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简报7篇 有关大气污染防治简报工作

时间:2022-10-16 10:08:00 综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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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简报7篇 有关大气污染防治简报工作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简报1

  昨天,我市召开全市“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工作调度会,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大气污染防治相关会议精神,对“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及燃煤锅炉替代等工作进行再调度再部署。副市长鞠志杰出席会议。

  在听取相关整治情况汇报后,鞠志杰指出,近几年来,在各级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环保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需要久久为功、持续发力。

  鞠志杰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把思想聚焦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及“五大发展理念”上来,站在新时期、新形势、新要求、新期盼的角度,认清当前大气污染防治的严峻形势,摆正“金山银山”与“绿水青山”的关系,进一步提高认识,牢固树立要发展更要生态的理念,与沧州加快建设创新驱动经济强市、生态宜居美丽沧州的发展定位相适应。

  要坚定信心,下定决心,增强做好环保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做到“十个要”(态度要坚决、重点要突出、底数要清楚、信息要对称、反应要迅速、整改要到位、责任要明确、压力传导要到底、宣传要广泛、工作不力要问责),以决战决胜的.姿态,坚决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简报2

【重点工作进展】

  各市(州)人民政府研究出台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和20xx年度实施计划情况。按照省人民政府与各市(州)人民政府签订的《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要求,各市(州)人民政府应制定出台当地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五年实施细则(方案)和20xx年度实施计划,并报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截止8月15日,《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还有遂宁、甘孜州人民政府未出台,绵阳、遂宁、乐山、雅安、阿坝、甘孜、凉山7个市(州)人民政府还未出台20xx年度实施计划。

  我省对20xx年度实施计划配套实施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月、季调度。根据省政府要求,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通知,从今年8月起,对21个市(州)政府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配套实施项目进展情况三个方面进行月、季调度,同时,要求各市(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抓紧落实。调度情况将纳入国家、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年度目标考核主要内容。

  省环境保护厅召开20xx年秋季秸秆禁烧视频会议。强力开展秸秆禁烧是当前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今年的秋收工作即将开始,秸秆禁烧工作迫在眉睫。省环境保护厅、农业厅拟在9月初联合召开全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现场会前,省环境保护厅于8月21日召开环保系统专题会议,总结我省20xx年上半年秸秆禁烧工作情况,通报上半年国家卫星气象中心提供的《卫星遥感监测秸秆焚烧信息列表》和环境保护部卫星中心提供的《秸秆焚烧监测日报》情况,安排部署了20xx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省大气办常务副主任、环境保护厅副厅长杨雪鸿在会上要求各级环境保护部门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履行职能职责,全力以赴做好秋季秸秆禁烧工作。

【部门和地方动态】

  我省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报送燃煤小锅炉淘汰方案的通知》。环境保护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质监局近日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各市(州)政府摸清辖区内燃煤锅炉位置、数量、规模、耗煤量等基本情况;制定当地燃煤小锅炉淘汰方案,将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1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纳入淘汰范围。同时,省财政对淘汰燃煤小锅炉将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

  省清洁能源汽车产业协会召开电动汽车推广应用专家座谈会。为有力推进我省清洁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切实加强大气污染防治,7月31日,省清洁能源汽车产业协会受省发展改革委委托,专门组织召开了电动汽车推广应用专家座谈会。会议分析了我国、我省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现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了加快充电设施建设、积极引导企业创新商业模式、加强公共服务领域的推广应用、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加强技术创新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设立省级示范城市、发展电动汽车和发展天然气汽车相结合、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等意见和建议。省清洁能源汽车产业协会理事长龙其云主持会议。

  四川省机动车污染防治专家座谈会召开。8月18日,省环境保护厅组织召开座谈会,围绕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规范机动车环检机构达标验收程序及日常监管、推进我省各级机动车环检机构监控信息平台建设、加强环检机构从业人员及监管队伍业务培训等方面进行了座谈交流。环境保护厅副巡视员张金汉主持会议。

  达州市四举措防治机动车尾气污染。达州市近日出台四项举措强力推进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严禁不达标车辆转入和注册;强化车辆尾气检测,提高机动车环保年检率和环保标志发放率;加速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制定分阶段淘汰污染严重的大型载客汽车、重型载货汽车时间表,力争年底前累计淘汰70%以上在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严禁加油站供应、销售不符合标准的车用汽油和柴油,年底前,全市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柴油。

【国内关注】

  环境保护部等六部委出台《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实施细则》。7月18日,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能源局等六部委出台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实施细则》,规定,地方官员未通过年度考核将被环保部、监察机关等部门约谈,并暂停该地区部分项目的'环评审批。并对今年4月国务院公布的考核办法进行了细化,明确了年度考核方式。此前国务院公布的考核办法中规定了PM2.5或PM均浓度下降比例的完成情况、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分值分配,两者均为百分制。

  编者后记:《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简报》主要介绍重点工作进展、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及舆情动态,供交流、参考。欢迎各地区、各部门及时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相关信息。

  联系方式:028-80589058(传真) E-mail:hbtwfc@sina.cn 抄报:魏宏省长,陈文华副省长,何旅章副秘书长。

  抄送: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污染防治司、西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三处)、省政协办公厅,市(州)政府市(州)长、分管环境保护的副市(州)长,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各市(州)环境保护局。

  环境保护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简报3

  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简报

【重点工作进展】

  我省通报20xx年1-6月各市(州)环境空气质量资金激励和扣收额度情况。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环境保护厅、财政厅于今年3月19日联合印发了《四川省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激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7月21日,省大气办对各市(州)1-6月环境空气质量资金激励和扣收额度情况进行了通报(以下简称《通报》)。

  按照《办法》相关规定,与20xx年同期相比,今年上半年有12个市(州)为奖励额度,分别是:成都、自贡、攀枝花、绵阳、广元、内江、乐山、南充、宜宾市和阿坝、甘孜、凉山州。有9个市为扣收额度,分别是:资阳市200万元、眉山市150万元、遂宁市100万元、广安市100万元、达州市100万元、泸州市50万元、德阳市50万元、巴中50万元、雅安市50万元。

《通报》指出,当前,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仍然严峻,今年下半年是完成政府年度目标的关键时期,请各市(州)政府对上半年环境空气质量数据进行认真分析,积极做好常态化管控,结合实际情况,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注重联防联治,强化督查考核,用硬措施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地方及部门工作动态】

  内江市人民政府负责人专门集体约谈城区建设工地扬尘污染治理责任单位。

  今年以来,内江市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严峻,副市长田文平近日代表市人民政府对城区建设工地扬尘污染治理责任单位-市中区、东兴区、经开区和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等部门进行了集体约谈。

  他明确指出了城区建设工地环保制度不落实、扬尘治理措施不落实、监管督查不到位、联防联控作用不明显等突出问题,要求各级各部门切实认真履职,敢于动真刀,敢于下深水,务必把扬尘污染控制住、降下来。会上,组织参会人员重新学习了《内江市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内江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进一步理清了各级各部门扬尘污染治理责任。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着眼城市扬尘数字化城市管理,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于20xx年立法出台了《四川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主要内容之一是创新开展城市扬尘污染防治。

  结合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各级政府以城市环境管理为重点,扎实推进工地和道路扬尘治理工作。主要加大对城市道路、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和步行自行车慢行系统、绿色环保建筑等的投入力度,统筹整合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等部门资源,加快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推进城市建筑工地、城市道路扬尘和步行自行车慢行系统监督管理数字化,促进城市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和转型,目前,全省18个设市城市和西昌市已建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其他各县(市、区)正在积极推进。

  绵阳市投入600万元补助锅炉改造。为推进城区工业燃煤锅炉整治工作,绵阳市20xx年投入财政资金600万元,设立燃煤锅炉更新改造专项补助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按照3万元/蒸吨的标准,给予10家“煤改气”、“煤改电”企业一次性补助。

  据了解,自该市城区工业燃煤锅炉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明确建立城区工业燃煤锅炉整治工作“1+X”协调机制,由绵阳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财政等部门配合推进整治工作。对未能按期完成整治的.企业责令停产,除按规定征收排污费外,对超标排放烟尘等污染物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最高10万元行政处罚。

  同时还划定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烧区,加大对工业燃煤锅炉企业的监管,把使用清洁能源作为新建项目立项、环评审批、开工建设的前置条件。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建设,淘汰分散燃煤小锅炉。

  遂宁市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专项督查。今年6月,遂宁市目督室、市大气办及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组成督查组对该市经济开发区、河东新区、船山区进行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专项督查,重点对砂石料场、混凝土搅拌站、建筑工地、道路交通的扬尘控制,以及部分大中型餐饮油烟治理等大气污染防治的关键环节开展督查。

  督查组针对存在的问题,要求各责任单位严格按照《遂宁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xx年度工作方案》要求,加强扬尘污染防治,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简报4

  云台山风景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要求部署,各项工作按序时推进,根据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通知要求,现将云台山风景区20xx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项目进展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扎实开展大岛山粉尘污染治理

  本着管委会主导、部门牵头、齐抓共管的原则,不断完善治理手段,扎实开展大岛山矿区及周边粉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矿山粉尘污染治理效果非常明显,粉尘污染得到了有效控制。

(一)制定方案,明确分工。成立机构、健全网络、按照“谁开采谁治理”、“谁污染谁治理”、“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工作原则,明确职责分工。要求施工单位制定治理方案,主要负责人亲自挂帅,落实粉尘污染治理全覆盖,不留盲区,最大限度降低粉尘,治理行动做到有措施、有落实、有检查、有成效。

(二)严格要求,强化措施。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执行粉尘治理方案,企业加大对矿区污染的投入,建设抽水泵站,铺设送水管道,安装喷水设施和新型降尘设备对甩料、卸料作业进行降尘。对边坡甩料、卸料口卸料严格控制,对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下发停止作业通知书。督促石子加工企业签订环保承诺书,碎石时带水作业。加大新工艺、新设备降尘设备的调研和应用的推广,进行调研并促进将新设备运用于大岛上矿区的日常粉尘治理工作中。

(三)加强督查,把控源头。加强日常督查巡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做到严要求、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对违反要求的单位和人员毫不留情,坚决予以停产和处理,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位、查处到位。由环保、监察、国土、工商、安监等部门共同把关,对采石、碎石等场所建设审批实行严格市场准入、环境准入条件;把控源头,设立举办电话,建立环保违法违纪案件联合查处机制,加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力度。

  二、全面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

  景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圆满完成20xx年秸秆综禁工作,实现了辖区内全面禁烧的总体目标。20xx年,结合景区实际,研究改进与完善秸秆综禁工作的办法措施,全面推进秸秆综禁各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全民动员。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与街场签订目标责任书,制定实施方案,落实目标责任。成立专题报道组,制定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宣传工作方案,制定并签定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承诺书,切实开展各类宣传活动。

(二)强调挂图作战,强化督查检查。继续强调挂图作战,开展现场执法,成立秸秆禁烧现场执法队;设立卡口,严查入境收割机械;建立秸秆禁烧工作突击队,配备消防车辆24小时待命;各村组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完善动态监管体系,成立专项督查组,分片不间断深入田间地头巡查。

(三)做好秸秆储运,杜绝秸秆焚烧。强化秸秆禁烧工作力度,发现火点启动问责机制,实施“一票否决”,控制其它物体燃烧,确保减少大气污染程度。避免出现秸秆污染水体、堵塞沟渠以及交通安全等问题,加大组织力度,迅速做好秸秆储运,彻底解决秸秆露天焚烧和乱抛问题。

  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建立污染排放清单台帐。

  制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深入开展信息报道,在相关重点企业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政策、法律、法规普及教育,引导企业自觉履行环保社会责任。在辖区内开展大气污染排放清单(生活源)调查,对大气污染排放源清单(工业源)进行动态更新。建立重点排放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制度,督促重点排污企业根据环境管理的要求,公开企业自行监测的污染物排放数据以及企业污染治理、环境管理等相关信息。支持各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开展大气环境保护公益活动,引导、培育和扶持环保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完善大气环境信息公开、违法行为有奖举报等制度,拓宽群众监督渠道、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

  目前云台山风景区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和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大岛山矿区粉尘治理、秸秆禁烧等行动的有效开展,突出工作重点、责任落实和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加大资金投入,保持严防、严查、严控的高压态势,确保大气防治工作顺利进行,按计划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简报5

  5月15日,城关区在大气污染防治推进会上提出,各相关单位和街道重点抓好工地管控、道路清扫和指令落实等五方面的工作,扭转大气污染防治中出现的不利局面。同时,强化督查推动污染防控责任落实,确保圆满完成今年各项预期目标任务。

  该区还提出要强化督导检查,推动扬尘污染防控责任有效落实。各街道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区大气办统一要求,对全区所有工地全面进行检查,防止开工后出现反复和回潮现象。

  充分利用四大片区督查力量,对辖区工地分区域、全时段开展督促检查,严格实行定期通报、挂牌督办、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制度,每周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排名,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围绕执行严问责,对工作措施不力、管控不力、履职不力的相关单位和街道主要负责人,按照“一次约谈、两次警告、三次问责”原则进行问责,并在全区进行通报。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简报6

  5月9日,新郑市召开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会,贯彻落实省、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相关会议精神,回顾总结并安排部署新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动员全市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积极行动、强化举措,坚决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会上,新郑市委副书记、市长马志峰对新郑市下一阶段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全面安排部署。马志峰指出,一要清醒认识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高度重视、全面部署、扎实推进,持续改善新郑市环境空气质量。

  二要力度再加大,坚持铁腕治理,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突出防治重点,突破工作难点,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加大执法力度,切实把环境治理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要机制再健全,持续发力,要围绕治理取得长效,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树立系统治理、整体治理、长效治理的理念,保证每一项治理成果能够持续巩固提升。

  四要统筹兼顾,同步发力,要正确认识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工作相辅相成的关系,坚持抓好经济发展工作和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同步推进,统筹兼顾,确保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双丰收。

  就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新郑市委的书记刘建武强调,一要清醒认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是必须完成的任务,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要重视突出问题,坚决杜绝任何幻想和侥幸心理,不折不扣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

  二要明确责任,根据形势要求、科学精准治污要求、责任目标倒排要求,精细化、科学化分解目标任务。

  三要强化措施,各分管领导要牵头组织抓好分管部门、行业大气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明确完成时限,落实治污措施;各单位要梳理突出问题,制订专项方案,下大力气对扬尘治理、“小散乱污”企业整治、燃煤锅炉拆改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项整治。

  四要严格问责,要健全完善责任追究体系,持续加大督查、暗访、通报力度,对工作推进不力、工作棚架不实的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要严格追究责任,确保如期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全力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简报7

  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简报

【环境空气质量情况通报】

  各市(州)1-10月份PM10平均浓度同比同期变化情况:达州市上升42.2%、广安市上升32.2%、眉山市上升7.4%、资阳市上升6.8%、德阳市上升2.7%;攀枝花市下降33.7%、阿坝州下降31.0%、成都市下降27.2%、乐山市下降23.8%、凉山州下降16.3%、自贡市下降15.6%、宜宾市下降15.1%、广元市下降13.9%、绵阳市下降12.0%、内江市下降12.0%、巴中市下降11.1%、甘孜州下降9.4%、南充市下降8.4%、雅安市下降5.1%、遂宁市下降5.0%、泸州市下降0.2%。

  达州、广安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今年9月中旬被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约谈后,工作力度加大,采取了很多有效措施,10月份PM10平均浓度相较9月份都有所下降。但今年1-10月份PM10平均浓度与20同期相比仍不降反升。今年只有1个多月时间了,请各市(州)政府认真加强组织领导,继续采取强力措施,确保完成政府责任目标任务。

【地方及部门工作动态】

  川南地区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第三次联席会在泸州市召开。10月22日,内江、自贡、宜宾、泸州四市相关负责人分别就各自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及近期秸秆禁烧工作中的特色和亮点进行了交流,分析了工作中普遍性的问题,研究了建立联动工作机制的有关事宜。会议决定在今年11月份开展川南四市大气污染防治交叉检查工作,检查情况将在下次联席会上通报。

【重点工作进展】

  交通运输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交通运输厅于今年10月29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要以节约资源、提高能效、控制排放、保护环境为目标,加强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和节能减排工作的有机结合,以建立健全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机制、强化交通运输组织管理和运力结构调整等为主要任务,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稳步推进“绿色交通”建设,确保到,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大气污染防治意识明显增强,大气污染防治机制更加完善,监管水平明显提升,行业资源和资源利用率明显提高,运营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交通建设工程扬尘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全面完成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大气污染防治总体目标。《意见》明确了主要任务:一是建立健全交通运输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机制;二是提升综合交通运输服务水平;三是加快推进智慧交通建设;四是加强运营车辆尾气治理;五是加快淘汰运营“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六是大力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和新能源运营车船;七是加强城市周边公路施工扬尘控制管理;八是大力推广公路施工和养护新技术、新标准。《意见》还提出了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交通运输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机制。二是加大政策引导。鼓励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在公路水路工程建设、清洁能源使用、运营车辆改造、淘汰运营老旧车辆等方面的政策出台;研究在工程规范化标准化施工中,对生态保护、生态修复、控制大气污染的'相关措施;加大科技资金对能源节约、生态保护、污染防治等领域的科研支持力度。三是加强部门协作。

【党政“一把手”抓大气污染防治】

  眉山市委副书记、市长宋朝华:积极行动,真抓实干,打响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眉山市政府近日召开各区(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紧急会议,专题研究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市委副书记、市长宋朝华强调,当前,虽然眉山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在农作物等秸秆禁烧工作、扬尘污染治理等方面还存在突出问题。他指出,必须采取有力措施,重拳出击、综合施策、严管重罚,尽快扭转大气污染防治出现反弹的问题,确保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对制造污染的企业和个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对责任不落实的区(县)、部门和个人要进行约谈问责,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确保处罚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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