按时完成公司销售部相关报表并及时上交上级部门主管审核。领导责任:1、对所属区域销售工作目标的完成负责;2、对所属区域销售网络建设的合理性、健康性负责;3、对所属区域确保经销商的信誉负责; 4、对所属区域确保货款及时回笼负责;5、对区域销售指标制定和分解的合理性负责;6、对所属区域销售给公司造成的影响负责;7、对所属下级的纪律行为、工作秩序、整体精神面貌负责;8、

对所属区域销售预算开支的合理支配负责;9、对所属区域销售工作流程的正确执行负责;10、对区域销售部所掌管的公司商业秘密的安全负责。 主要权限:1、有对销售部所属员工及各项业务工作的管理权;2、有向营销总监报告的权力;3、对筛选客户有建议权;4、对重大促销活动有现场指挥权;5、有权对直接下级岗位调配的建议权和任用的提名权;6、对所属下级的工作有监督、检查权;7、对所属下级的工作争议有裁决权;8、对直接下级有奖惩的建议权;9、对所属下级的管理水平、业务水平和业绩有考核权;10、一定范围内的经销商授信额度权; 11、有退货处理权;12、一定范围内的销售折让权。区域经理

1、负责产品的市场渠道开拓与销售工作,执行并完成公司产品年度销售计划。

2、根据公司市场营销战略,提升销售价值,控制成本,扩大产品在所负责区域的销售,积极完成销售量指标,扩大产品市场占有率; 3、与客户保持良好沟通,实时把握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主动、热情、满意、周到的服务

4、根据公司产品、价格及市场策略,独立处置询盘、报价、合同条款的协商及合同签订等事宜。

5、动态把握市场价格,定期向公司提供防水涂料市场分析及预测报告。

6、协助经销商维护和开发及完善专卖店系统。

7、收集一线营销信息和客户意见,对公司营销策略、售后服务、等提出参考意见

8、按时完成公司销售部相关销售报表并及时上交上级部门主管审核。

五 服装规范 着装规定:

1、工作期间,公司要求员工穿统一工作服,女性身着统一职业装;男性穿西装打领带,夏季要求身着白衬衣深色西裤(领带)。 2、上班时必须统一着装,佩戴胸卡。

仪容要求:

1、工作期间,员工应注意自己仪容。女性要求淡妆,并梳齐头发,男性头发不能盖耳,至少每月理发一次,勤洗头、头发应梳理整齐,不凌乱,不留胡须。 2、所有员工应每天打扫卫生后将鞋面擦干净,上班期间应保持鞋面无污物、灰尘。

3、员工应随时注意个人形象,谈吐时讲究礼仪,谦虚宽容,时刻保持微笑。

4、所有员工工作期间衣着必须保持整洁,无污物,衣服应熨烫整齐。 六 考勤制度

1、每天上、下班均由销售人员自己打卡签到。

2、每天早上8:00上班,考勤在8:15之前完成。

3、考勤时间标准:以标准时间为准。要求每位销售人员均核对自己的时间。

4、公司晨会如无特殊情况,销售部员工必须全体参加,必须着装整齐,仪容仪表于会前整理好,不规范者不得参加晨会。5、调休、请假需提前一天经同意,并跟人事提前打招呼,以备考勤。

6、请假1天以内由上级主管负责人签字批准, 2天以内由销售总监签字批准。3天以上需总经理签字批准(总经理不在由副总经理批准)。请假必须填写请假条,否则按照旷工处理。月底核算,扣发请假日工资。

7、休假按公司制度调整年休,具体参照《公司规章制度》

第5篇:机械行业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目的

为了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等,企业依据《安全生产法》的原则,结合本单位的生产性质、特点及状况,对企业的各项安全活动以制度文本的形式加以规范和明确,确保在生产过程中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程序。。

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70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主席令第60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主席令第四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主席令第八号施行)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实施)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实施) 《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劳动部实施) 《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施行) ——要点说明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条二款“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和{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载明下例内容”。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特点和设备、设施、工艺等状况,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章的规定,保障本单位安全生产而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在本单位的具体体现,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检查、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考核、奖惩、事故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现场安全管理、电气安全管理、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危险作业审批、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管理、相关方安全管理、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等。

1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目的

1、为使安全生产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安全管理的效率和质量,及时纠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过程中的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2、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必须有计划、有步骤地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果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的检查、监督和实施相关的整改工作。 二、管理职能

1、单位级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分管安全工作领导组织单位领导、工会和相关部门参加。

2、部门级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安全主管、车间主管、组织工会、技术管理部、质量管理部、工区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参加。

3、工区级安全生产检查,由工区负责人组织调度、主管、安全员、工艺、资产员、工段长等相关人员参加。

4、工段、班组的安全生产检查,由工段长、班组长负责人组织并实施。 三、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

1、查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法》的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

2、查安全生产“三同时”及安全管理体系是否健全。 3、查生产设备设施是否完好。

4、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状况和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5、查员工的安全生产作业行为和劳动防护用品穿戴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规范要求。

6、查安全生产隐患整改落实和消防设施是否在良好状态。 四、检查形式 1、安全生产日查

(1)管理人员,对所管辖的区域按安全(措施)要求进行检查。

(2)工段长、班组长的负责人,对布置工程任务时进行的安全措施交底落实情况及操作人员的行为规范进行检查。

(3)操作人员上岗作业前,检查个人的劳动防护用品穿戴,使用的工具、设备性能完好及相关工程安全措施落实。

(4)各部门的安全检查人员,对本部门安全、消防全面控制检查。

(5)中午、晚上下班后应检查电源、气源是否切断,火种是否熄灭,安全措施是否恢复,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岗位。 2、安全生产周查

每周各部门(工区)要组织人员进行至少一次安全检查,检查生产设备、设施是否完好,施工人员是否存在“三违”现象,安全文明生产和现场安全工作到位情况。

3、安全生产月查

(1)每月底由安全主管部门组织、单位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对全厂的生产区域和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

(2)每个月安全主管部门要根据现场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情况,组织安全专项检查。

4、季节性安全检查

(1)每年夏令之前,对防暑降温的设施、设备的准备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安全检查。

(2)梅雨季节来临之前,对安全用电进行检查。 (3)台风季节的安全检查。

(4)冬令季节,对防寒防冻设施的安全检查。 5、专业性安全检查

安全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安全、技术、设备等人员参加,根据单位生产特点,特种作业和设备设施的具体情况进行检查。

具体有:电气安全、起重机械、吊索具、压力容器、机动车辆、化学危险物品、有毒有害、易燃易爆作业安全检查、防火安全检查。 6、国定节假日前的安全检查

(1)每年的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假日。 (2)对生产现场各安全措施落实,设备性能。

(3)厂区内的防火重点部位:危险化学品储存区、变电所、储存库等。 (4)对加班人员的行为检查。 7、安全活动期间的安全检查

(1)每周四全单位安全活动日。 (2)安全月的安全系列活动。

(3)对全厂各部门进行的安全活动情况检查。 8、隐患整改

所有的安全检查必须有书面记录,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相关责任部门必须落实整改,做到“三定”:即定具体整改责任人、定具体整改措施、定具体整改时间。实行“二不推”:班组能解决的不推工区、工区能解决的不推单位,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必须采取临时防范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由单位安全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2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为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职工安全素质。在生产中遵章守纪、安全操作,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特制订本制度。

1、本厂各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

2、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纳入本单位教育培训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应保证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

3、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由本厂人事部或安全主管部门组织安排到具相关资质机构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并定期参加复审。

5、班组长和安全员上岗前的安全教育由本厂组织实施,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职。安全教育内容为: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和安全注意事项;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抢救与应急处理措施等内容。

6、新任命、晋升的领导干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本厂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本部门、本岗位职业安全卫生职责;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和安全文化等知识;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管理等。

7、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主管部门应组织进行专门培训,有关人员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操作。

8、必须对所有新进本厂职工、首次使用的劳务工进行上岗前的三级安全教育,即:本厂级教育、车间级教育、班组级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三级安全教育总时间不少于12学时。

9、职工在本厂范围内工作调动、转岗、下岗再就业、干部顶岗以及离岗(如产假、病假、学习、外借等)六个月以上者,应重新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

10、对进入本厂生产区域的作业人员,实行三级安全教育并建档,每级教育时间不少于2学时,禁止文盲入厂。一级教育由业主(即合同甲方)单位安全环保科负责教育,未设安全环保科的,由安环部负责教育。

11、对临时进入本厂生产区域参观、访问、办事的外来人员,由接待单位负责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并陪同入厂。

12、各班组在班前会上要进行安全讲话,预想当班危险因素,布置对策;班后会上要总结分析当班安全情况。

13、各单位应开展以班组为单位的安全教育活动。安全教育活动要有针对性、科学性,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防止流于形式和走过场。班组安全教育活动时间每月不少于三次; 厂部、部门安全教育活动每月不少于1次。

14、班组安全教育活动可采取学习文件、讨论交流、收看录像片、上课辅导、抽考提问、模拟演练等多种形式。

15、作业区主管(车间、部门领导)和安全员应对下属活动组每月的安全教育活动记录进行检查签字并写出评语。安全主管部门每季对各部门的安全教育活动记录进行检查。

16、对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并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方面做出成绩的单位和职工,应予以表彰和奖励。

17、对未按本规定要求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单位进行处罚,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造成事故的,应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3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一、目的

1.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搞好我厂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防止各类事故发生,把事故隐患及时消灭在萌芽状态,达到防患于未然,确保企业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细则。

2.本细则适用于全厂各装置(部门)。 二、奖励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分别给予表扬或奖励:

1.对于安全技术规程执行好,安全生产有显着成绩的部门、班级及个人; 2.由于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参与抢险救灾,避免重大事故、人身伤亡、主要设备损坏以及有其它显着成绩者;

3.为保证安全生产,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有关部门审查,确有很大价值,列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实施后,经实践考核有效者;

4.对改善劳动条件,消除安全隐患,预防事故发生,对环境保护贡献较大的技术改进项目的主要成员;

5.在发生重大事故中,临危不惧,奋勇抢险、保护国家财产和人身安全,避免事故扩大,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

6.及时制止违章和误操作并转危为安者; 7.举报事故经确认属实者;

8.在安全专项活动及安全宣传中成绩显着的单位和个人。 三、处罚

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部门和个人,厂部严格追究其违章违纪和造成事故的责任。

1.各种违章违纪的处罚:

凡不按厂部规定办理各种作业票、证,视情节罚进行作业部门或个人30—100元/次,各种作业票、证涂改、代签、越级审批无效;

违反用火、用电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规定的视情节罚:20—50元/人、次;

凡违反禁烟规定,在禁烟区吸烟者200元/人,在禁烟区内的各单位辖区内,发现烟头、烟灰等迹象罚责任单位200元/个;

违反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不按规定着装,扣罚10/人; 凡由于工作时需用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等,完工后未修复的责令修复并扣罚施工部门50—300元/处;

各种车辆无安全措施入厂罚款50/元/次,罚所经门卫责任人10元/次; 凡不按规定持证上岗者,罚款20元/人、次;

损坏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防火、灭火器材、安全标志的,赔偿经济损失的50—100%;

不按规定时间、内容对新工人进行入厂、调岗、复工教育的,扣罚责任单位100/人、次;

各类事故隐患不按《限期整改通知书》按期完成的,扣罚20—50元/项;

发生各类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的,扣罚责任单位100元/次; 各种作业票、证未经监护人、安全负责人签字的视为无效,扣罚责任单位20元/次;

发生事故后,凡不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处理的,扣罚责任单位100元/起;

其它各种违章,视情节扣罚20—30元/人、次;

进入高危的工作场所,未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者,经说服教育屡教不改者扣罚50元/人。

2.凡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严肃处理:

对工作不负责任,因故发泄私愤,有意扰乱操作,造成经济损失和违反劳动纪律,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对已列入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不按期实施又不采取应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对违章指挥、冒险作业,劝阻不听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对忽视劳动条件,削减或取消安全设施、设备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对限期整改的事故隐患,不按期整改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对设备长期失修,备用设备起不到备用作用,带病运转又不采取紧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对违章设计、制造、安装或不按设计施工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对发生事故后,破坏现场,隐瞒不报或谎报的主要责任者;

对发生事故后,不认真吸取教训,不采取措施致使事故重复发生的主要责任者;

在上级组织开展的单项安全活动期间,发生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四、其它未尽事宜,将按有在规定办理。 五、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4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目的

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制定的依据为国务院《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各部门。

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一、事故分类:

(一)在生产操作中,因违反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或由于误操作等造成原料、半成品或成品的损失,为生产事故。

(二)生产装置、动力机械、电气仪表、输送设备、管道等发生故障损坏,造成损失或减产,为设备事故。

(三)基建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机电设备检修不符合要求,原材料或成品因保管、包装不良等造成经济损失为质量事故。 (四)发生着火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为火灾事故。

(五)发生化学或物理爆炸,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为爆炸事故。

(六)违反交通运输规则,造成车辆损坏,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为交通事故。 (七)在生产活动所涉及的区域内,由于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的影响,突然使人体组织受损伤或使某些器官失去正常机能,以致负伤人员立即中断工作,为工作事故。

(八)各级管理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错误,造成恶果的事故为管理工作事故。 二、事故等级 (一)特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一亿元以上的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一亿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

(一)各类事故的管理,由公司分管领导主管并做出处理意见上报,而各职能部 门负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的事故的报告、调查分析。 生产、技术、设备事故,由生产部负责;

火灾、交通事故,由总经理办公室、生产部负责; 产品质量事故由质检部负责;

事故的赔偿罚款工作,由财务部负责;

事故责任者的纪律处分,由公司决定,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执行。

(二)凡发生事故,应立即向所在部门的领导报告,采取安全措施,重大事故就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在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三)发生事故的部门,应认真填写“事故报告单”,按规定的时间上报有关部室和分管领导。报告上交时间:一般事故不超过两天,重大事故不超过五天。 (四)发生重大事故,写出“重大事故调查报告书”按规定逐级上报。 (五)不论事故大小,事故单位负责人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召开事故分析讨论会,本着“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调查分析,一定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进行教育,吸取教训,制定出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一般事故逐级上报至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微小事故由本公司处理,报安监部备案。 (六)事故发生后查不出责任人时,由事故单位专责人担负一半责任。无专责人时,由单位领导负担一半责任。

(七)发生事故后,视事故责任人对错误的认识态度及表现予以不同处理。对能主动承认错误,虚心检讨,领导批准,可以从轻处理,对隐蔽事故情节,推卸责任,嫁祸于人者,加重处分。 (八)对事故责任者给予制裁,对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

(九)公司建立事故档案,对所有事故调查分析的资料,如现场检查记录、照片、技术鉴定、化验分析、会议记录、旁证材料、综合调查材料及登记表、报告书等,应妥善保管。

(十)发生事故,各生产车间和各部门负责人不得隐瞒,并对事故调查报告的真实性和及时性负责。

(十一)单位负责人要及时解决和向上反映各类事故的隐患和苗头,若不予解决,或拖拉、迁就,有关人员将对后果负责。

5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本制度规定了厂部、车间、工区、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的安全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规定及安全生产设施的增添、使用、报费、检修维护、运行管理、设备事故处理等作出具体规定。

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各个部门。 二、范围

企业的各种设备设施应有专人负责管理。

设备设施应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消除设备设施的缺陷和隐患。

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应立即复原。

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应持有有效的操作资格证书。 对压力管道、压力容器等要做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起重设备:

起重设备必须建立齐全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作业前和作业时,必须做到“四检查”和“二不准”。 “四检查”即:

⑴检查行车、葫芦刹车的可靠性。

⑵检查行车各部件或三脚架是否牢靠。

⑶检查钢丝绳有否损坏,钢绳卡具是否紧固。 ⑷检查起重物件绑挂是否牢靠。 作业“二不准”即:

⑴起重物不准跨越人和设备上空。

⑵起重物不准超过葫芦和行车的设备吨位。 电机设备

各种电机设备必须装有完整的防雷、接地设施,并灵敏可靠。 电气的防爆性能,继电保护装置,必须定期检查、调整。 各种电机设备不得超负荷运行,并要按期检修、保养。 建立设备台帐,定期进行维护,并保存维护活动的记录。 建立设备设施的主管部门和生产车间“设备设施台帐”、“设备设施技术档案”,对设备出现的故障和检维修情况及时记录进“设备设施技术档案”中。

做好其它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检查工作。

3 设备设施的新增、使用、报费、检修维护、运行管理、设备事故处理等作出具体规定。

新增设备管理规定

本企业各部门需增置的安全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设备管理部门备案。

经设备管理部门进行可行性方面的技术咨询,方可确定装修项目或增置电器及机械设备。

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

施工安装,由设备管理部门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登记单”方可使用。

使用设备管理规定

设备使用前,设备管理人员要与人事部配合,组织操作人员接受操作培训,安装维修部门负责安排技术人员讲解。

使用人员达到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设备性能的程度,特种设备应持证上岗操作。

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维修部门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情况,并列入员工工作考核内容。

报废设备管理规定

设备年久陈旧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报损、报废之前,设备处进行技术鉴定与咨询。

使用部门将“报废、报损申请单”附意见书一并上报,按程序审批; 申请批准后,交付采购部办理,新设备到位后、旧设备报损、报废。

设备事故分析处理办法

发生设备事故,设备处主管、值班人员要到现场察看、处理,及时组织抢修。

发生设备事故的操作人员及当事人将事故时间、原因、设备损坏程度、影响程度等做记录上报本部门负责人。

设备处主管、值班人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写出“事故分析报告”,签注处理意见,报主管负责人。并将“事故分析报告”存入设备档案。

人为事故应根据情况按“奖惩条例”的条款及处理权限,对责任者给予行政、经济处分。属设备自然事故,维修部门进行处理,采取防护措施。

设备检修保养规定

设备设施的主管部门建立“设备设施台帐”,“设备设施技术档案”。对设备出现的故障和检维修情况及时记录进“设备设施技术档案中”。

设备日常维修管理办法

本企业使用部门的设备发生故障,须填写“维修通知单”,经部门主管签字交维修部门。维修工作完毕,应在“维修通知单”中填写有关内容,经使用部门主管人员验收签字。 设备运行动态管理,是指通过一定的手段,使各级维护与管理人员能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依据设备运行的状况制订相应措施。

建立健全的设备巡检措施,各作业部门要对每台设备,依据设备的具体运行特点,对设备确定出明确的检查周期。专业维修人员要负责对重点设备的巡检任务。

设备故障处理办法

设备发生故障,岗位操作和维护人员能排除的应立即排除,并在当班记录中详细记录。

未能及时排除的设备故障,必须及时上报有关部门研究决定如何处理。

在安排处理每项故障前,必须有相应的措施,明确专人负责,防止事故扩大影响。

6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一.??全厂员工必须遵守任何人不得违反

二.??工作时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得在车间内打闹.追逐 大声喧哗,非工作需要不得随便到其他部门走动,聊天,不准带小孩进入车间现场

三.??必须按规定穿着劳动保护用品,车间内严禁吸烟

四.??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车辆在厂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5Km/h,不准在厂内试刹车

五.??加强对易燃品的管理,除在用的以外,存放在指定位置

六.??各工位应配置充足的灭火器材,并加强维护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状态,所有的员工应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七.?工作灯应采用低压(36伏以下)安全灯,工作灯不得冒雨或拖过水地使用,并经常检查导线,插座是否良好

八.??手湿时不得扳动电力开关或插电源插座.电源线路 保险丝应规定安装,不得用铜线,铁丝代替

九.??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

十.??作业结束后,要及时清除场地油污杂物,并将设备机具整齐安放在指定位置,保持施工场地清洁

7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现根据机械行业生产中,生产现场作业人员密集,多工种平等交叉作业多,使用电气作业频繁等的特点,特制订本规定。 一、电气运行安全

1、电气作业规定:

(1)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医生检查身体,并证实确无妨碍电气工作的疾病,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上级部门颁发的电工作业操作证,才能担任电气作业和电气作业监护人工作。

(2)电气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

(3)一切电气作业人员都必须熟悉触电急救方法。在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必须按《爆炸性环境防爆电气设备选用标准》执行。

(4)电气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5)当电气工作人员正在工作,尤其是在危险区域进行工作时,监护人员应随时提醒,注意安全,禁止大声怪叫,以免引起错觉而引发事故。

(6)做好经常性的电气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消除

(7)现场要备有安全用具,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期检查。

(8)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装置,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每年应定期检测。

2、接地装置的规定:

(1)接地电流大的接地装置(500A以上)为5欧姆;接地电流小的接地装置(500A以下)为10欧姆。

(2)变电室露天部分的单位独立避雷针为10欧姆。 (3)装有避雷线线路上的金属及水泥电杆为10欧姆。

(4)装在架空线路引至变电所进线上管型避雷器为10欧姆。 (5)保护配电线路变压器用的避雷器为4欧姆。 (6)易爆场所、库房及车间避雷针为4欧姆。 (7)保护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3、静电接地:

(1)静电接地的接地电阻,每处不宜超过10欧姆。 (2)露天放设的管道(液体、气体等)每隔20--25米应设感应雷接地,每处电阻不宜超过10欧姆。

贮罐的四周应设闭合环型接地,接地电阻不超过10欧姆,罐体的接地点不应少于2处,接地点间距不于大30米。

4、防雷接地:

(1)为保护建筑物不受雷击,应针对雷电的危害,分别对直击雷、感应雷和架空线引进高电压等采取防雷措施。

(2)避雷装置一般可采用避雷针、避雷器或架空避雷线。

(3)为防止感应雷,应把屋内一切导体、金属管道等可靠接地,减小电阻使感应电荷迅速流入地中。

(4)避雷针应由三部分组成: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

(5)避雷针接地极的多少,应视接地电阻是否满足要求,每极接地极之间的距离应保持3米,接地极应为带状接地。

(6)为避免跨步电压对人体的危害,接地极应埋在人员很少通过的地方,且距被保护物应大于3米。

(7)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禁止与防雷接地合用。 (8)避雷针的保护范围,应根据建筑物的大小和高度来决定安装避雷针的高度和数目。

(9)独立避雷针,避雷线的接地电阻不宜超过10欧姆。 (10)当气候条件恶劣时,应停止户外电气作业,不得已而紧急抢修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在雷雨天气需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巡视人员应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装置。

(11)变电所必须制订现场运行规程,值班人员的职责应在其中明确规定。 (12)高压设备无论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超过遮栏进行工作,若必须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员在场,并符合设备不停电的距离。

(13)运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证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14)在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倒闸操作及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必须由两人执行,并由技术熟练的人员担任监护。

(15)凡电气设备和线路无电应作有电看,严禁以手随便触摸。 (16)未经试验合格的一切电气安全用具禁止使用。

(17)在坠落高度2米以上工作时,须办好登高作业证并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18)在带电设备附近动火,火焰距带电部位10KV及以下为15米、10KV以上为3米。

5、架设临时电气线路规定:

(1)各部门需要架设临时电气线路,必须先填写“临时线申请单”。

(2)“临时线申请单”由部门安全员负责填写,安装人和使用保管人一定要本人亲自签字。

(3)“临时线申请单”由安全部门批准,使用期限为一星期,超过一星期的,要办理延期手续。

(4)使用期限超过两个月的固定临时线,要经过安全部门批准。

(5)使用临时线路一定要在“临时线申请单”规定的时间内使用,不得超时。 (6)经审批同意架设的临时电气线路,应执行本厂“电器安全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

(7)临时电气线路应由持证电工架设安装,电工凭“临时线申请单”施工,否则有权拒绝架设。

(8)临时电气线路安装完后,要经使用保管人验收合格才能使用,在使用期限内,由使用保管人负责保管,使用保管人应经常检查,发现问题请电工解决,他人不得乱动。安装电工在使用期内每星期至少检查一次。

(9)电焊机、砂轮机等产生明火的电具接线,应具有相应等级的动火证后,电工方可接线。

(10)经审批同意架设的临时线路不应架设在可燃、易燃物的上方,与水管、蒸汽管、门窗等应有米以上水平垂直距离,与道路交叉处离地高度不低于6米。架设在户内离地高度不低于米,户外不低于米。

(11)临时电气线路到期后,由原安装人拆除,严禁使用保管人私自拆除。 6、移动电具安全管理规定:

(1)移动电具包括:电风扇、排风扇、手电钻、手提砂轮机、移动水泵、震捣器、电焊机等,以及其它类似的单相、三相流动使用的电器用具。

(2)移动电具要求专人负责保管、维修及检查,检查内容有:电具本身有无损伤,绝缘电阻是否符合要求,电源引线有无破损、老化、绝缘不良现象,导线规格是否合适,插头、插座是否齐全,有无破损,相线和保护接地的接法是否统一,金属外壳或金属支架接地是否可靠。

(3)移动电具的引线及插头都必须完整无损。220V和380V电压的移动电具引线分别使用三芯或四芯绝缘良好的橡套或塑套铜芯软导线,中间不得有接头,要保证电具金属外壳接地。

(4)使用220V或380V电压的手电钻等手提式电动工具,必须配用1∶1隔离变压器或漏电保护开关。

(5)工作行灯的电压不允许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地方和金属容器内部等危险场所使用的行灯,应用12V电压,其电源由双圈变压器供给,并将变压器金属外壳、铁芯及二次线圈一端可靠接地。220V电源线长度不超过5米,禁止使用自耦变压器代替行灯变压器。 (6)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的移动电具必须采用防爆型。

(7)移动电具电源线必须架设在牢固的物件上,其线穿过道路时高度不低于6米。

(8)搬运移动电具时,一定要先切断电源。 二、电气检修安全

1、电气检修必须按照电气检修工作票制度,工作票由指定签发人签发,经工作许可人许可,并办理许可手续后方可作业。

2、一般情况不准带电作业(无论高压与低压),停电后应在电源开关处上锁后,拆下熔断器,并挂标示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标示牌或送电。

3、必须带电检修时,(限500V以下设备),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经电力科负责人批准。

(2)利用绝缘物可靠地将邻近各相分离开,并穿戴好绝缘鞋、手套、帽子,不准穿汗背心及卷起袖子工作。

(3)在主管领导或电气技术人员直接监护下进行工作。

(4)工作点附近各相与地相连的金属物必须隔开,以免触到。

(5)应由一定经验的电工担任,并遵守有关安全规程,监护人认真监护,但监护与操作人要有一定的距离,最近不得小于2-3米。

4、在停电设备和线路上装设地线前,必须放电、验电、确认无电后,在工作地段两端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设备和线路工作地段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

5、停电、测电、验电的检修作业,必须由负责人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否则不准进行作业。

6、对有两个以上供电电源的线路检修时,应采取切实可靠的措施,防止误送电。

7、对地下直埋电缆检修时,应切实避免伤及临近电缆。五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在杆、塔等多回路线中进行部分线路停电检修作业。

8、变电室运行及检修现场规定:

(1)凡参加变电检修的一切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

(2)当接受检修任务时,检修人员应对工作内容、安全措施、施工要求了解清楚。

(3)在检修工作进行前,应作好充分准备,查看现场,了解设备情况。 (4)检修中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程,适当安排好检修人员,掌握进度,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5)检修后应认真做好记录,负责向运行人员办理交付验收工作。 (6)工作结束后,参加检修人员应清查工具及清理施工现场。 (7)检修负责人应对设备的检修质量和施工安全负全面的责任。 (8)检修人员应对所做工作直接负责。

(9)凡检修后的设备,不允许带缺陷情况投入运行。

(10)变电设备的检修为三种类别:1、大修。2、小修。3、事故检修。 9、动力及照明检修作业规程:

(1)在检修500V以下线路的各种电动机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a.拉开开关与断路器将电动机从线路电网中断开。

b.待电动机完全停止后,在配电盘对应的开关操作柄上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示牌。经测验确证无电后,摘除辅助线路上的保险丝。 (2)在靠近6KV及以上设备作业时,须注意下列各项规定:

a.带电体只允许在工作人员的任何一面,如两面都有带电体,禁止作业。 b.带电体与工作人员的距离,无论伸手或挥动工具都不可小于米。 c.在转动的设备旁工作时,应注意下列规定:

d.转动设备与工作人员距离无论伸手及挥动工具都有不可小于米。 e.禁止任何人触摸正在转动的各类设备。但若必须靠近时需采取防护措施。

10、电气安全用具有关规定: (1)绝缘手套每6个月试验一次。

a.高压绝缘手套的试验电压为8KV,持续时间为1分钟。 b.低压绝缘手套的试验电压为,持续时间为1分钟。 (2)绝缘靴每6个月试验一次。

(3)绝缘靴定期试验电压为15KV,持续时间为10分钟。

(4)高压验电笔每6个月试验一次。6-10KV试验电压为40KV;20-35KV试验电压为105KV,时间为5分钟。

11、行车检修规定:

(1)检修行车时,一定要由指定的梯口上车。严禁走轨道、钢梁等,如必须走钢梁时,须有人作警戒,由被修理行车的司机作监护,并应同时办理许可证手续,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2)携带的检修工具,必须放在工具袋内,大型工具须用绳子作上下传递。

(3)传递工具物体时,防止碰撞在行车磨电道上。 (4)在行车上工作时,必须遵守下列各项规定:

a.要用绝缘物把地面铺好。

b.不准由一台行车向另一台行车跨跃(指有两台行车的地方)。

c.在行车上打磨整流子、集电环时,要站在绝缘垫上,戴好手套进行。 d.打磨整流子及滑环时,非电工不准带电作业。

e.试运行时,人站在走台板上(行车行走时碰触不到的地方),手必须扶住栏杆,并离开转动部分。

f.工具使用完毕后,须检点清楚,放入工具袋内随人带走。

8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加强厂内交通管理、防止交通运输事故发生 2、范围:机动车和叉车驾驶员 3、程序:

机动车辆驾驶员和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交通法。

各级领导和厂内职工,本厂或外单位入厂车辆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自觉遵守厂内交通安全规定。

驾驶员应精力集中,严禁违章作业,行车进入禁火区内严禁吸烟。 无阻火器车辆不准驶入禁火区。

厂内行车速度不大于10公里/小时,危险场所不大于5公里/小时。车辆应在中心道上行驶,严禁与生产系统设备管道接触。

严禁在道口、车间、交叉路口上停留车辆。

车辆通过道口、拐弯,应显示信号,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减速鸣笛,注意观察。

行人靠道路右侧行走,严禁与汽车及其它车辆抢道。

自行车、摩托车不得进入厂区,一切进出车辆应接受门卫检查。 道路上不准放物件,随时保持畅通。

厂区的一切交通标志和安全设施,任何人不得损坏或搬动。 车辆装载运输:

汽车不得超载、超高、超长、超宽,若特殊情况,必须事先与主管部门联系,采取安全措施,方可行驶。

厂内推车行走时应注意前方行人,防止伤亡事故发生。 机动车辆的七大禁令:

严禁无证开车和无令开车(调度令)。 严禁酒后开车。 严禁超速开车。 严禁空挡溜车。 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严禁人货混载行车。

严禁超标(超高、超长、超重)装载行车。

凡发生交通事故应保留现场,对负伤人员及时抢救,并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前往调查处理。

厂内交通安全,由保卫部门负责全面管理、检查。 对本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厂安全部门必须实施监督。

9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建立防火防爆一般要求、主要措施、等级划分、消防设施等程序,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 2 范围

适用于全公司防火防爆管理 3 职责

安监部负责用火手续的办理和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管理。 总工程师负责防火防爆日常的管理。 副总经理负责防火防爆的监督检查。

各部门对各自范围内的防火防爆工作直接负责。 4 程序

一般要求:

应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建设等工作的需要,经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公司安监部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后方可用火,除办公楼本体及办公楼前延伸至大门的区域只为禁烟区,除此以外一律为禁火区。

禁止产生明火的机动车辆进入罐区﹑生产装置等生产区域内场所,进入时应具备防火设施,电瓶车禁止入内。

禁止使用汽油、苯等易散发可燃蒸气的液体擦洗设备、工具及衣服等。 易燃爆物品应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现场禁止堆放油布、油棉纱或其它易燃物品。检维修用油不得在生产现场有存放量,应随用随清。

使用搬运危险物品,或在生产区域内搬运铁质物品时,不准抛掷,拖拉或滚动。

在带有易燃易爆物质(残渣、残液和余气)的设备、管道、容器上工作时,禁止使用铁质工具,应使用铜质等不产生火花的工具。若必须用铁质工具,则需在工具接触面上涂以黄油,或采用其它安全措施。 高温设备、管道禁止使用易燃或可燃物保温。

厂区内焊接、气割等一切动火作业,必须认真执行“用火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

要防止可燃易燃物与高温物体接触或靠近,高温工件禁止带入防火防爆区,不准在高温设备和管道上烘烤衣服和可燃易燃物体。

原料仓库、主配电设备、高大建筑物和大设备等应装设避雷装置,每年雨季前必须对装置检查试验一次。避雷装置单独设置时,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

厂区内未经公司办公室批准,不准随意搭设临时工棚和其它建筑物。 所有设备、管道、阀门、仪表和零部件,必须有合格证并按要求使用,不明规格、型号的材质禁止使用。禁止擅自代用。

设备管道在使用前,必须按照规定对外观、尺寸及补焊过或其它疑焊缝进行复验,并作耐压试验或气密试验,安全装置和附件必须齐全、灵敏可靠。定期对压力容器进行外观、内部检查和无损伤检查。严格执行《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

所有设备、管道和钢瓶等应按化工部制订的《化工厂设备管道的保温规范》(HGJ1047—79)规定的颜色进行涂色。

根据工艺过程的具体特点,在DCS上设置必要的事故信号、声光报警器。 生产过程中的正压系统严防形成负压,并且应设置防止形成负压的措施和停车联锁装置。

生产厂房、建筑物、构筑物应符合本地区的防震烈度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加固。

设备检修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检修制度”。

健全消防组织,消防器材的设置必须按规定配备齐全。厂区内的一切消防设施或器材未经许可(非火灾情况下)不准动用。消防道路必须保持畅通无阻,占用道路,必须经安监部批准。

厂内所有员工必须经过消防知识教育,掌握灭火知识,并会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

禁止使用氧气代替空气对设备、管道充压、保压、试压、置换或吹扫。禁止擅自向缺氧的设备、管道等场所输送氧气。 防火、防爆的主要措施 防爆泄压

定期对设备进行无损探伤检验工作。

在高低压系统之间应安设止回阀等安全措施。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过程及设备,应安装必要的自控监测仪表、自动调节报警装置、自动和手动泄压排放设施。

所有放空管均应高出厂房建筑物、构筑物2米以上。若设在露天设备区内的放空管,应高于附近有人操作的最高设备2米以上。

安全阀的安装、使用、维护和管理按照安全阀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气体钢瓶的使用和贮运严格遵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 控温、控压

严格控制温度、压力,不得超温、超压。温度计、压力表及仪表装置做到定期校验,加强维护,保证灵敏准确。重要的设备和部位,应在DCS控制室内装设自动调节、温度、压力的声光报警系统。

管道系统和设备在检修前,一定要将可燃气体置换干净;检修后一定要将空气置换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防火措施

在工序之间,各设备的进出口管道应设置切断阀或安全水封。主要设备上应设单独放空管。 空气、氮气、可燃气体或液体彼此之间不得直接连通,必须设置止回阀、安全水封或装设两关一开阀门(两阀间设放空阀),也可加上盲板或拆掉一段管子。

在有易燃易爆物料的设备、管道系统,应有惰性气体置换的设施。惰性气体可与灭火设施共用。 防静电

下列设备及管道应设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生产、贮运、运输和装卸易燃液体的设备、管道。 空气分离装置保冷箱及箱内设备管道。

其它易产生静电的固体物料所用的设备及管道。

在绝缘管道上配置的金属附近,对地绝缘的金属、导体等都应有专门接地。

在装易燃、可燃液体作业时,禁止进行取样和检测工作,检测或取样工作应在装料完毕,静止1~2分钟以后进行。

易产生静电的危险场所,应装设导除人体静电的设施,如接地扶栏、接地的门把手、装卸站台的接地金属棒等。

易燃易爆和助燃介质的流速应控制在安全流速以下。

禁止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尼龙等化纤衣服,在易产生静电及存有易燃、可燃气体的危险场所工作。 贮运设施

原料辛醇贮罐应设液位计、呼吸阀、消防泡沫发生器。 气体贮罐应设安全阀、压力计。

贮存液体苯酐的设备,宜装有高低限位报警器及自动调节装置。严禁使用塑料容器盛装易燃、可燃液体。 物料排放

含有可燃液体的污水一律通过污水管道输送至污水预处理场进行回收或处理。

几种能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易引起火灾或爆炸危险的污水,不准直接混合排入下水道。

含油(非水溶性易燃和可燃液体)污水应设置隔油池或污油回收设施。

严格设备计划检修制度和验收手续,确保设备检修质量,保证设备、管道、阀门严密不漏。加强检查,及时消除泄漏。 生产装置、罐区和原料仓库等场所的电气设备布置和安装(包括临时使用的电气设备)应按“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和“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通用要求”执行。 消防设施

厂内的消防设施,应根据厂区规模、火灾危险性及邻近有关单位的消防协作条件等综合考虑。

室外消火栓,采用化工区公共消火栓,公司厂区东面和南面分别设有2柱消火栓,应加强监督和维护。罐区、装卸台等处消火栓间距不宜超过60米。 除全厂性消防设施外,还应在生产装置、变配电室、仓库等场所,设置一定数量的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和简易灭火器材。

小型灭火器设置的种类、数量、应根据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占地面积及有无消防设施等情况加以考虑。

必须加强对消防器材的维护管理。消防器材应放在明显便于拿取的地方。灭火器放置的地点应当干燥,远离热源,不受高温辐射、阳光曝晒、温度适宜,不受化学物质侵蚀,周围不得有障碍物。

严格执行消防器材管理制度,即定人员维护、定点存放、定期检查,并列为交接班内容,保证消防器材经常处于良好,有效的状态。用过的或失效的灭火器材应及时充装或更换,空瓶不得放于生产、施工现场,不得与实瓶混放。 5 支持性文件

《化工厂设备管道的保温规范》(HGJ1047—79) 《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

10用火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公司范围内的用火安全管理,确保用火作业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用火。 3 相关概念 生产区

工厂围墙内,由可能散发可燃气体及使用、产生可燃物质的生产装置及压缩机房、罐区、泵房、装卸站台、循环水场、仓库等设施组成的区域。 禁火区

指在公司范围内存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原料仓库、罐区、生产装置等,不得擅自用火的场所和区域。 用火部位介质

指设备管线内原生产、储存、输送介质的名称。 用火种类

指属于用火管理范围内的具体作业名称。 用火部位及内容

指用火点所在的具体位置及作业内容。 用火时间

指连续用火作业时间。 明火

指敞开的火焰、大量散发的火星和灼热的物体。 4 用火管理的范围

气焊、电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砂轮机、等离子切割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

使用电炉、喷灯和液化燃气炉等明火作业和明火照明。 烧、烤管线、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和产生火花的作业。

生产装置和罐区的临时用电及照明,包括联接临时电源、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

机动车辆(包括电瓶车)及蓄力车进入生产装置区和罐区。 5 用火级别的划分

根据用火部位的危险程度,用火分为特殊用火、一般用火和固定点用火三种。 特殊用火

带有可燃物质或有毒介质的容器、设备、管线及发货区向外延伸15米区域以内不允许用火。确属生产需要时,作为特殊用火管理。

节假日期间对影响生产装置运行必须进行的明火作业,按特殊用火管理。 生产运行的关键装置要害部位不允许晚上用火,确属生产需要时,20点到次日8点之间的明火作业,作为特殊用火管理。 一般用火

除特殊用火范围以外的其它各类临时用火。 固定用火

公司内生产部门可在没有火灾危险性的区域划出固定用火区,规定制度并严格管理。

6 用火归属的划分 划分的基本原则

各相应部门在本部门管辖区域内用火,按《安全用火管理规定》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

外来施工项目需要用火时,由施工单位提出用火申请,用火地点所辖区域管理部门负责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并指派用火监护人。

用火部门到正在运行的生产装置及罐区内配接临时电源,用火作业许可证须经电气负责人会签。

绿化施工用火由委托部门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相关部门会签。 班组之间的运行管理范围划分,遵循生产部有关工艺、下水系统及区域管理界限的划分原则。

遇有特殊情况,安监部有权确定用火作业许可证级别和指定用火负责部门、会签部门及指派用火监护人。 7 安全用火的基本原则

用火管理实行用火作业许可证制度,用火作业必须持有效的用火作业许可证。

在正常运行的生产区内,凡是可动可不动的火,一律不动;凡能拆除的设备管线应拆除移至安全区域用火。

凡在生产、贮存、输送可燃物料的设备、容器及管道上用火,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加堵盲板,经吹扫、清洗、置换后打开人孔通风换气,并经取样化验分析合格后方可用火。 用火分析

设备管道的置换标准:

乙类可燃气体浓度小于1%(体积比)为合格。

存在两种以上可燃气体的混和物,以爆炸下限低者为准。

在用火前必须清除现场一切可燃物,并准备好消防器材。用火期间,距用火点30米内严禁排放各类可燃气体,15米内严禁排放各类可燃液体。作业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停止用火作业,必要时用火作业许可证同时废止。 装置停工吹扫期间,严禁一切明火作业。

一张用火作业许可证只限一处作业,用火范围不得超过用火作业许可证规定的区域。

8 用火申请及用火作业许可证的办理程序 用火的申请

节假日和夜间原则上禁止用火,确属生产急需的用火(固定用火除外),在按项目管理权限办理用火申请手续并经批准后,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 节假日作业用火、夜间作业用火、抢修特殊用火项目的申请,均由作业部门填写“用火申请单”,由生产部领导审核,经安监部主管审定,报请公司主管安全领导审批。

用火作业许可证的申办程序 特殊用火作业许可证的申办

对第条规定的特殊用火,在用火作业许可证办理前,用火所在班组必须对用火作业进行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估,根据识别结果在用火作业许可证中选定及补充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条规定的特殊应用火由班组安全员填写用火作业许可证,经生产负责人审核,公司安监部主管审定,由公司主管安全领导批准后生效。 一般用火由工艺(设备)主操以上人员填写用火作业许可证,经公司安监部审核后,由生产负责人批准后生效。

固定用火由用火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安监部审核后,报请公司领导审批。

9 用火作业许可证的期限

用火作业许可证只在批准期限内有效,具体规定如下: 特殊用火和一般用火最长时间均不超过8小时。 固定用火,审批有效期为六个月以下。

特殊用火作业许可证和一般用火作业许可证均由安全部门存档。 用火作业结束后,用火作业许可证保存一年备查。 10 用火职责

许可证填写人职责

检查用火现场,根据用火部位的危险程度确定用火级别。

会同相关人员制定、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认无误后填写用火作业许可证,报送主管领导和安监部审批。

对用火项目安全措施落实的可靠性负责。 安全措施确认人职责

根据要求落实、确认相关安全措施。 对所确认的安全措施落实的可靠性负责。 审核人(包括会签人)职责

参加用火危害识别,充分了解用火地点的环境和条件,逐项审查用火作业许可证中安全措施的制定,并补充完善,确认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后,在用火作业许可证上签字。

指派相关人员协助用火作业许可证填写人共同落实安全措施。 指定用火监护人,可由作业所在部门派人监护。 审定人职责

必须熟悉用火作业内容,了解用火条件和周围环境。 参加用火危害识别,逐项审查用火安全措施,并补充完善。 审批人职责

深入现场参与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

负责对第条规定的特殊用火作业进行危害性识别。 对用火作业各项安全措施制定的正确性负责。 用火监护人资格和职责 用火监护人的资格

应是经过安全培训、考核合格的熟练工以上人员担任。 责任心强、熟悉工艺流程、了解用火环境。

身体素质好和有监护经验,并能熟练使用各种消防器材。

根据用火作业许可证核实具体用火部位,逐条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认无疑后,允许用火。

用火监护人在用火期间,不得离开现场,对用火现场安全措施落实后的用火安全负责。

当发现用火部位与用火作业许可证不相符合,或者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时,用火监护人有权制止用火;当用火出现异常情况时有权停止用火;对用火人不执行“三不动火”又不听劝阻时,有权收回用火作业许可证,并报告有关领导。 在用火结束或暂停用火时,用火监护人应督促用火人清除火种,切断电源和气源,在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后,方可离开。 用火人资格和职责 用火人的资格

特殊工种作业,用火人应持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严格执行“三不动火”原则,即没有经批准有效的用火作业许可证不动火、防火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动火、没有用火监护人或用火监护人不在场不动火。 用火人必须做到持证用火。接到用火作业许可证后,应详细看清用火作业许可证内容,特别要看清用火部位、用火部位介质、安全措施、许可证有效期等内容,确认无误后,经用火监护人同意,方可开始用火作业。

用火结束或暂停用火时,用火人应消除火种,在切断电源和气源后,方可离开现场。

在用火发生险情或用火监护人要求立即停止用火时,用火人必须马上停止用火,待危险消除经用火监护人同意后,方可恢复用火。

对违反本规定的用火作业指令有权拒绝,并向安监部报告。

安监部有权随时检查用火管理制度的执行和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违反本规定或用火危及安全时,可立即收回用火作业许可证停止其作业,并根据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理。

1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2 范围

公司各部门和每位员工都由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安全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参加灭火的义务。 3 消防责任 公司总经理是本企业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公司应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职责。 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公司消防安全情况。 将消防工作与本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为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营和组织保障。

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组织建立专业或义务消防队。

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组织制定符合本公司实际的消防应急预案,并实施演练。

副总经理对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组织实施对本公司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并组织消防检查。 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伍。

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安监部是本公司消防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制、修订《消防管理规定》,负责本公司的火灾预防工作。 生产部

负责将消防设施的维修、更新等工作纳入设备管理工作之中。

对罐区、装置和建设物进行局部改建、扩建的工程,公司应当与施工单位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 4 火灾预防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公司应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纳入本公司总体规划,落实消防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生产、储运、销售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部门和个人,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明火作业的,应严格按照《用火作业管理规定》的要求,事先办理审批手续。作业人员应遵守安全规定,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任何部门、个人不应损坏或者擅自使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应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应堵塞消防通道。修建道路以及停水、停电、截断通信线路有可影响消防灭火救援时,应事先通知本公司安监部,在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后方可进行。

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采取措施,限期整改。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送交安监部存档。 5 消防组织

公司成立安全消防应急处理指挥部。组成如下: 应急处理指挥部设在安全消防管理处。

公司安全部门和义务消防队明确分工,密切协作,共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义务消防队的主要职责是:

学习宣传消防法规,定期参加消防训练,参加实地消防演习。 协助本公司落实消防安全制度,进行经常性的防火检查。

熟悉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明确危险点和控制点,维护本单位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熟练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扑救初起火灾,协助专职消防队补救火灾。 6 宣传与培训教育

认真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活动,宣传消防法规普及消防知识、消防案例,结合消防日,重大节日以及季节特点,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职工消防意识。 消防知识培训教育内容主要包括:

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全公司、各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对新入厂及转岗的职工和进入生产区的各类人员,在进行安全教育时,应有相适应的消防安全知识内容。

消防设备操作人员应经过消防专项培训,学习掌握相应的操作技能,经考试合格上岗。

7 消防设施与消防装备

公司应加强对现有消防设施,消防装备的管理,确保各种消防设施、消防装备完整好用。

公司应确保消防资金的投入。教育、科研、技改、设备更新和基本建设等专项费用中,都应将消防方面的费用列入计划。

应加强对消防水泵、泡沫泵,装置和罐区的各类固定式消防设施和小型灭火器材的管理,落实好各级管理责任制和维护保养责任制,确保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以及消防器材的完好。

工艺操作,装置检修人员等有关人员对本岗位,本装置的消防设施应做到会维护保养,会使用。冬季应作好消防设施的防冻保温工作。

安监部应定期对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试验、药剂更换、补充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消防水泵,泡沫泵房的管理

消防供水泵房式消防水的保证中心,严禁将泵房改作它用或乱放杂物,保证室内整洁,保持周围道路畅通。

水泵和柴油发动机应保持完好,做到零部件齐全。定期盘车和润滑,认真维护保养,并且每周试验一次。

每班巡检一次,出现故障及时处理并排除,使之保持完备状态。 灭火系统每年应进行一次消防试验,确保完好。 装置区内固定消防设施的管理 消防栓、泡沫系统应该经常试验,做到不堵、不漏。

固定消防设施应该经常检查,定期防腐处理,对消防系统上的阀门、喷嘴等应经常检查、清理。损坏的应及时更换,确保零部件齐全,灵活好用。 小型灭火器材的管理

小型移动式消防器材是扑救初期火灾的必备工具,不得随便挪用。

小型灭火器材应按规范配备,要有固定的摆放位置,并设专人维护保养。 按照各种小型灭火器材的使用要求,定期检查,按期更换药剂,并做好器材更换日期。 8 灭火救援

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人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发生火灾时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控制和扑救火灾。

公司在组织和指挥火灾现场扑救时,消防总指挥有权根据扑灭的需要,决定下列事项:

使用各种水源。

截断电源、可燃气体和液体的输送,限制用火用电。 划定警戒区,实行局部交通管制。

为防止火灾蔓延,拆除或破损毗邻火场的建筑物,构筑物。

调动公司内供水、供电、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等有关单位协助灭火救助。 向公安消防部门或区域灭火联防单位请求增援。

发生火灾后,应当保护好现场,接受事故的调查,如实提供事实的情况。 9 其它消防安全规定

企业必须制定禁止吸烟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禁止机动车辆进入易燃、易爆生产区和易燃、易爆化学品库。凡必须进入上述区域的机动车辆,应配装火星熄灭器或采取其它安全措施。

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机动车辆、设备、地坪和衣物等。

应随时将使用过的油棉纱、油纸等易自燃的擦洗材料,放入有盖的铁制专用容器内,并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清除。

厂区内不准随意存放非生产用液化石油气瓶,办公室和更衣箱(室)内不准存放酒精等易燃、可燃液体。

严禁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内搭设建筑、构筑物或堆放各类物资。

高压线下严禁堆放可燃物。易燃、易爆厂房、仓库和装置,与高压线的间距要大于高压线搭杆高的倍。

研制易燃、易爆的新材料、新产品和有火灾、爆炸危险的新设备、新工艺的单位,必须对研制的每一个项目提出预防火灾、爆炸的具体措施。

采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新设备、新工艺和可燃、易燃新材料的单位,必须按照研制部门提供的预防火灾爆炸的具体办法,采取消防安全措施,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交付生产。

易燃、易爆场所禁止使用撞击易产生火花的工具。

易燃易爆场所禁止穿着会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织物工作服和带铁钉的鞋。 扑救有毒、有害物质的火灾时,应站在上风向,必要时配戴相应的防护用具。

对产生或使用煤气、乙炔气、氧气的企业,还应分别遵照《氯气安全规程》、《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城市煤气设计规范》、《乙炔站设计规范》、《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氧气站设计规范》、《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等有关消防规定执行。

汽车库应遵守《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等有关消防规定。

各种物资仓库的管理,除应遵守有关物资仓库管理的规定外,还必须遵守物资储存、电气安全的有关规定。

其它有关防火、防爆规定按本制度有关章节及其它有关制度的要求执行。 10 支持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用火作业管理制度》 11 记录

《消防器材维护保养检查记录表》 《交接班记录》 《安全隐患治理台帐》

12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1 目的

通过对安全标准化实施情况的全面考核,以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参与的积极性,不断强化公司安全管理水平,持续改进安全管理绩效,实现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本制度规定了安全生产工作的奖励与处罚办法。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全体员工 3﹑职责

安全科负责根据安全生产检查情况,提出奖惩建议。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生产的考核。

办公室负责根据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考核决定,执行对责任人的扣奖处理和行政处理情况进行验证。 4 程序 奖励

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显着成绩,年终评为安全生产先进部门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在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显着成绩者,除年终可评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给予奖励外,还可按公司合理化建议奖规定给予奖励。

对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及时排除事故隐患,主动整改,有效的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或使公司财产免受重大损失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职能部门各个安全生产责任承包部门,年内实现安全目标,全年无事故,安全管理成绩显着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敢于抵制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防止工伤事故发生或使公司财产免受损失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处罚

发生因工伤亡事故的处罚:

发生死亡事故,要对责任部门、责任者从重处罚。

发生重伤事故,要对责任部门、责任者酌情给予较重的处罚。 发生轻伤事故,要对责任部门、责任者酌情给予处罚。

对于重大未遂事故,要对责任部门、责任者酌情给予处罚。 违章违纪处罚:

对在生产作业中,不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的工人和技术人员,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在生产作业中,未按本工种操作规程操作或无证操作设备仪器的工人和技术人员,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对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或上、下同时作业不戴安全帽者,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无证独立操作者,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对生产区内机动车辆超速行驶,违章驾驶或违章乘车者,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对厂区内安全通道不畅通的负责部门,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对违反Q/D9243—93《低压电气临时线路安装使用管理规定》的部门和个人,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除上述情况外,对其它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可参照上述规定酌情处罚。 存在事故隐患的处罚

对存在不安全隐患的部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酌情给予处罚:

各种生产设备、仪器、仪表和生产场地的防护装置、保险装置、指示信号装置要齐全、有效、可靠,对不符合要求的负责部门酌情给予处罚。

对各种安全装置(如压力表、安全阀)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校验的,要酌情给予处罚。

经检查认定为事故隐患,在接到“事故隐患通知单”后,对在限期内能消除而不消除的;本部门不能消除,但应制订临时安全措施而不制订的;本部门不能消除,但应提出上报而未上报的部门,要酌情给予处罚。 加重处罚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加重处罚:

领导违章指挥,造成因工死亡、重伤、轻伤、急性中毒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要加重处罚。

发生事故后仍不采取有效措施或在12个月内再次发生同类事故的,要加重处罚。

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拖延时间不报的,要加重处罚。

接到‘事故隐患通知单”(见附录A)后不按期排除隐患或未采取有效措施而发生事故的,要加重处罚。 减免处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酌情减、免处罚:

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意外而造成的伤亡事故,可酌情减、免处罚。 发生工伤事故属于本单位以外其它原因,可酌情减、免处罚。 对事故隐患积极采取治理措施,但限于技术水平,在限期内未达到规定的,可酌情减、免处罚。

发生事故后,能积极组织(配合)调查,认真进行事故分析,对事故的有关人员提出严肃处理意见,并能认真制订防范措施的,可酌情减、免处罚。 其他处罚

凡阻止、干扰、刁难安全监察人员、安全员进行正常工作或无理取闹、拒绝安全检查人员检查的,要对当事人和所在部门酌情给予处罚。

发生事故时,在执行经济处罚的同时,对事故的责任者和有关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后果严重程度给予行政处分,对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发生事故需应赔偿经济损失的,其赔偿金额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赔偿款应从本人工资中扣除。对能迅速改正错误,表现较好的,赔偿金额可以酌情减少。 5实施与检查

公司年终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由部门班组推荐,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核,报公司领导批准,给予奖励。

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者由部门/班组推荐,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议,公司领导批准给予奖励。

经济处罚由安监部会同办公室、财务部门执行。

发生工伤事故后,部门班组按本办法提出处理意见,经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议,报公司领导批准。

本办法所罚款由财务部门按安监部发出的“公司安全生产违规、违制通知单”(见附录B)从被罚单位奖金中扣除,不得摊入生产成本。

对所罚款项,财务部门应立专用户头,列入暂存款——安全专款用于安全工作。

本规定由安监部负责监督检查。 6 支持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浙江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7 记录

《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台帐》

13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1 目的

对生产运行中的事故隐患及时进行治理,减少职业伤害、财产损失及环境污染,确保生产运行满足公司安全管理要求。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运行的隐患治理管理。 3术语

隐患: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对员工安全健康构成直接威胁,能导致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发生的不安全状态。 安全问题:可直接诱发员工伤亡的不安全行为。 4 职责

生产部负责组织实施隐患项目的治理。 采购部负责所需设备材料的采购供应。

办公室、财务部负责安排投资计划和整改资金,保证资金及时到位。 安监部负责隐患治理施工进度、质量和施工过程的检查、监督和考核。 5 程序

一般要求

对各部门、班组按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进行检查、汇总并及时整改、上报。

隐患整改要本着“三定、三不推”的原则进行。即三定:定整改措施、定完成期限和定负责人。三不推:个人能解决的不推班组,班组能解决的不推部门,部门能解决的不推公司。 隐患治理的范围

危及装置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工业卫生的各种因素。 导致事故发生或扩大的生产设施、安全设施隐患。 可能造成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的作业环境。

可能对大气、地下水资源、敏感水域和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问题。 隐患治理的分类 一般性隐患整改

生产运行过程中的一般性隐患,包括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隐患,由作业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隐患整改,由安监部组织并负责一般性隐患整改后的组织验收与考核。

重大隐患治理

各作业部门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相应的目标、指标,采用隐患识别和风险评估的方法对本部门的隐患进行风险评估,按照隐患的危害程度,确定治理级别,对涉及面较大、整改时间较长、需资金投入较大和对系统生产有较大影响的隐患,列入重大隐患,由公司立项实施专项治理。 5 支持性文件

QJ2867《危险点控制管理规定》

14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1 目的

规定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范围、发放标准和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及其在岗员工(包括在公司内从事劳务且按公司员工同类标准享受劳动防护用品待遇的临时用工人员)。 3 术语

本规定所称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由公司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 4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范围

在生产过程中,接触有强烈热辐射、噪声、粉尘、刺割、挂钩、磨损、有毒、腐蚀性的物质,以及其它对皮肤有感染、较肮脏的工作和从事易烧伤、烫伤、摔伤等工种(岗位)的员工,发给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5 职责 安监部

安监部根据公司生产、检修实际情况,负责制定和修改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管理办法及选择合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检查各部门《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执行情况。

负责统一编制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 办公室

负责发放及小件防护用品的审批工作,按发放标准保质、保量供应。 负责每季按要求向安监部提供各部门在岗(或在职)员工、返聘人员和临时用工人员等的人数及员工岗位变动情况。

采购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计划采购、质保等工作。 仓库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发放等工作

财务部负责每季向安监部提供劳动防护用品费用使用情况并办理结算业务。 工会负责对劳动防护用品实施民主管理和群众监督。 6 劳动防护用品分类和发放标准

公司的劳动防护用品分为大件、小件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大件劳动防护用品为工作服、工作皮鞋、雨衣、雨鞋;小件劳动防护用品为手套、口罩、洗涤和护肤用品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防护用品、防酸碱用品等。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特点,将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定为 (见附录)。 大件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采取全公司定期统一发放。新员工进公司时,如发放不同步,则先发给过渡工作服,过渡至全公司统一的年限。

小件劳动防护用品防护如手套、口罩、洗涤剂等防护用品,原则上按标准每月发放,如检修、抢修时确实需要增加数量,必须经安监部严格审批后发放。 7 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办法

各部门及临时用工一律按办公室确定的工种(或岗位)发给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

仓库应在次月5日之前将当月公司所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领换情况登记表送交一份至安监部备案。

员工改变工种(或岗位)时,由各部门主管应及时通知劳保发放部门按新工种(或岗位)标准发给劳动防护用品。

员工脱产学习一年以上或病事假(工伤假除外)、短期息工时间超过六个月者,停止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对因各种原因停发工资人员,则从停发工资之日起,停止发放劳动防护用品。以上人员待回岗后,再按规定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确系在抢险救灾中损坏,在一星期内由部门证明,经安监部审查后,可以提前更换。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包括防护眼镜等)如丢失,一概自己负责。需要补发者应予赔款,不到使用期限二分之一的按原价的80%赔款,使用期限已过二分之一的按原价的40%赔款。安全帽丢失,则不论是否到期,一律按原值赔款。具体由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部门核价,财务部门收款。

新员工来公司报到后,须经“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携带安全教育卡片和办公室的调入分配单,由所在部门到公司安监部办理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手续,然后到仓库领取劳动防护用品。

员工因各种原因离开本公司,必须向废品库交回所发的安全帽,遗失者按规定赔偿。安监部凭回收单或交款单给予办理离开公司有关手续。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时,已离开公司人员(不论是否已订尺寸)均不再发放各类防护用品。 临时劳务用工人员,大件劳动防护用品费用包含在由办公室核定的劳务费中。小件劳动防护用品按月发放。安全帽原则上采取借用的办法。

为有计划地使用劳动防护专项费用,办公室每年应列出次年计划用工人数,11月底前送安监部备案。

各部门因生产或检修需要,所需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填写《临时性劳动防护用品审批表》,列出具体规格型号、数量,并提前一星期报送计划,经安监部审批后,采购部门方可采购、发放。未经审批,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发放和领用。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安全标志管理。供应部门所购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须在定点经营单位采购,且须具有相应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除有产品合格证外,还应附有该产品出厂日期、使用期限和使用说明书,并贴有产品《安全鉴定证》标志、包装等应符合有关标准(见支持性文件)。领用部门在领用时如发现有破损、规格不符、标识不清,应退供应部门处理。

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应定期检查。对已到使用期、贮存期的产品应及时更新,严禁使用报废后的劳动防护用品。其中安全帽交废品回收库,其他特种防护用品可按一般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

员工进入生产岗位或施工、检修、维修现场时,均须穿(佩)戴好所配备的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及其它同工作有关的劳动防护用品,严禁穿拖鞋、凉鞋、网眼鞋、高跟鞋(指男式后跟高度高于30mm ,女式后跟高度高于35mm)、底面钉铁件的鞋、短袖衣服、背心、短裤、裙子等。作业时需系好安全帽帽带、不允许敞开衣服、卷起袖口。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域内,必须按规定着装。 员工要加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知识学习,按照相应的国家标准或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劳动防护用品,并应按照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

对眼部可能受铁屑等杂物飞溅伤害的工种,必须佩戴防冲击眼镜。 凡是从事多种作业或在多种劳动环境中作业的人员,应按其主要作业的工种(或岗位)的劳动环境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如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在从事其他工种(或岗位)作业时或在其他劳动环境中确实不能适用的,应另配或借用所需的其它劳动防护用品。 有粉尘作业的岗位,作业时应佩戴防尘口罩,纱布口罩不得作防尘口罩使用。

检修作业须穿防砸鞋。

凡长时间处于噪声环境下作业的人员(由安监部确认)应戴上护耳器,以保障员工健康。

各部门应根据员工在作业中防割、烫、电击、静电、腐蚀、浸水等伤害的实际需要,配备不同防护性能和材质的手套。

绝缘手套和绝缘鞋按期更换,凡帮底有腐蚀、破损之处,不能再作电绝缘鞋穿用。

劳动防护用品应按相应的国家标准要求或产品使用说明书进行贮存。(劳防用品国家标准见支持性文件) 对外来技术服务、检查、参观、实习人员,负责联系接待部门应为其提供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收回。

禁止将劳动防护用品折合现金发给个人,发放的防护用品不得转卖。 8 装置大检修和临时性抢修等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规定

装置临时性抢修、停工消缺和装置大检修等劳动防护用品由生产部根据实际需要申报,经安监部审批核后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9 检查与考核

本规定由公司安全部门负责检查考核。

检查情况纳入安全、消防、环保专业管理考核。 10 支持性文件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劳部发[1996]138号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1号 《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 GB-89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 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

《浙江省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浙江省劳动厅 1994年12月 《安全帽》 GB2811-89

15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 目的

本制度对我公司内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职业病防治、各部门的管理职责,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内职业卫生管理过程。 3 术语和定义 职业卫生

企业所进行的卫生保健工作。它包括研究职业性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及环境的影响,从卫生学的角度出发,提出改善劳动条件,预防职业病发生的综合措施。

有害作业

在对人体有职业性危害因素的环境中从事的生产作业。 职业性危害

在生产劳动中,员工由于长期从事某种职业的劳动,受劳动过程、生产环境的不良影响,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的危害。 4 职责

安监部负责制、修订《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安监部负责生产过程中危及职业卫生因素的确定和监督工作、有毒有害岗位的作业环境监测工作、提出员工健康体检计划,对危及健康、卫生的隐患提出治理建议并跟踪落实。

公司办公室负责现场急救及员工的岗前、岗中和离职时的职业健康体检工作,并就体检结果向公司有关部门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办公室负责作业禁忌症的劳动组织管理,并负责法定职业病人的安置工作。 公司工会负责员工疗养及劳动保护的监督工作。

生产部负责改进生产工艺,削减危害因素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及设备防泄漏工作。

生产部各班组负责做好生产过程和直接作业环节中职业卫生危害的个体防护和实施工作。

采购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现场急救防护用品的采购和发放工作。 5 内容和要求

职业病防治的方针

职业病的防治,应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控制和消除生产性有害因素,做好卫生保健工作,采取综合性的预防措施。 职业卫生的基本要求

公司各部门、各级领导应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规的基本要求,保障从事有害作业人员的合法权益,积极改善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环境,采取符合职业卫生要求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各部门未经安监部同意,不得擅自停止使用和拆除防尘排毒设施。 发现职业病和作业禁忌人员应根据卫生部门的意见研究采取相应措施。 公司在编制和审批基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计划时,必须同时考虑职业卫生设施和治理设施。

发现有严重损害作业人员身体健康的生产活动,安监部有权责令其停产整改,并报告主管领导。

凡采用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含有毒、有害项目的实施部门,必须采取对有毒有害的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措施。审批部门负责按公司“三同时”审批制度有关规定审查把关。 6 职业卫生保健管理

对接触有害因素的员工,经卫生部门诊断后,凡不宜做原工种工作的,需由所在部门提出,经公司领导批准,由办公室办理调岗手续。

职业病的确定由安监部负责,以市卫生防疫部门的诊断为准。 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体检工作,由办公室定期组织实施。 建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体检档案,职业调动,同时移转。 对新调入有毒有害作业工作的员工,要按规定进行体检,有职业禁忌病的员工,不得从事有毒有害作业。 7 引用标准及文件:

(88)劳安字5号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91)卫监发1号 《卫生防疫工作规范》

(87)卫防字60号《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 (84)卫防字16号《职业病诊断管理办法》

16承包商违反安全处罚规定

1 目的

为加强对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开工前准备检查、作业过程监督等进行管理,特制定此制度 2 范围

公司范围内的所有与公司有签约关系的单位适用。 3 职责

项目主管负责对承包商的日常管理与监督。 安监部负责对承包商的日常监督检查。 4 安全规定及处罚

承包商进入生产区施工作业,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公司的各项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若违反罚款500元。

施工作业人员进入厂区施工作业区应持有安监部开具的作业证明,只能到允许进入的作业区域进行施工,不准乱跑乱窜,严禁携带烟火等进厂。不办理手续进入作业区,罚款200元。

进入生产装置的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帽以及工作要求的劳保护具。违反者罚款20元。 严格执行《安全用火管理制度》,按制度的规定要求和程序办理施工用火作业许可证,落实安全用火措施,经监护人确认后方可动火,一张用火作业许可证只能用于一处。用火人要持特殊工种作业证上岗,实际用火人要与用火作业许可证上的人员相符,如临时更换用火人要重新办理手续。违反者罚款200元。 禁止用汽油或易挥发性溶剂洗刷机具、配件、衣物等。违反者罚款50元。

严格执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进设备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进设备作业许可证,根据分析结果,选佩适用的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等特殊防护用具,安全监护人到位后,方可进入设备内作业。否则罚款200元。 厂内动土必须办理动土作业许可证,落实安全措施,防止损坏地下电缆、管道。严禁在施工现场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施工结束后,必须及时清理平整。否则罚款50元。

设立临时电源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必须办理用电作业许可证,持证作业。进入容器所使用的临时照明,要采用安全电压和防爆灯。移动式电器具要设漏电保护装置。露天开闭设备要有防雨、防潮设施。严禁乱接乱设电源。否则罚款50元。

严格执行高处作业安全规定。脚手架搭设要符合规定要求,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安全护体或安全网等防护设施,必要时应设安全警戒区,由专人看管。禁止抛扔工具、物件和杂物等。否则罚款50元。 严格执行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规定和该工种的安全规程,吊装作业要有方案和安全措施,并经有关部门审批。否则罚款50元。 严格车辆管理

进入生产及罐区区域施工作业的机动车辆,必须先征得生产部主管同意并按规定行驶和停放。否则罚款50元。

车辆阻火设施齐备、完好,符合国家标准。车辆要按指定线路限速行驶,按指定位置停放。否则罚款50元。

承包商必须做到文明施工,应做到:

施工机具和施工材料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和影响生产装置人员的操作、巡检。否则罚款100元。

严禁触动正在生产的管道、阀门、电线和设备等,禁止用生产设备、管道、管架及生产性建筑物做起重吊装锚点。否则罚款50元。

施工临时用水、用风,要办理有关手续,严禁用消防栓供水。否则罚款50元。

高处作业必须采取防止火花飞溅的遮挡措施,电焊机接地线规范,不得将地线裸露搭接在装置设备或框架上。否则罚款50元。

施工废料要按规定地点分类堆放,严禁乱扔乱堆,要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否则罚款100元。

运行中的生产装置区域内的改扩建、检修等施工动火作业,均为一般动火,原则上节假日和夜间不得安排动火作业,有专项安全措施的工程建设项目,在五一节、国庆节、元旦、春节等节假日前,由工程施工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告,由安全、生产部门检查确认,共同会签,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后,按特殊用火管理程序办理,其它时间按正常管理程序进行管理。 5 安全监督管理

为确保施工全过程处于有序受控状态,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承包商编制施工进度网络计划与专项安全措施,负责与安监部和生产装置负责人进行衔接、交底。 总工和施工所在部门要职责明确,对安全施工实行有效监督,并有安全否决权。

做到组织落实,措施落实,特别要加强对边生产、边施工作业的安全监督和管理。

严格按公司有关安全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监督承包商办理作业许可证和各项施工作业票证。 监督承包商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纪律,只要现场有施工人员,就必须有安全监护人员。

安监部和生产部应抓好施工隔离措施的落实和现场情况交底。

审查、批准承包商的施工区域隔离方案,组织对区域隔离措施完成后的验收。

凡与改扩建、检维修等施工项目有关的工艺管线、下水井系统等,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有毒有害及可燃介质的工艺管线隔离必须加盲板;通往下水系统的沟、井、漏斗等必须严密封堵;施工隔离区内凡与生产有关的工艺设备、阀门、管线等,均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凡在运行的装置区域内施工作业,而又无法实施区域隔离的,必须由有关部门和承包商共同制定安全措施和施工方案,并逐条落实,检查确认。 生产部必须加强边生产、边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 制订边生产、边施工作业的事故处理预案,并组织职工进行学习和演练。 制定精心操作、保持平稳的相应措施并认真执行。

现场有施工作业时,严禁就地排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遇有异常情况如紧急排放、泄漏、事故处理等,要及时报警,及时报告处理。

在生产装置改扩建、检修等施工期间,生产部、安监部要会同承包商有关人员,组织联合检查组对施工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违反安全制度和规定的承包商和个人进行处罚,对性质严重的要停工整顿,接受安全教育,情节特别严重的予以辞退。 5 相关文件

《外来人员安全管理规定》 《安全教育管理规定》 《安全用火管理规定》

17生产部门交接班制度

1 目的

遵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企业必须加强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实现安全生产的目的,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制度。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属生产系统存在交接班的部门岗位。 3 职责

生产部负责组织落实,由生产班组,岗位操作人员认真执行。 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检查。 4 要求

交接班制度的执行必须认真,防止敷衍搪塞,流于形式,走过场。因此必须做到:

交接班内容要全面:

交接班的内容根据生产状况的实际,必须包括: 工艺过程进行的程度,流程性材料的状况。

工艺参数实际显示值。安全附件及仪表的良好状态。 设备运行状况,维护保养情况,故障显示或排除情况 工艺管路阀门开启状态及泄漏情况。

工具完好状态,消防器材,防护设施的完好情况。 岗位卫生清洁保持情况

当班生产数量。车间及公司的工作或安全指令 提示接班人员应注意事项。 交接班要现场交接:

交接班双方必须在生产岗位现场交接班,面对实物逐一交接。 交接班要对口交接:

交接班的岗位操作主要对口一对一的,面对面交接班,不能代交代接 交接班要按时交接班

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接班岗位接班。交班人员必须做好交班的准备工作。

交接班必须有交接班记录

交班人员必须将交班事项如实详细地写在“交接班记录”上,填写全面内容,注明班次时间和交接责任人,接班人员经核实签字认可。 落实交接班制度,分清交接班责任:

当班发生的工艺过程不稳定;工艺参数不达标;设备故障;泄漏物料;安全生产事故;岗位卫生不合格;工具不齐全;产品质量不合格等问题,未经处理妥当时不准交接班。

安全生产事故等发生时,接班人员在公司安办或车间的指挥下参与事故处理。然后再照制度交接班。

未交待的事项造成后果由交班者负责,已交待事项出现后果由接班 者负责。

遵章守纪,严格执行:

交待班制度是确保生产稳定,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关系到安全生产和岗位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必须严格,认真执行。公司安办对交接班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指导、监督。班组长以身作则,确保制度雷打不动,坚持执行。 5 支持性文件

《生产巡检制度》 《工艺操作规程》 2

18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保障制度

1 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公司各部门对安全技术措施费的使用及时、到位,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2.范围

根据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需要安全生产措施费用包括的范围如下:

安全资料的编印、安全生产警示标志的购置及宣传栏的设置(包括报刊、宣传书籍、标语的购置)费用。 安全培训、教育及宣传费用。 员工劳动卫生安全防护的费用。

生产安全用电的费用,包括:标准化配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防护措施等。

起重设备及其他的安全防护设施(含警示标志)费用。 作业机具防护棚及其围栏的安全保护设施费用。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危险源点、事故隐患整改、监控措施、各种抢险应急措施的执行费用。

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的配置及保健急救措施费用。 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的购置费用。

生产现场临时设施、安全文明操作及其它的安全保护设施费用。 安全管理费(包括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相关费用,安全设施的设置及维护费用)以及按国家、省、市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措施所涉及的费用。 3.职责

安监部负责-中产品的功能及质量验收,并全面负责安全生产资金统计、管理和分析。

生产部负责、中产品验收、管理和统计,并报送安监部备档。 采购部负责、、、、中物资购买、验收、管理和统计,并报送安监部。

其余按公司现行管理程序执行。

财务部负责安全生产资金落实到位、统计、分析、管理。 4.程序

公司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资金来源为:不小于当年计划生产产值的1%或项目合同中规定的安全专用资金),安全生产措施费专用于保障产品制造(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安全生产施措施费的使用必须立项,由生产部和公司安监部具体掌握。每年初,生产部必须按照轻、重、缓、急和实用的原则制定出安全生产措施、方案以及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的支出计划,报公司安监部审核,公司批准。用于改善生产作业环境和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等。

生产各部门按生产需要提出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计划,由安监部审核,主管经理批准。安监部负责监督执行。

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由财务部根据计划确保资金的及时到位,正确使用,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对不按规定使用措施费或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公司依照安全奖惩制度给予处分处罚。发生伤亡事故和危害员工身体健康的,应首先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每季度末,各生产相关部门将安全设施费用发生额统计报安监部,相关发票复印件等证明材料附后(统计办法详见附件1)。安监部汇总后报上级主管部门。 安监部根据各部门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计划的统计上报、执行情况,每年末进行考核并予以奖惩(按公司有关程序报分管领导审批)。 5 支持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浙江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19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 目的

本管理规定明确公司所有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类别、职责、计划、培训考核、发证、复证及其工作要求,以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规范操作。 2 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特种作业人员。 3 特种作业类别 电工作业;

电动葫芦起重作业; 焊工作业。 4 职责

生产部根据国家特种作业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政策规定,认真审核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学历、资历和相关的素质条件,合理安排特种作业岗位人员;督促安监部做好特种作业识别、变更工作;负责相关人员及时送培;检查特种作业岗位人员持证情况。

各专业技术员根据生产实际及时向安监部提出特种作业变更情况,以便及时提出培训需求和参培;日常检查特种作业岗位人员持证情况。

生产部根据生产、工作情况合理安排班组岗位人员,参加特种作业取证、复证的培训、考核,正常督促岗位人员持证上岗。

从事特种作业的员工应经常检查自己特种作业证的有效期限,有问题及时反馈给安监部,时刻提醒自己持证上岗,杜绝一切无证操作现象。

安监部在公司领导的指导下,严格按照相关的政策、规定,及时安排员工取、复证培训,并做好特种作业证的管理工作,经常检查特种作业岗位人员持证情况。 5 工作程序 5.1 计划和送培

每年年底,由生产部根据岗位人员持证情况,提出次年的特种作业取、复证培训考核需求,上报安监部。

根据公司年度教培计划的具体培训考核工作安排,合理安排相应的岗位人员参培。 培训与考核

所有特种作业岗位人员在独立顶岗前,必须参加与本工种相适应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的培训与考核,旨在提高安全作业的技能与预防事故、处理突发事件的实际能力。

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焊工作业、电动葫芦作业、企业内叉车驾驶、危险物品作业、压力容器操作等特种作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的培训与考核必须由上级相关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应取得上岗资格证。 发证

经特种作业相关主管部门培训与考核后,达到合格要求的人员,由上级相关部门核发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公司新聘用人员,原系特种作业人员,且调入后从事原作业工种的,原持有的特种作业证,由使用部门统一报安监部确认有效后,方可上岗操作;调入后从事的作业工种改变,以及原无证人员,应进行本作业工种的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上岗。 复审

特殊工作人员取得特种作业证后,必须定期进行复审,复审名单由安监部统一报上级主管部门,由考核发证部门进行。

复审分为培训复审与免试复审两种类型,具体复审类型参照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要求确定。

特殊工作人员的复审周期按上级有关规定确定,各工种复审周期根据上级相关部门核准的时限为准。 6 工作要求

各工种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结束,上级归口管理单位下发特种作业证后,相关信息由安监部统一存档,使其处于受控和动态管理状态。

应建立健全相关台帐,保证每个特种作业人员做到持证上岗,且保持证件有效。 7 考核及其他

凡未取得规定的特种作业证或不参加复审、复审不合格者,严禁上岗。 因本人原因未取得相关特种作业证的,由部门根据人员情况重新安排工作或移交给公司,确实一时无法安排工作的,限制其工作内容。

20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三同时”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贯彻落实公司安全方针,确保建设项目投产后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职业卫生及消防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宁波化工区有关的标准、制度的要求,保护财产和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制订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范围内的所有新建、扩建、改建和重大技术改造等建设项目,以及科研开发等工业试验装置的建设项目。 3 职责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公司建设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评估、设计委托、设计审查、和投资计划等管理协调工作,并确保安全专项费用的投入。

安监部负责公司建设项目的职业安全卫生评价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委托和审查工作。负责建设项目全过程“三同时” 监督管理。负责职业安全卫生和消防等专项验收工作。 生产部 4 总则

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行业标准,建设项目中安全、卫生及消防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消防监督是指国家和地方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宁波化工区及公司的职业安全卫生、消防监督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及行业标准,对建设项目全过程进行职业安全卫生及消防监督管理。

建设项目全过程的职业安全卫生、消防监督分为五个阶段,即: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基础工程设计审查、总体开工方案审查、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竣工验收。

5 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及消防的监督管理实行分级管理

在建设项目各阶段,项目管理部门应及时通知职业安全卫生及消防监督部门参与有关审查会议,并邀请地方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公司安监部参加全过程“三同时”监督管理(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也可由安全环保局委托有关部门参加具体的监督工作),负责在《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表》中签署验收意见后,并报有关安监部门备案。公司项目管理部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建设项目由公司办公室在组织设计审查时同时进行“三同时”审查,安监部参加全过程“三同时”监督管理。在基础工程设计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安监部负责新建项目《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基础工程设计审批表》和《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验收审批表》的审核,并签署审查意见和验收意见,报地方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6 监督程序

可行性研究阶段

设计单位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应对拟建项目的职业安全卫生内容同时做出论证和评价。

在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会前,办公室应落实向各有关安全环保部门提供完整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对于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等高风险的建设项目,应委托有资质、并有较好业绩的安全评价机构,承担职业安全卫生的预评价。职业安全卫生的预评价报告,应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并将审定后的审定意见报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基础工程设计阶段

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进行设计,对其设计安全负责。设计单位在进行基础工程设计时,应编制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及消防专篇,严格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和地震评价报告的要求。对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项目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公司办公室应督促设计单位在进行基础工程设计时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 项目管理部应督促设计单位根据基础工程设计审查会纪要提出的审查意见进行修改,补充完善《劳动安全卫生专篇》,并将修改后的《劳动安全卫生专篇》按要求送安监部及地方政府行政主管部门。

安监部应在基础工程设计审查批复后,填写《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基础工程设计审批表》,并按分级管理原则进行报批。

建设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详细设计)应严格按照审查通过的基础工程设计进行,确需进行修改设计的,应征得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同意。

项目管理部门、工程设计、工程管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安全、卫生、消防和地震预评价的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工程管理部门在进行建设项目“三查四定”和“中间交接”时,应提前通知安监部参加,对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三同时”监督管理。 总体开工方案审查

生产部在生产准备阶段,在编制《总体开工方案》中应有职业安全卫生和消防方面的内容,并按分级管理的原则送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审查。 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

在建设项目投料试车前,按建设项目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公司生产部组织安全、职业卫生、职业病防治等部门进行投料试车前的条件检查确认,检查职业安全卫生、消防设施是否按规定要求施工完毕,具备投用条件,并经安全、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和地方消防部门的同意后,方可投料试车。在开工生产中,同时投用职业安全卫生及消防设施。 竣工验收阶段

建设项目安全、卫生验收评价应在建设项目完工、试生产运行3至6个月内,安监部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有较好业绩的安全、卫生评价机构承担。 在竣工验收前,项目管理部门应通知安监部参加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建设项目的安全、职业卫生和消防专项验收工作由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建设项目具备下列条件后,可申请进行安全卫生和消防专项验收: 安全、卫生和消防设施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标准。 安全、卫生和消防设施符合设计要求。 工作环境、劳动条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设立了安全管理机构或岗位,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了安全生产培训教育。 制订了应急预案。

能提供试生产过程中安全、卫生和消防的有关记录。 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验收评价已完成。

安监部负责联系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职业卫生设施、措施进行检测、考核,并组织项目所在部门填写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专题报告和《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验收审批表》。

安监部按分级管理的原则,将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专题报告和《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验收审批表》送地方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或签署验收意见。 对安全、职业卫生和消防专项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安监部应督促项目主管部门对其限期整改,工程管理部门应对验收遗留问题制订整改计划,明确整改负责人、整改日期及整改资金安排,并定期向安监部汇报整改进度。安监部应将最终整改情况向有关部门通报,整改合格后重新进行建设项目专项验收。 否决

安监部对建设项目全过程中的职业安全卫生监督负责,并实行一票否决制。

未按本规定的监督程序进行各阶段职业安全卫生监督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进行下阶段的工作。

未经安监部审查同意,强行建设、投产的建设项目,发生事故或造成严重职业危害的,应追究批准建设和投产的有关部门和负责人的责任。 7 支持性文件

1996年颁布的《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

1998年颁布的《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管理办法》。 1990年颁布的《建设项目(工程) 竣工验收办法》。

21设备检维修管理制度

1.目的

建立检修组织、准备、安全,电气焊和电气安全,拆除、完工验收等工作程序。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检修过程中的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 3.职责

生产部职责

负责编制生产装置全面停工检修、局部停工消缺检修和开、停工总体网络。

负责编制公用系统全面停工检修和开、停工总体网络。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设备检修管理的制度、规定、规程和标准。

负责制、修订公司《设备检修管理制度》并检查各班组执行情况。 组织各装置全面停工检修、重要突击性抢修的协调管理工作,并负责外委工程的联系与协调工作。

负责重要设备和重点检修项目检修方案的审定,组织重要设备检修技术交底、质量检查、技术鉴定和验收工作。

组织协调停工检修、突击性抢修所需材料、设备、备品备件的到厂情况,审批缺口材料的代用申请。 各运行班组职责

负责本部门设备停车检修、突击性抢修的管理工作。

负责装置局部停工检(抢)修管理工作,抓好检修现场管理。 编制本范围设备停工检修、月度检修、抢修计划。

负责本部门日常设备检修现场管理、质量检查;参加重要设备检修的质量验收工作;组织一般设备检修的质量验收工作。 办公室职责

组织协调、监督停工检修施工、物资供应进度,并负责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完成情况的检查和考核。

负责编制上报和下发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 采购部职责 按设备检修计划的要求,及时、足额、优质、价格合理地供应所需物资。 对所供物资的质量负责,确保满足技术和使用周期的要求。 4.程序

检修组织

较大项目检修,生产部应成立大修指挥部,需有安监部参加。

做好检修计划的编制工作,生产部的大修计划由车间提出补充方案,总工程师进行审核平衡,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

检修计划编制,项目要齐全,内容要详细,责任要明确,措施要具体,凡二人以上的项目要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生产部、检修单位或班组负责人,要对检修任务、检修质量、检修安全负全部责任,向检修人员交待清楚任务、质量要求、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做到思想落实、组织落实、手续落实、安全措施落实。 检修准备

生产部的各大、中修,对有关检修项目安全措施,必须严格执行,不能马虎。

临时指挥部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检修人员做好检修机具准备,做到机具齐全、安全可靠,对起重吊装工具等设备进行检查试验,确保整个检修过程的安全。

检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性物质的设备,检修前的清洗置换工作由所属班组负责。

清洗置换的设备要视具体情况选定,对易燃易爆物质必须采用惰性气体,蒸汽、水进行清洗置换。

清洗置换的设备,清洗后,必须进行分析检验,取样要有代表性,确保清洗达到标准。

清洗置换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对进入设备检修时,除按规定清洗外,尚须用空气进行置换,其氧气含量在18-21%,有毒气体和粉尘不得超过有关规定。

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物质和蒸汽设备管道检修,必须切断物料出入口阀门,并由设备所属班组加盲板。

检修设备管路与生产中所需的设备管路连通时,中间必须加盲板隔离。 设备管路外部检修必须切断出、人口阀门。

生产车间对移交检修的设备清洗、置换负责,移交前要查电气,查物料处理,查清洗置换分析情况,确认合格后方可办理移交手续。 检修安全规定

检修人员对检修项目要进行检查、核对,由岗位和班组长介绍情况,全部符合要求,才可进行施工。

检修人员在检修中,必须严格遵守检修规程和各种安全技术规程。(高空作业、土方工程、吊装作业等)。

凡对机电传动部份的设备检修,必须切断电源,拆除传动皮带,并要悬挂“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凡贮罐、设备管道检修,要在已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设“禁上开动”的警告牌。

检修使用临时行灯必须采用低压36伏。贮罐、设施、沟道、潮湿场所要用12伏,绝缘要良好,使用电动工具要可靠接地。 一切参加检修人员必须服从指挥,做到 “四不施工”: a.检修安全措施不落实不施工。 b.起重设备工具不合格不施工。

c.高空作业和多层次交叉作业无防护措施不施工。 d.没有明确检修任务不施工。 做到“四不拆”: a.设备带压不拆。

b.传动设备电源未断不折。 c.设备高温过冷不拆。 d.工具不合格不拆。

从事有毒有害系统检修和事故抢修,要备好防护器具和急救药品,以备急用,并要有专门的监护人员。

检修现场的器材物品要放置整齐、稳固、保持通道畅通;预留孔洞、坑沟要设护栏或盖板;因施工需要被破坏的安全防护装置及其它设施要及时修复。 电气焊安全规定

焊接动火安全应由检修设备所属车间指定专人负责,在潮湿、地沟、金属架、贮罐内、天桥等作业,要指派监护人。电、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在焊接作业中,焊接工具要符合标准,焊枪的风、气门要严密可靠,氧气减压表灵敏有效,氧气软管应耐压20个大气压,乙炔软管须耐压5个大气压。 乙炔器和焊枪之间,必须装有阻火器。

乙炔瓶、氧气瓶、动火点三者应有10米距离,否则要采取隔离措施。 高压线下,管道下禁止放置乙炔瓶。 电弧焊接工具设备要符合以下标准: 每台电焊机的电源要安设独立电闸。

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妥善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一次线路与二次线路必须完整,并且易辨认,绝缘要良好,一次线的长度不应超过5m。

焊夹把绝缘要良好,必要时应有护手档板。 电焊工作业时,不得任意移动防护接地的设备。

电焊作业在地面施焊时,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处,在潮湿工地、地沟、槽罐内要穿绝缘胶鞋,并站在备好的绝缘板上方可进行焊接作业。

焊接作业中,要配带好个人劳保防护用品,在有毒有害气体车间检修作业应备好防毒面具和口罩,对从事等离子切割,氩弧焊等作业应采取防护措施。 电焊作业在多人交叉作业场所,要设有防护遮板:以防电弧刺伤他人。 拆除工作

拆除工作应制订拆除方案。

施工前要向作业人员进行交底教育,施工中实行统一指挥、监督。 拆除的物件、工具器材不准上下抛掷,及时清理运走。 检修完工安全验收

检修结束后,检修单位要清理好场地,对搭设的作业架台、接设的电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实净,场地清后,方可办理移交验收。 检修移交前,不得拆除悬挂的各种“警告牌”和开启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 经检查检修项目、检修质量全部符合检修标准,验收签字后方可撤除悬挂的“警告牌”。凡是己撤除“警告牌”的均己认为有电,有物料,检修生产部门不得进入设备以及检查传动装置。

竣工验收实行二级验收责任制:即工程项目竣工后,在施工单位首先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再由生产部组织验收。 5 检查与考核

检查形式为设备月度检查、装置停工检修专项检查、各类设备安全大检查以及日常检查,考核《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办法》执行。 6 支持性文件

《用电安全导则》

22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本制度规定了压力容器的一般管理要求、管理职责、主要控制环节。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对压力容器的购置、申报、登记、使用、修理、校验等环节的管理。

3 职责副总经理对压力容器的安全技术管理负责。按照国家有关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规程规定,开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安监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压力容器规程和安全技术规范。 组织编制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监督检查压力容器的运行、维修和安全附件的定期校验工作。 编制、审核压力容器的年度定期检验计划并组织实施。

向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报送当年压力容器数量和变动情况的统计报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计划的实施情况,存在主要问题等。 组织压力容器事故的调查并组织编写事故分析报告。 组织检验、焊接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 组织压力容器使用登记及技术资料的归档。

监督压力容器的购置、申报、建档、定期检验、使用和维护等各项制度的实施。

生产部职责

保证新购置的压力容器具有办证所必须的归档资料。

建立和健全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交接班等制度。

在确定压力容器的修理、改造、安装单位时,承担单位的资格应符合有关规定。

对压力容器操作人员进行教育和考核,做到持证上岗。

压力容器的使用,应在操作工艺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中,明确提出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要求,其内容应包括:

压力容器的操作工艺指标(含最高工作压力、最高和最低工作温度)。 压力容器的岗位操作方法(含开、停车的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项)。

压力容器运行中应重点检查的项目和部位,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异常现象和处理措施,以及紧急情况的报告程序。 操作人员职责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监察机构进行安全技术和岗位操作法学习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才能持证上岗。

熟悉本岗位压力容器的技术特性、系统结构、工艺流程、工艺指标、可能发生的事故和应采取的措施。做到\"四懂三会\",即懂原理、懂性能、懂结构、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会排除故障。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超压、超温运行。

压力容器发生下列异常现象之一时,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按规定的报告程序,及时向单位领导和安监部报告:

压力容器工作压力,介质温度或壁温超过许用值。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

压力容器的主要受压元件发生裂缝、变形、泄漏等缺陷。 安全附件失效。

接管、紧固件损坏,难以保证安全运行。 发生火灾直接威胁到压力容器安全运行。 过量充装。

压力容器的压力失去控制,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 压力容器与管道发生严重振动,危及安全运行。 参加压力容器维修后的检查验收工作。 4一般管理要求

压力容器设计、制造、安装、使用必须符合国家规定。 压力容器操作人员的基本条件为:

年满十八岁以上,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工作认真负责,具有安全生产、本专业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 经过本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者。

压力容器的焊接工,必须持有市劳动局颁发的焊接操作证。操作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以水为介质的压力容器,必须做好水质管理和监测。没有可靠的水处理措施,不准投入运行。

压力容器的检修必须由劳动部门认可单位进行。一般性的检查必须在无压力、各种介质放清并清洗干净后进行。

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各种气瓶的存放、保管和使用应按规定执行,应配上安全帽、防震圈等安全装置,并定期检验,防止沾染油脂,避免曝晒、碰撞、腐蚀等。放置地点必须距明火10m以外、无放射性源。

压力容器应有安全防护装置,如安全阀、压力表、减压阀等。 压力容器必须登记、申报、建立档案。做好检查、修理记录。

压力容器必须按技术条件规定的压力使用,不得超压。改变压力容器技术条件必须经设计部门同意,报安监部审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5主要控制环节 购置

负责压力容器的购置验收部门应执行有关规定并向安监部提供完整有效的压力容器办证资料。

压力容器办证资料包括: a.产品合格证。

b.产品质量证明书。

c.产品总图和主要的部件图。

d.劳动部门检验单位签发的产品制造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

不得委托无设计、制造资格证书的单位设计、制造压力容器。不得购买其产品。

安监部负责对以上资料进行审查。对资料不符合的,不予办理取证手续,不予归档。

登记、申报、建档

每台压力容器都必须建立技术档案。 不具备以下建档登记条件的不准使用:

新压力容器未办理使用登记手续或安全状况登记不能达到l级或2级的,不得投入使用。

未注册的压力容器,不得继续使用。 不符合其它条款要求的。

所有购置的和在用的压力容器都应在安监部登记、建档。压力容器有关资料需要下发到使用部门的,应在安监部登记,注明保管部门和保管人。 修理与改造

压力容器受压元件的修理或技术改造,必须保证其结构和强度,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承担压力容器修理或改造任务的单位,应持有压力容器相应类别的有效生产许可证。修理单位必须具备必要的工装设备、技术力量和检验手段。

机修组、仪控组应建立修理、改造记录,生产部应明确保管人、规定有关人员的管理责任并列入检查考核办法。主管安全领导负责检查考核。 定期检验

安监部负责归口编制压力容器的年度检验计划并按要求报上级主管部门。 容器的定期检验分为外部检验,内外检查和耐压试验三种。检验间隔为: 外部检验: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内外检验: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每六年至少一次,安全状况为3级,每三年至少一次。

耐压试验:对固定式压力容器,每两次内外部检验期间内,至少进行一次耐压试验,移动式压力容器,每六年至少进行一次耐压试验。

内外部检验级、耐压试验及低温(绝热)压力容器具体检验要求执行容器规程133-139条规定。

各使用部门负责本范围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工作。每年应提前提出下一年度本范围的检验安排意见(检验月份、台数、有关要求等)。并负责配合检验部门完成本范围压力容器检验工作。

使用部门负责将检验报告书等资料,交安监部统一保存。 安全附件

压力表的装设、应符合国家计量部门的规定,压力表至少每年校验一次,新购进的压力表应经校验后才能使用。经检验后的压力表应有合格证铅封。 压力表必须经计量部门批准的单位和人员进行检验。

低压容器的压力表精度不低于级,中压以上容器应不低于级。 压力表盘直径不得小于100毫米,表盘刻度极限值应为容器最高工作压力的-3倍,最好取2倍。装设压力表的位置,应便于操作人员观察,且避免受高温,冻结及震动的影响。

压力表与容器之间应装三通旋塞式形阀,以便拆下校对或更换压力表,盛装蒸汽的容器压力表与容器之间应有存水弯管。盛装高温及强腐蚀介质的容器与压力表之间,应有隔离缓冲装置。

工作介质为气液两相共存的容器,应装设液面计或液面指示器。 液面计或液面指示器上应有防止液面计泄漏的装置和保护罩。

液面计的汽、液相连管上应装设有切断阀,还应有排污阀,以便清洗和更换。

6 事故处理

对事故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应以书面形式报告主管领导和安监部。

发生特大事故、重大事故和严重事故后必须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

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a)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b)事故发生地点、时间(年、月、日、时、分); (c)事故设备名称;

(d)事故类别以及事故概况; (e)人员伤亡、经济损失。 事故发生部门及有关人员

必须实事求是地向事故调查组提供有关设备及事故的情况,如实回答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并对所提供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按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向上级报告事故,并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事故发生部门应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做到事故发生原因不查清不放过、有关人员没有接受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措施不放过,以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7 支持性文件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 《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规则》

23安全会议制度

1 目的

本制度规定安全会议内容、形式和会议责任人要求,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2 范围

班组以上各部门 3 职责

总经理负责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 副总经理负责组织召开安全、消防的管理工作会议。 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 办公室负责各种会议的筹备。 安监部负责做好安全会议纪要。 各班组以上部门人员应列席会议,并将会议精神及时贯彻落实。 4程序:

为了及时了解、掌握各时期的安全生产情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积极知道、主动地做好预防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会议内容以安全生产为主,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 了解前段时间、前一班的安全、生产、工艺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注意事项,布置下一步安全、生产和工艺操作等工作。

学习安全生产标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知识,传达上级部门的有关通知、文件精神。

通报违章违纪、先进事迹,不良现象和不安全行为。 会议形式和会议责任人

班前、班后会由班长或生产部主管负责召开,在每天上班或下班前15分钟开始,时间一般5—10分钟,地点自定,并在各班组交接班记录中进行记录。 部门级安全会议要求每月一次,由部门主管负责召开,时间不限,地点由召集人决定。并在部门安全记录中进行会议记录。

公司级安全生产会议,由副总经理决定,每年至少四次,由安监部负责记录。

各专业性安全会议由各主管部门领导负责,根据需要召集有关人员召开,由召集人负责记录。

紧急会议视情况由部门领导决定召开。

会议召集者在开会之前,应做好有关资料准备工作,会议上要讨论研究解决的问题应列出,重要会议会后要下发会议纪要。

通知参加会议人员时,要把会议主要内容、开始时间、大约需要多长时间、会议地点交代清楚。

被通知需要参加会议的人员,都应按时参加会议,做到善始善终,确实不能参加的要在开会之前和召集人说明情况,并得到允许。

会议上决定的情况各部门和责任人,必须不折不扣的认真执行,及时完成。 对未经允许擅自不参加或迟到、早退的人员,会议召集人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5 支持性文件

《安全生产法》

24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1 总则

正确评价各车间(科室)安全管理的工作,鼓励正确而符合本厂战略价值的行为与结果,提高工作效率;通过考核,加强沟通,进一步引导、激励和管理员工,以实现本厂整体素质提升的目标,促进本厂发展。 本制度适用于全厂各车间(科室) 2 考核原则

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考核制度规定的内容、方法为准绳; 考核力求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来进行。 3 职责

安环处负责组织和监督,实施对各车间(科室)绩效考核;

第6篇:广告行业规章制度

广告行业规章制度

【篇1:广告公司规章制度】

某广告公司管理制度 (暂行)

目录

第一条 公司总则 ........

2第二条 人事管理 ........2

一、入职规定 ....

2二、聘用规定 ....

3三、工作时间 ....

3四、公司福利 ....

4五、工作纪律 ....

4第三条 行政管理 ........

5一、办公环境 ......

5二、礼仪规范 ......5 三、文档资料 ......6

四、秩序规范 ......6

五、行为规范 ......6

六、安全管理 ......6

七、消防管理 ......7

八、保密制度 ......7

第四条 财务管理 ........7

一、借支规定 ....7

二、报销规定 ....7

第五条 公司架构 ........7

第六条 岗位职责 ........8

一、部门职责 ......8 二、岗位职责 ......8

第七条 绩效考核 .......1

1第八条 解释权 11

第一条 公司总则

(略)

第二条 人事管理

一、入职规定 1、入职规定

(1)入职者如实填写《入职登记表》,同时按如下资料一并提交(人事行政部)存档备案。须提交资料有:?个人近期1寸照片2张;②身份证复印件2张(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同一面a4纸);③学历证、驾驶证、有关职称等复印件(交验原件)各1张;④个人简历1份(1-2张);⑤银行卡回执单或复印件(储蓄卡,不能为透支卡或信用卡)。

(2)入职者上岗前,必须先接受公司培训。

(3)入职者受聘期间,分别按试用期和聘用期规定领取薪资。

(4)公司可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及个人在试用期表现,有权调配各入职者的工作岗位。 2、试用期规定

(1)一般员工,试用期为:1至2个月。

(2)主管级别以上员工,试用期为:2至3个月。

(3)由公司视其工作表现或其实际需要而定。具体公司根据试用期的工作表现或公司实际需要进行评定考核,考核通过可提前转正。

(4)在试用期内经公司考核不符合录用条件者,公司将提前一周(7天)通知试用人员停止试用且不。

(5)试用人员如不适应公司提供的岗位,须提前一周(7天)向公司提出离职。

(6)试用期间,试用期人员提出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者,公司有权延长其试用期限,或双方协商调换其他岗位。对于个人行为不检点或严重违反职业操守者,经培训还是未能掌握业务流程者,立即停止试用且不予聘用。 3、试用期满考核

(1)试用期结束当月月底,由试用期新员工所在(部门经理)按照公司规定的试用期考核办法进行考核流程办理。

(2)试用合格者,公司通知试用人员转为正式员工,双方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由入职本公司之日起计。

(3)试用不合格者,公司按试期期薪资结算薪资,双方同时解除试用关系。

4、试用转正

(1)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各部门经理提交试用期员工考核资料,确定其转正时间、职级、薪资和福利,并下发《转正通知书》至个人及财务部。

(2)转正薪资从转正次月起享受。例:2012年12月24日入职,2013年1月24日转正,2月10日发工资时则按:1月1日至24日按试用期薪资标准发放;25日至31日按转正后薪资标准发放。

(3)员工的试用期无奖金,不参加公司奖历的分配,试用期满转正以后期间,可以参加奖励的分配。

二、聘用规定 1、正式聘用

(1)经试用期考核通过者,公司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2)为保障双方利益,正式员工享受社会保险福利。考虑到人员流动性及个人缴纳灵活性,公司按当地本年度社保个人应缴纳部分以“社保福利”方式纳入月薪,逐月发放。公司不再为个人办理社保。

(3)公司负责为员工提供适当的在职专业技能培训。 2、工资报酬

(1)工资 公司将按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规定支付给员工月薪。员工薪资按月支付,当月薪资次月发放,发薪日为每月10日。个人月薪实行保密制度,不允许在职员工私自讨论、探听别人薪资。

(2)加班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有权要求员工加班工作,实际加班工时作为当月的工作业绩和季度团队奖历分配的依据之一。②员工加班超过晚上8∶00时,可另报销回家单程的士车费。③办理程序:填写报销单→部门总监签字→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财务部会计签字→总经理签字→出纳处报销。④专业部门员工加班,由部门统一填写《加班单》,并报行政人事部备案。员工加班时间超过晚上8点以后,每超过一小时,第二天上班时间可延后一小时;凌晨2点以后,可于第二天下午3∶00上班。但须于晚上加班完毕前安排好自己的所有工作,写出说明贴于公司告示牌上,以便查找资料和安排后序工作。

(3)双薪 ?作为奖励,在本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员工年终可享受双薪。②工龄六个月以上的员工,即当年6月31日以前(包括6月31日)入职且当年12月31日在岗上班的员工,不足12个月者,则年终双薪按实际工作期限折算。③ 在本公司工龄六个月以下的员工,即当年6月31日以后入职的员工,不享受当年双薪。④双薪按员工年终当月的基本薪资计算,并以公历年度为准,只计当年。 3、考核标准

(1)在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的情况下,三个月员工考核一次,在考虑调薪候时,主要考虑员工的敬业精神、专业能力、工作成绩、团队精神、行为操守、文化修养等。公司将定期对各职位员工进行职位考核,凡因敬业精神、专业能力不胜任或工作态度欠佳而不适应工作需要者,公司将进行适当调整以至降职使用。

(2)凡在本公司连续工龄满一年的员工,根据敬业精神、工作责任心、工作能力、团队精神、工作成绩,公司考评和考核面试后,视其情况可以升职者升职,不能升职者可以增加基本工资5-10%;或者降薪、降职。

(3)各岗位考核标准,详以《岗位职责》为依据。

三、工作时间 1、上班时间

公司现行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班时间为9∶00-12∶00,13∶00-17∶30。吃饭及午休时间为12:00至13:30。 2、休假规定

(1)法定假日,按国家的统一规定执行。法定假日为有薪假期。

②病假,员工生病应及时通知公司,病假必须持有正规医院开具的病假单方能生效。病假

(2)其他假期

①婚假:有薪婚假期限根据政府当时规定执行。员工请婚假必须公司出示其结婚证书。 ②产假:产假期限根据政府当时规定执行。员工在本公司工作两年以上可享受带薪产假(只享受基本工资);工龄两年以下的,产假为无薪假期。产假期及以后该员工的岗位,由公司另行安排。 ③丧假:员工直系亲属(指员工的父母、配偶、子女,除此以外均不属直系亲属)死亡可享受有薪丧假。丧假期限根据政府当时规定执行。以上的各种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在内。 4、离职

(1)合同期内的自动离职须提前30天向行政部提交书面申请,部门经理经上级,员工经部门主管批准后,上报行政部主管审核、总监、总经理批准后,并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及清算财务单据,方可执行。

(2)因违反公司制度或工作业绩不佳被辞退,自总经理批准之日起,一周内调离。

(3)试用期离职,应向公司提前一周(7天)递交辞职报告。

四、公司福利

(1)旅游

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享受公司提供一次旅游机会。

①总监助理以上,部门经理以上职务者,在本公司连续工作一年六个月以上; ②其它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两年(含)以上;

③对公司有特殊贡献的员工。

(2)旅游标准

①国内游、区内游均为全程五天(包含来回路途天数);

②公司负责旅游团费,标准待定;

③一年内有效,当年旅游福利当年用完,过期不补。

④如不能出游,可作“二选一”替代:公司以等值旅游团费替代(暂定),不补假期;公司以五天假期替代,无等值旅游团费。(因公不能出游按④处理,因私不能出游视同作废)

(3)带薪假期

①从转正之月起计,凡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含)以上者,不分职务,可享受五天带薪假期(简称年假);

②从享受年假第二年起,可享受连续七天(包括公休假日在内)带薪假期,最长(封顶)年假时间为七天。

③休假安排必须遵守如下条款:

五、工作纪律

(1) 考勤管理规范

①外出:员工因公外出,须直接向主管领导报告,并在公告栏上填写去向表。员工上班后中途因私有急事外出,须向部门主管总监报告去向,经批准,交待手头工作,方可外出,否则作旷工处理。主管总监以上职务因私事外出,须向总经理报告去向,经批准后方可外出。

②病假:员工请病假,须在当日一上班即向部门总监请假,同时通知公司行政部,事后向行政部补交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和病历,登记考勤。请病假不能提交区以上医院证明和病历的,按事假处理。若员工连续病假超过30天,公司将不再保留其任职岗位之工作,该员工将被视为自动辞职。

③事假:须提前一天填写请假申请单,经部门主管总监签字同意,交待清楚手头工作,可请事假两天。两天以上一十五天以内需经总经理书面批准。一十五天以上事假,公司不予批准, 将被视为该员工自动辞职。员工应将经批准签字后的请假申请单交行政经理登记考勤,方可离开。未取得上述批准而缺勤者,将被视为旷工。事假无薪。假期已满,未按时上班的超假期按旷工处理。

④旷工:在无领导授权不坐班时,超过半天既4小时未到岗,按200元/次/天计旷工,在当月工资中扣罚。连续旷工三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七天者,自动解除合作关系。在此期间不得以公司名义洽谈业务,如发生的一切业务涉及公司,公司有权向其追究法律责任。

(2) 其他纪律在此制度中未定议事宜,以总经理最终批示为标准。

第三条 行政管理

一、办公环境

①员工应自觉保持公共卫生环境,各自位臵(包括桌面、地面)卫生搞好。

②为节约开支,员工须自备茶杯,不准使用公司一次性茶杯。一次性茶杯为客人所用。 ③员工不得在办公范围内抽烟,需抽烟请到消防楼梯间。

④不得在墙壁、玻璃窗、门背上张贴纸张。

⑤不得在公司公众环境乱丢杂物。

⑥员工餐后一次性餐具请自觉放在卫生间垃圾回收桶内。

二、礼仪规范

(1)仪容仪表

个人仪表端庄。男性需仪容整洁及注意个人卫生;女性要求化淡妆,服装仪容大方得体。

(2)电话礼仪

①电话铃响应立即接听,以不超过三声为原则。

②拿起话筒应先讲“你好,某广告公司”再报自己姓名。 ③讲电话时,声音应温和清晰,切勿嬉戏及高声谈笑。

④打电话前,应先整理谈话内容,接听电话时,应记录来电重点及覆诵,力求事半功倍,减少电话占用时间(注意长话短说,节约开支)。

⑤通话结束时,应等对方挂完电话后,再轻轻放下听筒。

(3)代接电话礼仪

①部门同事不在而其电话铃响时,应立即代为接听,并留下对方的姓名电话号码及留言,待其本人回来时,如实转达。

②凡接到非自己承办事务的电话时,必须在辨别其性质后,婉转告诉对方,并立即将电话

【篇2:广告公司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广告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本制度是公司全体员工的工作指导规范和行为准则,遵循规章制度是公司每位员工的

责任和义务。本制度旨在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实施,执行到位。

一、员工权利和义务

(一)、基本权利 1.知情权

①公司有关员工切身利益规章制度须予以公示;

②员工有权了解个人明确的工作内容、性质;

③员工有权了解个人的薪酬水平;

④涉及企业商业秘密和其它法律规定情形除外。 2.工作权

在不违反有关规定的前提下,不得剥夺员工正常的工作权; 3.休息权

①员工依法享受相应的法定假期;

②按公司相关规定,员工享有行使事假、病假的权利。 4.申诉权

员工在晋升、考核、工作安排时,认为自己受到不公正待遇时,有向上一级领导或综合

管理部直至总经理申诉的权利,有关部门或领导在受理后必须给予明确答复。 5.其他权利

①员工转正后有享受社会保险的权利; ②员工有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③员工享有国家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二)、基本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义务;

2.接受公司分配给的工作内容,并按质按期完成的义务;

3.遵循公司利益第一的原则,自觉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严格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

4.积极参与有关本公司抢险、处理紧急事故、报告险情隐患的义务; 5.不从事、参与、支持、纵容对公司有现实或潜在危害的行为。发现公司利益受到损害,

应向公司汇报,不得拖延或隐瞒;

6.积极学习,刻苦钻研,努力提高业务水平,提高职业技能水平的义务;

7.创造和谐的工作环境,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共同提高,发扬团队精神,增强公司的

凝聚力的义务;

8.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中明确的其它义务。

二、基本工作原则与礼仪修养

(一)、基本工作原则

1.遇到工作职责交叉或模糊的事项,公司鼓励勇于承担责任和以公司利益为重的行为,

倡导主动积极地行动,推动工作完成。在工作紧急和重要的情况下,员工不得以分工

不明为由推托。

2.员工必须认真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未经允许不得擅离岗位。

3.严禁员工超出公司授权范围或业务指引的要求,对客户和业务关联单位做出书面或口

头承诺。在公司内部,员工应实事求是地对工作做出承诺,并努力兑现。

4.员工对公司的办公设备、交通工具、通讯及网络系统或其他资产,不得违反使用规定,

做任何不适当的用途。

5.部门经理要指导下属正确地做事,并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保障下属完成工作。 6.公司一切未经公开披露的业务信息、财务资料、人事信息、招投标资料、合同文件、

客户资料、设计作品(含平面、空间)、技术文件(含设计方案等)、企划营销方案、管理文件、会议内容等,均属企业秘密,员工有保守该秘密的义务。

7.部门员工应当按照部门经理的安排,积极主动、认真负责的做好本职工作,对领导安

排的工作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8.每件工作必须在执行过程中主动的向部门经理反映工作进展情况,完成后必须主动向

部门经理及时汇报工作结果。

9.每周对自己所处理的工作进行个人总结,每月底形成书面总结汇报给部门经理,作为

绩效考核的组成部分材料。

10.工作中出现错误,应敢于承认错误,不得相互推诿,逃避责任。 11.积极向上级领导提出自己的想法和建议,为提高自身工作效率和加强部门工作协作,

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做出表率。

12.由于主观原因对公司利益造成负面影响或不良后果的,应勇于承担责任,并乐于接受

公司给予的相应处罚。

13.不制造不良言论来攻击、诽谤和中伤领导、同事和客户。

14.严谨违规操作,不得收受与本公司业务有关人士或单位之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二)、礼仪及修养

1.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2.同事间应相互尊重,互帮互爱,语言文明。

3.待人接物,态度谦和,真诚热情,以争取同事及客户之合作。 4.使用电话注意礼貌、语言简明;代接同事办公位电话,做好必要记录并及时转达;

5.对外交往应有礼有节,不卑不亢,礼貌大方,简朴务实。 6.讲究个人和集体卫生,保护办公环境。

7.不准在办公区域内争吵,如有误解应心平气和地沟通。严禁出现打架、骂人、拍桌子、

摔门、砸东西等粗暴行为。 三、员工行为“十不准”

1、不准在上班期间擅自离岗或随意在公司内“窜岗”。

2、不准在上班期间用电脑看vcd、玩游戏、放音乐、聊天,及上非法网站。

3、不准在上班期间扎堆聊天,大声喧哗,看与工作无关的杂志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不准用公司电话打信息台及查询与工作无关的收费电话。 5、不准长时间的接、打私人电话。

6、不准用公司的电脑和其他办公设备干私活,或打印、复印私人文件及各种效果图。

7、不准将公司的业务私下转交给他人。 9、不准以公司的名义谈私人业务。

9、不准私自复印公司商务资料泄露给他人。

10、不准在上班期间吃早餐或零食,及在办公室吸烟。

四、考勤制度

(一)、凡本公司员工一律参加考勤。

(二)、作息时间: 上午 8:30——12:00

下午13:00——17:30

(三)、员工签到:早8:30之前在员工考勤表上签到,特殊情况可推迟到8:40,但是一

个月内累计3次在8:30之后8:40之前签到的视为迟到1次,8:40之后签到为迟到。签到不得由他人代签,一经发现,本人及代签者均按旷工处理。

(四)、迟到或早退(含中午)超过1小时不到2个小时者,视为缺勤半天;超过2个小时

又不打电话说明情况者,视为旷工。

(五)、签离:凡最后离开公司的员工,要在签离本上签字,写明理由及离开公司的具体时

间。

(六)、下班后不加班者必须在19:00之前离开公司,因工作需要当日晚上或双休日加班

者,员工必须事先由本部门经理和办公室主任同意,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加班,并在加班表上进行登记;加班没有加班费,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安排轮休或倒休,并由部门经理通知办公室主任。

(七)、员工外出登记: 1、上班后外出办事,经部门经理批准后在外出登记簿上进行登记,写清外出事由及详

细地址、电话。

2、员工早晨或中午直接外出办事,应事先经本部门经理同意并提前在外出登记簿上进行详细登记。特殊情况如事先未登记外出应给本部门经理打电话,部门经理不在办公室时应给办公室主任打电话,所有未事先登记者回公司后必须补填外出登记。 3、部门经理外出登记并告知办公室主任。

4、员工外出办事不登记或本部门经理(办公室主任)不知道去向者视为旷工。

5、早晨直接外出办事者,下班前必须回办公室报到,否则视为旷工。

(八)、员工请假: 1、事假:

①、所有请事假者均应事先填写请假条,并将请假条交到办公室;如有特殊情况,

应在8:40之前电话向本部门经理请假,请假者的情况由本部门经理告知办公室主任,本人上班当日补假条并交到办公室。

②、经理请事假,无论时间长短一律由总经理批准;员工请事假1天以内,由本部

门经理批准,请假1天以上(不含)本部门经理同意后由办公室主任批准,请假3天以上(含)应由本部门经理、办公室主任同意,报总经理批准。 2、病假:

请病假者,应在8:40前电话向本部门经理请假,请病假者的情况应由本部门经理告知办公室主任,本人在上班当日补假条并交到办公室。

3、请假未被批准而不上班者视为旷工,离岗几日即算旷工几日。

五、关于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处罚规定 1、违反工作纪律与规章制度:

①、一个月内,迟到3次者,扣罚50元;迟到3次以上者,每迟到一次再扣罚20

元。旷工1天,扣罚2天工资与补助。一个月内旷工3天或迟到累计9次以上者,在进行相应的扣罚后并予以辞退;一年内累计旷工5天或迟到累计30次以上者,在进行相应的扣罚后并予以辞退。缺勤无工资与补助。 ②、员工请事假一次不能超过7天(含7天),(国家规定的产假、婚假、丧假等

除外),特殊情况由总经理特批,擅自超过者视为自动辞职;员工请病假,应持正规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如果没有休病假诊断证明休息者,请假按事假处理。 ③、在工作中不服从分配和调动,第一次给予批评教育,并在考核中扣分,视情节

轻重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第二次除进行经济处罚外,给予留用察看的处分;累计三次(含)以上予以辞退。

④、不准在办公区域内争吵,如有误解应心平气和地沟通,严禁出现拍桌子、摔门、

砸东西以及骂人、打架等粗暴行为;严禁造谣、中伤、挑拨离间、破坏团结的不道德行为。如有违反上述工作纪律的行为,第一次除给予批评教育,并在考核中

【篇3:广告公司规章制度】

锐意广告工作制作室规章制度

总 则

一、为了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持续,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考勤

上班时间:早8:30分上班 下班时间:18:30(注:值班者8:10分到店打扫卫生)

二、员工应自觉遵守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

三、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

四、任何类别的请假都需经理事前批准;如有紧急情况,应在1小时内电话通知经理。 行为规范

1员工禁止在工作场所吃零食、抽烟、做私活、长时间打私人电话。 2员工对待顾客保持良好的态度,不能与顾客发生任何争吵,如遇客户不合理要求可以请经理来处理。

3保持店内整洁,每天交班前应把自己的岗位打扫干净,物归原位。 4所有部门在每班工作结束后要将资料整理好,未完成的需与接班人员交接清楚便与工作更好的完成。

5员工辞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注:违者不结剩余工资) 6本规定从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公司负责解释。

奖励和处罚标准 一、奖励

1对公司的经营、管理等制度提出好建议,一经采纳实施的每次奖励50~100.

2检举违规操作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每次奖励100元。

3研究发明、改革创新、降低成本,对公司有贡献的每次奖励100~500元。

4每月每人2天(带薪)休息日。其他事假按天扣除工资事假超过2天这扣除当月全勤奖。 5全勤奖50元(全勤28天),无差错奖50元。

二、处罚

1迟到或早退5分钟内扣5元,10分钟内扣20元,超过1小时扣半天,超过2小时者,视为旷工。

2旷工按本人日均工资的200%计扣(月度累计旷工2天,全年累计旷工4天的视为自动离职)并停发当月全勤奖。

3员工在工作场所吸烟的;与顾客发生争吵的;拾物不报,占为已有的;以上情况之一的每次扣除100元。

4未经许可,擅自私用公司设备做私活或损坏公司设备财产的,按实际损失扣罚。 5由于员工缺乏责任心而非设备原因造成的产品损坏或报废,按实际损失扣罚。

6上班时间不允许登私人qq,发现一次罚款50元。

另通讯要保持时刻畅通,3次联系不上扣除本月通讯费用。

注:所有罚款均做员工活动经费

锐意广告 2011年2月10日

附加:

1、每个广告人都知道,广告行业有其自身的特殊性,根据工作需要,管理者有权变动工作日程安排。自己的工作未完成,应主动加班予以完成,薪金根据公司总体业务调整,不按点按日加班计算月薪。国家法定节假日,原则上休息,如工作需要,须无条件上岗,不批假。

2、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1、办公用品的申请、耗材(打印纸、墨、光盘、标签)应提前记录、随时查看。

2、节约成本,养成好习惯(打印纸双面使用),不得用公司耗材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3、资料管理制度 1、设计作品确认后,随时归类收存。需刻盘的,标注清楚。 2、定时删除电脑中的垃圾文件。

3、定时查看公司电子邮件并及时处理。 4、后勤管理制度

(1)每位员工应节约水、电的使用,用完后及时关闭。

(2)下班时应检查门、窗、灯、电脑等设施是否关闭,是否安全。 5、卫生管理

(1)保持办公区域、用餐区域、卫生间的整洁。

(2)定期擦拭电脑显示器及设备,保持其洁净、整齐。 6、保密制度

1、专业书籍、图库、光盘、文件资料,阅后放回原处,不得带出。 2、公司重要会议纪要,竞争策略,计划,设计技术资料。合同、报价、提案不得泄露或传播。

3、不看不说与己无关的秘密,员工应保守公司秘密,忠于职守,增强保密观念,造成损失,本人承担责任。

为了培养健康向上的工作观、道德观、价值观,提高每位员工的综合素质,树立良好企业形象。是您作为企业员工要遵守的最基本的规范。

2011-2-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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