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管理工作制度与岗位职责3篇(医院管理岗的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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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管理工作制度与岗位职责3篇(医院管理岗的岗位职责)

医院管理工作制度与岗位职责1

  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

  卫生部医管司修订

  1.行政管理 ————2 2.医疗管理————18 3.护理工作制度——45 4.医院感染管理——85 5.药剂部门制度与岗位职责————93 6.医技科室工作制度109 7.营养工作制度——125 (重症监护病房、加强医疗病房)工作制度与岗位职责目录—132 9.财务与物价制度1-17 职责———155 10.人员岗位职责——168 11.护理人员岗位职责182

  一、医院领导干部深入科室制度

  1.经常深入科室调查研究

医院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所分管的科室,调查研究,直接掌握情况,抓好典型,协助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深入科室,围绕患者安全,重点抓医疗、护理、教学、科研、后勤保证以及服务质量、病人生活等工作。征求科室及各类人员对医院管理工作(包括医院长远规划和近期目标)的意见和建议,表扬好人好事,改进工作。

院领导要参加部分业务实践,如查房、重大手术、疑难病例的会诊、危重病员的抢救及其他有关业务活动等。2 医院领导行政查房

医院领导至少每月主持一次行政查房,各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深入到一线科室,重点检查医疗、护理、科技、教学、后勤保障及科室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听取病员和临床科室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行政查房前,相关职能科室要到基层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反映,作好准备。每次查房要确定主题,围绕主题展开。

行政查房所涉及的内容,需要形成书面简报,相关科室必须限期给予答复和反馈,并在下一次查房时作汇报。

  3 领导班子集体专题研究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

医院领导班子集体至少每季度一次,讨论在保持医院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紧密围绕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的重点与目标,对存在的不良事件与缺陷,要从管理的体系、运行机制与制度程序中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形成良好的医院安全文化氛围。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有医院领导班子集体参加的“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全院专题工作会议,以及不同层次多种形式的工作会议。

  二、会议制度

  1.院务会:由院长主持,全体院级领导、机关各科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参加。每二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和安排工作。

  2.院周会:由正、副院长主持,科主任(负责人)、护士长及各科负责人参加。每二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小结上周工作,布置本周工作。

  3.科主任会:由正、副院长主持,科(室)主任或负责人参加,汇报研究及交流医疗、管理、科研、教学等工作情况。

  4.科周会:由科室正、副主任主持,病房、门诊负责医师等和护士长参加。每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和安排本周工作。

  5.科务会:由科室正、副主任主持,全科人员参加。每月一次,检查各项制度和工作人员职责的执行情况,总结和布置工作。

  6.护士长例会:由护理部正、副主任或正、副总护士长主持,各科室、病区护士长参加。每五、卫生工作制度

  1.把爱国卫生运动列入医院工作的议事日程。成立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或小组,每年至少开会四次。

  2.为服务人群提供卫生与健康宣传教育服务,提高卫生与健康意识,增进服务人群的身体健康素质

  3.要认真搞好室内、环境和个人卫生,切实贯彻饮食卫生“五、四”制,认真执行隔离消毒制度,搞好污水、污物、垃圾处理,防止污染和交叉感染。

  4.坚持突击与经常相结合,建立每日清扫和每周大清扫的卫生制度,节假日大搞突击卫生运动。

  5.认真抓好卫生检查、竞赛、评比,定期公布检查结果。 6.有计划地植草、种树,美化环境。

  7.认真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按国家规定,对“三废”(废水、废气、废渣)进行无害化处理。

  六、病历管理制度

  1.医院应加强病历管理,严格遵循《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法规,保证病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

  2.医院必须设置专门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全院病案(门诊、急诊、住院)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至少要为医疗与工伤保险、急诊留观与住院患者建立病历及保存病案。有条件的医院应为所有患者建立与保存病历。

  3.对病历应有适宜的编号系统,病历编号是患者在本院就诊病历档案唯一及永久性的编号。 4.医院要求医师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的规定书写病历,并加强病历的内涵质量管理,重点是住院病历的环节质量监控,为提高医疗质量与病人安全管理持续改进提供支持。

  5.病员出院(死亡)时,由医师按规定的格式填写首页后,由病案管理人员在出院(死亡)后24 至72 小时内回收病历,并注意检查首页各栏及病历的完整性,不得对回收的病历进行任何形式修改,同时要做好疾病与手术名称的分类录入,依序整理装订病历,并按号排列后上架存档。

  6.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该患者的病历,借阅病案要办理借阅手续,按期归还,应妥善借用病历保管和爱护,不得涂改、转借、拆散和丢失。除公、检、法、医保、卫生行政单位外,其它院外单位一般不予外借,持介绍信,经医疗管理部门核准,可以摘录病史,7.有病历的安全管理制度、设施与具体措施能到位,病历封存,或提供病历复印服务应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法规的规定。 8.本院医师经医疗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借阅死亡及有医疗争议等特定范围内的病历,但不得借阅本人亲属及与本人存在利益关系的患者病历。

  9.住院病历原则上应永久保存,门诊病历至少保存15 年,住院病历至少保存30年,涉及

  九、进修工作制度

  1.进修工作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要求及医院实际能力统一计划安排。 2.医院要有专人负责进修工作,认真执行进修工作的有关规定,严格掌握进修人员条件。各科要选派有经验的医务人员指导进修。带教者应根据进修人员具体情况拟定计划,定期检查,努力完成。

  3.进修人员要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自行调换进修科目,不得中途退学,不得随意延长学习时间。进修期间不安排探亲假。

  4.医疗、护理科目进修人员应是经选送医院注册的执业医师(助理医师)与注册护师。进修人员的普通处方权,由指导医师提出科主任同意,报请医疗管理部门批准授权,进修结束自动终止。

  5.进修人员须在上级医师(护师)指导下执业,不得独立值班执业,不得独立出具诊断证明及诊断报告。

  6.进修人员书写的各类医疗、护理记录文件,需经指导医师(护师)签名确认。

  7.医疗、护理管理部门领导要经常了解进修人员思想情况,关心他们的学习和生活,定期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8.进修人员在医疗工作中有特殊贡献者应给予表扬。医疗作风恶劣或犯有严重错误者,由医院提出意见后,连同材料和本人一起送回单位处理。9.进修期满,应做好考核和书面鉴定,办妥离院手续。十、入、出院工作制度

  1.医院有各种各类疾病有收入住院治疗的标准、制度或程序。由本院具备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通过病情诊断来决定住院。

  2.医师在实践中还要依据医院现有医疗资源(人力、技术、设备等)能够承受的程度来决定,是否可收入住院,还是应及时转往上级医院诊疗。

  3.每一个病人从门诊、急诊收入院时均有完整的记录,应都包含有明确的住院日、入院时的病人身体状态,精神状况的评价,向病人进行说明,取得理解与同意。

  4.医院有急危重症及预约手术的患者优先收住的具体规定及办法,各病区可保持1—2张急诊床位。

  5.对于需收住重症监护病房等特殊治疗的,应明确地向患者及其家属告知收住的理由、预期效果及费用,取得理解与同意,患者运送途中要保障其安全

  6.危重症患者转院前应明确地向患者及其家属告知转院的理由、可能的后果、途中可能的意外,取得理解与同意,有转院记录,并与上级医院取得联系,必要时可派医务人员护送。 7.患者出院应由本科的主治医师或上级医师查房决定,并提前一天通知住院处办理出院手续。病房护理人员应依结帐单发给出院证、出院小结等文件,并清点收回病员住院期间所用医院的物品。

  8.医师、护士有责任根据病情为出院病人给予必要的服药指导、营养指导、康复训练指导、生活或工作中的注意事项等信息服务。

  业、籍贯、住址、就诊日期,由医院建档的应复写入档或将信息输入挂号卡。复诊病员凭挂号证/卡,找出病历,分别送至就诊科室。

  4.复诊病员遗失挂号证/卡者,应为其查阅记录,找到门诊号码,抽出病案,送至就诊科室。 5.同时就诊两个科室的病员,重新挂号,会诊例外。6.挂号诊病当日一次有效,继续就诊应重新挂号。

  7.初诊、复诊病历,均应直接送至就诊科室,不能由病员携带。

  8.下班前取回当日就诊病历,依次整理上架归档,自行保管者将门诊病历交至患者本人。 9.按病案号及时将各种检验报告贴到病历页上。

  10.挂号收入的现金要依照医院的财务管理制度存入银行,做到帐目清楚、结算及时。

  十四、医院职工培训制度 (一)岗前教育制度(92-4)

  1.医院要对每年新分配到岗的职工实行上岗前教育。岗前集中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一周。2.上岗前职业教育主要内容:法规与理念教育;医疗卫生事业的方针政策教育;医学伦理与职业道德教育;医院工作制度、操作常规、医疗安全管理措施及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医学文件(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与质量标准;心肺复苏的基本技能;当地医疗卫生工作概况及所在医院情况;现代医院管理和发展,以及消防安全知识与技能培训等有关内容。3.岗前教育要经院方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4.其他新上岗的职工,要依照本制度进行自学和考核。

  5.岗前教育集中培训应与试用期教育结合起来。新上岗的医务人员在试用期内,除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外,仍须坚持岗位教育培训,并在试用期结束前作出评价。(二)在职职工规范化培训制度

  1.根据国家继续医学教育的有关规定,医院必须实行在职职工终身教育,抓紧抓好人才培训工作,从难从严要求,进行正规训练。

  2.医院对在职职工继续教育工作,应设专人管理,在主管院长领导下,负责计划、组织和考核,建立技术档案。

  3.医院和科室应制订出在职职工继续教育规范化培训计划,以及保证计划完成的具体措施。 4.对所有职工的培训,都要强调强化从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入手,可采用通过岗位实践、脱产进修、建立导师制等多种途径,不断提高和深化专业理论、实践能力以及外语水平。

  5.医院定期检查培训计划执行情况,至少一年一次。对培训人才成绩突出的单位,应予奖励。

  十五、社会监督制度

  1、医院内要设立社会监督电话和意见箱,有专人负责管理。

  2、建立医院领导与所在地区联系制度,听取和了解所在地区群众的反映与意见。 3、不定期向病人发放“征求意见卡”,进行满意度调查。

  4、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定期召开有关人员座谈会,征求意见。

  4.保存的档案,主要供本单位和上级主管机关利用。建立、健全档案的借阅制度和档案室保密制度,档案立卷归档制度、档案鉴定制度、档案库房管理制度、专兼职档案员职责等各种制度。

  5.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编制本单位或本专业系统的《档案材料保管期限表》,并报档案业务管理机关备案。

  6.医院档案库房应该坚固,并做到有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潮、防尘、防高温等设施。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对破损或变质的档案应及时修补、复制或作其它技术处理。7.档案保管不善,造成毁坏和丢失,要追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并予以处罚。

  8.档案保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档案法》和《保密法》,在公共场所不得随意谈论档案中的有关秘密事项,档案保管人员调动工作时,应在离职前办好交接手续。

  十九、信息部门管理制度

  1.信息部门(信息中心/信息管理中心/信息部/信息工程部)是受院长/副院长直接领导的、兼具管理职能的技术科室,其基本职能是负责医院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实施、运行、维护和管理。

  2.医院信息化建设的核心内容是医院信息系统建设。医院信息化建设应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注重经济实效、技术上适度超前的基本原则,遵循规划充分论证、分步实施、试点运行、阶段见效、持续发展的实施策略。

  3.医院可以根据工作的需要,对信息中心、医学工程处(设备科/器材科)、统计科、病案科、图书馆乃至通讯部门进行机构和功能的重组和归并。

  4.在医院信息系统的建设过程中,必须坚持以全院大局为优先考量,在院长/副院长的授权下完成信息资源的平衡调配,避免形成信息孤岛,并确保与信息系统相关任务及时、准确、完整的执行和完成。

  5.为保证医院信息化建设的顺畅进行,信息部门必须争取院方提供必要的支持条件。包括充足的专业技术人员配备;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的信息处理设备运行环境和办公空间;以及满足医院信息化发展需要的预算资金。

  6.信息部门有贯彻执行国家和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发布的有关信息化的法律、法规、标准、政策、条例、规程和办法的责任。

  7.参照国家和卫生行业的相关标准和规范,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贯彻执行。相关管理制度应包括但不限于: 1)信息安全与保密管理 2)信息共享管理 3)机房管理 4)网络管理 5)数据库管理 6)应用系统操作规程 7)信息标准化管理

主要临床、医技科室均配有的高级卫生技术人员,三级甲等医院配备本院注册的主任医师的科室≥90%。

  4 建立实行全院岗位职务聘用的体制与程序,设置试用期,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每一种职种岗位的职责、资质、实际能力有明确的要求。

  5 在院执业的卫生技术人员全部具备相应岗位的任职资格和实际服务能力,并是按照法规要求具有执业资格和在本院注册的,并均是接受过不同等级的复苏技术培训的合格者。6 建立卫生技术人员能力定期评价的机制,要对医师的资质(包括:技术能力、服务品质、职业道德)至少每三年重新审核评估一次,以确保他们具有能够在医院继续为患者服务的资质。

  7 建立院、科二级人员紧急替代的制度与程序,以确保病人获得连贯诊疗,尤其对急诊、夜间与节假日。

  8 有保护医务人员职业安全的规范与措施。

  二十二、医院各种标示管理制度

  1.医院要设立醒目、明晰的诊疗区域指示标识和路标,并责成专人负责管理。

  2.所用标识,要规范统一,美观大方。通用标示应按国家惯例进行绘制,卫生系统通用标示按卫生部统一规定制作。

  3.医院内部标示设立部位,要根据医院环境,统一规划,不准随意乱设。

  4.所有标示的色彩、图形、比例、字体均应严格按医院提供版图制作,以示严肃;字体应统一规范,不用繁体字。

  5.院内已经陈旧的标识,应及时修整更换,已经过时的标示应及时清除。 6.所有标示的语言文字应符合国家语言文字规范的规定要求。

  7.工作人员佩戴胸牌,至少有姓名、职称、所在科室,进修、实习人员与本院工作人员应有区别。

  8.要关注与安全有关的防跌倒、防烫伤、消防通道等标示。

  二十三、消防与安全管理制度

  1.全面落实国家公安部关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 2.落实逐级安全责任制(院所、处科、班组)明确职责、有专人负责,落实责任,有不断完善和落实各类应急处置预案,提高技防、物防、人防的覆盖面,把刑事、治安、火情、安全事故控制在最低水平。

  3.医院要对医护人员经常进行安全保卫、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切实做好应急医疗救护工作,加强培训和演练。

  4.门卫、值班、巡查制度;值班、值勤人员忠于职守、坚守岗位、认真检查,熟悉处置应急处置组织程序和措施;值班日记、巡查记录。

  5.加强对重点要害部门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交接班制度、来访登记制度、安全应急预案;财务、收费处等部门,贵重物品使用、保管、3.应能如实地追踪员工遭受感染与职业损伤的原因,制定有避免类似事件再发的措施。 4.应有对员工进行遭受感染与职业损伤(含化学损伤等各类损伤)时紧急处理的基本知识与程序的教育和培训,使其能知晓相关的基本知识与程序。

  二十七、医院依法维护病人权利的制度

  1、病人最基本的权利是有权获得适宜的医疗诊治

享受平等医疗权,凡病人不分性别、国籍、民族、信仰、社会地位和病情轻重,都有权受到礼貌周到、耐心细致、合理连贯的诊治服务;

享受安全有效的诊治,凡病情需要,有助于改善健康状况的诊断方法、治疗措施、护理条件,都有权获得;

有权要求清洁、安静的医疗环境,并有权知道经管医生及护士的姓名;

有权了解有关诊断、治疗、处置及病情预后等确切内容和结果,并有权要求对此做出通俗易懂的解释。从医疗角度不宜相告的或当时尚未明确诊断的,应向其家属解释。 有权决定自己的手术及各种特殊诊治手段,未经病人及家属的理解和同意,除紧急生命抢救者外,医务人员不得私自进行。

有权了解各种诊治手段的有关情况,如有何副作用,对健康的影响,可能发生的意外及合并症、预后等。1、有拒绝治疗的权利

病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精神病、传染病患者的某些情况属不允许范围)可拒绝治疗,也有权拒绝某些实验性治疗。但医生应说明拒绝治疗的危害。

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动出院,但必须向医院和医生做出对其出院及后果不负任何责任的声明与签字。2、有要求保密的权利

病人在医疗过程中,对由于医疗需要而提供的个人的各种秘密或隐私,有要求保密的权利;

病人有权对接受检查的环境要求具有合理的声音、形象方面的隐蔽性。由异性医务人员进行某些部位的体检治疗时,有权要求第三者在场;

在进行涉及床边会诊、讨论时,可要求不让不涉及其医疗的人参加;有权要求其病案只能由直接涉及其治疗或监督病案质量的人阅读。

  5.病人在接受治疗的过程中,对施治科室或个人各个环节的工作有权做出客观、恰如其分的评价,无论由谁支付医疗费用,病人有权审查其支付的帐单,并有权要求解释各项支出的用途。

  6.病人在享有平等的医疗权,在病人的医疗权利受到侵犯时,病人有权直接提出疑问及提出批评,要求有关医疗单位或人员改正错误,求得医疗。

  7.医院要确定那些高危的、易出问题的或其它有创伤操作和治疗,对这些操作和治疗必须取得知情同意。医院要列出这些操作和治疗的目录,并教育员工确保取得知情同意的程序是一致的。

  得派出医师外出会诊:

会诊邀请超出本院诊疗科目或者是不具备相应资质的; 会诊邀请超出被邀请医师执业范围的; 邀请医疗机构不具备相应医疗救治条件的; 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3 会诊医师应当详细了解患者的病情,亲自诊查患者,完成相应的会诊工作,并按照规定书写医疗文书。

  4 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有关的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规范、常规。5 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发现难以胜任会诊工作,应当及时、如实告知邀请医疗机构,并终止会诊。

  6 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发现邀请医疗机构的技术力量、设备、设施条件不适宜收治该患者,或者难以保障会诊质量和安全的,应当建议将该患者转往其他具备收治条件的医疗机构诊治。7 医师会诊结束后,应当在返回本单位2 个工作日内将外出会诊的有关情况报告所在科室负责人和医务管理部门。

  8 会诊费用应按照邀请医疗机构所在地的规定执行,差旅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结算。不得重复收费,不得违反规定接受邀请医疗机构报酬,不得收受或者索要患者及其家属的钱物,不得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9 建立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档案,并将医师外出会诊情况与其年度考核相结合。

  三十、医院院务公开制度

  1.医院院务,除涉及国家秘密、公共安全,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外,原则上应予公开,并做到政策依据公开、程序规则公开、工作过程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2.向社会公开医院资质信息、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信息、医疗服务规定与流程、行业作风建设等情况,严禁发布虚假信息。

  3.建立医院发言人,设立领导接待日、院长信箱,并可根据公开事项的内涵不同可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公开。

  4.向医院职工公开医院发展建设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完成年度计划情况、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使用、医院运营管理情况、人事管理情况、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

  5.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员工大会,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行使民主权利,积极参与院务公开。

  6.二级(县级)以上医院应设有“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及运行程序与体制,制订的医院院务公开目录,至少应符合卫生行政部门基本要求。

  一、急诊工作制度

  1.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凡称“医院”者均应设置急诊科(室),实行24 小时开放随时应诊,节假日照常接诊。根据医院的功能任务,设置相应内部工作部门,医院并能为急诊患者提供药房、检验、医学影像等及时连贯的服务。

  2.医院应由业务副院长负责与协调医院急诊工作,加强对急危重症患者的管理,提高急危重症患者抢救成功率。提高急诊科(室)能力,做到专业设置、人员配备合理,医务人员相对固定,值班医师胜任急诊抢救工作。

  3.急诊科(室)应配有经急诊专业培训的专职医师、护士,固定人员不少于60%,各临床科室应选派有临床工作3 年以上的医师参加急诊工作,轮换时间不少6 个月。实习期医师与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进修医师至少应经科主任批准方可参加值班。

  4.医疗、护理管理部门应加强急诊工作的监督管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开展协调工作。 5.急诊科(室)-入院-手术“绿色通道”畅通,急诊会诊迅速到位。对急诊病员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严肃、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疑难、危重病员应即请上级医师诊视或急会诊。

  6.对危重不宜搬动的病员,应在急诊室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病房。对立即须行手术的病员应及时送手术室施行手术。急诊医师应向病房或手术医师直接交班。7.急诊室各类抢救药品及器材要准备完善,保证随时可用。由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便于使用,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

  8.急诊室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做好交接班,严格执行急诊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要建立各种危重病员抢救技术操作程序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9.急诊室应设立留院观察病床,病员由急诊医师和护士负责诊治护理,认真写好病历,开好医嘱。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有效地采取诊治措施。留院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天(72 小时)。

  10.对危重病人较多有条件的三级甲等医院可设置急诊科病房、急诊ICU,但须由专职医师与护士负责诊治护理,规范管理。

  11.要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遇重大抢救,需立即报请科主任和院领导亲临参加指挥。凡涉及法律、纠纷的患者和无名氏者,在积极救治的同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12.急诊病人不受地域与医院等级的限制,对需要转院的急诊病人须事先与转去医院联系,取得同意后,方得转院。

  二、抢救室工作制度

  1.抢救室专为抢救病员设置,其他任何情况不得占用,设有危重症抢救流程图。

  2.一切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均须放在指定位置,并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

  3.药品、器械用后均需及时清理、消毒,消耗部分应及时补充,放回原处,以备再用。 4.每班核对一次物品,班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5.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时重新灭菌。

  优生学知识,有饮水设施及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公示栏。

  12.门诊医师要采用保证疗效,经济适宜的诊疗方法,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病员的负担。

  13.对基层或外地转诊病人,认真诊治在转回基层或原地时要提出诊治意见。

  五、处方制度

  1.医院及医师、药师都应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 2.执业医师、助理医师处方权,可由各科主任提出,经医疗管理部门审核,院长批准,登记备案,并将本人之签字或印模留样于药剂科。

  3.药剂科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处方有错误应通知医师更改后配发。凡处方不合规定者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

  4.有关“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处方及处方权,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5.医师应根据病情诊断开具处方,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 日用量(《处方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对于某些慢性病或特殊情况可酌情适当延长。处方当日有效,超过期限须经医师更改日期,重新签字方可调配。医师不得为本人及其家属开处方。6.处方内容

(1)前记:包括医疗机构名称、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区和床位号、临床诊断、开具日期等。可添列特殊要求的项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还应当包括患者身份证明编号,代办人姓名、身份证明编号。

(2)正文:以Rp 或R(拉丁文Recipe“请取”的缩写)标示,分列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用法用量。

(3)后记:医师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药品金额以及审核、调配,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4)急诊处方应在右上角加盖“急”字图印。

  7.处方一般用钢笔或兰色或兰黑炭素墨水笔书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医师必须在涂改处签字。一般用拉丁文或中文书写。急诊处方应在左上角盖“急”字图章。

  8.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证、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处方管理办法》第十四条。9.药品剂量与数量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剂量应当使用法定剂量单位:重量以克(g)、毫克(mg)、微克(μg)、纳克(n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单位(U);中药饮片以克(g)为单位。片剂、丸剂、胶囊剂、颗粒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溶液剂以支、瓶为单位;软膏及乳膏剂以支、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应当注明含量;中药饮片以剂为单位。

  10.一般处方保存一年,毒、麻处方到期登记后由院长或副院长批准销毁。

  11.对违反规定,乱开处方,滥用药品的情况,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情节严重应报告院长、业务副院长或主管部门检查处理。

科内或全院性会诊及疑难病症的讨论,应做详细记录。请他科医师会诊由会诊医师填写记录并签字。

手术病员的术前准备、术前讨论、手术记录、麻醉记录、术后总结,均应详细地填入病程记录内或另附手术记录单。

凡移交病员均需由交班医师写出交班小结于病程记录内。阶段小结由经治医师负责填入病程记录内。

凡决定转诊、转科或转院的病员,经治医师必须书写较为详细的转诊、转科、或转院记录,主治医师审查签字。转院记录最后由科主任审查签字。

各种检查回报单应按顺序粘贴,各种病情介绍单或诊断证明书亦应附于病历上。 出院总结和死亡记录应在当日完成。出院总结内容包括病历摘要及各项检查要点、住院期间的病情转变及治疗过程、效果、出院时情况、出院后处理方针和随诊计划(有条件的医院应建立随诊制度)由经治医师书写,主治医师审查签字。

死亡记录除病历摘要、治疗经过外,应记载抢救措施、死亡时间、死亡原因由经治医师书写,主治医师审查签字。凡做病理解剖的病员应有详细的病理解剖记录及病理诊断。死亡病历讨论也应做详细记录。

  5.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历应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诊断和治疗内容。

  七、查房制度

  1.科主任、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每周1—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一次,查房一般在上午进行。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每日至少查房二次。

  2.对危重病员,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科主任、主任医师检查病员。

  3.查房前医护人员要做好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用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要自上而下逐级严格要求,认真负责。经治的住院医师要报告简要病历、当前病情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主任或主治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并做出肯定性的指示。

  4.护士长组织护理人员每月进行一次护理查房,主要检查护理质量,研究解决疑难问题,结合实际教学。 5.查房的内容:

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审查对新入院、重危病员的诊断、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

主治医生查房,要求对所管病人分组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重危、诊断未明、治疗效果不好的病员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医师和护士的反映;倾听病员的陈述;检查病历并纠正其中错误的记录;了解病员病情变化并征求对饮食、生活的意见;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决定出、转院问题。

临床、医技等科室部门主任全面负责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各级责任人应明确自己的职权和岗位职责,并应具备相应的质量管理与分析技能。3、院、科二级质量管理组织要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自身医疗工作的实际,建立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方案。

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方案是全面、系统的书面计划,能够监督各部门,重点是医疗、护理、医技科室的日常质量管理与质量的危机管理, 质量管理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立质量管理目标、指标、计划、措施、效果评价及信息反馈等,加强医疗质量关键环节、重点部门和重要岗位的管理。

  4、健全医院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 核心制度包括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分级护理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查对制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技术准入制度等。 对病历质量管理要重点加强运行病历的实时监控与管理

  5、加强全员质量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质量和安全意识,提高全员质量管理与改进的意识和参与能力,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范和常规;医务人员“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必须人人达标。

  6、质量管理工作应有文字记录,并由质量管理组织形成报告,定期、逐级上报。通过检查、分析、评价、反馈等措施,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将质量与安全的评价结果纳入对医院、科室、员工的绩效评价评估。

  7、建立与完善医疗质量管理实行责任追究的制度、形成医疗质量管可追溯与质量危机预警管理的运行机制。

  8、加强基础质量、环节质量和终末质量管理,要用《诊疗常规》指导对患者诊疗工作,有条件的医院要逐步用《临床路径》规范对患者诊疗行为。

  9、逐步建立不以处罚为目标的,是针对医院质量管理系统持续改进为对象的不良事件报告系统,能够把发现的缺陷,用于对医疗质量管理制度、运行机制与程序的改进工作。 10、建立与完善目前质量管理常用的结果性指标体系基础上,逐步形成结果性指标、结构性指标、过程性指标的监控与评价体系。

  十、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医院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细则》及《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医院感染管理是院长重要的职责,是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织部分;

  2.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管理组织与部门,配备专(兼)职人员,并认真履行职责,建立与完善医院感染突发事件有应急管理程序与措施。

  3.医院要制定和实施医院感染管理与监控方案、对策、措施、效果评价和登记报告制度,确定临床预防和降低医院感染的重点管理项目,并作为医院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核查。

  事项。4.血库

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要重做一次。逐步推广使用条形码进行核对。

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房、床号、姓名、血型、交叉配合试验结果、血瓶号、采血日期、血液质量。5.检验科

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

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 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以及标本的质量。 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 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6.病理科

收集标本时,查对单位、姓名、性别、联号、标本、固定液。 制片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切片数量和质量。 诊断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临床诊断、病理诊断。 发报告时,查对单位。7.医学影像科

检查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年龄、片号、部位、目的。 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条件、时间、角度、剂量。 使用造影剂时应查对病人对造影剂过敏 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8.理疗科及针灸室

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种类、剂量、时间、皮肤。 低频治疗时,并查对极性、电流量、次数。 高频治疗时,并检查体表、体内有无金属异常。

针刺治疗前,检查针的数量和质量,取针时,检查针数和有无断针。9.供应室

准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度。 发器械包时,查对名称、消毒日期。

收器械包时,查对数量、质量、清洁处理情况。 高压消毒灭菌后的物件要查验化学指示卡是否达标 10.特殊检查室(心电图、脑电图、超声波等)

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查目的。 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 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11.其他科室

  材料加以整理,尽可能作出书面摘要,事先发给参加讨论的人员,预作发言准备。 开会时由主治科的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负责介绍及解答有关病情、诊断、治疗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分析意见(病历由住院医师报告)。会议结束时由主持人作总结。 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会应有记录,可以全部或摘要归入病历内。2.出院病例讨论

有条件的医院(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应定期(每月1~2次)举行出院病例讨论会,作为出院病历归档的最后审查。

出院病例讨论会可以分科举行(由主任或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持)或分病室(组)举行(由主任(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主持),经管的住院医师和实习医师参加。 出院病例讨论会对该期间出院的病历依次进行审查。a.记录内容有无错误或遗漏。b.是否按规律顺序排列。c.确定出院诊断和治疗结果。

  d.是否存在问题,取得那些经验教训。3.疑难病例讨论会:

凡遇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或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持,有关人员参加, 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4.术前病例讨论会:

对重大、疑难及新开展的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

由科主任或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持,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护士长、护士及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疗管理部门人员参加。 订出手术方案、术后观察事项、护理要求等。 讨论情况记入病历。一般手术,也要进行相应讨论。5.死亡病例讨论会:

凡死亡病例,一般应在患者死后一周内召开,特殊病例应及时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做出后一周进行。

由科主任主持,医护和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疗管理部门人员参加。 讨论目的是分析死亡原因,吸取诊疗过程中的经验与教训, 要有完整的讨论记录,由科主任、上级医师签字确认后纳入病历。

  十五、值班、交接班制度 1.医师值班与交接班:

各科在非办公时间及节假日,须设有值班医师,可根据科室的大小和床位的多少,单独或联合值班。

值班医师每日在下班前至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员情况,并做好床前交接。

各科室医师在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簿,并做好交班工作。值

  器材进行手术拍照、录像。任何人员不能将移动通讯工具带入手术间内使用。

除参加手术的医护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手术室。见习学生和参观者,需由老师带领或经医务处或护理部批准,并通知手术室护士长和有关科室的科主任。见习或参观者,须在指定的手术间内参观,并接受手术室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导,不得任意游走及进入其它的手术间。任何违规者,手术室负责人有权拒绝其进入手术室,并通知有关部门。 手术室在夜间及假日应设专人值班,以便随时进行各种紧急手术。

  3.环境管理: 保持室内肃静和整洁,严禁吸烟和喧哗,值班人员须就餐应在指定地点。4.手术部位感染率管理:根据手术风险度(手术切口清洁程度、麻醉分级及手术持续时间)统计手术手术部位感染率。附、围手术期管理制度(新增)(一)术前管理:

  1.凡需手术治疗的病人,各级医生应严格手术适应症,及时完成手术前的各项准备和必需的检查。准备输血的病人必须检查血型及感染筛查(肝功、乙肝五项、HCV、H1V、梅毒抗体)。2.手术前质术者及麻醉医师必须亲自查看病人,向病人及家属或病人授权代理人履行告知义务,包括:病人病情、手术风险、麻醉风险、自付费项目等内容,征得其同意并由病人或病人授权代理人签字。如遇紧急手术或急救病人不能签字,病人家属或授权代理人又未在医院不能及时签字时,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在病历详细记录。

  3.主管医师应做好术前小结记录。中等以上手术均需行术前讨论。重大手术、特殊病员手术及新开展的手术等术前讨论须由科主任主持讨论制订手术方案,讨论内容须写在术前讨论记录单上,并上报医务处备案。

  4.手术医师确定应按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执行。重大手术及各类探查性质的手术须由有经验的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或科主任担任术者,必要时须上报医务处备案。

  5.手术时间安排提前通知手术室,检查术前护理工作实施情况及特殊器械准备情况。所有医疗行为应在病历上有记录。如有不利于手术的疾患必须及时请相关科室会诊。

  6.手术前患者应固定好识别用的腕带,所标的信息准确无误;同时完成手术部位的标记。(二)手术当日管理:

  1.医护人员要在接诊时及手术开始前要认真核对病人姓名、性别、病案号、床号、诊断、手术部位、手术房间等。病人进手术室前须摘除假牙,贵重物品由家属保管。

  2.当日参加手术团队成员(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台上与巡回护士、其它相关人员)应提前进入手术室,由手术者讲述重要步骤、可能的意外的对策、严格按照术前讨论制定的手术方案和手术安全核对的要求执行。

  3.手术过程中术者对病人负有完全责任,助手须按照术者要求协助手术。手术中发现疑难问题,必要时须请示上级医师。

  4.手术过程中麻醉医师应始终监护病人,不得擅自离岗。

  5.手术中如确需更改原订手术方案、术者或决定术前未确定的脏器切除,使用贵重耗材等情况时,要及时请示上级医师,必要时向医务处或主管院长报告;并须再次征得患者或家属同

  7.术后72 小时内要随访患者,检查有无麻醉后并发症或后遗症,并作相应处理。8.急诊手术前的准备时间较短,但也应尽可能完善手术前的准备工作,术中、术后的管理同择期手术。

  9.麻醉工作质量及效率指标的统计分析制度。如麻醉工作量、麻醉效果评定,麻醉缺陷发生情况、麻醉死亡率及严重并发症发生率等,应有记录。

  10.有突发紧急事件的应急预案,为随时参加抢救呼吸、心跳突然停止等危重病人的复苏,应从人员值班、操作技术、急救器械、通讯等方面做好准备。 附:麻醉恢复室管理制度(新增)。

  1.为确保麻醉恢复期病人的安全性,对麻醉工作量较大的医院及三级甲等医院根据情况设置麻醉恢复室。

  2.麻醉恢复室是临床麻醉工作的一部分,应由麻醉医师和麻醉护士进行管理。

  3.凡麻醉结束后尚未清醒,或虽已基本清醒但肌力恢复不满意的患者均应进入麻醉恢复室。 4.待患者清醒,肌力及呼吸恢复的情况可参照Steward 苏醒评分,必须达到4 分才能离开麻醉恢复室。

  5.如遇到患者苏醒意外延长,或呼吸循环等功能不稳定者,应积极查找原因,及时处理,并考虑转ICU,以免延误病情。

  6.患者收入或转出麻醉恢复室,均应由麻醉医师决定,麻醉专业护士协助麻醉医师负责病情监测与诊治。

  十八、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

  1.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为保证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医疗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卫生部《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系统》的要求,建立相应报告制度与运行机制。

  2.医院内部应建立与完善医疗不良事件和事故监测网络体系。重点是医疗及护理差错、输血反应及输血感染疾病、药物不良反应、医疗器械所致不良事件等项目的监测、报告、登记、处理制度。

  3.报告可根据事件的情况采用书面、电话、网络等多种形式报告。

  4.受理的领导或专业部门工作人员在收到需要批示的请示报告后,应在三日内做出明确的批复。紧急情况当即决定。

  5.任何人不得瞒报、漏报、谎报。医疗行政管理部门应做好督查、督办,确保报告程序畅通。6.对不负责任、不履行岗位职责、不按照有关规定报告者,视情节予以处理。

  7.医疗机构发生或发现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后,应于12 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日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1)医疗事故争议未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的;

(2)医疗事故争议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确定为医疗事故,双方当事人协商或卫生行政部门

  取存在缺陷?如有需要,即应重留取标本进行复查。

  5.在实验室操作手册中应包括危急界值试验的操作规程,并对所有和危急界值试验有关的工作人员,包括医护人员进行培训。

  6.医院医疗管理职能部门应该定期检查和总结“危急值报告”的工作,每年至少要有一次总结,重点是追踪了解患者病情的变化,或是否由于有了危急值的报告而有所改善,提出“危急值报告”的持续改进的具体措施。

  7.临床检验的“危急值报告”作为医院管理评价的重要条件,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建立检验医师制。

  二十一、临床实验(检验、病理)标本采集、运送制度

  1.临床实验(检验、病理)部门应制定标本采集规范,包括对患者的准备要求、标本采集的方式与途径、标本处理、运送、保存环境等内容,要对相关医务人员进行教育与培训,使员工能知晓和遵循,避免由于标本采集环节因素而影响分析前的质量控制。

  2.采集到的标本应有唯一性的识别标志,对有条件的医院应推行条形码识别系统。 3.标本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送达检测,避免因暂存环境与时间的延缓,而影响标本检测结果的真实性,不得将明知是可能是“失真的”检验标本送检。

  4.建立标本验收、登记、处理的工作程序,对不符合标本采集规范的标本应及时通报送检医师或其它相关人员明确处理意见,不得上机检测,更不得将明知是“失真的”检验结果签发报送临床,危及救治质量与病人安全。

  5.为确保生物安全性与严防医院感染,应逐步采用真空管采血,盛放标本运送工具应加盖密闭,不得敞开运送,检查申请单不得与标本容器卷裹混放。

  6.具有高危传染性标本、传染病医院的标本以及急诊抢救病人的标本,在采集后应由专人用专门盛具及时送检。

  7.各类标本在采集、暂存与运送过程中发生标本洒漏、标本容器破损等紧急意外事件,有紧急处理的程序与措施。

  二十二、患者评估管理制度

  1.通过对患者评估全面把握患者基本的现状和诊疗服务的需求,为制定适宜于患者的诊疗(手术)方案(计划)提供依据和支持。

  2.对患者进行评估工作是各临床科室医师、护师的职责,是重要的质量管理监控环节。 3.执行患者评估工作的应是具备在本院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注册护士,或是经医院授权的其它岗位卫生技术人员。

  4.患者评估的重点范围,但不限于:住院患者评估、手术前评估、麻醉评估、危重病人评估、住院患者再评估,包括手术后评估、出院前评估等。

  5.病人评估资料是供临床科室直接负责患者诊疗、护理工作医师、护士适宜使用,为制定诊疗(手术)方案(计划)和会诊、讨论提供支持,注意患者隐私保护,病人评估记录文件进入住院病历。

  13.手术/或有创操作记录应由手术者(或第一助手)负责在术后24 小时内完成书写,详细记述手术过程、术中病理大体所见、术中出血量、病理标本的采集与送检等情况,附有必要的图示说明,必要时可有影像记录;术后首次病程录应由由手术者(或第一助手)负责在术后8 小时内完成书写,除记述手术的重点内容外,还应记录对术后并发症预防、标本去向等项内容。

  二十四、主诊医师负责制度

  1.必须在进一步认真落实科主任负责制,三级医师(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责任制和"病人选择医生"的指导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在保障医疗质量、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搞好科研、教学和对年轻医师的培养的情况下,逐步试行主诊医师负责制,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这一制度。

  2.每一位住院患者的诊疗(手术)方案都要由注册的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组成的医疗小组进行讨论确认。

  3.医疗小组由具备副主任医师职称人员负责,担任主诊医师,带领由若干名下级医师组成的医疗小组,对其所管理的病人负责,包括对病人的门诊、人院、检查、诊断、治疗、出院后复诊整个过程。

  4.主诊医师负责经管床位病历记录的完整性、可靠性、及时性,经常审住院病历的内涵质量,对各项重要记录的内容须签字认可。

  5.主诊医师应向病人或家属介绍诊疗(或手术)方案,病人病情变化时应随时介绍病情,下级医师应详细记录主诊医师的介绍内容以及病人或家属的意见。

  6.主诊医师必须亲自参加所管病人的病例讨论、院内外会诊以及各种重要治疗变更的知情同意谈话。

  7.建立主诊医师责任制评价指标,至少包括有医疗数量、效率指标、医疗质量(医疗文书质量、医疗缺陷、服务质量)、出院病人平均费用、药费比重等相关指标。主诊医师要用“诊疗常规”指导临床诊疗工作,用“临床路径”来规范医疗小组的医疗行为。

  二十五、危重病人进行高风险诊疗操作的资格许可授权制度

  1.医师与护士为危重病人进行诊疗操作须承担极大的风险,为确保诊疗操作质量与病人安全,实行诊疗操作的资格许可授权制,减少诊疗操作的风险性。

  2.诊疗操作资格的许可授权范围,应当包括所有进行本诊疗操作(护理)的执业医师与注册护士。无操作权的个人,除非在有正当理由的紧急情况下,不得从事诊疗操作。

  3.医院对需要资格许可授权的诊治操作项目有明确的规定,应是那些操作危险性大、易于发生并发症的项目,每项具体诊治操作项目都有操作常规,制定考评标准,全院各临床科室均应遵照执行。

  4.由医疗、护理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建立相应的资格许可授权程序与机制。 由医疗、护理管理职能部门与专业人员组成考评组织。

提供需要资格许可授权的诊治操作项目的操作常规与考评标准,并实施培训与教育。

  注意事项、护送等均须作好交代和妥善安排。9.首诊医师应对病人的去向或转归进行登记备查。

  10.凡在接诊、诊治、抢救病人或转院过程中未执行上述规定、推诿病人者,要追究首诊医师、当事人和科室的责任。

  二十七、约束器具使用制度

  1.医院要尊重患者自主选择治疗的权利(精神病患者应除外)。

  2.对患者使用约束器具必须严格掌握指征,只有当患者的自主活动危及自身安全与诊疗操作安全时,或危及他人安全时,在帮助性措施无效的情况下,才能使用约束性措施。 3.使用前应由医师/或护士对病情进行评估,取得患者或家属同意理解后,方可实施操作,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并做好记录。

  4.使用过程中要密切观察预防并发症及意外情况的发生,当使用约束器具指征消失后及其解除。

  二十八、急危重病人抢救及报告制度

  1.凡疑难手术、新技术、特殊技术、重大疑难病例、重大合并症的抢救,包括急诊抢救手术、心血管急性合并症、急性呼吸衰竭、感染中毒休克、各种原因引起的心脏骤停、昏迷等抢救,特殊治疗,包括特殊化疗方案,尤其非常规、有创、特殊治疗及检查,各主管医师必须报告科主任,按医院规定的制度及时报告医疗管理部门和分管院领导。

  2.上述诊治活动需要外请专家协助时,经科主任同意后,上报医疗管理部门和分管院领导,并负责组织安排专家会诊讨论。

  3.对于抢救过程中需要人员或医疗资源调配,由科主任提出上报医疗管理部门或分管院领导协调抢救事宜,4.科室应指派专人向有关部门提供抢救情况汇报,书写抢救记录以备检查。凡是报医疗管理部门的治疗抢救意见及过程要实事求是,如实报告病例情况。

  5.上述所有医疗活动,必须严格按照医院有关医疗管理程序,逐级负责,责任到人,严格纪律,避免发生一些不必要的技术纠纷。

  6.如未履行医院有关规定,造成医疗纠纷、医疗事故者,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追究责任。

  二十九、血液净化室工作制度

  1.血液净化技术是急性、慢性肾衰竭患者完全或部分恢复肾功能重要的替代治疗手段之一,属于救治重危病人的高危操作,应实施技术资格准入与授权制,参加与接受本辖区内的血液净化质量监控组织管理,参加透析登记工作。

  2.医院应设置有肾脏内科专业或学组,具备专科医师队伍,具有独立处理肾脏内科常见疾病的能力。同时应获得具备急慢性并发症处理及综合抢救能力科室的强力支持。

  3.透析室应具备透析区、水处理区、治疗室、候诊室等基本功能区域;应配置有符合规格的 要记录更改重要医嘱的原因。 辅助检查结果异常的处理措施。

要记录诊治过程中需向患者及家属交待的病情及诊治情况及他们的意愿。

要有出院前一天病程记录,内容包括患者病情现状、出院标准是否达到、上级医师是否同意出院等意见。

会诊及病例讨论的内容记录应在当日完成4.上级医师首次查房记录:主治医师应当于患者入院48 小时内完成,内容包括补充的病史和体征、诊断及依据、鉴别诊断分析、诊疗计划等。5.上级医师日常查房记录要求:

病危患者每天、病重病人至少三天内、病情稳定病人五天内必须有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对诊断不清、治疗不顺利的疑难危重病人,必须有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的查房记录。

  6.手术科室相关记录(含介入诊疗)

术前要有手术者、麻醉师查看病人的记录 术前一天病程记录/术前小结

中等以上的手术要有术前讨论,应在手术医嘱下达之前完成 手术记录应当由手术者书写,特殊情况下由第一助手书写时,应有手术者签名,应于术后二十四小时内完成 术后首次病程记录要及时完成;

术后连续记录三天病程记录,此三天内要有手术者或主治医师的查房记录。7.辅助检查:

住院48 小时以上要有血尿常规化验结果。

输血前要求查乙肝五项、转氨酶、丙肝抗体、梅毒抗体、HIV。 对辅助检查阳性与重要阴性结果,应在收到报告后48 小时有分析记录 对属医院规定的检验“危急值报告”结果,收到后有分析记录 8.医嘱单的基本要求:

字迹清晰、无错别字自造字,不允许有任何涂改。 打印病历不能有重复拷贝,要符合有关规定。 医嘱执行与停止均须有手签全名及时间,要能辨认。

医嘱内容应当准确、清楚,每项医嘱应当只包含一个内容,并注明下达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9.知情同意书:

手术同意书应手术医嘱下达之日完成双方签署;内容包括术前诊断、手术名称、术中或术后可能出现的并发症、手术风险、患者签名、医师签名等。

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应医嘱下达之日完成双方签署;内容包括特殊检查、特殊治疗项目名称、目的、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及风险、患者签名、医师签名等。10.出院记录:的普查普治工作。

  5.负责本院职工的体检、保健工作。本院职工的诊治、病休、住院、会诊和转院等,由预防保健科医师根据病情和有关规定处理。夜间、假日急诊,由有关科医师处理,但所开诊断证明不得超过三天。

  6.建立并管理好职工病案。

  7.保健医师由主治医师或高年资住院医师担任,定期轮换。

  三十三、中医科工作制度

  1.各医院都要设立中医门诊,有条件的医院开设中医病房或中西医结合病房,加强中医科室的建设,继承、发掘、整理、提高祖国医药学遗产。

  2.医院中医科的病房,由中医负责管理。中医科病员的入院、出院、饮食、护理均由中医决定,诊断、治疗以中医方法为主,必要时可铺以西医治疗。

  3.中医可按病员病情签署诊断、病假、死亡等有关医疗证明书。根据理、法、方、药的原则,按照“中医或中西结合病历(包括门诊病历)基本

  规划”要求认真及时书写病历。病历记载要完整、准确、整洁,要签全名。

  4.对于年老经验丰富的中医,应配备水平较高的青壮年中医或西学中医师,作为助手,继承并整理其学术经验。积极开展中医的科研工作。

  5.有条件的医院可承担中医和西医学习中医的教学工作,认真带好进修、实习人员,定期开展中医学术活动。

  6.积极采集民间土、单、验方,进行整理、筛选、验证,对确有疗效的要推广应用。 7.有条件的中医科要开展针灸、推拿、正骨等疗法。

  三十四、针灸室工作制度

  1.严格无菌操作,严密消毒,使用一次性针,防止交叉感染。

  2.凡留针治疗者,术者不得离开岗位,注意观察病员变化。取针时注意防止漏针、断针。3.采取措施,预防晕针、滞针和断针,如有发生,迅速处理。

  4.使用电针时,应首先检查机器是否完好,输出是否正常,并根据病情,选用适当强度。治疗完毕后将开关关闭,输出扭至零位。

  5.经常检查针具是否完好,如有不锐利及弯曲时应及时修理、更换。 6.针灸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注意解剖部位,防止发生意外。

  三十五、医学工程/医疗器械科(组)工作制度

  1、医学工程/医疗器械部(科、组)是在院长领导下工作,既具有很强的专业技术性,又有执行相关法规和设备器械管理的职能性。

  2、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医疗卫生机构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

  3、凡属医疗、教学、科研所需的设备器械和医用耗材,均由医学工程部(科、组)统一负责

  护理工作制度

  目 录 护理-35项

  一.护理部工作制度

  二.病房管理制度

  1.病房工作人员守则

  2.患者入院须知

  3.病房管理要求 四.早会制度

  附.病房早交班时间要求 五.交接班制度

  附:排班原则及要求 六.夜班督导工作制度 七.执行医嘱制度

  八.分级护理制度

  1.特级护理

  2.一级护理

  3.二级护理

  4.三级护理

  附:死亡病员料理事项 九.护理会诊

  十.病房药品管理制度 十一.病房消毒隔离制度 十二.皮肤压力伤登记报告制度

  十三.导管滑脱登记报告制度(中心静脉插管、气管插管等)十四.病房安全制度 十五.患者膳食管理制度 十六.健康教育制度 十七.探视、陪伴管理制度 十八.注射室工作制度 十九.治疗室工作制度 二十.换药室工作制度

  二十一.患者入院、出院工作制度 二十二.物资、器材管理制度 二十三.病人外出检查制度 二十四.护理查房制度 二十五.护理查对制度

  二十六.护理人员技能定期评估制度 二十七.护理新技术准入制度

  二十八.护理制度、操作常规变更批准制度 二十九.护理人员继续教育制度 三十.护理应急管理预案

(一)患者紧急状态时的护理应急程序 1.患者突然发生病情变化时的应急程序

  一.护理部工作制度

  1.护理部有健全的领导体制,实行三级管理,对科护士长、护士长进行垂直领导,或实行总护士长与护士长二级管理体制。

  2.护理部负责全院护理人员的聘任、调配、奖惩等有关事宜。

  3.护理部定期讨论在贯彻医院护理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4.护理部有年计划、季度计划、周工作重点,并认真组织落实,年终有总结。 5.建立健全各项护理管理制度、疾病护理常规及各级护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6.健全科护士长、护士长的考核标准,护理部每月汇总科护士长、护士长月报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全面实施以病人为中心的护理服务。 8.护理质量控制工作:

由主管临床的护理部副主任负责。年有工作计划,月有检查重点,有记录,并有改进措施及奖惩制度。

护理部深入科室查房,协助临床一线解决实际问题。 每季度进行住院患者、出院患者、门诊患者满意度调查。

坚持夜班督导查岗制,不定期检查,每周抽查不少于二次,并有记录。 建立护理不良事件报告体系,以促进护理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

  9.组织定期不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护理质量管理活动,将护理质量控制的信息传达到科室、传递至各级各类护士。

  10.组织定期不定期召开相关工作会议,如护理部例会、夜班督导交班会、护士长例会、全院护士大会等。 11.教学工作:

有各类人员(护生、进修生、在职护士等)的教学计划,有考核,有总结;各病房设临床教学老师。

组织全院业务学习、护理查房与会诊、护士技能培训、新护士岗前培训等活动 12.定期对护理人员岗位技术能力评价工作

  二.病房管理制度

  1. 病房由护士长负责管理。

  2. 保持病房整洁、舒适、安全,避免噪音,工作人员做到走路轻、关门轻、说话轻、操作轻。

  3. 统一病房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要摆放整齐,固定位置,精密贵重仪器有使用要求并专人保管,不得随意变动。

  4. 定期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定期召开患者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病房工作。5. 保持病房清洁整齐,布局有序,注意通风。6. 医务人员必须按要求着装,佩戴有姓名胸牌上岗。

  医院工作制度与岗位职责

  医院工作制度与岗位职责电子版

  医院办公室工作制度与岗位职责

  医院药房工作制度与岗位职责

  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

医院管理工作制度与岗位职责2

  前言

  为加强我院专科现代化,科学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我院医疗服务质量和科学管理水平,促进我院可持续创新发展,根据国家卫计委,安徽省卫计委,关于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政策要求。遵照阜阳市卫生局“医院管理评价指南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和卫生部颁发的《全国医院工作条例》,《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办法》结合我院专科特色实际,并参照“二级妇产医院评审标准”,编写修订了《阜阳玛丽娅妇产医院工作制度与岗位职责》汇编,特别是“妇产科工作制度与岗位责任制”,“新生儿科工作制度及岗位职责”更能适合我院专科特点,供全院员工认真学习并对照本科工作实际自觉遵照执行(如国家,省卫计委有新规定按最新规定执行)。

  目 录

  第一部分、工作制度 行政职能管理

  一、院领导深入科室制度 二、人事工作制度 三、请示报告制度 四、院总值班制度 五、院长办公室工作制度 六、院长接待日制度 七、安全保卫制度 八、安全防火制度 九、医院内部治安管理规定 十、岗前教育管理制度 十一、保密工作制度

  医疗管理

  一、医务科工作制度 二、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三、病历书写制度

(一)病历书写的一般要求 (二)门诊病历书写要求(三)急诊病历书写要求

(四)住院病历(完整病历)书写要求 (五)入院记录书写要求

(六)再次入院病历和再次入院记录的书写要求 (七)表格式病历的书写要求与格式(八)病历中其它记录的书写要求

  四、首诊负责制度 五、医嘱制度 六、查房制度 七、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八、会诊制度 九、病例讨论制度 十、重危患者抢救制度 十一、值班、交接班、听班制度

(一)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 (二)听班制度

(三)有关科室值班交接班制度

  十二、查对制度 十三、处方制度

  十四、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 十五、出、入院制度 十六、转院、转科制度 十七、业务学习制度

  十八、各级医疗人员去向报告制度 十九、物理治疗科工作制度 二十、麻醉科工作制度 二十一、疫情报告制度 二十二、消毒隔离制度 二十三、病房消毒隔离制度 二十四、注射、输液室消毒隔离制度 二十五、治疗室消毒隔离制度 二十六、手术室消毒隔离制度 二十七、供应室消毒隔离制度 二十八、院内感染管理制度 二十九、医疗器械科工作制度 三十、仪器设备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三十一、医疗仪器管理规定 三十二、功能检查科工作制度 三十三、检验科工作制度 三十四、放射科工作制度 三十五、药剂科工作制度 三十六、煎药室工作制度 三十七、药品统计报告制度

  三十八、麻醉药品、毒性药品与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三十九、西药调剂室工作制度 四十、中药调剂室工作制度 四十一、手术分级分类管理制度 四十二、手术前讨论制度 四十三、医师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四十四、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四十五、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护理管理 护理部工作制度

  一、护理人员会议制度 二、分级护理制度 三、病房管理制度 四、探视陪伴制度 五、病人入、出院管理制度 六、护理查对制度

(一)医嘱查对制度

(二)服药、注射、处置查对制度 (三)输血查对制度(四)饮食查对制度(五)供应室查对制度

  七、交接班制度

  八、事故、差错、缺陷登记和报告制度 九、护理文书管理制度 十、病案管理制度 十一、治疗室工作制度 十二、注射、输液室工作制度 十三、手术室工作制度 十四、供应室工作制度

  后勤管理

  一、(后勤)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二、仓库物资管理制度 三、领物制度 四、洗衣房工作制度 五、污水处理制度 六、职工食堂管理制度

  第二部分、人员岗位职责 行政职能系统

  一、院长职责 二、医务科科长职责 三、院办公室主任职责 四、护理部主任职责 五、人事科科长职责 六、门诊部主任职责 七、统计室工作人员职责 八、病案管理员职责 九、总务科科长职责 十、汽车司机职责 十一、图书管理员职责 十二、安保科科长职责 十三、安保人员职责

  医疗系统

  一、临床主任医师职责 二、临床主治医师职责 三、总住院医师职责 四、麻醉科主任职责 五、麻醉科医师职责

  六,放射科主治医师职责

  六、放射科技师职责 七、检验科主任职责 八、检验科技师职责 九、药剂科主任职责 十、主管(中、西)药师职责 十一、药剂师(中西药)职责 十二、药剂士(中西药)职责 十三、疫情管理人员职责

  护理系统

  一、护理部主任职责 二、病房护士长职责 三、手术室护士长职责 四、治疗室护士长职责 五、注射、输液室护士长职责 六、病房护士职责 七、手术室护士职责 八、治疗室护士职责 九、注射、输液室护士职责 十、主管护师职责 十一、护师职责 十二、供应室护士长职责 十三、供应室护士职责

  财务系统

  一、财务科职责 二、会计员职责 三、出纳员的职责 四、药品核算会计职责 五、门诊挂号、收费员职责 六、住院处工作人员职责 七、住院处收费员职责

  第三部分、各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院务管理委员会职责 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职责 三、输血管理委员会职责 四、医院感染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五、药事管理委员会职责 六、病案管理委员会职责 七、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职责 八、安全管理委员会职责 九、医疗废物管理小组工作职责

  第一部分 工作制度 行政职能系统 一、院领导深入科室制度

  1、院领导要经常深入科室调查研究,直接掌握情况,抓好典型,协助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2、深入科室检查、医疗、护理、教学、科研、及后勤保证、职工思想工作、服务质量、病人生活等工作,听取病员和医务人员的意见,表扬好人好事,改进工作。

  3、院领导行政查房每周一次,带领有关干部深入科室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院领导要参加业务实践,如参加科晨会,查房、重大手术、疑难病例的会诊、危重病员的抢救及其他有关业务活动等。

  二、人事科工作制度

  1、按照 《劳动法》实行双向选择聘任制,并严格执行公司用人机制。注意做好人力资源科学管理工作。

  2、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按客观规律办事,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科室人员做到互通情报,协调工作。

  3、经常深入科室,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合理调配人员,提高工作效率,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坚持原则,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忠诚老实、襟怀坦白、遵守纪律。

  5、三、请示报告制度

  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逐级向有关部门及院领导请示报告。

  1、遇有突发医疗,卫生及安全事件,必须动员全院力量迅速采取应对措施时。

  2、凡有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产前检查胎儿严重缺陷,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和新药品种首次临床应用时。

  3、紧急手术而病员的单位领导和家属不在时。

  4、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时。

  5、丢失或损坏贵重器材、药品和剧毒药品时。

  6、发现成批药品失效或变质时。

  7、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及存在争议或不能确诊的病人时。

  8、重大经济开支。

  9、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10、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院外会诊、接受院外任务时。

  11、十一、参加院外进修学习、接受来院业务进修人员时。

  12、十二、发生病人逃跑、伤人、自杀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

  13、十三、丢失重要医疗文件时。

  14、十四、职工发生打架斗殴或与社会上发生冲突时。 四、院总值班制度 1、院总值班由院领导、职能科室有关人员参加,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的医务、行政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签收机密文件,承接未办事宜。

  2、值班时间: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以外的时间,均由总值班负责。

  3、值班期间要负责检查夜间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全院安全情况。

  4、值班人员要严格坚守工作岗位,如巡视病房或有事离开值班室时,要及时将去向告诉电话总机值班员,以便寻找。

  5、值班期间发生的重要问题,如值班人员无力解决,要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

  6、做好值班记录,于第二日上班后向院办公室交班,简要通报值班情况,并由院办负责安排当日值班人员。

  7、值班人员有权组织人员集中力量解决临时发生的问题,有权调用医院救护车辆。

  8、值班人员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时,经院办公室同意可找人调换值班,但不得擅自找人代替。

  9、每班交班前,清扫室内卫生,认真做好固定资产交接班。

  五、院长办公室工作制度

  1、安排各种行政会议,负责会议记录以及文件、报告、计划、总结等文字材料的起草,负责会议纪要、决议的印发,并督促检查执行,及时向院长汇报情况。协助院长处理日常行政事务工作,经常沟通职能科室的联系。

  2、做好来访、参观等上级检查接待工作,做到安排周密、妥当、热情。

  3、做好行政类文件的收发、登记、编号、传阅、收回及保管工作,针对文件内容,提出拟办意见,对上级机关和有关单位的通知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并请示办理意见。

  4、做好全院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存档工作,执行保密制度。

  5、搞好对档案室、总机室、打字室、汽车班的管理,适时安排医院总值班工作。

  6、及时处理信访,做到有登记,有结果,不积压,不拖延,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

  7、院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要尽快完成并随时汇报。

  六、院长接待日制度

  1、每周四下午为院长接待群众来访时间,由院领导轮流负责接待。

  2、接待群众来访要遵循以下原则:正确贯彻执行有关医疗法律、法规、卫生政策,分工负责,归口办理,件件有结果。 3、对群众来访反映的问题,自己能够解决的要主动予以解决,需要集体研究后解决的要先做好解释工作,研究后及时答复,属于职能科室处理的问题,批转或责成有关部门答复处理。

  4、每次接待群众来访的内容、处理结果都要填入《院级领导接待日记录》,定期交党支部办公室保管,年终归档。

  5、要为来访群众守密,要认真对待群众来访反映的问题。

  七、安全保卫制度

  1、重要部门及库房要按照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安装“防撬锁、防护棂”。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房。库房内不准吸烟,不准生火取暖。仓库要配备灭火器,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危险品要妥善放置,并定期检查。做到防火,防爆。

  2、财务部门现金要按规定及时存入银行,不得超过规定数额,现金、有价票证一律放入保险柜。

  3、住院病员和陪护人员携带物品出院时(凭出院证),门卫要进行检查。发现可疑问题,要及时通知保卫人员协同处理。

  4、夜间巡逻人员不得睡觉,对重点科室、库房要经常巡视。发现可疑人员,要盘问检查,对犯罪分子要扭送公安机关。

  5、职工自行车要按指定地点存放,病人自行车一律停放看车处。

  6、财务人员去银行送款,必须由专职保卫人员负责护送。

  八、安全防火制度 1、保卫科负责对全院的安全防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做好义务消防队的组织建设和业务训练,开展经常性防火宣传。

  2、消防器材的更换、维修和配置,由保卫科统一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换。

  3、每个科室、班组要有两名义务消防员,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安全防火检查。如发现隐患要及时向主管领导和保卫科汇报,采取相应措施妥善处理。

  4、防火工作人人有责。各级领导有义务对职工定期进行安全防火教育,积极带领广大职工做好防火工作。

  5、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部门,严禁使用明火、电炉。电器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防火规定。

  6、物资、药品、医疗设备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火种。

  7、搬运、使用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违者所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8、在无火警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消防器材,违者予以批评教育。如有损坏要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要给予行政处分。

  9、各科室要指定一名义务消防员,负责保管好配发给本部门各种消防器材,并保持良好性能。

  10、医院消防器材的购置、更换、维修及灭火器的定期换药,由保卫科负责统一安排,各科室给予密切配合。 九、医院内部治安管理规定

  1、严禁打架斗欧和辱骂他人,违者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2、凡酗酒医闹肇事、影响医院正常工作者,由

  110采取强制措施,保障安全。对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当事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

  3、严禁利用娱乐活动及其它手段进行聚众赌博、播放淫秽录像、传抄黄色刊物,一经发现,即严加查处,对当事人给予治安罚款。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4、院内禁止玩火、不听从劝阻、损坏公物者,按有关规定处罚(未成年职工子女由家长承担)。随时驱逐或扣杀非本院豢养的一切动物。

  5、严禁在院内任何场所大声喧哗,起哄,打唿哨,扰乱公共秩序。

  十、岗前教育制度

  1、医院要对每年新分到岗的职工实行岗前教育。岗前集中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一周。

  2、岗前职业教育主要内容:

(1)政治思想教育。

(2)医疗卫生事业的方针政策教育。

(3)医德规范教育。

(4)医院工作制度、操作常规、医疗安全措施及各类人员岗位职责。

(5)当地医疗卫生工作概况及本院情况。(6)现代医院管理和发展的有关内容。

  3、岗前教育要由院方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4、未参加集中教育的新上岗职工,要依照本制度进行自学和考核。

  5、岗前教育集中培训应与试用期教育结合起来。新上岗的医务人员在试用期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外,仍须坚持岗位教育培训,并在转正前作出评价。

  十一、保密工作制度

  1、全院职工要严格遵守保密工作规定,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模范地遵守,并监督执行。

  2、医院有一位院级领导分管保密工作。保密领导小组由院办、党办、医务科、人事科、财务科、护理部、门诊部等部门成员组成,负责进行保密教育,协助有关科室制订保密措施,落实保密责任制,并监督实施。

  3、保密范围:机要文件、印章、收发文登记本、帐号、长途电话号码、疫情、科技成果,正在研究的科研项目或设想、有价值的药物制剂配方及有保密内容的音像带、图表等。

  4、保密工作:综合档案室、人事档案室、科技档案室、统计室、打字室、复印室、收发室、科研及其他有关重要资料涉及的主要部门。 5、严格保密纪律,加强文件、图书、资料的管理。凡标有“内部资料”的材料,必须设专人管理,不得丢失和泄密,违者视其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6、在涉外活动中,要坚持内外有别的原则,严格遵守涉外保密纪律。

  7、每年的元旦、春节、“五·一”、“十·一”重大节日前夕,对保密工作要检查,并有针对性地解决存在的问题。

  8、按上级规定,保密小组成员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半年自查一次,年终进行总结,及时分析全院保密工作情况,研究保密工作措施,写出书面报告,使医院保密工作不断改进和加强。

  医疗管理系统

  一、医务科工作制度

  1、在院长领导下,树立为领导服务、为医疗第一线服务、为群众

  2、经常深入科室,了解听取意见,督促检查各种医疗工作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尤其重危、急诊、疑难及大手术前后病人处理问题,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对科室提交的申请报告或请示的问题,能解决者立即解决,不能解决或不属于本职范围者,应及时给予答复和主

  3、4、分析存在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及对策。每月、季分别对临床、5、协助院长、分管院长隔周组织科主任例会;每季组织一次临床、6、每周一下午向分管院长汇报上周医疗工作运行情况,请示本周工作安排问题。

  7、8、二、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1、医院必须把医疗质量放在首位,把质量管理纳入医院的各项工

  2、医院要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即建立院、科二级质量管理组

  3、院、科二级质量管理组织要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自身医疗工作

  4、质量管理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制订质量管理目标、指标、计

  5、医院要加强对全体人员的质量管理教育,组织其参加技师管理 6、质量管理工作应有文字记录,并由质量管理组织形成报告,定期逐级上报。

  7、质量检查结果与评优、奖惩及职称评聘相结合,并纳入医院评审。

  三、病历书写制度 (一)

  1、病历记录一律用钢笔(蓝或黑墨水)或签字水笔书写,力求字迹清楚、用字规范、词名通顺、标点正确、书面整洁。如有药物过敏,2、3、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疾病名称或个别名词尚无恰当译名者,可写外文原名。药物名称可应用中文、英文或拉丁文,诊断、手术应

  4、5、度量衡单6、日期和时间按公元年历,时间按

  47、病历的每页均应填写病人姓名、住院号和页码。各种检查单、8、根据国家卫计委最新《病历书写规范》要求书写。(二)

  1、要简明扼要,患者的姓名、性别、生日(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址。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体征和阴性体征、2、初诊必须系统检查体格,时隔三个月以上复诊,应作全面体检,3、重要检查化验结果应记入病历。复诊病历要详细描述经过治疗

  4、每次诊疗完毕作出印象诊断,如与过去诊断相同亦应写上“同上”或“同前”。两次不能确诊应提请上级医师会诊或全科会诊,详

  5、病历副页及各种化验单,检查单上的姓名、年龄、性别、日期

  6、根据病情给病人开诊断证明书,病历上要记载主要内容,医师签全名,并进行登记备案。未经我院诊治病人,医师不得开诊断书。

  7、门诊患者需住院检查治疗时,由医师签写住院证,并在病历上

  8、(三)

  原则上与门诊病历相同,但应突出以下几点: 1、2、3、危重疑难的病历应体现首诊负责制,应记录有关专业医师的会

  4、对需要即刻抢救的病人,应先抢救后补写病历,或边抢救边观察记录,以不延误抢救为前(四)

  1、住院病历由一线住院医师、试用期住院医师或无处方权的助理

  2、对新入院患者必须写一份住院病历,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住址、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个人生活史、月经史、婚育史、体格检查、化验检查、特殊检查、病

  3、住院病历应尽可能于次晨上级医师查房前完成,最迟须在病人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急症、危重病人可先书写详细的病程记录,待病情允许时再完成住院病历。须行紧急手术者,术前应写详细的病程记录,术后再补写住院病历。接收大批病人或伤员时,住院病历完

  4、实习医师书写住院病历前的询问病史和体格检查,应在住院医

  5、住院病历必须由5年以上上级医师及时审阅,做必要的修改和补充。修改住院病历应用红墨水。修改后,修改者用红墨水签名。被

(五)

  1、入院记录是住院病历的缩影。要求原则上与住院病历相同,能

  2、入院记录由住院医师,助理医师或者实习医师书写,一般应在病人入院后24

  3、对既往史及系统回顾、个人史、婚姻史、月经、生育史、家族史及体格检查中与本病无关的资料可适当简化,但与诊断及鉴别诊断

(六)

  4、因旧病复发而再次住院的病人,由实习医师、试用期住院医师和无处方权的进修医师书写再次入院病历,住院医师书写再次入院记

  5、因新发疾病而再次住院,不能写再次入院病历和记录,应按住院病历和入院记录的要求及格式书写,可将过去的住院诊断列入既往

  6、书写再次入院记录时,应将过去病历摘要以及上次出院后至本次入院前的病情与治疗经过,详细记录于病历中。对既往史、家族史等可从略.但如有新情况,应加以补充。7、病人再次入院后,医师应去病案室将上次入院记录调出,并置于再次入院记录之后。

  8、再次入院病历和再次入院记录的书写内容及格式同住院病历和入院记录。

(七)

  1、2、实习医师、试用期住院医师仍按规定书写住院病历,表格病历

  3、(八)病历中其它记录的书写要

  1、病程记录:入院后的首次病程记录在病人入院后及时完成,由住院医师或值班医师完成,应包括主要临床症状和体征,实验室检查,诊断和诊断依据,初步诊疗计划,重危病人观察病情变化的注意事项。病程记录应包括病情变化(症状、体征)、上级医师和科室内对病情的分析及诊疗意见,实验室检查和特殊检查结果的分析和判断,特殊治疗的效果及反应,重要医嘱的更改及理由,各种会诊意见,对原诊断的修改和新诊断确立的依据。病程记录由经治医师记录,一般病人每 l~2天记录一次.慢性患者可3天记录一次.重危病人或病情突

  2、手术患者的术前准备、术前讨论、手术记录、麻醉记录、术后

  3、凡移交患者的交班医师均需作出交班小结,接班医师写出接班

  4、凡决定转诊、转科或转院的患者,住院医师必须书写较为详细的转诊、转科、转院记录。转院记录最后由科主任审查签字,报医务科或业务院长批准。

  5、出院记录和死亡记录应在当日完成,出院记录内容包括病历摘要及各项检查要点、住院期间的病情转变及治疗过程、效果、出院时情况、出院后处理方案和随诊计划,由经治医师书写,并同时抄写于门诊病历中,以便门诊复查参考。死亡记录的内容除病历摘要、治疗经过外,应记载抢救措施、死亡时间、死亡原因.由经治医师书写或当班医师书写,主治医师审查签字。凡做尸检的病例应有详细的尸检记录及病理诊断,死亡病例应有详细的死亡讨论。死亡讨论至少在一

  6、四、首诊负责制度

  1、首诊负责是指第一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对所接诊病人特别是对急、危重病人的检查、诊断、治疗、转科和转院等工作负责到底。

  2、首诊医师除按要求进行病史、身体检查、化验的详细记录外。对诊断已明确的病员应积极治疗。对诊断尚未明确的病员应边对症治疗,边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或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诊断明确后即转有关科室治疗。

  3、诊断明确须住院治疗的急、危、重病员,必须及时收入院,如因本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按转院制度执行。

  4、如遇危重病员需抢救时,首诊医师首先抢救并及时通知上级医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和拒绝抢救。

  5、对已接诊的病员,需要会诊及转诊的,首诊医师应写好病历、检查后再转到有关科室会诊及治疗。

  五、医嘱制度

  1、医嘱一般在上班后两小时内开出,要求层次分明,内容清楚,转抄和整理必须准确,如需要更改撤销时,要用红笔填“取消”,并

  2、开写、执行医嘱必须有医、护人员用楷书签全名,要注明时间

  3、医师开出医嘱后要仔细复查,无误后交护理人员执行,护理人

  4、在抢救和手术中,不得不下达口头医嘱时,由经治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护士复诵一遍,医生核实无误方可执行,事后医师要及时补

  5、6、护士要每班查对医嘱,夜班查对白班医嘱,每周由护士长总查对一次,护理部对医嘱要随时抽查,转抄医嘱必须由另一名护理人员

  7、手术后和产后患者要停止术前和产前医嘱,重开医嘱,并且分

  8、需要下一班护士执行的临时医嘱交接班时,要说明并在护士值

  9、一般情况下,无医嘱,护士不得对患者做对症处理。如在抢救危重患者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场,护士可针对病情给予临时的必要处理,但处理后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六、查房制度

  1、科主任、副主任以上医师查房每周l~2次,应有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内容包括审查和决定急、重、疑难患者及新入院患者的诊断及治疗计划,抽查医嘱、病案、护理质量并听取各级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工作的意见,进行必要的示教工作。对所查病人,应亲自询问诊疗情况和病情变化,了解生活和一般

  2、主治医师查房,每日一次,应有住院医师参加,内容包括:系统了解主管住院患者的病情变化,系统进行全面物理检查,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对新入院、重危、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好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讨论,确定新方案,决定出院、转科、会诊,检查所管住院医师的病历,对不符合病历书写要求的,都要一一予 以

  3、住院医师查房每日上、下午至少各一次,系统巡视,检查所管患者的全面情况,对危重患者随时视察处理,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对新入院、手术后、疑难、待诊断的患者都要重点巡视,根据各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提出进一步检查、治疗意见。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必要时给予临时医嘱。妥善安排患者的膳食,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4、业务查房:由业务院长率领,医务科、护理部及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每周一次。查房内容包括医护质量、医疗制度、病区管理等,查房结束后由医务科记录质量、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并督促、检查

  5、护理查房:由护理部主任,病房护士长组织护理人员每周进行一次护理查房,主要检查护理质量,研究解决疑难问题,结合实际教

  6、行政查房:由院长率领,由院长办公室召集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每周一次。内容包括:行政管理、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病房管理、医院秩序、爱国卫生等。查房结束后,由院办公室详细记录工作

  7、教学查房:对实习、进修医师、护士进行以教学为目的的查房,结合临床病例进行讨论、示教和讲课,每周1~2次,由各科主任、护

  8、每次查房后应及时详细将查房情况、病人的生命体征和主要阳性体征及其变化,以及有鉴别意义的阴性体征和分析及下步处理意见,记录于病程记录之内。

  七、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1、科主任、主(副)主任医师每周查房

  1-2次。重点解决疑难病例;审查新入院、重危病人的诊断、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及治疗;决定邀请院外会诊;抽查病历和其他医疗文件书写质量;结合临床病例考核住院医师、实习医师对“三基”掌握情况;分析病例,讲解有关重点疾病的新进展;听取医师、护士对医疗、护理的意见。

  2、责任主治医师每日查房一次。对所管病人进行系统查房,特别对新入院、手术前后、危重、诊断未明确、治疗效果不佳的病人进行重点检查;听取指导住院医师及其他主治医师对诊断、治疗的分析及计划;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决定一般手术和必要的检查及治疗;决定院内会诊;有计划地检查住院医师病历书写质量及医嘱,纠正其中的错误和不准确的记录;决定病人出院和转科。

  3、住院医师每日查房至少

  2次。巡视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病人;主动向上级医师汇报经治病人的病情、诊断、治疗等;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的检查和治疗意见;检查当日医嘱执行情况;开写次晨特别检查医嘱和给予的临时医嘱;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随时记录,必要时请上级医师检查病人;了解病人饮食情况,征求病人对医疗、护理、生活等方面的意见。

  4、科主任(副,主任医师)、责任主治医师查房一般在上午进行。科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时,主治医师、住院医师、实习医师和护士长参加;责任主治医师查房时,住院医师、实习医师参加。

  5、对于危重病人,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科主任、主任医师临时检查病人。

  6、上级医师查房时,下级医师要做好准备工作,如病历、影像学检查片,各项检查报告及所需用的检查器材。经治的住院医师要简要报告病历、当前病情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主任或主治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并做出明确的指示。上级医师的分析和处理意见,应及时记录在病程记录中,并请上级医师签名。

  八、会诊制度

(一)

  对本科内较疑难或对科研、教学有意义的所有病例,都可由主治医师主动提出,主任医师或科主任召集本科有关卫生技术人员参加,进行会诊讨论,以进一步明确和统一诊疗意见。会诊时,由经治医师

(二)

  1、门诊会诊

  根据病情,若需要他科会诊或转专科门诊者,须经本科门诊年资较高的医师审签,由病人持诊疗卡片和门诊病历,直接前往被邀科室会诊。会诊医师应将会诊意见详细记录在诊疗卡或门诊病历上,并同时签署全名;属本科疾病由会诊医师处理,不属本科病人可回转给邀请科室或再请其他有关科室会诊。

  2、申请会诊科室必须提供简要病史、体检、必要的辅助检查所见.以及初步诊断、会诊目的与要求,并将上述情况认真填写在会诊单上.主治医师签字后,由护士送往会诊科室。被邀请科室按申请科的要求,派主治医师或指定医师据病情在24小时内完成会诊。会诊时经治医师应陪同进行,以便随时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共同研究治疗方案,同时表示对被邀医师的尊敬。会诊医师应以对病人完全负责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认真会诊,并将检查结果、诊断及处理意见详细记录于病历上。如遇疑难问题或病情复杂病例,应立即请上级医师协助会诊,尽快作出诊疗并提出具体意见,供兄弟科室参考。对待病人不得敷衍了事,更不允许推诿扯皮延误治疗。申请会诊尽可能不迟于下班前一小时(急症例外)。

(三)

  对本科难以处理急需其他科室协助诊治的急、危、重症的病人,由经治医师提出紧急会诊申请,并在申请单上注明“急”字。在特别情况下,可电话邀请。会诊医师应迅速到达申请科室进行会诊。会诊

(四)

  疑难病例需多科会诊者,由科主任提出,填写“会诊申请单”,报医务科同意,邀请有关医师参加。一般应提前1-2天将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及邀请会诊人员报医务科。医务科确定会诊时间,并通知有关科室及人员。会诊由申请科室的科主任主持,医务科参加。主治医师报告病历,必要时院长参加。经治医师作会诊记录,并认真执行会诊确定的诊疗方案。(五)

  本院不能解决的疑难病例,可聘请外院专家来院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申请,医务科同意,报请院长批准。医务科与有关医院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及需解决的疑难问题,并负责安排接待事宜。会诊由科主任主持。院长、医务科长参加。主治医师报告病情,分管住院医师作

  需转外院会诊者,经本科科主任审签,医务科批准,特介绍信前往会诊。外出会诊要带全有关医疗资料,并写明会诊目的及要求。院外会诊亦可采取电话会诊或书面会诊的形式,其程序同前。(六)

  外院邀请本院会诊者,根据申请会诊医院的要求,医务科(并报院长同意)派学有专长、临床经验丰富的人员前往会诊,会诊时要耐心听取病情汇报,认真细致地检查病人,科学地、实事求是地提出诊疗意见,供兄弟医院参考。要谦虚谨慎.杜绝高傲自大;要严肃认真,(七)

  1、2、切实提高会诊质量,做好会诊前的充分准备,专人参加。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历,与会人员要仔细检查。认真讨论,充分发扬技术民主,所有参加会诊的人员不论职称、年资,讨论问题时一律平等,要畅所欲言,以提出明确的会诊意见。主持人要进行小结,并做好会诊记录,遇有意见分歧,一面查阅资料,继续研究,一面独立思考,3、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绝按正常途径邀请的各种会诊要求。

  九、病例讨论制度

(一)

  1、选择适当的住院、出院,死亡病例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临床病

  2、临床病例(病理)讨论会可以单科进行,亦可多科联合举行。

  3、举行临床病例讨论会,主持科室要事先做好准备,将有关材料加以整理,尽可能写出书面摘要,事先发给与会人员,以便做发言准

  4、临床病例讨论会由主治科的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负责介绍和解答有关病情、诊断、检查、治疗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分析意见(病历由住院医师报告)。会议结束时主持人应做总结,主持科室要做好记录,及时整理,归入病案。

(二)

  1、科室每月举行一至二次出院病例讨论会,作为出院病例归档的2、出院病例讨论会,可以单科由主任主持进行,较大科室可按专

  3、出院病例讨论会对该期间出院的病案审查:①记录内容有无错误,遗漏等;②是否按规定顺序排列;③是否符合当地卫生厅颁发的病历书写要求;④确定出院诊断和治疗结果;⑤是否存在问题,应取

  4、(三)

  凡遇疑难病例,要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召开讨论会,有关人员参

(四)

  一般手术经主治医师决定即可,但重大疑难手术或开展新技术的手术,必须术前讨论。讨论会由科主任主持,主治医师、手术医师、麻醉师参加,订出手术方案、注意事项、术后监护要求等,讨论情况整

(五)死亡病例1、2、特殊及意外死亡病例,不论是否属于医疗事故,都要及时单独讨论(当日完成),3、4、死亡病例讨论由科主任主持,医护人员参加,必需时请医务科参加。讨论会要有完整记录,整理后主治医师签字,入病案存挡。不准以死亡小结代替死亡病例讨论会记录。

  十、重危患者抢救制度

  1、重危患者的抢救工作,一般由科主任、正(副)主任医师负责组织并主持抢救工作。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不在时.由职称最高的医师主持抢救工作,但必须及时通知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或本科听班人员。特殊病人或需跨科协同抢救的病人应及时报请医务

  2、对危重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迟抢救,必须全力以赴,分秒必争,并做到严肃、认真、细致、准确,各种记录及时全面。涉及到法

  3、参加危重病人抢救的医护人员必须明确分工,紧密合作,各司其职,要无条件服从主持抢救工作者的医嘱,但对抢救病人有益的建议,可提请主持抢救人员认定后用于抢救病人,不得以口头医嘱形式

  4、参加抢救工作的护理人员应在护士长领导下,执行主持抢救工作者的医嘱,并严密观察病情变化,随时将医嘱执行情况和病情变化报告主持抢救者。执行口头医嘱时应复诵一遍,并与医师核对药品后

  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日夜应有专人负责,对病情抢救经过及各种用药要详细交待,所用药品的空安瓿经二人核对方可弃去。各种抢救物品、器械用后应及时清理、消毒、补充、物归原处,6、安排有权威的专门人员及时向病员家属或单位讲明病情及预

  7、需跨科抢救的重危病人,原则上由医务科或业务副院长领导抢救工作,并指定主持抢救工作者。参加跨科抢救病人的各科医师应运

  8、不参加抢救工作的医护人员不得进人抢救现场,但须做好抢救的后勤保证工作。 9、抢救工作期间,药房、检验、放射或其他特检科室,应满足临床抢救工作的需要,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拒绝或推迟,总务后勤科室应保证水、电等供应。

  10、各科每日须留有1-2张床位,以备急、重症病人入院治疗、抢救时使用。

  十一、值班、交接班、听班制度

(一)

  1、各科在非办公时间及节假日均须设医师值班。原则上应由住院医师任一线值班,主治医师任二线,副主任医师可参加第三线值班。值班医师由本人和科室提出申请,报医务科批准备案后,方可单独值

  2、值班医师应提前半小时到岗,接受各级医师交班的医疗工作,3、医师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情况和处理事项记录于交班簿,值班医师亦应将值班期间的病情变化处理情况记于病程记录,并同时重点扼要记入交班簿。交接班内容:危重病人、新病人、手术病人及手

  4、值班期间急诊入院病人,原则上要及时完成病历书写,如需急救处理或急诊手术来不及书写病历时,应记首次病程记录,然后根据

  5、值班医师在班期间,必须尽职尽责,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

  6、值班医师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随便找人顶替,7、值班医师若有事需暂时离开,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当护理

  8、值班医师一般不脱离日常工作,如因抢救病员或其他特殊原因

  9、每日晨,值班医师应提前

  15分钟书写完成交班报告,将病员病情及处理情况向晨会及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报告,并向经治医师交

  10、值班医师每晚

  9:30与值班护士共同查房,包括对陪伴人员、11、值班医师负责值班室的清扫。(二)

  1、各临床和医技科室必须安排听班和咨询人员,以处理或协助值

  2、听班医师由主治医师以上的医疗人员担任,听班时间和该科值

  3、听班医师有对值班医师进行业务指导的义务和权力,对处理不当者,应及时予 4、听班医师要在院内听班室值班,严禁在家中听班。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如因擅离职守而影响病人的抢救,按脱岗处理。听班人员值班地点必须相对固定,如临时有变动,应通知值班人员联系方法及

(三)

  151、药房、检验、影像、心电图室等科室的值班人员,应提前

  2、3、尽职尽责,完成班内所有工作,保证临床医疗工作顺利进行。

  4、如遇特殊情况需暂时离开科室,应向院总值班说明去向,以便寻找,避免影响工作。

  十二、查对制度

  查对制度是保证病人安全防止差错事故发生的一项重要措施。医院工作者在工作中必须具备严肃认真的态度,思想集中,业务熟练,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无论直接或间接用于病人的各种治疗、检查物品及其生活用品,(如药物、敷料、器械、压缩气体,及治疗、急救和监护设备等),必须具备品名正规,标记清楚,有国家正式批准文号、出厂标记、日期、保存期限,物品外观表现符合安全要求。凡字迹不清楚、不全面、标记不明确以及有疑问的,应禁止使用。在使用过程中病人如有不适等反应,必须立即停用,再次进行查对工作,包括应用的一切物品,直至找出原因。所用物品不得丢弃,应按要求

(一)

  1、手术室接病人时,应核对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2、手术人员手术前再次核对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3、有关人员要查无菌包内灭菌指标,手术器械是否齐全,各种用

  4、凡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缝合前由器械护士和巡回护士严格核对大纱垫、纱布、线卷、器械数目是否与术前数目相符,核对无误后,方可通知手术医师关闭手术切口,严防将异物遗漏体腔内。手术切除的组织,原则上均应送病检。

(二)(1)

  1、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2、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

  3、4、5、(2)

  1、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签”,一人

  2、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房、床号、住院号、姓名、血型、交叉试验结

  3、4、发血后,受血者血液标本保留24小时,以备必要查对。(3)

  1、收集标本时,查对单位、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联号、标本、固定液。

  2、3、发报告时,复核检查项目、结果、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科室。

(4)

  1、检查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年龄、片号、部位及目的。

  2、发报告时,查对检查项目诊断、患者姓名、科室。

(5)

  1、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2、3、4、针刺治疗前,检查针数和质量,取针时查对针数和有无断针。

(6)

  1、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检查

  2、3、发报告时,复核科别、病房、住院号、床号、姓名、住别、年龄、检查项目、结果。

(7)

  1、配方前,查对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处方

  2、配方时,查对处方3、发药时,实行“四查、一交代”: a)b)

  查对药名、规格、剂量、含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 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 c)查药品包装是否完好、有无变质。安瓿针剂有无裂痕、各种标志是否清楚、是否超过有效期;

  d)查对姓名年龄及诊断;

  e)

  十三、处方制度

  1、执业医师处方权,由科主任提出意见,经医务科审查,报业务院长批准,办理手续,并将字样留于药剂科及药房。 未获得执业医师资格,无处方权。

  2、药剂人员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处方有错误应通知医师更改后配发。凡不合规定处方,药剂人员有权拒绝调配及发药。

  3、有关毒、麻、限剧药品处方,遵照毒麻、限剧药品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管理麻醉药品的规定执行。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或从事临床工作5-7年以上的医师,经院长批准,并报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可授予麻醉药处方权。

  4、处方项目必须填写齐全,用药正确,医师签全名配方,发药划价都要签名或盖章,对项目不全,字迹潦草,签名不清者,药剂人员有权拒绝发药。

  5、一般处方药品以三日用量为限,对某些慢性病或特殊情况可酌情增加。处方当日有效,过期须经医师更改日期,重新调配。

  6、医师不得为自己及直系亲属开处方。 7、处方由药房严格把关,药剂人员按处方分类、分级权限对照签字留样卡片严格执行,不准超越权限范围使用,对无处方权的处方或不合格的处方应拒发药并予登记、处罚。

  8、药房每月对全院处方进行抽查并做出分析,对重大错方和大方及伪方应及时汇报,医务科及时解决。

  9、处方一般用钢笔、水笔书写,使用蓝黑墨水,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如涂改须医师在涂改处签字,一般用中文或拉丁文书写。急诊处方须在左上角盖“急’”字图章。

  10、药品及制剂名称、使用剂量,应以中国药典及卫生部、省厅颁发的药品标准为准。如因医疗需要必须超过剂量时,医师必须在剂量旁重加签字方可调配,对于国家未规定的药品名称,可用通用名。

  11、处方药品数量,一律用阿拉伯字码书写,用量以克(g)毫克(mg)、毫升(ml)、国际单位(IU)计算;片、丸、胶囊剂,以片、丸、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容量和(或)剂量;合剂要标明数量和单位;溶液必须注明含量浓度,以瓶为单位,标明数量。

  12、一般处方保存一年,毒、麻药品处方保存三年,麻醉处方保存五年,到期请示院长批准销毁。

  13、医师处方要自己签名,不准代签,更不准在空白处方上预先签名交给无处方权者使用,一经发现即予严肃处理。 14、药剂师(士)有权监督医生科学用药,合理用药,对于违反规定,乱开处方、滥用药者,药剂人员有权拒绝发药,情节严重者,应报告医务科检查处理。

  15、药剂人员及医技科室人员不得开专业用药之外的处方,特殊情况报请业务院长批准后,方有处方权。

  十四、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

  1、医务科、护理部及医疗、医技科室都应建立医疗差错、事故登记、讨论报告制度。由科主任护士长或指派专人登记发生差错、事故的经过、原因及后果,务必做到及时、准确并及时组织讨论总结。

  2、凡发生医疗差错、事故或可能是医疗差错、事故的事件,当事人应立即向本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及时向医务科或护理部报告。发生严重差错或医疗事故后,应立即组织抢救,并报告医务科、院领导。对重大事故,应做好善后工作。当事人及所在科室应主动填写差错登记表或医疗事故登记表。

  3、差错、事故发生后,如不及时(当即)汇报,或有意隐瞒,事后发现,要根据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4、差错、事故发生后,医务科护理部及其它有关部门,要认真调查事发的详细经过,并必须于当班或当时完成调查经过(含讨论),尽快做出准确的科学结论。由医院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上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5、医务科、护理部在组织调查处理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过程中,应有专人保管有关病案和资料,任何人不得涂改、伪造、隐藏、销毁、丢失,违者按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6、为查明事故和医疗纠纷原因,必要时由医务科、护理部要有书面要求及家属的书面答复意见。如拒绝和拖延而影响对原因的判断,由拒绝和拖延一方负责。为确保鉴定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鉴定标本夏秋季不得超过24小时,冬春季不得超过48小时。

  7、情况检查清楚后,由院、科向家属、单位做详细说明。任何人不得随意向其家属及单位解释。必须严格遵守保护性医疗措施。

  8、各科室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采取措施,有效地防止和避免重大差错事故的发生。

  十五、出、入院制度

  1、由本院门诊或急诊医师按病情决定病人住院。门诊医师与住院处病房联系,有床后才签证收入,病人持住院证、门诊病历到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

  2、病人住院应登记联系人姓名、住址、电话号码,入院后,医务人员要主动、热情地接待并介绍住院规则和病房有关制度。

  3、危重病人需立即抢救者,可直接入院救治或手术,同时补办手续。

  4、住院处建立病房住院一览表,负责办理有关住院手续。 5、入院病人病情轻者,可自己办理住院手续进入病房。如病情危重者,由急诊或门诊医师或护士护送至病房,并详细交待有关事宜。

  6、由主治医师或负责医师决定病人出院,并通知病人,应出具出院后休息证明和交待出院后注意事项,并提前通知住院处办理出院手续。病房护理人员应凭结帐单签发出院证,并清点收回病员住院期间所用医院的物品。

  7、病人自动出院者,应在病历中记载清楚,告知病人家属预后,医院慨不负责。应出院而不愿出院者,应通知有关部门接回或由医院送回。

  十六、转院、转科制度

  1、限于本院技术设备条件,对不能诊治的患者,由科内讨论或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报请院长或业务院长批准,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

  2、住院病员和门诊病员需转外省治疗时,应由科主任提出意见,经院长或业务院长同意。

  3、病员转院、转科,无论什么病例,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留院处理,待病情稳定后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较重病人转院时应派医护人员护送。病员转院时,应将病历摘要随病员转去;出院时,按卫生部规定应由接诊医院写治疗小结,退回我院交病案室存档。4、病员转科须经转入科室同意,转科前需经治医师开转科医嘱,并写好转科记录,按联系时间转科。转出科应派人陪送到转入科,向值班人员交待有关情况。转入科写转入记录,并及时进行检查治疗。

  十七、业务学习制度

  1、临床、医技、后勤等科室的业务学习,原则上每周一次。具体时间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统一安排,院办公室定期检查落实。

  2、各科的业务学习计划及执行情况包括学习内容、地点、主持人报医务科,医务科定期检查并抽查个人学习笔记,根据各科执行情况记分。因特殊情况需改变学习计划的要预先报医务科。

  3、全院的业务学习原则上每周进行一次,采取继教,讲座,三基培训方式,由主管职能科室统一安排,任课老师认真备课,因故不能讲课,要提前一周通知主管科室。讲课劳务费根据讲课人的技术职称按有关规定发给,同时技术指导委员会对其讲课效果进行教学评议,优秀者年给予以适当的奖励。

  4、业务学习要实行签到制度。

  5、半年和年终的业务考试,根据院科安排的业务学习讲座出题,考试成绩列入技术档案,作为外出进修、学习、晋级、晋升和评选先进的重要条件。

  十八、各级医疗人员去向报告制度 1、科主任(副主任)、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外出开会、学习、会诊及请假等,必须经总经理,院长批准,并向科主任、医务科报告同意后再到有关职能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2、门诊主任(妇科门诊,产科门诊主任)外出时,除按第一条规定外,还须向门诊部请假。其它门诊医生有事要向组长或分管门诊主任请假。

  3、主治医师(医师、医士)外出学习、参观、开会、进修、会诊等,由院领导会同医务科统一安排,再到院办人事部门办理手续。

  4、各科建立科主任、主治医师、医师去向日志,以便随时联系。如不向科室及有关部门报告而耽误工作者,应追究责任。

  十九、物理治疗室工作制度

  1、物理治疗室是我院的特色科室,实行护士长负责制,在护士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治疗室的管理工作,监督各项医疗技术操作规范的执行。

  2、科室工作人员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以优良的职业道德风范,严谨的科学态度,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

  3、医护人员进入诊疗室,必须穿戴专用工作服、帽、鞋,操作时必须穿戴口罩和无菌手套,严防交叉感染。

  4、医护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诊疗常规,认真执行查对制度、交接班制度,严防差错事故发生确保医疗安全。 5、医护人员必须热情接待安置每位病员,并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登记及安排治疗程序,耐心解答患者的咨询和履行告知义务,不得顶撞、推诿病人家属及亲友。

  6、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各种治疗仪器的使用功能,并掌握仪器的操作程序、使用方法、保养维修、消毒方法,确保仪器性能的良好状态,违规操作,损坏仪器按价赔偿,并追求当事人责任。

  7、每月定期召开由院领导、医务科长、护理部主任参加的座谈会,征求意见,持续改进工作质量,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业务考核,狠抓医务人员的“三基”、“三严”教育和训练。

  8、保持室内整洁、舒适、安静、私密。医护人员要做到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开关门轻、保持治疗室肃静。

  9、患者的贵重物品要求自行妥善保管,遗失物品上交院办,询查后物归原主。

  10、厉行节约、减少浪费、节约用水、按时熄灯、适时关闭设备电源、下班随手关灯。

  二十、麻醉科工作制度

  1、负责麻醉者,在手术前一天到科室熟悉手术病员的病历、各项检查结果,详细检查病员,了解思想情况,确定麻醉方式。重大手术,与术者一起参加术前讨沦,共同制定麻醉方案。

  2、麻醉前,应认真检查麻醉药品、器械是否完备,严格执行技术操作常规和查对制度,保证安全。 3、麻醉者在麻醉期间要坚守岗位,密切观察,认真做好麻醉前后访视和风险评估记录。如有异常情况,及时与术者联系,共同研究,妥善处理。对实习、进修人员,要严格要求,具体指导。

  4、手术完毕,麻醉终止,麻醉者要把麻醉记录单各项填写清楚。危重和全麻的病员,麻醉者应亲自护送到床,并向值班人员交待手术麻醉的经过及注意事项。

  5、麻醉后应进行术后随访、对全麻及危重病员、新开展的针刺和中药等麻醉,应于24小时内随访,并将有关情况写入麻醉记录单。遇有并发症,应协同处理,严重并发症要向上级汇报。

  6、术后应及时清理麻醉器械,妥善保管,定期检修,麻醉药品应及时补充。

  7、为随时参加抢救呼吸、心跳骤停等危重病人,应做好人员值班、操作技术、急救器械等方面的训练和准备工作。

  二十一、疫情报告制度

  1、建立健全疫情报告系统,预防保健科、临床科室,由预防保健科疫情报告员组织疫情报告工作。

  2、各科疫情报告员均应按法定传染病报告时限,及时报告疫情,即甲类传染病及乙类传染病中的梅毒,艾滋病应立即报告,6小时内由预防保健科报颍泉区疾控中心;乙类传染病和监测区域内的丙类传染病 12小时内报本区疾控中心。

医院管理工作制度与岗位职责3

  医院管理制度与岗位职责汇编

  第一章 行政管理制度

  一、医院领导干部深入科室制度

(一)、领导要经常深入科室,调查研究,直接掌握情况,抓好典型,协助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二)、深入科室,重点抓医疗、护理、教学、科研、后勤保证以及服务质量、病人生活等工作。听取病员和医务人员的意见,表扬好人好事,改进工作。

(三)、院领导查房每周一次,带领有关干部深入科室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院领导要参加部分业务实践,如查房、重大手术、疑难病例的会诊、危重病员的抢救及其他有关业务活动等。

  二、请示报告制度

  为了保证医院各方面的信息迅速传递给院领导,以便领导及时掌握情况,加强组织管理,使各类问题得到快速解决。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及时逐级向有关部门和领导请示报告:

(一)、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患者时,应立即采取抢救措施并及时向医务部及主管院长汇报。

(二)、重要脏器切除、截肢、新开展手术项目的实施以及新技术、新疗法和自制药品首次临床应用时,应向医务部报告,由医务部转报业务院长批准后,方可开展。

(三)、发生医疗、护理事故或严重差错,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药品,发现成批药品变质时,应立即向主管的职能部门报告,并逐级向主管院长、院长报告。

(四)、收治涉及法律、政治、刑事案件以及逃跑、伤人、有自杀迹象的患者时,应向医务部、保安部报告,以便采取措施,加强监管力度。

(五)、紧急、重大经济开支报批时,应逐级经主管部门和分管财务的院领导审批,并报院长批准。

(六)、丢失重要医疗文件、机密文件及档案资料时,应及时向主管院长汇报,并视情节轻报告院长。

(七)、重要的外事保健任务和外出会诊以及上级部门借调人员等,应向有关职能部门报告,并报主管院长或院长批准。

(八)、制定、修改医院的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或科室新制定制度时必须报告院长办公室或医务部,并经院长审批后方可公布。

(九)、非工作时间内的紧急行政、医疗等事务均应向医院总值班报告,重大问题由总值班及时请示带班院领导。

(十)、工作人员出差、院外会诊、参加院外进修学习、接受院外任务等,应向有关职能部门和主管院长报告;中层以上人员以任何原因离开本市时,必须报告院长,得到批准后方可离院。

(十一)、局级以上领导干部住院,所在科室应向医务部、院长办公室及院长报告;省、市级以上领导干部住院应由院长向省卫生厅、市卫生局报告。

(十二)患者病情危重或死亡后,科室须填写《病危通知单》和《死亡通知单》报送医务部,并通知患者家属,经医务部和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归入病案。值班医师及负责医师除积极抢救外要及时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报告,上级医师或科主任要亲临现场组织抢救。

(十三)、紧急手术而病员的单位领导和家属不在时,必须及时向医务部和主管院长请示报告。

(十四)、职工发生打架斗殴或与患者发生严重冲突时,科室应立即通知保安部并向主管院长报告,情节严重时报告院长。

(十五)、医院重要的基建、设备、物流等档案资料,一般情况不外借,需要外借复印时必须由牵头部门向主管院长请示,主管院长向院长汇报同意后,方可执行

  三、院长行政查房制度

(一)、医院行政查房是领导带领行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定期深入科室,有计划、有重点地对科室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现场办公解决问题的一种管理形式。

(二)、行政查房由院办负责通知,参加人员一般由行院长、院长助理、院办、医务部、护理部、后勤主任组成,参加行政查房的行政管理干部到办公室集中,进行查房前的安排部署准备工作。

(三)、行政查房采取如下四种方式:

  1、集中听取科主任、护士长的近期工作汇报以及各科室存在工作困难的汇报,时间为5—10分钟;

  2、分组现场检查;

  3、检查各种记录或原始资料;

  4、随机抽查,抽查对象包括医生、护士、病人及其家属。

(四)、行政查房分组情况及检查内容:

  1、职能组主要检查科室行政管理、考勤和医德医风。具体包括:(1)、会议传达、执行情况;(2)、各种记录;(3)、制度落实情况;(4)、管理措施;(5)、医德医风、服务态度、“红包”问题;(6)、考勤管理情况;(7)、病人意见。

  2、后勤组主要检查:(1)、电脑系统运行情况;(2)、物资管理;(3)、环境卫生;(4)、水、电、灯、空调、风扇等管理;(5)、维修问题;(6)、安全保卫、消防情况;(7)、药械供应和维修情况;(8)、医务人员及病人用餐问题。

(五)、行政查房的程序:先集中听取科室整体工作汇报,然后分组对口检查,检查完以后再汇总、反馈。

(六)、行政查房的重点:管理环节、医护环节或后勤供应维修环节急待解决的问题以及上次查房未解决的遗留问题。

(七)、行政查房工作由院办牵头组织,必要时提前通知被查科室,做好行政查房前的准备工作。

(八)、各部门检查情况必须于当天汇总以表格形式简明向院长汇报

  四、总值班制度

(一)、院总值班由医院指定的中层干部参加,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的医疗、行政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承接未办事宜。

(二)、值班时间: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以外的时间,均由总值班负责。

(三)、在值班时间内,需深入科室,巡视检查工作人员工作情况,参加急、危重的人的抢救指导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及时向院领导式有关上级报告。

(四)、值班人员要严格坚守岗位,不得随意离院,在院内巡视时,要随身携带手机,以便寻找。

(五)、值班人员负责处理全院医疗、行政和临时重大事件,及时处理,传达上级指令及紧急通知签收文件,交接来访事宜。

(六)、值班人员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时,经行政部同意可找人调换值班,但不得擅自找人代替。

(七)、认真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凡本班未处理完的重要事情,应及时报知院领导和有关科室及时处理

  五、会议管理制度

(一)、参会人员不得无故迟到或不参加会议。如确因故不能参加者,应事先向召集者说明原因,得到许可后方可不参加会议。否则视缺勤处理。各种会议无故不到者,每次扣20元,院早会一个月内无故不到超过二次的按旷工半天处理。

(二)、与会人员发言时,尽量采用正确的材料、资讯、数据。畅所欲言,互通有无,允许有不同意见,一切以工作为出发点,讨论时需充分听取别人的意见。一旦形成决议,与会人要按照要求执行。

(三)、各种会议均要做记录,必要时可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召集部门负责记录整理,由院办公室打印、发送,并做好详细登记。

(四)、各参会人员应按照会议要求作好传达、执行工作。必要的要向主管领导反馈执行情况。

(五)、会议内容涉及机密事项的,与会人员不得对外泄露。凡有违反的,应按有关制度承担责

  六、保密制度

  为保守医院秘密,维护医院权益,特制定本制度。需全体员工遵守。医院秘密是关系医院权利和利益,经确认在一定时间范围内仅限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事项。秘密事项包括:

(一)重大决策事项中的秘密事项。

(二)医院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及主要会议纪录和重要的医疗质量管理文件。

(三)、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四)、医院职员的人事档案、资料、工资待遇、加薪降薪等。

(五)、员工的奖金。

(六)、其它经医院确认的保密事项。

(七)、保密措施: 属于医院秘密文件的制作、打印、复印保存和销毁,由办公室办理。文件的收发、打印、复印、存档、销毁应制定专人负责

  七、接待工作制度

(一)、接待礼仪:

  1、客人推门进来时,站起来问好。

  2、接待人员说话要柔和,面部表情具亲和力。

  3、请客人在办公区入坐后,立即通知被访者。客人等待时间如超过三分钟,需奉上茶水。

  4、冬天要给客人喝热水或茶水,天气热的时候倒冰水或凉水。

  5、倒水时,双手不能拿杯子边缘,要以托盘或手拿杯子底部(或下方)双手送至客人座位前。

  6、送水时,以不挡住客人所注目视线的方向为原则。

  7、如客人杯里的水只剩下四分之一时,要立即为客人添水。

  8、添水时要尽量不弄出声响,可沿杯沿添水。

  9、如客人等候的时间较长,要向客人解释原因并可提醒被访人。如有杂志或报纸,可请客人先阅读。

  10、客人离开后,要立即收拾客人所坐的地方。椅子要归全。茶杯要收走清洗。

  11、如有医院不愿意接待的客人,可委婉地告知对方,被访者已外出,请他(她)联络好再来。

(二)、电话礼仪:

  1、接听任何外线时,要报出医院名:您好,铜仁市第二人民医院医院。

  2、对方道谢时,要说:不客气。

  3、禁止使用任何不礼貌语言、口头语或难听的方言。

  4、禁止利用电话聊天。

  5、接待人员语言要统

  一、规范。语调一致。体现出医院的整体形象。

  6、电话里的声音要柔和。切忌让别人电话中听出自己正在聊天或大笑而破坏医院形象。

(三)、办公形象及卫生:

  1、要随时保持办公区地面、桌面、茶几清洁。桌面、茶几要保证没有灰尘及杂物。

  2、上班时不准披头散发、穿拖鞋、画浓装、穿吊带衫;不准在办公区聊天或大声说笑、吃零食。

  3、重要客人来访时,要及时通知被访人员,不得怠慢

  八、办公室工作制度

(一)、拟定医院的工作计划,总结及各种文件等,并负责监督执行,编写大事记,主管全院往来行政文件的收发登记、转递传阅、催办督办、立卷归档,办理上报或下发的有关文件。

(二)、对来自各方面的各种信息进行收集、加工和综合分析,及时反馈,为领导决策提供信息依据和咨询。通过调查研究,向领导提供可行性方案的建议,起到参谋作用。

(三)、安排各种行政会议,记好会议记录。

(四)、负责保管和正确使用医院的公章、介绍信。

(五)、负责公布院行政会议通过的决定、决议和规章制度,传达上级指示或院长批示,并督促检查。

(六)、做好外勤公关、通讯联络,人员接待及群众来信来访等工作。

(七)、负责院通讯工作,包括信件、文件和传真等的转送、邮递、拍发等工作。

(八)、根据院长的批示,对各科室的某项工作进行协调。

(九)、负责医院的档案管理二作。

(十)、负责处理医院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九、档案保管及借阅管理规定

(一)、医院档案管理规定

  1、档案是指本医院过去和现在,在从事经营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对医院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历史记录。

  2、各部门立卷归档的文件材料以本部门形成为主,归档保存时交办公室处理;

  3、文书立卷归档的具体要求:(1)立卷前把本部门的文件收集整理、核对清楚,以保证归档的文件材料的齐全完整。(2)案卷必须遵循文件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问的联系,区分保管价值。(3)文件按年度分开,不同年度的文件不应混在一起立卷。(4)卷内文件材料按照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重要法规性文件的历次稿件排列在定稿之后,非诉讼案件的结论、决定、判决性文件在前、依据材料在后的顺序排列。(5)跨年度的请示与批复,有批复的在批复年立卷,没有批复的放在请示年立卷;跨年度会议文件放在会议开幕年立卷;跨年度的规划放在第一年立卷;跨年度总结放在最后一年立卷;案件文件应放在结案年立卷,(6)按内容分开立卷,把一个问题或一项工作、一次会议、一个案件所形成的文件材料作为有联系的一个整体立卷。(7)卷内文件材料按时间顺序排列。收文时公文处理用纸在前、收文在后;内部制发文件,发文正稿在前,依此为公文处理用纸、发文底稿。(8)案卷标题要简明确切,正确反映卷内文件主要内容,各立卷部门负责确立案卷的标题。(9)案卷卷首为“卷内文件目录”。卷内文件没有题名的,有档案人员根据内容拟写标题;会议记录应填写主要内容。(10)卷内文件禁止使用铅笔、圆珠笔、复写纸,破损的文件要进行裱糊。(11)案卷备考表应写明立卷人、审核人签名,时间,以示负责。(12)各立卷部门应按档案的具体要求,定期向办公室档案室移交并履行移交手续。

  5、为了保证案卷存档质量,办公室档案室负责督促检查各部门的文书立卷工作。

  6、按照规定使用医院内部单据,不得违规对单据进行涂改,填写单据不得字迹潦草或出现填写错误。部门设立专人对本部门单据进行管理,保证存放整齐有序、齐全完整,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归档。

(二)、档案保管制度

  1、办公室负责全医院档案(不包括财务档案)的管理工作,有关部门按规定向办公室档案室移交立案;

  2、凡是有日后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资料、合同、协议等,均列为归档范围;

  3、实行科学管理,档案排列整齐、美观,条理系统,编号科学规范,查找方便;

  4、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修复、整理,保证档案整洁完好;

  5、档案的接收和移出都必须手续完善:

  6、档案保管员应根据档案范围将材料归纳、整理、编号、装订、存档。

(三)、档案管理准则

  1、文员每天都要对预存档的资料进行清理归档,以免资料堆积要熟悉自己管理的档案,了解各部门的归档制度。

  2、档案每年清理一次。文员要准确地做好文件索引,以便于查找。

  3、归档要注意整洁。归档前要先把资料进行分类,再把材料按类别分组装入一个待办卷宗,以便归档时所有材料都能随手而得,避免盲目地查找。

  4、立卷按永久、长期、短期分别组卷。卷内文件要把正文和底稿、文件和附件、请示和批复放在一起,卷内页号一律在右角,案卷目录打印4份,卷内目录打印5份。

  5、案卷厚度一股在1.5厘米至2厘米为宜。装订前要拆除金属物,做好文件材料的检查,如有破损或褪色的材料,应当进行修补和复制,装订部位过窄或有字迹的材料,要用纸加以衬边。纸面过大的书写材料,要按卷宗大小折叠整齐,对字迹难以辨认的材料,应当附上抄件,案卷标题要标明作者、问题或名称,文字要简练、确切,用毛笔或钢笔书写,字迹端正。

  6、案卷按年代、机构排列,永久与长、短期案卷分开保管,要编上顺序号及注明存放案卷年号与卷号。

(四)、档案柜管理制度

  1、档案柜应牢固,及时关闭上锁,钥匙要专橱保管,不准随身携带;

  2、非档案保管人员不得擅自开启档案柜;

  3、档案柜内要排列整齐合理,要经常打扫和擦拭,保持柜内清洁卫生;

  4、做好“五防”(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柜内不得放易燃易爆品及其它私人用品。

(五)、档案安全保密制度档案安全保密制度档案安全保密制度档案安全保密制度

  l、档案是医院机密文件,未经批准不得将档案内容私自摘抄、复印和传播。

  2、档案管理人员在工作时要遵守保密规定,严守机密。在离职后对所管理的工作档案要办理交接手续,对所了解的机密情况不得泄露。

  3、销毁档案材料时,必须指派专人监销,防止失密。

(六)、档案的鉴定与销毁制度

  l、对档案要认真进行鉴定,若无保存价值或保管期满的档案,可确定销毁。

  2、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必须有组织有领导的进行。对于已失去作用的档案要进行销毁或用碎纸机进行处理。经过认真鉴定,确定销毁的档案材料必须列册登记,经总裁批准后方可销毁。

  3、档案销毁清册要妥善保管,由监销人员和档案保管员在销毁清册上签名,并注明销毁方式和日期,最后将所销毁档案在目录中注销。

(七)、医疗仪器设备档案管理制度

  1、凡是价值在一万元以上的各种进口和国产的精密贵重仪器设备都必须建立档案;

  2、凡属归档范围内的仪器设备的购臵申请报告、批复文件、合同书、技术文件、设备说明书、样本、图纸、技术操作规程、合格证及安装调试等材料,均将原件存档:

  3、已建档的仪器设备在管理、使用、维修和改进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应归档,不得遗失;

  4、仪器设备档案的原件一般不外借,如因特殊需要必须借用时应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办理借阅手续,借出的档案材料要妥善保管,不得损坏和遗失,应按期归还。

(八)基建档案管理制度

  1、各医院大小基建项目以及维修、改建等项目都必须建立档案:

  2、凡属归档范崮内的基建规划、计划总结、请示报告等都应归入该基建项目内

(九)、档案借阅制度

  l、严格执行档案借阅制度。借阅档案不准翻阅或抄写与查档无关的档案内容;不准对档案内容涂抹拆散;注意保存秘密;借阅档案必须及时归还。

  2、查档案时,首先由借阅人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表,分级审批后方可借阅。

  3、仟何人不得将档案资料擅自带出医院。

  4、如因工作需要长期借阅,要办理借阅手续,用完后按期归还,不得转借他人:对所借档案妥善保管,不得私自拆毁或对外传播,如需复制,需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在借阅期间发生的一切问题一律由借阅人负责。

  第二章 人事管理制度

  一、调职管理办法

(一)、总则本医院基于工作需要及人尽其才,医院得随时调动员工服务地点或职务。奉调人员不得借故推诿。

(二)、填写调职申请表方法:

  l、应详加说明职务调动前工作分配情形,就调动前科室分工、工作流程、人员配臵情形或作业上有何缺失,应作详加说明。

  2、应说明调动后工作分配情形,就调动后单位组织分工、工作流程,人员配臵情形,及为何作调整之原因作一说明。

  3、人事部门,为掌握出勤等事项。

  4、填写异动通知单方法:(1)填写科室为科室经办者。(2)需填写日期及异动生效日期。(3)需填写员工姓名、工作科室。(4)事项栏按实际发生事项打钩,注:打钩。以作为核算薪资依据,需填写人事异动通知单。依据已核准之凋职申请表。以及出勤、加班、值班等情况。职等、职称、学历及最近三次考核。如仅调动或调薪时,就在调动或调薪之方格。(5)如果是调薪时需填写调薪前之本薪及津贴(6)如果是调动时,需填妥调动前资料。(7)生效日期,调薪后资料,调动后资料由各有关部门主管会商核填,呈准后分存有关

  二、职务交接管理

(一)、目的因调职、离职人员,对原职务工作内容、资料、物品移交予接替者有所遵循。

(二)、职务交接时,移交人应填写职务交接清册。

(三)、填写职务交接清册内容说明:

  1、如果是部门主管应详细说明自己本身工作及职务; 应列出部门内所属人员名单;应说明所属部门人员各个工作职务内容。如果不是部门主管时,仅详细说明自己本身工作内容及处理方法。

  2、现款有价证券、帐表、凭证:报表、及各项凭证,应列出明细,详细点交清楚,如有不符,又未能提出正常理由。出负赔偿责任外,尚须接受有关法律制裁。

  3、资材、成品、财产、设备、器具:职务上有经营资材、成品财产、设备、器具,应由财产保管部门提出财产保管卡,明细表及设备配臵图逐项一一点交予接交人。

  4、印信、戳记:凡职务上有经营各项印信、戳记者,应逐一点交予接交人,如冠有职衔之印信、戳记名片应予销毁。

  5、规章、文书、设计图表、技术、资料、档案、证什、重要经营资料:凡个人任内所经营各项规章、文书、设计图表、技术资料、档案.证件及其他经营重要资料,应属医院资产,移交者,均应一一点交予接交人。

  6、末办及末完成事项,凡在职务任内,如有计划中拟办理或已局部进行之工作亦应一一列表详细说明,转交予接交

(四)、辞退

  1、员工符合以下情形中的任何一种者,医院随时有权解除其劳动关系:

(1)试用期中不符合录用条件者;

(2)严重违反医院劳动纪律及各种制度规定者;(3)不尽其职责、谋私利、图私欲,并对医院造成损失者:(4)根据法律被追究刑事责任者:(5)玩忽职守,引起重大事故和灾害者;(6)不请假或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达3天以上者;(7)未经批准,在职期间同时为他人服务并收取报酬者;(8)经数次警告,仍无悔改者;

(9)未经批准或无正当理由携离医院财物者;(10)偷盗他人物品;

(11)伪造经历,用不正当手段而被录用者;(12)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者:

(13)对他人施加暴行,威胁或妨碍他人工作者;(14)向外泄漏工作上的重要秘密或有意泄漏者;(15)对录用时签订的劳动、劳务合同有违反行为者;(16)不服从直接主管的指示、命令者;

(17)符合以下各条,并情节严重者:a、无正当理由经常缺勤、迟到、早退或私自外出者;b、对上下班有关的规章制度及请假手续怠慢,情节严重者;c、经常离开工作岗位去办私人事情者;d、违反劳动纪律者;

  2、员工符合下列项目中的一项,由人事部门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1)非因公疾病和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或其它工作者;

(2)由于身体原因,经过培训和工作调动(视医院情况)的仍不能承受工作者:(3)劳动合同签约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虽经当事者协商,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统一的;

(4)由于经营不佳,业务规模缩小,作业合理化及其不得已的原因产生的剩余人员,用调换其他职务及其他方法已无法安排或有显著困难时。

(5)工作质量经常达不到标准,经培训教育仍无明显改善者。

(五)、辞职 若提出辞呈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部门主管,试用期内需提前七天通知;部门主管接到辞职信后,应立即通知办公室。为了确保有充分的时间对你的岗位再作安排,应及时或尽快地将你的辞职决定通知医院。

  三、员工培训管理办法

(一)、新聘人员岗前培训制度

  1、凡新聘员工必须参加医院组织的岗前培训,转岗员工需参加科室组织的岗前培训。

  2、岗前培训的时间、形式、内容:岗前培训一般一季度安排一次,采取集中培训和试用教育、集中辅导与自学相结合的形式。培训内容有以下几方面:(1)介绍医院(医院)历史及主要业务、发展前景。(2)介绍医院人事行政的政策程序的主要内容。(3)员工守则。(4)职业礼仪等工作规范。(5)安全健康及防火须知。

  3、培训办法及要求 职能部门(办公室、医务部、护理部、事务部、经营部)应事先制定培训计划、培训内容。新聘人员报到后,由职能部门组织相关培训。试用期内进行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聘用。

(二)、在岗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制度

  为提高卫生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培养一支德才兼备的医疗技术队重型,造就一批掌握医学理论和临床技术,熟悉诊断和抢救技能的技术人才,提高医院整体的诊疗水平,使医院的医、教、研工作更好的适应改革的需要,满足医疗市场的需求,特制订本规定:

  1、组织机构及分工 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工作,是医院各类各级人员在职培训工作的主要组成部分,院主管部门是办公室、医务部、护理部。宏观计划的制订、年度考核、职称晋升、科技档案的搜集积累、整理归档,主要由办公室负责,其他部门协助;具体培训计划的安排与实施,业务学习的组织,派出去、请出来,日常的检查、考核等分别由医务部、护理部负责,其他部门协助。各科室的培训工作由各科主任负责,并根据本暂行规定和医务处的具体安排计划,制定本科室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2、各医技科室人员的培训 可参照本规定结合科室特点,制订相应的实施计划(护理人员的培训计划由护理部制订)。

  3、在职员工的培训 主要是以在职学习为主,在实践中学,在实践中提高。

  4、进修学习根据专业发展的需要,可选合适人员派出进修,按选派各类人员进修规定(另发文)执行。送出进修要从实际出发,有明确的目的和要求,进修结束要发挥作用,产生效益。

  5、考核检查办法 培训计划的执行情况,采取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理论采取笔试、能力采取操作方式,进行综合考核评估

  四、医疗技术准入制度

  1、认真贯彻落实医疗技术准人、应用、监督、评价制度。

  2、制定医疗技术损害处臵预案,建立医疗技术风险预警机制。

  3、对新开展的医疗技术建立档案资料,包括申请、审批、实施及监控情况的记录等。

  4、对新开展的医疗技术的安全、质量、疗效、费用等情况进行全程追踪管理与评价,并有相应的文字记录资料。

  5、开展的每一项新技术、新项目均应有相应的技术力量、设备与设施的支持。当新技术、新项目的技术力量、设备、设施发生改变,可能会影响到医疗技术的安全和质量时,应当中止此项技术:按规定进行评估后,符合规定的,方可重新开展。

  6、项目负责人应对新开展技术开展过程中各个关键环节进行风险预测与评估,一旦意外发生,应积极采取相应措施,将风险降到最低限度。

  7、制定医疗技术科研审批制度,进行医疗技术科研,必须符合伦理道德规范,在科研过程中,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并注意保护患者安全。同时,不得向患者收取相关费用。

  8、不得应用未经批准的或安全性和有效性未经临床实践证明的技术

  五、执业医师准入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杜绝非法行医和无证行医。我院对执业医师提出如下要求:

  1、实施医师执业注册制度,要求医师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执业。

  2、凡未通过医师执业注册以及执业地点不在我院的医师不允许在我院单独执业。

  3、执业医师需参照各医学专业的《临床诊疗指南》和《技术操作规程》,实施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完善医疗服务各项规章制度等措施,促进了医师依法执业 文明行医。

  4、执业医师需严格执行《执业医师法》,医院医务部实行医师定期考核制度,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和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对医师的医疗、服务、医德医风等实施考核、监管,促进医师执业行为的规范,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5、我院实习、见习、进修医师、培训医师不得单独执业,实习(见习、进修医师无处方权,所写各项记录、医嘱、检查单、病假条、交费单等都要经过上级医师审查签字后方能生效

  六、实习(见习)医师准入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实习(见习)医师动脑动手能力,规范临床实习(见习)行为,减少实习(见习)医师导致的医疗差错,特制定以下实习(见习)医师准入制度。临床实习(见习)医师培训和考核范围包括:医师行为准则、基本操作技能、病史书写、急救基本技能和沟通技巧等方面。培训除带教医师讲解,还配备相关视听教材和模具。考核形式为面试,笔试。合格后方能参加临床实习(见习)。实习(见习)医师在临床实习(见习)期间,应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操作常规,实习(见习)医师必须根据实习(见习)轮转表,在规定科室和规定时间实习(见习),实习(见习)期满不得私自延长实习(见习)时间。实习(见习)医师应严格执行保护医疗制度,患者医疗情况属于保密范围的,不得随意对外泄露。在向患者和家属解释病情时,需事先征得上级医师的同意,不得单独对患者做出任何的处理和谈话。我院实习(见习)医师不得单独执业,实习(见习)医师无处方权,所写各项记录、医嘱、检查单、病假条、交费单等都要经过上级医师审查签字后方能生效

  第三章 行风建设

  一、院务公开制度

  为确保我院院务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保持经常,医院将建立和完善以下制度:

  l、逐级负责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领导机构的办事机构。院务公开,坚持党委领导下的职能科室分工负责制。

  2、预审核和主动公开制度。机关、后勤等职能科室根据科室只能特点,定期制定相关公开内容,报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预审后公示,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及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3、公开响应制度。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通过召开患者座谈会、职工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卡等方式征求患者和职工对院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院党支部反馈,随时修改、增补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形式。

  4、监督考核制度。领导小组要结合医院纠纷、行风建设,加强对院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5、院务公开备案制度。医院将建立院务公开记录和备案程序,将公开内容行程文字材料归档,由专人管理、保存,以备查询。

  二、院务公开考核与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院务公开工作,增强我院工作的透明度,加强对违反院务公开规定行为的责任追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院各科室的院务公开考核与责任追究。

  第三条 院务公开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四 条院务公开工作的考核纳入各科室年度工作目标考核。院务公开的考核结果是评定各科室及其负责人年度工作成绩、实施奖惩和责任追究的依据。

(二)、考核内容

  1、院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制度建设,本院院务公开工作的组织机构、方案制定、工作部署、方法措施以及配套制度建设、具体实施、检查监督等情况。

  2、院务公丌的宣传:本院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情况,院务公丌工作信息和经验在国家、省、市刊物的投稿情况,院务公开工作简报情况。

  3、院务公开的内容:根据我院院务公开实施方案,应当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对内公开的事项全面性、完整性、真实性、及时性、程序性的公开。

  4、院务公开的形式:院务公开场所、网站建设情况,院务公开形式是否规范、明显、多样、及时、便民,新闻发布会、昕证会、咨询会等制度的执行情况。

  5、院务公开的实效:医院落实“长期公开政策性内容、逐段公开阶段性工作、及时公开经常性工作、随时公开动态性工作”的情况,院务承诺兑现情况,群众对院务公开的满意率、投诉率,因院务未公开或公开不及时而造成严重事故、失误或者群体性事件的情况;医院落实院务公开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的情况。

  6、院务公开考核的标准是:组织机构健全、领导责任明确;公开范围全面、重点突出;公开内容完整、明确具体;公开形式规范、实用有效;监督保障制度完善、激励制约机制健全;公开效果显著、群众评价满意。

  7、院务公开考核工作实行量化标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三)、考核办法和程序

  1、院务公开考核采取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日常考核随机进行,年度考核于每年年末或次年年初进行。

  2、院务公开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由本院院务公开办公室,负责对全院各科室院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3、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是:

(1)院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起草年度考核通知(方案),经院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后,提前10日通知被考核科室。

(2)被考核科室接到考核通知(方案)后,进行自我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

(3)考核组采取实地检查、抽样核查、综合评议等方式进行考核。

(4)考核组综合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情况,作出考核评价结论,提出初步考核等次,报院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

(5)审定意见及结果应当通知被考核科室。

(四)章奖励与责任追究

  1、考核结果纳入医院对各科室的综合位次考评体系。 2凡在院务公开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格次,并且成绩突出的科室和个人医院将给予表彰和奖励。院务公开考核中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科室,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年度科室和负责人评先、评模资格。

  3、在院务公开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医院按照各自的职能和管理权限,追究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有关规定编制、公开本科室院务公开目录或不按规定上报备案的。

(2)不履行主动公开职责,或者对管理相对人要求提供院务信息的申请无正当理由不受理、拖延办理或者不按经批准的申请提供院务信息的。

(3)不按照规定的时间、期限及时调整、更新公开内容,造成严重后果的。

(4)对申请人隐瞒或者不提供应当公开的院务信息,公开的院务信息内容不真实,弄虚作假,并造成严重影响的。

(5)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泄露国家秘密的,或者未经相关第三方同意公开院务信息导致第三方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

(6)故意泄露或者利用尚未公开的院务信息谋取个人利益的。

(7)拒绝、阻挠依法对院务公开工作进行的监督检查或者不落实监督检查决定、要求,经监察机关督促纠正拒不改正的。

(8)不受理、不答复有关院务公开工作的举报和投诉,或者对投诉人、调查人员打击报复的。

(9)其他违反院务公开规定的行为。

  4、责任追究按照下列规定进行:

(1)情节轻微,影响较小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诫勉谈话或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

(3)影响正常工作,或者给群众权益造成损害的,对科室提批评,对有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取消其当年评优、评奖资格。

(4)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对科室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取消年度评优、评奖资格;对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优、评奖资格,进行组织处理。

  5、隐匿或者提供虚假院务信息,或者泄露依法应受保护人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或影响公共安全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三、投诉管理制度

  为及时处理各项投诉,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医院改近服务,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医院形象,保证内部规章制度的正确执行,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规章制度,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投诉管理制度:

(一)、外部投诉:包括社会各界、患者及家属对医院及其人员的意见。

(二)、内部投诉:包括院内行风情况、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行政后勤部门不作为等方面内容。

  四、人员上岗挂牌服务制度

(一)、凡本院工作人员上岗工作,一律要佩戴医院统一制作的工作牌。

(二)、工作牌佩戴在工作衣左上方口袋外,或挂在胸前,不能挂在上衣口袋内或一半在口袋内。

(三)、凡上岗工作人员应佩戴工作牌,科室负责人要负责督促检查。若发现上岗不挂牌者,按医院奖惩办法执行,并予以通报。

(四)、工作人员应爱护自己的工作牌,如有丢失、损坏应及时到办公室补办。新进人员及职称变动的,到院办确认职称变动

  五、办公室安全职责

(一)、协助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及时转发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酌安全生产文件、资料、认真做好本单位安全会议记录,对安全管理方面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汇审并打印下发。

(二)、组织、检查、落实本单位值班、值宿管理制度。

(三)、在安排总结工作时,同时安排总结安全工作。

(四)、对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起保证监督作用,并积极提出建议和意见。

(五)、协助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等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六)、发挥各级党组织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保证作用,教育党员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并带动刷围群众做到安全生产无事故。

(七)、协助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在评选先进时,要把安全生产工作做为重要内容。

(八)、深入医疗第一线,掌握了解职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思想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发生事故后要做好稳定职工情绪和及时恢复生产的各种思想工作。

(九)、组织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职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单位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知科室负责人,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4、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舰范设臵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月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月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器材管理:(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4)各科室的消防器材由本科室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七、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为贯彻以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安全方针,切实把预防工作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落到实处,强化岗位安全责任,确保集体财产和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预防与排查:

  1、岗位安全责任:院长为医院安全第一负责人。各部门主要领导为本单位安全第一毒任人,对本部门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应落实岗位职责中的安全责任要求,确保各种工作自鐾全,保证每一位员工的安全。

  2、安全大检查:定期(每月一次)或不定期,院安委会会同办公室、护理部等科室对全院进行安全大检查;各科室每月应对本科室安全隐患进行自我排查。(二)、报告与整改

  l、安全隐患报告:(1)医院的每一位职工均有发现、报告和处臵(能力范围内)安全隐患的义务。(2)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安委会或责任科室,安委会和责任科室应及时、妥善处臵,消除安全隐患。

  2、安全隐忠通报与整改:(1)安全隐患必要时可以通报的形式,予以通告。(2)安全隐患通告的责任科室应及时整改被通告的安全隐忠。(3)对经常出现或较严重的安全隐患,安委会应对科室负责人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督促限期整改。

(三)、处罚与奖励:

  1、安全隐患被通报,情节轻微,视情节对责任人或科室按20一50元,次予以处罚。

  2、安全隐患严重,下发整改通知,未予整改或及时整改:视情节对责任人或科室按50—200元/次予以处罚。

  3、安全责任事故:视情节按200—500元/次予以处罚。严格执行~票否决”制,主要责任人,责任科室及主要负责人取消当年度评先资格。

  4、安全教育及安全责任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到位并整改有力,全年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和被处罚的单位负责人,医院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八、安全保卫制度 (一)、成立由院长为组长,科室主任、护士长为成员的安全保卫领导小组,负责安全保卫、防火、防灾、抗洪等事宜。

(二)、根据需要配备必要的防保设施和器材。

(三)、办公室负责机关安全保卫的组织实施和任务落实,并定期检查各科室保卫由科主任负责落实检查。

(四)、重点加强对财务、档案及各科器材等重要岗位,重要物品的安全防范。

(五)、落实节假日、抗灾防洪、重要时期的干部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六)、预防为主,防患未然。各科室下班前要对室内电器,照明设备,门窗等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把可能发生的治安灾害等事故降到最低点。

(七)、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九、财务部主任岗位安全职责

(一)、向院长、分管领导和院安委会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单位号设安全基金、活动经费和上级安全奖励金负有资金保证和财务监管的责任。

(二)、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管理制度,专款专用,确保安全生产资金使用到位。

(三)、负责与医院每年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科室、个人安全风险抵押的缴纳和对上一年度的安全责任书考评后的奖罚兑现。

(四)、凡发生特大安全事故或机关重大安全事故,按“应急预案”要求,积极协助有关科室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十、科室防火安全工作制度

(一)、凡使用电器设备的人员,必须按要求正确使用,下班后或人员离开时,必须将有关电器开关关闭或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二)、电器上使用的保险丝需要更换时,必须请电工更换符合规格的保险丝,不得以铜、铁丝或其它不符合规格的保险丝替代。

(三)、未经院领导同意任人不得在病区内使用电炉、煤油炉等燃具,严禁私自乱接电源线。

(四)、科室对新入院的病人和陪伴人员要交待有关防火事项,值班人要随时检查岗位防火情况。

(五)、病房必须保持各消防通道畅通,一旦发生意外要及时组织病员疏散。

(六)、凡发现有防火不安全因素或隐患应及时加以解决,并立即向院总值班和院领导汇报

  十一、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一)、库内严禁烟火,非管理人员不准随便入库。(二)、库区内禁止吸烟、禁止明火照明或明火作业,库区应备有有效的消防器材,接按照医院有关的安全规定执行。(三)、库房管理人员离开时,应做好关门关窗及切断水、电开关等工作。

(四)、各类药品库房根据药品性质采取有效的降温通风措施、各库房应有温湿度计,注意观察室温,室温超山规定时要及时采取措施。

(五)、不同性质药品要分类存放,妥善保管,保证药品质量。对毒、麻等管制药品要存入保险柜,有专人保管,专人发放,存放毒、麻药品的场所应装有安全报警装臵,保证毒、麻药品的安全保管。

(六)、应按规定做好入库验收记录及出库登记,做到账物相符。

(七)、要做好药品的在库养护工作,合格药品与不合格药品分开存放,保证药品质量。

(八)、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变质、自燃等易引起爆炸危险的药品和需在特殊条件下存放的药品应经常检查,保证其存放条件安全可靠,防止一切事故的发生

  十二、司机安全管理规定

(—)、本院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院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司机应爱惜医院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三)、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得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四)、条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五)、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臵,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牟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六)、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七)、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八)、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头、紧跟、争道、赛车等)。(九)、司机因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

(十)、车内不准吸烟。本医院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应有礼貌地制止;医院外的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医院陪同人,也可委婉地直接制止。

(十一)、接送专家上下班的司机,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车司机应积极参与120院前的抢救,听从院前医师的工作安排。

(十二)、条上班时间内司机末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司机室等候出车。不准随便乱窜其他办公室,有要事确需离开司机室时,要告知管理人员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外出回来,应立即到管理人员处报到。

(十三)、司机对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在院内抢救过程中,如遇人员紧张时,应积极主动协助搬运、护送病人。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部门主任或医院领导反映。

(十四)、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管理人员,并说明原因。

(十五)、不论什么时间,司机身上必须带手机。手机需二十四小时开机,以便医院随时联系。

(十六)、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规定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十七)、条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医院车辆学开车。

(十八)、办公室每月负责对司机进行考核,将考核等级作为每月发放浮动工资的依据。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表现突出的,可视具体情况给予嘉奖、记功、晋级等奖励;对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节给予扣除奖金、警告、记过、罚款直至除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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