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管理办法6篇

时间:2025-05-25 11:38:00 综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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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管理办法6篇

财产管理办法1

  第一条

  所谓财产系指资产负债表上所列属于固定资产科目者,其有关事务处理悉依照本办法规定办理。

  第二条

  本公司财产管理系由财务部统筹管理并委托使用单位保管,依其性质划分如下:

  1、土地。

  2、房屋及建筑设备:办公室、厂房、酸洗间、仓库、宿舍、护堤、水道、围墙、停车场、道路。

  3、交通及运输设备:小轿车、客货车、推高机、起重机、机车、手推车、台车。

  4、机器设备:连续式铸造钢板设备、钢铁热轧设备、钢铁冷轧及冷压成型设备、金属热处理设备。

  5、电气设备:输电、配电、变电设备、照明设备。

  6、空气调节设备:冷气机、抽送风机、电扇。

  7、事务设备:机具设备(计时机、复印机、打字机、计算机、电话机、对讲机、扩音机、油印机等)、家俱设备(写读家俱、储放家俱、坐息家俱)、通讯设备。

  8、供水设备:水塔、储水池、过滤设备、抽水机、马达、给水配管设备。

  9、其他设备:防护设备(清防警卫、医疗)装潢设备、康乐设备。

  第三条

  财产保管部门应会同财务部每年定期盘点,但对新置者每月对帐一次,其盘盈或盘亏应确实办理增值或减损。

  第四条

  由购入而取得之不动产,应即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其有关产权之登记与变更登记及税法规定事宜与减损报废之报备均由财务部另行规定办理。

  第五条

  各项工程修造不论金额多寡均应编列预算表,并送财务部备查复核,其紧急处理者仍应补办手续。

  第六条

  有关不动产出租或租入,均应事先订立契约书,并会财务部复核转呈总经理核准后始得办理。

  第七条

  资本支出与费用支出划分之标准如下:

  1、支出结果能获得其他资产者属资本支出,否则应列为费用支出。

  2、资产之因扩充、换置、改良而能增加其价值或效能者属资本支出,否则即为费用支出。

  3、支出结果所获得之固定资产,其耐用年限在二年以上,且其金额在五万元以上者属资本支出,其耐用年限不及二年或其效用仅及本期者属费用支出。

  4、凡为维持财产之原始使用效能,所需之维护费用作为费用支出。

  第八条

  财产支出核决权限,依内购核决权限表之规定办理。

  第九条

  固定资产的折旧,采用平均法,并以帐面价值为准,其折旧耐用年限依所得税规定。

  第十条

  使用年限届满之固定资产,仍继续使用者,得不折旧,但主要或重要生产设备得予调整以往旧额,并继续折旧。

  第十一条

  有关固定资产设帐,财务部于总分类设置土地、房屋及建筑、机器设备、电气设备、空气调节设备、事务设备、供水设备、其他设备,机械与各项设备之备抵折旧等科目,设置财产目录卡(附表十一),并于各负责管理部门设置同式财产目录表,详细记录负责保管人及移动情况,并经使用人签认留存。财务部门与管理部门于每年会同盘点时并应互为核对双方登记卡表所载内容是否相符,如有不符应即查明更正。

  第十二条

  本办法经呈准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财产管理办法2

  一、班级财产管理的责任主体及职责班主任是班级财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本班学生是班级财产管理的责任主体,班主任须履行以下职责:

  (1)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厉行节约的思想教育,指导学生管好用好班级财产,培育爱护公物,人人有责的班级氛围。

  (2)执行学校的财产管理与损坏赔偿制度,若发现有公物损坏、丢失等现象及时填单上报学校总务处,协助学校做好管理工作。

  (3)配合学校做好班级财产检查工作。

  二、班级财产管理细则(1)学校办公室统一为各班出具班级财产价目清单,由班长和生活委员与学校校产管理员当面进行实物核对,核对无误后在价目清单上签字。

  (2)各班班长和班主任履行监督职能,指定专人负责以下工作:

  ①及时关闭门窗,班级任何同学最后离开教室,必须关好门窗后方可离开。

  ②养成节电意识,及时关闭教室电器、灯具。

  (3)公物使用中,若发现人为或管理不善造成的`财产设备损坏、丢失情况,由班级财产协管员负责及时汇报班主任对损坏的财产由班主任落实到人追究赔偿。特殊维修,填写报修单上报办公室。

  (4)公物使用中,属自然损坏或质量原因坏损,班级生活委员应及时向班主任汇报并向学校办公室申请报修,经认定损坏原因属实,由学校负责修理或更换。

  (5)学校按班级财产损坏、丢失、报修单应尽快安排。修理后,事故责任人须按照修理零配件价格赔偿,如无法修复,将按照物品价值(当前市场价格)全额赔偿,如无法查清事故责任,由集体共同负责赔偿。

  (6)教室和管区要保持清洁、整齐,严禁在公共财产上随意刻画、涂写、踩踏、粘贴,如发现须及时清除。

  (7)每学期放假结束前,学校办公室、政教处对班级财产进行清核。每学年换教室时,均需办理班级财产交接手续,发现问题要现场及时反馈办公室,否则由现使用班级负责。

  三、班级财产管理激励办法学期财产管理情况,依据报修单作为优秀班级、优秀班主任评比参考依据,对于财产无损坏班级,学校将给予表彰,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财产管理办法3

  为了更好地管好用好学校财产,增强财产对教育、教学服务的能力,做到财尽其力,物尽其用,同时进一步对学生加强爱护公共财物教育,树立以爱护公物为荣,破坏公物为耻的良好风尚,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校财产管理规程

  一)加强领导,实行分层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制。学校设立理财领导小组,总务处主抓全校具体财产管理,年级部部长对全年级财产(含本年级教学楼、学生公寓楼财产)负总责,班主任负责各自班级财产管理(含各班教室、寝室、环境卫生责任区财产),各办公室、各功能室、餐厅、物业管理处财产由各自负责人负责的管理体制(学校各会议室由学校办公室负责)。

  二)班主任要加强本班财产管理,选择一名工作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的学生担任本班财产管理员,协助班主任抓好本班财产管理工作,及时将本班财产管理、损坏情况报总务处备案。实行班级财产承包责任制,损坏物品由损坏人负责赔偿或修理(未查明损坏人的由班级负责,在本班财产管理包干经费中扣除)。

  三)各办公室、功能室要认真管理好各自物品,发现损坏或存在不安全因素的要及时处理,自行解决不了的要及时报总务处,由总务处安排维修,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微机室、学生公寓、餐厅、物业管理处等部门应根据本部门具体实际制订财产管理制度,防止失窃、防止使用不当而损坏以及人为损坏。

  二、学校财产分类

  学校财产根据其价值、使用寿命和物品性质可分为:

  一)固定资产;

  (1)单价在500元以上、耐用在一年以上的各类物品。

  (2)课桌椅。

  (3)图书资料。

  二)低值耐久物品。价值在500元以下,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财产列为低值耐久物品。

  三)低值易耗品。凡领用后就被消耗的材料物品即为低值易耗品,如办公用品,实验用药品材料,维修用材料等。

  三、物品采购、验收与登记

  一)采购。

  1、各部门添置办公用品都必须填写《宣城市第十二中学物品采购计划报告单》,由科室分管主任和分管财产的总务主任签字后报校长室批准。

  (1)总价值在500元(不含500元)以内的由分管校长批准;总价值在500—1000元(不含1000元)之间的经分管校长签字后由校长批准;总价值在1000—20000元(不含20000元)之间的物品采购,必须由校长办公会议决定。采购时必须由学校财产管理员协同相关人员(不少于2人)共同进行。

  (2)总价值在20000元(含20000元)以上的物品采购,必须由校长办公会议决定,财政局采购中心统一监督采购。

  2、对经常领用的低值易耗品(如办公用品、实验药品、卫生洁具、水电配件),必须在上学期末或学期初作好计划由总务处统一采购。

  二)验收。

  1、财产物资验收登记。

  凡订购、自行采购和上级调拨的财产物资,无论是固定资产、低值耐久物品、还是低值易耗品都必须经由财产管理员验收登记入帐,记入《财产物资验收登记簿》。

  2、固定资产、低值耐久物品验收。

  财产管理员按物品分类,对固定资产、低值耐久物品开出验收单,第一联留存,第二联交财务(必须是固定资产)登记入固定资产总帐,低值耐久物品验收单不需要交会计,第三联交部门管理员登入部门财产帐。

  三)登记。

  1、固定资产登记。

  学校固定资产情况要及时详细录入《固定资产登记册》,财产管理员凭《固定资产验收单》登入《固定资产登记册》。

  固定资产的计价。

  (1)新建、购入、有价调拨的固定资产,分别按造价、购入价和调拨价入帐。

  (2)自制的固定资产按实际开支的人工费、材料费入帐。

  (3)原财产改制成另一财产,应先办理报废手续,后将改制成的财产估价入帐。

  (4)无偿调入、赠送的固定资产,按同期市场价估价入帐。

  (5)调出、报废、盘亏和变价处理的固定资产在办妥手续后按帐面数销帐。

  (6)房屋和建筑物扩建、拆除应分别增减其原值。

  (7)修理、修缮所开支的费用不计固定资产(不增加其原值)。

  (8)购置固定资产所发生的包装费、杂费不计入固定资产原值,购置固定资产所发生的`附加费(除汽车外)也不计入固定资产原值……

  2、耐久物品登记。

  耐久物品登记使用《耐久物品登记册》,登记方法同固定资产登记。

  3、低值易耗品登记。

  消耗性物品登记使用《低值易耗品明细账》,由于其面广量多,在记录同一物品,不同型号或不同价格时,可一并记录,在记录中宜粗不宜细,但必须做到帐与实物数相符,并结出存数。

  4、学校教职工借用或专人保管学校固定资产、低值易耗物品在一个月以上的必须记录在卡,不满一个月的使用借条的方法,便于教职工在离开学校时移交所有物品。

  四、财产管理。

  一)组织管理。学校财产由总务处统管,设立财产管理组,由主办会计兼组长,另设专职财产管理员和兼职总务管理员各一人。

  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1、建立学校固定资产总帐和部门财产明细帐。

  2、部门指定专职财产管理员,建立部门财产明细帐。

  3、定期清查财产,做到学校帐、部门帐,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4、固定资产购置,必须经由财产保管员验收、登记,在核对数量、规格、质量和金额无误后填制《固定资产验收单》,一式三份,一份留存记帐,一份连同实物交使用部门验收入帐,一份连同发票办理报销手续。

  5、固定资产的报损、报废应区分不同情况妥善处置。属自然损耗可由使用部门财产管理员经部门主管审定后填写报损、报废单连同报废残品如数交总务处核对验收。

  6、报废残品变价处理后的残值收入交学校财务部门,作重置固定资产之用。

  7、图书、音像资料借阅产生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对贵重和稀缺图书、音像资料无法补充的应视其价值增加不同倍数补偿。

  8、部门财产管理员应相对稳定,确因工作原因变动,必须会同学校财产管理员一起办妥财产清点交接手续。

  9、固定资产帐务核算。会计控制固定资产总值,总帐设固定资产和固定资产基金;部门设部门明细帐记录本部门新有财产物资,会计和学校财产管理员应定期对帐,保持帐帐相符。学校财产管理员应定期与部门财产管理员对帐,保持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三)低值耐久物品管理

  1、低值耐久物品管理办法与固定资产管理相同。

  2、学校设低值耐久物品总帐,部门设低值耐久物品明细帐。

  四)低值易耗品管理

  低值易耗材料物品都是先行于工作和教学活动的必备物资,在财产物资中占相当大的比重,有的还要经常保持一定的库存量。学校财产管理员应建立《低值易耗品明细帐》,做好购入验收登记和使用登记手续。

财产管理办法4

  学校公物人人要爱护,班级财产是学校公物的主要部分,爱惜班级财产,使其延长使用期限,是爱惜劳动成果的好思想、好品德的表现,是班级学生执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具体体现。为加强班级财产的管理,经研究,学校将执行管理责任制,由班主任负责,检查督促,班长和劳动班委具体负责班级财产管理,各班级必须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和责任制,校后勤保障部在学期开学时点交,学期结束时验收,并进行检查评比,将班级财产管理好否,作为评选规范合格班的重要条件,对管理好的班级给予表扬,奖励,管理差的批评、赔偿,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一、凡在一学期内,除正常消耗(如扫帚、抹布、垃圾袋等)外,其他班级财产包括卫生用品保管完好,表彰,奖励班主任及班级,并将财产管理作为评选学期规范合格班的必备条件之一。

  二、严格执行损坏公物的赔偿的'制度。教室的内外墙面、门、窗、锁、课桌椅、讲台、电器用品、开关、教学设施等均属班级财产,学生应妥善保管,不得涂、刻、画、损坏,如有违反者,根据市场价赔款 2倍。

  三、谁损坏公物,由谁承担赔款,查不出原因的由班级集体负责赔偿。一经查实后仍由损坏者赔偿,并视其情节从重处理。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按规定赔款外,还要给予纪律处分。

  1 、屡教屡犯,知错不改者;

  2 、有人证、物证,不承认态度恶劣者;

  3 、策划、煽动者;

财产管理办法5

  第一条所谓财产系指资产负债表上所列属于固定资产科目者,其有关事务处理悉依照本办法规定办理。

  第二条本公司财产管理系由财务部统筹管理并委托使用单位保管,依其性质划分如下:

  1.土地。

  2.房屋及建筑设备:办公室、厂房、酸洗间、仓库、宿舍、护堤、水道、围墙、停车场、道路。

  3.交通及运输设备:小轿车、客货车、推高机、起重机、机车、手推车、台车。

  4.机器设备:连续式铸造钢板设备、钢铁热轧设备、钢铁冷轧及冷压成型设备、金属热处理设备。

  5.电气设备:输电、配电、变电设备、照明设备。

  6.空气调节设备:冷气机、抽送风机、电扇。

  7.事务设备:机具设备(计时机、复印机、打字机、计算机、电话机、对讲机、扩音机、油印机等)、家俱设备(写读家俱、储放家俱、坐息家俱)、通讯设备。

  8.供水设备:水塔、储水池、过滤设备、抽水机、马达、给水配管设备。

  9.其他设备:防护设备(清防警卫、医疗)装潢设备、康乐设备。

  第三条财产保管部门应会同财务部每年定期盘点,但对新置者每月对帐一次,其盘盈或盘亏应确实办理增值或减损。

  第四条由购入而取得之不动产,应即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其有关产权之登记与变更登记及税法规定事宜与减损报废之报备均由财务部另行规定办理。

  第五条各项工程修造不论金额多寡均应编列预算表,并送财务部备查复核,其紧急处理者仍应补办手续。

  第六条有关不动产出租或租入,均应事先订立契约书,并会财务部复核转呈总经理核准后始得办理。

  第七条资本支出与费用支出划分之标准如下:

  1.支出结果能获得其他资产者属资本支出,否则应列为费用支出。

  2.资产之因扩充、换置、改良而能增加其价值或效能者属资本支出,否则即为费用支出。

  3.支出结果所获得之固定资产,其耐用年限在二年以上,且其金额在五万元以上者属资本支出,其耐用年限不及二年或其效用仅及本期者属费用支出。

  4.凡为维持财产之原始使用效能,所需之维护费用作为费用支出。

  第八条财产支出核决权限,依内购核决权限表之规定办理。

  第九条固定资产的折旧,采用平均法,并以帐面价值为准,其折旧耐用年限依所得税规定。

  第十条使用年限届满之固定资产,仍继续使用者,得不折旧,但主要或重要生产设备得予调整以往旧额,并继续折旧。

  第十一条有关固定资产设帐,财务部于总分类设置土地、房屋及建筑、机器设备、电气设备、空气调节设备、事务设备、供水设备、其他设备,机械与各项设备之备抵折旧等科目,设置财产目录卡(附表十一),并于各负责管理部门设置同式财产目录表,详细记录负责保管人及移动情况,并经使用人签认留存。财务部门与管理部门于每年会同盘点时并应互为核对双方登记卡表所载内容是否相符,如有不符应即查明更正。

  第十二条本办法经呈准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财产管理办法6

  第一条公司财产范围

  本公司财产主要为:

  1.办公事务用品:桌椅、公文箱、电话机、打字机、复印机、计算机、交通车等;

  2.建筑物:办公楼、厂房宿舍等;

  3.机器设备:xx;

  4.原料及成品:xx。

  第二条主管部门

  xx部门负责公司财产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采购

  1.各部门根据需要提出请购单或请购计划,报xx核准后,交由xx部门办理采购。

  2.采购品经验收合格后,即由采购部门填写财产卡交由xx建档管理,财产实物由使用单位领回使用并负责保管。

  3.由购入而取得的'不动产,应由xx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

  第四条折旧盘点

  xx部门应会同xx于每年xx月xx日前对公司财产进行盘点,对新购置的财产应于次月xx日对账一次,采用xx方法,并以账面价值为准,其折旧耐用年限依所得税规定。

  第五条报废、出售

  对无法继续使用的财产按规定办理报废,或以xx方式出售,并作相应的会计处理。

  第六条其它

  各项财产的使用说明书、质量保证书等资料统一由xx部门保管,使用单位可使用复印件。

  第七条责任及处分

  各单位对所使用的财产负有保管、保养的责任。财产发生损害时,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出具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视情节轻重进行处分。

  第八条生效

  本管理办法自即日起生效,xx对本办法享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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