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住房保障3篇 做好住房保障

时间:2022-10-26 15:24:44 综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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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住房保障3篇 做好住房保障

加强住房保障1

  同志们:

  刚才,爱国副市长代表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签订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责任状,并对此项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我完全同意。下面,就贯彻落实好国务院、省政府有关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全面或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住房保障工作任务,我再强调四点意见:

  一、要切实增强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安居才能乐业。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事关人民群众特别是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对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奋力推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保障性安居工程。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李克强副总理多次强调要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刚刚结束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2011年要“进一步扩大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重点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抓紧建立保障性住房使用、运营、退出等管理制度,提高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保证符合条件的家庭受益”。今年,中央安排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1000万套,安排建设资金552 亿元,比去年增加了152个亿,全省安排38万套,无论是建设规模、资金投入还是考核问责,都体现出中央和省前所未有的力度和决心。对我市来讲,当前的形势可以用三句话来概括,就是时间紧迫、任务艰巨、责任重大。

  为什么说时间紧迫。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是国家在民生方面的一个重要战略举措,已不仅仅是一项经济任务,更是一项紧迫的政治任务。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对做好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作出重要指示。3月2日,省政府与各市政府签订了工作目标责任状,并要求在4月15日前,所有项目完成土地手续和前期准备工作,8月底前全部开工。今天,市政府明确了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工作任务。各级、各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和市保障性住房安居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下定决心,全力以赴,确保全面或超额完成工作任务。

  为什么说任务艰巨。住房是民生之要。近年来,虽然我们通过发展保障性住房、改造棚户区,在“十一五”期间解决了万多户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但是全市目前城镇居民住房保障覆盖率距离省政府的要求、距离老百姓的期盼还相差很远,很多困难群众还没有得到应有的保障。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解决好困难群众住房问题,既是民心所向、众望所归,也是政府职责所在。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把这项顺民意、解民忧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放在突出位置,切实抓实抓好。

  为什么说责任重大。中央特别强调要把大规模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作为“十二五”时期的一项标志性工程和约束性指标。省委、省政府也把居住条件上水平,作为城镇面貌三年上水平的主要目标之一,对各设区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将年初下达的责任目标纳入对各市政府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综合考核评价内容,实行住房保障工作“一票否决”,对完不成保障性住房建设目标的地方进行责任追究,对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的市县给予奖励。对此,我们必须要高度重视,勇于担当,毫不懈怠,全力推进,确保向省委、省政府和全市人民交上一份合格答卷。

  二、要确保全面或超额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

  按照中央要求,“十二五”末,我省城镇居民住房保障覆盖面要达到20%以上。省政府下达我市的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建设任务总计是户,同时提出“力争超额20%完成”的工作目标,今天,我们已将目标任务分解到了县区和部门,应该说,工作目标已经非常明确,下一步关键是抓落实。

  一是要以严格的时限要求抢抓工程进度。各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对保障房项目一律实行绿色通道、限时办结。要按照时限要求,抢抓进度,力争提前,绝不能拖全省后腿。要围绕责任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确保项目到位,建设用地到位,建设资金到位。二是要以创建省级示范工程为标准保证建设质量。要着力打造占地不多配套全、面积不大质量优、租金不贵服务好的高品质保障性住房。一方面,要提升规划设计水平,优化项目设计,科学谋划项目布局,控制套型面积,确保户型合理、功能全、配套齐;另一方面,要强化项目管理。认真落实项目法人负责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实行全程质量监管。要严格竣工验收,重点把好配套建设和工程质量关,努力创建省级的示范工程。

  三是要以规范化运行确保分配公平。要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机制研究,做好顶层设计,从准入标准、审核程序、动态管理、退出执行等方面制定一整套政策制度,实现规范化管理。要切实把廉租房、公租房、棚改房等公共资源分配好、管理好,实行保障房源、分配过程、分配结果三公开,以机制规范行为,以制度堵塞漏洞,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群众监督。

  三、要用创新的办法有效解决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关键问题

  今年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较去年有大幅度的增长,意味着完成今年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我们必须要拿出更大的决心,更加富有成效的举措,努力破解制约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瓶颈问题。

  一是要创新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保障机制。要严格土地供应时序,优先供应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要强制执行保障性住房配建政策,今后所有的新商品住房开发项目,保障房的配建比例不得低于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0%(廉租房、公租房各5%),必须在规划和土地出让条件中予以明确;要加强使用监管,严禁改变保障房用地的土地用途,以划拨方式取地的,任何部门不得批准土地变性,并坚决收回土地使用权,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依法从严处理;要建立项目储备制度,在每年第四季度做好项目谋划和储备,尽早落实到具体地块,争取提前开工。

  二是要创新保障性住房建设融资办法。要用足用好保障性住房建设政策,对中央的专项资金和省政府专项奖励和省级示范工程奖励资金,市发改、财政、住建等部门要通力配合,项目建设单位要抓紧完善项目建设手续,确保争取到位。要坚持政府主导和市场机制相结合,以土地供应、投资补助、财政贴息或资本金注入、税费减免等优惠措施,提高保障房项目吸引力,引导社会各类投资主体参与建设。要合理确定公租房租金标准,目前按不低于市场租金的70%掌握,以缩短开发企业资金回笼周期。保障房项目一律实行绿色通道,限时办结。

  三是要创新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管理和运行方式。要做好保障性住房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特别是要针对集中建设的小区,认真做好房屋和公用设施的保养及维护,提高物业服务水平,让群众住得舒心、安心。要结合实际,科学预测我市各类保障性住房的需求总量,统筹安排未来几年的保障性住房建设,确保房地产市场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要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与产业发展规划、城镇化进程紧密结合起来,形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同步、良性互动。

  四、要努力形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强大合力

  第一,要坚持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综合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工作,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各县区要完善组织机构建设,明确各部门职责,做好分工、协调工作,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第二,要坚持督查制度,跟踪问责。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实施目标责任管理,市安居办要发挥协调、指导、督导检查作用,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要建立旬报告、月通报、季调度、半年小结、年底验收的工作制度,要抓紧完善考核办法,完善督导约谈制度。年末对各县区政府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行考核。对未完成责任目标的县区,取消其各类评先资格,有关县区政府要向市政府作出专题报告。

  第三,要坚持舆论宣传,营造氛围。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政策要求,增强各方面推进工作的自觉性。及时宣传好的典型、好的做法,及时分析社情,加强舆论引导,努力创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推动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同志们,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希望大家要以时不我待的干劲、事争一流的标准、真抓实干的作风,出色地完成中央和省交给我们的建设任务,为推进城镇面貌三年上水平、加快国际旅游城市建设、让更多的群众分享经济发展成果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加强住房保障2

  保障房“中考”成绩不乐观,虽然不意味着10月31日“大考”成绩不乐观,但“中考”能暴露出保障房建设的很多问题。开工率偏低,既说明地方政府重视程度还不够,也说明制约保障房开工的因素不少,如资金保障不够、行政审批效率偏低等。唯有及时发现和解决“中考”暴露的问题,“大考”才可能有好成绩

  按照计划,今年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必须在10月底前全部开工。从部分城市今年以来保障房开工情况来看,成绩并不乐观,一些城市开工率不到三成。记者调查发现,目前保障房开工率不高,既是项目进程自身规律使然,也与融资困难等因素有关。预计下半年各地将逐渐迎来开工高峰期,但资金难题依然是障碍。

  住建部要求各地在6月6日前必须公布保障房的项目进程,包括保障房计划、开工项目以及竣工项目信息等,可以看作是保障房“中考”。从最新数据来看,这次“中考”成绩并不理想,能否在住建部规定时间内全部开工是个大大的问号,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保障权益能否如期得到保障让人忧虑。

  尽管住建部与各地政府签订了《保障性住房目标责任书》,并下达了“死命令”:所有分配完成的目标任务,必须在10月31日前全部开工,否则主要领导将遭到从约谈到行政处分乃至降级、免职等严厉处罚。但公众仍然对保障房能否如期100%开工心存忧虑,一方面是因为往年任务完成情况很不理想,另一方面,今年落实任务存在资金等难题。

  以2009年为例,住建部曾表示年初下达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年内可以完成。但媒体披露,2009年地方廉租房建设完成任务不足一半。这说明,建设保障房的困难远远超过了想象。今年与往年不同的是祭出了问责“杀招”,但问责能否保证任务完成还需观察。因为,现实中往往“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问责同样也可能遭遇各种对策。

  比如,地方政府以“哭穷”等方式为自己完不成任务进行辩解。青海省住建部门官员就表示,中央补助资金标准对青海这个欠发达省份来说还是低了一些,中央补助没有考虑青海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配套资金。“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如果青海真的不能如期开工,问责起来可能没那么容易。再比如,地方政府以银行不支持保障房建设为由,又把皮球踢给银行。

  保障房“中考”成绩不乐观,虽然不意味着10月31日“大考”成绩不乐观,但“中考”能暴露出保障房建设的很多问题。开工率偏低,既说明地方政府重视程度还不够,也说明制约保障房开工的因素不少,如资金保障不够、行政审批效率偏低等。唯有及时发现和解决“中考”暴露的问题,“大考”才可能有好成绩。尤其要关注和解决如下几个问题:

  其一,保障房建设开工率有没有水分。比如,一些地方是否把单位自建房、职工集资房、职工宿舍算入保障房开工率来凑数,值得追问。据报道,部分地方政府将之前在建的教师宿

  舍、企业员工宿舍等统统纳入保障房房源,而保障房总量并没有增加。

  其二,保障房建设当前最大困境是资金不足,那么,土地出让金净收益10%用于保障房建设是否落实?银行不积极支持保障房建设是否需要“红萝卜加大棒”?这些问题也都值得追问。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去年,广州卖地收入用于廉租房建设的比例仅为5%,而国家的规定则为10%;在该市2011年的预算中,这一比例连5%都不到。显然,这种情况不仅存在于广州。

  其三,对“中考”成绩很不理想的地方政府,能否提前约谈值得考虑。保障房问责制包括行政约谈、行政处分、降级、免职。在我们看来,行政处分、降级和免职,似乎更适合在“大考”之后,而行政约谈则适合“中考”———约谈不仅可以沟通,还可以警告,只有对地方政府保持高压态势,对促进保障房开工才有积极意义。

  当然,我们不能只关注保障房开工率,还要关注竣工率、工程质量、保障房分配、退出等问题。如果只关注开工率,开工之后可以“磨洋工”,甚至不排除出现假开工。

  在2011年元旦到来之际,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冒着严寒,在北京市实地考察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看望慰问基层干部群众,代表党中央向全国各族人民致以新年的祝福。

  民生无小事,民生最关情,胡锦涛总书记时时惦念着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29日上午,他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刘淇等陪同下,来到北京市一些基层单位,深入到困难群众家庭,详细了解民生工作落实情况,给大家带来了党中央的真情关爱。

  帮助低收入群众解决住房困难,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件大事。胡锦涛一直把这件大事放在心上,这次特意前往朝阳区管庄路保障性住房常营项目建设区考察。

  一路上,总书记听取了北京市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总体情况汇报。他希望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切实抓好保障性住房建设,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增加用地供应,确保工程质量,建好配套设施,搞好管理服务,向低收入群众提供更多实用价廉的住房。

【标准表述】

[深度分析]

  在2008年的低迷和2009年的高潮之后,2010年的中国楼市站到了一个新的十字路口,调控成为最热的词汇之一。

  从2010年1月份的“国十一条”开始,房地产调控疾风骤雨般地展开,“新国十条”、“国五条”、提高首付门槛、三套房停贷、“限购令”和“限外令”等让人眼花缭乱、力度空前的“组合拳”使房地产市场调控成为2010年中国经济最吸引眼球的部分。

  与以往的楼市调控相比,2010年中国楼市的里程碑意义在于,保障性住房的重要性已经被调控部门充分理解,居有其屋的概念也被重新认识,廉租房和公租房将成为保障性住房最主要的组成部分,住房保障方式也将从“以售为主”向“租售并举,以租为主”转变。

  继2010年4月1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后,北京市于4月30日制定《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文件的通知》,再推十二条调控措施。

  作为第一个积极响应“新国十条”的地区,北京出台的实施细则明确提出:从5月1日起,北京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房。这是全国范围内“限购令”的开山之举,旨在对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实施严厉打压,成为北京楼市年内的一枚重磅炸弹。几个月后,深圳、上海、广州等十余个大中城市陆续颁布“限购令”举措。

[权威观点]

  向低收入群众提供更多实用价廉的住房。

——胡总书记

[表现和影响]

  权威数据显示,2010年全国保障性住房已经开工建设580万套,北京市新开工各类保障性住房万套,超额完成全年新开工万套的任务。相当数量保障性住房的供应一方面可以让无力承担高房价的中低收入者居有其屋,一方面将改变中国楼市供应结构,缓解供需矛盾,改变“只涨不跌”的预期,起到稳定市场的作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拿出了2011年新增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的“天量”计划,国土资源部再曝光土地违法,2010年年末有关部门的这些表态和举措传达了中央政府对房地产调控的坚强决心。中国楼市已经开始从“价高者得”的野蛮生长走向注重普通人福祉的平民时代。

[措施]

  一是完善准入机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三级审核、两级公示制度,确保住房保障资源真正用于需要保障的对象。

  二是完善动态监管机制。依托“数字房产”信息管理平台,与社保、税务、银行、证券等机构的信息管理平台合作,积极探索建立资格审核协查机制,实行动态监管。

  三是完善退出机制。为促进房源合理配置和流动,强化退出机制的刚性和力度,对年审

  未通过而需要退出住房保障体系的对象实行逐步退出,并引导和鼓励退出家庭通过自行买房或租房实现“住有所居”。

加强住房保障3

  按照应保尽保、应退即退、公平公正、动态管理的原则,实行保障性住房资源整合,实现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形成梯度管理的租金标准。积极探索共有产权的保障性住房权属模式,科学界定保障对象和政府之间的房屋产权比例,实现住有所居,健全完善标准科学、对象准确、待遇公正、进退有序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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