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规章制度8篇(质量管理规章制度)

时间:2023-05-30 07:51:00 综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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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规章制度8篇(质量管理规章制度)

质量规章制度1

  为加强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管理,规范培训行为,提高培训质量,根据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严格按照教学大纲的内容、时间和顺序组织教学。坚持领导查课制度,校领导不定期对教员授课进行检查;理论教学和驾驶操作训练负责人经常检查监管教学计划实施情况;坚持随时对教练员教学情况进行检查。

  二、教务处负责制定理论教学和实际驾驶操作训练实施计划,报学校分管领导审批执行。

  三、教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课,确需调课的报教务处领导批准。

  四、教员按照教学任务编写教案,认真备课,耐心讲解,仔细答疑。

  五、学员缺课时由任课教员补课,达不到规定学时的不准参加结业考试,不得报考驾驶证。

  六、教务处凭学员理论模拟考试成绩和驾驶培训记录到交通管理部门审核后,与公安交警部门约考试,及格后安排实操训练。

  七、学校认真做好驾驶培训记录和资料归档管理工作。

  八、学校每季度队教练员教学情况综合考评进行教学质量排行公示,每半年对教学质量进行一次评估,写出评估报告,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逐步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与教学水平。

质量规章制度2

  1、对最终产品质量有较大影响的过程产品、对用于重要结构的零部件、顾客要求验证和顾客提供的产品以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发放等应进行可追溯性标识。

  2、对有可追溯性要求的产品,应做到每件或每批均有唯壹性标识。

  3、标识应有记录,且于生产全过程中予以保存,需要时可进行标识的移植,以满足追溯性要求。

  4、项目部应明确产品可追溯性标识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规定标识方法和具体控制措施。

  5、验收合格的设备、物资应按类别、性能、规格、批次、等级等进行标识、存放、保管和发放,且做好ft入库验收记录,经手人应签章。对无标识或标识不全的产品,设备物资部门应会同质检部门进行必要的验证确认,且对其进行标识,做好记录。

  6、项目部应按照国家或行业、企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明确单元、分部(分项)、单位工程名称,且以检验表、评定表、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施工日志、工序交接记录等作为生产过程产品的标识。难以于现场直接进行标识的产品(如混凝土浇注过程),应用生产记录方式进行标识,详细填写分部(分项)工程名称、部位(桩号、坐标)、作业时间、作业条件、作业内容和作业人等,处于待检、检验状态时,应加以说明。

  7、产品试验(试块、试件、试验段等)标识应根据产品试验的时间、部位、等级、品种、批次等进行标识。

质量规章制度3

  1、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制定质量责任制,项目部员工均应熟知自身的质量职责,且履行好自己的责任。

  2、负责对新职工进行上岗前的质量教育,对每壹位员工要有计划的、针对性的、分阶段的进行质量教育,且做好记录。

  3、负责编制质量保证措施文件,作为施工生产全过程的质量控制依据。

  4、坚持“质量第壹,顾客至上”的原则;坚持质量标准,严格检查,壹切用数据说话;贯彻科学、公正、守法的职业规范。

  5、进行事前质量控制:熟知质量技术标准、试验检验规程,做好技术交底。

  6、加强过程控制:严格执行“三检制”,配备足够的各层次的质检人员,专职质检员要持证上岗,各层次的质量检验均应形成文字记录。

  7、加强对原材料的控制:严格执行验收制度,对于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要检查产品合格证及ft厂检验方案,对于A类材料要进行物理、化学性能检验,不合格品严禁使用。

  8、各种设备、测量试验仪器均应按照规定进行例检,确保于施工生产中安全运行和使用。

  10、内外审核:对于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每年审核壹次,受审前应做好准备工作,积极配合审核组的工作,虚心接受审核组提ft的意见,且按照程序进行整改。

质量规章制度4

  1.确立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

  1.1基础目标:按照合同规定以及公司质量目标的要求,针对工程的实际特点,对工程外观及内于质量、合同履行情况、顾客满意度等所应达到的标准作ft明确规定。

  1.2创优目标:从提高工程质量、改进质量管理、创优质工程、树企业形象ft发,结合公司的实际能力所制定的`力争实现的目标。

  2.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2.1实行项目部、施工队、作业班组三级内部质量保证及外部监理工程师监督检查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系,设立关联部门和岗位,确定质量管理人员,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岗位职责。项目经理为工程质量第壹责任人,应按照经监理审核批准的施工方案、工艺流程及质量控制标准组织施工。

  2.2项目总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负技术责任,负责施工过程中质检、试验、测量等管理工作,组织工程验收等工作。

  3、质量保证措施

  3.1认真熟悉工程招标文件和现行施工技术规范,编制工程项目的专项试验工作计划和分部实施计划,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开工前完成对工程所用主材、地方材料等进行的可行性调查、取样、检验工作。确保所有试验项目的试验结果能满足规范要求。试验人员应持证上岗。

  3.2为确保施工工程达到设计要求和规范标准,测量要严把检测关,加强对测量人员的管理和业务培训工作。为保证测量工作的连续、稳定性,测量人员必须保持相对稳定。

  3.3设立专、兼职质检员,加强内部质检工作,实行施工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严格控制施工各工序质量。

  4、质量检查制度

  4.1实行对施工过程的经常性检查、各工序衔接检查、工程质量评定检查的制度,定期或不定期随时抽检。

  4.2认真落实工程质量检查制度,发现质量隐患要及时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

  4.3要密切配合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和检查,以利于工程施工按进度计划顺利进行。对作业队已完成单项(元)工程及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严肃对待质量事故,有效实施质量奖罚措施

  5.1、发生质量事故不论其性质、情节如何,应及时、如实向主管上级汇报,不能隐瞒和擅自修正。

  5.2、对造成质量事故的有关责任领导和直接责任人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罚,对于于质量方面作ft突ft贡献的个人和集体给予奖励。

  6、质量报表管理

  6.1质量报表由专人负责准时上报。

  6.2按照现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于单元、分项工程完工后,经认真组织检查评定(自检、监理检验)方可统计上报,质量评定结果不允许未经检验超前报ft。

质量规章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完善公司安全质量管理责任制度,使“红线”及规章管理制度真正落到实处,特制订此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公司所属各单位、项目,所追究的责任人员范围是各单位、项目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和其他责任人由所在单位、项目部按责任情况另行处罚,相关资料报公司安质部备案。

  第三条本办法所说的“红线”,是指国资委、铁道部、股份公司和集团公司针对安全生产质量管理所制订的“禁令、红线”,具体为:

  一、国资委9条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禁令(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第24号令)

  严禁在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隐患未排除、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组织生产;严禁使用不具备国家规定资质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承包商和分包商;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严禁违反程序擅自压缩工期、改变技术方案和工艺流程;严禁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无安全保障的特种设备;严禁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严禁未经安全培训教育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严禁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

  二、铁道部8条安全质量“红线”(《铁路建设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铁建设函〔20xx〕210号)

  1、安全3条红线:高风险工点安全专项方案未经批准不得开工;既有线施工方案未经批准、各种程序未履行不得开工;隧道安全步距超标和擅自改变开挖方法的必须停工。

  2、质量5条红线:结构物沉阵评估达标,桥粱收缩徐变达标,锁定轨温达标,联调联试达标,工序达标(即上一道工序未验收签认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三、股份公司8条管理“红线”(李长进书记20xx年6月5日在股份公司安全生产专题视频会上的讲话)

  严禁任何形式的“卖牌子”工程;严禁对工程项目实行“大包”或整段分包、切块分包;严禁领导干部介绍协作队伍;严禁领导干部干预协作队伍的验工计价;严禁违法围标串标;严禁协作队伍施工的现场不设管控人员;严禁特殊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严禁各种违章违纪作业。

  四、《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隧道施工防坍卡控红线》(中铁股份安〔20xx〕337号)(具体略)

  五、火工品管理等四项施工卡控红线

  1、火工品管理使用“七禁止”:禁止非企业职工担任安全员、库管员、看守员,且必须经过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禁止火工品的领用、爆破作业、退库单独由非企业人员承担,必须有企业职工(领工员或安全员)全程陪同、监管;禁止炸药同车运输,严禁人、货混装混运;禁止电领用、运输、退库随身携带,需配置专用防爆保险箱(柜);禁止在施工工点临时存放火工品,没有使用完的火工品,必须当班当即退回仓库保管;禁止在雷雨天气装卸和搬运火工品;禁止领用火工品超范围使用。

  2、模板支撑系统安全卡控“七不准”:未编制安全专项方案,或方案未按规定审核、审批不准施工;支撑系统基础不能满足方案要求不准施工;模板、支撑系统的材料不合格不准施工;模板、支撑系统未进行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准施工;施工人员未进行技术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不准施工;未安排专人对模板支撑系统变形进行现场监测,不准施工;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现场没有管理人员不准施工。

  3、铁路既有线施工安全“十不准”:没有按规定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不准施工;地下管线不明,不准施工;没有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不准施工;没有驻站联络员,不准施工;超计划、超范围,不准施工;没有准备好必需、充分的施工料具,不准施工;施工计划未按规定审批,不登记要点,不准施工;配合单位人员不到位,不准施工;没有制定安全应急措施,不准施工;监理不到场,不准施工。

  4、起重机械作业“十不准”:未经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合格、超过定期检验周期,未经单位组织验收不准作业;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未持证不准作业;起吊现场没有指挥人员不准作业;无起重吊装方案、吊装方案未经审批不准作业;起吊现场周边环境不清、防护不到位不准作业;安全保护装置检查不合格不准作业;制动装置检查不合格不准作业;吊具检查不合格不准作业;起吊现场不平坦坚实,起重机支腿未全部伸出、未垫方木不准作业;六级及以上大风、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不准作业。

  第四条本办法所说的规章制度,是指公司下发的各类安全质量管理办法、制度及其它有效文件。

  第二章违反“红线”管理行为的认定

  第五条政府及职能部门,如安监总局、国资委、铁道部、地方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等项目检查通报的问题,有违反上述“红线”管理的行为;业主、股份公司、集团公司项目检查通报的问题,有违反上述“红线”管理的行为;公司领导、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公司稽查队等项目检查发现有违反上述“红线”管理的行为。

  第六条公司检查发现有违反“红线”管理行为,由检查人员在检查报告中说明违反“红线”规定条款及内容,并要求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上级单位检查的,如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业主、股份公司、集团公司等,根据项目检查通报问题确定违反“红线”规定条款及内容。如有争议,项目可将申述材料(包括影像资料)呈报公司主管安全质量领导裁定。

  第三章责任追究

  第七条项目违反“红线”规定,责任追究和处理采用停工整顿、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等方式;违反安全质量管理规章制度规定,责任追究和处理采用停工整顿、经济处罚、领导约谈、行政处分等方式。

  第八条项目每检查发现认定一起违反“红线”或者安全质量管理规章制度规定的行为,给予单位、项目第一责任人经济处罚3000—1000元(班子成员和其他责任人由所在单位、项目部按责任情况另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将给予行政处分,同时将在年底《安全质量包保责任状》考评中给予扣分。

  第九条项目违反安全质量管理规章制度行为年度内累计达到2次,则由公司主管安全质量领导对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第十条项目违反安全质量管理规章制度行为年度内累计达到3次,则由公司主要领导对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第十一条对项目违反“红线”或者安全质量管理规章制度规定造成事故的,按照《公司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办法》加重一级对相关责任人追责。

  第四章其他

  第十二条公司安全质量监察部为归口管理部门,建立各单位(项目)违反“红线”及安全质量管理规章制度管理台账。

  第十三条违反“红线”或安全质量管理规章制度(第三章第七、九、十、十一条)规定行为,除停工整顿和经济处罚外,其它责任追究由公司安委会研究确定。

  第十四条以上所有经济处罚,各单位、项目应在收到处罚通知书一个月之内,将处罚金额上缴公司财务部。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20xx年1月起执行;由公司安全质量监察部负责解释。

质量规章制度6

  第一章质量信息管理

  质量信息管理是企业保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使生产过程中各种质量问题能得到及时收集、传递、分析和处理,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质量反馈的含义

  质量信息:主要分为产品质量信息和工作质量信息两个方面。

  产品质量信息反馈是指生产的全过程中(包括开发设计一制造一售后服务)各阶段、各部门、各环节、名工序,在发现前阶段,前部门,上一环节和上道工序存在各种质量不良因素,以及用户反映的各种质量问题时,进行的质量信息的收集、分析、分类、传递和处理。

  工作质量信息反馈是指企业的任何部门、任何个人,对其他部门和其他人员的活动对产品质量的保证程度达不到要求时,而进行的信息反馈和处理。

  (二)质量反馈方法、原则及程序

  1、质量反馈可分为厂内质量信息反馈和厂外质量信息反馈两大类。

  2、质量信息必须以书面形式按规定及时反馈。

  3、质量反馈的基本原则是后对前、下对上。

  4、质量反馈一般按照质量信息反馈程序路线和传递方式进行。为了提高各种质量信息的处理效率,除必要的定期质量信息反馈以外,各部门应选用最佳传递路线,尽可能地减少传递环节。

  (三)质量信息的处理

  1、质量的反馈中心是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各种规定的定期质量报表及重要的质量信息应及时报送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必须对每个信息及时反馈处理。

  2、各责任部门在接到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或有关部门的质量信息后,一般问题必须在xx天内作出反馈处理。

  (四)外协、外购件质量反馈

  1、厂际质量保证体系内协作厂的质量问题,由各部门书面直接反馈给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由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按厂际质保体系的要求,负责填报质量反馈表及时反馈给协作配套厂,同时存档备查。

  2、外购件和质保体系以外的其他外协件的质量问题,各部门可超反馈到职能科室(如外购件反馈到供运科、外协件反馈到到供运科、外协件反馈到生产调度室),由职能科室与外协厂或生产厂解决,职能科室应将联系落实情况填写产品质反馈表报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反馈时间,如果在上述的时间内质量问题沿未达到解决,有关职能部门应报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或分管厂长,以做出进一步研究和采取措施。

  (五)用户来信来访及用户走访

  1、用户来信来访中所涉及的问题,由各部门填写“质量信息反馈卡”向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反馈,其中可由部门直接解决的,则由该部门负责组织解决,并将措施意见和处理结果填写在“质量信息卡”上,上报至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存档。

  2、在调查走访过程中所发现的质量问题,由调查者整理后填写“质量信息反馈表”报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由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反馈处理。

  第二章质量审核

  (一)质量审核的任务是对xx的产品质量、工序质量以及建立的质量保证体系进行检查和评价,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促进工作质量与产品质量的提高,以确保产品质量满足用户的要求。

  (二)质量审核的种类:

  1、产品质量审核。

  2、关键工序质量审核。

  3、质量保证体系审核。

  (三)厂全面质量管理委员会为质量审核领导机构,由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质量审核的组织工作,下设产品质量审核组,工序质量审核组和质保体系审核组。

  (四)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编制质量审核年度计划,与年度全面质量管理工作计划一起下达。

  (五)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按审核计划,事先通知被审核单位,被审核单位负责人应及时做好审核前的准备工。产品审核组由产品设计室、情报标准化室、检查科、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人员组成;工序审核组由工艺员、质管员、设备员、操作者组成;质量保证体系审核组由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及有关部门人组成。

  (六)质量审核工作必须按程序进行,审核人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要认真做好原始记录,写好审核报告。

  (七)各种审核原始记录、审核报告,要求完整齐全,清晰,审核者、被审核部门负责人均需签名,并将有关重要情况按信息反馈路线及时反馈到有关部门。各类资料由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存档。

  (八)审核着重于调查研究实际工作现状,从中找出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九)质量审核程序:制订审核计划报主管领导批准、组织审核活、写出审核报告、向领导汇报、制订管理措施,反馈后存档。

  (十)质量审核周期:

  1、产品质量审核每月进行xx次。

  2、工序质量审核不定期进行,但每半年不少于xx次。

  3、质量保证体系审核一年进行xx次。

  第三章产品质量档案及原始记录管理

  产品管理档案和原始记录,是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品质量和作业量的真实记载,是质量跟踪和质量分析的重要依据,是原材料进厂,半成品入库、产品出厂的凭证。因此,对原始记档的填写、归档、保管、查阅必须进行科学管理。原始凭证存档分类见下表。

  一、由检验科负责各种检验原始记录、台帐和内部报表的拟定、修改及编号工作、并规定其传递程序。

  二、各有关部门和个人必须按表式认真填写,做到数据准确,字迹清楚。对原始记录、台帐和种报表的填写情况,列入有关人员的工作质量进行考核。

  三、所有各质量原始记录,统一由检查科编号按《原始凭证存档分类表》归类存档,各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截留。

  四、除按厂技术文件归档程序规定的资料外,有关质量原始资料保存期限按《原始凭证存档分类表》规定办理。

  序号存档资料入原始凭证名称提供时间存档时间存档地点备注

  1、各种省、部、国家复查测试资料;

  2、同行业质量检查报告;

  3、上报质量报表按月(季)归档;

  4、本厂每月质量检查报告;

  5、新产品质量鉴定测试报告及有关资料;

  6、产品耐久试验报告;

  7、外购外协件质量检验记录;

  8、产品(零件)性能抽试记录;

  9、报废单;

  10、不合格品申请回用单;

  11、理化试验原始资料;

  12、成品入库;

  13、首件检验记录;

  14、技术服务,“三包”情况及国内外重要。

质量规章制度7

  1、设置专职物资采购、保管人员。物资采购、保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政策,熟记物资质量管理中的各项要求。

  2、物资的采购应按照采购程序进行。提ft采购需求,编制采购计划,根据已批准的“采购计划”和“物资合格供方名单”进行采购,工程所用材料优先采用环保材料。

  3、采购人员必须按照材料的采购规则,比质比价,够买的材料质优价廉、量足。

  4、对于工程急需或紧缺的物资必须于“物资合格供应商名单”以外采购时,应报请项目经理批准,物资部门协助质量检验部门对样品检验合格后方可采购。同时于限定的时间内对供方按照要求进行评定。

  5、对于所购进物资按产品技术要求和采购分类提供相应的合格证据,由技术或检验部门对样品进行认可。对于A、B类产品应送试验室进行检测,对于C类产品由物资验收人员进行外观质量检验。

  6、产品因生产急需来不及验证时,经项目总工批准后,方可紧急放行,且做ft标识和记录。不能及时追回、更换的,不得使用紧急放行。

  7、经验证不合格的物资,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8、做好采购记录,妥善保存采购全过程信息如:需用计划、采购计划、采购合同、定单及协议、产品合格证明、委托检验单、验收入库单、例外采购记录、供方评价结果、及业绩档案等。

  9、做好材料的验收、建帐、立卡和物资的标识,保持仓库整齐、清洁,现场物资排放有序。

  10、做好物资的发放、盘点、每月报表的编制和上报工作,对所管物资做到日清日结,帐、卡、物、金四相符。

  11、各种材料的摊销要真实准确,对钢材、木材、水泥、石子、砂子五大材每月盘点壹次,结合工程进度的工程量,以材料盘点为依据,如实摊销。

  12、帐务处理应做到填写齐全,字迹清楚,计量准确统壹,验收单应有采购人员、验收人员、检料发料人员签字齐全。做好材料的统计报表。

质量规章制度8

  一、工作职责及处罚办法

  1、外来人员(无关)不经批准不得进入中心化验室,发现一次处罚负责人5元。

  2、不得动用与自己工作无关的仪器设备,发现一次处罚5元。

  3、不得随便动用xx、危险品,工作需要动用得经主管批准,否则每次处罚5元。

  4、仪器操作必须依据相关SOP,如有擅自改动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

  5、相关责任人要保管好分管的硬件和软件,实行区域管理。如有人为损害负责赔偿30以上,遗失按全额赔偿。

  6、不得向外界泄露部门机密,一般文件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00元,重要文件给予除名并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7、上班时按要求穿戴好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佩带好上岗证,违者每次处以5元罚款,工作服不得穿出中心化验室,违者罚款10元。

  8、责任区卫生应符合要求,工作场所应整洁,发现一次罚款5元。

  9、工作场所不得大声喧哗,发现一次罚款5元。

  10、废弃物放在规定位置,并按时清理,发现一次罚款5元。

  11、员工在部门负责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将部门信息发给外单位,按泄露部门机密处理。

  12、与外界联系,主管以上可直接与外界联系,一般工作人员须经主管同意后才可与外界联系。否则,每次罚款10元,造成负面影响罚款100元。

  13、QA人员因工作失误造成产品质量事故,按《质量管理条例》处理,QC人员因工作失误造成产品质量事故,按《质量管理条例》处理。

  14、本部门人员违反制度当月罚款达100元以上,部门负责人按其金额的20%处罚,副职分管人员当月罚款金额在100元以上,按其金额的25%罚款。

  二、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其中:

  “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行为规范。

  “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能”主要是指工作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

  “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

  三、考核的目的:

  对公司人员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合理使用、奖惩及培训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责任心,各司其职,

  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能力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上进心,调动积极性和创造性,以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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