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备工作汇报共4篇(关于推进土地整备工作的若干意见)

时间:2022-07-05 07:24:26 综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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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整备工作汇报共4篇(关于推进土地整备工作的若干意见)

土地整备工作汇报共1

  深圳市土地整备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土地整备资金管理,根据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7〕277号),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07〕17号),《深圳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深府令第153号),《关于推进土地整备工作的若干意见》(深府〔2011〕102号)等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2011年7月4日《关于推进土地整备工作的若干意见》(深府〔2011〕102号)颁布后,由深圳市政府主导的土地整备工作所涉及的资金管理,包括市土地整备局和各区土地整备事务机构(含其他土地整备项目实施单位,以下简称区土地整备机构),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进行土地整备过程中的资金来源、支出、监管及绩效评估等管理活动。

  市、区土地整备机构日常经费的管理,另行按照同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土地整备资金实行依法依规管理,按计划执行,实行专款专用、专户储存、专账核算。

  第四条 整备土地出让、整备土地利用、安置房利用及整备土地资产其他收入全额缴入市级国库,纳入基金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二章 土地整备资金的管理职责

  第五条 市发展改革部门参与市土地整备计划的编制,并会同市土地整备局负责市政府投资项目计划与土地整备计划的衔接;负责在市土地整备年度计划经市政府批准后,一次性下达年度土地整备项目计划。

  第六条 市财政部门参与市土地整备计划的编制;负责保障土地整备融资的还本付息资金;负责拨付年度土地出让收支计划中安排的土地整备资金;负责指导和监督土地整备资金管理工作。 第七条 市审计部门负责对市土地整备资金进行审计,年度土地整备资金收支情况纳入年度土地出让收支情况一并安排审计。

  区审计部门负责对本区土地整备项目进行审计。各区审计部门应全程参与本区重大和应急土地整备项目,依法对本区土地整备项目实施方案的落实情况和土地整备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审计。

  第八条 市规划国土部门负责审查全市土地整备计划,统筹、指导和监督土地整备资金管理工作。

  市土地整备局是土地整备资金的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全市土地整备计划;负责管理、调配与运用土地整备资金工作;负责土地整备相关支出标准的拟定和整理,并按规定报经批准后实施;负责土地整备项目实施方案的审核;负责土地整备资金的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对各区使用土地整备资金的监管。

  市土地储备中心是市级土地投融资平台的借款主体,负责办理融资与还本付息事宜,所筹集的资金纳入市土地整备局统一管理。市土地储备中心是整备土地资产的管理单位,应及时向市土地整备局等部门报送土地资产的验收入库、出让、划拨等相关信息。

  第九条 各区政府(含新区管理委员会,下同)作为土地整备的实施主体,参与辖区内土地整备计划的编制工作,负责制定辖区内土地整备项目实施方案;负责对辖区土地整备资金的使用监管。

  各区土地整备机构是土地整备资金的具体使用部门与土地整备项目的具体实施主体,具体负责实施土地整备所涉及的有关工作;负责辖区内土地整备项目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将已完成整备的宗地及时移交入库

  第三章 土地整备资金计划编制与审批

  第十条 土地整备资金计划是土地整备计划的组成部分,由市土地整备局组织各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编制,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批后执行。 第十一条 市规划国土部门向市财政部门提供年度土地整备计划,由市财政部门将土地整备需要财政安排的资金列入年度土地出让支出计划。

  第十二条 市、区土地整备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已批准的土地整备资金计划开展工作。市土地整备局在每年年中可根据土地整备工作的实际情况申请对计划作出调整,并报市政府审批后执行。

  第十三条 市土地整备局应当于每年4月30日前向市规划国土部门、市财政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土地整备资金的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市规划国土部门可根据需要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审计报告抄送市审计部门。

  第四章 土地整备资金来源

  第十四条 土地整备资金来源于下列渠道:

(一)市财政部门拨付的土地整备资金:市财政部门应安排资金用于土地整备,包括在整备土地出让或划拨后全额返还的土地整备成本、融资资本金、从国有土地收益基金中安排的资金以及其他用于土地整备的资金;

(二)市土地储备中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举借的银行贷款、通过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等方式筹集的资金;

(三)上述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

(四)其他资金来源。

  第十五条 市土地整备局根据土地整备的资金需求、土地的出让情况及土地整备计划,向市财政部门申请拨付用于土地整备的各项资金。市财政部门应及时审核及拨付土地整备资金。

  市土地整备局应当于土地出让或划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直接向市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返还成本,申请材料应包括土地位置、所属土地整备项目名称、面积及所占比例、土地整备成本明细、土地配置方式、出让价格等内容。市财政部门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无误后足额拨付土地整备资金。 第十六条 市土地整备局根据土地整备的资金需求及已批准的土地整备计划,组织市土地储备中心及时办理融资手续,不得超计划、超规模举借贷款。土地整备机构通过举借贷款等方式筹集的资金,主要用于土地整备。

  第十七条 市土地整备局组织市土地储备中心确定融资事宜,根据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和程序选定贷款银行。

  市土地整备局组织市土地储备中心与贷款银行签订相关借款合同或协议文书,并根据资金需要通过市土地储备中心提请贷款银行办理放款手续。

  第五章 土地整备资金支出

  第十八条 土地整备资金专项用于全市范围内的土地整备开支,以及为土地整备而举借的银行贷款、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等的还本付息。

  第十九条 土地整备资金使用范围具体包括:

(一)土地整备工作所需支付的工程价款以及征收地和拆迁补偿费用。包括房屋征收补偿、征地补偿、收地补偿、拆迁补偿、填海(填江)造地工程费用等;

(二)建设及购置拆迁安置房及其日常管理、修缮性支出;

(三)土地整备工作所需支付的必要的前期土地开发费用。包括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按照规定与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等,含因整备土地涉及的需要进行的相关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照明、绿化、土地平整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四)与土地整备具体项目直接相关的测绘、勘探、评估、规划、设计等其他费用;

(五)因土地整备而产生的本金偿还和借款费用支出。包括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贷款和债券本金偿还、利息支出、手续费等;

(六)市土地整备局按月计提用于保障具体承担土地整备工作的事务机构的业务费,计提标准为当月列入土地整备成本的数额扣除其中的利息和业务费支出后的2%,超过包干价的部分不再计提。该业务费列入土地整备成本。除市土地整备局外,其他机构和部门不得计提业务费。

  该业务费的25%由市土地整备局拨付给市土地储备中心统筹用于土地清查确权、土地投融资平台运作、土地整备资金及资产管理等全市性的土地整备工作业务支出;75%由市土地整备局拨付给各区土地整备机构,用于该辖区及该项目范围内的土地整备工作业务支出。

(七)其他与土地整备直接相关的成本性支出。

  第二十条 土地整备机构计提和收取的业务费应当纳入日常经费管理,与土地整备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不得相互混用,并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一)土地整备项目开展的前期费用。包括土地整备计划编制、可行性研究、土地整备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等费用;

(二)开展土地整备工作所需支付的管理费用。包括办公费、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咨询费、宣传费、法律和审计等服务费;

(三)用于土地整备工作固定资产费用。包括办公场所、交通工具、仪器、设备的购置、租赁、维修、使用等费用;

(四)土地整备工作人员经费。包括人员的工资、津补贴、保险、福利,劳务费,协作费;

(五)对开展土地整备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的费用;

(六)其他与土地整备工作相关的费用性支出。

  第二十一条 区土地整备机构根据已下达的土地整备计划,可申请拨付项目启动资金,经区政府确认后,通过土地整备项目所在的市规划国土派出机构审核,报市土地储备中心和市土地整备局审批通过后,市土地整备局向区土地整备机构预付项目启动资金。各项目启动资金不得超过该项目当年年度计划投资额的10%。

  第二十二条 各区政府实行土地整备项目包干制度。区土地整备机构应于每个土地整备项目实施前,向市土地整备局报送经区政府批准的整备项目实施方案。已拨付启动资金的土地整备项目,实施方案报送时间不得迟于启动资金拨付之日起3个月。

  方案中应当按相关标准确定土地整备的包干价,市土地整备局审核通过后,与区政府及区土地整备机构签订包干协议。

  第二十三条 市土地整备局根据土地整备项目实施进度,在签订的包干协议中约定的包干价及不可预见费之和的额度内安排拨付土地整备资金。

  整备项目决算以前,市土地整备局支付给单个整备项目的整备资金不得超过该项目包干价及不可预见费之和的90%,包干价及不可预见费之和扣减实际土地整备报账支出的结余部分,由市土地整备局在整备土地验收入库并办理决算后一次性拨付给区土地整备机构,超支部分由各区自行承担。

  各区土地整备机构应当严格控制土地整备成本,在经审核批准后的土地整备项目实施方案中确定的标准与范围内支付,确需动用不可预见费的,应报经区政府批准。

  第二十四条 包干协议签订后,土地整备资金按下列程序拨付:

(一)区土地整备机构提出申请并经区政府确认后,通过土地整备项目所在的市规划国土派出机构报市土地储备中心和市土地整备局,市土地整备局向区土地整备机构拨付首期款;

  已预拨启动资金的项目,拨付的首期款中应扣除该预拨的启动资金。

(二)区土地整备机构根据土地整备业务开展的情况,按照有关规定直接向受益人支付补偿款项等土地整备支出。各区土地整备机构应接受和遵守贷款银行有关受托支付的监管;

(三)区土地整备机构提出拨付其他各期款项的申请,并附上上期拨入款项对外支付的相关资料(包括合同、收据或发票、银行票据等)以及审计报告、储备土地入库单等资料的复印件,经区政府确认后,通过土地整备项目所在的市规划国土派出机构报市土地储备中心和市土地整备局;

(四)市土地储备中心和市土地整备局对区土地整备机构报送的上述资料审查无误后,向区土地整备机构拨付土地整备款;

(五)每年1月份,市、区两级土地整备机构应对上年度土地整备资金的拨付情况进行对账,确保相互之间的拨出和拨入款项以及项目和合同的付款情况核对一致、记录相符。

  第二十五条 各级土地整备机构应当建立并严格遵守土地整备资金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应包括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工程项目、合同管理、采购与付款、成本费用等经济业务的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

  各区土地整备机构应当建立土地整备项目台账,每季度开始10个工作日内向市土地整备局提交上一季度的土地整备的资金使用情况。

  第二十六条 土地整备项目按如下程序办理项目决算手续:

(一)各区土地整备机构将决算资料整理成册并向市土地整备局报送。决算资料应包括:

  1.已批准的土地整备项目实施方案;

  2.包括合同号、合同价、已付款金额等内容的项目决算汇总表; 3.市区两级土地整备机构对该项目的拨款对账单; 4.政府审计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5.市土地储备中心土地整备项目验收入库证明; 6.其他有关资料。

(二)市区土地整备机构办理决算手续后,市土地整备局再按程序向区土地整备机构支付包干结余款项。

  第二十七条 工程(填海、填江)造地实施的土地整备项目和安置房建设验收及决算程序由市土地整备局另行制定,报市规划国土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批。

  第二十八条 土地整备资金的会计核算办法,由市规划国土部门另行制定,报市财政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六章 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估

  第二十九条 市财政部门、市规划国土部门对土地整备资金使用情况、收支两条线执行情况,以及在土地整备过程中政府采购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土地整备资金专款专用,督促有关机构及时足额缴纳整备土地和安置房等整备资产利用收入。

  第三十条 市规划国土部门、市土地整备局应当加强对各区整备工作进度的监督检查,确保土地整备工作按照计划顺利完成。

  对未按计划完成土地整备工作的项目,其已发生的成本以及造成的损失由市规划国土部门提请市财政部门从区级土地出让收入分成中扣除。

  第三十一条 各区政府及各级土地整备机构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本办法的规定,自觉接受市财政部门、市规划国土部门和各级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二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由各相关机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三十三条 各区政府应当按土地整备的单元、项目、地块为单位建立土地整备资金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及时总结、对比土地整备成本。

  第三十四条 市规划国土部门应当建立整备土地出让收入与土地整备成本绩效评价制度。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土地整备工作汇报共2

  关于《深圳市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管理办法》

  的政策解读

1、《管理办法》预期达到什么效果?

  答:《管理办法》立足于解决公共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实施难题,加快解决土地历史遗留问题,实现政府、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相关权益人等多方共赢,促进城市整体利益实现。预期政策效果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落实民生设施和公共利益,加强城市规划实施。《管理办法》以公共利益为切入点,立足于解决原特区外公共基础设施欠账多、落地难的问题,加强规划实施。从近两年的试点工作来看,土地整备利益统筹切实保障了包括五和大道、地铁6号线、龙华有轨电车、国际教育合作园区建设项目、坪盐通道等在内的一批重大民生项目实施,提升了城市发展质量。

二是保障重大产业项目,拓展城市发展空间。《管理办法》以形成较大面积产业空间为目标,通过推进我市低效存量工业用地土地整备和空间整合,促进我市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城市发展质量,为破解空间资源瓶颈提供政策支撑和制度保障。目前,土地整备利益统筹落实了包括国际低碳城、南京金龙汽车等在内的重大产业项目。

  1 三是解决土地历史遗留问题,促进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转型。《管理办法》以未完善征转地手续用地为主要对象,通过拨付土地整备资金、核算留用土地指标等方式,完成整备范围内土地全面征转和用地确权,不仅盘活了存量土地资源,而且壮大了集体资产规模,优化了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经济结构和基层治理体系。

2、《管理办法》有哪些亮点?

  答:一是建立利益共享机制。《管理办法》通过规划、土地、资金、产权的政策统筹,采用资金安排、土地确权、用地规划等手段,建立了多方共享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保障城市公共利益及社区发展权益,实现政府、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及相关权益人等多方共赢。

二是创新土地确权路径。《管理办法》以未完善征转地手续土地为主要对象,根据项目范围内的地籍权属、建设情况等分类核算留用土地,统筹解决了土地历史遗留问题,有利于加快盘活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存量土地资源,提高土地集约节约水平。

三是实现政策统筹联动。《管理办法》拓宽了留用土地安排方式,留用土地指标可在利益统筹项目范围外安排并与城市更新统筹处理的方式,解决了城市更新项目合法用地指标不足的问题,实现土地整备与城市更新的政策统筹联动。

  2 四是发挥社区主体作用。《管理办法》按照“政府主导、社区主体、市场参与”的原则,通过建立政府与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算大账”、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与相关权益人“算细账”的工作机制,搭建政府、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及相关权益人的多方协商平台,充分调动其参与土地整备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哪些土地适用《管理办法》?

  答:《管理办法》以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及其成员实际掌控土地为主要对象,具体包括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已落地确权的合法用地(包括已取得房地产证、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非农建设用地批复、征地返还用地批复、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确认决定书、旧屋村范围认定批复的用地等),以及未完善征(转)地补偿手续的土地。

4、利益统筹项目如何核算土地整备资金?

  答:根据《管理办法》,土地整备资金主要由三部分构成:一是土地的补偿资金,未完善征(转)地补偿手续土地参照所征土地所在区域工业基准地价的50%进行补偿;二是建构筑物的补偿资金,根据项目范围内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规模按照重置价核算;三是青苗和附着物等,按照相关标准

  3 补偿。

5、利益统筹项目如何核算留用土地?

  答:留用土地核算包括项目范围内已批的合法用地、项目范围外调入合法用地以及本项目核定利益共享用地,具体规模按以下方式核算:

(一)项目范围内已批合法用地是指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已落地确权的合法用地,此类用地按照等土地面积在项目范围内安排;

(二)项目范围外调入合法指标,包括非农建设用地指标和征地返还用地指标,以及其他土地整备留用土地指标,此类用地按照相关规定核准后,可在项目范围内安排落实;

(三)本项目核定利益共享用地是指项目内上述第

(一)项用地范围外的未完善征(转)补偿手续规划建设用地,扣除上述第

(二)项用地中非农建设用地指标和征地返还用地指标后的剩余土地,根据项目范围内现状容积率,按照20%?50%比例核算留用土地规模。

6、留用土地如何安排?

  答:利益统筹项目留用土地应优先在本项目范围内,结合规划控制要求和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意愿等进行安排。留用土地位于工业区块线内且规划为工业用地的,

  4 利益共享用地面积可在本办法第六条的基础上上浮50%。在利益统筹项目范围内安排的留用土地规模原则上不得超过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55%。

  本项目范围内无法安排留用土地的,留用土地指标可与本街道城市更新项目统筹处理,或直接落在本街道经济关系未理顺的已建成区域并由继受单位拆除重建。按照此方式安排的留用土地指标中,合法用地部分按照等土地面积核算,利益共享用地部分上浮50%指标。

  留用土地指标也可与本街道其他利益统筹项目统筹处理。调入的留用土地指标中合法用地部分和利益共享用地部分按照等土地面积核算。

  留用土地需跨街道安排的,留用土地指标应按照现行工业用地基准地价的比值核算指标规模,且指标规模不得大于在本街道内核算的留用土地指标。

7、留用土地的规划建筑面积如何确定?

  答:利益统筹项目留用土地规划建筑面积由基础建筑面积、配套建筑面积和共享建筑面积三部分构成。

  其中基础建筑面积以《深圳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以下简称《深标》)密度分区为基础核算确定,体现规划管理的基本要求。

  共享建筑面积是指在规划允许条件下,可在基础建筑面

  5 积的基础上增加的建筑面积。共享建筑面积中60%由政府回购用于保障性住房、人才公寓或创新型产业用房等,40%通过利益共享归属于继受单位。共享建筑面积原则上不超过基础建筑面积的30%。

  留用土地应当按照《深标》、法定图则及相关专项规划的要求配建社区级公共设施,并计入配套建筑面积。

  依据《管理办法》核算的留用土地规划建筑面积应满足周边公共服务设施和城市基础设施承载力的要求,并符合生态保护、城市设计等相关控制要求和《深标》容积率上限规定。

8、留用土地是否需要安排一定规模的保障性住房或创新型产业用房?

  答: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管理办法》要求在留用土地中安排一定比例的保障性住房、人才公寓或创新型产业用房并由政府回购。具体来说,共享建筑面积中60%由政府回购用于保障性住房、人才公寓或创新型产业用房等,政府回购建筑的类型、规模等要在留用土地的规划条件中予以明确。回购价格和程序参照市政府的相关政策执行。

9、留用土地能否入市交易?

  答:留用土地通过协议方式出让给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6 继受单位。留用土地可以入市交易,通过合作开发或作价入股等方式引入留用土地的开发主体。开发主体应按照相关规定通过集体资产交易平台择优确定,并按照《管理办法》缴交地价,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缴交地价后留用土地为市场商品性质。

  留用土地也可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自用,免交地价,用地为非市场商品性质,不能入市交易。

10、留用土地如何缴交地价?

  答:留用土地规划为工业用地的,按照公告基准地价的10%缴交地价。

  留用土地规划为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的,结合本办法所附《留用土地规划建筑面积核算规则》,按照基础建筑面积和共享建筑面积分段计收地价。其中基础建筑面积部分按照公告基准地价的10%缴交地价,共享建筑面积中归属于继受单位的部分按照公告基准地价的100%缴交地价。

  移交政府或政府回购的保障性住房、创新型产业用房、社区级公共设施免缴地价。

11、与试点政策相比,《管理办法》在哪些方面进行了修改完善?

  答:自2015年颁布试点政策以来,经过2年的试点实

  7 践,其利益统筹方式、留用土地核算等已相对稳定,在工作中也得到广泛的认可。《管理办法》延续试点政策的基本框架,在政策适用对象、利益统筹方式、留用土地核算等方面与试点政策一致。此外,结合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以及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管理办法》在以下方面进行了优化和完善:

一是取消试点,全面推广政策;二是明确了未完善征转地手续用地的货币补偿标准;三是细化利益共享用地核算规则,根据现状容积率分段核算利益共享用地规模;四是增加了留用土地指标在项目范围外经济关系未理顺的建成区域安排的路径;五是优化了留用土地规划建筑面积核算规则;六是增加了在留用土地中安排一定比例的保障性住房、人才公寓或创新型产业用房并由政府回购的规定;七是简化了地价计收规则;八是完善了项目审批和管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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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整备工作汇报共3

  2009年整备车间工会工作总结

  2009年我车间工会在上级工会组织的正确领导下,在车间党支部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执行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全国总工会十五大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维修中心工作大局,加强“两项建设”,开展“五项活动”,抓好“两个提高”,做到“两个满意”。加强“两项建设”加强民主管理制度建设,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经济技术创新活动、“送温暖”活动、“建家”活动、文体活动; 紧紧围绕生产经营这个中心,认真履行了工会的各项职能,独立自主地开展了各项工作,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充分调动了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以突出的成绩推动和促进了我车间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一年来,我们主要作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从基础工作入手,进一步规范了工会工作。

  我们从进一步巩固基础工作入手,积极建立健全了基层工会组织,及时地调整和健全了车间、班组两级工会的组织机构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机构,配备了工会小组长和工会干事。在健全组织的过程中,我们还健全了各项工会工作制度,以及薄、帐、卡、图、表、册,做到了照章办事,有章可循,使工会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

  在搞好组织建设的同时,我们还始终坚持了每月一次的政治业务学习,认真组织和落实并积极参与了上级工会组织的各项学习和培训工作,使工会干部的自身素质得到了很大提高,为搞好我车间全年工会工作奠定了较为扎实的基础。

二、加强职工民主管理制度建设,发挥职工群众的主人翁作用

  进一步完善了职代会制度。加强职代会制度建设 。进一步深化了车间厂务公开工作。把着力点放在了巩固成果、深化发展、提高质量、加强职工考核。工作中主要突出了三个“求” “广”, “严”字。使厂务公开工作的程序更加严密、规范。

三、围绕中心工作,积极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和“安康杯”竞赛活动

  车间大力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组织职工为提高中心经济效益而努力。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实施方案,结合各车间实际,建立了完善的工作制度。广泛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改技革、“双增双节”、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

  以安全工作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并且引导职工树立“我要安全”的观念。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群防群治、依法监督”的工作方针,积极配合行政开展质量标准化活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完善健全工会群监员队伍建设,加强对群监员的培训、考核。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活动。群监员定期给大家进行安全知识培训。车间组织安全知识开始活动。还组织群监小组针对安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使车间安全工作得到了保证

四、强化教育职能,不断提高职工素质。

  我们利用班前会,集中学习,理论辅导,板报,宣传标语等形式,在职工中开展了党的十七大和全总及公司、中心工作会议精神的教育,开展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五五“普法等的教育,以选树先

  进典型示范岗和职工道德标兵为载体,开展了远学英雄人物和近学先进模范的活动,较好地解决了学与做的问题。

  我们还积极开展了入班组到人头的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把思想政治工作渗透到生产、经营、管理、分配、服务的各个环节,经常性地开展了以“奉公为德”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以“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社会公德教育,使广大职工真正认识到了所肩负的责任和所面临的困难,自觉地做好本职工作,发挥出了主人翁的作用。

  为培养“四有”职工队伍,搞好企业文化建设,我们把着眼点放在了建设一支素质高、战斗力强的职工队伍上,继续倡导和弘扬企业精神,将教育与娱乐有机的结合起来,在激励、启发、引导、渗透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使企业精神和企业文化趋向繁荣,收效显著。

  通过寓教于乐的形式,大力开展多种文体活动,丰富和活跃职工业余文化生活。积极宣传全民健身计划,向公司、中心工会输送体育好手,分别代表公司、中心到外面参赛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同时,我们还组织职工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文体活动,并达到了预期的目的。此外,我们还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了建家活动,利用工作间隙组织职工郊游,进行乒乓球、象棋、跳棋、扑克等竞赛活动,做到了文体活动的普遍性和多样性,较好地起到了组织教育的目的。

五、加强建设职能,促进生产经营指标的完成。

  我车间工会根据自身所承担的生产任务,为调动职工的积极性,提高职工工作技能,达到工作质量标准化,我们在职工中开展了“比干劲,争做贡献”劳动竞赛活动,经过全车间职工的相互竞争,对表现突出、达到考核标准的职工进行了奖励;我们还根据实际情况,始终坚持执行了中心制定出的《五星班组考核标准实施细则》,坚持每月

  考核,季评比,季奖励,同时,将考核的结果作为评比优秀班组的依据;为搞好每年一次的大型技术比武活动,我车间工会在宣传、组织、协调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为了充分发挥职工的聪明才智,我车间工会继续坚持在职工中开展了以技改技革、修旧利废、双增双节为内容的创新创效活动。通过一年的努力,共创价值30万元,其中技改技革项目有26项,修旧利废90台(件)其中(修复的机械液压马达4个价值10万元。起重机、发电机16台价值6万元,修复的废旧轮胎70多件创造价值7万元) 今年车间取得了较大的成绩;文明职工、文明班组、文明家庭达标率均为100%,有效地推动了我车间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

  我们在女工中,不失时机地开展了《劳动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新婚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普及教育活动;对女工进行劳保、保健待遇等方面给予调整和落实,有效地维护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与此同时,还组织好女工配合中心搞好妇女健康状况检查工作;根据实际在女工中开展了综合知识答题竞赛活动,充分调动起了女职工的积极性,为我车间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发挥了较大的作用。

  我们继续以“三优”系列服务为重点,以提高人口素质为目的,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目标化管理运行机制,继续强化了计划生育的基础工作,设立了计划生育工作联络员,认真做好表、薄、册的填写和有关证卡的发放工作,严格按照制度办事,做好检查、考核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使各项达标率均为100%。为配合中心搞好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的工作,我车间与中心联系订购彩色计生图片,组织已婚妇女做全面检查,对检查出的一些常见疾病进行了现场治疗,

  并对选择安全、有效、适合自己的避孕节育方法适时指导,为每位已婚妇女建起生殖健康、避孕方法知情选择档案,满足了已婚妇女的生殖健康要求。今年被中心评为计划生育工作达标单位。

六、提高参与职能,更好地维护好职工切身利益。

  我车间根据公司、中心关于推行厂务公开工作的指示精神,按照中心制定的《实行厂务公开的实施办法》,制定了一套从公开的内容到程序等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将推行厂务公开和加强民主监督工作有效地结合起来,设立了厂务公开栏,建立了厂务公开档案,召开厂务公开座谈会,坚持全面、全过程、全方位、多层次推行厂务公开工作,把凡涉及到职工工资、奖金、车间内各项生产经营承包指标、二次分配方案、具体指标分解、容易激化矛盾和滋生腐败的问题等符合公开程序的内容,一律予以公开,毫不隐瞒,不仅密切了党员干部同群众的关系,增加了办事透明度,提高了全队的工作效率,更重要的是为充分依靠职工群众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促进企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我车间工会抓维护职工利益的工作还体现在抓群众安全工作上,根据上级工会组织的指示精神,为充分落实好“安全日”、“安全周”、“安全月”、“百日安全”等活动,我们以“安康杯”竞赛活动为载体,加大了对群众安全工作的力度,建立健全了车间、班组两级群众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制定出了安全工作制度,工作安排,活动内容,制定出了《整备车间群监网员考核实施细则》,从各班组中选拔出6名群众基础好,生产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工作骨干,聘任为群监网员,在实际工作中,查隐患,堵漏洞,配合行政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知识宣传和学习教育活动,参与到安全检查和事故调查处理上,使群众

  安全工作基本上做到了服务于生产经营这个中心,做到了经常化。

  一年来,经过我们的努力,共查出各类有价值的隐患48条,自行整改30条,上报中心工会协调解决的有18条。我们还根据群监网员上报的情况分别设置了隐患整改台帐对安全隐患和职业危害作业点都建起了档案,以此来跟踪监督整改,将隐患真正消除,为进一步提高职工防范能力,保证设备完好率,搞好安全工作做出了贡献。与此同时,我们根据有些岗位上的工作特点,积极向行政建议,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险规定,创造条件尽可能的改善职工的劳动保护,为维护职工的身心健康都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关心职工生活,为职工排忧解难,开展送温暖活动,也是维护职工切身利益的一项重要内容。因此,我车间工会把深入了解职工家庭情况,掌握职工存在的各种困难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年来,我车间始终坚持“八到家”制度,经常走访职工家中了解情况,对2名特别困难的职工,建起了困难档案,及时为其排忧解难。如:有部分职工由于家庭人口多,经济收入又不高,每天上班有情绪,车间工会积极想办法,安排其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兼任一些其他的工作,以此来增加其收入;针对一些有病或身体不适的职工,车间工会都将其安排在工作、生活环境比较适宜的岗位上,使他们始终保持着健康的身心。在家访过程中,我们还解决了家庭纠纷1起,探望伤病职工6次。

  一年来,我车间工会组织在上级工会组织和车间党支部的领导和支持下,努力开展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在我们的工作中,也还存在着许多缺点和不足之处,其主要表现为:一是工会基础工作虽然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但在某一些方面还需要

  再进一步规范。二是工会组织自身建设和人员素质还应继续提高。三是群众安全工作开展的力度不大,作用还体现的不够。所以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发扬成绩,克服不足,振奋精神,勇于开拓,努力开创我车间工会工作的新局面。

  整备车间工会工作总结 2009年12月2日星期三

土地整备工作汇报共4

  20xx年,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落实市、区总体部署,全力推进各项工作。经梳理总结,现将20xx年度工作整理如下:

一、土地整备

  清水河油气库搬迁项目已编制完成土地整备方案,莲塘片区国威路北、畔山路东地块项目已完成测绘评估,莲塘片区罗沙路南地块项目已签订补偿协议,莲塘口岸万平方米办公用房购买项目已编制收购方案并上报。

二、房屋征收

  东部过境高速公路市政连接线配套工程征转地拆迁项目(新秀立交改造)、仙湖植物园征地补偿(水库新村)2个项目征收地工作已完成,“二线插花地”棚户区改造征收项目(罗湖片区)补偿工作已基本完成,春风隧道工程项目涉及本年度计划内的收地工作已基本完成,环仓南路段、清水河五路项目、清水河一路工程项目有关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三、轨道交通工作

  轨道三期地铁2号线三期、8号线一期、地铁6号线、14号线等工程的收地、拆迁等12项任务已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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